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大气环境规划

淄博市大气环境规划
淄博市大气环境规划

淄博市大气环境规划

1规划的时空范围与区域分布

淄博市位于山东省中部,东邻潍坊市,东北与东营市相连,北接滨州市,南

靠临沂市,西与济南和莱芜两市接壤,西南角与泰安市为邻,东北部距离渤海湾

约50公里。市域范围介于北纬35 °5 '20〃~37 °7'14 〃东经117 °2 '15〃~118 °

31 '00 〃这一南北狭长的地域之间,淄博市现有张店、博山、淄川、周村、临淄 5 个城区和桓台、高青、沂源 3个县,五个城区呈 T"型分布,彼此相距20公里左右,城乡交错,布局舒展,再加上南北三县,形成十"型结构。因张店区地处全市的中心,又是全市政治经济和文化、科技教育中心,淄博市便形成了以张店为中心,其他区县环绕的“组群式”城市格局。如图1所示。

图1淄博市行政图

本规划以2005-2007年的数据为基准,以2010年为规划年,参照大气环境控制标准、国家“十一五”规划目标、淄博市“十一五”规划及淄博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

2020 年)等,界定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张店城区、淄川城区、博山城区、临淄城区、周村城区以及各城区之间与城市发展密切相关的部分用地,空间布局呈“ T”字形,面积约1115平方公里。

2大气环境污染气象概要

淄博市为典型的大陆性季风气候,雨热同期;冬季寒冷干燥,降水量少,夏季降水量多(见图2)。

月份

图2淄博市累年降水量年内变化规律图

降水对污染物浓度有稀释和冲刷作用,通常雨后大气污染物浓度可以降低三分之二,特别是大气中的颗粒物。每年的 6 — 9月淄博市空气中的PM10浓度较低,这与淄博市6 — 9月降雨多具有很大的关系。在冬季时,由于取暖和降雨量少的原因,PM10浓度较高。

淄博市全年的主导风向为偏北风,主要盛行于7、10、11、12月及次年1、

2月。淄博市污染较重的时候一般出现在11、12、1、2月,空气质量的变化较大,会出现轻微污染,有时风速较大,会引起沙尘天气,出现较重污染。

3空气质量评价

空气质量以空气污染指数(AirPollution Index, 简称API)为分级标准:一级标

准(API W50),二级标准(50200),如表1所示。

表1空气污染指数分级标准

污染指数API 污染物浓度(毫克/立方米)

SO2 (日均值) NO 2 (日均值)

50 0.050 0.080

100 0.150 0.120

200 0.800 0.280

300 1.600 0.565

400 2.100 0.750

500 2.620 0.940

2007年淄博空气质量达到一级标准的天数为 24 d,占总天数的6%;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为273 d,占总天数的75%,也就是说空气质量良好率为 81%,空气质量较好,主要大气污染物(SO2、PM10、NO2 )指标均能满足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限值。(数据来源:2007年淄博市环境状况公报) 4大气污染源评价

4.1点源评价

重点工业企业既是全市的重点大气污染源,准确掌握其能耗及污染物排放状况,可以准确的定位其能源消费和污染排放水平,同时,也可以准确地预测其未来的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情况,为污染物的防治提供理论依据。根据对淄博市的 56个污染源调查和淄

博市2007年环境统计数据,表2列出了污染较重的工业企业污染排放状况。

由表2可以看出,污染负荷据前六位的企业为:华能新电厂、华能白杨河发

电厂、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淄博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其污染负荷分别占调查总污染源的 18.6%、8.3%、

7.3%、6.6%、4.9%、4.7%,累计污染负荷比为 50.4%。

4.2线源评价

根据淄博市城市总体规划,道路网密度为 3.9km/km 2则道路长度为:

1115*3.9=4349km 。根据对淄博市主要交通干线车流量调查数据(辆 /h ),可近似认为2007年淄博市主要道路的日均车流量为 1937辆/小时。主要的车型比例如下:小型车占57%,中型车占26%,大型车占17%。

取车速为60km/h,小型、中型、大型车的NOx排放因子分别为2.37,6.3,

10.48g/km ?辆。

5大气环境现状监测及数据分析

5.1主要污染物的负荷评价

以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GB3095 一 1996)为评价标准,采用计算环境

n C

空气综合污染指数(P综= Pi,其中P i= -1 )的方法进行评价,评价结果见表

i 1 Si

表4 2005 —2007年期间环境空气综合污染指数

年份单项污染指数综合污染指数

PM 10 SO2 NO 2

2005 0.95 0.93 0.35 2.23

2006 0.94 0.92 0.38 2.24

2007 0.92 0.90 0.40 2.22

结果表明,2005 — 2007年期间,淄博市大气污染指数在 2.58~2.62之间,变化比较平缓,2006年的值略高。通过比较单项污染指数发现,PM10、SO2逐年下降,而NO 2则逐年上升,NO 2作为潜在污染物,必须严加控制。

为了反映大气环境中个污染物影响的大小,确定个污染因子重要性的顺序,

运用污染物负荷比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由表5可知,淄博市三年来 3项主要大气污染物综合系数的顺序依次为

PM10 >SO2 >NO2,其中PM i0、SO2污染比重相近,并均逐年减小,NO2污

染比重较小,但有逐年上升的趋势。

6大气环境容量估算

6.1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

淄博市以胶济铁路为界以南多为山地、丘陵,以北多为冲积平原和黄泛平原

根据生态优先原则,其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林和水源涵养林约占总面积的2%左右,应划分为一类区,其余区域列为二类区。即一类区面积为:22.3 平方公里;二类区面积为:1092.7平方公里。

6.2大气环境容量估算

采用A值法对淄博市城区的大气环境容量进行估算,其公式为:

IE

I

其中:Qa为总量控制区某种污染物年允许排放总量限值(104t);

Qai为第i功能区某种污染物年允许排放量限值(104t);

n为功能区总数;

i为总量控制区各功能区的编号;

a为总量下标。

各功能区污染物年允许排放总量限值由下式确定:

Q

S为总量控制区面积(km2);

Si为第i功能区面积(km2);

Ai为第i功能区某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系数[10 4t/(a km 2)];

Csi为规定的第i功能区某种大气污染物的标准浓度限值(mg/m 3);

Cb为控制区本底浓度值(mg/m 3)。

本规划中,淄博市A值取4.46

用A-P值法能估算出给定控制区的污染物允许排放总量,来确保控制区实现大气环境质量目标值。影响淄博市大气环境的主要污染物S02、PM10的理想环

境容量、实际排放量及其差额统计如表 6所示。

表6 2007年SO2、PM io的环境容量与实际排放量104t/a

城区名称面积/

Km2

理想环境容量实际排放量差额

SO2 PM 10 SO2 PM 10 SO2 PM 10

一类区22.3 0.1637 0.268 0.0959 0.245 0.0678 0.023 二类区1092.7 8.297 11.94 13.896 10.236 -5.599 1.704 合计1115 8.4607 12.21 13.9919 10.481 -5.531 1.727

2

由表6可知,对于一类区,SO2、PM10实际排放量均小于理想环境容量,仍有剩余环境容量可以利用;对于二类区,PM i0实际排放量小于其理想环境容量,仍有剩余环境容量,而 SO2的实际排放量已经超出其理想环境容量,必须采取相关治理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和削减SO2的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7大气环境污染预测

7.1能耗量增长及污染物排放预测

7.1.1工业耗煤量增长预测

根据淄博市统计年鉴2005-2007年的GDP统计,2007年的年工业总产值为

1945.02亿元,工业产值年平均增长率为 16 %,由M M 0(1

「七。求得 2010年的工

业总产值为 3035.97亿元

根据能源消费弹性系数法预测 2010年工业能耗值:根据我国1979-2004

年的统计年鉴,我国经济增长速率为9.4%,能源消费的弹性系数约为 0.47。再考虑到十一五规划中节能减排的要求:即单位GDP能耗消减10% ,求得能源消费增长率

3.9%。 2007年煤的终端消费量为3575万吨,由E E

。°

。求得2010年的耗煤量为

3888.17万吨。

SO2 排放:一般的硫去除效率为90% , SO2 排放量

3888.17*1.6*(1-0.9)*0.01=6.221 万吨。

7.1.2居民生活耗煤量

根据淄博市统计年鉴2003-2007的人口统计,具体如表7所示

由上表求得五年的人口增长率为 1.33%。2007年总的人口是519.59万,市区人口 377.45万。预测到2010年城区人口数为388.69万人。

淄博市2007年淄博城镇居民人均年耗煤量为 296kg

预测得:到2010年居民生活耗煤量为115.05万吨。

SO2 的排放量 115.05*1.6*0.01=1.84 万吨

7.1.3耗油量预测

根据统计年鉴查得,2006年煤油、柴油、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的终端消费量分别是22220吨、4107吨、54312吨、902047吨。2007年煤油、柴油、

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的终端消费量分别是25902吨、4571吨,61666吨,969430 吨。消费量增长率分别为 16.57 %, 11.28 %, 13.54 %和7.47 % .预测2010年煤油、柴油、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的终端消费量分别是 41029吨,6299

吨, 90259 吨和 1203312 吨。转化为标准煤总量为 4201 万吨。设去除效率为90%,贝U SO2 的排放量约为:4201*1.6*(1-0.7)*0.01=6.05 万吨

7.2 污染物排放量总量预测

根据耗煤量和煤质得, 2010 预计排放总量: 6.221+1.84+6.05=14.11 万吨

8 大气规划目标

8.1大气环境质量目标

根据淄博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到 2010 年淄博市环境空气目标为: 2010 年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水平接近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城市全年空气环境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大于 328 天(占全年天数的 90% ),一、二类区各执行相应的

一、二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8.2总量控制目标与解决方案

8.2.1总量控制目标

根据淄博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到 2010 年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 15.94 万吨,比 2005 年削减 31 % ;根据计算的市区环境容量,为 8.4607 万吨/年。由此

就城区大气环境容量而言,主要污染物SO2 已无剩余容量可用,而根据耗

煤量和煤质得, 2010 预计 SO2 排放总量为 14.11 万吨,未超出规划目标。

8.2.2解决方案

根据对淄博市各污染源及工业格局的调查,结合气象地理条件,为改善淄博

市大气环境现况,提出如下对策

1以电厂脱硫为重点,加大二氧化硫削减力度。严格控制在城市及市郊新(扩)建除热电联产外的燃煤电厂。燃煤电厂(含热电厂和企业自备热电厂)建设并运行脱硫设施,到 2010 年,火力发电(热电)行业脱硫项目建设率达到 100% 。全市所有

电厂必须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装置。

2加大水泥行业结构调整和污染防治力度,减轻粉尘污染。在保持适度规模、着力优化结构的基础上,重点发展日产 4000 吨以上新型干法技术,加快用新技术改造立窑水泥生产工艺。

3大力调整能源结构,积极推广普及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继续对燃煤炉窑、燃煤锅炉实施清洁燃烧技术改造,严禁新建直接燃煤炉窑。继续抓好电力、冶金、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和建材行业的大气污染控制,对冶金、建材、化工等重污染行业开展新一轮的除尘改造,推广使用高效布袋除尘设施。

4采取更加严格的控制措施,突出抓好各城区的大气污染防治。着力解决张店东部化工区化工废气污染问题,对现有的有废气污染而又无法治理的项目实施关停或搬迁;全面完成张店钢铁总厂搬迁和区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切实加大对张店南郊建材工业区烟尘、粉尘污染防治力度。

5强化高污染燃料禁烧区和烟尘控制区的监督管理。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建立网络化、标准化、规范化的机动车尾气排放监测体系,鼓励发展低污染、清洁燃料型车辆,严禁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上路行驶,坚决淘汰污染严重的车辆。

加大对道路和施工扬尘及餐饮业油烟的监管和综合治理力度

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总体规 公示简本

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总体规划(2014-2020)公示简本 1.规划编制目的 为推进佛山市产业转型升级,全力支持佛山高新区进入创新突破的发展新阶段,统筹带动城市及周边地区自主创新发展;统筹、整合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现有资源,实现高新区一区五园社会、经济、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编制《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总体规划》。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以及佛山市上层次规划制定。 规划范围协调范围三水园南海园禅城园高明园顺德园2.规划范围与期限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以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五个园区经国家审核公 告的四至范围为准,五个园区具体为南海园、三水园、禅城园、顺德 园、高明园。南海园规划范围面积753.79公顷。三水园规划范围面积 431公顷。禅城园规划范围面积1200公顷。顺德园规划范围850公顷。 高明园规划范围面积1339公顷。 (2)规划协调范围 为促进工业园区与周边地区的功能协调,实现产城融合,划定规 划协调范围。 南海园规划协调范围为南海中部片区,总面积约403.36平方公里; 三水园区,规划协调范围总面积约100.98平方公里;禅城园规划协调 范围扩展至南庄绿岛湖片区及张槎街道工业园区、吉利工业园区,总 面积约49.5平方公里;顺德园规划协调范围扩展至西部生态新区范围 以及五沙、容桂片区,总面积约109.13平方公里;高明园规划协调范 围拓展至荷城街道北部以及杨和工业区、明城工业区等范围,总面积 约100.75平方公里。 本规划期限为2014-2020年。3.规划目标与策略: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总体发展目标是:国家 一流科技产业园。 产业发展目标:大力推进光电产业战略崛起,加快促进汽车及 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业两大支柱产业高端发展,全力推动新材料、 环保、生物医药三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力促传统优势产业转型提 升与生产性服务业耦合共进,重点发展8大产业30个细分领域,构 建佛山高新区“830”产业体系。 总体发展策略: 策略1 核心引领,打造协同创新体系 策略2 强化先进制造,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 策略3 产城融合,提升城市综合服务与公共环境品质 规划范围示意图周边协调发展分析图

建埠以来青岛城市空间结构的变迁与发展

建埠以来青岛城市空间结构的变迁与发展 3 冷 静 (青岛市社会科学院城市所,山东青岛266071) 摘要:自1891年开埠以来,青岛的城市空间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一个无名的小渔村,到带状的狭长城市,再到今天拥湾发展的现代化新城,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100多年的城市发展历程,实际上也是青岛城市建设与发展思维不断成熟、更加科学的历程。每一次城市发展思维的变革,都会带来城市空间结构的巨大变化,随之会带来城市发展的一次飞跃。 关键词:青岛;建埠;城市空间结构中图分类号:F29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2698(2009)0320006205 青岛市位于山东半岛南端,东经120°22′,北纬36°4′,东、南濒临黄海,西、北连接内陆。市域总面积10654平方公里,2008年末,全市总户籍人口762万人,其中市区人口276万人。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青岛一直是中国东部沿海重要的经济中心和港口城市。现辖7区(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代管5个县级市(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莱西市)。 一、建埠以来青岛区划的历史沿革 青岛在建制前属即墨县仁化乡管辖,因胶州湾而显其胜。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后,由于外国海军舰船的威胁,清政府于1891年调登州镇总兵章高元驻防青岛,在青岛村东侧建总兵衙门,这一年被认为是青岛市建制的开始。此后,这一区域逐渐形成初具规模的传统市镇,至1897年,市区人口约1.4万人。同年11月14日,德国借口山东巨野教案,派远东舰队强占胶州湾。1898年3月6日,德国与清政府签订《胶澳租借条约》,使青岛以“租借地”的名义成为德国的殖民地,租期99年,由此开始进入了现代化的城市建设时期。 1891年~1898年是清政府管辖时期。1898年~1914年是德国占领青岛时期。 1914年~1922年是日本第一次占领青岛时期。1922年~1929年在青岛设胶澳商埠督办公署,直属北洋政府。 1929年~1938年南京国民政府接管胶澳商埠,1929年7月设青岛特别市,1930年改称青岛市。 1938年~1945年是日本第二次占领青岛时期。 1945年~1949年南京国民政府接管青岛,设立 青岛特别市。 1949年6月2日青岛解放,成立人民政府,改为 省辖地级市,下设市北、市南、台西、台东、四沧、李村、浮山7区及即墨县、胶县、胶南县三县。 胶州专区的崂山办事处划归青岛市(政务院1951年6月6日批准)。 撤销青岛市四沧区、浮山区、李村区,设立四方区、沧口区(内务部1951年8月16日批准)。青岛市的即墨县划归莱阳专区;胶县、胶南县划归昌潍专区(国务院1961年5月23日批准)。撤销青岛市崂山郊区,设立崂山县,驻李村(国务院1961年10月5日批准)。 撤销青岛市台西区,并入市南区、市北区(山东省人民委员会1962年12月8日批准)。 烟台地区的即墨县;昌潍地区的胶县、胶南县划归青岛市(国务院1978年11月17日批准)。设立青岛市黄岛区,以胶县的黄岛、薛家岛、辛安3个公社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78年11月27日批准)。 原潍坊地区的平度县划归青岛市(国务院1983年8月30日批准)。 原烟台地区的莱西县划归青岛市(国务院1983年8月30日批准)。 撤销胶县,设立胶州市(国务院1987年2月12日批准)。 撤销崂山县,设立青岛市崂山区(国务院1988年 6 第22卷第3期2009年9月 学报Journal of Qingdao Technical College Vol.22No.3 Sep.2009 3 收稿日期:2009207213 作者简介:冷静(19742),男,山东乳山人,副研究员。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新区规划完整版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新区 规划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式征求张店区政府意见。 (四)2015年10月14日,规划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 (五)2015年11月12日,通过了市规委会第5次项目审议会。 二、《淄博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维护)规划情况 (一)规划范围:东起世纪路,西至滨博高速,南起昌国路,北至济青高速,总用地面积约平方公里。本项目规划范围分两个层次,即片区层次及街坊层次。(二)规划设计内容: 1、片区层面:梳理各片区人口容量、建筑容量,在此基础上,对新城区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根据新标准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根据设施不同,提出相应的落实方式。 2、街坊层面:踏勘现状、根据新标准更改用地性质、对未建设地块和更新改造地块重新分析确定控制指标、落实专项规划内容、更新竖向管线等内容。 3、主要指标: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面积(hm2) 百分比(%) 大类中类小类 R 居住用地 R1 一类居住用地R2 二类居住用地R22 服务设施用地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1 行政办公用地

A2 文化设施用地A3 教育科研用地A4 体育用地 A5 医疗卫生用地A6 社会福利用地A9 宗教用地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1 商业用地 B2 商务用地 B4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W 物流仓储用地 W1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1 城市道路用地 S2 城市轨道交通用地 S3 交通枢纽用地 S4 交通场站用地 U 公用设施用地U1 供应设施用地U2 环境设施用地U3 安全设施用地 G 绿地与广场用地G1 公园绿地 G2 防护绿地 G3 广场用地 H11 城市建设用地H H2 H21 铁路用地 E E1 水域

青岛城市规划(2006-2020)

青岛新城市规划 青岛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 2050年,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市社会经济发展主要指标达到当时发达国家水平 凝聚了大批城市规划设计师历时5年智慧与心血的青岛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开始向市民公示。规划显示,到2020年,青岛将成为拥有近1200万人口,中心城区人口规模约50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将近540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108平方米,城镇化水平达到77.8%的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到2050年,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市,社会经济发展主要指标达到当时发达国家水平。

扩容:七镇及胶南市区纳入新规划 本次规划,将区域研究范围扩大至整个山东半岛。市域为青岛市行政辖区,总面积10654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由中心城区、胶州市的营海等环胶州湾地区,以及滨海公路沿线的胶南城区和琅琊、泊里、鳌山卫、温泉、田横、王村、丰城7镇组成,总面积约2870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由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崂山、城阳、黄岛7区组成,总面积1408平方公里。 与《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相比,新增了一市七镇,新增面积约870平方公里,总规划面积达到2870平方公里。 城市框架:青岛、黄岛、红岛、崂山“一主三辅” 规划确立了“依托主城、拥湾发展、组团布局、轴向辐射”的全新空间发展战略,积极构建青岛、黄岛、红岛、崂山“一主三辅”的现代化城市框架,以强化主城的内涵式发展、稳步提升老城区功能、有序推进新城区建设为目标,以改造和提升青岛主中心、崂山及黄岛副中心为重点,全面增强主城的综合实力,提升主城的辐射和带动能力。 2020年人口1200万 2050年经济达发达国城市水平 本次规划勾画出一幅宏大绚丽的未来城市蓝图:到2020年,青岛将成为拥有近1200万人口、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将近540平方公里、城镇化水平达到77.8%的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到2050年,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市,社会经济发展主要指标达到当时发达国家水平。 跨海大桥引桥

淄博市北郊镇总体规划

淄博市北郊镇总体规划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战略2 第三章城镇性质与城镇规模2 第四章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3 第五章总体布局规划4 第一节城乡空间管制规划4 第二节镇域镇村体系规划5 第三节乡村建设规划5 第四节用地布局规划6 第六章综合交通规划8 第七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9 第八章绿地与景观系统规划11 第九章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12 第十章“五线”控制12 第十一章市政基础设施规划13 第十二章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规划15 第十三章综合防灾规划16 第十四章近期建设规划18 第十五章规划实施措施18 第十六章附则19 附表19 表一居民点规划安置表19 表二远期镇域用地汇总表20 表三远期城镇建设用地平衡表21 表四城镇建设区主要道路一览表22 表五文物保护单位紫线控制表22 表六近镇域用地汇总表26 表七近期城镇建设用地平衡表26 表八近期建设项目表27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适应新形势下经济发展需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有效引导规划期内北郊镇的规划与建设管理,保证镇内开发建设有序进行,特制订本文本。 第2条(一)镇域范围为北郊镇的整个行政辖区,总面积为56.23平方公里。 (二)镇区规划范围:北至青银高速公路以南250米,南至老济青路,西至正 阳路,东至西十五路,镇区总面积26.41平方公里。 第3条本文本是北郊镇镇域各项建设活动的指导性文件。镇域内进行的各项建设活动,均应符合本文本的有关规定。规划建设管理中除执行本规划外,尚应符合国家 现行的和规划期内颁布的有关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4条文本中黑体字加下划线条文为本规划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对北郊镇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规划建设,属严重影 响城乡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5条规划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5年第146号令发布) (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四)《村镇规划编制办法》 (五)《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六)《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116号令) (七)《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八)《山东省村庄建设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稿) (九)《淄博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十)《北郊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十一)《北郊镇环境规划》 (十二)其他相关规范、规定 第6条规划期限 近期:2015-2020年; 远期:2021-2030年。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版)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09修订版) 佛山市城乡规划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

目录 1 总则 (1) 2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2) 3 城市用地 (3) 4 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15) 5 建筑间距、退让与高度 (16) 6 公共设施 (21) 7 道路交通 (26) 8 市政设施及其它公用设施 (30) 9 景观与环境 (36) 10 特定区域 (38) 11 附则 (39) 附录一:用词说明 (40) 附录二:名词解释 (41) 附录三:计算规则 (43) 附录四:建筑间距和离界距离图示 (49)

1 总则 1.1 为科学编制城市规划,严格城市规划管理,实现城市规划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保证城市规划的实 施,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技 术规范为依据,参照省内其它城市同类规定,并结合佛山市城市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1.3 在佛山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作,应按本规定执行。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的村庄 和集镇,经批准可暂按国家、广东省有关村镇的相关规定执行。 1.4 本规定未涉及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佛山市有关规定的要求。

2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2.1 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分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规划内容和深度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广 东省中心镇规划指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等规定执行。规划编制应采用佛山市统一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 图2-1 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总体规划的编制 2.2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前,可根据需要先组织编制城市概念规划。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为15~20年;近期建 设规划期限为3~5年。依据近期建设规划,可编制年度的规划实施方案,作为城市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的依据。 2.3 “2+5组团”可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组团总体规划,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和公 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的配置做出进一步的安排。 详细规划的编制 2.4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计划。城市新区、旧 城改造区、特定区域、近期建设区以及备用土地、拟出让土地等城市建设重要控制区域,应当优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中城市重点地区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前应先开展相关规划研究。 2.5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以控制性详细规划所确定的各项控制要求和规划条件为依据进行编制。各级人民政府应 组织编制重要街区、重点景观区、广场、公园、重要交通枢纽用地、城镇主要出入口、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其他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胶州市市域综合交通规划

胶州市市域综合交通规划(2010—2030年)

目录 第一章胶州市概况 第一节国民经济及城市发展概况 第二节城市路网概况 第二章胶州市交通发展战略 第一节胶州市交通发展的需求预测 第二节胶州市的交通发展目标 第三节胶州市的交通发展战略 第三章胶州市交通规划范围及期限 第一节胶州市交通规划范围 第二节胶州市交通规划期限 第四章胶州市区域内路网规划 第一节胶州市乡镇间的路网规划 第二节胶州市市区内交通网规划 第五章胶州市客运站交通规划 第一节胶州市公路客运枢纽规划 第二节胶州市铁路客运枢纽规划 第六章胶州市交通管理规划及保障措施第一节胶州市交通管理规划 第二节胶州市关于交通的相关保障措施第七章附录

第一章胶州市概况 胶州市地处黄海之滨、胶州湾畔,因东南临胶州湾,以胶水而得名。1987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在青岛地区第一个撤县设市。总面积1210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成区面积45 平方公里,辖11个镇、7个街道办事处、811个行政村,全市总人口110万人,常住人口79万人,城区人口超过45万人。先后被授予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市、中国秧歌之乡等荣誉称号。 胶州地处胶州湾腹地最深、最开阔的位置,济青、青兰、环胶州湾、同三四条高速公路和胶济、胶黄、胶新、胶济客运专线四条铁路贯穿境内,是内陆各省进出青岛、烟台、威海和通往青岛港、黄岛前湾港的重要门户。从半岛区域看,在东西走廊上,“三线两站”构筑起独特的区域价值。三线,即山东半岛“一体”发展的三条黄金通道,济青、青兰高速以及胶济铁路,胶州均处于咽喉位置。两站,即中铁联集青岛集装箱中心站以及胶济客运专线胶州市站。总投资7.1亿元的中铁联集青岛集装箱中心站是中国铁道部在全国设立的18个集装箱中心站之一,也是山东省唯一一个;胶济客运专线胶州市站是青岛。 第一节胶州市国民经济及城市发展概况 一、区域概况 胶州市属青岛市辖县级市,位于山东半岛西南部,胶州湾西北岸,东经为119°37′-120°12′,北纬为36°00′-36°30′。市域东南隅胶州湾与青岛市区相望,东南海岸线长25.5公里。全市东西横距51公里,南北纵距54.3公里,总面积1210平方公里。胶州市辖13个镇,5个街道办事处,811个行政村,2009年底总人口78.5258万人,总户数为23.8718户,农业人口49.8454万人,城市人口28.6804人,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36.52%。 胶州市是青岛市次级中心城市,处于山东省环胶州湾经济开放地带的前沿,南至青岛前湾港48公里,东距流亭国际机场35公里,优越的地理位置,为全方位的经济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区位条件,是山东省重要的交通枢纽和货物集散地。“十一五”期间被青岛市规划为划区的县级市。 胶州市地处胶东半岛与山东内陆的过渡地带,东邻即墨市、城阳区,西靠诸城市、高密市,南接胶南市,北连平度市。扼东西交通之咽喉,交通地位十分重要,现状交通较发达。胶济铁路与胶黄铁路在市区东部交汇,胶新铁路以胶州为起点,从市区西侧穿过,同三高速、济青高速、环胶州湾高速分别从市区西侧、北部、东南部穿过,在胶州、龙山、马店、营海留有出口,另有国道204、省道217、219、325公路等主要干线经过。 二、县域经济发展概况 胶州市现有人口78.53万人,其中农村人口49.85万人,2000至2006年,总人口年平均增长率为0.59%,其中农业人口年平均增长率为-0.36%。农业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总体呈逐年下降的趋势。200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6544元,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221元。全市城市化水平达到49.8%。 胶州市的国民经济有较长的发展历史和较快的发展速度,目前已形成了由机械、电子、化工、轻工纺织、服装、食品、建材、矿产等42个主要行业和门类构成的工业生产体系。“九五”胶州市国内生产总值平均增长率为16.3%;“十五”期间,国内生产总值由2001年的124.9亿元增长至2006年的348.59亿元,年均增长率为16.3%;“十五”期间,国内生产总值由2001年的124.9亿元增长至2006年的348.59亿元,年均增长17.8%。十年来平均增长率为18.7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人均GDP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3倍多。预计2010

淄博市总体规划2006-2020

淄博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城市发展目标 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 第四章城市性质与规模 第五章城市规划区范围 第六章区域交通网络 第七章城市总体布局 第八章环境保护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协调城市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时空关系,综合研究和确定淄博市域城镇体系及城市性质、规模和空间发展形态,统筹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和基础设施,促进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为稀薄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依据,特编制本总体规划。 第3条淄博市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市区行政辖区范围,即张店区、博山区、淄川区、临淄区、周村区五区行政辖区范围。 第4条立足淄博市组群式城市的特点,对市域的中心城区和副中心城区的各项建设用地和基础设施,进行通盘考虑,统一安排。 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 第一节城镇体系发展战略 第12条提高市域城镇体系的中心强度,协调和促进五个城区的共同发展。以一个中心(张店城区)、四个副中心(其它四个城区)共同形成淄博市城镇体系的复合中心。 第13条淄博市域城镇体系发展主轴以市域内主要联系道路为依托呈"十"字型。确立优先发展的重点城镇,适当分担城区部分专业职能,控制城区无限蔓延趋势,并形成小区域范围次级中心,带动区域城镇化的均衡发展。 第14条增强现有城镇经济实力,小城镇集中发展。规划期末,条件较优的现有乡改为建制镇,辖区过小、镇驻地相距较近的乡镇进行撤并集中发展。 第四章城市性质与规模 第一节城市性质 第34条淄博市城市性质为:国家重要的石油化工基地,历史文化名城,山东省中心城市之一,鲁中地区经济、科技、信息中心。 第五章城市规划区范围

第41条淄博市城市规划区范围为所辖五区范围,即张店区、博山区、淄川区、临淄区、周村区的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2961平方公里。分为城区、近郊区、沿路控制区、建制镇驻地、风景文物保护区、水资源保护区和远郊区七个层次。 第六章区域交通网络 第一节城市对外交通 一、铁路交通 第49条为加强淄博对外客货运输,规划将博南铁路与辛泰铁路相连接,并利用省规划的德烟铁路与淄东铁路相连接,为本市对外开放"借港出海"提供良好的条件。 第50条新建博山北站、东站和货场,根据客货运量增长和城市发展需要,扩建淄博站、淄川站站场设施,提高周村站等级。 二、公路交通 第51条在新建公路的同时,加快公路的改建,重点提高技术等级,形成以高速公路为中枢、一级公路为骨架,二、三级公路为支线的便捷畅通的交通网络。 第52条修建南北向贯穿的滨莱高速公路,在张店、淄川、博山城区西侧通过,该路在张店与济青高速公路、309国道相交处,在淄川与胶王路相交处,在博山与北山路相交处,在桓台与章索路相交处,在高青与广路相交处,各规划建设一个互通式立交桥。 第53条改造市内公路干线,国道205线、309线及省道胶王路、湖南路、庆淄路、张田路、博沂路达到一级公路标准;省道章索路、泉王路、博临路、济青路、仲临路达到二级公路标准;;在东南部山区建设一条北接博临路、南接仲临路的二级公路。 第54条为保障中心城区的交通畅通,规划修建205、309国道的绕城线,红线宽100米。第55条至2010年全市共设长途客运站9个,总用地40公顷左右。其中张店城区3个,博山城区2个,淄川城区2个,临淄城区1个,周村城区1个。 第57条淄博市系内陆城市,为加强对外贸易往来,应积极创造条件借用青岛港、烟台港、石臼港。 第七章城市总体布局 第一节总体布局原则 第64条城市布局为"组群式"城市结构,加强城区间横向经济联系,促进各城区的合理分工、协作。 第65条强化中心城区张店的中心地位和作用,增强并完善其市级商务、服务职能,提高整个城市的对外辐射力。 第66条经济、合理利用土地,保持城区间田园、绿化空间,控制城区无限制蔓延趋势,既充分保持组群式城市特点,又为未来城市发展留有充分的余地。 第67条完善市域交通网络,强化城区间快速交通系统,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现代化的交通运输体系及先进的水、电、通信等设施。

新佛山城市规划(2020)

佛山城市规划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规划目的 为适应2002年佛山市行政区划调整后城市发展建设的需要,统筹城市各项建设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重新编制《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 第2条规划基本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991年) 3、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年) 4、《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 5、《佛山市城市发展概念规划》 6、《广东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构想》 7、国家、广东省、佛山市的相关规划文件 第3条城市规划区与中心城区 1、本次规划的城市规划区为佛山市行政辖区的范围,面积3848.49平方公里。 2、规划中心城区为“2+5组团”所包括的街道办或镇的行政辖区范围,面积1913平方 公里,约占全市域面积的49.7%。“2+5组团”是指:中心组团、大良容桂组团、狮山组团、西南组团、西江组团、大沥盐步组团和九江龙江组团。 第4条规划期限

近期为2005-2010年,远期为2011-2020年,远景为2021年以后。 第5条规划指导思想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全面、 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路线,使佛山市由“快速城市化”向“健康城市化”的方式转变,由注重“数量的增长”到关注“质量的提升”。 2、贯彻“五个统筹”的原则,结合佛山发展的实际情况,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全市域内 不同类型地区的统一规划;统筹区域发展,协调好佛山与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地区其他城市间的关系,在区域协调中准确把握佛山自身的定位;统筹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按照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要求,规划好产业发展与社会事业发展的空间布局;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划定并严格控制区域绿地,加强土地、水、能源的节约与综合、有效利用,降低工业污染,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建设宜居城市;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通过合理布局,在对外招商引资的同时,鼓励民营企业的成长。 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与战略 第6条城市发展目标 1、第一阶段,到2010年左右,全面协同地推进佛山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工作,在 保持发展活力的前提下调整体制结构,努力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加强区域协作,构建广佛都市区的基本构架。 2、第二阶段,到2020年左右,力争全面实现现代化,建设经济繁荣、生活富裕、环境 优美、城乡协调、体制完善、社会文明的小康社会;与珠江三角洲其他城市一起,确立具有独自特色的国际大都市区的地位。 第7条区域协调发展策略 1、以区域协作为城市发展的基本前提,遵循区域化与市场化的一般规律,科学判断与合 理制定城市的发展路径、功能定位与发展选择,城市用地功能布局应充分考虑对于跨界地区的影响。 2、注重区域内各城市与地区间在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利用等方面的协调。 3、注重区域内各城市与地区间在交通、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方面的协调。 第8条社会发展策略 1、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全民社会保障体系,重点推进农村劳动力和外来劳动力 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稳定劳动力的供给,引导流动人口逐步本地化,实现劳动力的稳定储备。 2、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建立与就业岗位相关的土地供应机制,加大职业培训与教育的投 入,增强劳动力的可就业能力,建立完善的劳动力市场,适应产业发展对人才结构的需求。 3、完善城乡统筹规划,促进人口向中心城区的集聚,全面改善村镇地区在社会基础服务 设施方面的配套建设。各级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公共设施应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在全市逐步建立起“市-区-街办(镇)-村” 多级与多层次的社会服务设施体系。 4、加强城镇化进程中的“镇改街、村改居”和城市新建小区的“社区建设”,增强市民 的地方认同感。 5、加快建设信息社会。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业,建设“数字佛山”。

淄博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淄博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淄博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淄博市人民政府文件 淄政发〔2005 〕106 号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 , 高新区管委会 , 市政府有关部门 , 有关单位 : 《淄博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已经市政府第 41 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 现印发给你们 , 请遵照执行。2002 年市政府以淄政字〔 2002 〕 141 号批复的《淄博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同时废止。 淄博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建设用地管理 (2) 第三章建筑工程管理 (5) 第一节建筑间距 (5) 第二节建筑退让用地边界距离 (8) 第三节建筑后退城市道路红线距离 (9) 第四节建筑高度控制 (11) 第五节建筑基地绿地 (12) 第六节建筑基地出入口 (13) 第七节建筑配建停车位指标 (13) 第四章居住区规划 (14) 第一节居住区分级与用地 (14) 第二节住宅规划 (15) 第三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5) 第四节道路规划 (16) 第五节公共绿地规划 (16) 第五章城市道路广场 (17) 第一节一般规定 (17) 第二节道路用地构成 (18) 第三节城市广场、停车场 (19) 第四节加油站规划 (19) 第六章市政设施与工程管线 (20) 第一节给水、排水 (20) 第二节电力、电信 (20) 第三节燃气、热力 (22) 第四节消防、人防 (23) 第五节工程管线综合 (24) 第六节环境卫生 (26) 第七章城市景观与环境 (27)

附录 A 术语释义 (29) 附录 B 附表 (30) 附表 B1 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 (31) 附表 B2 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 附表 B3 居住区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36) 附表 B4 公共服务设施分级配建表 (37) 附表 B5 公共服务设施各项目的设置规定 (39) 附录 C 计算规则 (44) C1 建筑面积计算 (44) C2 建筑容积率计算 (44) C3 建筑基地面积计算 (45) C4 开放空间的条件和计算 (45) C5 建筑间距计算 (45) C6 建筑高度控制与计算 (47) C6-1 建筑高度计算 (47) C6-2 沿路建筑高度控制 (48) C6-3 建筑高度控制视线分析方法 (48) C7 建筑离界距离计算 (49) C8 绿地面积计算 (50) C9 建筑面宽控制计算 (51) 附录 D 本规定用词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制定城市规划,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水平,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及与城市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 第三条各项建设项目的选址、用地和建设,应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按城市总体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建设用地管理 第四条城市用地,根据其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分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执行(详见附录B附表B1)。 第五条城市建设用地包括分类中的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和特殊用地九大类,不包括水域和其它用地。 第六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和使用性质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详见附录B附表B2)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附录B附表B2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对

环境保护规划

第二章环境保护规划 目录 1.总论 2.环境现状评价 3.环境功能区划分及环境质量指标 4.环境量控制方案 5.环境污染控制措施 第二章环境保护规划 一总论 1.规划目的与原则 规划的目的 本规划为环境保护专业规划,是苏州工业园区二、三区总体规划中的部 分,意在贯彻环境建设与经济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方针, 使得园区二、三区的土地在被开发时,在总体规划上区域功能明确,土地利 用布局合理,以保障达到环境保护的目标;保护和改善苏州工业园区的环 境。 规划的原则 (a)坚持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原则,促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良性循 环。 (b)完善功能区划,明确环境质量目标。 (c)工业用地的划分;应注重土地使用的并存性,根据工业项目性质不同, 建立环境保护所需要的缓冲区。 (d)坚持以高新技术为先导,无污染或轻污染的现代工业为主体,开发建设 园区。 (e)突出重点,解决主要的环境问题,力求规划的可行性。 2.规划的范围与依据 规划的范围 苏州工业园区一、二区范围东起青秋浦;南至吴淞江,西邻金鸡湖,北接娄江、规划面积53平方公里。 规划的依据 (a)苏州工业园区70平方公用规划概念 ()我国环境规划规范。 (C)省、市对娄江的保护条例。 (d)苏州工业园区结构规划(二、三区)。 3. 环境保护目标 在苏州工业园区形成安全、清洁、优美的生活环境和工业环境,使之成为具有国际水准的现代化工业园,根据此规划概念,确定以下环境保护口标:

大气环境 大气质量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82冲的二级标准,最终与 古城苏州同步。 水环境 主要河道、水域(包括金鸡湖、娄江、青秋浦、吴湘江等)水环境质量中远 期达到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中的III类水质标准;最 终与古城苏州同步 声环境 达到中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放射污染 没有放射污染和电磁辐射污染。 二环境现状评价 1水环境现状评价 苏州工业园区第二、三区周围水环境主要有二、三区的边界河流(娄江、青秋浦、 斜塘河、吴湘江)及二、三区内的金鸡湖、沙湖、白荡等湖泊及娄斜线河等河道。 根据近期(94年11月一95年3月)的水质监测资料并采用单项水质参数标准指数公式进行计算。以此对水质现状进行评价、(水质监测资料及有关计算公式与计算结 果见表10-3) 从计算结果可见: 娄江的水质指标中,石油类、NH3-N、BOD、COD、As等五项指标超过 了III类水标准,其他水质指标基本均低于III类水标准限值。 青秋浦水质指标中,石油类、NH3-N、总磷三项指标超过了III类标准,其 他水质指标低于III类标准限值。 斜塘河水质指标中,石油类、NH3-N、总磷、COD、As等五项指标超过了III 类水标准,其他水质指标低于III类水标准限值。 吴淞江水质指标石油类、NH3-N、总磷等三项指标超过III类水标准。COD己 超过或接近超过III类水标准限值,其他水质指标低于III类水标准限值。 金鸡湖水质指标石油类、NH3-N、BOD、COD、总磷等五项水质指标超过 III类水标准。其他水质指标低于III类水标准限值。 从总体上来分析,娄江、金鸡湖水质较差,斜塘河、吴松江、青秋涌水质稍 好。周围水环境的污染以有机污染为主。 2.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述 大气环境规划的指标参量为二氧化硫(SO2)及总悬浮颗粒物(TSP)。因此采用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精编版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15年修订版)

目录 1总则 (1) 2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2) 3城乡用地 (3) 4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15) 5建筑间距、退让与高度 (16) 6公共设施 (22) 7道路交通 (27) 8市政设施及其它公用设施 (33) 9景观与环境 (44) 10特定区域 (46) 11附则 (47) 附录一:用词说明 (48) 附录二:名词解释 (49) 附录三:计算规则 (51) 附录四:建筑间距和离界距离图示 (61) 附录五:佛山市单一重现期暴雨强度公式 (66)

1总则 1.1为科学编制城市规划,严格城市规划管理,实现城市规划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 化,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城市控 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为依据,并结合佛山市城市发展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1.3在佛山市“1+2+5”组团的城区及其他镇中心区范围内的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 作,应按本规定执行,其他区域参照执行。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的村庄和集镇,可按国家、广东省及佛山市有关村镇的相关规定执行。 1.4本规定未涉及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佛山市有关规 定的要求。

2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2.1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分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规划内容和深度按《城 市规划编制办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广东省“三规合一” 工作指南》等规定执行。规划编制应采用佛山市统一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 图2.1 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总体规划的编制 2.2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前,可根据需要先组织编制城市概念规划。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 为15~20年;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为3~5年。依据近期建设规划,可编制年度的规 划实施方案,作为城市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的依据。 2.3佛山中心城区以外的区域,应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组团分区规划, 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强度分区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的配置等做出进 一步的安排。 详细规划的编制 2.4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 制计划。城市新区、旧城改造区、特定区域、近期建设区以及备用土地、拟出让土 地等城市建设重要控制区域,应当优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中城市重点地区在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前应先开展相关规划研究。 2.5修建性详细规划应以控制性详细规划所确定的各项控制要求和规划条件为依据进行 编制。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编制重要街区、重点景观区、广场、公园、重要交通枢 纽用地、城镇主要出入口、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其他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淄博市路网分析

关于淄博市张店区路网现状及结构构成的分析 摘要:本文主要是对淄博市张店区城市规划现状的描述,而对淄博市张店区的描述主要从两方面进行:城市的路网和结构构成。通过对这两方面的分析发现淄博市现存的一些问题,同时对城市的下一步规划提出自己的一些建设性的建议。 关键词:淄博市张店区,城市路网结构构成问题及建议 一、淄博市张店区的区位分析 张店位于山东省中部,东临齐国故都,南接聊斋故里,属山东半岛对外开放区、环渤海经济发展带、半岛城市群,全市政治、经济、文化、金融、科技和流通中心。全区总面积244.2平方公里,城市化水平达82.49%。城市原始经济主要是重工业及化工业,随着城市经济结构的调整,第三产业迅速发展,产业布局迈向合理化。 二、对张店区城市路网的分析 (一)张店区路网特征 (1)张店区路网从整体而言是棋盘式路网和环路的结合,数条南北道路和东西道路形成四通八达的路网,便于疏散交通。 (2)道路交通系统完善和发达,区内道路、国道和铁路系统相辅相成。 (3)世纪路、柳泉路、金晶大道等几条宽阔的景观大道将张店区分割成几个长条形的区域,同时也将区内的主要功能区布置在景观大道两侧,有利于疏散市内交通;另外,过境道路与市内交通划分明显,与市内交通分割开来。

(1)进入新世纪以来,机动车保有量的迅猛增长,加剧了道路的拥挤程度。目前,张店区道路网属于平面交通运输系统,市区交通量大部分集中在内部主干道路段,大量平交路口特定时间处于超饱和状态,成为市中心区交通堵塞的高发区。 (2)城市土地规划与道路规划不协调。近几年,城区的土地开发强度度很高,高强度开发带来高强度的交通源,加剧了市区交通环境的恶化。 (3)旧城区的道路随着经济的发展已不能适应现在的交通状况,经常出现堵塞的情况,扩宽势在必行。 三、对张店区结构构成的分析 (一)特征分析 (1)张店区的发展主要是以旧城区为中心,向外辐射发展:旧城区向东发展的主要是重工业及化工区,而向西的部分则主要是组成城市的各功能区。 (2)随着这些年的发展,城市内部功能布局已实现主要以居住、商业娱乐和文教为主的功能转化。 (3)东部开发区的工业园已形成较大规模,老城区内的工业区逐渐迁出。 (4)利用自然景观逐步形成了环河的景观带和以人民公园等为主的景观核心。并同时增加了新老城区的城市绿地和公共空间。 (5)西部的新城区中心已初具规模,老城区的功能逐渐被淡化。

淄博市大气环境规划

淄博市大气环境规划 1规划的时空范围与区域分布 淄博市位于山东省中部,东邻潍坊市,东北与东营市相连,北接滨州市,南靠临沂市,西与济南和莱芜两市接壤,西南角与泰安市为邻,东北部距离渤海湾约50公里。市域范围介于北纬35°55′20″~37°17'14″,东经117°32′15″~118°31′00″这一南北狭长的地域之间,淄博市现有张店、博山、淄川、周村、临淄5个城区和桓台、高青、沂源3个县,五个城区呈T"型分布,彼此相距20公里左右,城乡交错,布局舒展,再加上南北三县,形成十"型结构。因张店区地处全市的中心,又是全市政治经济和文化、科技教育中心,淄博市便形成了以张店为中心,其他区县环绕的“组群式”城市格局。如图1所示。 图1 淄博市行政图 本规划以2005-2007年的数据为基准,以2010年为规划年,参照大气环

境控制标准、国家“十一五”规划目标、淄博市“十一五”规划及淄博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等,界定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张店城区、淄川城区、博山城区、临淄城区、周村城区以及各城区之间与城市发展密切相关的部分用地,空间布局呈“T”字形,面积约1115平方公里。 2 大气环境污染气象概要 淄博市为典型的大陆性季风气候,雨热同期;冬季寒冷干燥,降水量少,夏季降水量多(见图2)。 图2 淄博市累年降水量年内变化规律图 降水对污染物浓度有稀释和冲刷作用,通常雨后大气污染物浓度可以降低三分之二,特别是大气中的颗粒物。每年的6—9月淄博市空气中的PM10浓度较低,这与淄博市6—9月降雨多具有很大的关系。在冬季时,由于取暖和降雨量少的原因,PM10浓度较高。 淄博市全年的主导风向为偏北风,主要盛行于7、10、11、12月及次年1、2月。淄博市污染较重的时候一般出现在11、12、1、2月,空气质量的变化较

青岛高新区规划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新城区总体规划(征求意见) 一、规划背景 伴随经济全球化,新一轮城市竞争演变为全球科技枢纽和国家创新型城市地位的竞争。国内城市纷纷整合自身资源,转变发展模式,以科技创新为引擎,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上海东滩、天津滨海新区、唐山曹妃甸等一批新城应蕴而生。 青岛处于全国区域经济发展格局的边缘,面临长三角、京津冀经济圈的南北夹击。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与深圳、上海、苏州等城市相比,已形成明显差距,与大连等城市的领先优势逐步减弱。 面对当前城市发展和产业转型趋势,为尽快进入国家战略视野,融入全球产业版图,市委、市政府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确定了“依托主城、拥湾发展、组团布局、轴向辐射”的城市发展战略,利用胶州湾北部盐田改造建设高新区,促进城市空间拓展、高新技术产业集聚,拉开城市“环湾保护、拥湾发展”序幕。 二、规划范围、依据及原则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以盐田改造为基础形成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积约63.44 平方公里。考虑到区域协调发展需要,将周边部分用地一并纳入,进行控制与引导。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年1月1日起实施)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年4 月1 日起实施) 3、《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4、《胶州湾及临近海岸带功能区划》(2004 年) 5、《青岛市滨海城市组团—红岛组团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2006 年) 6、《山东半岛城市群总体规划》( 2003 年) 7、《青岛市胶州湾北部新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城区总体规划设计方案国际征集》(2008 年) 8、青岛市近期社会经济发展相关文件 (三)规划指导思想 1、高标准、高起点建设 从全球战略角度出发,以世界先进水平为标准建设高新技术产业新城区,使青岛在全球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研发基地中占有一席之地,成为我国科技开发力量与国际高新技术前沿的接轨区,成为国内外教育、科研机构的密集区。 2、统一领导、统筹规划 规划建设胶州湾北部高新技术产业新城区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关系到青岛未来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全局,必须坚持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按照国家级重点园区和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生态新城要求进行规划建设,逐步形成较强的国际竞争力,为跻身世界先进水平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造坚实基础。 3、功能合理、产业衔接 规划建设高新技术产业新城区要高度重视各产业园区的功能合理布局和产业链的科学衔接,充分发挥政府产业政策的导向作用,避免各园区间功能重复和产业趋同,形成分工合理、各具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新城。 4、梯次开发、分片管理 规划建设高新技术产业新城区要尊重客观规律,按照各片区的实际情况,分片管理;要以项目引进为龙头,梯次开发,务求实效;避免不顾客观条件,一哄而起,遍地开花。 5、多方参与、利益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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