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商业银行银行保函业务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银行保函业务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银行保函业务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银行保函业务管理办法

63号(3月29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拓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的中间业务,提高本行综合竞争能力,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银监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本行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保函是指本行应客户的申请向第三方(受益人)开立的,具有担保性质的书面承诺文件,是为申请人投标、履行合同等经济活动提供担保,一旦申请人未按其与受益人签订的合同的约定偿还债务或履行约定义务时,由本行履行一定金额、一定期限范围内的某种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本行”包括各支行、部。

第三条保函是依据商务合同开出的,但又不依附于商务合同,是具有独立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当受益人在保函项下合理索赔时,担保行就必须承担付款责任,而不论申请人是否同意付款,也不管合同履行的实际事实,即保函是独立的承诺并且基本上是单证化的交易业务。第四条办理保函业务,应严格遵循自主经营、授权经办和反担保保障原则。

第五条保函业务是授信业务的一种,纳入申请人授信总额内管理。

第六条依据本办法所出具的保函是指有100%保证金的保函,本行暂不对外出具敞口保函。第二章保函的种类及办理程序

第七条本行办理的保函种类有: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及总行审查认可的其他保函。

(一)投标保函:应投标人申请,本行向招标人出具保函,保证在下列事件发生时进行赔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

2、投标人中标后未按投标书规定与招标人签约;

3、投标人中标后,未按投标书规定,及时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函等。

(二)履约保函:应承包人、分包人、卖方书面申请,本行向业主、总包人、买方出具保函,保证在申请人不能履行合同时代为赔付。

(三)预付款保函:应申请人书面申请,本行向受益人出具保函,保证在申请人收到预付款而未履约时代为赔付。

第八条本行保函业务的办理程序为:客户向经办行申请→经办行受理调查→申请人缴纳全额保证金→总行审批→经办行与申请人签定担保协议→开具保函→保函到期收回→退回保证金。

第三章保函的申请与受理

第九条申请开立保函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在本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

(二)生产正常经营,经济效益较好;

(三)具备履行担保项下合约的能力;

(四)保函项目符合国家规定;

(五)向本行交存100%保证金。

第十条申请人向本行申请开立保函须提供如下资料:

(一)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四)公司章程;

(五)上年度及近期财务报表;

(六)开具保函申请书;

(七)与保函有关的文件,如招标书、投标书,以及工程承包合同、分包合同、销售合同等;(八)100%的保证金缴存手续:

申请人交存保证金的,申办前将保证金缴存至开户行“2511保证金”科目,专户存储,冻结止付,并将缴存保证金凭证提交给受理行,受理行按同档期单位定期存款对该保证金进行管理。具体会计处理分录为:

借:2011XX公司单位活期存款

贷:2511XX公司保证金存款

第十一条经办行在收到申请人的《开立国内保函申请书》后,须认真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调查、审查、核实,看其资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真实,是否符合开具保函的条件。经办行必须对所审查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审查无误后,调查人及支行行长在申请书上签字(签章),并将所有资料上报至总行信贷管理部审核。

第十二条总行信贷管理部对经办行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主要审查其合规性、合法性、完整性,审核无误后,报有权人审批。

第十三条保函协议书、保函文本应采用本行统一制发的格式文本。申请人要求采用保函受益人提供的保函文本的,该文本须经总行合规管理部审核。

第十四条保函协议书及其他法律文件格式文本的条款应包括本办法对保函申请人、担保人及受益人的相关要求。

第四章保函的开具

第十五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本行可以出具保函:

(一)保函申请经审查批准且《国内保函担保协议》正式签署生效;

(二)申请人已实际履行了《国内保函担保协议》约定的在本行出具保函前应履行的义务,包括缴存保证金等;

(三)申请人已履行了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第十六条在交付保函时,须要求被保证人(申请人)或受益人签收。

第十七条保函的费用按担保金额的万分之三收取,每笔费用不低于50元,总行调整上述收费标准的,以调整后的标准执行,具体会计处理分录为:

借:1011现金或2011XX单位活期存款

贷:5111手续费收入

第十八条经办行会计人员根据保函的副本,按保函担保的金额数登记116表外科目,纳入表外核算。

第五章保函的履行

第十九条保函不得转让,不得擅自修改变更。

第二十条担保期间,被担保人和受益人因主合同发生变更需要修改保函内容的,应在事前由被担保人和受益人双方共同书面通知经办行,由经办行报总行审批。经总行审批同意的,经办行应及时收回原保函,按新出具保函办理相关手续;总行不同意的,经办行应及时通知被担保人和受益人,被担保人和受益人要求提前终止保函的,经办行应及时收回该保函。第二十一条担保期间,经办行依照出具保函协议书的约定,应对被担保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担保期间,受益人按照保函所列索赔条件要求本行履行保证义务的,本行如无其他抗辩理由应履行义务的,经办行依约定直接扣划申请人所缴存的保证金。会计分录处理为:

借:2511XX公司保证金存款

贷:4641行内往来。

同时减少116表外科目相应保函担保金额。

第二十三条在进行赔付时,经办行应收回保函,并要求受益人提供书面的索赔文件(保函中注明需要证明文件的还需另附合法、合规的证明文件),以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将赔付金以电汇或信汇的方式汇至开户许可证上的指定账号,并在汇款用途栏中注明“保函赔付”的字样。

第二十四条保证期间届满或保证义务履行完毕,保函即自动失效。对于注明明确的到期日的保函(明确的到期日为某年某月某日),经办行可直接在保函到期日的七日后全额退回保证金;对于未注明明确到期日的保函,经办行应在收回已签发的该笔保函后,方可解除止付,全额退回保证金。同时减少116表外科目相应保函担保金额。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五条经办行在办理此业务时,应明确专人负责,如因操作失误造成损失,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总行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1

保函交接单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营业部):

今收到你行X年X月X日出具的保函一份,申请人为XXX,保函受益人为XXX,担保金额XXX。接收人:

年月日

附2

人民币保函审批表编号:

保函申请人:

保函受益人:

担保标的:

保函金额:

保函种类:

保函期限:

保证金比例:100% 反担保形式:

受理支行意见:

经办人:

支行行长:(公章)

年月日

信贷管理部审查(批)意见:

经办人:

部门负责人:(签章)年月日

分管行长审批意见:分管行长:(签章)

年月日

开立国内保函申请书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营业部):

我公司于年月日在与公司签订了合同(协议)(编号:)。根据该合同第X条的约定,我公司需向对方提供一份由银行出具的国内保函。为此,特请贵行为我公司出具保函。保函的基本条款是:

保函种类(包括项目名称):

保函金额(大写):

保函受益人(名称、注册地址):

保函索偿条件:

保函的有效期:

作为保函申请人,我公司愿意承担贵行因出具上述保函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并承诺如下:一、在保函有效期内,如受益人按保函约定要求贵行履行担保义务对外偿付时,贵行无须事先征得我公司的同意即可对受益人付款,同时借记我公司在贵行缴存的保证金、开立的结算帐户资金,或通知我公司,我公司接到贵行付款通知书后立即偿付贵行的垫款及相关费用。

二、贵行只处理单据或证明,对其所涉及的基础合同纠纷不负任何责任。贵行在处理单据或证明时,对其真伪及邮寄过程之延误,遗失不负任何责任。

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国内保函担保协议

扬商银内保字()第号

申请人(全称):

担保人(全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营业部)

申请人为履行于年月日与签订的合同/协议(编号:),根据该合同/协议第条约定,请求担保人出具银行保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人、担保人经协商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担保人接受申请人向受益人出具银行保函,保函内容如下:

保函种类(包括项目名称)

保函金额(大写):

保函受益人(名称、注册地址):

保函索偿条件:

第二条申请人应于本合同生效前,按担保金额的100 %作为履约保证金存入担保人指定的保证金专户,在保函有效期内不得动用。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后,有权直接扣划保证金以清偿垫付款项。

第三条申请人承诺

1、向担保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有效。

2、向担保人提供真实的财务报表及所有开户银行名称、帐号、存款余额等资料。

3、接受担保人对担保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4、按保函担保的基础合同约定履行应尽义务。

5、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或进行新的投资或签订其他可能影响担保人在本协议项下权益的合同时,须事先征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

6、变更法定代表人、住所和经营场所以及在合同期内减少注册资金时,将事先书面通知担保人。

7、因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兼并、合并、对外投资及因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将提前书面通知担保人,并落实保函担保项下的债务还款措施。

申请人违反本条任何一款内容,担保人均可提前向申请人主张权利或采取其他措施。

第四条当受益人按保函约定向担保人索偿时,在担保人审查有关单据、确认符合索偿条件后,无须事先征得申请人同意即可对外付款,同时借记申请人的保证金帐户。

第五条担保人只处理单据或证明,对其所涉及的基础合同产生的纠纷不负任何责任。担保人在处理单据或证明时,对其真伪及邮寄过程中的延误、遗失不负任何责任。

第六条担保人自保函生效日起至保函失效日止,按(季/一次性)向申请人收取保费,费率为万分之,低于50元的,按50元计收。其中,按季计收保费的,首期保费由申请人于年月日之前交付担保人;一次性收取保费的,由申请人于保函开立日前一次交付担保人。各期计费以实际担保金额为基数,由申请人主动交付,否则担保人有权从申请人帐户中直接划收。第七条担保人的担保金额随申请人偿还或担保人、反担保人代为清偿保函担保项下的本金、利息、费用的数额而相应扣减。

第八条担保人开立保函后,受益人与申请人如需修改所担保的基础合同内容,须经担保人的书面同意,否则担保人有权要求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第九条保函未经担保人同意不得转让。

第十条申请人、担保人均承诺具有签订本协议的合法主体资格,并已办妥了签订本协议必备的法律和行政审批手续。签署本协议的各方代表人已获授权,在本协议上的签字对其所代表

的各方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协议所列附件,即开立国内保函申请书、保函(副本)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若有反担保合同的,自反担保合同生效时同时生效。

第十三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申请人、担保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十四条本协议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需要诉讼的,由担保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份,其中申请人、担保人、反担保人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第十七条提示

担保人已提请申请人对本合同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申请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申请人(签章)担保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附5

履约保函

致:(受益人):

鉴于(下称简称“甲方”)与签定合同协议书(下称主合同)的履行需要,应甲方的申请,我行特开立以贵方为受益人,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大写)的履约保函:

一、我行承诺,如果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我行将在收到贵方提交的书面索款通知后,以上述保函金额为限向贵方承担担保责任。

二、如果贵方与甲方协商变更主合同,应事先征得我行书面认可,否则本保函即行失效。

三、本保函不得转让,我行对除贵方以外的任何组织或个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四、本保函自贵方与甲方签订的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止。书面索款通知必须在上述期限内送达我行,否则我行在该保函项下的责任自动解除。

主合同按期履行完毕、保函超过有效期或我行的担保义务履行完毕,保函即行失效,请将本保函退回我行注销。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公章):

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附6

投标保函

(受益人):

鉴于贵方对进行招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书。应投标人申请,我行特开出以贵方为受益人、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大写)的投标保函:

一、我行承诺,如果投标人在收到贵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按规定与贵方签订合同,我行将在收到贵方书面索赔通知后,以保函金额为限向贵方承担担保责任。

二、本保函不得转让,我行对除贵方以外的任何组织或个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三、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止。书面索赔通知必须在上述期限内送达我行,否则我行在该保函项下的责任自动解除。

投标人中标后按约与贵方签订合同、保函超过有效期或我行的担保义务履行完毕,保函即行失效,请将本保函退回我行注销。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公章):

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中国农业银行国内保函业务管理办法

附件: 中国农业银行国内保函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内保函业务管理,防范信贷风险,促进业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中国农业银行信贷业务基本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内保函业务,是指农业银行应某种合约关系一方(以下简称申请人)的要求,向合约关系的另一方(以下简称受益人)担保 合约项下的某种责任或义务的履行,所作出的在一定期限内承担一定金 额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的书面保证承诺。国内保函业务适用于申请人、 受益人均为国内客户的人民币保函业务。 第三条国内保函业务纳入授权和客户统一授信管理。非融资性保函业务审批权限根据总行授权书的相关规定执行 ; 融资性保函业务一律由总行审 批(低风险业务除外)。 第四条国内保函业务视同贷款业务管理。符合总行认定的低风险信用 品种条件的保函业务,按低风险信贷业务流程办理。 第五条国内保函业务收费按总行金融服务价格标准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办理国内保函业务须按要求及时录入信贷管理系统。 第二章国内保函业务种类及定义 第七条国内保函业务根据其性质和作用的不同,分为非融资性保函 和融资性保函两大类。 第八条非融资性保函。系指银行以银行信用替代商业信用为申请人 履行非融资性义务所作的书面保证承诺。业务种类包括:

(一)工程项下投标、履约、预付款、质量 / 维修、预留金保函。工程项下投标保函。系指银行接受工程投标人(申请人)的申请,向招标人(受益人)作出书面保证承诺,如投标人中标后擅自修改报价、撤 销投标书或者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招投标项下的合同,银行将按照保函约 定金额承担赔偿责任。该金额通常为投标人报价总额的1%- 5%。 工程项下履约保函。系指银行接受工程承包人(申请人)的请求,向 工程业主(受益人)作出书面保证承诺,如承包人未能履行工程合同约定 的义务,银行将按照保函约定金额承担赔偿责任。该金额通常相当于工程 合约金额的 5%- 10%。 工程项下预付款保函。系指银行接受工程承包人(申请人)的请求, 向工程业主(受益人)作出书面保证承诺,如申请人未能履约或未能按合 同约定使用预付款,银行将根据工程业主的退款要求,按照保函约定金额 返还预付款及相应利息。 工程项下质量 / 维修保函。系指银行接受承包人(申请人)的请求,向工程业主(受益人)作出书面保证承诺,如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工程维修业务,或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而承包人又不履行合同约定的退换、维修、赔偿义务,银行将按照保函约定金额承担赔偿责任。该金额通常为工程合约金额的 5%- 10%。 工程项下预留金保函(又称留滞金保函)。系指银行接受承包方(申请人)的请求,向工程业主(受益人)作出书面保证承诺,如承包人提前支 取合同价款中尾欠部分款项而不能按期归还时,银行将按照保函约定金额 负责退还预留金款项。该金额通常为工程合约金额的5%- 10%。 (二)贸易履约保函。系指以商品购销合同为基础,在“延期付款”或“延期交货”交易中,银行接受交易一方(申请人)的请求,向另一方(受 益人)作出书面保证承诺,如销售方按规定交付商品而购买方未按合

建设工程银行保函敞口担保业务风险初探

建设工程银行保函敞口担保业务风险初探 赵学奎 摘要:国际工程担保市场上有低保额无条件保函模式和高保额有条件担保书模式两种不同的担保模式,银行保函多属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习惯上称为独立保函。担保公司对银行独立保函提供敞口担保存在风险,应注意风险防范。 主题词:工程担保银行保函敞口担保风险防范 2006年以来,合肥市大力实施“大环境、大建设、大发展”战略,取得了辉煌的业绩。其中,“大建设”方面,2006、2007年两年,共安排新建和扩建道路207条、桥梁90座,市政建设投资224亿元。“三大推进”激活了担保市场需求,其中我公司1-9月新批担保金额近14亿元,出保额达10.59亿元,比2006年全年增加4.09亿元,增长62%。“三大推进”也催生了一些担保新品种,今年以来,我公司先后为数家施工企业提供建设工程银行保函敞口担保,担保额超过1300万元。笔者结合业务实践,对工程担保概况、银行保函敞口担保业务的风险及防范进行初步探讨,以就教于大家。 一、工程担保概述 工程担保,是指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由保证人向合同一方当事人(受益人)提供的,保证合同另一方当事人(被保证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行为,在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由保证人代为履行或承担代偿责任。主要品种有:投标保证、履约保证、业主支付保证、付款保证、预付款保证、完工保证、分保保证、供货保证、维修保证、预留金保证等。

1894年,美国国会通过“赫德法案”,要求所有公共工程必须实行担保。1935年,美国国会通过“米勒法案”代替“赫德法案”,要求所有参与联邦公共工程建造的承包商必须提供履约保证和付款保证;1942以来,各州又参照“米勒法案”先后通过了所谓“小米勒法案“,要求州政府投资兴建的所有项目必须得到担保。美国由此形成世界上最早、最大的工程担保市场。目前,全球年担保费收入35亿美元,美国占20多亿美元,其中2/3来自工程担保。 国际工程担保市场上有两种不同的担保模式:低保额无条件保函模式和高保额有条件担保书模式,二者的主要区别是:担保书(surety Bond)保证的对象是工程合同的履行,保函(letter of guarantee)的保证对象则是约定资金额度的违约损失补偿;担保书的担保额为工程的全部合同价格或合同价格的较高比例(50%以上),而保函的担保额一般是工程合同价格的较低比例(20%以下)。由于担保书或保证合同保证的对象是工程合同履行,因此,对业主在工程质量和工期等方面提供的保护最充分。同时,不需要承包商提供押金或保证金,从而为承包商提供融资便利、减轻其资金压力,最受工程市场欢迎。传统上,北美地区主要使用美国式的高保额有条件赔偿保证合同。美国法律规定,银行不得从事工程担保业务,从事工程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必须经财政部评估、批准并每年进行复核验收、定期公布名单。欧洲地区过去主要使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低保额无条件见索即付保函。近来,欧洲地区出现向美国式高保额有条件担保书模式靠拢的趋势。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我国在利用世界银行贷款过程中最早引入工程担保;1998年5月,建设部提出在有条件的城市进行工程质量担保试点;1998年7月,我国首家专业化的工程担保公司——长安保证担保公司成立;2004年8月,建设部印发《关于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若干规定(试行)》;2005年5月,建设部印发《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试行);2005年10月,建设部选择深圳、厦门、青岛、成都、杭州、常州六市作为推行工程担保试点城市。湖北、北京、江西、四川、陕西、重庆、河北、天津、福建、新疆、云南、贵州等省、自治区自2003年以来先后推出“建设工程担保实施办法”,积极推行工程担保试点工作。工程担保在保障合同履行、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率、

保函管理办法

保函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外工程保函的管理,明确 海外工程保函的开立、修改、延期、注销、索赔、退回、存档、统计、跟踪管理等工作流程,明确保函相关管理人员的权利、义务与责任,有效降低保函风险,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二章海外工程保函的种类与特点 第三条海外工程保函是为承揽海外工程而由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 下简称“银行”)申请,由银行开具的一种非融资性担保函,其主要特点如下: 1.按照工程额(指合同额、中标额或工程投资额,下同)的一定比例开具。 2.受益人为海外法人,通常为工程的业主或总包。 3.币种以外币表示,通常选择便于结算的硬通货币种。 4、保函文本应以英语表示。 第四条公司常用的海外工程保函主要包括:投标保函(Tender Guarantee)、 预付款保函 (Advance Payment Guarantee) 、履约保函 (Performance Guarantee)、留置金保函(Retention Guarantee)、质量保函 (Quality Guarantee)。 第五条投标保函是海外工程投标时按照发包方的要求向发包方开具的一种保函。其主要特点是: 1.投标保函并非是所有海外工程投标的必要条件,一些私人投资的工程以 及部分国家或地区的工程招标不需要开具投标保函,或经协调后可以免开。 2.保函额通常不高于工程额的 5%。 3.保函有效期通常不超过 6 个月,并于工程开标后(中标的须签订合同后)到期。 第六条预付款保函是在合同签订后为收取工程预付款而向付款方(总包或业主)开具的一种保函。其主要特点是: 1.预付款保函通常自保函开出(或收到预付款)后生效,于发货或完工后到

XX银行保函业务实施细则

XX银行保函业务操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行保函业务操作流程,明确保函业务的操作方法,根据国家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及《XX银行保函业务管理办法》,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我行可办理的非融资类保函种类有: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工资付款保函、付款保函、质量保函、租赁保函、保释金保函、财产保全保函。 我行可办理的融资性保函有:关税保付保函、借款保函。 第二章业务申请与受理 第三条授信申请人除提交一般授信(可参照流动资金贷款)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交与担保事项相关的下列资料: (一)投标保函: 1.工程或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应明确记载工程或项目名称、招标单位、工程或项目地点、概况;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资金来源;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起止时间、地点;投标人准入条件;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2.公司对同类工程的履约记录等资料; (二)履约保函: 1.基础合同或签约备忘录等(招标文件项下的履约保函,需同时提供招标文件),合同应注明工程或项目概况、合同工期、价格及付款方式、双方权利及义务、安全、验收、违约及其他条款; 2.公司对同类工程的履约记录等资料; (三)预付款保函 工程或项目合同中对预付款的约定,必须明确预付款的额度、支付时间与方式及其他队预付款的约定条款。

(四)其他保函 交易双方签订的有效的合同、协议等。 第四条对于客户提供的资料,授信业务经办人员要进行复印留存,并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在复印件上签署“本复印件与原件核对相符”字样和姓名;对于足以对偿还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要资产、交易证明文件,调查人要现场调查核实,以保证资料的真实性。 第三章业务调查 第五条授信业务经办人员除按我行一般授信业务(可参照流动资金贷款)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外,还要对工程、项目、事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等情况进行调查,对担保人或反担保的实力进行调查。 第六条申请人基本情况调查 (一)资信情况:调查申请人经济地位、法定代表人素质和领导班子整体素质、生产经营状况等,主要指标包括市场占有率、销售收入增长率、在本行业及地区排名情况、近3年销售收入、利润总额及增长情况等; (二)履约能力及履约情况:调查申请人资金实力、人员素质、设备装备能力及资质等级和履行情况等,主要指标包括: 1.资金实力:分析实收资本、资产负债率、流动比例、速动比例、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等; 2.人员素质及资信; 3.设备装备能力及水平:设备先进水平及占比状况等; 4.资质等级:有权单位颁发的资质等级; 5.履约情况:贷款按期偿还率、贷款利息偿付率、合同履约率、应付货款清付率、工程优良品率等; 6.诉讼风险:申请人是否已经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

保函业务管理方案计划办法.docx

,. 江苏 XXXX 银行 保函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江苏XXXX (以下简称本行)保函业务,防范信贷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函业务指本行根据主合同债务人(即保函申请人)的申请,以保函的形式为主合同项下义务向受益人出具的, 承诺当保函申请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本行代为履行义务或 按约定承担赔偿责任的书面保证。 第三条本行的保函业务仅限于非融资性的人民币保函业务。 第二章保函的种类 第四条根据保函申请人与受益人签订的有关合同,本行可提供下列保函: (一)投标保函是指本行应招投标合同投标人的申请,为投标

人向招标人担保,保证投标人履行标书中所规定的义务,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如投标人不履行标书中规定的义务,则由本行向招标人承担一定额度的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的书面保证。 (二)履约保函是指本行应买卖合同的卖方或工程承包合同承包方的申请,向合约关系的另一方担保,保证卖方或承包方履行基础交易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如卖方或承包方不履行义务,则由本行在一定的额度内向买方或发包方承担一定的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的书面保证。 (三)预付款保函是指本行应买卖合同的卖方或工程承包合同承包方的申请,向合约关系的另一方提供担保,保证卖方或承包方按照约定使用预付款,否则由本行向买方或发包方退还预付款项的书面保证。该类保函的金额不应超过申请人收到的预付款总额。 (四)质量或维修保函是指本行应买卖合同卖方或工程承包合同承包方的申请,向合约关系的另一方担保,保证卖方所供货物或承包方所交付的工程符合相关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如在规定期限内货物或工程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而卖方和承包方又不能更换、维修或

银行保函详细介绍

银行保函包括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投标保函、维修保函、预留金保函、税款保付反担保函、海关风险保证金保函等。 履约保函:是指应劳务方和承包人(申请人)的请求,向工程的业主方(受益人)所作出的一种履约保证承诺。倘若履约责任人日后未能按合约的规定按期、按质、按量地完成所承建的工程,以及未能履行合约项下的其他业务,农业银行将向业主方支付一笔不超过担保金额的款项。该款项通常相当于合约总金额5%-10%。 预付款保函:又称还款担保,是指向工程业主(受益人)保证,如申请人未能履约或未能全部按合同规定使用预付款时,则农业银行负责返还担保函规定金额(或未还部分)的预付款。预付款担保的担保金额不应超过承包人收到的工程预付款总额。 投标保函:是指向招标人(受益人)作出保证,在投标人(申请人)报价的有效期内,投标人将遵守其诺言,不撤标、不改标,不更改原报价条件,并且在其一旦中标后,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投标人在报价中的承诺,在一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如投标人违约,农业银行将在担保额度的范围内向招标人支付约定金额的款项。该金额数通常为投标人报价总额的1%-5%不等。 维修保函:是指应承包方(申请人)的请求,向工程业主(受益人)保证,在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承包方(申请人)又不能维修时,由农业银行按担保函规定金额赔付工程业主。该款项通常为合同价款的5%-10%。 预留金保函:又称留滞金担保,是指应承包方(申请人)的请求,向工程业主(受益人)保证,在承包方(申请人)提前支取合同价款中尾欠部分款项而不能按期归还时,由农业银行负责返还担保函规定金额的预留金款项。通常为合同价款的5%-10%。 税款保付反担保函:是指对在农业银行开户的加工贸易企业,农业银行可为该企业出具以中国银行为受益人的反担保函。加工贸易企业在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中为免向海关缴纳税款保证金,需委托中国银行出具以海关为受益人的税款保付保函。 海关风险保证金保函:是指企业在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中需要向海关缴纳风险保证金时,向农业银行申请出具以海关为受益人的保函业务。 功能:履约保函能满足国内企业之间履行工程合同方面担保的需要。 预付款保函能满足国内企业之间偿还预付款方面担保的需要。 投标保函能满足国内企业之间投标方面担保的需要。 维修保函能满足国内企业之间履行维修责任方面担保的需要。 预留金保函能满足国内企业之间归还预留金方面担保的需要。 税款保付反担保函能满足农业银行开户的加工贸易企业在中国银行为其向海关出具税款保付保函后,出具以中国银行为受益人的反担保函的需要。 海关风险保证金保函能满足企业因开展加工贸易为免向海关缴纳风险保证金提供担保的需要。 履约保函

XX银行保证金账户管理办法

XX银行保证金账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行保证金账户的管理,防范操作风险,根据《支付结算办法》、《XX银行存贷款计、结息手册》、《XX银行综合业务系统操作手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保证金存款是指客户为在我行办理商业汇票业务、保函业务以及其他保证类相关业务而缴存的具有担保性质的款项。 金;担保保证金账户主要用于核算发放担保贷款业务转入的担保资金;信用证保证金账户主要用于核算办理信用证业务转入的保证金;信用卡保证金账户主要用于核算办理信用卡业务转入的保证金;保函保证金账户主要用于核算我行办理的保函业务转入的保证资金;房地产按揭保证金用于核算房屋按揭贷款业务房地产开发商转入的担保资金;商户联保贷款保证金主要用于核算商户联保贷款业务转入的保证金;代理合作业务保证金主要核算代理合作业务转入的保证金;其他保证金用于核算我行其他保证类业务转入的保证金。

不同种类的保证金业务应生成相应的保证金账户进行核算。 第四章保证金账户的开立及使用第九条在开立保证金账户时,支行前台业务人员应根据信贷部门提供的资料,按业务种类及科目归属为客户开立相应的保证金存款账户。该账户只能用于与其结算账户之间的相关转账,不能对外办理结算业务。 第十条保证金账户录入后形成的保证金编号与所办理业务的协议编号是唯一对应的关系,系统可根据保证金编号查询,以确保在补充保证金时按编号及时、 200202 251021 担保保证金 200203 251031 信用证保证金 200204 251041 信用卡保证金 200205 251051 保函保证金 200206 251061 房地产按揭保证金 200207 251071 代理合作业务保证金 200208 251081 商户联保贷款保证金 200209 251091 保管箱保证金

长沙银行保函业务管理办法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件 长沙银发〔2012〕259号 长沙银行 关于印发《保函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分、支行(部): 现将《长沙银行保函业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原长沙银发〔2009〕299号文件从即日起失效,所有涉及保函业务操作一律按本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长沙银行保函业务管理办法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附件 长沙银行保函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保函业务管理,控制保函业务风险,促进保函业务正常开展,根据《担保法》等国家有关法规和《长沙银行授信管理办法》等我行业务管理制度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保函业务为国内人民币项下见索即付保函,是指某种合约关系一方(以下简称申请人)与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当申请人对合约关系另一方(以下简称受益人)不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某种义务时,由我行承担保函项下一定金额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的业务。

第三条保函业务纳入授权和统一授信管理。融资性保函限总行出具,经办分、支行在授权范围内可办理非融资性保函业务。总行及分、支行(部)的内部职能机构不得以自身名义对外出具保函。违规出具保函,将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四条保函业务视同贷款业务管理。符合总行认定的低风险保函业务,按低风险信贷业务流程办理。 第五条我行认定的低风险保函业务包括全额保证金保函,以及以存单(仅为我行出具的)、凭证式国债(仅为我行代售的)等提供质押反担保的保函。 第二章保函种类 第六条保函业务根据性质、作用不同,分为非融资性保函和融资性保函两大类。非融资性保函包括工程或贸易项下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及维修保函、留置金保函、关税保付保函、付款保函等。 第七条根据我行保函业务倾向性划分,分为主要保函业务和其他保函业务。 第八条主要保函业务是指我行重点开展的保函业务,包括工程或贸易项下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 (一)投标保函:我行接受投标方的委托,向招标方保证,如投标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书或者在中标后未与受益人签订招投标项下的合同或中标后未按照招标文件/标书要求提交履约保函,我行将根据招标方的索赔要求,按照保函约定承担付款责任。 (二)履约保函:我行接受合同一方当事人(债务人)的委托,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债权人)保证,如债务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我行将根据债权人的索赔要求,按照保函约定承担付款责任。

工程保函管理规定

工程保函管理规定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工程保函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工程保函管理工作,控制工程保函风险,合理利用集团授信额度、担保资源,提高财务收益,参照金融机构《保函业务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内部控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保函包括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高额保函(用于投标、履约、支付等)、预付款保函、维修金保函、质保金保函等,与工程相关的信贷证明和资金证明等在本管理办法中约定。融资性担保保函不适应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原则上不得出具无固定期限的敞口保函。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公司所属项目及各分公司所属项目;各分公司参照执行。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直营项目指公司直接运营的项目;非直营项目指分公司通过签约项目负责人间接指导运营的项目;联营合作项目指集团公司与其他施工单位联合投标建设的项目。 第二章保函办理规定 第六条申请办理保函,须向集团财务部报送如下资料:

(一)关于申请办理保函的承诺书(附件一) (二)中标前的投标保函、高额保函需报送招标文件,以及招标单位要求的保函格式; (三)中标后的履约保函、高额保函、预付款保函、维修金保函、质保金保函,需报送中标通知书、工程承包合同和要求的保函格式; (四)申请办理银行信贷证明和资金(信)证明需报送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中工程基本情况以及与证明有关的条款; (五)银行或公司认为有必要出具的其他文件。 第七条保函资料的报送时间。申办保函的全套资料必须在保函出具15个有效工作日前报达财务部;信贷证明、资金(信)证明的全套资料必须在出具10个有效工作日前报达财务部。未能及时报达的,财务部将不保证按时开出有关保函,因此而造成的未开出保函的一切后果由申请单位承担。 第八条集团公司法纪部应对申请办理工程保函的单位或项目进行有无发生涉案纠纷的审查及保函风险评估,市场部应对照投标时的承诺书、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以及项目部实际情况进行审查。两部门分别签署意见。 第九条保函的审批。申请单位填制《集团公司保函业务审批表》(见附件四)递交至集团财务部办理审批手续,保

什么是银行保函业务

什么是银行保函业务 作者:金投网 银行保函业务是指银行应客户的申请而开立的有担保性质的书面承诺文件,一旦申请人未按其与受益人签订的合同的约定偿还债务或履行约定义务时,由银行履行担保责任。 银行保函业务的特点: 1、银行信用作为保证,易于为客户接受; 2、保函是依据商务合同开出的,但又不依附于商务合同,是具有独立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当受益人在保函项下合理索赔时,担保行就必须承担付款责任,而不论申请人是否同意付款,也不管合同履行的实际事实。即保函是独立的承诺并且基本上是单证化的交易业务。 银行保函种类 根据保函在基础合同中所起的不同作用和担保人承担的不同的担保职责,保函可以具体分为以下几种: 借款保函。 指银行应借款人要求向贷款行所作出的一种旨在保证借款人按照借款合约的规定按期向贷款方归还所借款项本息的付款保证承诺。 融资租赁保函。 指承租人根据租赁协议的规定,请求银行向出租人所出具的一种旨在保证承租人按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付款保证承诺。 补偿贸易保函。 指在补偿贸易合同项下,银行应设备或技术的引进方申请,向设备或技术的提供方所作出的一种旨在保证引进方在引进后的一定时期内,以其所生产的产成品或以产成品外销所得款项,来抵偿所引进之设备和技术的价款及利息的保证承诺。 投标保函。 指银行应投标人申请向招标人作出的保证承诺,保证在投标人报价的有效期内投标人将遵守其诺言,不撤标、不改标,不更改原报价条件,并且在其一旦中标后,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在一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履约保函。

指银行应供货方或劳务承包方的请求而向买方或业主方作出的一种履约保证承诺。 预付款保函。 又称还款保函或定金保函。指银行应供货方或劳务承包方申请向买方或业主方保证,如申请人未能履约或未能全部按合同规定使用预付款时,则银行负责返还保函规定金额的预付款。 付款保函。 指银行应买方或业主申请,向卖方或承包方所出具的一种旨在保证贷款支付或承包工程进度款支付的付款保证承诺。 其他的保函品种还有来料或来件加工保函、质量保函、预留金保函、延期付款保函、票据或费用保付保函、提货担保、保释金保函及海关免税保函等等。

农村商业银行银行保函业务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银行保函业务管理办法 63号(3月29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拓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的中间业务,提高本行综合竞争能力,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银监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本行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保函是指本行应客户的申请向第三方(受益人)开立的,具有担保性质的书面承诺文件,是为申请人投标、履行合同等经济活动提供担保,一旦申请人未按其与受益人签订的合同的约定偿还债务或履行约定义务时,由本行履行一定金额、一定期限范围内的某种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本行”包括各支行、部。 第三条保函是依据商务合同开出的,但又不依附于商务合同,是具有独立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当受益人在保函项下合理索赔时,担保行就必须承担付款责任,而不论申请人是否同意付款,也不管合同履行的实际事实,即保函是独立的承诺并且基本上是单证化的交易业务。 第四条办理保函业务,应严格遵循自主经营、授权经办和反担保保障原则。 第五条保函业务是授信业务的一种,纳入申请人授信总额内管理。 第六条依据本办法所出具的保函是指有100%保证金的保

函,本行暂不对外出具敞口保函。

第二章保函的种类及办理程序 第七条本行办理的保函种类有: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及总行审查认可的其他保函。 (一)投标保函:应投标人申请,本行向招标人出具保函,保证在下列事件发生时进行赔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 2、投标人中标后未按投标书规定与招标人签约; 3、投标人中标后,未按投标书规定,及时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函等。 (二)履约保函:应承包人、分包人、卖方书面申请,本行向业主、总包人、买方出具保函,保证在申请人不能履行合同时代为赔付。 (三)预付款保函:应申请人书面申请,本行向受益人出具保函,保证在申请人收到预付款而未履约时代为赔付。 第八条本行保函业务的办理程序为:客户向经办行申请→经办行受理调查→申请人缴纳全额保证金→总行审批→经办行与申请人签定担保协议→开具保函→保函到期收回→退回保证金。 第三章保函的申请与受理 第九条申请开立保函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在本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 (二)生产正常经营,经济效益较好; (三)具备履行担保项下合约的能力;

工程保函管理规定

工程保函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工程保函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工程保函管理工作,控制工程保函风险,合理利用集团授信额度、担保资源,提高财务收益,参照金融机构《保函业务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内部控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保函包括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高额保函(用于投标、履约、支付等)、预付款保函、维修金保函、质保金保函等,与工程相关的信贷证明和资金证明等在本管理办法中约定。融资性担保保函不适应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原则上不得出具无固定期限的敞口保函。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公司所属项目及各分公司所属项目;各分公司参照执行。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直营项目指公司直接运营的项目;非直营项目指分公司通过签约项目负责人间接指导运营的项目;联营合作项目指集团公司与其他施工单位联合投标建设的项目。 第二章保函办理规定 第六条申请办理保函,须向集团财务部报送如下资料:

(一)关于申请办理保函的承诺书(附件一) (二)中标前的投标保函、高额保函需报送招标文件,以及招标单位要求的保函格式; (三)中标后的履约保函、高额保函、预付款保函、维修金保函、质保金保函,需报送中标通知书、工程承包合同和要求的保函格式; (四)申请办理银行信贷证明和资金(信)证明需报送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中工程基本情况以及与证明有关的条款; (五)银行或公司认为有必要出具的其他文件。 第七条保函资料的报送时间。申办保函的全套资料必须在保函出具15个有效工作日前报达财务部;信贷证明、资金(信)证明的全套资料必须在出具10个有效工作日前报达财务部。未能及时报达的,财务部将不保证按时开出有关保函,因此而造成的未开出保函的一切后果由申请单位承担。 第八条集团公司法纪部应对申请办理工程保函的单位或项目进行有无发生涉案纠纷的审查及保函风险评估,市场部应对照投标时的承诺书、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以及项目部实际情况进行审查。两部门分别签署意见。 第九条保函的审批。申请单位填制《集团公司保函业务审批表》(见附件四)递交至集团财务部办理审批手续,保

银行保函管理规定

银行保函管理规定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ICS 备案号: Q/SE 银行保函管理办法 2012-4-16发布 2012-4-16实施 上海思源输配电工程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为规范公司在销售项目投标、销售合同谈判以及销售项目执行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类法律文书中关于银行保函(以下简称“保函”)条款的评审与决策程序,明确各类保函的评审与决策权限,明确保函的开立、修改、理赔、注销、接收、索赔、退回、存档、统计分析、跟踪管理等工作流程,明确保函管理相关人员的权利、义务与责任,有效降低保函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Q/SEA3016-B 本标准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思源输配电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提出并管理。

银行保函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便于公司业务部具体操作和领导及时掌握保函状况,节约费用、杜绝漏洞,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公司银行保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销售项目投标、销售项目执行过程以及融资保函,包括但不限于通过银行开具的担保协议、反担保协议、备用信用证、具有保证性质的安慰函及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类似文件和协议(以下简称“保函”)。 本办法项下保函包括以下五种类型: 1、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为担保自身责任,通过银行开立 的保函,包括国际承责保函和国内承责保函; 2、上海思源输配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申请人,为担保自身 责任,在合同执行地通过银行开立的承责保函; 3、本公司或由本公司管理的海外营销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作为申请人, 为担保自身责任,在合同执行地通过银行开立的本地承责保函; 4、本公司及其母子公司作为受益人的受益保函。 5、融资性保函。 思源电气或输配电公司为担保子公司责任,代替子公司开具的保函业务不在本 办法管理范围之内,应按照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对外担保管理规定办 理。 3.定义 本办法中的下列术语及定义应具有以下含义: 承责保函:是指本公司或者母子公司为担保自身的责任、作为申请人,银行作为担保人向客户或第三方开立的、保证本公司或子公司履行某项义务的保函。 融资性保函:是指本公司根据融资银行的要求开立的,担保子公司、客户或其他第三方还款的保函,包括银行及非银行保函。一般包括两类保函:1)银行为子公司单独设立信贷额度,而要求本公司提供子公司的还款担保,如内保外贷;2)项目融资中融资银行要求本公司或子公司承担一定比例的客户风险而开立的保函。 国际承责保函:是指本公司在海外(包括港、澳、台地区)销售项目的投标及销售项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承责保函。 国内承责保函:是指本公司与国内总包商合作销售项目的投标及销售项目执行过程中所产生的承责保函。

保函简介及流程

安徽中盈盛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开展保函业务及操作流程 简介 一、保函业务介绍 (一)保函的定义 保函(Letter of Guarantee, L/G),是指银行、担保公司应申请人的请求,向第三方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保证在申请人未能按双方协议履行起责任或义务时,由担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额、一定期限范围内的某种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 (二)保函的作用 保函的基本作用在于保证申请人去履行某种合约义务,并在一旦出现相反情况时,负责对受益人做出赔偿;或旨在保证受益人在其履行了合约义务后将肯定能得到其所应得的合同价款的权力。保函是一种关于款项支付的信誉承诺,是一种货币支付保证书。 (三)保函的性质 1、保函是独立于委托人与担保人之间的反担保或委托人与受益人之间的合同或投标条件之外的; 2、保函是依据其规定的条件生效的,由担保人以保函中规定的任何单据为基础做出决定的; 3、保函是不可撤销的。 (四)保函的分类

1、根据开出保函的主体不同,一般可分为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等。 2、根据保函受益领域的不同,一般可分为工程类保函、诉讼类保函、供货类保函等。 (五)工程类的保函业务品种: 1、投标保函保证人在投标人投标之前,对投标人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向招标人出具投标保函,保证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招标活动,并在中标后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工程合同,提供招标人所要求的履约、预付款等的保函。如果投标人违约,则保证人将在保额内赔付招标人的损失。 2、履约保函由担保人为施工方(申请人)向业主(受益人)提供的,保证施工方履行工程建设合同责任和义务,承包商不履行合同的,业主可要求保证人在保函金额内承担保证责任。履约保证担保也可以适用于分包合同、材料设备供货合同的履行。 3、质量保修保函质量保修担保是保证人为开发商(申请人)在保修期内按《购买合同》、《质量保证书》的约定履行保修义务,而向购主(权益人)提供的担保。若非购主或不可抗力的原因,开发商没有按照上述文件的约定履行保修义务的,购主有权要求保证人代为履行合同义务或赔偿损失。 4、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证担保是指由保证人为施工方向业主提供的,保证人对施工方履行扣还预付款义务的保证。以防止施工方在收到业主的预付款后将款项挪作他用或宣布破产等。当施工方在规

银行业务名词解释信用证保证金存款保函保证金存款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存款

银行业务名词解释 信用证保证金存款、 保函保证金存款、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存款 1、信用证保证金存款 信用证保证金存款,是指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的企业为取得信用证而按规定存入银行信用证保证金专户的款项。企业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应按规定向银行提交开证申请书,信用证申请人承诺书和购销合同。 它也是其他货币资金的明细科目“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保证金” 。 其核算为: 企业填写“信用证申请书”,将信用证保证金交存银行时,应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信用证申请书”回单。借记“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保证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接到开证行通知。根据供货单位信用证结算凭证及所附发票账单,借记“材料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保证金”科目;将未用完的信用证保证金存款转回开户银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保证金“科目。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对于信用证保证金存款是否应从“现金”中扣除,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应注重保证金存款的使用是否受限的实质,若使用受限,则应从期末现金中扣除。 会计准则对现金流量表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定义: (1)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不能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不属于现金。 (2)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其中,“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 由以上可知,若信用证保证金在资产负债表日后3个月内可以用于支付的,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不应从“现金”中扣除;反之,在资产负债表日后3个月内不可以用于支付的,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则应从“现金”中扣除。

银行保函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保函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保函业务管理,控制保函业务风险,促进保函业务正常开展,根据《担保法》等国家有关法规和《银行授信管理办法》等我行业务管理制度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保函业务为国内人民币项下见索即付保函,是指某种合约关系一方(以下简称申请人)与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当申请人对合约关系另一方(以下简称受益人)不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某种义务时,由我行承担保函项下一定金额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的业务。 第三条保函业务纳入授权和统一授信管理。融资性保函限总行出具,经办分、支行在授权范围内可办理非融资性保函业务。总行及分、支行(部)的内部职能机构不得以自身名义对外出具保函。违规出具保函,将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四条保函业务视同贷款业务管理。符合总行认定的低风险保函业务,按低风险信贷业务流程办理。 第五条我行认定的低风险保函业务包括全额保证金保函,以及以存单(仅为我行出具的)、凭证式国债(仅为我行代售的)等提供质押反担保的保函。 第二章保函种类 第六条保函业务根据性质、作用不同,分为非融资性保函和融资性保函两大类。非融资性保函包括工程或贸易项下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及维修保函、留置金保函、关税保付保函、付款保函等。 第七条根据我行保函业务倾向性划分,分为主要保函业务和其他保函业务。 第八条主要保函业务是指我行重点开展的保函业务,包括工程或贸易项下

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 (一)投标保函:我行接受投标方的委托,向招标方保证,如投标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书或者在中标后未与受益人签订招投标项下的合同或中标后未按照招标文件/标书要求提交履约保函,我行将根据招标方的索赔要求,按照保函约定承担付款责任。 (二)履约保函:我行接受合同一方当事人(债务人)的委托,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债权人)保证,如债务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我行将根据债权人的索赔要求,按照保函约定承担付款责任。 (三)预付款保函:我行接受预收款人委托,向预付款人保证,如预收款人没有履行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使用预付款,我行将根据预付款人的退款要求,按照保函约定承担付款责任。 第九条其他保函业务是指除本办法第八条以外的其他保函类型。 第三章保函的申请 第十条向我行申请办理保函业务的对象应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原则上不接受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提出的保函申请。在经济活动中确有需要的,符合相关资格的且申请办理的保函类型为低风险非融资性保函业务的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经办行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受理。 第十一条申请办理保函业务的客户原则上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满足《银行授信管理办法》第七条基本条件要求。 (二)申请担保的经济行为合法、正当。 (三)已与交易对方签订合同、协议或收到对方邀约或通知。保函业务的相关合同真实、合法、有效。 (四)具有履行合同、协议的能力和良好的资信。 (五)能够提供符合我行要求的保证金或反担保。

保理、保函、信用证等业务

保理业务 保理业务是一项集贸易融资、商业资信调查、应收帐款管理及信用风险担保于一体的新兴综合性金融服务。 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竞争的日益激烈,国际贸易买方市场逐渐形成。对进口商不利的信用证结算的比例逐年下降,赊销日益盛行。由于保理业务能够很好地解决赊销中出口商面临的资金占压和进口商信用风险的问题,因而在欧美、东南亚等地日渐流行。在世界各地发展迅速。据统计,98年全球保理业务量已达5000亿美元。 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保理公约》对保理的定义 保理是指卖方/供应商/出口商与保理商间存在一种契约关系。根据该契约,卖方/供应商/出口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帐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下列服务中的至少两项: 贸易融资 销售分户账管理 在卖方叙做保理业务后,保理商会根据卖方的要求,定期/不定期向其提供关于应收帐款的回收情况、逾期帐款情况、信用额度变化情况、对帐单等各种财务和统计报表,协助卖方进行销售管理。 应收帐款的催收 保理商一般有专业人员和专职律师进行帐款追收。保理商会根据应收帐款逾期的时间采取信函通知、打电话、上门催款直至采取法律手段。 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 卖方与保理商签订保理协议后,保理商会为债务人核定一个信用额度,并且在协议执行过程中,根据债务人资信情况的变化对信用额度进行调整。对于卖方在核准信用额度内的发货所产生的应收帐款,保理商提供100%的坏帐担保。 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业务是指银行应客户的申请而开立的有担保性质的书面承诺文件,一旦申请人未按其与受益人签订的合同的约定偿还债务或履行约定义务时,由银行履行担保责任。 特色保函业务: 对外承包工程保函 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保函 银行保函业务的特点 1、银行信用作为保证,易于为客户接受;

银行保函担保业务管理办法

成都九鼎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银行保函担保业务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银行保函担保的种类 第三章保函担保业务受理的对象和范围 第四章银行工程保函担保业务程序 第五章工程保函担保业务的决策 第六章担保费的收取 第七章保函的签发 第八章在保项目后期管理 第九章风险项目的管理 第十章退保 第十一章担保责任终结 第十二章业务统计 第十三章附则 银行保函担保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银行保函担保业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保函担保是本公司担保业务品种之一,纳入公司风险控制体系管理。 第三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法规开展银行保函担保业务,并遵循自主经营和反担保保障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仅限于投标保函担保、履约保函担保、预付款保函担保管理,银行其他保函的担保业务另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二章银行保函担保的种类

第五条银行保函担保业务种类有:投标保函担保、履约保函担保、预付款保函担保及公司认可的银行其他保函担保等。 第六条银行保函中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以下简称为银行工程保函。 第三章保函担保业务受理的对象和范围 第七条银行工程保函担保业务受理的对象: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登记注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具备建设工程相应资质,住所在四川省境内的企业及其授权经营的分支机构。 第八条银行工程保函担保业务受理范围: (一)在中国境内经合法批准的建筑装饰、市政建设、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工业设施及特种工程项目等。 (二)保函最终受益人为在中国境内政府机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社团法人或境外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项目法人。 第四章银行工程保函担保业务程序 第九条银行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流程 担保申请项目受理项目初审项目复核、评审项目会审、决策保函签发项目后期管理保函终结 第十条担保申请 (一)担保申请由担保申请人提出,符合银行工程保函担保业务受理对象和范围的企业,填写《担保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对所提供项目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同时还需提交《企业应提交资料清单》(附件1)上的必备资料,并保证真实性。 (二)担保申请应包括如下内容: 1、担保类型; 2、项目名称: 3、申请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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