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完整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完整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完整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规章制度

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要定期轮训企业各级领导和安全干部,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考试,并建立考试成绩档案。其中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是安全教育的重点。劳动部规定,经理需经培训、考核,取得安全管理书,凭证对企业实施安全管理。

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教育主要容有:

(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施工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

(2)、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3)、机电及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施工生产中危险区域和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以及预防措施。

(5)、尘毒的危害和防护。

(6)、执行入队教育,现场教育,岗位教育等三级安全教育。

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主管部门办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发给上岗证,每二年还需要进行一次复审,并经公司各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岗。

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任何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可以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从而使安全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为使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现制订检查制度如下:

1、安全生产检查,包括日常检查,本部门检查,专业检查和月度检查以及季节性检查,每次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

2、公司建立由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体系,切实加强领导,做好检查工作;

3、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分管领导负责,结合月度生产特点,在全公司进行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四查为主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分管安

全的领导组织各车间和各部门的负责人,每月应至少进行一次;

4、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做到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立即整改,不得拖延,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定出计划,按期完成;

5、日常检查是指各部门和生产班组在日常工作中进行的涉及安全等方面常规性检查,此项检查应做到随查随改,无法整改的问题立即上报整改。本部门检查是指各部门和生产单位在组织日常工作过程中进行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此项检查每周至少应进行一次,由部门主管负责组织;

6、每年对锅炉和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厂房建筑、运输车辆以及防火、防爆和防尘防毒工作分别进行专业检查;

7、公司和各部门视气候特点及季节变化,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电,防风、防冻、保温等工作,可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8、专业检查和月度检查,日常检查和部门检查可分别结合进行;

9、公司对重大项目整改,应实行《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办法;

《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容包括:隐患项目,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通知书由安全部门填写,经分管领导签署发出。属于哪一级组织整改的交该单位的负责人签收,并负责处理。通知书要存入档案备查。

三、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头等大事,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群防群治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切实加强管理,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规、规定和档,制定本制度;.

2、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建筑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施工中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负全面责任;

3、企业成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委员会”领导和协调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各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受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委员会”的统一领导;

4、各级领导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严格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发展;

5、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公司负责人和各部门负责人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6、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公司全面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四、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为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制定本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用人单位和作业人员进行教育和处罚。

2、用人单位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

3、发证单位及用人单位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4、跨地区从业或跨地区流动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当地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5、有下列情行之一的,由发证单位吊销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1)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2)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3次以上的;

(3)弄虚作假骗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

(4)经确认健康状况已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的。

6、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7、特种作业操作证全国通用。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

8、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和发证工作,必须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从事考核、发证和复审工作的有关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循私舞弊的,应当依法追究其责任。

五、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1、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伤害或职业病为好所配备的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品应与职工的生活福利待遇分开;

2、根据不同工种、不同条件,发放不同品种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于保证安全生产、防止职业伤害将起到一定的作用,因此,所配备的劳动用品必须齐全、有效、保质保量,符合国家标准;

3、企业要对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进行监督,教育职工合理、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企业应建立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等制度,并建立发放领用台帐;

5、常年在现场领导生产或直接与工人在同样条件下进行劳动的生产管理、技术、设备人员,发给与工人相同的劳动防护用品;

6、安全网必须设专人负责购置、保管、发放和收存;

7、采购时要查验所附带的永久性标牌,标牌应标有产品标志、材料规格和网目边长、制造厂名、制造批号、编号和日期、干态和湿态的网绳断裂强力、负载高度、有效期及许可证编号。严禁采购或使用无产品说明书和无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的安全网;

8、在使用过程中,要设专人负责保养、检查、维修安全网,网坠落物要经常清理,保持网体洁净;

9、安全帽主要用来保护劳动者的头部,减缓撞击伤害,以保证职工的安全;

10、安全帽的购置,必须符合GB-2811《安全帽》的规定,还应具备重量轻、透气性好的优点,必须检验是否有产品合格证,禁止使用不合格产品;

11、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帽,扣好下腭带,调整好帽衬间距,不得轻易松脱和摇晃。缺衬、缺带或破损的安全帽不得使用。

六、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1、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安全技术标准、规和规程进行作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作业工具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2、首次取得书进行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的人员,用人单位应当在其正式上岗前安排不少于3个月的实习操作并在其管理档案中记录操作情况。

3、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由用人单位建立,记录其培训、考核、实习、工作、复核等情况。用人单位变动时,档案跟随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至新的用人单位。

4、安装单位应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1)安装、拆卸合同及安全协议书;

(2)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3)安全施工技术交底的有关资料;

(4)安装工程验收资料;

(5)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加强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是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的重要容。作业人员考核发证是一项行政许可事项,必须依法依规进行。为了保证该项制度的实施,必须抓好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培训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如取证培训、案例分析、专业技术知识学习、学术交流等。

6、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由安装单位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施工总包单位、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施工总包单位、监理单位要严格履行审核程序。

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企业必须设立有主要领导和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防火安全委员会;车间相应设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组织。

2、企业应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相关单位可能提供的消防协作条件等因素,按国家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的有关要求确定其生产、储存、运输物品相适应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企业必须制定禁止吸烟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3、消防组织应根据企业的特点、生产检修情况和季节变化,拟定消防工作计划,实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进行经常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并结合事故预案进行演练。

4、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灭火并向消防队和厂总调度室报警,说明着火部门、着火物质、火情大小,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引行车路线和消防水源,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消防队进行灭火,并维护好现场秩序。

5、对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储运、销售、使用过程及其相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

6、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

7、企业部设置的固定式消防设施要设专人管理、并制定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试运转。

八、安全生产考核奖罚制度

1、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尊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加强交通行业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根据省、市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七项制度》的要求,结合交通部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安全考核指标和否决指标以县交通局每年与局属各科、室、所以及各企业签订的《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下达的指标、《新津县交通局安全工作责任制度》执行情况和县交通局临时下达的安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准;

3、安全目标考核采取百分制评分办法,经逐项考核累计积分达80分以上的为安全管理工作基本合格单位,由县交通局择优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或“安全生产达标单位”称号,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奖励;累计积分低于80分的单位为年度安全管理不合格单位,对其扣发安全目标奖;

4、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需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

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进行;考核包括安全技术理论考试与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以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为主;

6、(1)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给予表彰或奖励;

①及时发现、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发生或在抢险救灾中成绩突出者;

②一贯忠于职守,热爱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出一定贡献者;

③检举、揭发、制止各类犯罪活动,提供重要线索,协助侦破案件有功或抓获犯罪分子者;

(2)凡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发现下列行为者给予500元以下的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①重点要害部门发现不安全隐患,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提出而不整改的;

②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的;

③在禁火区吸烟或将烟头扔在禁火区的;

④未经批准,在禁火区违章明火作业者;

⑤损坏、挪用消防栓、消防器材,在消防信道上堆放物品、经通知不及时改正的;

⑥所在企业发生火险、火灾或其它治安灾害事故的。

九、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实行胸证制度,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佩带胸牌。

2、施工现场设立明显的标牌、备齐五牌( 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及监督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一图(施工现场平面图)。

3、施工过程必须坚决落实工完脚下清的责任制,每天的垃圾由操作工人或安排专人清理,并运往指定垃圾站堆放,按期送往消纳场,保证现场整洁,文明。

4、施工区与生活区要严格分开,办公室、宿舍要做到整洁、卫生。

5、工地食堂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有关管理规定,并建立卫生值日及管理制度。

6、工地消防设施及相关标识牌按有关规定配备齐全,符合要求,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7、每周对文明施工情况检查一次,与经济奖罚挂钩。

8、施工现场严格划分施工区和生活区,并用围墙隔开,布置永久绿化带,场地道路平整畅通,无积水。

9、施工现场严格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设施布置整齐,出入口设门卫

10、施工区材料堆放整齐,并悬挂标牌,标明材料的有关资料。

11、施工现场每半月一次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检查应有记录。

十、班组活动制度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搞好安全生产,建立班组活动制度,安全管理工作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落实班组安全工作是搞好施工安全的关键基础,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班前活动是至关重要的工作,各班组必须切实执行;

1、各项目部必须开展以项目全体、职能岗位、班组为单位的每周安全日活动,每次时间不得少于2h,不得挪作他用;

2、各班组在班前会上要进行安全讲话,预想当前不安全因素,分析班组安全情况,研究布置措施。做到“三交一清”

3、班前安全讲话和每周安全活动日的活动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容、有记录,防止走过场;

4、工人必须参加每周的安全活动日活动,各级领导及科室有关人员须定期参加基层班组的安全日活动,及时了解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5、开展班组班前“三上岗、一讲评”活动,即班组在班前须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每周一次的“一讲评”安全活动,并对班组的安全活动的考核措施;

6、班组班前活动和检查、讲评活动等到应有记录并有考核措施;

7、上岗检查,主要查上岗人员的劳动保护情况,查现场的每个岗位的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

8、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作出处理意见,并付诸实施,并作好记录,作好签字手续;

9、开展班组班前“三上岗、一讲评”活动,即班组在班前须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每周一次的“一讲评”安全活动,并对班组的安全活动的考核措施;

10、在做好每日班组上岗活动的基础上,班组每周日必须执行安全活动工作,利用上班前后进行一周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小结,表扬先进事例和遵章守纪的先进个人,小结主要经验教训,针对不安全因素,发动职工提出改进措施,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单一反三,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述各项活动制度,各班组必须执行,项目部做好监督指导工作。

十一、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事故报告:

1、事故最先发现者,除立即处理外,还应以最快捷的方法向领导或调度报告,而后逐级上报。对各类重人事故,企业要立即将事故概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初步原因、伤亡、经济损失等)向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态仍在继续,要随时报告。

2、发生整套入的基层单位,要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报送企业的主管部门,报出时间:一般事故三天,重大事故七天。

3、凡外单位人员在企业劳动、实习、培训时发生伤亡事故,由企业按表外进行统计上报。

4、凡因工负伤者,从发生事故受伤之日起,若一个月以后,由轻伤转为重伤,或由重伤转为死亡,则不再按重伤,死亡事故上报。

5、对重大事故,企业应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后二天报上级有关部门。

6、、对于重大责任事故,除按有关规定上报外,还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十二、施工现场材料机具管理制度

1、工地所有材料、设备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布置,松散材料应设分隔仓。

2、正确、合理使用材料(包括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周转材、低值易耗品

等),对于无视材料合理使用者,处以10-50元罚款,浪费严重者照价赔偿,

屡教不改者,勒令退场。

3、进入工地材料、工具、设备未经项目经理批准,任何人无权外借、外

用,否则视偷盗行为处理。

4、所有设备及机电工具,必须定机定人操作、保养,特种工种必须持证

上岗。

5、机具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凡违章操作者罚款10-50元,造

成机械、机具损坏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取消其操作权。

6、每月评比一次,对于珍惜材料、正确使用、保养、设备、工具者予

以10-50元奖励。

以上条款由现场材料、机电负责人监督落实。

十二、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为保证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及时发现影响安全生产的隐患和问题,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议事制度。

1、每周一上班前,由主管安全生产副厂长负责主持召开全厂各职能部门和各车间、班组负责人安全生产例会,除有极特殊情况需向主管安全副厂长请假外必须按时参加。

2、各职能部门和各车间、班组负责人汇报过来一周的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办法或建议。

3、厂长、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听取有关人员的情况汇报,及时做出决策,以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4、根据实际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召开安全生产临时会议,解决有关问题。

十三、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1、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2、已在企业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从事现场施工时认可参加现场意外伤害保险。

3、保险期限应涵盖工程项目开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应延长工期的,应当办理保险顺延手续。

4、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最低保险金额。最低保险金额要能够保障施工伤亡人员得到有效的经济补偿。施工企业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时,投保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此标准。

5、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应规和简化索赔程序,搞好索赔服务。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引导投保企业在发生意外事故后即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使施工伤亡人员能够得到及时、足额的赔付。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置专门接受举报,凡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企业和工程项目负责人隐瞒不报、不索赔的,要严肃查处。

6、安全服务容可包括施工现场风险评估、安全技术咨询、人员培训、防灾防损设备配置、安全技术研究等。施工企业在投保时可与保险机构商定具体服务容。

7、施工企业应当选择能提供建筑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事故防等安全服务和有

保险能力的保险公司,以保证事故后能及时补偿与事故前能主动防。目前还不能提供安全风险管理和事故预防的保险公司,应通过建筑安全服务中介组织问施工企业提供与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相关的安全服务。建筑安全服务中介组织必须拥有一定数量、专业配套、具备建筑安全知识和管理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

各工种、机械设备操作规程

(1)钢筋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要求

1、在接受生产任务时,应听取班组长对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讲解,掌握交底容。凡没有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或未向全体作业人员讲解,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接受任务,并提出意见。

2、须熟悉钢筋机械的构造、性能和用途。掌握有关使用、维修、保养的安全技术知识,并应按照清洁、调整、紧固、防腐、润滑的要求,维修保养机械。

3、工作完毕后,应用工具将铁屑、钢筋头清楚,严禁用手擦抹或嘴吹。切好的钢材、半成品必须按规格码放整齐。

4、在高处楼层上拉钢筋或钢筋调向时,必须事先观察运行上方或周围附近是否有高压线,严防复触碰。

5、人工弯曲钢筋时,应放平扳手,用力不得过猛。展开盘条钢筋时,应卡牢端头。切断前应压稳,防止盘条切断后反弹伤人。

6、操作时应将钢筋放平,手握紧,侧身送料,严禁在除锈机正面站人,操作者应站在钢丝刷或喷砂器侧面。整根长钢筋除锈应由两人配合操作,互相呼应。

7、盘钢筋放入放圈架上要平稳,乱丝或钢筋脱架时,必须停机处理。

8、操作时要熟悉倒顺开关控制工作盘旋转的方向,钢筋放置要和挡架、工作盘旋转方向相配合,不得放反。

9、根据冷拉钢筋的直径选择卷扬机。卷扬机出绳应经封闭式导向滑轮和被拉钢筋方向成直角。卷扬机的位置必须使操作人员能见到全部冷拉场地,距冷拉中线不得小于5m.

10、现场绑扎钢筋或安装钢筋骨架,必须有平稳、牢固、安全的操作台,在高空、深坑钢筋作业时,要搭设脚手架做操作台。绑扎高层建筑圈梁、挑梁、外墙、边柱钢筋,应搭设外架并挂安全网防护。绑扎时系好安全带。

11、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攀登骨架上下;柱筋高度在4米以上的,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采取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12、切长钢筋时应有专人扶住,操作时动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位。切短钢筋时必须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

13、在调直机上不准放物件以防机械震动落入机体;钢筋装入压滚。手与滚筒应保持一定距离。机械运转中不得调整滚筒;严禁戴手套操作;钢筋调直到末端时,人员必须躲开.以防甩动伤人;短于2米或直径大于9毫米的钢筋调直,应低速加工。

14、操作除锈机时,应戴口罩和手套。带钩的钢筋严禁上机除锈;除锈应在钢筋基本调直后进行。操作时要放平握紧,站在钢丝刷侧面。

15、在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不得穿入钢筋。作业中严禁打开防护罩及调整空隙。严禁戴手套操作。

16、切断钢筋,手与刀口的距离不得小于15cm。断短料手握端小于40cm时,应用套管或夹具将钢筋短头压住或夹住,严禁用手或直接送料。

(2)木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要求

1、本的立柱顶撑必须设牢固的拉杆,不得与门窗等不牢靠和临时对象相连接。本安装过程中,不得间歇,柱头、搭头、立柱顶撑、拉杆等必须安装牢固成整体后,作业人员才允许离开。

2、严禁用手直接接触未完全停止运行的木工机具,使用各种木工机不得带手套。严禁非木工人员操作各种木工机械。

3、木工场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并设置消防设备,应学会使用灭火器。场木屑、刨花要经常清理,预防火灾发生。

4、拆模板时,应经技术管理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橇、硬砸或大面积撬落、拉倒。拆下的本不准乱丢、乱放,有钉子的一面要朝下或敲弯,防止钉子伤人。

5、使用手工工具应先检查手柄是否牢固,挥斧锤击时,必须顾及四周和上下的安全。

6、木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破裂材料,对隧道支撑应经常检查,发现杆件破裂、倾斜、弯扭变型、松脱时,必须及时加固改善。隧道支撑抽换、拆除,应先顶后拆,以免周围岩石松动,发生坍塌。

7、锯割长料要有两人配合进行,推料一端距锯20CM就要放手;锯割短料时必须用推杆送料。

8、严禁用手直接接触未完全停止运行的木工机具,使用各种木工机不得带手套。严禁非木工人员操作各种木工机械。

9、操作前,现场清理干净,检查电源,在停电情况理,检查各部件,经试车正常运转后,方可允许操作。使用机械操作时,禁止戴手套。

10、在使用电锯截料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锯的对面,锯料时,前后二人用力协调。

11、拆模作业时,不许设警戒区,严禁下方有人进入。拆模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平稳牢固可靠的地方,保持自身平衡,不得猛撬,以防失稳坠落。

12、拆模的顺序应按照先支后拆、后支先拆的顺序;先拆非承重本,后拆承重的本及支撑;在拆除用小钢模板支撑的顶板模板时,严禁将支柱全部拆除后,一次性拉拽拆除。已拆活动的本,必须一次连续拆除完。

13、严禁用吊车直接吊除没有撬松动的本,吊运大型整体本时必须栓结牢固,且调点平衡,吊装、运大钢模时必须用卡环连接,就位后必须拉接牢固放可卸除吊环。

14、机械运转中出现故障时,必须立即停机、切断电源;链条、齿轮和皮带等转动部分,必须按装防护罩和防护板。清理机械台面上的刨花、木屑,严禁直接用手处理。

15、有没有望板的轻型屋面上按装石棉瓦等,应在物屋架下弦支设水平安全网。订房檐板应站在脚手架上,严禁在屋面上探身操作。

16、组装立柱本时,四周必须设牢固支撑,如柱模在6m以上,应将几个柱模联成整体。支设独立梁模应搭设临时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和立侧模。

(3)塔吊司机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要求

1、司机必须身体健康,两眼视力良好,无色盲,两耳无障碍。必须通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

2、对象起吊时,禁止在对象上站人或进行加工。

3、作业前,应将轨钳提起,清除轨道上障碍物,拧好夹板螺丝;使用前应检查

试吊。

4、司机必须熟知所操作塔吊的性能构造,按塔吊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应熟知机械的保养、检修知识,按规定对机械进行日常保养。

5、作业完成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部,臂杆不应过高,应顺向风源,卡紧夹轨道,切断电源;应将起吊对象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挡,开关门上锁。

6、塔吊必须有灵敏的吊钩、绳筒、断绳保险装置,必须具备有效的超高限位、变幅限位、行走限位、力矩限制器等,上升爬梯应有护圈。

7、作业时,应将驾驶室窗子打开,注意指挥信号;冬季驾驶室取暖,应有防火、防触电措施。

8、塔吊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停车;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9、多台塔吊作业时,应注意保持各机操作距离。

10、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或行走,起重臂、对象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起吊必须坚持“十不吊”的安全操作规定。

11、塔吊顶升时必须放松电缆,放松长度应约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固定好电缆卷筒,应把起重小车和平衡重移近塔帽,并将旋转部分刹住,严禁塔帽旋转。

12、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

13、起吊载满负荷或接近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14、自升式塔吊在吊运对象时,平衡重必须移动至规定位置。

15、塔吊按装后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严禁使用违经验收或未通过验收的塔吊。

(4)电焊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要求

1、焊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2、作业时应穿戴工作服、绝缘鞋、电焊手套、防护面罩、护目镜等防护用品,高处作业时系好安全带。

3、焊接时曾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时,应根据介质性质进行多次置换及清

洗,并打开所有孔口,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施焊地点潮湿,焊工应在干燥的绝缘板或胶垫上作业,配合人员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板上。

5、电焊工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上岗;明火作业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6、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7、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8、严禁利用厂房的金属结构、管道、轨道或其它金属搭接起来作为导线使用

9、焊接时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用其它金属物作二次线回路。

10、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11、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割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2、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13、电焊机二次侧必须有空载降压保护器或触电保护器。

1 4、有害介质场所进行焊接时,应采取防毒措施,必要时进行强制通风。

15、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必须将地线和把线分开。

(5)抹灰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要求

1、作业人员必须熟知本工程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不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建筑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用工单位要严格用工制度,对抹灰工灰工进行必要的技能培训,未经培训和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更不得使用童工,身体有疾病人员作业。

3、作业人员要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思想集中,坚守作业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4、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套袖、手套等。

5、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

6、采用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垂直运送材料时,预先检查卸料平台通道的两侧边安全防护是否齐全、牢固,吊盘(笼)小推车必须加挡车板,不得向井探头望。

7、室抹灰采用高凳上铺脚手板时,宽度不得少于两块脚手板(50cm ) ,间距不得大于2m ,移动高凳时上面不得站人,作业人员最多不得超过2 人。高度超过2m 时,应由架子工搭设脚手架。

8、有 6 级以上强风、大雨、大雾,应停止室外高处作业。在高大门、窗旁作业时,必须将门窗扇关好,并插上插销。

9、作业中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抢救人员,迅速报告上级,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如抢救工作可能造成事故扩大或人员伤害时,必须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抢救。

10、业中出现危险征兆时,作业人员应暂停作业,撤至安全区域,并立即向上级报告:未经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批准,严禁恢复作业。紧急处理时,必须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指挥下进行作业。

11、脚手架使用前应检查脚手板是否有空隙、探头板、护身栏、挡脚板、确认合格,方可使用。吊篮架子升降由架子工负责,非架子工不得擅自拆改或升降。

12、脚手架上的工具、材料要分散放稳,不得超过允许荷载(结构架不得超过30Okg ,装修架不得超过200kg ,集中载荷不得超过150kg )。

13、禁止在门窗、散热器、洗脸池等器物上搭设脚手板。在阳台部位抹灰,外侧应设防护栏杆或挂设安全网。

14、进行顶棚抹灰时,脚手板应铺设平顺,无较大的空洞。

15、外墙抹灰工序一般由上而下,如需上下层同时操作时,应在脚手架与墙身距离的空隙部位采取遮隔防护措施。

16、在外墙进行抹灰时,料具堆放重量不得超过脚手架的容许荷重;操作前应对脚手架进行检查,如有损坏应及时修理加固。

(6)油漆玻璃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要求

1、油工施工前,应将易弄脏部位用塑料布、水泥袋遮挡好,不得把白灰浆、油漆洒到地上,沾到门窗、玻璃和墙上。

2、工作完毕,各种油漆涂料的溶剂桶要加盖封严。

3、调制油漆应在通风良好的房间进行。调制有害油漆涂料时,应戴好防毒口罩、护目镜,穿好与之相适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工作完毕应冲干净。

4、使用喷灯时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应过足,使用的时间不应过长,点火时火嘴不得对人。

5、喷涂人员作业时,如头痛、恶心、心闷和心悸等,应停止作业,到户外通风处换气。

6、刷模板等小构件的油漆时,必须将构件支放稳定。

7、在室或容器喷涂,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喷涂时严禁对着喷嘴察看。

8、各种尤其材料应单独存放在专用库房,不得与其它材料混放。

9、易挥发的汽油、稀料应装入密闭容器中,严禁在库吸烟和使用任何明火。

10、存放油漆、调配油料的库房通风应良好,不准住人,并应配置消防器材和挂设“严禁烟火”明显标志,且与其它建筑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11、用喷砂除锈,喷嘴接头要牢固,不准对人;喷嘴堵塞时,应停机,消除压力后,方可进行修理或更换。

12、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调配油料,要佩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及时处理。

13、或容器喷涂,要保持良好的通风,喷漆作业周围不准有火种。

14、采用静电喷漆时,为避免静电聚集,喷漆室(棚)应有接地保护装置。

15、刷外开窗扇时,必须将安全带挂在牢固的地方;刷封檐板、落水管等应搭设脚手架或吊架;在大于25度的铁皮屋面上刷油漆,应设置活动板梯、防护栏杆和安全网。

16、刷涂作业过程中,如感头痛、恶心、心闷或心悸时,应立即%考%试|大|停止作业,到户外呼吸新鲜空气。

17、割玻璃应在指定场所进行,截下的边角余料集中堆放,及时处理,搬运玻璃应戴手套或用布、纸垫住。将玻璃与手及身体裸露部分隔开。

18、独立悬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准一手腋下挟住玻璃,一手扶梯攀登上下。

(7)电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要求

1、电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现场用电作业必须由电工完成,严禁他人私拉乱接等作业。

2、支线架设应设置横担,并用绝缘子固定;电线严禁架设在脚手架、树木等处,不准用竹质电杆;架空线路不准成束架设。

3、电气设备电金属外壳,必须接保护零线,同一供电系统不允许电气设备有的接地有的保护接零。

4、施工现场配电箱要有防雨措施,门锁齐全,有色标,统一编号,开关箱要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箱中无杂物;开关箱、配电箱严禁动力、照明混用;要有检修记录及记录本。

5、移动电箱电源线长度不大于30米,移动用电设备引出线不大于5米。

6、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检验。

7、现场施工用电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8、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施工用电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保护接零及装设漏电保护器。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9、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绝缘灭火机或干砂灭火。

10、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11、施工现场每一处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欧姆,且不得少于3

处(即总配电箱、线路和中间和末端处)。

12、电气设备所有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源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13、动力线与照明线路必须分开架设。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相线及零线。

14、施工现场夜间照明电线及灯具,室高度应不低于2.4米,室外高度也不低于3米。易燃、易爆场所应有尽有防爆灯具。施工现场照明灯具有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必须作保护接零。电线要采用三芯橡皮护套电缆,严禁使用花线和护套线。

15、要按规定做好钢管脚手架、物料提升机、塔吊等防雷接地保护。接地体可用角钢,不得使用螺。

(8)混凝土搅拌机、砂浆机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掌握本工种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实习期间必须再有经验的工人领导下进行作业。

2、作业场地应有良好的排水条件,机械近旁应由水源,机棚应有良好的通风、采光及防雨、防冻设施,并不得有积水。

3、向搅拌筒加料应在运转中进行,添加新料应先将搅拌筒原有的混凝土全部卸出后方可进行;料斗放在最低位置时,在料斗与地面之间,应加一层缓冲垫木。

4、搅拌机启动后,应使搅拌筒达到正常转速后进行上料,上料时应及时加水,每次加入的拌合料不得超过搅拌机的额定容量并应减少物料粘罐现象,加料的次序应为石子-水泥-沙子或砂子-水泥-石子。

5、加入强制式搅拌机的骨料提升实验,应观察并确认离合器、制动器灵活可靠。

6、作业后,应将料斗降落到坑底,当需升起时,应用链条扣牢。

7、进料时严禁将手或头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运转中,严禁用手或工具伸入搅拌筒出料。

8、搅拌机作业中,当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停留或通过;当需要在料斗下检修或清理料坑时,应将料斗提升后用铁链或插入销锁住。

9、运输中,搅拌筒应低速旋转,但不得停转。运送混凝土的时间不得超过规定的时间。

(9)机动翻斗车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要求

1、燃机运转或料斗载荷时,严禁在车底下进行任何作业。

2、停车时,应选择适合地点,不得在坡道上停车;冬季应采取防止车轮与地面冻结的措施。

3、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有关规定,驾驶车辆必须证、照齐伞,不准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严禁酒后开车。

4、发动前应将变速杆放在空挡位置,并拉紧手刹车。

5、发动后应检查各种仪表、方向机构、制动器、灯光等是否灵敏可靠,确认一切正常和周围无障碍物后,方町鸣号起步。

6、在坡道上被迫熄火停车时,应拉紧手制动器,下坡挂倒挡,上坡挂前进挡,并将前后轮楔牢。

7、机动翻斗车时速不超过5千米,车辆通过泥泞路面时,应保持低速行驶,不得急刹车。

8、向坑槽混凝土集料斗卸料时,应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和设置挡墩,以防翻车。

9、卸料时不得起动车子,车子未停稳不得卸料。

10、车上严禁超带人,料斗不准乘人,转弯时应减速,不得违章行车,注意来往行人。

11、作业后,应对车辆进行清洗,清除沙土及混凝土等粘结在料斗和车架上的赃物。

12、应检查并确认电器箱各部件完好,接触无松动,接触器点无烧毛现象。

(10)土石方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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