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劳务工和合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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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劳务工和合同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篇一:谁应为劳务派遣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20XX年戚某与某劳动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被派遣

到某制造公司工作。但一直以来劳动服务公司和制造公司均没有为戚某缴纳社会保险费。20XX年底由于某制造公司改制被兼并,将戚某退回劳动服务公司,劳动服务公司亦无法为戚某安排工作,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戚某以劳动服务公司是用人单位为由,要求其缴纳拖欠的社会保险费,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服务公司认为,戚某与某制造公司有劳动关系并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作为中介机构,不应由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到底应有谁为劳务派遣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诊断:

随着我国逐步拓宽了就业渠道,像这样的劳动服务公司出现的也越来越多了,一方面它们不但协助了劳动者合理安排就业机会、岗位,而

且还帮助企业减轻了招人用人时的负担,但另一方面来说随着这种服务

形式的大量涌现,也出现了很多类似的“责任归谁”的问题,像本案中所叙述的社会保险、经济补偿金支付等等,那么到底谁应该为劳动者的这些费用“埋单”呢?

针对案例中所叙述的情况,戚某已与该劳动服务公司签

订劳动合同,这就意味着双方已确立了劳动关系,戚某应该

维护白己所应拥有的权益。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所

以该劳动服务公司是有责任为劳动者支付社会保险费用的。然后戚某在

接受单位(即被派遣单位)工作持续了两年时间,最后由于接受单位被

兼并后,劳动服务公司无法安排其工作,最后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且期间却没有为劳动者按时缴纳社会保险,所以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费证交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

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

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该劳务动服务公司不但有

责任为戚某足额缴纳社保费用、滞纳金,而且应该为戚某支付两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但劳动服务公司终究不是最终用工单位,作为接收单位的某制造企业是否也该为此承担责任呢?谁该最终支付戚某的这些费用呢?

作为该劳动服务公司,根据案例叙述,已经是合法的劳动派遣组织,它的性质是组织下岗职工采取劳务输出形式、以劳务服务为经营项目的企

业。它所从事的劳务派遣是一种安排本单位职工从事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务收入的行为。虽然它与劳动者之间签署了劳动合同,确立了劳动关系,但派遣机构终究不是最终用工单位,也无法为劳动者单独支付工资与社保费用,根据现行的北京市以及各省市的有关劳务派遣的规定,

它应该为劳动者尽快办理社会保险的手续,帮助接受单位来完成工资和

社保费用的支付、缴纳工作。在与接受单位之间劳务派遣组织同时要签订“劳

务输出协议”,从中要确定接受单位所应支付的劳务费价格,劳务价格中应包括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管理费用等具体内容。根据案例中已发生的情况来判断,该劳动服务公司并没有先期要求接受单位

支付劳动者的社保费用、经济补偿费用等,所以当发生社保费用的缴

纳、补缴情况时,应由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该劳动服务公司来全部支付。

处方:

从接受单位的角度来说,使用劳务派遣组织的职工,应

本着与本企业同岗位职工同工同酬的原则,与劳务派遣组织

协商确定全面的劳务费价格,包括工资、福利、社会保险、

管理费用等。所以接受单位就应该在和劳务派遣组织所签署

的“劳务输出协议"中明确应由其支

付的费用范围以及金额。如果劳务派遣组织没有约定这

些费用,接受单位应督促它完成该项工作。因为随着劳动立法的逐步完善,“劳务输出协议”也将纳入劳动法律法规的辖属范围之内,进而转变为“劳动力派遣协议",其中对约定不明确的问题,例如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等与劳动过程直接相关的义务也将由接受单位履行,所以接受单位也应注意所签署的“劳务输出协议”中的内容完整性,以免在将来工作过程中出现各种风险和损失。

劳务派遣组织在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输出协议”时,一定要就

劳动工资、福利费用、社会保险、补偿金等各类与生产相关的费用的支

出和发放进行约定。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让劳动者该有的权力一一得到落实,按实际情况与接受单位分清责权利,以免发生劳动争议时作为用人单位承担处罚风险。而且随着国家对劳务派遣服务的逐步规范,它还有责任督促接受单位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并将“劳动力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的劳动者的责任等等,所以就劳动派遣组织来说,及时了解新的劳动立法趋势,有效的履行白身的义务,对于保护白己的合法利益、构建和谐的社会劳动用工环境是非常有必要的。

合同工、正式工、劳务工编内、编外、非在编人事代理、劳务派遣的区别

合同工、正式工、劳务工; 编内、编外、非在编; 人事代理、劳务派遣的区别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14日来源:中部人才网(新闻中心派遣新闻栏目) 做HR的,自然要搞明白全民工、集体工;合同工、正式工(固定工)、临时工、劳务工;编内、编外、非在编;人事代理、劳务派遣的问题。首先,“全民工”指在全民所有制企业有劳动关系的人,“集体工”指在集体所有制企业有劳动关系的人。在计划经济时代,这两类人在劳动保障、福利等方面都有差异,所以以示区别。现在这两个称呼几乎纯粹变成了概念和历史名词了,因此不做深究。 法律规定,全员合同制以后,都是合同工(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只要不签合同,那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就有可能受到侵害。那么,正式工、临时工、固定工、编内、编外的概念不是也就废除了吗?貌似其他概念我们都不用去看了。可是,事实上是这样的吗?不!因为我们生存关心的是个人的经济利益,那么“同工不同酬”的问题,让我们质疑合同工对我们经济利益的保障作用。首先,我们看一份工作,要先看它是国有企事业的还是非国有企业的。为什么这样呢?看我用用上面的示意图您就明白了。 社会团体按照组织形式分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中介

组织、群众团体等。 事业单位是相对于企业单位而言的。首先事业单位包括一些有公务员工作的单位,它们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是一些国家机构的分支。比如说工商局、税务局、银行、邮局等。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如学校等;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如医院等。还有一种是自主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企业单位又分为:国有企业、私有企业。国有企业又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有企业又分为:合作经营企业、合资经营企业、独资企业、私营企业。 在我国,很多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多使用编制来管理人员。国家企事业单位只为两种:编制人员和非编制人员,而且这两种人员都是聘用制的。所谓编制人员就是具有国家(人事部门)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其基本工资和地方性补助都是财政拨款的,现在要进入编制都要经过公开招考的。非编制人员就是事业单位自行聘用的(包括临时工),就像企业聘用一样,不由财政拨款。 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原有的人员不能承担现有的工作,因此很多不能入编的人员被聘用,编外人员一般采用人事代理,这是社会趋势,本无话可说,但是说明白了,编外人员就是社会人,关系不在本单位的人。编制外的人想在单位里得到职务的提升,是根本不可能的,即使你干得再卖命再好。这些人员享受不到入编人员所应有的待遇和福利,如同“打零工”,因此这样的人员就叫“编外人员”。 在很多单位,特别是那些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大量存在,有些单位的“编外人员”甚至比正式员工还要多。这是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一种特殊现象,起初,这种临时性的“应急”办法对于打破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用人体制的条条框框、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其弊端也越来越明显地显现出来。 “编外人员”在政治、经济上的待遇都不及正式员工,属于单位里的“二等公民”。一些“编外人员”即使比“正式员工”干得更好,也享受不到正式员工的相同待遇,这种体制背离了“同工同酬”、“多劳多得”等用工法则;而在管理上,“编外人员”则是“防范对象,

临时工劳务合作协议.

劳务派遣(短期工)合作协议 乙方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劳务合作协议履行地即短期工工作地点: 甲方因工作需要?接收乙方输送劳务人员赴甲方从事劳务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劳务合作 协议: 根据甲方需要用要求,乙方向甲方推荐符合甲方工作技术要求的短期工人员. 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必须根据甲乙双方商定的工作岗位和人数安排劳务人员工作: 2. 甲方必须为劳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1、 对求职人员进行职业指导: 2、 将求职人员个人信息录入人才库.并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 3、 组织和管理劳务派遣人员. 二、 工作时间及人数 1.时间自2016年5 JJ 匝日起至2016年6丿J 16门止.工作时间为周一至阙五每日8小时.人数为2人. 三、 劳务报部及费用 1、 工资为每人2500/月.服务费为每人700元.共计6400元: 2、 甲方须于2016年6月15「I 而将劳务人员的劳务报湖及服务费用交于乙方(银行转账或现金): 3、 劳务人员的工资报旅由乙方负责发放.劳务人员的社会保险由乙方承担。 解除或不得解除与劳务人员劳务关系的規定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在劳务协议期限内与劳务人员解除劳务关系并退回乙方处理: 1、 严重述反甲方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 2、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古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甲方単位名称 联系电话: 并按规定向劳务人员

4、 慰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而甲方又无法安擂劳务人员工作的: 5、 劳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 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現情况发生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甲方按本条第4、6、6項解除与劳务人员劳务关系的.必须提前_2_日以节面形式通知乙方. 三、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务人员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由乙方通知甲方解除劳务关系: 1、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 甲方采取搜身、体罚、何辱等方式.严重侵犯劳动者人格尊严的: 3、 甲方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书面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 1. 向当地仲裁委员会中清仲裁: 2、 如当地仲裁委员会无法仲裁.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代表: 日期: 年月日 乙方(盖章): 代表:

外聘人员聘用合同工管理试行办法

外聘人员聘用合同工管理试行办法 xx市xx公司外聘人员聘用合同工管理试行规定 为了进一步深化企业用工管理办法的改革,标准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公路事业的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开展的需要,使用由抚州市人才交流中心提供的聘用合同工。聘用合同由本公司实行全权办理,其劳动关系在本公司。 第二条聘用合同工必须是身体安康、品学兼优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的路桥专业人员。 第三条聘用合同工不纳入在职职工统计表。 第四条聘用合同工使用的原则 一、坚持“编制控制”原则,严格在计划范围内使用。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用”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 三、坚持“奖勤罚懒、优胜劣汰、能进能出”原则,进行绩效考核和管理。 第五条公司办公室是劳动综合管理的职能部门,合同工的聘用、配置、培训、薪酬激励及社会保险等工作归院办管理。 第二章合同工的聘用 1 / 4

第六条本公司根据单位业务量、工作量进行科学测算,核定缺员数量,并根据岗位说明书的详细要求,拟定招聘条件,报主管领导审核后进行招聘。由抚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协助办理。 第七条本公司应聘的人员必须符合本公司聘用条件,并与社会上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 第八条受聘的合同工均实行六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本公司签订为期1⑸年的劳动合同,同时与其签订上岗协议书。第三章聘用合同工人员的岗位管理及人员配置 第九条聘用合同工岗位共设一类岗、二类岗、三类岗等三种岗位。岗位管理采取“以岗定薪、易岗易薪”的原则。 第十条招聘的大、中专毕业生企业与其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并实行有别于企业现有员工工资的谈判工资,不纳入在职职工统计表。 第四章聘用合同工人的培训及开发 第十一条公司办公室负责组织聘用合同工的岗前培训。 第十二条聘用合同工依法享有培训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办公室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和临时性培训计划时应将聘用合同工考虑进去,并进行培训学时登记和相关培训效果考核评估。 第十三条聘用合同工的职称评定本院协助办理。 第五章聘用合同工的薪酬、福利管理 第十四条聘用合同工的劳动薪酬由岗位工资和工地补贴组成,岗位工资根据其所在岗位的技术含量、劳动强度、责任大小、本人工作业2 / 4

企业办理职工录用备案、合同鉴证、社会保险流程

企业办理职工录用备案、合同鉴证、社会保险流程 第一步、用人单位办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证》(工本费15元) 办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证》需携带下列材料到区劳动监察机构办理: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企业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非企业性质单位出具) 3、企业规章制度; 4、填写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登记表; 5、新成立或合并企业应依法办理变更、终止手续,应在成立之日或变更、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办理年检登记或变更、终止手续。 第二步、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 1、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需携带以下资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所办理: ①企业、个体工商户需持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复印件); ②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需持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复印件); ③《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 ④企业职工参保花名册; ⑤涉税帐号采集表(需银行盖章)。 2、领取《南京市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盖章后并将以上资料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并自办理登记次月起征收社会保险费; 4、每年3—6月,缴费单位应主动到区社会劳动保险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年检和下一缴费年度职工缴费基数的申报工作。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其社会保险费基数的,区社会劳动保险所将按该单位上月职工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一百一十(110%)确定其缴费基数,直到单位办理缴费申报之次月止。第三步、用人单位办理录用备案手续 用人单位应当在求职者报名登记后十日内确定是否录用,确定录用的,自录用之日起必须与录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并于七日内到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登记备案。 1、单位需携带的证件(第一次去,需要带): ①《劳动和社会保障证》(复印件); ②《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提供单位社保登记证号); 2、单位需填写表格: ①《职工录用花名册》一式三份(填写所有录用职工); ②《录用登记表》一式一份(每人一份); ③《外来人员劳动就业花名册》一式二份(南京市外人员填写); (备注:以上表格都需要加盖用人单位印鉴;在就业中心领取以上表格或拷贝电子表格自制;办理

临时工劳动合同新规定【必知】

临时工劳动合同新规定【必知】 New regulations on labor contract of temporary worker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临时工劳动合同新规定【必知】 前言: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本文档根据劳动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临时工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在编制定员外与从事临时 性工作的工人订立的劳动合同。适用于从事短暂的、临时性工作的工人。 新规定1:劳务派遣企业注册要劳动部门审批 以前,劳务派遣企业的注册资本为不少于50万元。新的《劳动合同法》提高了劳务派遣企业的注册门槛,要求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 另外,劳务派遣公司注册的前置条件也有所增加。以前 劳务派遣公司只需在工商部门注册即可。而新的规定要求:“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也就是说,以后申请注册劳务派遣企业,要先经过劳动部门的审批。

新规定2:明确劳务派遣实施范围 以前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但对于这三种工作岗位并没有明晰的定义。有些企业就钻了空子,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 新《劳动合同法》对这三种岗位做了明确的规定,劳动部门在对劳务派遣进行认定时也就有了明确的依据:“临时性岗位”以时间为节点,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工作岗位:“辅助性”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岗位”则是因员工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段时间内,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新规定3:用人单位要实行同工同酬分配办法 劳务派遣工和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这其实在以前的《劳动合同法》就已作出了规定。但由于劳务派遣工、劳务公司和用人单位存在三方合同关系,由谁来实施,谁来负责就成了推诿扯皮的理由。 新《劳动合同法》再次强调了同工同酬的权利,并明确指出:“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同

2018国企的合同制、劳务派遣与正式工的区别

银行合同制、劳务派遣与正式工的区别 对于各类国企的报考问题常常有很多,而准备报考国企业的童鞋通常都有这样的问题:你是编制外还是编制内?一个小小的编制,让正式工和派遣工只有一步之差!合同制、劳务派遣与正式工的区别是什么呢?下面请听中公国企小编为大家一一道来。 其实,合同工就是我们常说的正式工,也就是所谓有编制,与银行本身签劳动合同。没编制的指的是与银行、农信社或劳务公司签劳务派遣合同的。 劳务派遣协议工——企业对中低端熟练工种或短期雇佣关系的岗位招聘形式采用劳务派遣。 正式工——相对重要岗位的员工则采用行业编内员工编制,也就是转正。 转正有的是指过了试用期(3-6个月)签正式劳务合同,可能是编内也可能是派遣;也有派遣制员工因工作表现优异,多次受到表彰,岗位调动,学历提升,派遣制工龄几年以上(CCB BJ是5年)才给转成国企正式员工,也叫转正。 那么,常见的招聘岗位的用工形式一栏写的是:合同制。这种合同制柜员和正式编制员工之间的区别是什么?是否属于在编?与劳务派遣制区别是什么? 从专业的角度解释三者的区别比较复杂,简单的说合同工是介于正式行编和劳务派遣之间的一种用工形式,比起劳务派遣来说更接近于正式行编。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是你和企业方面直接签订的,和那种通过三方签约的劳务派遣工不同,但和正式编制的员工比较,你在福利待遇甚至上行内地位上都是低一点的,换句话说编内的人只要双方都不提出异议就能一直做下去,而合同工到了合同期就要看银行方面的意思了。 这时候,问题又来了,对于合同员工有转为正式行编的机会吗?如果转不了,年龄大了企业方面会不会不再续签合同? 关于年龄方面的问题你大可放心,据了解,越有经验的人越不会被辞退,除非你的职业道德或是行为实在是比较差。 实际上对于那些有3至5年经验的员工,如果到时候还是合同工,多数情况下都会选择跳槽去别的企业,那样不仅能拿到一个正式编制,而且待遇上也一下子就上去了。

集体合同工算编制内吗

集体合同工算编制内吗 篇一:劳务派遣员工、合同工、有编制的员工有什么区别? 劳务派遣员工、合同工、有编制的员工有什么区别? 1.请大家帮忙解释一下这三者有什么区别,主要是合同工和有编制的员工是一样的吗? 2.金融专业进银行好还是进国有企业好(和我学的不相关,可能比较稳定,有一点关系)? 3.是不是应届生不是参加的校园招聘的话就没什么机会成为有编制的员工啊? 4.如果进银行是劳务派遣员工的话有可能转成正式员工吗? 5。合同工和有编制的员工还有什么区别? 满意回答

1、劳务派遣员工:主要是你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由劳务派遣公司将你派遣到相关单位。对于劳务派遣公司你是输出人员,对于输入单位你是输入人员。你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都应该由输出单位为你代扣代缴和缴纳。输入单位为你支付劳务报酬。报酬的多少由双方公司协商。你和输入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会签订一份劳务协议。这和你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内容上是不一样的,你在输出期间,要遵守输入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管理。 合同工、有编制的员工:现在没有这个概念了,因为现在都应该是签订劳动合同的,都是合同工。只是合同期限不一样而已。而且签订劳动合同就算是正式员工,也就是你说的有编制的员工。按照你的思路,你在劳务派遣公司就是合同工,算是他的编制。 2、我觉得现在银行还是挺稳定的,而且收入也多。国企或是银行就看你的出发点了。现在专业与职业是否对口在

很多时候也不是那么重要了。如果你不想荒废之前的专业,银行倒是个不错的选择。 3、这和参加不参加校园招聘会没关系。校园招聘会只是给大家一个提供就业的机会。 4、你是劳务派遣公司的正式员工。但是如果你与输出单位合同期满后,并不在续订,而原输入单位觉得你不错,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话,按照你的理解,就算是转为正式员工了~ 5、如上述四点,第5点你应该能明白了。 我觉得你的在这方面还存在很多的误区,这对你未来就业很不利,你可以适当的看看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 正式工都是合同工。但合同工不一定是正式工。如果是派遣工。那表面上看起来你是在银行工作,但是你是和第三方的劳务公司签合同。简单的说就是你是被你的公司派到银行工作的。现在的社会啊有许多的不平等。就像派遣工,

劳务派遣协议(小时工)(1)

临时用工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结束。根据原协议第十条第1款的规定:“双方协商一致后所拟定的补充条款(协议)为本协议附件。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现因甲方生产需要临时用工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补充条款以共同遵守执行: 1、临时工的来源:(1)学校“勤工俭学”学生、(2)社会人员; 2、临时工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临时工的派遣管理费: 4、临时工上班由甲方提供免费工作餐,住宿费按50元/人/月的标准在临时工工资中扣除,水电费部分也在临时工工资中扣除。 5、甲方应确保每个临时工的每月工作时间达176小时(含)以上,以确保临时工的个人收入满足其日常生活需要,有效稳定临时工队伍。 6、临时工的派遣管理费按月结算,由甲方进行核算,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后,由甲方在每月 5 日前以转账形式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以便乙方发放临时工工资。 7、乙方在临时工入职上岗七个工作日内为其购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乙方支付。 8、工伤事故处理:

(1)甲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2)临时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及其他事故的,甲方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应承担工伤及其他事故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理赔及协调工作。 (3)临时工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因工伤(亡)或其他伤亡事故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先由商业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剩余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担,所有费用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临时工。 (4)临时工发生工伤,在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甲方按月支付。 9、临时用工所需岗位人数:以实际到岗人数为准(具体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而定)。 10、身份为学生的临时工,除参照本协议履行外,还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对于实习学生的相关规定执行。 11、本补充协议与原《劳务派遣协议》有抵触的部分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12、本补充协议一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且与原《劳务派遣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甲方(盖章): 乙方:

劳务合同工管理制度

劳务合同工管理制度 篇一:劳务用工管理实施细则(定) 劳务用工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建立科学的用工机制,维护公司及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集团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包括:适用岗位、聘用与入职、劳动关系管理、薪酬支付与社会保险、工作纪律与奖惩、离职管理。 第三条适用范围:甘肃电投辰旭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第二章适用岗位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劳务用工”是指公司在临时性、辅助性及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通过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由劳务派遣单位将劳动者派遣到公司工作的用工形式。 第五条劳务用工主要在以下岗位上实施: (一)后勤服务岗位:驾驶员、厨师、采暖锅炉工、水暖工、服务员、保安、保洁、绿化工等社会通用工种; (二)定员外其它辅助性、临时性或替代性岗位。 第六条无特殊原因,劳务用工岗位即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

第七条因特殊原因需聘用退休人员或为公司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的兼职人员,可不实行劳务派遣。由公司与劳动者签 订书面聘用协议,聘用协议中应明确聘用期限、工作职责、劳动报酬等事项。 第三章聘用与入职 第八条聘用 (一)劳务派遣单位实施的招聘 1、公司提出用人需求,注明岗位(工种)、资格要求、需求数量及薪酬福利待遇等。 2、劳务派遣单位负责推荐符合公司需求的人员,配合公司进行必要的面试,并组织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面试及体检符合要求者,公司方予以接收。 (二)公司实施的招聘 1、公司根据岗位(工种)、资格要求、需求数量及薪酬福利待遇等自行组织招聘。 2、符合公司需求的拟用人员由公司推荐给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办理其劳动关系转接工作。 第九条入职 (一)公司拟用人员持劳务派遣单位开具的《劳务派遣通知单》和《劳动合同书》到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到。 (二)劳务派遣员工入职时,须提供以下资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体检报告,

劳务工,合同工,劳务派遣工的区别

劳务工,合同工,劳务派遣工的区别 当我们在船厂或是大型密集劳动的制造型企业的时候,我们时常会听到一些这样的工种:临时工,协力工,劳务工,学徒工,合同工,正式员工,派遣员工等等。对于同一个福利,HR对于不同的工种的回答也会不径相同,似乎只有正式员工才能享有公司的员工手册上的福利。而有些员工似乎从来也没有年假和5险一金,甚至连基本的病假保障都没有,请假超过N天可能连工作都丢了。其实只要搞清楚自己是和谁(哪家公司)签订的是劳务合同还是劳动合同就能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概念 劳务合同是为完成某项工作而使用了一方的劳动,另一方向对方支付报酬的协议。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一方面,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在形式上有本质的区别,两种合同往往对应着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关系,另一方面,对于合同双方的法律关系,又不能仅仅从合同本身的形式来进行区分。下面,先说说两种合同的区别: 首先,劳务合同的双方有可能都是自然人,或都是法人或自然人和法人,而劳动合同双方一方只能是自然人,另一方则是除自然人之外的用工主体,主要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

其次,劳务合同受《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调整,而劳动合同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调整; 第三,劳务合同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而劳动合同双方在合同签订后存在隶属关系,劳动者需服从单位的管理和支配; 第四,合同内容不同,劳务合同内容主要是双方平等协商后的合意性条款,劳动合同的内容则更多的是法定性条款,双方选择的范围远小于劳务合同。具体来说,劳务合同的内容相对简单,主要是有关约定的工作内容和劳务报酬,而劳动合同还包括劳动者的保险、岗位等事项; 第五,争议处理方式不同,劳务合同一般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如果约定了仲裁条款,也可仲裁),而劳动合同必须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对裁决不服的才能起诉到法院,对于部分情形的裁决甚至可以一裁终局。 从以上区别可见,混淆两种合同,甚至将劳务合同当成劳动合同来签,有可能使劳动者失去劳动法的保护,不利于劳动者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如何来鉴别劳务合同 那么,是否签的合同上只要写的是劳务合同,导致的结果就一定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呢?答案也是否定的。实践中,以下两种情况虽然劳动者签的是劳务合同,但实际上已经构成了劳动关系: 一种是合同名写的是劳务合同,但内容上却与劳动合同内容相同,则这

临时工劳动合同新规定【必知】范本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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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劳动合同新规定【必知】范 本正式版 使用说明:当事人在信任或者不信任的状态下,使用合同文本签订完毕,就有了法律依靠,对当事人多方皆有约束力。且在履行合作期间,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临时工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在编制定员外与从事临时性工作的工人订立的劳动合同。适用于从事短暂的、临时性工作的工人。 新规定1:劳务派遣企业注册要劳动部门审批 以前,劳务派遣企业的注册资本为不少于50万元。新的《劳动合同法》提高了劳务派遣企业的注册门槛,要求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 另外,劳务派遣公司注册的前置条件也有所增加。以前劳务派遣公司只需在工商部门注册即可。而新的规定要求:“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也就是说,以后申请注册劳务派遣企业,要先经过劳动部门的审批。 新规定2:明确劳务派遣实施范围 以前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但对于这三种工作岗位并没有明晰的定义。有些企业就钻了空子,大量使用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合同工范本3篇

劳务派遣合同工范本3篇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以下是WTT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劳务派遣合同工范本3篇,欢迎参考阅读! 劳务派遣合同工范本一 甲方:______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自愿加入甲方登记性灵活就业员工队伍成为甲方合同制员工,同意由甲方派遣至_公司(以下简称服务单位)工作等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 _____日止。试用期为_____个日。 第二条工作岗位

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由服务单位确定。服务单位因工作需要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时,乙方应当服从安排。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劳动保护 1.乙方的工作时间服从服务单位的安排,工作制度按服务单位的规定执行。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服务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3.乙方发现服务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及劳动条件时,应及时向甲方反映,甲乙双方共同督促服务单位予以纠正。 第四条劳动报酬 乙方的工资由服务单位交给甲方代为给付。乙方在法定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试用期月工资为_______元,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 _______元。甲方根据服务单位提供的乙方工资清单及金额,在次月日前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期为乙方办理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手续。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服务单位支付,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2.乙方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与产假。服务单位未能按照国家规定落实乙方法定节假日、婚假与产假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映,甲乙双方共同督促服务单位予以补假。

劳务工与合同工的区别

劳务工与合同工的区别 篇一:劳务工,合同工,劳务派遣工的区别 劳务工,合同工,劳务派遣工的区别 当我们在船厂或是大型密集劳动的制造型企业的时候,我们时常会听到一些这样的工种:临时工,协力工,劳务工,学徒工,合同工,正式员工,派遣员工等等。对于同一个福利,HR对于不同的工种的回答也会不径相同,似乎只有正式员工才能享有公司的员工手册上的福利。而有些员工似乎从来也没有年假和5险一金,甚至连基本的病假保障都没有,请假超过N天可能连工作都丢了。其实只要搞清楚自己是和谁(哪家公司)签订的是劳务合同还是劳动合同就能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概念 劳务合同是为完成某项工作而使用了一方的劳动,另一方向对方支付报酬的协议。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一方面,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在形式上有本质的区别,两种合同往往对应着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关系,另一方面,对于合同双方的法律关系,又不能仅仅从合同本身的形式来进行区分。下面,先说说两种合同的区别: 首先,劳务合同的双方有可能都是自然人,或都是法人

或自然人和法人,而劳动合同双方一方只能是自然人,另一方则是除自然人之外的用工主体,主要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 其次,劳务合同受《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调整,而劳动合同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调整; 第三,劳务合同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而劳动合同双方在合同签订后存在隶属关系,劳动者需服从单位的管理和支配; 第四,合同内容不同,劳务合同内容主要是双方平等协商后的合意性条款,劳动合同的内容则更多的是法定性条款,双方选择的范围远小于劳务合同。 具体来说,劳务合同的内容相对简单,主要是有关约定的工作内容和劳务报酬,而劳动合同还包括劳动者的保险、岗位等事项; 第五,争议处理方式不同,劳务合同一般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如果约定了仲裁条款,也可仲裁),而劳动合同必须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对裁决不服的才能起诉到法院,对于部分情形的裁决甚至可以一裁终局。 从以上区别可见,混淆两种合同,甚至将劳务合同当成劳动合同来签,有可能使劳动者失去劳动法的保护,不利于劳动者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如何来鉴别劳务合同 那么,是否签的合同上只要写的是劳务合同,导致的结

临时工劳动合同新规定必知

临时工劳动合同新规定必知 临时工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在编制定员外与从事临时性工作的工人订立的劳动合同。适用于从事短暂的、临时性工作的工人。 新规定1:劳务派遣企业注册要劳动部门审批 以前,劳务派遣企业的注册资本为不少于50万元。新的《劳动合同法》提高了劳务派遣企业的注册门槛,要求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 另外,劳务派遣公司注册的前置条件也有所增加。以前劳务派遣公司只需在工商部门注册即可。而新的规定要求:“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也就是说,以后申请注册劳务派遣企业,要先经过劳动部门的审批。 新规定2:明确劳务派遣实施范围 以前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但对于这三种工作岗位并没有明晰的定义。有些企业就钻了空子,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 新《劳动合同法》对这三种岗位做了明确的规定,劳动部门在对劳务派遣进行认定时也就有了明确的依据:“临时性岗位”以时间为节点,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工作岗位:“辅助性”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岗位”则是因员工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段时间内,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

的岗位。 新规定3:用人单位要实行同工同酬分配办法 劳务派遣工和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这其实在以前的《劳动合同法》就已作出了规定。但由于劳务派遣工、劳务公司和用人单位存在三方合同关系,由谁来实施,谁来负责就成了推诿扯皮的理由。 新《劳动合同法》再次强调了同工同酬的权利,并明确指出:“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同时,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也要符合同工同酬的原则。 临时工劳动合同书范本(短期) 聘用单位(甲方)_________ 受聘人(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受聘人的担保人(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兹有聘用单位(甲方)_________决定聘用乙方(受聘人)_________从事相关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其中试用

劳务合同工管理制度.doc

2019年劳务合同工管理制度1 劳务合同工管理制度 篇一:劳务用工管理实施细则(定) 劳务用工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建立科学的用工机制,维护公司及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集团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包括:适用岗位、聘用与入职、劳动关系管理、薪酬支付与社会保险、工作纪律与奖惩、离职管理。 第三条适用范围:甘肃电投辰旭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第二章适用岗位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劳务用工”是指公司在临时性、辅助性及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通过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由劳务派遣单位将劳动者派遣到公司工作的用工形式。 第五条劳务用工主要在以下岗位上实施: (一)后勤服务岗位:驾驶员、厨师、采暖锅炉工、水暖工、服务员、保安、保洁、绿化工等社会通用工种;

(二)定员外其它辅助性、临时性或替代性岗位。 第六条无特殊原因,劳务用工岗位即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方 式。 第七条因特殊原因需聘用退休人员或为公司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的兼职人员,可不实行劳务派遣。由公司与劳动者签 订书面聘用协议,聘用协议中应明确聘用期限、工作职责、劳动报酬等事项。 第三章聘用与入职 第八条聘用 (一)劳务派遣单位实施的招聘 1、公司提出用人需求,注明岗位(工种)、资格要求、需求数量及薪酬福利待遇等。 2、劳务派遣单位负责推荐符合公司需求的人员,配合公司进行必要的面试,并组织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面试及体检符合要求者,公司方予以接收。 (二)公司实施的招聘 1、公司根据岗位(工种)、资格要求、需求数量及薪酬福利待遇等自行组织招聘。 2、符合公司需求的拟用人员由公司推荐给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办理其劳动关系转接工作。

劳务工和合同工的区别

劳务工和合同工的区别 篇一:劳务工,合同工,劳务派遣工的区别 劳务工,合同工,劳务派遣工的区别 当我们在船厂或是大型密集劳动的制造型企业的时候,我们时常会听到一些这样的工种:临时工,协力工,劳务工,学徒工,合同工,正式员工,派遣员工等等。对于同一个福利,HR对于不同的工种的回答也会不径相同,似乎只有正式员工才能享有公司的员工手册上的福利。而有些员工似乎从来也没有年假和5险一金,甚至连基本的病假保障都没有,请假超过N天可能连工作都丢了。其实只要搞清楚自己是和谁(哪家公司)签订的是劳务合同还是劳动合同就能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概念 劳务合同是为完成某项工作而使用了一方的劳动,另一方向对方支付报酬的协议。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一方面,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在形式上有本质的区别,两种合同往往对应着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关系,另一方面,对于合同双方的法律关系,又不能仅仅从合同本身的形式来进行区分。下面,先说说两种合同的区别: 首先,劳务合同的双方有可能都是自然人,或都是法人

或自然人和法人,而劳动合同双方一方只能是自然人,另一方则是除自然人之外的用工主体,主要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 其次,劳务合同受《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调整,而劳动合同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调整; 第三,劳务合同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而劳动合同双方在合同签订后存在隶属关系,劳动者需服从单位的管理和支配; 第四,合同内容不同,劳务合同内容主要是双方平等协商后的合意性条款,劳动合同的内容则更多的是法定性条款,双方选择的范围远小于劳务合同。 具体来说,劳务合同的内容相对简单,主要是有关约定的工作内容和劳务报酬,而劳动合同还包括劳动者的保险、岗位等事项; 第五,争议处理方式不同,劳务合同一般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如果约定了仲裁条款,也可仲裁),而劳动合同必须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对裁决不服的才能起诉到法院,对于部分情形的裁决甚至可以一裁终局。 从以上区别可见,混淆两种合同,甚至将劳务合同当成劳动合同来签,有可能使劳动者失去劳动法的保护,不利于劳动者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如何来鉴别劳务合同 那么,是否签的合同上只要写的是劳务合同,导致的结

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协议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劳务派遣协议 甲方:乙方: XXXXX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姓名:乙方代表姓名:XXXXX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430XXXXXXXXXXXX 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派遣临时工至甲方工作事宜,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合作的原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按甲方用工时间要求,为甲方组织输送劳务工,甲方按议定标准支付乙方劳务费等相关事宜。 一、合同期限及劳务费用: 1.合同期限暂定为天,人数为人,年龄要求_________男女比例为______,人数以具体实际到厂上班人数为准。自2018年月日至 2018 年月日。 2.本协议期满,经过双方协商后可续约,反之则本协议终止。 3.如一方要解除合约须提前7日通知对方,双方协商议定,若一方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合同,则需一次性赔偿对方违约金X000元人民币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派遣员工有如下情形的,甲方可以提出退回及更换,乙方须及时根据甲方的要求退回和更换: A、发现患有传染病、精神病等病者。 B、严重违反甲方所提供的厂方规章制度,业务规程或劳动纪律。 C、不能胜任甲方的工作岗位的。 2、甲方给务工人员合理岗前培训。 3、甲方应为派遣工提供必要的工作和劳动安全条件,必须将派遣工派到无毒、无害、无高危险的岗位,须保证派 遣工在厂区的生产安全并负责工厂内工伤事故的处理。 4、甲方提供乙方派遣工的待遇: 乙方派遣员工的工作薪资待遇按小时计算为元/小时,加班按同种价格计算;甲方每月日发放上月派遣工的工资(节假日顺延结算)给乙方。 5、甲方每月至少保证派遣工休息天,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13小时,特殊情况除外。 7、甲方应按本协议规定按时支付员工工资: A、甲方发放工资时由乙方签约人(或指定人)领取,并在甲方公司工厂现金统一发放给乙方派遣员工。 B、甲方应按派遣工人数、出勤和考核结果制作务工人员的工资表,工资表应在工资发放前7天发至乙方。 C、合同期满,乙方派遣工离职,务工人员的工资务必在务工人员离开工厂后一周内结清所有工资。 D、乙方在甲方工作不满3天,无正当理由离职者,甲方不结算其工资。乙方员工工作满3天后离职或自离 者,甲方应该按照合同标准结合实际考勤工时结算工资。 F、乙方派遣工进厂甲方不得向其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G、劳务工出勤记录制度,由甲方每日记录,并每天由甲乙双方的管理人员核对签署生效。 H、派遣工在甲方服务期间发生的工伤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其标准为:赔偿金额除保险公司赔 偿金额外,剩余金额一万以上甲方承担百分之七十,乙方承担百分之三十。 I、乙方派遣工在职期间或离厂一个月之内,甲方不得将乙方派遣工转为正式工,如有违约以 _____元每人赔偿给乙方。

劳务派遣和合同工的区别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劳务派遣和合同工的区别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篇一:劳务派遣员工、合同工、有编制的员工有什么区别? 劳务派遣员工、合同工、有编制的员工有什么区别? 1. 请大家帮忙解释一下这三者有什么区别,主要是合同工和有编制的员工是一样的吗? 2. 金融专业进银彳丁好还是进国有企业好(和我学的不相关,可能比较稳定,有一点关系)? 3. 是不是应届生不是参加的校园招聘的话就没什么机会成为有编制的员工啊? 4. 如果进银行是劳务派遣员工的话有可能转成正式员工吗 5. 合同工和有编制的员工还有什么区别? 满意回答 1、劳务派遣员工:主要是你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由劳务派遣公司将你派遣到相关单位。对于劳务派遣公司你是输出人员,对于输入单位你是输入人员。你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都应该由输出单位为你代扣代缴和缴纳。输入单位为你支付劳务报酬。报酬的多少由双方公司协商。你和输入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会签订一份劳务协议。这和你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内容上是不一样的,你在输出期间,要遵守输入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管理。 合同工、有编制的员工:现在没有这个概念了,因为现在都应该是签订劳动合同的,都是合同工。只是合同期限不一样而已。而且签订劳动合同就算是正式员工,也就是你说的有编制的员工。

按照你的思路,你在劳务派遣公司就是合同工,算是他的编制。 2、我觉得现在银行还是挺稳定的,而且收入也多。国企或是银行就看你的出发点了。现在专业与职业是否对口在很多时候也不是那么重要了。如果你不想荒废之前的专业,银行倒是个不错的选择。 3、这和参加不参加校园招聘会没关系。校园招聘会只是给大家一个提供就业的机会。 4、你是劳务派遣公司的正式员工。但是如果你与输出单位合同期满后,并不在续订,而原输入单位觉得你不错,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话,按照你的理解,就算是转为正式员工了? 5、如上述四点,第5点你应该能明白了。 我觉得你的在这方面还存在很多的误区,这对你未来就业很不利,你可以适当的看看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 正式工都是合同工。但合同工不一定是正式工。如果是派遣工。那表面上看起来你是在银行工作,但是你是和第三方的劳务公司签合同。简单的说就是你是被你的公司派到银行工作的。现在的社会啊有许多的不平等。就像派遣工,会被歧视。许多国有大型企业为了节约成本都大虽使用劳务派遣工。说是同工同酬。不错工资是差不多。但是他们的工资是做样子的。奖金才是正式员工的工资。 篇二:劳务工、合同工、劳务派遣工的区别

劳务承包合同书(焊工班)

劳务承包合同书合同编号: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务队(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他有关法律及行业规定。遵循平等、自 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的 _________ 工种劳务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 层数: ________ 结构形式:________ 质量等级: __________ 建筑面积: M - 二、承包形式:承包劳务 三、承包内容及工作范围:1该承包工程中所有焊接工程所需材料的租赁进 出场的装卸及安装;2、现场材料的分类定点堆放、清理;3、该建筑工程施工所需机械及时维修焊接;4、所有焊接、安装、分部、分项工程的报验,资料填写、收集。5、派专人配合现场管理人员,针对本工种的检查等工作;6本工种所有人员自觉遵守现场的规章,制度以及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上级部门和项目部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按规定承担责任;7、积极创建文明工地。 乙方必须依据所要完成的承包任务,负责提供焊工工种_______ 人,进驻施工现场(劳务工详细花名册附后,附身份证号及相片)。 四、工期及质量等级工期必须满足进度要求,质量合格,一次通过每次检查验 收。 1、合同工期为:______ 年—月—日至年—月—日完工。

2、为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合同承包任务,乙方应当雇用有建筑工作经验的劳务工。为此双方均同意:自乙方所雇用的劳务工进驻工地现场之日起十五日内,如乙方所雇用人员技能、素质等问题,部分或全部不适合工程劳务要求,乙方 应根据甲方请求将不适合的人员调整出其劳务队。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在本条所约定的这十五日内,甲方按乙方实际出勤人数每人每天以壹拾元计劳务费。期满后,按双方约定价款执行。 3、质量要求标准:工程质量达到质量等级要求按合同结算办法结算,达不到质量等级要求按承包工资总价的10%承担违约责任。因质量问题造成的返工和材料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坚决杜绝不合格工程。 4、工期奖惩;工期每提前一天按劳务合同造价5%。奖励,如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按劳务合同造价的5%。予以承担违约责任外,并承担因乙方责任延误工期所造成的建设单位对甲方的经济处罚和机械设备租赁增加费等全部费用。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人民币)Y; ____________ 元 其中:___________________ 元计算。工程量根据现场施工员审核并与该工程 决算核对后确定。 六、劳务费结算的依据 1、由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签发经验收合格工程量的任务单: 2、所完成工程量的质量等级: 3、劳务承包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比例和劳务工人的出勤花名册 七、劳务费结算的形式(在选项前打“"“) ()按企业内部人工费定额加管理费承包 (V )按工种单独承包。 ()其他形式承包。 八、劳务费结算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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