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设定契约书样书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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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立契约书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兹为签订地役权设定契约书,经当事人协议,订立条款如下:

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供役地所有人甲方,对于地役权人乙方所有的 _______市_______号的土地,为便于通行,将其所有下记土地设定地役权给乙方。宅地面积____平方米。

第二条前顷土地拥有地役权部分如下:_______________

土地东部____ ____地号的边界线起,往西 _______平方米,从乙方所有的土地边界线起向南方公路30米,面积20平方米,附图表于后。

第三条甲方对于前项土地的部分,以其费用,每年修复一次,以便通行。

第四条乙方为酬谢,每年付人民币 ________元给甲方,于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支付。

第五条乙方若有两年以上不付前项酬谢金时,甲方可请求消灭地役权。

第六条地役权有效期限,自立约日起30年为限。

第七条在本地役权契约有效期间内,随时与需役地同时移转,即使需役地所有人转移,地役权也不消灭。

本契约书正本一式两份,签名盖章后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供役地所有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地役权(乙方):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抵押权实现过程中应注意的若干问题

抵押权实现过程中应注意的若干问题 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提供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法享有的就担保的财产变价并优先受偿的权利。我国《担保法》第33条规定:“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担保法》自1995年10月实施以来,我国商业银行为了保全金融债权,对贷款的担保方式,越来越多地开始采用抵押担保的方式。以我市为例,截止2002年12月底,全市金融机构贷款余额本外币合计为578.15亿元,其中抵押贷款的本外币合计为168.14亿元,抵押贷款的比例接近30%。而且随着住房、汽车等个人消费贷款的大幅增加,个人消费贷款也主要采取抵押担保的方式。所以,抵押担保是商业银行保全金融债权,维护金融秩序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商业银行损失的有力保障措施。从司法实践来看,人民法院执行以商业银行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已越来越多地涉及到商业银行如何实现抵押权的问题。那么,人民法院在处理涉及抵押权的案件、特别是商业银行在实现抵押权过程中,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呢?本文试图对这一问题作一些探讨。 一、抵押权实现过程中应注意的若干问题 (一)土地与房屋分别抵押的问题 司法实践中,房屋所有权人作为抵押人将房屋和土地分别抵押给不同的抵押权人的现象时有发生,这就给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带来了很大的问题。这种现象的出现,主要原因是因为我国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分别隶属于不同的行政部门,他们办理抵押权登记所遵循的程序与规则又是依据不同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所制定的规章或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而进行的。《担保法》第42条第2项在规定抵押登记部门时明确规定:“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

抵押权设定契约书实用版

YF-ED-J4155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抵押权设定契约书实用版 An Agreement Between Civil Subjects To Establish, Change And Terminate Civil Legal Relations. Please Sign After Consensu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Realize Common Interes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抵押权设定契约书实用版 提示:该契约文档适合使用于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请经过一致协商再签订,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立抵押契约人张三(以下简称甲方)李四 (以下简称乙方),因抵押借款事,双方议定 条款如下: 一、乙方将坐落x x面积x x平方米工 地及其地上建筑物即xx x号平房一栋,设定 抵押权与甲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x x万元。 二、利息按月利率x分计算,于每月一日 支付。 三、本借款期限二年,即自x x x x年 7月1日起,至x x x x年6月30日止,期 满应一次还清。但如果乙方不按第二款规定按

时付息累积达两期的,甲方于期限届满前,可请求返还借款。 四、本契约签订之日,乙方应将抵押物有关的所有权书及其他有关文件交付甲方收执,并协同办理抵押权登记。 五、抵押期限内抵押物应付的一切税捐,应由乙方依法按期缴纳。 六、本契约自订立时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张三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乙方:李四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地役权设定契约书样本通用版

编号:QT-20217769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地役权设定契约书样本通用版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have equal legal status, and neither party may impose its will on the other.

[标签: titlecontent] 立契约书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兹为签订地役权变更协议书,经当事人协议,订立条款如下: 第一条 后记土地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文第_______号第_________顺位地役权登记,双方当事人同意变更。 第二条 地役权范围:东侧长_________米,宽_________米,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 不动产标示 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目:宅地 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四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 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物权法》有关抵押权的特殊规定

《物权法》有关抵押权的特殊规定 第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可以抵押。但是当事人以农作物和与其尚未分离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部分的抵押无效; 第二,如果以城市房地产设定抵押的,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物。抵押权实现时,可以依法将该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物|法;律,教育.网/原;创|一同变价,但是对新增房屋的变价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第三,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第四,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但是,抵押物与其从物为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所有时,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抵押物的从物; 第五,抵押物因附合、混合或者加工使抵押物的所有权为第三人所有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补偿金;抵押物所有人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所有人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附合物、混合物或加工物。第三人与抵押物所有人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共有人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人对共有物享有的份额; 第六,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是有两个例外:一个是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一个是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如果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这里只能采用“地随房走”的原则,而不是通常采用的“地随房走,房随地走”原则。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正在建造中的建筑物的抵押采用的是登记生效主义,其他可抵押的财产,其抵押采用的是登记对抗主义。

抵押权设定契约书文档

2020 抵押权设定契约书文档CONTRACT TEMPLATE

抵押权设定契约书文档 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合同是市场经济中广泛进行的法律行为,人议,以及劳动合 同等,这些合同由其他法律包括婚烟、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进行规范, 不属于我国合同法中规范的合同在市场经济中,财产的流转主要依靠合同。 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 立抵押契约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因抵押借款事,双方议定条款如下: 一、乙方将坐落_________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工地及其地上建筑物即_________号平房一栋,设定抵押权与甲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元。 二、利息按月利率_________计算,于每月_________日支付。 三、本借款期限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满应一次还清。但如果乙方不按第二条规定按时付息累积达_________期的,甲方于期限届满前,可请求返还借款。 四、本契约签订之日,乙方应将抵押物有关的所有权书及其他有关文件交付甲方收执,并协同办理抵押权登记。 五、抵押期限内抵押物应付的一切税捐,应由乙方依法按期缴纳。 六、本契约自订立时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抵押权设定契约书

抵押协议书 抵押人(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在年月日双方签订的《房产抵押贷款合同》(以下称“贷款合同”),特签订本抵押协议书(以下称“协议书”)。 一、抵押物和抵押登记 1.释义: (1)期房--指尚在建造中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给付定金或预售金后,已与房产商签订了《预购房屋合同》并经公证机关公证,依法取得了商品房预购权。 (2)现房--指已竣工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给付定金后,已与房产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契约》依法取得了商品房购买权。 2.抵押权: 本项抵押物为抵押人向(房产商)购买的位于处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该房产建筑平方米销售价为元,共元。抵押人已于年月日与房产商签订了,并据此向抵押权人办理抵押。 3.抵押登记: 抵押人应将《预购房屋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给抵押权人,并到房产管理局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当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抵押人授权房产商将“房屋峻工书”送至抵押权人,并委托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指定的机构代理向房产管理部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房屋所有权抵押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证》由抵押权人执管。 4.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土地使用权》所需的费用均由抵押人承担。 5.抵押人在此确认,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抵押人不能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抵押权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可立即向抵押人索偿全部欠款。 二、抵押人陈述与保证 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系抵押人合法拥有和实际存在的。在本协议有效期

民法典抵押权编学习笔记

民法典抵押权编 第一、抵押权 一、动产抵押权 (1)标的物包括: ①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②交通运输工具。 (2) 动产抵押权设立要件: (债权意思主义) ①书面抵押合同有效; ②无须登记,无须交付。 (3) 登记对抗:未经登记的动产抵押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4) 正常经营(登记对抗的例外) 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民法》第404 条) [2020 修改,原只适用于动产浮动抵押的规则,现在扩大适用于所有动产抵押权,] 二、抵押物转让(《民法》第406 条) [改变了物权法抵押物转让的规则] ①转让抵押财产无须抵押权人同意(有权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②通知义务。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③抵押权人的举证责任。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二、权利质权及超级优先权 一、权利质权设立 (1) 质押合同成立生效书面成立,成立生效。 (2) 登记或交付设立 ①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基金份额、股权;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②法律效果:权利受到限制。 第一,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债权到期的,质权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二,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是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四,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质权与抵押权竞存 《民法》第415 条规定:“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

抵押权设定契约书范本正式版

YOUR LOGO 抵押权设定契约书范本正式版 After The Contract Is Signed, There Will Be Legal Reliance And Binding On All Parties. And During The Period Of Cooperation, There Are Laws To Follow And Evidence To Find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抵押权设定契约书范本正式版 使用说明:当事人在信任或者不信任的状态下,使用合同文本签订完毕,就有了法律依靠,对当事人多方皆有约束力。且在履行合作期间,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立抵押契约人张三(以下简称甲方)李四(以下简称乙方),因抵押借款事,双方议定条款如下: 一、乙方将坐落x x面积x x平方米工地及其地上建筑物即xx x号平房一栋,设定抵押权与甲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x x万元。 二、利息按月利率x分计算,于每月一日支付。 三、本借款期限二年,即自x x x x年7月1日起,至x x x x年6月30日止,期满应一次还清。但如果乙方不按第二款规定按时付息累积达两期的,甲方于期限届满前,可请求返还借款。 四、本契约签订之日,乙方应将抵押物有关的所有权书及其他有关文件交付甲方收执,并协同办理抵押权登记。 五、抵押期限内抵押物应付的一切税捐,应由乙方依法按期缴纳。 六、本契约自订立时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张三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乙方:李四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xxxx年x月x日 可在本位置填写公司名或地址 YOU CAN FILL IN THE COMPANY NAME OR ADDRESS IN THIS POSITION

同一财产为多个债权人设定抵押的情况下

同一财产为多个债权人设定抵押的情况下,债权人如何行使抵押权? 现实生活中,债务人可能将同一财产向多个债权人抵押,这时就会出现多个抵押权人对同一个抵押物行使抵押 权的情形。此时,债权人行使抵押权应注意以下几点: 1、看自己的抵押权是否登记。对于法律要求登记才生效的抵押,是否登记是区分抵押是否生效的标志;对于 法律不作强制登记要求的抵押,登记的抵押效力优于未登记的抵押。 2、看自己的抵押权居于什么顺位。登记才生效的抵押,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合同签订即生效的,登记的效力优先,未登记的按照抵押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 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3、看抵押物的价值及各债权的价值。如果抵押物的价值大于各债权的价值总值,则不存在受偿问题;如果抵 押物的价值小于各债权的价值总值,则根据自己抵押权的顺位确定自己的债权是否能够受偿。 4、顺序在先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先到期的,抵押权实现后的剩余价款应予提存,留待清偿顺序在后的抵押担保债权;顺序在后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先到期的,抵押权人只能就抵押物价值超出顺序在先的抵押担保债权的 部分受偿。 根据《担保法》规定,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质押权与抵押权并存时,抵押权优先 于质权。 1、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和质押权受偿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留置该财产并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如本案中修理店基 于修理合同占有机器,并基于修理行为就修理费对王某享有了债权,王某未按时支付修理费,修 理店则有权留置机器并优先受偿. 留置权是一种法定担保物权,我国《物权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 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因此,无论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的设立时间 谁在前,留置权一律优先于抵押权,质押权受偿. 2、经依法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受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九条规定, 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 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因此,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受偿的前提是抵押权有效设立且抵 押权依据法律规定进行了登记.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得优先于质押权受偿.质押转移标的物的占有,而抵押不 转移标的物的占有. 应该按照约定,否则,债权人可以选择。法律依据是担保法和司法解释: 1、《担保法》第二十八条: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 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八条:同一债权既有保证 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 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 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我国物权法抵押权顺位的相关规定

我国物权法抵押权顺位的相关规定 抵押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可以就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由于物权具有区分原则,因此抵押合同是一种债权行为,而抵押权的设定行为则属于物权行为,因为债权不像物权具有强烈的排他性与绝对性,在同一抵押物设立多个抵押合同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是常见的。正是由于同一抵押物拥有多个可能多个债权人因此即产生的抵押权的顺位问题。 物权具有优先效力,即有担保的债权优先于没有担保的债权,先设定的物权优先于后设定的物权,这就决定了抵押权的顺位。我国《物权法》第199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的价款按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在抵押权顺位问题上,还存在两种法律行为会对抵押权人产生不同影响,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顺位和抵押权人交换抵押权顺位。如甲、乙、丙对同一房屋分别享有30万元、50万元、120万元的抵押权,分别为第一顺位、第二顺位和第三顺位。甲、丙协议将甲、丙享有的抵押权顺位互换。现抵押物变现款为130万元,显然甲、丙之间关于互换抵押权顺位的协议将对乙产生不利影响,处于第二顺位的乙将只能获得10万元。因此物权法第194条规定当抵押财产上有数个抵押权时,抵押权人的顺位变更必须经过协议且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因此甲和丙不能进行抵押权变更除非乙的同意。上述案例是出于对抵押权人的保护而设定的,在抵押权关系中,提供担保财产的同时可以是不是债务人的第三人,因此对第三人的保护也在物权法的保护范围之内。例如甲以自己的房产向乙抵押贷款100万元,同时又由丙作为该项贷款的保证人,此后甲将该房产抵押给丁。乙为了丁的利益放弃抵押权顺位,自愿将顺位处于丁之后,结果该房产拍卖所得价款在优先清偿丁后,乙只有60万元的贷款得到了清偿,乙要求丙对剩下的40万元贷款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乙不放弃抵押权顺位,由于丙只是作为甲乙双方的保证人因此不用清偿丁的款项,乙放弃其顺位对丁来说十分不公平。因此我国物权法第194条第二款同时规定: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其他担保人仍承诺提供担保的除外。因此在上个案例中丙就不承担对乙的清偿责任。 区分原则是指相对于债权行为而言,物权行为是具有独立的意思表示的另一个法律实施。物权行为的意思表示以无权的变动为其直接内容。 《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1]

委建契约书模板

委建契约书 立契约书委建人(以下简称甲方)与建方(以下简称乙方),本契约不动产标示委建事项经由甲乙双方同意订立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地标示:本契约房屋坐落在市区地号土地内定名" 名宫",经暂编号区栋楼的房屋一户。 第二条房屋面积:本契约房屋面积包括室内、阳台及走道、楼梯间、屋顶 突物(仅限于水箱及楼梯间,其余部分不计入)地下室、电梯间等公共设施分摊 面积在内计约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当地政府机关复丈后,建筑改 良物所有权状所记载的面积为准),但双方同意建筑改良物所有权状记载面积加 上本条前列(阳台走道、楼梯间等)公共设施分摊面积等,即相当于本契约所记 载面积,若有增减,而其面积差额未逾百分之二时,双方均不得异议,若增减面 积误差超过百分之二时,其误差超过百分二部分,即以该户出售时的平均单价为计算基准,由双方互为补偿。 第三条本大楼的屋顶除水箱、楼梯间外,乙方的投资、规划,其使用权归 乙方,但乙方应对甲方提供较一般人优惠的服务。 第四条本大楼地下室产权登记为本大楼全体所有人共有,地下室除机电设

备外,其余场地如遇空袭时,应开放为公共避难场所,地下室平时作为停车场, 由本大楼管理委员会统筹管理,其办法另详载于本大楼管理委员会管理章程。 第五条甲方所订购房屋的室内隔间装饰及设备工程,其施工标准悉依 市政府局核准的建造执照图说按图施工,如甲方要求变更或增减等,须征求乙方同意,惟属大楼整体装置者不得删减,变更后的工程款由双方协议定之,但以不少于本契约所定的工程款一次付清与乙方,甲方未缴清增加的工程款前, 乙方不得施工,如双方对变更后工程款未能达成协议或甲方拒绝或延迟交付所增 加变更的工程款时,视为甲方取消变更或增减,乙方仍按本契约原定项目施工。 第六条工程期限:本契约房屋建筑工程,乙方应于本契约签订后三个月内 开工,自开工之日起七百个工作天完工,并以开始申请使用执照为完工日期。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在此限,乙方不负迟延完工之责。 (一)甲方未依约定付款办法的规定交付价款时。 (二)甲方要求变更内部隔间与设计,致迟延完工时。 (三)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天灾人祸或法律法规限制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 事由,以致工程不能如期进行时。 (四)本工程屋外排水沟及巷道铺设工程,不受本条约完工时限的拘束, 水电等的接通供应悉凭该公用事业作业程序而决定。 第七条保固期限:本契约房屋自领到使用执照之日起,对本契约房屋建筑

抵押期限的设定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是土地他项权利登记的一种主要类型,抵押期限则是抵押登记权属审核的主要内容。一些地方基层国土部门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时,往往将抵押登记期限设定为一年,或者走向另一个极端即不设定期限。对于设定期限的,到期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到国土部门办理续期抵押登记,换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对于该种做法,抵押人、抵押权人反映很大,法院、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也提出异议,在实际操作中也确实给抵押登记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麻烦。不设定抵押期限,土地使用权抵押则形同于虚设,不但与现行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符,影响了土地登记的规范化和土地的流转,而且不利于保护抵押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利于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 《担保法》规定土地抵押是抵押担保的一种具体形式。所谓土地抵押,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在不转移土地占有的情况下,将土地使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该土地使用权并对处分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土地抵押权作为一项担保物权,从属于所担保的债权而存在。因此,对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限不能不设定。也不能无依据地随意设定。 那么,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期限应如何依法设定呢? 一、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限应小于土地使用期限减去已使用期限的剩余期限。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土地抵押权的取得必须签订书面形式的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是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成立财产抵押关系的法律行为。也就是说,抵押双方当事人可以就抵押期限在自愿的基础上做出约定。但是,无论是抵押双方自行约定还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设定,该抵押期限均应不超过土地使用期限减去已使用期限的剩余期限。出让土地使用权都有使用期限,土地抵押的期限当然不能超过土地权利人的剩余使用期限。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最高抵押期限应不超过同类用途土地的最高出让期限。 二、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限的设定应参照借款期限。我国对土地抵押登记实行强制登记制度,抵押登记是抵押合同生效的要件,土地抵押登记制度的实质就是通过登记程序的设定最大限度地保护抵押权人的利益。抵押权相对于被担保的主债权而言,属于从权利。例如,为取得贷款而将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则借款合同为主合同,抵押合同是从合同,土地抵押合同签订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主合同(借款合同)的履行,因此,土地抵押期限应不小于借款合同的约定期限,否则就失去了抵押的目的。 三、土地抵押期限的设定,还要兼顾房地一致的原则。《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规定,以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一并抵押;以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一并抵押。因此,房产和土地同时办理抵押时,土地抵押期限的设定,还要兼顾房地一致的原则,应小于建筑物的使用年限,并与建筑物抵押的期限相一致。以确保抵押登记的规范,降低抵押风险,有效保障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 四、土地抵押期限可确定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间及履行期届满后二年。抵押权属于从权利,不能与主债权分离而单独存在,其效力因而也受到主债权的制约,《担保法》第52条明确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土地抵押权的效力也与此相同,因此在办理抵押登记时,可根据主债权的效力即主债权的存续期间确定土地抵押登记期限。主债权的存续期间为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间及履行期届满后的法定起诉期,法定起诉期根据《民法通则》第135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抵押权设定契约书新整理版参考文本

抵押权设定契约书新整理 版参考文本 In Order To Protect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 Consensus Through Consultation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抵押权设定契约书新整理版参考文本使用指引:此契约资料应用在协作多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商量最终得出一致意见,特意签订成为文书材料,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立抵押契约人张_____(以下简称甲方)李______(以下 简称乙方),因抵押借款事,双方议定条款如下: 一、乙方将坐落_____面积_____平方米工地及其地上建 筑物即________号平房一栋,设定抵押权与甲方,向甲方借 款人民币____万元。 二、利息按月利率_____分计算,于每月一日支付。 三、本借款期限二年,即自______年7月1日起,至 _____年6月30日止,期满应一次还清。但如果乙方不按 第二款规定按时付息累积达两期的,甲方于期限届满前, 可请求返还借款。 四、本契约签订之日,乙方应将抵押物有关的所有权 书及其他有关文件交付甲方收执,并协同办理抵押权登

记。 五、抵押期限内抵押物应付的一切税捐,应由乙方依法按期缴纳。 六、本契约自订立时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张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 乙方:李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论“未来物”上的抵押权设定

论“未来物”上的抵押权1 董学立 内容提要:物权包括担保物权的设立和存续,当以“特定物“的存在为客观前提。《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一百八十八条关于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以及航空器等“未 来物”上抵押权何时设立的规定,违背了这一前提,导致了学理上的错误和体系 上的混乱,应予适时纠正。 关键词:物权法特定物预告登记 Query the provisions of 187 and 188 in the chinese property law Abstract:The being of the specialized thing should be the objective precondition to the creation and the existence of the real right including security right. The provisions in the chinese property law for when a hypothec is been created, attaching on the building, shipping and aerostat which is being built, breach the objective precondition, and result in the doctrinal mistakes and systematic conflicting. Therefore, these provisions should be revised at an appropriate time. Key words:property law,specialized thing,advance notice registration 一、“在建物”上能设立抵押权吗?——问题的提出 我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随即,该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又规定:以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立法区分了正在建造的不动产和正在建造的动产并区别对待:于身属不动产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上,施以登记生效主义;于位列动产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上,处以登记对抗主义。从该法所确立的登记立法主义来说,这是完全可以理解也是可以接受的。但与此同时,不无遗憾的是,立法却在这一问题上没有延续《物权法》文本关于“物权”这一概念的本质属性的规定:从上述两条规定可以推断,立法者于正在建造中的物亦即现实社会中尚不存在的“物”上,设立了抵押权。2抵押权当属物权之一种,一般应遵从物权设立和存续的客观条件——属于“物”并已现实的存在即“特定物”,是包括抵押权在内的各种物权设立和存续的基础。3显然,《物权法》于正在建造中的所谓“物”上设立抵押权的规定,有违物权法的基本原理并导致了物权法体系内的混乱。关于这一点,就不能被理解亦不能被接受了。 二、物权(抵押权)设立和存续的客观条件——学理上的探求 一言以蔽之,物权设立和存续的客观条件,即《物权法》关于物权的概念中所认定的“特 作者简介:董学立(1967-)男,汉族,山东省利津县人,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民商法研究方向;本研究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阶段性成果。 1岂止是《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和一百八十八条,拙文杀青之际,笔者又发觉该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同样是应予质疑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动产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结合该法第一百八十一条之“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的规定,可以得出同样的结论:如果当事人以“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的话,抵押合同生效之时,因抵押物的非特定化,客观上是无法设立抵押权的。所以,抵押合同可以成立,也可以办理抵押合同请求权之登记并因此保有其优先受偿的顺位,但抵押权作为物权,因受其物权之客体特定性的限制,须待抵押合同成立之时那些“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得以特定化后,方可因主客观条件的兼备而于其上成立抵押权。参见拙文:《论物权变动的主客观条件》,载《法学论坛》2008年第3期。第102-106页。 2《物权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3作为权利的物权有三个特性:权利客体上的特定性、权利实现上的支配性和权利效力上的排他性。但物权上述三个属性的地位不同:权利客体的特定性是物权设立和存续的物质基础,权利实现上的支配性和权利效力上的排他性则是物权的表现形式。

抵押权设定契约书标准版本

The Legal Relationship Established By Parties To Resolve Disputes Ultimately Realizes Common Interests. The Document Has Legal Effect After Reaching An Agreement Through Consultation.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抵押权设定契约书标准版 本

抵押权设定契约书标准版本 温馨提示:本合同文件应用在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为解决或预防纠纷而确立的法律关系,最终实现共同的利益,文书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后,签署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立抵押契约人张三(以下简称甲方)李四 (以下简称乙方),因抵押借款事,双方议定 条款如下: 一、乙方将坐落x x面积x x平方米工 地及其地上建筑物即xx x号平房一栋,设定 抵押权与甲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x x万元。 二、利息按月利率x分计算,于每月一日 支付。 三、本借款期限二年,即自x x x x年 7月1日起,至x x x x年6月30日止,期 满应一次还清。但如果乙方不按第二款规定按 时付息累积达两期的,甲方于期限届满前,可

请求返还借款。 四、本契约签订之日,乙方应将抵押物有关的所有权书及其他有关文件交付甲方收执,并协同办理抵押权登记。 五、抵押期限内抵押物应付的一切税捐,应由乙方依法按期缴纳。 六、本契约自订立时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张三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乙方:李四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2021抵押权设定契约书(通用版)

YOUR LOGO 2021抵押权设定契约书(通用版) The contract is the guarantee for both parties, safeguarding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both parties, and binding both parties to perform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专业合同系列,下载即可用

2021抵押权设定契约书(通用版)导语:合同就是对签订双方的一种保障,如果发生了纠纷的话,可以凭借这个合同协议书,到这个法院去起诉,或者去申请仲裁,来解决双方的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只要条款没违反法律意思,是双方意思自治体现就是有效的。如果需要,可以直接下载打印或用于电子存档。 抵押权设定契约书 立抵押契约人张三(以下简称甲方)李四(以下简称乙方),因抵押借款事,双方议定条款如下: 一、乙方将坐落xx面积xx平方米工地及其地上建筑物即xxx号平房一栋,设定抵押权与甲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xx万元。 二、利息按月利率x分计算,于每月一日支付。 三、本借款期限二年,即自xxxx年7月1日起,至xxxx 年6月30日止,期满应一次还清。但如果乙方不按第二款规定按时(www.范文大全收集)付息累积达两期的,甲方于期限届满前,可请求返还借款。 四、本契约签订之日,乙方应将抵押物有关的所有权书及其他有关文件交付甲方收执,并协同办理抵押权登记。 五、抵押期限内抵押物应付的一切税捐,应由乙方依法按期缴纳。 六、本契约自订立时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张(范文大全收集)三 住址:

抵押权设定契约书通用版

契约编号:YTO-FS-PD960 抵押权设定契约书通用版 In Order T o Protect Their Own Legal Righ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Negotiate And Reach An Agreement,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抵押权设定契约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契约文件可用于合作多方为了保障各自的合法权利,经共同商议并达成协议,签署成为文件资料,实现纠纷解决和达到共同利益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立抵押契约人张三(以下简称甲方)李四(以下简称乙方),因抵押借款事,双方议定条款如下: 一、乙方将坐落x x面积x x平方米工地及其地上建筑物即xx x号平房一栋,设定抵押权与甲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x x万元。 二、利息按月利率x分计算,于每月一日支付。 三、本借款期限二年,即自x x x x年7月1日起,至x x x x年6月30日止,期满应一次还清。但如果乙方不按第二款规定按时付息累积达两期的,甲方于期限届满前,可请求返还借款。 四、本契约签订之日,乙方应将抵押物有关的所有权书及其他有关文件交付甲方收执,并协同办理抵押权登记。 五、抵押期限内抵押物应付的一切税捐,应由乙方依法按期缴纳。 六、本契约自订立时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张三

抵押权设定契约书新实用版

YF-ED-J6862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抵押权设定契约书新实用 版 An Agreement Between Civil Subjects To Establish, Change And Terminate Civil Legal Relations. Please Sign After Consensu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Realize Common Interes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抵押权设定契约书新实用版 提示:该契约文档适合使用于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请经过一致协商再签订,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立抵押契约人张_____(以下简称甲方)李 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因抵押借款事,双 方议定条款如下: 一、乙方将坐落_____面积_____平方米工 地及其地上建筑物即________号平房一栋,设 定抵押权与甲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万 元。 二、利息按月利率_____分计算,于每月一 日支付。 三、本借款期限二年,即自______年7月1 日起,至_____年6月30日止,期满应一次还

清。但如果乙方不按第二款规定按时付息累积达两期的,甲方于期限届满前,可请求返还借款。 四、本契约签订之日,乙方应将抵押物有关的所有权书及其他有关文件交付甲方收执,并协同办理抵押权登记。 五、抵押期限内抵押物应付的一切税捐,应由乙方依法按期缴纳。 六、本契约自订立时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张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 乙方:李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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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设定契约书新整理版 使用说明:当事人在信任或者不信任的状态下,使用合同文本签订完毕,就有了法律依靠,对当事人多方皆有约束力。且在履行合作期间,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立抵押契约人张_____(以下简称甲方)李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因抵押借款事,双方议定条款如下: 一、乙方将坐落_____面积_____平方米工地及其地上建筑物即________号平房一栋,设定抵押权与甲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万元。 二、利息按月利率_____分计算,于每月一日支付。 三、本借款期限二年,即自______年7月1日起,至_____年6月30日止,期满应一次还清。但如果乙方不按第二款规定按时付息累积达两期的,甲方于期限届满前,可请求返还借款。 四、本契约签订之日,乙方应将抵押物有关的所有权书及其他有关文件交付甲方收执,并协同办理抵押权登记。 五、抵押期限内抵押物应付的一切税捐,应由乙方依法按期缴纳。 六、本契约自订立时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张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 乙方:李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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