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亲会章程

宗亲会章程
宗亲会章程

广西南宁邕州黎氏宗亲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名称:广西南宁邕州黎氏宗亲会

第二条本会宗旨: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继承祖先功德;发扬优良传统;联络敦睦宗亲情谊。以各支族祖籍为依托,以南宁邕州为中心,以本会为平台,团结一致、内外联盟,开拓进取、共谋我族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第三条本会性质:本会是广西南宁邕州黎氏宗亲自愿组成的一个群团组织,以发扬黎氏宗亲文化和振兴黎氏宗脉,共谋发展经济为目的。

第四条本会一切运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开展一切活动必须是合法的。第五条本会会址:南宁市

第二章会员

第六条会员条件:凡年满十八周岁以上黎氏宗亲(不分性别、籍贯),赞成本会宗旨,热心宗亲事业,自愿遵守本会章程,且品行端正者,均为本会自然人会员。

第七条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维护本会及会员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参加本会的活动,认真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必要时自愿交纳会活动费,积极捐赠款物。

(五)关心和支持本会工作,向本会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六)向其他会员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支持。

第八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及有关会议;

(三)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和建议权;

(四)对本会财务开支有公开了解和监督权。

第九条会员有退会的自由选择。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本会会员大会是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选举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和监事长

(二)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三)选举和罢免宗亲会成员;

(四)审议宗亲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五)讨论并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任务和重大问题;

(六)决定本会的清算及终止事宜。

第十一条宗亲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宗亲代表大会须有60﹪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若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时,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十二条本会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本会设理事若干十名,其成员由本会会员民主协商推荐,经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三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设立办事机构,领导办事机构开展工作;

(六)决定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八)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和监事长的职权:

(一)会长的职权:

(1)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2)主持宗亲会日常工作;

(3)召开和主持宗亲会会议;

(4)执行宗亲会员代表大会、宗亲会常务会议、宗亲会会长会议决议;

(5)代表本会签署重要文件。

(二)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的职权;

(1)协助会长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乡镇、村宗亲工作;

(3)提名各乡镇、村宗亲负责人,交会长会议决定;

(4)处理分管其它日常事务。

(三)监事长的职权:

(1)协助会长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监督宗亲会财务收支及各部之工作;

(3)代表本会签署审计文件。

第十五条被选当的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和监事长,必须以满腔的热情为本会做贡献,在经济上、精神上给予最大程度的奉献。

第四章经费管理

第十六条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员缴纳的活动费,必要时由各村坡负责人收交;

(二)个人、社会团体和企业自愿捐赠和赞助;

(三)其他社会赞助;

(四)利息计收。

第十七条本会经费属本会全体会员所有,用于会务、活动、捐资助学、扶贫济团、祖庙修建及其它基本费用等支出。经费的使用办法由理事会监制。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章程于2016年7月23日会员大会讨论通过,自通过之日起施行。第十九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本会的广西南宁邕州黎氏宗亲会。

宗亲联谊会财务管理制度

东莞市刘氏宗亲联谊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联谊会财务行为,保护会员和理事单位合法权益,发挥财务在联谊会中加强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的作用,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联谊会财务部为本会资产管理部门,接受联谊会会长领导,对联谊会理事会负责。 第二章机构人员职责 第三条:本联谊会设财务部,为联谊会职能部门,对理事会负责。 第四条:财务部设财务总监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一名。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 (1)负责收缴会员和理事单位会费。 (2)负责理事单位和其他赞助单位捐赠现金和实物的管理。 (3)按理事会决定对每次活动的经费进行预算,对活动开支情况进行决算。 (4)负责审核联谊会开支报销的原始单据。 (5)对联谊会经费进行账务处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簿和管理台账。 (6)定期对理事会和会员大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7)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8)完成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六条:财务总监的职责: (1)负责制定联谊会财务管理制度。 (2)负责定期对联谊会财务工作的审计监督。 (3)负责制定联谊会经营管理活动的财务方案。 第七条:财务会计的职责: (1)审核报销单据的真实性和手续完整性。 (2)记账、报账并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报账及时。 (3)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4)妥善保管财务章,负责三联单现金收据盖章、登记、发放和核对工作。第八条:

财务出纳的职责: (1)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2)严格审核现金收支单据,接受捐赠现金和实物时必须以统一的三联单现金收据开票、收款,并填写《捐赠荣誉证书》,及时结算现金入账。 (3)办理现金收付,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 (4)配合会计进行各种财务处理。 第三章资产管理 第九条:联谊会财务应严格执行财金管理和规定,及时办理收付和记财工作,货币资金由出纳员专人管理,会计人员不得兼管货币资金。 第十条:联谊会以东莞市汉文化促进会法人代表实名开设活期储蓄账户一个,授权会计管理存折取款密码,存折由出纳员保管。 第十一条:联谊会收入和支出业务应分开处理,不得相互对抵。 第十二条:联谊会经费开支报销,明确每一张发票或收据必须有一个经手人,财务总监和秘书长审核把关签字之后,报会长审批同意之后方能报销。 第十三条;联谊会财务总监应定期和不定期对货币资金管理进行抽查核对,对抽查结果须向理事会汇报,对货币资金管理存在问题及时制定改进措施。 第十四条:联谊会财务应加强对债权债务的清理,对债权发生达1个月仍未清理的,除督促相关经办人员催办外,应向秘书长和会长报告。 第十五条:联谊会会员办理业务需借支备用金,借款单应由秘书长和会长审批,审批权限比照本章程第十三条,未经审批,财务部门不得办理,业务办理完毕应在一个月内结清。 第十六条:联谊会购入资产单位价值在200元及以上,预计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应列为固定资产管理,设立固定资产台账。 第十七条:本会购置固定资产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由会长常务会议同意后,由秘书长派专人采购,并建立财产档案。 第十八条:联谊会接受的实物捐赠,应按捐赠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实物出厂价计价入账,无出厂价相关资料的,由秘书处会同财务部按市场行情核定并报理事会确认。 第四章出差费用管理

基金会管理制度章程

深圳“xxxx”有限公司“爱心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基金会全称:深圳市“XXXX爱心基金会” 第二条:基金会口号:爱在XX手牵手,情系家人心连心。 第三条:基金会的目的:倡导团结友爱,人文关怀互帮互助的传统美德,集大家的力量,帮助有特殊困难的员工及家庭,共建和谐企业。 第四条:基金会的成立:基金会组成是由公司总部提倡,全体员工监督,自我内部管理,接受全体员工的爱心捐款和违规违纪的罚金以及废品变卖所得的资金筹 集。 第五条:基金会的宗旨:奉献爱心、传播友爱、扶危帮困、共建和谐。 第六条:基金会的管理:遵守道德风尚,在公司基金管理会的成员共同监督和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一条:本基金会设管理委员会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基金管理由公司领导、财务部人员、分店代表人员组成。 第二条:基金接受企业员工和其他爱心人士的捐赠,公司统一发放“爱心基金登记本” 由收银处保管,,平常上至公司下至分店员工违规违纪扣罚的款项均应登记 在本子上,大家相互监督,违规违纪以奖罚单为依据,每月月底由基金会会 长或副会长联同公司财务部及门店经理检查登记本,清点款项,清点完毕后 门店进行登记,财务人员带走爱心基金会款项存入基金帐户。 第三条:员工损助:为提升员工素质和体现爱心凡任职本公司员工每月每人最低捐助标准为1元/月,公司股东为每人每月300元。为方便统一登记请有爱心和 意欲捐赠的员工与每月员工大会上实施爱心行动。经理负责保管爱心款项统 一登记。每月月底基金会组成员与分店经理进行交接。 第四条:本基金会实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每月底清点时门店必须登记由经理、基金会会长或副会长签名。受赠资金直接用于符合本会宗旨及规定的业务范 围。 第三章业务范围 第一条:基金使用:本基金主要用于本公司在职员工及其家庭因遭遇重大天灾,人祸困难且自身难以解决者,专款专用,本着“量入为出、应有节余”的原则使 用资金。 第二条:资助对象的产生和程序: (1)公司内部:由被救助人向基金会提交书面申请,并附本人的证明材料,交由直接所在部门经理审核。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会工作制度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研究生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研究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研究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研究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研究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基本章程 一、组织性质: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研究生会是在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团委指导下针对全校研究生开展工作的学生组织。 二、宗旨和义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努力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人才。 (二)组织和带领同学开展社会服务,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学校团委联系研究生的桥梁。 (三)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代表学生参与学校教育和管理事务。 (四)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打造学校研究生文化的良好氛围。三、成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学生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在研究生会各级组织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研究生会一切工作和决议,有质询、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3.有参加研究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二)学生会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2.遵守研究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 3.积极参加研究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研究生学生会委托的工作,维护研究生会的整体荣誉。 4.各级研究生会干部除履行成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四、学生干部应该做到: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二)热心同学工作,认真实干,勇于开拓、创新。

黔方张氏家族联谊会章程

黔方张氏宗亲联谊代表会章程 【二〇一一年四月五日(阴历三月初三)第一届联谊会讨论通过】 第一章总则 黔方张氏家族系毕节地区张氏入黔始祖成英公的后裔,毕节大方乃发祥之地。凡系成英公后裔者,乃我同宗同族人,方可称黔方张氏。黔方张氏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遵纪守法,团结族人,传承优良家风,弘扬家族文化,和平友好其他姓氏,共同构建和谐社会。 黔方张氏家族人口众多,遍布毕节、纳雍、赫章、大方、黔西、织金、清镇等县,英才辈出,条条战线各显其能。族中仁人志士,为家族事业出谋划策,奉献爱心。黔方张氏宗亲联谊代表会是一个团结和谐的整体,只有辈份老幼之分,并无尊卑贵贱之别。黔方张氏宗亲联谊代表会(以下简称联谊会)是家族内部一个独立的民间组织,是为族人提供服务的友善机构,不对外姓产生任何意义,章程的内容不得与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相抵触。 第二章联谊会的设置和产生 第一条联谊会由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总务(文秘)一名、财会一名、片区负责人七名、摄(录)像一名、查账一名,共一十三人组成。 第二条联谊会根据各片区人员分布及居住情况指定一名片区负责人,负责该片区一切日常事务工作。总务(文秘)、财会、片区负责人、摄(录)像、查账人原则上应确定为联谊会代表。 第三条会长、副会长、由联谊会代表直接选举产生。族中凡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办事公道、热心家族事业的联谊会代表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四条联谊会每届任期五年,届满时应及时进行选举。联谊会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三章联谊会及成员的职责

第五条联谊会及成员应当遵守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办事公道,不辞辛苦,热心为族人服务。 (一)会长负责主持全面工作,协调解决好工作中出现的难点问题,召集并主持家族联谊代表会议,调解族中纷争,签字核准相关凭据及资料。 (二)副会长负责协助会长开展好各项工作并根据联谊会决定的分工,收集族人反映的各种问题并逐一解决;解决不了的,由联谊会集体会议决定。 (三)总务人员应根据联谊会决定的分工,负责起草、收集、分发及保管各类文秘资料。 (四)财会人员应坚持财经管理制度,建好账簿和保存各类收支凭证;负责向联谊会汇报集资、捐资的收支情况,接受联谊会及查账人的监督。 (五)片区负责人负责本片区的各项日常事务,调解本片区族人之间的大小纠纷,收集整理并移送本片区的各项资料。 (六)摄(录)像人员负责本族中的摄(录)像工作,图片音响的收集和光盘刻录,可收取适当的工本费。 第六条联谊会根据公平自愿的原则,负责组织族人中的乔迁、祝寿、嫁娶、丧葬、就职、升学等聚会,并适时培训结婚、祭祀等礼仪人员。 第七条联谊会不设集体办事地点,各种活动和会议地点由联谊会自行临时决定。 第八条联谊会成员不享受任何工资报酬,办事经费的来源及使用方式由联谊会讨论决定。 第九条下列事项,由联谊会讨论决定: (一)讨论、修改联谊会章程; (二)联谊会日常办事经费的来源和使用方式; (三)财务管理制度;捐资、集资款物的使用和管理方式; (四)祖墓、居住遗址、文物古迹的保护和维修; (五)大型祭祀、扫墓活动; (六)续谱;

慈善基金会章程

MM省MVM市SS 慈善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为MM省MVM市SS慈善基金会。 第二条、本基金会属于地方性基金会。 第三条、本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范围是MVM市行政区划内,募捐的对象是:MVM地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及个人。 第四条、本基金会的宗旨: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倡导“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社会风气,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第五条、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__佰万元。原始基金来源于发起人的一次性捐赠。

第六条、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MM省民政厅。 第七条、本基金会的住所:MVM市XX街XX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八条、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是: (一)筹集帮扶慈善款。接受法人、自然人及社会组织等捐赠,组织各种募捐活动,多渠道、多形式筹集帮扶慈善资金; (二)慈善帮扶救助。主要对生活困难的本市人员的生活给予帮扶救助、对遭遇突发性事件的困难人员给予救济援助,发挥对社会、企业和主管部门救助的重要补充作用; (三)公益互助援助。组织热心帮扶慈善事业的职工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公益活动; (四)组织交流与合作。同国内外慈善公益机构及有关部门、团体开展交流和友好往来,学习先进经验、开展合作业务; (五)弘扬慈善事业。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开展“企业公民”运动,弘扬慈善之风,倡导工人阶级团结互助精神,促进

慈善友爱社会风气的形成。 (六)规范管理基金。根据本基金会的章程,规范、完善本基金会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好使用好本基金会所募集的资金。 第三章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九条、本基金会理事会由5至25人组成。 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5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条、理事的资格: (一)热爱慈善工作这项公益性慈善事业,认同本基金会的宗旨,关心和支持本基金会的工作,并志愿为本基金会慈善事业做出贡献的职工和社会知名人士; (二)具有较强的公共利益责任意识,能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独立客观地参与本基金会的管理工作; (三)为本基金会做出重大贡献或捐资的单位代表或个人。 第十一条、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北京大学研究生会章程

北京大学研究生会章程 (1997年3月北京大学第十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通过草案, 2003年10月19日北京大学第十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通过修订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北京大学研究生会(以下称“本会”)是北京大学全体研究生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代表北京大学研究生同学的权益,表达研究生同学的意愿,接受广大研究生同学的监督,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第二条本会的宗旨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团结全体研究生同学,弘扬北大民主与科学精神,推动研究生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为促进研究生同学成为祖国建设需要的高级专门人才而努力。 第三条本会的任务是: (一)开展各种形式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提高会员的政治觉悟和道德水平。 (二)维护会员的正当权益,注重本会会员之间、本会与学校各部门以及有关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之间的协商对话,对于有关不符合研究生利益的规定提出批评和建议,直至向有关方面申诉。 (三)组织会员开展学术交流、社会实践、文化娱乐、体育锻炼等多方面的活动,配合学校实施和完成研究生培养计划。 (四)加强与全国高等院校研究生组织和其他社团的工作联系和学术交流,促进社会各阶层对研究生的理解和重视。 (五)其他有利于发挥研究生会的桥梁与纽带作用的工作。 第四条本会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北京市学生联合会,为团体会员。

第五条本会在工作中接受校党委及研究生院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与帮助;本会新一届成立时聘任校团委一名干部为本会秘书长,秘书长代表团委指导和帮助本会工作。第二章会员 第六条凡在北京大学注册的在校研究生(包括研究生班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均为本会会员。全体会员一律平等。会员享有本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应承担本章程规定的各项义务。 第七条会员享有下列各项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本会各职能机构及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各职能机构及工作人员的违规、失职行为,有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申诉的权利。 (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享用本会创造的各种学习、生活和文化娱乐条件。 (四)正当权益受到损害时,要求本会予以保护的权利。 (五)对于有关研究生工作所提出的批评和建议,要求本会向有关方面转达意见的权利。 (六)会员应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会员应履行下列各项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声誉和利益,积极参加本会的活动,支持本会工作。 (二)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努力钻研业务,关心国内外大事。 (三)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集体和其他会员的合法权利。 第三章研究生代表大会及其常务代表委员会

中国关氏宗亲联谊总会章程

中国关氏宗亲联谊总会章程 2007年9月22日中国关氏宗亲联谊总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本会定名为《中国关氏宗亲联谊总会》(以下简称本会),英文缩写名称为:QCCT。 第二条:本会是中国地关氏宗亲自愿组成的民间联谊组织。 第三条:宗旨、本会以高举爱国主义旗帜,继承和发扬先祖“忠义仁勇”传统美德,遵奉祖训,敦宗睦族,精诚团结,共同发展为宗旨。 第四条:本会拥有会徽、会歌。 第五条:本会会址暂设在河南省洛阳市。、 第二章任务 第六条:本会的的任务是: l、组织全国性关氏宗亲联谊活动,遵奉圣祖家训:“读好书,说好话,行好事,做好人”,提倡精神文明。 2、研究天公文化,倡导关公精神,促进海内外文化交流。 3、研究关氏家族历史,编辑出版全国关氏宗谱,协助海内外宗亲寻根认祖,帮助、指导各宗支家谱编纂和续修事宜。 4、发扬团结友爱、诚信合作精神,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物资文明建设。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凡遵守国家法律政策,热心关氏家族事业,遵守本会

章程的全国各地关氏宗亲组织和个人,均可申请加入本会。 第八条:凡自愿加入本会者,均需提出书面入会申请,经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即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九条:会员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权参加本会所组织的各种宗亲联谊活动。 3、对本会工作有监督、批准、建议和提案表决权。 4、会员的正当合法权益受本会的保护。 5、经会员书面申请,有退会的自由权。 第十条:会员义务 1、爱国守法,遵守国家公民道德规范。 2、自觉遵守本本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声誉和利益,不准以任何借口或任何形式从事任何违背本会宗旨的活动。 3、任何会员不得私自以本会名义参与其它活动。确需以本会名义参与其它活动时,均需经常务委员会事先同意,所接受的捐赠和礼品全部归本会所有,不准个人私自收藏和处理。 4、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接受并努力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 5、协助本会发展新会员。 6、积极向本会提供捐赠和赞助,支持本会正常工作的开展。 第十一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常务委员会提议,会员代表大会会通过,可取消其会员资格。

同学基金会管理章程范文

同学基金会管理章程范文 基金会是对兴办、维持或发展某项事业而储备的资金或专门拨款进行管理的机构。一般为民间非盈利性组织。宗旨是通过无偿资助促进社会的科学、文化教育事业和社会福利救助等公益性事业的发展。基金会的资金具有明确的目的和用途。 同学基金会管理章程范文一: 一、成立xx中学初中xx届、高中xx届暨xx镇城西(东)小学xx届同学互助基金会。基金会设立常务委员会,成员由5-7人组成,由全体同学选举产生。考虑到互助基金会的正常运行和可操作性,可推荐热心、公正、廉洁的同学担任基金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五年。基金会常务委员会可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二名,会计、出纳各一名,委员若干名。 二、经本届同学会筹委会民主推荐,并经第三届同学会全体同学通过,决定由郑xx、王xx、刘xx、林xx、詹xx、叶xx、吴xx、杨xx八位同学组成本届基金会常务委员会。其中郑xx同学担任会长,王xx、刘xx同学担任副会长、林xx、詹xx、叶xx、吴xx、杨xx担任常务委员会委员,叶xx兼任会计,吴xx兼任出纳。 三、以“爱心传递、服务同学”的精神为宗旨,通过互助基金会推进对困难同学家庭救济、子女教育、突发事件项目的资金帮助以及直系亲属丧事的礼尚往来。 四、本基金会的资金来源是来自同学会盈余资金及本届同学的个人捐赠。

五、资金募集坚持自愿捐赠原则,可以通过汇款、银行转账或直接交到互助基金会,资金入账后应告知捐赠者本人并在同学会博客网上公示。 六、接受捐赠工作由本基金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执行资金交接,保管制度。 七、基金的支出要严格使用范围,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使用前必须经基金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八、接受本基金的资助,原则上每年一次提交基金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并由基金会常务委员会半数以上同学同意。紧急情况下,应召集临时会议,特事特办。 九、资金管理由同学基金会开设银行账户,由二位基金会常务委员分工管理账务,每年定期在同学会博客网上向全体同学公布收支情况。 同学基金会管理章程范文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全称为:xx中学xx届同学互助基金会,由xxx同学发起创始,并由其命名基金会对内对外名称为“xx基金”。 第二条xx中学xx届同学互助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所有凡在xx中学xx届学习的同学组成的非正式、非营利性的联谊群体;会员是指凡是xx中学xx届同学,承认本会章程且自愿加入的成员。 第三条基金会宗旨:增进同学友情,加强同学之间交流,开展同学互助互勉,促进同学共同发展。 具体: (一)促进xx届同学之间的集体联谊。

张氏家族理事会章程

四川省渠县河东张家坝张氏家族理事会章程(第一届第一次家族代表大会2013年3月31日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全称为:“四川省渠县河东张家坝张氏家族理事会”。 第二条会址:设于张姓集中居住地。 第三条目的 张氏家族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其他姓氏团结友爱,为建设国家而努力,为民族振兴而奋斗。张氏家族理事会的愿望和目标就是维护张氏家族的合法权利,带领张氏子孙实现祖国繁荣,家族共同富裕,过上和谐美满的幸福生活。 第四条性质 本会是张氏宗亲自发组成的非营利性质的群众团体性的家族组织,一切行为均在国家政策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活动。为继承发扬先人功德,爱国爱家,遵纪守法,团结奋斗,教育后代,奉献国家,忠于民族,特制定《四川省渠县河东张家坝张氏家族理事会章程》规范族员行为,以便更好的兴家旺族,荣宗耀祖,促进社会更加和谐。 第五条宗旨 遵循祖训,敦宗睦族,弘扬我族爱国敬祖团结族人的忠烈精神,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爱祖国、正族风、固本源;弘祖德、育族人;施善举、振族威;和众族、兴百业;为建设文明和谐社会而努力。 第二章任务 第六条理事会的任务 (一) 倡导、督促族员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二) 团结和组织族人依据本会宗旨开展家族活动,建立宗亲联络网; (三) 促进族员在文化、道德、社会及事业上的发展; (四) 尊祖敬宗,弘扬祖德,组织“一修一建一协调一联络”(修家谱、筹建宗祠、协调宗族、联络宗族)工程的实施,开展文明的庆祠祭奠活动,接待外来寻根谒祖宗亲; (五) 敦亲睦邻,团结内外宗亲,勾通信息,建立宗谊,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增进氏族团结之风尚; (六) 逐步制订和完善本会各种必要的制度,规范族员的社会活

大学校研究生会规章制度精选多篇

大学校研究生会规章制度(精选多篇) 总则 研究生会是校团委总支领导下的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学生组织。主席团是研究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研究生会下设办公室、心理部、社团部、生活部、实践部、体育部、外联部、文艺部、信息网络部、宣传部、学术部、组织部等12个直属部门,下属机构包括各学院研究生分会和各下属社团等机构。为了确保各部门的正常工作,对研究生会成员科学管理,保证研究生会成员的优化廉洁,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使研究生会各部有一个完善的工作管理制度和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研究生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在研究生会工作的所有同学,包括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副部长以及各部门干事均为研究生会正式成员。 研究生会成员享有下列基本权利: 获得履行研究生会干部职责应有的权利; 通过正当途径对研究生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通过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研究生会的重大事务; 参加研究生会的活动;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研究生会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遵守研究生会章程,执行研究生会决议,积极参加研究生会的各项活动,完成交给的任务; 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尊重教职工,团结同学,维护学校荣誉。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设定以下三个部分:例会人员管理、工作人员出勤管理和日常行为管理。具体包括: 例会人员管理 目标:使例会充分发扬集体性、民主性、广泛性、参与性、严谨性和目的性。 1、集体性要求: 每次例会人员按要求必须按时到场; 参与例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 例会中途不得无故离场。 2、参与性要求 无论干部干事都应积极参与决策方案的讨论,和一般问题的意见发言,并努力做到提出有建树的、科学的、实用的意见。; 对会议发言踊跃并对会议内容有益者,各部门负责人上报主席团,予以确认并加分,全体会议加3分,部门会议加1分; 对会议顺利进行有贡献者人事部对

宗亲联谊会贺信

中华燕氏宗亲联谊会致江西宗亲年会的贺信 中华燕氏网2011年2月21日燕飞 江西分会燕氏宗亲:大家新年好! 喜闻中华燕氏宗亲联谊会江西分会新年年会在南昌县幽兰镇古塘燕村隆重举行,我们十分高兴。在此,对年会的胜利举行,我们表示热烈的祝贺!同时对江西省的燕氏宗亲致以亲切的问候! 2008年10月2日,中华燕氏宗亲联谊会在湖北宜昌成立,标志着中华燕氏宗亲联谊会的工作正式开始。二年多来,先后有山东、江苏、湖北、湖南、四川、贵州、陕西、江西、河南成立了中华燕氏宗亲联谊分会。今天江西分会年会在南昌县幽兰镇古塘燕村隆重举行,表明燕氏宗亲联谊工作进一步向纵深发展,同时也为其他地区宗亲联谊工作树立了榜样。 江西分会自去年元旦成立以来,在中华燕氏宗亲联谊会江西分会理事会领导下,以《中华燕氏宗亲联谊会章程》为指导,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先后筹备成立了江西分会、联络组织各地宗亲开展了祭祖活动、积极协助各地宗亲理顺了燕氏脉络关系、弘扬燕氏先祖遗德、大力支持宗亲会工作等方面,为中华燕氏宗亲联谊会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出了重大贡献,走在其他分会工作的前列。在此,我们对江西分会宗亲会表示感谢!这次年会举行是江西分会工作的又一件大事,它将激励中华燕氏宗亲联谊会的工作在新的一年里再上一个新的台阶,同时也是江西分会新年工作的良好开端。 纵观江西发展的历史,江西人才辈出,文化璀璨:陶渊明、欧阳修、曾巩、王安石、朱熹、文天祥、宋应星、汤显祖、詹天佑等文学家、政治家、科学家若群星灿烂,光耀史册。江西红色文化闻名中外。井冈山是中国革命的摇篮;南昌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诞生地;瑞金是苏维埃中央政府成立的地方;安源是中国工人运动的策源地。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江西籍有名有姓的革命烈士就有25万多人,占全国的六分之一,为中国革命胜利作出了重大贡献。同时江西也有不少燕姓名人,元初著名官吏燕公楠,明朝永乐年间德化人燕善,近现代有海外著名书法家燕方畏,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燕君穆、摄影家燕平、副教授燕元龙等,他们是江西燕氏宗亲骄傲,同时也是全国燕氏宗亲的荣耀,江西燕姓主要是北宋名臣——龙图阁大学士燕肃后裔,是由山东益都迁居今山东荷泽、过河南考城而定居庐山脚下,是长江流域、淮河流域、史河流域燕姓的主要来源,我们溯源探本,查清江西燕姓来源及其迁徙过程,特别是弄清鄱阳湖瓦西坝、九江、吉水三地燕姓的迁徙过程,对理顺南方燕姓脉络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希望你们借这次年会的东风,再接再厉,在中华燕氏宗亲联谊会理事会和江西省分会理事会的领导下,以《中华燕氏宗亲联谊会章程》为指导,进一步落实《中华首届燕氏宗亲联谊会决议》的内容,继承先祖精神,弘扬燕氏文化,团结互助,为迎接第二届中华燕氏宗亲联谊会在山东的召开做好充分的准备,为燕氏家族的振兴做出更大贡献。 最后,预祝年会取得圆满成功! 致礼! 中华燕氏宗亲联谊会 二0一一年二月五日于湖北宜昌 炎黄邓氏宗亲联谊总会给炎黄邓氏宗亲广西玉林联谊会筹备会贺信 作者:| 来源:炎黄邓氏宗亲联谊总会| 发布:邓氏宗亲网时间:2011-4-24 尊敬的邓经善宗长、各位宗亲: 你们好! 欣闻炎黄邓氏宗亲广西玉林联谊会筹备会今天召开,炎黄邓氏宗亲联谊总会、邓姓文化研究会及故里邓州170万人民向筹备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与会的各位宗亲,并通

基金会章程(模板)

附件三 基金会章程示范文本

说明 一、根据2004年3月8日国务院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基金会章程示范文本,旨在为基金会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基金会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四、“〖〗”内文字为制定要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是同窗投资基金会。 〖基金会命名应当符合《基金会名称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基金会属于非公开(公募或非公募)基金会。 本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范围是:104工班的全体同学。〖公募基金会〗 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宗旨:通过股权投资实现资产的不断增长,利用投资收益支付104工班的同学(五周年或十周年聚会所需的费用;利用投资收益对104工班的全体生活困难的同学及家庭给予资助。 第四条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100 万元,来源于104工班同学的共同出资。 第五条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业务主管单位是。 第六条本基金会的住所。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必须具体、明确〗。 (一); (二); (三);

…………………………。 第三章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八条本基金会由名理事组成理事会。 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基金会理事人数不少于5人,且不多于25人。理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5年。〗 第九条理事的资格: (一); (二); (三); …………………………。 第十条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第一届理事由业务主管单位、主要捐赠人、发起人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 (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业务主管单位、理事会、主要捐赠人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 (三)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四)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中华靳氏宗亲联谊会章程

中华靳氏宗亲联谊会章程 策划发起人:靳龙(甘肃武威)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一、联谊会简介 中华靳氏宗亲联谊会是于2011年8月提出构想,由甘肃武威靳氏宗亲靳龙先生策划发起,并于2012年4月1日正式成立的面向中华靳氏宗亲的联谊会,是服务于靳氏家人的民间性组织。 二、主管部门 中华靳氏宗亲联谊会理事会。 三、背景介绍 靳氏家族是一个文明的家族,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文化的家族,分布于全国各地,由于历史上经历了太多战争的洗礼,靳氏家族中的家谱有的被烧毁,有的已丢失,以至于到今天致使靳氏家族没有一个完整的家谱,给我们沟通交流带来极大的不便。 现在虽然改革开放以来,人们都过上了小康生活,但是在靳氏家族中,仍有一部分个人和家庭处于生活困境之中,吃不饱饭,看不起病,婚姻、生活不稳定,他们需要帮助,他们需要关怀,他们是我们的亲人,天下靳姓是一家。所以我们要行动起来,给他们以关怀,给他们以帮助,给他们以幸福,使我们靳氏家族中的每一个成员都能过上幸福的生活。 为适应时代的发展需要,应靳氏宗亲同仁的要求,成立“中华靳氏宗亲联谊会”。她的成立是联络世界各地靳氏宗亲的窗口,给宗亲间的沟通和交流、和睦相处提供良好的平台,蕴意深远;她的成立体现了当今和谐社会的主题,为创建平安和谐社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联谊会宗旨 中华靳氏宗亲联谊会是在中华靳氏宗亲联谊会理事会领导下,由靳氏宗亲自发组织的民间性组织,旨在联络世界各地靳氏宗亲,筹募资金以各种形式的活动与项目,服务于靳氏家人、全国统一联谱、联谊并帮助靳氏家人、关怀靳氏家人共同发展谋求幸福;寻根溯源、凝聚宗亲力量,促进宗亲大团结;联络海内外宗亲,促进交流与合作;增进宗亲间的亲情,提供会员联谊的渠道和机会;帮助宗亲解决现实中出现的各种难题;为民族振兴,社会和谐做贡献。 五、联谊会口号 同一个靳姓,同一个梦想,中华靳氏帮你幸福。 六、入会条件

研究生会规章制度

浙江理工大学经管学院研究生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学生会工作准则 1.学生会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学生会各项制度,要有明确的组织性,纪律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2.全体成员要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抵制个人主义,工作中要秉公无私,吃苦耐劳,勇于开创工作新局面,开拓新思路。 3.学生会要与全体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应该具备一定的学生群众基础,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将工作建立在全体同学基础上。 4.学生会全体成员要合理调配学习与工作,力求做到工作出色,成绩突出,两者相互协调。5.全体学生会干部要严格遵校规校纪,塑造完美学生干部形象,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损学生干部和学生会整体形象的事。 6.学生会干部要积极配合学校领导的工作,班级自律和他律过程中起带头作用。 第二章学生会职务职能制度 一、主席团: 学生会主席团是领导学生会工作的常设机构。浙江理工大学经管学院研究生主席团包括主席一名,主席助理两名。 二、主席团的职责包括: 1、讨论通过学生会各职能部门人员名单。 2、根据学生会主席提议,决定学生会重大任免事项。 3、审批学生会的有关条例、制度、办法和总体工作计划等。 4、领导、监督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开展。 三、主席: 1、全面负责学生会的各项工作,主持召开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学生会全体会议。 2、负责学生会的组织建设,每学期提出学生会工作的计划,指导各部门的工作开展,组织计划的实施,并检查和总结开展活动的情况,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四、主席助理: 1、负责学生会职能部门的工作,接受主席的领导,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有关工作。 2、主席不在时受主席委托执行主席职权。 3、明确责任分工,直接参加主管部门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4、向学生会汇报自己分管的共管的工作,完成主席交办的其它的工作任务。

基金会章程2017年版示范文本

基金会章程示范文本 <说明> 一、根据2004年3月8日国务院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基金会章程示范文本,旨在为基金会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基金会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四、“〖〗”内文字为制定要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是基金会。〖基金会命名应当符合《基金会名称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基金会的性质:属于〖填写公募或非公募〗基金会,从事公益性、非营利性活动,且主要活动范围在福建省内。 本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范围是:。〖公募基金会〗 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宗旨:。〗其中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第四条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业务主管单位是。〖载明具体的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 第五条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万元,来源于。〖备注具体捐赠单位或个人及捐赠金额〗 第六条本基金会的住所。〖如福建省××市(区、县)××路××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必须具体、明确〗。 (一)资助项目; (二)资助项目; (三)资助项目;

……。 第三章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八条本基金会由5-25名理事组成理事会。 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基金会理事人数不少于5人,且不多于25人。理事每届任期不超过5年。〗 第九条理事的资格: (一); (二); (三); ……。 第十条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第一届理事由业务主管单位、主要捐赠人、发起人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 (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业务主管单位、理事会、主要捐赠人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 (三)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用私人财产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应注明:相互间有近亲属关系的基金会理事,总数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其他基金会应注明: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

民营企业家联谊会章程

民营企业家联谊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定名“上海市新经济组织高级人才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民营企业家联谊会(以下简称联谊会)” 第二条本会宗旨是:加强学员与基地之间的联系,团结、服务广大新经济组织高管,弘扬光彩精神,推动企业发展,坚定发展信心,共同为社会的建设和发展贡献力量。 第三条本会的任务是:沟通学员与基地、学员之间的联系,发挥学员的智力优势和广泛影响,联络感情,交流人生体验,拓展人脉资源;实现优势互补、资源整合。为全体会员的事业发展、生活美满、情感交流以及精神寄托等努力创造价值并提供交流平台。为基地的发展做贡献。 第四条本会的性质是:联谊会是由基地新经济组织高管学员自愿结成的公益性、学习型民间非正式组织。 第五条联谊会保持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并报告工作;联谊会同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和上海市人才中心保持密切联系并接受其指导。第二章活动内容与方式 第六条联谊会根据会员及其所在企业的实际需要开展各项活动,整合利用多种渠道、多种资源为成员提供信息服务体系、专家服务体系、会员自助体系: 1、请专家学者或著名企业家作报告, 举办各种专题讲座、论坛;

2、围绕企业经营与管理中的各种实际问题举办各类研讨会; 3、为成员单位的企业发展、融资扶持、管理提升提供咨询、诊断的服务平台; 4、举行各类茶话会,交流与研讨工作与生活中的各种课题与难题,开展文娱、体育和旅游活动,增进健康,愉悦身心; 5、在会员所在的企业间开展考察活动,交流经验,共同提高; 6、与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校友开展交流联谊活动; 7、与其它高层经理人社团组织进行联谊活动; 8、积极参与促就业、谋发展等公益活动,应会员要求开展其它有益的活动。 第七条联谊会每年举行5-6次较大型的专题讲座、论坛等活动;经常依照会员所在企业的不同行业与专业,有针对性地进行分组活动。第八条出版会刊、建立网站 第三章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会员的权利 1、优先参加联谊会的各项活动; 2、有享受联谊会服务的优先权; 3、有权对联谊会的活动提出批评与建议。 4、优先获得各会员所在单位发布的有关业务的各类信息; 第十条会员的义务 1、积极参与联谊会的各项活动; 2、维护联谊会的合法权益;

研究生会章程(修正案)

研究生会章程(修正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xx研究生会是在xx党委领导下,在土木与交通学院团委指导下,对xx土木与交通学院全体研究生进行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群众性自治组织,代表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土木与交通学院研究生同学的权益。 第二条本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和院规院纪,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围绕学校和学院中心工作,倡导和组织广大研究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不断促进研究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第四条xx土木与交通学院研究生会(以下简称院研究生会)的基本任务:(一)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在土木与交通学院团委的指导下,加强研究生的政治思想教育,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广大研究生的头脑,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 以科研创新为中心,积极搭建学术交流、创新竞赛平台,营造浓厚的科研氛围,切实提高广大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 (三)以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为载体,促进学校和学院精神文明建设,营造健康向上的文体氛围。 (四)维护研究生正当权益,积极反映研究生学习、工作和生活上的合理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五)积极配合学校、学院有关部门做好研究生培养工作,组织研究生加

强社会实践和社会服务,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六)加强院研究生会组织的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设一支团结奋进、务实高效的研究生干部队伍,全面提高院研究生会干部的服务意识与综合素质。 (七)立足本院研究生会工作,加强对外交流,扩大我院影响,提高我院知名度。 第二章会员 第五条凡取得xx土木与交通学院学籍、承认本会章程的土木与交通学院研究生均为会员。 第六条本会会员拥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对院研究生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有权对院研究生会干部进行监督; (四)有权参加院研究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本会给予保护和委托申诉; (六)本会会员应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本会会员应尽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 (二)努力完成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科研工作、社会实践等任务; (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积极参加本会会议和活动,支持本会工作,维护本会声誉和利益。 (四)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集体和其他会员的合法权利。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

家族联谊会章程 2

杜氏宗亲(铜梁)联谊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名称:杜氏宗亲(铜梁)联谊会(以下简称"本会")。本会的办公地址:铜梁县巴川镇电话:023- 。 第二条章程制定依据: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本会的所有正常活动,保障"本会"正当的社会地位和合法权益,根据毛泽东主席"搜集家谱、族谱加以研究,可以知道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也可以为人文、地理、聚居地提供宝贵的资料。"(一九五七年在成都政治局扩大会议上谈到研究历史时的讲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教育部、文化部《关于协助编好<中国家谱综合目录>的通知》(即国档会[1987]7号档)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铜梁地区实际,特制定《杜氏宗亲(铜梁)联谊会章程》。 第三条本会的性质:传承华夏文明,探索杜氏宗亲文化,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民间团体。 第四条本会的宗旨:爱国守法、和谐社会、和谐家族、颂扬祖德、鞭策自己、激励子孙、分清昭穆、倡导论理、敬宗睦族、互通有无、共谋发展、扶危济困。 第五条本会接受铜梁县民政局的领导和指导。 本会设理事会,监事会等常年活动联络办事机构。其成员由各社、村、镇的族人代表民主推选出的、德高望重的、遵纪守法的、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一定文化知识水平的热爱族人的宗亲人员所组成。 第二章工作范围 第六条本会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团结教育族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小家,和睦大家,富强国家; (二)团结教育族人努力学习文化和热爱科学,培养人才,效法先贤,为民族昌盛、国家建设敬献才智; (三)研究和考证本姓氏的起源、发展与播迁,推进宗亲文化联谊,协助家谱、宗谱、族谱、通谱、总谱的纂修; (四)联络族人出资出力、献计献策,保护和维护百年以上的非物质古文化遗产的整理、修复,使之成为中华民族文明古国的佐证; (五)组织族人互动互助,共同发展经济扶危解困; (六)委派代表参加本会会员仙逝的吊唁。

基金会管理制度流程章程

深圳XXX科技有限公司 “爱心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基金会全称:深圳市“XXX爱心基金会” 第二条:基金会口号:爱在XXX手牵手,情系家人心连心。 第三条:基金会的目的:倡导团结友爱,人文关怀互帮互助的传统美德,集大家的力量,帮助有特殊困难的员工及家庭,共建和谐企业。 第四条:基金会的成立:基金会组成是由公司总部提倡,全体员工监督,自我内部管理, 门经理、基金会会长或副会长签名,并由员工代表监督,公示于公告栏内。受赠 资金直接用于符合本会宗旨及规定的业务范围。 第三章业务范围 第一条:基金使用:本基金主要用于本公司在职员工及其家庭因遭遇重大天灾,人祸困难且自身难以解决者,专款专用,本着“量入为出、应有节余”的原则使用资金。第二条:资助对象的产生和程序: (1)公司内部:由被救助人向基金会提交书面申请,并附本人的证明材料,交由直接所在部门经理审核。

(2)部门经理提交审核后的书面申请,基金会会长召集公司领导组织会议,对申请人的材料以及调查的情况如实汇报。 (3)确定为可资助后由基金管理组负责提交资助对象的资助方案和具体款项数额,并同时公开资助人提交的费用单据和受益人的感谢信和收款签名单据。 (4)公司外部:在职员工的亲生父母和子女如有重大疾病或需资助,由在职员工提交书面申请交由部门经理审阅签名。 (5)必须提交在职员工和资助对象的关系证明,基金会管理组收阅书面申请后核实资料并召开会议。 30000 第二条:本基金终止前,须成立清算小组,清算期间不开展其他活动。 第三条:基金会清算后的剩余资金全部捐助给公司所在地的慈善机构。 第四条:本基金会信息发布及收支明细由基金管理会决定。 第五条:本基金管理内容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最终解权属公司董事会。 会长: 副会长: 年月日XXX“爱心基金”资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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