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标准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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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标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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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收费标准

某一建筑工程项目总概算为1700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及联合试运转费之和为9600万元,设计费的计算步骤如下: (1)第一步:计算“基本设计收费”。 基本设计收费是指在工程设计中对所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收取的费用,并提供相应的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试车考核和竣工验收等服务。计算公式为: J= Y×t1×t2×t3 式中:J──基本设计收费; Y──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t1──专业调整系数; t2──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t3──附加调整系数。 该建筑工程项目专业调整系数t1=1.0,工程复杂程度为复杂(III级),工程复杂调整系数t2=1.15,附加调整系数t3=1.0。 其中: 式中:Y──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Y2──Y所在区间上限; Y1──Y所在区间下限; X──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 X2──X所在区间上限; X1──X所在区间上限。 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为经过批准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及联合试运转费之和。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是完成基本服务的价格,可在《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中查找确定。计费额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代入具体数值得出: Y=(304.8-249.6)/(10000-8000)×(9600-8000)+249.6=293.76(万) J=293.76×1.0×1.15×1.0=337.824(万) (2)第二步:计算“其他设计收费”。 其他设计收费是指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或发包人的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收取的费用,包括总体设计费、主体设计协调费、采用标准设计和复用设计费、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编 制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竣工图编制费等。 该建筑工程项目有主体设计单位,并编制施工图预算。依据本收费标准,主体设计协调费为基本设计收费的5%,施工图预算编制费为基本设计收费的10%,即:主体设计协调费=337.824×5%=16.8912(万);施工图预算编制费=337.824×10%=33.7824(万)。 则:其他设计收费Q=16.8912+33.7824=50.6736(万)。 (3)第三步:计算“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是按照本收费标准计算出的工程设计基准收费额,发包人和设计人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工程设计收费合同额。计算公式为: Z=J+Q 式中:Z──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 J──基本设计收费; Q──其他设计收费。 代入具体数值得出:Z=337.824+50.6736=388.4976(万) (4)第四步:协商确定该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 工程设计收费是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提供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竣工图文件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计算公式为: S=Z×(1±浮动幅度值)

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欢迎阅读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竣工验收方案根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建质【2013】171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单位组织参建各方人员制订了______________工程 和功能检验资料进行核查并符合要求。法定报建手续齐全,专项工程已办理了各项专项验收手续。在_______年___月____日,建设单位在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竣工报告的基础上,已组织了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了预验收,总体评定本工程为合格工程,

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已出具了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监理单位已出具了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对工程预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已督促落实到位。?三、验收依据? 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 实测组:组长为,组员为 ?资料组:组长为,组员为 竣工验收人员组成表

六、验收内容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进行工程质量竣工预验收,勘察、设计单位出具《单位工程质量检查合格文件》,监理单位出具《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工程符合竣工验收条件要求后,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4、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 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式、验收程序 是否符合规定,执行质量验收标准情况以及该工程验收会议是否有效。 (8)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

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代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方案 代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方案(草案)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代建项目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xxx 号代建文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工程代建委托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的规定,本着有利操作、、、有利监控、职责、程序明确、提高办事效率的原则,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现就工程竣工验收有关事宜制订如下方案:一、组织安排、分工职责(一)、组织与安排由东恒国际集团代建办(以下简称代建办)牵头并组织安排竣工验收工作,拟定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的单位有:省发、省财、代建办、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使用单位(海关)、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二)、分工及职责工程竣工验收分为现场验收和资料验收,相关单位分别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人员参加竣工验收。 1、现场验收组现场验收组由代建办、行业主管部门、勘察、设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由代建办的工作人员任组长。其职责是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对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的质量实施检查验收,并按规定出具评审、整改意见。 2、资料验收组资料验收组由代建办、省发、省财、审计部门等单位派遣专业人员组成,由代建办工作人员任组长。其职责是按工程决算、审计、存档等有关规定审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所需要的资料(按工程性质的区别,准备不同资料)是否符合要求,重点审查工程计量书、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验收主审材料、产品(材料)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检验(测)报告、实验报告等资料,并按规定出具评审、整改意见。二、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及程序(一)、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已对该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了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10、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按要求整改完毕。(二)、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先进行自检。在自检时,施工单位应充分听取监理、使用单位(主管部门)等的整改意见。完成初验存留问题的整改或达成一致意见后,施工单位向代建办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2、东恒代建办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

工程预决算收费标准

工程预决算收费明细 建设项目的投资估算、工程预算、招标标底、竣工结算、竣工财务决算、投标报价编制和工程预结算审核、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查以及接受委托对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等服务 收费标准 一、工程预算、标底、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预算书、工程量清单报价 1 土建安装工程200万元以下总造价4‰~6‰不少于3000元,抽钢筋另计 2 土建安装工程300万元以下总造价3.5‰~5.5‰抽钢筋另计 3 土建安装工程500万元以下总造价3‰~~5‰抽钢筋另计 4 土建安装工程500~2000万元总造价3‰~4.5‰抽钢筋另计 5 土建安装工程5000万元以下总造价3‰~4‰抽钢筋另计 6 土建安装工程5000万元以上总造价2.5‰~4‰抽钢筋另计 7 装饰工程预算总造价4‰~6‰不少于3000元 8 园林建筑工程预算总造价4‰~6‰不少于3000元,抽钢筋另计 9 绿化工程预算总造价2%~6‰不少于3000元 10 项目估算、概算总造价2‰~4‰不少于3000元 11 电气安装防雷工程预算总造价2.5‰~5‰不少于3000元 12 消防给排水、暖通预算总造价2.5‰~5‰不少于3000元 二、项目全过程造价服务: 项目总建安投资额的2%~5% 三、工程结算服务: 1.结算审核基本服务费

结算总价1000万元以下总造价3‰~5‰不少于3000元抽钢筋另计结算总价1000万元以上总造价2‰~4‰抽钢筋另计 2.结算审核奖励费8%~20%以增减额为基数,双方商定。 3.装饰工程结算总造价3‰~1% 不少于3000元 4.消防给排水、暖通结算总造价3‰~6‰不少于1000元 5.电气安装防雷工程结算总造价3‰~6‰不少于1000元 四、钢筋工程量计算(抽钢筋): 500吨以上12~18元/吨不少于2500元,核对另计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目的 为保证完工工程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公司功能要求,实现安全生产及正常运营 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所辖城市燃气工程项目(居民/工商用户),CNG等场站项目,长输管线项目等工程业务 具体实施办法 一、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单项工程按照设计内容、设计要求、施工规范等施工完毕,完成自检且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可以满足运营要求。 2、竣工资料和竣工文件按规定汇编整理完毕。 二、竣工验收的依据 1、工程竣工验收应以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施工验收规范、施工承包合同、工程施工许可文件和本办法为依据。 2、工程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施工图纸、工程变更单、施工联络单、技术交底纪要等)。 3、设备的合同书、技术文件。 4、工程竣工资料、图纸。 三、竣工验收管理程序 1、验收申请: 施工单位按照“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自检合格,并由质

量安全主管组织质安人员按“内部验收管理办法”初验合格后,向工程部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2、竣工验收: 常规燃气工程的竣工验收由工程部牵头,输配管理部、安全部、客服部、监理及施工单位共同参加,组成工程竣工验收小组。(特殊情况可邀请其他事涉部门参加)。 竣工验收小组负责工程的竣工验收。小组长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小组成员对各自《验收要项》做出评价,小组长汇总意见后作出工程验收评价及结论,小组成员签字认可。如有分歧,以小组长的意见作为最终结论,并由其承担相关责任。 竣工验收分为工程介绍、资料查验、现场查验、合议评定、签署报告五个步骤。 工程介绍:施工单位对工程概况、施工特点等情况进行介绍;工程监理对质量、进度、投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等情况(尤其是隐蔽工程部分)进行介绍,公司现场代表作必要补充。 资料查验:工程验收小组人员根据各自职责对竣工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及时询问和记录。 现场查验:工程验收小组成员依据《验收要项》各自的职责和分工,采取外观检查、实际测量等手段,对工程质量、数量进行检验,并做好记录。 合议评定:现场查验结束后,验收小组组长召集验收人员进行工程综合评定。 签署报告:各项验收合格后验收小组成员签署验收报告。

工程竣工验收规范

一. 二. 三. 四.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批准的设计文件、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施工承包合同、工程施工许可文件和本规范为依据 五.工程竣工验收的基本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3.工程资料齐全 4.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5.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自检结果予以确认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6.工程施工中,工程质量检验合格,检验记录完整 六.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应与工程建设过程同步,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做好整理和移交工作。整体工程竣工资料宜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依据文件: 1)工程项目建议书、申请报告及审批文件、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文件、施工图和其他建设文件; 2)工程项目建设合同文件、招投标文件、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量清单等;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注册文件、报建审核书、报建图、竣工测量验收合格证、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交工技术文件 1)施工资质证书, 2)图纸会审记录、技术交底记录、工程变更单(图)、施工组织设计等; 3)开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工程保修书等 4)重大质量事故分析、处理报告 5)材料、设备、仪表等的出厂的合格证明,材料书或检验报告

6)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焊接记录、管道吹扫记录、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记录、阀门试验记录、电气仪表工程的安装调试记录等 7)竣工图纸:竣工图应反映隐蔽工程、实际安装定位、设计中未包含的项目、燃气管道与其他市政设施特殊处理的位置等 3.检验合格记录 1)测量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沟槽及回填合格记录 4)防腐绝缘合格记录 5)焊接外观坚持记录和无损探伤检查记录 6)管道吹扫合格记录 7)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合格记录 8)设备安装合格记录 9)储配与调压各项工程的程序验收及整体验收合格记录 10)电气、仪表安装监测合格记录 11)在施工中受检的其他合格记录 七.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主持,可按下列程序进行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按本规范(二)的要求完成验收准备工作后,向监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2.监理部门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竣工资料及其他材料进行初审,合格后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向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 3.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及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验收 4.验收合格后,各部门签署验收纪要。建设单位及时将竣工资料、文件归档,然后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5.验收不合格应提出书面意见和整改内容,签发整改通知,限期完成。整改完成后重新验收。整改书面意见、整改内容和整改通知编入竣工资料文件中 八.工程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审阅验收材料内容,应完整、准确、有效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工程管理,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程序,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建质﹝2013﹞17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桂建质﹝2014﹞3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XXXXXX有限公司在建的工程。 二、符合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施工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监理报告。工程监理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七)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八)对于住宅工程,进行分户验收并验收合格,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九)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程竣工验收管理程序 (一)施工单位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施工内容,经自检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验收规范后,可向监理公司提出申请竣工预验收。 (二)住宅工程必须经逐套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竣工预验收。 (三)公司项目经理在收到监理单位提交的工程预验收申请后,请示项目管理部负责人预验收事宜,在获得批准后,告知项目监理机构,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其他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竣工预验收,对没有实行监理制的项目,由项目管理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实行预验收。预验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工程技术档案、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是否真实、完整、有效;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项目 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项目部 年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的验收管理,确保工程优质高效,项目按期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项目。 第三条工程项目验收的组织机构和人员组成。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下称业主);(项目部、设备部、财务部、企管部、经营部及项目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 第三条工程项目验收流程。 验收流程:“先资料,后现场”;“先单项,后总体”; 第二章工程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第三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工程已经按设计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全部完成; 2.工程所属各个子装置能正常运行; 3.过程验收、随工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 4.竣工资料编制完成并符合工程项目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 5.施工单位已经完成各个装置的自测自检,保证工程质量满足合同、设计要求; 第三章验收的依据、标准与内容第四条工程项目验收所依据的文件及验收的内容。 1.工程项目招、投标文件及后续业主的有效需求变更; 2.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施工说明; 3.双方签订项目承包合同; 4.设计变更通知书; 5.国家/行业的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设备厂家的功能、性能标准; 6.核查项目合同约定范围的工程内容是否全部完成,是否能满足业主需求,有无漏项, 增减的内容变更手续是否齐全; 7.按照项目预算、施工设计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业主需求,核查项目设计、设备器

材采购、安装施工、装置调试等各项工作实际完成情况的优劣,测试装置功能,性能是否达到预期效果; 第四章工程项目验收流程第五条工程项目验收流程如下。 工程完工>编制竣工资料>内部验收>验收整改>外部验收>验收整改>整改确认; 第五章竣工资料编制与整理第六条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负责组织整理竣工文件和资料。 第七条文件和资料包括。 1.工程项目施工技术文件及资料; 2.工程项目工程文档:开工报告、材料设备进场报验,随工验收、质量检查记录、工 程联系单、工程变更单、设计变更单、《完工报告》、《验收报告》等; 3.工程项目自测记录及调试记录; 4.工程项目竣工图纸;平面图、结构图等;完成工作量清单;设备安装清单(安装地 点/位置); 5.各种设备附件、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保修证书等需移交业主并办理移交手续; 6.合同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八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整理应始于工程开工吗,终于工程竣工,真实记录施工全过程。 第九条竣工文件和资料的整理应执行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规范中的具体规定,业主对竣工资料整理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以合同规定为准。 第六章工程项目内部验收第十章工程项目必须先内部验收,后外部验收,以保证满足合同、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 第十一条内部验收由施工单位负责,是责任主体,主要有质检、售后维护、经营、设计人员、施工相关人员组成。 第十二条内部验收应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进行全面的质量与完成施工内容的检查,并对施工质量与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书面的综合评价,签署内部验收报告,对提出的问题及整改意见下达《工程整改通知单》,有关责任单位应立即进行整改,并形成《工程整改记录单》。

(精选文档)竣工验收标识牌的规定

竣工验收标识牌的规定 建筑工程竣工后必须在每栋建筑物的显著位置镶嵌永久性竣工标识牌,否则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市城建局对竣工工程标识牌的相关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制作与设置竣工工程标识牌的责任单位是工程的建设单位,竣工工程标识牌应设置在工程的主立面(正面)或过往行人都能看到的醒目处,并确保永久牢固。 竣工工程标识牌的具体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名称(均全称)和项目主要负责人姓名,以及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等。其中,建设、勘察、设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均为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项目经理,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总监理工程师。 标识牌宜选用与竣工工程立面色饰和谐的花岗岩材料,对于金属结构的工程可选用金属,标识牌长为800毫米,高为600毫米。尚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工程项目,均须按规定执行。 范文 关于建设工程镶嵌竣工标识牌的通知 建管字[2004]第279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强化落实工程质量责任、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竣工工程镶嵌工程标识牌制度,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竣工工程镶嵌标识牌制度是工程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不执行镶嵌竣工标识牌制度的单位工程一律不得进行验收及竣工备案。 二、凡二00三年十二月一日以后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均应镶嵌工程竣工工程标识牌,尚未制作和镶嵌的应按该规定落实。 三、工程竣工标识牌的制作与镶嵌: 1、各建设工程的开发、建设单位是做作与镶嵌竣工工程标识牌责任单位,有关施工企业和监理公司应积极配合并协助开发、建设单位做好镶嵌标识牌的具体工作,要注意合理选择方案和预留镶嵌部位。 2、竣工工程标识牌应镶嵌在工程的主立面或过往行人的醒目处,镶嵌高度宜控制在0.5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 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以下简称工程竣工验收),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委托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第五条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有工程使用权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七)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八)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九)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十)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十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店铺工程竣工验收标准

店铺验收标准 一、目的 为了加强店铺装修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笕尚公司店铺总体形象,根据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97;GB50259-96)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并结合笕尚店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验收标准。 二、基础装修材料验收标准 基础材料须按照图纸和预算表标明的品牌及规格,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和消防防火要求,并且通过商场验收。 三、天花吊顶验收标准 1、料选择为60mm主龙骨、50mm副龙骨和厚度9.5MM厚纸面石膏板。 2、使用经过检测符合现行最新国家标准的一等品 3、顶面平顺,无下坠感或悬挑现象。板材平直方正,无缺楞掉角缺陷。外观接缝顺直,宽窄一致。 4、石膏板与龙骨连接紧密,表面平整,不得有污染、折裂、缺棱掉角、锤伤等缺陷,接缝应均匀一致,石膏板不得有水渍、脱层、纸面不得有气泡。 5、主龙骨跨度不大于1000mm,副龙骨分布跨度不大于400mm 6、龙骨安装在主龙骨上,进行固定。通常两条副龙骨的中心线的间距为400mm,副龙骨的安装,一般是按预先弹好的位置,由一端依次安装到另一端(凹凸结合加40mm铁钉连接)。有高低层次,则先装高跨部分,后装低跨部分。 7、在灯具位置、检修孔、空调口等吊顶上的设置应预留安装位置,将封边的横撑龙骨安装好并且加固,防止检修人员的承重力度。 8、螺丝帽应涂刷防锈漆,并用石膏腻子灰抹平。 9、顶石膏板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四、轻钢龙骨隔墙验收标准 1、料选择为75mm主龙骨、38#穿心龙骨和厚度12MM厚纸面石膏板。 2、使用经过检测符合现行最新国家标准的一等品 3、隔墙边框龙骨与基体结构连接牢固,并应平整、垂直、位置正确。 4、隔墙主龙骨横跨间距不得大于400mm,穿心龙骨不得大于1100mm。 5、门洞等部位两侧要装加强龙骨(天地骨与竖骨对扣),安装牢固位置准确。 6、阳角位需安装金属护角条,接缝按一般板接缝处理。 7、石膏板宜竖向铺设,石膏板用自攻螺钉固定。沿石膏板周边螺钉间距不应大于200mm, 中间部分螺钉间距不应大于300mm,螺钉与板边缘的距离应为10~16mm。 8、石膏板需使用整板,如需对接时,应紧靠,但不得强压就位。 9、螺丝帽应涂刷防锈漆,并用石膏腻子灰抹平。 五、地板地砖验收标准 1、地板验收标准 ①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产品标准。 ②地板安装应牢固、无声响、无松动、无变形、无翘曲。 ③安装尺寸偏差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3mm,缝隙宽度允许偏差小于1mm。 2、地砖验收标准 ①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产品标准。 ②地砖铺设必须牢固,无歪斜、空鼓、缺棱掉角、裂缝等缺陷,空鼓率不得大于5%。 ③砖面表面平整、洁净,色泽协调,无变色、泛碱、污痕和明显的光泽受损处。 ④饰面砖接缝填嵌密实、平直、宽窄均匀、颜色一致。

渝建发〔2014〕26号调整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计取标准与计算方法[1]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计取标准与计算方法的通知 渝建发〔2014〕26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合理反映施工企业编制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成本投入,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档案编制质量,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40号)及《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标准>的通知》(渝建发〔2011〕103号)的规定,我们将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从原施工企业管理费中分离单列,并对计取标准与计算方法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包括施工企业根据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收集、整理、制作、装订、归档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各种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所发生的费用。 二、调整后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计取标准详见附表。 三、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应单独计列,实行定额计价的在“税金”项目前计列,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在“施工组织措施清单计价表”中计列。 四、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在此之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仍按原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执行。 附表: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标准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4年3月17日

附表: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标准 注: 1.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机械土石方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建筑修缮工程、炉窑砌筑工程以定额基价直接工程费为计算基础,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安装工程、人工土石方工程、园林工程、绿化工程、安装修缮工程以定额基价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2.轨道交通工程中:机械土石方工程、地上工程、地下工程、盾构工程、轨道工程以定额基价直接工程费为计算基础,人工土石方工程、通信信号工程、智能与控制工程、供电工程、机电设备工程以定额基价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1总则 公司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交接工作,全面考核建设工作的成果,根据国家、铁道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内蒙古珠江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的铁路项目按照本办法组织竣工验收。 2验收的依据、条件 2.1验收的依据: 国家和铁道部发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其它规范性文件。 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含变更设计)。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对竣工报告的签署意见。 合同文件。 2.2验收条件 初验应具备的条件: 1 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包括外部配套工程及设备)已按设计要求建成,具备临管运营或投产条件。 2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设施与其主体工程同步建成实施,并经审批本项目环境保护影响报告书(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3 劳动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与其主体工程同步建成或实施,并经相关部门验

收合格。 4建设征地使用核查、报审、发证工作基本完成。 5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6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试运转合格。 7 竣工文件及资料编制按规定完成,达到档案验收标准。 2.3正式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 初验中存在的问题和遗留问题全部得到解决。 2 财务决算已经编制完成,并经过审计部门审计合格。 3 建设资金应全部到位,并与建设工程合同各方已结清资金费用。 4 正式运营投产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即运营生产组织管理机构、上岗人员、设备状态、物资准备以及外部配套条件等,能适应正常连续运营生产使用的需要。 5 具有保修期的工程项目,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3竣工验收任务和内容 3.1竣工验收的主要任务是: 1 对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质量、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查。 2 对建设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核。 3 对建设项目能否合格交付生产或者使用作出评价。 4 对建设项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查。

工程验收相关费用

附件2: 《水电工程设计概算费用标准(2007年版)》 第1号修改单 标准名称:《水电工程设计概算费用标准(2007年版)》(以下简称《费用标准》) 修改内容: 一、项目验收费用标准调整 1. 《费用标准》 2.20中,水电工程项目验收费用按枢纽工程验收费用、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验收费用两部分分别计算。枢纽工程验收费用,指与枢纽工程直接相关的工程阶段验收(包括工程截流验收、工程蓄水验收、水轮发电机组启动验收)和竣工验收(包括枢纽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决算、工程档案等专项验收和工程竣工总验收)所需费用。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验收费用,指竣工验收中的库区移民验收和在工程截流验收、蓄水验收前所需的移民初步验收工作所需费用。 2. 根据水电工程验收工作实际情况,对于投资规模较小的水电工程,原项目验收费用标准偏低,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项目验收费用费率见表2.20。枢纽工程验收费用以建筑安装工作量和工程永久设备费之和为计算基础,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验收费用以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费为计算基础。 1

2表2.20 项目验收费用费率表 序号 计费额 (万元) 计算基础 费率(%) 1 50000 0.90% 2 100000 0.68% 3 200000 0.50% 4 500000 0.30% 5 1000000 0.20% 6 2000000 0.15% 7 5000000 建筑安装工作量、工程永久设备费之和或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 0.10% 注 计费额在50000万元及以下的按费率0.90%计算,计费额在50000万~5000000万元的按表中费率内插计算,计费额在5000000万元及以上的按费率0.10%计算。 二、枢纽工程验收费用细化 为规范枢纽工程验收费用的合理使用,对枢纽工程验收费用进行细化,明确各分项验收工作的费用使用额度。 1. 枢纽工程验收费用中,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的费用比例为30%和70%。阶段验收费用中,工程截流验收、工程蓄水验收和水轮发电机组启动验收费用比例为25%、50%和25%。竣工验收费用中,枢纽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竣工决算(不含决算审计)、档案等专项验收和工程竣工总验收的费用比例为25%、10%、10%、10%、10%、15%、10%和10%。 2. 在实际验收工作中,若某项工程阶段验收、竣工专项验收直接由项目法人或专项验收主管部门组织完成的,发生的费用在该项验收费用内据实列支。 3. 若某项工程阶段验收、专项竣工验收需要委托相关专业机构(组织)完成的,验收费用可划分为相关专业机构(组织)工作经费和项目业主承担费用两部分。相关专业机构(组

江苏地区竣工工程统一标志牌制作

江苏地区竣工工程统一标志 牌制作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件 苏建质〔2012〕463号 关于统一和规范新竣工工程 设置永久性责任标牌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委):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第七条规定,为进一步强化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意识,统一和规范永久性责任标牌管理,经研究决定从2013年1月1日起,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所有新竣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置永久性责任标牌(以下简称“责任标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责任标牌”内容、尺寸、材质 “责任标牌”必须载明工程名称、开竣工日期、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全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标牌尺寸:宽750 mm,高500mm。工程名称、开竣工日期、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文字字体采用黑体加黑,其他文字字体采用仿宋体加黑,文字高35mm、宽20mm、行距22mm。标牌材质:花岗岩(黑色金字)或铜牌(带边红字),标牌年限应为建筑物的使用年限。 二、“责任标牌”设计、制作、安装 “责任标牌”由工程设计单位负责设计,设计文件中必须明确“责任标牌”的位置和安装示意图等内容。“责任标牌”由建设单位负责制作,施工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安装完毕。“责任标牌”制作、安装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住宅工程“责任标牌”应设置在外墙单元入口一侧,公共建筑“责任标牌”应设置在外墙主立面主入口一侧,市政工程“责任标牌”应设置在工

程明显部位,其下边缘距地面高度为600mm。 三、“责任标牌”检查、验收、监管 监理单位在签发竣工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前,负责检查验收“责任标牌”内容的完整性、正确性和安装质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责任标牌”纳入监管内容,在监督工程竣工验收时,发现“责任标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责令建设单位整改并由监理单位重新检查验收。 附件:永久性责任标牌式样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8月10日抄送:各市、县(市、区)质监站。 附件: 附件: 永久性责任标牌式样

(完整版)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为完善工程建设程序,从严把关工程建设质量和档案资料,使项目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合法地交付使用,特制定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第一篇竣工验收的法律法规要求 一、竣工验收的主体和法定条件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主体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收到施工方和监理方提交的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2、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法定条件 《建筑法》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检查(评估)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二、施工单位应提交的档案资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竣工档案归档要求制定统一目录,有专业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要按照总承包单位的总体安排做好各项资料整理工作,最后再由总承包单位进行审核、汇总。施工单位一般应当提交的档案资料是:(1)工程技术档案资料;(2)工程质量保证资料;(3)工程检验评定资料; (4)竣工图等。 三、规划、消防、节能、环保、卫生、交警、防雷、人防、绿化等验收的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消防、节能、环保、卫生、交警、防雷、人防、绿化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城乡规划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城乡规划法》还规定,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

国家环评收费标准

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 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计价格 [2002]1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计委、物价局、环境保护局: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行为,维护委托方和咨询机构合法收益,提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工作质量,促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业的健康发展,现就环境影响咨询收 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如下: 一、环境影响咨询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环境影响咨询内容包括: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环境影响报告表 进行技术评估。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属于中介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委托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自主选择有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估机构负责对评价报告进行技术评估工作。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从事环境影响咨询业务的机构应根据本通知规定收取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环境影响评价和技术评估机构与委托方以本通知附件规定基准价为基础,在上下20%的幅度内协商确定。 四、环境影响咨询收费以估算投资额为计费基数,根据建设项目不同的性质和内容,采取按估算投资额分要定额方式计费。不便于采取按估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式的,也可以采取按咨询服务工日计费。具体计费办法见本通知附件。 五、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机构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业务,必须符合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的总体规划和功能区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标准和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 六、编制环境评价大纲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确定评价范围和敏感保护目标,选定评价标准,阐述工程特征和环境保护特征,识别和筛选污染因子、评价因子、设置评价专题,确定评价重点,选定监测项目、点位(断面)、频次和时段,确定预测评价模式和参数等。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建设项目概况,周围环境现状,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和预测,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环境保护措施经济损益分析,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 七、评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初步确认项目选址、选线的环境可行性是否正确,评价等级、评价范围、评价因子、评价方法和预测模式选用是否准确,敏感目标,监测布点、监测时间和频率选择是否合理,评价内容是否全面和评价重 点是否突出等基本内容。 评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源强和物料平衡是否准确,工艺是否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环境影响预测参数选择是否合理和预测结果是否正确,污染防治、

建设项目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投资管理,规范运作,促进项目按时交工验收、竣工达产达效,根据国家《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属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包括小型技改和民建项目)均须及时办理工程交工、竣工验收手续。其中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在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一年内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内,由公司项目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根据项目性质及投资规模,可以由交工验收代替竣工验收。 第三条竣工验收的主要综合性资料包括: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环评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设备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技术设备合同和说明书、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等相关文件。国债专项资金项目还须有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批文和资金计划。 第四条施工主管部门负责项目交工验收;规划部负责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后评估的组织、考核等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按规定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第二章交工验收 第五条交工验收条件 项目或项目的子项按施工图纸内容全部实施完成后,必须在技术竣工(含单体试车)、无负荷联动试车和负荷联动试车成功后组织该项目(子项)的交工验收。 第六条交工验收期限 项目(项目的子项)交工验收期限为具备验收条件后六个月以内。 交工验收合格后,施工主管部门将项目移交给使用单位(移交的手续),使用单位原则上应无条件接收,项目实施单位仍有义务承担合同范围内的整改任务。交工验收后投资原则上不再进入工程成本。确须增加项目投资进行整改的内容,报规划部审查,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项目资产已移交机动设备部的,单独立项。 第七条交工验收组织 交工验收由施工主管部门(技改指挥部或机动设备部等)组织,相关单位参加。 第八条交工验收的一般程序 (一)检查和验收交工技术资料; (二)鉴定工程质量; (三)处理交工验收中的有关问题; (四)签署交工验收证书; (五)组织交工验收阶段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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