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疫情管理相关制度(草稿)

传染病疫情管理相关制度(草稿)
传染病疫情管理相关制度(草稿)

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传染病信息管理组织和制度,指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负责辖区内传染病信息管理工作。加强领导、责任明确、人员固定、专机专用,确保传染病直报系统网络畅通。

2、承担辖区内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对辖区医疗机构每年至少培训两次;了解、检查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实施情况。

3、疾控中心每日对出现疫情异常变化和甲类及甲类管理的传染病要及时做出反应,同时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上级疾控机构。

4、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质控计划,定期组织质控检查;及时审核数据质量和分析传染病疫情数据,将传染病疫情上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控机构。

5、每月至少一次到辖区医疗机构进行传染病疫情核对。属地卫生局每年组织两次驻辖区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管理和报告检查。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努力提高传染病的报告质量。

6、认真做好本辖区直报单位传染病的报告、审核工作。报告卡审核完毕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传染病上报的及时性、准确性。

7、承担辖区内暂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责任报告单位所报告的传染病网络直报工作。

8、医疗机构要建立医院内传染病报告管理自查制度和奖惩机制,分管院长或临床科室主任参与自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是否提出针对性处理及整改措施。

9、对接到的需进行流调的疫情病例及时报告相关流调医生,并做好记录。

10、按规定时限的要求做好疫情的月、年分析,实行疫情信息反馈通报制度。

11、疫情管理人员要保守疫情机密,疫情数据不得对外公布、交流。

12、按时完成辖区医疗机构传染病漏报调查工作。区直以上医院每年两次,乡镇级医院每年一次。

13、妥善保存疫情资料,及时做好数据备份,并将各种疫情资料整理归档。

14、定期维护传染病报告数据,严格控制网络直报密码的使用范围,确保网络直报系统安全正常运行。

传染病网络直报工作职责

1、负责辖区内的传染病信息报告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实施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和相关方案,建立健全传染病信息管理组织和制度。

2、负责辖区内的传染病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反馈,预测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开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质量评价。

3、负责辖区内的信息报告系统的维护,提供技术支持。

4、负责辖区内的信息报告网络系统的维护,对疫情变化态势进行分析,及时分析报告、调查核实异常情况或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疫情。

5、负责对辖区内的传染病信息分析相关数据备份,确保报告数据安全。

6、开展对辖区内的传染病信息报告督导、检查和评估,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和指导。

7、负责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和其他责任报告单位报告传染病信息的审核,确保项目无误。对每天报告的需进行流调的病例,及时通知相应科室或流调医生。每天最后一次审卡时,同时进行卡片查重,对重卡进行删除并做好记录。

8、承担辖区内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报告的传染病信息的网络直报(代报)工作,代报的传染病卡片直报单位和代报单位均须保存3年。

传染病报告信息审核制度

1、对本辖区内报告的传染病报告卡片,疾控中心疫情管理人员每日上、下午(包括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分别登录网络直报系统进行浏览、审核与查重。

2 、审核时如发现以下情况,须进一步核实该报告信息的真实性:

(1)发现甲类传染病及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卫生部规定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2)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或不明原因死亡病例;

(3)发现聚集性的不明原因病例(3例以上);

(4)发现可能的传染病爆发疫情:如一个自然村、街道、集体单位(公共场所)一日内集中发生3例或以上同一种急性传染性疾病;

(5)发现某种急性传染病在短期内(一周或一个潜伏期内)发病数较历史同期发病水平明显增加;

(6)发现本地罕见的或5年内一直未曾发生过的传染病;

(7)发现发病率极低(或已经消灭)的传染病;

如以上任何一种情况属实,应于2小时内尽快通过网络对报告信息予以确认,同时应通告本单位现场流调人员开展调查,且应以尽快的方式(如电话)报告上一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3、对系统提示的可疑重复报告卡片进行核实,对误报、重报卡片应在备注栏简要说明原因并及时作出删除标记。查重条件建议选择患者姓名、性别、职业、病种、出生日期、现详细住址。

4、对于其它传染病报告信息,核实无误后,于24小时内通过网络对报告信息确认。

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制度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均为责任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必须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2、需进行网络直报的病种:

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26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甲型H1N1流感、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11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手足口病、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

卫生部规定报告的其它传染病。

3、报告时限: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旗县区疾控中心收到无网络直报条件责任报告单位报送的传染病报告卡后,应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直报。

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卫生局报告。确认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要同时进行网络直报,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采用最快的通讯方式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报送属地旗县区疾控中心,疾控中心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后,应对信息进行审核,确定真实性,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同时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报告同级卫生局和市疾控中心。

4、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建立健全疫情管理组织,制定疫情管理制度。

5、对突发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缓报、漏报。违规者将视情节轻重追究所在单位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医疗机构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

1、专人、专机、专网、专管,确保传染病直报系统网络畅通。

2、加强疫情报告人员队伍建设,强化业务知识学习和技能操作,提高人员业务素质。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特别是新入院医生和实习学生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

3、做好传染病的报告和登记工作,凡与诊断传染病有关的科室及病房,均要建立传染病登记簿并有专人负责。

4、传染病报告卡必须做到“当日诊断,当日报告”。报告卡填写项目要齐全、字迹清楚、地址要详细。

5、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科室)的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每月要对本单位(科室)的传染病报告工作进行一次自查。

6、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设立专(兼)职传染病疫情报告员,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和疫情管理工作。为确保疫情按时报告,专职人员每日到门诊有关科室收集传染病卡片。报出后的传染病要进行登记,传染病卡片做好存档。

7、责任报告单位的网络直报人员在网络直报或上报区疾控中心之前,需先对本单位填报的传染病报告卡进行审核,发现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情况时,及时与填卡医生核对;对重复报告的卡片进行标注,不再进行网络直报。

8、认真填写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簿和化验登记等相关记录,字迹清晰项目齐全,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每月检查一次,检查结果与科室和个人综合目标责任制挂钩。

9、疫情管理9人员对每月对本单位上报传染病数据进行一次统计分析,将传染病发病情况上报单位领导,并在院内进行通报。

10、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传染病流调及疫情应急处理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管理制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一、报告范围和程序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传染病或院内感染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四)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内向旗县区卫生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通知院领导和院内相关部门,保证应急工作中上下联络、人员疏散、消毒隔离、防护、现场保护和调查、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取样等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管理制度

(一)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和贯彻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应急工作原则,建立应急管理网络,并行使相应的权力和职责,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顺利执行。

(二)按照法律要求实行首诊医院、首诊医生负责制。

(三)各有关部门应首先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讯设备、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品等物资的调配和储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服从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五)配合卫生局和疾控部门进入突发事件现场进行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六)要求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采取医学措施时予以配合。

(七)对传染病要按《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律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

(八)各单位及相关人员未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的,未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未履行突发事件监测职责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门诊日志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加强门诊日志和疫情报告的管理工作。

2、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建立门诊日志,加强对医院门诊病人的管理,提高法定传染病的报告质量。各门诊科室均建立门诊日志登记簿,登记项目要齐全,字迹要清楚。

3、门诊日志基本项目至少要包括姓名(14岁以下儿童还要填家长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详细住址、病名(诊断)、发病日期、就诊日期、初诊和复诊、医生签名。

4、各医疗卫生机构的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门诊日志的统一管理,定期进行检查。

5、各门诊科室的登记率与挂号室核对要达到95%以上。

6、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疫情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门诊日志的登记质量和传染病报告的核对工作。

7、进一步建立健全门诊日志的发放、使用和管理工作。

8、对拒不实行门诊日志,造成传染病漏报、迟报和其他严重后果的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9、门诊日志保存期限暂定3年。

村卫生室疫情管理报告工作制度

1、有疫情管理报告制度(上墙或成册)。

2、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疫情管理报告工作。

3、及时参加区疾控和乡镇医院组织的医护人员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及病种,每季至少一次有记录。

4、备有传染病登记簿、门诊日志登记簿及传染病报告卡。

5、传染病登记簿及报告卡项目填写齐全、正规,传报卡报送及时,不漏报,有传染病报告卡报送记录。

6、每月与乡(镇)卫生院核对疫情,传染病登记应与乡(镇)、区疾控中心相符。

7、制定疫情报告自查和奖惩办法并做好记录。

8、门诊日志填写项目要齐全、使用规范。

9、传染病登记簿、门诊日志等资料要保存完整。

10、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业务部门的监督检查。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1、各科室建立门诊日志、住院登记簿和传染病疫情登记簿。

2、执行首诊负责制,严格门诊工作日志制度和疫情报告制度,负责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

3、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和疾病预防控制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责任疫情报告人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发现有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4、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均为责任报告单位。依照有关法规对责任疫情报告人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5、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6、责任报告单位对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城镇应于2小时内、农村应于6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对其它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城镇应于6小时内、农村应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对丙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7、卫生室 (所)、个体开业门诊等应按照规定时限,以最快通讯方式向发病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网络直报计算机管理制度

1、计算机室应指定专人负责,确保软硬件设备的正常运转。

2、定期进行系统软件与硬件的维护,定期查毒,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3、禁止安装与工作内容无关的软件,已正常运转的软件不得随意修改程序或相关参数。

4、严禁未经检查的软件或数据文件上机操作或上网下载来源不明的软件,避免病毒感染。

5、妥善保管软硬件设备资料,外借资料应登记并及时收回。

6、增强安全意识,注意机房防火。下班前应注意检查水电开关和门窗安全。

7、保持计算机室整洁与卫生,室内严禁吸烟。

疫情资料管理保密制度

1、做好疫情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疫情资料要存放于资料柜内并由疫情资料管理人员专人保管。

2、未经卫生部和卫生部授权公布的甲类传染病疫情和暴发性大流行的疫情病例数不准在报刊公开报导。

3、任何外单位人员了解、咨询有关疫情,需持有来人单位和区卫生局的证明,并经单位领导同意,方可进行。

4、任何人不得擅自向新闻传媒机构的记者人员透露疫情。

5、凡未单位领导批准,不得将疫情资料复制或借出。

6、疫情保密性文件或资料的存档和销毁,应经领导批准,统一有关规定处理。

7、自觉接受国家保密机关的检查和监督。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提高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1、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所有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2、各级医疗单位的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本单位传染病管理人员按规定及时上报。

3、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情管理人员要对上报的传染病及时进行审核,并定期对各医疗单位的门诊及住院日志进行督导检查,对漏报、迟报传染病的现象进行纠正。

4、报告病种:

甲类传染病:(2)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26)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甲型H1N1流感、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11)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手足口病、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消毒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医院感染和消毒管理,预防和控制感染性疾病的传播,确保医疗质量和病人安全,根据卫生部《消毒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医务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接受医院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相关知

识,并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3、严格按照卫生部《消毒管理办法》,执行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术规范,并达到以下要求:

(1)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灭菌水平;

(2)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消毒水平;

(3)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一用一灭菌。

4、使用的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不得重复使用。

5、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6、购进消毒产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7、医务人员手部皮肤清洁和消毒(详见协和医院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8、环境、物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排放废弃的污水、污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运送传染病病人及其污染物品的车辆、工具必须随时进行消毒处理。

9、发生感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应当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并采取有效消毒隔离措施。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全市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正常运行,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疫情管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医疗机构应高度重视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工作,按照依法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准确、安全高效的原则,针对网络直报工作的工作强度和技术要求,合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适时配备、更新网络直报所需的设备,保障网络畅通,以适应网络直报的要求。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医疗机构的疫情管理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好本级地区编码、用户

编码和密码。如有丢失或差异及时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取得联系。如因泄露或擅自借给他人使用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报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医疗机构须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进行报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报告发现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疾控机构报告。区(县)中心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后,应对信息进行审核,确定真实性,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同时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报告卫生行政部门。

四、信息管理与通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公共卫生监测体系网络系统平台的要求,充分利用报告的信息资料,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定期分析通报制度,每月根据传染病流行动态、防治效果进行综合分析,并写出疫情简报,为传染病防治措施的制订提供可靠依据,每月有疫情动态分析,每年有疫情结,紧急情况下需每日进行疫情分析与通报。

五、监督管理:属地卫生局对本行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实施监督管理,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人;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信息,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对于漏报、迟报、瞒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进行追究和调查处理。

传染病疫情监测制度

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监测网络,通过定期定点的系统监测,及时获取相关的疫情

信息,掌握疫情动态,为制订防治对策、开展防治工作评价防治效果提供科学依据。

1、每天浏览国家疾病预防信息监测系统,及时掌握传染病发生与流行情况,按月、年进行疫情分析。

2、通过对献血员、吸毒人员、收容所及公共场所相关人员的血清抗体监测,及时发现HIV阳性人员。

3、通过肠道门诊等渠道掌握肠道传染病发病情况,作好霍乱等肠道传染病的疫情监测及防治工作准备。

4、制定手足口病、炭疽、流行性出血热等重点传染病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病例的流调和采样工作。

5、通过疫情监测和血清学抗体等监测手段,及时掌握AFP、麻疹、新生儿破伤风的发病趋势。

6、及时与畜牧、林业等部门沟通,定期通报布病等人畜共患传染病疫情。

7、每月通报全市传染病疫情情况,分析流行趋势,为防控提供依据。

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1、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感染性疾病科或传染病分诊点,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2、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3、各科室的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4、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5、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

措施。

6、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的,应当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

消毒隔离工作制度

1、医务人员工作时间应衣帽整洁。操作时必须戴工作帽和口罩,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2、使用合格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3、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

4、无菌器械容器、敷料缸、持物钳等,要定期消毒、灭菌,消毒液定期更换。用过的物品与未用过的物品严格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5、传染病人应进行预检分诊,按常规隔离。疑似传染病人应在观察室隔离,病人的排泄物和用过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

6、病房应定时通风换气,每日空气消毒,物品定期消毒。传染病人出院、转院、转科、死亡后应对病人的单元进行终末消毒。

7、传染病人要按病种分区隔离,工作人员进入污染区要穿隔离衣,接触不同病种时应更换隔离衣、洗手,离开污染区时脱去隔离衣。

8、供应室必须将无菌与清洁、污染物品分开存放。严格按照消毒方法进行消毒,并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促进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按照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落实奖惩制度。

2、全年度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先进科室给予300元年终奖励,科主任50元奖励。

3、根据传染病检查上报情况对工作突出的先进个人给予年终100元奖励。

4、对发现传染病未能及时填卡上报或漏报者根据情节,依据院部指定的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

⑴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给予5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造成疫情播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⑵对工作督导不力,检查不及时造成漏报不能及时发现者,对责任科室(医务科、保健科)及责任人给予100元罚款处理。

⑶对累计漏报、迟报超过3例者,扣除责任人当月工资、资金,并通报全员,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⑷全年发现传染病漏报超过5例者,扣除主管院长及医务科责任人年终奖金,并给予警告处分。

5、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未能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且后果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

传染病疫情自查制度

1、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的督查由“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

2、责任报告人发现传染病时,在抢救处置患者的同时应及时、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3、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时,要立即电话报告预防保健科。

4、预防保健科疫情管理人员每日2次到门诊部及住院部等科室收取传染病报告卡,并在登记本上签字。

5、疫情管理人员须将传染病报告卡和网络直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登记,汇总定期报院领导小组。

6、院领导小组组织院内自查传染病漏报外,配合区防疫站进行漏报抽查。并将检查结果报主管院长,必要时通报全院。

7、疫情管理人员应每周、月、季、年定期开展传染病漏报、迟报检查。

8、院领导小组根据各科的漏报和传染病报告卡,以及网络直报中存在的问题,按传染病疫情管理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置。

传染病疫情报告流程

1、门诊部、住院部、检验科、放射科等有关科室接诊传染病患者时,首先进行登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然后做好处置工作。

2、疫情管理员每日两次收取传染病报告卡,并对卡片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指正。

3、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立即电话通知网络直报员,网络直报员接到报告后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当专家组确诊后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上报。

4、发现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时,于24个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5、发现丙类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时,应当在24个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6、进行网络直报时,经查错、查重、订正后上报。同时登记在《疫情直报登记本》上备查。

7、传染病报告卡网络直报后,整理、装订、存档,保留三年。

8、每月将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情况汇总,报医务处、业务院长。

9、遇到特殊情况时,报告分管领导协调解决。

预防保健科工作规范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相关法规,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制定的有关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要求和规定。

2、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条例,建立和健全医院疫情管理和报告制度,组织制定各

项疾病预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做好医院传染病疫情管理和报告工作,负责全院传染病报告卡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查重)工作,定期检查、指导和督促各科室做好医院疫情管理和报告以及死亡病例报告工作。

4、每天分早上和下午两次到科室进行签收传染病疫报卡,并在签收的同时审卡填报内容,保证内容完整;对甲类和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以及某些特殊病例可及时对病人进行调查,在不能排除的情况下,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本院领导报告疫情;对于结核博乙肝等容易多次入院就诊的病人,经过调查,排除一年内重复上报的可能,及时上报。

5、每月末,查阅全院本月的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出院病历、放射科检查结果及检验科检验结果,发现漏报及时补报。

6、每月在全院通报上月疫情报告情况(包括疫情动态,迟报、漏报的检查结果,并做出惩罚通告)。

7、做好全院疫情报告和死亡病例报告工作,接到疫情报告卡和死亡病例报告后后

按规定时限通过国家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8、每月与医务处核定死亡病例登记,发现漏报及时补报。

9、规范计划免疫工作。

10、认真做好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的疫情管理和报告的检查工作,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搞好疫情调查工作。

医院传染病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传染病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则》的有关规定。 2、在院感科的指导下配合做好各项监测,按要求报告医院感染发病情况,对监测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 3、患者安置原则应为: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同类感染病人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 4、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每周空气消毒一次,地面应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即刻消毒,每月大扫除一次。 6、病床应湿式清扫,一床一套(巾),床头柜应一桌一抹布,用后均需消毒。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位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7、弯盘、体温计等用后立即消毒处理。 8、加强各类监护仪器设备,卫生材料等清洁与消毒管理。 9、一次性餐具、便器固定使用,保持清洁。

10、对传染病患者及其用物按传染病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和处理措施。 11、传染性引流液、体液等标本需消毒后排入下水道。 12、治疗室、配餐室、病室、厕所等应分别设置专用拖把,标记明确,分开清洗,悬挂晾干,定期消毒。 13、垃圾置塑料袋内,送定点站处理。 1、临床各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管理和领导,各科室参加门诊的医务人员同时接受医务科和门诊部的领导和指导。 2、门诊医务人员由各科室派出并相对固定,门诊各科室应按规定准时开诊,并提前做好开诊的各项准备工作。 3、对疑难病症不能确诊和两次复诊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生会诊。科主任、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对某些慢性疾病和专科疾病,应根据医院具体情况设立专科门诊。 4、门诊医师要根据因病施治的诊治原则,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人负担。 5、对急重、高龄病员、离休干部、军人、残疾人、高级知识分子、港、澳、台胞、外籍人士及远地病员等病人应优先安排就诊。 6、门诊各科室与住院部和病区要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情况和病人情况,确保病人及时入院治疗。

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制度

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制度 一、医院自上而下设院级、科级、转制三级疫情管理监督人员对全院疫情实行 监督控制。 二、传染病疫情管理实行首诊负责制,首诊医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应立即按要 求报告,并填写传染病卡片,报告科室疫情监督员。科室疫情监督员负责登记,并转交疫情专干。 三、医院内设原籍疫情管理负责人:内、外、妇、儿、呼吸、住院部等相关业 务科室设立疫情管理负责人及疫情监督员,同时院内还设专人专(兼职)职疫情管理人员,自上而下形成疫情管理监督网,负责对全院的疫情实行监督和控制。 四、感染管理部直接负责和指导院内的疫情管理工作,具体贯彻落实上级管理 部门的各项要求,结合院内的实际情况进行逐项落实改进,同时还要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门诊疫情发生动态情况及时反馈给院领导及上级管理部门,当好参谋,在医院和上级管理部门之间起到上传下联的纽带作用。 五、每年要对医院新上岗及换岗的医生和实习医生进行疫情业务知识培训,明 确责任疫情报告人所承担的报告任务,管理登记,传染病报告时限、病种及方法等。 六、建立疫情自查制度,定期检查检验科、全院各诊室、各病房传染病发生的 情况,查病案室、住院处传染病人出院情况,抽查全院诊断书等,对自查情况要详细记录,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和处理。 七、对门诊日志、住院登记和化验登记的管理,要建立健全个项登记本,要求 填写内容详细,不得有漏项和漏登记现象;设立阳性化验单交接手续,对阳性化验单由专人负责,送到医生手中,有医生签字并承担上报疫情责任,未经疫情登记、医生签字处理的化验单,不得让患者自行取走。 八、化验单各种登记管理制度,肝功化验登记完善,不漏项,有阳性化验交接 手续;建立便常规化验登记规范;建立性病化验登记(以上化验登记均不可漏项和漏登记)。 九、疫情报告卡片要逐项填写齐全,不得延报、漏报、缓报;全院疫情报告质 量监控本,详细记录漏项、迟报、缓报情况,凡有违反疫情管理规定造成工作损失者,按医院疫情管理奖惩制度处罚。

传染病质量管理制度

传染病报告质量管理制度 1、疫情管理:直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技术指导文件,严格按要求进行本院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 2、报告的方式:本单位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实行网络直报,并按要求进行电话报告。 3、报告的程序为:传染病病例的报告由首诊医生或其它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报告卡(按要求电话报告)——疫情管理人员收卡、登记——网络直报(需电话报告县CDC的按要求报告)。 4、报告病种和报告时限:(1)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的病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方式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 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同时,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2)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等的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3)对其它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告。 5、个别病种的确认须由相关单位认可后方能上报:(1)脊

髓灰质炎,要由国家确认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2)甲类传染病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须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3)艾滋病,应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6、每月29日前检查追踪上月和本月已报告病例卡片的诊断变化和转归情况,如疑似病例改为确诊病例或排除、未分型改为已分型、死亡等,要对原报告卡进行订正报告。 7、在传染病漏报自查、检查和暴发调查中发现的未报告病例,要及时补充录入。

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制度.doc

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制度 为了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贯彻实行国家“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贯彻实行国家“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及传染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积极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和健康教育。 1.定期对本院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传染病防治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培训。 2.根据传染病疫情,适时开展传染病防控救治演练,提高医务人员应急处置传染病的能力。 3.在病人来院进行保健、诊疗、康复过程中,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各种方式,对病人及家属开展传染病防治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 4.通过专家讲座、义诊、咨询,利用宣传橱窗、版报、图片、健康教育处方等宣传资料以多种途径对病人及公众开展健康教育。 三、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活动,加强环境卫生建设,消除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的危害。 四、实行国家免疫规划制度,按规定开展传染病的预防接种。 五、对传染病遵循“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实行首诊负责制。 六、严格执行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医务人员发现法定传染病疫情或者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按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配合上级部门做好重点传染病监测报告。 七、遵循标准预防和基于传播方式的预防原则,在对患者进行诊疗的过程中,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传染性疾病病原体的传播方式,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为医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消毒与防护用品。 八、严格执行医院《消毒隔离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办法》,防止传染病医院内感染和医源性感染。 九、诊疗过程中传染病的防控。 1.按国家要求设置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医院指定的科室进行诊治。不得歧视、推诿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 2.对患有甲类传染病以及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的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必须安置到医院指定场所进行观察、隔离和治疗。对其他法定传染病病人或者病原携带者,根据需要按规定予以必要的隔离治疗。 3.按国家规定对特定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进行转诊、追踪随访。 4.配合上级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传染病流行病学调查、采样与处理。 5.根据需要,按国家规定对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进行尸体解剖查验。

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 1、疫情管理人员定时收集传染病卡片并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卡 片或填写不规范的卡片要及时向填写人员查询、核对,准确无误后及时将疫情信息进行网络直报,并做好登记。 2、对已报告的传染病卡片当诊断变更、死亡或误报时要及时做出 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 3、定期对已上报的传染病卡片进行查重,对重卡进行剔除。 4、发现本年度内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应及时补报。 5、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照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 病原携带者,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的疾病暴发、少见传染病和本地已消除的传染病的报告信息,立即上报院领导和当地疾病控制机构,经疾病控制机构确认后,按照法定时限通过网络报告信息。 6、疫情分析资料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使主管领导及时掌握动 态。

7、传染病报告记录资料要保存3年,网络直报的疫情信息和相关 资料定期导出,制成电子文档双重备份。 8、传染病疫情管理相关资料分类归档保存。 9、对疫情信息资料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密。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提高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本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本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2、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3、报告病种: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4、由预防保健科负责全院传染病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 重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资料分析。 5、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传染病防控工作管理制度

传染病防控工作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学校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学校应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组织,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网络,兼职紧急救护师赵西林老师负责疫情管理、消毒等工作,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二、学校领导、班主任、教师、学生等,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在规定时限内,向辖区内医疗机构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班主任、疫情报告员应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熟练掌握常见传染病诊断、报告、隔离消毒及疫情处理程序,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治能力。 三、学校发现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脊髓灰质炎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于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其它乙类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丙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应当于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四、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学校疫情报告员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卫生机构报告疫情。 五、落实“晨检”、“午检”制度,对请假、缺课的学生要登记备查,询问原因,注意追踪,确保对传染病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做好补种工作。 七、加强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开设健康教育课、设立宣传栏、举办黑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 八、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教室、宿舍要经常通风,设置防蚊灭蝇设施。食堂要讲究卫生,预防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学生要合理营养、平衡膳食,加强锻炼,提高身体素质。 九、任何班级对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对那些玩忽职守,导致传染病疫情扩散流行的班级和个人,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传染病管理制度

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传染病的预防制度 1、及时了解疫情,发现传染病及时报告。做到六早: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2、预防工作要把好三关: (1)晨、午检关(见晨、午检制度)。早发现、早报告,幼儿缺勤三天内的要及时与家长联系。 (2)入园体检关。不合格者坚决不得入园。 (3)消毒、隔离、检疫关。坚持做好日常卫生消毒常规,按各种传染病的规定执行隔离期,对密切接触者实行检疫期,检疫期间不得与其他班级接触,并暂停办理入园和转园手续,积极采用各种办法防治疾病,降低发病率。 3、抓好二个环节: (1)控制传染源: A、检疫期内不混班,不串班,单独管理; B、针对传染病的接触者投放预防药,增强抵抗力; C、患者隔离期满痊愈后持医院医生证明,到医务室经保健医检查登记后方可入园。 (2)切断传播途径: A、切断呼吸道传染途径; a、室内保持通风,保证空气新鲜; b、采用消毒液对空气消毒; B、切断消化道传播途径: a、坚持做到入园时、饭前便后用肥皂流动水洗手;

b、坚持不吃生冷、腐烂、变质、不清洁的食物; c、做好地面、餐桌、水杯、毛巾、玩具、卫生间的彻底消毒擦洗; d、对餐具柜内消毒30分钟; e、消灭蚊、蝇、老鼠、蟑螂等传染病的媒介。 C、保护易感人群: a、各班主任应掌握班内易感儿的情况,并登记专项管理。易感儿:经常感冒发烧者;得过肠道传染病者;有过其他病史者。 b、加强易感儿的体格锻炼,增强幼儿体质,合理安排饮食,提高抗病能力。 c、根据不同流行病、不同季节及时投服预防药,降低发病率。 d、在传染病流行期间,不带幼儿到公共场所。 e、家长不许进入幼儿活动室和寝室,防止疾病传染。 (二)预防隔离制度 1、幼儿园是幼儿密集的地方,必须加强传染病的管理,防止传染病传播,确保每个幼儿的健康。 2、保健室设有隔离室,既远离幼儿活动区,又便于保健医的护理与观察。 3、隔离室备有专门物品,各项设施齐全,保证一人一用一消毒,平时不得挪做他用。 4、发现传染病患儿立即隔离,及时按传染病报告程序上报保健科和防疫部门,并进行登记管理。 5、对传染病患者立即隔离,及时送医院诊治,同时通知家属。 6、依据病种安排对污染的环境和物品及时彻底做好消毒处理,保健医要直接指导消毒工作,防止传染病的蔓延,做到无暴发、无续发。

传染病管理制度

目录 一、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二、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 三、传染病首诊负责制度 四、传染病收报、核对制度 五、门诊工作日志制度 六、医院疫情自查制度 七、医院疫情奖惩制度 八、结核病防治管理实施细则 九、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规范 十、急性弛缓性麻痹报告管理制度 十一、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控制制度十二、甲型(H1N1)流感病人会诊制度 十三、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

一、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1、各科室均须按要求使用统一的传染病报告登记簿、门诊各科室填写统一的门诊日志。 2、全院各科室医务人员,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后,应立即填报传染病报告卡,如在诊治过程中排除或确诊原已报过的疑似传染病,还需再次及时填卡确认或更正,并登记在传染病登记簿上(包括门诊和住院病人)。 3、传染病报告卡及科室的传染病登记簿必须按要求逐项填写,必填项目不得空项;对现住地址栏要详填到门牌号。 4、各科室医务人员一旦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立即报告科主任、院感科(工作时间)或医院总值班(非工作时间),院感科、院总值班接报后立即报告分管院领导,经院领导组织人员复核确认后,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在2小时内通过网络报告。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各科必须在24小时内填好传染病报告卡,报送院感科(工作时间)和总值班(非工作时间)。由院感科进行网络直报。 检验科发现甲类、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和艾滋病时,应立即报告病人所在科室。并对其标本妥善保管,不得丢弃,以备上级卫生部门的核查和防止院内扩散及交叉感染。对其它乙类传染病、丙类传染病的检验报告单应及时发送到相关科室,以免相关科室延误传染病疫情报告。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细则》、《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等规范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 1、由医院领导、医务科、感控科、质管科、感染科主任、防保科及相关临床科室主任组成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对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根据最新情况制定相关传染病有关制度。 2、为提高传染病监测质量,医院防保科及各临床科室设有疫情报告员,及时、准确掌握传染病的发病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临床首诊医生发现法定传染病、疑似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规定的时限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及时将传染病报告卡交防保科,防保科疫情管理人员做好核实、登记并进行网络直报。 4、医院相关科室定期进行《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熟练掌握传染病的诊断、报告、隔离消毒及疫情的处理程序,增强传染病的疫情报告意识。 5、疫情管理人员按照传染病疫情自查制度查看门诊日志及出入院登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录入传染病报告卡;在报告前对有疑问的卡片或

填写不规范的卡片要及时向填写人员查询、核对,准确无误后及时将疫情信息进行网络直报,并做好登记。 6、疫情管理人员每月全面检查门诊日志、检验结果登记、出入院登记等,对项目不清、不完整、填写不及时、不规范、以及有传染病漏报的科室,除及时补报传染病疫情外,应依照传染病防治法追究责任,并可由医院按照情节严重与否进行适当处罚,与科室经济效益挂钩。 7、疫情人员凡未经医院领导批准,不得将疫情资料复制或借出;不得转让或泄露信息报告系统的账号和密码;发现账号、密码已泄露或被盗用;立即采取措施、更改密码,并向疾控中心报告,否则,由此导致的系统安全问题由个人承担。 8、疫情管理内容: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以及乙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于2小时内上报防保科;对乙类、丙类和其他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9、各级领导及科室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事件,不得隐报、谎报、缓报,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10、疫情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疫情电话畅通。 传染病报告病种: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

传染病管理各项制度

传染病管理各项制度 一、传染病管理工作制度 1、医院成立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由主管业务副院长、预防保健科、医务处、门诊部、住院部、检验科、放射科等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医院内传染病管理工作的领导、督查、协调等工作并根据最新情况制订传染病疫情管理有关制度。 2、每年新职工岗前培训必须有传染病疫情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内容;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的培训,有学习记录,并进行考试。 3、各医疗单位要确定专门的部门或者人员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管理工作;门诊部、住院部以外的科室,应配合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 4、各医疗单位应根据条件设立传染病区(室),不同类别的传染病人要相对分开,传染病人应接受隔离治疗,住满隔离期后方可出院。 5、严格执行诊疗器械一用一消毒制度,一次性诊疗用品要按照“先消毒后破坏再焚烧或深埋”的程序处理并有处理记录。 6、肠道传染病流行季节应设立肠道门诊,有专人或兼人负责。 7、医院污水、病人粪便、污物等应进行无害化处理。 8、年终应对本单位传染病防治管理情况进行总结。 9、各医疗单位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应有奖惩措施。

10、医护人员要有自我防护意识。 二、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1、各医疗机构为责任疫情报告单位,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 2、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疾病控制人员、卫生监督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3、医疗保健人员遇有法定传染病时,应及时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有医嘱。 4、医务人员对报告的疑似病例,应及时填写订正卡;定期核查门诊日志,确保每位就诊病人信息的完整,对核查出的漏报、误报病例应及时补报和订正;病人出院时,如果与入院诊断病名不符,住院医生需及时填写传染病订正卡。 5、化验室人员遇有传染病阳性结果时,应有疫情报告提示制,并将报告单交经治医生处理(确诊或排除)。 6、放射科和化验室对结核病或其他传染病检查结果应专册登记。 7、报告的时限、方式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执行。 三、化验室传染病阳性结果管理制度 1、各医疗单位的检验室对法定传染病的阳性检验结果除在原始簿中登记外,还必须登记到“法定传染病阳性检验结果登记簿”中。登记项目包括姓名、性别、

传染病管理相关制度

、传染病管理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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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管理相关制度 1.传染病防控部门工作制度 (1)医院成立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由主管业务副院长、感染科、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住院部、检验科、放射科等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医院内传染病管理工作的领导、督查、协调等工作并根据最新情况制订传染病疫情管理有关制度。 (2)每年新职工岗前培训必须有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的内容,学习结束必须进行考试。 (3)要求每个科室每年至少学习传染病法二次,并有培训记录及每人学习后考试成绩存档。每个科室院内感染监控医生为传染病监控医生。 (4)门诊医生有完善的门诊日志。门诊日志内容包括:姓名、家长姓名(14岁以下患儿时必填)、性别、年龄、详细家庭地址、诊断、发病日期、就诊日期、出诊和复诊。 (5)出入院登记本的管理。病人入院后,必须填写完整的相关内容: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转归情况(是否死亡、死亡原因、死亡日期等)。出院时,必须根据病历所书写的最后诊断填写病人的出院诊断。 (6)检验科化验结果登记必须有病人姓名、检验方法、检验结果、检验日期、检验科检验人员签名。 (7)放射科报告结果登记必须有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就诊科室、检查项目、放射结果诊断、放射科医生签名。 (8)门诊医生接到病人结果报告单后,做出诊断,如有报告病例,则按传染病报告卡要求填写完整传染病报卡后将报卡送至感染科。 (9)病房内,要求每位上班医生对新送到科室的所有化验或检查单结果进行分析、诊断,如有诊断传染病例,则按传染病报告卡要求填写完整,由科室传染病监控医生送到质控办公室。 (10)当天疫情粗略检查:每天感染科到放射科及检验科对当天所报出的结果进行查对,如有应上报的传染病结果,则检查是否有上报。(如有未上报的门诊病人,则查找开单医生,确定为病房临时出门诊的医生所填写的单,则根据该医

传染病疫情管理和控制制度

传染病疫情管理和控制制度 1、每年新职工岗前培训必须有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的内容~学习结束必须进行考试。 2、要求每个科室每年至少学习传染病法一次~并有签到及每人学习后考试成绩或学习心得存档。每个科室的副主任或科聘主治医生为传染病监控医生。 3、门诊医生有完善的门诊日志。门诊日志内容包括:姓名、家长姓名,14岁以下患儿时必填,、性别、年龄、详细家庭地址、就诊时疾病临床表现、就诊后初步诊断、诊疗情况、处理。 4、出入院登记本的管理。病人入院后~必须填写完整的相关内容,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详细家庭地址~入院诊断,,出院时~必须根据病历所书写的最后诊断填写病人的出院诊断。 5、检验科结果登记必须有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就诊科室、床位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结果、检验科检验人员签名。 6、放射科结果登记必须有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就诊科室、床位号、检查项目、放射结果诊断、放射科医生签名。 7、门诊医生接到病人结果报告单后~做出诊断~如有报告病例~则按传染病报告卡要求填写完整疫报卡后将报卡送至门诊办公室~由疫情管理人员去收卡。 8、病房内~要求每位上班医生对新送到科室的所有化验或检查单结果进行分析~诊断,因为医生值出的时候~是休息至第二天的~按法律~从结果报出到网上直报~乙类必须为6小时内,~如有诊断传染病例~则按传染病报告卡要求填写完整疫报卡~由护士过医嘱后~与出院卡并放一处~以利疫情管理人员收卡。 9、每天分早上和下午两次到科室进行签收传染病疫报卡,包括节假日~如要做到~必须有3人轮换,~方能保证传染病报卡的按时报出。

签收的目的为明确疫情报告人及疫情管理人员责任,并在签收的同时审卡填报内容~保证内容完整,对伤寒、狂犬病等某些特殊病例可及时对病人进行调查,对于结核病、乙肝等容易多次入院就诊的病人~经过调查~可排除一年内重复上报的可能~这样~传染病卡上报的质量就能得到保证。 10、当天疫情粗略检查:每天疫情管理人员到放射科及检验科对当天所报出的结果进行检查~如有应上报的传染病结果~则检查是否有上报。,如有未上报的门诊病人~则查找开单医生~确定为病房临时出门诊的医生所填写的单~则由疫情管理人员根据该医生的门诊日志帮助填写并上报。, 11、每月中旬~必须查阅全中心上月的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出院病历、放射科检查结果及检验科检验结果。,这要求管理人员必须配足~要完成如此大量的工作~必须要求2位专职人员, 12、每月在质控简报中通报上月疫情报告情况,包括疫情动态~迟报、漏报的检查结果~并作出惩罚通告,。 13、除依照传染病法追究情况外~可由单位按照情节严重与否进行相当处罚,在没有发生传染病因此发生流行或暴发的情况下,。如查出有迟报的病例~可以扣罚接诊医生、传染病监控医生每人各5元~如有漏报~各扣罚接诊医生、科传染病监控医生每人各50元~如传染病发生漏报三次者~接诊医生当年不得参加工作评优~晋升一律推迟一年。

传染病防控工作管理制度2017

传染病防控领导组 组长:孙海涛 副组长:张维富石玉先赵玉福杜超 组员:张洪讲余传兴李磊徐明君秦德志10位班主任 疫情报告人:杜超

传染病防控工作管理制度 根据区教委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传染病防控管理工作扎实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学校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必须在思想上对传染病防控工作高度重视。 组长:孙海涛 副组长:张维富石玉先赵玉福杜超 组员:张洪讲余传兴李磊徐明君 秦德志10位班主任 疫情报告人:杜超 二、学校结合本校的实际制订《传染病防控工作预案》,并启动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和防控工作预案。 三、严格执行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坚持凭教师证或学生证出入校门和做好来访登记工作,凡患传染病或疑似者,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四、严格做好因病缺课登记工作。坚持晨检、午检制度,并做好晨检、午检记录。一旦发现发热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学校,与此同时要跟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在第一时间送学生到正规医院接受治疗。学生治疗阶段,不得到校,必须痊愈后持县级以上医院的康复证明才能返校就学。学生治疗期间,班主任必须每天跟踪疗情,详细掌握学生的治疗进展并记录在晨检记录本上。 五、做好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学校的宣传栏、健康教

育课、班会、国旗下讲话等,对师生加强传染病知识和日常保健意识的宣传教育。做好对班主任、其他任课教师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业务培训。 六、做好消毒和开窗通风工作。学校保证各个教室、功能室、办公室等相对独立、采光通风良好,完善洗手区的建设,同时为每个班配发体温表、口罩、药品及消毒用具和用品,设置专人每天做好消毒和开窗通风工作。 七、按照要求,上报疫情。一旦出现疫情,要及时了解基本情况并迅速报告。班级必须在发现疫情的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学校相关负责人向防保科、镇教委、学校卫生科、疾控中心汇报,同时通过疫情预警系统进行网络报告,积极配合疾控中心做好疫情处理与控制工作。对瞒报、迟报、漏报疫情,并产生不良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医院传染病管理制度

医院传染病管理制度 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一、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二、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三、各科室的医护人员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传染病专治医院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五、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及时上报区疾控中心,转相应的传染病医院救治。

传染病诊断及转诊制度 一、医院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二、对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区规定的分诊点进行初诊;三、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按照传染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报告,将患者转到定点传染病医院归口治疗,危重病人先就地在隔离室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到传染病医院进一步治疗。 四、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五、不外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六、对肺结核病人应按相关规定转诊到规定医院归口治疗,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结核病人转诊三联卡。

医院传染病诊断、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为加强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提高报告质量,也为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提供 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我院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一、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突发传染病疫情信息,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 二、各科室应当建立门诊日志、住院登记簿和传染病疫情登记簿,责任报 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检验科、放射科发 现病人异常检验结果时,应做好登记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及时上报。 三、坚持首诊负责制,严格门诊全员登记制度,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甲型H1N流感的病人和疑似病人时立即电话报告防保科,并填写 传染病报告卡进行上报,疫情报告人员应在 2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同时电话 报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 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应于24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 报告的程序为:传染病病例的报告由首诊医生或其它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 填写报告卡(按要求电话报告)—>疫情管理人员收卡、登记—>网络直报(需 电话报告属地CDC的按要求报告)。 四、疫情管理、直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技术指导文件,严格按要求进行本院的疫情报 告管理工作,在接到辖区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卡片或电话)后,做好登记,按规 定进行网络直报,传染病报告卡片保存3年。 五、防保科负责传染病计算机网络维护工作,安装杀毒软件,定期查杀病毒,保证网络系统正常运转。 六、传染病报告卡录入人员对收到的传染病报告卡须进行错项、漏项、逻 辑错误等检查,对有疑问的报告卡必须及时向填卡人核实。每月对各科传染病

传染病防治工作管理制度

<传染病防治工作管理制度目录 一、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管理制度 二、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三、学校传染病病因排查与登记制度 四、学校传染病康复学生复课制度 五、学校传染病疫情信息登记与与报告制度 六、学校传染病疫情登记、晨检报告制度 七、传染病防控定期巡检制度 八、学校流行病学调查制度 九、学校定期消毒、隔离管理制度 十、学校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 十一、学校突发手足口病应急处理预案 十二、学校甲型H1N1流感应急处理预案 十三、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十四、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组 十五、学校传染病防治应急处理程序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一、传染病防控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人群聚集,流动性大,接触面广,是传染病的易发场所。青少年由于其免疫功能尚不完善,抵御各种传染病的能力较弱,是多种传染病的好发年龄,一旦发生,极易传播和流行,并可扩大到家庭和社会。必须高度戒备地重视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有关要求规定如下: 一、落实组织领导,强化单位及一把手责任制 1、健全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确保认识到位、职责到位、经费到位、检查到位、奖惩到位。 2、建立“群防群控、盖边沉底”的工作网络,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学校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积极性。 二、落实健康教育,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1、学校要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中小学必须开设健康教育课。 2、充分利用板报、校报、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卫生防病意识和社会公共卫生的责任感。 3、教育学生做到“四勤”、“四不”、“一报告”。即:勤洗手脸、勤通风、勤晒衣被、勤锻炼;不随地吐痰、不喝酒抽烟、不共用毛巾、不要过度紧张和疲劳;发现传染病可疑者立即报告。 4、根据传染病流行季节的特点,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两次以预防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病为重点的卫生宣传教育。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家长信等形式,宣传传染病预防知识,以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三、落实学校卫生制度,依法治校常抓不懈 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学生晨检及定期体检制度;重要场所定期消毒制度;课堂、宿舍、公共场所卫生清扫制

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及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为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疫情报告规定,特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如下: 1、我校医务室具体负责传染病疫情登记和报告。 2. 学校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时,及时向所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得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3. 定期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每天进行晨检,对缺勤的同学通知家长了解情况,并进行登记。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责任人,并通知家长, 疫情报告责任人进行进一步排查。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责任人,疫情报告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4. 1天有3例相似症状当天向校医务室报告。 5.传染病报告员要加强责任心,对玩忽职守、瞒报或谎报,不按时报等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的,要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6. 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疫情报告人以最快捷方式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同时向县教育部门报告,做到不漏报,不瞒报。 7.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或共同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校医务室报告;当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疫情报告人立即向疾控中心报告;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报告;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报告。

传染病各项管理制度

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1、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2、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3、各科室的医护人员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4、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5、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传染病诊断及转诊制度 1、医院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2、对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3、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对不能确诊的疑似传染病病人应组织医院专家组会诊确认,同时上报县疾控中心,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4、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对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按照传染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报告,非危重病人转到传染科(内科)归口治疗,危重病人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到传染科进一步治疗。 5、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6、不外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7、对肺结核病人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归口治疗,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结核病人转诊三联卡。

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呼兰区第二人民医院 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为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疫情报告规定,特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如下: 1、我校学生处具体负责传染病疫情登记和报告。 2. 学校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时,及时向所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得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3. 定期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每天进行晨检,对缺勤的同学通知家长了解情况,并进行登记。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责任人,并通知家长, 疫情报告责任人进行进一步排查。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责任人,疫情报告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4. 1天有3例相似症状当天向区医务室报告。 5.传染病报告员要加强责任心,对玩忽职守、瞒报或谎报,不按时报等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的,要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6. 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疫情报告人以最快捷方式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部门报告,做到不漏报,不瞒报。 7.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

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或共同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区医务室报告;当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疫情报告人立即向疾控中心报告;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报告;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报告。

生产企业传染病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生产企业传染病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生产企业传染病疫情防控管理制度目录 一、食堂篇 二、集体宿舍区管理 三、隔.离区管控措施 四、体温监测制度 五、口罩佩戴篇 六、其他措施 为防止疫.情进一步扩大, 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可能引发的疾病伤害, 杜绝病疫传播, 进一步规范防疫.情工作程序, 公司制定以下措施: 一、食堂篇 1、制度禁止采购、食用野生动物和不明来源的活体动物、动物源性食品, 对肉及肉制品做好索证索票工作。 2、严格加工操作规程做好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和加工, 肉禽类食品需烧熟煮透, 食品加工要烧熟、煮透, 确保熟制食品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C。从业人员应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上岗, 且及时更换口罩。严禁在餐饮服务场所内饲养和宰杀畜禽等动物。 3、严格消毒保洁制度确保餐饮用具清洗消毒后使用, 每天对保洁设施和就餐场所进行消毒, 保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严禁无证经营和对外开放食堂, 指设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 供应内部职工、学生等集中就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堂严禁无证经营, 严禁承接宴席和对外开放。 4、严格管理责任要在当地卫健、疾控部门指导下落实食堂卫生防疫各项要求。卫健、疾控部门提出禁止或暂缓供餐的单位食堂, 要坚决停止供餐。 5、坚持进货查验所空气流通。 6、加强人员健康管理求食堂工作人员加强健康卫生管理, 每日定时测量体温, 全程佩戴口罩, 就餐干部职工进入餐厅前自觉接受体温测量。在食堂设立洗手消毒设施, 供就餐人员餐前餐后洗手消毒。 7、严格洗手消毒制度从业人员在制备食物前、加工生食或熟食之后、餐前便后、接触垃圾后等暂时离开返岗前, 均要采用六步洗手法清洁手部卫生。配备洗手消毒物质, 在显著位置提醒职工就餐前洗手。 8、倡导轮流和分散就餐疫. 情防控期间, 采取定点分时供餐, 错时安排人员用餐。一线工作人员由食堂打包送至工作岗位就餐, 后勤工作人员打包带回各自办公室就餐。在食堂就餐时要求人员间隔1 米以上, 避免人员聚集。 9、厨房垃圾设置照垃圾分类原则, 设置打包盒和餐厨垃圾专用回收点, 避免餐厨垃圾污染环境和传播病菌病. 毒。 二、集体宿舍区管理 1、公司位制定疫. 情防控工作方案, 成立了疫. 情防控工作领导.小. 组, 出台疫. 情防控工作方案, 明确工作责任, 制定具体防控措施。 2 、加大疫. 情防控工作宣传力度, 生活区主要通道及各个路口张贴疫. 情防控工作通知, 对疫. 情防控提出具体要求, 各班组可通过微信平台发布疫. 情科学防护知识, 做到科学防护, 不信谣、不传谣。号召全体管理人员及工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保持办公、生活场所的卫生。 3、控制人员出入, 同时对出入人员进行健康状况检查, 发现疑似急性传染病人员立即隔. 离观察。在营地入口设立体温检查点, 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检查。尤其是对外来访问人员检查体温, 发放口罩, 并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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