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企业人身伤害事故案例选编

电力企业人身伤害事故案例选编
电力企业人身伤害事故案例选编

电力企业人身损害事故案例选编

批准:张利君

审核:李宝明

编写:王新平

神华亿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电厂

2011年9月

前言

为全面贯彻落实9月14日公司安委会扩大会议精神,深刻吸取黄玉川煤矿9.7人身事故教训,安健环部选编了电力企业所发生的一些典型人身损害事故案例供生产一线职员学习。希望通过学习能切实提高职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保证安全生产,落实以人为本的安全治理方针。

惨痛的事故教训为我们敲响了安全警钟,一个个活生生的弟兄姐妹的生命转瞬即逝,他(她)们有的年龄仅有十八、九岁,豆蔻年华葬送在无情的事故当中。事故犹如一只魔兽张开血盆大口顷刻间吞噬了他(她)们的生命,给他(她)们的亲人留下的

只有悲痛欲绝的哀思与心灵上挥之不去的阴影。逝者永逝,生者犹存。痛定思痛,事故的导火索是什么?是适应性违章,是治理上的失误,是现场安全设施不完善,是作业环境不良等等,而这都与人们的安全意识、技术水平、遵章守纪和安全教育培训有直接关系。

安全工作,重在预防。通过学习,我们要居安思危。剖析我们工作中是否进行了作业或操作危险点分析,是否进行了预控,所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人员是否熟悉《安规》、《运规》和《检规》,是否熟知公司相关的安全治理制度与规定并能认真执行……

《选编》通过大量活生生的事故案例和血的教训,揭示了事故发生的通过、缘故、暴露出的问题以及防范措施,是我们安全教育的专门好教材。希望能够为我们杜绝违章,防范事故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

神华亿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电厂

安全健康环保部

2011年9月20日

案例一青山热电厂8号炉炉膛爆炸6人受伤事故

一、情况通过

1988年4月30日10时57分,青山热电厂8号炉(WGⅠ220/100-7型燃油炉)在打算小修完工后,预备启动时焦炉瓦斯经分闸门漏入炉膛,检修人员在进行扩大点火孔面积而动用明火作业时,引起炉膛聚积的瓦斯爆炸,炉膛四角,尾部烟道,膨胀节开裂,巨大的爆炸力(能)使锅炉右后立柱炸弯并断裂,钢架失稳。由于锅炉四根立柱先后破坏,大板梁及其他横梁与立柱连接处开焊,悬挂在大板梁上的炉体塌落,大板梁、汽包、所有受热面、炉外管道包括平台楼梯全部向下向后移,回转式空气预热器下沉,部分水泥楼板,厂房水泥立柱损坏。锅炉操纵盘,锅炉及附属管道也同时受到损伤,造成6人受伤的特大事故。

二、事故缘故

(1)炉膛内形成爆炸混合物的缘故:该炉焦炉瓦斯接自武汉钢铁公司来的焦炉瓦斯母管,经瓦斯管道盲板,电动总闸门,分甲乙侧两路,经蝶形门,通过炉前5、6、7、8号四个分闸门进入炉膛。为预备启动,10时20分抽开瓦斯管道盲板,通过蒸汽置换,关闭瓦斯管道上的蒸汽阀和放散门后,炉前瓦斯管道充满瓦斯。

(2)由于5号门未关严,瓦斯漏入炉膛,尾部烟道(事后测量闸门开启面积为12c㎡,约为全开时流通面积的10%)。

(3)当时锅炉送、吸风机均未运行,漏入的瓦斯无法稀释。通过近0.5h的聚焦后,炉膛内焦炉瓦斯的平均尝试达到爆炸极限范围之内。

(4)因点火孔过小,点火用火把难以塞入炉膛,在场锅炉分厂检修副主任通知油枪班,要求用氧乙炔割把扩孔。10时57分,当将割把火炬伸向7号火筒点火孔时,引爆炉膛瓦斯。

三、暴露出的问题

(1)事故时,8号炉是第一次使用焦炉瓦斯,但无相应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无针对8号炉焦炉瓦斯系统的现场运行规程。

(2)现场所用的是1973年制订的煤气工作规程(仅附1~7号炉瓦斯系统图),且在煤气的投入、煤气点火、炉膛通风等问题上不符合《电力工业技术治理法规》及GB6222-86《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的规定。

(3)进行8号炉焦炉瓦斯系统严密性试验时在分闸门前加了堵板,严密性试验方法不完善,认为向炉膛内漏气不要紧,因而未能发觉5号分闸门关不到底的缺陷。阀门无开度指示,使运行人员对该门的实际开度不了解。同时,炉前管道充瓦斯前,没有开送吸风机对炉膛进行吹扫。

(4)生产治理制度不健全。对使用易燃、易爆的焦炉瓦斯的危险性认识不足,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及在禁火区动火工作票制度不认真。生产指挥系统上,职责不清,没有明确一位总负责人组织这次焦炉瓦斯系统首次投运,协调检修与运行工作。

(5)没有认真吸取本厂去年9月17日发生的高炉瓦斯漏入炉膛,造成2人窒息死亡、6人中毒的事故教训。

四、防范措施

(1)治理方面:

1)新建、改建和大修后燃气系统必须通过检查验收,符合安全要求。燃气系统大修后应依照系统变化情况修订相应规程。

2)燃气系统应明确划分治理区域,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

3)在生产现场进行检修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4)燃气系统附近为禁火区,在该区内动火需制订作业方案,办理动火工作单和采取安全措施,经厂主管生产的领导批准后方可工作。

5)厂(或车间)应有专职或兼职的技术人员负责本单位的燃气安全治理工作。

(2)对系统的安全要求:

1)通向锅炉的瓦斯管道上应装快速隔断阀,隔断阀宜设在通往各喷燃器的支管上,在吸、送风机全部停运,炉膛熄火时该阀应能自动隔断。

2)瓦斯管道应安装低压警报装置。

3)瓦斯管道必须有插板、盲板等可靠的隔断装置,以备瓦斯管道较长时刻停用,锅炉或瓦斯管道检修时能可靠隔断瓦斯。

4)瓦斯管道必须有放散装置,在介质置换时,用以向外放散有毒、易燃介质。放散管必须接到厂外,放散管管口应高出房顶1m以上,并采取防雨,防堵塞措施。严禁向厂房内放散瓦斯。放散管不能共用。设置放散接头的位置与数量,应以保证瓦斯管道无残留瓦斯为准。

5)瓦斯管道应有蒸汽或惰性气体接头,用以向瓦斯管道通入蒸汽或惰性气体进行瓦斯置换。为防止瓦斯串入蒸汽系统,在停用蒸汽时,应有断开或加堵板的隔断措施。

6)瓦斯管道、蒸汽管道上应有就地或遥测压力表。压力表最大刻度应为正常指示值的1.5~2.0倍。应幸免任意扩大量程,阻碍正常运行压力的监视。

7)瓦斯系统各阀门应编号,标明开关方向,并能使操作人员掌握事实上际开度。

(3)运行操作方面:

1)瓦斯管道必须保持正常运行,严防回火或漏入空气。

2)应用蒸汽或惰性气体吹扫和置换管道中的瓦斯。投运时用蒸汽或惰性气体置换空气,待管内介质含氧量合格后方可通入瓦斯。停用时用蒸汽或惰性气体转换瓦斯,待管内瓦斯含量合格后方可关闭放散管。

3)起动点火或熄火后重新点火,必须起动吸、送风机,通风时刻许多于10min,通风量约为满负荷风量的25%。点火程序必须是先点燃火种后给瓦斯,严禁先给瓦斯后点火。

4)瓦斯系统检修完毕拆除盲板或插板后,炉前瓦斯管道应通蒸汽或惰性气体,维护管内压力略高于瓦斯母管压力。不启动

吸、送风机,管道上的蒸汽门或操纵惰性气体压力的阀门和放散门不关闭。

5)必须定期测定锅炉房内瓦斯易漏部位的瓦斯浓度。关键部位宜设固定的瓦斯监测装置。有人停留的环境,CO最高同意浓度为30mg/m3。

(4)检修方面:

1)燃气锅炉及燃气系统检修前必须用盲板或插板隔断。经置换,通风并用小动物或仪器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炉内或管道内。

2)抽、堵盲板、插板必须有安全措施,作业时应有监护人员在场。

3)锅炉房内瓦斯管道检修后,应进行严密性试验,试验时可用食品或肥皂水查漏,严禁用火苗检查。

4)应定期对与其管道壁厚进行测量。发觉严峻内外壁腐蚀减薄,应采取补救措施。

案例二二道江发电厂机械损害造成人员死亡事故

一、事故通过

二道江发电厂1号炉大修从1979年12月5日开始,燃料分场工人宋×被派到锅炉分场过热器三班支援大修工程,与本班的

纪××、严××、于××三人在0m担任过热器管头打锈工作。

30日6时20分左右,当班的过热器管打锈工作差不多完成,宋去喝水,同时主动打来一壶水,要给在40m工作的同志送去,因此把水壶放进吊车斗内(四框固定的钢结构内升降斗),并把最后一排打完锈的管子用卡扣卡在吊斗底下,自己跳上距离零米800mm高的吊斗上,让严给起吊信号,严让宋往里点,宋往里站了站,并讲不要紧,严给了第一次起吊信号,吊车司机张XX在40m处协助安装过热器管,听见信号,立即跑回19m吊斗操作处,严给了第二次起吊信号后开始起吊,严见吊斗缓缓上升至7.5m,吊斗下挂的过热器管也离开地面,开始正常起动,严坐到附近的纪、于周围一起休息。

约6时25分,听到一响声,纪、严立即跑过去,发觉是宋掉下来,于XX立即跑到14m处报信,并分头找大夫,向领导汇报,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缘故

(1)宋是如何样掉下来的?没人看见,依照现场检查情况分析,认为宋跳上吊斗后面向车门站立,当吊斗通过7.5m层,在8.5~9.5m之间,将头部从吊斗西侧的400mm×400mm的铁丝网遮栏制品处伸出车外,突然被9.5m处的框架角铁与吊斗铁板

卡住,角铁卡在右侧嘴上,铁板卡在左侧颈部切坏致死,是此次事故的直接缘故。

(2)吊斗长期使用中,上部铁丝网遮栏有些地点损坏,锅炉瓦工班为传送保温砖等检修材料的方便,用剪刀将铁丝网剪成一个缺口,因此那个缺口就留下了隐患。宋×本人违章跳入吊斗,随吊斗上锅炉高层处无人制止,是造成此次事故的起因。

(3)吊斗车治理混乱,防护措施不完善,贯彻制度不严格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重要缘故。

三、暴露出的问题

(1)从12月5日大修工作开始至30日事故发生,吊车在26天的使用中,吊斗钢丝网遮栏损坏缺口,并没有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和作业人员的注意,为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暴露出贯彻安全第一方针没有落实到实处。

(2)吊斗是这次大修要紧运输工具,往常和这次大修中有些人坐过吊斗,过去口头上规定过不准吊斗上坐人,在外来人员较多,新来人员不清晰吊斗不准坐人的规定,宋坐吊斗送水,在场的严、纪、于和吊车司机张都没有制止,可见违章作业习以为常。严峻违反了安规,违反了关于不准作业人员站在吊物上,随吊物上下等有关规定。

(3)当给了第一次起吊信号时,吊车司机张××在40m处协助安装过热器管,听见信号后,立即跑回19m吊斗操作处,给了第二次起吊信号张××赶回19m操作处开始起吊,是在精神过于紧张下进行操作。

(4)吊斗缓缓上升至7.5m时,吊斗下吊挂的过热器管也离开地面,开始正常起吊,指挥和监护人严坐到附近的纪、于一起休息,讲明吊斗上升到7.5~9.5m之间是在没有指挥和监护人的情况下操作的,造成宋如何样掉下来的,没有看见,严峻违反了《安规》第683条:“起重工作应有统一的信号,起重机操作人员应依照指挥人员的信号来进行操作,操作人员看不见信号时不准操作”的规定。

四、防范措施

(1)重申吊斗禁止载人的规定,做到分场每个职工明白,并将这一规定编入规程,吊斗上应挂“严禁坐吊斗”的明显警告牌。

(2)吊斗不完整的部位及时处理,对吊车系统定期进行检查,有缺陷及时消除,按规程作好栏杆、护板等防坠措施,吊车使用后加锁。

(3)检修开工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安全教育,对重点项目和

2014电力人身安全事故案例(1)

电力系统15例人身事故典型案例 分析与总结(上) 2011-4-10

一、起吊孔无护栏不慎坠落死亡 某厂更换皮带打开起吊孔,仅用尼龙绳设置起不到任何防护作用的简易围栏,一清理积煤人员从起吊孔坠落死亡。 【简要经过】 某厂检修人员为更换输煤皮带打开吊砣间的起吊孔(标高25m),仅用一条尼龙绳作为简易围栏。1月17日上午,工作负责人于某带领岳某等人到达吊砣间,进行疏通落煤筒工作,虽发现起吊孔未设围栏,未采取防护措施,便开始作业。一工作人员用大锤砸落煤筒,岳某为躲避大锤后退时,从起吊孔坠落至地面(落差25m),抢救无效死亡。 【原因及暴露问题】 1.检修人员打开起吊孔,未设安全可靠的刚性临时围栏; 2.虽用尼龙绳设简易围栏,但过于松动,垂落在地,起不到任何防护作用; 3.工作负责人带领作业人员到达现场,虽发现临时围栏起不到任何防护作用,未要求检修人员设置可靠的刚性临时围栏; 4.工作负责人在临时围栏起不到任何防护作用的情况下,也未采取其他防护措施,盲目组织开工。 【事故图片及示意图】

【知识点】 1.打开起吊孔应设置安全可靠的刚性围栏; 2.工作人员发现安全设施不符合要求,应停止作业,通知检修人员设置可靠的安全设施,方可开工。 【制度规定】 1.《安规》(热机)第13条规定:“所有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和平台,必须装设不低于1050mm高栏杆和不低于100mm高的护板。如在检修期间需将栏杆拆除时,必须装设临时遮栏,并在检修结束时将栏杆立即装回。原有高度1000mm的栏杆可不作改动”; 2.公司《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第5.5.8.1条:“开工后,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认真监护工作全过程”。

学校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学校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一、学校的教学及生活设施存在安全隐患造成的伤害事故 学校的教学、生活设施包括学校的楼房、墙体、运动器械、实验器材、道路、场地、电力、消防设备设施等。学校的教学、生活设施质量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极易引发人身伤害事故。例如,2003年1月21日下午,四川德阳市旌阳区德新镇玉村小学发生校舍垮塌事件,在教室内玩耍的小学生被垮塌下来的房顶砸伤,1名学生当场死亡,另有18人受伤。 根据《办法》第四条规定:“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给学生提供安全的学习、生活场所,并且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进行经常性地维护和管理是学校的职责和义务。如果因为学校的教育教学、生活设施质量不合格,不符合安全标准或者设备设施陈旧、年久失修、未及时修复或拆除等原因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 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同时,《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学校安排学生参加活动,因提供场地、设备、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费与服务的经营者,或者学校以外的活动组织者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有过错的当事人

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这一规定,如果学校因教育教学、生活设施质量不合格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承担赔偿责任后,学校可向建筑施工者、设备的生产或销售者进行追偿。 学校的教学、生活设施虽然给学生造成了人身伤害,但学校的教学、生活设施符合安全要求,不存在安全隐患,并且学校在管理上并无不当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周某是某小学五年级的学生,一天下午放学后,他躲藏在学校洗手间里,随后就到学校操场擅自爬到单杠上,不慎摔下,造成脾脏破裂,动手术切除了脾脏,花去各项医疗费用二万多元。经伤残鉴定,确定为六级伤残。后经检查,学校的单杠质量合格,不存在事故隐患。法院审理认为,周某放学后滞留校园,擅自玩有危险性的体育活动器械,学校提供的体育活动器械没有质量问题,活动场地也不存在事故隐患,学校在管理上没有不当之处,对此,其本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在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 二、学生之间互相嬉戏、玩耍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 这类事故在学生伤害事故中占有极大的比重。从事故发生的时间看,又可分为在上课期间发生的和课余时间发生的。如果学生在上课期间因互相打闹而受伤,学校和教师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因为在上课期间,教师应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学生在上课时相互打闹,导致一方受伤害,致害人要负主要责任,但教师管理不严,也是事故原因之一,同样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例如,徐某与蔡某是浙江温州市双屿镇双岙小学同班同学,1998年12月17日下午第2节课上,徐

电力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电力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可以编辑修改,等待你的下载,管理,教育文档---------------------- ------------------------------------------------------------------------------------------------------------------------------------------------------ 沈阳农业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安全用电》课程设计 电力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班级: 11机电 姓名: 艾红亮 学号: 14733701 指导教师: 王维 2013年1月05日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可以编辑修改,等待你的下载,管理,教育文档---------------------- ------------------------------------------------------------------------------------------------------------------------------------------------------ 电力安全事故实例分析 一、江西火电建设公司分包单位较大人身伤亡事故:

4月30日,江西省火电建设公司分包单位(山东东方腾飞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华能海南东方电厂#2机组锅炉施工现场,发生一起较大人身伤亡事故。此前的4月26日,江西省火电建设公司东方项目部技术科长,向腾飞公司交付了《散件刚性梁安装作业指导书》,并做了技术交底。4月30日,根据江西东方项目部安排,腾飞公司进行前水冷壁中部刚性梁吊装工作。下午16点左右,由起重工指挥吊车开始起吊刚性梁组合件,组合件重18.4吨,17点左右,吊到就位高度,用5个5吨、2个3吨的链条葫芦接钩。接钩和就位过程中,共有7名作业人员站在上部刚性梁上拉葫芦,其中2人安全带挂在上部水冷壁葫芦链条上,5人安全带挂在起吊刚性梁的链条葫芦上,由一人统一指挥,协调葫芦提升,19点35分左右,刚性梁左侧第一个5吨链条葫芦上部钩子突然断裂,其余6个吊点的链条葫芦也相继断裂,导致刚性梁组件坠落。安全带挂在起吊刚性梁组件的链条葫芦上的5人随着一起下落;安全带挂在上部水冷壁葫芦链条上的2人被安全带吊在空中。事故最终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2人轻伤。目前,事故正由当地安监部门组织调查。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可以编辑修改,等待你的下载,管理,教育文档---------------------- ------------------------------------------------------------------------------------------------------------------------------------------------------ 事故原因分析:一是山东腾飞公司施工人员违反《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即“两台及两台以上链条葫芦起吊同一重物时,重物的重量应不大于每台链条葫芦的允许起重量”,使用5个5吨、2个3吨的链条葫芦起吊18.4吨的刚性梁组合件。二是现场施工人员违反《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没有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将安全带挂在起吊刚性梁组合件的链条葫芦上。三是江西火电建设公司

电力事故案例分析T

线路班的两巡线人员在10kv线路事故巡线时,发现一处导线断落在地面,由于当时天色已晚两人考虑别把导线丢了,于是,甲巡线员用手机把情况汇报班长,乙巡线员看该线路所带之用户全部没有电,便把落地导线盘起来后通过爬梯上到杆上把线盘悬挂在停电的线路上,下杆后,通知班长可以恢复送电。 答:乙巡线员看该线路所带之用户全部没有电,便把落地导线盘起来后通过爬梯上到杆上把线盘悬挂在停电的线路上,违反了线路规程、、夜间巡线应沿线路外侧进行;大风巡线应沿线路上风侧前进,以免万一触及断落的导线;特殊巡线应注意选择路线,防止洪水、塌方、恶劣天气等对人的伤害。事故巡线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即使明知该线路已停电,亦应认为线路随时有恢复送电的可能。巡线人员发现导线、电缆断落地面或悬挂空中,应设法防止行人靠近断线地点8m以内,以免跨步电压伤人,并迅速报告调度和上级,等候处理。、 电力线路事故案列分析2 某施工队在一10kv线路的55号—57号杆间进行更换导线工作,工作班成员的甲、乙分别担任55号和57号两杆的紧线任务,当紧第一根线时(中线),57号杆的拉线从拉线球处抽出,致使57号杆向反方向倾倒,杆上紧线的乙被砸在杆下。答: 当紧第一根线时(中线),57号杆的拉线从拉线球处抽出,致使57号杆向反方向倾倒说明该施工队在工作前,未认真检查拉线、桩锚和杆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未采取可靠的措施。违反线路规程 紧线、撤线前,应检查拉线、桩锚和杆塔。必要时,应加固桩锚或加设临时拉绳。 电力线路事故案列分析3 某施工队在10kv分支线路上进行更换导线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按工作票要求完成现场安全措施布置后,分三组开始放旧线,当第一组将旧线用绳索放下时,碰触到该分支线1号至2号间下方跨越的另一条10kv带电线路上,造成另一条线路跳闸强送不良。 答:分三组开始放旧线,当第一组将旧线用绳索放下时,碰触到该分支线1号至2号间下方跨越的另一条10kv带电线路上,违反了线路规程、 停电检修的线路如与另一回带电线路交叉或接近,以致工作时人员和工器具可能和另一回导线接触或接近至表5-2安全距离以内时,则另一回线路也应停电并予接地。如临近或交叉的线路不能停电时,应遵守条的规定。工作中应采取防止损伤另一回线的措施。 表 5-2 临近或交叉其他电力线路工作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 10及以下220 20、35 330 66、110 500 在交叉挡内松紧、降低或架设导、地线的工作,只有停电检修线路在带电线路下面时才可进行,应采取防止导、地线产生跳动或过牵引而与带电导线接近表5-2安全距离以内的措施。停电检修的线路如在另一回线路的上面,而又应在该线路不停电情况下进行放松或架设导、地线以及更换绝缘子工作时应采取可靠的措施。安全错施应经工作人员充分讨论后,经工区批准执行。措施应能保证: 1)检修线路的导、地线牵引绳索等与带电线路的导线应保持表5-2规定的安全距离; 2)要有防止导地线脱落、滑跑的后备保护措施。 故案列分电力线路事析4 某施工队在一10kv线路上做紧线工作,当导线被绞磨紧起后,一名作业人员上到杆上,在连接好悬垂瓶子和紧线卡具后,将安全带移到与卡具多处活动点连接的导线上,这时,双钩紧线器与倒装线夹连接的铁线扣突然勒断,导线迅速从空中落下,该作业人员也随导线从杆上摔下造成事故。 答:一名作业人员上到杆上,在连接好悬垂瓶子和紧线卡具后,将安全带移到与卡具多处活动点连接的导线上,违反了线路规程

校园安全事故案例发言稿

校园安全事故案例 校园安全是个永恒的话题。楼道踩踏、食物中毒、溺水身亡、马路"杀手"…这些安全事故每天都在吞噬着"祖国的花朵"。有人做过统计,光是由于校园内的安全事故而伤亡的学生,全国每天至少"减少一个教学班"!学近几年有关校园的中毒事件、踩踏事件、暴力事件、交通安全事件屡见报端,而且每年的安全数字呈上升趋势。教育部、公安部等单位对北京、天津、上海等10个省市的调查显示,目前全国每年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平均每天约有40名学生非正常死亡。 2007年初,教育部发布的2006年全国中小学安全形势分析报告显示:在各类安全事故中,溺水占31.25%,交通事故占19.64%,占19.64%,斗殴占10.71%,校园伤害占14.29%,中毒占2.68%,学生踩踏事故占1.79%,自杀占5.36%,自然灾害占9.82%,其他意外事故占3.57%。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切实做到学校安全"警钟常鸣,长抓不懈"。我校政教处收集整理部分学校安全事故典型案例介绍给大家。希望每一位同学都认真阅读本案例,认真思考,吸取教训,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心,牢固树立"学校安全无小事"的意识,身体力行,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供良好的保障,为创建"平安校园"作出贡献。 一、踩踏事故 1、学校集会造成学生被挤死挤伤案 陕西省某县城关小学1989年12月28日清晨举行周会。7时许,在学校广播和铃声的催促下,教学楼上千名学生争先恐后奔往学校操场集会。学校副校长杨某未将教学楼西边楼梯铁栅门打开,使得二、三、四楼七百多名学生只得全部涌向东楼梯口。学生们下到二楼和一楼楼梯拐弯处时,因楼道电灯末开,跑在前面的学生摸黑与少数上楼放书包的学生相遇,造成双方拥挤,个别身材小的学生跌倒后引起上下楼梯受阻,造成严重拥挤,酿成特大伤亡事故,死亡6至11岁的小学生28人,伤59人。 2、2009年12月7日晚9时10分,湖南省湘乡市育才中学(民办)下晚自习时教学楼楼梯间发生严重拥挤踩踏事故,8名学生死亡,26名学生受伤,其中3人重伤。

电力事故相关案例分析

电力事故相关案例分析 业务不熟有电当没电违章作业险丢命一条 一、事故概况 2001年5月24日9时50分,辽宁省某石化厂总变电所所长刘某,在高压配电间看到2号进线主受柜里面有灰尘,于是就找来一把笤帚打扫,造成1Okv高压电触电事故。经现场的检修人员紧急抢救苏醒后,送住市区医院。经医生观察诊断,右手腕内侧和手背、右肩胛外侧(电流放电点)三度烧伤,烧伤面积为3%。 二、事故经过 5月24日8时40分,变电所所长刘某安排值班电工宁某、杜某修理直流控制屏指示灯,宁某、杜某在换指示灯灯泡时发现,直流接线端子排熔断器熔断。这时车间主管电气的副主任于某也来到变电所,并和值班电工一起查找熔断器故障原因。当宁某和于某检查到高压配电间后,发现2号主受柜直流控制线路部分损坏,造成熔断器熔断,直接影响了直流系统的正常运行。接着宁某和于某就开始检修损坏线路。不一会儿,他们听到有轻微的电焊机似的响声。当宁某站起来抬头看时,在2号进线主受柜前站着刘某,背朝外,主受柜门敞开,他判断是刘某触电了。宁某当机立断,一把揪住刘某的工作服后襟,使劲往外一拉,将他拉倒在主受柜前地面的绝缘胶板上,接着用耳朵贴在他胸前,没有听到心脏的跳动声,宁某马上做人工呼吸。这时于某已跑出门,去找救护车和卫生所大夫。经过十几分钟的现场抢救。刘某的心脏恢复了跳动,神志很快清醒了。这时,闻讯赶来的职工把刘某抬上了车,送到市区医院救治。后经了解得知,刘某在宁某和于某检修直流线路时,他看到2号进线主受柜里有少许灰尘,就到值班室拿来了笤帚(用高梁穗做的),他右手拿着笤帚,刚一打扫,当笤帚接近少油断路器下部时就发生了触电,不由自主地使右肩胛外侧靠在柜子上。 三、事故原因分析 (1) 刘某违章操作。刘某对高压设备检修的规章制度是清楚的,他本

校园安全事故案例

校园安全事故案例 前言 校园安全是个永恒的话题。楼道踩踏、食物中毒、溺水身亡、马路"杀手"…这些安全事故每天都在吞噬着"祖国的花朵"。有人做过统计,光是由于校园内的安全事故而伤亡的学生,全国每天至少"减少一个教学班"!学近几年有关校园的中毒事件、踩踏事件、暴力事件、交通安全事件屡见报端,而且每年的安全数字呈上升趋势。教育部、公安部等单位对北京、天津、上海等10个省市的调查显示,目前全国每年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平均每天约有40名学生非正常死亡。 2007年初,教育部发布的2006年全国中小学安全形势分析报告显示:在各类安全事故中,溺水占31.25%,交通事故占19.64%,斗殴占10.71%,校园伤害占14.29%,中毒占2.68%,学生踩踏事故占1.79%,自杀占5.36%,自然灾害占9.82%,其他意外事故占3.57%。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切实做到学校安全"警钟常鸣,长抓不懈"。我校收集整理部分学校安全事故典型案例介绍给大家。希望每一位同学都认真阅读本案例,认真思考,吸取教训,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心,牢固树立"学校安全无小事"的意识,身体力行,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供良好的保障,为创建"平安校园"作出贡献。 一、踩踏事故 1、学校集会造成学生被挤死挤伤案 陕西省某县城关小学1989年12月28日清晨举行周会。7时许,在学校广播和铃声的催促下,教学楼上千名学生争先恐后奔往学校操场集会。学校副校长杨某未将教学楼西边楼梯铁栅门打开,使得二、三、四楼七百多名学生只得全部涌向东楼梯口。学生们下到二楼和一楼楼梯拐弯处时,因楼道电灯末开,跑在前面的学生摸黑与少数上楼放书包的学生相遇,造成双方拥挤,个别身材小的学生跌倒后引起上下楼梯受阻,造成严重拥挤,酿成特大伤亡事故,死亡6至11岁的小学生28人,伤59人。 2、2009年12月7日晚9时10分,湖南省湘乡市育才中学(民办)下晚自习时教学楼楼梯间发生严重拥挤踩踏事故,8名学生死亡,26名学生受伤,其中3人重伤。 3、2010年3月22日9时35分,在乌鲁木齐八一中学附小存放清雪设备的工具房小院内,三个年级(分别为三、四、五年级)的学生领完清雪工具通过院内一条长约50米,宽约1.5米得狭长巷道时,三年级学生孙曼菱摔倒后被身后的同学拥堵踩压,随后立即被老师送往乌市建工医院实施抢救,于当日22时宣告抢救无效死亡。踩踏事件还造成一名学生膝关节脱位伤,两名学生软组织挫伤。 4、2010年11月29日12时许,位于新疆阿克苏市杭州大道的阿克苏第五小学发生踩踏事故。根据最新统计,此次踩踏事故中共有123名学生入院检查,目前41名住院学生中有1人因脏器严重受损病危,有6人重伤,另有34人轻伤。 5、2006年10月25日晚上8点,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广纳镇中心小学学生晚自习下后,刚走出教室,灯突然熄灭,楼道一片漆黑,有学生怪叫"鬼来了"引起学生恐慌,大家争相往楼下奔跑,部分学生被挤倒,被后面涌上来的学生踩踏,造成10名学生死亡,27名学生受伤,其中重伤7人。 6、 2013年2月27日7时许,湖北襄阳老河口市薛集镇秦集小学发生踩踏事故,已造成4名学生死亡,多名学生受伤。受伤学生已被送往医院救治。 7、西安曲江海洋馆发生小学生踩踏事故 16人受伤

电厂典型事故案例分析(1)

电厂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一、起吊孔无护栏不慎坠落死亡 某厂更换皮带打开起吊孔,仅用尼龙绳设置起不到任何防护作用的简易围栏,一清理积煤人员从起吊孔坠落死亡。 简要经过 某厂检修人员为更换输煤皮带打开吊砣间的起吊孔(标高25m),仅用一条尼龙绳作为简易围栏。1月17日上午,工作负责人于某带领岳某等人到达吊砣间,进行疏通落煤筒工作,虽发现起吊孔未设围栏,未采取防护措施,便开始作业。一工作人员用大锤砸落煤筒,岳某为躲避大锤后退时,从起吊孔坠落至地面(落差25m),抢救无效死亡。 原因及暴露问题 1.检修人员打开起吊孔,未设安全可靠的刚性临时围栏; 2.虽用尼龙绳设简易围栏,但过于松动,垂落在地,起不到任何防护作用; 3.工作负责人带领作业人员到达现场,虽发现临时围栏起不到任何防护作用,未要求检修人员设置可靠的刚性临时围栏; 4.工作负责人在临时围栏起不到任何防护作用的情况下,也未采取其他防护措施,盲目组织开工。 事故图片及示意图

二、吊孔打开无围栏人员掉入险丧命 某厂一工作人员不慎踏入未设围栏的起吊孔(12.6米),集中生智,双手抓住起吊孔中间的工字梁,捡回一条命。 简要经过 某年12月26日上午,某厂进行吊装作业,检修人员将发电机平台附近的起吊孔(12.6米)打开后未设置临时围栏,设一人看护。距起吊孔约0.5米处临时放置一临时铁棚工作间,从铁棚内出来一位工作人员,踏入起吊孔,手臂抓住起吊孔中间的工字钢梁上,悬在空中,捡回一条命。 原因及暴露问题 1.打开起吊孔,未设置安全可靠的刚性围栏; 2.临时铁棚工作间放置位置不当,距起吊孔过近; 3.现场看护人未起到看护作用; 4.铁棚内出来的工作人员未注意脚下情况。 事故图片及示意图

学校安全教育案例

学校安全教育案例 案例4 2012年6月10日(星期日)中午12时24分,肃南县某校五年级学生马某等三人向值周教师口头请假到校园外买东西。随后三人到马蹄村菜籽沟塘坝玩耍,马某溺水死亡。下午15:30,另两名学生返校,值周老师询问时,学生因惧怕,谎称马某已提前返校。值周教师及时核查,确认马某并未返校。学校即刻组织教师到校外进行拉网式寻找,直到次日10:40才在马蹄村菜籽沟塘坝发现马某尸体。 后果 6〃10事故给学生家庭造成了严重伤害,对学校和教育系统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值周领导、值周老师和值班生活指导老师等事故责任人受到1.6万元的经济处罚,并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做检讨。 启示 1.事件反映出该校学生个人安全意识淡薄,遇到特殊情况应急应变能力差。 2.事故发生后,随行两名学生感到害怕,长时间隐瞒事情真相,反映出学校缺少对学生安全应急常识、疑难问题处理方法的训练和心理素质的培养。 3.事件虽发生在周末,学校各项监管制度也很健全,但在执行过程中打了折扣,致使安全制度和岗位职责的落实出现漏洞。 案例5 2012年7月7日早晨7:40,高台县某中学八年级学生王某与郑甲

因清洁卫生问题发生口角,继而相互推搡。班长李某制止未果就踹了王某一脚,王某就地拾起锨头击中郑甲额头,郑甲抢过锨头向王某头部猛拍了两下,致使王某头部受伤。随后,与郑甲同村的郑乙用缠有报纸的钢条向王某脊背猛抽了两下。 8时整学校开始考试, 8:20王某感到头疼,先后向监考老师和班主任请假,去乡卫生院看病,但没说头疼的具体病因。卫生院大夫见王某头部内伤严重,建议其到县医院诊治,此时才得知情况的班主任立即给校领导汇报并通知参与打架的几位学生家长,先后赶往县医院。经诊断,王某为外力造成颅内出血,先后经县、市医院两次手术,在重症监护室观察治疗20多天,花去医药费15万元。王某终因伤势过重,救治无效死亡。在事件处理的过程中,县委、县政府、县教体局、公安局、卫生局、乡政府、学校等各部门先后从维稳、善后的角度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协商,处理相关问题。 后果 王某死亡,李某、郑甲、郑乙等三人于7月8日被公安局刑事拘留,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这起案件学校共承担赔偿金58万元,其中三个肇事学生家庭各承担王某死亡赔偿金12万元,这给一个农村并不富裕的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和无法弥补的精神损失,也严重损害了学校的形象。 启示 1.一件小事引发校园命案,同班同学之间缺乏友爱和包容,反映出学校教育过程中亲情友情和爱心教育缺失。 2.学生之间产生矛盾,班干部不能以适当方式妥善劝阻和化解,反而用简单粗暴的方式激化矛盾,反映出学校对学生干部选择、管理

安全事故案例学习心得体会三篇

安全事故案例学习心得体会三篇 精品文档,仅供参考

安全事故案例学习心得体会三篇 7月6日,分公司领导班子对我们进行的安全知识培训,通过大量的理论知识讲解、实际案例的剖析,以及领导亲身经历的安全事件分享,我对安全的理解更进了一步,认识到没有安全就没有干部的政治生命、没有安全就没有职工的家庭幸福、没有安全就没有企业的经济效益、没有安全就没有公司的稳定发展。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安全事故案例学习心得体会,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安全事故案例学习心得体会1 我学习了安全教育案例,收获、感慨也很多,尤其是关于校园安全隐患的有关问题,感触很深。 我觉得学校安全,首先要从思想上、意识上重视起来。思想上、意识上重视了,就能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而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有时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 其次,学校安全教育要常规化。我们要像案例中的学校那样,安全要时时抓、事事抓,要常态化。在安全演练时,一定要严肃、认真,学生不能嘻嘻哈哈,老师更不能嘻嘻哈哈。不能为了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才演练,不能为了演练才演练。演练是要自发的、为了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而演练的。并且安全教育要涉及方方面面,比如要有防火、防震、防毒、防电、防交通事故、防暑、防溺水等。

第三,教师要以身作则。老师在安全教育时,不能光要求学生怎么样做,老师的身教更重于言教。这就要求老师在安全方面也给学生做出榜样,不能说一套做一套。 总之,学校安全无小事。事事、处处都存在安全隐患。人人树立安全意识,采取安全措施,严加防范,将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只有这样,学校的安全工作才能做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深信:在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我校的安全工作一定能确保万无一失。 安全事故案例学习心得体会2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市文广新局组织召开的直属单位安全生产例会上,学习了南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编发的《南通市典型生产安全事故警示录》和相关安居消防知识讲座,我们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没了,一个个幸福的家庭毁了,探究事故原因,无非是对安全的轻视,违章作业、麻痹大意、不负责任,没有安全意识,只图省事,存有侥幸心理,造成了一起起令人痛惜的事故,给国家、人民财产带来巨大的损失,给遇难者家属带去无法抹去的伤害。同时惨重的安全事故教训,也使我们更进一步认识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神圣性。通过学习和培训,有如下几点体会。 一、加强安全生产理论学习。让广大职工牢固树立安全

学校安全事故案例

学校安全事故案例 为进一步强化大家的“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意识,切实做到 我校安全“警钟常鸣,长抓不懈”。现将收集整理了部分学校安全事故典型案例介绍给大家。共分为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人身安全四个部分,收集整理了17个案例。希望大家听取学习后认真思考,吸取教训,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心,牢固树立“学校安全无小事”的意识,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切实抓紧抓实 抓好学校安全管理,为创建“和谐平安校园”作出贡献。 一、交通安全 〖案例1〗无证驾驶酿车祸 2006年月10月1日,某县职技校学生李飞(男、17岁)和其弟东冶中学学生李某飞(男、15岁)无证骑乘一辆无牌五羊125型二轮摩托车行至城镇李会腰路段时与 一辆大货车相撞,致二人当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 提示:案例中的李飞两兄弟的惨祸是由于自身违反了“年满18岁取得驾驶证方可在路上驾驶机动车辆”的规定而造成的。因此,学校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及幼儿的交通法规宣传教育,使他们学法、知法、守法,尽可能地避免车祸的发生。 〖案例2〗横穿马路惨遇车祸 2007年1 0月2 3日1 3时许,通州区某乡马场村村小学生郎某(女,1 0岁),在通州区通香公路杜柳棵路口迤东由北向南横穿道路时,被由西向东驶来的香河县淑胡镇庄子村村民张某(男,44岁)驾驶的旅行车撞伤,郎某经医院抡救无效死亡。 提示:横穿道路惨遇车祸令人痛心,事故案例提醒学校要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确保安全出行。 〖案例3〗人货混装酿惨祸 2008年12月中旬的一天下午,镇源人罗某驾驶农友农用拖拉机从砖厂拉砖到阳光新城工地,车上乘坐其妻子、儿子和女儿三人。拖拉机驶至机场专用道K3+400m处时,

重大电力事故案例分析

重大电力事故案例分析某年3月10日,浙江省宁波市北仑港发电厂一号机组发生一起特大 锅炉炉膛爆炸事故(按《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界定),造成死亡23人,重伤8人,伤16人,直接经济损失778万元。该机组停运132天,少发电近14亿度。 一、事故经过 某年3月10日14时07分24秒,北仑港发电厂1号机组锅炉发生特大炉膛爆炸事故,人员伤亡严重,死23人,伤24人(重伤8人)。北仑港发电厂1号锅炉是美国ABB-CE公司(美国燃烧工程公司)生产的亚临界一次再热强制循环汽包锅炉,额定主蒸汽压力17.3兆帕,主蒸汽温度540度,再热蒸汽温度540度,主蒸汽流量2008吨/时。1993年3月6日起该锅炉运行情况出现异常,为降低再热器管壁温度,喷燃器角度由水平改为下摆至下限。3月9日后锅炉运行工况逐渐恶化。3月10日事故前一小时内无较大操作。14时,机组负荷400兆瓦,主蒸汽压力15.22兆帕,主蒸汽温度513度,再热蒸汽温度512度,主蒸汽流量1154.6吨/时,炉膛压力维持负10毫米水柱,排烟温度A侧110度,B侧158度。磨煤机A、C、D、E运行,各台 磨煤机出力分别为78.5%、73%、59%、38%,B磨处于检修状态,

F磨备用。主要CCS(协调控制系统)调节项目除风量在“手动”调 节状态外,其余均投“自动”,吹灰器需进行消缺,故13时后已将 吹灰器汽源隔离。事故发生时,集中控制室值班人员听到一声闷响,集中控制室备用控制盘上发出声光报警:“炉膛压力‘高高”’、“MFT”(主燃料切断保护)、“汽机跳闸”、“旁路快开”等光字 牌亮。FSS(炉膛安全系统)盘显示MFT的原因是“炉膛压力‘高高”’引起,逆功率保护使发电机出口开关跳开,厂用电备用电源自投成功,电动给水泵自启动成功。由于汽包水位急剧下降,运行人员手 动紧急停运炉水循环泵B、C(此时A泵已自动跳闸)。就地检查, 发现整个锅炉房迷漫着烟、灰、汽雾,人员根本无法进入,同时发 现主汽压急骤下降,即手动停运电动给水泵。由于锅炉部分PLC(可编程逻辑控制)柜通讯中断,引起CRT(计算机显示屏)画面锅炉侧所有辅助设备的状态失去,无法控制操作,运行人员立即就地紧急 停运两组送引风机。经戴防毒面具人员进入现场附近,发现炉底冷 灰斗严重损坏,呈开放性破口。 二、事故造成的损坏及人员伤亡情况 该起事故死亡23人,其中电厂职工6人(女1人),民工17人。受伤24人,其中电厂职工5人,民工19人。事故后对现场设备损坏情况检查后发现:21米层以下损坏情况自上而下趋于严重,冷灰斗向

电力安全事故案例感想-心得体会模板

电力安全事故案例感想 安全无小事”这句警醒我们的话在12月4日这天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不管是运行人员、检修人员还是基层管理工作者,工作中都必须从全局出发,从细处入手,越是细微的地方,越是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俗话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不能因为“这是小事”而放松警惕,“小事”同样要求我们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以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处理。只有这样,我们在工作中才能做到万无一失,确保安全。针对12月4日的事故,总结得出以下几点心得体会: 1.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流程办事。 省公司入主明星电力以来,给明星公司带来了新的管理形式和管理理念。但我们部分职工未及时跟进,没有做到清空思想,转变观念,做事仍然存在想当然,不负责任,随意操作。无视安全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这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根源。制度犹如法律,制定出来后就要求我们共同遵守,流程是我们工作的过程,应等同于制度,同样要求我们严格遵守。不按制度执行,不按流程办事,就会出现差错,最终酿成事故。 2.加强自身学习,提高技能水平 为避免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我们必须对事故进行分析总结,吸取教训,总结经验。首先应加强自身对安全规程和各类规章制度的学习,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不越雷池半步。如典型的“两票三制”、“六要十二步”。规程及规章制度的学习不能流于形式,不能走马观花;要结合我们工作实际,在学习的同时,组织相互讨论,明确自身工作中容易犯的各项规程规范条款,以便以后的工作加强注意,规范自身的工作作风和工作行为,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其次,我们要加强业务技能的培训学习。事故体现出我们自身技能水平差,操作能力弱。我们必须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培训学习的力度。培训要从两方面

校园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案例评析讲解

校园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案例评析 学校和幼儿园是学生学习的主要场所,本应该是片祥和、充满生机的土地,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时常会发生一些悲哀的事情。学生经 常面临人身伤害的威胁,教师应当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渗透到自己的课堂中,渗透到每一个活动中。教师应当从这些案例中得到警示,保证幼儿、中小学生安全。 一、课堂上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 课堂本来是学生学习知识的场所,但是某些行为经常威胁学生的安全,如教师体罚学生,体育课上猝死,实验课上烫伤烧伤,等等。 案例4-1自然课实验器皿爆炸,师生受伤害 2005 年的一天,石家庄市某小学五年级的学生正准备上自然 课,学生们在为获取新知识而高兴的时候,悲剧发生了。老师将一个 装有酒精的实验器皿搬到该校仪器室的门口,准备做实验。学生便围绕在老师周围观看,同时几个低年级的学生由于好奇心也围了过来。 突然“砰”的一声,酒精器皿发生了爆炸,顿时火花四溅,老师、五年级学生曾丹、郭娟、高虎、范相明、周虎,围观的低年级学生伍凯婷 和另一名儿童身上着火,其他学生都哭叫着往外逃。受伤的老师和学生被及时送到医院,虽然没有生命危险,但在学生们的心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并且也带来了肉体上的伤害。 【法律评析】 在这个案例中,老师做演示实验,因出现意外致使老师和多名学生受伤。法律方面的专家表示,老师在做带有危险性的实验时,应提

醒学生注意安全。在这个案例中,老师看到非本班学生围观,并未进 行劝阻和制止,在一定程度上属于默认行为。因此,在这个情况下, 老师要对此次事故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是,老师授课属于职务行为, 只需承担相应的过错就可以。学生是未成年人,在学校,学校是相应 的监护主体,对学生安全负有完全责任。因此,学生家长可以将学校 告上法庭,获得相应的赔偿。 同时,学生安全意识差也是本次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此次实验,应该不是学生第一次见到酒精灯,但是学生在观念上对酒精灯并没有 一种危险意识,远远地观看。恰恰相反的是学生围在一起观看,这样 就加大了实验出现意外造成伤害的可能性。正是由于学校、教师、家 长平时对学生安全教育的缺乏,学生才会聚在一起围观。因此,要想 避免这个悲剧的发生,需要学校、教师、家长、学生的共同努力。 案例4-2 生物实验课,违规操作酿火灾 2006 年星期三下午,某中学有一节生物课。在这节课上,同学 们要通过实验了解绿色植物是怎样制造淀粉的。 上课了,老师千叮咛万嘱咐,要求大家注意安全,注意操作规程,但同学们眼瞧着绿叶在无色的酒精中,经过隔水加热,由绿色变成黄白色,而酒精却由无色变成晶莹剔透的绿宝石色,感到太美了!太神 奇了!一位男同学兴奋得忘记了教师的嘱咐,伸手去拿装有碧绿碧绿酒精的小烧杯,想看个仔细。没想到烧杯很烫。这位男同学本能地迅 速把手缩回来,结果却把酒精洒在实验桌上,溅在了酒精灯的火焰上。酒精燃烧了,桌面上的书本被引燃了。同学们被这突如其来的火焰吓

用电安全事故案例

用电安全事故案例一: 无保护接地或接零措施导致的触电死亡事故 经过: 陈某上班后清理场地,由于电焊机绝缘损坏使外壳带电,从而与在电气上联成一体的工作台也带电,当陈××将焊接好的钢模板卸下来时,手与工作台接触,即发生触电事故,将陈××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原因分析: 1.由于电焊机的接地线过长,在前一天下班清扫场地时被断开,电焊机绝缘损坏,外壳带电,所以造成单相触电事故。 2.电气管理不严,缺乏定期检查。 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 1.接地或接零线是保证用电人员安全的生命线。当移动电器外壳带电时,若采用了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就能使线路上的漏电保护器、自动开关或熔断器动作或熔断,自动脱离电源,从而保证人身安全。 2.在安装漏电保护器后的移动电器和线路也不能撤掉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的措施。 用电安全事故案例二: 带电搬移电器设备触电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7年某月的一天,某队工作面延伸,对电器设备进行搬移,进班会安排电工张某和李某负责电气设备的搬移工作,电工张某和李某在没有停电的情况下就往前拽电缆,这时跟班队长从旁边经过,问停电了没有,张某说:“没事儿”。于是接着往前搬移,当把设备搬移到位,开始挂电缆时,由于电缆有外伤,把正在挂电缆的李某电到,造成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电工张某和李某安全意识淡薄,没有停电就进行开关搬移,并且不听劝阻,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跟班队长发现张某和李某违章,没有及时强行制止,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事故责任划分 1、电工张某和李某违章带电搬移设备,对事故负直接责任; 2、跟班队长发现违章没有及时制止,对事故负主要责任; 3、队长负领导责任,书记负安全教育不到位责任。 四、事故防范措施 1、在进行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前必须切掉电源。 2、井下施工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3、加强业务技能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4、加强互保联保以及自主保护意识。

校园安全事故案例

事故案例 时代的警钟在向我们呼唤,危险时时演绎,络绎的人生里,我们需要安全!安全重如泰山,尤其对我们中小学生而言,没有安全一切都是空虚的,是飘渺的,是幻想的!然而,我们却时常能看到一些有关中小学生安全事故的报导。 ——题记 事例一:学校踩踏事故 《昆明9.26踩踏事件》 2014年9月26日下午14时30分左右,昆明市盘龙区明通小学发生一起踩踏事故,造成学生6人死亡、26人受伤,其中两人重伤。昆明明通小学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创建于1955年,是国家教育部首批命名的“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是“云南省一级示范学校”、“云南省实验学校”、“云南省文明单位”,“云南省优级甲等学校”。 事故经过:事故发生在2014年9月26日下午2点30分左右,当时一二年级的小朋友正集体结束午休,从休息的楼层下楼返回教室。一名学生回忆称,午休室门口有两个长约3米的棉花垫,很多学生出于好奇,上前击打,致棉花垫翻倒在地,将一些学生压在下面。后面的同学不知道有人被盖住了,就踩了上去,同学们有的哭、有的喊、有的叫,现场一片混乱,由此引发事件。该学生称,当时现场有老师。根据事发的时候,出来的学生的跟我介绍,当时两点多钟的时候,有一批学生午休结束从2楼正往1楼走,他们有几个学生就在楼道旁边发现了这两个床垫,他们就有人就是去触碰这两个床垫,结果在触碰的过程中这两个床垫忽然就倒地,把学生就绊倒了,这时候后面还有正在下楼的学生,不断从三楼、二楼往一楼走,下面的学生绊倒后,上面的学生又继续往下走,这时候就造成了非常不幸的踩踏的事故。[到当天下午5点,受伤学生已全部送往医院,其他学生也陆续被家长接走。 从1楼楼梯堵到5、6楼一位目击事发经过的二年级小学生王嘉(化名)告诉记者,午休楼住有一、二年级各五个班的学生,每个班有50至60多人。学校午休后2点响起上课预备铃,学生们准备离开午休楼上课。她从5楼走下,当走到1楼出口处看到有5人在一张有床垫大小、黄色海绵垫子上玩闹,有的用脚踢有的用手打垫子,玩闹过程中后续下楼的学生被在宿舍楼道出口处玩闹的学生堵住。楼梯口较窄,无法散开。“有些同学赶着写作业,下楼时速度很快,几乎是跑着的”,不宽的楼梯道瞬间挤满了人,前面陆续有学生倒下,后

安全事故典型案例教学总结

《农村小学学生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研究》事故典型案 例及分析 为体现课题价值,有效预防和最大限度减少各类突发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我们对近年来我市及全国各地发生的一些学生及校园突发案例进行了收集、整理,摘录与学生安全密切相关的踩踏事故、交通安全、心理健康、溺水事故、校园伤害事件、消防安全以及其他突发事件等典型案例20多个,为学生保驾护航,真正起到借鉴警示、防微杜渐、引以为戒的作用。 从收集整理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来看,除自然灾害引发事故以外,从中发现存在以下三大显著规律特征: 1、安全事故多发类型有规律可循。溺水、交通、自杀、暴力、食物中毒等六项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占各类学校安全事故的70.3%,虽然这些事故大部分不是发生在校内,但对学生造成的伤害也是不容忽视的。特别是溺水、交通、自杀事故已成为学生意外死亡三大“杀手”。 2、安全事故多发时段有规律可循。月份分布:五月发生学校安全事故最多,其次六月、四月、九月,这与气候温度有很大关系,如一月、二月由于天气寒冷,学生活动量较小,事故相应要少得多。部分事故也表现出明显的月份分布规律,如溺水事故集中在发生在5、6、7三个月,食物中毒事故9月份最多。时刻分布:下午四至五点时段的事故明显多于白天其他时段,这应该与人体生物节律、活动安排有关。年龄分布:对学校安全事故当事人的学段、年龄分析表明,受害、施害最多的是小学和初中生,约占60%,尤其到16岁达到顶峰。

3、事故发生主因问题有规律可循。在收集的安全事故案例中,究其发生的主要原因,可以概括为: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家庭或社会监管教育不到位,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建设不到位,心理健康教育或生命教育不到位,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整治不到位,监督检查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等。 ●典型事故案例 1、踩踏事故 (2) 2、交通安全 (3) 3、心理健康 (6) 4、溺水事故 (7) 5、校园伤害事件 (9) 6、消防安全 (11) 7、其他突发事件 (12) 一、踩踏事故 [案例1] 2006年10月25日晚上8点,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广纳镇中心小学学生晚自习下后,刚走出教室,灯突然熄灭,楼道一片漆黑,有学生怪叫“鬼来了”引起学生恐慌,大家争相

学校安全事故典型案例

学校安全事故典型案例 一、教育教学活动安全 案例一: 教师对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要耐心 在2002年10月的某一天,某校中学生何某趁陈老师上课在黑板板书之机,偷偷地在下面抽烟。老师发现之后,便叫何某交出烟来,但何某再三否认抽了烟。于是,陈老师怒气冲冲地骂了他一顿,并打了他两个耳光,恰好是打在何某的左耳上,致使何某左耳失聪。后来,陈老师赔偿了该同学的经济损失。 【分析】 在此案例中,陈老师面对课堂突发事件,应冷静处理,调查了解情况,以正面教育为主,讲清道理,使学生知错改错,而不能凭一时冲动体罚学生。因为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陈老师打了何某两个耳光致使其左耳失聪的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侵犯了学生的身体健康权。所以,陈老师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学校应承担全部责任。陈老师体罚何某造成何某失聪,法医将根据何某失聪程度鉴定何某伤残等级:轻微伤、轻伤、重伤。如属轻微伤,陈的行为属一般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

如属轻伤或重伤,陈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属轻伤,加害人与受害人可以和解,受害人不向法院起诉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如属重伤,无论受害人是否向司法机关控告,司法机关将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 2、教师教育学生应和颜悦色,以免发生师生冲突 2002年12月某日下午,某中学的高一年级某班学生在第6节课的上课铃响之后,陆陆续续地只有20位左右的学生到了运动场上集合。体育教师黄某面对这种情况,就叫体育委员回教室通知没到的学生来上课。同时,他又吩咐几位班干部去学校体育室扛抬棉垫以及其他用来跳高的工具。剩余的学生便在教师的默许下在运动场上自由活动。几分钟过后,在教室里被体育委员叫来的学生和拿体育用具的学生都到了运动场。黄某便吹哨子集合,在其周边的学生已缓慢集合成队,但仍有一位学生在远处的沙池边上跳远。黄某用力吹了几下哨子,那位学生(某甲)才小跑过来。在某甲快要站回队伍时,黄某喝道:“站住!”并用眼神狠狠地盯着某甲。过一会儿,黄某问道:“你没听到老师吹哨子吗?为什么还慢慢地、大摇大摆地过来?”某甲没回答,并用眼睛盯着黄某。黄某一看,火气就来了,拿着笔的右手一巴掌过去,“叭”地掴了一下某甲。某甲双手捂住左眼角弯下身子,突然,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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