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和动物产品合格证许可流程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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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动物和动物产品合格证许可流程图

①动物产地检疫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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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检疫后的处理

动物检疫后的处理 经检疫合格或除害处理合格的进出境动物、动物产品或国内动物检疫动物及动物产品,出具相应证明,加盖验讫印章,给予放行。 经检疫不合格的,应根据不同情况,按规定分别作出封锁、隔离观察、退回、扑杀并销毁、高温以及其它处理方式。 一、动物检疫处理的基本原则 1、对检疫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出证放行 经检疫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检疫合格证明。 2、对不合格的动物及其产品,应贯彻预防为主和就地处理的原则 对染疫动物、动物产品不能运出产地,就近进行无害化处理。 如动物在运输中发现疫病时,可以在防止传播的条件下,运往最近的隔离场或屠宰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在具体处理中,应根据疫病的不同种类和具体条件,采取相应的无害化处理措施。 二、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本标准规定了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的销毁、无害化处理的技术要求。 无害化处理(bio-safety disposal):是指用化学、物理及其他方法消除染疫动物、动物产品病害因子的强制措施。 生物安全处理:通过用焚毁、化制、掩埋或其他物理、化学、生物学等方法将病害动物尸体和病害动物产品或附属物进行处理,以彻底消灭其所携带的病原体,达到消除病害因素,保障人畜健康安全的目的。 适用于染疫动物、动物产品及污染的运载工具、垫料、污水、污物及其他有关物品。 (一)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的处理 1、运送 运送动物尸体和病害动物产品应采用密闭、不渗水的容器,装前卸后必须要

消毒。 2、销毁 (1) 使用对象: ①确认为口蹄疫、猪水泡病、猪瘟、非洲猪瘟、牛瘟、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牛海绵状脑病、痒病、绵羊梅迪/维斯那病、蓝舌病、小反刍兽疫、绵羊痘和山羊痘、山羊关节炎脑炎、高致病性禽流感、鸡新城疫、炭疽、鼻疽、狂犬病、羊快疫、羊肠毒血症、肉毒梭菌中毒症、羊猝狙、马传染性贫血病、猪螺旋体痢疾、猪囊尾蚴、急性猪丹毒、钩端螺旋体病(已黄染肉尸)、布鲁氏菌病、结核病、鸭瘟、兔病毒性出血症、野兔热的染疫动物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人畜健康的病害动物及其产品。 ②病死、毒死或不明死因动物的尸体。 ③经检验对人畜有毒有害的、需销毁的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 ④从动物体割除的病变部分。 ⑤人工接种病原微生物或进行药物实验的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 ⑥国家规定的其他应该销毁的动物和动物产品。 (2) 操作方法 ①焚毁:将病害动物尸体、病害动物产品投入焚化炉或用其他方式烧毁碳化。 ②掩埋 本法不适用于患有炭疽等芽孢杆菌类疫病,以及牛海绵状脑病、痒病的染疫动物及产品、组织的处理。具体掩埋要求如下: a) 掩埋地应远离学校、公共场所、居民住宅区、村庄、动物饲养和屠宰场所、饮用水源地、河流等地区; b) 掩埋前应对需掩埋的病害动物尸体和病害动物产品实施焚烧处理; c) 掩埋坑底铺2cm厚生石灰; d) 掩埋后需将掩埋土夯实。病害动物尸体和病害动物产品上层应距地表 1.5m以上; e) 焚烧后的病害动物尸体和病害动物产品表面,以及掩埋后的地表环境应使用有效消毒药喷、洒消毒。 3、无害化处理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填写规范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填写规范 一、《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 1.适用范围: 用于跨省境出售或者运输动物。 2.项目填写: 货主:货主为个人的,填写个人姓名;货主为单位的,填写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填写移动电话,无移动电话的,填写固定电话。 动物种类:填写动物的名称,如猪、牛、羊、马、骡、驴、鸭、鸡、鹅、兔等。 数量及单位:数量和单位连写,不留空格。数量及单位以汉字填写,如叁头、肆只、陆匹、壹佰羽。 启运地点:饲养场(养殖小区)、交易高声的动物填写生产地的省、市、县名和饲养场交易市场名称;散养动物填写生产地的省市县村名。 到达地点:填写到达地的省、市、县名,以及饲养场(养殖小区)屠宰场、交易高声或乡镇、村名。 用途:视情况填写,如饲养、屠宰、种用、乳用、役用、宠用、试验、参展、演出、比赛等。承运人:填写动物承运者的名称或姓名;公路运输的,填写车辆行驶证上法定车主名称或名字。联系电话:填写承运人的移动电话或固定电话。 运载工具牌号:填写车辆牌号及船舶、飞机的编号。 运载工具消毒情况写明消毒药名称。 到达时效:视所需时间填写,最长不得超过5天,用汉字填写。 牲畜耳标号:由货主申报检疫时提供,官方兽医实施检疫时进行核查。耳标号只需填写顺序号的后3位,可另附纸,并注明检疫证明编号,同时加盖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专用章。 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签章:由途经的每个动物卫生监督检疫站签章,并签署日期。 签发日期:用简写汉字填写。如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备注:有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可在此栏填写。 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A 1.适用范围: 用于跨省境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 2.项目填写: 货主:货主为个人的,填写个人姓名;货主为单位的,填写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填写移动电话,无移动电话的,填写固定电话。 产品名称:填写动物产品的名称,如“猪肉”“牛皮”、“羊毛”,不得只填写为“肉”、“皮”、“毛”。 数量及单位:数量和单位连写,不留空格。数量及单位以汉字填写,如叁拾公斤、伍拾张、陆佰枚。 生产单位名称地址:填写生产单位全称及生产场所详细地址。 承运人:填写动物承运者的名称或姓名;公路运输的,填写车辆行驶证上法定车主名称或名字。联系电话:填写承运人的移动电话或固定电话。 运载工具牌号:填写车辆牌号及船舶、飞机的编号。 运载工具消毒情况写明消毒药名称。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书 衡东县畜牧局: 本人绍斌53岁、忠雄42岁,家住省衡东县蓬源镇新江村1组和长冲村8组,主要从事家畜禽养殖、销售经营活动,活动围主要是藏香猪养殖,经营地点在衡东县蓬源镇长冲村8组,有养殖面积3800平方米,有卫生消毒设施和防疫制度,能遵守《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畜牧部门要求展开活动。现特申请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请予办理为盼。 申请人:绍斌 忠雄 2016年3月18日

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1、猪场实行封闭式饲养与管理,所有人员、车辆、物品仅能经由场大门生产区大门出入,不得由其他任何途径进入场区。 2、场大门设置专职门卫,负责监督人员、物流的出入及按规定的方式实施消毒。 3、进场人员均应更换衣服和鞋帽,使用消毒药消毒双手、双足,最好喷雾消毒20 秒后经大门人行入口进入场区,本场车辆返场时应消毒后经由大门消毒池进入。 4、外来人员车辆一般不得进入场区,严禁进入生产区,因特殊需要者,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按猪场规定程序消毒,由专人陪同在指定区域活动。 5、饲养技术人员应在车间坚守工作岗位,不得互相串岗,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生产车间时,应在车间入口处消毒更换衣服。. 6、生产区猪群调动应按生产流程规定有序进行,售出猪只由上猪台装车,严禁运猪车进场装卸猪只,凡已出场猪只严禁运返场。 7、新购进种猪应按规定在隔离舍进行隔离观察(一般一个月)经检疫确认健康并消毒后方可进场混群。 8、场区禁止饲养其他动物,严禁将其他动物,动物肉品及其副产品带进场。 9、各栋间不得共用或相互借用生产工具,更不允许将其外借,不得将场外饲养管理用具带入场区使用。 10、场应定期进行卫生大扫除,使场区环境常保持清洁卫生。 消毒卫生制度 1、生活区、办公区、食堂及其周围环境,每月进行2 次清扫与消毒。 2、生产区环境,生产区道路及其两侧6 米围以及猪舍空地每周消毒一次。 3、猪只周转区:周转猪舍、转猪台、去猪通道、磅秤及其周围环境,每次转猪或出猪后要大消毒一次。 4、猪舍大门、生产区及猪舍入口消毒池:定期更换池药水一次,并确保池消毒药的有效浓度。 5、猪舍与猪群:每周带猪消毒1—2 次,如周边发现疫情,每日1 次,对场进行全封闭管理。 6、车辆:进入生产区的车辆必须在大门外彻底消毒,车辆轮胎使用3%火碱溶液清洗消毒。 7、猪只转群后:要立即对空栏进行彻底的清洗、消毒。 8、母猪从妊娠车间转入产房前:要对母猪进行清洗,消毒后方可进入产房。 9、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消毒,消毒药液浓度需要提高,并交替用药,猪舍隔日一次,猪舍门外,舍通道撒上消毒剂,进出,放置消毒盆,生产用具使用前后放在消毒池中充分消毒5 分钟以上。 免疫及标识制度 1、树立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指导思想。 2、严格执行消毒制度,严格执行本场的猪群免疫程序,建立有效地预防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 2010年第6号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1月4日农业部第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2002年5月24日农业部发布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4号)同时废止。 部长韩长赋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动物检疫活动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保障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动物检疫活动。 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动物检疫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检疫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动物检疫的范围、对象和规程由农业部制定、调整并公布。 第五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派官方兽医按照《动物防疫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可以根据检疫工作需要,指定兽医专业人员协助官方兽医实施动物检疫。 第六条动物检疫遵循过程监管、风险控制、区域化和可追溯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检疫申报 第七条国家实行动物检疫申报制度。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根据检疫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动物检疫申报点,并向社会公布动物检疫申报点、检疫范围和检疫对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动物检疫申报点的建设和管理。 第八条下列动物、动物产品在离开产地前,货主应当按规定时限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一)出售、运输动物产品和供屠宰、继续饲养的动物,应当提前3天申报检疫。 (二)出售、运输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卵、胚胎、种蛋,以及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动物,应当提前15天申报检疫。 (三)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相关易感动物、易感动物产品的,货主除按规定向输出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外,还应当在起运3天前向输入地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第九条合法捕获野生动物的,应当在捕获后3天内向捕获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第十条屠宰动物的,应当提前6小时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急宰动物的,可以随时申报。 第十一条申报检疫的,应当提交检疫申报单;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运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还应当同时提交输入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批

检验检疫证明

检验检疫证明商品检验检疫证书是指进出口商品经商品检验检疫机构检验、鉴定后出具的证明检验检疫结果的书面文件。商品检验检疫证书的种类很多,在实际进出口商品交易中,应在检验检疫条款中规定检验检疫证书的类别及其商品检验检疫的要求。 1.certificate of weight 重量证明书 2.certificate of inspection certifying quality & quantity in triplicate issued by C.I.B.C. 由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和数量检验证明书一式三份 3.phytosanitary certificate 植物检疫证明书 4.plant quarantine certificate 植物检疫证明书 5.fumigation certificate 熏蒸证明书 6.certificate stating that the goods are free from live weevil 无活虫证明书(熏蒸除虫证明书) 7.sanitary certificate 卫生证书 8.health certificate 卫生(健康)证书 9.analysis certificate 分析(化验)证书 10.tank inspection certificate 油仓检验证明书 11.record of ullage and oil temperature 空距及油温记录单 12.certificate of aflatoxin negative 黄曲霉素检验证书 13.non-aflatoxin certificate 无黄曲霉素证明书 14.survey report on weight issued by C.I.B.C. 中国商品检验局签发之重量检验证明书 15.inspection certificate 检验证书 1 6.inspection and testing certificate issued by C.I.B.C. 中国商品检验局签发之检验证明书 大家好,我是做进口冷冻产品销售的,货是从深圳发到江西的,本人有深圳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证明,可以货到了江西以后,当地的动物检验检疫站的,质量监督局的什么乱七八糟单位说我这个证明没有做用,要我拿什么<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他们说了没有这两个证明就要封存我的货,还要罚款,要处货物总值的50%以下10%以上来罚款.要是交了罚款就没事了.本人又不懂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急求好心人帮忙呀!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了!你好。如果已在深圳取过样品,经实验室检测合格的话,这批货是可以销售或者使用的。不知道你在运输前,货物是否已经重新分装过,如果是的话,当地或许会要求你出具运载工具的消毒证明的。建议你可以咨询一下当地质监局,但最好不要找该局一线的检查部门,最好直接和该局分管这块业务的行政管理部门联系一下。 编辑本段种类和用途 1.品质检验证书 是出口商品交货结汇和进口商品结算索赔的有效凭证;法定检验商品的证书,是进出口商品报关、输出输入的合法凭证。商检机构签发的放行单和在报关单上加盖的放行章有与商检证书同等通关效力;签发的检验情况通知单同为商检证书性质。 2.重量或数量检验证书 是出口商品交货结汇、签发提单和进口商品结算索赔的有效凭证;出口商品的重量证书,也是国外报关征税和计算运费、装卸费用的证件。 3.兽医检验证书 是证明出口动物产品或食品经过检疫合格的证件。适用于冻畜肉、冻禽、禽畜罐头、冻兔、皮张、毛类、绒类、猪鬃、肠衣等出口商品。是对外交货、银行结汇和进口国通关输入的重要证件。 4.卫生/健康证书

动物检疫实施步骤与操作简明流程(精)

动物检疫实施步骤与操作简明流程 第一步:做好检疫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一)检疫人员配备。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配备与检疫工作量相适应的、取得法定资格的动物检疫工作人员。未配备工作人员的,检疫工作不能启动。 (二) 掌握检疫规程。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组织检疫人员学习以下技术规范或规程:1、《畜禽产地检疫规范》(GB16549-1996) 2、《新城疫检疫技术规范》(GB16550-1996) 3、《猪瘟检疫技术规范》(GB16551-1996) 4、《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GB16557-1996) 5、《畜禽屠宰检疫规范》(NY467-2001) 6、《生猪屠宰检疫规范》(NYT909-2004) 7、《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 8、《畜禽产品消毒规范》(GB/T 16569—1996)等。 通过学习、实践,使检疫人员熟练掌握检疫技术;未掌握以上检疫技术规程的,检疫工作不能启动。 (三)准备检疫用品。 1、携带检疫箱,箱内应当有检疫刀钩、体温计、听诊器、

剪刀、镊子等。 2、携带有关检疫证明和检疫记录表格(见附件)。 未携带检疫用品的,检疫工作不能启动。 第二步:做好检疫申报的受理工作 (一)科学设立检疫申报点。 动物检疫是依申请的行政许可行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合理地设立动物检疫申报点,使管理相对人申报检疫有途径。 (二)畜(货)主填写材料。 1、动物检疫申报单(格式见附表1); 2、养殖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 3、拟调出时间; 4、运输工具种类、牌号; 5、出售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应提供调入省准予调入的书面证明; 6、野生动物应提供准予捕捉的合法证明。 (三)落实具体实施检疫的人员。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受理畜(货)主的检疫申报后,应当及时指派具体工作人员,携带有关检疫用品到现场实施检疫。 第三步:现场实施动物产地检疫或者屠宰检疫 (一)动物产地检疫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根据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动物检疫规范的要求的程序实

10、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操作规范及行政审批流程图

十、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于2007年8月30日修订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一条设立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动物诊疗许可证。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诊疗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凭动物诊疗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一条设立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动物诊疗许可证。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诊疗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凭动物诊疗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四、行政审批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条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并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场所; (二)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的执业兽医; (三)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的兽医器械和设备; (四)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在**市**县域内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六、申请材料 需提交材料: 1、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 2、动物诊疗场所地理方位图、室内平面图和各功能区布局图; 3、动物诊疗场所使用权证明;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5、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设施设备清单; 7、管理制度文本; 8、执业兽医和服务人员的健康证明材料; 9、承诺书、委托书; 10、工商部门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七、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格式范文模板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格式范文模板 动物检疫可分进出口检疫和国内检疫两大类。很多人并不清楚动物检疫合格有关的证明怎么写。下面就是给大家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希望大家喜欢。 编号: 货主联系电话 动物种类数量及单位 启运地点省市(州)县(市、区)乡(镇)村 (养殖尝交易市场) 到达地点省市(州)县(市、区)乡(镇) 村(养殖尝屠宰尝交易市场) 用途承运人联系电话 运载方式□公路□铁路□水路□航空运载工具 牌号 运载工具消毒情况装运前经消毒 本批动物经检疫合格,应于日内到达有效。 官方兽医签字: 签发日期:年月日 (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专用章) 牲畜 耳标号 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签章

备注 注:1.本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由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第二联随货同行。 2.跨省调运动物到达目的地后,货主或承运人应在24小时内向输入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3.牲畜耳标号只需填写后3位,可另附纸填写,需注明本检疫证明编号,同时加盖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专用章。 4.动物卫生监督所联系电话: 编号: 货主联系电话 第联共联 动物种类数量及单位用途 启运地点市(州)县(市、区)乡(镇)村(养殖尝交易市场) 到达地点市(州)县(市、区)乡(镇)村 (养殖尝屠宰尝交易市场) 牲畜 耳标号 本批动物经检疫合格,应于当日内到达有效。 官方兽医签字: 签发日期:年月日 (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专用章)

联随货同行。 2.本证书限省境内使用。 3.牲畜耳标号只需填写后3位,可另附纸填写,并注明本检疫证明编号,同时加盖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专用章。 编号: 货主联系电话 第联共二联 产品名称数量及单位 生产单位名称地址 目的地省市(州)县(市、区) 承运人联系电话 运载方式□公路□铁路□水路□航空 运载工具牌号装运前经消毒 本批动物产品经检疫合格,应于日内到达有效。 官方兽医签字: 签发日期:年月日 (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专用章) 动物卫生监督 检查站签章 备注

动物检疫合格证样式

注:1.本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由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第二联随货同行。 2.跨省调运动物到达目的地后,货主或承运人应在24小时内向输入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3.牲畜耳标号只需填写后3位,可另附纸填写,需注明本检疫证明编号,同时加盖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专用章。

注:1.本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由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第二联随货同行。 2.本证书限省境内使用。 3.牲畜耳标号只需填写后3位,可另附纸填写,并注明本检疫证明编号,同时加盖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专用章。

第 联 共 二 联 2.动物卫生监督所联系电话:

第 联 共 二 联注:1.本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由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第二联随货同行。 2.本证书限省境内使用。

检疫处理通知单 编号: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你(单位)的 经检疫不合格,根据 之规定,决定进行如下处理: 一、 二、 三、 四、 动物卫生监督所(公章) 年月日官方兽医(签名): 当事人签收: 备注:1.本通知单一式二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 2.动物卫生监督所联系电话: 3.当事人联系电话:

检疫申报单 (货主填写) 编号: 货主: 联系电话: 动物/动物产品种类: 数量及单位: 来源: 用途: 启运地点: 启运时间: 到达地点: 依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 现申报检疫。 货主签字(盖章): 申报时间:年月日 注:本申报单规格为210mm×70mm,其中左联长110mm,右联长100mm。 申报处理结果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填写) □受理。拟派员于 年月日到 实施检疫。 □不受理。 理由: 经办人: 年月日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留存) 检疫申报受理单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填写) No. 处理意见: □受理:本所拟于年月日 派员到实施检疫。 □不受理。理由: 经办人:联系电话: 动物检疫专用章 年月日 (交货主)

市动物诊疗许可证管理办法

***市动物诊疗许可证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市动物诊疗机构管理,规范动物诊疗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开办动物诊疗机构的条件 动物诊疗机构分为动物诊所、动物医院两类。动物医院可以从事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不具备条件的不得使用“动物医院”的名称。 (一)设立动物诊所的条件 1、动物诊疗场所面积(房屋产权证或者使用权证明上标注的建筑面积,下同)必须达到120平方米以上; 2、动物诊疗场所选址距离畜禽养殖场、屠宰加工场、动物交易场所不少于200米; 3、动物诊疗场所设有独立的出入口,出入口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内或者院内,不得与同一建筑物其他用户共用通道; 4、动物诊疗场所具有布局合理的诊疗、手术室、药房等设施; 5、置有诊断台、保定器、开口器、听诊器、体重称、体温计、显微镜、输液架、动物血球分析仪、动物血清生化分析仪,B超仪、手术器械、器械柜、电冰箱、恒温箱、紫外消毒灯、药品柜、洗衣机、喷雾消毒器、高压灭菌等设备和其他必备的诊疗器械,并配备有污水处理专用设备;

6、具有1名以上取得注册执业兽医师资格的固定人员,且身体健康,无人畜共患病,无色盲症; 7、具有完善的诊疗服务、疫情报告、卫生消毒、兽医处方、药物和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必须实行主治兽医上墙明示挂牌诊疗服务制度;有严格的动物防疫管理和消毒制度并上墙公布;建立门诊、处方、病历登记、人员职责、门诊规定、药品管理、收费标准等制度并上墙公布;建立健全处方病历存档制度,病历档案应当保存3年以上。 (二)设立动物医院的条件 除了具备以上设立动物诊所的条件之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动物医院面积必须达到180平方米以上; 2、设有观察室、隔离室、诊疗室、手术室、住院室、相关检验室、相关仪器室、器具清冼消毒室、药房、办公室等工作室及污染物、废弃物等无害化处理场所。 3、置有X光机、手术台、无影灯、氧气瓶、麻醉呼吸机等设备和其他必备的诊疗器械。 4、具有3名以上取得注册执业兽医师资格的固定人员,且身体健康,无人畜共患病,无色盲症。 二、办证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向所在区农业局提交下列材料: 1、材料真实有效承诺书(网站下载或到受理机关免费领取);

动物检疫处理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动物检疫处理 检疫处理是指检验检疫机关对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所采取的强制性的处理措施。检疫处理的方式有除害、扑杀、销毁、退回或封存、不准出境、不准过境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检疫处理按下列的原则办理:(一)在输入动物时,检出中国政府规定的一类传染病、寄生虫病的,其阳性动物与其同群的其它动物全群退回或全群扑杀并销毁尸体;(二)在输入动物时,检出中国政府规定的二类传染病、寄生虫病的,其阳性动物退回或扑杀,同群其它动物在动物检疫隔离场和动植物检疫机关指定的地点继续隔离观察;(三)输入动物产品和其它检疫物,经检疫不合格的,作除害、退回或销毁处理,处理合格的,准予进境;(四)输入的动物、动物产品和其它检疫物检出带有一、二类传染病、寄生虫病名录以外的,对农、林、牧、渔业生产有严重危害的其它疾病的,由口岸检验检疫机关根据有关情况,通知货主或其代理人作除害、退回或销毁处理,经除害处理合格的,准予进境;(五)出境动物、动物产品和其它检疫物经检疫不合格或达不到输入国要求而又无有效方法作除害处理的,不准出境;(六) 过境的动物经检疫发现有我国公布的一、二类传染病、寄生虫病的,全群动物不准过境;(七)过境动物的饲料受病原污染的,作除害、不准过境或销毁处理;(八)过境的动物尸体、排泄物、铺垫材料及其它废弃物,须在口岸检验检疫机关的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九)对携带、邮寄我国规定的禁止携带、邮寄物进境的动物、动物产品和其它检疫物进境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十)携带、邮寄允许通过携带、邮寄方式进境的动物、动物产品及其它检疫物经检疫不合格而又无有效方法作除害处理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动物诊疗许可

动物诊疗许可
事项名称
动物诊疗许可
办事程序
1、 受 理 ; 2、 审 核 ( 包 括 现 场 踏 勘 ) ; 3、 许 可 ; 4、 送 达 。
1、 申 请 人 的 身 份 证 及 复 印 件 ; 2、 动 物 诊 疗 许 可 证 申 领 核 发 登 记 表 ; 3、 《 动 物 防 疫 合 格 证 》 及 复 印 件 ; 4、 主 要 设 施 、 设 备 的 清 单 、 照 片 和 权 属 证 明 资 料 ; 5、 从 事 诊 疗 工 作 人 员 的 健 康 证 、 身 份 证 、 学 历 证 书 、 职 称 资 申报材料 事动物诊疗活动,应具有二名以上大专以上兽医专业学历或取得兽医师以 上职称的兽医技术人员;在其他镇、街道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应具有 一名以上中专或相当于中专以上兽医专业学历或取得助理兽医师以上职称 的兽医技术人员)。 格证书、防治员资格证书及复印件。(在路南、路北和路桥街道范围内从
法律依据
1、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动 物 防 疫 法 》 第 51 条 ; 2、 《 浙 江 省 <动 物 诊 疗 许 可 证 >发 放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第 2 条
承诺时限
5 个工作日
收费说明
⊙ 个 人 50.00 元 /个 ; ⊙ 单 位 100.00 元 /个
收费依据
浙 财 综 ( 2002) 7 号

动物诊疗许可证申领核发登记表
诊疗院名称 业主或法人姓名 住 址 年龄 学历 专业 联系电话 业主或法人 照 片
诊疗院地址 姓名 从事 诊疗 工作 人员 情况 姓名 姓名 学历 学历 职称 职称 动物防治员资格证号 动物防治员资格证号 姓名 学历 职称 动物防治员资格证号 学历 职称 动物防治员资格证号
诊 疗 场 所 设 施 条 件 情 况
申领人签名: 年 月 日

动物检疫操作规程

动物检疫操作规程 生猪产地检疫规程 1. 适用范围本规程规定了生猪含人工饲养的野猪产地检疫的检疫对象、检疫合格标准、检疫程序、检疫结果处理和检疫记录。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猪的产地检疫及省内调运种猪的产地检疫。 合法捕获的野猪的产地检疫参照本规程执行。 2. 检疫对象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炭疽、猪丹毒、猪肺疫。 3. 检疫合格标准3.1 来自非封锁区或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饲养场养殖小区、养殖户。3.2 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了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3.3 养殖档案相关记录和畜禽标识符合规定。 3.4 临床检查健康。 3.5 本规程规定需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3.6 省内调运的种猪须符合种用动物健康标准省内调运精液、胚胎的其供体动物须符合种用动物健康标准。 4. 检疫程序 4.1 申报受理。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接到检疫申报后根据当地相关动物疫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受理的应当及时派出官方兽医到现场或到指定地点实施检疫不予受理的应说 明理由。4.2 查验资料及畜禽标识 4.2.2 官方兽医应查验 散养户防疫档案确认生猪已按国家规定进行强制免疫 并在有效保护期内。 4.2.3 官方兽医应查验生猪畜禽标识加施情况确认其佩戴

的畜禽标识与相关档案记录相符。 4.3.1 检查方法 4.3.2 检查内容出现发热、精神不振、食欲减退、流涎 蹄冠、蹄叉、蹄踵部出现水疱水疱破裂后表面出血形成 暗红色烂斑感染造成化脓、坏死、蹄壳脱落卧地不起鼻盘、口腔黏膜、舌、乳房出现水疱和糜烂等症状的怀疑感染口蹄疫。 出现高热、倦怠、食欲不振、精神萎顿、弓腰、腿软、行动缓慢间有呕吐便秘腹泻交替可视黏膜充血、出血或有不正常分泌物、发绀鼻、唇、耳、下颌、四肢、腹下、外阴等多处皮肤点状出血指压不褪色等症状的怀疑感染猪瘟。出现高热眼结膜炎、眼睑水肿咳嗽、气喘、呼吸困难耳朵、四肢末梢和腹部皮肤发绀偶见后躯无力、不能站立或共济失调等症状的怀疑感染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咽喉、颈、肩胛、胸、腹、乳房及阴囊等局部皮肤出现红肿热痛坚硬肿块继而肿块变冷无痛感最后中央坏死形成溃疡颈部、前胸出现急性红肿呼吸困难、咽喉变窄窒息死亡等症状的怀疑感染炭疽。4.4 实验室检测 4.4.1 对怀疑患有本规程规定疫病及临床检查发现其他异常情况的应按相应疫病防治技术规范进行实验室检测。4.4.2 实验室检测须由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实验室承担并出具检测报告。4.4.3 省内调运的种猪可参照《跨省调运种用、乳用动物产地检疫规程》

动物诊疗许可办事指南

动物诊疗许可办事指南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动物诊疗许可审批 2.办理单位:仪陇县农牧业局 3.办理窗口:农牧业局窗口 4.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5.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6.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7.窗口电话:7233528 8.投诉电话:7233538 二、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997年主席令第87号,2013年主席令第71号修正)第五十一条: (二)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8年第19号)第五条: (三)《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2014年省第十二届人大第九次会议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第三十一条: 三、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到仪陇县政务中心农牧业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即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 仪陇县政务中心农牧业窗口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查和现场审核。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诊疗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四) 取件人凭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领取办理结果。 四、申报材料 以下申报材料按照现行相关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规定若有变化将及时更新;文件、证件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内容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用A4纸打印。 (一)动物诊疗所 1、《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1份(当事人可以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下载或县政务服务中心农牧业窗口领取,下同);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张,1寸彩色照片2张; 3、1名(含1名)及以上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出示原件)复印件各1份; 4、1名(含1名)及以上执业兽医在本单位所从事的岗位证明(加盖本单位印章); 5、执业兽医和服务人员的健康证明复印件; 6、动物诊疗场所的使用权证明复印件; 7、动物诊疗场所地理方位图、室内平面图和各功能区布局图复印件1份; 8、设施设备清单1份;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范本)复习进程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用途: 启运地点: 启运到达地点: 依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现申报检疫。货主签字: 申报年月日注: 本申报单规格为210mm×70mm,其中左联长110mm,右联长100mm。申报处理结果□受理。拟派员于年月日到实施检疫。□不受理。理由:经办人: 年月日检疫申报受理单no.处理意见: □受理: 本所拟于年月日派员到实施检疫。□不受理。理由: 经办人: 联系电话:动物检疫专用章年月日第三篇: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样式201X附件1动物检证明(动物a)第联共联注: 1.本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随货同行,第二联由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 跨省调运动物到达目的地后,货主或承运人应在24小时内向输入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3.牲畜耳标号只需填写后3位,可另附纸填写,需注明本检疫证明编号,同时加盖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专用章。 4.动物卫生监督所联系电话: 2动物检证明(动物b) 本证书限省境内使用。 3.牲畜耳标号只需填写后3位,可另附纸填写,并注明本检疫证明编号,同时加盖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专用章。动物检证明(产品a)第联共二联注:

1.本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随货同行,第二联由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 动物卫生监督所联系电话: 动物检证明(产品b)第联共二联注: 1.本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随货同行,第二联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 本证书限省境内使用。关于索取检疫证件中提到的动物产品指:直接畜禽的屠宰(包括分割和冷冻)的肉品(如猪、牛、羊、鸡、鸭、鹅、鹌鹑、乳鸽等肉品)及其未加工的副产品(如这些动物的血液、骨头、肉皮、脏器、脂肪、头、蹄、蛋、奶等)。调理肉品(如已经腌制好的烤鸡、烤鸡翅、烤鸡腿等半成品)不适合此索证范围。肉串的经营显然不在索取检疫证的范围之内,但应取得生产许可证qs属于初级农产品的猪肉、牛肉等,是需要提供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但是经过深加工后的肉制品就不需要了,只要有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就可以检疫处理通知单编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你的经检疫不合格,根据之规定,决定进行如下处理: 一、 二、 三、 四、动物卫生监督所(公章)年月日官方兽医(签名): 当事人签收: 备注: 1.本通知单一式二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

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

兰州佳牧动保服务中心兽药质量管理手册 二〇一一年元月

目录 第一章 (10) 机构与人员 (10) GSP管理文件 (10) 质量责任制度 (10) GSP管理文件 (12) 总经理岗位职责 (12) GSP管理文件 (13) 质量管理负责人岗位职责 (13) GSP管理文件 (14) 采购人员岗位职责 (14) GSP管理文件 (15) 仓库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5) GSP管理文件 (16) 仓库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6) 销售人员岗位职责 (17) GSP管理文件 (18) 销售人员岗位职责 (18) GSP管理文件 (19) 财务部管理制度 (19) 财务部管理制度 (20) GSP管理文件 (21) 员工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21) 员工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22) GSP管理文件 (23) 人员素质和工作要求管理制度 (23) 公司组织结构图 (24) 记录表格 (25) 企业各部门人员情况表 (26) 培训计划 (27) 公司培训教育记录 (28) 公司培训教育登记表 (29) 第二章.............................................. 错误!未定义书签。 场所与设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GSP管理文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016动物防疫与检疫试题库

2016学年动物防疫与检疫试题库 ---13动检编第一章选择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于(B)正式实施。 A.1991年10月30号 B.1992年4月1号 C.1995年8月3号 D.1998年1月1号 2.“检疫”一词起源于以下哪个国家(A)。 A.意大利 B.英国 C.德国 D.法国 3.对病死畜禽尸体(C)处理。 A.杀来食用 B.丢到野外 B.无害化处理(埋、焚烧) D.拿到集市卖 4.影响流行病的因素不包括(D)。 A.自然因素 B.饲养管理 C.社会因素 D.流行病的种类 5.禽流感首次爆发在哪个国家(D)。 A.中国 B.美国 C.英国 D.意大利 6.世界上第一个建立检疫机构的是(B)。 A.美国 B.意大利 C.英国 D.法国

7.下列不属于我国一类动物疫病病种(D)。 A.口蹄疫 B.猪瘟 C.绵羊痘和山羊痘 D.狂犬病 8.下列不属于我国进境动物检疫对象(C)。 A.新城疫 B.蓝舌病 C.猪丹毒 D.禽流感 9.不属于新型疫苗的有( A )。 A.类毒素 B.DNA疫苗 C.基因工程疫苗 D.合成肽苗 10.传染病出现典型临床症状的阶段叫做(B)。 A.潜伏期 B.明显期 C.转归期 D.前驱期 11.对尸体传染源的处理,哪项是不正确的(B)。 A.高温 B.低温 C.深埋 D.焚烧 12.四个传染病的发展阶段,最危险的阶段为(A)。 A.潜伏期 B.前驱期 C.临床经过期 D.转归期 13.下列不属于中枢免疫器官的是(D)。 A.骨髓 B.胸腺 C.腔上囊 D.脾脏 14.传染病流行的基本环节不包括(B)。

A.传染源 B.外界环境 C.传播途径 D.易感畜群 15、法定检疫对象是(C)。 A.传染病 B.动物、动物产品 C.动物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D.病原物 第二章选择题 16.下列哪项不是动物检疫的基本属性(D) A.法制性 B.国际性 C.综合性 D.可控性 17.下列属于分子流行病学研究方法的是(D) A.分子技术 B.PCR技术 C.抗原抗体技术 D.蛋白质技术 18.下列哪项属于动物检疫程序(D) A.进口检疫 B.出口检疫 C.跨国检疫 D.检疫许可 19.下列不属于检疫处理的方式的是(D) A.退回 B.封存 C.扑杀 D.保存 20.检疫处理过程中无害化处理使用的熏蒸处理属于(D)方法 A.物理 B.生物 C.数学 D.化学 21.检疫监管的主要措施不包括(D) A.实行注册登记制度 B.建立检疫监管疫区 C.进行疫情监测 D.进行加工运输 22.检疫风险主要特征不包括(C) A.难确定性 B.损害性 C.稳定性 D.未来性

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案例.

外贸单证库单证样本 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1 【业务介绍】 2014年7月21日,广州诗优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新西兰的奶粉供应商签订了一笔婴幼儿奶粉的进口合同,用海运方式从宁波口岸进入中国。8月30日东方海外船公司的代理给进口商的货代发来到货通知,通知货物已经到达宁波港,可以办理进口清关手续了。广州诗优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前已经将国外供货商发来的发票、装箱单等进口清关单据快递给宁波的货代。之后货代办理向宁波口岸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报检,9月23日通过了宁波CIQ的实验室检验,宁波CIQ出具了通关单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允许该合同项下三个批次奶粉在中国境内销售、使用。 【单据实例】

【单据知识】 什么是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由谁来开立?有什么作用? 《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是由中国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进口货物检验检疫合

格后开具的证明进口货物情况符合我国进口要求的证书,是进口法检商品在国内销售与使用的“身份证”,是证明商品是合格商品并允许在国内销售的主要官方凭证。 【单据价值】 在这个样本案例中,最需要注意的是样本中用方框标出的部分,这部分内容是进口商品消费者最为关注的部分,可以看出产品是否符合我国进口要求,证书是否是真实有效的。尤其是进口奶粉为婴幼儿食品,因国产奶粉质量问题,大家尤其关心其质量,而目前国内有很多假进口奶粉,以次充好,侵犯消费者的权益,有时销售的商家出具了盖有貌似政府相关部门红章的证书有时也是假的。那么如何辨别该证书的真假呢?鉴别真假可以有以下几个方法: 方法一:看格式。证书最下方左边打印的是5-1,这是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证书格式类别。 方法二:看流水号。证书最下方右边打印的是证书的流水号,每个流水号都是唯一的,在CIQ2000系统里可以查出证单流水号,以此判断出市面证书的真伪。 方法三:看编号。证书最上面右边打印的是证书编号。本证书380000114041131头六位数字380000表示证书是宁波CIQ出具的,第七位数字1表示是进口商品(如果写成2就不对了,因为2表示是出口商品),第八九位数字14表示是2014年进口的(如果写成13或15就可以断定为假货,因为入境时间是2014年8月)。

湖北省动物诊疗许可证管理办法

鄂牧医医〔2010〕19号 湖北省畜牧兽医局关于 印发《湖北省动物诊疗许可证管理办法》的 通知 各市、州、县畜牧兽医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业部《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我局制定了《湖北省动物诊疗许可证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施行。 本办法施行前已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8个月内,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新的《动物诊疗许可证》,原湖北省畜牧局核发的《兽医从业许可证》和《动物诊疗许可证》同时废止。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的,按无证经营处罚。

附件:1、《湖北省动物诊疗许可证管理办法》 2、《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 3、《动物诊疗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二〇一〇年三月四日

附件1: 湖北省动物诊疗许可证管理办法 为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管理,规范动物诊疗行为,保护动物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业部《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湖北省动物诊疗许可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一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必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县级以上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动物诊疗许可证》,在规定的诊疗活动范围内开展动物诊疗活动。 乡镇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应当依照本办法的第三条第七款之外的规定,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 第二条《动物诊疗许可证》格式按照农业部统一规定,省畜牧兽医局负责印制,县级以上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核发。 未设立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县级行政区域,《动物诊疗许可证》由上一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核发。 第三条申办《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动物诊疗场所应当有与诊疗活动相适应的场地: (一)乡镇行政区域内开设动物诊疗所,使用场地面积应有40平方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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