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团奖惩制度

学生社团奖惩制度
学生社团奖惩制度

云南大学学生社团

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云南大学学生社团的管理,严肃学校学生社团纪律,健全学生社团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繁荣校园文化,拓展学生综合素质等方面作用,树立新时期云南大学学生社团的良好形象,根据《云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云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和有关的制度及规定,并结合我校学生社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云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学社联”)是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服务机构,负责本制度的具体执行,并接受共青团云南大学委员会(社团部)的指导。

第三条各分校区团组织按照本制度,负责本校区学生社团的奖惩事宜;各学院团组织参照本制度,具体负责院级学生社团的奖惩事宜。

第四条学社联执行该制度时须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合理”原则,慎行奖惩,做到理由充分、定性准确、奖惩合理、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二章奖励

第五条奖励原则: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以表彰先进,鼓励后进。

第六条奖励范围:经定期和不定期综合评估出的“每月之星”、“星级社团”和“优秀社团”;经定期综合评定出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社团负责人”、“优秀社团工作者”。具体如下:

(1)每年开展的年度学生社团星级评定,经综合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优秀新社团、最具人气社团的学生社团;

(2)每月开展的明星社团评定,经综合评定为“每月之星”的学生社团;

(3)配合学校和学社联开展校园文化活动,表现突出,被授予“优秀社团”或“优秀组织奖”的学生社团;

(4)每学年学期末(秋季学期)评定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社团工作者”;每年度评定出的“优秀社团负责人”、“优秀社团工作者”;

(5)校团委和学社联根据工作情况给予的其他奖励。

具体综合评定办法参见相关评定细则。

第七条奖励金额: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学社联的经费情况而具体确定。

第八条校团委和学社联根据各学生社团的工作情况和工作态度,会给予学生社团通报表扬等奖励,同时也会不定期给予该学生社团包括政策、经费、物资、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和相关荣誉奖励,并视具体情况给予该学生社团相关人物质和精神奖励。

第九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撤销奖励:

(1)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

(2)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错误或者严重违反规定程序的;

(3)有相关规章、制度规定应当撤销奖励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惩戒

第十条对违反学校和学社联有关规章制度,无视有关社团管理制度,不支持学校相关工作,学社联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所造成的后果,给予该学生社团相应纪律处分。

第十一条对学生社团的处分种类:

(1)通报批评;

(2)警告;

(3)勒令整顿;

(4)取缔。

第十二条学生社团有如下情形之一者则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1)连续一个月不开展任何活动的;

(2)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注册,延期注册的;

(3)无故3次不参加全体社团联席会议(社团负责人会议)的;

(4)对校团委和学社联下达工作任务或通知相关事宜时,态度恶劣或故意造成通讯不畅的;

(5)其他认为应通报批评的。

第十三条学生社团有如下情形之一者则给予警告处分:

(1)连续二个月不开展任何活动的;

(2)一次被评为不合格社团的;

(3)开展应经批准而未批准或与批准方案不符的活动的;

(4)其他认为应警告的。

第十四条学生社团有如下情形之一者则给予勒令整顿处分:(1)社团负责人(包括财务负责人)出现重大问题的;

(2)社团活动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

(3)社团管理混乱,内部极不和谐的;

(4)三次以上开展应经批准而未批准或与批准方案不符的活动的;

(5)其他认为应勒令整顿的。

第十五条学生社团有如下情形之一者则给予取缔社团处分:(1)社团活动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2)社团执行机构应当知道有成员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的;

(3)背弃社团宗旨,情节恶劣的;

(4)两次被评为不合格社团的;

(5)连续三个月不开展任何活动的;

(6)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注册,适当延长期限仍未进行注册的;

(7)社团成员连续两学期不足10人的;

(8)其他认为应撤消的。

第十六条学生社团在处分期间不得参加任何推优、评优工作,并无权得到学校的经费支持。

受处分的期间为:处分通报,1个月;警告,2个月;勒令整顿3个月。

受勒令整顿处分的学生社团自知道处分之日起,由学社联委派一名督导员负责整顿该学生社团,该学生社团在处分期内不得以协会名义开展任何校园活动,并按照督导员的工作要求开展内部整顿事宜。

第十七条学生社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取消“每月之星”、“优秀社团”、“星级社团”等的评比资格:

(1)学生社团受处分的;

(2)学生社团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受处分的;

(3)无故2次不参加全体社团联席会议(社团负责人会议)的;

(4)学生社团未经注册而擅自开展活动的;

(5)学生社团负责人更换不提前申报的;

(6)开展应经批准而未批准或与批准方案不符的活动的;

(7)不按期进行注册登记的;

(8)其他不支持学校及学社联相关工作的情况。

第十八条对学生社团的处分,应本着“惩前毖后、有序引导”的精神,开展广泛的调查研究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慎重、客观地做出处理决定。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学生社团,情节轻微的,要以批评教育为主,并做好相关沟通工作。

第四章奖惩程序

第十九条对所有学生社团的奖励和惩戒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程序,做到合情、合理、合法。

第二十条凡要得到“每月之星”、“优秀社团”、“优秀组织奖”、学生社团个人荣誉等表彰、奖励,须由学社联组织部调查研究形成初

步意见,报学社联主席团审批,并报校团委备案。凡要得到星级社团和最具人气社团表彰、奖励,须报请校团委批准同意。

第二十一条对学生社团给予通报批评、警告和勒令整顿处分的,须经学社联组织部召开会议讨论,提出处分意见,报学社联主席团,并报校团委备案;凡给予学生社团取缔处分的,须经学社联组织部召开会议讨论后,学社联主席团签署意见,并报校团委审批。

第二十二条特殊情况下,经校团委或学社联主席团讨论,可以对违纪的学生社团直接作出除取缔以外的其他处分决定。

第二十三条受到勒令整顿和取缔处分的学生社团的第一、二负责人,将给予撤销社团职务处分,并将处分决定发至该学生所在学院(系),情节严重的将面向全校公布。

第二十四条学生社团违纪的,应当由处分机关对学生社团违纪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受处分学生社团负责人,该学生社团相关人有权进行申述和申辩。

处分机关认为应该对该学生社团给予处分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做出处分决定。处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该学生社团负责人。

给予学生社团通报批评、警告、勒令整顿的处分机关为学社联主席团,给予学生社团取缔的处分机关为校团委(社团部)和学社联主席团。

第二十五条以上所有奖惩都将由校团委和学社联计入档案,涉及到个人处分决定的将计入个人档案。

第五章申诉维权

第二十六条学生社团对勒令整顿、取缔处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处理机构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构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校团委社团部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直接向校团委社团部提出申诉。学生社团对通报批评、警告处分不服的可以向学社联主席团申请复核,但无权向校团委(社团部)提出申诉。

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学生社团处分的执行。

第二十七条学生社团申诉的受理机构审查认定纪律处分和人事处理有错误的,原处理机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第二十八条学生社团认为学社联以及个别领导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校团委(社团部)提出投诉,受理投诉的机构应当在自接到投诉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处理完毕,十分重大的事情最多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第二十九条学生社团提出申诉、投诉,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相关组织及个人。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制度由云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解释。各学生社团和广大社团人有权利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涉及到学生社团负责人的奖惩,本制度与《云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管理制度》并列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前的制度废止,

有与此制度相违背和冲突的以此制定为准。

云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二O一O九年四月十一日

社团活动制度

小学学生社团管理制度 张家湾中心小学 1、社团组建方式。学校依据师资情况和学生需求组建学生社团并安排辅导老师。支持学生自发组织社团并聘请辅导老师,经学校批准后可以开展活动。社团名称由学生和辅导老师共同讨论确定。 2、社团招募方式。一般每学期初进行社团招新和人员调整,控制人数避免增加管理难度。坚持“自愿参加”和“双向选择”的原则,学生报名社团要先经家长同意。社团老师和成员一经确定,无特殊情况一学期内不再变更。 3、活动时间地点。各社团制定科学合理的活动计划,并做好记录。活动时间为下午活动课时间,地点要相对固定。学校努力为社团活动的开展创造条件。各班主任要熟知本班参加各社团的学生名单和活动时间,并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短信、家长会等途径将学生参加的社团名称、辅导老师和活动时间告知家长。 4、社团考勤管理。各社团成员和辅导老师按时到指定地点集合,不迟到不早退。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参加活动的要提前请假。辅导老师活动前先点名,如人数不全务必核查原因。活动中加强学生管理,避免学生中途无故离开。班主任要做好配合工作,组织好放学,合理安排课外辅导和卫生值日,督促学生按时参加社团。因班级事务、课业辅导、病假事假等有学生不能参加社团活动的,班主任要主动和社团老师沟通。社团活动结束后,辅导老师要组织学生排队放学,清点人数无误后统一离校,并在离校登记表上签字。社团老师因病因事

请假或因工作原因不能开展社团活动的,要于当天中午前通知相关班主任,并由班主任传达给学生和家长。因学校统一安排活动需取消社团活动的,先由学校通知社团老师,然后由社团老师通知班主任,再由班主任通知学生和家长(同样要在当天中午前传达到)。 5、活动过程要求。每次活动时要认真组织,注意文明礼仪、纪律卫生,加强安全教育,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6、社团收费管理。各社团不得收取学费。需要购买学习用品的,坚持自愿原则,提倡家长自行购买,家长支持统一代购的要提前签订同意书。 7、社团绩效管理。各社团要积极参加各级比赛,为学校争得荣誉。学校每学期末举行社团成果展演,定期进行优秀社团、优秀成员的评选表彰。社团辅导工作量计入评优评先和绩效考核量化范围。

学校舞蹈社团规章制度

学校舞蹈社团规章制度 1。舞蹈社团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述 1.成立背景 舞韵舞蹈社团成立于2016年5月。隶属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成立时间虽然比较短暂,但经过学院的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现已成为计算机学院舞蹈编排的支柱。因此为加强我社团组织的管理,进一步完善社团组织建设,保障我社团组织有一个健康的运行秩序,更好的发挥社团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作用,特此制定了本社团的规章制度。 2.社团构建 社团宗旨:浓郁我院文艺氛围,本着“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原则,增加

大学生对文艺的热爱。开拓视野,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和学生的课余活动。 社团目标:1.将本社团打造为呼伦贝尔学院的舞蹈璀璨之星。2.将每一位成员的舞蹈功底打扎实,跳出最炫丽的舞蹈,并弘扬舞蹈文化。 社团性质:本社团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社团部推荐,由学生组织的有利于学生健康、发展的群众性团体,是在院团总支、院社团部的监督下,依照学院规章制度和社团制度来开展活动的。 组织原则:一切活动都必须遵守学院、社团的规章制度。 前景展望:未来坚持专注于以民族舞为主,现代舞为辅的舞蹈社团。在积极创新本社团活动的同时,加强与校内外其他社团之间的交流活动。争取把我社团推广到社会中。 第二章社团管理 第一条入社退社

1、热衷于舞蹈的当代大学生,愿意遵守本社团的规章制度。经过个人申请,本社团内部考核批准,既成为本社社员。 2、社员入社需填写档案表,本社将以此表作为该员的基本档案。 3、退社须自行撰写退社申请,无特殊情况不予受理。 第二条社员管理 1.社员务必遵守社团领导的安排及决定,须接受并完成社团分配的各项任务。 2.社员不得私自代表组织做出一些有损社团的事情,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的处分,严重者则自行退社。 3.社员可推荐或引荐他人入社,但必须先与组织上报,批准后方可入社。 4.社员有维持促进社团和谐发展、共同进步及维护社团荣誉、尊严的义务。社员之间做到团结友爱,尊重他人,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5.本社团实行团长主负责制,社团团

社团活动规章制度

长沙汽车工业学校社团活动规章制度 为规范长沙汽车工业学校各社团召开及活动的开展,调动社团成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建立正常的社团活动秩序,健全社团活动办公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使社团的召开和活动的开展规范化、制度化,增强社团内部的纪律,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制定《长沙汽车工业学校社团活动规章制度》,请大家务必遵守。 一、成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 (三)要有团结互助、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二、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社团活动规定: (1)开展社团活动时,各成员必须按时到场并签到,不得迟到早退。社长制定签到表,做好考勤记录; (2)在活动期间,成员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认真研究讨论处理各项事宜,不得聊天、睡觉,嬉戏打闹,吃零食,嚼槟榔,抽烟等现象;不得擅自离场,手机调到震动或者静音状态;不得接打电话或做其他与社团活动无关的事情;如有特殊情况,请举手示意。情节严重且屡次不改者,可开除出会; (3)不允许非社团人员参加活动; (4)活动期间要注意安全,爱护公物,不得擅自动用实训设备,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5)每次活动结束后,打扫完活动室、关好门窗、电灯后方可离开; (6)活动策划时必须由大家一起完成,提高办事效率,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职责。 (二)请假制度: (1)因故不能到席者,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条需班主任签字)。 (2)若活动时间与协会成员的上课、考试时间冲突,该成员在事先说明,则不予追究; (3)社团成员不得以隐瞒、欺骗等手段请假,如若发现,一经查实,即自动退会; (4)社团成员迟到3次以上,请假5次以上,旷会2次以上则视为自动退会。 (三)财务管理 (1)各社团自行筹备经费,由社长及成员推选专人负责管理,各社团指导老师不得参与;(2)经费必须用于社团的基本建设和活动,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或以个人名义报销; (3)各社团对经费的管理必须做到公开透明,让成员及时了解经费花销情况。 (四)执行与监督: (1)每次开展活动时,社长要严格按照本制度做好考勤记录,所有记录将作为期末的优干评选依据; (2)对本社活动表现突出者,学期末将给予奖励。 (3)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由教务处及内部成员各自加以监督。 (注:本制度如有不足,望社团各成员提出意见,将其完善并正式施行。)

社团奖惩制度

奖惩制度 第一章评比制度 第一条量化考核基础分为60分,上限100分,下限0分,对管理有方,活动积极的学生 社团予以加分,不按规定行事或出现错误予以减分,社团按有关规定开展活动。考核分数达到60分视为合格,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的学生可参与社团评优, 成绩低于60分的成员及社团干部取消其评优资格,并且酌情对学生干部予以通报 批评或免职。 第二条细则 一、社团负责人大会出席情况 社团负责人每学期按通知出席负责人大会,迟到一次减1分,无故缺席或早退减3分,无故缺席三次或三次以上者予以通报批评或免职。 二、招收情况 社团在招收社员时按照校团委的有关规定执行。违反章程及有关规定者,视情况减2-5分。纳新宣传有力者加2分。 三、活动上报和完成情况 1、社团举行非常规活动必须提出申请,并在相关部门规定时间内上交计划书及立项书,经项目部批准后方可举行。没有上报私自活动的,一经查出每次减3分;上报后未经批准擅自活动者每次减5分;出现严重后果的,酌情取消评优资格,给予主要负责人处分直至注销其评比资格。 2、非常规活动上报并经批准后执行情况良好,活动后能及时上交活动总结及新闻稿,经查实后根据活动规模及影响,酌情加2-5分。大型活动并且学校影响极佳,酌情加8-10分。 3、对社团工作有创新的、工作成绩突出的加5分,活动在校级宣传资料上有报道的加3分。 4、PPT展示突出的团队成员,以及期末总结和期初活动计划做的好的加3-5分。 四、社团内部建设

1、社团内部组织机构完善、运作良好者加5-10分,组织机构不完善或有其它的问题者减10-15分。 2、财务部必须建立自己的财务管理条例,帐目清楚加5分,参与评优活动;帐目不清楚者减5分;出现问题者减10分,问题严重者追查负责人责任。 五、活动次数 每学期至少开展5项活动,参加活动不足5次或少一次减5分。(纳新、例会和讲课不算活动)。 六、例会制度 将每月举行一次全体会员大会,组织机构应至少两周一次,如做到相关负责人加5分。 七、换届应提前上报换届时间及名单,不上报者产生的严重后果,由负责人承担。 八、按时参加组织的各项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按时递交活动总结、工作计 划,不按时交者每次减3分。 第二章奖惩制度 第三条每年在招新后,根据上一年度开展活动的情况,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年度考 评,表彰先进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对于优秀社员将给予荣誉证书及200元现金奖励来推动社团更好的发展。 第五条内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持人在校团委批准后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停止活动的处分。 (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二);不能正确平衡自己的学习时间和工作时间的社员,建议退社; (三)在执行活动过程中有严重违纪现象的; (四)私吞财产; (五)团队开会超过3次未到,迟到5次的社员,给与严重警告处分; (六)活动范围、内容与学生社团宗旨、章程不符的; (七)开展活动不履行相应程序,擅自做主的; (八)缺少诚信,诋毁名誉; (九)无团队责任感,缺失上进心,对于安排任务不能胜任,态度不积极的社员,给与勒令退社的处分;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模板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模板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第一章总则 一、学生团体名称:**学生团体 二、学生团体宗旨 1、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弘扬校园主旋律 2、…… 三、活动范围 (面向人群及地域方面) 四、活动方式 (各学生团体根据实际情况拟定活动组织方式并作具体说明,鼓励创建品牌活动) 五、学生学生团体类别: (学术类、文艺体育类、实践类、公益类,学生团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第二章组织机构 一、最高权力机构: 全体成员大会 二、管理制度 (由社长个人填写,可参看《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学生团体管理办法》) 三、职能部门划分 四、决策制度 (学生团体做出重大决定应召开全体成员大会) 五、决策执行机构产生流程 六、决策执行机构的权限 七、指导教师聘任方式:(没有指导老师的可以不填) 第三章财务管理、经费使用原则 总则:公开、规范、合理、节约、有效 具体原则: 一、学生进入社团无需缴纳费用。

二、学生团体可根据具体活动情况向社团部申请活动经费。 三、学生团体需设立专门的财务负责人,认真记录学生团体的财务状况。 四、活动经费报销须有理有据。 五、学生团体及个人不得坐收坐支、私吞挪用,对违反经费使用原则者,轻者书面警告,撤销职务;情况恶劣者给予校级处分。 第四章学生团体成员资格及权利、义务 一、学生团体成员资格 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热爱学校、热爱大学生活,遵守学校纪律 3、牢记学生团体宗旨,遵守学生团体各项规章制度 4、具有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积极参与学生团体活动

5、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具体要求(学生团体视具体情况而定) 二、学生团体成员权利 1、社员“福利”制度(如学生团体可为社员提供的权益) 2、优秀社员选拔制度 3、对学生团体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三、学生团体成员义务: 第五章学生团体负责人要求、权限、义务、产生、罢免程序 一、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要求进步,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热爱学生团体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有献身精神,并有较强的社会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学生团体工作,愿意为学生团体贡献力量,

学生社团奖惩制度

大学学生社团 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大学学生社团的管理,严肃学校学生社团纪律,健全学生社团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繁荣校园文化,拓展学生综合素质等方面作用,树立新时期大学学生社团的良好形象,根据《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和有关的制度及规定,并结合我校学生社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学社联”)是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服务机构,负责本制度的具体执行,并接受共青团大学委员会(社团部)的指导。 第三条各分校区团组织按照本制度,负责本校区学生社团的奖惩事宜;各学院团组织参照本制度,具体负责院级学生社团的奖惩事宜。 第四条学社联执行该制度时须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合理”原则,慎行奖惩,做到理由充分、定性准确、奖惩合理、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二章奖励 第五条奖励原则: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以表彰先进,鼓励后进。

第六条奖励围:经定期和不定期综合评估出的“每月之星”、“星级社团”和“优秀社团”;经定期综合评定出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社团负责人”、“优秀社团工作者”。具体如下: (1)每年开展的年度学生社团星级评定,经综合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优秀新社团、最具人气社团的学生社团; (2)每月开展的明星社团评定,经综合评定为“每月之星”的学生社团; (3)配合学校和学社联开展校园文化活动,表现突出,被授予“优秀社团”或“优秀组织奖”的学生社团; (4)每学年学期末(秋季学期)评定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社团工作者”;每年度评定出的“优秀社团负责人”、“优秀社团工作者”; (5)校团委和学社联根据工作情况给予的其他奖励。 具体综合评定办法参见相关评定细则。 第七条奖励金额: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学社联的经费情况而具体确定。 第八条校团委和学社联根据各学生社团的工作情况和工作态度,会给予学生社团通报表扬等奖励,同时也会不定期给予该学生社团包括政策、经费、物资、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和相关荣誉奖励,并视具体情况给予该学生社团相关人物质和精神奖励。 第九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撤销奖励: (1)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

学生社团活动审批制度

附件3: 东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活动审批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社团,加强校社联对全校学生社团的督导管理,确保各个学生社团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校园文化氛围,特制定学生社团活动审批制度。内容如下: 一、审批对象: 所有在校社联注册成立的学生社团开展的各项活动。 二、审批流程: 1.学生社团活动须填写《东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申报表》,填写完毕后送由指导教师审批并填写指导意见。 2.学生社团活动须在活动开展前5个工作日内填写《东北师范大学学生活动报备表》,发送到校社联邮箱中(dbsdxiaoshelian@16 https://www.360docs.net/doc/bd15030235.html,)。 3.学生社团负责人须在活动开展前5个工作日内向校社联督导管理中心递交《东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申报表》并应对开展活动基本情况予以说明。 4.校社联督导管理中心将在收到《申报表》后对所申请的活动进行审查,及时回复学生社团负责人活动批示结果(展板申请、场地借用除外) 5.需要协调学校其他部门的(如展板申请、场地借用等),校社联将提交材料至校团委,并于4个工作日内回复。 6.活动期间督导管理中心将参与活动并对活动进行评议。 7.活动结束后2日内,社团负责人将活动总结和相关材料发送至公共邮箱,校社联将材料与督导评价情况一同备案,作为学生社团积分的重要依据。 8.经过上述程序,学生社团才能开展其所申请活动。否则学生社团开展的活动视为违规活动,所产生的一切后均与校团委及校社联无关。 9.《东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活动审批制度》是东北师范大学所有注册的学生社团所必须遵守的制度,是每个学生社团举办活动时的权利保障,也是义务所在,各学生社团须严格遵守。

东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活动报备表社团名称 活动名称 活动时间活动地点 活动负责人联系方式 活动简介 (100字) 注:此表无需打印,请填写完毕后发送至dbsdxiaoshelian@https://www.360docs.net/doc/bd15030235.html,即可

【大学生社团招新策划】大学生社团及其负责人奖惩制度规则范文

1、不按时上交新闻稿、场地申请书、活动策划书者,取消该社团及负责人评优资格。 2、无故不参加社团大会者,并未事先向社管负责人表明原因,取消该社团负责人评优资格,并将影响该社团的得分。 3、内部财务账目不明确者,取消该社团及其负责人的评优资格,情节严重者,上报校团委并给予严肃处理。 4、在社团纳新工作中发生欺骗、强拉入会等行为者,取消该社团负责人评优资格。 5、在社团纳新登记中隐瞒事实情况、弄虚作假者,取消该社团负责人评优资格。 6、违背社团宗旨或超范围进行活动的,勒令停止活动,不听劝阻的,取消该社团及其负责人的评优资格。 7、不能按时完成校团委分配的各项工作,不能积极参加校团委的各项活动,不服从校团委领导的社团及其负责人,取消该社团及其负责人的评优资格。

8、社团活动未事先通知社管部负责人的,直接取消该活动的评优资格。 9、为促进社团活动健康发展,社管部对每学年各社团的活动情况进行总结评比,对做出显著成绩的社团负责人,通报奖励,该奖励将挂钩到社团评优中 10.社管部将根据社团负责人表现进行评分,合格者在其任期结束时将颁发聘书,不合格者将扣留其聘书,同时对优秀社团负责人进行嘉奖 具体奖惩细节评分如下表所示 事件 总分 具体评分细节 社团招新 20 1、社团主要负责人是否到场;

2、招新秩序混乱还是井然有序; 3、实际招新人数是否超出院团委规定; 4、是否违反社团管理部章程在招新中的其他规定; 社团活动的开展及反馈 20 1、是否按时交活动策划书、场地申请书等,活动结束后此次活动的新闻稿是否在一周内按时上交; 2、活动结束后,活动场地的卫生状况; 3、社管部工作者对此次活动的评分; 社团账目管理 20

绘画社团管理制度

寺湾镇二小绘画社团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1.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丰富校园文化,促进学校社团组织的活力,帮助社团的学员们拥有快乐的课外生活,让更多学生在提供展示的舞台上挑战自我,展示自我,充分发挥学生的特长和个性,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构建一个自我发展的阳光校园社团环境. 2.以培养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为重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我校实现教育强校而努力。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让不同学生在不同的领域有不同的发展,让每个学生获得成功的体验,从而做到“乐学”。 3.以“培养特长、发展个性”为目标,以艺术教育为突破口,以书画教育为重点,结合各类教育资源,开展各类活动,拓展实践空间,彰显艺术教育特色,打造我校绘画社团品牌。 二、社团活动总体目标: 社团活动是对学生进行美育的重要途径,是课堂教学的补充和延伸,是义务教育艺术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美术特长的重要阵地。通过绘画社团活动,使学生进行个性化、创造性的学习,使有美术特长的学生得到更好的发展,更多的了解美术知识,提高学生的审美观。 绘画社团活动方式灵活,活动内容丰富,为学生提供了展示自己爱好与技能的广阔舞台。通过这一展示舞台,培养队员的竞争意识,

合作精神和坚强毅力;丰富队员的知识,尽最大可能地发挥出自己的才智,挖掘自身最大的潜力。 根据学校的要求在各个年级段每班选出部分具有美术绘画特长和特别喜爱画画的学生在每周定时开展社团活动。为具有美术特长的学生提供施展才能的舞台,既肯定了学生们的美术成果,也让学生们用自己的双手美化了校园,真正确立了学生在校园的主人翁地位。同时美术环境氛围的设立,也会激发起其他学生表现美、创造美的欲望。 完善社团活动兴趣的开展,以学生的自主性,提高学生的积极性,鼓励学生的创造性,力求活动的成效性,使在社团活动的开设与开展逐渐成为我校素质教育的亮丽的窗口。 三、社团组织程序 1.学校制定总的社团活动方案。 2.组织各社团辅导教师制定特色社团活动方案。 3.辅导教师招收社团活动的成员,填写好成员名单。 4.辅导教师开展社团活动。 四、社团活动的操作措施 1.社团活动课程采用双向选择的方法。每学期初学生必须依据学校提供的拓展型课程科目,按自己的兴趣和爱好,自主选择课程,每

学校社团活动管理制度

学校特色社团管理制度 一、社团活动意义: 学生社团活动是满足学生各方面发展的需要,是提高学生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学生个性发展、活跃学校文化,提升师生文化、艺术、体育、科技等方面的素养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根据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我们学校开设学生校级社团。 二、社团活动实施具体要求: 第一条:全体教师都有责任和义务承担学生社团和学生竞赛活动的组织和辅导工作,在学校统一安排下开展各种学生社团和竞赛活动。综合学科教师是学生社团和竞赛活动的主要组织者和辅导者,每人每学期应该带领一个社团或临时组建一个以上团队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竞赛和活动。 各种书画队、合唱队、田径运动队、文学社、信息技术队、舞蹈、播音主持、手工制作、(3-6年级)英语队等作为学校长年设立的固定校级团队,由学校指派具有相应资质技能的教师负责日常辅导和训练;教师也可以根据自己的特长,向学校申办相应的学生社团,经学校同意后可列为固定社团。原则上一个社团只能设两个辅导老师。 第二条:除校级固定社团外,我校为加强班级特色建设,各班分别成立特色班级社团。主要有班主任负责,全班学生参与。由班主任根据学生的需求班级实际情况,确定班级活动主题。一般班级社团辅

导教师是班主任,有条件的班主任可以请有某方面专长的学生家长和社会资源作为班级社团辅导员来协助自己辅导社团活动。 第三条:校级学生社团规模人数在20-40人之间,社团活动原则上每周不少于一次。学生社团及指导老师须承担学校相应的各种竞赛和活动任务。 第四条:临时组队参加比赛,由学校按照一定的程序和办法,通过教师申办和学校指派的方法组队并确定辅导老师,由辅导老师临时挑选参赛学生,安排时间进行赛前辅导,临时组队的项目根据不同类型和规模,由学校根据相应的赛前训练时间,并提供相应的物质保障,教师需有强烈的职业精神和奉献意识,确保完成训练任务和训练质量。 第五条:学校常年设立的社团,指导老师需制定科学、合理、详细的辅导计划,每次活动设计详细的辅导方案,做好活动记录和学生的出缺勤记录,选拔学生参加相应的竞赛活动,每学期进行一次成果展示。临时性组队指导老师需提供辅导训练方案、活动记录和出缺勤记录,选拔学生参加相关竞赛和活动并为学校争得荣誉。一个社团原则上只配一个训练教师。规模超过30人以上的校级临时参赛社团,比如合唱、鼓号队可以根据需要经学校同意后,可以配备2个以上辅导教师。如果个别比赛项目需要不同技能的教师相互配合完成的,经学校允许可以配备2个以上辅导教师。 第六条:为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原则,根据目前学校的实际情况,无论是班级社团还是校级社团,每活动一次按一课时累加计算,每学期在期末考试前完成一次社团活动成果展示。学校将组织

###小学社团教师奖惩制度细则

****中心小学社团教师奖惩制度细则 第一节总则 第1条为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代课教师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对各位老师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3条本制度细则适用于全体实习教师(指导教师除外)。 第4条本奖罚考核制度主要包括平时表现(参与例会、教师培训)、教学达标(上课迟到、教学教具)、突出贡献(承担表演、比赛等教学任务)三部分内容。 第5条表彰方式:例会表彰、奖金奖励、颁发证书 第二节奖励 第6条奖励制度:共分为4个等级。 第一等级年终奖励为4000元 1.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团结互助; 2. 完成规定教学任务,教案、教具齐全,全年无出现教学事故; 3. 全年无缺勤,积极参加培训例会; 4.维护集体利益,为学校争得荣誉,成绩突出; 第二等级年终奖励为3000元 1.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团结互助; 2. 完成规定教学任务,教案、教具齐全,全年无出现教学事故; 3. 全年缺勤次数不超5%; 4.维护集体利益,为学校争得荣誉; 第三等级年终奖励为2000元 1.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团结互助; 2. 完成规定教学任务,教案、教具齐全,全年无出现教学事故; 3. 全年缺勤次数不超10%; 4.维护集体利益,为学校争得荣誉;

第四等级年终奖励为1000元 1.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团结互助; 2. 完成规定教学任务,教案、教具齐全; 3. 全年缺勤次数不超10%; 4.维护集体利益,为学校争得荣誉; 第7条奖励程序如下: 1.实习教师互评、本人自荐或指导老师提名; 2.顾春雨老师或刘生老师批准; 第三节处罚 第8条实习教师有以下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 2.经常迟到、早退,没完成教学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教学秩序、工作秩序的; 4.工作不负责,致使学生受到伤害的; 5.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学校社团管理制度

学校社团管理制度1 无规矩,不成方圆。为规范我学院创业社团会议的召开及活动的开展,调动社团成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建立正常的社团活动秩序,健全社团办公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使社团会议的召开和活动的开展规范化、制度化,增强社团内部干部的纪律,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制定经贸外语学院会计金融系《创业协会社团规章制度》,希望大家务必遵守。 一、社团成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 (三)要有团结互助、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二、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会议规定: (1)召开例会或开展活动时,协会各成员必须按时到场并签到,不得迟到早退。秘书部制定签到表,开会或开展活动时提前十分钟到会场或活动现场签到,做好考勤记录; (2)在会议和活动期间,与会成员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认真研究讨论处理各项事宜,不得聊天、睡觉;不得擅自离场,手机调到震动或者静音状态;不得接打电话或做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如有特殊情况,请举手示意。 (3)活动中必须积极主动,不得推三阻四; (4)活动策划时必须由大家一起完成,提高办事效率,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职责。 (5)开会要带纸笔,做好笔记。积极参与会议讨论。 (6)会后每个部门讨论下一步工作应怎样进行,分几个步骤,确定由谁负责哪个部分。 (7)工作安排要落实,必须安排到位,尽可能落实到每个人。 (8)会后清洁地面、黑板,关好门窗。 (二)请假制度: (1)因故不能到席者,应在事前向部长请假。征得部长同意后方可缺席,相关部长在会议前将请假人员名单及原因交至秘书部; (2)若开会或活动时间与协会成员的上课、考试时间冲突,该成员在事先说明,则不予追究; (3)如有特殊情况并已向辅导员请假,则需出示请假条以作证明; (4)协会成员不得以隐瞒、欺骗等手段请假,如若发现,一经查实,扣分处置。

学生社团成立和注册制度全

江西财经大学国际学院学生社团成立及注册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西财经大学国际学院学生社团的管理,推动社团健康发展,繁荣校园文化,加强素质教育,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依照学校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生社团的成立 (一)成立院级社团,由院系团总支(分团委)审批,报社团管理委员会备案。成立学术性社团,要以相应专业为依托,经有关院系的党团总支同意,会同社团管理委员会审查。成立院级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10名以上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 所具备的素质,且未受过校规校纪处分;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4.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老师; 5.有规范的章程。 (二)学生社团章程应包括下列事项: 1、社团名称。 2、成立宗旨。 3、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 4、社团成员资格及其权利和义务。 5、组织管理制度,执行同构的产生程序及权限。 6、财务管理、经费使用的办法。 7、负责人的任职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的程序。 8、章程修改程序。 9、社团终止的程序。 10、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必要事项。

(三)学生社团成立时,按照理论研究、社会实践、文娱体育、志愿服务、公益服务、兴趣爱好等类别进行申请。一个社团只能进行一类申请登记。 (四)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 下列文件: 1.筹备申请书; 2.章程草案; 3.发起人和拟任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各一份; 4.指导老师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5.社团的资金来源及财务情况。 (五)社团申请程序: 1、凡有意成立社团的同学,需递交一份申请材料,内容包括社团名称、性质、主题、活动目标、发起人、社团初步规划或至少一次详细的活动策划,经团委老师及社管委初步同意后可领取正式的社团申请表; 2、认真填写社团申请表; 3、递交社团申请表,经团委老师及社管委审核后,该社团即成为待批社团; 4、待批社团可自行开展活动,并且必须遵守社团部有关规定。 (六)批准筹备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当自登记机关批准筹备之日起7日内召开会员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和负责人。筹备期间不得以社团的名义收取会费和组织社团筹备工作以外的活动。 (七)各社团接纳会员数量以有利于管理为原则。学生可视本人情况加入两个社团,但不能同时兼任两个及其以上的社团负责人职务。 (八)未经审查和批准的社团,均为不合法社团,一经发现,立即取缔,并视具体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学生社团奖惩制度

云南大学学生社团 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云南大学学生社团的管理,严肃学 校学生社团纪律,健全学生社团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繁荣校园文化,拓展学生综合素质等方面作用,树立新时期云南大学学生社团的良好形象,根据《云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云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和有关的制度及规定,并结合我校学生社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云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学社联”)是 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服务机构,负责本制度的具体执行,并接受共青团云南大学委员会(社团部)的指导。 第三条各分校区团组织按照本制度,负责本校区学生社 团的奖惩事宜;各学院团组织参照本制度,具体负责院级学生社团的奖惩事宜。 第四条学社联执行该制度时须本着“公平、公开、公正、 合理”原则,慎行奖惩,做到理由充分、定性准确、奖惩合理、 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二章奖励 第五条奖励原则: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 神奖励为主,以表彰先进,鼓励后进。

第六条奖励范围:经定期和不定期综合评估出的“每月之星”、 “星级社团” 和“优秀社团”;经定期综合评定出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社团负责人”、“优秀社团工作者”。具体如下: (1)每年开展的年度学生社团星级评定,经综合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优秀新社团、最具人气社团的学生社团; (2)每月开展的明星社团评定,经综合评定为“每月之星”的学生社团; (3)配合学校和学社联开展校园文化活动,表现突出,被授予“优秀社团”或“优秀组织奖”的学生社团; (4)每学年学期末(秋季学期)评定的“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社团工作者”;每年度评定出的“优秀社团负责人” 、“优秀社团工作者”; (5)校团委和学社联根据工作情况给予的其他奖励。具体综合评定办法参见相关评定细则。 第七条奖励金额: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学社联的经费情况而具体确定。 第八条校团委和学社联根据各学生社团的工作情况和工作态度,会给予学生社团通报表扬等奖励,同时也会不定期给予该学生社团包括政策、经费、物资、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和相关荣誉奖励,并视具体情况给予该学生社团相关人物质和精神奖励。 第九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撤销奖励: (1)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

团委及学生会及各社团日常管理制度

团委、学生会及各社团日常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集体,具有高度的爱国热情、民族精神和集体意识。 第二条.努力学习,奋发向上,不断培养自己的素质,以期成为国家建设的有力的后备力量。 第三条.尊老爱幼,尊师信友,团结进取,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道德传统。 第四条.爱护公物,保持在公共场所良好的精神风貌。 第五条.见义勇为,面对违反社会公德、法律法规的行为敢于团结起来同其对抗。第六条.在学习、生活中作出表率,力争成为学生们的榜样。 第一章工作守则 第一条.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纪律,违反者给予处罚。 第二条.应服从上级领导,在工作中依照上级了领导指示办事,当直接领导于其他领导意见不一致时,应以直接领导的意见为准。 第三条.在工作中与学习发生冲突时应尽力调整时间,合理分配,对于实在不能解决的问题,可以向上级请示,原则上不能因为工作影响学习。 第四条.在工作中根据上级的指示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成为一名高素质的社团干部。 第五条.协调学生社团由于活动开展所造成的各类矛盾与冲突。 第六条.每周向社团主要领导人、院团委老师汇报近期工作。 第二章活动制度 第一条.学生社团应正常开展社团工作,积极组织社团活动,满足社团成员合理的活动需要。以学生自我管理为基本原则,达到学生社团工作的协 调一致,正常开展。 第二条.学生社团活动过程中应始终与指导老师保持密切的联系,以保证正常的工作和活动的圆满成功。 第三条.社团活动期间各学生社团有权互相监督,各学生社团应保持密切的联系。 第四条.学生社团在每学期结束前一周做好下一学期的活动计划,并上交指导老师备案。 第五条.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具体工作 A、(小型活动):提前两个星期准备, 1、策划:思考活动类型,形式,主题。活动需要创新但要可行,同时 要扩大影响力。 (1)计划书:内容包括主题、目的、形式、参加对象、时间、地点、活动流程、经费预算、工作人员安排等。 (2)报上级审批征求意见:交分管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再汇报团委老师。 2、开展实施: a.前期准备:申请场地(多媒体教室,操场…)、海报宣传(发文) 组织人员参加、拍照、写新闻、邀请领导嘉宾(礼貌,礼仪)等。 b.进行中:接待嘉宾老师(座位安排)、突发事件处理等 3、活动总结:结合活动部,分管领导的意见,对活动中出现的情况做出 书面和会议两种形式的总结。汇总活动材料包括计划、总结、照片。

高中学校学生社团管理制度

高中学校学生社团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X我校学生社团的管理机制,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七中AA学校社团。 第三条学生社团是指我校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学生发展指导中心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学生社团由学生发展指导中心负责进行管理,包括社团的资格审查、登记注册、社团招新等;保障社团的合法权益;规X社团的正常活动;查处社团的违纪行为。 第五条学生社团以培养、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发挥学生特长,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及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宗旨。 第六条学生社团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会费。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其财务应当遵守学生发展指导中心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接受学生发展指导中心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社团的成立、登记注册 第七条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2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二)有规X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四)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教师。 (五)有规X的章程。 (1)学生社团的名称、宗旨、主要任务; (2)学生社团成员基本介绍; (3)学生社团组织机构及其权限; (4)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的任职条件、权限及产生和罢免的程序; (5)会员资格和流程; (6)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7)社团成员考评及奖惩制度; (8)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经费的来源和使用原则。 (六)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八条社团成立申报程序: (一)成立学生社团前,发起人应先落实指导老师、制定详尽的社团章程,向学生发展指导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二)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应提交申报材料包括: (1)学生社团的申请表; (2)学生社团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学生社团名称、社团指导教师及社长情况、社团名称由来、组织机构示意图、负责人产生的程

社团管理制度

湖南三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机制,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湖南三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全体社团。 第三条学生社团是指我院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社团联合会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学生社团由社团联合会负责进行管理,包括社团的资格审查、登记注册、社团招新等;保障社团的合法权益;规范社团的正常活动;查处社团的违纪行为。 第五条学生社团以培养、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发挥学生特长,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及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宗旨。 第六条学生社团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会费。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其财务应当遵守社团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接受社团联合会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社团的成立、登记注册 第七条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5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四)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教师。 (五)有规范的章程。 (1)学生社团的名称、宗旨、主要任务; (2)学生社团类别(学术科技、文学艺术、志愿服务、体育健身); (3)学生社团组织机构及其权限; (4)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的任职条件、权限及产生和罢免的程序; (5)会员资格和入会手续; (6)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7)社团成员考评及奖惩制度; (8)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经费的来源和使用原则。 (六)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八条社团成立申报程序: (一)成立学生社团前,发起人应先落实指导老师、制定详尽的社团章程,向社团联合会提交书面申请。

学生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学生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河南工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9339工艺部 第一条:部门简介 部门性质:本部门隶属于化学化工学院学院9339社,学生们自发组织的有利于学生发挥自己的特长,找到自己的兴趣的团体,本部门以培养成员自己的兴趣与爱好为宗旨,并以此来丰富课余生活,增强综合素质等,秉承“自由、创新、开拓、发展”的宗旨,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辟学生的第二课堂。 部门目标:1.立志于将本部门打造为社团优秀部门。2.使每一位成员的手工艺品制作水平显著提高。 组织原则:社团是在院团总支的监督下,依照学院规章制度和社团制度来开展活动的。 前景展望:部门未来将致力于手工技术和个人兴趣的发展。在积极创新本部门活动的同时,加强与校内外其他部门和社团之间的交流活动。争取把我部门推广到校园中。 第二条:例会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社团全体成员会议,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2.大会由社长主持,传达社团指示、决议,讨论决定社团工作的重大问题,研究总结布署安排社团的工作。 3.开会时,成员应提前5分钟到场,会议实施签到制度,若有特殊情况要提前向社长请假,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应提前请假,并在开会后及时了解会议内容,学习会议精神。 4.严格遵守会议纪律,维持会场秩序,积极发言,认真学习。

5.社团全体会议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表决时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 6.负责人做好成员内的相应记录,以备部门指导开展内部工作。 7.发现问题后,能解决的应予以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上报学院主要领导。 第四条:学习制度 1.部门全体成员每周学习一次,必要时可临时举行。 2.学习由部门主要负责人主持,传达国家、学院的指示会议精神,教授新成员手工制作方法,以及提高社团成员综合素质的相关知识。 3.严格遵守学习纪律,维持会场学习秩序,积极发言,认真学习,会后及时传达学习内容及有关精神。 4.学习内容由部门负责人负责整理、收集相关材料,必须与会前两天交到社团主要负责人。 5.在学习中,部门成员之间要加强工作中,生活中,学习上的交流以达到共同进步,共同提高。 第五条:考勤制度 1.社团成员必须按时参加社团组织提供的培训及各项工作,在参加组织的活动以及社团统一组织的例会、学习、活动中,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果必须请假者请示部长或社长。 2.社团活动期间不得无故离开,如有需要须向主要负责人,请示获得允许后方可离开。 3.在会议活动正式开始后,不再签到,后到者视为迟到,活动会议开始二十分钟后再到者视为旷会。 4.全体成员参加的活动考勤由专门人员负责记录存档。做为今后的考核项目。

小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小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生社团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社团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加强学生素质教育工作,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谓“学生社团”,是指由具有二郎小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出自共同愿望、爱好自愿组成,并按照本办法登记注册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学生社团活动时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学生社团的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为创建“和谐校园”和实现我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多做贡献。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和注册 第五条学生社团申请筹备成立登记制度 (一)学生社团按社团性质共分为五种类型:学科、人文、科技、体艺、公益; (二)成立校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5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成绩无不及格现象; 2、必须有明确的社团负责人和相应的组织机构,第一负责人应通过民主的方式选举产生;

3、必须有明确社团章程; 4、社团应具有至少一名指导教师。 (三)学生社团筹备成立必须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事项包括: 1、社团名称(学生社团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其名称应准确反映其特征。); 2、社团章程(包括社团性质、社团宗旨、规章制度与纪律、组织机构、活动范围与形式、社团成员资格与权力、义务、负责人的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程序、解散善后等); 3、参加人数、社团拟任负责人基本情况,社团发起人联系方式,指导教师基本情况、学期活动企划书等。 (四)社团欲成立程序: 1、有意向成立社团的社团负责人必须认真阅读《二郎小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并书面向学校递交社团成立申请书,写明所要成立社团的名称、性质、发起人、指导教师、章程等基本情况。 2、填写完成后将书面申请交至社团负责人所在班级,并附上班主任的意见。由班长交至学校,经协商之后做出准许成立或不准许成立的决定。 3、准许成立的社团,负责人到学校领取《二郎小学学生社团注册手册》,认真填写后,交至学校,由学校办公室盖章后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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