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斯的功能翻译主义理论(优.选)

赖斯的功能翻译主义理论(优.选)
赖斯的功能翻译主义理论(优.选)

赖斯的功能翻译主义理论

1 20世纪70年代,功能主义翻译理论兴起于德国,其四大代表性人物及其理论是:凯瑟琳娜·赖斯(Katharian Reiss)功能主义翻译批评理论,即文本类型理论,汉斯·弗米尔(Hans Vermeer)的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赫尔兹-曼塔利(Holz-Manttri)的翻译行为理论,诺德(Christiane Nord)的翻译功能加忠实理论

9 凯瑟琳娜·赖斯(Katharian Reiss)1923 年出生于德国, 著名的学者, 翻译理论家。精通德语和西班牙语。曾执教于海德堡大学、维尔茨堡大学和美茵茨大学。赖斯于1971 年首次出版的《翻译批评: 潜力与制约》被认为是功能翻译理论形成的前奏吴艾玲。在这本书中她首次将文本功能列为翻译,批评的一个标准提出了文本类型学。

赖斯在1984年和弗米尔合作出版的《翻译理论基础》

4 二、赖斯文本类型翻译理论的形成

20世纪60年代, 比较有名的有德国的奥陀# 凯德(K ade, 1964) , 他研究的是实用性文本

的翻译1, Rudo lfW a lter Jumpe lt ( 1961) 研究的是科技翻译, 尤金# 奈达(N ida, 1964) 研究的是5圣经6 翻译, Ro lf K loepfer ( 1967) 研究的是文学) ) ) 散文和诗歌的翻译?, Ra lph -Ra inerWutheno ( 1969) 研究的是古代文献的翻译?。赖斯经过对他们的作品和翻译理论进行认真研究后发现, 他们的共同缺点是: 把自己在某一方面研究所得出的结论推广到其它的文本翻译当中去了, 把它说成是唯一的、通用的翻译标准。这是以偏概全, 很不科学的。她认为,能够解决所有类型文本的方法并不存在, 所以翻译必须首先分清文本类型, 以文本类型选择翻译手段。文本类型学不仅仅是译者在选择翻译策略的前提和依据, 而且也是评论翻译的标准。其实, 在当时已经有学者开始注意到了分类翻译的问题。W1 E1 Suskind就提倡应用文和文学翻译的分类?, 这显然太粗化了。西班牙学者希亚莱丽( E lsa Tabern ig de Pucciare ll,i1964) 提出三分法?: ( 1) 科技文献; ( 2)( 2) 哲学文献; ( 3) 文学作品。赖斯对这种/ 哲学文献0 分类不满, 她认为, 了解哲学家的哲学理念只能算是一般性翻译的策略。也就是说, 无论什么类型的文本, 译者都必须吃透作者的思想, 所以不能把它说成是翻译哲学文献的专利。

另外, 还有Peter B rang ( 1963 ) 也主张三分法à, 他借鉴苏联有名的翻译理论家A1 Fedorov 的理论, 把文本分成: ( 1) 新闻、评论、正规体的文本、科技文献; ( 2) 组织和政治文件(包括经典马克思著作、社论和演说) ; ( 3) 文学作品。在第一类里, Brang 认为关键在于掌握专业术语, 而赖斯却认为这是任何文本都需要的, 换句话来说, 要想让译文能被看懂, 就必须解决术语问题。赖斯很不赞成把组织和政治文件单独列成一类, 认为这类文本只能算是第一类和第三类的混合。比如说, 演讲辞, 它既要像第一类文本一样重在信息的传递, 又要像第三类文本那样保留修辞的艺术性和文学性。对于第三类, Brang 认为, 这类文本除了可以用于口头语外, 还可以表现为各种各样的文体和句法形式; 可是赖斯认为, 新闻报道也具备这几个要点, 所以这种分类是片面的。再者, 文学是一个大概念, 它包含散文、戏剧、抒情诗等, 它们各自有自己的特色, 不该混为一谈。

奥陀# 凯德á 和R1 W1 Jumpelt? 认为翻译除了分实用型文本翻译和文学作品翻译之外,还应该进一步分类。他们接受了美国语言学家

J1B1Casagrande 的四分法: 实用类、审美- 艺术类、语言类、人种志类。Karl Thieme 根据文本接受群的不同作出四分法: 宗教类、文学类、官方类、商业类。法国语言学家穆南( G eorgesM oun in, 1967 ) 根据文本的功能把它分成七类?lv: 宗教翻译和科技翻译(根据内容)、

文学翻译(根据语言)、诗歌翻译(根据形式) , 儿童文学翻译(根据观众)、剧本翻译(根据表现媒介)、电影翻译(根据特技)。赖斯认为这种分类太杂、太碎。在对这几位当时有影响的翻译理论家的理

论做出分析后, 赖斯得出两条结论?lw: ( 1) 尽管在文本分类上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有一点已经成为了不争的事实, 即文本分类是选择不同翻译标准和批评标准的依据; ( 2) 以上的各种分类都不尽人意, 理论依据不足。她认为,译者和批评者必须具有相同的分析基础, 而语言是一切文本的表达手段, 正好可以成为他们的分析基础。换句话说, 分析语言的特色和功能以及它们在各种类型文本里的表现形式是进行客观翻译和客观翻译批评的基础, 文本类型的不同主要来源于语言的功能不同。虽然语言的陈述、表达、呼吁功能在任何一种文本里都会同时出现, 但文本必须是以其中一种为主要表达形式, 所以翻译时必须抓主要的表现形式,而翻译批评家则注重分析译者是否保留了原文的主要表现形式。

文本类型理论的介绍

三、赖斯的三大功能文本类型

赖斯借用德国心理学家布勒( Buhler) 有关语言功能的观点?lx, 将语言功能工具论模式移植于翻译, 把文本类型、功能和翻译方法联系起来, 提出/ 信息型0、/ 表达型0 和/诱导

型0 的三种功能文本类型。( 1) 信息型( inform ative type) : 旨在传递信息、知识、意见、消息(新闻)、论点、看法、感情、判断、意图等事实, 文本的重心在其内容和主题, 文本结构集中在语意句法层面,语言特点是逻辑式的, 文学技巧为次要的。这样的信息文本包括新闻、商业、信件、货物清单、说明书、专利说明、条约、官方文件、各

类非虚构类书籍、教材、论文、报告、以及人文社会学科、自然学科和其它技术领域的所有文献。相应的文本称为信息型文本。

( 2) 表达型( expressive type) : 强调文本的创造性构建和语言的美学层面, 作者或/话

语的发送者0 是中心, 文本结构集中在语意句法和艺术组织两个层面。这类的信息文本包括党政领导人的讲话、条例法令、政治法律文件、科学和哲学以及学术方面的权威著作

等。相应的文本类型称为表达型文本。

( 3) 诱导型( operative type) : 旨在说服文本接受者采取某种行动, 其语言特点是对话式的, 文本的重点在于呼吁和感染。文本并非纯通过某种形式传达某种信息, 而是有一个明

确目的。种类包括所有以感染为主要目的的文本, 如广告、布告、布道、宣传、劝诱、以致讽喻等, 还包括文学类的通俗小说、说教文章和讽刺诗等。这里接受者(的行动或感受) 是中心, 文本结构涵盖语意) ) ) 句法、艺术组织和劝喻三个层面。相应的文本类型称为呼唤型赖斯还增加了第四种文本类型, 即以听觉等为媒体的文本( audio- m edia tex ts) ,也称超文本类型( hyper type)。这类文本必须和某些非语言手段相结合才能产生应有的效果,包括电台和电视台广播的各类文本如新闻、采访和戏剧表演的脚本等, 与前三种文本有一定

的重复。

文本类型理论在翻译中的运用

文本类型理论在翻译实践中的应用

2.1 表达型文本的翻译

具备表达功能的文本主要是文学作品或艺术性较高的文体,如小说、诗歌、戏剧、散文、传记等作品。其中,作者的个人风格,语言中的美学特点是作品的灵魂,因此译者在翻译时仔细研究原文,忠实传达原文的文本形式和美学形式。

原文:The professor tapped on his desk and

shouted: “Young men, Order!”

The entire class yelled: “Beer!”

译文:教授敲击桌子喊道:“你们这些年轻

人吆喝(要喝)什么?”

学生:“啤酒!”

原文中“order”因为一词多义造成的幽默感,处理起来实属不易。然而译者利用谐音,巧妙地将这一语义层面的幽默感转为语音层面上的幽默感,毫不减损原文的趣味和效果。

又如《红楼梦》中对邢岫烟的一段文字描写,感慨流年似水红颜易老。

原文:不过两年,便也要“绿叶成荫子满枝了”。再过几日,这杏数子落枝空,再几年,岫烟未免乌发成银,红颜似槁了。

译文:In just a couple of years she would be burdened with children as this tree was filled with fruit; and just as the apricots would soon be gone, leaving the branches bare, in a few more years Xiuyan’s hair would be turning silver and she would lose her beauty too.

汉语是一种意境语言,意象优美且含蓄内包。“绿叶成荫子满枝”这一表达,从修辞到意境,皆修辞符合汉语的习惯,又有具体的意象读起来十分具有美感。因此译者在翻译当中保留了绿叶成荫这一意象。但与此相比,英语又是一种强调逻辑性的法治语言,若直接在译在意象进行了完整的保留,同时又以云淡风轻的“as”作为逻辑解释,点明了原文中的隐喻,使译文读上去生动且通达。

从表达功能出发来比较分析一下我国宋代著名词人李清照E 声声慢F的三种英译文.

2.2 信息类文本的翻译

信息类文本的目的在于所传达的信息或事实,因而其翻译过程强调遵循“真实性”,也就

是要将原文的思想内容完整地表现出来,而不应该拘泥于原文的表层的语言形式和结构。例如: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译文:Only when the world has a Pailo, who knows horses, can there be fine steeds. There are always fine steeds that can cover a thousand li a day but the world does not frequently produce a Pailo.

这段翻译里,“千里马”与“伯乐”的概念和象征意义对中国读者来说是非常熟悉的,但对英语国家读者则未必如此,因此在英译过程中,需对相应的信息进行添补。译文当中增加了定语从句,对“伯乐”加以解释,保证了信息的完整,便于英语国家读者理解。

在信息类文本中,修辞应当让位于信息。例如以下文字出自一篇介绍桂花节的宣传材料

满树金花,芳香四溢的金桂;花白如雪,香气扑鼻的银桂;红里透黄,花朵味浓的紫砂桂;花色似银,季季有花的四季桂,竞相开放,睁眼媲美。进入桂花公园,阵阵桂花花香扑鼻而来。

译文:The Park of Sweet Osmanthus is notedfor its profusion of osmanthus trees. Flowers from these trees in different colors are in full bloom whichpervade the whole garden with the fragrance of theirblossoms.

这篇桂花节的宣传材料使用了大量四字结构,意象丰盈流光溢彩,行文方式极富意境,这一点符合中国人善于渲染,注重文采的表达习惯,是汉语作为意合语言的一种。但英语内在逻辑清晰。从文本功能来看,这段文字是作为宣传材料而非文学作品出现,在英译过程中,若完全忠实于原文,便会显得信息赘余而无法突出重点。翻译当中删去了原文中堆叠的形容词,以逻辑分明,组织有序的语言简化并整合了当中的关键信息,保证了信息的完整,并使之符合英语国家的行文习惯。

2.3 诱导型文本的翻译

文本理性理论将以感染读者为目的并诱发

其作出预期反应的文本称之为操作型文本。这类文本具体包括广告、宣传、论辩、说明、规章制度、演说等旨在说复活引导读者的文本。这样的翻译有时并不是易事,因为这类文本最重要的而是要在目标与中获得与源语文本同样的效果,这意味着译者必须比翻译其他类型的文本时注入更多的创造性,更加背离原文本的内容与形式,它的忠实应是忠实于作者意图取得的结果,也就是保留文本内在的呼吁成分。例如下面一则丰田车的广告词:

Where there is a way for car,there is a Toyota.

译文:车到山前必有路,有路必有丰田车。

这句广告词意在强调丰田车的和性能,语言上使用了英语国家中“where there is…,there is…”句型。这样的句式在英语文化里非常流行,因此在传达了信息的同时又极具感染力,而在中文中并没有对应的语言习惯,因此译者在处理时,借助“车到山前必有路”,巧妙地将其转为中国人所熟悉表达,这样就达到了原文所期待的感染效果。

最新文件---------------- 仅供参考--------------------已改成word文本--------------------- 方便更

功能翻译理论述评

功能翻译理论述评 摘要:本文对功能翻译理论的来龙去脉及其发展进行了介绍,对功能翻译理论的代表人物及其核心思想进行阐述,目的在于说明,功能翻译理论以翻译目的为总则,把原文作者、译者、译文读者都纳入了研究的范畴,从而为文学翻译批评提供了一个多角度、动态的视野。 关键词:功能翻译理论;翻译目的论 一、引言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至六十年代,主要是从语言学角度来研究翻译,特别是结构主义语言学,把语言看成了语码,翻译则成了语言操作。七十年代,功能翻译理论开始兴起,领军人物有K.赖斯、H.J.费米尔、C.诺德、J.H.曼塔利等。 何为功能翻译理论,诺德的解释是:“功能主义,指的是功能或者是文本和翻译的功能的研究。”它涵盖了多种理论方法,主要以德国功能翻译学派为主,还包括其他国家理论家的观点。如英国学者纽马克的文本功能类型和美国学者奈达的功能对等论。 以功能方法来研究翻译的源头可以追溯到圣经翻译。当时不少译者发现在不同的情况下需要采取不同的翻译。但那时“适当的翻译”强调“字对字”翻译和对原文的忠实,即使译文与想要达到的意图不一致。当时的圣经翻译者认为翻译应包含两个过程:一是对原文本的忠实再现,二是使译文适应于目标读者。马丁?路德主张在翻译圣经时在部分文章采取“字对字”翻译,其他部分文章应使译文与读者的需要和期望一致。同样,尤金?奈达区分了两种翻译中的对等:形式对等与动态对等。奈达特别强调翻译目的、译者和接收者的作用以及翻译过程的文化含意。但奈达的翻译仍是关注原文,与德国功能翻译学派的观点不完全一致。

二、功能翻译理论概述 功能翻译理论的提出得益于交际理论、行为理论、话语语言学、语篇学说以及文学研究中趋向于接受理论的一系列研究活动所取得的成果。它的出现反映了翻译的全面转向,即由原先占主导地位的语言学及侧重形式、强调等值的翻译理 论转向更加注重功能和社会文化因素的翻译观。功能派认为翻译是一种行为。其理论的重点表现在如下三方面: (1)对翻译实质的阐释(2)对翻译过程参与者的角 色分析(3)功能翻译原则的提出。 K.赖斯是功能翻译理论的奠基人,她首次将语言功能与翻译结合,将文本按不同功能分类,使译者对交际功能的语言标记和功能翻译的组成单位感觉更敏锐,帮助译者为特定的翻译目的将对等标准明确为恰当的形式。. 之后,费米尔和诺德等提出“目的论”(Skopos theory),成为了功能翻译理论的核心理论。即翻译策略必须根据翻译要达到的目的决定,原文只起到提供信息的作用,为适应新交际环境和目标读者的需求,译者在翻译过程中的参照系不应是“对等”理论中所注重的原文及其功能,而是译文在目标语环境中所期望达到的交际功能。 J.H.曼塔利借鉴交际理论与行为理论中的概念,提出“翻译行为”(Translatio nal Action),把翻译看成目标驱动、结果导向的人们间的互动,关注翻译的过程,将翻译过程看作信息传送的过程。翻译行为及翻译的实质是一种有目的的跨文化交际。 功能翻译理论不再在等值理论的基础之上,进行直译与意译的无休止的争辩,而是从翻译的功能和目的出发,强调某一具体翻译目的要求相应的翻译策略、翻 译方法。即不同的翻译目的对应不同的翻译方法;为达到某一翻译目的可以采取多种翻译方法,从而回避了诸如直译和意译的两难处境。 三、功能翻译理论观点

德国功能翻译理论

德国功能翻译理论 苏珊·巴斯内特和安德烈·勒菲弗尔(2001:l)认为,西方翻译研究发展史的显着特点之一就是对等,这一曾经至关重要的概念,逐渐淡化,并最终消解。20世纪70年代后期,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翻译活动更加频繁,各种文本类型的翻译需求迅速增加,非文学文本成为翻译研究的重要考察对象,德国功能翻译学派应运而生。这个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是:卡塔琳娜·赖斯(Katharina Reiss)、汉斯·弗米尔(Hans J. Vermeer)、贾斯特·赫尔兹-曼塔利(Justa Holz-M?ntt?ri)和克里斯蒂安·诺德(Christiane Nord)。德国功能翻译学派为翻译理论研究提供了崭新的视角,其代表理论有:的功能主义翻译批评理论(functional category of translation criticism),即文本类型理论(text typology);弗米尔的目的论(skopos theory);赫尔兹-曼塔利的翻译行为理论(theory of translation action)和诺德的功能加忠诚理论(function plus loyalty)。由于多元体系翻译观的影响,与原文文本至高无上观念紧密相关的等值标准逐步被侧重目标系统(target system)的观念所取代。 1.2.1功能翻译学派的理论基础 卡尔·布勒于1934年提出了语言功能“工具模式”,对功能翻译理论有深远的影响,为赖斯的文本类型学和弗米尔的目的论奠定了基础。 1.2.1.1布勒的语言功能工具模式 布勒的语言功能“工具模式”包含以下组成因素: 语境(context):语言的“表现功能”,涉及符号与世界的关系; 说话者(speaker):语言的“表达功能”,涉及符号和说话者的关系; 受话者(hearer):语言的“感染功能”,涉及符号与受话者的关系; 符号(sign)。 布勒根据语言工具模式中的组成成分及其关系,区分了三种语言功能:信息功能(the information function)、表达功能(the expressive function)、感染功能(the appellative function)。他进而提出依据文本主要功能对文本进行分类(张美芳2005:65)。有一些文本明显试图影响读者的观念,一些文本意在产生某种美学效果,另一些则只是传达信息。布勒据此区分出三大文本类型:意动型文本(conative)、表达型文本(expressive)和信息型文本(representative)(周桥2006:81)。 1.2.1.2雅各布逊的语言功能模式 雅各布逊发展了布勒的语言工具模式,提出了语言功能模式。这个模式有六个组成要素:信息、语境、信息发送者、信息接收者、接触渠道、代码和话语功能。他根据各个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把话语功能分成五类:信息功能、表情功能、感染功能、寒暄功能和诗学功能(张美芳2005:67)。 1.2.2译功能翻学派的主要理论 赖斯的文本类型理论将文本功能列为翻译批评的一个标准,即从原文、译文两者功能之间的关系来评价译文。弗米尔则以文本目的(skopos)为翻译过程的第一准则,发展了功能派最主要的理论:目的论(the skopos theory)。而曼塔利比弗米尔更进一步地拓展了功能主义翻译理论适用的领域。她的理论以行为理论为基础,针对包括文本转换在内的所有跨文化转换形式,而重点放在翻译过程的行为、参与者的角色和翻译过程发生的环境三个方面。 1.2.2.1赖斯的文本类型学

德国的翻译功能主义学派

德国的翻译功能主义学派 马梦琪 一、功能派翻译理论 如果我们谈论当代德国的翻译学派,特别是自70年代以来德国最具影响的翻译学派,首先想到的一定是翻译的功能学派,也就是深具德国特色的翻译目的派。这是20世界70年代末发展起来的一个学派,功能主义学派认为,翻译是一种有目的行为,单靠语言学不能解决翻译的所有问题。翻译目的决定翻译实践中采用的翻译策略和方法,译者应优先考虑的是文本的功能和译文所要达到的功能预期。翻译功能学派代表人物有赖斯、汉斯·威密尔等。 二、功能派翻译理论提出的背景 从20世纪50年代起,西方翻译理论基本上是与语言学同步发展的。翻译理论家倾向于从语言学角度来看待翻译。在六七十年代盛行的是尤金?奈达(EugeneA.Nida)的对等理论。1964年奈达提出了翻译过程三阶段的模式:分析、转换和重组。他还详尽地论述了自己提出的与形式对等相对立的“动态对等”概念,指出:“动态对等是指译文中的信息接受者对译文的反应应该与原文接受者对原文信息的反映基本相同。”虽然在80年代奈达又修正了“动态对等”论并提出了“功能对等”概念,以达到内容与形式的兼顾,但是奈达在解释翻译的性质时说:“翻译是在译入语中用最切近、最自然的对等语再现原语的信息,首先是语义上的对等,其次是风格上的对等。可见,尽管奈达主张内容第一,形式第二,并把这种翻译方法叫做社会语言学方法,却依然是把翻译圈定在语言层次的范围之内,而没有认识到翻译的本质不仅是纯语

言方面的转换,而是建立在语言形式上的不同文化间的交流。然而,20世纪60-70年代的语言学理论一统天下,欧洲翻译理论界并没有充分重视上述问题的解决。随着翻译实践和研究的发展,语言学派也逐渐意识到其内在的弱点。出于对这种纯语言学翻译理论的不满,70年代西方已经出现了面向译语文化的翻译研究趋向,打破了以前文本中心论的翻译研究传统,使译者更多地关注译文和译文读者,更多地关注译文的社会效应和交际功能。以新的视角重新审视翻译活动,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摆脱了当时盛行的对等翻译理论的束缚,拓宽了翻译理论研究的领域,赋予了翻译更多的涵义。 三、功能主义翻译理论发展的四个阶段 功能派翻译理论是20世纪70年代德国学者凯瑟林娜?赖斯(KantharinaReiss)、汉斯·威密尔(HansVermeer)、贾斯塔?赫兹?曼塔利(JustaHolzMantari)和克里斯蒂安?诺德(ChristianeNord)等提出的翻译理论。它的形成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其颇具里程碑意义的理论是赖斯的功能主义翻译批评理论(functionalcategoryoftranslationcriticism),汉斯·威密尔的目的论及其延伸理论(Skopostheorieandbeyond),曼塔利的翻译行为理论(theoryoftranslationaction)和诺德的功能加忠诚理论(functionplusloyalty)。 第一阶段:凯瑟林娜.赖斯(KatharinaReiss,1923-),毕业于海德尔博格大学翻译学院。在她1971年出版的论着《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翻译质量评价的类型及标准》中首次提出了功能派理论思想,把“功能类型”这个概念引入翻译理论,并将文本功能列为翻译批评的一个标准。她提出翻译应有具体的翻译要求(translationbrief)和基于原语和译语功能关系的功能批评

解构主义的翻译理论

解构主义的翻译理论 马梦琪 一、什么是解构主义 解构主义是20世纪60年代末自法国兴盛起来的一股颇引人注目的后现代主义思潮,其重要代表人物有雅克·德里达(Jacques Derrida)、罗兰·巴尔特(Roland Barthes)、麦克·福柯(Michel Foucault)和朱丽娅·克利斯蒂娃(Julia Kristeva)等。解构主义是在对结构主义的批判中建立起来的,以消解性为主要特征,系统地解构了结构主义关于结构和意义等重要概念,故名曰“解构主义”。二、解构主义的起源与发展 解构主义最先兴起于哲学领域。在海德格尔看来,西方的哲学史即是形而上学的历史,发端于柏拉图对于古希腊逻各斯(Logos)问题的强行曲解。在柏拉图及其弟子看来,真理源于逻各斯,即真理的声音,上帝之音。这种逻各斯主义认为,世上万物的存在都与它的在场紧密相联。为此,最理想的方式应当是直接思考“思想”,而尽量避免语言的媒介。他们要求语言应该尽量透明,以便人类能够通过自身的言语(speech),自然而然地成为真理的代言人。换言之,逻各斯主义认为,言语与意义(即真理,上帝的话)之间有一种自然、内在的直接关系。言语是讲话人思想“自然的流露”,是其“此刻所思”的透明符号。据此,逻各斯主义也被后人称为“语音中心论”(phonocentrism)。与此同时,书面文字(writing)则传统地被认为是第二位的,是一种对于声音的代替,是媒介的媒介。即便是索绪尔(Saussure)的能指,也首先是一种“声音的意像”。书面文字作为能指,则是由声音转化而来的。 另外,他们也认为在万物背后都有一个根本原则,一个中心语词,一个支配性的力,一个潜在的神或上帝,这种终极的、真理的、第一性的东西构成了一系列的逻各斯,所有的人和物都拜倒在逻各斯门下,遵循逻各斯的运转逻辑,而逻各斯则是永恒不变,它近似于“神的法律”,背离逻各斯就意味着走向谬误。 19世纪末,尼采宣称“上帝死了”,并要求“重估一切价值”,他的哲学思想对西方产生了深远影响,成为解构主义的思想渊源之一。另外两股启迪和滋养了解构主义的重要思想运动,分别是海德格尔的现象学以及欧洲左派批判理论。

功能翻译理论目的论

方梦之主编:《译学词典》,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第29页 功能翻译理论functionalist translation theory 又称“功能目的论”(Skopos theory)。1971年,德国的莱斯(K. Reiss)首先提出“把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特殊目的”作为翻译评价的新模式。1984年她在与费米尔(H. J. Vermeer)合写的General Foundation of Translation Theory一书中声称:译者在整个翻译过程中的参照系不应是“对等”翻译理论所注重的原文及其功能,而应是译文在译语文化环境中所预期达到的一种或若钟交际功能。20世纪90年代初,德国学者克利斯蒂安·诺德(Christiane Nord)进一步拓展了译文功能理论。她强调译文与原文的联系,但这种联系的质量与数量由译文的预期功能确定。这就是说,根据译文语境,原文中的哪些内容或成分可以保留,哪些需调整或改写,该由译文的预期功能确定。 功能目的理论的两项基本原则是:1. 翻译各方面的交互作用受翻译目的所决定;2. 目的随接受对象的不同而变化。按照这两项原则,译者可以为了达到目的而采用任何他自己认为适当的翻译策略。换句话说,目的决定方式(The end justifies the means)。 作为受文化制约的语言符号,原文语篇和译文语篇受到各自交际环境的影响,译文功能与原文功能可相似或保持一致,也可能完全不同。根据不同的语境因素和预期功能,选择最佳的处理方法,这是功能翻译理论比以对等为基础的翻译理论或极端功能主义的翻译理论更为优越之处。翻译功能理论指导下的翻译方法表现出较大的灵活性,较高的科学性和易操作性。Toury 把“功能目的论”看作是“译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文体翻译的功能主义分析

摘要:文体学的语言学派认为:文体即变异。本文以功能主义目的(Skopostheorie)为理论框架,对世界名著the Adventures of Huckleberry Finn的两个中译本的文体进行分析和比较,发现由于译者所处时代不同,翻译目的各异,在文体的传译上采用了不同的策略和方法。本文的结论是:在文体翻译方面应打破固有的对等观念,代之以译文是否满足特定翻译目的作为评判文体翻译好坏的标准,允许和鼓励不同风格类型译本的存在。 关键词:变异;功能主义;翻译目的;等值;合适翻译 一﹑《哈克贝利·芬历险记》的文体 《哈克贝利·芬历险记》是美国19世纪杰出作家马克·吐温的现实主义代表作。小说伟大之处在于作者大胆运用了大量美国下层人民的日常用语、俚语、方言土话,包括黑人英语。作为现实主义的先驱者,马克·吐温这一开创性文风至今还深深影响着美国文学的创作。美国作家海明威(Earnest Hemingway)称赞说:“所有的现代美国文学源于马克·吐温的一本叫《哈克贝利·芬历险记》的小说?这是我所拥有的最棒的书”[1] 。英国著名诗人艾略特(E.T.Eliot)则评论说:“《哈克贝利·芬历险记》开一代文风,乃英语的一项新的发现”[2]。说到《哈克贝利·芬历险记》的文体,首先要明确的是文体的定义。事实上,文体的概念可以从多种角度加以阐发:它既可指一个时代所流行的风格,比如19 世纪的“现实主义”,也可以指一个作家的独特风格,譬如“莎士比亚风格”。利奇(G. Leech)和索特(M. Short)在其合著的《英语诗歌的语言学指导》(A linguistic Guide to English Poetry,1969)一书中则从语言学的角度把文体定义为“对常规的变异”(deviation from norm),并列出语音变异、词汇变异、语法变异等八种变异类型[3]。秦秀白认为“常规”与“变异”是相比较而存在的两个概念,并指出:“如果我们把语音、词汇和语法等方面的规则看作是语言的常规,那么违背这些规则的表达方式就是变异”[4]。“人们既然认为RP(Received Pronunciation)是英国英语的标准发音,那么伦敦方言(Cockney)当然就是对常规的一种变异,…伦敦佬?的风格自然也体现在这种变异之中”[5]。由此可见,变异来自于违反语言常规,而文体则产生于变异之中。经过分析, 我们发现《哈克贝利·芬历险记》中大量出现的黑人英语(BEV)主要在语音、词汇以及语法三方面存在违反标准美国英语(SAE)通用规则的现象,从而构成三个层面的变异,即:语音变异、词汇变异和语法变异。这三大变异也是《哈克贝利·芬历险记》独特文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文体翻译实例分析将在这三个层面上展开。 二﹑功能主义目的论 功能主义目的论(Skopostheorie)由德国学者弗米尔(Hans J. Vermeer)等人创立。目的论主要体现为四大法则和一个标准。其中,最高的法则是“目的法则”。目的论认 为“决定任何翻译过程的首要原则是整个翻译行为的目的”(theprimeprincipledetermininganytranslationprocessisthe purpose (Skopos) of the overall translational action)[6]。翻译目的的具体化即翻译要求(translation brief),理论上由翻译的发起人(initiator)根据自身需要给出,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由发人和译者共同商定[7]。目的论第二法则是“语内连贯”(intratextual coherence)。所谓语内连贯是指译文不能造成读者理解上的困难, 并且必须在译入语文化以及使用译文的交际环境中具有意义[8]。目的论的第三法则是“语际连贯”。语际连贯指的是原文与译文之间的连贯性,或者互文性,有点类似传统的“忠实”(fidelity)或者“信”(faithfulness),但是不同的是,语际连贯不是独立的原则,而是受制于“语内连贯”以及“目的法则”。也就是说,译文忠实的程度和形式既不能影响读者的理解,又不能违背翻译行为的目的[ 9 ] 。目的论的第四法则是“忠诚法则”(loyalty)。作为补充性的法则,“忠诚”指的是译者必须有责任心,当好翻译各参与方的协调人。忠诚法则的提出是为了避免译文受翻译目的的盲目驱使而无限制背离原文[10]。此外,目的论还提出评价译文质量的标准应该是“合适翻译”(adequa cy)。合适是一个动态的概念,传统的“对等”

西方翻译理论 翻译的解构主义流派

西方翻译理论翻译的解构主义流派 概述 一、受逻各斯中心主义(logocentrism)影响的结构主义翻译观 结构主义的翻译观认为,原文有固定确切的意义,原文作者是原文的主体,因而在翻译中译者必须仰视原文及其作者,将其作为翻译中的本原,把再现原文当做中心任务,以求得译文与原文之间的等值。 二、解构主义的翻译思想的代表人物:德里达本亚明韦努蒂 三、解构主义思潮出现对传统翻译理论产生巨大的冲击。 1、对结构主义和解释—接受理论的批判。 2、将解构主义引入翻译理论,形成了解构主义的翻译流派:1)主张用辨证的、动态的和发展的哲学观来看待翻译;2)原文意义只是在上下文中暂时被确定下来;3)译者应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来寻找原文意义,发掘出使原文存活的因素;4)主张原文与译文,作者与译者应该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共生关系。 3、解构主义的翻译思想,不是“求同”,而是要“存异”。 “异延”解构主义翻译思想与德里达 一、德里达的解构主义哲学 1、从方法论上批评了结构主义的结构中心论。 1)解构哲学的目标,就是要拆除“结构主义” 所认为的具有中心指涉结构的整体性同一性; 2)解构的方式是用“意义链”(a chain of signification)去取代“结构”,从而避免结构的先 验同一性。 3)在德里达看来,结构主义的“结构”中心性整体性是建立在“在场的形而上学”基础之上的。他认为,这种关于“在场”的信念是限制人们理解世界的具体知识。 2、从本体论上批判了海德格尔寻求终极真理的形而上学观。 1)德里达认为,西方形而上学逻各斯中心主义从本质上认定某一认识真理的方法优于另外一些方法,这使得西方传统的形而上学思维方法建立在一正一反二元对立的基础之上。2)德里达指出,西方传统的二元对立思维的 二元项对立并非是平等并 置,而且存在着等级秩序,这种等级秩序所证 明的是二元对立的前一项 优于或先于后一项,因而前项是首位的、本质 的、中心的、本原的,而 后项则是次要的、非本质的、边缘的、衍生的。 3、德里达的解构主义策略 1)德里达称西方哲学为“在场的形而上学”,而他的解构主义理论就是要颠覆这一认为只有一个本原,一个中心,一种绝对真理的“在场的形而上学”。 2)他得出了几种瓦解在场(presence)的解构主义策略:异延(difference),播撒(dissemination)、踪迹(trace)、替补(substitution)等概念。 二、德里达从解构主义思想入手讨论意义的本质和文本的意义。 1、Difference(异延)是德里达自创的瓦解结构主义意义确定性的关键性术语。

功能翻译理论

功能翻译理论于二十世纪中期兴于德国,以赖斯,弗米尔,曼塔里和诺德为代表,对当代翻译界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事实上,纵观历史,可以发现,功能翻译理论在很早的时候就有源头了。西塞罗翻译《圣经》的时候就注意到逐字翻译会是译文显得笨拙,如果作适当的语序和措辞方面的变动,就会有更好的效果。奈达提出“功能对能”或“动态对等”理论,强调翻译的目的,译者和译文接受者的作用以及翻译过程的文化意涵,实现了翻译理论上的一大飞跃。厄廷格将翻译解释为一种语码转换的过程。威尔斯认为翻译是要实现语篇转换。到此为止,翻译理论都是原文至上的。一九七一年赖斯提出,理想的翻译是“目标语语篇和原语语篇在思想内容,语言形式以及交际功能等方面实现对等”,从而创立了基于原语语篇和目标语语篇功能关系的翻译批评模式。而后赖斯的学生弗米尔提出著名的目的论,认为翻译(包括口译)是一种语言的和非语言的交际符号从一种语言转换成另一种人类行为。这里的行为指的是带有目的或意图的行为。翻译目的决定翻译策略。原文的功能在于想翻译接受者只提供信息。翻译再也没有必要格地再现原文,译者只需要根据译文接受者的需要提供相应的信息即可。这就意味着译者在整个翻译活动过程中有了更大的处理原文

的自由。曼塔里则借用行为理论,特别强调翻译过程是一种行为,注重对行为的参与者(行为发起者,译者,译文使用者,信息接受者等)和环境条件(时间,地点,媒介等)进行分析。这有助于我们对翻译的过程进行深层次的剖析。当然,弗米尔的目的论容易让译者感到激进而拥有过多的自由,结果反而对翻译没有好处,为了平衡目的论,诺德后来提出功能加忠诚理论。所谓忠诚是指译者,原文作者,译文接受者及翻译发起者之间的人际关系。忠诚原则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译者的自由度。当翻译活动的涉及者出现冲突的时候,译者有责任协调各方关系,平衡各方利益,实现对各方的忠诚。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忠诚与忠实是不同的。翻译研究中的忠实指的是译者不能背叛原文。 [摘要]功能翻译理论派以德国功能翻译理论为其主流。其中,费米尔的“目的论”是功能翻译理论的主导理论。纽马克和奈达也把翻译研究与语言功能结合起来,从文本功能的角度探讨翻译,打破了传统语言学研究的框架,开拓了翻译研究的视野。

德国的功能派翻译理论 仲伟合

?国外翻译理论? 德国的功能派翻译理论 仲伟合 钟 钰 翻译早在公元前就已成为人们争论不休的话题。从公元前罗马帝国的翻译学家们对“词对词”翻译与“意义对意义”翻译展开辩论至今,翻译理论领域可以说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特别是近代,随着人类认知能力的发展,新的翻译理论不断涌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德国就出现一派翻译理论———功能派翻译理论。功能派认为翻译(包括口、笔译)是一种行为。其理论的重点表现在如下三方面:(1)对翻译实质的阐释(2)对翻译过程参与者的角色分析(3)功能翻译原则的提出。本文拟从这三方面入手,介绍功能派翻译理论。1.功能派的形成及重要理论谈到功能派,就不得不提及三位功能派翻译理论杰出的贡献者凯瑟林娜?雷斯(K atharina Reiss )、汉斯?威密尔(Hans.Vermeer )、贾斯塔?赫滋?曼塔利(Justa H olz Manttari )。雷斯首先于1971年在她的著作《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Po ssibilities and L imitation of Translation Criticism )一书中将文本功能列为翻译批评的一个标准,即从原文、译文两者功能之间的关系来评价译文。当时,雷斯的理论建立在对等理论基础之上。因此,这种关系实际上指的是原文与译文的功能对等。雷斯的学生威密尔则突破了对等理论的限制,以文本目的(skopos )为翻译过程的第一准则,发展了功能派的主要理论:目的论(skopostheory )。威密尔所提出的目的论(sko 2postheory )是功能派翻译理论中最重要的理论。skopos 是希腊词,意思是“目的”。根据目的论,所有翻译遵循的首要法则就是“目的法则”: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行为的过程,即结果决定方法。这个目的有三种解释:译者的目的(如赚钱);译文的交际目的(如启迪读者);和使用某种特殊翻译手段所要达到的目的(如为了说明某种语言中语法结构的特殊之处而采用按其结构直译的方法)。通常情况下,“目的”是指译文的交际目的。那么目的从何而来?“目的论”认为翻译过程的发起者(initiator )决定译文的交际目的。发起者出于某个特殊原因需要译文。在理想状况下,他会给出需要译文的原因,译文接受者、使用译文的环境、译文应具有的功能以及与原因有关的细节等。所有这些构成了翻译要求(translation brief )。翻译要求向译者指明了需要何种类型的译文,而译者并非被动接受一切。他可以参与决定译文的目的,特别是当发起者因专业知识不足或其它原因对译文目的不甚明了的时候,译者可 以与发起者协商,从特殊的翻译情况中得出译文目的。除了目的法则之外,目的论还有两个法则:连贯性法则(coher 2ence rule )和忠实性法则(fidelity rule )。连贯性法则指的是译文必须符合语内连贯(intratextual coherence )的标准。所谓语内连贯是指译文必须能让接受 者理解,并在目的语文化以及使用译文的交际环境中有意义。忠实性法则指原文与译文间应该存在语际连贯一致(intertextual coherence )。语际连贯类似于通常所说的忠实于原文,而忠实的程度和形式则由译文目的和译者对原文 的理解决定。而曼塔利比威密尔更进一步地拓展了功能主义翻译理论适用的领域。她的理论以行为理论为基础。针对包括文本转换在内的所有跨文化转换形式,而重点放在翻译过程的行为、参与者的角色和翻译过程发生的环境三个方面。2.翻译的基本概念与实质在以上对功能派翻译理论的形成、主要人物和目的论的介绍中,我们可以看出功能派将目的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这一点也体现在功能派对翻译概念的定义和对翻译实质的阐释中。 功能派认为翻译行为(translational action )和翻译(translation )是两个不同概念。翻译行为这个概念是由曼塔利提出的。功能派赋予行为(action )以特殊的涵义:行为具有目的性。功能派沿用了学者莱特(G eory Henrik Von Wright )对行为的定义:“行为是有目的地把事物的一种状态改变或转化到另一种状态。如果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行为也可被称为相互行为(interaction )。曼塔利将“翻译行为”定义为“为实现信息的跨文化、跨语言转换而设计的复杂行为。”“而翻译只是以原语文本为基础的一种翻译行为。”具体一点说,翻译是一种转换,在这种转换中,交际性的语言符号或非语言符号(或两者兼有)从一种语言转换成另一种语言。如果说翻译行为指译者在跨文化交际中可做的工作,那么翻译就是他转换文本时所做的工作。例如,一名译者建议他的德国顾客不要把寄给新加坡一家小公司的信翻译成英文,而是译成中文,因为该译者知道新加坡虽然是个双语国家,但小公司里的人不一定熟识英文。他的行为属于翻译行为,而当他具体把这封信转换成中文时,他的行为就称为翻译。 7 4《中国翻译》1999年第3期 C hines e T r anslato rs Jo u rnal

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简介

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简介 一功能派翻译理论提出的背景 从20世纪50年代起,西方翻译理论基本上是与语言学同步发展的。翻译理论家倾向于从语言学角度来看待翻译。在六七十年代盛行的是尤金?奈达(Eugene A.Nida)的对等理论。1964年奈达提出了翻译过程三阶段的模式:分析、转换和重组。他还详尽地论述了自己提出的与形式对等相对立的“动态对等”概念,指出:“动态对等是指译文中的信息接受者对译文的反应应该与原文接受者对原文信息的反映基本相同。”虽然在80年代奈达又修正了“动态对等”论并提出了“功能对等”概念,以达到内容与形式的兼顾,但是奈达在解释翻译的性质时说:“翻译是在译入语中用最切近、最自然的对等语再现原语的信息,首先是语义上的对等,其次是风格上的对等。可见,尽管奈达主张内容第一,形式第二,并把这种翻译方法叫做社会语言学方法,却依然是把翻译圈定在语言层次的范围之内,而没有认识到翻译的本质不仅是纯语言方面的转换,而是建立在语言形式上的不同文化间的交流。然而,20世纪60-70年代的语言学理论一统天下,欧洲翻译理论界并没有充分重视上述问题的解决。随着翻译实践和研究的发展,语言学派也逐渐意识到其内在的弱点。出于对这种纯语言学翻译理论的不满,70年代西方已经出现了面向译语文化的翻译研究趋向,打破了以前文本中心论的翻译研究传统,使译者更多地关注译文和译文读者,更多地关注译文的社会效应和交际功能。以新的视角重新审视翻译活动,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摆脱了当时盛行的对等翻译理论的束缚,拓宽了翻译理论研究的领域,赋予了翻译更多的涵义。 二功能派翻译理论的形成和发展 功能派翻译理论是20世纪70年代德国学者凯瑟林娜?赖斯(Kantharina Reiss)、汉斯?费米尔(HansVermeer)、贾斯塔?赫兹?曼塔利(Justa Holz Mantari)和克里斯蒂安?诺德(Christiane Nord)等提出的翻译理论。它的形成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其颇具里程碑意义的理论是赖斯的功能主义翻译批评理论(functional category of translation criticism),费米尔的目的论及其延伸理论(Skopostheorie and beyond),曼塔利的翻译行为理论(theory of translation action)和诺德的功能加忠诚理论(function plus loyalty)。 1. 凯瑟林娜?赖斯(Kantharina Reiss)的翻译标准的功能分类说(the Functional Category of Translation Criticism) 1971年凯瑟林娜?赖斯在《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Possibilities and Limitations in Translation Criticism)中首次提出翻译功能论(functional approach),把“功能类型”这个概念引入翻译理论,并将文本功能列为翻译批评的一个标准。她提出翻译应有具体的翻译要求(translation brief) 和基于原语和译语功能关系的功能批评模式,有时因特殊需要,要求译文与原文具有不同的功能。理想的翻译应该是:原文本与目标文本在内容、语言形式和交际功能等几个层面与原文建立起对等关系。这本《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也被认为是德国功能学派翻译理论形成的起点。值得强调的是她的这种理

赖斯的功能翻译主义理论

1 20世纪70年代,功能主义翻译理论兴起于德国,其四大代表性人物及其理论是:凯瑟琳娜·赖斯(Katharian Reiss)功能主义翻译批评理论,即文本类型理论,汉斯·弗米尔(Hans Vermeer)的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赫尔兹-曼塔利(Holz-Manttri)的翻译行为理论,诺德(Christiane Nord)的翻译功能加忠实理论 9 凯瑟琳娜·赖斯(Katharian Reiss)1923 年出生于德国, 著名的学者, 翻译理论家。精通德语和西班牙语。曾执教于海德堡大学、维尔茨堡大学和美茵茨大学。赖斯于1971 年首次出版的《翻译批评: 潜力与制约》被认为是功能翻译理论形成的前奏吴艾玲。在这本书中她首次将文本功能列为翻译,批评的一个标准提出了文本类型学。 赖斯在1984年和弗米尔合作出版的《翻译理论基础》 4 二、赖斯文本类型翻译理论的形成 20世纪60年代, 比较有名的有德国的奥陀# 凯德(K ade, 1964) , 他研究的是实用性文本的翻译1, Rudo lfW a lter Jumpe lt ( 1961) 研究的是科技翻译, 尤金# 奈达(N ida, 1964) 研究的是5圣经6 翻译, Ro lf K loepfer ( 1967) 研究的是文学) ) ) 散文和诗歌的翻译?, Ra lph -Ra inerWutheno ( 1969) 研究的是古代文献的翻译?。赖斯经过对他们的作品和翻译理论进行认真研究后发现, 他们的共同缺点是: 把自己在某一方面研究所得出的结论推广到其它的文本翻译当中去了, 把它说成是唯一的、通用的翻译标准。这是以偏概全, 很不科学的。她认为,能够解决所有类型文本的方法并不存在, 所以翻译必须首先分清文本类型, 以文本类型选择翻译手段。文本类型学不仅仅是译者在选择翻译策略的前提和依据, 而且也是评论翻译的标准。其实, 在当时已经有学者开始注意到了分类翻译的问题。W1 E1 Suskind就提倡应用文和文学翻译的分类?, 这显然太粗化了。西班牙学者希亚莱丽( E lsa Tabern ig de Pucciare ll,i1964) 提出三分法?: ( 1) 科技文献; ( 2)( 2) 哲学文献; ( 3)

功能派翻译理论

功能派翻译理论 一·主要观点: 1.理想的翻译应该在概念性内容、语言形式和交际功能方面都与原文对等 2·翻译是以原文为基础的、有目的和有结果的行为,这一行为必须经过协商来完成;翻译必须遵循一系列法则,其中目的法则居于首位,即是说译文取决于翻译的目的。此外,翻译还应遵循“语内连贯法则”(the intratextual coherence rule)和“语际连贯法则”(the intertextual coherence rule),前者指译文必须内部连贯,在译入语接受者看来是可理解的,后者指译文与原文之间也应该有连贯性,有时称作“忠实法则”(the fidelity rule)。 3·将翻译视作受目的驱使的、以翻译结果为导向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把翻译看作包括文本、图片、声音、肢体语言等复合信息传递物(message-transmitter compounds)在不同文化之间的迁移,用“翻译行为”(translatorial action)来代替翻译(translation) 将翻译分为工具翻译(instrumental translation)和纪实翻译(documentary translation),工具翻译的目的是在译语文化中实现新的交际功能,而纪实翻译是对作者和源语文本的读者之间的交际所做的记录 二·代表人物,代表作及突出观点: 1. 凯瑟林娜?赖斯(Kantharina Reiss)的翻译标准的功能分类说(the Functional Category of Translation Criticism) 1971年凯瑟林娜?赖斯在《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Possibilities and Limitations in Translation Criticism)中首次提出翻译功能论(functional approach),把“功能类型”这个概念引入翻译理论,并将文本功能列为翻译批评的一个标准。她提出翻译应有具体的翻译要求(translation brief) 和基于原语和译语功能关系的功能批评模式,有时因特殊需要,要求译文与原文具有不同的功能。理想的翻译应该是:原文本与目标文本在内容、语言形式和交际功能等几个层面与原文建立起对等关系。这本《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也被认为是德国功能学派翻译理论形成的起点。值得强调的是她的这种理论观仍是建立在以原文作为中心的“等值”基础之上的,其实质指的是寻求译文与原文的功能对等。 2. 汉斯?费米尔(HansVermeer)的翻译目的论(Skopostheorie) 赖斯的学生费米尔则进一步打破了对等理论的局限,摆脱了以原语为中心的等值论的束缚,提出以文本目的为翻译活动的第一准则,创立了功能派的奠基理论——目的论。目的论的核心概念是:翻译方法和翻译策略必须由译文预期目的或功能决定。费米尔根据行为理论提出翻译(包括口译、笔译)是一种人类的行为活动,并且具有人类行为活动的一般共性——这是一种受特定背景影响的有目的的活动。费米尔提出“翻译是一种人类行为”,而“任何行为都具有目的”,“翻译是一种目的性行为”。因此,翻译是“在目的语情景中为某种目的及目的受众而生产的语篇”。

什么是解构主义

什么是“解构主义”? 严春友 【按语:“后现代”、“解构主义”是国内知识界相当流行的词汇,然而存在着根本的误解,在媒体、艺术和文学领域尤其如此。他们把后现代主义或解构主义简单地理解成“破坏”、理解成“无意义”。他们这种理解不过是道听途说,与后现代的实质风马牛不相及。描述后现代主义思潮的文本就摆在那里,为什么不去读一读呢?如利奥塔的《后现代状况》和德里达的《书写与差异》,两本书的文字并不难读,特别是德里达的文字很有气势,思路也非常清晰。 【法国巴黎后现代艺术展览中心“蓬皮杜艺术中心”外景。严春友摄,2006年10月20日】 前几天法国马赛大学艺术系主任高利耶教授来举办了一次讲座,讲的是《法国艺术三十年》。讲完以后,有艺术学院学生说,后现代艺术就是无意义,“我作的曲子都是无意义的”。这种说法既不是后现代的精神,也没有概括出高利耶教授讲座所展示的艺术精神。高利耶教授所讲述的那些后现代艺术,并非要消灭意义,恰恰相反,那些艺术作品是要启发人们去思考、去追寻,以至于觉醒。这些后现代艺术与传统艺术相比负载着更多的意义,更着重于引导人们去进行独立思考。 那位同学所说的话自身也难以成立:既然她在作曲,那就一定有意义,作曲本身就是意义;如果没有意义,你为什么要作曲呢?既然作曲,就是在表达什么,也就是在表达意义。如果你作的曲子是没有意义的,那就只能是噪音——不!即使噪音也有意义。 假如作品是没有意义的,那么你为什么不是任何时刻都可以有作品产生呢?为什么你的作品每一个都是不同的呢?这些不同难道不就显示了意义吗?

按照解构主义的思路,并不是说作品没有意义,而时说作品的意义是多重的,也不是由作者完全决定的,即:不存在一个像实体那样的真理或意义固定在文本里,等待着我们去理解就行了。相反,对文本的理解过程就是一个创造的过程,也是意义发生分叉的过程,正如文本自身内部的意义也在发生着分叉一样。 鉴于上述,特将旧作发表在这里,它是对于德里达《书写与差异》一书思想的概括,以正视听。】 “解构主义”这个词,在国内很是时髦,被看做是后现代的核心思想,人们将其理解为“破坏”,意思好像是要拆除一切既定的结构。实则不然,解构主义并不仅仅是破坏,而是同时在建构着。许多人动辄德里达如何如何,实际上对他的思想并没有完整把握,存在着很多误解。解构主义代表人物德里达所倡导的“解构主义”与上述理解相去甚远。 在他看来,解构,就是以非哲学的态度来思考哲学,即:要超出哲学,就必须以某种非哲学的方式超出。在哲学中本来也存在着非哲学的活动,如当我们思考哲学是什么的时候,这种思考本身就不是哲学的。一般地说,任何思考本身都存在着与思考本身相异、甚至相对立的东西,都会超出其本身,这种超出不能还原为所要思考的东西,我们对于理性、哲学和人本身的思考,不能还原为这些东西本身。 在对待哲学的态度上,解构主义诚然要批判形而上学的错误,但另一方面它又不主张否定哲学,哲学并不像有些人所说的那样已经过时。在哲学与非哲学之间不存在绝对清晰的界限,或者说这个界限是相对的、移动的,因而我们无法在哲学与非哲学之间做出选择。一般地说,对于任何问题也都不能简单地做出“是”或“否”的断言。毋宁说,解构主义是一种妥协和和解的策略,德里达称之为“双重约束”,这是因为事情的复杂性、多重性所致,更是因为事情的矛盾性所致:我们常常遇到两种截然相反、不能相互兼容但又同样必要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的不是肯定或否定,而是协商和和解,这也就意味着我们是处于“是”与“不是”之间。 在这样一种态度之下,德里达对于传统的书写模式进行了质疑。传统的书写模式是封闭的,与百科全书类似,所提供的是绝对知识,统治其中的是单线的逻辑,由此形成了清晰的知识,构成了绝对真理。这种传统的哲理观是建立在逻各斯之上的,也就是说,统御它们的是逻各斯。逻各斯就是理性、话语、比例关系、计算和语言,也意味着逻辑和秩序,逻各斯通过这些方式把知识聚集起来,成为一个有条理的系统。这就是逻各斯中心主义。这种知识体系产生于古希腊时代,其后一直统治着西方的哲学与文化,直到海德格尔还是如此。 他认为存在着非逻各斯中心主义的可能性,比如中国的文化就有可能是非逻各斯中心主义的。即使在传统的书写中,也并不存在像逻各斯中心主义所允诺的那样的逻辑一致性、自洽型、单线性和明晰性,事实上,在任何一个文本中都存在着一个以上的姿态,这些姿态之间进行着不知不觉的滑动和变换、迂回和弯曲。换言之,是多逻辑的,在沿着一条逻辑线索前进的时候,往往超出了原来的逻辑,走入了非逻辑的胡同。逻辑总在超出逻辑。于是可以说逻辑具有生殖能力,从中不断产生出它原来没有的、预料不到的东西。 他认为书写实质上是断片式、格言式的,尽管形式上可以很系统,逻辑上似乎也是连贯的,如黑格尔的体系,可实际上却是断续的碎片,它们只是用语言连缀起来的格言,根本不能保证逻辑的一致性和观点的绝对自洽性,而总是处于不断分裂的状态。书写过程中不断发生着断裂,意义的断裂、逻辑的断裂。书写既是表达又是遮蔽,当某种意义被表达出来时,同时也就遮盖了其他的意义,意义的获得也意味着意义的丧失:当一种结构形成,其它结解构就被隐藏起来。理性、逻辑不能完全揭示出这种间断性。意义的道路如同森林中的道路一样,不时地会发叉,究竟这些道路通向何方,书写者是不知道的,他更不能决定这些道路的走向。

赖斯的功能翻译主义理论

赖斯的功能翻译主义理论 1 20世纪70年代,功能主义翻译理论兴起于德国,其四大代表性人物及其理论是:凯瑟琳娜·赖斯(Katharian Reiss)功能主义翻译批评理论,即文本类型理论,汉斯·弗米尔(Hans Vermeer)的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赫尔兹-曼塔利(Holz-Manttri)的翻译行为理论,诺德(Christiane Nord)的翻译功能加忠实理论 9 凯瑟琳娜·赖斯(Katharian Reiss)1923 年出生于德国, 著名的学者, 翻译理论家。精通德语和西班牙语。曾执教于海德堡大学、维尔茨堡大学和美茵茨大学。赖斯于1971 年首次出版的《翻译批评: 潜力与制约》被认为是功能翻译理论形成的前奏吴艾玲。在这本书中她首次将文本功能列为翻译,批评的一个标准提出了文本类型学。 赖斯在1984年和弗米尔合作出版的《翻译理论基础》 4 二、赖斯文本类型翻译理论的形成 20世纪60年代, 比较有名的有德国的奥陀# 凯德(K ade, 1964) , 他研究的是实用性文本 的翻译1, Rudo lfW a lter Jumpe lt ( 1961) 研究的是科技翻译, 尤金# 奈达(N ida, 1964) 研究的是5圣经6 翻译, Ro lf K loepfer ( 1967) 研究的是文学) ) ) 散文和诗歌的翻译?, Ra lph -Ra inerWutheno ( 1969) 研究的是古代文献的翻译?。赖斯经过对他们的作品和翻译理论进行认真研究后发现, 他们的共同缺点是: 把自己在某一方面研究所得出的结论推广到其它的文本翻译当中去了, 把它说成是唯一的、通用的翻译标准。这是以偏概全, 很不科学的。她认为,能够解决所有类型文本的方法并不存在, 所以翻译必须首先分清文本类型, 以文本类型选择翻译手段。文本类型学不仅仅是译者在选择翻译策略的前提和依据, 而且也是评论翻译的标准。其实, 在当时已经有学者开始注意到了分类翻译的问题。W1 E1 Suskind就提倡应用文和文学翻译的分类?, 这显然太粗化了。西班牙学者希亚莱丽( E lsa Tabern ig de Pucciare ll,i1964) 提出三分法?: ( 1) 科技文献; ( 2)( 2) 哲学文献; ( 3) 文学作品。赖斯对这种/ 哲学文献0 分类不满, 她认为, 了解哲学家的哲学理念只能算是一般性翻译的策略。也就是说, 无论什么类型的文本, 译者都必须吃透作者的思想, 所以不能把它说成是翻译哲学文献的专利。 另外, 还有Peter B rang ( 1963 ) 也主张三分法à, 他借鉴苏联有名的翻译理论家A1 Fedorov 的理论, 把文本分成: ( 1) 新闻、评论、正规体的文本、科技文献; ( 2) 组织和政治文件(包括经典马克思著作、社论和演说) ; ( 3) 文学作品。在第一类里, Brang 认为关键在于掌握专业术语, 而赖斯却认为这是任何文本都需要的, 换句话来说, 要想让译文能被看懂, 就必须解决术语问题。赖斯很不赞成把组织和政治文件单独列成一类, 认为这类文本只能算是第一类和第三类的混合。比如说, 演讲辞, 它既要像第一类文本一样重在信息的传递, 又要像第三类文本那样保留修辞的艺术性和文学性。对于第三类, Brang 认为, 这类文本除了可以用于口头语外, 还可以表现为各种各样的文体和句法形式; 可是赖斯认为, 新闻报道也具备这几个要点, 所以这种分类是片面的。再者, 文学是一个大概念, 它包含散文、戏剧、抒情诗等, 它们各自有自己的特色, 不该混为一谈。 奥陀# 凯德á 和R1 W1 Jumpelt? 认为翻译除了分实用型文本翻译和文学作品翻译之外,还应该进一步分类。他们接受了美国语言学家 J1B1Casagrande 的四分法: 实用类、审美- 艺术类、语言类、人种志类。Karl Thieme 根据文本接受群的不同作出四分法: 宗教类、文学类、官方类、商业类。法国语言学家穆南( G eorgesM oun in, 1967 ) 根据文本的功能把它分成七类?lv: 宗教翻译和科技翻译(根据内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