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代理的利弊分析

关于联合代理的利弊分析
关于联合代理的利弊分析

关于“联合代理”的利弊分析

联合销售模式由于存在管理复杂、操作流程中容易产生合同隐患和法律纠纷等问题,间接造成开发商利益的损失,在内地市场上不是企业品牌和楼盘信誉非常成熟的开发商一般不宜采用。

“联合代理”流行于香港,香港市场是一个成熟的炒家天堂,开发商品牌业成熟。所谓“联合代理”,通俗地说是一个项目选择两家或更多家代理商同时代理,为开发商卖楼。这种代理模式首先出现在港澳等地区,但在现今内地的房地产市场中还是比较少见的。几十年前的香港房地产市场上,“联合代理”就大行其道。——所有楼盘开始发售前,开发商即整合多家代理公司资源,为楼盘即将发售制造人气。楼盘开始发售时,随处可见黑压压的人群,他们全是各大代理公司的售楼人员。售楼人员一般集结在商场、停车场、工交车站等要地,为所代理的楼盘截客。客户被哪个代理公司的售楼人员截住,就属于哪个代理公司,成交了就给该代理公司提成。这种类似武侠小说里“广发英雄帖”的模式就是香港的“联合代理”。香港的房地产市场之所以能流行这种毫无秩序、宛如蝗虫掠食般的“联合代理”销售,是因为香港是一个经过百年市场经济洗礼的特殊市场,是一个炒家天堂,其交易规则非常灵活,对楼盘转让几乎没有限制。更为重要的是,香港的开发商相对集中,实力都很雄厚,楼盘品质和企业素质十分接近,并且品牌业已成熟,楼盘信誉和品牌已经不在营销的考虑之内,因此不再需要代理公司提供策划和协同树立企业品牌,代理公司只要有能拉来客户就行。内地市场与香港市场相差甚大,开发商品牌与楼盘形象对消费者购买行为的影响越来越大。内地市场

与香港市场不同。内地市场不但开发商队伍庞大,而且开发商队伍的素质严重参差不齐,所开发的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也是差之千里。消费者对开发商品牌知名度与楼盘形象的关注越来越大,要打造企业品牌与楼盘形象,开发一个项目就不能以一场“战斗”的思路来对待,而是要以一场“战争”的想法来进行宏观布局。所以,一个项目

无论小区规划、园林设计、产品、推广主题、价格体系、售后服务标准等,都需要有一个统一的定位,都必须统一完成。这个挈纲引领式的全程策划,毫无疑问决定着项目的成败与生死。面对这样不争的现实,开发商只能聘请那些有着丰富从业经验丰富、专业敬业勤奋、能与开发商同心同德把项目做好的代理商实行全程代理,从最初产品定位再到销售推广定位,完整、连贯、高超、一气呵成进行谋思规划,从而确定项目的全程开发调性,并分解成不同节点,逐一按节点施行。“联合代理”造成恶性内部竞争,管理困难,影响楼盘形象,不利于企业品牌的打造,且影响信息的传递,不利于地盘管理与客户盘点。

1、造成恶性内部竞争,没有很好整合资源,而是陷于解决问题当中“联合代理”虽然能使代理商之间充分竞争,给各代理商施加压力,但代理商为取得更好的业绩,必然想方设法钻空子,破坏公平和平衡,形成楼盘内部竞争,对外的“战争”则无法进行宏观布局。在日常的销售工作中,两家代理商之间发生摩擦在所难免,代理商之间抢客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2、出现抢单,影响楼盘形象与企业品牌的建立

俗语说“木匠多了盖歪房”。表现在销售现场上,不是各公司销售人员或明或暗争“挖”对方公司的客户,就是某一方私下对客户诋毁对方公司或为凸显自己公司有时而对客户胡乱承诺,甚至为争夺客户而大打出手。不少“联合代理”项目,其销售现场无不矛盾重重,人心涣散,人际关系紧张。销售人员的紧张焦虑的情绪,明显溢于言表,使得许多不明真相的客户误以为是开发商的工作人员态度恶劣,并习惯性地由人及物,以为该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也将和售楼现场一样,缺少诱人亲和力,由此远离该项目,甚至成为该项目的反面宣传者,严重影响楼盘形象与企业品牌。

3、经营理念差异明显,出现服务标准不统一“联合代理”由于各个公司的素质不同,经营理念差异明显,出现服务标准不统一,现场难于管理,甚至一方为抢客户而对客户胡乱承诺。

4、抢卖好单位,给尾盘销售造成难度

若是独家销售,现场可以灵活操作销控,销售员可根据客户实际情况推荐房源,将较难销售的瘦狗产品先出货,从而在整个销售过程中保持均衡销售。但“联合代理”现场销控无法灵活操作,双方为减少销售难度或抢业绩,可能出现抢卖好单位,导致较难出货的瘦狗产品和问题产品堆积在尾盘,增加尾盘的销售难度。

5、客户利用两家公司争取最大优惠,不利于实现溢价客户可能利用两家代理公司,谁给的优惠多就跟谁成交,不仅增加两家代理商抢客户的矛盾,且不利于实现项目溢价。多年来,内地楼市一遇市场转向清谈,就习惯性仿效香港的某些销售方式,包括“联合代理”制在内,但并没有

几次获得成功。北京的潘石屹当年卖SOHO现代城,曾有一阵效仿香港搞全民卖楼,谁带来客户就给谁提成。结果实行不到两个星期就无疾而终。原因是几家代理商互相抢客,管理方协调不下来就演变为恶性竞争,不但搞坏了开发商的品牌,影响了信息的传递,而且弄得售楼处全无秩序。不合适、乃至错误的“联合代理”,不但不能有效地促进销售,还会让开发商名利双损,还会成为某些私欲严重者腐败的温床。

独家销售代理能分工明确,各展所长,统筹全局。

独家销售代理的意思,就是由一家代理公司去代理整个楼盘的销售。这种销售模式是现今房地产市场的一种主流模式,也是市场的发展趋向。代理商在楼盘销售环节中有丰富的市场经验和操作经验,对楼盘的整个营销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到每一个细节都有深入的了解,经验丰富的代理商能掌握整个楼盘的营销全过程。开发商和代理商合作,可以说是优势互补。如此分工明确,各展所长,有利于避开因错误判断市场而造成的投资风险,也有利于代理商凭自身优势为楼盘的销售起快速推进作用。

持股形式及利弊分析

XXX公司及其控股或 参股公司持股形式利弊分析 XXX公司及其控股或参股的各公司股东可采取股权代持方式或中小股东通过入股合伙企业间接持股两种方式,现对两种方式的利弊做出如下分析: 一、股权代持方式 所谓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是指实际投资者(又称隐名股东)向公司出资,但不以自己的名义作为该公司的股东,而是委托 他人(又称显名股东)作为公司章程、出资证明书、工商登记等法 律文件记载的股东。 优点(由无关联关系的不同自然人分别代持): 1、可隐藏公司实际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避免各公司间形成关联关系; 2、多个公司拥有某一共同客户时,不会因个别公司原因对其他公司业务造成系统性负面影响。 3、个别公司股东被列入工商、税务、法院执行、人民银行征信等黑名单后,不会引起连锁反应。 缺点: 1、显名股东如违反代持协议约定,擅自对所帯持股权进行处分,直接造成隐名股东丧失对公司的所有权益。隐名股东无法向受让股权的第三人主要股权,只能要求显名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如显名股东个人对外发生经济纠纷,其债权人启动诉讼前或诉讼中财产保全程序、强制执行程序对显名股东名下股权进行冻结或者强制变卖、拍卖、过户,会造成隐名股东对公司的股权丧失。隐名股东只能要求显名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隐名股东入股后如果因公司持续亏损不愿承担损失,有可能以为实际享受股东权利为由主张与公司间不是出资入股关系而是借贷关系。 二、中小股东入股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持股方式 优点: 1、相较于员工直接持股而言,设立持股平台可以避免目标公司股东增减导致的工商登记的频繁变动以及股东众多导致的议决程序 的低效,维持目标公司股东的相对稳定和股东会决策的相对高效。 2、相较于代持股方式,各股东对自己在合伙企业中合伙份额对应的公司股权负责,个人经济纠纷不会影响他人股权。 3、由于有限合伙企业的特点,若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唯一普通合伙人,可以少量的出资完全控制合伙企业。 缺点: 1、有可能出现同一个人成为多家公司的股东或股东(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进而这些公司可能被认定为具有一定的关联关系。 2、多个公司拥有某一共同客户时,会因个别公司原因对其他公司业务造成系统性负面影响。 3、个别公司股东或股东(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被列入工商、

合伙企业合伙协议范本

东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合伙企业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企业性质为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依法注册登记。普通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XX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提前宣布经营期限届满。 第三条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全体合伙人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 第五条合伙企业名称:XXXXXXXXXXXXXXX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第六条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三章合伙企业的目的与经营范围 第七条合伙企业的目的: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八条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四章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名称)及住所 第九条本合伙企业由XXXX名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其中,普通合伙人X名,有限 第十条全体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为XXXX万元人民币,首期实缴出资额为XXXX万 各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没有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

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第十一条除合伙人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依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本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利润,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第十二条亏损分担与债务承担方式 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应先以有限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普通合伙人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外承担责任。 而全体合伙人之间按照认缴出资比例分担亏损。合伙人对外承担债务的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七章合伙人会议 第十三条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依照本协议的规定行使职权。 (一)合伙人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由普通合伙人召集。普通合伙人亦可召开临时合伙人大会。 (二)合伙人会议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召集并主持,执行事务合伙人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定的其他合伙人召集并主持。 (三)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在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召开前10日通知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议程中需审议的文件应提前3日提交给全体合伙人审阅。事情紧急,确需及时召开临时合伙人大会的,召集人可以电话通知方式提前1日通知全体合伙人。经出席临时合伙人大会的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可豁免上述临时合伙人大会提前10日发出通知的要求,并可审议当天临时提案。 (四)合伙人可以自行出席合伙人会议,也可以委托其他人代理出席合伙人会议,代理人应当向有限合伙企业提交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合伙人可以采取传真、邮件等书面方式参与合伙人会议的表决。 (五)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并应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议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合伙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四条合伙人会议需经代表实缴出资额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且普通合伙人所持全部表决权同意方可通过,但是《合伙企业法》规定应由合伙人一致同意的除外。 第十五条合伙人会议讨论、审议如下事宜: 决定修改《合伙协议》; 决定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 决定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 对合伙企业解散、清算或者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或住所作出决议; 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对合伙企业的对外投资进行处置除外); 对合伙企业的合并、分立或组织形式的变更作出决议;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协议约定应当由合伙人会议审议的其他事项。 对于合伙人会议审议而不需要表决批准的事项,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结合实际决定是否采纳合伙人会议的合理意见和建议。 第八章普通合伙人及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六条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一)合伙企业合伙事务之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为系有限合伙之普通合伙

开办公司合伙的利弊分析

开办公司合伙的利弊分析 令狐采学 合伙经营也是许多小型企业的常见模式,尤其是相对复杂的创业构想。实际上,很多生意上了规模之后,通常都会进行合伙经营。因此,对于民营企业来说,合伙现象是很常见的。如今的市场基本上进入买方市场,各种经营类别都已经有太多的企业在参与,因此市场竞争格外激烈。在这种市场大背景下,合伙创业或者强强联合,就有了更多的吸引力。 一、合伙之所以能成为一种经久不衰和广受欢迎的企业模式,是因为合伙形式具有许多优点:(1)合伙组织形式简单,集资迅速灵活,创办手续简便且费用很低。(2)合伙内部关系紧密,成员较稳定,内部凝聚力较强。(3)合伙人负无限责任,虽增大了个人风险,但也有利于刺激合伙成员的责任心和巩固合伙组织的信用。(4)合伙不是纳税主体,也较少受政府干预和法规限制。实践证明,合伙是创业的最好形式。美国的波音公司就是由合伙发展而来。在现代,合伙不仅是个人集资创办企业的形式,而且是企业之间经营联合的形式。比如我国民营经济最发达地区之一的温州,目前有民营有限责任公司2万多家,其中绝大部分为中小企业。但从数量上讲,民营中

小企业主要是以个人业主制企业和合伙制企业(温州的股份合作制企业中大部分实质上是合伙制企业)为主。 二、合伙经营的优势非常明显,具体说来,有以下几点:首先,资金的压力较小。所谓合伙,就是一方的力量不强,因此合作创业,这是可以理解的。其次,创业期间千头万绪,两个人,甚至更多的人共同创业,则可以分工合作,可以促进创建的进程,并顺利展开经济活动。第三,合伙人各有特长和自有资源,因此可以取长补短,并各自负责特定的工作,可以实施较为复杂的创业构想与计划,规模也可以比单枪匹马大很多,而发展速度上,也远远优于单打独斗的企业。第四,合伙企业有较大实力,可以进入起点相对较高的行业,也因此可以承担较大的市场压力与风险。 三、当然,合伙经营也有其不可避免的弊端:首先,由于是几个人共同创业,产权区分上,如果没有精确的划分,会有很大的隐患,在企业发展到一定时候,会对原始分配比例提出疑问,而又很难达成一致。其次,付出与收益之间,并不是精确对应。比如几个人共同创业,每个人的能力、对企业的作用也有一定的差异,分工合作往往会加大差异,出现苦乐不均的现象。同时,利润的分配往往是按照投资比例进行分配,合伙人之间往往会有一定的想法,并影响工作的积极性。第三,利润被合伙人分配,往往十分有限,降低了创业经济利益的吸引力。第四,合伙人在管理方面、企业发展、利润分配等方面往

普通合伙人入股协议书

普通合伙人入股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丙方:,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决定成立普通合伙企业,本着自愿结合,共享利润,共担风险,遵循自、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同心协力办好企业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納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五条合伙企业名称:。 第六条企业经营场所:。 第七条合伙经营范围:。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具体填写。合伙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企业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合伙经营范固变更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八条合伙期限为年。(注:合伙协议的定合伙期限的,增加本条) 第九条合伙人共人,分别是: 1、,住所(址):;身份证号码:。 2、,住所(址):;身份证号码:。 3、,住所(址):;身份证号码:。 以上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一条合伙人的利润分配,各方本着自愿原则,达成以下分配利润模式,甲分得利润的%,乙分得利润的%,丙分得利润的%。 第十二条合伙人的债务分配,若经营不利,各方合伙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按照股权比例承担各自的责任。 第十三条中途若有新的合伙人入伙,必须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承认并签署合伙协议,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四条退伙 (一)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二)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三)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陰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第十五条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十六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书(完整版)

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书 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书 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共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条 第三条合伙企业名称: ×××商务会所合伙企业经营场所: 第四条合伙企业经营范围: 卡拉ok包房 第五条合伙企业的出资总额: 壹仟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合伙人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一)甲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住所: 出资方式: 现金,计人民币万元。 (二)乙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住所:

出资方式: 现金,计人民币万元。 (三)丙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住所: 出资方式: 现金,计人民币万元。 (四)丁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住所: 出资方式: 现金,计人民币万元。 (五)合伙人于年月日前缴付出资。预期无正当理由不缴付出资份额的,按自动放弃本公司的营利分红。其他合伙人有权利吸收其他人员入伙,并占原合伙人出资份额比例。出资额没有实际缴付的,不能算合伙人已经出资。 第七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和分担亏损; 1、本公司按年收入实行分红,分红比例以出资份额所占总注册资金铁百分比进行计算,( 甲: 35%, 乙:

30%,丙: 30%,丁: 5%) 2、本公司经营期间,如有亏损事由,即出现债务,由合伙人以出资比例承担。(即承担: 甲: 35%, 乙: 30%,丙: 30%,丁: 5%) (三)有优先受让其他合伙人转让的财产份额和优先购买合伙企业的 新增资金,但需经其他合伙人同意; (四)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 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五)合法企业终止后,依法分得合伙企业的剩余财产; (六)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七)合伙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八条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经济法案例分析:(合伙企业)

案例分析合伙企业: 1、2000年1月15日,甲出资5万元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本题下称“A企业”)。甲聘请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甲同意。2月10日,乙未经甲同意,以A企业的名义向善意第三人丙购买价值2万元的货物。 2000年7月4日,A企业亏损,不能支付到期的丁的债务,甲决定解散该企业,并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7月10日,人民法院指定戊作为清算人对A企业进行清算。经查,A 企业和甲的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如下:(1)A企业欠缴税款2000元,欠乙工资5000元,欠社会保险费用5000元,欠丁10万元;(2)A企业的银行存款1万元,实物折价8万元;(3)甲在合伙企业出资6万元,占50%的出资额,B合伙企业每年可向合伙人分配利润;(4)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价值2万元。 要求:(1)乙2月10日的行为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2)试述A企业的财产清偿顺序。 (3)如何满足丁的债权请求 答案 (1)乙于2月10日以A企业名义向丙购买价值2万元货物的行为有效。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投资人对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尽管乙向丙购买货物的行为超越职权,但丙为善意第三人,因此,该行为有效。 (2)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A公司的财产清偿顺序为: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②税款;③其他债务。 (3)首先,用A企业的银行存款和实物折价共9万元清偿所欠乙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后,剩余78000元用于清偿所欠丁的债务;其次,A企业剩余财产全部用于清偿后,仍欠丁22000元,可用甲个人财产清偿;第三,在用甲个人财产清偿时,可用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2万元清偿,不足部分,可用甲从B合伙企业分取的收益予以清偿或由丁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B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或可用甲从B合伙企业分取的收益予以清偿或由丁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B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如有不足部分,可用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2万元清偿)。

合伙企业合伙人合同股权分配协议

合伙企业合伙人合同股权分配协议 【仅供学习参考,切勿通篇使用!】 合伙企业合伙人合同股权分配协议 合伙企业合伙人合同兹有、等 人,为经营而缔结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根据下列条款组建 合伙企业。 第一条组织形式、企业名称、经营场所、合伙期限、经营范围 1.组织形式:合伙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 相关配套规定组建合伙企业。 2.企业名称:全体合伙人以名义从事经营。 3.经营场所:全体合伙人的主要经营场所位于。 4.合伙期限:合伙关系从本协议签订之时发生,至 年月日终止。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终止:(1)提前达到 本协议预期的目的;(2)某一合伙人死亡、精神错乱、破产之后, 其他合伙人不愿维持合伙关系;(3)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提前终止。 5.经营范围;全体合伙人共同从事、等项经营活动,经营范 围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同意并由营业执照所载明的内容为准。 第二条出资 1.全体合伙人出资总额人民币元(或总计为十成),每一合伙 人已按下表所列的种类、数量履行出资义务。出资人姓名、出资种类、价值量(以人民币为单位)、占出资总额的百分比。

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为了扩大经营规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资时,各合伙人自接到通知后日内,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资数额。以 上出资为合伙人共有财产。 2.合伙人除参与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资而要求其他报酬。 3.合伙人的股权不得转让于本协议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伙人退伙时按退伙时的财产状况,根据本协议载明的出资 比例和退伙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资的义务返还出资。不能用实物返还的,应当允许折价返还现金。 5.退伙人出卖已返还的财产时,本协议当事人在同等条件下有 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三条盈余分配 1.盈余是指每一会计年度内的营业总收入减去成本,并按营业 总收入的 %,提前后备基金后的纯利润。 2.纯利润的 %,按出资比例分配。 纯利润的 %,按工作量分配(工作量根据不同工种,由内部工 作承包合同规定)。纯利润的 %,作为福利费用,按人数平均分配。 3.本协议当事人均享有参加盈余分配的权利。 4.盈余分配方案连同每会计年度经营收支明细帐,在会计年度 终止前的一个月公布。 5.合伙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之后,实施之前,可对分配方案和帐 目进行审核,任何人对分配方案持有异议,应由合伙人全体会议讨 论裁决。 第四条合伙事务的经营管理

开办公司合伙的利弊分析

开办公司合伙的利弊分析 合伙经营也是许多小型企业的常见模式,尤其是相对复杂的创业构想。实际上,很多生意上了规模之后,通常都会进行合伙经营。因此,对于民营企业来说,合伙现象是很常见的。如今的市场基本上进入买方市场,各种经营类别都已经有太多的企业在参与,因此市场竞争格外激烈。在这种市场大背景下,合伙创业或者强强联合,就有了更多的吸引力。 一、合伙之所以能成为一种经久不衰和广受欢迎的企业模式,是因为合伙形式具有许多优点:(1)合伙组织形式简单,集资迅速灵活,创办手续简便且费用很低。 (2)合伙内部关系紧密,成员较稳定,内部凝聚力较强。 (3)合伙人负无限责任,虽增大了个人风险,但也有利于刺激合伙成员的责任心和巩固合伙组织的信用。 (4)合伙不是纳税主体,也较少受政府干预和法规限制。实践证明,合伙是创业的最好形式。美国的波音公司就是由合伙发展而来。 在现代,合伙不仅是个人集资创办企业的形式,而且是企业之间经营联合的形式。比如我国民营经济最发达地区之一的温州,目前有民营有限责任公司2万多家,其中绝大部分为中小企业。但从数量上讲,民营中小企业主要是以个人业主制企业和合伙制企业(温州的股份合作制企业中大部分实质上是合伙制企业)为主。 二、合伙经营的优势非常明显,具体说来,有以下几点: 首先,资金的压力较小。所谓合伙,就是一方的力量不强,因此合作创业,这是可以理解的。 其次,创业期间千头万绪,两个人,甚至更多的人共同创业,则可以分工合作,可以促进创建的进程,并顺利展开经济活动。 第三,合伙人各有特长和自有资源,因此可以取长补短,并各自负责特定的工作,可以实施较为复杂的创业构想与计划,规模也可以比单枪匹马大很多,而发展速度上,也远远优于单打独斗的企业。 第四,合伙企业有较大实力,可以进入起点相对较高的行业,也因此可以承担较大的市场压力与风险。 三、当然,合伙经营也有其不可避免的弊端: 首先,由于是几个人共同创业,产权区分上,如果没有精确的划分,会有很大的隐患,在企业发展到一定时候,会对原始分配比例提出疑问,而又很难达成一致。 其次,付出与收益之间,并不是精确对应。比如几个人共同创业,每个人的能力、对企

合伙企业合伙人合同(标准版)

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企业合伙人合同

编号:FS-DY-20872 合伙企业合伙人合同 合伙企业合伙人合同范本 兹有____、____、____等____人,为经营_____而缔结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根据下列条款组建合伙企业。 第一条组织形式、企业名称、经营场所、合伙期限、经营范围 1.组织形式:合伙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相关配套规定组建合伙企业。 2.企业名称:全体合伙人以____名义从事经营。 3.经营场所:全体合伙人的主要经营场所位于______. 4.合伙期限:合伙关系从本协议签订之时发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终止:(1)提前达到本协议预期的目的;(2)某一合伙人死亡、精神错乱、破产之后,其他合伙人不愿维持合伙关系;(3)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提前终止。

5.经营范围;全体合伙人共同从事____、____等项经营活动,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同意并由营业执照所载明的内容为准。 第二条出资 1.全体合伙人出资总额人民币____元(或总计为十成),每一合伙人已按下表所列的种类、数量履行出资义务。出资人姓名、出资种类、价值量(以人民币为单位)占出资总额的百分比 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为了扩大经营规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资时,各合伙人自接到通知后____日内,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资数额。以上出资为合伙人共有财产。 2.合伙人除参与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资而要求其他报酬。 3.合伙人的股权不得转让于本协议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伙人退伙时按退伙时的财产状况,根据本协议载明的出资比例和退伙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资的义务返还出资。不能用实物返还的,应当允许折价返还现金。 5.退伙人出卖已返还的财产时,本协议当事人在同等条

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缺点

合伙企业的优缺点 优点: 1、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充分体现了合伙企业的自治性,突出了合伙协议的作用,大部门除了协议没有约定的才适用规则,体现了协议——“小宪法”作用。 2、合伙人之间是风雨同舟、荣辱与共的关系,因此,合伙企业的风险和责任相对于独资企业要分散一些。 3、合伙企业的资本来源比独资企业广泛,它可以充分发挥企业和合伙人个人的力量,这样可以增强企业经营实力,使得其规模相对扩大。 4、法律对于合伙企业不作为一个统一的纳税单位征收所得税,因此,合伙人只需将从合伙企业分得的利润与其他个人收入汇总缴纳一次所得税即可——减少开支 5、由于法律对合伙关系的干预和限制较少,因此,合伙企业在经营管理上具有较大的自主性和灵活性,每个合伙人都有权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这点与股东对公司的管理权利不同 6、出资方式多样,劳务(有限公司无),评估作价都可以合伙人协商。 缺点 1、相对于会司而言,合伙企业的资金来源和企业信用能力有限,不能发行股票和债券,这使得合伙企业的规模不可能太大。 2、合伙人的责任比公司股东的责任大得多,合伙人之间的连带责任使合伙人需要对其合伙人的经营行为负责,更加重了合伙人的风险。 3、由于合伙企业具有浓重的人合性,任何一个合伙人破产、死亡或退伙都有可能导致合伙企业解散,因而其存续期限不可能很长。 个人独资企业 优点 1.创立容易。例如,不需要与他人协商并取得一致,只需要很少的注册资本等。 2.维持个人独资企业的固定成本较低。例如,政府对其监管较少,对其规模也没有什么限制,企业内部协调比较容易。 3.不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缺点 1.业主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时企业的损失会超过业主最初对企业的投资,需要用个人其他财产偿债; 2.企业的存续年限受制于业主的寿命; 3.难以从外部获得大量资金用于经营。 有限责任公司优缺点 优点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降低了投资的风险 其最能吸引投资人之处就是使投资者承担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公司以其全部资产清偿债务,在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公司的债权人不得请求公司的股东承担超出其出资义的责任,公司也不得将其债务转让到其股东身上(前提是股东能够说明公司财产和家庭财产分裂)。在现代,人们从事商事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大,投资者都希望受到有限责任的保护。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中,投资者通过有限责任原则锁定了经营风险,可以避免了因其投资失败而倾家荡产,失去投资热情。法人投资者通过全资子公司形式,分别经营数种不同的业务,避免某一产业失败而拖累其他产业。采取这种方式经营的企业,对其债权人而言起了一定的保护作用,也不至于因为该企业某一产业的失败而危害到其整体的权益。这样,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使惟一投资者最大限度利用有限责任原则规避经营风险,实现经济效率最大化。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来说,有限责任意味着定量资本金的风险和无限利润的可能性,这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其最富有吸引力之处。正如美国前哥伦比亚大学校长巴特勒1911年称誉:“有限责任原则是当代最伟大的发明,其产生的意义甚至超过蒸汽机和电的发明。” 2、提高了公司的竞争力 公司内部里可以不设立传统的三会(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将所有者和经营者合二为一。可以由一人做大股东,兼董事长、兼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这一方面可以避免很多诸如股东之间意见不一致、债务纠纷等问题。另一方面在经营理念、运行机制上更加灵活、便利,如可以省去股东会议、董事会议执行的繁琐程序。可以使得股东可以直接参加公司业务经营,灵活迅速做出相应的决策。因

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完整版

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完整版 In the case of disputes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partners should be protected. In the process of performing the contract, disputes should be submitted to arbitration. This paper is the main basis for restoring the cooperation scene.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协议资料适合用于需解决双方争议的场景下,维护合作方各自的合法权益,并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一旦发生争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或者诉讼,本文书即成为复原合作场景的主要依据。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目的: 第二条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共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条合伙企业名称: 第四条合伙企业经营场所: 第五条合伙企业经营范围:

合伙企业合伙协议(通用版)

合伙企业合伙协议(通用版) 订立合同各合伙人: 姓名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住址______。 姓名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住址______。 姓名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住址______。 姓名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住址______。 姓名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住址______。 其它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合伙企业名称 _____________ 第二条主要经营场所 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宗旨 ____________ 第四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____________ 第五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姓名)以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元。(其它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七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______。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与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的优缺点

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的优缺点 1 、独资企业企业的优点 ( 1 )开办、转让、关闭的手续简便;( 2 )经营成果全部归投资者,不与他人分享利润;( 3 )税负较轻,只交纳个人所得税;( 4 )经营上制约因素较少,经营方式灵活,决策效率高;( 5 )技术和财务容易保密。 独资企业的缺点 ( 1 )风险较大,独资企业的业主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即当企业的资产不足清偿企业债务时,法律规定由业主以其个人全部财产清偿,因此业主的所有财产都有风险;( 2 )发展规模有限,因其资金和信用有限,企业的扩大再生产主要依赖利润的积累,不利于筹措资金;另外业主的经营能力有限,当个人的管理能力超出企业规模扩大需要时往往导致经营失控;( 3 )企业寿命有限,业主的死亡、破产、犯罪都可能导致企业不复存在。 2 、合伙制企业的优点 ( 1 )与个人独资企业相比资信条件较好,容易筹措资金和扩大规模:( 2 )与个人独资企业相比管理能力较强,容易提高经营能力;( 3 )与公司制企业相比对危害合伙企业利益的出资人在处理上比较容易,可以通过合同约定,在出现合伙人从事损害企业利益的情形

时,强制其转让出资或退伙。 合伙制企业的缺点 ( 1 )与公司制企业相比资本结构和信用不稳定,因合伙企业合伙人出资自愿,退伙自由,若出现合伙人退伙的情形必然导致资本总额减少,从而影响企业资本的稳定和信用;( 2 )产权转让困难,因合伙企业的产权转让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所以不利于企业资产重组;( 3 )风险较大,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不仅合伙人的全部财产均有风险,而且还有被株连的可能;( 4 )企业寿命不易延续,当主要合伙人死亡或退伙企业的寿命就会受影响。 3 、公司制企业的优点 ( 1 )股东承担的风险小,股东若履行了出资义务,即使公司资产不足清偿公司债务也不能株连股东,所以有利于聚集社会游资,扩大企业规模;( 2 )公司寿命长,只要公司不依章程规定解散或破产,公司一直存在,不受股东死亡或经理人员辞职的影响;( 3 )公司资本稳定,因《公司法》规定股东不能抽回出资,所以有利于企业实行战略管理;( 4 )管理专门化,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能力。( 5 )融资渠道多,若公司是股份公司,还可以通过资本市场发行股份或发行债券募集资金,有利于企业的资本扩张和规模扩大。 公司制企业的缺点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合同协议书范本简版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合同 合伙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 年____ 月_____ 日

合伙人: 合伙人: 第一条根据《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企业的名称:(有限合伙) 第四条主要经营场所: 第五条经营期限:年 第六条合伙目的:繁荣市场经济,通过合法经营实现资产增值 (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七条经营范围:

第十条、合伙企业的费用 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向本合伙企业收取实缴岀资额的2%年的管理费。 第十一条、利润分配、亏损分担办法及对外债务的责任 1、企业的利润分配方式:合伙企业当年产生的利润,在弥补完以前年度亏损后首先按照合伙企 业利润的20%奖励给执行事务合伙人,然后再依照各合伙人认缴的岀资比例分配利润。 2、企业亏损的分担方式:由合伙人按依照各自认缴的岀资比例分担亏损。 3、当各方协商一致变更岀资比例时,利润的分配和风险及债务的承担根据届时实际的岀资比例确定。 4、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岀资。 5、本企业债务:合伙债务应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当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时,有限合伙人在认缴 出资额内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1、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委托普通合伙人 ____________ 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再执 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 务的情况,并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2、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按照本合伙协议第十一条的约定获得奖励。 3、竞业禁止与豁免 3. 1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3. 2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执行事务合伙人不得与本企业进行交易,有限合伙人可以同 本企业进行交易。 3.3 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本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本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各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在中国长沙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一事,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合同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注册地址 第四条企业名称 本企业名称为:(有限合伙) 第五条注册地址 本企业注册地址为: 第三章合伙目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期限 第六条合伙目的 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获得最佳经济效益。 第七条合伙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业务、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以工商核准为准)。第八条经营期限

本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年,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合伙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为合伙企业成立之日。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届满的,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延长。 第四章合伙人及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及出资期限 第九条合伙人的名字、名称、住所和相关资料 如下表: 第十条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及缴付期限 10.1 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及缴付期限如下表所示: 10.2 出资额的缴付期限: 10.2.1 首期缴付时间:年月日,按各合伙人认缴总金额 的%缴付;余下资金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10.2.2 上述缴付,由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人向各合伙人发出缴资通知书,各合伙人应当在收到该通知书之日起日内将当期出资足额缴付至本企业指定帐户。 10.3 认缴出资额的增加和减少: 10.3.1 本合伙企业设立的第二个财政年度后,如10.2条约定的出资缴付条件未成就,本企业的所有合伙人将通过决议并修改本协议,减少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解除全体合伙人认缴但因缴付条件未成就而尚未实际缴付部分的出资责任。但,下列出资不得减少:①支付本企业的管理费;

合伙企业和有限公司持股平台对比分析

备忘录Memorandum 合伙企业和有限公司持股平台对比分析有限公司和合伙企业是拟上市公司最常采用的两种持股平台模式,现我们经查阅相关法律规定,从注册登记、合伙企业/公司治理、财产份额/股权转让及税收优惠等方面对两种不同的持股模式进行比较,详细内容如下: 一、注册登记 二、合伙企业/公司治理

三、财产份额/股权转让

四、税收优惠

有人追求时,内心的一份矜持是必要的,即使心里很爱,也需要给追求者时间和难度,这样两人走到一起才会珍惜感情、地久天长。 十六、我从来不会在分手很久后才会哭,因为不值。 十七、高兴呢,就允许自己高兴一天;难过呢,也允许自己难过一天。关键是这一天过去了,你得继续往前走。 十八、对于世界而言,你是一个人;但是对于某个人,你是TA的整个世界。 十九、我们渐渐的放开了对方的手 二十、为爱投入不应该被苛责,只是忘记自己却是爱情里的最大弊病,也许,爱情里最好的状态不是牺牲与忍让,而是站在可以看到彼此的位置里,在对方的眼里可以看到最真实的自己。二十一、人生一世,总有个追求,有个盼望,有个让自己珍视,让自己向往,让自己护卫,愿意为之活一遭,乃至愿意为之献身的东西,这就是价值了。 二十二、“做自己”很难,但更难的是遇到能接受你“做自己”的人。

二十三、只有在你最落魄时,才会知道谁是为你担心的笨蛋,谁是形同陌路的混蛋。 二十四、老天在送你一个大礼物时,都会用重重困难做包装。 二十五、很奇妙的一种感觉是,曾经的陌生人,突然之间成为了你的整个世界。我们不可能再有一个童年;不可能再有一个初中;不可能再有一个初恋;不可能再有从前的快乐、幸福、悲伤、痛苦。昨天,前一秒,通通都不可能再回去。——生命原来是一场无法回放的绝版电影! 二十六、有时阳光很好,有时阳光很暗,这就是生活。 二十七、再多的“我爱你”也抵不过一句“分手吧” 二十八、失望,有时候也是一种幸福。因为有所期待,所以才会失望。因为有爱,才会有期待。所以纵使失望也是一种幸福,虽然这种幸福有点痛。 二十九、当生活给你设置重重关卡的时候,再撑一下,每次地咬牙闯关过后,你会发现想要的都在手中,想丢的都留在了身后。 三十、人生没有真正的绝望。树,在秋天放下了落叶,心很疼。可是,整个冬天,它让心在平静中积蓄力量。春天一到,芳华依然。只要生命还握在手心,人生就没有绝望。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一时的成败得失对于一生来说,不过来了一场小感冒。心若累了,让它休息,灵魂的修复是人生永不干枯的希望。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标准版)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注册地址 第五条企业名称:【】 第六条注册地址:【】 第三章合伙目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期限 第七条合伙目的: 7.1 繁荣市场经济,通过合法经营实现资产增值;

7.2 各有限合伙人用募集的【】万资金通过认购增资的方式取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权(详情见附件)。 第八条合伙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及咨询(以工商核准登记的为准)。 第九条合伙经营期限 本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二十年,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合伙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为合伙企业成立之日。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届满的,经普通合伙人决定,可以延长。 第四章合伙人及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及缴付期限 第十条合伙人姓名、住所(址)等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及认缴比例

第五章收益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二条收益分配 12.1 各合伙人按照各自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收益。 12.2 合伙企业的收益包括从公司取得的分红款和减持公司股份而取得的转让款。合伙企业的收入在扣除经营管理成本和费用后形成合伙企业的收益。 第十三条亏损分担: 13.1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3.2 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六章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四条合伙事务的执行 14.1 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普通合伙人刘倩为本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以下简称“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人发生变更的,全体合伙人应签署修订后的合伙协议。 14.2 执行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并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人执行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亏损和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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