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气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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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

Sampling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from stationary sources using bags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标准编制组

2009年1月

目 录

1. 前言 (2)

2. 标准制定必要性 (3)

3. 标准制定思路 (3)

4. 方法制定 (3)

5. 标准方法的其它说明事项 (13)

6. 参考资料 (13)

1. 前言

1.1 任务来源

在我国炼油、有机化工、农药、医药、电子、印刷包装、铸造、涂装、塑料及橡胶制品、家具、制鞋、服装干洗等行业中,由于大量生产或使用有机物质及溶剂,广泛存在着VOCs排放。它们不仅是生成臭氧、形成光化学烟雾的前体物质,有一些还是直接危害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另外一些VOCs物质的异味则会造成严重的扰民。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常规污染物(颗粒物、SO2、NOx等)普遍得到控制,但VOCs污染在一些行业,特别是城市地区越来越突出,成为影响空气质量改善的制约因素,迫切需要控制。为此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开展了《环境污染物排放关键技术标准研制》研究,其中VOCs控制标准及监测方法是重要内容。

根据研究工作需要,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承担了《VOCs排放监测(采样)方法标准》编制任务,项目于2007年年底启动。监测方法标准包括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监测和逸散泄漏排放源监测两个部分,对排气筒VOCs排放,分析目前采样(GB/T16157)、分析方法(HJ/T38)的适用性,如不适用,提出配套的监测方法标准;对储罐呼吸、废水表面挥发、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等VOCs 逸散性排放,提出适用的监测方法标准。

1.2 完成的主要工作

标准方法编制小组收集了国内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监测的方法和标准,以及相关的文献。在对现有的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面的采样和分析方法分析的基础上,对我国环境监测系统的实际技术水平、条件等现状进行了调研,对其中现有的有组织排放监测采样方法(GB/T16157)、分析方法(HJ/T38)的适用性作了分析。另外,调研了国外相关的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和监测方法标准,重点研究和参考了美国EPA的method-18。通过以上工作确定了监测方法标准的内容和框架,编制完成了《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气袋法》。

2. 标准制定必要性

2.1 背景

国内目前在挥发性有机物气体有组织排放监测所使用采样方法是《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T 397-2007(即原《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3)中真空瓶和注射针筒采样方法,虽然在国标中提及到可以使用气袋采样,但没有明确所用气袋采样的装置和方法。气袋采样技术与真空瓶和注射针筒的采样还是存在较大的不同之处,而氟塑料气袋采样在国外是一项成熟并得到广泛应用的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采样技术,因此通过制定一个气袋采样的方法可对现用国标HJ/T 397-2007进行补充和完善,推动我国有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规范化的进程。

2.2 目的

编制《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气袋采样法》,是对国外的成熟并广泛应用的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采样技术的引进,该项技术具有操作简便、实用等优点,对国内目前所使用的国标采样方法是一个很好的补充和完善。其推广应用可以有效地提高挥发性有机物监测采样的效率。

3. 标准制定思路

对于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监测方法,先对现有国标采样和分析方法的分析和适用性评价;比对国外相关的方法,提出替代或完善的方法,以国外成熟的方法为基础,并在国内适用,可推广的原则来制定采样方法。

4. 方法制定

4.1现有国内外方法研究

4.1.1 国标采样方法

国家标准方法中没有专门的针对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方法,把挥发性

有机物归入“气态污染物”一类,其采样由国标方法HJ/T 397-200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和GB/T 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来规范。这两个标准的内容基本相同,HJ/T 397-2007是GB/T 16157-1996的改进版本。挥发性有机物属于气态污染物,适用于GB/T 16157中9.3条规定的吸收瓶或吸收管采样系统(图28)、真空瓶采样系统(图29)或注射器采样系统(图30)三种采样方法。

各国标分析方法,多采用直接采样技术,即现场将样品采集到专用容器,真空瓶或注射器中,带回实验室分析。如HJ/T 38-199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中均明确应用标准中真空瓶采样系统或注射器采样系统的步骤。

4.1.2 国外相关方法

国外的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法以美国EPA的系列方法为代表,基本上与我国现在应用的国标方法类似。监测的指标有总气态有机物(总碳氢)和单个的有机污染物,实验室或(现场分析)采用气相色谱技术,采样也使用吸附介质采样和直接采样两种原理的采样技术。

可供参考的主要美国EPA的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法有以下:

z Method 18 “气相色谱测定排气中气态有机物(Measurement of Gaseous Organic Compound Emissions by Gas Chromatography)”

z Method 10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乙烯的测定(Determination of Vinyl Chloride Emissions From Stationary Sources)”

z SW846 0030 “挥发性有机物采样系统(Volatile Organic Sampling Train)”

z SW846 0040 “使用Tedlar®袋采集燃烧排放源排气中主要有毒有害有机物的采样方法(Sampling of Principal Organic Hazardous

Constituents from Combustion Sources Using Tedlar® Bags)”

这些方法与我国现在使用的国标中的在技术上最大的不同处主要是在采样的部分。

其中使用吸附介质采样技术上,多使用低温冷凝吸附法,个别方法还使用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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