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补课规定

禁止补课规定
禁止补课规定

中江县辑庆镇初级中学校

禁止教师违规办班补课、乱发资料的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养成教师的良好素质,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树立教育的良好行象,根据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禁止教师违规办班补课、乱发资料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一、违规办班补课是指:教师在节假日、寒暑假、双休日等时间进行的校内外教学、辅导,并通过该形式获取利益的活动。

二、违规乱发资料是指:有意向学生推荐或统一购买教辅材料、习题汇编、练习本册等,并通过该形式直接或间接获取利益的活动。

三、学校领导不得指使、授意、默许、纵容教师在校内外办班补课,也不得将校舍和场地出租、出借给校外人员,开展以学生为对象的有偿补习活动。

四、教师不得违规利用节假日、寒暑假、双休日等时间进行校内补课、辅导,也不得以各种名目租赁校外房屋举办“特长班”、“辅导班”、“补习班”等,并收取费用。

五、严禁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强制本班或本校学生参与有偿补课,任何教师不得将本应属课内讲解的内容移放在课外进行有偿讲解。

六、严禁教师以家属的名义从事有偿家教补课活动,违规开办“寄读所”、“补习班”、“学习组”,也不得以亲友为名接受学生在家寄读。

七、严禁教师之间相互为对方介绍家教及补课生源,也不得为退

休教师和社会其它人员介绍家教及补课学生从中获利。

八、严禁在职教师参与社会各类短期培训班、文化补习班等有偿教学活动。也不得为社会团体或个人开展的以中学生为对象的补习活动提供便利。

九、未经学校允许,严禁在职教师在民办学校兼课,也不得在社会团体组织的培训机构兼职兼课。

十、严禁教师向学生推荐或统一购买教辅资料、习题汇编、练习本册等。更不得和书商合伙从中谋取暴利。

十一、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禁止教师假期补课责任书

凉州区西关小学 关于杜绝教职工违纪违规及假期“四乱” 行为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区有关文件指示精神,杜绝教职工违纪违规及假期“四乱”行为,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负担,正风肃纪,遵规守法,规范办学行为,树立教育良好形象,学校与全体教职工签订此责任书。 一、主体责任 1.学校对教职工可能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和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乱发教辅及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进行监管、教育、处理。 2.包年级领导对年级组教职工进行监管、教育。 3.教职工对本责任书条款应负全责,并按照责任书目标进行问责。 二、责任目标 1.自觉遵守国家、省、市、区关于禁止教职工假期有尝补课等治理“四乱”的相关文件和通知精神。 2.坚决禁止教职工在假期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组织或参与校内外任何形式的辅导、办班、收费。 3.坚决禁止教职工动员、诱导、暗示或强迫学生参加有偿补课行为。 4.坚决禁止教职工介绍、指示、组织学生购买教辅资料行为。 5.坚决禁止教职工参与社会力量和其他人组织的办学机构任教、讲座、管理等行为。 6.坚决禁止教职工肆意酗酒、带彩娱乐、参与封建迷信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双十条”规定的违纪违规行

为。 7.坚决禁止教职工举办升学宴、谢师宴及参与他人举办的升学宴、谢师宴;坚决禁止教职工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宴请;坚决禁止教职工违规操办婚丧嫁娶。 三、责任追究 教职工有违纪违规和“四乱”行为,视其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对应作出相应处理意见,并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批复后处理、处罚。 1.全校教职工大会通报批评,个人作书面深刻检讨。 2.当年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等级,一年内不得评优评先、晋级。 3.取消当年薪级工资,降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工资也随之下调。 4.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及不良后果的报请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处理。 5.触犯有关法律法规的,积极配合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存档一份,教职工自留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教职工(签字): 校长(签字): 支部书记(签字): 凉州区西关小学 2017年1月3日

严禁教师利用节假日补课的规定

张村镇长川小学严禁教师利用节假日补课的规定 为了进—步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心理负担和经济负担,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根据市教育局、市监察局现就大面积、高收费、讲新课为主要形式的乱办班、乱补课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规定,现就我校禁止教师利用了假日补课工作作如下规定: 1、严禁延长在校时间,组织学生在学校进行大面积补课; 2、严禁教师违反规定以任何名义占用学生的假期及其它课余时间在学校进行集体补课或讲授新课: 3、严禁教师在自家、到学生家或其它场所进行超出二人范围之外的收取费用的补课; 4、严禁教师接受学生家长和其它部门聘请对中小学生进行补课; 5、严禁其它社会办学机构、办学,单位招收中小学生或提供办学场所,组织、参与中小学生补课。 以上五中乱补课行为,—经查实,对有关教师个人将给予如下处罚: 1、学校组织学生在校补课,校长及相关责任人员负责有管理不当、工作失职的责任,将给予撒消行政职务的处分; 2、教师参与由学生家长及其它部门组织的校外补课,将给予行政记大过,延缓教师职务评聘三年的处分,并在五年内不得评选任何先进;

3、教师在学校对学生进行收取费用的补课,将给予解除教师聘任合同二年的处分,其间其它学校不得聘任; 4、教师本人出面,组织本校或外校教师成立补课班,对学生进行收费、提前教授新课的办班补课行为,其责任人将被撤消教师资格和解除聘用合同,其它学校不得聘用; 5、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办学单位面向中小学乱办班、乱补课,一经发现,坚决取缔,没收执照。 以上规定,由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公开,扩大社会监督,并据此,认真查处,绝不姑息,坚决遏制乱办班、乱补课的歪风蔓延,以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

严禁有偿补课活动方案

AA小学严禁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教师…2015?5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师…2015?11号)以及AAAAA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师德建设和宣传教育、建立完善制度规范、开展自查督查、加大违规惩处力度等一系列措施,坚决整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建立防止有偿补课行为的长效工作机制,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二、工作原则 (一)注重正面引领。以正面宣传教育为主,引导广大教师自觉遵守师德规范,形成学生、家长、学区等共同参与防治有偿补课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突出问题导向。严肃查处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行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师“课上不讲课后讲”等问题。 (三)坚持依法治理。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教师依法从教、依法执教,坚持依法依规处理违规学校责任人和违规教师。 三、工作任务 严格落实教育部印发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广东省教育厅印发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方案?以及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印发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方案?。 (一)严禁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严禁在职教师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三)严禁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严禁在职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六)严禁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四、工作措施 (一)注重宣传教育,强化正面引导。我校将结合实际情况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大力宣传教育部印发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广东省教育厅印发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方案?、AA市教育局印发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方案?、AA市揭东区教育局印发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方案?以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要求,将有关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到教师、学生和家长。组织教师深入学习,将有关学习活动作为教师继续教育和师德教育的重要内容。以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为契机,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自觉拒绝有偿补课。鼓励学校和教师开展课前、课后或假期义务值守等志愿服务,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答疑辅导。 (二)完善制度规范,强化刚性约束。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和承诺制度,镇教育组与各中小学校签订工作责任书,在职中小学教师应结合师德考核与学校签订书面承诺书,层层落实防止有偿补课工作。各中小学要建立违规学校和教师定期通报制度,在所辖范围内通报违规责任人。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教师自律与他律相结合机制,确因工作需要,教师在校外向学生提供公益性辅导或授课活动的,实行事前报告制度。 (三)开展自查督查,强化作风建设。我校将加强对全体教师行为的监督检查。向社会公布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有偿补课自查活动,教师

小学关于禁止有偿补课致家长一封信

小学关于禁止有偿补课致家长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暑假将至,感谢您一年来对学校工作的关心、支持与厚爱!孩子太小,好多事情都需要大人的督促和帮助,为了让您的孩子度过一个“平安、文明、健康、充实”的假期,请您接过假期教育的接力棒,指导督促孩子安排好假期生活,让孩子度过一个充实、快乐而有意义的暑假,并能以充沛的精力和饱满的热情迎接新学期的到来。现将暑假相关安排和注意事项告知与您,请你妥善做好孩子假期的学习、生活安排和监管,使之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格教育落到实处. ##区教体局规定每班有5名学生在同一处参加有偿家教的视为教师组织,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等文件,对违反规定参与有偿补课的教师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等处分,两年内不得提拔、评优、表模、晋级,年度考核为不称职。 1、不准中小学校违规组织、强制要求学生集体补课或参加有偿补课; 2、不准公办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和民办学校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不准在职中小学教师招收学生在家、到学生家中或校内外租(借)用场地进行有偿补课、辅导; 4、不准在职中小学教师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参与有偿办班、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或参与有偿家教管理; 5、不准在职中小学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有偿兼课(兼职); 6、不准在职中小学教师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他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或社会培训机构补习班提供生源。 若发现违规者可拨打##镇中心学校举报电话:@@@@@ 《小学禁止有偿补课致家长的一封信》回执 《##镇##小学禁止有偿补课致家长一封信》一式两份,学生领到家长学习后,请家长张贴一份于家里显眼位置经常学习,另一份签字后由学生带回学校交班主任汇总,最后政教处存档。 学生签名:年级班同学 家长(签名): 2016年6月30日

严禁教师有偿补课工作实施方案

临沭双语实验学校严禁教师有偿补课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和学生的课业负担,维护教育良好形象。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印发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关于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情况专项情况专项督导的通知>的通知、市教育局《临沂市教育局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就做好我校“严禁教师有偿补课”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民主评议行风政风为契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决整治教师有偿办班补课之风,切实减轻学生的负担,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方法与步骤 1.积极宣传,落实责任 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规定,进一步强化教师职业道德教育,规范教师的行为,明确各自责任。 2.检查落实,及时整改 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对我校教师有偿补课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督导检查,并将督查情况及时进行反馈和通报。向社会和家长公布举报电话和校级主要领导的手机号码,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和举报的每一个个案都要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三、主要措施 1、加强教育 我校按照《临沂市教育局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实施

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出台《临沭双语实验学校严禁教师有偿补课工作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师德师风建设力度:一是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从思想上明确作为一名教师应遵循的职业道德规范。二是集中表彰一批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三是召开班主任经验交流会。加大宣传师德先进典型力度,树立教师正确职业道德观念。 2.完善制度建设 规范教师教学职责,加强对教学工作的考核和监控,要求教师备好每一份教案、上好每一节课。继续签订师德师风建设责任状与承诺书。加强对教师师德师风情况的考核,把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教书育人能力,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评聘和评先评优等的重要依据。完善师德师风建设监督机制,公开师德师风建设举报电话,设立师德师风建设举报箱,建立学校、教师、家长、学生“四位一体”的师德建设监督网络。 3.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学校严禁教师在校内外办班收费补课,不将校舍和场地出租、出借给社会培训机构或校外人员开展针对中小学课程的有偿补习活动。学校不搞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活动。 4.做好教师绩效考核工作 开展教职工绩效考核是加强学校管理、规范教师行为、推进依法治教的重要基础。是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教师队伍科学发展的关键环节。教师绩效主要考核教师履《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履行学校的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5.严禁教师违规办班有偿补课 不准教师以任何名义违规办班有偿补课、强化训练或参与其中有偿授课;严禁教师违规从事有偿托管;未经学校批准,教师不准参加社会举办的各种以升学为目的的培训班、补习班等兼职补课活动。 6.严肃查处违规有偿补课行为 按照教育部印发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小学关于禁止组织有偿补课的制度

张塝镇中心小学2013秋——2014春学年度关于禁止组织有偿补课的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和学生的课业负担,维护教育良好形象,扎实抓好教育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县教育局的相关规定,现就制定严禁组织有偿补课的有关制度如下: 一、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禁学校组织有偿补课 学校将继续加强教育教学管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禁组织学生有偿补课,不得默许教师在校内外办班收费补课,不得将校舍和场地出租、出借给社会培训机构或校外人员开展针对中小学课程的有偿补习活动。学校教师不得借培训机构或家长委员会等之名,参与组织有偿补课;提倡教师义务为学习困难的学生进行课外辅导,补缺补漏,但均不得上新课,也不得向学生收费。 二、严禁中小学校在职教师违规办班组织有偿补课 学校在职教师不得以任何名义违规办班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强化训练或参与其中有偿授课;严禁在职教师授意所教班级学生参加其本人或他人组织的有偿补课活动,违规从事有偿托管。 三、严肃查处违规有偿补课行为 教育局和学校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和查处力度,加强明察暗访,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学校将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教师补课的监督检查,通过对学生、对家长的调查及聘请社会各界人士、学生家长对乱办班、有偿补课等问题暗中督查,切实对我校发生的违规有偿补课现象及时制止、查处、纠正。 对在职教师违反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第一次发现,给予批评教育,并及时如数退还有偿补课所得,当月考核不得超过基本称职档次,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超过称职档次。第二次发生的,不但要及时如数退还有偿补课所得,当事人该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并取消各种评先评优推荐资格,不得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和正常晋升工资档次;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予以解聘。情节较重的,给以相应处分对因此原因造成学生伤害责任事故的,责任教师要依法赔偿受害学生的经济损失,并视情节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近年来,乱办班乱补课已经成为一个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个别在职教师受利益趋动,无所顾忌的乱补课行为给学校甚至整个教育系统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也是当前群众投诉比较集中的焦点问题。全体教师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关注民生,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重视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树立和推广一批师德高尚、教书育人、无私奉献的模范教师,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教育、引导教师做崇高师德的塑造者,为人师表、行为示范的践行者,弘扬奉献精神,立足岗位,恪尽职守,上好每一堂课,教好每

关于禁止教师寒暑假节假日补课的规定

关于禁止教师寒暑假、节假日补课的规定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乱收费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和学生的课业负担,维护教育良好形象。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临沂小学禁止教师寒暑假、节假日禁止补课的规定。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十条禁令以及教师职业道德六要六不准的规定,强化教师职业道德教育,规范教师教书育人行为。二、禁止教师有偿家教的规定 (一)严禁我校在职教师利用学校资源、在外租(借)用场地或在家里举办有偿家教班; (二)严禁我校在职教师利用工作之便,强制或暗示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 (三)严禁我校在职教师互相介绍学生或互相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四)严禁我校在职教师未经学校同意,擅自在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职任课。三、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处罚规定 我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一经查实,根据情节轻重和影响大小,分别予以如下处罚: (一)实行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即凡存在有偿家教行为的教师,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二)取消当年和第二年内评先、评优、聘任资格; (三)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学校可以根据教职工聘用合同的约定,予以缓聘

或解聘处理; (四)情节严重、违反法律,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予以开除并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健全禁止有偿家教的工作责任制 (一)我校领导高度重视禁止有偿家教、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将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与教师道德自律相结合,并定期对我校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行为进行检查。 (二)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我校特成立了以孙尧恒校长为组长的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 (三)主要措施 1、广泛开展师德教育活动。开展以禁止有偿家教为内容,广泛开展以为人师表、廉洁从教为主题的四个一师德教育活动:学习一次廉政知识,开展一次廉洁从教、服务学生活动,提炼一句廉洁从教格言,上好一节廉洁从教专题课。 2、建立层层管理责任制,明确要求在职教师不得在任何时间、地点从事有偿家教。 3、建立聘用合同管理制。我校将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作为聘用条件纳入教师聘用合同条款,并明确对违规人员在岗位聘用上的相应处理办法。 4、建立有偿家教行为自查机制。我校结合市有关文件内容,建立我校禁止有偿家教自查制度,广泛开展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自查活动,重点对以下三方面进行查处:一是教师有无组织多名学生参与有偿家教的行为;二是教师有无课堂教学故意保留,强制或暗示学生参加有偿家教的行为;三是教师有无暗示学生接

关于禁止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的计划

20**-20**学年度第**学期**镇**小学禁止教师有偿办班、有偿托管工作计划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市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教字[20**]**7号文件的文件精神,严格禁止在职教师有偿办班、有偿托管,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减少学生家庭经 济负担,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成立自查自纠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认真贯彻《**市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文件精神,开展禁止办班补课工作。 1.9月8日召开校级领导会议,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按照文件要求采取措施,制止我校教师有偿办班、有偿托管行为。 2.研究制定我校《关于禁止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的实施方案》。 3.9月9日上午召开全体教师大会,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宣布我校《关于禁止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承诺书》4.学校和教师签订关于禁止教师有偿办班、有偿托管承诺书。 三、保障措施 1、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学校以校长为核心,组织自查自纠领导小组成员认真开展工作。

**校长为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为本学年的主要责任人。学校建立并形成校长负总责,全体教职工共同参与,具体责任落实到人头的工作管理机制。 2、建立检查通报制度。 学校将定期组织领导小组人员对“有偿补课、有偿托管”进行检查,坚决查处有禁不止、顶风违规教师,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3、建立社会监督举报制度。本《实施方案》规定的内容要及时向广大师生传达,同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专项举报登记制度。举报电话:135********** **镇**小学 20**年9月8日

禁止教师违规办班补课、乱发资料的规定

禁止教师违规办班补课、乱发资料、乱收费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养成教师的良好素质,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树立教育的良好行象,根据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禁止教师违规办班补课、乱发资料、乱收费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一、违规办班补课是指:教师在节假日、寒暑假、双休日等时间进行的校内外教学、辅导,并通过该形式获取利益的活动。 二、违规乱发资料是指:有意向学生推荐或统一购买教辅材料、习题汇编、练习本册等,并通过该形式直接或间接获取利益的活动。 三、学校领导不得指使、授意、默许、纵容教师在校内外办班补课,也不得将校舍和场地出租、出借给校外人员,开展以学生为对象的有偿补习活动。 四、教师不得违规利用节假日、寒暑假、双休日等时间进行校内补课、辅导,也不得以各种名目租赁校外房屋举办“特长班”、“辅导班”、“补习班”等,并收取费用。 五、严禁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强制本班或本校学生参与有偿补课,任何教师不得将本应属课内讲解的内容移放在课外进行有偿讲解。 六、严禁教师以家属的名义从事有偿家教补课活动,违规开办“寄读所”、“补习班”、“学习组”,也不得以亲友为名接受学生在家寄读。 七、严禁教师之间相互为对方介绍家教及补课生源,也不得为退

休教师和社会其它人员介绍家教及补课学生从中获利。 八、严禁在职教师参与社会各类短期培训班、文化补习班等有偿教学活动。也不得为社会团体或个人开展的以学生为对象的补习活动提供便利。 九、未经学校允许,严禁在职教师在民办学校兼课,也不得在社会团体组织的培训机构兼职兼课。 十、严禁教师向学生推荐或统一购买教辅资料、习题汇编、练习本册等。更不得和书商合伙从中谋取暴利。 十一、凡本校在职教师违反上述规定者给予下列处罚: 1、对于参与者,没收违规所得,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扣除当年量化考核30分,年终量化考核评为不合格的档次,并取消当年评优选先资格。扣发当年绩效工资之奖励部分,三年内不允许申报高一级职称,并提请区局将其调离本校。 2、对于组织者,除按本条1款处罚外,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分、记过处分,扣除当年量化考核50分,年终量化考核评为不合格的档次。五年内不允许申报高一级职称,按待岗处理,并提请区局将其调离本校。 3、对明知故犯、顶风违纪、社会影响较大的,除按本条1、2款处罚外岗位聘任等级降一至二级,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处分,并提请相关部门取消相应的荣誉称号和待遇。 4、对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上述行为,在社会上产生恶劣影响者,学校立即解除聘用合同,永不聘用,并提请相关部门取

关于严禁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方案

关于严禁学校与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自查治理实施方案 根据《市教委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与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与《蓟县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校与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自查治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加强我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坚决禁止学校与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努力建立长效监督防控机制,弘扬正气,通过自查治理,积极营造我校良好教育教学环境。 三、自查治理内容 1、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行为。 2、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行为。 3、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行为。 4、在职教师组织、推荐与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行为。 5、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她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行为。 6、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与她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自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学校成立严禁学校与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自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 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王化谊同志就是严禁有偿补课自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工作领导小组要全面加强对严禁学校与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自查治理工作的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注重“纠察”与“治理”同步推进,有效杜绝有偿补课行为。 3、制定专项治理与自查的工作方案,认真部署专项治理与自查工作,认真查找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积极整改列到位。通过治理有偿补课,使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自觉规范职业行为,提高师德修养水平。 4、加强对教职工的宣传与教育,把有关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到全体教师、学生与家长。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自尊自爱,注重形象,抵制诱惑,自觉拒绝有偿补课。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氛围。 5、通过自查治理,净化教育环境,形成长效监督机制,及时调查、核实、查处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具体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自查治理舆论氛围 通过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学习宣传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与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与《蓟县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校与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与师德师风教育,就是教师人人知晓,人人明白。 通过致家长一封信与校讯通等形式,向学生与家长宣传禁止学校与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相关规定,发挥学生、家长的民主监督作用,设立举报电话(138XXXXXXXX)。

禁止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刘家镇中心小学校 禁止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有偿补课是指教师对有补课或课外辅导需求的学生提供有偿服务的活动或行为。 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视为从事有偿补课: (一)在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等场所进行课外辅导、补习活动并从中获利的; (二)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课从事学科类补习活动并从中获利的; (三)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他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或社会培训机构补习班介绍生源并从中获利的; (四)为学生提供家庭寄宿式辅导、补习活动并从中获利的; (五)按照相关规定应当认定为有偿补课的其他行为。教师委托他人或社会机构举办各类补习辅导班,从事有偿补课活动的,一律视同本人行为处理。 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一经查实,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退回违规所得,当事教师当年的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三年内不得参加职称评审、评先评优,不得晋升职务;并视情节轻重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的相应处分。其中: (1)情节较轻的(或初次查实),对当事人予以警告处分,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当事人当年考核定为不合格,调离工作岗位,三年

内不得参加职称评审、评先评优,不得晋升职务,暂缓其教师资格注册; (2)情节较严重的(或经第二次查实),除按上述处理外,再对当事人予以记过处分,所聘教师职称和职务工资降一档; (3)情节严重(或经三次查实以上),且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除按照上述2项处理外,撤销当事人专业技术职务。 (4)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极坏的,给予当事人辞退处理,并由相关部门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等称号获得者从事有偿补课的,除按本规定第五条处理外,由教育行政部门或按批准权限报请相关部门取消其称号及待遇。 刘家镇中心小学校 2016年2月28日

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心得体会

<<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心得体会 长垣县实验中学刘俊艳 这个学期,我校全体教师在校领导的组织下,认真学习了 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相关文件。在认真学习了之后我深有 体会: 教师有偿补课不外乎两种情况:一是,教师想用课余时间 为学生补课,真正想提高学生的成绩,顺便获得应有的劳动报酬;二是:以家教作为自己的第二职业,赚取外快。但不论是 出于怎样的动机,长此以往教师有偿家教对学生,甚至对家庭,对社会都会产生不良影响。 学生的时间被日常学校的功课塞满满的,他们自由思考的 时间很少。再加上额外的繁重的补课的话,那么他负担过重, 学业落后的可能性就越大。因此,教师出于好的动机为学生家教,但结果可能事倍功半,甚至适得其反,不仅浪费了学生的 时间,还浪费了家长的金钱,最严重的是使学生产生厌学情绪,对以后的学习产生不良后果。 学生要想在短时间或者更有效率的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 就必须请家教上小班课程。特别是当面临升学的时候,这种家 教似乎也是必要的!但这种必要却需要付出金钱代价,对一个

家庭经济情况一般的孩子来说,这笔额外的费用是不容小觑的。 近几年,随着素质教育的逐步开展,各学校开始关注学生 除基础知识外素质的培养,也相应的推出了各种特长加分政策。很多家长“望子成龙”的愿望泛滥成灾,不论有用没用,也不 管自己的经济状况是否承担这笔不小的培训费用,盲目的为学 孩子报了各种特长班。 禁止在职教师进行有偿补习,我举双手赞成。不仅是对学生,就是对自己来说,也意义非凡。 教师,作为人类文明的传播者,担负培育下一代的艰巨任务。“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在当前形势下,作为在职教师 更要从自身做起,做到“廉洁从教”,无论面对怎样迷离的尘世,都应始终坚持一面廉洁的大旗,遵守职业道德,坚守高尚 情操。 4

严禁教师有偿补课的措施c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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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鲁都斯巴格镇中学治理在职教师 有偿补课的措施 我校根据县教育局转发自治区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学校高度重视,立即召开领导班子会,校长进行了原文传达,要求根据文件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执行《转发新和县严禁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方案,具体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深入解决“四风”问题重要举措。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学校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小组,由艾合买提·阿布拉校长为组长,教务主任艾则孜主任、政教主任色皮古丽、教研主任热萨来提为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切实担负起教育和监管本校教师的责任和义务。 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组长:艾合买提·阿布拉(校长) 副组长:王建伟(党委书记),阿曼古丽·尼亚孜(副校长) 成员:艾则孜·阿木提(教务主任)、色皮古丽(政教主任)、热萨来提(教研主任),所有任课老师。 二、加强宣传引导: 学校通过教师会组织学习自治区《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具体内容: 1、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5、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6、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通过学生大会告诫学生与家长坚决抵制任何个人或组织举办的有偿补课,并进行大胆举报。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教师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在绩效考核中一票否决。 要求全体教师要做到人人知晓、人人遵守。同时将学习《新和县严禁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作为2017-2018年度师德考核的重点内容。教育引导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自觉拒绝有偿补课,对每名学生认真负责,为学习有困难学生答疑辅导,开展课前课后或假期义务值守等志愿服务。选树并宣传优秀教师典型,充分展现当代教师无私奉献、崇德向善的精神风貌,传播教育正能量。 三、加强自查自纠。

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占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的方案

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占用节假日组织学生 集体补课的方案 为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占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的通知》(晋教基[2014]6号)精神,特制定此方案。 一、成立领导组 组长:闫志强 副组长:刘秀萍陈志连冯永胜 成员:赵莉芳李英凤陈建平 张开莲王丽萍郭建红等 二、重点工作 1、严禁中小学校以任何形式占用节假日、双休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国家统一的节假日安排,妥善安排教育教学活动,保障师生的法定休息权利,不得在寒暑假、双休日、节假日及课余时间组织高二以下各年级(含高二)学生在校内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进行补课,也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借用校外场地进行补课,更不得以节假日补课为名向学生收取费用,可利用双休日中的一天时间进行免费辅导。 2、严格执行一周双休日制度。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并立即以《告家长通知书》的形式,将放假时间安排、学生

在校外安全管理责任等事项告知家长并签字。学校要做好学生到校后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3、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有偿家教。加强教师师德教育,更要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个别教师有偿家教行为。 4、加强督导检查。学校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学校将采取明察暗访、现场督察等方式对学校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组织集体补课的公办学校校长先免职后处理,对发现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有偿家教的,按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撤销该教师各种评优、评职资格,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予以警告和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开除等处分,并且按照“一案双查”的原则,严厉追究教师所在学校校长责任。 此通知在校内公开栏内进行公布。 举报电话:2154613 三给中心校

关于严禁组织有偿补课的规定

石头小学关于严禁组织有偿补课的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和学生的课业负担,维护教育良好形象,扎实抓好教育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市教育局的相关规定,现就严禁组织有偿补课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禁学校组织有偿补课 学校将继续加强教育教学管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禁组织学生有偿补课,不得默许教师在校内外办班收费补课,不得将校舍和场地出租、出借给社会培训机构或校外人员开展针对中小学课程的有偿补习活动。学校教师不得借培训机构或家长委员会等之名,参与组织有偿补课;提倡教师义务为学习困难的学生进行课外辅导,补缺补漏,但均不得上新课,也不得向学生收费。 二、严禁中小学校在职教师违规办班组织有偿补课 学校在职教师不得以任何名义违规办班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强化训练或参与其中有偿授课;严禁在职教师授意所教班级学生参加其本人或他人组织的有偿补课活动,违规从事有偿托管。 三、严肃查处违规有偿补课行为 教育局和学校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和查处力度,加强明察暗访,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学校将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教师补课的监督检查,通过对学生、对家长的调查及聘请社会各界人士、学生家长对乱办班、有偿补课等问题暗中督查,切实对我校发生的违规有偿补课现象及时制止、查处、纠正。 对在职教师违反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第一次发现,给予批评教育,并及时如数退还有偿补课所得。第二次发生的,不但要及时如数退还有偿补课所得,当事人该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并取消各种评先评优推荐资格,不得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和正常晋升工资档次;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予以解聘。情节较重的,给以相应处分对因此原因造成学生伤害责任事故的,责任教师要依法赔偿受害学生的经济损失,并视情节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学

关于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参与校外午托机构服务自查情况的报告

关于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参与校外午托机构服务自查情况的报告 Modified by JEEP on December 26th, 2020.

关于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参与校外午托机构服务 自查情况的报告 我校根据上级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我校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近日,我校召开了全体教师会议,学习了会议精神,严肃强调,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参与校外午托机构服务。现将对我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参与校外午托机构服务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组织。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参与校外午托机构服务活动领导小组,认真清查我校在职教师中是否存在从事有偿补课情况。 二、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认真开展师德教育,结合本校实际,做到有针对性、有措施,学校与教师签定《严禁教师有偿补教、参与校外午托机构服务责任书》。为了禁止教师参与此类活动,我校下大力气组织力量进行整治: 1、召开教工大会。学校召开了全体教工大会,组织学习有关会议精神,组织教师对照反思,查摆问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2、发放《给家长的一封信》,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的共同监督。 3、严禁学校或我校教职员工举办任何形式的学生补习班、提高班、辅导班或在校外进行有偿补课、午晚托管班,坚决刹住不良歪风。 4、暂没发现有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校外午托机构服务。 小学 201X年3月9日

关于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参与 校外午晚机构服务自查报告 根据上周局主要领导指示,并在上星期五召开的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将本单位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参与校外午晚托机构服务的情况进行全园排查。 一、我们在本周星期一召开全园教师大会,传达局里的会议精神,使全体的教 师对有偿补课产生的恶性效果有新的认识,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禁止我园 的老师参加类似的工作。 二、经过全园教师的自查自纠及排查,我园没有老师参与有偿补课和午晚托机 构服务。 三、再次组织全园教师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做好笔记及反 思;并要求老师要关每个孩子,认真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在日常生活中积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时刻提醒家长妥善安排孩子的托管工作。

禁止教师违规补课

禁止教师违规补课、乱发资料的暂行规定 为了规范教师的教育行为,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并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违规办班补课是指以学生为对象,以学科教学为内容,在节假日、寒暑假、双休日等其它休息时间进行的校内外教学、辅导,并通过教学获取经济利益的活动。。 第二条教师不得违规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在校内给学生补课,不准以各种名目租赁校外房屋举办“特长班”、“辅导班”、“补习班”等并收取费用。 第三条教师不准组织学生进行收费和变相收费补课,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强制本班或本校学生参与有偿补课。任何学科教师不得将课堂所授新课内容放到课外进行有偿家教或辅导。 第四条任何在职教师不准参与社会各类短期培训班、文化补习班等有偿教学活动。也不得为社会团体或个人开展的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补习活动提供便利。

第五条严禁教师向学生推荐或统一购买教辅、习题汇编等资料,更不得和书商勾结,从中谋取暴利。 第十条在职教师违反上述规定给予下列处罚: (一)对于参与者,没收违法所得,视其情节,分别给以全校通报批评,取消评优选先资格,扣发当年绩效工资奖励部分,年终考核评为不合格等次。三年不能申报高一级职称。 (二)对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社会上产生恶劣影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凡因组织学生补课,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要承担经济损失,并追究相关责任。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三条本《规定》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法泗中学党风兼政建设领导小组 2016.3.12

解读教育部严禁有偿补课的规定

解读教育部严禁有偿补课的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教育部出台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 责人就研究制定该文件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问:《规定》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有偿补课问题日益突出,人民群众对此反应强烈,有偿补课问题连续6 年高居信访首位,严禁有偿补课刻不容缓。 有偿补课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背道而驰,是应试教育的产物,反过来加剧应试教育的不良竞争。学校为了提高升学率和知名度,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有偿补课,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和人民群众经济负担,滋生教育腐败。有些教师为了追求名利,本末倒置,热衷于有偿补课,把在学校的本职工作当副业,将有偿补课当主业,影响教育教学质量,败坏校风校纪。极少数教师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课上不讲、课下讲, 校内不讲、校外讲”方式,强迫所教学生参加有偿补课,败坏师德。有偿补课影响学生身 心健康发展,破坏教育公平,损害教师和教育行业声誉,社会反映强烈。 教育部高度重视有偿补课治理工作,并将其列为我部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针对有偿补课的不同主体和形式,研究制订了《规定》。并以印发通知的形式,就贯彻落实《规定》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 2.问:教育部出台《规定》的依据是什么? 答:一是严禁有偿补课合法合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就学校的办学行为、收费规范及教师的职业道德、岗位职责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有偿补课显然与上述要求背道而驰,必须予以禁止。《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也明确划出禁止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师德红线。此外,国外的做法也为我们提供了借鉴。如美国、德国、日本等,在有关教育法规中也明确规定“教师在业余时间不能从事有偿家教”等。 二是各省(区、市)已出台的地方法规为严禁有偿补课奠定了扎实的基础。据对全国 31个省(区、市)人大颁布的本省义务教育条例或省实施《义务教育》办法的梳理统计, 有24个省份在法规中对禁止有偿补课作了规定。其中,16个省份无条件禁止有偿补课,8个省份有条件禁止有偿补课。其中山东、宁夏等省份已经开展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行动,成立治理行动领导小组、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广泛发动群众进行监督等。专项治理活动取得良好成效,中小学师德水平明显提升,得到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充分肯定。

学习《严禁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心得体会

学习《严禁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心得体会 学习《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心得体会 最近学校组织学习教育部印发了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里指出治理有偿补课是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的有力举措。 这个规定让我们广大教师要严格要求自己,立德树人,教书育人。《规定》就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作出六条禁令:一是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二是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三是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四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五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六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规定》就中小学校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作出处罚规定: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通过学习,我深刻的感受到教师光荣,教师的伟大,教师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我们要爱国守法、爱岗敬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做一名人民满意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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