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4年.2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4年.2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管理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滨江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文件

滨建监[2014]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管理工作,结合我区建筑工地的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强化责任主体管理责任的落实

1、施工总承包(使用)单位应配备应配备专职机械管理员(具有安全管理C证),对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及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办理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相关事宜应由专职设备管理员负责报送。

2、安装单位应设落实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专职办事员(每家安装单位1-2人),负责我区范围内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告知申报工作。自2014年4月1日起,在我区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的安装单位应将专职办事员的姓名、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工作单位出具的委任证明文件等资料,送交我站存档。非专职办事员递交的安装、拆卸告知材料我站不予受理。

3、监理单位应设专职设备管理监理员(可由安全监理员兼任),

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履行检查验收、旁站职责。

二、强化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质量保证管理

1、未取得产权备案登记证的施工起重机械(包括塔吊、人货梯、物料提升机、吊篮)严禁安装使用。

2、产权单位对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建筑起重机械,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评估。具体年限参照以下要求执行:

塔式起重机:630KN.m以下(不含630KN.m)、出厂年限超过10年(不含10年);630KN.m-1250KN.m(不含1250KN.m)、出厂年限超过15年(不含15年);1250KN.m以上(含1250KN.m),出厂年限超过20年(不含20年);

施工升降机:出厂年限超过8年(不含8年)的SC型施工升降机;出厂年限超过5年(不含5年)的SS型施工升降机。

经安全评估符合使用条件的起重机械,塔吊应当在塔帽、驾驶室和基础节及以上三节标准节上进行黄黑警告标识;施工升降机应当在吊笼、对重上涂上黄黑警告标识。

评估合格的最长有效使用期限,按《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JGJ/T 189-2009)规定执行:

塔式起重机:630KN.m以下(不含630KN.m)最长有效期有效期1年;630KN.m-1250KN.m(不含1250KN.m)最长有效期有效期2年;1250KN.m以上(含1250KN.m)最长有效期有效期3年;

施工升降机:SC型施工升降机最长有效期有效期2年;SS型

施工升降机最长有效期有效期1年。

经安全评估合格后投入使用至安全评估最长有效期后,设备需再次进行安全评估,对施工安全、施工进度产生较大影响。故非特殊原因,各工地项目部不宜使用超限设备。

3、塔机使用时间超过5年(含5年)的,产权单位应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对塔机主要受力构件构件进行探伤检测,并出具无损探伤检测报告,经检测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

4、塔机基础采用格构式基础的,格构式钢柱、型钢平台等构件设计、计算、制作,应由塔机生产厂家或具有钢结构设计制造资质的单位承担。

三、强化起重机械设备的安拆方案编制审批管理

塔机、施工升降机、吊篮的安装、拆卸工作应制定安装、拆卸专项方案,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其中涉及专家论证的情况,有以下方面:

1、采用逆作法施工的塔机基础专项方案(包括钢格构柱设计、计算、制作与施工)。

2、设置在深基坑旁(塔机基础距离基坑侧3米以内或小于基坑深度)的塔机基础专项方案。

3、不能按照起重机械使用说明书规定正常拆卸的塔机以及塔机倒塌事故发生后的拆卸,其专项拆卸方案应当进行专家论证。

4、施工高度50米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采用高处作业吊篮的,应将吊篮安装、拆卸方案纳入建筑幕墙安装工程方案并经专家论

证。

起重机械安装高度的特别规定:

1、禁止使用牵引式井架、安装高度超过30米的井架及井架式人货两用梯。

2、塔机初次安装高度宜控制在临界独立高度的75%以内。凡采用组合式基础的,塔机临界独立高度计算,应将格构柱高度计算在内。

四、强化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安拆的行为管理

1、施工单位委托的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必须为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项承包资质(建筑业企业具有增项起重设备安装资质的,只限于承担本公司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不能对外承接起重设备安装专业承包工程业务),各单位必须在许可范围内承接各类安装拆卸业务。

2、外地进杭的起重机械安装单位,除按规定需办理进杭手续外,尚应到杭州市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部门(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办理安装资格登记手续,未进行资格登记的不得从事起重机械安拆作业。

3、起重机械生产厂家为用户安装拆卸起重机械必须取得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且不得超出资质许可范围作业。

4、建筑起重机械(塔机、升降机、吊篮)安装或拆卸作业以及使用阶段的顶升加节作业(吊篮移位)时,安装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应到场监管,并按下列要求配备足额的作业人员:

1)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作业: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司机、起重信号工、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不少于4人。

2)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作业: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应不少于3人。

3)吊篮安装拆卸作业:按照作业方案配备人员,必须落实安全监护人负责警戒区监护。

5、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或拆卸作业以及使用阶段的顶升加节作业时,监理单位的专职设备管理监理员应到作业现场严格履行旁站职责。施工总承包(使用)单位的专职机械管理员(具有安全管理C 证)应到场监督、协调。

五、强化施工现场起重机械使用及维保的行为管理

1、施工现场有两台以上塔式起重机作业或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单位使用起重机械的,应制定防止起重机械碰撞的安全措施方案。

2、在起重机械(塔机、施工升降机、吊篮)安装完毕,自检合格后应委托专业检测单位对相关性能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经检测评定合格后,出租单位、安装单位、施工总包(使用)单位、监理单位方可组织验收。

塔机基础为格构式组合的,在安装完毕后,应在格构式钢柱下端与灌注桩连接部位设置混凝土构造承台(承台厚度不小于400mm),该项工作完成后,塔机方可使用。

塔机初次安装高度宜控制在临界独立高度的75%以内。凡采用组合式基础的,塔机临界独立高度计算,应将格构柱高度计算在内。

3、建筑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吊篮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操作。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数量应根据施工现场实际合理确定:

1)塔式起重机每台每班至少配备3人,其中司机1人、信号司索工起吊处与落吊处各1人。

2)施工升降机(可载人)每个吊笼每班配备司机1人,乘用施工电梯单笼人数不得超过9人(含司机)。

3)物料提升机每台每班配备司机1人,严禁人员搭乘物料提升机。

4)吊篮升空作业必须为2人,一个吊篮内不允许1人或3人以上进行作业。

4、在建筑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况的,应对起重机械相关性能进行重新检测:

1)当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使用周期超过一年的,应由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重新进行年检。

2)吊篮安全锁必须在有效标定期内使用,有效标定期不大于一年。使用一年的安全锁应由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3)施工电梯所使用的防坠安全器,出厂或检测达一年应重新进行检测。

4) 生产供应商每年必须对塔机安全监控系统进行一次标定检查。

5)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后,因故长期不用超过3个月以上需继续使用的,使用前必须进行重新检测方可使用。

5、建设工程新安装塔机必须有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并与市总站管理平台联网。使用过程中,使用单位不得随意调整、拆卸塔机安全监控系统的数据和构配件,不得擅自停止监控系统的电源,要保证塔机和安全监控系统同步运行。

6、建筑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委托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对起重机械的主要部件和安全装置等进行经常性检查,每月不少于二次,并填写《塔式起重机周期检查表》或《施工升降机每月检查表》;当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应及时进行整改。维保单位在进行第一次维保工作前,应将工作人员的人员名单、身份证、资格证书提交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审查,严禁无证人员作业。

六、强化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使用登记管理工作

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由安装单位专职办事员办理,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由施工单位专职设备管理员负责报送。

1、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或拆卸告知,应在实施安装、拆卸工作前2个工作日内进行。塔机安装告知时应将塔机安全监控系统一并告知。

2、建筑起重机械在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使用登记。

3、吊篮在安装检验检测合格之日起15日内,办理使用登记。

七、强化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及使用过程中的监督管理

在起重机械安全、拆卸及使用过程中,我站将采取定点抽查和不定时检查的方式对各方责任主体的履职行为进行督查,对于责任落实不到位、违反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处理,尤其是负责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的单位,违规情节严重的将限制其在我区开展市场经营资格。

1、在受理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后,监督人员将到施工现场对各方责任主

体的履职行为、人员构成、安拆专项方案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安装单位备案人员不到位、实际安拆行为与方案不一致的,将对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2、在受理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备案后,监督站将随机委托专业检测单位对塔机、施工升降机的性能进行监督检测。如监督检测发现起重机械相关性能不达标,将责令予以拆除,并对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3、在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监督人员将对起重机械的维修保养管理工作进行督查。维保行为流于形式、虚于应付的,将对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4、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安拆告知、使用登记的,将对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杭州市滨江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14年3月12日

抄送:市建委工程处、市总站,区住建局。

杭州滨江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14年3月12日印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技术交底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技 术交底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 一、项目部应进行的工作内容; 1、项目部应安排专人(安全员或设备员)按省安全统一用表要求审核安装时的报审资料是否齐全、完整(見下表)。 2、向安装单位提供设备安装的基础资料,并确保安装所需的施工条件(如道路、场地、沟坑、空中和地面障碍物的清理); 3、使用单位制定的安全使用应急预案; 4、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设备员)监督检查安装、使用、拆卸情况。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材料清单 注:1、申报材料要求的复印件,均须盖上提供单位的红色印章;要核对原件的,核对后原件立即退还。 2、办理拆卸告知时仅提供2、 3、 4、6、8、9、11、13项材料 3、建筑起重机械拆卸完毕后注销使用登记牌。 二、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作业 2.0.3 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作业应配备下列人员: 1、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2、具有建筑施工特种操作资格证书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司机、起重信号工、司索工等特种作业操作 2.0.10 塔式起重机安装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 2、安装位置平面和立面图; 3、塔式起重机型号及性能技术参数; 4、基础和附着装置的设置; 5、爬升工况及附着节点详图; 6、安装顺序和安全质量要求; 7、主要安装部件的重量和吊点位置 8、安装辅助设备的型号、性能及布置位置; 9、电源的设置; 10、施工人员配置; 11、吊索具和专用工具的配备; 12、安装工艺程序; 13、安装装置的调试; 14、重大危险源和安全技术措施; 15、专项应急预案等; 2.0.12 塔式起重机拆卸专项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 2、塔式起重机位置的平面和立面图; 3、拆卸顺序; 4、部件的重量和吊点位置; 5、拆卸辅助设备的型号、性能及布置位置; 6、电源的设置; 7、施工人员配置; 8、吊索具和专用工具的配备; 9、重大危险源和安全技术措施; 10、专项应急预案等; 三、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工程 基本规定: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工、电工、司机的应具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3.0.9 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工程施工方案应包括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编制依据; 3、作业人员组织和职责; 4、施工升降机安装位置平面、立面图和安装作业范围平面图; 5、施工升降机技术参数、主要零部件外形尺寸和重量; 6、辅助起重设备的种类、型号、性能及位置安排; 7、吊索具的配置、安装与拆卸工具及仪器; 8、安装、拆卸步骤与方法; 9、安全技术措施; 10、专项应急预案。 2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伤害事故分析与措施(2021版)

( 安全技术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伤害事故分 析与措施(2021版) Technical safety means that the pursuit of technology should also include ensuring that people make mistakes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伤害事故分析与措施 (2021版) 1月6日,烟台招远市一热电车间工程,浇注混凝土基础时,塔机吊钩突然从空中坠落,击中施工现场作业人员,造成1人死亡;3月10日,济南槐荫区一村旧村改造工程,因塔身一标准节开焊,造成塔机起重臂倾翻,将1作业人员当场砸死;3月16日,威海乳山市一住宅楼工程,在安装塔吊时,因基础承载能力不足,塔机倒塌,造成2人死亡;4月19日,青岛城阳区一住宅楼工程,因塔吊前臂拉杆穿销未锁定牢固,塔机作业时,前臂突然折断,将1施工人员当场砸死;4月28日,一场短时风力在10级左右的强风伴随着雷雨袭击了我省,造成枣庄一正在施工的居民小区7台塔吊倒塌,1人死亡,济南、临沂等地也有塔吊、彩板房倒塌。 一、工程案例

案例一某大酒店工程施工升降机吊笼坠落事故 1、事故概况 某大酒店工程地下1层、地上20层,为现浇框筒结构,建筑面积3.6万m2 ,事故发生时已完成9层结构施工。2003年11月20日6时05分,该工程发生1起施工升降机吊笼坠落事故,死亡3人,这是一起典型的人为责任事故。 2、事故经过 因施工需要,该大酒店工程项目部向某建筑总公司建筑机械租赁公司租赁了1台SCD200/200A型双笼施工升降机,由具有安装资质的租赁公司(下称安装单位)自行安装。2003年9月20日,租赁公司、设备生产厂家派出技术人员、安装工人到场安装。至11月15日,该施工升降机导轨架安装到28.8m(19节标准节)高度,并在建筑结构2层、5层楼板面分别设置两道附着装置,但上行程开关曲臂未固定,上极限限位撞块、天轮架、天轮、对重均未安装,安装单位未对施工升降机进行全面检查,亦未办理验收手续,即于11月16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流程图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流程图 1、在”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及特种作业人员资质管理系统”申请备案, 网址为:“”如无账号,则先申请账号。 ①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②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3、起重设备资料③出厂合格证 ④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购销合同、发票或相应有效凭证 ⑤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证书 1、检查是否取得《广东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登记证》; 2、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申请表 3、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经审批的安装方案和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上岗证 1、由安装单位在网上填写安装申请 2、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证 3、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履历手册需有安装、使用、监理 单位的公章和签名意见,并有安监员签名意见 4、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安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6、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7、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拆卸)合同、 安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书及维保合同。 8、安装单位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名单(网上填写) 9、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由使用单位在网上填写使用登记申请 2、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验收表 3、法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4、《广东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登记证》(手册) 5、操作人员配备和资格证(上岗证) 1、由拆卸单位在网上填写拆卸申请 2、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证 3、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履历手册需有安装、使用、监理 单位的公章和签名意见,并有安监员签名意见 4、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安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6、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7、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拆卸)合同及 安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示范文 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加强和规范本公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的管 理,保障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 理条例》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等,制定 本办法。 一、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岁以上,具有初 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工作的疾病 和生理缺陷。 二、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经公司提出,会同人事科、安 全科、机料科审核同意后,?由医务所进行体格检查合格 后,凭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单独操作。 三、作业人员岗位分为

(一)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 (二)建筑起重机械司机 四、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必须二年进行复审一次,复审不合格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并停止其原岗位工作。 五、脱离岗位半年以上的,由安全科、机料科复查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六、对于首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在其正式上岗前安排不少于3个月的实习操作。实习操作期间,公司应当指定专人指导和监督作业。指导人员应当从取得相应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并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无不良记录的熟练工中选择。实习操作期满,经公司考核合格,方可独立作业。 七、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作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操作要求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操作 要求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操作要求1.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起重工)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旗号或手势)进行操作;操作前必须鸣号(铃或喇叭)示意;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以致引起事故时,有权拒绝执行,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操作时,对其他人员发出的危险信号,司机也应采取制止措施,以避免发生事故。 2.施工中,如遇有大雨、大雪、大雾和六级以上的风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起重工作,并将臂杆降低到安全位置。 3.新到、修复和新安装的起重机械设备,应遵照《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中的有关规定进行试验和试吊,并经过主管机务人员和操作人员共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4.起重机各部机件,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任意拆换或变更;如因工作需要临时加长臂杆或接高塔身时,都应提出改装方案和安技措施,经主管技术部门批准,并按上一规定进行试验或试吊。 5.动臂式起重机起重时,臂杆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原厂规定,无资料可查时最大不超过78°;如需超过78°,须与有关人员研究,订出安全措施,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起吊。

6.不同型号和不同规格的起重机械设备,按其出厂具体规定装设的高度限位器、变幅指示器、幅度限位器、转向限位器等安全保护装置都应齐全可靠。 7.各种起重机机械设备不准超载;如必须超载时,须与有关人员研究,订出安全措施,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起吊。 8.严禁用各种起重机械进行斜吊、拉吊;严禁起吊地下的埋设物件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件,以免机械载荷过大,而造成事故。 9.严禁各种起重机吊运人员用手抓吊钩升降,以防起重系统突然失灵而发生事故。 10.在起吊和落吊的过程中,吊件下方禁止人员停留或通过,以防物件坠落而发生事故。 11.起吊的构件应绑扎牢固,并禁止在构件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如起吊零星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捆绑牢固;构件吊起后转向时,其底部应高出所有障碍物的o.5m以上。 12.吊运的构件放置时,要注意地面的平整,防止歪斜倾倒。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专项方案报审表 工程名称: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车间工程拟安装位置或房号: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专项方案审核表

【最新资料 Word版可自由编辑!】 1Z101000 工程经济 1Z101010 资金时间价值的计算及应用P1

11.利息的计算P1 12. 资金等值计算及应用P5 13. 名义利率于有效利率的计算P11 1Z101020 技术方案经济效果评价P14 21.经济效果评价的内容P14 22. 经济效果评价指标体系P18 23. 投资收益率分析P19 24. 投资回收期分析P22 25. 财务净现值分析P24 26. 财务内部收益率分析P25 27. 基准收益率的确定P26 28. 偿债能力分析P28 1Z101030 技术方案不确定分析P31 31.不确定性分析P31 32.盈亏平衡分析P33 33.敏感性分析P38 1Z101040 技术方案现金流量表的编制P41 41.技术方案现金流量表P42 42.技术方案现金流量表的构成要素P45 1Z101050 设备更新分析P53 51.设备磨损与补偿P53 52.设备更新方案的比选P55 53.设备更新方案的比选方法P56 1Z101060 设备租赁与购买方案的比选分析P61 61.设备租赁与购买的影响因素P61 62.设备租赁与购买的比选分析P62 1Z101070 价值工程在工程建设中的应用P66 71.提高价值的途径P67 72.价值工程在工程建设应用中的实施步骤P71 1Z101080 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应用方案的技术经济分析P78 81.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应用方案的选择原则P79 82.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应用方案的技术分析P79 83.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应用方案的经济分析P80 1Z102000 工程财务 1Z102010 财务会计基础P84

起重机械管理规定

起重机械管理规定

目录 1.目的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适用范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编写依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术语和定义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管理职责 (4) 6.起重机械管理要求 (5) 7. 起重设备日常管理要求 ............................................................................................................ 8.执行与检查 (7) 9.附表 (8)

1、目的 为明确起重机械管理职责,规范起重机械使用与维护,防止和减少设备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公用部门、生产中心等单位的起重机械的管理。 3、编写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4 3.2 国家质检总局令第92号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2007 3.3 国家质检总局令第2号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2011 3.4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第13号令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2000 3.5 质技监局锅发[2001]57号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 2001 3.6 TSG Q0002-2008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 3.7 TSG Q5001-2009 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 3.8 TSG Q6001-2009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 3.9 TSG Q7015-2008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 3.10 TSG Q7016-2008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 4、术语和定义 4.1起重机械 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或额定起重力矩大于或者等于40t·m的塔式起重机,或生产率大于或者等于300t/h的装卸桥),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层数大于或者等于2层的机械式停车设备。根据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特种设备目录》,起重机械分为: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升降机、缆索式起重机、桅杆式起重机、机械式停车设备。 4.2大修 指需要通过拆卸或者更换主要受力结构部件才能完成的修理业务,亦包括对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进行整体修理的业务,但大修后起重机械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不得变更,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4.3改造 指改变原特种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致使起重机械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提高原设计性能)为目的的作业。

建筑工地起重机械

建筑工地起重机械

1 建筑起重机械有关单位的管理要求 ?6.1.1 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施工方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6.1.2 安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建筑起重机械性能要求,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盖企业公章; ?二、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 ?三、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四、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6.1.3 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二、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在建筑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四、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 五、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六、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操作规程(图文)讲解学习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操作规程(图文)

一.起重机械 1.塔吊 1.1塔吊荷载限制装置 1.2塔吊行程限位装置 1.3吊钩、滑轮、卷筒与钢丝绳 1.4塔吊保护装置 1.5塔吊外围防护 1.6塔吊的安装与拆卸 2.龙门吊 2.1龙门吊保险装置 2.2龙门吊轨道装置 2.3吊钩与钢丝绳 2.4龙门吊的安装与拆卸 3.物料提升机 3.1安全防护装置 3.2附墙架与缆风绳 3.3动力与传动装置 3.4物料提升机的安装与拆卸 二.起重吊装 1.人员配备 2.标识标牌 3.作业控制 4.高处作业 5.周围安全

一.起重机械 1.塔吊 1.1塔吊荷载限制装置 1.1.1要求 1.塔吊须安装起重量限制器,确保灵敏有效; 2.塔吊须安装力矩限制器,确保灵敏有效。 1.1.2释义 1.起重量限制器能准确地指示出吊臂的仰角及对应工况下起重机允许的额定起重量; 2.力矩限制器独立的完全由计算机控制的安全操作系统,能自动检测出起重机所吊载的质量及起重臂所处的角度,并能显示出其额定载重量和实际载荷、工作半径、起重臂所处的角度。实时监控检测起重机工况,自带诊断功能,快速危险状况报警及安全控制。具有黑匣子功能,自动记录作业时的危险工况,为事故分析处理提供依据。 1.1.3推荐做法 起重限制器力矩限制器 1.2塔吊行程限位装置 1.2.1要求 1.塔吊安装起升高度限位器,确保灵敏有效; 2.塔吊起升高度限位器的安全越程符合规范要求; 3.塔吊安装幅度限位器,确保灵敏有效; 4.回转不设集电器的塔式起重机安装回转限位器,确保灵敏有效; 5.行走式塔式起重机安装行走限位器,确保灵敏有效。 1.2.2释义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得安全管理,规范起重机械租赁、使用、安装、拆卸行为,保障起重机械使用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北京市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监督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所有施工现场使用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均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就是指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使用得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门式起重机、高处作业吊篮等。 第二章起重机械租赁安全管理 第三条公司各单位应提前做好起重机械使用计划,在公司《合格起重机械产权单位名录》(附表一)中选用起重设备。如选用得租赁单位不在公司《合格起重机械产权单位名录》中,须事先取得公司安全管理部书面审批。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公司《合同管理规定》与租赁单位签订租赁合同与安全管理协议书.严禁未签订租赁合同、安全协议书得起重机械进场、使用。严禁使用转租得起重设备。 第四条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审查产权单位提供得以下资料: 一、产权单位得营业执照;

二、所用起重设备得统一编号;检测报告; 三、安装单位得营业执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与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安装人员、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得特种工种操作证。 第五条劳务分包单位不得租赁起重机械用于工程建设。 第三章起重机械得安装与拆除安全管理 第六条起重机械进场安装前,各单位应当审查以下资料并留存复印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 一、租赁合同与安全管理协议书,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得权利与责任; 二、安装单位与委托安装单位签订得安装合同与安全管理协议书; 三、起重机械得统一编号; 四、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五、安装单位得安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经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加盖公章得起重机械专项安装方案与技术措施、作业人员得安全技术交底等; 七、辅助起重机械得定期检验证明与起重性能表等文件资料; 八、安装单位办理得《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表AQ-B2-2). 第七条各单位应加强对起重设备拆装单位在安装或拆卸过程中得安全管理,现场机械管理人员与安全管理人员应现场旁站监督。 第八条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应严格审查安装单位编制得起重机械专项安装与拆除方案与技术措施,确保方案符合现场得实际情况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细则(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细则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446-41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细则(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施工单位拟选用QTZ80塔吊,塔吊起升高度约为100米。SC200/200TD施工升降机,最大爬升高度约80米。 一、依据 (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二)《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 (三)《关于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四)《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五)《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 (六)《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七)《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八)《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除

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九)《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 (十)《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除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 (十一)《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276-2012 (十二)《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JGJ305-2013 (十三)监理规划 (十四)经批准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专项方案 二、工作流程 三、工作目标 (一)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符合方案要求。 (二)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安装完毕检测合格、使用备案完成。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使用十条规定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使用十条规定 一、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必须是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合法产品,严禁租赁或使用国家禁止使用或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的产品。 二、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包括顶升、加节、降节、附着等,下同)单位必须具有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相应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严禁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或由出租单位转包给其他单位安装拆卸。 三、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人员必须具有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严禁不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进行安装拆卸。 四、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必须制定施工方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照审定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规程施工,严禁无方案施工或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建筑施工升降机每次乘坐人数不得超过8人且不得超过额定人数和载重量,严禁超载运行。 五、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必须履行安装自检、调试、试运转以及监督检验、联合验收等法定程序后,才能投入使用,严禁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即投入使用。 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必须按规定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严禁起重机械“带病”运行。

七、建筑起重机械必须具备齐全有效调试合格的安全保护装臵,严禁随意调整、拆除或替代。严禁使用达到报废标准或与原制造厂规格型号性能不一致的钢丝绳。 八、建筑起重机械的改造、维修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严禁未取得许可的单位或个人在建筑施工现场私自改造、维修,严禁擅自改造、安装、混用非原制造厂制造或不同型号规格的标准节和附着装臵。 九、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严禁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建筑起重机械。 十、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定期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检查,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并作好书面记录;必须指定本单位专人负责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严禁“以包代管”。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管理规定

编号:SY-AQ-05066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管理规定Regulations on safety operation management of lifting machinery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管理规定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为了保证起重机械安全正常运行,更好地服务于生产,防止起重事故发生,使起重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起重设备 一、设备基本要求 1、标识 在起重机的明显位置应有清晰的金属标牌,显示额定起重能力和本厂编号,司机室门外应有设备维护责任人标牌和“十不吊”警示牌。 2、消防用具 每部车上至少配置一个灭火器,并保证压力正常、无损坏、整洁。 3、起重信号 起重机械上必须配置警示音响信号,应能在工作场地范围内清

楚的听到,危险区域和噪声较大的区域应安装声光报警器,场外龙门吊应在近地面设置声光报警,并随大车运行警示。 4、照明 司机室、通道、电气室、大车对地面应设照明,严禁用金属结构做照明线路的回路,大车照明应考虑防震措施,当动力电源切断时照明电源不能失电。 5、上升限位器 应设坠坨式限位器或连杆式限位器,并能自动切断电源,动滑轮与定滑轮设置间隙不应小于50Cm,冶金吊液体金属天车应设两套上升限位器。 6、下降限位器 用于低于地面工作的起重机械应设下限位,限位动作间隙应能使滚筒上钢丝绳至少保留二圈。 7、联锁保护开关 由建筑物登上起重机的门、由梯口进入司机室的门、由司机室到桥架上的门必须设电气联锁保护开关,当任何一个门打开时,起

为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391 为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的安 全管理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为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的 安全管理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规范租赁、拆装、检测、使用等单位的行为,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66号令)和《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 特作如下通知: 一、本通知所称建筑起重机械,是指纳入特种设备目录,在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安装、拆卸、使用的起重机械。 二、建设局对全县范围内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实施监督管理,建设局委托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具体负责施工现场起重机械 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登记备案 1、登记备案 所有进入我县建筑工地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均应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登记备案。备案的条件、要求、程序

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本公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保障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等,制定本办法。 一、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岁以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二、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经公司提出,会同人事科、安全科、机料科审核同意后,?由医务所进行体格检查合格后,凭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单独操作。 三、作业人员岗位分为 (一)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 (二)建筑起重机械司机 四、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必须二年进行复审一次,复审不合格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并停止其原岗位工作。 五、脱离岗位半年以上的,由安全科、机料科复查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六、对于首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在其正式上岗前安排不少于3个月的实习操作。实习操作期间,公司应当

指定专人指导和监督作业。指导人员应当从取得相应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并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无不良记录的熟练工中选择。实习操作期满,经公司考核合格,方可独立作业。 七、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作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作业工具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八、每年组织作业人员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 九、对在安全生产中特种操作人员发生安全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立即停止其工作重新进行学习,公司考核合格之后重新返回工作岗位。造成人员伤亡的按公司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进行惩处。 ----------------------------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 1、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 2、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等于2m的起重机。 3、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起重机械一般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如吊篮)等,不包括浮式起重机、载人起重设备。 第二条购置(进口)的起重机械,其生产厂家必须是国家主管部门核发合格证(进口许可证)的专业制造厂,其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完备,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 第三条设计、制造、维修、安装、拆除起重机械(包括临时、小型起重机械),需由取得政府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安装后的起重装备,应取得当地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 第四条起重作业按起吊工件重量划分为三个等级,大型:100吨以上;中型:40吨至100吨;小型:40吨以下。各类起重机械,应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台帐,使用单位建立技术档案。 第五条自制、改造和修复的吊具、索具等简易起重设备,必须有设计资料(包括图纸、计算书等),并应有存档资料。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图纸进行,经具有检验资质的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六条安全管理

1、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起重机械进行日检、月检和年检。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起重设备,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 2、起重指挥人员、司索人员(起重工)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持有国家政府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和操作。 3、在进行中型以上起重作业或情况较为复杂的吊装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制定起重吊装施工方案并落实安全措施,企业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对施工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 第七条起重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1、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格确认。 2、起重作业人员对起重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3、起重作业人员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4、起重作业负责人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 5、起重作业负责人核实天气情况,确认是否可以实施起重作业。 第八条作业中安全措施 1、起重作业时必须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带明显的标志。 2、起重作业区域必须设置警戒线,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3、起重指挥必须按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其他作业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 4、起重指挥应严格执行吊装方案,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方案编制人协商解决。 5、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

目录 CONTENTS 第一部分.管理制度 (2) 一.制度总则 (2) 二.设备购置与租赁 (2) 三.设备安装与验收 (3) 四.设备使用与检查 (3) 五.第五章设备保养与修理 (4) 六.设备事故处理 (4) 第二部分.起重机械作业指导书 (5) 一.施工升降机作业指导书 (5) 二.塔式起重机作业指导书 (13) 第三部分.设备安全检查 (21) 一.施工升降机安全检查 (21) 二.塔式起重机安全检查 (28) 三.钢丝绳安全使用基础知识 (32) 附录A及安全协议 (37) 一.塔吊、施工电梯租赁合同 (37) 二.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协议书 (40) 三.塔式起重机维修保养 (42) 附录B大型机械资料清单 (45) 一.塔式起重机必备资料整理目录 (45) 二.施工升降机必备资料整理目录 (46) 附录C起重机械运行记录表、维保记录表、定期自检表 (47) 一.建筑起重机械运行记录 (47) 二.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记录 (48) 三.塔式起重机定期自检表 (49) 四.塔式起重机定期自检表(表) (50)

一.制度总则 1、为了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充分提高现有设备合理使用效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及成都市相关制度,制订本指南。 2、本管理制度适用四川大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所有运营的项目部。本制度中所称大型机械设备,是指建筑起重机械,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及物料提升机。 3、项目部必须配备机械设备一名专职管理人员,专职设备管理人员管理的大型设备数量(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不得超过20台。 二.设备购置与租赁 1、起重机械的或租赁应选择质量可靠、信誉良好并具备相应资质的大型生产家。起重机械设备购置、租赁及安拆应按如下要求执行:公司和项目考察选定3个品牌,3家租赁及安拆单位,所有项目大型机械设备购置、租赁及安拆必需在选定品牌(单位)范围内;各项目部选定品牌或租赁单位要上公司备案。 2、严禁租赁或使用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 (1)租赁设备:使用年限超过5年的施工电梯,使用年限超过7年的塔吊; (2)自有设备:使用年限超过10年的QTZ80以下塔吊,其中QTZ125以上(含QTZ125)15年,使用年限超过8年的施工升降机; (3)高度超过60m的建筑,严禁使用QTZ40(含QTZ40)以下塔吊; (4)高度超过30m的建筑,严禁使用龙门架式物料提升机; (5)严禁购买天轮对重式施工升降机,现有的该种自主产权设备应在3~5年内逐步淘汰。 3、建筑起重机械的出租单位必须具备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的确认资格,出租或使用的建筑机械应有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和自检合格证明,并提交安装使用说明书,设备限位及安全装置齐全有效。 4、建筑起重机械租、用双方要签订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双方的安全责任。 5、项目部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技术档案,建筑起重机械的技术档案包括下列资料: (1)建筑起重机械原始资料:包括购销合同、购机发票、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注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条件审核表

表8.1.7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条件审核表 装拆单位(章): 工程名称施工总承包单位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产权登记证号 制造厂作业范围□安装□拆卸审核项目审核内容及要求审核结果 专业资质安装企业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合格□不合格一级资质可承揽各类建筑起重机械装拆;二级资质可承揽100吨米及以下塔 吊等起重设备、120吨米及以下起重机和龙门吊的装拆;三级资质可承揽80 吨米及以下塔吊等起重设备、60吨米及以下起重机和龙门吊的装拆 □合格□不合格 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 □合格□不合格 装拆作业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姓名:,持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合格□不合格专职安全人员姓名:,持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合格□不合格现场监督专业技术人员姓名:,持相应技术职称□合格□不合格机械管理员姓名:,持有效机械管理员岗位证书□合格□不合格 特种作业人员装拆人员: ,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 □合格□不合格信号指挥:,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 司索工:,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 □合格□不合格起重机司机:,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合格□不合格 起重机械备案证明产权单位应按规定到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提供备案登记证 明原件 □合格□不合格 装拆合同及安全协议书安装(拆卸)单位应与施工单位签订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合同,合同 中须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实行总承包的,安装(拆卸)单位应与施工总 承包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 □合格□不合格 辅助起重机械资料及其特种作业人 员辅助起重机械名称:,型号:,具备有效特种设备检 测合格材料 □合格□不合格辅助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 证 □合格□不合格 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核意见: □符合要求,报监理单位审核□不符合要求,重新提交 施工(总承包)单位(盖章): 审核人(签字): 年月日工程监理单位审核意见: □符合要求,同意安装(拆卸)□不符合要求,补充完善后重新报审 工程监理单位(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月日 说明1.报送审核的附件材料需提供原件,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合格后,应分别留存复印件附后;2.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收到装拆单位提交的齐全有效的资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签署意见。

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定

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起重机械的使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节约使用费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 1、本规定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起重机械的使用管理。 2、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要求,确保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第二章、使用程序及管理 1、为了控制起重机械在日常工作中发生的费用,特制定如下申请程序,使用单位需要使用起重机械,需提前24小时填写“起重调度单”,签字后报设备部审核,设备部根据使用单位申报情况,综合考虑吊车的统一使用,合理使用外租吊车。 2、起重机械出租单位应当与承租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出租和承租单位各自的安全责任。 禁止承租使用下列起重机械: ①未进行使用登记的; ②没有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的; ③未经检验(包括需要实施的监督检验或者投入使用前的首次检验,以及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 3、使用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安装许可资格的单位实施起重机械的拆卸工作,并且监督拆卸单位制定拆卸作业指导书,按照拆卸作业指导书的要求

进行施工,保证起重机械拆卸过程的安全。拆卸作业指导书应当包括拆卸作业技术要求、拆卸程序、拆卸方法和措施等内容。 第三章、吊装作业的安全要求 1、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吊装质量大于10t的物体应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 2、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物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报主管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3、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人内。 4、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5、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时应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6、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7、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 8、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机动、建筑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9、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应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方可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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