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高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登高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登高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30285 登高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登高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总则

1、检修部为了加强现场的登高安全工器具规范化管理,防止高空坠落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登高工器具主要分为:移动梯子、安全带(绳)、安全网、升降梯、移动平台等(脚手架不在此列)。

3、登高工器具的定期试验,依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规定执行。工器具试验结束必须出具试验合格证,标明试验剐势和下次试验的日期,试验结果应存档备案。

4、引用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

机械部分、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安全手册》(19971SBN7 -80125 -175 -X)。

二、使用管理规定

1、登高工器具在使用前,使用者应仔细核查标牌上所标明的试验日期和荷重,检查外观的完好情况,使用中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和工器具说明书。

2、严禁使用不合格或超过试验周期的登高工器具。

3、各类登高工器具必须严格按其性能使用,不准相互代替使用。

4、禁止在地面有油、结冰、易滑、强腐蚀性场所,以及转动部分无防护设施、周围有危险性较大的场所使用移动梯子、移动平台、高凳、木梯。

5、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合格,使用

时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必须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用的钢丝绳上;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6、在坝顶、陡坡、屋顶、杆塔、吊桥以及其他危险点边沿进行工作时,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

7、在梯子上工作时,梯子与地面的斜角度为60度左右。工作人员必须登在距梯顶不少于1米的梯蹬上工作。梯子的支柱须能承受工作人员携带工具攀登时的总重量;如梯子长度不够而需将两个梯子连接使用时,须用金属卡子接紧,或用铁丝绑接牢固。

三、维护保管制度

1、检修部各单位应规范登高安全工器具的使用、维护、检测管理工作。

2、生产现场使用的登高工器具应分类建立清

册,并登记、编号,指定专人保管,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做好记录,确保登高工器具处于完好状态

3、登高工器具应放在干燥、清洁、无腐蚀性的专门库房或场所,防止锈蚀。腐烂等。

4、配有橡胶制品的登高工器具应防止和油脂类的物质接触。

5、靠放的梯子角度应适当或将梯子挂放,严禁和其他物体一块堆放,避免重踩,防件损坏。

6、安全带、安全网应储藏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准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和尖尖锐的物件,不准过于曝晒。

7、使用或存放的各类登高工器具合格标签应完好。损坏、报废的登高工器具应贴不合格标签,不得混放。

8、工器具的使用单位和维修部门不得任意改变

原设计参数,不得采用低于原用材料性能的代用材料和与原有规格不符的零部件。工器具如不能修复或修复后仍达不到应有的安全技术要求必须办理报废手续。

9、现场配置的机械动力的登高工器具具(液压升降台、电动升降台梯等)应避免露天存放,并对各部件定期进行保养和防腐。

10、电动登高工器具应保证电气设备绝缘良好,操作控制回路完好。

11、对机械、电动登高工器具的定期维护、保养和检修应由设备责任单位专人负责,应有完整的记录。

四、登高工器具制作

1、根据生产需要制作的移动梯子、移动平台、高凳、木梯,必须选择合格的金属、木材、竹子。

2、移动梯子不允许用毛竹捆绑制作,荷载不得小于90KG,阶梯距离不大于40厘厘米,档距均匀、水平,横木必须嵌在支柱上,禁止用钉子制作,防滑装置齐全;人字梯铰链牢固,限制开度拉链齐全。

3、移动平台高度不超过3米,四周要设置牢固的护栏和防滑装置,上下楼梯或爬梯,材质可选用合格的金属、木材、竹子,禁止用钉子制作。

4、高凳、木踏梯制作高度不得超过1. 5米,支柱不少于四只,支柱之间设置拉筋。凳面水平、平整、稳定,顶部平面宽度不小于25厘米;高凳支柱之间每一跨度不超过2米,木板厚度不小于5厘米;木踏梯长度不超过1米(木板厚度不小于3厘米),防滑装置齐全,上下台阶至少为二级,材质选用合格的木材,打榫眼制作,禁止用钉子制作。

5、长期使用的高凳、木踏梯,制作完成后必须进行油漆(主体为深红色,台阶边为黄色),并统一编号。

五、定期检查、试验规定

1、升降机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应包括以下几个内容:

(1)升降机的电源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活、有无缺损、破裂;

(2)机械防护装置是否完好;

(3)转动部分是否转动灵活、轻快,、无阻滞现象;

(4)电气保护装置是否良好;

(5)定期检查,除以上检查项目外,还必须测量工具的绝缘电阻。

2、安全带每半年抽检一次。

(1)围杆带做净负荷试验,在2250牛顿的拉力下拉Smin,无破断可继续使用。

(2)悬挂安全带冲击试验按5%抽检,80kg重量做自由落体试验,若不破断,该批安全带可继续使用。

(3)冲击抽试的样带,不准继续使用。

(4)安全带统一送专业机构进行检验、编号,每半年检验一次。

3、本单位制作的移动梯子、移动平台、高凳、木梯按规定每半年进行一次定期试验。

4、检修部各单位制作的移动梯子、移动平台、高凳、木梯完工后,由制作单位和申请制作单位验收,执行验收签字制度。使用单位领到移动梯子、移动平台、高凳、木梯后,必须按规定进行荷载承重试验,做好编号、贴上试验标签、登记入册。

六、修理、报废制度

1、凡出现金属部件、木制及竹制构件明显腐蚀、严重变形、损坏的移动梯子、移动平台、高凳、木梯要及时办理报废手续,贴上不合格标签,不得再继续使用。

2、梯子如发现螺丝或铆钉松动、梯架变形、橡皮脚损坏均应停止使用,贴上不合格标签,及时安排修理,保证其完好。

3、对不能修复或报废的登高工器具应作报废处理,不得转手他人。

4、各单位登高工器具管理和保管人员必须保证按期试验和检查。

请在该处输入组织/单位名称

Please Enter The Name Of Organization / Organization Here

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总则 为加强高处作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作业人员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规》、省公司及省检修分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2.1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承接的网络优化项目中从事登高作业的人员。 2.2凡在坠落高度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都称为高空作业。 3、作业安全要求 3.1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进过相应岗位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确认无妨碍职业的病症。 3.2遇有恶劣大风、雨、雾、冰冻天气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3.3需实施高空作业的任务时,应在工作计划下达的同时,做出危险点、源的相应分析,并进行逐级安全提示。 3.4高处作业应有专人进行监护,监护人应明确知晓被监护人、监护范围、工作内容、危险点源及预控措施。 3.5近电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应始终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作业过程中严禁失去监护、严禁擅自扩大作业范围。 3.6高处作业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帽。安全带应检查锁扣良好闭锁,并扣系稳固的结构上,严禁低挂高用。 3.7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确保高处作业时防滑、防摔跌、防高处坠落。 3.8高处作业人员携带的工具应装在工具包内,避免跌落。 3.9高处作业应避免交叉作业,高处作业位置下方禁止作业人员行走和滞留,必要时应设专用围栏措施。 3.10变电站内高处作业及登高作业施工前应检查作业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应按照《安规》要求完成保证作业人员安全的组织措施与技术措施,严禁冒险作业。 3.11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安全带、安全帽等设备,使用前应有专人检查合格,所用设备应定期专人检查、定期完成试验。

劳动防护和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实用版

YF-ED-J8268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劳动防护和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劳动防护和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为了保证职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 确保电力安全工器具的安全使用,规范电力安 全工器具在检验、使用、保管等环节的管理, 根据国家及电力行业的有关规定,结合雷公口 电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定。 1、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应认真贯彻“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关爱员工,珍惜生 命,努力为员工创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有效预防电力设备事故,防止人身伤害事故, 防止职业危害、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

康。 2、安全工器具严禁他用。 3、设立电力安全工器具配管理专(兼)职人员,负责安全工器具的管理、使用、维护、定期检验的等工作,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账、安全工器具定期监督检查记录及安全工器具定期检测试验报告。 4、加强对员工的技术培训,使员工做到会检查,会试验,会使用,会正确监督使用,做好电力安全工器具的规范化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5、安全工器具应定期进行日常检查,发现不合格的应另外存放,做出不使用标志,停止使用,并及时维修或更换,检查报告及记录存档。

登高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登高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7073-30 登高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总则 1、检修部为了加强现场的登高安全工器具规范化管理,防止高空坠落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登高工器具主要分为:移动梯子、安全带(绳)、安全网、升降梯、移动平台等(脚手架不在此列)。 3、登高工器具的定期试验,依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规定执行。工器具试验结束必须出具试验合格证,标明试验剐势和下次试验的日期,试验结果应存档备案。 4、引用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安全手册》(19971SBN7 -80125 -175 -X)。 二、使用管理规定 1、登高工器具在使用前,使用者应仔细核查标牌

上所标明的试验日期和荷重,检查外观的完好情况,使用中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和工器具说明书。 2、严禁使用不合格或超过试验周期的登高工器具。 3、各类登高工器具必须严格按其性能使用,不准相互代替使用。 4、禁止在地面有油、结冰、易滑、强腐蚀性场所,以及转动部分无防护设施、周围有危险性较大的场所使用移动梯子、移动平台、高凳、木梯。 5、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合格,使用时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必须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用的钢丝绳上;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6、在坝顶、陡坡、屋顶、杆塔、吊桥以及其他危险点边沿进行工作时,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 7、在梯子上工作时,梯子与地面的斜角度为60度左右。工作人员必须登在距梯顶不少于1米的梯蹬上工作。梯子的支柱须能承受工作人员携带工具攀登

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登高作业管理制度 一、登高作业安全管理 第一条为减少高处作业过程中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进入以上单位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 高处作业分为四级: 高处作业高度在2-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15米,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30米,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第四条进行三级、特级高处作业时,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由作业负责人负责填写,现场主管安全领导或工程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未办理作业许可证,严禁进行三级、特级高处作业。第五条高处作业许可证最长有效期7天,一个施工点一张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一式三份,分别由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及审批人(安全员)保存,保存期为1年。 第六条凡患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第七条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进行高处作业。 第八条安全带必须系挂在施工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安全带应高挂(系)低用,不得采用低于腰部水平的系挂方法。严禁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带。 第九条在邻近地区设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烟囱及设备的场合,严禁进行高处作业。如在允许浓度范围内,也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在六级风以上的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处作业。高处作业要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第十条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程和标准。高处作业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吊架、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和安全带等,跳板必须符合要求,两端必须捆绑牢固。作业前,应仔细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第十一条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必要时要设安全警戒区,并设专人监护。工具应放入工具套(袋)内,有防止坠落的措施。在同一坠落平面上,一般不得进行上下交叉高处作业,如需进行交叉作业,中间应有隔离措施. 第十二条梯子不得缺挡,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挡间距以30厘米为宜,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

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保障员工在电力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基本原则 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集团公司有关规定。 第三条适用范围 全公司范围、合同单位。 第四条引用制度 GB2811-2007《安全帽》 GB6095-2009《安全带》 GB3787-2006《手持式电动工器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GB11651-89《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GB3883.1-91《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SD332-89《携带型短路接地线技术标准》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 《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火力发电企业生产安全设施配置标准》 《****集团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安全工器具”是指为防止触电、灼伤、坠落、摔跌、物体打击、尘、毒等危害,保障人身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见附件1)。 第六条本规定明确了安全工器具的管理职责,规范了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验收、检查使用、保管存放、预防性试验、更换报废等全过程管理。 第七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及生产一线员工均应熟悉并严格执行本规定。 第二章职责 第八条公司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本规定编制和实施购置、检验计划,按照产品说明书及《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及时更换报废、过期和失效的安全工器具,督促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做好对安全工器具的全过程管理。 第九条安全监察部是安全工器具的归口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并监督、检查各单位贯彻执行。 安全监察部专工负责安全工器具管理的监督工作,负责对采购计划进行审核和新购置安全工器具的选型、选厂及组织验收,监督公司安全工器具购置、检验、培训计划的实施。 第十条生产技术部是安全工器具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各单位安全工器具采购、维护保养、修理、报废计划,审核各单位安全操作规程,监督安全工器具修理质量。

《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英吉沙尚检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严格管理和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保护工作人员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工器具是指用于防止工作人员高空摔跌、物体打击、触电和化学有毒有害气体防护用品的工器具。 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电力安全工器具的验收、试验、使用、保管、报废等环节的管理。 第四条公司生产管理人员均应熟悉本规定,并在验收、试验、使用、保管及监督等工作中贯彻执行。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内蒙古新能源公司。 第二章安全工器具的种类 第六条电气安全工器具是指:绝缘(拉)杆、验电器、绝缘手套、绝缘鞋、验电笔、接地线等。 第七条机械及化学安全工器具:梯子、安全带、防坠器、安全帽、安全绳、登高板、脚扣、防护眼镜、防护面罩、防毒面具等。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八条安生部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职责:

1、负责制定本单位的管理制度。 2、督促指导各风电场、光伏场开展安全工器具的培训工作。 3、监督建立安全工器具台帐。 4、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的试验、使用、保管和报废工作。 第九条风电场、光伏场管理职责: 1、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试验报告、检查记录齐全。 2、公用安全工器具由安全员保管,保管人应定期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发现不合格或超试验周期的应另外存放,做出不准使用的标志,停止使用。保管人应做好发放和收回日期的登记;人员变动要办理移交手续;报废工器具按要求履行报废手续。 3、组织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及维护培训,严格执行操作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 4、每月对安全工器具全面检查一次,做好检查记录。 第四章安全工器具的发放和管理 第十条安全工器具的发放范围根据工作需要而定。使用期限根据其技术标准而定。

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doc

LOGO XXXX制度 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序: 4.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的一切高处作业。 4.2高处作业的定义: 化工企业内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两米以上(含两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为高处作业。虽然在两米以下,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度的斜坡下面或附近有洞、升降口、坑、井、沟和风雪袭击、机械震动、设备和管道易泄漏或有可能排放有害气体、液体、熔融物或有转动机械及其他易伤人的物体等,应视为高处作业。 4.2.1一般高处作业分级: 4.2.1.1.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为一级高处作业。 4.2.1.2.高处作业高度在5~15m时,为二级高处作业。 4.2.1.3.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m时,为三级高处作业。 4.2.1.4.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4.2.2特殊高处作业。 4.2.2.1.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 风高处作业。

4.2.2.2.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4.2.2.3.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4.2.2.4.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4.2.2. 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4.2.2.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4.2.2.7.在无立足或无牢靠立足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4.2.2.8.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 4.2.3在化工企业内下列情况为化工工况高处作业: 4.2.3.1.凡是框架结构化工生产装置,虽有护栏,但工作人员进行非经常性作业时有可能发生意外的视为高处作业。 4.2.3.2.在无平台、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设备、架空管道、汽车、特种集装箱上进行作业时视为高处作业。 4.2.3.3.在高大塔、釜、炉、罐等化工设备内进行登高作业视为高处作业。 4.2.3.4.作业下部或附近有排液沟、排放管、液体贮池、熔融物或在易燃、易爆、易中毒区域等部位登高作业视为部位登高作业。 4.3化工企业高处作业必须做到: 4.3.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国务院《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中有关规定、化工部颁发的《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二章第四节及当地劳动部门制定的有关高处作业的安全规定。 4.3.2.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准登高作业。 4.3.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整齐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带的栓挂不得低挂高用。不得用绳子代替,酒后人员不许登高作业。 4.3.4.六级强风或其他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登高作业。抢险需要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分管付总(或总工程师)要现场指挥,确保安全。

xx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办法》

XX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xx公司(包含各子(分)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安全工器具的管理,保证工作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人身安全,确保电力安全工器具(以下简称安全工器具)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工器具系指为防止触电、灼伤、坠落、摔跌、中毒、窒息、火灾、雷击、淹溺等事故或职业危害,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个体防护装备、绝缘安全工器具、登高工器具、安全围栏(网)和标识牌等专用工具和器具。安全工器具分类见《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的“附件1”。 第三条安全工器具管理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要求,严格计划、采购、验收、检验、使用、保管、检查和报废等全过程管理,做到“安全可靠、合格有效”。管理工作流程参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的“附件2”。 第四条安全工器具管理实行“归口管理、分级实施”的模式。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xx集团公司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工作。工程外包(外协)单位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安监部门是安全工器具管理的归口部门。 (一)负责组织安全工器具需求认证,汇总、审核所属部门及承建的基建工程安全工器具使用计划及资金需求,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账。 (二)负责监督落实安全工器具验收、检验、使用、保管和报废工作。 (三)负责组织开展安全工器具监督检查,并进行考核。 (四)组织落实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工作,督促指导班组开展安全工器具保管和使用培训,组织新型安全工器具在本公司的推广应用。 第七条安监部门应设安全工器具专(兼)职人,负责本公司安全工器具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八条安全工器具专责人(或兼职)负责制定每年的安全工器具采购计划并纳入“安措”,报本公司领导及职能部门批准并监督执行。根据计划进行安全工器具的选型、选厂,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的试验、保管、使用和报废。 第九条公司应统一安排、管理各类安全工器具的试验工作,电气、机械试验应由具备资质的机构承担。 第十条安全工器具使用部门负责安全工器具的日常使用、维护和保管,并随时将使用情况向安监部门反馈。使用部门管理职责为: (一)根据工作实际,提出安全工器具添置、更新需求; (二)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账,做到账、卡、物相符,

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1

电气专业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1.为保证员工在生活动中的人身安全,确保安全工器具安全使用,规范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结合班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所称安全工器具”系指为防止触电、灼伤、坠落、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 3.本规定规范了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验收、试验、使用、保管、报废等环节的管理。 4.相关单位专业人员均应熟悉本规定,并在购置、验收、试验、使用、保管等工作中贯彻执行。 5.本规定适用于维护部电气专业。其他单位参照执行。 6.高压试验人员负责检测全厂防止触电类安全工器具;安全工器具的检测工作定期组织进行,每6个月一次 7.负责电气专业安全工器具购置计划的实施。 8.负责电气专业安全工器具的验收、试验、使用、保管和报废工 9.负责开展电气专

业安全工器具的安全培训工作,严格执行操作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不熟悉使用操作方法的人员不得使用安全工器具。。 10.记录电气专业安全工器具管理台帐,做到帐、物相符,试验报告、检查记录齐全。 11.安全工器具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工器具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程的要求。 12.采购安全工器具必须选择业绩优秀、质量优良、服务优质且在电力系统内具有一定使用经验、使用情况良好的产品。 13.安全工器具的采购工作必须遵守物资采购规定和工作流程进行。 14.安全工器具采购合同中必须明确生产厂家的责任: 1)必须对制造的安全工器具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 2)负责对用户做好其产品使用、维护的培训工作。 3)负责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无偿更换或退货。 4)根据用户需要,向用户提供安全工器具的备品、备件。 5)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产品生产厂家承担相应的责任。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0 目的 为了规范高空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出现高空坠落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2.0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及外单位人员在公司范围内进行的所有高处作业。 3.0 职责 3.1各事业部、车间负责本部门内高空作业证的审批、办理、监护等全过程的规范管理。 3.2安环部负责对各部门高空作业程序以及过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0 细则 4.1高处作业定义: 4.1.1作业高度在2m≤h<5m时,称为一级高空作业。 4.2.2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二级高空作业。 4.3.3作业高度在l5m≤h<30m时,称为三级高空作业。 4.4.4作业高度在h≥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空作业。 4.2高空作业前的安全要求 4.2.1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必须严格遵守有关高空作业的安全规定。

4.2.2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整齐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带的栓挂应为高挂低用。不得用绳子代替,酒后人员不许登高作业。 4.2.3进行高空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辨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高空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并制定出对应的安全措施。 4.2.4车间安排高空作业时,不得安排患有职业禁忌证(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疾病等)、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进行高空作业。 4.2.5车间因工作需要安排高空作业时,应开具《高空作业证》。 4.2.6《高空作业证》审批人员应对高空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4.2.7高空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 4.2.8高空作业前,作业车间安全负责人应对高空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告知,交代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 4.2.9高空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带、安全帽应等。作业前由监护人员进行检查。 4.2.10高空作业应根据实际要求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等,跳板应符合安全要求,两端应捆绑牢固。作业前,应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夜间及工作光线暗袋处高空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4.2.11供高空作业人员上下用的梯道、电吊笼等要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作业人员上下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固定式钢直梯和钢斜梯、便携式木梯和便携

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1、为了加强安全工器具的管理,保证运行检修时的人身安全,特制定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2、本制度对安全工器具的配备、保管及检查使用做了明确的规 第二节安全工器具的管理 1、安全工器具应存放在通风良好,备有红外线灯泡或去湿设施的清洁干燥的专用库房存放。 2、安全工器具应做到分类放置,摆放整齐,并在工器具柜 内标明工器具名称、数量,应一一对应。 3、绝缘手套应单独存放,不得和其它工器具混放。 4、安全工器具应编号正确,绝缘杆、验电器以支 为单位,绝缘手套以只为单位进行编号。 5、安全工器具必须按周期进行试验,每次试验后,应有试验单位 出具试验报告单、试验合格证。试验报告单、试验合格证和工器具应有对应的统一编号,并相符。 6、绝缘杆、验电器、绝缘手套等安全工器具使用电压等级、试 验日期、使用有效期标签贴在工具上。 7 、绝缘杆、验电器应标明使用最小有效使用绝缘长度。 8 、接地线应放在专用架子上或柜内,均应统一编号,并应对号入座。 9 、安全工器具应设专人管理,按名称、数量、试验周期为主要内容建立台帐,并严格执行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做倒帐、物、卡相符。 10 、安全工器具按规定或安全工器具间的湿度超过规定时进行 烘干。应建立专用安全工器具夹,台帐、试验卡片、检查记录放入管理夹内。 11、安全工器具严禁移做它用,未经站长批准不得借用。 12、不合格的工器具应及时检修报废,不得继续使用。 13、绝缘工具受潮或表面损伤、脏污时,应及时处理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三节安全工器具使用规定 1、在使用过程中,带电绝缘工具应装在工具袋、工具箱或工具车内

内,以防受潮和损伤。 2、未 经试验或试验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严禁使用,并不得放入安全工具间,以防误用,试验不合格的安全共器具试验卡片应注 销。 3、安全工器具使用前,使用人必须对外观进行详细检查,绝缘手套还应进行挤压试验,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4 、对安全工器具的绝缘可靠性有怀疑时,应认真检查或做要的试验。 5、接地线使用前,应检查无散股、接地线螺紧固,方可使用,无编号严禁使用。 6 、使用后安全工器具应放回原位,禁止乱拿乱放。 7 、阴雨天使用过绝缘手套应清洗干净,晾干后放入柜内,绝缘杆、验电器应进行烘干。 8 、安全工器具员应每月对安全工器具进行定期外观检查,并做好记录。 9 、安全工器具损坏时应立即上报工区,以旧换新,不得私自报废。 第四节安全工器具的保管及试验 1. 各部门、班组(值、专业)应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帐和清单,按规定填写工器具的型号、技术规范、制造厂家和安全许可证 号、购进日期、检验日期、下次检验日期、试验结果、合格证号等。 2. 同类型的安全工器具各部门应实行统一顺序编号。 3. 电气绝缘工器具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存放在较为干燥通风的室内场所。 4. 安全工器具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规定进行定期试验。对试验合格的电动工器具应贴合格标签,并由检验人签名。 第五节电气安全用具有关规定 1、绝缘手套每6个月试验一次。 2、(1)高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8KV,持续时间为1分钟。 (2)低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2 5KV,持续时间为1分钟。 3、绝缘靴每6个月试验一次。 4、绝缘靴定期试验电压为15KV,持续时间为10分钟。 5、高压验电笔每6个月试验一次。6-10KV试验电压为40KV;20-

风电场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2559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风电场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风电场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标准 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减少登高作业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华能赤峰书声风电场 第二章高处作业的定义与分类 本制度所指登高作业是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 以上(含2m)位置有可能坠落的作业。登高作业分为一般登高作业和特殊登高作业两类。 (一)在作业基准面2米(含2米)以上30米以下(不含30米)的,称为一般登高作业;

(二)符合以下情况的高处作业为特殊登高作业; 在作业基准面30米(含30米)以上的高处作业、高温或低温、雨雪天气、夜间、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突发灾害抢救、有限空间内等环境进行的登高作业及在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场所进行的登高作业。 第三章高处作业审批 登高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标准》。进行登高作业需向生产办提出申请,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登高作业许可证》,一般登高作业由生产办审批,特殊登高作业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进行检查确认后,公司主管安全领导负责审批。未办理作业票,严禁作业。 第四章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

一、凡是坠落高度在2米以上(含2米)的作业,均称为登高作业,高度虽不足2米,但作业地段的下面是坡度大于45°的斜坡,附近有坑、井、有转动设备或堆放容易伤人的物品,工作条件特殊(风雪天气),有机械震动的地方,在有毒气体存在的房内工作时,均应按登高作业的规定执行。 二、在进行登高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梯或安全网(强度合格)等防护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暴雨或雷电天气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三、登高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合格,并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准及酒后等人员不准进行登高作业。 四、进行登高作业的人员一般不应交叉作业,凡

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管理办法

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管理办法 1.范围?本办法规定了铁岭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风力发电场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管理标准、安全管理的职责、方法、内容。本办法适用于铁岭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风力发电场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管理工作。?2?引用标准及参考文件?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GB/T15498-1995?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构成和要求 2.电力行业标准编制规则DL/T600-2001 ?电力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劳安字[1991]8号《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2811~2812-89 《安全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6095~6096-85 《安全带》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 5009.2-94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原能源部标准 SD 332-89 《携带型短路接地线技术标准》原国家电力公司《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原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事故调查规程》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3?职责? 3.1?安全生产部是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管理工作的安全监督部门。3.2?各部门对本部门安全工器、电动工具具的管理负责,具体负责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日常维护管理工作。3.3?安全生产部职责3.3.1?绝缘工器具、起重工器具,电气、起重机具的定期检验工作。3.3.2?制定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管理规定,并监督、检查。3.3.3?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选型、选厂,及监督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试验、保管、使用和报废。3.4?各部门安全员是管理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专责人,负责制定、申报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订购、配置、报废计划;组织、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定期试验、保管、使用等工作。3.5?班组公用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设专人保管,个人工器具自行保管。使用前按照

项目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8352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项目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 定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项目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为了加强高空作业安全管理,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员工、外来劳务工、承包单位人员及其他人员。 一、基本要求 1. 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经医疗部门体检符合高处作业健康检查标准才能登高。外包工、临时工亦按本规定进行体检,离退休人员禁止高处作业。 2. 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上岗前的工作交底等工作,掌握登高作业知识和技能。 二、高处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 1. 培训教育要根据作业的特点和危险性,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高处作业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

并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和作业环境的变化,随时补充必要的针对性的教育。 2. 临时登高作业人员在工作之前,由本车间的主管领导参照本规定结合实际进行具体教育,并做好记录。 三、安全技术措施准备 1. 为了保证高处作业的安全进行,登高作业中需要的各类安全技术措施,应事先计划,纳入生产准备。 2. 实施步骤: ⑴各项目主管负责安全措施;组织落实; ⑵安全组负责督促检查; ⑶高处作业所需搭设的脚手架,必须符合有关脚手架搭设的规定。 3.车间负责联系协调工作。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目标是企业经济指标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管理标准,制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产目标 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发展”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是一个整体,当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遵守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积极为员工创造适宜的、良好的工作环境,以保护员工的身心健康和职业卫生;预防为主:为有效地消除和控制危害,需要建立本质安全的科学观念,预防是最佳的选择。需要推行科学的管理体系,建立安全标准化,实行风险预防型管理,积极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设计,树立所有意外事故和职业病都是可以预防的观念;安全发展:安全生产的保障需要人机环境的安全系统协调,从人机环境的综合治理入手,坚持不懈、持续改进,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建立安全标准化,也建立了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使公司生产、经营形成安全发展的格局。 三、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工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 四、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明确公司生产区域的高处作业定义、分级与分类、安全要求与防护和《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工程范围内生产区域的高处作业管理。 3职责

3.1公司各部门应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高处作业安全负责。 3.2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高处作业过程负责. 4定义 4.1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4.2坠落高度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 4.3异温高处作业: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 4.4带电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在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低于下表距离的,视 5高处作业分级与分类 5.1高处作业的分级 5.1.1作业高度在2米至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5.1.2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5.1.3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5.1.4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5.2高处作业的类别 高处作业分为特殊高处作业、化工工况高处作业和一般高处作业。

安全工器具使用管理制度

安全工器具的管理、使用及维护 由于安全工器具的放置时间远大于使用时间,在放置期间容易造成安全工器具的损坏、受潮和变形等,严重影响了安全及正常使用,对作业 确保安全工器具的正常、正确和安全使用应做到以下五点: 一、按时试验,及时报废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 每种安全工器具在使用过程和放置期间都容易受微生物的作用, 验标准、试验周期、本次试验日期和下次试验日期等详细信息登记成 100%。对于己超过试验合格期和己报废的安全工器具要另加管理,并贴上“严禁使用”的警语,严禁随意堆放和使用。

二、妥善保管,及时报废破损的安全工器具 乱放而造成残缺破损,这样不但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还会增加使 具,达到报废标准的要及时报废,对于受损轻微,且经试验合格,还可以继续使用的要加强管理,杜绝因安全工器具的破损而造成人身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编号对应,不错拿错用 由于安全工器具混乱存放易造成人员的错拿、错用,因此各生产 但会损坏验电器,还会造成人员的伤亡和设备电网事故的发生。因此,安全工器具应分类按编号存放在专用安全工器具柜内,使用前要认真

置而导致下一位使用者将错就错,酿成大祸。 四、科学管理,不使安全工器具受潮、变形 安全工器具由于存放不当容易造成受潮变形,尤其是春秋季节雨水较多,更容易造成安全工器具的绝缘受潮和老化,从而导致绝缘部位耐压水平的降低,严重影响了安全使用。因此,安全工器具室除设有通风口外,还应安装驱潮设备,有条件的应使用具有防潮、防尘和防损功能的智能型安全工器具柜,以便使安全工器具长期保持干燥和清洁。另外,安全工器具应放平存放,避免由于放置不当而长期受力造成弯曲变形、破损,甚至断裂。对于已受潮的安全工器具应晾干,并重新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于变形严重不能继续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 五、精心操用,正确使用 是指预防、防止,“护”是指保护,维护。所以,安全工器具对作业人员既起到了预警、预防和保护的作用,也起到了良好的监护作用,但这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安全工器具治理,保证职员在电力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确保实现“四个安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工器具”是指为防止触电、灼伤、坠落、摔跌、物体打击、尘、毒等危害,保证人身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 第三条本规定明确了安全工器具的治理职责,规范了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验收、检查使用、保管存放、预防性试验、更换报废等全过程治理。 第四条公司系统从事电力生产的各级治理人员及生产一线职员均应 熟悉,并应严格执行本规定。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发电企业的安全工器具治理,其他非 电产业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 第六条各分支机构、区域子公司、上市公司、水电流域公司负责对所 管辖单位的安全工器具治理实施监督和检查指导。 第七条各发电企业应遵照本规定,制定并实施本企业安全工器具治理 制度和发放标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编制和实施购置、检验打算,按 照产品讲明书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及时更换报废、过期和失 效的安全工器具,督促、教育职员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做好对安全工器 具的全过程治理。 第八条各级安全监察机构是安全工器具的归口监督治理部门,负责组 织制定安全工器具治理规定,并监督、检查所属单位贯彻执行。

第九条企业安全监察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器具治理的监督工作,负责对采购打算进行审核和新购置安全工器具的选型、选厂及组织验收,监督本企业安全工器具购置、检验、培训打算的实施。 第十条各级安全监督治理人员依据本规定对电力安全工器具全过程 治理进行检查、监督。检查督促各类安全工器具的订购、配置、检验、报 废打算的执行,指导开展有关安全工器具使用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对安 全工器具购置、发放及使用中的违章行为有权禁止、处罚直至停止其工作。 第十一条各级工会组织应将安全工器具治理纳入劳动爱护监督的重 要内容,及时纠正安全工器具治理中的违法、违章行为。 第十二条车间按照企业安全工器具治理规定和发放标准,按照生产岗位特点和安全防护需要,以及原有安全工器具损坏、过期、失效、报废等 情形,制定、申报安全工器具订购、配置、报废打算;落实检查试验、使 用保管、爱护责任人;建立安全工器具治理台帐、清册等,做到帐、册、 物相符;定期组织有关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三条班组应认真贯彻执行安全工器具治理规定,按照规程和使用规则要求,合理配置、使用安全工器具,对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部门、班组应指定专人负责所属安全工器具的全过程治理。 第十四条职工在从事电力生产工作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工器具。有权依法向本单 位提出配备所需安全工器具的要求,有权对安全工器具治理中存在的违法、违章行为提出批判、检举、控告。 第三章配备 第十五条各企业必须按照本企业生产流程作业特点和安全防护要求,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安全工器具,严禁使用超过使 用期限的安全工器具,严禁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安全工器具。 第十六条安全工器具的选择应按照各生产岗位接触有害因素的存在 形式、性质、强度和安全工器具的防护性能,按照GB 11651-89《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和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

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确保在登高作业活动中,作业员工的生命安全,防止发生登高作业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距离基准地面超过2m的登高作业。 3 职责 作业部门负责人,为登高作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有效执行。 作业现场负责人,应熟悉现场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对登高作业安全负直接责任。 安全管理员,适时把握危险源并实施防范策划,督办日常登高作业的安全工作。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总体要求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适时组织宣传教育,使员工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安全保护意识。 (2)从事登高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良好,患有有关禁忌症(如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及其他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员,禁止从事相关登高作业。 (3)加强日常性的安生生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 (4)登高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登高作业证》,并落实好相关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5)凡在距离地面2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任何工种、作业时间、地点、时限,均应执行本规定。 高空作业安全规定 4.2.1高空作业分级 只要从事在坠落高空离基准面2米(含2米)以上或有坠落可能存在的工作,均称高空作业。高空作业分为三级: (1)一级高空作业:高空作业高度在2米―5 米。 (2)二级高空作业:高空作业高度在5米―15米。 (3)三级高空作业:高空作业高度在15米―30米。 (4)特级高空作业:高空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 4.2.2高空作业场地要求 (1)确保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和空间。

安全工器具试验管理办法

电力安全工器具试验管理办法 一、目的:为了使公司内部各单位使用的电力安全工器具严格按照《电力安全工 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进行定期试验。制定此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内部使用电力安全工器具的单位。 三、职责: 各单位安检员:负责检查本单位电力安全工器具送检前是否符合规定及要求。 高压段试验人员:负责检查电力安全工器具数量和标识,并执行高压段试品收发制度。 四、规定及要求 一)、安全帽 1、按照《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规定,安全帽(塑料帽)从产品制 造之日起计算,在2.5年内不做试验,超过2.5年要进行抽检试验。 2、安全帽抽样试验周期为1年,每批次安全帽抽取两顶,从最严酷使用场合中 抽取,但必须是完好的送供电高压段试验。 3、各单位送检的安全帽必须按生产日期分清批次,每顶安全帽必须有标识:标 明单位、生产日期及编号。单位名称用汉语拼音大写字母表示。编号不少于三位数字。如:供电GD001 4、有一顶安全帽试验不合格,则该批次安全帽报废。试验过的安全帽无论合格 与否必须报废销毁。 二)、安全带、腰绳 1、按照《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规定安全带、腰绳试验周期为1年。 2、安全带、腰绳送检前首先检查腰绳是否有腐烂、断股现象,安全带穿铁环处 的布带是否有损坏或开线现象,若有上述情况,安全带、腰绳不能送检。 安全带、腰绳必须有标识,标明单位、编号。单位名称用汉语拼音大写字母表示。编号不少于三位数字。如:供电外线一段GDWY002 三)、脚扣 1、按照《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规定脚扣试验周期为1年。 2、脚扣送检前首先检查伸缩杆在滑道内滑动是否灵活,脚踏板各焊接处是否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