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继续教育教学督导组工作实施细则

武汉大学继续教育教学督导组工作实施细则
武汉大学继续教育教学督导组工作实施细则

武汉大学继续教育教学督导组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继续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稳定教学秩序、规范教学活动、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所起的积极作用,结合学校开展教学督导工作实践经验,特制定本细则。

一、武汉大学继续教育教学督导组(以下简称督导组)是在学校领导下,对全校继续教育的教学管理、教学秩序、教学质量等进行监督指导的专家小组。督导组独立开展各项工作,其日常工作由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部门负责。

二、督导组由5-7人组成。设组长1名、副组长1—2名,聘期一般为3年,必要时可做适当调整。

三、督导组的成员由继续教育学院在本校教师中选聘。督导组成员条件:具有教授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身体健康;治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热爱继续教育工作。

四、督导组工作职责

1、有计划地深入继续教育教学第一线,了解有关教风、学风和教学管理方面的情况,提出加强教风学风建设以及改进教学组织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对继续教育课堂的教学情况进行抽查,检查任课教师的教案、课堂教学效果、教学方法、教学进度和学生到课等方面的情况,并及时向各有关学院及继续教育学院反馈信息。

3、进行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检查,包括检查实习实验指导书、实习实验条件以及实践性环节的教学效果等。

4、参加继续教育学院有关的教学管理工作会议,了解、检查学校继续教育各类型、各层次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

5、参与继续教育的教学评优、专业建设、专业调整、课程建设等有关咨询及论证工作,对教学改革提出指导性意见;注意发现典型,对好的教学成果及教学改革经验进行整理、提炼,并提出推广建议,为学校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6、向继续教育学院通报教学检查情况,指出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五、督导组工作制度

1、督导组每学期初拟定本学期工作计划,并交继续教育学院。

2、督导组由组长牵头定期开展活动,每学期以书面形式向继续教育学院提交督导工作报告。督导组成员在督导工作中应填写好各类督导工作表格,及时整理、汇总后交继续教育学院。

3、督导组成员如遇重要问题,可直接向继续教育学院主要领导或学校有关领导反映意见。

4、继续教育学院一般每学期召开两次督导组全体成员会议,研究、布置、总结本学期督导工作。

六、本细则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七、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原《武汉大学继续教育教学督导组工作实施细则》(武大继教字【2002】22号)同时废止。

武汉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武汉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武汉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 武大教字〔〕92号 发布时间: /9/10 15:00:51 访问次数: 2450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武汉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学校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学生(包括插班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的学籍管理。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三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所在学院(系)请假。请假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对其入学资格、思想品德、健康状况等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交有关部门查究。 第五条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能够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在学校招生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并离校治疗,10个工作日内不办理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在下一年新生入学时向学校招生管理部门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在学院(系)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办理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它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延期注册者,按旷课处理。 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未经教务部批准入学者,不得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够申请贷款或者其它形式资助,三个月内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各学院(系)应当于注册截止日的次日上午向教务部报送学生注册情况。 第三章学制与学习年限 第七条学生一般应当在国家规定的学制内完成学业,能够提前毕业或延长学习年限,学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学制规定年限两年,休学、保留学籍时间均计 入在校学习年限。 第八条提前毕业或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按学校规定缴费,按第五十二条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章考勤 第九条学生应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应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缺席者,即为旷课。对旷课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旷课一天按实际授课学时计,实习、军训旷课按每天6学时计。 第十条学生请假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因病请假应有校医院证明,一学期请病假一周以内的,由辅导员批准,一周以上的由学院(系)主管领导批准。学生因事请假,一学期请假两天以内由辅导员批准,两天以上由学院(系)主管领导批准。 学生请假申请书、医院证明及学院(系)审批意见等材料由学院(系)教学秘书保存备查。

关于课堂教学督导评价实施细则

科技学校 教学督导评价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的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充分调动学生、教师共同参与教学评议的积极性,了解和监督教师授课,帮助教师克服授课中存在的不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创建社会满意的学校。评教是对学校教育教学的监督与促进,是提高教师教学活动水平的重要渠道,是对教师教学行为的规化、制度化、科学化,反映学校教育教学的工作的实际情况和水平,为学校教学管理提供双向反馈信息,更好的实现教学相长和教学互动。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评议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评议工作的组织协调及实施,由全体教职工和学生代表共同参与的各级督导评价细则。 二、评议对象:学校全体任课教师(包括实验室工作人员) 三、评议容: 主要包括敬业精神、教学工作态度、业务能力水平、教学容、教学法、课堂控制能力、信息化教学手段或先进的教学理念、教学效果等面。 四、评议时间和要求 (一)评教的形式为定期评教与不定期评教相结合。

(二)教师评教每名任课教师每学期至少一次,学生评教每学期至少集中进行一次。 (三)学校要将评教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计划。 (四)教师评教要有代表性,客观公正,认真负责,不能以偏概全。学生评教参与率应达标,教育学生对教师的评教要客观公正、准确、,坚持实事。 五、评议类别和途径: 1.校长领导层评议: 采取抽查的式进行评议,对所有的课堂包括听课和巡课均可以进行评议。评议结果计入教师考评。 2.各级督导组评议 主要由学校值班督导组、教务处督导组和公开课汇报课观摩课督导组等全位督导体系构成。听课和巡课均需进行评议。 学校值班督导组、教务处督导组必须要详细记录问题及相关人员,并立即进行反馈。 公开课汇报课观摩课督导组由反馈者负责汇总意见和建议,并计算出最后得分,并把反馈表以电子版形式上报教务处。 3.全体教职工评议 每学期由教务处负责对全校所有的任课教师进行分组分工,列出计划,全校教职工共同参与进行评议并打分。完

教学工作督导实施细则

教学工作督导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1年8月15日为了落实学校关于教学督导工作制度的通知,加强教学质量管理,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切实有效地提高我校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师教学水平,使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细则。 一、督导目的 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管理和对教学质量的监控力度,在教学实施和管理过程中,建立监督和反馈系统,促进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督导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1、学校教学督导组隶属于学校教学督导室管理,并受学校教学督导室委托履行督教、督学、督管的权利。 2、由主管教学的王亚明担任组长,全面负责教学督导组工作。教学督导组的成员由热爱教学与教学研究工作,有丰富的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经验,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道,在某一学科领域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有较强组织工作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的在职教师或退休教师组成。 3、了解学校教学工作运行情况及教学秩序状况,协助学校领导及校教学督导室对全校教学运行秩序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 4、负责对学校课堂教学、实习实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各教学环节的检查督导工作。 5、负责对学校任课教师进行检查性听课,并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6、负责对学校教学环节工作质量,以及专业建设、精品课建设、教材建设等工作质量进行评估评价。 7、负责对学校教学管理情况、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以及教风学风等情况,进行检查监控。 8、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配合学校教学督导室做好学校对学校的各项教学检查评估和专项教学督导工作。 三、校教学督导组工作实施细则 1、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根据学校《教学管理条例》对照各系上报执行的教学计划,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执行中的问题,将及时指出并通报教务处及主管领导。

武汉大学2014年学院(系)本科教学状态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2: 武汉大学2014年学院(系)本科教学状态评估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参考 分数评价标准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 1.定位与目标 10分1.1办学定位 3 ①学院(系)有明确的办学方向,且确定依据合理; ②学院(系)发展规划能体现学校和学院办学定位要 求;③学院(系)年度教学工作计划能体现办学定位 要求。 1.2培养目标 3 ①学院(系)有明确的人才培养目标,且确定依据合 理;②学院(系)各专业培养目标明确;③专业培养 标准符合学校复合型、国际化、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总 目标要求。 1.3人才培养 中心地位 4 ①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明确;②落实人才培养中心地位 的措施得力;③学院(系)领导班子重视本科教学, 能将本科教学工作列入党政联席会议重要日程;④党 政领导能深入教学一线,听课、巡视;⑤劳务费分配 能向本科教学倾斜。 2.师资队伍 15分2.1数量与结 构 3 ①教师数量与结构能满足本科教学需要,专任教师生 师比优于全校水平;②有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且执行 状况良好;③重视教师引进工作,年度引进教师情况 良好,师资结构有所改善。 2.2教育教学 水平 4 ①专任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较强;②重视师德 师风建设,措施得力,效果良好;③积极组织教师参 加教学竞赛,年度教师教学竞赛成绩显著。 2.3教师教学 投入 4 ①教授副教授能积极为本科生上课;②教师能严格履 行岗位责任,教书育人,无教学事故;③教师能积极 参与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承担项目多、成果突出。 2.4教师发展 与服务 4 ①有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的政策措施;②重 视教学梯队建设与青年教师培养,有青年教师培养规 划,有具体措施且执行良好;③积极落实学校本科教 学课程助教制,有执行细则,且实施情况良好。 3.教学资源 20分3.1教学经费 4 ①学校下拨的教学经费分配能优先保证本科教学需 要,且能在事业费外自筹经费用于本科教学;②学校 预算的本科教学业务费较上年有所增长。 3.2教学设施 4 ①学院(系)现有教学设施能满足教学需要;②学院 (系)资料室、教学与科研实验室能对学生开放,利 用率高;③学院(系)重视信息化资源建设与应用, 教学信息化条件较好,教学相关信息齐备。 3.3专业设置 与培养方案 4 ①有专业建设规划,且执行情况良好;②专业设置合 理,优势专业与新专业设置成绩显著;③培养方案能 根据社会需要及时进行调整,且执行情况良好。

集美大学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

---------------------------------------------------------------最新资料推荐------------------------------------------------------ 集美大学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 集美大学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051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教学督导工作,确保教学管理各项规定的落实,稳定教学秩序,保障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教学督导工作以客观、公平、公正和督为基础、导为导向为原则。 第三条学校教学督导工作实行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制度,以院级教学督导为主。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校本科教育教学活动和与之相关的人员。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教务处负责组织和协调全校教学督导工作,学院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协调学院教学督导工作。 第六条学校成立校教学督导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两名、成员若干。 学院成立学院教学督导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一名、成员三至五名。 第三章教学督导组成员的聘任第七条学校教学督导组成员由学校聘任。 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由学院聘任并报送教务处备案。 教学督导组成员聘期三年。 1 / 4

第八条学校教学督导组成员和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的聘任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学术造诣较为深厚、工作责任心强、教学和管理经验丰富、师德高尚的本校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职称的退休或在职教师(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 70 周岁)。 第四章教学督导组职责第九条学校教学督导组承担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活动的教学督导工作。 具体职责包括: (一)监督、检查各学院贯彻执行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情况,指导、检查学院教学督导工作。 (二)抽查各学院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进度执行情况,教材选用情况。 (三)对全校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和申请晋升职称的教师的课堂教学效果进行听课评价。 (四)指导青年教师提高教学技能。 (五)检查全校的教学环境(条件)和教学秩序。 对考试、实践教学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等教学环节进行抽查,抽查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和期末试卷的归档情况。 (六)参与各学院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七)完成学校领导或教务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学院教学督导组在学校教学督导组的指导下和分管教学院领导的领导下,负责本学院的教学督导工作。

武汉大学电子信息学院本科培养方案(2018版)

电子信息学院 电子信息学院源于1945年建立的原国立武汉大学游离层实验室。2000年新武汉大学组建后,由原武汉大学电子信息学院、原武汉大学分析测试中心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原武汉测绘科技大学光电工程学院和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计算机系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组成。 学院现设有空间物理系、电子工程系、通信工程系、光电信息工程系、测控技术与仪器系5个系和1个教学实验中心(国家级电工电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有1个国家工科基础课程电工电子教学基地、1个国家级光电系统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学院现有教职工189名,其中在职教师132人,教授(研究员)47人、博士生导师46人,特聘研究员2人、特聘副研究员1人、副教授(副研究员)54人,讲师28人;有工程实验技术人员20人,其中教授级高工1人、高级工程师和高级实验师8人;有管理人员20人,专职科研岗位人员17人。 学院学科优势明显,涉及7个一级学科,其中地球物理学(空间物理学)在2016年教育部组织的学科评估中并列全国第一。有5个本科专业,其中电波传播与天线为国防特色专业,通信工程为教育部第二类特色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为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专业,学院还设立了“质廷学术人才试点班”、“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班”、“逐光创新人才试点班”和“人工智能试点班”4个试点班。有1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后流动站:地球物理学、信息与通信工程;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无线电物理,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空间物理学,1个湖北省重点学科,5个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国家还在学院空间物理学、无线电物理、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设立了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岗位。 学院有1名中国科学院院士,1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1名长江学者,3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名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2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名“青年千人”,2人获首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优秀青年科学基金”,1人入选首批“中组部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5人入选教育部新(跨)世纪优秀人才,1人入选首批湖北省高端人才引领计划,7人获评武汉大学珞珈学者特聘教授。 学院致力于培养引领未来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的领军人才,始终遵循“明德博学、知行合一”的院训精神,坚持“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技能”的人才培养目标,形成了“注重基础、突出能力、追求创新、发展个性”的教风和学风;数十年来,为国家培养

7.3.6 教学督导_校教字(2014)10号_河南师范大学教学督导工作细则(修订)

校教字〔2014〕10号 关于印发《河南师范大学 教学督导工作细则(修订)》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河南师范大学教学督导工作细则(修订)》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河南师范大学 2014年7月21日

河南师范大学教学督导工作细则 (修订) 开展教学督导工作是高校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提高教学工作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为加强教学过程质量管理,健全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教学管理和教学工作中传帮带作用,以及在各项教学工作决策中的咨询服务作用。根据学校教学督导工作实际,特修订本条例 一、组织管理 (一)学校成立校级教学督导组,成员由教务处负责人提出推荐人选,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后,由校长聘任并颁发聘书。 (二)督导组成员由身体健康(无心脑血管疾病等),年龄在65岁以下,热爱教育事业、学术造诣深厚、工作责任心强、教学和管理经验丰富、师德高尚的离退休和在职教授、教学名师和教学骨干组成。 (三)教学督导员每届任期一年,可以连聘连任。聘期内本人提出辞职的,经学校同意,同时补选新成员。 (四)教学督导组由学校直接领导,按照教务处的工作安排,承担学校本专科教学督导工作。 (五)各教学单位要成立相应的教学督导组,成员由学院聘任,教学单位同行督导专家要配合学校教学督导工作整体安排,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完成本单位督导工作任务。

二、工作职责 (一)监督、检查各教学单位贯彻执行有关教学工作管理规章制度情况。 (二)监督、检查各教学单位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参与各教学单位专业调整、课程设置、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精品课程建设等工作的研讨与论证。 (三)深入教学第一线(课堂、语音室、实验室、舞蹈编排室、实习基地等),实行检查性听课制度,督导员每周听课不少于3学时,每学期不少于50学时。听课后及时向有关学院和授课教师反馈信息,给予指导和建议,并填写听课记录,同时将听课记录交于教务处。 (四)监督、检查教师履行教学工作规范、教书育人和完成教学工作任务情况,重点是教师备课、课堂教学、课后辅导、作业批改、命题阅卷等各个教学环节履行职责情况。 (五)监督、检查各教学单位实施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情况。 (六)定期或不定期展开教学工作座谈会,广泛听取广大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教务处反馈。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教学督导工作会议,交流并分析学校教学工作情况,并以书面形式提交学校和教务处,以供决策参考。 (七)协助做好学生考勤、课堂纪律以及各种考试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加强教风、学风、考风建设。 (八)定期抽查、审查学院考试试卷,并对试卷出题难易度、

教学督导工作办法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校教学过程的全面监督和管理,高标准地完善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维护和稳定教学工作秩序,理顺本科教学督导工作关系,提高督导工作质量和水平,落实督导工作责任和有效发挥督导作用,学校决定成立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督导组,并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兴义民族师范学院教学和教学管理的督导工作,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教学督导工作是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学督导的主要任务是对全校的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评价和指导。 第四条教学督导组是在学校行政领导下,由教育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负责组建和管理,配合教务处、各学院(部)开展教学督导工作,代表学校对全校本科教学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调研、评估和指导。 教学督导分校、院两级。教育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负责校教学督导组的日常管理工作。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的日常管理由二级学院负责。 第三章教学督导员的组成与聘任 第五条教学督导员实行聘任制,主要对象是符合条件的、在校具

有副高及其以上职称、有多年从事教学工作经历、教学或教学管理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教师或管理人员。 第六条教学督导员聘任条件和程序: (1)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经验(担任过学校教学单位、教学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者优先选用); (2)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实事求是、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责任心强; (3)教学督导员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经教育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各学院推荐和经学校考察决定审批后,由校长聘任; (4)热心教学督导工作,身体健康,年龄聘任时一般不超过65岁。 第七条教学督导组办公室设在教育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以开展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校安排专项经费保障教学督导组工作正常运行,经费由教育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编报、申领和管理。督导工作所需经费及督导人员酬金,由教学质量监中心提出预算列入学校年度教学经费预算。听课按实际课时计算,参加教学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按课时折算,每半天折算两课时,每课时课酬为80元。每月总数不超过800元。 第九条学校教育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和教务处对教学督导组的 工作负有协调责任,同时还负有提供必要服务以保证教学督导组开展工作的责任。 第四章教学督导员的基本职责和权利 第十条教学督导员的基本职责

武汉大学信管本科培养方案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代码、名称 专业代码:120102 专业名称: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二、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信息管理学基础、具备较高的信息素养,掌握系统思想以及信息系统设计与管理方法等方面的知识与能力,能在国家各级管理部门、工商企业、金融机构、科研单位等部门从事信息管理以及信息系统分析、设计、实施、管理和评价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复合、创新型人才。 三、专业特色和培养要求 专业特色: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研究信息的构成分布与特征,信息系统设计与管理的理论、原则和方法,解决信息获取、组织、检索、分析、评价和利用等一系列重要问题,为科学研究和管理决策提供高质量的信息服务。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经济、管理、数量分析方法、信息资源管理、计算机与信息系统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得到信息系统分析设计与管理方法以及信息管理方法的基本训练,具备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四、学制和学分要求 学制:4年 学分要求:150学分通识(26必+34通识教育)+专业(38必+ 24选+实践必修24)+4任意选修 五、学位授予 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六、专业主干(核心)课程、双语课程、特色课程 专业主干(核心)课程:c语言、信息管理学基础、数据结构、运筹学、信息经济学、数据库系统原理、信息系统、计算机网络、信息分析、信息组织、信息检索、信息计量学、信息服务与用户、Java语言程序设计、市场营销、专业英语、知识管理、信息资源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管理、组织行为学。 双语课程:信息检索、经济学原理 特色课程:信息管理与电子商务导论、信息资源获取与利用、信息系统设计与开发。 七、主要实验和实践性教学要求 本专业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生产劳动(0学分)、信息资源获取与利用(108学时,3学分)社会调查与统计分析(108学时,3学分)、信息系统设计与开发(108学时,3学分)、信息管理课程实践(108学时,3学分)、毕业实习(144学时,4学分)、毕业论文与毕业设计(288学时,8学分) 八、毕业生条件及其它必要的说明 本专业学生需修满规定的学分,完成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并通过答辩,达到武汉大学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准予毕业并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高校教学督导工作条例

高校教学督导工作条例 为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教学质量,加强对本科教学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完善教学监督体系,建立健全教学督导治理制度,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教学督导组织的构成 学院成立学院教学督导组,对全院的教学及教学治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估。教学督导组由5人组成,设组长一名。 第二条教学督导员聘任条件 1、躯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普通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 3、从事过教学或治理工作,具有较丰富的教学实践和治理经验。 4、责任心强,办事公正,坚持原则,有较高的政策水平。 5、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教学研究及教学指导能力。 第三条教学督导员聘任方法 1、教学督导员由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遴选,学院聘任,聘期为两年,合格者能够续聘。 2、在聘期内,教学督导员因特殊事情可提出解聘申请。对别能履行工作职责者,学院有权解聘。 第四条教学督导职员作职责 1、对全院的教学及教学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和建议。 2、深入课堂、实验室等教学一线检查、督导。 3、协助学院调查、核实教学事故,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4、依照学院需要开展专项检查。 5、参与教育改革项目的论证及项目实施事情的检查评估。 6、定期参加教学督导员会议,对反映上来的各种信息进行汇合、分析、研究。 第五条教学督导办法 1、对各系(部)的教学和教学治理工作进行随机性检查。采取听(听课、召开座谈会听取师生的反映)、看(查看教学条件和治理软件)、查(抽查教案、学生作业、实验报告、实习报告、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评(对教学条件、状态、效果进行评价)等办法,客观地掌握教学内容、教学办法、教学环境是否符合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是否严谨、规范,是否能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注重提高学生的基本素养和基本技能。 2、召开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了解教学信息。 3、及时将检查事情反馈到学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及系(部)负责人。 4、教学督导能够是个人单独开展活动,也能够是集体开展活动。 5、依照学院的工作需要开展专项检查。 6、及时将对教师备课、课堂教学、课后辅导、作业批改等督查意见反馈给被督导教师。 7、由学院规定的其它办法。 第六条几点要求 1、各单位应积极支持并配合教学督导员的工作,为他们的督导工作提供方便。 2、教学督导组应按照全面督导、突出重点的原则,依照学院工作重点开展活动。 3、教学督导员要加强学习和自身修养,熟悉教学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依据教学规程、教学打算、教学大纲等有关教学文件。 4、教学督导员每学期听课时数很多于30学时。平日填写听课记录,每月应撰

武汉大学本科教育改革大讨论活动简报

武汉大学“本科教育改革大讨论”活动 简报 〔2015〕第3期(总第3期) 武汉大学本科生院编印 2015年5月11日 【内部资料注意保存】 本期要目 □本科生院召开“公共基础课程建设”工作研讨会 □公共卫生学院全面启动关于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暨本科教育改革大讨论活动 □资源与环境学院召开地理信息科学专业综合改革及国际化讨论会 □学生工作部“本科教育改革大讨论”工作进展报告 □法学院全院教师探讨本科教育改革,共同议定法学人才培养大计 □药学院召开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暨教育改革大讨论动员会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实验中心召开“实践教学改革与发展” 专题讨论会 □城市设计学院本科教育改革专题讨论会深入开展 □体育部“本科教育改革大讨论”工作进展报告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召开“继承与发展——让地图学专业在IT背景下焕发生机”讨论会 □通识课:为我们开一扇知识的窗——HOPE护理学院本科教育改革大讨论之学生篇 邮箱:Star777@https://www.360docs.net/doc/bb7464138.html, 电话:68752927

▲本科生院召开“公共基础课程建设”工作研讨会 5月5日下午,本科生院教务处在本科生院南304会议室召开“公共基础课程建设”工作研讨会,参会人员包括来自体育部、城市设计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等单位的教师代表及本科生院有关人员,会议由赵菊珊副院长主持。 会上,本科生院质量管理处陈学敏副处长首先介绍了我校开展“本科教育改革大讨论”的相关进展,并肯定了公共基础课在本科教学中的重要地位。接着,各位从事一线本科教学的老师分别就公共基础课程在研究型大学本科教育中的定位和目标、在“成人”与“成才”教育中所肩负责任、如何紧跟专业培养需要进行有效的教育教学改革等工作进行了认真研讨,同时,也提出学校应进一步加大对公共基础课程建设的专项投入,优化对公共基础课教师的评价体系,切实提高增强教师教学积极性的举措等。 赵菊珊副院长表示,本科生院支持将“公共基础课程建设”纳入全校“大讨论”,并将向学校反映公共基础课面临的系列问题,也鼓励公共基础课教师积极参加教改项目申报、学科竞赛指导以及通识核心课程建设等工作。 (本科生院方祥玉) ▲公共卫生学院全面启动关于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暨本科教育改革大讨论活动 4月29、30日,公共卫生学院以围绕“全面提升武汉大学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为主题分别组织全院教职工、本科生召开专题会议。 学院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宇传华副院长详细介绍关于“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评建工作”和“本科教育改革大讨论”情况,并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和资料;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对本次活动目的要求、讨论议题、讨论方式、时间安排等进行具体说明。 与会教职工、学生分别围绕①学院办学定位和培养目标,②教学内涵建设与培养模式创新,③教学文化营造与建设,④教育管理改革与创新等展开了讨论。 为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全院师生员参与,

教育教学专项督导工作方案

教育教学专项督导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教学质量管理,积极探索教学督导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实行多侧面、多环节、多形式的督导,以实现对教学质量的有效控制和保障。推动良好教风,学风的建设,促进我校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二、主要措施 落实督导工作,定期召开教学督导会议,总结交流情况,及时将督导意见反馈到相关任课教师。 三、主要内容 既关注课堂教学质量,也重视课外辅导工作;既评估教师如何教,也检查学生怎样学。具体内容有以下方面: 1、听课 (1)本学期将把年轻教师和教学上相对薄弱的部分教师及新进教师的课作为听课重点,指导和改进课堂教学;同时也要听取部分优秀教师的课堂教学,推广优秀教学教法。在此前提下,尽量扩大听课面,同时适当接触属于实践环节的课程和教学活动。另外还要采取随机抽查听课方式,检查督导教学。 (2)教学督导组成员人均听课于10节。 2、教学质量评估

通过听课与评价,加强对课堂教学质量的监督。实事求是地反映教者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评估情况将在期末与学生评教情况同时 反馈给相关系,作为全面评定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参考。使“督”与“导”相结合,有效地引导和促进广大教师重视课堂教学、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充分发挥教学督导组在学校教学质量监控方面的作用。 3、加强交流 督导将采取一定的方式与被听课教师进行平等的交流与沟通,充分地听取授课者意见,及时反馈听课的建议和意见,促使教师能及时地调整教学和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的效果。 交流将米取以下方式: (1)听课后及时交流; (2)座谈会上交流。 4、加强与学生的沟通 及时了解学生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和对教学的需求,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及时召开学生座谈会。 教学效果的好坏,教学质量的高低,归根结底体现在学生身上。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应切实体现“一切为了学生发展”的观念。督导组在听课过程中,不但要做好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工作,还要注重听取学生意见,了解学生需求,并及时向任课教师和有关职能部门反溃课堂教学督导对教师布置作业和在课后辅导。

教学督导员工作职责管理制度

教学督导员工作职责管理制度 - 1 - 教学督导员工作职责管理制度 教学督导员工作职责管理制度 教学督导员工作职责管理制度 2017-04-24 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制度,仅供参考! 一、教学督导员是学院专职从事教学督查、指导的工作人员,应参加学院督导室召开的工作会议,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教学督导工作的各项任务。 二、及时、准确地收集、整理教学督导信息,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学院的教学管理和改革出谋献策。 三、教学督导员要做到挂牌上岗,对全院的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等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结果必须记录在案。 四、根据需要在学院督导室组织和有关职能部门配合下,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听取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形成会议纪要- 1 - - 2 - 报学院督导室。 五、对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及突发事件,应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和督导室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有关院领导报告。六、每学期期末每位教学督导员要向学院督导室提交一份工作报告。

七、完成学院督导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美容院规章制度4篇 一、仪容仪表1、员工应注重仪容仪表。2、员工上班必须身着工装、佩戴工号牌和统一规定的发夹。工装必须保持干净、整齐。3、员工上班前必须化淡妆,当班期间保持面色自然、面带微笑、大方得体、端庄自信的职业。 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检查监督管理,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及运行,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已竣工的燃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监管巡查、泄漏检测;各类用户的安全检查;公司内部的安全生产以及消防。 - 2 - - 3 - 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制度 【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范文一】为了避免幼儿园食堂发生火灾或伤害事故,预防造成食品污染事故的发生,防止食物中毒的事件发生,保证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食堂安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教学督导员工作职责管理制度 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制度,仅供参考! 一、教学督导员是学院专职从事教学督查、指导的工作人员,应参加学院督导室召开的工作会议,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教学督导工作的各项任务。 小学、幼儿园管理评比细则 小学幼儿园管理评比细则 一、生活管理(15分)

武汉大学本科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及处理规定

武汉大学本科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及处理规定 发布时间:2006-4-6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管理工作,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规范各项教学活动,全面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校本科教学活动。 第一章教学责任事故的认定 第三条教学责任事故是指与本科教学活动有关的人员和部门,在教学活动中,因故意或过失对学校本科教学秩序、教学进程和教学质量等造成消极后果的行为和事件。 第四条根据教学责任事故发生的情节和产生的后果,分为一般教学责任事故和重大教学责任事故。 第五条发生下列情况,认定为一般教学责任事故: 一、教学管理类 1.教学管理人员未按时制定好教学计划、做好教学进程等工作安排,造成教学秩序混乱; 2.因管理和协调不力,造成教室、实验室、考场等使用发生冲突,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3.未能将教学活动的调整、变动等情况,及时通知给教师和学生,造成教学秩序混乱; 4.不按要求组织订购、漏订、误订教材或未及时采购,导致开课一周学生到书率不足90%。 二、教学类 1.上课、监考等无故迟到、早退5至10分钟; 2.在上课或其他教学活动中使用手机接打电话; 3.未经批准擅自变更上课时间或上课地点; 4.擅离教学岗位,致使教学、监考等教学活动中断5至10分钟; 5.未经批准私自更换教材,或私自为学生组织、推销教材; 6.无故未完成预定教学计划; 7.划定重点考试范围或向学生暗示考试内容; 8.未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且不服从教学工作分配与安排; 9.监考不严,对学生作弊不及时制止、处理; 10.监考人员漏收学生考卷或遗失学生考卷,或阅卷教师丢失学生考卷,造成学生考试成绩缺失;11.无故不按时上报学生考试成绩时间超过一周; 12.不按要求批改学生作业、上习题课、辅导答疑、指导实验、实习工作; 13.在教学活动中对学生进行体罚或使用侮辱性语言; 14.在指导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不按要求指导或因工作不负责,导致学生不能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或教学质量低; 15.因准备不充分,致使实验课不能正常进行或不能按时完成超过10分钟。 三、后勤保障类 1.因管理不善,导致教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等情况,影响正常教学活动; 2.因管理维护不当,造成多媒体教学设备等无法正常使用超过10分钟; 3.教室、实验室内黑板、实验台、桌椅、水电设施等损坏,报修后两个工作日仍未予修理,且未采取有效措施; 4.教室、实验室等误时开门5分钟以上。 第六条发生下列情况,认定为重大教学责任事故: 一、教学管理类 1.教学管理人员未按时制定好教学计划、做好教学进程等工作安排,造成教学秩序混乱且后果严重;

教学督导细则

XXXX学校教育教学督导管理及实施细则 为实现我校在“十一五”期间健康、持续、稳定、跨越式的发展,打造以专科教育、中职教育为主体的 办学模式,为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保证教学过程各个环节规范进行并达到相应的质量标准,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并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员在教学质量监控过程中的作用,特制定教育教学督导管理及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专科教育、中职教育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面向社会所需人才教育的基本途径。为建立和健全我校专科教育、中职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充分发挥教学过程中的“督学”和“导向”作用,督导组就要对学校的教学工作,尤其是专科、中职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学校有关教学政策、规定、措施的贯彻执行和教学质量目标的实现。 第二条教学督导指导思想 教学督导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坚持全面、 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为学校完善教学管理、改进教学工作提供依据,为学校制定教学规划、促进学科建设、提高教学水平提供服务,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咨询信息,促进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发展,逐步形成规范意识、规则意识、质量意识和创新意识。 第二章教学督导组织形式 第三条学校教学督导组设主任1名,由校长或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担任;设副主任1名,由学校教务处主任担任;设组员若干名,由我校各教研室主任及相关教师担任;教学督导组成员任期1年,可根 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具体情况延聘或提前解聘。 学校教学督导组分设教学督导管理实施小组,分为文科(含音体美)组、理科组两个小组。每个小组设组长一名,组长由学校教科室主任担任,组员为各教研室主任及部分骨干教师担任,教学督导组成员10-15人。 第四条教学督导管理实施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为:参与教学过程的常规检查,了解学校各教研室的 教学工作安排,重点检查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日志、校任课教师周评表、教师备课教案以及学校各种教学规章制度、教学文件的执行情况等;参加学校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教师教学科研工作评估等各种评估工作。 第五条教学督导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教学督导安排,汇总教学督导信息,做好协调与服务,协助处理有关事项。 第三章教学督导工作性质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教学督导工作性质:教学督导是教育管理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学校教学督导工作方案与工作记录

长沙市财经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009年下学期课堂教学督导工作方案 一、督导目的: 进一步落实课堂教学改革,使教师所教、学生所学、市场所需达到一致,真正使课 堂教学研究成为学校提升办学质量和教师提高教学水平的立足点和动力,从而实现学校教学工作的可持续稳定发展。 二、督导内容: 本次督导仅限于课堂教学督导方面,重点评估教师课堂教学中的教学内容处理、教 学方法采用、教学过程设计、课堂组织能力、目标达成情况五个方面,同时关注教师的 教学态度、教学基本功等。 三、督导原则: 1、以人为本。注重培养教师,始终把教师主体意识和创新精神放在首位,尊重教 师、关心教师的成长,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师的参与意识,使教师的成长与 学校的教学改革发展紧密相连。同时,以发展眼光看待教师的成长,以服务意识帮助教 师的教学工作;以发现、帮助与提高为目的。 2、科学督导,实事求是。根据课堂教学评价标准,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既肯 定成绩,又指出不足,尽可能使评价客观、公正、准确、有导向作用,真正达到发现、 帮助与提高的目的。 3、坚持“督”、“导”、“研”相结合。教学督导的目的是提高教师的课堂教学能力,引导教师自我成长,最终提高学校教学质量。所以,督查是形式,指导教学和研究教学 是本次督导的核心工作内容。 四、督导程序: (一)准备与自检阶段9月—10月 1、各教研组认真研读“课堂教学基本要求”,明确评价内容。 2、各组根据评价标准推出组内研究课、示范课,供全组成员学习、研讨。 3、各组进行自检工作,特别是帮助经验不足的教师提高课堂教学水平,争取在督 导工作中人人达到优秀。

(二)督导阶段11月—12月 聘请专家随堂听课。采取边督查评价边引导边研究形式,每次从各组随堂抽听一至 二名教师的课,及时反馈意见到教研组,以便于全组教师进行研讨、改进。 (三)经验总结推广阶段12月—2010年1月 1、全校推出有代表性的教研课进行展示(按教学方法和课型综合推荐),开展评价和讨论。 2、总结、归纳各类课型的课堂结构模式和有效教学方法。 3、总结、归纳各种类型班级(学情特点)教学中所运用的有效课堂组织技巧。 4、初步探讨教学内容与市场岗位需求之间的关系。 五、督导小组成员: (一)督导领导小组: 组长:肖建军、黎辉 副组长:彭建成、蔡稳良、冯庆珍 (二)督导执行小组:(由教科室牵头,两校区教务处配合) 组长:刘海文、杨立东、唐松林 组员:外聘离退休教师、专家 注:教研组长陪同听课,及时听取反馈意见。 附:课堂教学评价标准

职业技术学院系部教学督导工作运行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系部教学督导工作运行管理办法职业技术学院系部教学督导工作运行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系部教学督导是我院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力量,它不仅在规范教学秩序提升教学内涵中产生积极作用,还有助于拓展管理视野带动教研工作的全面开展。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系部教学督导工作的运行过程,现根据我院的工作实际与系部教学督导工作的实践积累,特制订本办法。 二机构设置第二条按系部设置教学督导室,接受教学督导处和系部的双重领导;下设教学信息站,接受教学督导处与所在系教学督导室的双重领导。 第三条教学督导室主任一般由所在系部分管教学的副主任兼任;系部教学督导员必须具备教学督导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优先从近两年院教学督导随堂评价成绩近学生学期网上测评分值均在分及以上的教师中选聘,一般聘期为年,由所在部门颁发聘书。 第四条系部教学督导员的具体数量以确保每学年对本部门所有参与授课的专兼职教师随堂评价次为最低要求;每位教学督导员的教学工作量限制在每周课时及以下;除系部领导外,院教学督导员不再兼任系部教学督导工作。 第五条教学信息员优先从班级学习委员中选用,教学信息站站长优先从所在系学习部长中选用;系教学信息员一般任期一年,受聘者由所在系颁发聘书。

第六条系部教学督导室的基本工作:.每学年对所在系部所有参与授课的专兼职教师随堂评价不少于次,且整个部门的评价结果呈非均匀态分布;.每学期组织教师座谈会学生信息员座谈会均不少于次;.教学督导室每学期应重点剖析个教学问题,形成份分析报告。 三运行管理第七条教学督导员的聘任:.教学督导员由所在系部党政联席会议依据督导聘任条件确定,应以文件的形式报送教学督导处审批;.审批通过后,教学督导员应填妥个人信息(含电子稿和打印稿),所在系部存份,报送教学督导处备案份,并在以后工作中按学期;.若教学督导成员有变动,所在系部应及时履行报批手续,履行手续前的工作不能作为教学督导业绩。 第八条日常管理:.教学督导室独立开展工作,负责本部门的评教评学评管活动与教学工作调研;.教学督导室配合教学督导处在本部门的相关活动,教学督导处为其提供必要的指导与培训,接受教师评价异议的复核等。 第九条经费管理:.根据院系两级管理文件精神,学院在下拨的教学业务费中已包含系部教学督导经费,全部完成系部教学督导室基本工作的全额拨给,部分完成的酌情扣减,未开展的按全院专业负责人待遇平均值扣除;.若教学督导员随堂听课评价符合规范所在系部学期评价结果呈非均匀态分布,听课报酬由学院以学期为单位全额支付;若系部评价结果呈均匀态分布或评课实绩经查实有虚报等,教学督导员听课报酬由所在系部自行支付。

武汉大学2010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附件: 武汉大学2010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武汉大学是一所涵盖哲、经、法、教育、文、史、理、工、农、医、管理等11个学科门类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学校设有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理学、工学、信息科学和医学六大学部36个学院(系),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有114个本科专业,5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共覆盖了29个二级学科,另有17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6个学科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6个一级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248个二级学科专业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317个学科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有32 个博士后流动站。学校现有专任教师3600余人,其中正副教授2400余人,有4位中国科学院院士、7位中国工程院院士、2位欧亚科学院院士、9位人文社科资深教授、11位“973 项目”首席科学家(含国家重大基础研究计划)、4位“863 项目”计划领域专家、4个国家创新研究群体、33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3位国家级教学名师。学校现有普通本科生32640人,硕士研究生13170人,博士研究生7191人,其中包括港澳台侨学生586人,外国留学生1560人。 2010年,学校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秉承改革创新精神,结合创优争先活动,努力推动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学校发展战略目标,继续落实质量工程、卓越工程,实施“武大课程2010计划”,修订新一轮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完善创新人才培养课程体系,改革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完善学分制,推动实施学分制收费管理,促进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和学生个性化培养,扩大本科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抓好本科教学日常管理工作,教学秩序维持良好 1.常抓不懈,做好教学运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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