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变更指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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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变更业主指令单

恒大恒大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办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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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万科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办理实施细则 1. 目的 为了规范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发起、审核及签证办理工作流程,保障上下游环节工作效率,参考《万科集团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办理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2. 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重庆万科及所属各项目公司。 3. 职责 3.1 重庆万科成本管理部负责本细则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3.2 重庆万科各部门有关人员负责贯彻执行本实施细则。 4. 概念 4.1 设计变更 4.1.1 概念:设计变更是指建设单位发起,由设计管理部或其指定专业负责人主办,完成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后,经项目经理部交由承建商施工的涉及结构功能、建筑功能、材料变动等内容的技术经济文件。 4.1.2 设计变更的主要内容: A经设计院修正的原施工图出现错、漏、碰、缺等情况,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B由于建设单位经设计院同意改变建设标准、结构功能、使用功能、增减工程内容,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C由于项目经理部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或其他技术措施,或由于营销管理部、客户服务中心应客户要求提出变更,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4.2 工程指令 4.2.1 概念:工程指令是指建设单位发起,由项目经理部主办,完成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并交由承建商施工的非设计变更类的技术经济文件。按施工紧急程度分为一般工程指令与特急工程指令,特急工程指令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经公司总经理书面或口头同意,可不采用事前审批而提前下发的紧急性工程指令;按正常发起、预估、审批和下发的流程实施的工程指令为一般工程指令。 4.2.2 工程指令的主要内容 A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 B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如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或其他变更事项; C经双方协商一致,导致合同范围内工程量减少的事项; D合同之外的零星用工事项。 4.3 签证 4.3.1 概念:是指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对承建商申报的设计变更和工程指令工作完成情况或工程量进行确认的书面资料,是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按来源分为设计变更类签证、工程指令类签证。 5. 原则

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试行).

**工程项目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项目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工作,制订本办法。 1.1为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正确地处理设计变更,控制工程规模、标准、质量、工期和造价,保证工程的正常、顺利进行,现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项目工程建设的特点,制定本办法,以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 1.2设计变更的含义是指对技术规范、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等作为向承包人提供的有关施工依据的设计文件的变更和数量的调整。 1.3设计变更的范围包括:对施工图所涉及的平纵线形、结构、型式、工程数量、规模、质量标准及任何一部分工程的标高、基线和尺寸等的变更。 第二章设计变更原则及条件 第二条设计变更的原则及条件应遵照下述规定执行。 2.1设计变更必须遵守国家制定的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符合初步设计批复的审查意见,并符合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 2.2设计变更必须坚持高度负责的精神与严肃的科学态度,尊重施工图设计,以保持设计文件的稳定性和完整性。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技术标准的前提下,对于降低工程造价、加快施工进度、节省良田、保护环境、提高安全性能、有利于工程管理方面有显著效果时,可考虑对施工图设计进行优化、变更和完善。 2.3设计变更由业主和总监理工程师按规定办理,任何个人和单

位无权对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和变更指令。 2.4设计变更的依据必须是业主、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人签发的正式文件。 2.5任何口头指令一律不作为承包人现场实施的依据。凡不具备设计变更依据开始施工者,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擅自实施者自负。 2.6对未正式办理变更手续的设计变更,原则上一律不得实施,并不办理工程计量支付。 2.7在不增加投资或增加投资不多,有利于改善行车条件,或节省工程的维修、养护费用的,可提出变更。 2.8由于水利、工矿、文物、城建、地质、环保等方面原因或其它不可预见因素,必须改变设计,可提出变更。 2.9保持原设计标准和质量,不增加投资或增加投资不多,能解决特殊的技术问题的,可提出变更。 2.10 施工图设计差、错、漏及设计明显不合理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提出变更。 2.11设计变更图表原则上应由原设计单位编制,少数特殊情况经批准也可委托其它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编制,但必须得到设计单位或其派驻现场的设计代表的确认。 第三章设计变更立项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提出 设计变更可以由承包人、设计单位、业主等提出。承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由承包人编报设计变更立项申请资料,总监办审核后附立项审核意见,由施工单位附备设计变更立项审查表并完善相应填报内容,并提交设计代表完善相应手续后转报指挥部现场工程部门办理立项申请;设计单位及业主提出的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或设计代表出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规定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 规定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规定 为完善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工程设计变更行为和有效实现工程的投资、工期和质量三大目标控制,加强对工程施工阶段的施工图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减少因设计变更带来的造价增加或延误施工工期,结合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所有工程在合同签订后的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特殊情况下发生的且不是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现场签证及其它原因引起的索赔等。设计变更是指工程完成招标后,对比招标所用施工图纸,设计院发出的所有的修改施工图(包括对施工图纸的修改、增补、废除,出新版图纸等)。 第二条设计变更应立足于确保结构安全,改进使用功能,合理控制造价和方便施工,安全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和工期。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设计原因是指设计单位施工图成品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和错误;非设计原因是指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外部条件发生了改变,或建设、使用单位的要求发生了改变。 第四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得变更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确实需要变更工程设计文件的,应当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文件。设计单位对修改的设计文件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有关单位应共同努力,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提高设计质量,减少一般设计变更,避免重大设计变更,努力控制工程造价。

第二章管理原则 第六条变更设计应当遵循“优化设计、优化施工”的原则,以达到“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节约工程成本”之目的。 第七条变更设计实行审批管理制;未经审查批准的设计,不得擅自变更;禁止利用设计变更提高设计标准、降低安全储备、延长工期、提高工程造价。 第八条发包人拥有对工程变更的最终审批权,经审批同意的工程变更总金额超过规定数额的,可按《合同管理办法》签订补充合同。 第九条发包人:项目组是发包人现场管理的代表,负责对审批权限内的工程变更实行审批,对审批权限外的变更,负责上报公司审批。 第十条设计单位:参加工程变更的审查和特殊情况下工程变更处理,提出设计方意见;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设计变更文件的编制,提出按单项设计变更(设计自身提出的变更单)增减投资额的估算和说明,及时修改施工图。 第十一条监理工程师: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综合处理工程变更事务,负责接纳、初审工程变更申请并提出技术评审、造价评审、综合评审意见,会同发包人项目组召集相关各方处理工程变更申请,下达工程变更令,管理变更工程的实施,建立工程变更台帐,并将经批准的变更文件分发至有关单位并存档;负责审核承包人提交的设计变更

变更单及签证表格

附件3、《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现场签证的约定》 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现场签证的约定 甲乙双方为规范与本协议有关的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单、现场签证(以下简称“变更”、“指令”、“签证”)的管理工作,分清责任、提高结算效率,保护甲乙双方的权利、做出以下约定。 1、双方需指定办理变更、指令、签证的有效印章,双方来往的变更、指令、签证应加盖指定的有效印章方可受理。 2、双方均应对变更、指令、签证单分专业连续编号、签收单据交付记录,妥善保存。 3、当变更、指令的工作内容完成之后,乙方要求及时通知监理和甲方工地代表在完工后5日内现场确认,否则甲方可以不予审核费用。对于隐蔽工程和事后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变更和签证,必须在覆盖或拆除前,通知监理、甲方工程师共同完成工程量的现场确认,否则甲方可以不计价款。 4、工程变更\签证申请流程 1)施工方收到【工程指令单】及委托书等函件时,如果涉及到返工,应立即停止原工作,并最迟于次日与甲方工程主管工程师、成本造价工程师一起核定返工工作量。未能即时停工而继续施工的工作,不计算返工费用。如未能按甲方要求,而在事后将原有工作当作全部完成而索赔返工费用的,不给予认可。 2)甲方工程专业工程师和成本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在接到签证申请后,到现场对指令实施情况进行度量及核实,并对照合同规定,填写【工程变更\签证见证确认单】并签署明确意见。 3)隐蔽工程签证必须在隐蔽前完成验收手续和工程量确认,同时做好原始情况记录(如照片、录相资料等)。 5、工程变更\签证审批流程 1)乙方须于完成指令工作后7天内提交【工程变更\签证申请单】、工程预算明细表,由监理单位、甲方审核确认工程量及所附图纸,确认完成后由甲方工程技术部/项目公司填写【工程完工变更\签证审批单】,后附变更、指令、签证、图纸、见证确认单、照片等原始单证,发起完工签证权限审批流程。自收到乙方提交齐全的资料之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负责审核完成。 2)甲方根据上述资料按要求审核签证造价。审核完成后,填写【工程完工签证\审批单】中造价部分,附上述变更资料提请按权限审批。

(完整word版)设计变更控制措施

设计变更控制措施 (一)工程变更的种类 按照工程变更所包含的具体内容,可将其划分为如下5个类别:设计变更、施工方案变更、计划变更、条件变更、新增工程。 1、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过程中,由工程不同参与方提出,最终由设计单位以设计变更或设计补充文件形式发出的工程变更指令。设计变更包含的内容十分广泛,是工程变更的主体内容,约占工程变更总量的70%以上。常见的设计变更有:因设计计算错误或图示错误发出的设计变更通知书,因设计遗漏或设计深度不够而发出的设计补充通知书,以及应业主、承包商或监理方请求对设计所作的优化调整等。 2、施工方案变更 施工方案变更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承包方因工程地质条件变化、施工环境或施工条件的改变等因素影响,向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提出的改变原施工措施方案的过程。施工措施方案的变更应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审查同意后实施,否则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将由承包方自行承担。重大施工措施方案的变更还应征询设计单位意见。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过程中,施工方案变更存在于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如人工挖孔桩桩孔开挖过程中出现地下流砂层或淤泥层,需采取特殊支护措施,方可继续施工;公路或市政道路工程路基开挖过程中发现地下文物,需停工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建筑物主体施工过程中,因市场原因引起的不同的规格型号材料之间的代换等等。 3、条件变更 条件变更是指施工过程中,因业主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必须的施工条件以及不可抗力发生导致工程无法按预定计划实施。如业主承诺交付的工程后续施工图纸未到,致使工程中途停顿,业主提供的施工临时用电因社会电网紧张而断电导致施工生产无法正常进行;特大暴雨或山体滑坡导致工程停工。这类因业主原因或不可抗力所发生的工程变更统称为条件变更。 4、计划变更 计划变更是指施工过程中,业主因上级指令、技术因素或经营需要,调整原

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 1、设计变更的类型和内容 按提出设计变更的各方及所要求的内容,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a)遇到复杂的水文地质条件或地下障碍无法按原设计施工。 b)因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征地拆迁问题 等,需修改原设计。 c)施工方考虑施工便利情况,或受施工设备限制,提出确保 正常施工的设计变更。 d)施工方为优化施工工序、节约工程成本提出的设计变更。 e)施工方为确保工期、加快施工进度等原因所要求的变更。 f)设计与实际不符或设计本身的缺陷或错误。 2)业主或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a)线路方案的调整。 b)桥涵或隧道的结构形式发生变化。 c)收费站、互通、分离式立交的位置、数量或方案发生变化。 d)业主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所提出的其他变更。 3)监理工程师提出的设计变更 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质、水文条件、材料、运距、施工难易程度及现场临时发生的各种情况,按照合理施工的原则,综合考虑后提出的设计变更。 4)工程所在地的第三方提出的设计变更

工程所在地的当地政府、群众或企事业单位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所提出的变更。 5)设计方提出的设计变更 设计单位对原有设计有新的考虑或为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所提出的设计变更。 2、设计变更的等级 按工程设计变更的性质和费用影响来分类:设计变更可以分为重大设计变更、较大或重要变更、一般变更三个等级。 1)重大设计变更 (1)连续长度10km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 (2)特大桥的数量或结构形式发生变化的。 (3)特长隧道的数量或通风方案发生变化的。 (4)互通式立交桥的数量发生变化的 (5)收费方式及站点位置、规模发生变化的。 (6)超过初步设计批准概算的。 2)较大设计变更或重要变更 (1)连续长度2km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 (2)连接线的标准和规模发生变化的。 (3)特殊不良地质路段处置方案发生变化的。 (4)路面结构类型、宽度和厚度发生变化的。 (5)大中桥的数量或结构形式发生变化的。 (6)隧道的数量或方案发生变化的。

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的协议

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的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于年月日签订了合同,为规范与该合同有关的设计变更、工程指令(以下分别简称“变更”、“指令”)的签证结算管理工作,分清责任,提高结算效率,保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特签订以下协议: 第一条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的执行及签证结算费用的支付 乙方应及时、完整地的执行甲方发出的变更、指令,并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甲方应按照签证结算审定的金额,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支付乙方签证价款。第二条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办理的约定 (一)甲方发出的设计变更单、工程指令单,应加盖合同规定的甲方印章,否则乙方可以不接受;乙方完工后申报的签证单及结算书,应加盖合同规定的乙方印章,否则甲方将不予结算费用。 (二)甲、乙双方指定的有效印章式样如下(甲方项目经理部印章仅用于设计变更单、工程指令单的办理): (甲方项目经理部印章式样)(乙方或乙方项目部印章式样) (三)合同履约中,甲、乙双方填制的变更、指令通知单都应使用本协议后附的标准表格,否则甲方可以不予审核费用,乙方可以不予接受。 (四)一份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只能办理一份签证单及结算书,甲方不接受乙方以汇总形式编制的多项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的结算书。 (五)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办理前乙方准备申报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①签证(一式四份); ②设计变更及工程指令单(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三份); ③现场测量记录(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三份); ④工程量计算书(一式四份);

⑤结算书(一式两份); ⑥约谈纪要、图片(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三份)。 (六)甲方对变更通知单分类连续编号;甲、乙双方都应做好变更指令的交付记录,资料交付时接受方不得拒签。 第三条关于签证结算的约定 (一)签证结算的计价严格执行与其相关的主合同的经济条款,相同或相近的工作,套用相同或相近综合单价或定额子目、取费标准、材料调差方式等。 当没有合适的单价套用时,双方可以按当时当地市场的合理价格协商确定。(二)签证结算申报的内容必须完整、准确,不得虚报瞒报,若结算报价超过最终审定价 10%,乙方将支付超出部分的 10%作为违约金。 (三)对于隐蔽工程和事后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变更、指令,乙方必须在覆盖或拆除前,会同监理、现场工程师共同完成工程量的确认,否则甲方对此费用 不予计取。 (四)因变更或指令涉及到可重复利用的材料时,乙方应在拆除前与甲方谈定材料的可重复利用情况,否则视为乙方100%的回收利用。 (五)无特殊情况下,甲方应于签证单确认完成后22工作日内完成签证结算。 在审核过程中,乙方应在时间和人员安排等各方面积极配合审核工作。因 乙方原因造成的审核延误及后续延误,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其他 本协议与双方签定的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日期:日期

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进一步统一规范集团开发建设项目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工作,以确保其稳妥、有序、高效运作,特制订本办法。 二、原则 1、集团公司负责本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2、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及人员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三、适用范围 集团工程管理部、成本管理部。 第二章概念 一、设计变更 1.1概念 设计变更是指建设单位发起,工程管理部主办,完成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后,交由承建商施工的涉及结构功能、建筑功能、材料变动等内容的技术经济文件。 1.2主要内容 1.2.1经设计院修正的原施工图出现错、漏、碰、缺等情况,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1.2.2由于建设单位经设计院同意改变建设标准、结构功能、使用功能、增减工程内容,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1.2.3由于工程部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或其他技术措施,或由于

营销管理部、客户服务中心应客户要求提出变更,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二、工程(甲方)指令 2.1概念 工程(甲方)指令是指建设单位发起,由工程部主办,完成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2.2主要内容 2.2.1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 2.2.2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如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或其他变更事项; 2.2.2经双方协商一致,导致合同范围内工程量减少的事项; 2.2.4合同之外的零星用工事项。 2.3工程联系单:特指由施工方发起,以书面形式申请或磋商合同事宜的外来文函,它由工程部统一负责接收、登记及回文,并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会签处理意见(格式见附件)。 三、现场签证 3.1概念 是指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对承建商申报的设计变更和工程(甲方)指令工作完成情况或工程量进行确认的书面资料,是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按来源分为因设计变更类签证、因工程(甲方)指令类签证。 第三章办理原则 1、权力限制原则:公司对设计变更及工程(甲方)指令的下发、

工程变更单样本新版

XXXX装饰有限公司工程变更单样本(一) 工程名称合同编号 地点日期 变更内容设计师确认 由于的原因,兹提出工程变更(内容详情见附件)。 附件: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日期:

XXXX装饰有限公司工程变更单样本(二) 工程内容变更 变更内容原价格新价格增减金额(+,-)工期增减(+,-)详细说明: 增项工程金额减项工程金额增减金额实付金额 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大写: 计:元计:元计:元合计:元 说明:1.若变更过多,则相应增加清单; 2.增加项目金额、减少项目金额后应将实付金额在变更单认可时,将款一次性付清。 甲方代表签字:日期: 乙方代表签字:日期:

工程材料变更 变更材料原价格新价格增减金额(+,-)工期增减(+,-)详细说明: 增项工程金额减项工程金额增减金额实付金额 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大写: 计:元计:元计:元合计:元 说明:1.若变更过多,则相应增加清单; 2.增加项目金额、减少项目金额后应将实付金额在变更单认可时,将款一次性付清。 甲方代表签字:日期: 乙方代表签字:日期:

变更签证记录 甲方: 乙方: 变更内容原价格新价格培养金额(+-)详细说明(双方意见): 增加工程金额减项工程金额(增—减)金额实付金额 (元)(元)(元)(元) 工期: 注:1、若变更内容过多请另附说明。 2、增加项目金额、减少项目金额后应将实付金额在变更单认可时效地一次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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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实施细则

重庆万科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办理实施细则 1. 目的 为了规范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发起、审核及签证办理工作流程,保障上下游环节工作效率,参考《万科集团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办理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2. 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重庆万科及所属各项目公司。 3. 职责 3.1 重庆万科成本管理部负责本细则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3.2 重庆万科各部门有关人员负责贯彻执行本实施细则。 4. 概念 4.1 设计变更 4.1.1 概念:设计变更是指建设单位发起,由设计管理部或其指定专业负责人主办, 完成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后,经项目经理部交由承建商施工的涉及结构功能、建 筑功能、材料变动等内容的技术经济文件。 4.1.2 设计变更的主要内容: ?经设计院修正的原施工图出现错、漏、碰、缺等情况,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由于建设单位经设计院同意改变建设标准、结构功能、使用功能、增减工程内容,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由于项目经理部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或其他技术措施,或由于营销管理部、客户服务中心应客户要求提出变更,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 项。 4.2 工程指令 4.2.1 概念:工程指令是指建设单位发起,由项目经理部主办,完成公司内部审批程 序,并交由承建商施工的非设计变更类的技术经济文件。按施工紧急程度分为 一般工程指令与特急工程指令,特急工程指令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经公司总 经理书面或口头同意,可不采用事前审批而提前下发的紧急性工程指令;按正 常发起、预估、审批和下发的流程实施的工程指令为一般工程指令。 4.2.2 工程指令的主要内容 ?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如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或其他变更事项; ?经双方协商一致,导致合同范围内工程量减少的事项;

关于设计变更的管理规定

1.0 设计变更含义 1.1一般设计变更:对原设计欠合理、欠经济或错漏碰缺等地方进行的设计修改。 1.2重大设计变更:对于影响房屋功能、结构、立面效果等,可能引起客户投诉的变更, 或者设计变更会造成重大费用(如单次大于50万元)发生的设计变更。 1.3上述变更统称为设计变更 2.0设计变更的主要类型 2.1施工图纸因素:施工图出现的错、漏、碰、缺等情况,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 变更事项; 2.2政府政策、公司决策因素; 2.3市场、顾客(涉及销售合同)因素:甲方营销中心提出的改变建设标准、结构功能、使用 功能、增减工程内容等,而导致做法变更、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2.4管理职能因素:甲方设计中心、采购中心、成本管理部等提出的改变建设标准、结构功能、 使用功能、增减工程内容等,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2.5现场因素:甲方项目部、监理单位、承包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或其他技术措施及现场 施工效果达不到设计要求等,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3.0工作程序 3.1设计变更的实施及确认 3.1.1设计单位接甲方项目部或设计中心通知后进行变更设计,设计变更必须以“设计变 更通知单”为标题,并且载明变更的原因、编号、工程部位、施工要求、日期等;并作变更前后主要差异的简要说明。 3.1.2设计变更通知单应由设计单位作出,并经由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或其委托的代理 人签字、加盖设计单位变更专用图章,报送甲方发出变更指令部门,经该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及时发甲方项目部。甲方项目部负责的设计变更复印件加盖项目部受控章后发设计中心备案。

3.1.3甲方项目部接批准后的设计更通知后,及时交由监理按合同分类编连续号后发施工单位 进行施工。 3.1.4施工单位在完成《设计变更》后5天内以《设计变更实施确认单》的形式申报实 施的情况,监理在3天内确认,甲方项目部在5天内确认完成后,由监理返回施工单位。 3.2设计变更的审价与结算 3.2.1施工单位在收到已经确认的《设计变更实施确认单》后,10日内按合同原则编制 每份“设计变更通知单”的报价上报监理和甲方项目部,监理和甲方项目部审核后7日内发函至甲方成本管理部。特殊情况下(如涉及超过一半合同工期的设计变更),可在发出设计变更单后按上述程序报价。 3.2.2施工单位在每月的3号前将上月的“设计变更通知单”的审核情况形成跟踪汇总表 (按签“设计变更通知单”编号顺序编制),表中反映“设计变更通知单”在监理、甲方项目部、成本管理部处理的进展情况,经监理和甲方项目部审核后于当月8日前报甲方成本管理部(含汇总表的电子版)。审核后的报表反馈施工单位。3.3.3甲方成本管理部按合同计价原则对施工单位的报价进行核价或估价,并在每月的 成本月度简报中反映上月签证单审核情况。 3.3.4施工单位不得以未定价为由拒绝施工。 3.3.5结算时,施工单位报送的“设计变更通知单”的编号必须是连续号,不得断号,以 避免类似减少工程量、扣款等“设计变更通知单”的遗漏。

设计变更单范本

XXXX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SHANGHAI YIMEI ARCHITECTURAL DESIGN CO.,LTD 工程项目设计通知(联系)书 建设单位XXXX有限公司工程编号15-T-09 顺序号 项目名称新建厂房项目资料名称设计通知书 设计通知单 应业主方要求,做如下变更: 1.北侧围墙加高至相邻围墙平齐。 2.设计图纸中屋面防水卷材上方的4cm厚细石混凝土内增加内置钢筋网和增加该混 凝土面层的分隔缝数量。 3.配电箱预留回路N路,形成壳体增大(预留7路计);个别配电柜的移位。 4.车间5屋面增设两组太阳能设备基础、车间6屋面增设一个阳光房基础及五组空 调设备基础。 5.车间6四层两侧减少墙体但增加铝合金通窗,参见白图(变更后原构造梁局部需 凿除)。 6.车间6北侧外墙面砖取消,原设计图中贴面砖的部位改为刷白色涂料。 7.车间6一层、二层、三层地坪砂浆取消、一层地坪完成面降低60mm。 8.车间2卫生间墙面、地面不做,其它按图施工。 9.车间3卫生间墙面、地面不做,房间地坪不做,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面层不做。 10.车间3、车间5和车间6做临时栏杆(能确保竣工验收即可,但窗护栏均按图施 工)。 11.车间5、车间6全部卫生间、浴室的地砖及楼梯间踏步面、休息平台砂浆面层不 做,但车间4卫生间普通PVC扣板吊顶、墙面瓷砖贴至吊顶、防滑地砖的敷设需要做。 12.车间6一层大门改为无框感应自动平移门,电机采用日本产的。 13.车间1~3钢结构厂房各卷帘门增加电源。 14.车间3东侧室内地坪做一个排水沟。 15.车间1~3钢结构厂房各增加一个自来水进户管及配套水表阀门井。 16.车间3室外污水管延伸至东侧室内排水沟处。 17.车间3一层、二层增加若干排水管及4个220V地插电源。 18.车间6底层配电柜移至工具间(位移距离约6~7米)。

设计变更单(范本)

. 精选word范本! XXXX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SHANGHAI YIMEI ARCHITECTURAL DESIGN CO.,LTD 工程项目设计通知(联系)书 建设单位XXXX有限公司工程编号15-T-09 顺序号 项目名称新建厂房项目资料名称设计通知书 设计通知单 应业主方要求,做如下变更: 1.北侧围墙加高至相邻围墙平齐。 2.设计图纸中屋面防水卷材上方的4cm厚细石混凝土内增加内置钢筋网和增加该混 凝土面层的分隔缝数量。 3.配电箱预留回路N路,形成壳体增大(预留7路计);个别配电柜的移位。 4.车间5屋面增设两组太阳能设备基础、车间6屋面增设一个阳光房基础及五组空 调设备基础。 5.车间6四层两侧减少墙体但增加铝合金通窗,参见白图(变更后原构造梁局部需 凿除)。 6.车间6北侧外墙面砖取消,原设计图中贴面砖的部位改为刷白色涂料。 7.车间6一层、二层、三层地坪砂浆取消、一层地坪完成面降低60mm。 8.车间2卫生间墙面、地面不做,其它按图施工。 9.车间3卫生间墙面、地面不做,房间地坪不做,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面层不做。 10.车间3、车间5和车间6做临时栏杆(能确保竣工验收即可,但窗护栏均按图施工)。 11.车间5、车间6全部卫生间、浴室的地砖及楼梯间踏步面、休息平台砂浆面层不做, 但车间4卫生间普通PVC扣板吊顶、墙面瓷砖贴至吊顶、防滑地砖的敷设需要做。 12.车间6一层大门改为无框感应自动平移门,电机采用日本产的。 13.车间1~3钢结构厂房各卷帘门增加电源。 14.车间3东侧室内地坪做一个排水沟。 15.车间1~3钢结构厂房各增加一个自来水进户管及配套水表阀门井。 16.车间3室外污水管延伸至东侧室内排水沟处。 17.车间3一层、二层增加若干排水管及4个220V地插电源。 18.车间6底层配电柜移至工具间(位移距离约6~7米)。 修改人校对人审核人设计总负责人

建筑工程施工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设计变更及工程技术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明确工程相关单位、业主(或称发包人、甲方、招标人、建设单位,下同)内部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及权限,规范工程变更(简称变更)的分类及申报审批程序,保证工程质量与进度,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致远地产有限公司工程设计变更。工程变更所遵循的原则为优化设计、不降低原设计使用要求、尽量降低或少增加工程成本,并按分类、分级的原则快速、准确、有序地予以处理。 三、所有工程设计变更,按本办法经批准后由工程部下发变更指令并经过公司领导审批后,施工单位(或称承包人、中标人、乙方,下同)依据变更指令进行工程变更。没有变更指令,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上述变更。任何工程变更均不表示,也不应以任何方式使原施工合同作废或无效。 四、由于施工单位过失、违约或毁约及施工方法或工序引起的变更指令,变更增加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业主有权不予认可和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 五、所有工程都须编制施工预算和施工图预算。施工预算是指根据合同、施工图纸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中标文件(如投标原则及单价等)及招标文件等编制而成的造价文件。施工

图预算是指编制单位根据合同、施工蓝图、定额文件及定额计价法的计价原则和有关规范等编制而成的造价文件。 六、增加合同外项目,引起工程数量和相应的单价、合同总价变化,应按照本办法的有关程序确定费用。 七、工程项目变更须有技术论证和经济分析,并按程序报批后实施。对于某些特殊的工程变更(如抢险等时间上不允许的),经济分析未能及时与技术论证同步报送的,可先报该项目投资估算,但经济分析应在技术论证上报7天内报审,经审批的经济分析作为投资控制的依据。 八、工程变更是指经批准后由监理单位根据规定下发指令的任何工程改变。以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为基础,凡相对于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发生工程数量变化的项目均为工程变更项目。工程变更造价控制以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编制的施工预算为基础,单项金额相对于施工预算对应项目变动的金额作为工程变更审批权限依据。施工预算仅因与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数量发生变动差异的,按有关规定报批。在施工预算报批之前,出现与中标造价、合同造价有变动的项目应按工程变更程序报批。工程变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工程签证、设备材料变更、新增项目等。 九、监理单位和项目管理单位要加强工程变更管理,建立工程变更台账,按月度对各类变更项目、原因、工程数量、费用增减额进行统计、分析,严格控制投资。

对工程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的管理措施

对工程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的管理措施 2.2.18、工程变更处理 工程变更依据必须是经建设单位审查批准或由建设单位授权监理机构审查批准,并由监理机构签发的设计文件或有效书面文件。 监理机构对工程变更的通知、要求或建议的审查处理,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1)变更后不降低工程的质量标准,也不影响工程建完后的运行与管理。 (2)工程变更设计技术可行,安全可靠。 (3)工程变更有利与施工实施,不至于因装修施工工艺或施工方案的变更,导致合同价格的大幅度增加。 (4)工程变更的费用及工期是经济合理的,不至于导致合同价格的大幅度增加。(5)工程变更尽可能不对后续施工产生不良影响,不至于因此而导致合同控制性工期目标的推迟。 2.2.19、工程变更分类 工程变更依据其性质对工程项目的影响程度,分为重大工程变更、较大工程变更、一般工程变更和常规设计变更。 (1)重大工程变更,指涉及总体工程特征、运行标准、设备选择以及工程完工工期改变的工程变更。 (2)较大工程变更,指仅涉及单位或分部工程的局部改动、装修形式的改变或施工方案改变的工程变更。 (3)一般工程变更,指仅涉及分项工程细部改变或施工方案改变的工程变更。 (4)常规设计变更(设计修改),指由于设计条件或设计方案不适应工程施工实际情况,或由于设计文件本身的错误,或为优化设计目的所提出的属于一般变更范围以内的对工程设计的调整与修改。 2.2.20、工程变更的提出 (1)当认为原设计文件、技术条件或施工状态已不适应工程现场条件与施工进展时,

建设单位或监理机构可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的有关规定发出工程变更指令。 (2)设计部门可依据建设单位或监理机构的要求,或自行根据工程进展提出工程变更建议。 (3)设计部门可依据有关法规或合同文件规定在责任与权限范围内提出对工程设计文件的修改通知。 (4)施工单位可依据建设单位或监理机构的指示,或根据施工进展提出对工程施工的变更建议。 (5)施工过程中,除由于实际工程量本身超过或小于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增减外,没有建设单位或监理机构发出的变更指令。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任何工程变更。 2.2.21、工程变更的申报 监理机构按以下内容,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变更建议书进行审查。 (1)变更的原因及依据 (2)变更的内容及范围 (3)变更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或工作量、引用单价、变更后合同价格以及引起项目合同价格增加或减少总额) (4)变更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包括施工方案、施工进度以及对合同控制进度目标和完工工期的影响) (5)为监理机构与建设单位能对变更建议进行有效审查与批准所必须提交的图纸与资料。 为留有建设单位与监理机构能对变更建议进行有效审查、批准、以及工程承包商能进行必须施工准备的合理时间,工程变更必须在建设单位统一规定的申报期限前提出。 只有出现危及生命或工程安全的紧急事态等特殊情况下,工程变更可不受程序与时间的限制。监理机构仍要求承包商或变更发布单位仍应及时补办有关申报和批准手续。 2.2.22、工程变更的审批权限

设计变更单(范本)

精品文档 XXXX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SHANGHAI YIMEI ARCHITECTURAL DESIGN CO.丄TD 工程项目设计通知(联系)书 建设单位XXXX t限公司工程编号15-T-09 顺序号 项目名称新建厂房项目资料名称设计通知书 设计通知单 应业主方要求,做如下变更: 1. 北侧围墙加高至相邻围墙平齐。 2. 设计图纸中屋面防水卷材上方的4cm厚细石混凝土内增加内置钢筋网和增加该混凝土面 层的分隔缝数量。 3. 配电箱预留回路N路,形成壳体增大(预留7路计);个别配电柜的移位。 4. 车间5屋面增设两组太阳能设备基础、车间 6屋面增设一个阳光房基础及五组空调设 备基础。 5. 车间6四层两侧减少墙体但增加铝合金通窗,参见白图(变更后原构造梁局部需凿 除)。 6. 车间6北侧外墙面砖取消,原设计图中贴面砖的部位改为刷白色涂料。 7. 车间6 一层、二层、三层地坪砂浆取消、一层地坪完成面降低60mm 8. 车间2卫生间墙面、地面不做,其它按图施工。 9. 车间3卫生间墙面、地面不做,房间地坪不做,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面层不做。 10. 车间3、车间5和车间6做临时栏杆(能确保竣工验收即可,但窗护栏均按图施工) 11. 车间5、车间6全部卫生间、浴室的地砖及楼梯间踏步面、休息平台砂浆面层不做, 但 车间4卫生间普通PVC扣板吊顶、墙面瓷砖贴至吊顶、防滑地砖的敷设需要做。 12. 车间6 一层大门改为无框感应自动平移门,电机采用日本产的。 13. 车间1~3钢结构厂房各卷帘门增加电源。 14. 车间3东侧室内地坪做一个排水沟。 15. 车间1~3钢结构厂房各增加一个自来水进户管及配套水表阀门井。 16. 车间3室外污水管延伸至东侧室内排水沟处。 17. 车间3 一层、二层增加若干排水管及 4个220V地插电源。 18. 车间6底层配电柜移至工具间(位移距离约 6~7米)。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1设计变更执行原则 1.1多级审核原则:至少要经过三级以上的审核。第一级为项目管理部的专业工程师和成本控制部;第二级为项目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第三级为审计部。 1.2通过施工合同的相关限定控制设计变更。 1.2.1权力限制原则: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并在施工合同中明确,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 1.2.2原件结算原则:必须要有齐备、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依据。 1.2.3标准表格原则:应采用标准的格式。 1.2.4法律约束原则:在与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合同时,应按本指引约定设计变更工作流程,特别明确甲方向设计单位发出设计变更指令的有效签发人。同时约定设计单位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的甲方接收部门及人员。 1.3归口管理原则:设计单位负责编制《设计变更通知单》;项目管理部负责编制《设计变更审批单》,负责发放《设计变更通知单》,负责除《设计变更确认单》外的其他设计变更表单的编号;项目管理部负责《设计变更确认单》的事实确认;成本控制部负责《设计变更确认单》的费用确认及编号。 1.4时间限制原则: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实行一单一算,严禁事后补办。 1.5专人跟进原则:项目管理部及成本控制部应专人负责设计变更工作。 2设计变更分类 2.1设计变更分为二类:第一类为产品设计变更,第二类为其它设计变更。 2.2第一类设计变更 2.2.1第一类设计变更是指:变更将影响原经审批的规划指标、建筑方案,牵涉到功能布局、面积指标、重大效果等重点控制事项的设计变更;或可能引起相关法律纠纷,如与主力店的合作纠纷、可能导致购房业主法律纠纷的设计变更,包括国家或地方政策、法规的变化引起的规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4696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Model Design Change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目的 为规范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级供热机组扩建工程(以下简称“三期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工作,使设计变更工作严格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依据、适用范围 2.1本制度主要依据是《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基建工程设计变更管理(A版)》、《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程序》。 2.2本制度适用于三期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的全过程管理。 3.规定 3.1施工图是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设计单位应对施工图设计及变更文件全面负责。 3.2设计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深度和程序进行施工图设计,

并要贯彻落实下列文件内容: a)可研、初步设计、司令图设计审查意见及各种专题报告审查、审批意见。 b)批准的初步设计及审批意见。 c)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和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制度、批复的有关文件及会议纪要。 3.3开工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必须组织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交底,并会同施工承包商按施工图纸会审制度进行图纸会审,会审发现的问题,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 3.4所有的变更必须由设计单位编制变更单(必须附投资预算增减表),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审批,并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文件。 3.5各参建单位要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建设,建设过程中所发生的变更严格按本制度进行处理,确保工程质量。 3.6凡违背了3.2条中所列的施工图设计依据性文件、初步设计中漏概算的项目及施工期间对设计单位提交的施工图的任何变动、补充都属于变更。为方便管理划分为:重大变更、较大变更、一般变更和小型设计变更四类,实行分类

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 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对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 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的 改变。变更是指承包人根据监理签发设计文件及监理变更指令进行的、在 合同工作范围内各种类型的变更,包括合同工作内容的增减、合同工程量 的变化、因地质原因引起的设计更改、根据实际情况引起的结构物尺寸、 标高的更改、合同外的任何工作等。 工程变更的表现形式: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内容; 4)改变工程质量、性质或工程类型;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顺序和时间安排; 6)为使工程竣工而必需实施的任何种类的附加工作。 工程变更的原则: 1、设计文件是安排建设项目和组织施工的主要依据,设计一经批准,不得任意变更。只有当工程变更按本办法的审批权限得到批准后,才可组 织施工; 2、工程变更必须坚持高度负责的精神与严格的科学态度,在确保工程 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对于降低工程造价、节约用地、加快施工进度等方面 有显著效益时,应考虑工程变更; 3、工程变更,事先应周密调查,备有图文资料,其要求与现设计相同,以满足施工需要,并填写“变更设计报告单”,详细申述变更设计理由(软 基处理类应附土样分析、弯沉检测或承载力试验数据)、变更方案(附上 简图及现场图片)、与原设计的技术经济比较(无单价的填写估算费用),按照本办法的审批权限,报请审批,未经批准的不得按变更设计施工; 4、工程变更的图纸设计要求和深度等同原设计文件。 工程变更的分类: 根据提出变更申请和变更要求的不同部门,将工程变更划分为三类: 即筹建处变更、施工单位变更、监理单位变更。 第一类筹建处变更(包含上级部门变更、筹建处变更、设计单位变更) 上级部门变更:指上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政策性变更和由于国 家政策变化引起的变更;

工程变更实施计划方案

工程变更及方案 审批流程管理办法 (试行) 咸阳亿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oo八年三月 工程变更及方案审批流程管理办法(试行) 1 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程成本控制,明确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收方签证、施工方案、索赔(含工期及合同价款的索赔)的工作程序,需按下列规定执行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2 总则 2.1 权利限制原则:建设单位对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现场签证、施工方案管理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 2.2 时间限制原则:建设单位对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现场签证、施工方案及对应的经济签证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禁止事后补办。 2.3 一单一算原则:一个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现场签证、施工方案应编制一份经济签证单,且对应一个工程合同。 2.4 一月一清原则:承包单位每月10日前向建设单位经营发展部报送上月实施完成的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现场签证、施工方案及以上资料对应的经济签证,经营发展部在每月25日前审核完成。 2.5 完工确认原则:当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现场签证、施工方案完工后,流程规定的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必须在完工后7日内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履盖之前签字确认。 2.6 原件结算原则: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经济签证(即结算)必须要有齐备的、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依据。 2.7 二次审核原则: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现场签证、施工方案的造价经建设单位经营发展部审核后,办理经济签证。若在工程竣工验收 后,办理工程结算审核时发现经济签证有错误,以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和审计为准。 2.8 标准表格原则:所有的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现场签证、施工方案都必须使用规定的标准表格。(见附件) 2.9 复核原则:设计变更、技术规定、现场签证、施工方案都必须事前确认,完工后,立即复核,以复核为结算依据,但必须保留确认和复核原件。 3 定义 3.1 设计变更:与工程设计有关,记录设计变更的工程变更文件。即除正式施工图以外的,由设计单位出具或由建设单位工程部出具的正式施工依据,主要体现在图纸的变化上,其工程量和做法变化最终必须在竣工图中体现。包括内容如下: 3.1.1 由于设计图纸本身错漏,包括由于设计施工图不符合设计规范或施工规范而发生的,及由于设计误差造成各专业之间矛盾而产生的进行纠正、补充、完善设计等,以及由此导致发生构造或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数量增减、工程量改变等。 3.1.2 由于建设单位要求提出改变建设标准、结构和使用功能,包括由于专项验收规范要求调整而发生的增减工程内容或重新划分调整施工范围,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数量增减、工程量改变等。 3.2 技术核定(洽商):与工程设计有关或记录现场变化的工程洽商文件,由建设单位工程部或施工方或监理方提出但需经建设单位认可,包括以上(3.1条)内容及以下内容: 3.2.1 由于施工条件、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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