宁夏招标代理管理办法

宁夏招标代理管理办法
宁夏招标代理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管理办法》通知宁建(建)字[2008]6号各市、县建设局,各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的具体问题,请与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951—6198532 二○○八年一月十九日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管理办法主题词:工程建设招标代理管理办法抄送:建设部市场司,本厅各厅长、厅有关处(室),厅直属有关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行为,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

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及室内外装修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的委托,以招标人的名义,进行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项目管理、工程咨询、造价咨询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的行为。第四条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区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监督管理委托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负责实施。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招标代理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第五条工程招标代理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第六条招标代理机构为依法成立的中介组织,不得与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存在行政隶属

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第七条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并在其资格许可的业务范围和有效期内承接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第八条招标代理机构不得超越其资格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招标代理机构的名义承接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本机构的名义承接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第九条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跨地区和部门承接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第十条进入本行政区承接招标代理业务的区外招标代理机构到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进宁备案手续后,方可从事工程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第十一条区外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在我区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自领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材料到分支机构工商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3、拟在分支机构执业的本机构不少于2名工程建设类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复印件(其中注册造价师不少于1人);分支机构工作的本机构聘用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人员

不少于5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和从事工程招标代理经历证明的复印件;4、分支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5、分支机构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6、机构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上年度无不良行为的诚信记录证明。第十二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异地设立分支机构的参照第十一条执行,并到当地市、县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承揽代理业务。第十三条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中的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

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发生分立或者合并,应当按规定重新申报核定资格等级。第十四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力量。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有3名以上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注册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其中至少包括1名在本单位注册的造价工程师);

(三)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四)熟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五)相关人员在近3年的工程建设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五条凡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的招标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事宜。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第十六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权限范围内依法从事工程招标代理活动。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合同推荐采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5-0215)。第十七条招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原

始资料。第十八条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可承担下列工作:(一)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请招标核准;(二)拟订招标方案;(三)编制和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邀请书;(四)编制和发放资格

预审文件;(五)协助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资格预审;(六)编制和发放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七)编制标底;(八)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和答疑;(九)组织开标;(十)编制和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十一)办理备案等事宜;(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第十九条招标代理机构在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办理招标核准时除提交工程招标所需材料外,还应附以下材料:(一)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二)委托代理合同;(三)项目组专职人员名单,专职人员身份证、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及其他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人事存档证明、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等);第二十条工程招标代理文件包括招标方案、招标公告或者投标

邀请书、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质疑答复、投标文件、标底、评标报告、招标人的评价意见、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以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等。招标方案、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

书、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质疑答复、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等工程招标代理文件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招标代理机构法人公章。中标通知书应由招标人签发,并加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机构备案章。工程量清单、标底等属于注册执业人员执业范围的工程招标代理文件,必须由本机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编制,本机构注册造价工程师审核。相关人员均应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设有分支机构的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必须加盖招标代理机构印章。第二十一条招标代理机构对其盖章和签字的工程招标代理文件的合法性和准确性负责。第二十二条招标人不得擅自修改工程招标代理项目的相关文件,确需修改的,应商请招标代理机构修改。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招标人提出的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修改意见。第二十三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应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招标代理

机构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资料,不得以盈利

为目的;不得向投标人或中标人附加不合理的条件或者收取额外费用;以招标人名义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退还并支付同期银行存款税后利息。第二十四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妥善保存工程招标代理文件,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第二十五条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擅自转让招标代理业务;(二)采用行贿、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或向投标人收取回扣;(三)与其代理招标项目投标人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四)为投标人提供其代理招标项目的投标咨询服务;(五)与招标人或者投标人串通,在招标中弄虚作假、规避招标、肢解发包、明招暗定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六)隐瞒或者歪曲招标投标真实情况,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相关的情况和资料;(七)编制的招标文件、标底或者工程控制价格严重失实;(八)对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责令改正的文件内容

拒不改正;(九)擅自修改已经生效的招标代理文件;(十)招标代理工作失误,严重影响其代理招标项目的公平竞争或招标评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十一)未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十二)未按规定进入有关交易场所进行招标代理活动;

(十三)未按规定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十四)跨地区从事工程招标代理活动或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十五)未及时报送招标代理项目季报表;(十六)超出资质允许范围招标的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第二十六条招标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以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者其他不当利益等手段选择招标代理机构;(二)与招标代理机构串通,在招标中弄虚作假、规避招标、肢解发包、明招暗定等手段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三)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而自行组织招标;(四)擅自修改或强令招标代理机构修改已经生效的工程项目的相关文件;(五)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第二十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其他有

关规定,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市场行为、工作质量等采用定期、不定期检查和抽查的方式进行动态管理。第二十八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招标代理机构存在采取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许可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第二十九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招标代理机

构达不到其取得的资格标准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届满后仍达不到标准的,对企业重新申请资格核定;企业拒不重新申请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撤销其资格许可。第三十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照《宁夏建筑业企业及从业人员市场行为信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建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档案。对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存在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所列行为的不良记录和处理结果,将在宁夏建筑业信用网和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年,并作为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年审、就位、升级的重要依据。第三十一条招标代

理机构在申请资格认定或者招标代理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第三十二条对招标代理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监督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理。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2月1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4月1日起施行。 自治区主席王正伟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四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招标项目的质量,提高经济效益,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应当遵守本办法。 其他规章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发展改革部门统一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工作。 建设、财政、交通、水利、卫生、商务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相关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工作。

监察、审计机关依法对招标投标相关活动实施监督。 第五条达到本办法规定数额标准的招标项目,必须在政府设立的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禁止任何形式的场外交易。 第六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对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举报、投诉。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七条自治区发展改革部门履行下列招标投标工作职责: (一)按照招标投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招标投标规章制度,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评标专家的遴选、评审、回避制度,建立自治区综合评标专家库并与市、县(市)和行业评标专家库联网运行,监督管理评标专家及评标活动; (三)对必须招标的重大建设项目进行审批并核准项目的具体招标范围和招标方式; (四)负责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 (五)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职责。 第八条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执行下列规定: (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标投

招标代理公司内部管理

招标代理公司内部管理 岗位职责 公司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主持本公司的全面工作,组织并督促部门人员全面完成本公司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2、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根据公司的经营计划、目标,督促部门的工作计划的实现。 3、按照公司的总目标,采取各种形式对员工进行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多层次、多渠道的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保证企业实现各项既定目标。 4、及时掌握并汇总各种信息、合理安排人员。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定期召开办公例会,布置、检查、总结、交流各项工作,提高公司各部门相互配合的整体素质。 5、负责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节约理财,合理使用各项经费开支。 6、组织考核,对员工的表现、工作能力、思想素质等定期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及考核,充分发挥员工积极性。

公司副经理岗位职责 1、组织搞好本公司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守职业道德,提高公司人员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遵守纪律,履行岗位职责。 2、负责抓好分管部门的各项工作,组织并督促分管部门人员全面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3、协调各部门的业务工作。督促落实各部门每周工作计划的制定及实施,按照各阶段工作任务的工作量,拿出统一调配人力和物力资源的方案报经理批准后施行。 4、贯彻执行“三法一条例”和建设部第89号令等法律法规,热情为建设单位服务,不断提高分管部门的整体业务水平。 5、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利用各种合法渠道及时掌握市场信息,不断拓展业务范围,提高企业信誉。 6、每年初,做出提高业务人员技术水平的培训计划,分批、分期学习法律法规文件和技术业务,学习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提高每位员工的实际工作能力和思想品质,以促进整体水平的提高。 7、定期召开公司办公会议(每周星期五下午)总结本周工作,布置下周任务,协调各部门工作,并经常向经理汇报工作确定每阶段的工作重点,组织力量实施。 8、搜集工程代理等业务信息,跟踪信息,联系建设单位主动出

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

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这里有几层含义:(1)招标代理机构的性质既不是一级行政机关,也不是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而是以自己的知识、智力为招标人提供服务的独立于任何行政机关的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以多种组织形式存在,如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是合伙等。自然人一般不能从事招标代理业务。(2)招标代理机构需依法登记设立,招标代理机构的设立不需有关行政机关的审批,但其从事有关招标代理业务的资格需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认定。(3)招标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包括: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即接受招标人委托,组织招标活动。具体业务活动包括帮助招标人或受其委托拟定招标文件,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审查投标人的资质,组织评标、定标等等;提供与招标代理业务相关的服务即指提供与招标活动有关的咨询、代书及其他服务性工作。 中国的招标代理机构从无到有,业务从小到大,累计完成了几万个招标项目。这些机构经过长期的招标实践,总结和积累了丰富的招标经验。在编制招标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评估最佳投标商能力等操作方面,形成了较系统的规程和技巧,在代理招标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获得采购人合法授权 由于招标机构是受采购人委托,以采购人名义组织招标,因此,在开展招标活动之前,必须获得采购人的正式授权,这是招标机构开展招标业务的法律依据。授权的范围由采购人确定,招标机构也应根据工作的需要提出相应的要求。经过采购人和招标机构协商一致后,双方签订委托招标合同(或协议)。其主要内容包括:采购人和招标机构各自的责权利、委托招标采购的标的和要求、采购的周期、定标的程序和招标机构收费办法等。这里特别强调的是定标程序问题,这关系到赋予招标机构权限范围和招标机构所承担的责任。定标程序可分为以下几种主要程序:一是委托招标机构评出优选方案,排出前三名的顺序,由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商;二是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负责定标;三是采购人委托招标机构负责定标;四是招标机构提出中标的意见,经采购人同意后报有关主管机关最终确定中标商。由于不同的定标程序授权的范围不同,有关各方承担责任的大小也不一样。因此,委托方和招标机构在开始招标前,就应商定定标程序。 为采购人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或称标书)是整个招标过程所遵循的法律性文件,是投标和评标的依据,而且是构成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之间不进行或进行有限的面对面交流。投标人只能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因此,招标文件是联系、沟通招标人与投标人的桥梁。能否编制出完整、严谨的招标文件,直接影响招标的质量,也是招标成败的关键。因此,有人把招标文件比做各方遵

招标代理管理规章制度

招标代理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之因素及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根本,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具体实际制订本制度,公司各部均需遵照执行。 二、公司人员采用聘任制,决策机构为总经理办公会议。 三、公司人员分注册人员、聘任人员、试用人员三类,注册及在合同期内专职的聘任人员均列为正式人员。 四、试用人员采用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五、聘任人员在试用人员中择优录取。 六、公司注册人员原则上不直接调入,根据工作需要,在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专职聘任人员中录用。 七、试用人员报名资格:凡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高级职称,且有一定相适应的实际工作成绩和能力; 2、中级职称,从事三年以上设计或施工等专业性工作; 八、具备报名条件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在审核时,凡从事过造价专业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并具有造价培训证的优先录用)。 合格的为试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 九、凡试用期满的由领导组织专门班子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有:工作业绩及表现,*地建监统编04表等;考核结果将作为正式聘任的依据。 十、公司均需与被聘人员签订劳动聘任合同(期满双方根据具体情况续聘或解聘)。 十一、公司统一建立员工劳动人事档案,管理事宜由公司总经理明确专人负责。

十二、公司人员均实行年度考核制,考核结论将载入个人档案。 十三、建立、完善劳动考勤、考核等专项制度。 代理工作规则 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维护建设行业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建设项目质量,特订立廉政制度,在招投标活动中供招标投标工作人员遵守。 1、不利用管理招投标工作的便得,指定或介绍施工单位参加投标。 2、不以任何形式参与投标单位的投标活动。 3、不向投标单位透露招投标工作中不宜公开的内容,不泄露标底。 4、在招投标活动中,不接受招投标单位的礼金、礼品和宴请。 5、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偏袒任何投标单位。 6、自觉接受招标办的监督管理,不明招暗定,走过场。 7、工作人员不作为投标单位代理人参与投标活动。 8、不与投标单位相互串通,阻挠、排挤其他投标单位公平竞争。 保密制度 1.严格执行《保密法》和《保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保密法规。 2.对不需要的过期档案、文件或资料经单位领导同意后进行销毁,销毁时要派专人在指定地点监销,不准乱扔乱放。 3.单位人员的手机、住宅电话号码、住址要对被审核单位保密。 4.项目的主审人员及有关联的人员的姓名要保密。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第154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54号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已于2006年12月30日经建设部第1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汪光焘 二○○七年一月十一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管理,维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机构资格的认定,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项目。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以下简称工程招标代理),是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的委托,从事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招标的代理业务。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管理。

第四条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机构,应当依法取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并在其资格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第五条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级、乙级和暂定级。 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承担各类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 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第六条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或者排斥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第七条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认定。 乙级、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由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 第八条申请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五)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六)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九条申请甲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除具备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乙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3年; (二)近3年内累计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在16亿元人民币以上(以中标通知书为依

招标代理合作协议书

招标代理合作协议书 招标代理合作协议书 签约时间: 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日 签约地点: 宁夏分公司办公室 1 合作协议甲方: 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乙方: 宁夏惠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作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授权,代表甲方为宁夏分公司的招标代理业务的开展工作组织实施。 第二条、委托期限: 1、本协议从 XX 年 8 月 20 日至 XX 年 12 月 31 日,期限为四个月。 2、协议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委托协议。 第三条、乙方开展工作范围: 1、政府采购招标代理项目(甲级) 2、工程招标代理项目(乙级)第四条、合作方式与责任分工 (一)甲方责任

1、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乙方承揽项目招标代理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予以全面监督、指导和控制。 2、按照国家和当地监管部门的要求,对乙方项目招标 2过程相关文件进行签署和盖章。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利用自身资源,凭借甲方具有的各项招标代理资质,与建设单位承揽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签订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2、乙方负责协调与建设单位和当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关系,办理相关手续,及时处理和解决项目招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乙方应严格遵守当地制定的招标业务操作规范。按甲方要求及时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在单个项目招标结束后十五日内,按操作规范交给甲方一份完整的招标过程文件和资料。 4、乙方负责协助处理和解决其承揽项目招标过程中出现的投诉。 5、乙方负责承担其承揽项目开发费用、公关费、业务招待费、标书和图纸印制费、评标费、各项会议会务费和差旅费等。 6、乙方负责收取其项目标书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到甲方指定帐户。第五条、招标代理项目组人员组成为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开展,甲乙双方联合组成项目组,统一以甲方(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名义对外开展工作。 3项目组人员组成如下: 1、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电话: 5087737 公司总经理金慧玲手机: 132201N597181 领导 email: 2、宁夏惠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

招标代理公司招标代理服务方案

招标代理服务方案 第一章招标代理工作方案 第一节总体服务方案说明 一、公司简介 XXX公司是一家专业化的大型招标代理公司,注册资本金XXXX万元人民币。公司实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业务涉及货物、服务、工程、造价四大领域,具有较强的专业化运营能力。 公司拥有 3个招标代理资质和 1个造价资质,如下: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格证书》; 2、财政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甲级资格证书》; 3、国家发改委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乙级资格证书》; 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格证书》; 公司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雄厚的实力可以为客户提供包括招标代理、工程咨询、造价咨询、项目管理等全方位专业化服务,业务范围涵盖到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各部门及工程、航天、有色金属、能源、交通、市政、烟草等各行业领域。

经过十年的发展,公司的专家库已经汇集了5000多名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的评审专家,涉及80多个行业、200多个专业,全面而强大的专家队伍为保障招标项目的质量和评标过程中的公正性提供了权威的技术支撑。 公司具有先进的网络办公系统,其中招标业务管理系统、网上流程审批系统,为各分支机构的远程移动办公提供了有力保障。公司拥有自己的办公场所,总部办公面积近3000多平方米,设有6个专用的开评标会议室。 XXX公司云南分公司于2012年正式挂牌成立,分公司办公地点设在XXX路号楼。分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托总公司的指导及支持,发展自有技术人员及力量,开拓云南地区招标代理业务,为云南省各地区建设工程服务。 XXX公司积极倡导和维护公开、公平、公正与诚实信用原则,在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当事人的利益方面做出了卓越贡献。公司经过近十年稳健的发展,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信任与肯定,作为综合性招标代理机构,公司已经实现了多元化经营模式转变,并继续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追求卓越是XXX公司稳健发展的源泉,不求最大只求最强是德汇人的愿景目标。在今后的发展道路上,将充分整合公司优势和资源,以招标事业为基础,发展多元化业务,不断强化招标工作的管理水平,为中国招标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二、招标代理工作的法律法规依据

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适用)

XX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适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招标采购行为,确保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招标工作效率,依据《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章、规性文件和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非采购实施单位所能预见或非采购实施单位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或公司紧急需要的以外原因等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三条公司招标活动根据项目规模和特殊性可实行前置性评审管理,由招标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成立招标活动评审专家组对招标项目围、容、金额及准备情况进行审核评价并确定是否需对拟招标项目开展造价咨询工作,审核通过的,方可进入公司招标流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以招标方式进行的工程、货物与服务采购活动。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公司XX部为招标管理职能部门,履行下列招标管理职责: (一)拟订招标管理办法; (二)对实施单位要求采用邀请招标采购的方式进行合规性审查; (三)组织公司采购实施单位等确定货物、工程或服务邀请招标的邀请投标人; (四)组织公司招标文件审查,督促指导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安排现场踏勘、标前会

等; (五)协同有关部门对招标中的投诉或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六)主持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公司招标项目开标、评标; (七)审查发布公司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评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督促指导采购实施单位办理合同谈判与签署手续; (八)负责公司招标业主代表评标专家库的建立和更新管理; (九)负责招标项目熟悉招标项目情况的业主代表的选取; (十)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涉及工程的招标文件进行审查把关; (二)根据需要配合派出人员作为业主代表参与评审; (三)对相关工程合同的签约进行审查; (四)主持工程项目的验收活动; (五)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七条采购实施单位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组织设计单位(或相关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 (二)协助招标主管部门组织招标文件审查,具体负责安排现场踏勘、标前会等; (三)协助招标主管部门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项目开标、评标; (四)负责发起拟订、办理招标工作流程中的各类网上审批流程; (五)负责具体组织合同谈判与签署工作; (六)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八条法律事务主管部门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第三方招标代理单位管理办法

第三方招标代理单位管理办法 为加强学校入围招标代理单位的管理,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保证我校货物、服务和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序地进行,根据《招投标法》、财政部87号令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第三方招标代理单位是指在XX职业学院从事招标代理活动的单位。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代理,是指接受学校委托,以招标人的名义,进行货物、服务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招标行为。 第三条资产管理处负责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入围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招标代理活动应当依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学校利益。 第五条资产管理处根据招标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入围招标服务单位数量。招标代理单位通过两种方式入围: 1、市教委招标入围招标代理单位自动成为学校的招标代理单位。 2、其余入围招标代理单位通过委托已入围服务单位招标确定。 第六条资产管理处根据以下方式确定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招标项目,由资产管理处通过抽签从入围的招标代理机构中随机选择一家,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后确定。 2.预算50万元(含)~200万以下的项目,由资产管理处会同项目实施部门组成小组,共同抽签选择一家招标代理机构,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后确定。 3.200万以上的项目,由资产管理处会同项目实施部门组成小组,邀请监察部门现场监督下,共同抽签选择一家招标代理机构,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后确定。 4.如果随机选取的这家服务单位因故无法在我方规定时间内开展招标工作的,则从其余入围单位中通过抽签方式另选一家,依此类推。 第七条招标代理机构的服务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第八条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中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将变更事项报学

2020公司甲方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最新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取和使用招标代理机构的评价结果运用和处罚管理职责

XX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管理职责 (2) 第三章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 (4) 第四章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取和使用 (7) 第五章招标代理机构的评价 (7) 第六章评价结果运用和处罚 (9) (一)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评价合格时,作如下处理: (9) (二)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评价不合格时,作如下处理:.. 10 第七章附则 (10) 附件:1.招标代理业务约定书 (11) 附件1 (12) 附件2 (14) 附件3 (15) 附件4 (16) 附件5 (18) 附件6 (19) 2、招标实施时间以《招标代理业务约定书》签订时间为准; 21 3、项目评价合格分为80分(含),低于80分不合格。 (2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监管,全面落实“真招实招”工作要求,切实做到“放权不放责”,确保采购项目委托招标代理规范运作,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依据《xx企业采购管理规定》、《xx企业“真招实招”实施指南》和公司《采购管理程序》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由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具备从事招标代理服务资质,经公开招标进入“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库”,并在其资格许可、招标人委托范围、招标代理委托合同约定的职责和权限内办理相关招标事宜的社会中介组织。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库”内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库,并签订《招标代理框架协议》;负责牵头组织选取公司本部委托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协调招标代理机构与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关系;负责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各部门(单位)项目评价结果,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动态管理,并进行年度综合考核评价。 第六条各部门(单位)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

招标代理公司企业管理制度

企业管理制度 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十堰分公司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日 目录

第一章管理大纲 (2) 第二章员工守则 (3) 第三章行政管理 (3) 第一节文件收发规定 (3) 第二节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4) 第三节合同、证件和招标投标文件的管理 (4) 第四章人事管理 (5) 第一节总则 (5) 第二节员工的聘雇用 (5) 第三节工资、待遇 (5) 第四节辞职、辞退、开除 (6) 第五节考勤 (6) 第六节岗位职责 (7) 第五节财务管理 (8) 第一节总则 (8) 第二节财务人员 (8) 第三节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9) 第六章业务质量管理 (10) 第一节总则 (10) 第二节业务信息管理 (10) 第三节项目经理制度 (11) 第四节三级复核制度 (11) 第七章保密工作 (11) 第八章企业印章管理制度 (12) 第九章附则 (12) 第一章管理大纲 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经律。 第三条公司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公司禁止任何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行为。 第五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 发展。

第六条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条公司尊重专业人才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一条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十二条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三条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四条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员工守则 第十五条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遵守国家法律。 第十六条努力学习,精通业务,积极进取,勇于开拓。 第十七条忠于职守,保守秘密,团结互助,节俭办公。 第三章行政管理 第一节文件收发规定 第一八条公司文件由总经理签发,并确定发布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第一九条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内容编号后,送文印室打印。文件由文印室负责校对,并送拟稿人核稿人审查合格后,方能复印、盖章。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档案

招标代理公司内部管理

招标代理公司部管理 岗位职责 公司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主持本公司的全面工作,组织并督促部门人员全面完成本公司职责围的各项工作。 2、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根据公司的经营计划、目标,督促部门的工作计划的实现。 3、按照公司的总目标,采取各种形式对员工进行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多层次、多渠道的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保证企业实现各项既定目标。 4、及时掌握并汇总各种信息、合理安排人员。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定期召开办公例会,布置、检查、总结、交流各项工作,提高公司各部门相互配合的整体素质。 5、负责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节约理财,合理使用各项经费开支。 6、组织考核,对员工的表现、工作能力、思想素质等定期进行实事的评价及考核,充分发挥员工积极性。

公司副经理岗位职责 1、组织搞好本公司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合同法》,遵守职业道德,提高公司人员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遵守纪律,履行岗位职责。 2、负责抓好分管部门的各项工作,组织并督促分管部门人员全面完成职责围的各项工作。 3、协调各部门的业务工作。督促落实各部门每周工作计划的制定及实施,按照各阶段工作任务的工作量,拿出统一调配人力和物力资源的方案报经理批准后施行。 4、贯彻执行“三法一条例”和建设部第89号令等法律法规,热情为建设单位服务,不断提高分管部门的整体业务水平。 5、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利用各种合法渠道及时掌握市场信息,不断拓展业务围,提高企业信誉。 6、每年初,做出提高业务人员技术水平的培训计划,分批、分期学习法律法规文件和技术业务,学习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提高每位员工的实际工作能力和思想品质,以促进整体水平的提高。 7、定期召开公司办公会议(每周星期五下午)总结本周工作,布置下周任务,协调各部门工作,并经常向经理汇报工作确定每阶段

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9修正)

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018年12月2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3号公布根据2019年12月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有关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招标人是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任主体,对招标过程和结果负责。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其他地区、其他行业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地区、本行业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得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不得非法干涉招标人、投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自主权。 第七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负责依法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等提供招标投标综合服务,不得与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存在隶属关系,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进入依法设立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全过程招标投标活动。 第八条依法设立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符合国家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简介(最新版)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简介(最新版) XXX公司一家专业化的大型招标代理公司,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于XXXX年获得了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由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注册资本金XXX万元人民币,可承接各类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及咨询服务。公司总部位于XXX,使用面积600多平方米,拥有自己的开标厅,评标室等专用场。同时公司具有先进的网络办公系统,其中招标业务管理系统、网上流程审批系统,为各分支机构的远程移动办公提供了有力保障。 公司成立以来,一直重视制度化建设,建立了完善的组织机构、严格的规章制度和科学的工作流程,按照“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相互制衡”的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结合自身工作的实际需要,建立了较为完善、行之有效的劳动人事、业务管理、质量监督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设立了总经办、行政部、财务部、招标一至三部、XX分公司、XX分公司、XX分公司、XX分公司等机构和部门,打造了一支一流的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咨询队伍,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招标代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具有“全方位、多层次、专业化、宽领域”的咨询服务链,多元化经营形成了互促互动、相互呼应的业务格局,为用户提供项目前期咨询、招标代理、后期评估的一条龙服务。多次承担过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工程以及国际、国内的招投标代理服务。对政府采购、公路、桥梁、水利水电、市政及房屋建筑施工等各种项目的设计、勘察、监理、施工、货物采购和安装以及世行、亚行、国债、国有投资、地方投资、财政拨款、企业自筹、银行贷款投资项目的招投标流程、法律法规的应用具有丰富的招投标代理服务经验。 近年来公司业绩快速增长。先后完成了国家各类重点项目的国内、国际招标代理服务10000余项;完成招标代理项目金额 1500多亿元,为国家和投资人节约了大量的建设资金、受到了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客户的广泛好评。招标代理工程类型涉及公路、铁路、水利、桥梁、土地、房建、电讯、市政工程、物资

招标代理机构企业管理制度

企业管理制度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五年六月十四日 目录 第一章管理大纲 (3) 第二章员工守则 (3) 第三章行政管理 (4) 第一节文件收发规定 (4) 第二节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4) 第三节合同、证件和招投标文件的管理 (4) 第四章人事管理 (5) 第一节总则 (5) 第二节员工的聘用 (5) 第三节工资、待遇 (5) 第四节辞职、辞退、开除 (5) 第五节考勤 (6) 第六节岗位职责 (6) 第五章财务管理 (7) 第一节总则 (7) 第二节财务人员 (8) 第三节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8) 第四节工资及奖金 (9) 第六章业务质量管理 (9) 第一节总则 (9) 第二节业务信息管理 (9) 第三节项目经理制度 (10) 第四节三级复核制度 (10) 第七章保密工作 (10) 第八章企业印章管理制度 (11) 第九章附则 (11)

第一章管理大纲 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经律。 第三条公司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公司禁止任何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行为。 第五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条公司尊重专业人才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 司多作贡献。 第十一条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十二条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 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三条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四条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员工守则 第十五条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遵守国家法律。 第十六条努力学习,精通业务,积极进取,勇于开拓。 第十七条忠于职守,保守秘密,团结互助,节俭办公。 第三章行政管理 第一节文件收发规定 第一八条公司文件由总经理签发,并确定发布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第一九条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内容编号后,送文印室打印。文件由文印室负责校对,并送拟稿人核稿人审查合格后,方能复印、盖章。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档案室存档。 第二十条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签收。签收人应于接件当日即按文件的要求报送给有关部门或人员,不

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

南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规范招标代理市场行为,维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根据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南阳市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与监督。 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与监督。 具体监督管理工作,由各级招标投标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第四条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第154号令)和《关于做好甲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07]98号)的规定取得代理资格,并在资质等级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 未取得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 第五条在本市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到市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未建立信用档案的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在本市从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活动。 第六条本市招标代理机构在建立信用档案时应提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提供原件核验):

(一)经年检合格的招标代理资质等级证书; (二)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三)办公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二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 (四)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应提交身份证、省级岗位资格证书以及从业机构的劳动合同、社会劳动保险证明材料。其中,甲级代理资质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乙级代理资质从业人员不少于12人。 第七条外地招标代理机构在本市建立信用档案,除满足第六条规定外,应按照《南阳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南阳市外地进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宛建建 [2008]3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招标代理机构的信用档案管理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主要记录机构登记注册、资格认定、年检及其变更等基本信息; (二)业绩情况:主要记录代理的工程项目情况及招标人的评价意见和受有关部门或组织表彰的情况; (三)不良行为:主要记录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行为。 第九条对已建立信用档案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在宛从业人员,市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对其发放《南阳市招标代理工作卡》。 凡进入南阳各级有形建筑市场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必须持卡上岗。 第十条本市辖区内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活动实行项目代理负责人制度。项目代理负责人由其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对承揽的项目实行全过程管理。项目代理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必须是招标代理法人机构的专职人员。

招标代理公司规章制度

财务规章制度 总则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制定。 八、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第六章 招标代理单位备选库管理办法

第六章招标代理单位备选库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规范和加强对招标代理单位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对招标(含政府采购,以下同)代理行为守信奖励和失信惩戒的激励机制,促进各招标代理单位提高招标代理服务质量,规范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招标代理单位的选用行为,有力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二)**公司商务企管部负责对招标代理单位备选库进行管理,负责按规定程序选用招标代理单位;**公司纪检相关部门负责对招标代理单位备选库管理活动和选用行为实施监督,查处招标代理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本办法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时,遵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另有要求时,按其要求执行。 二、备选库的建立 (一)招标代理单位备选库应面向社会采取公开征集、择优选取的方式建立。征集或增补招标代理单位的公告应在网络或报刊等公众媒体上发布。 (二)初次征集招标代理单位的工作由**公司自行组织。增补招标代理单位的工作可由**公司自行组织,也可委托已进入备选库内的一家招标代理单位代理组织。 (三)入选备选库的招标代理单位原则上应具备招标代理甲级资

质或政府采购代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单位可优先入选。 (四)征集和增补招标代理单位的工作由**公司商务企管部牵头组织,**公司各相关部门参加,**公司相关部门全过程进行监督。 (五)征集和增补招标代理单位时,**公司商务企管部负责拟订竞选方案报**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后实施。竞选方案包括比选公告、比选文件、比选办法、工作人员名单、评审人员名单和监督人员名单,以及其它相关内容。 (六)征集和增补招标代理单位应发放比选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召开比选会。比选工作应严格依据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方法进行资格审查、评审、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排序。征集和增补招标代理单位的比选结果报**公司审批后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七)入选备选库的招标代理单位应承诺接受**公司有关招标工作的管理制度,并承诺接受政府财政和审计部门对招标代理报酬的审计意见。 三、备选库的管理 (一)**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备选库的管理工作由商务企管部牵头组织,**公司各相关部门和人员予以配合。 (二)**公司商务企管部负责组织对招标代理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工作评鉴。对招标代理单位的工作情况所进行的工作评鉴是对备选库内招标代理单位进行奖惩的依据,也是向招标代理单位授予业务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招标代理工作评鉴由专门成立的评鉴小组负责。评鉴小组的组成人员为:**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商务企管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商务企管部招标工作人员。 (四)工作评鉴原则上针对的一个项目招标代理工作进行。当一个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完成时间间隔过大时,可以分段进行工作评鉴;评鉴以招标代理人完成项目开标结束且提交完整的招标备案资料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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