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浪涛疯狂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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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太郎-柏浪涛疯狂粉丝

博主按语:

1、本文旨在当下混乱的司考市场下给大家拨开迷雾,笔者最近发现很多童鞋转载本文,转载请注明出处!很多童鞋转载了我的2012年版本(2012年2月17日版),由于本文的字数限制问题,我会对一些问题在其他博文上进行补充,本文根据每年情况变化会进行适时性的修改,13年根据本人了解总结出2013年版如下:

2、一门科目,只要认准一个老师,最多两个,而且这两个要能互补或者补强的,当你选择好了之后,其他的就连看都不要看,除非你这门的体系已经非常了解,已经有足够的辨别力,我在后面介绍各科老师的时候,会尽量给出我的最终选择,推荐的教材,基本上是最详细的本版,牛X的老师都是走穴的,你懂的。

刑法

刘凤科+柏浪涛

首语:司法考试刑法现在考察德日新理论,不再考察前苏联理论,现在司考市场上的刑法教材混乱,请注意甄别,杨艳霞、袁登明、徐光华、阮齐林、陈永生、罗翔、刘逢校等等讲授内容徘徊于新旧理论的老师,建议果断放弃,同时,司考刑法部分新理论的考察,已经进入深水区,第四层考点的大面积涉及的趋势,已初步成形,刑法对新理论的考察,趋势是逐年深入。张明楷、周光权、陈兴良这三位中国刑法界的刑法三剑客,正通过司法考试命题人这个舞台向中国法学界的青年人传递一个信息,知识不更新便会被淘汰。

同时,现在市场上讲授新理论的老师只有五位:刘凤科、柏浪涛、韩友谊、方鹏、王海军

刘凤科——张明楷弟子,温和新理论。

柏浪涛——周光权弟子,温和新理论。

方鹏——陈兴良弟子

王海军——张明楷弟子(在读)(新人,12年才知道张明楷还有这么个弟子,是弟子,这点没问题。)

韩友谊——张明楷《刑法学》的读者。

乐毅?乐哥也是讲新理论的???NO!刑法新理论这玩意,是讲血统的!不是你为了适应命题人的理论(或者说适应市场需求更贴切?)半路出家就可以讲得好的!貌似乐哥09、10年还在讲旧理论吧!?这一点,乐毅和韩友谊是一样的,新理论的半吊子,这个问题下面再说,只不过韩友谊出家得早一点!虽然他讲课很黄很搞笑!但是司考不是拿来给你讲相声的!

1、柏浪涛,命题人周光权弟子,温和新理论,刑法异议区审核人之一,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汇编》刑法部分实际执笔人,你懂的。

2、刘凤科,张明楷大弟子,温和新理论,适合于听完小柏用于理论提高,或者倒过来也行,刑法想拿高分刘柏二人必听!凤科大帝早就明声在外,理论比较深,课时比较长,听两遍最好,

特别提示:到串讲阶段刘凤科一定会讲他的168题,神一样的题目,再注意:关注的不是他题目的答案,重点关注他讲题的思路。

3、王海军,张明楷在读弟子,强烈不推荐!整天说“刘凤科是我师兄哦,你知不知道!?刘凤科我师兄哦!!!刘凤科是我师兄哎!!”我擦!!!刘凤科是你师兄关我屁事!!!整天张明楷张明楷,张你妹啊!?彻底的新理论(直接讲原汁原味的新理论,日本那套,和韩友谊有点像,韩胖子的问题下面再说。),讲义多半是抄刘凤科和柏浪涛的,而且他妈偷懒还抄得不全!你本人最恶心的刑法老师之一,11年刚出道,讲课不咋地,博士还没毕业,长得跟马加爵一样,就是爱装B,貌似每周都要飞到日本去留学,你是去日本参加辅导班么?我擦!

4、韩友谊,半吊子新理论,不推荐,新理论内部也有争议,但是现在只会考新理论内部达成共识的知识。也即温和新理论。而韩友谊,很多时候在讲一些不考的知识点,比如结果无价值论或者行为无价值论,并且09年刑法案例题惨败,猜中案情,解析全错,同时,疯狂的举例,而且举例通常举一些很多已经考过的真题,不符合刑法当下的考察趋势,没有可行的判断标准和行为公式。

A韩友谊的定位:张明楷《刑法学》“读者”之一,不是张明楷的学生,为什么?因为他是北大的,人家张明楷是清华的,和你喝茶?开什么玩笑?

B关于韩友谊研究日本刑法学者山口厚、大塚仁的问题

日本刑法学者山口厚、大塚仁是日本刑法学界的两位奇才,日本司法考试的权威学者,我们所说的德日刑法,其中的部分理论,主要就是来自于这两位奇才,但是要明确一个问题,日本刑法虽然也是坚持的客观主义,也即新理论,但是在日本刑法学界也存在巨大的争议,但是日本的官方司法考试采取回避的手段是:将某一个时期的公认权威学者的著作列为指定读物(现在是山口厚),学生只需要专心研读这个学者的著作即可。

但是我国司法考试刑法部分的现状尤为混乱;

第一、新旧理论的争议,市场上司考教材很大部分是在讲旧理论,要么就是半吊子的新理论,出题人考过的点,就改,没考过的无法预知,不符合现在刑法对新理论逐年深入的考察趋势。

第二、韩友谊直接去研究山口厚、大塚仁的著作,并将著作中过于激进,不符合当下中国国情的新理论观点直接照搬到中国的司法考试培训当中去,最明显的体现就是在系统强化阶段是一个观点,可能到串讲阶段该观点又改变了,让学生纠结不已,最后阶段出的模拟一般会写一个类似于免责声明的东西,“模拟押题,仅供参考”等,这种现象对于司法考试刑法而言是极度恐怖,也是对考生极不负责的做法,本质在于没有把握住当下刑法的命题方向,最多是张明楷《刑法学》的读者,很多问题凭借自己的理解,也即半吊子的新理论老师,属于病急乱投医,本末倒置。中国司法考试刑法的命题立场是“温和的新理论”,代表就是刑法的命题人张明楷和周光权以及他们的著作,学者都是有自己的观点的,不可能对日本学者的著作直接照搬照抄,建议在早期可以对两位学者的著作(《刑法学(第四版)》-张明楷、《刑法的基本立场》—张明楷、《刑法总论》《刑法各论》(第二版)-周光权)当成课外读物研读,你会发现,书上很多讨论案例就是司法考试的原题,(比如10年卷二第一题,就是周光权《刑法总论》2007年版,第三章55页-58页的小标题,而且一个字都没变)。

4,重点问题一、推荐用书《指南针刑法攻略-讲义卷》或者《刑法要义》(柏浪涛)+《三校名师讲义—刑法》(刘凤科)11年就听到老刘在指南针要出,最后没出成,现在在三校出了,不错不错,两本神作,就相当于看张明楷的《刑法学(第四版)》和周光权的《刑法总论(第二版)》《刑法分论(第二版)》的应试版了,哈哈,兄弟姐妹的福音啊~

5、重点问题二、刑法真题的选择,《刑法攻略-真题卷》+《三校名师历年真题刑法卷》,分

别由柏浪涛和刘凤科亲自编写,两本书收录02-12年所有刑法真题,并且用温和新理论全部重新解析。

附注:司法考试06年开始,开始考察温和新理论,06年以前属于拼题,体系乱,理论争议大,此次《刑法攻略-真题卷》和《三校名师历年真题刑法卷》的面世,价值极高。

5、《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汇编》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组编的刑法部分真题。

6、争议知识点的考察:

这几天经常遇到有考友问某个问到底以什么观点为准?

现在整体是用新理论这是肯定的

但是新理论内部根据坚持客观主义的程度

又分为温和的新理论和彻底的新理论

怎么考察?

1、考察新理论达成共识的知识点

2、使用考研型题目,问:现在学界对某一个问题有几种观点?

例子:

1、11年卷二单选考察正当防卫。

2、11年卷四刑法案例题考察死者占有问题。

3、10年卷四刑法案例题考察事前故意问题。

4、12年卷四刑法案例题考察因果关系判断标准。

附录:押题阶段老师推荐:柏浪涛+刘凤科

民法

段波+钟秀勇

1、因为段波没有独著的讲座,所以没办法推荐教材,讲义即可。

备注:“民法一+民法二”要都是波波的,韩祥波的绕过。

2、民法物权变动部分,物权法第一人,建议听钟秀勇。

3、钟秀勇:系统强化阶段强烈建议听他的,他是司考里面最负责的老师,系统强化班讲义300多页厚,打印用了我好多钱啊!!!!而且他讲个地方就要举个例子,不错不错。还有他最后的那个民法样板题,相当可以。还有一个原因,波波今年真题解析班上说考第三人胁迫和第三人欺诈这个知识的时候,老钟就在11年的《民法要义》已经写到。相比之下李建伟2012年版的《民法60讲》第一、没有婚姻法解释三;第二、仍然将“悬赏广告”定性为要约!(详见该书12年版389页),可惜12年出题人认为悬赏广告”定性为单方允诺!没有前瞻性。只有老钟讲到了!13年不再推荐李建伟的《民法60讲》,出的问题太多,果断老钟!

5、推荐民法复习顺序:波波的民刑先修班《民法体系25图》→钟秀勇的系统强化→波波的法条班→波波12年1月在YY上的春节特别节目《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体系》的课程,这书是谁写的?王泽鉴!不解释~之后做题吧。这个书的特别节目不知道波波13年在YY上还会不会讲,不讲就可惜了。

6、推荐教材:《三校名师讲义—民法》钟秀勇独著

7、也得童鞋会担心民法听两老师会不会乱,明确的告诉你,波波和老钟都死迷一个人,王泽鉴,不解释。

附录1:押题阶段老师推荐:

王利——出题人弟子,必杀技:民法的思维方法,其实就是王泽鉴《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体系》一书中提到的“历史的方法”。

周郡——出题人弟子,做他的模拟题,就是找虐,对了,我一直怀疑他是纪连海的弟弟,

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附录2:其他老师的介绍,注意,是介绍,不是推荐。

李建伟,合众的大老板,他那本《民法60讲》,说实话确实帮了不少人,但是自从从万国出来,自己当老板以后,课时没法保障,在众合通常只上一半的课程,上课的时候抨击这个学校抨击那个学校,感觉特别傲,个人不喜欢这个人。现在看来,体系差,例子老,并不推荐,当然,如果没有钟秀勇或者段波的话,这本书还是可以的,但现在有了更好的选择,就可弃之了。

李仁玉:律考时代(1998—2002)的出题人,功底十分醇厚,但是最大的问题就是他的口音和上课的节奏,慢!慢!相当的慢,不过加速听的话,也可以,就是在三校因为口音重而被钟秀勇取代,参杂的个人观点过多,而且教学态度上也有问题。

隋彭生:也是大师,目前在政法英杰上课,“隋氏民法”的创始人最适合提高民法应试技巧的民法课程。老隋一向睿智,他喜欢把难以参透的民法理论用一些口诀、一些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小案例予以讲解,而且老隋的归纳总结能力甚强,认真听课的学员可以迅速提高自己的民法理论水平和应试技巧。在老隋的眼中,民法并不需多少背记,属于一点即通的学科。今年好像到什么政法大学司考什么去讲课了,讲义是三大本,有点痛苦,但是,最近几年有淡出司考圈的趋势。

席志国:合同法讲得最好,但是状态时好时坏,慎入。

张翔:推荐非法本的童鞋听,他的东西到后面几乎没有什么利用价值了。

马特:也是从万国出来的,长得和小柏一样帅,但是同样只推荐非法本的童鞋听。

民诉

郭翔+戴鹏

1、郭翔,民事诉讼法真正的第一人,你会发现,郭大侠的思路和其他老师不一样,新理论?哈哈?自己去听!懒得解释。

2、戴鹏,和郭大侠师出同门,都是清华地,比郭大侠好的就是,每个重要的知识点下面都有一个解题方法的说明,不错不错,比郭大侠的详细啊!先听郭大侠的理论再上老戴的课,找得到系统强化的最好两个都听,串讲的也行,妈的!爽!做题的时候过瘾啊~~~~

3、推荐用书《万国授课精华—民事诉讼法(推荐)》或者《万国专题讲座—诉讼法(民诉部分)》,由郭翔一人执笔写作。戴鹏没有单独出书,为什么不出书勒?唉!

总结:民诉郭翔+戴鹏,打个不巧当的比方,将相当于刘凤科+柏浪涛。这两人的组合,秒杀!

4、真题:《万国历年真题分类解读五卷本-诉讼法》民诉部分,由郭翔一人执笔写作。

附录1:其他老师的介绍,注意,是介绍,不是推荐。

杨秀清:前几年很牛,疯狂走穴,现在上课什么对于她都简单,网友称之为大白菜,学院派就喜欢傲,杨秀清在合同纠纷管辖和执行异议两个步骤和分析技巧,可用,其他的真心没价值,被郭大侠和老戴的组合秒杀了。,慎入。

侍东波:无聊相当的无聊,上他的民诉,崩溃死你,不知道有没有人喜欢他,他是我最不喜欢的老师,上课讲着讲着自己玩手指去了。。天。讲得也是让人昏昏欲睡。

郑其斌:万国历史上最为优秀的民诉老师之一,07年加盟新东方。现任众合民诉担当大任的名师,可惜以前在新东方没能混个校长什么的来当当,讲课的特点就是理论性特别强,入门的时候可以听,但是到后面基本上就没有什么利用价值了,讲义从加盟新东方到跳槽众合,就没变过。

附录1:押题阶段老师推荐:郭翔,民诉有了郭翔,就不需要黑了。

他每个知识点都要给你加上实例,就是一点他爱重复一些话,什么“同学,这个问题。”或者“这个卷子不是卷子,是提纲”“同学,这里有一只铅笔,2B的。”据说09年郭大侠压中了民诉80%的分。

刑诉

左宁+陈少文

1、左宁,命题人弟子—陈卫东的博士,顾永忠的博士后,12年押题太他妈 NB了,讲课比较实在,左宁~你会火哦~

2、陈少文:万国的新人,博士后,那声音,好性感的男人,但是在把握命题方向的功力比左宁差一点,女同学可以听他的,少文老师不但教书,而且还叫你如何做人,万国最有魅力的男人,众多女考友的最爱,男考友也爱····

2、推荐用书:

无,左宁没有单独出书,讲义即可。- -出本书该多好!????

万国那本陈少文写的专题讲座是合著的,不推荐,本人只推荐独著!

附录1:其他老师的介绍,注意,是介绍,不是推荐。

杨雄:刑事诉讼法100表,背吧,完全的背吧,没什么特色,上课像打机关枪一样,有的同学说他表格不错,但是我觉得这个表格和法条有啥区别,当法条用可以。

此外,有一点不得不提,杨雄已不再是出题人弟子,因为12年汪建成已经退出司法考试命题人的舞台。取而代之的是陈卫东和顾永忠,

汪海燕:汪阿姨,被考友吹的神乎其神,其实也就那样,讲义几年未变。

向高甲:汪阿姨的学生,哪一科都能来,但是哪一科就都一般。有没有听过他翻唱《爱的供养》?不错哦`~

谢安平:太狂了,老是说全国的专家不如他,我老谢什么什么的~不过他的证据和“一对一理论”讲的是最好的。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徐金桂+吴鹏

1、徐金桂:讲得也不错,风格有点像老钟,表格比林红潮细,徐金桂讲课那叫一个细致啊,把他学会了,行政法高分没有问题,12年最火的行政法老师。

2、吴鹏:行政法真正的大神,永远懒懒散散的声音,独树一帜的行政法讲义,和任何行政法老师的讲课思路都不一样,真正能把握行政法精髓的老师,但是就是因为这一点,必须有一个基础老师辅助,有基础之后再听老吴的,老吴的成神之路开始。

3、王旭,俗称“王小胖”行政法大黑,出题人弟子,行政法原则部分讲得不错,押题不错,个人觉得他更适合讲卷四。

4、李佳,做题方法、思路明晰,总结精辟,最出名就是他的“行政法逆向思维”的课程。

5、推荐用书:《三校名师讲义—行政法与行政法诉讼法》徐金桂独著

附录1:其他老师的介绍。

林鸿潮:行政法88表不知道在司考圈撑了多少年,红了多了多少年,但是现在命题方向有变,

开始注重基础理论的考察,行政法88表的威力大不如前。

季红:万国老名牌了,从律考时代就开始教课,也不错,尤其是他写的那本真题解析很不错,很详细,推荐。

附录2:行政法的学科特点决定了行政法难、杂、乱。没有像刑民那样博大精深,所以以上老师看自己喜好来了。

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

第一轮:张海峡+鄢梦萱

第二轮至结束:李文涛

1、张海峡,入门必听,他能够让你迅速了解商法是个什么玩意。

2、鄢梦萱:鄢梦萱姐姐的课细致入微,重点尽收囊中,但是梦萱姐姐不讲笑话,想听笑话的指望不上了,但是拿高分绝对必听!尤其是她那本书。

2、李文涛,商法考察方向,小综合、大综合、跨学科综合,适应司考商法命题方向,知识产权特别推荐李文涛。

可惜现在钟秀勇不讲知识产权了,以前10年在新东方讲,但是个人觉得他这部分比梦萱姐姐讲得好,讲得比较深;在钟大帝不讲知识产权的时代里李文涛的知识产权是首选。

3、推荐教材《三校名师讲义——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鄢梦萱独著

附录:其他老师的介绍,注意,是介绍,不是推荐。

楚道文:不知道有没有喜欢他,感觉就是照着讲义念啊,讲错是经常的事情。

王小龙:讲课风格上喜欢以问题的方式来教授知识点,讲义比较乱,比较好的一个点就是经常联系民法的基础理论来讲课。

三国法

杨帆(女)

三国法女神,不解释。

推荐教材:《三校名师讲义—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杨帆独著

附录:其他老师的介绍,注意,是介绍,不是推荐。

王斌:除杨帆以外三国法最好的老师,男老师讲三国法中的一哥,只可惜,只要有杨帆姐姐在的时代,就没出头之日,为什么三国法的老师是这状况勒,搞不懂。

祁欢:小黑,也是出题人弟子,讲课很一般,只听他的猜题班即可。

段庆喜:一般般吧,感觉没有杨帆好,不过还是不错。

李毅:在他手上,什么都是重点,听得人想睡觉。

理论法学

首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从11年开始每卷都有涉及,现今理论法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法制史

1、现在法制史的特点就是喜欢考察小案例,并且要求你会用古代法律规定去解析题目,一句话,就是考运用,单纯考察某一个知识点的识记,已经很少了,这一点,请各位注意。

2、老师的推荐:

首选是赵晓耕,法制史命题人,大师级别人物,能够达到上面的要求的老师就是他。

次选是淳于闻,授课方式上非常活跃,爆笑!经常编写一些小故事讲法制史的小故事来把知识点串联起来,识记可以靠他,但是只能听他的法制史。

陈璐琼,不推荐,前三校的辅导员,专门给叶小川出题的,后来到万国搞教学研发,因其模板答题被万国的老板韩友谊唾弃跑到众合,研究生学历,哇撒,到众合就成一线名师,我擦。

3、不要放弃法制史,当放弃成为一种习惯,就完了。

法理学以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杜洪波+杨帆(男)

杨帆:

讲得非常详细,法理学打基础必听老师。

杜洪波:

1“法理三言”

2、论述题“一阳指”

3、法理学考的不是识记,是一个法学本科生应当有的法律思维和法律观,以及世界观。——杜洪波

4、法理学的学习方法,“划关键词”,具体请听杜洪波法理课程。

5、推荐教材:讲义即可,他那本《理论法学攻略》其实和讲义差不多,个人觉得没必要了。

6、法理三言

第一言:这是个相对的世界:绝…”“对判断一般是错误判断“只要……就;任何……;都是……;总是…有你就没我”、“唯一”等,往往是错误表述。例外:政治判断是例外。例如“党的领导是绝对领导”;“物质生活条件对法律的根本决定作用”。

第二言:这是个对立统一的世界。考试中,如果不加限制的说A和B无关,一般是错误选项;如果不加限制的说A和B等同,一般也是错误选项。总之,A与B是“对立统一”

第三言:这是个多维的世界。线性思维类的表述,往往是错误的。

卷四

任海涛

1、网友传说中的“阅卷人”

2、推荐用书:案例部分,三校名师《主观考题破译》

此书不仅讲授了一头一尾的理论性题目,而且案例分析也讲了。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王利、王旭、柏浪涛、戴鹏合著

3、任海涛三言:

忠告:卷四没有客观答案,要跳出以下三大误区,掌握一招制敌诀窍:

误区一:从社会人人角度学习知识点,离得分标准会越来越远,只能是被动挨打;

误区二:用中学生写作文的模式来备考,水平太低,华而不实,必定偏离方向;

误区三:套用固定格式的“万能模版”,千人一面,必定遭到阅卷人的反感而遭唾弃。

一招制敌:只有从“阅卷人”的角度备考,才能永远掌控形势,主动出击,胜券在握。

附录:其他老师的介绍,注意,是介绍,不是推荐。

邹建章:以前万国学校卷四挑大梁的老师,很火很爆,原因就是年年猜中题,问题现在到众合了...老邹你肿么了???讲义为什么四年了,四年了!!!一点都没变!讲义的内容好像什么都讲了,又好像什么都没讲,到底在讲什么?你到底怎么了!?应付谁呢?

张合功:新起点的校长,什么卷四模版答题法,你以为论述题是小学生作文啊?命题人最恶心的就是什么模版,一个学工商管理的敢出来讲司法考试,擦,遇到他就绕道吧。

王朝勇:我对他的定位就是个北京来的乞丐,司考业界最大的大忽悠,大专学历,哎,真是什么人都敢出来讲课。

其他问题

关于法条的选择:

没必要使用法条,如果实在要用,只用民诉法、刑诉法、还有经济法部分就可以了,法条类书籍指南针的呼声比较高。

关于真题的选择:

首选是:《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汇编》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组编

原因:命题人编写,最权威,理论观点最明确,错误最少,你会发现,有些老师说的争议就不是争议,但是缺点就是不根据新法修改。

次首选是:《三校名师历年考题解读》或《指南针历年真题解析》

共同特点:每一本都是由授课名师独立编写,但是还是有我个人觉得不行的...

推荐配置

(但是这样做的话,买书成本比较大,下电子版的打印吧,大家

懂的。)

真题解析用书推荐配置

科目图书名称编者特色备注

刑法

《刑法攻略-真题卷》柏浪涛

理论正确;

详细

配套《三校名师历年考题解读》

卷二刑法部分

刘凤科三卷本

民法《三校名师历年考题解读》

卷三民法部分

钟秀勇巨详细

三卷本《指南针历年分类真题解

析》

八卷本

行政《三校名师历年考题解读》

卷二行政法部分

徐金桂详细三卷本《万国历届真题分类解读》

卷三行政法部分

季宏详细五卷本

民诉《万国历届真题分类解读》

卷四民诉法部分

郭翔详细五卷本

刑诉暂无推荐,除非左宁或少文单独写一本真题解析,否则爱谁谁···

商经《三校名师历年考题解读》

卷三商法部分

鄢梦萱详细三卷本

三国《三校名师历年考题解读》

卷一三国法部分

杨帆(女)详细三卷本

理论《三校名师历年考题解读》

卷一理论法部分

赵晓耕、焦

洪昌

详细三卷本

说明本推荐以2012年出版物为准,如有变动,将会即时修改。

不能选的是:

1、《众合历年真题解析五卷本》

原因:新人编写,功力不够,有些题目只讲正确选项,不讲错误选项,这个也是各位选择真题解析书的一个标准。

2、张能宝《历年真题解析》

原因:火了许多年,但是现在不行了,落后、为了答案而答案,有时候会为了司法部的答案乱写解析,刑法部分的解析完全是胡说八道,拿旧理论解析新理论的考点,还要对上司法部的答案恐怖~

关于模拟题的选择:

1、市场上的模拟题,最出名的就是“白皮书”,但是,这一类书通常是挂着某一个律考时代的出题人,然后这个人在各大高校找博士,硕士来拼的模拟题,能不能用自己想。

2、模拟肯定是要做的,问题就是做什么模拟题,答案是小黑班的题,考友们所称的大小黑就是出题人弟子,但是“黑”们的题目只在冲刺阶段有,

下面,介绍每一科的出题人弟子:

民法——王利、周郡

刑法——柏浪涛、刘凤科、方鹏、王海军(在读博士)

行政法——王旭、赵鹏

民诉——刘哲伟、戴鹏

刑诉——左宁、杨雄(11年之前是,12年以后不再是出题人弟子)商法经济法——李文涛、汪华亮

三国法——祁欢、常乐

司法制度——王进喜(出题人)

法制史——赵晓耕(出题人)

法理学——杜洪波、叶小川、任海涛

宪法——焦洪昌(出题人)

司法考试老师及教材推荐

2012年司法考试老师及教材推荐 刑法 柏浪涛 首语:司法考试刑法现在考察德日新理论,不再考察前苏联理论,现在司考市场上的刑法教材混乱,请注意甄别,杨艳霞、袁登明、徐光华、阮齐林、陈永生、罗翔等等讲授内容徘徊于新旧理论的老师,建议果断放弃,同时,司考刑法部分新理论的考察,已经进入深水区,11年第四层考点的大面积涉及的趋势,已初步成形,刑法对新理论的考察,趋势是逐年深入。张明楷、周光权、陈兴良这三位中国刑法界的刑法三剑客,正通过司法考试命题人这个舞台向中国法学界的青年人传递一个信息,知识不更新便会被淘汰。 同时,现在市场上讲授新理论的老师有四位:刘凤科、柏浪涛、韩友谊、方鹏 刘凤科——张明楷弟子,彻底的新理论。 柏浪涛——周光权弟子,温和新理论。 韩友谊——张明楷《刑法学》的读者。 方鹏——陈兴良弟子 1、命题人周光权、张明楷弟子。 2、刘凤科,不推荐,第一,观点过于激进,彻底新理论代表。第二,11年讲义雷同柏浪涛《刑法攻略》,第三,授课,做题方式,讲授方式上经常讲案例,并要求学生用案例去套考题,容易混乱,没有可行的判断标准和行为公式。 3、韩友谊,不推荐,新理论内部也有争议,但是现在只会考新理论内部达成共识的知识。也即温和新理论。而韩友谊,很多时候在讲一些不考的知识点,比如结果无价值论或者行为无价值论,并且09年

刑法案例题惨败,猜中案情,解析全错,同时,非常爱举例,而且举例通常举一些很多已经考过的真题,不符合刑法当下的考察趋势,没有可行的判断标准和行为公式。 4,重点问题一、推荐用书《2012刑法攻略-讲义卷》或者《刑法要义》(此书适合各种忙的同学,内容简练,同样是柏浪涛编写。) 5、重点问题二、刑法真题的选择,《2012刑法攻略-真题卷》,此书收录02-11年所有刑法真题,并且用温和新理论全部重新解析。 附注:司法考试06年开始,开始考察温和新理论,06年以前属于拼题,体系乱,理论争议大,此次《刑法攻略-真题卷》的面世,价值极高。 5、《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汇编》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组编的刑法部分真题。 6、柏浪涛谈2012年刑法备考方略: https://www.360docs.net/doc/bd6831933.html,/v/b/68540454-2083485021.html 7、看到这里,停!,先把上面这个视频看了,再继续看下面。 8、争议知识点的考察: 这几天经常遇到有考友问某个问到底以什么观点为准? 现在整体是用新理论这是肯定的 但是新理论内部根据坚持客观主义的程度 又分为温和的新理论和彻底的新理论 怎么考察? 1、考察新理论达成共识的知识点 2、使用考研型题目,问:现在学界对某一个问题有几种观点? 例子: 1、11年卷二单选考察正当防卫。 2、11年卷四刑法案例题考察死者占有问题。 3、10年卷四刑法案例题考察事前故意问题。

2012柏浪涛刑法攻略(整理版)

2012柏浪涛刑法攻略(讲义卷) 知识框架 第一讲刑法论 特别提示 一、刑法总论体系 分值分布:大致上,刑法每年考查90分,总论与分论各占一半。总论中,刑法论 占10%,犯罪论占70%,1.客观要件:行为主体,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因果关系 2.客观阻却事由: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被害人承诺 3.主观要件:犯罪故意,犯罪过失,无罪过事件,事实认识错误 4.主观阻却事由:责任年龄,责任能力,违法性认识可能性,期待可 能性 5.犯罪形态: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犯罪既遂 成立条件(共同行为、共同故意),理论分类(正犯、共犯) 1. 刑罚的体系:主刑,附加刑 刑罚论 2.刑罚的裁量:量刑情节,累犯,自首,立功,数罪并罚,缓刑 刑犯 总刑法论:刑法概说,刑法的解释,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效力 夺取型:抢劫罪,抢夺罪,盗窃罪 交付型:诈骗罪,敲诈勒索罪 侵占型:侵占罪,职务侵占罪 挪用型: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 危害国家安全罪 危害国防利益罪 侵犯社会侵犯个人 人身犯罪(生命,身体,自由,名誉,民主权利,婚姻家庭权 分论 财产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破坏经济秩序犯罪 妨害社会管理犯罪 贪污贿赂犯罪 渎职犯罪 侵犯国家 侵害国家职能的 危害国家存立的 犯罪的成立问题:犯罪构成要件 犯罪的时间发展问题:犯罪形态 刑法论:刑法的解释、基本原则、适用效力 犯罪论 刑罚论:体系→裁量→执行→消灭

二、刑法论 本讲的考试重点:刑法的解释和罪刑法定原则。 一、刑法概说 刑法=犯罪+刑罚。刑法是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一)刑法的渊源 1.刑法典。注意:刑法典包括刑法修正案,至今刑法修正案共有八个。 2.单行刑法。这是指国家在刑法典之外单独针对某一类犯罪规定的刑法规范。 【注意】至今单行刑法只有一个:1998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3.附属刑法。这是指附带规定在经济法、行政法等非刑事法律中的犯罪和刑罚规范。有些国家的法律有此做法。在我国,只有刑法典有权规定犯罪和刑罚,因此我国目前没有附属刑法。 (二)刑法的机能 1.规制机能。这是指刑法既是行为规范,又是裁判规范,既规制人们的行为,又规制法官的裁判活动。 2.法益保护机能。这是指刑法通过惩治犯罪来保护法益。 3.权利保障机能。这是指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对犯罪人只能根据刑法规定来处罚,应当保障其合法权利。刑法不仅是“善良人的大宪章”,也是“犯罪人的大宪章”。 二、刑法的解释 刑法学主要是对刑法条文的解释学。因此,刑法的解释历来是司法考试重点。 (一)解释的效力 1.立法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解释。 【注意1】刑法修正案属于立法,不属于立法解释,它是刑法典本身的内容。 【注意2】刑法典中的解释性规定不属于立法解释。例如,刑法第93条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这不属于立法解释,而是刑法典的内容。 2.司法解释:由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所作的解释。 3.学理解释:学术机构或学者个人的解释。 【效力等级】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 (二)解释的态度 1.就解释的灵活性而言,应坚持严格解释和灵活解释相结合。所谓严格解释,是指必须严格遵循罪刑法定原则来解释;所谓灵活解释,是指在遵循罪刑法定原则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社会发展需要灵活地阐明法律的含义。 2.就解释的目标而言,应坚持客观解释,而非主观解释。所谓主观解释,是指解释的目标是探求立法原意或立法者主观意思;所谓客观解释,是指解释的目标是探求法律的现时的客观含义。刑法条文一旦颁布,便脱离了立法者,具有了独立的生命。对刑法的解释,不应刻舟求剑,而应根据社会发展探求刑法条文当下的含义。 【注意】存疑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不是解释法律的原则,而是解决悬疑事实的原则。在事实不清、存在疑问时,应根据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认定事实。在解释法律含义时,不应该也不可能一味按照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来解释,否则理论研究就没有必要了。例如,甲杀死仇人乙后,发现乙的钱包,便拿走钱包。案件事实很清楚,但甲的取财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法律规定还是符合侵占罪的法律规定,存在疑问。对此,需要对理论深入研究,而不能根据有利于被告人原则一味定侵占罪。 (三)解释的理由

柏浪涛刑法攻略观点展示汇总

2020刑法柏浪涛观点展示汇总 目录 1.夫妻间的救助义务 (2) 2.辨认偶然防卫的标准 (2) 3.正当防卫 (2) 4.偶然避险 (3) 5.打击错误(方法错误) (3) 6.对象错误与打击错误的结合 (3) 7.打击错误与偶然防卫的结合 (4) 8.结果的推迟发生(事前故意) (4) 9.结果的提前实现(构成要件的提前实现) (5) 10.犯罪未遂的成立要件 (5) 11.既遂认定 (6) 12.易考情形(按照主流观点判断): (6) 13.共同犯罪中的观点展示: (7) 14.教唆、帮助他人自杀 (7) 15.绑架罪中杀人未遂。杀害被绑架人,但没能杀死。 (8) 16.侵占罪中观点展示 (8) 17.盗窃行为方式 (8) 18.死者占有问题 (9) 19.数额在法定刑升格条件中的地位 (9) 20.盗窃行为方式 (10) 21.抢劫罪中的观点展示 (11) 22.诈骗罪的观点展示 (11) 23.交通肇事罪中的观点展示 (13) 24.关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体系地位,存在观点展示。 (14)

1.夫妻间的救助义务 第一,妻子非自愿陷入险境,丈夫有救助义务。例如,妻子身患重病、遇到歹徒等,丈夫有救助义务。第二,妻子自己决定陷入险境,例如,妻子自残或自杀。对此,丈夫有无救助义务?以前有定论,也即丈夫有救助义务。 目前变成观点展示: 观点一(多数观点):有救助义务, 因为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 观点二:没有救助义务,因为妻子作为成年人,精神正常,没有被骗、被胁迫,自己主动陷入险境,属于被害人自陷风险,不应让丈夫承担刑法义务。 2.辨认偶然防卫的标准 在制止不法侵害这一点上,没有做到主客观相一致,也即客观上制止了不法侵害,但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认识到这点。对此,理论上存在观点展示。目前没有一种观点成为多数说。考试考查的是观点展示,选择哪种观点都可以。 防卫认识不要说(结果无价值论):一个行为是好行为(正当行为)还是坏行为(违法行为),取决于其制造的客观结果,客观上制造了好结果(客观上制止了不法侵害),行为就是好行为,是正当防卫。 至于行为人有没有认识到自己制造了好结果,不重要。上述故意型偶然防卫和过失型偶然防卫中,甲制造了好结果(制止了乙的不法侵害,救了丙),其行为便是好行为(正当防卫)。 防卫认识必要说(行为无价值论):一个行为是好行为还是坏行为,不取决于其制造的结果,不能以成败论英雄。行为是好行为还是坏行为,要看行为本身有无制造法益侵害的危险。行为人若缺乏防卫认识,只有犯罪故意,则其行为具有制造法益侵害的危险。 3.正当防卫 甲故意伤害乙,乙反击甲,情急之下捡起一块砖扔向甲,击中了甲,同时也击中了旁边的丙。乙对甲无疑构成正当防卫,但对丙构成什么,对此没有定论,而是观点的展示: 观点一:乙对丙也构成正当防卫。问题是,如此的话,丙就必须忍受乙的行为。 观点二:乙对丙构成假想防卫。问题是,假想防卫要求防卫人主观上以为存在不法侵害,也即假想存在不法侵害。这就要求乙在主观上以为丙对其有不法侵害。然而事实上很难说乙有这样的主观心理。 观点三:乙对丙构成紧急避险。问题是,紧急避险要求只有损害较小法益才能保护面临危险的法益。然而,伤害丙并不能起到保护乙的效果。

司考老师推荐

2013年司法考试老师及教材推荐(最 新) By新浪微博@张三太郎-柏浪涛疯狂粉丝 司客网PS:推荐很久了,但是自己一直也没认真看,今天看了下,写的比较客观,老师基本上也是我赞成的,推荐大家参考,但是这并不代表它适合每一个人,我的建议是,现阶段先听一下2012年一些老师的系统强化课程,一方面对知识点做好预习准备,另一方面寻找适合自己的老师,不至于到了2013年手忙脚乱。 另外,可能有一些新考生发现,为什么大名鼎鼎的某司法考试教育机构里的老师这里面几乎没有呢?个人认为这篇文章可以说完全没有刻意回避和黑某个老师,大家可以亲自试听或者与通过司法考试的同学多多交流自会选择出最适合自己的老师。 博主按语: 1、本文旨在当下混乱的司考市场下给大家拨开迷雾,笔者最近发现很多童鞋转载本文,转载请注明出处!很多童鞋转载了我的2012年版本(2012年2月17日版),由于本文的字数限制问题,我会对一些问题在其他博文上进行补充,本文根据每年情况变化会进行适时性的修改,13年根据本人了解总结出2013年版如下: 2、一门科目,只要认准一个老师,最多两个,而且这两个要能互补或者补强的,当你选择好了之后,其他的就连看都不要看,除非你这门的体系已经非常了解,已经有足够的辨别力,我在后面介绍各科老师的时候,会尽量给出我的最终选择,推荐的教材,基本上是最详细的本版,牛X的老师都是走穴的,你懂的。 刑法 刘凤科+柏浪涛 首语:司法考试刑法现在考察德日新理论,不再考察前苏联理论,现在司考市场上的刑法教

材混乱,请注意甄别,杨艳霞、袁登明、徐光华、阮齐林、陈永生、罗翔、刘逢校等等讲授内容徘徊于新旧理论的老师,建议果断放弃,同时,司考刑法部分新理论的考察,已经进入深水区,第四层考点的大面积涉及的趋势,已初步成形,刑法对新理论的考察,趋势是逐年深入。张明楷、周光权、陈兴良这三位中国刑法界的刑法三剑客,正通过司法考试命题人这个舞台向中国法学界的青年人传递一个信息,知识不更新便会被淘汰。 同时,现在市场上讲授新理论的老师只有五位:刘凤科、柏浪涛、韩友谊、方鹏、王海军 刘凤科——张明楷弟子,温和新理论。 柏浪涛——周光权弟子,温和新理论。 方鹏——陈兴良弟子 王海军——张明楷弟子(在读)(新人,12年才知道张明楷还有这么个弟子,是弟子,这点没问题。) 韩友谊——张明楷《刑法学》的读者。 乐毅?乐哥也是讲新理论的???NO!刑法新理论这玩意,是讲血统的!不是你为了适应命题人的理论(或者说适应市场需求更贴切?)半路出家就可以讲得好的!貌似乐哥09、10年还在讲旧理论吧!?这一点,乐毅和韩友谊是一样的,新理论的半吊子,这个问题下面再说,只不过韩友谊出家得早一点!虽然他讲课很黄很搞笑!但是司考不是拿来给你讲相声的! 1、柏浪涛,命题人周光权弟子,温和新理论,刑法异议区审核人之一,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汇编》刑法部分实际执笔人,你懂的。 2、刘凤科,张明楷大弟子,温和新理论,适合于听完小柏用于理论提高,或者倒过来也行,刑法想拿高分刘柏二人必听!凤科大帝早就明声在外,理论比较深,课时比较长,听两遍最好, 特别提示:到串讲阶段刘凤科一定会讲他的168题,神一样的题目,再注意:关注的不是他题目的答案,重点关注他讲题的思路。 3、王海军,张明楷在读弟子,强烈不推荐!整天说“刘凤科是我师兄哦,你知不知道!?刘凤科我师兄哦!!!刘凤科是我师兄哎!!”我擦!!!刘凤科是你师兄关我屁事!!!整天张明楷张明楷,张你妹啊!?彻底的新理论(直接讲原汁原味的新理论,日本那套,和韩友谊有点像,韩胖子的问题下面再说。),讲义多半是抄刘凤科和柏浪涛的,而且他妈偷懒还抄得不全!你本人最恶心的刑法老师之一,11年刚出道,讲课不咋地,博士还没毕业,长得跟马加爵一样,就是爱装B,貌似每周都要飞到日本去留学,你是去日本参加辅导班么?我擦! 4、韩友谊,半吊子新理论,不推荐,新理论内部也有争议,但是现在只会考新理论内部达成共识的知识。也即温和新理论。而韩友谊,很多时候在讲一些不考的知识点,比如结果无价值论或者行为无价值论,并且09年刑法案例题惨败,猜中案情,解析全错,同时,疯狂的举例,而且举例通常举一些很多已经考过的真题,不符合刑法当下的考察趋势,没有可行的判断标准和行为公式。 A韩友谊的定位:张明楷《刑法学》“读者”之一,不是张明楷的学生,为什么?因为他是北大的,人家张明楷是清华的,和你喝茶?开什么玩笑? B关于韩友谊研究日本刑法学者山口厚、大塚仁的问题 日本刑法学者山口厚、大塚仁是日本刑法学界的两位奇才,日本司法考试的权威学者,我们所说的德日刑法,其中的部分理论,主要就是来自于这两位奇才,但是要明确一个问题,日本刑法虽然也是坚持的客观主义,也即新理论,但是在日本刑法学界也存在巨大的争议,

2012年 柏浪涛150道题及答案

2012年柏浪涛150道题及答案 (指南针综合提高班讲义) 编者按: 本题均为不定项选择题,旨在提高多选题、不定项题的答题能力。多选题是胜败关键。本题难度与真题的多选题难度接近,贴近实战,具有检测性,若答对一半,则预示目前已过关。本题经过测试,做了一些修正,与辅导班发的讲义略有不同。 在八月下旬,会有面向冲刺的70道题公布。总共220道题,认真掌握,就会实现刑法通关公式:认真看两遍刑法攻略+ 做200多道方向正确的题。祝愿好成绩,欢迎指正。 一、刑法的解释 1. 下列解释,属于扩大解释的有:() A. 遗弃罪中的“负有扶养义务的人”,解释为包括家庭成员之外的人。 B. 组织卖淫罪中的“卖淫”,解释为包含男性向不特定女性提供性服务。 C. 破坏军婚罪中的“同居”,解释为包含通奸。 D. 侮辱尸体罪中的“尸体”,解释为包含骨灰。 2. 下列可以进行类推解释或类推适用的有() A. 行贿罪第3款:“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适用于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B. 一般累犯中“不满十八周岁人不构成一般累犯”的规定,适用于特别累犯。 C. 2011年,最高法院建立了案例指导制度,定期公布指导案例。这些案例中的判决原则上可以进行类推解释。 D. 将强奸罪中的妇女解释为包括男性 二、罪刑法定原则 3. 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说法,正确的有() A. 坚持罪刑法定原则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B. 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体现了权力制约,主要是对司法权的制约,而不包括对立法权的制约 C. 人民民主是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也是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 D.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依法治国的要求,也是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 4. 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禁止习惯法,是因为罪刑法定原则要求成文法 B. 罪刑法定原则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和溯及既往 C. 因为罪刑法定原则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因此在解释法律时,必须从有利于被告人的角度出发去类推解释 D. 罪刑法定原则贯彻了刑法的权利保障机能 三、刑法的效力 5. 关于刑法的效力,说法正确的有() A. 保护管辖原则要求实行双重犯罪原则,属人管辖原则不实行双重犯罪原则 B. 我国公民甲在日本与13周岁的日本女孩自愿发生性行为。该行为在日本无罪(日本奸淫幼女犯罪中的幼女是指不满13周岁的女孩),但在我国有罪。我国管辖此案时,可类推适用保护管辖的双重犯罪原则,对甲作无罪处理 C. 普遍管辖针对的是国际条约规定的犯罪,即使我国刑法对此没有规定为犯罪,我国也可行使管辖权 D. 我国公民在外国犯罪,我国在行使属人管辖时,即使其经过外国审判,我国仍可以判决

2015年司法考试老师及教材推荐(仅供参考)

2015年司法考试老师及教材推荐 个人主观性较大,仅供参考!!! 1、本文旨在当下混乱的司考市场下给大家拨开迷雾,本文会根据每年情况变化会进行适时性的修改。 2、一门科目,只要认准一个老师,最多两个,而且这两个要能互补或者补强的,当你选择好了之后,其他的就连看都不要看,除非你这门的体系已经非常了解,已经有足够的辨别力,我在后面介绍各科老师的时候,会尽量给出我的最终选择,推荐的教材,基本上是最详细的本版,牛X的老师都是走穴的,你懂的。 3、老钟曰:“翻到你最信任的民法老师写得教程,他写的合同部分,看他能再给你提供什么启示?能对你有什么帮助?你一看他的书,TM连帮助都没有,把书撕了,换人!”“不带着问题,不带着你的鉴别力,那你学习的效率是很低的。” 4.最终的目的:一定要看该老师的课和教材看完之后对你做题有什么帮助,如果某一道题你看得出来有意回避或者不讲,或者讲得暧昧不清的,或者上课光讲笑话(专门术语:相声流)的,遇到这种,把书撕了,换人!一定要讲干货! 5.第一次失利的同学,两考的同学,说难听一点第一次参考被坑过一次的同学,关于老师的重要性,肯定深有体会。 6、千万不要陷入-老师万能论-当中去,好老师,是帮你找准方向、减负。但是真题该做的做,该背的还是要背!!!!!!!!!!!!!! 首先,关于今年教材、模拟题、真题、法条等推荐: 我们推荐的司考书籍,涵盖教材、真题、模拟题、考纲等,是历年通过学员的总结出来的,是一个完成的体系,均可以联系我们购买。 推荐一:2015司法考试厚大司考讲义全8本,行政、民法、民诉、商经、刑法、理论、刑诉、三国 推荐二:2015国家司法考试厚大司考厚大真题全套8本 推荐三:上律·指南针教育 2015版国家司法考试指南针法律法规汇编8册 推荐四:三大本 推荐五:考试大纲 推荐六:考前模拟题 其次,说说各个科目及授课老师刑法 刘凤科+柏浪涛 首语:司法考试刑法现在考察德日新理论,不再考察前苏联理论,现在司考市场上的刑法教材混乱,请注意甄别,杨艳霞、阮齐林、陈永生、袁登明](坚守旧理论)、徐光华、罗翔、

目前公认写的好的司考书籍和老师的推荐

博主按语: 1、本文旨在当下混乱的司考市场下给大家拨开迷雾,笔者最近发现很多童鞋转载本文,转载请注明出处!很多童鞋转载了我的2012年版本(2012年2月17日版),由于本文的字数限制问题,我会对一些问题在其他博文上进行补充,本文根据每年情况变化会进行适时性的修改。 2、一门科目,只要认准一个老师,最多两个,而且这两个要能互补或者补强的,当你选择好了之后,其他的就连看都不要看,除非你这门的体系已经非常了解,已经有足够的辨别力,我在后面介绍各科老师的时候,会尽量给出我的最终选择,推荐的教材,基本上是最详细的本版,牛X的老师都是走穴的,你懂的。 3、老钟曰:“翻到你最信任的民法老师写得教程,他写的合同部分,看他能再给你提供什么启示?能对你有什么帮助?你一看他的书,TM连帮助都没有,把书撕了,换人!”“不带着问题,不带着你的鉴别力,那你学习的效率是很低的。” 4.最终的目的:一定要看该老师的课和教材看完之后对你做题有什么帮助,如果某一道题你看得出来有意回避或者不讲,或者讲得暧昧不清的,或者上课光讲笑话(专门术语:相声流)的,遇到这种,把书撕了,换人!一定要讲干货! 5.第一次失利的同学,两考的同学,说难听一点第一次参考被坑过一次的同学,关于老师的重要性,肯定深有体会。 6、本博文次年更新会在10月左右,主要更新内容为老师上一年度授课表现进行评价,也即如果表现不佳,将不会出现在下年度的推荐榜上。 7、千万不要陷入-老师万能论-当中去,好老师,是帮你找准方向、减负。但是真题该做的做,该背的还是要背!!!!!!!!!!!!!! 刑法 刘凤科+柏浪涛 首语:司法考试刑法现在考察德日新理论,不再考察前苏联理论,现在司考市场上的刑法教材混乱,请注意甄别,杨艳霞、阮齐林、陈永生、袁登明](坚守旧理论)、徐光华、罗翔、刘逢校(表面上的旧理论维护者,骨子里的新旧参杂)等等讲授内容徘徊于新旧理论的老师,建议果断放弃,同时,司考刑法部分新理论的考察,已经进入深水区,第四层考点的大面积涉及的趋势,已初步成形,刑法对新理论的考察,趋势是逐年深入。张明楷、周光权、陈兴良这三位中国刑法界的刑法三剑客,正通过司法考试命题人这个舞台向中国法学界的青年人传递一个信息,知识不更新便会被淘汰。 博主按语: 关于刑法,套用老钟在课上经常提到的一句话:“行动非常迟缓的人,只要始终循着正道前进,就可以比离开正道飞奔的人走在前面很多。” 13年再次证实当下考察新理论!张明楷老人家直接扒老理论内裤了,我怀疑刘凤科讲课这么张扬和老张的脾气有关,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有没有童鞋觉得2013年卷二多选60题是对秘密窃取的公然调戏~ ————————————————————华丽的分割线——————————————————————

刑法攻略柏浪涛笔记含法条概述.doc

2014年刑法攻略柏浪涛笔记 ▼刑法论:刑法概说,刑法解释,刑法基本原则,刑法的效力▼总论 行为主体 危害行为 客观要件危害结果 因果关系 正当防卫 客观阻却事由紧急避险 被害人承诺 犯罪故意 主观要件犯罪过失 无罪过事件 事实认识错误 责任年龄 主要阻却事由责任能力 违法可能性认识 期待可能性 犯罪既遂 犯罪未遂 犯罪形态犯罪中止 犯罪预备 共同犯罪共同行为 共同故意 理论分论(正犯、共犯) 法定分类(主犯,从犯,胁从犯) 特殊问题(共犯与身份犯,共犯与认识错误, 共犯与犯罪形态) 罪数行为单数 行为复数 数罪 犯罪论 成立 条件

▼刑罚论: 1、刑罚论体系:主刑,附加刑 2、刑罚的裁量:量刑情节,累犯,自首,立功,数罪并罚,缓刑 3、刑罚的执行与消灭:减刑,假释,追诉时效,赦免 ▼分论 侵犯个人法益 人身犯罪:生命,身体,自由,名誉,民主权利,婚姻家庭权利 财产犯罪: 夺取型:抢劫罪,抢夺罪,盗窃罪 支付型:诈骗罪,敲诈勒索罪 侵占型:侵占罪,职务侵占罪 挪用型: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 毁弃型: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 侵犯社会法益: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罪侵犯国家法益: 侵害国家职能犯罪:贪污受贿罪,渎职犯罪 危害国家存立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国防利益罪,军人违 反职责罪 第一讲刑法论 ▼刑法=犯罪+刑罚(如何定罪,量刑) ▼刑法机能:法益保护、人权保障、规制功能(行为规范,裁判规范)。▼刑法渊源(表现形式):刑法典(包括8个修正案)、单行刑法(1个)、附属刑法(非刑事法律中的罪行规范)。 ▼刑法解释效力: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由高至低排) ▼刑法解释态度:主观解释(司考采用)、客观解释 ▼刑法解释技巧:平义解释、扩大解释(扩张解释)、缩小解释(限制解释)、反义解释(反对解释)、补正解释、类推解释(禁止) 类推解释与扩大解释区别:①前者未超过国民预测可能性,

司考各科老师介绍

司考各科老师介绍 民法段波+钟秀勇 1、因为段波没有独著的讲座,所以没办法推荐教材,讲义即可。备注:“民法一+民法二”要都是波波的 2、民法物权变动部分,物权法第一人,建议听钟秀勇。 3、钟秀勇:系统强化阶段强烈建议听他的,他是司考里面最负责的老师,系统强化班讲义300多页厚。 4、推荐民法复习顺序:波波的民刑先修班《民法体系25图》→钟秀勇的系统强化 附录1:押题阶段老师推荐:王利——出题人弟子。 刑法刘凤科+柏浪涛 1、柏浪涛,命题人周光权弟子,温和新理论,刑法异议区审核人之一,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汇编》刑法部分实际执笔人,你懂的。 2、刘凤科,张明楷大弟子,温和新理论,适合于听完小柏用于理论提高,或者倒过来也行,刑法想拿高分刘柏二人必听!凤科大帝早就明声在外,理论比较深,课时比较长,听两遍最好。 3、特别提示:到串讲阶段刘凤科一定会讲他的168题,神一样的题目,再注意:关注的不是他题目的答案,重点关注他的思路。 4、重点问题一、推荐用书《指南针刑法攻略-讲义卷》 5、重点问题二、刑法真题的选择,《刑法攻略-真题卷》 附录:押题阶段老师推荐:柏浪涛+刘凤科 民诉郭翔+戴鹏 1、郭翔,民事诉讼法真正的第一人,你会发现,郭大侠的思路和其他老师不一样。 2、戴鹏,和郭大侠师出同门,都是清华的,比郭大侠好的就是,每个重要的知识点下面都有一个解题方法的说明,不错不错,比郭大侠的详细啊!先听郭大侠的理论再上老戴的课,找得到系统强化的最好两个都听,总结:民诉郭翔+戴鹏,打个不巧当的比方,将相当于刘凤科+柏浪涛。这两人的组合,秒杀! 附录1:押题阶段老师推荐:郭翔,民诉有了郭翔,他每个知识点都要给你加上实例。据说09年郭大侠压中了民诉80%的分。 刑诉左宁+陈少文 1、左宁,命题人弟子—陈卫东的博士,顾永忠的博士后,讲课比较实在。 2、陈少文:万国的新人,博士后,那声音,好性感的男人,但是在把握命题方向的功力比左宁差一点,女同学可以听他的,少文老师不但教书,而且还叫你如何做人,万国最有魅力的男人,众多女考友的最爱,男考友也爱····2、推荐用书:左宁没有单独出书,讲义即可。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林鸿潮吴鹏 吴鹏:行政法真正的大神,永远懒懒散散的声音,独树一帜的行政法讲义,和任何行政法老师的讲课思路都不一样,真正能把握行政法精髓的老师,但是就是因为这一点,必须有一个基础老师辅助,有基础之后再听老吴的,老吴的成神之路开始。 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王小龙 讲课风格上喜欢以问题的方式来教授知识点,比较好的一个点就是经常联系民法的基础理论来讲课。 三国法杨帆(女) 法制史1、现在法制史的特点就是喜欢考察小案例,并且要求你会用古代法律规定去解析题目,一句话,就是考运用,单纯考察某一个知识点的识记,已经很少了,这一点,请各位注意。 2、老师的推荐赵晓耕法制史命题人,大师级别人物,能够达到上面的要求的老师就是他。次选是淳于闻,授课方式上非常活跃,爆笑!经常编写一些小故事讲法制史的小故事来把知识点串联起来,识记可以靠他,但是只能听他的法制史 法理学以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杜洪波 卷四任海涛 1、网友传说中的“阅卷人” 2、推荐用书:案例部分,三校名师《主观考题破译》此书不仅讲授了一头一尾的理论性题目,而且案例分析也讲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王利、王旭、柏浪涛、戴鹏合著

柏浪涛疯狂粉丝

@张三太郎-柏浪涛疯狂粉丝 博主按语: 1、本文旨在当下混乱的司考市场下给大家拨开迷雾,笔者最近发现很多童鞋转载本文,转载请注明出处!很多童鞋转载了我的2012年版本(2012年2月17日版),由于本文的字数限制问题,我会对一些问题在其他博文上进行补充,本文根据每年情况变化会进行适时性的修改,13年根据本人了解总结出2013年版如下: 2、一门科目,只要认准一个老师,最多两个,而且这两个要能互补或者补强的,当你选择好了之后,其他的就连看都不要看,除非你这门的体系已经非常了解,已经有足够的辨别力,我在后面介绍各科老师的时候,会尽量给出我的最终选择,推荐的教材,基本上是最详细的本版,牛X的老师都是走穴的,你懂的。 刑法 刘凤科+柏浪涛 首语:司法考试刑法现在考察德日新理论,不再考察前苏联理论,现在司考市场上的刑法教材混乱,请注意甄别,杨艳霞、袁登明、徐光华、阮齐林、陈永生、罗翔、刘逢校等等讲授内容徘徊于新旧理论的老师,建议果断放弃,同时,司考刑法部分新理论的考察,已经进入深水区,第四层考点的大面积涉及的趋势,已初步成形,刑法对新理论的考察,趋势是逐年深入。张明楷、周光权、陈兴良这三位中国刑法界的刑法三剑客,正通过司法考试命题人这个舞台向中国法学界的青年人传递一个信息,知识不更新便会被淘汰。 同时,现在市场上讲授新理论的老师只有五位:刘凤科、柏浪涛、韩友谊、方鹏、王海军 刘凤科——张明楷弟子,温和新理论。 柏浪涛——周光权弟子,温和新理论。 方鹏——陈兴良弟子 王海军——张明楷弟子(在读)(新人,12年才知道张明楷还有这么个弟子,是弟子,这点没问题。) 韩友谊——张明楷《刑法学》的读者。 乐毅?乐哥也是讲新理论的???NO!刑法新理论这玩意,是讲血统的!不是你为了适应命题人的理论(或者说适应市场需求更贴切?)半路出家就可以讲得好的!貌似乐哥09、10年还在讲旧理论吧!?这一点,乐毅和韩友谊是一样的,新理论的半吊子,这个问题下面再说,只不过韩友谊出家得早一点!虽然他讲课很黄很搞笑!但是司考不是拿来给你讲相声的! 1、柏浪涛,命题人周光权弟子,温和新理论,刑法异议区审核人之一,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汇编》刑法部分实际执笔人,你懂的。 2、刘凤科,张明楷大弟子,温和新理论,适合于听完小柏用于理论提高,或者倒过来也行,刑法想拿高分刘柏二人必听!凤科大帝早就明声在外,理论比较深,课时比较长,听两遍最好,

司法老师推荐

2013年司法考试老师及教材推荐(最新) By新浪微博@张三太郎-柏浪涛疯狂粉丝 司客网PS:推荐很久了,但是自己一直也没认真看,今天看了下,写的比较客观,老师基本上也是我赞成的,推荐大家参考,但是这并不代表它适合每一个人,我的建议是,现阶段先听一下2012年一些老师的系统强化课程,一方面对知识点做好预习准备,另一方面寻找适合自己的老师,不至于到了2013年手忙脚乱。 另外,可能有一些新考生发现,为什么大名鼎鼎的某司法考试教育机构里的老师这里面几乎没有呢?个人认为这篇文章可以说完全没有刻意回避和黑某个老师,大家可以亲自试听或者与通过司法考试的同学多多交流自会选择出最适合自己的老师。 博主按语: 1、本文旨在当下混乱的司考市场下给大家拨开迷雾,笔者最近发现很多童鞋转载本文,转载请注明出处!很多童鞋转载了我的2012年版本(2012年2月17日版),由于本文的字数限制问题,我会对一些问题在其他博文上进行补充,本文根据每年情况变化会进行适时性的修改,13年根据本人了解总结出2013年版如下: 2、一门科目,只要认准一个老师,最多两个,而且这两个要能互补或者补强的,当你选择好了之后,其他的就连看都不要看,除非你这门的体系已经非常了解,已经有足够的辨别力,我在后面介绍各科老师的时候,会尽量给出我的最终选择,推荐的教材,基本上是最详细的本版,牛X的老师都是走穴的,你懂的。 刑法 刘凤科+柏浪涛 首语:司法考试刑法现在考察德日新理论,不再考察前苏联理论,现在司考市场上的刑法教材混乱,请注意甄别,杨艳霞、袁登明、徐光华、阮齐林、陈永生、罗翔、刘逢校等等讲授内容徘徊于新旧理论的老师,建议果断放弃,同时,司考刑法部分新理论的考察,已经进入深水区,第四层考点的大面积涉及的趋势,已初步成形,刑法对新理论的考察,趋势是逐年深入。张明楷、周光权、陈兴良这三位中国刑法界的刑法三剑客,正通过司法考试命题人这个舞台向中国法学界的青年人传递一个信息,知识不更新便会被淘汰。 同时,现在市场上讲授新理论的老师只有五位:刘凤科、柏浪涛、韩友谊、方鹏、王海军刘凤科——张明楷弟子,温和新理论。 柏浪涛——周光权弟子,温和新理论。 方鹏——陈兴良弟子 王海军——张明楷弟子(在读)(新人,12年才知道张明楷还有这么个弟子,是弟子,这点没问题。) 韩友谊——张明楷《刑法学》的读者。 乐毅?乐哥也是讲新理论的???NO!刑法新理论这玩意,是讲血统的!不是你为了适应命题人的理论(或者说适应市场需求更贴切?)半路出家就可以讲得好的!貌似乐哥09、10

17司考老师表和推荐老师(最全针对在职基础差的单独说明)还有群的说明

17司考老师表和推荐老师(最全、针对在职、基础差的单独 说明)还有群的说明 2017司考名师和推荐老师说明:1,司考培训各个机构都把精力花在炒作名师上面,所以司考培训主要认老师,选择一个适合的老师很重要,所以我一直提倡认老师,不要认机构,不要被机构牵着鼻子买所谓的”学习包”,每个机构都有自己的名师,也有讲的不好的老师,一定要自己搭配,选择,如果遇到不好的老师,那么这个科目就废了,你司考也就危险了,司考任何一个科目都不能太差,否则过线非常困难,买了学习包的考生,如果哪个科目听起来不习惯,学也学不懂,立刻换其他的,不要浪费时间。2,老师的推荐来自于自己常年听课的感受和群里学生的反馈,应该比其他人推荐的要全面,因为要给内部班学生找好的版本,所以每年我自己也都会听很多课件,几乎大部分老师的我都听过,然后带学生也带的多,各类不同学生的反馈我都会记录下来,但限于文章字数,无法对各个老师一一评价。3,适用于2017年司考,由于司考老师会因为时间变化换代,有些是因为老师成名以后没花精力研究就越讲越差,有些是因为机构模式改变,导致老师课程不全,有些是因为出现了更好的老师,直接取代之前的,所以老师推荐要看最新的。【注意】你看其他人写的推荐和经验也是,要看清楚是哪一年写

的!!不要用十年前的经验和推荐来复习!4,由于学生个体差异,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如果不习惯讲课风格,可以从推荐的里面换一个,推荐的老师水平都差不多,看你喜欢适合哪个而已。不是说不听某某老师就考不过司考的。5,推荐会按照你的学习时间和基础来推荐,因为我很早第一年推荐就发现这个问题,有些基础不好的根本听不懂钟秀勇的课(这也是我弄带读课的初衷),有些时间少的不习惯很罗嗦的老师,所以我推荐都会分人群和基础。你看别人推荐的时候一定注意,不要一个基础的拿着法本学霸推荐的看,否则会直接否定自己,觉得自己学不懂法律。6,好老师不一定是好课和好版本,一定要看清楚版本!!!尽量不要跟免费版本!由于现在有免费课模式和一个名师在各个机构都讲课,所以同样老师可能有不同版本,一定要看清楚版本!尤其在职的,不要去跟那种免费课堂和学习包版本,要去跟收费版本(网络上,论坛上都有资源),同样的老师差距会很大,例如:都是郭翔的课,他可以讲300页的书,讲7天,也可以讲40页的讲义讲2天,而且涵盖的知识点是一样多的!只是后面的课要花几千块报个机构的班才能获取,前面课程花几十块买书就能获取,免费课多废话,语速慢,不深入,还会扣知识点,收费课多干货,语速适合,知识点全。7,名师提供的只是帮助和工具,不要太依赖名师和课程,一定一定要自己平时多做题,多做笔记,把老师的东西转化成自

三哥讲座讲义

历年真题有两家机构厚大和华旭以前8本教材8本讲义成套出售很容易出现垃圾老师搭售。比如2014年三校讲义理论法学张龙写的就比较垃圾。。刑法攻略真题卷加讲义卷。现在华旭也是这样出书,左宁就是讲义和真题。成套的分类解析买什么,根据老师来挑选。厚大就比华旭多一本法条。。民法真题和讲义就是老钟写的。。自己挑撒。。一定要挑老师。用谁的老师就用谁的解析。郭翔写的真题必须看,戴鹏写的真题&讲义卷两个参考。 华旭的书好像也是可以单买的。。两本一套的。 除了理论法学,没必要看书。每个部门法都需要看书,知识点涵盖面都很大。。只用讲义如果某一个老师到了一个机构,系统强化有4-6天的课程,如果只用讲义,她想在固定的课时里面要讲完内容是不可能的。拿书就可以看出来她漏讲的知识点。。就算她拿着书讲,可以清楚明白的看出知识点哪些没讲,课后要继续补。。全面细致就是这个目的。。否则只看讲义,很多知识点会遗漏。。。2013年转发的老钟的说民商合一,非常难。。 先看书再去听课 3月份之前先把民刑法搞定三遍左右。。刑法看的攻略,最好的复习使用真题讲义的模式就是第一遍看完一个章节,马上拿着真题做相应章节的题目。第二可以功利一点,可以用这个方式检验老师讲的内容在当下能不能用。 笔记:传统的司法考试培训分为几个阶段真题解析;重点学科;系统强化;法条串讲;冲刺押题。第一个阶段真题解析说实话没多大意义,解析当年的题目,纯粹无意义。重点学科只是一个统称,万国叫民刑先修,三校叫名师起航,厚大叫专题精讲。这个阶段的设置60%以上是做宣传,无意义。有意义的课程已经在微博上体现了。。第一个民法段波的25图,第二柏浪涛12年在指南针讲的,第三两天老钟的知识产权的厚大的课程。系统强化阶段通常受到机构影响,机构只是引导,最主要是自己复习。系统强化刑法可以排成十天,如刘凤科6天加柏浪涛4天,就是10天的课。比如商法鄢梦萱5天郄鹏恩4天,就排成10天的课时。加起来做。民商合一多听几个老师没坏处。抽烟就不记啦。哈哈哈。。 小四做笔记的方法:比如说当时看到他做的笔记,理论法学他听了三四个老师。比如他主要听的是杜洪波的,假设法理学的知识点群,掌握十个才能掌握全面,可能出现的问题就是老师的课时是固定的,他可能只讲6个,剩下的4个其他的法理学老师可能会讲到。按照小四的自己做电子版的笔记,三哥做法:商法和刑法都是听两个老师,把张海峡的口诀和鄢梦萱没讲的知识点直接总结到另外一个老师的讲义上。如刘凤科的多出来的东西总结到刑法攻略上面,这样可以保证知识点全面细致不遗漏。 刘凤科和柏浪涛的观点不一致怎么办?命题人写的真题解析,那本刑法部分,名字挂的是周光权,实际执笔人就是柏浪涛。如果有不一致,基准观点以柏浪涛为准。老刘作为提高,他与柏浪涛不同的观点,直接总结在书上面。60%以柏浪涛为准。 机构的教材,对于法本和非法本没有本质区别。 3月前打好民法刑法的基础 法条基本没用。。死扣法条没有太大意义。。刑诉13年考理论了。。看法条只有经济法。同时法律法规汇编,要定位清楚,是买来查的,当工具书的。不是拿来看的。 解决争议的权威不是三大本,是那本出题人写的真题解析。三大本尤其是刑法部分,很多都是妥协的结果,2012年卷四最后一道大题没有考论述,考的刑事诉讼法。2013年卷四考的民诉,没有考论述。2013年卷二考察刑诉的选择题都在考刑诉的纯理论。2014年卷三的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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