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合理化建议与科技创新奖管理办法

三、合理化建议与科技创新奖管理办法
三、合理化建议与科技创新奖管理办法

三、合理化建议与科技创新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持续不断地促进公司的发展,适应环境及技术进步的需要,不断满足市场的需要,进一步调动职工创新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国务院《合理化建议和技术进步奖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明奖励条例》、科委《国家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管理规定》、技术部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办法制定,同时借鉴了其他一些省、市、企业的相应管理办法。

第三条合理化建议和创新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强企业的生命力和发展的重要手段,总公司鼓励各单位大力开展这项活动,各单位在人力、物力、时间和财力上对职工参加这项活动给予支持。

第四条原则上,要求每个人在自己的岗位上每年都有所创新,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实施方案,自己或自己领头组织实施,创新活动中取得的技术知识产权归单位所有,非职务性的技术成果归个人所有。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五条总公司负责合理化建议和科技创新工作,实行分级管理。总公司成立合理化建议和创新活动领导小组(评审委员会)和日常工作办公室,创新活动领导小组(评审委员会)名单附后。

第六条日常管理办公室设在科技科,科技科长任办公室主任。

第七条各公司也要设立评审委员会和办公室/人员负责这项工作,并报科技科备案。

第八条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和实施鉴定评审奖励工作,办公室在评审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协调处理日常事务。

第九条各级工会要积极参与合理化建议和科技创新工作的组织、宣传、发动工作。

第三章内容

第十条发明创造

(一)对产品、方法改进或提出新的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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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提出新的实用技术方案;

(三)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提出的新的具有美感并且适用于工程的新的设计;

(四)发明的用于前所未有的工程适用的更加经济、耐用的新材料;

(五)发明的能提高效益或产品质量,降低成本的新型机械设备。

第十一条科技进步

(一)应用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科技成果;

(二)推广应用已有的技术成果;

(三)在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设备研制和企业技术改造中采用新技术;

(四)引进、消化、吸收、开发、应用国外先进技术;

(五)为决策与管理进行研究,经试用取得明显经济或社会效益的软科学成果。第十二条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

(一)工程质量的提高,新材料的开发;

(二)有效的利用和节约能源、原材料、人力、物力以及利用自然条件;

(三)生产工艺、试验和检验方法、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安全技术、物资运输、储藏、养护技术以及设计、统计计算技术等方面的改进;

(四)工具、设备、仪器、装置的改进;

(五)企业管理方法、手段的创新和应用,包括工程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工资分配、机械管理、业绩考核、安全卫生、职工教育、监督检查、机构设置、劳动组合、权限划分、责任追究、资源配置、宏观控制、微观管理、岗位责任、思想教育、奖惩办法、沟通方式等;

(六)引进进口设备的消化吸收和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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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科技成果的推广和使用。

第四章实施和申报

第十三条每年度由各公司、各项目部发布需要解决的问题或遇到的困难,向职工征求方案。

第十四条各单位或项目部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也可随时发布和指令,指定单位和个人进行研究攻关。

第十五条职工本人在工作中遇到的、想到的、看到的、有兴趣解决的问题或难点也可随时申报。

第十六条创新活动应根据自身的能力、所在岗位及现有能够利用的资源展开创新。如果确实效益可观,在经论证切实可行的前提下,可申请资金、设备和物力的支持。

第十七条各单位及项目部批准安排的创新项目,所需经费由各单位和经理部负责解决;涉及到全局性的、经总公司办公会研究确定的项目,经费来源由总公司解决。所有用于创新活动的费用开支,可直接列入成本管理费用项下,在税前列支。

第十八条各项目部、公司在收到职工的合理化建议和创新项目后,采纳与否,负责人应以最快速度给与答复,只涉及到本项目部的,不得超过5日,涉及到本公司范围内的,不得超过15日,涉及到总公司范围的,不得超过30日。所有项目必须书面申报,均需按照后面的《填表说明》填写《邢台路桥建设总公司合理化建议和科技创新奖申报表》,报一份到科技科备案。

第五章奖项的设立和要求

第十九条我公司的合理化建议和创新活动,设立发明创造奖、科技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

第二十条申报发明创造奖的项目必须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一)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内容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

(二)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的技术相比,该项目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三)实用性是指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第二十一条申报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必须具有创新点、先进性和效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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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创新点:至少在全公司范围内没有采用过,也没有公开提到过的技术。不是业主和监理指令。

(二)先进性:对原有技术有所改进。

(三)效益性:实施以后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十二条申报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的项目必须具有进步性和效益性

(一)进步性:对原有情况有所改进。

(二)效益性: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十三条一个项目只能申报一种奖励。

第二十四条发明创造和科技进步奖励等级:

奖励等级奖励金额参考条件(节约资金及产品增值/年)

一等奖奖金2万元100万以上

二等奖奖金1万元80万以上

三等奖奖金5000元60万以上

四等奖奖金2500元40万以上

五等奖奖金1000元10万以上

第二十五条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等级

奖励等级金额条件(节约资金及产品增值/年)

一等奖5000元100万以上

二等奖4000元80万以上

三等奖3000元60万以上

四等奖2000元40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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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等奖1000元10万以上

第二十六条对于不能计算经济效益的项目按照解决问题的重要性、应用范围、进步水平进行评分,评分标准如下:

(一)解决问题的重要性

解决重大问题:35分

解决较重要问题:25分

解决一般问题:15分

解决轻微问题:5分

(二)创新点推广应用范围

推广到总公司以外:35分

推广到总公司范围:25分

在所在分公司范围:15分

应用于个别岗位和项目:10分

(三)先进水平:

国内先进:30分

省内先进:20分

市内先进:10分

更小范围内:0分

把以上三个单项分数总和相加,再按如下对应标准决定奖励等级:总分数奖励等级奖金

85-100 一等奖对应前述6条、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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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84 二等奖同上

55-69 三等奖同上

46-54 四等奖同上

25-45 五等奖同上

第二十七条经评审小组讨论,对于既能提出问题,又能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的项目,如果构不成以上奖励等级,可给与提出人鼓励奖,金额不超过300元。

第六章评选及奖励

第二十八条合理化建议和创新奖每年评选一次,在每年度的总结大会前进行。

第二十九条没有到科技科备案的项目不能参与评奖活动,科技科每年12月10日前收到的项目可参加当年的评选,12月10日后收到的项目只能参与下一年度的评选。参与评选项目必须是在前一年度的12月10日至当年的12月10日时间段实施的。

第三十条同样内容的合理化建议和创新按照科技科收到时间的先后,只评一个,其余视情况可给与鼓励奖。

第三十一条评审采用分级进行的方式,先由各公司组织进行初评,三、四、五等奖由各公司进行审批,奖金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评审委员会确认的等级造表发放,同时初选出申报一、二等奖的项目,各公司要把评选的过程包括参加人员、采取的方式、评选的结果报总公司科技科。

第三十二条总公司科技科对各公司报上来的评选结果进行汇总整理,组织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各公司报上来的一、二等奖项目进行评审,未评上一、二等奖一般情况下按照三等奖对待。

第三十三条申报三、四、五等奖的项目,其经济效益必须经各公司的财务部门审查确认(项目部的项目还须由项目部的财务部门确认),申报一、二等奖的项目须经项目部、分公司和总公司三级财务部门审查确认。严禁欺骗谎报,必须实事求是地核定其经济效益,一旦发现有欺诈行为,追回全部资金、证书,并通报批评。

第三十四条奖励采用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方式,对评上奖的项目,除发放奖金外,还颁发荣誉证书、进行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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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只提出建议不能实施的项目不能参与评审。

第三十六条对于本岗位职责内应尽力谋划的工作,不能算作合理化建议。

第三十七条创新活动可以一人一项进行研究,也可以组建小组研究,申报时以项目为单位,一人可以多项,一项也可以多人。当多人一项时,其奖金的分配,主研人不得低于30%,按贡献大小进行分配。

第三十八条在评审中,当奖励类别和等级不好确定时,可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采用较多数人认可的奖励类别和等级。

第七章监督和检查

第三十九条各级评审组织必须实事求是,办事公正,廉洁奉公。

第四十条各级工会和职代会有权监督本单位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可以对项目的处理、实施、奖励等问题提出质询。

第四十一条评出的奖励项目要进行公示,接受全员监督。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由总公司科技科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二零零三年发布的《合理化建议与创新奖试行办法》同时作废。

后附:合理化建议创新奖申报表

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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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路桥建设总公司合理化建议创新奖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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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提出人:可填一个人,也可填多个人,根据合理化建议和创新的实际情况而定。

(2)所在部门及岗位:如果在项目部,填写清楚所在公司及项目部、岗位;如果在机关,填写清楚所在公司、部门及岗位。

(3)合理化建议和创新内容概述:填写拟采纳的时间、地点、针对的问题、采取的方法措施、可能的副作用及注意事项、预期增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不够可附页)

(4)申报奖项:根据实际内容只能填写发明创造奖、科技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的一项

(5)负责人意见:如果只在项目部范围内实施,须项目经理签署意见;如果在本公司范围内实施,须公司经理签署意见,物业公司、机运公司的,须公司经理签署意见;总公司各部门人员提出的,须总经理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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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实施效果评价:填写实施后实际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以一年为计算日期,计算年节约资金或增值,要列出计算公式;社会效益要尽量做比较说明;还要根据所报奖项尽量说明符合的条件,如申报发明创造奖要说明项目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不够可附页)。

(7)基层单位确认:要有项目经理部或站财务部门盖章、项目经理或科室、站负责人签字认可。

(8)各公司确认:要有各公司财务章、经理签字

(9)各公司初评意见:根据各公司的评审结果由各公司主管人员填写奖项和等级,由各公司评审委员会主任签字。

(10)总公司确认:各公司申报一、二等奖和总公司的项目须由财务部门确认、财务科长、总经理签字。

(11)总公司评审意见:根据总公司的评审结果由总公司科技科填写奖项和等级,由总公司评审委员会主任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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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创效激励机制的管理办法

科技创新创效激励机制的管理办法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思想,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科学理念,进一步调动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学技术、钻业务、搞研发的积极性,大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激励带动更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科技创新、创效管理办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服务企业,解决重要课题,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激励创新的原则;突出工程技术人员、操作岗位人员、技能大师选拔激励、创新创效、评价奖励等相关内容。 第三条为加强对各类技术人才的管理,矿成立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组,组长由矿党委书记、矿长兼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矿总工程师、工会主席兼任,成员由矿副总工程师和相关业务部门成员组成,主要负责全矿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教育、选拔、考评。 第二章一般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采掘开机运通选煤队组,每个队组设一名专职技术员,要求必须具备助理级以上职称,且为全日制院校主体专业高校毕业生(大专及以上)负责规程措施的编写和贯彻,

奖金待遇。执行本队副队长同等工资、凡下井天数达矿规定,第五条凡被评聘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具备高级职称者,每年至少要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一篇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提一项合理化建议,并撰写年度技术工作总结;具备中级职称者,每年在市级以上刊物(包括《阳煤科技》)发表一篇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提一项合理化建议,并撰写年度技术工作总结;具备助理级以下者,每三年要在市级以上刊物(包括《阳煤科技》)发表一篇学术论文,每年要提一项合理化建议,撰写年度技术工作总结。在聘的专业技术人员,未按时写出年度技术工作总结的考核300元,未按时提合理化建议的考核300元。 第六条生产技术科要会同矿人力资源科和有关部门,每年元月上旬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评优,并对排在前十名的给予每人奖励500元。凡在市级刊物(包括《阳煤科技》)发表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奖励1000元,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的奖励1500元,未按时发表论文的对等考核,凡个人撰写的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在实践中被广泛应用推广转换为生产力的,经专家组评审确认后根据贡献大小给予重奖。 第七条凡取得正高级、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分别给予1500元、1000元、800元的一次性奖励,凡符合申报条件而未申报的对等考核;在聘工程系列正高级、副高

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

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 本办法严格依照公司现有的规章制度而制订,并结合现阶段公司情况做适当补充,以此来规范奖励行为,更有效发挥其激励作用。 目的及原则 通过有效实施奖励制度,以求最大限度调动每一名员工的积极性、表彰褒奖先进、促进、鞭策后进、提高整体凝聚力。 二、奖励种类 员工手册》规定的“嘉奖”、“记功”、“记大功”、“突出贡献奖”、“先进工 作者”的奖励,依照手册中规定的标准及办法执行。在此基础上增设“合理化建议奖”及“伯乐奖”……。 合理化建议奖: 1.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公司领导研究认为应奖励的或经采纳收效显着的。 2.针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的现状提出批评性意见,经公司领导研究认为应当奖 励或经采纳收效显着的。 3.合理化建议奖的奖金一般在100-300 元左右。特殊情况需要增加,由公司办公会议决定。

伯乐奖: 为公司引进人才,经实践证明能出色胜任本职工作的,对引进人或考评人给 予的奖励。 伯乐奖”的奖金数额100-300 元,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奖金数额的,由公司办 公会议决定。 三、奖励的时间 1.定期的奖励 奖励统计按季、按年度分别进行评比表彰。 公司每季组织各部门进行一次奖励的评选工作,奖励种类包括“嘉奖”、“记功”。评选工作由各部门按公司的统一布置进行。 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总结性表彰活动,奖励种类包括所有奖项,具体办法按公司临时下发的评选办法进行。 2.不定期奖励 根据公司布置的阶段工作,实行不定期奖励;在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应及时表彰的先进的人和事;“合理化建议奖”、“伯乐奖”“实行不定期奖励”。 四、奖励的提启及报批

针对个人的奖励,由部门负责人提启并上报,由总经理批准。针对部门或部门负责人的奖励由经理办公会议提启,经认真研究讨论,并形成决议,年终奖励、总结性表彰决议审批由经理办公会议提启,报董事会批准。 五、奖励的表彰及发放 按季度、年度进行的奖励活动,奖励在表彰大会上当场兑现。由公司负责组织全体员工大会进行表彰,以通报的形式公布。 特设单项奖励:(“建议奖”、“伯乐奖”)奖金部分当时发放,并随最近的季或年度奖励表彰会,再次公布决议。 六、进行奖励评选活动的注意事项: 1.奖励确保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奖励要充分发挥民主; 3.奖励活动不准搞平均分配; 4.功归功、过归过,功过不能混淆; 5.奖励应具有代表性,对典型的好人,好事应及时表彰,弘扬正气。

科技创新管理办法(试行)

大学生科技创新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激发和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校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为促进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高水平、有特色地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 第二条学校成立大学生科技创新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组织、管理、经费使用等工作。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科技处处长和教务处处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大学生科技创新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主任由校团委书记担任。大学生科技创新指导委员会负责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发布、立项、检查、验收及评奖等工作,主任由科技处处长担任,成员由领导小组在全校范围内选聘,要求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各学院要成立相应的科技创新领导小组。 第三条 1.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实行项目管理,建立项目申请、评审、立项、检查、验收及评奖等流程。科技创新项目包括学术研究类论文、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艺术设计等。

2.建立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用于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研究。 3.建立大学生科技创新小组。各教学单位建立若干大学生科技创新小组,小组成员要形成梯队,由3-5名不同年级学生组成,原则上由高年级同学任组长。每名小组成员最多可参加两个科技创新小组。 4.建立大学生科技创新指导教师队伍。各学院领导小组根据需要,为大学生科技创新小组选聘指导教师,教师也可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向领导小组申请建立大学生科技创新小组并担任指导教师。 5.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产生。科技创新项目要围绕学生所学专业或我校师生经常参加的赛事来确定,一是由大学生科技创新指导委员会确定,二是由领导小组在全校师生中公开征集。项目确定后由领导小组通过校园网向全校师生公布。各科技创新小组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 第三章项目申报、审批与资助 第四条大学生科技创新小组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确定适合本小组研究的科技创新项目。由组长负责填写《渤海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指导教师签字确认后,经小组所在单位审核,统一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五条大学生科技创新指导委员会对大学生科技创

科技创新管理办法

科技创新管理办法 QEOHS/GXSJ – TX – 201019 2010年12月20日发布 2010年12月20日实施 02802Q10533R2L 02803E10008R2L 02803S10005R2L CNAS C028-Q CNAS C028-E CNAS C028-S 02802Q10533R2L 02803E10008R2L 02803S10005R2L CNAS C028-Q CNAS C028-E CNAS C028-S GB/T19001-2008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GB/T24001-2004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GB/T28001-2001 职 业 安 全 健 康 管 理 体 系

目录 1 总则 (1) 2 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能 (1) 3 科技创新的范围 (2) 4 项目的来源和实施 (2) 5 创新资金来源 (2) 6 项目的立项和实施 (2) 7 申报资料要求 (4) 8 成果的鉴定 (4) 9 科技创新成果奖励 (4) 10 附则 (6)

科技创新管理办法 1 总则 为了更好的推动公司科技创新,提高工程施工的技术含量,提高公司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加强公司的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新技术推广应用、成果管理等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推动公司的科技进步,同时,也为了奖励在推动公司科技创新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结合公司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 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能 2.1 为切实把科技创新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公司科技创新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公司科技创新日常工作由公司质量技术处负责,统一归口管理。 2.2 职责 2.2.1 贯彻执行党、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各种技术法规、标准、规程,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宣传、贯彻和落实。 2.2.2 负责组织制订公司的科技创新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科技交流和科技服务,及时总结存在的经验和教训。 2.2.3负责组织并管理公司的科技课题开发、科学研究、科研成果(主要包括技术成果、管理成果、QC成果、专利发明、创新成果、科技论文等)管理和新技术的推广工作,组织或参与新技术方案和重大科技攻关课题的研究。 2.2.4 负责组织科研项目的立项、监督实施、成果受理、组织鉴定(评议或验收)、申报评奖、资料归档及其他相关的日常工作。

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最新版

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公司管理创新,增强内部活力,发掘各类有利于公司管理的可行性改善建议,提高效率、提升绩效,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的合理化建议,是指味精车间全体员工提出的节约成本、提高效益、改进工作流程或管理创新的合理化建议,以及技术创新、工作方式改进等方面的构想和方案。 3.合理化建议的分类 能源节约方面:电节省、汽节省、水节省、压缩空气节省 安全改进方面 提高产品质量方面 人力节省方面 现场合理布局方面 降低车间成本方面 管理制度方面:制度完善、提高有效执行 设备管理方面:采购与使用相匹配、安装、使用、维保 其他 4.合理化建议不予受理的范围 4.1违反公司制度和文化的建议; 4.2个人不满的事项; 4.3重复的提案; 4.4会议上已公开的对策内容及经营计划上已反映的内容;

4.5与改进公司管理无关的事项。 5.合理化建议申报途径 不采纳 采纳

7.合理化建议奖励 7.1创意奖:对建议新颖,效果不明确的员工,经过车间审核建议后准予试行可给予提报人现金100元的经济奖励,奖金随薪资一同发放。 7.2鼓励奖:对建议虽好但车间目前无法实施的员工,经过车间审核建议后可给予现金200元的经济奖励,奖金随薪资一同发放。 7. 3采纳奖:对建议符合车间实际情况,效果突出的员工,经过车间审核建议 给予现金奖励。奖金随薪资一同发放。奖励标准: (1)实施合理化建议后,车间可节省50000元/年以下,奖励100-500元/人(2)实施合理化建议后,车间可节省50000元/年以上,奖励500元-1000/人 . 7.4员工所提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后,对车间的经济效益提升、管理措施改善、技术改革创新等有重大意义的,车间将视合理化建议的贡献程度对员工予以晋升。 7.5团队奖励 每年末,车间将根据各工序人员参与、提交、实施的合理化建议数量、质量、效果等进行综合评估,并对表现优秀的工序工段长进行奖励400元。 7.6为促进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技术创新活动的群众性和普及性,积极鼓励公司职工全员参与合理化建议活动,对凡能以书面形式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未被采纳,均给予物质奖励,奖金数额为10元。 附件:合理化建议提报表

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奖励制度4

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及奖励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鼓励技术创新,激发员工的创新潜能,提高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第七十七条、七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技术创新工作的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部。 第二章技术创新类别和奖励围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创新为本公司为了解决问题,实现目标,所进行的一切有价值的、能够产生持久影响力的技术改进和创造活动,包括技术创新、发明专利和技术改造。 第四条技术创新指为了研发新产品或提升现有产品生产能力、技术水平而做出的各项改进、改善与发明(专利)等。具体分类:(一)研发新产品:根据市场需求,新研发的产品; (二)产品技术创新:创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新配,提高现有产品质量,改善产品性能,节约原材料等; (三)工程技术创新:通过对设备、工艺过程、操作技术、工具、量具、试验法、计算技术、运输及储藏等的改进改造,从而提高效率或降低成本; (四)通过对安全技术、环境保护、劳动保护等面的改进,提高安全水平,减少工伤事故; (五)其它创新: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引进技术(人才),使公

司解决了长期存在的关键技术问题和质量问题等。 第三章创新评审和奖励机构 第五条公司成立由分管副总领导,技术部、财务部、人力部、分厂生产部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创新管理与评审委员会(机构成员见公司通知下发文件),领导公司创新管理和评审工作,主要职责如下:(一)根据公司生产和经营需要,公布创新需求,指导公司有关机构、人员的创新工作; (二)对公司创新项目进行评审; (三)对有关创新项目进行奖励。 第六条公司创新管理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技术部,履行创新管理日常职责;技术部可召集有关部门对创新项目的奖励征集意见。 第四章项目的立项、批准和验收 第七条提出项目设计案者,要将设计案提交到本部门负责人,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属意见后,按公司《技改项目管理制度》程序,填写《技改项目立项申请表》,经技术部审核,报分厂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为正式立项;项目负责人将批准立项后的《技改项目立项申请表》复印件报技术部备案。 第八条项目获得立项后,项目主要实施部门负责项目推进和阶段检查,若无法按原案实施,则应提出项目终止申请报告或项目案改进报告; 第九条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部门提出项目完成验收申请,按公司《技改项目管理制度》程序组织项目验收。

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

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合理化建议 有关改进和完善企业、事业单位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方面的办法和措施。 2.2 技术改进 对机器设备、工具、工艺技术等方面所作的改进和革新。 3 职责 3.1 公司工会负责合理化建议的宣传、发动收集、整理、统计上报工作。 3.2 技术科负责技术改进方面建议的评审、鉴定、奖励工作。 3.3 各车间指定专人(兼职)负责收集建议和上报本车间的合理化建议。 3.4 班组由设备工具员负责上的本班组的合理化建议。 3.5 各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合理化建议和上报本科室和本部门的合理化建议和成果。 4.1 目的 为了提高群众合理化建议和进行工艺设备技术改进的积极性,根据《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实施细则和我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4.2.1 合理化建议的具体内容是: a)挖掘潜力,扩大能力,改进组织和作业方法,促进增收节支,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 b)在企业管理、组织、制定、机构、技术、方法和手段等方面提出改革办法或改进方案,提高工作效率和企业的竞争能力; c)在加强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成本控制、增收节支、资金筹集与运用等方面提出具有创新因素的改革办法和改进管理方案,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3.1 提交合理化建议程序: a)认真填写“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登记表” b)经车间、科室负责人批准后于每月6日前交工会(专人);

c)经整理、统计后,于每月15日前,由工会转交技术科科技专职审查; d)其他方面内容交有关部门处理。 4.3.2 审批程序: a)科技专职认为有价值的,一般项目由技术科长批准; b)重点项目关于技术改进方面的内容由总工程师批准; c)采纳的项目由实施部门设计,编制预算或材料计划; d)按规定程序审批后,送办公室立项下达,财务科负责核算; e)技术科负责项目实施的管理、检查、协调工作。 4.5 奖励 4.5.1 奖励分为:鼓励奖、采纳奖和成果奖三种。 4.5.2 对于积极、认真提合理化建议的职工,其建议虽未被采纳也应给予鼓励奖。 4.5.3 合理化建议采纳者,则给予采纳奖,最高不得超过600元,被确定作为储备的采纳项目,同样给予采纳奖。 4.5.4 对合理化建议具有进步奖、可行性和效果性的项目,经成果鉴定后,给予一次性奖励。信你自己罢!只有你自己是真实的,也只有你能够创造你自己

科技创新管理办法(2013新版终稿)

神东煤炭集团科技创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科技创新工作,促进矿区现代化建设,坚持集成创新、自主创新,着力打造企业核心竞争能力,为高效生产、安全生产、经济效益的增长发挥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公司科学技术委员会指导下,公司各技术主管部门及基层单位要充分发挥集成国内外科技成果和推动内部科技创新两个平台的作用,带动公司科技队伍的成长,增强企业科技活力。在科研项目、技术革新、技术引进、“五小”活动、知识产权保护、科技信息交流等方面加强管理。 第二章科技创新管理体系 第三条科技领导组织机构: 神东煤炭集团公司科技创新管理体系由公司和基层矿(处)级单位两级创新管理机构组成。神东煤炭集团公司设立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科委);基层矿(处)级单位设立科技创新领导小组。 科委领导组织机构如下: 主任:公司董事长 常务副主任: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 副主任:公司副总经理 -1-

成员: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公司专业委员会成员 科委是公司科技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下设专家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专家委员会是为公司提供技术支持的专家咨询机构,由外聘院士、专家及公司科委聘请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业委员会是由公司专业分管领导及其相关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具体设有技术、机电、信息、工程、安全、综合等专业委员会分会;办公室设在煤炭技术研究院,主任由煤炭技术研究院院长兼任,负责科委日常工作。 科技创新领导小组是基层矿(处)级单位的科技创新管理机构,在科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组长由单位一把手(矿、处长)担任。 第四条机构职责: (一)神东煤炭集团科委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的科技法律、法规、科技政策、行业技术政策以及中国神华能源公司科技管理制度。 2.负责与政府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神华科技发展部进行科技工作的联系、配合和协作。 3.负责公司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科技发展纲要的指导和审查。 4.负责公司科研项目的立项审查、招投标技术方案审查、科技合同审查、实施过程监管、项目结题验收、经济效益审核、组织鉴定、成果推广应用、申请专利和申报奖项。 -2-

集团创新激励管理办法

集团创新激励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营造参与管理、持续改进、积极创新的氛围,激发员工的创新潜能,促进企业管理创新成果的培育、总结、提升和推广,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应用于集团各部门、分子公司 三、创新类别 创新主要指集团各部门、分子公司为了解决问题、实现目标、提高效益,所进行的一切有价值的、能够产生持久影响力的改进和创造活动,包括经营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 创新分为合理化建议、创新成果两类。 (一)经营创新,指公司在产供销过程中,进行的经营方法、程序、措施、渠道等方面的创新。 (二)技术创新,指为了提升各专项技术能力、技术水平、生产指标而做出的各项改进、改善与发明(论文、专利)等; 1、产品技术创新:创造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配方,提高产品质量,改善产品性能及开发新产品,节约原材料等。 2、工程技术创新:对设备、工艺过程、操作技术、试验方法、计算技术、安全技术、环境保护、劳动保护、运输及储藏等方面的改进或建议。 3、其他创新: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引进技术,以及长期未解决的技术关键和质量关键等。 (三)管理创新,指利用现代化管理方法、手段,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而提出的建议、方案,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制度方面:制度改进、建设等方面的创新;

2、组织方面:组织结构的调整、工作流程改造等方面创新; 3、机制方面:各种管理模式、管理方法的应用、引进、改进等方面创新。 四、创新成果评审及奖励机构 (一)集团评审委员会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二)集团评审委员会职责 1、根据集团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布创新需求,指导集团公司有关机构、人员的创新工作; 2、对集团公司重大创新项目进行评审; 3、对有关较大、重大创新项目进行奖励。 (三)分子公司评审委员会 主任:各分子公司负责人 副主任:各分子公司办公室负责人 成员:各分子公司部门负责人 (四)分子公司评审委员会职责 1、围绕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针对性动员、组织员工开展创新活动; 2、每月组织合理化建议评定会,向集团评审委员会提交奖励意见; 3、对采纳的合理化建议进行奖励并组织实施; 4、审定、组织上报有创新成果的项目; 5、根据集团创新评审委员会评定下发的创新项目,结合公司实际在生产经营中推广应用。 (五)集团公司公办代表集团创新管理委员会履行创新管理日常管理职责。 (六)集团公司设立创新奖励基金,对集团公司较大、重大创新活动进行奖励。

企业技术改进与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

企业技术改进与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技术改进与合理化建议(以下简称技术建议)和推行工厂现代化管理,是企业革新挖潜、降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 □技术建议和现代化管理的内容 第二条创造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新配方,提高产品质量,改善产品性能及开发新产品,节约原材料等。 第三条对设备、工艺过程、操作技术、工、夹、量具、试验方法、计算技术、安全技术、环境保护、劳动保护、运输及储藏等方面的改进或建议。 第四条对医疗卫生技术、教育、保育以及利用自然条件等方面的改进或建议。 第五条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引进技术、进口设备的消化吸收和革新以及长期未解决的技术关键和质量关键等。 第六条对企业现代化管理方法、手段的创新和应用,促进企业素质全面提高等方面的建议或改进。 □组织领导和职责范围 第七条技术建议与现代管理优秀成果评定小组成员由:厂长××、××、××、××等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组成。 第八条技术建议是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进行工作,由××归口统一管理,技术建议管理员具体负责,基层单位设技术建议联络员。 第九条技术建议管理员职责 一、汇编全厂技术改进措施计划,掌握并督促技措实施情况,收集资料,在适当的时候提请评定 小组进行评定,总结上报重大技术成果。 二、负责全厂技术建议资料处理,收集并推广厂内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配方、新结构 的应用与交流。 三、负责接待外单位有关技术改进方面的参观学习,并建立咨询业务关系。 四、协助领导组织对厂内重要的非标设备设计方案的论证及会审,并办理下达设计任务书。 五、负责全厂内技术攻关或招标的具本组织工作。 六、定期召开基层技术建议联络员工作会议,安排与检查该方面的工作。 第十条基层技术建议联络员职责 一、编制上报本单位年、季技术建议计划项目,经批准后协助实施。 考核、分析和预鉴定,组织整理有关资料上报总师办。对本单位实施的技术建议项目验证、二、. 三、总结推广技术建议成果,协助实施人员解决有关问题。

(完整版)深圳市科技创新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深圳市科技创新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为规范深圳市科技创新奖评审程序,保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制定了深圳市科技创新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对于深圳市科技创新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大家是了解多少呢?下文是小编收集的深圳市科技创新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深圳市科技创新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全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深圳市科技创新奖的申报、评审、授奖等各项活动的全过程。 第二章申请 第三条深圳市科技创新奖授予直接参与科技创新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自然人或者组织。 第四条申报深圳市科技创新奖的组织,应当是在深圳注册或者设立的该项目第一完成单位。 自然人申报的项目,应当在深圳实施并产生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第五条申报深圳市科技创新奖,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权属没有争议或者异议; (二)具有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其中应用类科技成果应当在本单位以外的2个以上单位中实施应

用; (三)申请人最近三年内无违法、无犯罪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也没有因为涉嫌犯罪正在受到司法机关查处。 第六条直接关系公共安全、公共利益或者人身健康的项目,未获得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的,不得申报深圳市科技创新奖。 第七条同一项目已经获得国家、省、市政府科技奖的,不得申报深圳市科技创新奖。 已申报国家、省、市政府科技奖而未获奖的项目,未取得实质性进展的,不得申报深圳市科技创新奖。 第八条申报深圳市科技创新奖的自然人,应当向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在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免费下载并安装申报系统,通过系统填写《深圳市科技创新奖申请书》并打印成纸质文本; (二)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职务研发成果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申报意见原件,非职务研发成果需提供所在单位非职务研发证明原件; (四)本实施细则中规定需提供知识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有2个以上共同所有人的知识产权,应当提供所有共同所有人同意申报深圳市科技创新奖的证明原件; (五)本实施细则中规定需取得行政许可或者非行政许

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云南能投煤业有限公司 科技创新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能投集团“创新驱动”战略,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构筑企业科技开发主体,合理地组织人力、物力、财力,推动科技创新体系的高效运行,全面提高公司综合竞争能力,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和《能投集团科技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创新工作的指导思想:紧密围绕“科技兴企”战略,运用科学的管理机制和管理方法,充分利用公司内外部科技资源,建立健全灵活高效的科技创新体系;以培育公司核心技术能力为目标,营造公司新的经济增长点,使科技创新工作成为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技术支撑和不竭动力。 第三条科技创新工作管理的范围: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科技方针、政策及上级的有关法规。

(二)科技创新项目管理、科技创新成果管理。 (三)科技创新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四)申报上级科技和创新科技计划项目,争取国家有关的优惠政策和资金补助。 (五)申请上级科技创新成果鉴定、申报上级科技创新成果奖励。 (六)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七)建立科技成果的转化机制,将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八)有计划地组织对高、中级工程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学术交流。 (九)加强产、学、研联合,促进公司与外部的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加强对知识产权、专利技术的管理工作,防止科研成果泄密与流失。 第二章科技创新项目管理

第四条项目的产生 (一)项目的来源: 1.公司决策层提出的战略性课题; 2.基层单位提出的课题。 以上课题提出者需填写《云南能投煤业有限公司***年科技创新项目申报表》,于每年8月底之前报生产技术部科技管理办公室。分管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将公司所属单位的课题统一报送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审核筛选后报集团公司科技委员会。 (二)项目确立程序: 公司领导审核筛选-集团公司科技委员会-公司技术委员会审定批准。 每年年底前下达下年度《科技创新项目计划》。 (三)项目选项条件: 1.公司生产、安全、发展急需的重大技术攻关; 2.具有高市场占有率、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可形成主导产业,经济效益显著的产品、装备与工艺技术研究开发; 3.显著提高生产效率、产品质量,节支降耗的工艺、技术与装备研究开发; 4.促进产品结构调整、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高新技术引进、消化与应用。 第五条项目管理: 列入集团公司《科技创新项目计划》的项目,划分为“集团公司项目”和“煤业公司项目”,由公司科技工作负责人统一

合理化建议管理规定

合理化建议管理规定 1.定义 合理化建议是员工针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不足,提出行之有效的改善措施,以完善企业管理水平,提升产品品质,降低制造成本,提高生产效率的一项全员持续改善制度;合理化建议遵循“自查、自立、自改”的三自原则,即自己查找本岗位相关工作存在的问题,自己提出改善对策,自己进行提案改善。 2.目的 为明确合理化建议工作流程,规范合理化建议的管理工作,鼓励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合理化改善,营造全员参与的改善氛围,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3.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人员。 4.管理流程 员工发现问题后,向工位长提出改善对策,工位长对提案可行性进行审核,调度长复核,必要时本工位内研讨或报部长核批,涉及工艺变更、设备变更者,需报相关管理部门会签并存档相关确认文件;对具有可操作性的改善提案,由工位长协助提案人组织实施,需外部协助的事项,由工位长负责沟通联络,必要时可请求厂长、部长予以支持;改善过程需对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对策作改善记录并存档,以利于改善提案后续的推广;改善完毕,对改善效果进行验证,如效果未达预期,分析原因并进一步解决;效果验证完毕,按要求如实填写提案表,交各部门信息员;提案管理员现场核查提案实施情况,按照标准对提案进行评分并录入台账,并于次月20日前将相关信息提报厂办;厂办根据各车间数据及合理化建议工作实际推进情况,于每月25日前完成当月工作的总结报告,并根据制度评选出各奖项,申报奖励,奖励以现金形式于次月末发放; 5.员工合理化无效提案的判定标准 5.1具体内容纯属个人意愿和希望者; 5.2诉苦或要求改善待遇者; 5.3涉及人身攻击、有破坏性或违法的提案; 5.4以前已经提过或已被采用过的提案(重复提案); 5.5已经存在的或众所周知的事实和方法; 5.6正在改善的工作或业务上被指定改善的工作; 5.7在现有条件下可以完成且根据职责或相关规定应该完成的工作; 5.8仅因个人喜好而改变、不能成为工作标准的; 5.9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与公司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相抵触的;

科技创新技术改进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

科技创新技术改进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

科技创新、技术改进、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了激励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科技创新、技术改进、合理化建议活动,最大程度地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科技创新:是指创造和应用新知识和新技术、新工艺,采用新的生产方式和经营管理模式,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的过程。 第二条技术改进:是指企业为了提高经济效益、增加产品品种、降低成本、节能降耗、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劳保安全等目的,采用先进的、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对现有设施、生产工艺条件进行的改进;采用有效的管理模式、管控方式对提高公司信息化管理水平,安全环保管理水平、降低职业危害程度、降低员工工作强度等方面有明显的改进。 第三条合理化建议:是指有关改进和完善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的办法和措施。符合公司规划发展方向、增加经济效益、提高顾客满意度、改善公司经营管理、降低运营成本、控制经营风险等方面的创新性办法和措施。 第二章公司科技创新、技术改进、合理化建议的适用范围第四条在经营管理理论、管理技术上有突破与创新,对优化组织结构、提高经济效益有指导作用。 第五条在公司管理制度、管理流程、管理标准等方面提出改进、

创新方案,对提高工作效率、理顺管理或业务流程有显著效果。 第六条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和产品质量的技术标准,工艺规范、检测方法、化验方法等方面的技术改进措施。 第七条新产品的研发。 第八条提高原、辅材料的使用效率、能源节约与“三废”综合利用。 第九条修旧利废、挖潜增效。 第十条改进机器设备的维护、保养方式,延长设备的使用效率。 第十一条改进劳动及环境保护,有利于安全生产和劳动卫生、职业健康的技术措施和新方法。 第十二条有利于公司企业文化、安全文化建设。 第十三条有助于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和团队建设。 第三章以下范围内的条款不适用于公司科技术创新、技术改进、合理化建议内容: 第十四条无实质性内容、没有可操作性; 第十五条公认的事实或正在改善的; 第十六条只提出问题,而没有具体的改进方案; 第十七条与已被采用的方案雷同的; 第十八条在正常工作渠道被指令执行的; 第十九条针对部门或个人的; 第四章科技创新、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原则奖励实行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精神奖励主要有通

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

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培养员工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参与意识,充分发挥员工的聪明才智,调动员工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推动集团各项工作的有效展开,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全体员工所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三、定义: 合理化建议是指是指员工或团队针对公司管理的各项工作存在的问题或不足,及时提出的书面的、科学的、合理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改进解决方案。 四、受理范围: 1、管理制度、管理方法的改善,有利于成本分解和管理的措施; 2、能够提高效率、提高质量、提高回效率的工作方法、工作程序的改善; 3、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新产品经营项目的改进和开发建议; 4、业务往来、业务开发、市场开拓、营销策划的合理化的建议; 5、员工福利、待遇改善,员工培训方面的改进等合理化建议; 6、对当前公司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流程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7、企业文化建设、团队精神、凝聚力和工作绩效的合理化建议等; 8、网络信息化管理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9、企业发展战略、财务管理方面的改进建议; 10、职务范围内,重大突破性合理化建议; 11、非职务范围内,有利于集团发展的各项合理化建议; 12、其他各项有利于集团发展、公司形象的合理化建议。 五、管理职责: 1、集团公司行政综合部是合理化建议的管理部门,负责建议的收集、呈报、初审、组织、评议、跟踪、反馈,并对已采纳的合理化建议的实施情况进行记录及奖励等方面的组织工作。 2、为确保工作质量及有效性,对合理化建议能正确评估、合理奖励,公司设置“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由各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其工作职责如下: ①研究制定合理化建议的管理制度; ②对重大建议进行评议,根据标准初审奖励方案;

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

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奖励在xxx范围内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方面做出一定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科技创新奖励暂行办法和xxx省广播电视局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x内的集体和个人。 第三条本办法奖励的范围包括:广播电视技术领域内科技创新成果及与广播电视事业有关的新的科学技术成果的应用、推广及转化等。 第四条申报总台科技创新奖的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应用与广播电视事业有关的新的科学技术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等)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省内首创的; 2、本行业先进的; 3、经实践证明具有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二)在推广、转化已有的科技成果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并同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三)在工程建设、设备研制和技术改进中,采用新技术,并同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四)在广播电视技术运行、维护、管理中,编制科学的、先进的规范、规程、标准,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第五条申报科技创新奖的项目,必须应用于实践一年以上,证明其功能和性能可靠,并持有使用单位、部门出具的证明。

第六条拟申报科技创新奖一等奖的项目,应经过有关部门鉴定。 第七条对成果有明显争议的项目,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申报总台科技创新奖。 第二章奖励标准及办法 第八条总台科技创新奖按其所奖励项目的科学技术水平和技术难度,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 一等奖项目在技术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指标应达到或接近同类项目的省内先进水平,推动行业科技进步的作用很大,并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等奖项目在技术上有较大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达到或接近同类项目的省内领先水平,推动行业科技进步的作用显著,并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等奖项目在技术上有创新,有一定的技术难度,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指标应达到或接近同类项目的台内先进水平,推动科技进步的作用较大,并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第九条获得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奖的项目,由xxx授予奖状、证书和奖金。奖金如下: 一等奖:8000元 二等奖:6000元 三等奖:4000元 第十条获得一等奖的项目由总台择优推荐申报省局科学技术进步奖。 第十一条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奖获得者,其业绩记入本人档案,作为业绩考核、职务晋升、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附科技兴趣小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活动是提高大学生科学素养,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一个重要载体,是我院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大学生人才培养方案。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活动通过“南化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实施,遵循具有良好综合素质的创新性人才培养规律,实行点面结合,基本训练、综合能力训练和创新创业实践相结合。 第二条“南化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的建设宗旨是:构建创新创业教育平台,构筑大学生科技创新体系,使大学生在大学阶段就得到科研项目的训练和科学素养的培养,积极倡导和鼓励大学生自主性学习和研究性学习,强化大学生创新精神、挑战意识和团队合作意识的教育,培养学生科技团队的领军人物和高水平的学生创新研究团队,进一步推动我院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三大功能的发展,形成高职教育多样化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切实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创造能力和科研实践动手能力。 第三条“南化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的实施,同时也为择优向院外推荐参加各类大学生科技项目打下坚实的基础,提供充分的项目申报及验收的准备。包括 1、各类大学生科技项目申报、科技成果(专利)评选与推广; 2、省教育厅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个人、团队)、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立项评选(并完成项目验收结题); 3、“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4、省级、国家级大学生专业学术科技竞赛(如数学建模、电子设计、机器人、机械创新设计、电脑网络设计等大赛); 5、积极鼓励大学生通过参加“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兴趣小组”,开展多种科技创新活动。(见附件一)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南化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的组成: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科技、教学的院领导担任,成员包括院团委、学工处、科技处、教务处、高教所、财务处等部门负责人、学院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主席。南化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调整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政策措施,审查项目经费资助使用情况,评选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第五条南化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办公室设在团委。由院团委主持负责项目的日常综合管理,部署每年大学生科技工作安排。 1、院团委负责学生科技创新创业活动的组织(如“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相关大学生科技活动项目),营造优良的大学生科技活动氛围。负责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立项评审、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和总结工作。 2、学生工作部(处)负责组织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各项科技创新创业活动,并将活动成果作为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

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最终版

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 [办]016b-2011 1.目的 为进一步激发在职员工的工作热情、创新精神,在全公司营造全员参与改善的氛围,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从而有效降低生产成本,特制订此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全体员工。 3.职责 3.1 总工办职责 3.1.1 负责制定与完善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 3.1.2 负责组织各部门(包括事业部、制造部以及各职能部门,以下同)合理化建议的收集、督办和激励方案的实施; 3.1.3 负责对各部门月度合理化激励方案进行汇总并报总工程师批准; 3.1.4 负责将批准后的合理化建议激励文件报人力资源部实施后公示; 3.1.5 负责组织年度合理化建议标兵的评选; 3.1.6 负责合理化建议文件的存档。 3.2 各部门职责 3.2.1 根据公司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制定本部门实施细则; 3.2.2 负责对合理化建议活动进行宣传; 3.2.3 负责本部门合理化建议的收集、评价、实施与验收等工作; 3.2.4 负责提出合理化建议激励方案并报总工办。 4.管理流程 4.1 各部门应配备合理化建议管理员,负责“合理化建议申请表”的发放、收集、传递及信息反馈等;管理员需将“合理化建议申请表”、“合理化建议汇总表”和“合理化建议实施结果汇总表”报总工办备案,各部门应根据本单位情况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明确其职责。 4.2 全体员工应积极参与合理化建议活动,一旦有了建议,到本部门合理化建议管

理员处领取表格进行填写。 4.3 建议经主管评价通过后交实施人实施,如果因故不能实施,合理化建议管理员应向建议提交人反馈。 4.4 员工提交合理化建议后,由本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合理化建议的合理性、可实施性、预期效益等方面予以评价,确定是否采纳。 4.5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本部门确定合理化建议实施方案,并对建议人提出奖励申请。 4.6 建议实施完成后,由主管指定人员对建议实施情况进行验证。对于实施合理化建议取得较大成果的项目可以参与公司《科技进步奖和管理创新奖励办法》的申报,并依据评价结果给予奖励。 4.7 每月24日前各部门管理员将本单位月度“合理化建议申请表”和“合理化建议汇总表”交总工办,提交资料包括电子文档和书面文档。 4.8 各部门提交的资料需经本部门主管审核后再上报总工办。 4.9 总工办对各部门上报的建议核实、整理后报总工程师批准,并将批准后的激励方案报人力资源部实施并公示。 4.10 管理员每季度应将部门季度的“合理化建议实施结果汇总表”交总工办,提交资料包括电子文档和书面文档。 4.11 总工办每季度对各部门合理化建议的实施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5.激励 5.1 原则上要求金刚石工具制造部每月完成合理化建议十五项、电动工具制造部每月完成合理化建议四项、合金工具事业部每月完成合理化建议三项,每多完成一项,奖励管理员20元,主管10元。 5.2 对合理化建议提出人的奖励幅度一般为30元—150元。 5.3 每年度,根据各部门合理化建议活动开展情况,评选出“合理化建议标兵”,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物资激励,并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表彰。 6.相关文件 6.1 科技进步与管理创新奖励办法 7.相关记录

公司科技创新奖励办法

**司字[2013]8号 关于下发《**集团公司科技创新 奖励办法》的通知 所属各单位: 为激励公司员工为公司科技创新建功立业,引导员工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包括改进工艺、技术、设备和管理等,进一步提升公司效益,公司决定印发《**集团公司科技创新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特此通知 附:《**集团公司科技创新奖励办法》。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科技创新奖励办法通知 **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2010年3月10日印 共印12份**集团公司科技创新奖励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鼓励公司员工投身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奖励在公司科技创新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的员工,特制定本办法。 二、奖励范围 公司员工围绕公司生产经营中心工作开展科技创新取得的业绩,包括员工独立完成或与有关单位和人员合作完成的科技创新业绩,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本办法给予奖励。

1、完成一项解决公司生产经营难题的科研技术成果; 2、开发新产品、开辟和占领市场取得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技术项目; 3、通过工艺技术改进、设备技术改进和改造,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解决安全、环保问题的技术项目; 4、发明一项国家专利(含实用新型); 5、实现一项行业技术创新或产品创新; 6、改进一项行业先进操作(工作)法; 7、提出并由所在单位采纳实施一项以上优秀合理化建议; 8、应用一次行业新技术、新工艺; 9、创一项行业新纪录; 10、省级及以上同工种、同业务技术比赛中前五名获得者,江铜集团同工种、同业务技术比赛中前三名获得者,公司同工种、同业务技术比赛(劳动竞赛)中第一名获得者; 三、奖励办法 1、对被采用的、可以直接计算经济价值的科技创新成果,奖励分为五个等级: 2、难以直接计算经济价值的科技创新成果,应根据其作用大小、进步水平、可推广应用范围等方面,由公司技术经济委员会评定相应的奖励等级。 3、在公司各岗位(包括生产岗位、管理岗位、辅助岗位等)职责范围内提出、实施的科技和管理创新项目,只要具有改进、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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