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沿海高速公路工程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试行

台州沿海高速公路工程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试行
台州沿海高速公路工程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试行

台州市交通工程远程视频监控和质监信息化

系统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提高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有效防止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局关于远程视频监控、质监信息化系统建设和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交通建设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全市公路水运工程应按照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在我省政府投资公路水运建设工程中推行安全质量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通知》(浙交〔 〕 号)、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质量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和管理的通知》(浙交监〔 〕 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智慧质监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浙交监〔 〕 号)等文件要求,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远程视频监控、质监信息化系统(沥青拌和楼监控系统、水泥混凝土拌和站监控系统、试验压力机监测系统、试验室智能养护监测系统、预应力智能张拉及压浆监测系统、桩端压浆监测系统、大型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监测系统、大型支架监测系统、人脸识别考勤系统等)的建设。

第三条 全市在建交通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信息化单位的远程视频监控、质监信息化管理均应遵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远程视频监控、质监信息化系统的行业管理,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市质监站)具体负责远程视频监控、质监信息化系统的日常应用监督。市质监站建立监控中心,主要监督辖区内在建工程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监理办、项目部及实验室等的质量安全情况,对上述单位远程视频监控、质监信息化系统运行不正常、发现安全隐患或质量数据异常的,应立即电话通知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并发出抽查意见书,由指挥部监督相关部门负责整改。

第五条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及附属质监机构应将远程视频监控、质监信息化系统作为质量安全管理的主要措施之一,督促、指导辖区内交通建设工程按要求建立远程视频监控、质监信息化系统,并对已建成系统加强监督管理。

第六条 各指挥部为远程视频监控、质监信息化系统的责任主体和应用主体,负责远程视频监控、质监信息化系统的统筹规划、项目监控中心建设、系统管理工作;制订相关管理制度并成立远程视频监控、质监信息化领导小组;指导、检查、督促施工、监理单位远程视频监控、质监信息化系统的建设、使用、维护和日常监控工作;组织对各标段的远程视频监控、质监信息化系统进行验收,并将相关材料上报主管质监机构以接入市交通运输综合平台。

第七条 监理单位设立远程视频监控、质监信息化系统管理小组和专(兼)职监

控操作员,负责监理单位监控室和监控设备的管理,做好系统运行管理和日常监控工作,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远程视频监控、质监信息化系统的使用,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所发现的安全隐患、质量数据异常等问题的处理整改,并做好巡查和整改记录。对存在干扰视频监控正常应用的情况应及时阻止并报告工程建设单位。

第八条 施工单位负责远程视频监控、质监信息化系统硬件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应安装网络接入指挥部和市质监站、企业总部的监控中心,同时应成立领导小组并落实专(兼)职监控操作员,负责保护视频监控设备,做好系统运行管理和日常监控工作。在施工期间严禁擅自关闭视频与网络设备,及时落实处理视频监控系统发现的安全隐患、质量数据异常等问题,并做好值班和整改记录。

第九条 信息化单位负责监控系统的开发、运行和维护工作,负责系统使用培训,定期检查系统运行状况,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第三章 系统使用与管理

第十条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制定视频监控及信息化监控管理制度,每天安排熟悉业务的专(兼)职人员监控值班。监控室应悬挂值班人员岗位职责、交接班制度、管理网络相关人员及联系方式等,值班(抽查)人员应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无故脱岗,值班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事项,并认真填写值班(抽查)日志(记录)(附表一、附表二)。

第十一条 值班人员应对重点部位、关键场所、高空作业及质监信息化的各种监测数据进行重点监控,及时发现问题,消除安全和质量隐患;严格按规定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运行,不得无故中断监控,随意删除监控资料。

第十二条 施工、监理单位要把监控系统作为巡查施工现场的辅助手段,将质监信息化系统作为质量监控的重要技术手段。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应对本单位安全、质量监控系统进行巡(抽)查,审查监控值班日记。发现违规作业、安全隐患和质量数据异常情况,应及时予以制止或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查找原因、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理。

第十三条 施工、监理单位要建立监控人员交接班制度。当班人员交班前,应保证工作区域内的重要文件、资料、设备及数据处于安全保护状态。

第十四条 施工、监理单位应做好监控人员业务培训和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严禁非专业人员直接或间接操纵监控设备。当发生监控设备故障和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检查设备连接状态,不得擅自改变设备的连接方式,并与信息化单位服务人员及时联系处理。不得使用来历不明的硬盘,严禁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

第十五条 信息化单位要依照合同约定的服务条款,认真履行相应责任与义务,对系统定期维护和检查,及时处理监控系统故障。

第四章 问 题 处 置

第十六条 指挥部监控管理员发现的安全问题,由值班人员通知安全隐患处分管

安全的副总监或安全负责人,由其负责落实相关处理措施及反馈。项目部分管安全的经理或安全负责人对所有发现问题的时间、地点、被通知的人员做详细记录,对发现

的安全隐患截图打印留档,并具体跟踪监督隐患整改情况。被通知的监理和施工单位人员要立即处理安全隐患,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反馈上报指挥部监控管理员。指挥

部质量监控人员发现的工程质量数据异常,应采用上述处理方式,及时通知质量管理相关的监理办、项目部相关人员,落实整改并反馈。

第十七条 监理单位监控人员发现的安全问题,由值班人员通知监理办安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项目部安全经理或安全科负责人,对发现问题的时间、地点、被通知的人员做详细记录,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截图打印留档,并具体跟踪监督隐患整改情况。被通知的施工单位人员要立即处理安全隐患,并及时反馈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监理单位通过质监信息化所发现的质量问题,应采用上述处理方式,及时通知质量管理相关的监理办、项目部相关人员落实整改并反馈。重大问题需及时向指挥部汇报。

第十八条 施工项目部监控人员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由值班监控人员上报项目部分管质量或安全科室的负责人,对发现问题的时间、地点、被通知的人员做详细记录,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截图打印留档,并具体跟踪监督隐患整改情况。重大问题需及时向监理单位和指挥部汇报。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要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当监控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质量数据异常时,要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含停工),确保安全隐患或质量问题及时整改、消除。

第二十条 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的,必须做好现场实时画面的跟踪采集工作,以备事故的核查。

第五章 奖 惩

第二十一条 交通建设项目远程视频监控和质监信息化系统建设和管理较好的,将予以通报表扬,在各级“标化工地”、“平安工地”示范工程(工地)及各类考核评比时时予以优先考虑。

第二十二条 各指挥部的远程视频监控和质监信息化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不到位或未落实主体责任的,将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或对主管领导进行约谈等措施。

第二十三条 各监理办、项目部在远程视频监控和质监信息化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上不到位或经整改无效的,将根据相关规定在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化工地考核、平安工地考核中予以扣分,严重的将予以停工整改或行政处罚。具体扣分细则如下: 、在市“标化工地”评比中,将依据《台州市国省道公路建设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和考核办法》,在安全管理项目中每次扣 分;

、在“平安工地”考核中,将依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第 条,综合实际情况在工程项目计算得分的基础上扣 ~ 分;

、在企业信用评价中,将依据《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定标准》第 条,对“出现质量问题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施工企业每次予以扣 分;依据第 条,对“多次整改仍然存在安全问题;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但拒绝整改或者整改效果不明显”对施工企业每次予以扣 分。

监理办未及时检查、督促施工单位监控系统的,依据《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对施工现场发现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环保问题,未及时提出书面指令督促施工单位整改的”,对监理企业每次予以扣 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台州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抄送: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工程监管局,市交通投资集团,市沿海高速指挥部,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杭绍台高速台州段指挥部,台金高速东延二期指

挥部,市交通工程质监站,各县(市、区)交通工程质监站。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年 月 日印发

说明: 、本日记(记录)作为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值班日记,也可作为信息化单位、的抽查记录。

、最后一栏的负责人分别指建设单位的指挥、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监理单位的总化建设维护单位的负责人、质监站站长。

云南XX高速公路项目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云南XX 高速公路项目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工程项目建设治理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大云南XX 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建设治理,确保工程质量优良,有效操纵工期和工程费用,提升投资效益及工程治理水平,使工程项目建设治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重点项目建设治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XX 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亦称业主、建设单位)发扬“团结务实、严谨创新、廉洁高效、优质环保”的精神,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严格治理、确保工期、操纵投资、争创全优” ,并结合XX 高速公路作为部省联合组织实施的勘察设计典型示范工程的实际,坚持“安全、环保、舒服、和谐、经济”的原则,始终围绕有利于确保质量、工期、费用三大操纵目标的实现,全面实施工程项目建设治理工作,把XX 高速公路建设成为典型示范工程。 第三条业主、承包人(亦称承包单位或施工单位)、监理人员要坚持深入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发扬困难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树立高度的责任心、事业心、公平心;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差不多道德规范;培养努力学习、勤于钻研、踏实工作、尊重科学的职业道德;保持严明的工作纪律和健康的生活方式,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工作。 第四条XX 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按照本方法的要求,制定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费用、工程变更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工程稽查、工程违约处理、档案及竣工资料编制、工程物资、工程资金、示范工程、环境爱护与水土保持、安全生产、道路保通、宣传报道、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治理方法或实施细则,对工程建设项目各项工作依法治理,确保XX 高速公路工程质量、工期、费用三大操纵目标及示范工程的顺利实现。 第二章治理体系 第五条XX 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工程处、合同处、拆迁安全保通处、财务处、物资供应处、总监办(稽查处)、典型示范工程办公室及小勐养总监代表处、勐腊总监代表处。 第六条监理单位设置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高监办),按照招标文件

殡葬管理实施办法

**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步伐,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殡葬活动及其管理。 第三条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稳妥推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第四条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的殡葬管理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和县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也要相应成立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由5-7人组成。县直副局级以上单位和各村(社区、居委会)设立殡葬管理信息员,协助做好殡葬改革工作。 第五条县民政局是县殡葬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殡葬管理日常工作。监察、公安、城管、交警、工商、卫生、交通、公路、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农机、财政、物价、建设、规划、国土、民族宗教、环保、文化、广播电视等部门共同协助做好殡葬管理工作。 第六条殡葬改革工作纳入文明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对违反《殡葬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行为,公民有权向民政、监察等部

门检举、揭发。 第二章火化与管理 第七条划定火化区域。火化区范围为:以县城为中心,往邵阳方向以老红石煤矿路口(刻石碑处)为界,至楠木线路以县高级职业中学为界;往新宁方向以嚎塔井倒虹吸管为界,往向阳坝方向以斗蓬岭县水厂水泵房为界;往塘万堡方向以县委党校为界;往八一三方向以塘渡口和霞塘云分界处界碑为界;往县水泥厂方向以采石场为界,往梅子院村方向以原县造纸厂职工宿舍为界。 第八条在全县范围内死亡的人员原则上要实行火化,以下人员死亡后一律实行火化: (一)国家工作人员; (二)“五保户”; (三)无名尸体、交通事故及案件死亡人员; (四)患医学上认为烈性传染病死亡的; (五) 县城火化区域内死亡的居民。 第九条在本县范围内死亡应当火化的人员,必须到本县殡仪馆进行火化。未经民政部门批准同意,将尸体运往外地火化的,不得享受费用补贴。 第十条有特殊土葬习俗的少数民族和宗教人士的殡葬活动,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华侨回国安葬和港、澳、台同胞回内地安葬的,民政部门按

广东殡葬服务价格管理新规执行遗体火化不得营利.doc

广东殡葬服务价格管理新规执行遗体火化 不得营利 包括遗体的接运、存放、告别、火化以及骨灰寄存等在内,全省殡葬5项基本服务内容将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其中,遗体接运、遗体火化及骨灰存放等在内的3项服务内容,更被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范围,明令必须以不营利为原则,由省物价局统一制定全省最高收费标准。昨天,广东省物价局对外发布《通知》,宣布出台政策加强对全省殡葬服务的价格管理。《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对辖区内各殡葬服务单位的收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 省物价局强调,新政策将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任何单位和部门均不得在本《通知》规定的管理权限外,出台任何涉及殡葬服务收费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过去有关规定与此项通知不符的,一律按此次新的《通知》规定执行。省物价局要求全省各地必须在8月底前,将根据新规定重新核定后的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上报至省物价局。 殡葬单位接运遗体 不得向丧属加收抬尸费 据省物价局介绍,广东省的殡葬服务价格包括殡葬服务收费(包括基本服务和选择性服务)、公墓服务收费和殡葬用品价格。殡葬服务价格实行全省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办法,根据服务项目的市场竞争条件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我省殡葬服务价格包括殡葬服务收费(包括基本服务和选择性服务)、公墓服务收费和殡葬用品价格。殡葬服务价格

实行全省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办法,根据服务项目的市场竞争条件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其中,殡葬基本服务5项内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由省统一制定收费项目;此外,公益性公墓服务收费包括墓穴费、墓碑石费和护墓管理费等在内共计3项服务内容的收费,也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而在办理丧事过程中根据丧者家属要求提供的、除基本服务项目之外的其他选择性殡葬服务,经营性公墓服务收费,以及由民政部门主办的殡葬服务单位销售的丧葬用品价格则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至于非民政部门主办殡葬服务单位销售的丧葬用品价格,则施行市场调节价,随行就市。 新出台的《通知》明确,殡葬基本服务由省统一制定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管理,主要包括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告别、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五项。其中,遗体运送、遗体火化、骨灰存放三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以不营利为原则,由省统一制定最高收费标准。具体执行标准由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财政局根据当地的火化率、群众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在省定标准范围内核定,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报省备案。遗体存放、遗体告别两项按经营性服务项目管理,具体收费标准由各地级以上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省规定的范围内制定(具体最高收费标准详见附表)。新出台的《通知》明确限定,遗体接运服务采用的是普通殡葬专用车,每次遗体接运殡葬单位必须派出2名殡葬接运工对丧者的遗体进行收殓和装卸。殡葬服务单位不得向丧属加收误车费、楼层加收抬尸费等名目的费用。 困难群众殡葬 基本服务可获减免收费

高速公路的安全文化建设(标准版)

Advocating a safety culture is to make human life and work safer and healthier under the existing technology and management condition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高速公路的安全文化建设(标准 版)

高速公路的安全文化建设(标准版)导语:倡导安全文化的目的是在现有的技术和管理条件下,使人类生活、工作地更加安全和健康。而安全和健康的实现离不开人们对安全健康的珍惜与重视,并使自己的一举一动,符合安全健康的行为规范要求。 高速公路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基础部门,为经济发展提供着强有力的支撑。近年来,全国高速公路建设规模不断扩大,从事高速行业建设运营的人数不断持续增长,高速公路的发展已经深刻地影响着社会公众的生活。同样,随着高速事业的发展壮大,高速公路也成为了安全事故易发行业,交通安全成为制约高速行业实现优质、高效发展的一大因素。如何建设安全、和谐、人本的高速行业也就成为了建设和谐交通又一重要课题。 一、安全文化的内涵 近年来,在探索高速安全建设方面,高速公路部门、从业者乃至公众出行者都对此进行了不懈探索和努力。各级部门、行业管理者从交通安全的硬件增加、管理者软件素质的提高、制度完善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但是,高速公路安全形势目前仍不容轻视。 从加强高速安全建设的根本出发,要解决好交通安全问题,着眼点应放在高速行业的主体——人的方面去思考。人,是第一生产力要

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主要存在问题及建议

关于高速公路工地试验室容易忽略的问题 一、工地试验室方面: 1.工地试验室所做试验要在母体所授权范围内,没有授权的要外委到有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外检。 2.试验室负责人要在母体试验室进行岗位登记。 二、仪器管理方面: 1.仪器设备要有检测证书和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 三、水泥、混凝土方面: 1.水泥室、混凝土配合比室空调要连接电源、且是冷暖空调。 2.水泥试验时要记录环境温度和湿度。 3.混凝土试验台账涂改不规范,要采用“杠改法”;抗压强度试验报告不规范。 3.水泥混凝土抗压试件未实际测量尺寸,试件尺寸公差为1mm。 4.标养室混凝土试件摆放要彼此间隔10~20mm,标养室温湿度要满足温度在20±2℃内,相对湿度大于95%。 5.水泥混凝土试模自校周期为3个月。 6.水泥初凝试验数据初凝前数据均为0mm的情况下,直接在下次测试时达到初凝。 7.水泥达初凝和终凝时未按规范要求进行复测。 8.水泥密度测试时的温度应以“李氏瓶刻度上的温度”为准。 9.水泥比表面积试验,两次平行试验结果相差不能超出规范规定的2%偏差要求。 四、粗集料方面: 1.粗集料检测只做一个合成级配,没有各单粒级的筛分原始数据。 五、土工试验方面: 1.CBR试验应有曲线图,凹线时要进行原点修正。 2.土壤筛新规范已将“0.074mm”筛孔修改为“0.075mm”筛孔。 六、钢筋原材料方面

1.钢筋拉伸试验,伸长量测量结果,要保留到“0.25mm”的倍数。 2.光圆钢筋拉伸试验原始标距为5d。 3.光圆钢筋冷弯冲头应为d=a。 七、现场压实度检测方面: 1.压实度试验原始数据有转抄现象。 2.压实度检测不合格时,复压后复检时要加倍抽检,并要出具检测报告。 3.压实度检测时含水率取样要大于100g.(注:用小型灌砂筒测定时,对于细粒土,不少于100g,对于各种中粒土,不少于500g。用大型灌砂筒测定时,对于细粒土不少于200g,对于各种中粒土,不少于1000g。) 4.路基填土要注意层厚不能大于试验段所总结数据,填料粒径不得超过层厚的2/3。 5.压实度检测台账记录不连续。 6.压实度检测时测试含水率的盒号一天不能出现两次。 7.压实度检测时未记录实测压实层厚度,但报告上又体现的厚度数据。 8.压实度试验报告中所采用的灌砂筒锥体内体积与其标定数据不同。 9.压实度检测报告中,存在多个位置压实度厚度与所挖试坑体积明显不对应。 八、检测方面: 1..水泥、钢筋、粗细集料、水泥混凝土试件抗压等外委试验频率不低于自检频率的5%。 2.各种外委检测,要送到有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外检。且监理试验室与施工单位自检不能送同一检测单位。 3.对各种特殊材料要进行跟踪处理,防止未检先用或不合格材料用到实体工程。 4.外委送检台帐未建立,并对检验不合格材料无跟踪检验资料。 5.外委检测试验报告检验指标不全,外委材料送检不及时,检验报告未加盖交通行业等级证书标识章。 九、试验管理方面:

四川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川交发〔2013〕111号)

四川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川交发〔 2013〕111 号 2013 年 11 月 1 日印发) 第一条为提高全省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水平,规范设 计变更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合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通部令 2005 年第 5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 项目的设计变更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设计变更,是指自项目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 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 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 第三条省交通运输厅负责高速公路设计变更活动的监督 管理。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简称厅造价站)受省交 通运输厅委托,具体负责高速公路项目重大设计变更的造价 审查,动态控制项目工程造价。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 门负责辖区内高速公路项目设计变更活动的监督检查。项目 投资人负责对投资建设项目设计变更活动的管理工作。项目 法人具体承担本项目设计变更活动的组织和管理,负责建立 设计变更动态管理台帐,严格控制工程投资。

第四条设计变更应当以提高设计质量、节省建设 资金和综合利用资源为目标,符合国家有关公路工程强制性 标准及技术规范,有利于确保项目质量、提高功效和完善使 用功能,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第五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 和一般设计变更。 下列情况属于重大设计变更: (一)路线起讫点和控制点发生变化的;连续长度 2 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路基分幅形式变化的; (二)互通式立交的数量、位置、布置形式发生变化的;互通式立交连接线的标准和规模发生变化的;分离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 (三)特大桥、大桥、中桥的数量、桥位、跨径、结构 型式发生变化的; (四)隧道的数量、洞身结构形式、行车道宽度改变的; (五)隧道照明、通风、通信、监控、报警、供配电和 消防设施技术方案发生变化的; (六)路面结构类型、宽度和厚度发生变化的;路面主 要材料、主要材料料场发生变化的; (七)交通安全设施防护标准或者设置方案发生变化的; (八)项目通信、监控、收费系统总体技术方案改变的; (九)收费方式及站点位置、规模发生变化的;

广东省殡仪馆等级认定标准与认定方法

广东省殡仪馆 等级认定标准与认定方法 (暂行) 感谢你的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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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等级的划分 二.等级认定标准 三.评分项目及打分标准 四.认定等级规则及方法 五.等级殡仪馆的收费标准 六.等级殡仪馆的标志和证书 附:1、《燃油式火化机污染物排放限值》 2、《广东省省级殡仪馆等级认定申报表》感谢你的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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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级的划分 省级殡仪馆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两个级别。 二、等级认定标准 省一级殡仪馆 一级殡仪馆是省级殡仪馆的先进馆,无论在设施、设备、环境以及服务质量上应属省先进水平。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殡仪馆馆内绿化率占该馆应绿化面积的95%以上; (二)殡仪馆占地面积达到3万平方米以上或建筑面积达到4000平方米以上; (三)火化机数量必须达到该馆前三年平均火化量1250具1台的标准; (四)殡仪用车数量必须达到该馆前三年平均接运业务量500具1辆的标准; (五)各种设备具有先进水平,火化设备烟尘排放达到1992年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燃油式火化机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并符合当地环保部门规定的烟尘排放效果的要求; (六)按认定项目打分,得分应在900分以上。 省二级殡仪馆 二级殡仪馆是省级殡仪馆的标准馆,是县(市、区)级殡仪馆普及达到的标准,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殡仪馆馆内绿化率占该馆应绿化面积的80%以上; (二)殡仪馆占地面积达到2万平方米以上或建筑面积达到感谢你的观看

2000平方米以上; (三)火化机数量必须达到该馆前三年平均火化量1500具1台的标准; (四)殡仪用车数量必须达到该馆前三年平均接运业务量600具1辆的标准; (五)各种设备比较先进,火化设备烟尘排放达到1992年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燃油式火化机污染物排放限值》三级标准,并符合当地环保部门规定的烟尘排放效果的要求; (六)按认定项目打分,得分应在750分以上。 三、认定项目及打分标准 1、认定项目 认定项目分六大项,即殡仪馆建筑设施、设备设施、队伍建设、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行风建设,具体分二十二条。 感谢你的观看

高速公路建设基本程序

高速公路建设基本程序 一、前期工作 1.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项目业主负责项目的前期工作。工可编制由其委托具有甲级工程咨询资质的单位完成,并负责上报审批。“678网”内属于国家高速公路“7918网”内的项目(以下简称“国高项目”),由省区发改委、交通运输厅分别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审查,由国家发改委审批。“678网”内的其它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地高项目”),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规定,由项目业主依据批准的规划,分别向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等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等手续。完成相关手续后,报省区发改委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省交通运输厅负责项目的行业审查。 2.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项目业主还应组织完成下列工作: (1)项目涉及通航河流(含规划中的通航河流)的临河、跨河、拦河等建筑,应及时与航道管理部门联系,进行相关论证,并取得许可。 (2)项目涉及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环境敏感目标的,需向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办理许可手续。 (3)项目建设资金需落实,资本金由项目业主承诺,银行贷款要取得商业银行的贷款承诺文件。 3.从项目工可审查开始,应听取管养单位的意见,确保管养设施、收费设施等的合理设置,避免建设过程中的变更,甚至投入运营后再来改造。 4.项目的其它前期工作,如水保评估、地质灾害评估、压矿调查、林地手续、文物调查等,应同步开展工作。 二、项目法人组建 1.项目法人的组建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资格标准(试行)》(交公路发〔2001〕583号)执行。作为高速公路的项目业主,必须达到该标准的甲级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资格标准。

山西省殡葬管理办法

山西省殡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举行殡仪活动和从事殡葬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殡葬管理应遵循逐步提高火化率,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殡葬工作列入社会改革、城乡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与社会进步、经济建设同步发展。第五条 各级民政部门是殡葬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各级殡葬管理机构在同级民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殡葬管理的日常工作。

各级土地、公安、工商、卫生、物价、城市规划、技术监督、环保、民族宗教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殡葬管理工作。 第六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及其辖区内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为火葬区。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为土葬改革区。 实行火葬和土葬改革的地区由省人民政府划定。 第七条 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对自愿实行丧葬习俗改革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二章火葬管理 第八条 火葬区内的公民死亡后,遗体一律实行火化。 异地死亡者的遗体应当就地火化。因特殊情况需要运出死亡地的,须经当地殡葬管理机构批准,并办理运尸手续。第九条 正常死亡者的遗体火化,应提交所在单位或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死者生前无固定单位的,应提交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死亡证明。

非正常死亡者的遗体或无名尸体火化,由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火化通知。 第十条 遗体存放时间不得超过7日。因患甲类传染病死亡的,其亲属或所在单位应立即报告殡葬管理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按照规定立即消毒,并在24小时内将遗体火化。不具备火化条件的,应在远离饮水源和居民点处两米以下深埋。 因刑侦等特殊情况需要保留遗体的,须经县级以上公安部门批准。 医疗教学、科研等单位需要利用遗体进行教学、科研的,由死亡者亲属和使用遗体的单位商定后,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办理手续。保留遗体所需费用,由要求保留者承担。 第十一条 遗体的运送、防腐、整容、存放、火化等,一律由殡仪馆等殡仪服务单位承办,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经营性的殡仪服务业务。 火葬区内的医疗单位所属太平房应执行殡葬管理的有 关规定。 第十二条火葬区允许土葬的少数民族公民死亡后,应当到当地民政和民族宗教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埋葬。

殡葬管理条例三篇

殡葬管理条例三篇 篇一:XX市殡葬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殡葬管理和服务,推进殡葬改革,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XX省殡葬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殡葬活动及其管理。 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愿意实行火化的,他人不得干涉。 华侨或者港、澳、台同胞及外国人的殡葬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殡葬管理的原则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化,改革土葬,禁止乱埋乱葬;节约殡葬用地,保护耕地、林地;推行移风易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殡葬工作的领导,制定本行政区域殡葬改革发展规划,纳入城乡规划,保障对殡葬事业的财政投入。 第五条市、县(市、区)民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殡葬管理工作,其所属的殡葬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管理工作。公安、工商、卫生、规划、国土、城管、林业、环保、民族、宗教、建设、交通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殡葬管理工作。 城市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做好本辖区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做好殡葬改革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二章丧葬管理 第六条城市、镇规划区为实行火化的区域,其他实行火化的区域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殡葬改革发展规划划定和调整,并按法定程序报批。 第七条本条例第六条规定区域外为土葬区;愿意实行火化的,他人不得干涉。第八条火化区的居民和土葬区的非农村居民死亡后,应当实行火化。在火化区死亡的外地公民,就近火化。允许土葬的少数民族公民除外。 在实行火化的地区,禁止遗体土葬或者将应当火化的遗体运送到允许土葬的地区土葬。 特殊情况需要将遗体运往异地的,应当经遗体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审批。 第九条建有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地区,遗体应当安葬在公墓内。 未建有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地区,遗体应当安葬在乡(镇)人民政府指定的区域。遗体安葬提倡深埋,不留坟头。 第十条火化遗体应当提供公安机关或者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或者无主遗体应当凭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第十一条遗体应当在7日内火化,腐烂遗体立即火化。需要延期火化的,应当经县(市、区)民政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司法机关批准。 患传染病死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实行火化。第十二条遗体处理的有关费用由申请单位或者个人承担。无名、无主遗体的DNA检材提取、火化等处理费用,由发现地的县(市、区)民政行政主管部门承担,从社会救济费中支出。

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手册》

第一篇工程建设管理会议 建设管理会议旨在检查,督促参建各方对合同的执行情况,协调有关各方的关系,促进各方认真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工程建设管理会议包括第一次工程建设管理会议和建设管理会议。会议由建设单位主持,参加人员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以及设计单位的代表。会议在指定地点召开。 第一章第一次建设管理会议 一般在下达项目开工令后的适当时间召开,其会议议程如下: 1 介绍与会者:建设、设计、监理与施工单位相互递交主要负责人任命书以及各自组织机构、职责和联系方法。 2 建设单位介绍工程概况、施工难点、土地、资金落实情况。并根据招标文件、工程合同、法律法规,对参建各方指定具体要求,包括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合同、安全、环保的要求。 3 监理单位汇报监理人员到位情况,驻地建设情况及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和对施工单位的检查情况。 4 承包人汇报人员、机械到位情况。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和驻地建设情况以及需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帮助解决的困难。 5 设计单位汇报整个设计情况,并对施工进程中的服务质量进行承诺。 第二章建设管理会议 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在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10日期间召开,旨在监督、管理工程施工和监理过程中合同的执行情况,协调各方的关系,促进工程施工优质高效的进行。 会议由建设单位主持,参加人员包括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及有关人员,会议主要议程为下: 1.监理、施工单位向会议提交上季度工作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并说明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准备采取的措施,移交本季度工作计划和重点及关键工作方案。 2.对工程施工中的主要问题进行研究计划,确定处理方法或解决方案。 总结上季度工程建设管理各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对本季度工作指定目标和要求。 3.确定下次管理会议召开的时间和主要议程。 第二篇工作联系单管理规定 1

高速公路工程进度计划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工程进度计划管理办法 道安高速公路工程进度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项目公司生产管理采用公司及项目办两级管理。项目公司负责制订总体及年度施工计划,并对全线重要节点、重点工程进行管控,项目办负责现场管理。项目公司采用目标管理方式,将项目工期目标分解到各个项目办、各个参建单位。以计划管理为龙头,建立完善的工程进度管理体系。 第二条道安项目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管理部是本项目施工计划、工程进度及统计的主管部门,负责项目总体、年度工程进度计划的制定、检查、修编工作,适时组织进度重大偏差项目专题会。 第三条各项目办根据公司总体及年度工程进度计划,要求承包人编制总体、年度、季度、月度施工计划,并监督落实。按时收集、整理上报本管段内统计报表。 第四条各承包人依据项目公司下达的总体工程进度计划,编制具体可实施的、详细的施工计划,落实为完成计划所需的资源配臵。并按时向监理办整理上报统计报表。 第五条各监理办审批承包人编制的总体、年度、季度、月度施工计划,并督促承包人落实为完成计划所需的资源配臵。审核各承包人上

报的统计报表、并按时报送到项目办。 第二章计划编制 第六条计划编制依据:项目投资协议、道安项目公司建设管理实施方案,以及贵州省政府下达的计划目标作为各种施工计划的编制依据。 第七条计划编制范围:各承包人的合同工程施工范围。第八条计划内容:编报施工计划应有文字说明(统一使用Word编辑软件)和表格(统一使用Excel编辑软件)两部分组成。 文字部分主要说明:已完阶段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落实情况及简要分析,下阶段计划的编制依据、指导思想、建设部署、形象进度,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目标及进度要求,项目资金、物资设备、施工图纸、人力资源的平衡落实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拟采取的措施,需要项目办帮助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 表格部分应包含两部分:一是工程形象进度计划表,二是工程产值计划表。工程形象进度计划中的年度、季度、月度形象进度计划,应将计划完成的成桥、成洞、房屋等实物量按附件所列折算系数折算。桥梁、涵洞、隧道均需列明座数。工程产值计划报表中的内容应根据工程量清单填列。 施工计划以书面文件和电子文档同时上报,书面文件和电子文档中的数据要一致,否则视文件无效,重新编报。编制说明和施工计划表统一采用A4复印纸。各承包人在编制计划时,应对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

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

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 【地区】浙江省 【失效日期】 【颁布单位】浙江省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1997.09.05 【时效性】有效 【实施日期】1998.01.01 【正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保护土地资源和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殡葬活动及其管理。 第三条殡葬管理工作坚持推行火葬,改革土葬,革除丧葬陋习,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建立殡葬改革目标管理责任制,大力推行殡葬改革。 殡葬设施建设和火化率应当作为考核文明城市、文明乡(镇)、文明街道的重要内容。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殡葬事业纳入当地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把殡葬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列入当地的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殡葬改革的宣传教育,普及科学知识,破除封建迷信思想,移风易俗,倡导丧葬新风尚,引导全社会理解、支持和参与殡葬改革。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基层组织,应当对本单位、本辖区的人员进行殡葬改革的宣传,教育本单位、本辖区的人员遵守殡葬管理规定。 第七条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全省殡葬管理工作。 市(地)、县(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市、县设立的殡葬管理机构,受同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委托具体负责殡葬管理工作。 乡(镇)、街道应当有专人负责殡葬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级工商、公安、卫生、土地管理、规划、物价、林业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民政部门做好殡葬管理工作。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应当加强殡葬工作队伍建设,提高殡葬职工的职业道德水准和业务素质,改善殡葬职工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切实解决殡葬职工的实际困难。 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殡葬职工的职业劳动。 第十条对积极推行殡葬改革、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火化推行与管理 第十一条本省行政区域,全面推行火化。人口稀少、交通不便、暂不具备火化条件的乡、村,可以划为逐步推行火化区。其范围的划定,由市(地)人民政府提出,经省民政部门审核,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逐步推行火化区的人民政府应当大力宣传、提倡殡葬改革,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推行火化。 第十二条各市、县应当建设火化殡仪馆。尚未建火化殡仪馆的市、县,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个别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建成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适当延迟,但至迟必须在1999年底前建成。在火化殡仪馆建立之前,可以到有火化设施的邻近地区火化。 殡葬设施、设备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 第十三条非逐步推行火化区的人员死亡的,应当全部实行火化。

广东葬礼习俗

许多广州人碰到有着诸多忌讳的丧事,会感到相当“头痕”(烦恼)——“帛金”要不要给,给多少为好?去参加告别仪式,是否要留下来吃饭?究竟怎么做才是符合礼仪之举呢?记者就时下广州城里通行的“白事”程序和习俗进行了梳理。 “白事”不需广而告知 广州人在治丧的习惯和风俗方面和外地都有所不同,各种文化经过多年融合,丧葬习俗也形成了一套比较简化的程序。从治丧方来说,前期主要有3个步骤。 首先,人死之后,家里人要在家里先设一个小的灵堂,主要是摆一个供桌,上面放着逝者的相片,设香炉,供以水果若干盘。有亲戚朋友上门吊唁慰问,可以为此上香表达心意。 其次,就是要选择出殡时间,关先生说,按照广州人口口相传,有3天不择日之说,就是说,人死后3天内出殡下葬,可以不用挑选日子。如果是在3天后的话,就要看皇历,选择适合出殡的日子方行。 在选好日子出殡或开告别会后,家里人就要分头准备。有的人负责通知亲友,有的人负责联系殡仪馆、布置场地、购买必要的用品等。 第三就是开遗体告别会。追思逝者,告别会后,由主人家请来宾吃饭,进行答谢。 “‘白事’与喜事不同,只需要告知亲属就可以了。并不需要广而告知。”家里头出了这种事,一般人都是比较低调的。如果不是特别好的朋友,并不用专门通知他们。一般人都是从别人口中得知,主动上门吊唁的,主人家一般不会主动通知别人。这期间,主人家一般不会到别人家里做客,外人无事也不会登门。 许多人都会问: 出席丧事是否要给“帛金”?广州人也有给“帛金”的习惯,但是它与喜宴的“红包”不同,并不是一定要给,而且多少也没有定数。不过在多年的演化下,

现在一般人在出席遗体告别会时,通常的惯例是包100元的“帛金”。“帛金”源于以前人们生活不富裕,亲友家里发丧,出席丧礼的都会送些数目为单的钱,帮补一下亲友办丧事支出,除了是对死去的人聊表心意,也实实际际地帮助一下在生的人。“帛金”是包装在白信封内的。 “帛金”不能事后补送 “帛金”与红包不一样,不能在事后补送。只能在出殡前送达主人家。在香港,会在白信封上写明“奠仪”。广州人会在白信封的抬头上写明逝者名姓,落款注明“某某某敬挽”。 有一些广州人在包“帛金”时也学习了一些香港的做法,如给“帛金”不能整数,如100+1,200+1,500+1,以此类推。 在告别会当天,每个前来殡仪馆参加逝者遗体告别会的亲友都会收到主人家的一个白毛巾: 里面放着3样xx: 第一样是一个小“红包”。“红包”非常小,只有三指宽的一个小纸包,里面包一块硬币。寓意恭喜发财。 第二样是糖果。广州人的习俗是放一块水果糖。寓意甜甜蜜蜜。来宾走的时候必须把糖给吃了。 第三样是小折刀,或者在小“红包”上别两枚针,象征“利利是是”。 每个前来参加追悼会或告别会的亲友,在进场前,会在胸口别上一个小黑纱。开完后,走之前,可以取下丢弃。 自然老死视为“喜丧” 现在,许多老广州人还保持着一个传统,就是出外进饭馆吃饭时,一般不会点刚好7样菜。如果小辈点了7个菜,有老人在的话,他就会叮嘱加多一个菜,或是点多一个小菜。这个规矩也是由丧葬习俗语引发而来。因为,旧时在出殡后,主人家都请来宾留下吃饭,而每桌的菜也正好是7个,与“去”同音。有些地方,还有7不出(出嫁),8不埋的规矩。

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指南(试行)

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指南 (试行)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二〇一〇年九月

前 言 为规范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加强进场人员、材料、设备及临建工程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我厅组织有关项目管理单位,依托在建高速公路项目,按照我省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的要求,已印发了《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规定》规定(临建设施、人员管理、材料管理分册)(粤交基〔2010〕435号)。按照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实际,结合部分在建项目的精细化施工管理经验,形成《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指南(试行)》(路基、路面、隧道、桥涵、机电、交安、附属区房建等施工技术管理标准化)。 本指南是在现行路基、路面、隧道、桥涵、机电、交安、附属区房建等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相关标准、规范基础上,总结我省几年来高速公路建设实践经验编制而成。本管理规定着重从施工工序、程序、技术交底、工艺、质量控制的角度对现行标准、规范做进一步补充完善,进一步规范化了施工技术管理,能更有效的消除工程质量通病,全面提高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在此,对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等单位表示感谢。 省交通运输厅 2010年9月

目录 1. 总 则 (1) 1.1目的和范围 (1) 1.2编制原则 (1) 2.1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及动态管理制度 (2) 2.2 关键工序的管理 (2) 2.3首件工程验收制度 (4) 2.4重要隐蔽工程管理 (4) 2.5 常见管理盲点及其工作要求 (5) 2.6 材料管理 (8) 3. 路基工程 (10) 3.1 软基处理 (10) 3.2 路堤填筑 (13) 3.3 路堑开挖 (16) 3.4 支挡防护工程 (18) 4. 路面工程 (21) 4.1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基层 (21) 4.2 透层、下封层、防水粘结层 (21) 4.3 沥青混凝土面层 (22) 4.4水泥混凝土面层 (25) 5. 桥梁工程 (28) 5.1 一般规定 (28) 5.2 桥梁基础 (36) 5.3 桥梁墩台 (40) 5.4 梁板预制及运输安装 (42) 5.5 现浇箱梁施工 (44) 5.6 挂篮悬浇施工 (45) 5.7 桥面系 (47) 5.8 涵洞 (50) 6. 隧道工程 (51) 6.1 洞口、明洞与浅埋段工程 (51) 6.2 洞身开挖 (52) 6.3 初期支护 (54) 6.4 二次衬砌 (55) 6.5仰拱和底板 (57) 6.6 监控量测 (57) 6.7超前地质预报 (57) 6.8 防水和排水 (58) 6.9 照明、临时排水、通风、防尘、防有害气体 (58) 7. 交通安全设施 (59) 7.1管理措施 (59) 7.2主要材料的质量控制 (59) 7.3施工工艺及技术措施要求 (60)

高速公路项目 工程管理办法

xxxx高速公路 工程管理办法 Xxx Xxxx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工程质量管理 第三章工程进度和现场管理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 第五章文明施工管理 第六章工程变更管理 第七章工程奖励与惩罚 第八章其他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xx省xxxx公路工程建设按期完成,工程质量达到xx省优质工程,投资控制在概算之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xxxx公路工程招标文件,结合xxxx公路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项目目标 工期目标:24个月,阶段目标按合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执行。 质量目标:确保xx省优质工程,争创部级优质工程。 第三条为了更好地服务施工和对工程投资、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进行全方位的项目管理,业主将对工地实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协助承包商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工程监督检查实行检查、巡查制度,对存在问题的承包商和监理单位发出《工程管理通知单》,限期整改并提出处罚意见。 第四条参加xxxx公路工程建设的承包商(包括分包商)、监理单位、建设管理单位和个人均须遵照本办法。 第二章工程质量管理 第一节质量管理依据 第五条xxxx公路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必须严格执行现行的国家、部颁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合同文

件。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 F80/1——2004)与《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机电工程)(JTG F80/2——2004)进行检查评定,特殊部位按业主制定的标准执行。 工程竣工后要按照交通部规定的省重点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组织验收,缺陷责任期满,将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终验。 第二节质量目标责任制 第六条xxxx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质量目标责任制和质量终身负责制。各总承包项目经理是本总承包段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各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是本监理标段的质量监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承包商、监理单位内部要逐级签订质量目标责任书。 第七条根据xxxx公路工程质量目标,承包商在安排工程施工计划时,必须同时确定施工项目的质量目标,监理单位必须按质量目标进行质量管理控制。 第三节质量管理措施 第八条xxxx公路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实行“承包商自检、社会监理、业主监管、政府监督”的质量管理体系。 第九条为加强对主要原材料进场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承包商应对主要材料厂家的质量、信誉等方面进行考察,将质量稳定、信誉好的供应商作为合格分供方。 第十条业主、监理单位、承包商必须树立“百年大计,质

高速公路工程安全管理

高速公路工程安全管理 发表时间:2018-09-14T10:43:30.610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12期作者:王增录 [导读] 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具有时间跨度比较长、涉及范围比较广、投资规模比较大、点多面广技术复杂。 宁波大榭开发区宏利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 315192 摘要:当前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交通行业实现了良好的发展进步,高速公路的建设数量也逐渐增多,形成了完善的交通网络体系。高速公路以其独特的优势成为公路交通的重要形式,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重视。我国也正在积极加强交通建设的投入,高速公路的规模、数量等逐渐扩大,但是由于一些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使得高速公路的经济效益和质量没有达到预期标准,因此必须要加强高速公路的施工现场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提高工程项目的效益。本文就加强高速公路工程安全管理措施进行阐述分析。 关键词:高速公路;工程;安全管理 1高速公路建设安全管理体系 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具有时间跨度比较长、涉及范围比较广、投资规模比较大、点多面广技术复杂、参建单位多等特点,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而工程建设的诸多因素如质量、进度、造价等相互之间存在辨证统一的关系,无不对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起到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项目建立一套完整的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体系显得尤为重要,各参建单位可以根据各自的角色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有据可依,各尽其职。 高速公路工程的建设主要有建设业主方、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个参建方共同协作完成。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实行的是项目管理制,安全管理体系由参建各方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各项目管理机构的安全管理体系既要符合本项目安全管理的要求,又要满足其单位内部的安全管理要求。 一般来说高速公路项目管理机构主要有建设业主(建设业主方派驻)、设计代表(勘察设计单位派驻)、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监理单位派驻)、各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各中标施工单位派驻)。这些项目管理机构建立以项目法人为核心的安全管理体系,并有机的结合起来,这样才真正意义上形成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 2安全生产的过程管理的几点建议 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是指高速公路工程的建设业主按照有关安全法律、法规,为预防工程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而建立的安全管理系统,包括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等系列活动。安全生产管理体现“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的思想,在施工管理过程中表现为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克服不安全因素,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使施工生产在保证劳动者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 2.1强化落实“一岗双责”,进一步明确参建各方全员安全职责,采取严格的奖罚措施,加大建设业主主导力度。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是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建设业主是重要责任主体,勘察设计单位是工程施工建设的第一步,是保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重要因素和前提条件;监理单位实施工程安全监理是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保障;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中处于核心地位。 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应要进一步加强参建各方“一岗双责”的落实工作,在明确参建人员安全职责的前提下,营造“人人管安全,人人要安全”的良好氛围,并通过安全生产月、“平安工地”活动、安全竞赛、安全评比等方式,依靠严格的奖罚措施,充分发挥业主安全管理主导作用,调动参建各方安全管理积极性。 2.2以示范施工合同段内业管理为基础,完善项目各施工单位制度内容,通过检查督促、奖优罚劣等手段,确保制度执行力。 首先,选取本辖区内业资料做的最好的施工合同段为基础,结合上级主管单位及项目业主等相关要求,联合监理规范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内容,树立项目内业示范标段。 其次,以示范标段制度体系为模板,推广应用,督促各标段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制度修编,完善相关制度内容。 再次,在日常检查及各类综合检查中,以安全管理制度体系为核心,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建立示范制度体系过程中应重点注意:要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监理、施工单位关于安全专项方案的审批流程及审批人员要求;要规范施工单位安全费用申报范围,理顺费用申报签认流程;要对特种设备及人员台账更新频率、报备流程,设备日常维修养护等内容提出相关要求;要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内容、频率、范围;要规范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检查频率、范围、内容等。 2.3要针对现场安全管理的重点、难点,严防死守消除事故隐患,确保项目安全生产。 首先,各参建单位要对本辖区的重大危险源要有清晰的认识,业主、监理、施工合同段要相互联动管理,“对症下药”解决相关问题。 其次,业主应结合项目特点,在与监理和施工单位充分沟通的前提下,推行相应安全标准要求,控制关键点完善现场管理。 如提出桥梁高空作业工作平台铺设,安全护栏设置要求;要求隧道掌子面用电箱,采用双箱体电箱,防止飞石破坏;规范炸药库安全管理、隧道内逃生管设置,急救箱内物资储备等内容;要求龙门吊、汽车吊、架桥机等特种设备必须由监理、施工单位采用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经检查签名确认后方可进行;提出施工现场防雷、防风措施及日常检查要求等等。 再次,就是要发挥业主方强有力的管理手段,通过日常检查、抽查及专项检查,检查各项安全标准落实情况,督促相关合同段整改落实,确保本辖区施工现场生产安全。 2.4用电安全问题是现场施工环节存在的普遍问题,要充分发挥业主强有力的管理手段,制定相应标准解决用电安全问题。用电安全管理在现场安全工作较易被忽视,特别是涉及高墩施工、隧道施工处的用电安全极易导致次生事故的发生。 用电安全问题主要体现在:电箱破损、电箱接线一漏多闸、电箱未接地或接地无效、电箱用漏电开关代替闸刀开关、电箱高度不符合要求、电箱日常维修养护不及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混接、临电架空走线不规范、走地电线未设置保护套,工人宿舍用电乱搭乱接等方面。要通过日常检查管理,督促各施工合同段规范现场用电管理。 2.5要全面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在本项目内宣贯“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要求和部署“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要求各参建单位认真解读考核评价标准,按“平安工地”活动的各种要求,各司其职开展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以确保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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