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全文

2016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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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全文2016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全

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巡游出租汽车发展应当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公共交通等客运服务方式协调发展。下面一起来看看新修订后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有哪些新变化吧!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全文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乘客、驾驶员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

巡游出租汽车发展应当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与公共交通等客运服务方式协调发展。

第四条巡游出租汽车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第五条国家鼓励巡游出租汽车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工作。

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巡游出租汽车管理。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需要,按照巡游出租汽车功能定位,制定巡游出租汽车发展规划,并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经营许可

第八条申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

出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机动车管理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或者提供保证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承诺书:

1.符合国家、地方规定的巡游出租汽车技术条件;

2.有按照第十三条规定取得的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

(二)有取得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停车场地。

第九条申请人申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见附件1);

(二)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三)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证明及拟投入车辆承诺书(见附件2),包括车辆

数量、座位数、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

(四)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五)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文本;

(六)经营场所、停车场地有关使用证明等。

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申

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申请作出行

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见附件3),明确

经营范围、经营区域、车辆数量及要求、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期限等事项,并

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作出不

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当地巡游出租汽车发展

规划,综合考虑市场实际供需状况、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效率等因素,科学确定巡游

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合理配置巡游出租汽车的车辆经营权。

第十三条国家鼓励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方式配置巡游出租汽车的车辆经营

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运营方

案、服务质量状况或者服务质量承诺、车辆设备和安全保障措施等因素,择优配置

巡游出租汽

车的车辆经营权,向中标人发放车辆经营权证明,并与中标人签订经营协议。

第十四条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的经营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的数量、使用方式、期限等;

(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标准;

(三)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的变更、终止和延续等;

(四)履约担保;

(五)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七)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

在协议有效期限内,确需变更协议内容的,协议双方应当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五条

被许可人应当按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和经营协议,投入符合规定数量、座位数、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等要求的车辆。原许可机关核实符合要求后,为车辆核发《道路运输证》。

投入运营的巡游出租汽车车辆应当安装符合规定的计程计价设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按照要求喷涂车身颜色和标识,设置有中英文“出

租汽车”字样的顶灯和能显示空车、暂停运营、电召等运营状态的标志,按照规定在车辆醒目位置标明运价标准、乘客须知、经营者名称和服务监督电话。

第十六条

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不得超过规定的期限,具体期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根据投入车辆的车型和报废周期等因素确定。

第十七条

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因故不能继续经营的,授予车辆经营权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可优先收回。在车辆经营权有效期限内,需要变更车辆经营权经营主体的,应当到原许可机关办理变更许可手续。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车辆经营权变更许可手续时,应当按照第八条的规定,审查新的车辆经营权经营主体的条件,提示车辆经营权期限等相关风险,并重新签订经营协议,经营期限为该车辆经营权的剩余期限。

第十八条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在车辆经营权期限内,不得擅自暂停或者终止经营。需要变更许可事项或者暂停、终止经营的,应当提前30日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将相关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等交回原许可机关。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取得经营许可后无正当理由超过180天不投入符合要求的车辆运营或者运营后连续180天以上停运的,视为自动终止经营,由原许可机关收回相应的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合并、分立或者变更经营主体名称的,应当到原许可机关办理变更许可手续。

第十九条

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到期后,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拟继续从事经营的,应当在车辆经营权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原许可机关应当根据《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定的出租汽车经营者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审核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并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一)考核等级在经营期限内均为AA级及以上的,应当批准其继续经营;

(二)考核等级在经营期限内有A级的,应当督促其加强内部管理,整改合格后准许其继续经营;

(三)考核等级在经营期限内有B级或者一半以上为A级的,可视情适当核减车辆经营权;

(四)考核等级在经营期限内有一半以上为B级的,应当收回车辆经营权,并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重新配置车辆经营权。

第三章运营服务

第二十条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出租汽车服务。

鼓励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使用节能环保车辆和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无障碍车辆。

第二十一条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超出许可的经营区域的,起讫点一端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

(二)保证营运车辆性能良好;

(三)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运营服务;

(四)保障聘用人员合法权益,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经营合同;

(五)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和培训教育;

(六)不得将巡游出租汽车交给未经从业资格注册的人员运营。

第二十二条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时,车容车貌、设施设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车身外观整洁完好,车厢内整洁、卫生,无异味;

(二)车门功能正常,车窗玻璃密闭良好,无遮蔽物,升降功能有效;

(三)座椅牢固无塌陷,前排座椅可前后移动,靠背倾度可调,安全带和锁扣齐全、有效;

(四)座套、头枕套、脚垫齐全;

(五)计程计价设备、顶灯、运营标志、服务监督卡(牌)、车载信息化设备等完

好有效。

第二十三条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国家出租汽车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做好运营前例行检查,保持车辆设施、设备完好,车容整洁,备齐发票、

备足零钱;

(二)衣着整洁,语言文明,主动问候,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

(三)根据乘客意愿升降车窗玻璃及使用空调、音响、视频等服务设备;

(四)乘客携带行李时,主动帮助乘客取放行李;

(五)主动协助老、幼、病、残、孕等乘客上下车;

(六)不得在车内吸烟,忌食有异味的食物;

(七)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并按规定摆放、粘贴有关证件和标志;

(八)按照乘客指定的目的地选择合理路线行驶,不得拒载、议价、途中甩客、

故意绕道行驶;

(九)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港口、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载客时

应当文明排队,服从调度,不得违反规定在非指定区域揽客;

(十)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搭载其他乘客;

(十一)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执行收费标准并主动出具有效车费票据;

(十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文明礼让行车。

第二十四条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遇到下列特殊情形时,应当按照下列方式办

理:

(一)乘客对服务不满意时,虚心听取批评意见;

(二)发现乘客遗失财物,设法及时归还失主。无法找到失主的,及时上交巡游

出租汽车企业或者有关部门处理,不得私自留存;

(三)发现乘客遗留可疑危险物品的,立即报警。

第二十五条巡游出租汽车乘客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乘车;

(二)不得携带宠物和影响车内卫生的物品乘车;

(三)不得向驾驶员提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要求;

(四)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破坏车内设施设备;

(五)醉酒者或者精神病患者乘车的,应当有陪同(监护)人员;

(六)遵守电召服务规定,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乘车;

(七)按照规定支付车费。

第二十六条

乘客要求去偏远、冷僻地区或者夜间要求驶出城区的,驾

驶员可以要求乘客随同到就近的有关部门办理验证登记手续;乘客不予配合的,驾驶员有权拒绝提供服务。

第二十七条巡游出租汽车运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乘客有权拒绝支付费用:

(一)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或者计程计价设备发生故障时继续运营的;

(二)驾驶员不按照规定向乘客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

(三)驾驶员因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接受处理,不能将乘客及时送达目的地的;

(四)驾驶员拒绝按规定接受刷卡付费的。

第二十八条巡游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根据乘客通过电信、互联网等方式提出的服务需求,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提供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服务;

(二)巡游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平台应当提供24小时不间断服务;

(三)电召服务人员接到乘客服务需求后,应当按照乘客需求及时调派巡游出租汽车;

(四)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接受电召任务后,应当按照约定时间到达约定地点。乘客未按约定候车时,驾驶员应当与乘客或者电召服务人员联系确认;

(五)乘客上车后,驾驶员应当向电召服务人员发送乘客

上车确认信息。

第二十九条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布服务监督电话,指定部门或者人员受理投诉。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建立24小时服务投诉值班制度,接到乘客投诉后,应当及时受理,10日内处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乘客。

第四章运营保障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合理规划、建设巡游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停车场、停靠点等,并设置明显标识。

巡游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应当为进入服务区的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提供餐饮、休息等服务。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配合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定位、运营成本、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制定运价标准,并适时进行调整。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合理确定巡游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收费标准,并纳入出租汽车专用收费项目。

第三十二条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和落

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依法加强管理,履行管理责任,提升运营服务水平。

第三十三条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驾驶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与驾驶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经营合同。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通过建立替班驾驶员队伍、减免驾驶员休息日经营承包费用等方式保障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休息权。

第三十四条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合理确定承包、管理费用,不得向驾驶员转嫁投资和经营风险。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根据经营成本、运价变化等因素及时调整承包费标准或者定额任务等。

第三十五条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建立车辆技术管理制度,按照车辆维护标准定期维护车辆。

第三十六条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按照《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对驾驶员等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和监督管理,按照规范提供服务。驾驶员有私自转包经营等违法行为的,应当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可按照约定解除合同。

第三十七条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制定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应急车辆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第三十八条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完成抢险救灾等指令性运输任务。

第三十九条

各地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发展巡游出租汽车电召服务,采取多种方式建设巡游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平台,推广人工电话召车、手机软件召车等巡游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建立完善电召服务管理制度。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设或者接入巡游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平台,提供巡游出租汽车电召服务。

出租车管理系统

目录 摘要 (2) 第一章绪论 (1) 第二章汽车租赁系统需求分析 (2) 2.1汽车租赁系统的功能性需求 (2) 2.2 系统主要模块 (2) 第三章相关技术介绍 (3) 3.1 什么是UML (3) 3.2 UML的技术核心 (4) 3.3 面向对象的定义及分析 (4) 第四章建模分析 (6) 4..1 需求模型——出租车租赁系统需求模型 (6) 4.1.1 用例图的概念 (6) 4.2 系统的参与者 (6) 4.3 用例图 (6) 4.3.1 职员用例图 (7) 4.3.2客户用例图 (8) 4.3.3 还车用例图 (8) 4.4分析类图 (9) 4.5时序图 (10) 4.5.1 出租车管理信息时序图 (10) 4.5.2 出租车租赁管理时序图 (11) 4.6状态图 (11) 4.6.1 汽车管理状态图 (11) 4.6.2 出车车管理状态图 (12) 4.7组件图 (13) 4.8部署图 (13) 第五章代码实现 (14) 5.1 用户界面设计 (14) 第六章总结 (20) 参考文献 (21)

摘要 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和汽车的普及,汽车租赁成为近年来兴起的一个新行业。使用汽车租赁管理系统可以规范企业的管理和经营行为,减少企业的经营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在系统中,要实现对汽车基本信息的添加、修改、删除、和查询;实现客户信息的添加、修改、删除和查询以及汽车租赁、归还等具体操作,以满足当前该行业在处理业务上的需求。 针对以上的要求,汽车租赁管理系统的用户是汽车租赁企业的管理人员,其需求功能应包括汽车信息管理、客户信息管理和汽车租赁、归还管理等主要功能,从而可以形成统一有效的管理。 另外,该系统开发采用Rational Rose进行统一建模。我在本小组中主要负责需求模型这一块,我将对用例图这部分内容做详细分析。 关键字:面向对象,UML,汽车租赁

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试题 - 答案

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试题(汉) 一、单选题(每题1分): 1、运营途中,出租汽车驾驶员无正当理由擅自中断载客服务的行为称为()。 A.拒载 B.擅自中断服务 C.甩客 D.倒客 2、为乘客提供的服务与服务标准符合的程度,称为()。 A.服务标准 B.服务质量 C.客运服务 D.出租服务 3、出租汽车驾驶员未按合理路线行驶的行为,称为()。 A.拒载 B.中途甩客 C.绕路 D.私揽 4、根据乘客通过电讯、网络等方式提出的预约要求,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提供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称为()。 A.站点服务 B.电召服务 C.包车服务 D.扬手招车服务 5、出租车行李厢内可供乘客放置行李物品的空间不少于行李厢的()。 A.二分之一 B.三分之一 C.四分之一 D.三分之二 6、出租汽车经营者和服务人员应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为乘客提供安全、快捷、舒适、文明、()的出租汽车运营服务。 A. 方便 B. 准时 C. 持续改进 D. 经济便捷 7、有明显标志,允许出租汽车停靠、候客、载客的场所,称为()。 A. 出租汽车客运站 B. 出租汽车服务站点 C. 出租汽车载客区 D. 城市公共客运服务区 8、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提供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的企业或个人,称为()。 A. 出租汽车运营服务企业 B. 出租汽车经营者 C. 个体经营者 D. 从业人员 9、处于待租状态的出租车在允许停靠的路段上,随时停车满足乘客租车服务需求的,称为()。 A. 预约租车服务 B. 扬手招车服务 C. 站点租车服务 D. 包车服务 10、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基准分值为()分。 A.100 B.50 C.30 C.20 二、多选题(每题2分): 1、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内容包括()。 A.遵纪守法 B.经营行为 C.综合评价 D.社会责任 E.安全生产 F.运营服务 G.服务规范 2、出租汽车应按规定配置()等。 A.出租车标志顶灯 B.安全防范设施 C.消防器材 D.计价器 E.车载卫星定位系统 F.空车待租标志 G.防劫网 H.灭火器 3、乘客上车告知目的地后,应如何选择行驶路线?() A.最短路线 B.最快路线 C.最经济路线 D.最便捷路线 E.最方便路线 F.按照乘客意愿选择路线 G.视道路交通状况选择路线 4.出租车驾驶员运营前准备()。 A.检查车容车貌 B.检查车辆技术状况 C.备好随车设施、工具 D.检查随车证照 E.备齐发票

出租车公司管理制度

出租车公司管理制度

目录 1、营运车辆管理制度; 2、驾驶员管理制度; 3、企业值班制度; 4、投诉处理制度; 5、票务登记管理制度; 6、车辆维修保养制度; 7、定期学习培训制度; 8、营运车辆定期进场安检及驾驶员安全例会制度; 9、企业安全生产制度; 10、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11、应急保障制度 12、企业人员管理制度

营运车辆管理制度 一. 建立健全营运车辆档案.一车一档,做到内容详实.完整.连续.整齐美观; 二. 车辆必须保持内外卫生.整洁.车容美观.车况良 好,运营服务设施及标志齐全统一,计价器功能正常.座套 干净,符合营运出租车管理规范; 三. 不准带病投入营运,车辆的制动.轮胎.转向.灯 光.雨刮器■传动系统等必须随时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四. 按时按规定进行车辆的维护保养,按时参加车辆的年审,未检车辆或逾期保养车辆和存在安全隐患不得参加营运; 五. 车辆自检应真正落实到每次的出车前.行车途中和 收车后的车况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应及时排除故障, 使车辆随时保持技术状况良好;

六、营运车辆严禁无本车服务资格证人员驾驶; 七、符合其它有关规定。 驾驶员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为了使我公司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规范,按照城市客运管理部门要求、和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公司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内容要真实有效; 二、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做到精力充沛,微笑服务,亲切和蔼,端庄稳重,落落大方; 三、做到面容清洁,发式大方,男驾驶员不留长发、小胡子,女驾驶员不浓装艳抹,不留长指甲,不使用香味很浓的化妆品; 四、营运服务中按季节穿着工装,保持服装干净整洁; 五、言谈举止文明得体,不说脏话,严格使用规范用语,按要求

北京新网约车管理办法

北京新网约车管理办法 导读:本文是关于北京新网约车管理办法,希望能帮助到您! 北京最新网约车管理办法:北京市颁发首个网约车车辆运输证 北京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今日向首汽约车旗下的车牌号为“京BZ1088”等30部网约车颁发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这是北京市继平台、驾驶员之后,针对车辆颁发的又一网约车相关许可。此前,北京市曾颁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对于此次获得网约车运输证,首汽约车相关负责人表示:“从今日起,首汽约车已经取得了北京市网约车平台、驾驶员、车辆的全部资格认证,成为北京市首家三证齐全完全合规的网约车企业。今后我们将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完善车辆的资质认证。” 据了解,按照交通运输部等7部委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网约车平台要在公司注册地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这个许可证颁发后就意味网约车线上服务能力被认定,可在全国范围通用。目前全国有30个城市颁发了网约车地方细则,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还需要在这些地方申请各地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在这些网约车平台上进行经营的车辆和司机还必须拿到相应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北京最新网约车管理办法:北京首发31张网约车车辆运输证 4月27日,北京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车牌号为“京BZ1088”的网约车颁发了北京市首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据了解,首批共颁发31

张网约车车辆运输证,车辆均来自首汽约车。 根据北京去年12月21日发布的网约车新政,车辆应符合提供载客运输服务的基本条件,经本市公安部门年检合格,已购买营业性车辆的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客意外伤害险,具备本市车辆号牌的5座三厢小客车或7座乘用车。同时,车辆须满足本市最新公布实施的机动车排放标准,没有未处理完毕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记录,且符合本市网约车车辆技术规范等条件。车辆经营权期限自车辆注册登记之日起最长不超过8年(或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 首汽约车相关负责人周畅介绍,目前首汽约车的车辆已经通过资质审核,将逐步取得纸质证件。北京青年报记者在现场看到,车辆资格证件具有正本和副本,网约车驾驶员在从事运营时,需要随身携带证件,至少需要随身携带副本。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这是北京市继平台、驾驶员之后针对车辆颁发的又一网约车相关许可。此前,北京市颁发的首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与首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也均由首汽约车获得。至此,首汽约车三证合一,成为去年北京网约车新政颁布后首个合法的网约车平台。 除了首汽约车,其他网约车平台也有不少进展。比如,滴滴在天津取得了网约车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可在全国范围通用。神州专车平台以神州优车(福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名义在福建省完成了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包括私人小客车合乘业务)。 去年12月21日,北京市颁发网约车新政并设置了5个月的过渡期。北青报记者了解到,一旦过渡期结束后,证件不齐的车辆或者人员从事运营将视为非法运营。北京交通执法总队此前明确表示将严查非法运营“网

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乘客、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客运出租汽车经营及其管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客运出租汽车,是指按照乘客或者承租人意愿提供出租汽车运营服务或者汽车租赁服务的九座以下小型客车。 第三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客运出租汽车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履行具体管理职责。 发展改革、公安、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环保、质量技术监督、价格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和监督的相关工作。第四条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乡规划和人民群众出行的需要,编制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发展规划,并根据市场供求状况和城乡交通状况,制定客运出租汽车运力投放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五条鼓励客运出租汽车行业规模化发展,推广信息化管理。 新增和更新客运出租汽车应当使用双燃料等清洁能源。在用客运出租汽车应当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划逐步使用天然气、双燃料等清洁能源。第二章经营资质管理

第六条新增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经营权应当按照公开透明、公正有序、公平负担的原则,采用以服务质量为主要竞标条件的经营权招投标方式确定。新增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经营权实行无偿有限期使用制度,具体使用期限由市人民政府确定。 新增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经营权不得转让、抵押。在经营期限,经营者不能继续经营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收回经营权。 第七条从事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客运车辆; (二)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经营场所和停车场地; (三)有符合规定要求的管理人员和驾驶员; (四)有与经营方式相配套的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从事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的车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安装标志顶灯、空车待租标志和经检定合格的计价器; (二)设置营运标志;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从事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的驾驶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居住证; (二)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3年以上; (三)近3年无重大以上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四)不超过规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 (五)取得从业。

城市出租车智能化整体解决方案

城市出租车 智能化整体解决方案 2015.7

1. 设计目标和原则 针对出租车行业的需求和实际业务要求,出租车系统采用先进信息技术来推动企业信息化建设,以达到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服务水平、提高企业收益的有效目的。该系统具备超大系统容量、强大兼容性和高度伸缩性,可以实现对出租车辆的调度和管理;可以对车辆进行准确有效的定位、监控、营运调度,并提供各种信息服务;可以对车辆动态营运状态和相关技术数据进行实时监控、收集,通过与企业其他信息管理系统的无缝连接,提高企业的现代化管理水平,降低企业运行成本,使企业为自身和社会创造更大的效益。 该系统是按照先进、实用、经济,持续发展(可进行系统持续升级)的要求进行设计,充分体现模块化系统集成的设计思想。出租车电召北斗管理系统,通GPRS 通信网络和北斗卫星定位以及车载终端实现对车辆的实时调度监控、防止非本车司机驾驶,提高出租车行业的便捷性、车辆运行的安全性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对车辆运营和司机岗位的管理,为出租车行业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车辆管理手段。系统充分体现系统集成的思想,网络符合总体规划及可持续发展,具有高度稳定性,保证24×7 运转。系统设计在一个较高的起点上,具备强大的二次开发功能和灵活的组件,采用标准协议和先进的高新技术,充分保证系统的可伸缩性和可扩展性,具备相当的通讯和计算机网络设备的信息容量及处理能力,并有一定的超前性,软硬件预留接口,便于维护、升级和扩展,以适应将来整个系统信息化发展的要求。系统采用权限管理和网络安全相关措施,保证数据和系统的安全。通过预留技术接口和标准的数据接口,能够与企业的其他信息系统对接并提供大量的实时数据。

某出租汽车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实用版

YF-ED-J3484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某出租汽车安全监督管理 制度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某出租汽车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实 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结合出租汽车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制定本制 度。 一、出租汽车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 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公 司法定代表人必须与下级分管安全工作的经理 或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消防)责任书,公司法 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相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 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与企业深化改革、经营管理、规范服务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认真执行规定。 3、建立健全与本单位经营管理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办公场地、经费等,组织制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职责、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 4、组织开展安全教育、职业培训等经常化、制度化工作。法定代表人和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

网约车监管平台方案

WORD资料下载可编辑 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 建设方案

目录 1.系统概述 (4) 1.1.项目背景 (4) 1.2.系统建设目标 (5) 1.3.系统性能的基本要求 (6) 1.4.系统建设容 (7) 1.5.系统建设依据 (10) 1.6.系统应用架构 (10) 2.互联网申报系统 (12) 2.1.注册账户 (12) 2.2.办理车辆运输证 (14) 2.3.办理驾驶员证 (14) 2.4.网约车平台注册 (15) 3.考试及管理系统 (15) 3.1.考试管理 (15) 3.2.考试答题 (18) 4.网约车资质审查与管理系统 (19) 4.1.资质信息审查 (19) 4.2.资质信息管理 (21) 4.3.组织权限管理 (22) 5.约租车营运动态监管平台 (22) 5.1.车辆运营综合监控 (23) 5.2.特定区域车辆监测 (24) 5.3.历史轨迹回放 (24) 5.4.车辆运营管理 (25) 5.5.日常营运监测预警 (25) 6.约租车信息共享与报送系统 (26) 6.1.数据共享服务 (27) 6.2.数据报送服务 (27) 7.服务质量综合管理系统 (27)

7.1.投诉信息管理 (28) 7.2.评价信息管理 (28) 7.3.执法稽查管理 (29) 7.4.服务质量监督考评 (29) 7.5.人员继续教育 (29) 8.行业管理辅助决策支撑系统 (30) 8.1.基础类数据查询 (30) 8.2.经营业务类数据查询 (30) 8.3.企业经营情况统计 (30) 8.4.车辆运行信息统计 (31) 8.5.订单数据统计 (31) 8.6.行业运营数据统计 (31) 8.7.服务质量数据统计 (31) 9.应急处置监管平台 (32) 9.1.应急资源管理 (32) 9.2.应急接入 (32) 9.3.应急处置 (32) 9.4.评估分析 (33) 10.约租车公众信息服务平台 (33) 10.1.约租车资格信息查询 (33) 10.2.约租车诚信服务信息查询 (33) 10.3.约租车信息公布 (33) 11.约租车数据资源中心 (34)

巡游出租车管理规定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乘客、驾驶员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 巡游出租汽车发展应当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公共交通等客运服务方式协调发展。 第四条巡游出租汽车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第五条国家鼓励巡游出租汽车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工作。 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巡游出租汽车管理。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需要,按照巡游出租汽车功能定位,制定巡游出租汽车发展规划,并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经营许可 第八条申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机动车管理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或者提供保证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承诺书: 1.符合国家、地方规定的巡游出租汽车技术条件; 2.有按照第十三条规定取得的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 (二)有取得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人员;

出租车公司车辆GPS车辆监控管理系统方案

出租车公司车辆GPS车辆监控管理系统方案 作者:德宝科技 一、出租车行业现状: 出租行业既是一个城市的窗口,关系到市民、游客的出行;又是城市文明的风向标,关乎城市形象。如何利用高科技手段为市政交通规划和决策提供数据支持,为广大乘客提供安全可靠的出行保障,对提高出租行业的服务水平和整体形象具有重大意义。 二、出租车行业存在问题: 1、驾驶员安全得不到保障 如何有效保护驾驶员人身财产安全,方便司机快捷报警,及时形成社会联动,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环节,也是管理部门亟需解决的社会问题。 2、车流疏导 由于信息沟通不充分,目前城市交通经常形成车辆过度集中某一区域以及空车运行的现象,从而陷入车辆集中区“车等人”、车辆稀少区“人等车”的两难境地。 3、载客不打表 “不打表”是出租车行业一直未能根治的顽疾,一方面乘客的利益得不到合理维护,另一方面凸显了出租司机的整体素质有需提高。 4、快速处理投诉 绕道行驶是司机谋取利益的惯用手段。但由于很多人缺乏出租常识,导致向监管部门投诉无效,主要表现在不能提供车牌号、司机姓

名等有力证据,使黑心司机有机可乘。 5、失物难寻凭证 财物遗失会对失主的工作生活造成诸多不便,但失主一旦面临没有发票、发票不规范及人性的私心时,就会面临上诉无门及财物无法追回的情况。 6、召车困难 完善的出租业态应该是在任意地方都可以很方便的打到车,包括偏僻和人流稀少区域。解决车辆分布不合理现状,需要全面掌握交通数据并进行即时处理。 三、出租车行业需求: 1、精确的实时监控 将出租车的行车路线/时间/速度/里程/停车地点/到站/起站的时间及位置等信息,通过GPS车载终端的内置IC卡轨迹记录技术对行车数据进行记录,在此基础上建立车辆的综合监测管理调度系统,帮助管理人员对出租车及驾驶员进行实时动态监测与高效调度管理。 2、先进的车辆管理手段 通过采用具有现代水平的最新技术和手段,使得出租车辆信息化、网络化,从而达到整体管理的现代化,同时可为业务管理层提供此系统的全方位动态信息,实现管理决策的科学化,提高出租车运营的经济效益。 3、充分提升出租车承载量 可随时向司机提供相关的地理信息,优化行车路线。运营中可以

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

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的总则、服务方式、运输车辆、服务站点、服务人员要求、服务流程、电召服务特别要求、运输安全和服务评价等。 本标准适用于出租汽车旅客运输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 8410 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GB/T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18344 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 GB 1835.2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 JJG 517 出租汽车计价器 JT/T 794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文件。 3.1 出租汽车运营服务taxl service 以小型营运客车和驾驶劳务为乘客提供出行服务,并按乘客意愿行驶,根据行驶里程或者行驶时间计费的运输经营活动。 【JT/T 325—2010,定义4.2】 3.2 出租汽车taxi 用于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的运输车辆。 3.3 无障碍出租汽车accessible taxi 配备专用装置,能够满足行动不便乘客出行服务需求的出租汽车。 3.4 出租汽车经营者taxi business entities 经营者business entities 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提供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的企业或个人。 3.5 出租汽车服务人员taxi service personnel(agent) 服务人员service personnel(agent) 直接或间接为乘客提供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的人员。包括出租汽车驾驶员以及站点服务、企业管理调度服务等人员。 3.6 出租汽车驾驶员taxi driver 驾驶员driver 3.7 服务质量service quality 为乘客提供的服务与服务标准符合的程度。 3.8

公司出租车管理制度8729620678

公司出租车管理制度8729620678 目录 1、营运车辆管理制度, 2、驾驶员管理制度, 3、企业值班制度, 4、投诉处理制度, 5、票务登记管理制度, 6、车辆维修保养制度, 7、定期学习培训制度, 8、营运车辆定期进场安检及驾驶员安全例会制度, 9、企业安全生产制度, 10、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11、应急保障制度, 12、企业人员管理制度, 营运车辆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营运车辆档案~一车一档~做到内容详实、完整、连续~整齐美观, 二、车辆必须保持内外卫生、整洁、车容美观、车况良好~运营服务设施及标志齐全统一~计价器功能正常、座套干净~符合营运出租车管理规范, 三、不准带病投入营运~车辆的制动、轮胎、转向、灯光、雨刮器、传动系统等必须随时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四、按时按规定进行车辆的维护保养~按时参加车辆的年审~未检车辆或逾期保养车辆和存在安全隐患不得参加营运,

五、车辆自检应真正落实到每次的出车前、行车途中和收车后的车况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应及时排除故障~使车辆随时保持技术状况良好, 六、营运车辆严禁无本车服务资格证人员驾驶, 七、符合其它有关规定。 驾驶员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为了使我公司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规范~按照城市客运管理部门要求、和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公司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内容要真实有效, 二、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做到精力充沛~微笑服务~亲切和蔼~端庄稳重~落落大方, 三、做到面容清洁~发式大方~男驾驶员不留长发、小胡子~女驾驶员不浓装艳抹~不留长指甲~不使用香味很浓的化妆品, 四、营运服务中按季节穿着工装~保持服装干净整洁, 五、言谈举止文明得体~不说脏话~严格使用规范用语~按要求使用普通话服务, 六、按规定携带、放置营运证件~做到亮证服务~服务资格证必须面对乘客摆放~以利于乘客监督, 七、严格按照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按规定使用票据~并主动向乘客出具, 八、遵守站点秩序~服从站点管理人员管理~爱护站点卫生, 九、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执行驾驶员安全操作规范~严 禁酒后驾车和疲劳驾车保证安全行车, 十、出车前必须仔细检查车辆~保持车辆性能良好~不开带病车,

网约车管理制度

************* *****公司 网 约 车 管 理 制 度 **********有限公司****年****月****日

(一)网约车司机岗前培训制度 一、培训目的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安全生产法规的贯彻落实,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工作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依据****分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分公司所属的网约车司机进行职业素质及技能培训,以提高网约车司机的业务能力,增强网约车司机爱岗敬业的服务意识,满足服务乘客的工作要求。 二、培训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的所有网约车司机。 三、职责 由****分公司牵头,协调督导各部门对网约车司机进行相关对口教育培训。 四、培训形式及时间 1、岗前培训:对于新加入的网约车司机进行零散培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在上岗前完成相关培训工作; 2、例会学习:由****分公司统一安排日期,时间为每月第一周和第三周,具体日期由****分公司营运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定,并将培训情况按要求填写例会学习反馈表,上报****分公司; 3、重点教育:由营运部牵头,协调各部门针对公司当月发生的重大交通、质损事故等方面内容进行重点教育,具体日期及培训方式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但每月不能少于一次。

五、培训内容 1、新加入网约车司机的岗前培训由营运部负责,其培训内容为:(1)公司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 (2)网约车司机守则和岗位责任制; (3)有关的服务规范、服务提供规范、质量控制规范。 2、网约车司机的常规培训由营运部人员负责,安全部负责督导,其培训内容为: (1)行业动态、法律法规知识; (2)商品车生产厂家操作规范; (3)安全行车常识、事故案例分析; (4)车辆故障判断、检修保养、技术知识。 3、违规、违纪网约车司机的重点教育由营运部负责,各部人员支持配合协助,其培训内容为: (1)法律法规 (2)实例剖析 (3)遵章守纪意义 (4)违法违规后果 六、工作程序 1、由公司营运部人员编制年度培训计划,经部门经理审核报领导批准后实施; 2、各部门根据行车安全处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实施; 3、培训时间、地点由实施部门自定,并须提前通知接受培训网

车辆租赁管理办法

车辆租赁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租车用车管理,结合公司的工作实际,本着厉行节约、合理开支的原则,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二、用车原则 车辆的使用以保证公司各部门办理业务、开展业务用车为主。各部门工作人员用车需报请各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动用车辆。 三、用车范围 1、各部门需要完成领导交办的业务工作并且明确安排使用车辆时。 2、工作需要到达目的地较远或交通不便,有可能误时、误事影响工作时。 3、携带现金或重要文件材料等,途中安全保障系数要求较高的工作。 4、上级领导陪同重要客户因工作需要接送或现场陪同时。 5、公司上级领导指示或安排项目部需要临时或必要动用车辆的工作。 6、遇到突发事件需要马上赶赴现场的工作。 四、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1、租赁车辆是指对车辆资产“物”的租赁,出租方提供车辆及车辆档案,不包括驾驶人员服务内容。其中车辆档案包括《机动车登记证》、《车辆购置完税证明》、《车辆合格证》、《机动车行驶证》、《使用说明书》、《三包服务卡》、《保险单》等。 2、各部门租赁车辆必须报主管经理审批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审批内容应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排量、品牌型号、行驶里程、车龄等。严禁租用以下5种情况车辆:①未经审验合格车辆;②已报废或延期报废车辆;③未报保车辆;④车辆所有人身份不明车辆;⑤车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车辆。 4、租车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内容包括车辆用途、使用期限、租赁费用及付费方式、车辆交接、担保方式、车辆维护和维修责任、车辆保险、风险承担、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车辆所有人提供车辆购买凭证和保险凭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各部门所租赁车辆合同原件必须留存综合管理部一份。

出租车公司信息管理系统

题目出租车公司信息管理系统 摘要 本论文主要介绍了出租车公司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过程,开发过程中遵循了软件工程的方法,运用管理信息系统开发的原理和方法,结合管理思想,设计和实现了出租车公司管理信息系统。 全文分为前言,系统分析,系统设计,系统实施,总结与评价和参考文献部分。在出租车公司管理信息系统开发过程中运用了PowerBuilder作为软件开发工具,运用Access作为后台数据库。 该系统的开发和运用使用户从原有的手工操作方式转换为数字化的信息管理方式,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为门店整个系统的开发打下良好的基础。

目录 第一章引言 (3) 第二章系统分析 (4) 2.1系统调查 (4) 2.1.1 组织层次图介绍 (4) 2.1.2 系统开发的基本环境 (5) 2.1.3 目前面临的问题 (5) 2.2可行性分析 (5) 2.2.1 经济可行性 (5) 2.2.2 技术可行性 (6) 2.2.3 营运可行性 (6) 2.2.4 结论 (6) 2.3软件系统的总目标 (6) 第三章需求分析 (8) 3.1业务流程图 (8) 3.2数据流图 (12) 3.2.1 关联图 (13) 3.2.2 顶层数据流图 (13) 3.2.3 一层数据流图(日营运汇总) (16) 3.2.4 一层数据流图(保险管理) (17) 3.2.5 一层数据流图(车辆维修管理) (18) 3.3数据字典 (19) 3.3.1 数据元素 (19) 3.3.2 数据流 (20) 3.3.3数据存储 (20) 3.3.4 加工 (21) 3.3.5外部项 (21) 3.4代码设计 (22) 第四章概要设计 (24) 4.1概述 (24) 4.2系统总体布局方案 (24) 4.3软件模块结构设计 (25) 4.3.1 HIPO 图 (26) 4.3.2 IPO图 (28) 4.4数据库设计 (33) 4.4.1 E-R图的实体及其属性 (33) 4.4.2 实体之间的联系 (33) 4.4.3 系统的E-R图 (35) 4.4.4 关系转换规则 (35) 4.4.5 关系模式 (36)

出租汽车公司管理制度.pdf

出租汽车公司管理制度 企业与驾驶员经济责任合同关系管理制度 一、企业在正常运营中,应积极为驾驶员营造一个良好 的运营环境,协同主管部门做好服务; 二、驾驶员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安全正 点地为乘客服务; 三、在经营活动中,严格执行公司与驾驶员签订的经济 责任合同条款,相互约束,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违约; 四、如出现争议或发生意外情况,必须依照合同条款进 行处理。 车辆档案与驾驶员档案管理制度 车辆与驾驶员的档案管理是公司的最重要环节,必须专 人保管,一车一档,一人一档。有关资料要详细备案,缺一 不可,对所需相关手续做到有根有据。驾驶员调整必须备案,车辆出现事故或其它情况也应登记在案,不得遗漏。

定期学习培训制度 每个月的最后一天为定期学习和培训时间。 一、邀请有关单位领导讲解国家有关政策、法令、法律、法规。 二、组织学习外地公司的经验和先进事迹,倡导文明礼 服经营,开展安全技术活动,相互交流学习,不断提高服务 水平。 三、加强职业道德培训,杜绝甩客、宰客等违反行业规 定的行为。 车辆维修保养制度 为了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证乘客的安全和利益,特对公司车辆要求如下: 一、车身整洁光亮,车容车貌良好;

二、对车辆做到常听、常看、常检查; 三、对车辆各部位定期保养维修,保证正常运行; 四、轮胎磨损严重的要及时更换; 五、灯光、制动齐全有效; 六、车身如有掉漆或凹凸应及时修补。 车辆定期安检例会制度 一、对营运车辆按规定时间定期集中检查,出车前后驾驶员要做好例行检查工作; 二、车辆各种技术性能良好,灯光、刹车、雨刷等齐全有效; 三、各种营运服务证件和标志齐全有效; 四、车容整洁,做到六净,即:车身净、座位净、地垫净、轮胎净、玻璃净、车牌净;

公司网约车平台管理办法

公司网约车平台管理办法(试行) 为保障公司日常车辆使用需求,科学合理使用网约车平台,做到高效、节约、安全用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人员 公司各部门员工及公司重点客户 二、用车规则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滴滴出行”、“神州专车”两大平台所提供的服务,对用车规则规定如下: (一)平台功能 1、“滴滴出行”平台做为公司各部门日常车辆使用平台; 2、“神州专车”平台做为公司重点客户、商务接待用车平台。 (二)用车权限设置 1、“滴滴出行”用车权限设置 (1)根据公司各级人员用车实际,将用车职级划分为: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部门办事员、一般员工四个职级,对各职级用车权限进行设置。 (2)根据用车情境不同,将用车情境划分为:日常用车、加班用车、差旅用车、客户用车四个用车情境,对各情

境用车权限进行设置。(详见附表1《“滴滴出行”用车权限设置表》) 2、“神州专车”用车权限设置 “神州专车”平台做为公司重点客户、商务接待用车平台,不对公司员工开放用车权限,仅对办公室主任开放为他人叫车权限,以满足用车需求。 三、用车管理 (一)“滴滴出行”用车管理 1、日常用车 公司各部门根据工作用车需求,填写《用车申请单》,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交办公室主任审核确认后方可用车,用车结束后填写完整用车信息,将《用车申请单》交回办公室。每月办公室对各部门用车合规性进行审核,若未按规定进行用车前审核,产生用车费用由用车人承担,相应费用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2、客户用车 由有用车权限的用车人为有需求客户叫车,客户用车结束后,由用车人按照“日常用车”要求补填《用车申请单》,管理办法参照“日常用车”执行。 3、加班用车 加班至20:00-次日6:00期间的员工,可使用加班用车,加班结束后的首个工作日按要求填写《用车申请单》,管理

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精心整理 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市出租汽车的管理,维护出租汽车乘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出租汽车正常营运秩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六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经检验合格的符合规定数量的车辆;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相应的车辆停放场地;

(三)有合格的驾驶员; (四)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 第七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本市常住户口,取得正式驾驶证3年以上; ( ( ( ( ( ( ( 备有空车待租标志和停运标志; (五)车辆整洁卫生。 第九条申请经营出租汽车的,必须按照下列规定办理申报审批手续:

(一)申请者是单位的,持上级主管部门的证明,向出租汽车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者是个人的,持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向出租汽车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者应当填写《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写明经营规模、范围、从业人员和车辆、停车场地、营业站及管理制度等情况。出租汽车管理机关自接到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 ( ( 场地、《准( 第十条出租汽车管理机关对出租汽车经营者的经营资格和出租汽车驾驶员及营运车辆状况每年复审一次。经复审合格的,方可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增加、减少或者更新营运车辆,应当报经出租汽车管理机关批准。出租汽车经营者歇业的,须经出租汽车管理机关批准后,再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经批准歇业或者减少营运车辆的,须向出租汽车管理机关缴销营运证件,并对不作为出租汽车使用的车辆去除车身装饰和车内的营运设施。 第三章营运管理 第十二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营运管理制度,为乘客提供方便、及时、周到、安全的服务。 ( ( ( ( ( 证》的驾驶员从事出租汽车营运; (六)对本单位从业人员加强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培训,建立学习和业务培训制度; (七)应当建立健全群众投诉受理制度,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群众投诉的调查处理; (八)执行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协调营运业务的措施;

出租车综合服务管理系统

出租车综合服务管理系统 1.系统概述: 出租车综合管理服务系统是建立在GPS 、GIS 、无线GPRS 通信、非接触式IC 卡等高新技术基础之上,实现出租车报警、出租车监控及导航、出租车智能调度、非接触卡刷卡消费、出租车行业管理、语音通话和信息发布的一套完整解决方案。 2.系统功能: ●出租车报警:防劫报警、防盗报警、电子围栏、禁入报警、安全管理报警等 ●出租车监控及导航:车辆定位、车辆跟踪、轨迹回放、司机监控、车辆导航等 ●出租车智能调度:电召调度、公司调度。 ●非接触卡刷卡消费:刷卡消费、交易传输、交易结算、银行划帐。 ●出租车行业管理:营运数据统计、车辆分布统计等。 ●语音通话:提供终端与中心、终端与分中心之间的语音通话通道。 ●信息发布:发布广告信息、路况信息等。 系统设计容量为60000辆出租车,可根据实际的应用规模灵活扩展和剪裁。系统采用模块化设计,采用灵活的多级系统结构设计,具有政府交通运输管理部门、110警方、银行等接口,既可以应用在整个城市的出租车行业,也可以应用在某个出租车公司。 3.系统组成 系统结构图如下图所示:

1.中央计算机系统 2.中央计算机系统是整个系统的后台系统部分,是为所有车载信息终端服务的应用 软件系统。中央系统下可设置多个分中心用户,建设各出租车公司或者其它单位的分中心系统。中央计算机系统由以下几个子系统组成: ●数据库子系统: 中央数据库系统是整个系统的核心。各个子系统通过访问中央数据库系统共享 数据。相关的子系统将利用中央数据库系统的高性能查询、处理能力,大容量 的存储能力来处理这些数据,最终形成各种类型的收益统计报表以及其它业务 报表。 ●通信子系统: 是连接各子系统的纽带。车载机信息终端通过无线数据传输通信网与后台实时 交换数据,使终端采集到的GPS定位数据、交易数据、营运数据等数据能及 时传送到中央系统,增强业务处理的时效性;并将中央系统的指令和数据发送 给终端。通信子系统同时具备城市ITS系统平台的接口。 ●监控子系统: 在电子地图上显示车辆的动态信息。主要功能有车辆定位、车辆跟踪、轨迹回 放、司机监控等。监控子系统可以安装在出租车公司和分公司以及运政管理 部门、110警方等单位,实现分中心一级的监控。 ●调度子系统:

出租汽车公司管理制度

出租汽车公司管理制度 第二章出租车驾驶员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具备条件 (一)有本市常住户口,男55 岁、女45 岁以下,身体健康,取得驾驶证3 年以上。旅游客运汽车驾驶员还必须连续从事 3 年以上大、中型客车驾驶工作; (二)遵守法律、法规; (三)被吊销营运资格证件的,须期满 5 年以上; (四)经市出租汽车管理局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 第二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守则 (一)职业道德规范1.自觉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向顾客提供规范化服务;2.忠于职守,维护企业良好声誉,保护社会利益及企业利益,同各种不法行为作斗争;3.工作积极,热爱本职,努力学习运营服务及安全运营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技能及服水平; 4.增强服务意识,树立高度的企业荣誉感和自豪感。 (二)仪容仪表规范1.营运中要保持服饰干净整洁,穿着统一出租车驾驶员制服;2.营运中驾驶员不准袒胸露背、穿拖鞋;3.男驾驶员在营运中不准穿无袖背心,不准蓄须、留长发;4.女驾驶员在营运中不准穿超短裙。 (三)车容规范1.车厢内外整洁光亮、车身喷饰完整清晰;2.车窗内外不乱贴、乱放装饰物及其它未经允许的物品;3.在指定位置张贴营运证件(营运证、价标、警告提示、服务监督卡、条幅); 4.车厢服务设施齐全完好。 (四)行车规范 1.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2.在准予停车的路段方便乘客上下车;3.不超速、不强行猛拐、不乱停乱放、做到安全行车、主动礼让其它车辆。 (五)驾驶员运营服务规范 1.服饰整洁、文明礼貌、服务规范;2.安全行车,遵守交通管理法规;3.携带并按照规定放置、张贴营运资格证件和服务监督卡;4.在准许停车的路段实行招手停车载客或者停车下客,不得乱停车;5.按规定使用标志灯,车内无乘客时应当显示空车待租标志,因故暂时不能营运时,应当显示停运标志; 6.按照最佳路线行驶,不得故意绕行;7.必须正确使用计价器,不得与乘客议价,不得向乘客索要财物,收款后需要给乘客找零钱时,必须找零钱; 8.按照计价器显示的金额收费,禁止私自拆除、改装计价器或者在计价器上弄虚作假;9.收款后应当向乘客开具项目填写齐全并与实收金额相符的专用收费凭证,不得在专用收费凭证上弄虚作假,收款后应将发票交予乘客,并进行唱票; 10.满足乘客提出的使用或者不使用车内服务设施的要求;

出租车信息管理系统

出租车信息管理系统

天宁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出租车信息管理系统总体设计和结构框架 一、软件开发的必要性 当今时代是飞速发展的信息时代。在各行各业中离不开信息处理,这正是计算机被广泛应用于信息管理系统的环境。计算机的最大好处在于利用它能够进行信息管理。使用计算机进行信息控制,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大大的提高了其安全性。 尤其对于复杂的信息管理,计算机能够充分发挥它的优越性。计算机进行信息管理与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密切相关,系统的开发是系统管理的前提。其中,信息源是信息的来源,它是对企业或组织各种活动的数据的收集。信息处理器负责对信息进行加工、传输、存储,为信息用户即各类管理人员提供信息服务。信息管理者主要是管理和控制整个的信息处理活动。 司机和出租车辆是出租车公司最主要的资源,是创造效益的源泉。要想提高出租车公司的效益和服务质量,首先从做好对司机和车辆的管理着手。基本此种管理需要的信息系统——出租车公司信息管理系统,将很大程度上解决出租车公司在此工作上的难度。 出租车管理系统与传统的出租车管理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不但能够节约大量的时日、人力、物力与财力,而且还可以大幅度提高工作的效率和系统的安全行。管理信息系统可以提高工作效率、管理能力和决策能力,最终帮助管理者实现企业目标。它可以及时的向管理者提供信息和反馈,使其

对公司信息系统和设备有维护的能力。 4、营运可行性。公司领导非常重视信息系统的建设,对于系统的开发给予了大量的支持,中层管理人员对此也有共识,最终操作人员对新系统也表示欢迎。系统建成后,虽然将改变原有的工作方式,但系统操作简单、易于理解,操作人员经过短时间的培训就可以使用该系统。 三、软件开发的总体目标 公司希望建立一套信息管理系统,以准确地采集出车辆和驾驶员的各项数据信息。同时,又对驾驶员的欠费缴费情况一目了然。公司希望通过此系统,快速准确地将驾驶员的营运、安全和财务情况以电子化的形式进行处理、存储,便于整理、归档、分析和统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规范管理。充分利用公司资源,使其能为更多的司机和车辆提供优质的服务同时为公司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是本次系统开发目标。 四、软件的概要设计 鉴于出租车的行业特性,结合我公司的自身管理结构配置,特拟定出的出租车信息管理系统的具体模块,包括: 一、根据我们的办公需求,本系统将以WINDOWS作开发平台,采用能多人同时访问数据库,由一台电脑设主服务器,保存原始数据信息,其他电脑安装软件客户端可通过管理员帐户输入、查询和修改数据的内部网络架构。因此软件也必须是网络版的。分管理员帐户和其他帐户。总体上可以分解为车辆管理、驾驶员管理、日常营运管理、缴费管理、安全管理等五个模块,每个模块下面又分几个子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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