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

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
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

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72号)精神,根据《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辽委发〔2015〕13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辽政发〔2015〕18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6〕49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理念创新为先导,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紧紧围绕推动我省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为目标,抓住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发展重要机遇,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完善财政、土地、社保等配套政策,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持久强劲动力,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统筹设计,协同推进。统筹推进本地和外地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行相同的落户条件和标准。统筹户籍制度改革与相关配套制度改革创新,优化政策组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城市新老居民同城同待遇。

存量优先,带动增量。优先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能够适应城市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非户籍人口落户,形成示范效应,带动新增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充分考虑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赋予各地更多操作空间,鼓励各地创造典型经验。充分尊重群众自主定居意愿,坚决打破“玻璃门”,严格防止“被落户”。

省负总责,各市具体实施。省政府层面统筹总体方案和制度安排,强化对各市的指导和监督考核;各市人民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三)主要目标。

“十三五”期间,加速破除城乡区域间户籍迁移壁垒,进一步完善就业、教

育、文化、社保、医疗、住房等配套政策体系。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辽政发〔2016〕20号)要求,到2020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力争提高到65%。

二、进一步拓宽落户通道

(四)全面放开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已实施积分落户的沈阳、大连两市,要针对上述人员在积分设置上提高分值、增加权重。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切实做到能放全放、应落尽落。全面探索实行农村籍高校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高校录取的农村籍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至高校所在地;毕业后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回原籍地或迁入就(创)业地。(省公安厅牵头)(五)调整完善特大城市落户政策。沈阳、大连两市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依据,区分城市的主城区、郊区、新区等区域,分类制定落户政策,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普通劳动者的落户问题。(省公安厅牵头)

(六)调整完善大中城市落户政策。除沈阳、大连两市以外的其他城市不得在购房落户中设置房屋面积和房款金额的限制,取消投资落户需提供1年以上纳税凭证或政府减免税相关证明的限制。(省公安厅牵头)

三、制定实施配套政策

(七)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支持力度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不同时期农业转移人口数量规模、不同地区和城乡之间农业转移人口流动变化、大中小城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差异等,对转移支付规模和结构进行动态调整。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省级财政建立省对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根据农业转移人口实际进城落户以及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情况,适当考虑农业转移人口流动、城市规模等因素进行测算分配,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数量较多地区倾斜。(省财政厅牵头)

(八)建立财政性建设资金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的补助机制。加快实施省级预算内投资安排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数量较多城镇倾斜的政策。依据国家新修订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保障性住房等

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研究调整省对下资金分配办法,将吸纳农业转移人口情况作为一项分配因素,支持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牵头)

(九)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按照特大城市、大中城市、小城市和建制镇协调发展的要求,实行差别化进城落户人口城镇新增建设用地标准。统筹考虑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土地利用现状、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和人口规模等因素,科学测算、合理安排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优先保障落户人口的保障房,以及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民生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合理安排必要的产业用地,鼓励盘活存量城镇建设用地。完善和拓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政策,对旧村庄、旧宅基地和闲置农村建设用地进行整理复垦,增加耕地面积,在满足农民安置、农村发展用地的前提下,可将节余的建设用地用于城镇建设。建立健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约束机制,深入挖掘存量建设用地再开发潜力,进一步盘活城镇低效用地,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省国土资源厅牵头)

(十)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融资制度。根据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债券信息披露、信用评级、发行管理等方面工作安排。(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证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结合财力状况、债务风险、投资需求等因素,规范履行法定程序,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方式在限额内举借新债,统筹安排新增债券资金优先用于棚户区改造、普通公路建设等公益性项目支出,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省财政厅牵头)积极配合做好PPP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推进城市公共服务领域和基础设施领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融资。(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三权”维护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逐步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工作,落实集体收益分配权。加快农村产权交易流转市场建设,支持和引导进城农民将土地承包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自愿有偿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坚决杜绝以强行转让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先决条件。同时,健全农村土地承包调解仲裁体系建设,推进依法解决承包纠纷。(省农委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等配合)

(十二)将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分

配管理办法,结合新型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进程,在保障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同时,将新就业大学生、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适当放宽准入条件,优化分配方案。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研究制定将农业转移人口、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政策,落实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条件等政策,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支持缴存人异地使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十三)落实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已实现稳定就业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进城落户农民可按规定在落户地参加居民医保,执行当地统一政策。进一步完善进城落户农民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以及经办服务和相关数据交接工作,妥善处理医保关系转移中的有关权益,确保管理服务顺畅衔接,避免重复参保和待遇重复享受问题,促进基本医疗保障公平可及、应保尽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配合)

(十四)落实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城镇养老保险等政策。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且处于缴费期的进城落户农民,根据本人申请,可将其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全部存储额从参保地一次性转入到落户地,并继续在落户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符合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可按有关规定参保;进城落户前已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由原户籍地负责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和待遇发放。已进城落户的农民,按当地城镇居民申办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政策办理,保障其与当地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最低生活保障的权利。(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牵头)

(十五)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根据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和《辽宁省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逐步建立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优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方便随迁子女入学。凡持有我省居住证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在就学所在地参加中考、高考,按《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辽宁省参加中考和高考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辽政办发〔2012〕68号)执行。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进城落户农民子女转学升学提供便利。(省教育厅牵头,省公安厅配合)(十六)推进居住证制度覆盖全部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切实保障居住证持

有人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和办事便利。各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不断扩大公共服务范围并提高服务标准,缩小居住证持有人与户籍人口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省公安厅牵头)

四、强化监测检查

(十七)健全落户统计体系。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常住人口调查制度,完善省级人口城镇化率推算方法,及时准确反映省级人口城镇化率指标的变动情况,并列入省级统计公报。(省统计局牵头,省公安厅配合)

(十八)强化专项检查。省直相关部门要对各地区非户籍人口特别是进城农民落户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和监督检查,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情况。2018年组织开展对我省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情况的中期评估,2020年进行总结评估。(省公安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十九)强化审计监督。将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情况和相关配套政策实施情况纳入省级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范围,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有关部门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省审计厅牵头)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新型城镇化建设各项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力度,切实抓好本方案实施工作,确保我省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人口户籍管理系统C

********* 软件课程设计实践实验报告专业班级: 学生姓名: 学号: 实验项目名称: 实验项目性质: 实验所属课程: 实验室(中心):指导教师:实验完成时间:

目录 一选题及说明2 二 系统编写环境2 2.1 软件环境2 2.2 硬件环境2 三主要功能说明2 3.1 信息输入2 3.2 信息查询2 3.3 信息删除2 3.4 信息修改2 3.5 信息浏览2 四功能设计及实现3 4.1 数据结构3 4.2 界面设置3 3 4 4 4 5 5 4.3 功能实现6 6 6 6 6 6 6 五程序源代码 6 六结束语20 七 参考文献20

一、选题及说明 题目:人口户籍信息管理系统 人口户籍信息管理系统是一个简易的管理个人和家庭信息的系统,主要对个人和家庭的基本信息进行管理,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政治面貌、宗教信仰、身份证编码、联系方式、住址和门牌号,家庭的基本信息包括住址、人口数和门牌号。管理系统主要有信息输入、信息查询、信息删除、信息修改和信息浏览五大功能。 二、系统编写环境 1. 软件环境:Windows7( 64位) VisualC++6.0 2. 硬件环境:CPUI55200URAM8G1600MB盘5OOG54O0专 三、主要功能说明 1. 信息输入:由函数InPut() 实现,InPut() 函数调用两个子函数,分别实现 对个人和家庭基本信息的输入,输入后将输入的内容保存到容器中。 2. 信息查询:由函数Inquir() 实现,Inquiry() 函数调用两个子函数,分别实现 隔热信息和家庭信息的查询,其中个人信息查询有三种方式,即姓名查 询、身份证查询和门牌号查询,门牌号查询可能会有多个查询结果。 3. 信息删除:由函数Delete() 实现,Delete() 函数调用两个子函数,分别实 现对个人和家庭的信息删除。 4. 信息修改:由函数Change()实现,Change()函数调用两个子函数,分别 实现对个人和家庭的信息进行修改,对个人信息进行修改时还可以选择对 某一项信息进行修改。 5. 信息浏览:由Look() 函数实现,实现机制和信息查询函数基本相同,分为 三中浏览方式,即姓名浏览、身份证编码浏览和门牌号浏览。 综合所有功能,整个程序的简单流程图如下: 四、功能设计及实现 (一)、数据结构:Person类中主要包含姓名(Name、性别(Sex)、出生日期(Birth)、民族(Folk )、政治面貌(Pol_sta)、宗教信仰(Belief)、身份证编码(ID)、联系方式(Tel)、住址(Add)和门牌号(Num),Family类中主要包含住址(Address)、门牌号(Number)和人口数(Pop)。 (二)、界面设置: 1. 主界面:主界面显示该系统的五大主要功能和操作提示,如下图: 2. 信息输入界面:信息输入界面主要提示用户输入基本信息,如下图: 3. 信息查询界面:信息查询界面主要提示用户根据自己的需要输入相关信息进行查询,如下图: 4. 信息删除界面:信息删除界面主要是由用户输入要删除信息的身份证编码进行信息删除,如下图: 5. 信息修改界面:信息修改界面主要由个人或家庭的基本信息组成,提示 用户选择要修改的项目,用户选择进行修改,如下图: 6. 信息浏览界面:信息浏览界面主要提示用户选择要进行浏览的方式,有按姓

中国的户籍难题

中国的户籍难题 邓聿文 中国农民几千年被禁锢在土地上的历史宿命,到我们这代该结束,也必须结束了。对于户籍改革,从思想上我们必须怀有一种紧迫感,不能懈怠;但在实践操作层面,则需要系统规划,统筹平衡,力求对全社会尤其对农民达成一个最好的结果,将负面效应最少化。 面对城乡和地区的迁移壁垒,很多人曾发出无奈的感慨:为什么在自己的祖国不能自由迁徙? 造成自由迁徙和居住障碍的,是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这个1958年根据当时形势和需要而确立的制度,现在还坚硬地矗立着,叫人不能不叹服制度及其背后利益的顽固和顽强。在这个背景下来考察国务院办公厅2月26日发布的《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或许对中国的户籍改革会有一番新的认识。 本次户改的进步与局限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为顺应人口和劳动力自由流动的历史大趋势,计划时代僵化和铁板一块的户籍管理体制有了一些细微的改变和松动。例如,北京1985年11月16日颁发《关于暂住人口户口管理的规定》,随后其他城市纷纷效仿,暂住证制度成为农村人口流入城市和未取得本地户口的城市流动人员的主要管理制度,直到今天,在很多城市,还在用暂住证管理。几乎与此同时,全国人大通

过了居民身份证条例,身份证成为户籍管理的一项主要内容。 1994年,一些地区为吸引投资和特殊人才开始试行“蓝印户口”,拥有“蓝印户口”者,基本上可以享受正式户口的利益,经过一定时期后,可以转变为正式户口。但“蓝印户口”有个局限,就是你的这个利益只能在本区域内享有,离开这个区域就不享有了,再加上后来到城市投资购房的普遍化,2000年后“蓝印户口”在全国就逐渐中止了。而后,在1997年,很多地方推出了一项新政策,即放开小城镇户籍,只要是在小城镇,就可以享受小城镇相应福利待遇,小城镇常住人口可以进入小城镇户口范围内。2003年,户籍制度又有了一次比较大的变化。全国13个省宣布取消本区域农业和非农业户口的差异,全部作为市民进行登记。但这个变化其意义更体现在形式上,即在户口登记上,实质的福利享受即使你没有成为城市居民,也没有本质的不同。 最近几年,为让农村人口合理流入城市,促进城市化发展,一些大城市如上海、深圳、济南等地相继推出居住证制度;重庆和成都则在统筹城乡的名义下,尝试通过建立转户居民宅基地、承包地和林地的弹性退出机制,以合理的过渡期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暂改居”从内容上看,实际包括了暂住、常住两种,某种程度上能够促使流动人口更好地融入所在城市。但“居住证”所享有的福利则因城市的不同而不同,有的城市可能与本地户籍的人口差不多,有的城市还是有很大差别。 上述这些户籍管理制度的变化,虽然是为人口和劳动力自由流动而进行的调整,但从指导思想上来讲,也有限制人口流动的目的,所

城居保系统操作说明5页

城居保系统操作说明 一、系统登录 操作步骤: 双击桌面的“韶关市城镇居民医保管理子系统”图标,然后输入用户名和口令,用户名的字母一定要输入大写字母否则会报“非法用户”。如下图: 二、参保登记 操作步骤: (1)在主菜单中选择“居民医疗保险”,接着选“居民参加登记”,再选 择“家庭参保登记”,进入“人员增减界面”。如下图: (2)在“户籍编号”后输入要参保人的家庭户籍编号,按下Enter(回车) 键后,显示该户籍号下的所有成员,系统会自动判断有哪些人员应该参保,应参保的人员会在“标记”栏上打钩标记,不需参保的人员在“标记”栏上没有做打钩标记;在“备注”栏上会显示“参保!”、“参保!没有照片”、“7岁以下允许没照片”、“续保!”、“此人本年度已经提前申报!”、“职工不能提前申报居民!”等几种备注类型,根据备注类型来办理相应的业务。如下图: (3)在“联系电话”后输入参保人的电话号码(注:必须是7位以上的 号码),选择是否参加补充保险,在“补充保险”后面进行相应的选择,然后核对照片,在“显示照片”单击,最后在人员增减栏上“保存”完成该户籍内的人员参保登记。如下图: (4)如果输入户籍编号检索不到数据或者检索到的数据不完整可以通

过人员增减栏上“新增”按钮来把检索不到的数据新增进来,在弹出的“居民医保人员登记”窗录入公民身份证号、姓名及与户主关系等必录项目后“保存”。如下图: (5)在未保存的状态下如该户籍下成员有特殊情况不参加城居保的可 以选择左边的标记栏去掉参保标记然后备注说明一下。如下图:(6)在已经保存了的状态下如该户籍某一成员因特殊情况确实不参加 城居保可以在“家庭人员变动”中输入户籍号,选择不参保的人员然后删除,如下图: 三、银行存折帐户代扣缴费 操作步骤: (1)进入“居民缴费登记”下面的“居民缴费建帐”,弹出“城镇居 民家庭建帐”窗口,在“请输入户籍编号”输入已登记了的户籍编号,按下Enter(回车)键后,显示该户籍下的人员参保登记信息。 如下图: (2)建帐,在“城镇居民家庭建帐”点“建帐”按钮,弹出“询问” 窗口是否建帐,点“是”建立帐目信息。如下图: (3)生成通知单,在“城镇居民家庭建帐”点“通知单”按钮,弹 出“操作信息”窗口,点“确定”生成通知单。如下图: (4)缴费,点“缴费”按钮进入“居民缴费模块”,默认是银行转帐, 点“增加”按钮弹出“银行帐号录入窗口”,在“开户人”后面选择存折的开户人,在“开户银行”后面选择存折的开户行,在“银行帐号”后面输入存折上的帐号(注:输入银行帐号时帐号里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非户籍人口落户城镇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非户籍人口落户城镇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切实推进我市非户籍人口落户城镇,推动我市农业人口转移,确保完成省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2016年贵阳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和流动人口落户城镇目标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保完成工作目标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要求,根据在瓮安县召开的全省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现场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确保2016年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流动人口落户城镇114470人。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贵阳市加快推进非户籍人口落户城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陈小刚(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吴义宁(市政府副秘书长)

彭显华(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刘毅(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委、市卫生计生委、市统计局、市流管办等单位的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公安局,承担全市户籍制度改革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如有需要,由市公安局代章。 三、全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按实际居住地原则登记户口。按照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依法办理户口登记,实现人户一致的管理模式。对拥有合法所有权房屋的,应当在房屋登记地登记户口;对租赁房屋的,可以在实际居住地派出所设立的公共户登记户口,也可以在申请人单位集体户、当地人才集体户或者租住地社区集体户登记户口。 (二)增强居(村)委会城乡属性确认。全市公安机关要按照公安部明确的工作标准,以县级以下行政区划调整为契机,主动会同民政、统计部门,认真开展乡镇、居(村)委会区划代码编制备案工作,

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工作,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给大家介绍关于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如下一、立户、分户登记 (一)登记对象 1、家庭户立户、分户 家庭户立户:符合当地落户条件,并依法拥有私有住宅房屋所有权或房管部门直管住房等公有住房使用权,以家庭关系为主共同居住生活或单身居住在该套住房,需在该房屋所在地址立户的公民。 居住在非住宅用房和违法违章建造房屋的,不予立户。家庭户户主一般由户内拥有本住房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人担任。未成年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一般不能担任户主。 符合当地落户条件或已在当地落集体户的公民(非大中专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需落为家庭户但又不符合家庭户单独立户条件的,经同一设区市市辖区、县级市市区、建制镇(乡、街道)范围内的同一户口性质亲友家庭户户主同意,可将户口挂靠在该家庭户上。 家庭户分户:户内已满18周岁的成年人因发生婚姻、分家等变化,且具备以下情形之一,需要办理分户的: 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或公房租赁契约)分户手续的;已

办理私房析产、赠与以及继承手续的;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或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当事人为城市规划区内农业户口的,是否需设定离婚年限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农业户口无房产证,不能进行房产分割,但户内成年人结婚后,村委会证明确已与原户主分家生活的。 户内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与父母之间,一般不得分户。 2、集体户立户:拥有集体宿舍房屋产权,且居住集体宿舍人员数量较多(一般不少于10人)、相互之间不存在家庭关系,确有设立集体户必要并有专人负责协助管理集体户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军队、学校、寺庙、宫观等单位。一个单位一般只设立一个集体户。集体户户主由所在单位指定。 根据实际需要,公安派出所可以在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所在地址设立公共集体户,用于挂靠符合当地落户条件但又不符合家庭户单独立户条件且无处挂靠户口公民的户口。 (二)申报材料 1、家庭户立户、分户 家庭户立户:凭申请人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或准予落户的材料(指在办理户口迁移、补登等落户业务时一同提出立户申请的,应提供的相应落户申报材料或审批机关批准落户的《落户通知单》或《准予迁入证明》及《户口迁移证》等,具体详见户口迁入、补登等相应规定)、居民身份证及以下材料之一:房屋权属证明;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或国土资源、建设(房地产)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房屋所

户口性质怎么填

户口性质怎么填 按国家规定,早期,我国户口性质只有两种: 一、农业户口; 二、非农户口。农业户口比较庞大,也比较单一。而非农户口虽然少,但成份复杂。非农户口包括:城镇户口(居民户口)、农村居民户口、集体户口等。这些带户口的,可以说都是户口性质,只是:大分类性质和小分类性质的区别。所以,你可以填大性质的:非农户口,或填小性质的城镇户口。户口性质有时和户籍性质相通,分为城镇户籍(非农户籍)和农业户籍。户口同时分为集体户口(如大学院校的学生,是多个人在一本户口本上)和家庭户口、军籍户口三种。还可以分为常住户口和暂住户口。 一、户籍性质怎么填 按照户口性质分类,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非农业家庭户就是城镇户口,两者并无区别。 之所以有两种称呼,因为在2000年第三次统一更换户口之前,也就是1999年户口本,都是写的城市户口,而在2000年之后,户口被分类为:非农业家庭户、非农业集体户、农业集体户、农业家庭户。非农业户口就是城镇户口,并不是原来是农业转非农业。 原来是农业户口的,国家征地了也属于非农业户口,即城镇户口。 你的户口属农村户口就填:农业

你的户口属非农业户口就填:非农 二、户籍制度新规定 国务院2016年2月印发《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意见》指出,鼓励各地区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允许农业转移人口在就业地落户。除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外,其他城市不得采取要求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积分制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 《意见》要求加快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围绕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 《意见》鼓励各地区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允许农业转移人口在就业地落户,优先解决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落户问题,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加快制定公开透明的落户标准和切实可行的落户目标。除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外,其他城市不得采取要求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积分制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

数据库户籍管理系统课程设计

课程设计报告 课程名称数据库课程设计 设计题目户籍管理系统 专业班级软件1241 姓名杜鹏 学号1204431115 指导教师张秀坤,边蓓蓓 起止时间2014年3月10日-3月14日 成绩评定 考核内容设计 表现 设计 报告 答辩 综合 评定 成绩 计算机技术与工程学院

课程设计考核和成绩评定办法 1.课程设计的考核由指导教师根据设计表现、设计报告、设计成果、答辩等几个方面,给出各项权重,综合评定。该设计考核教研室主任审核,主管院长审批备案。2.成绩评定采用五级分制,即优、良、中、及格、不及格。 3.参加本次设计时间不足三分之二或旷课四天以上者,不得参加本次考核,按不及格处理。 4.课程设计结束一周内,指导教师提交成绩和设计总结。 5.设计过程考核和成绩在教师手册中有记载。 课程设计报告内容 课程设计报告内容、格式各专业根据专业不同统一规范,经教研室主任审核、主管院长审批备案。 注:1. 课程设计任务书和指导书在课程设计前发给学生,设计任务书放置在设计报告封面后和正文目录前。 2. 为了节省纸张,保护环境,便于保管实习报告,统一采用A4纸,实习报告建议双面打印(正文 采用宋体五号字)或手写。

2013-2014第2学期《数据库课程设计》任务书 班级:软件1241、1242;指导教师:张秀坤、边蓓蓓、赵慧玲、孟宪颖; 地点:计算机机房;时间:第3周。 一、课程设计题目 选择下列题目中的一种: 1. 小区物业管理系统 2. 高校工资管理系统 3. 教材管理系统 4. 酒店管理系统 5. 高校教职工管理系统 6.图书管理系统 7.火车订票管理系统 8.企业人事管理系统 9.商品库存管理系统 10.医院药品管理系统 11. 学生成绩管理系统 12. 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13. 航空订票管理系统 14. 学费管理系统 15. 城市居民户籍管理系统 16.超市管理系统 17.学费管理系统 18.车辆管理系统 19. 房地产管理系统 20. 企业物资管理系统 21、其它自选题目 注:每个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学识水平,设计能力,在指导教师指导下选择所设计的题目。 二、目的与要求 1、目的 通过课程设计,让学生能够全面了解数据库应用系统的整个开发过程,验证课堂教学中的理论;掌握数据库系统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及应用技术;掌握SQL语言的定义和各种操作能力,进一步掌握SQL语言的数据库编程技能;学会利用课堂上已学过的数据库知识进行数据库设计;使学生对开发信息管理系统有一个总体认识,可使学生得到很好锻炼,为以后学习、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2、基本要求 (1)要求独立完成自己题目的课程设计,如有抄袭,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2)要求学生利用数据库原理课程所学知识和方法独立完成所布置题目。 (3)要求所设计的系统规模适中,用SQL语句实现基本的增、删、改、查询功能。 (4)数据库中至少要包含三个表,且每个表都要满足3NF,指明主码、外码等。 (5)尽量多的使用SQL Server2005中的对象,如:视图、触发器、约束、默认、规则、索引等。 (6)简单的系统与功能分析,建立数据结构表。

人口户籍管理信息系统.doc

人口户籍管理信息系统 第一章人口户籍管理信息系统规划 1、设计背景 随着城市人口规模的扩大和公安部门对城市及农村人口管理工作规范性的逐渐增强,户籍管理工作的业务量急剧增大。传统的手工方法,存在效率低、易出错等缺点,已经难以满足当前户籍管理工作的要求。 因此,结合当前日益成熟的计算机相关技术开发一个专门针对户籍管理的系统已经非常必要了。户籍管理信息系统是公安部门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更是适应现代户籍制度并推动户籍管理走向科学化、规范化、自动化的必要条件。该管理系统能够为用户提供充足的信息和快捷的查询手段,以帮助用户了解户籍工作的情况。它大大改善了公安部门管理、查询户籍的基础工作环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户籍管理的现代化管理模式。因此人口户籍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迫在眉睫。 2、系统实现环境 在windows环境支持下,前台工具选择VB,后台数据库采用SQL Server2008进行开发。本系统是一个基于ASP 的户籍管理系统,它主要是对人口的一些信息进行详细的管理,并且对户籍、人口进行简单管理,最关键的是这些管理功能都必须能够在网上实现。具体功能可以从以下方面来介绍。户籍管理:可以随意地添加户口、人口,迁入或迁出需要改动的户口和人口。查询:实现对户口、人口相关信息的查询。系统管理:对登录用户进行设置和管理,可以添加、修改用户列表查询、修改、删除等操作作。 第二章人口户籍管理信息系统可行性分析 1.系统总体需求 系统的总体目标是建立统一的人口信息系统,长效人口管理机制的基础是建立在完整的人口信息系统基础之上的。因此,人口信息系统的完整与否对于整个人口长效管理机制是至关重要新的人口信息系统建立的思想:由两部分组成一个统一的信息系统。第一部分是本区户籍人口信息,第二部分是本区非户籍人口信息。对于第一部分信息,可以直接由公安系统中拷贝基本信息部分。对于第二部分信息,建立人口注册登记中心统一采集人口信息。本系统总的功能需求包括对户籍人口及暂住人口的添加、迁出、迁入与注销及各种方式的浏览、查询等功能;还具有用户留言、后台管理以及具有不同权限的功能。

人口户籍管理系统.

大型数据库技术设计报告 题目:常德市人口户籍管理系统 学生姓名:余智文 学号:201217010152 专业班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2101班 同组姓名: 朱永波 指导教师:丁一 设计时间:2015年下学期

目录 一、系统概述与任务要求 (2) 二、系统需求分析 (2) 数据描述 (2) 系统接口说明 (8) 功能需求分析 (8) 性能需求 (8) 系统开发可行性分析 (8) 三、系统数据模型分析与设计 (9) 四、数据库详细分析 (10) 数据库逻辑结构设计 (10) 五、系统功能模块分析与设计 (11) 系统总体结构图 (11) 各子系统功能分析 (12) 六、参考文献 (16) 七、附录、系统主要程序源代码 (16)

常德市户籍管理信息系统 一、系统概述与任务要求 随着城市人口规模的扩大和公安部门对城市及农村人口管理工作规范性的逐渐增强,户籍管理工作的业务量急剧增大。传统的手工方法,存在效率低、易出错等缺点,已经难以满足当前户籍管理工作的要求。 因此,结合当前日益成熟的计算机相关技术,开发一个专门针对户籍管理的系统已经非常必要了。户籍管理信息系统是公安部门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更是适应现代户籍制度并推动户籍管理走向科学化、规范化、自动化的必要条件。该管理系统能够为用户提供充足的信息和快捷的查询手段,以帮助用户了解户籍工作的情况。它大大改善了公安部门管理、查询户籍的基础工作环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户籍管理的现代化管理模式。因此人口户籍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迫在眉睫。 任务要求:本组两人共同分析需求,共同设计概念结构余逻辑结构。组长负责户口信息、户口迁出入和系统用户;组员则负责人口管理表和人口迁出入管理。数据库代码部分,由两人共同完成创建数据库和创建数据表部分,剩余内容分两部分,组长负责登录数据库添加用户和迁出入;组员负责登录数据库的查询、统计备份。

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户口迁移实施办法【模板】

XX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户口迁移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关于督促落实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重点工作任务的 通知》(发改规划〔2019〕164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若干规定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103号)精神,扎实推进我市农业转移人口有序进城落户,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目标 通过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坚持以促进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提高质量为导向,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让有意愿、有能力在城市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能落尽落,全面促进有能力在城镇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推动我市城镇化高质量发展。 二、全面放开本市城镇落户条件 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为户口迁移的基本条件。全面放开本市(含市辖县)城镇落户条件,市外人员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的具体条件为: (一)在本市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市外人员可申请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与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直系亲属可随迁。 合法稳定住所包括:合法购买的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市场运作房、单位住房;具有合法手续(拥有房屋权属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有关部门颁发的房契或地契等材料之一)的自建房;受赠、继承的产权房;依法购买或租住的各类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和公有住房;本地亲友(含直系亲属、旁系亲属、朋友)拥有合法产权且同意其居住的住房;取得《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租赁住房。 (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的市外人员可申请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与其共同居住的配偶、 未成年子女等直系亲属可随迁。 - 1 -

合法稳定就业人员包括: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录用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受本地 用人单位聘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招用)劳动合同的人员;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投资、经商人员。 (三)引进的各类人才可申请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与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直系亲属可随迁。 各类人才包括: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认定的留学归国取得同等学历)人员;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各类人才;初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经设区市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引进人才。 (四)市外人员可申请投靠本市配偶、父母(含配偶的父母)、子女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三、严格迁往本市农村落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居民可申请迁入本市农村落户: (一)夫妻双方实际共同居住在本市农村且一方为本市农村户口的,夫妻另一方可申请投靠迁入本市农村落户,未成年子女可办理随迁。 (二)退伍军人根据退伍军人安置落户有关规定申请恢复原籍农村户口。 (三)本人实际已回原籍农村居住且在原籍农村拥有合法房屋权属证明的居民,可申请迁回原籍农村落户。 (四)已毕业的我区农村籍大学生在2019年12月1日(含当日)之后将户口从农村迁往城镇落户的,以自愿为原则,落户后可随时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农村。 (五)2019年12月1日(含当日)之后新入学就读全日制高校的我区农村籍大学生,因入学将户口从农村迁往城镇落户的,毕业后以自愿为原则可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农村。 (六)2019年12月1日之前入学就读全日制高校的我区农村籍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未 落实工作单位,户口仍保留在学校所在地派出所的,可申请迁回原籍农村落户。 - 2 -

社区人口信息管理系统 文档

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联机帮助 最新功能 一、版居民户口簿重要更新: 、新增功能:●现在家庭信息中的“户籍状况”已经移到“个人信息”中。 ●新增“本村迁移(分户)”迁入迁出类别项目。 ●在迁入类别中新增一个“出生申报”的类别。 ●新增“自由组合排序”功能,该功能在“资料排列”菜单中。 ●新增一个按“组别、户别顺序及年龄大小倒序排列”的快速排序项目。 ●新增人口数据导入工具,允许从、文件中导入人口数据。 ●新增数据合并功能,允许将多台机器中的数据合并到一个数据库中。 ●新增列表数据批量替换功能。 ●家庭列表中现在默认使用双击鼠标左键来查看人口数据,以提高大数据量的软件运行性能。(该功能在“参数设置”中设置) ●加入户口迁移证套打功能。 ●新增户口登记表套打功能。 ●新增户口簿套打功能。 、增强功能:●增强的居民信息编辑功能,现在不再强制要求输入“家庭信息”,这将由系统自动处理。 ●增强“与户主关系”列表功能,现在“性别”与“与户主关系”能够对应起来。 ●增强的另立新户(转到他户)功能,可以一次性将一个家庭中的多位成员迁移到新户中。 ●人口信息统计表现在能够统计往年出生本年登记的人口数。 ●其他一些界面和操作方式上的增强。 、移除功能: ●去除“按周岁计算年龄”选项,现在居民列表中的日期全部按周岁计算。 ●去除“家庭信息”中的“户籍状况”项目。 、居民通讯录重要更新: ●新增农历日历功能,可以查阅年至年之间的农历日期。 ●新增全国行政区划代码、名称、邮编以及电话区号编辑功能。只需在各相应列表中双击鼠标左键即可进入编辑状态。 二、版 、居民户口簿重要更新:●新增外国人国籍选择录入功能。 ●更加方便的高级查找功能,现在在一个界面中就可以根据户口簿、家庭资料、救助资料来查找人员。 ●在户口菜单下新增一个家庭列表子菜单。 ●修改另立新户功能,现在操作方法与转到他户功能相同,以达到一致的操作习惯。 ●新增社区救助对象工作对象(重点人口)的管理功能。 ●在居民资料录入窗口中新增救助对象提示功能。如果当前人员已加入到某一个救助对象项目中,现在将以红色呈现相应的项目,使得操作更直观。 ●修正删除、注销一个居民时不自动更新家庭人数的问题。 ●修正在检索数据时继续操作其他功能将导致软件异常终止的错误。 ●新增更多快捷键,在录入居民资料时如果当前光标在家庭信息中,可以使用切换到基本资料录入窗。还有以下快捷键:新增同户居民:、新增新户居民: ●新增日期选择对话框,现在输入日期也可以用鼠标来完成。 ●修正其他一些已知的问题。

户籍登记管理实习报告

户籍登记管理实习报告 2013年01月05日上午我有幸接到仁里派出所的电话,期盼已久的实践实习将为我在形形色色的现实生活中又添了一色。我深刻的认识到这次实习的主要目的是:学习各类基层公安的业务知识,提高在工作期间中独立从事工作能力,更好的适应公安工作打好基础。实习时间为2013年01月05日到2013年03月07日,现实习期满,我将实践实习小结报告如下: 经过三个多月的户籍登记管理实习,我对户籍工作的基本情况有了初步识,户籍登记管理是国家行政管理的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国家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 户籍登记管理的主要职责是:熟悉、掌握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增减变化情况:维护、执行户口登记管理政策、制度:正确使用党和政策赋予公安机关加强户口管理的权力:依照国家颁布的护楼管理法规,对住户和人口实施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变更等七项登记:负责办理“居民身份证”:负责暂住人口管理、指导工作。 也通过网络的便利查询到许多关于户籍方面的专业性知识,认识到户籍工作的重要性。户籍登记管理制度在社会管理中作用是很明显的,它一方面可以通过公民身份登记,从而证明身份确立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另一方面可以为政府制定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劳动力合理配置等提供基础数据和资料。此外,户籍登记管理是治安管理的基础和重点,在维护治安、打击犯罪而起到了巨大作用。 户籍登记管理是世界各国最根本的社会管理制度,实行户籍登记管理制度的国家其实并不少,并不是只有中国才有户籍登记管理制度。外国的户籍管理多叫“民事登记”或“生命登记”、“人事登记”。虽然叫法不一,但基本上与我国的户籍登记管理相似,只是在管理的手段上有所不同。中国户籍制度的问题是由于在户籍上制度上附加了各种各样过多的行政的、经济的、福利的管理行为,人为的制造了各种差异和不公平。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划分“农业户口”和“飞农业户口”、实行城乡分割的户籍登记管理二元化机构,阻碍了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地区间的合理流动,不利于城化建设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针对当前户籍登记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近年来政府及有关部门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不断推进户籍登记管理制度改革。来自公安部门的消息,中国全面而推进户籍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将从严格户口登记、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积极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加快户籍管理立法、加快人口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建设等5个方面着手。 划分城市、乡村户口并将作为短缺经济、计划经济条件社会管理的基础,使社会众多矛盾集中于户口迁移制度,公众看到“户口”限制了自己的方方面面,却忘记了“户口”背后的诸多决定因素和关键部门。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打破城乡二元经济格局,这不是一个单纯的户口迁移问题,而是一个涉及各方面的社会管理体制的问题。如果不从背后的这些制度逐个改起,却希望通过户口管理制度改革来解决所有问题,是一个无法实现的幻想。 虽然现在我还是名大学生对于将来的工作也没有一个清晰明了的认识,但通过在这段时间的工作实习中我却对自己责任有了新的认识。作为一名法律事务的大学生,将来走上社会所作的工作也许与公安系统是密切相关的。刚开始觉得有点不适应,但单位上的领导、师兄、师姐都对我很好,大家关心我、照顾我,也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 市落户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户籍与身份证 【发文字号】阜政办发[2017]111号 【发布部门】阜新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8.29 【实施日期】2017.08.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的通知 (阜政办发〔2017〕1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阜新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9日 阜新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72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60号)精神,根据《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辽委发〔2015〕13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辽政发〔2015〕18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6〕49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理念创新为先导,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紧紧围绕推动我市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为目标,抓住阜新新一轮转型升级发展重要机遇,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完善财政、土地、社保等配套政策,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持久强劲动力,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统筹设计,协同推进。统筹推进本地和外地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行相同的落户条件和标准。统筹户籍制度改革与相关配套制度改革创新,优化政策组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城市新老居民同城同待遇。 存量优先,带动增量。优先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能够适应城市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非户籍人口落户,形成示范效应,逐步带动新增非户籍人口在城市

数据库课程设计报告户籍管理系统完整版

. 中北大学 数据库课程设计说明书 学号:班级: 姓名:

软件学院院:学 软件工程专业: 企业信息化软件开发与应用向: 方 指导教师: . . 成绩: 月6 2014 年 1.需求分析随着城市人口规模的扩大和公安部门对城市及农村人口管理工作规性的逐渐增强,户 籍管理工作的业务量急剧增大。传统的手工方法,存在效率低、易出错等缺点,已经难以满足当前户籍管理工作的要求。 因此,结合当前日益成熟的计算机相关技术,开发一个专门针对户籍管理的系统已经非常必要了。户籍管理信息系统是公安部门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更是适应现代户籍制度并推动户籍管理走向科学化、规化、自动化的必要条件。该管理系统能够为用户提供充足的信息和快捷的查询手段,以帮助用户了解户籍工作的情况。它大大改善了公安部门管理、查询户籍的基础工作环境,在一定

程度上反映出户籍管理的现代化管理模式。因此人口户籍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迫在眉睫。 该课程设计就户籍的迁入、迁出、注销,身份证的办理、领取做了简单地设计。 1.1项目开发背景 近年来,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我们已经进入了信息时代,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户籍管理部门也应得到良好的发展,利用现代化管理工具使其变成半自动化必定会提高其工作效率。 1.2项目开发目的 户籍管理系统是针对户籍管理部门而开发的,为其改变人口信息仍需要手动处理和查询,个人的信息在处理中丢失或者不明确等现象而设计的。通过这个户籍管理系统,可以让专业资料word . 户籍管理部门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从而达到更快捷、更准确、更方便的目的。 1.3需求分析阶段的目标与任务 1.3.1划分功能模块 在构造系统时,首先从需求出发构造数据库表,然后再由数据库表结合需求化分系统功能模块,这样就把一个大的系统分解为几个小的系统。经过调查分析,户籍信息管理系统应具有以下功能:(1)对户籍的变动进行处理。任何管理部门的户籍信息不会是一成不变的,总是在不断的变化:有迁出、有迁入、户口合并,也有因故注销。因此,设计系统时应考虑到这些情况,实现户籍的日常管理工作。 (2)对所管辖户籍所分离出的个人信息的计算、统计。找到符合条件的个人,进行核对无误后,生成档案文件进行转存,保证数据的安全完整,以此来实现身份证的办理与领取。 (3)查询统计功能。要求即可以单项查询,比如查看某个人工的户口情况等;也可以多项查

基于GIS的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收稿日期:2005-05-17. 作者简介:许 晶(1963-),男,工程师;研究方向:人口信息 管理;E -mail :xj 19305@https://www.360docs.net/doc/bc11648855.html, . 文章编号:1009-3443(2005)06-0550-05 基于GIS 的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许 晶1 , 吴乐南2 , 徐海军3 , 董福田 4 (1.江苏省公安厅,江苏南京210024; 2.东南大学,江苏南京210096; 3.芜湖市公安局,安徽芜湖241000; 4.南京超擎图形软件有限公司,江苏南京210005) 摘 要:为了解决人口流动带来的人口信息管理问题,提出了一个基于GIS 平台的人口信息管理模型和实用系统。描述了系统的体系结构、软件结构;重点介绍了其空间关联查询、空间分析技术和实现方法;就GIS 在中国政府信息化中的应用前景以及对人口信息管理技术产生的影响进行了展望。系统的使用丰富了人口信息的查询手段,拓展了使用范围,提高了查询准确率。关键词:人口信息系统;地理信息系统;系统实现中图分类号:T P311 文献标识码:A Population information system based on GIS X U J ing 1, W U L e -nan 2, X U H ai -j un 3, DON G Fu -tian 4 (1.Public Secur ity Bur ea u o f Jiangsu Pr ov ince,N anjing 210024,China; 2.So uth -east U niv er sity ,N anjing 210096,China; 3.Public Security Bureau of W uhu ,Wuhu 241000,China ; 4.Nanjing SuperEngine Gr aphics So fterw ar e Lt d ,Co.,N anjing 210005,China) Abstract :In order to solve the pr oblem of population infor matio n manag em ent caused by population mobility ,a GIS platform -based po pulatio n manag em ent m odel and applied sy stem w ere presented .Firstly the sy stem's architecture and softw ar e str ucture w er e described,then emphasis w as laid on the query of space r elation,the techno logy and actualizing m ethods o f space analy sis.Finally,the application prospect of GIS in Chinese go vernm ent's info rmatizatio n and its influence on the technolog y of population inform ation management w as analyzed.This system incr eases the quer y methods of population inform ation,ex pands the application field,and improves the accuracy in query. Key words :population infor matio n sy stem;GIS(g eog raphic inform ation system );system implementatio n 改革开放以来,人口流动给中国城市人口结构带来了巨大变化。一是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他们或租房居住,或暂住工作场所;二是不少城市居民拥有2套以上住房,他们有时并不居住在户籍登记地,造成大量人户分离现象。政府在进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城市规划建设,企业在其经营活动中,都需要掌握人口实际的住址。传统的以户口管理人口的管理模式正 面临严峻的挑战。政府人口管理部门必须以创新思想,探索建立新的人口管理模式,以适应当前城市人口结构的变化。在建立新的人口管理模式时,信息化技术特别是GIS 技术,可以大有用武之地。 20世纪90年代以来,各国为了占领经济发展制高点,都制定了长期的国家信息化战略蓝图,把信息技术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各国纷纷提出建立数字地球、数字国家、数字城市的目标。从而促使各种GIS 技术日益发展和成熟起来[1,2]。地理信息是重要的基础信息资源库,我国也将地理信息资源库列入 第6卷第6期2005年 月 解放军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Jo ur nal of PLA Univer sity of Science and T echno logy Vo l.6N o.6D ec.2005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 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户籍与身份证 【发文字号】衡政办字[2017]58号 【发布部门】衡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6.22 【实施日期】2017.06.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衡政办字〔2017〕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关于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已经2017年6月9日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2日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7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7〕8号)的精神,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进一步扩大内需、改善民生,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贯彻省第九次党代会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京津冀协同发展为引领,以建设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主线,以理念创新为先导,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紧紧围绕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现新型城镇化率先突破为目标,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完善财政、土地、社保等配套政策,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持久强劲动力,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统筹设计,协同推进。统筹推进本地和外地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行相同的落户条件和标准。统筹户籍制度改革与相关配套制度改革创新,确保城市新老居民同城同待遇。 存量优先,带动增量。积极推动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能够适应城市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非户籍人口落户,形成示范效应,逐步带动新增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充分考虑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赋予县、市(区)更多操作空间,充分尊重群众自主定居意愿,坚决打破“玻璃门”,严格防止“被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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