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人社发〔2012〕37号:关于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发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青人社发〔2012〕37号:关于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发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青人社发〔2012〕37号:关于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发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青人社发…2012?37号

关于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岗位补贴发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青政发…2011?33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更加积极就业政策做好“十二五”期间城乡就业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发…2011?27号)精神,现就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发放和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补贴的范围和条件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2011年12月1日后,招用本市户籍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含)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为招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含补缴),并办理享受政策招用人员备案的,根据实际招用人数和时间,给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财政

文件

贴。

其中,就业困难人员按照青人社字…2011?233号文件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由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和区(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和残疾人托养服务等家庭服务业企业,申领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具体办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另行规定。

(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包括:派遣期内本市户籍城镇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持有《中华人员共和国残疾人证》高校毕业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本市户籍超出派遣期一年内仍未实现初次就业且未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

(三)新招用人员不含劳务派遣机构派遣至用工单位人员。

(四)招用原为本单位、关联企业职工的,失业登记时间应满6个月以上。

二、补贴标准、期限和资金来源

(一)补贴标准

1、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以上年度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照基本养老保险18%、基本医疗保险9%、失业保险2%的比例计算。如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比例进行调整,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2、市内四区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五市三区

的补贴标准由各区(市)自行确定。

(二)补贴期限

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补贴期限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当月作为补贴开始计算时间。

(三)资金来源

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从市或区(市)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其中,用人单位注册地为市内四区的,补贴资金从市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用人单位注册地为五市三区的,补贴资金从本级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三、备案管理

(一)用人单位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后,应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并于30日内到用人单位注册地区(市)就业服务中心进行享受政策招用人员备案。

(二)用人单位办理享受政策招用人员备案手续,应填写《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享受政策招用人员备案花名册》(附件1),并提供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确认的《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有效资质证明。其中,注册地为市内四区的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需提供所招用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需提供所招用人员的学历证书、《报到证》,以及由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三)区(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后,应将符合享受扶持政策条件的人员信息,录入市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实行前置备案管理。

四、申领程序

(一)补贴申报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每半年申报一次。用人单位应于每年1月份、7月份,到办理享受政策招用人员备案的区(市)就业服务中心进行申报。对未按规定提前办理享受政策招用人员备案的,不予受理。申报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享受政策招用人员备案花名册》;

2、《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申请表》(附件2);

3、《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明细表》(附件3);

4、《营业执照》副本或有效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职工工资支付凭证(会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6、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资料。

(二)补贴审核

1、初审。区(市)就业服务中心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市人力资源信息系统、社保信息系统以及电话抽查等方式,

对相关信息进行查询和核对。经初审符合政策规定的,将人员有关信息,按享受政策类型录入市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并填写《区(市)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拨付审批表》(附件4)。

2、复审。区(市)就业服务中心初审后,应于受理次月5个工作日内将符合规定的有关材料,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抽查复审。其中,市内四区的报市就业服务中心,由市就业服务中心进行抽查复审。

3、公示。经抽查复审符合政策规定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将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单位、人员、补贴资金数额等信息进行公示。其中,市内四区的由市就业服务中心统一在青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

(三)资金拨付。经公示后无异议后,市内四区的,由市就业服务中心将《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拨付汇总审批表》(附件5)和有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市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由市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市就业服务中心,市就业服务中心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用人单位账户后,将资金拨付情况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五市三区的,由区(市)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区(市)就业服务中心,由区(市)就业服务中心拨付用人单位账户。

五、工作要求

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和区

(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要求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认真核实申领补贴用人单位的资格、条件等,切实做好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资金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应定期对补贴申报和拨付情况进行抽查。各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享受政策招用人员备案制度,如实填报相关材料,据实提报有关证明。对弄虚作假,冒领、骗取补助资金的,一经查实,除追缴所发资金外,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对有关部门、单位和责任人给予通报。

本通知自2011年12月1日起执行。此前用人单位已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仍按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劳社…2008?142号)有关规定享受政策至期满,但不享受岗位补贴。

附件:1.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享受政策招用人员备案花名册

2.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申

请表

3.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明

细表

4.区(市)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

补贴拨付审批表

5.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拨

付汇总审批表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人力资源用人单位就业补贴通知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2年4月24日印

附件1: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享受政策招用人员备案花名册单位名称(章):

注册地:注册类型:营业执照编号: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社会保险编号:办理扶持政策备案机构:(章)

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岗位(工种)人员类别合同起止时间合同

期限

就业备案

时间

1

2

3

4

5

6

7

8

9

10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年月日

注: 1、本表由用人单位负责填报;

2、本表一式四份(用人单位、区、市就业服务机构、市就业服务机构、财政局各一份),用人单位申领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时应携带此表。

3、人员类别:大龄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

活保障的失业人员、残疾失业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失地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就业困难大学生。

8

9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单 位

名 称 单位社保编号 企 业 法 人 法 人 类 别 开 户 银 行

银 行 账 号 社保补贴标准

元/人、月

岗位补贴标准

200元/人、月

补 贴 时 间

享 受 补 贴 人 数

总 人 数

大龄失业人员

城镇零就业

家庭成员中 的失业人员

农村零转移就业 贫困家庭成员中 的失业人员 抚养未成年子女 单亲家庭中 的失业人员

享受最低

生活保障 的失业人员

残疾失业人员

连续失业一年 以上的失业人员

失地失业人员

协保人员

就业困难 大学生

补贴金额(元)

社保补贴金额 ¥ 元

合计金额(大写)

¥ 元

岗位补贴金额

¥ 元

区(市)就业服务中心

审核意见:

经办人: (公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1、本表由用人单位负责填报;

2、本表一式四份(用人单位、区、市就业服务机构、市就业服务机构、财政局各一份);

3、法人类别:本市失业人员、外来人员、农业户口人员、大学毕业生、在职人员、其他人员。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明细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年月日

姓名性别年龄人员类别身份证号码个人

劳动保障号

招用时间

签订劳动

合同开始

时间

签订劳动

合同终止

时间

交纳社会

保险费

开始时间

交纳社会

保险费

终止时间

补贴

月数

补贴金额(元)

社保

补贴

岗位

补贴

合计

注:1、本表由用人单位负责填报;

2、本表一式四份(用人单位、区、市就业服务机构、市就业服务机构、财政局各一份);

3、人员类别:大龄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残疾失业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失地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就业困难大学生。

10

11

区(市)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拨付审批表

申报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人、元

企业类别

各类服务型企业

一般用人单位 合计 企业户数

申请补贴 人 数

金额

企业户数 申请补贴 人 数

金额 企业户数 申请补贴 人 数

金额

合计

审核意见

市就业服务中心 经 审 核,该 区 (市)符 合 申 报 补 贴 条 件 的 企 业 户,补 贴 人 数 人,补 贴 资 金 元。

(公章)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章)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市财政部门

(公章) 年 月 日

局分管领导(签字): 中心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注: 1、本表由各区(市)就业服务中心填报。

2、本表一式五份(各区(市)就业服务中心、市就业服务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一份)。

附件4:

12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拨付汇总审批表

申报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人、元

企业类别

各类服务型企业

一般用人单位

合计 企业户数

申请补贴 人数

金额 企业户数

申请补贴 人数

金额 企业户数

申请补贴 人数

金额 市南区 市北区 四方区 李沧区 合 计

审核意见

市就业服务中心

(公章)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公章)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市财政部门

(公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由市就业服务中心填报。

2、本表一式四份(市就业服务中心创业处、财务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部门各一份)。

附件5:

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说明参考

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说明参考 【导读】为了切实保障灵活就业人员这一特殊劳动群体的社会保障权益,国家针对不同类别的灵活就业人员推出了不同的社保优惠政策。其最主要优惠政策就是发放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下面我们就来简单了解一下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相关内容。 什么是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是政府鼓励和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通过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的一项重要惠民政策,其主要目的就是为参保职员、参保企业减轻参保压力。目前我国各省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执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标准是多少? 目前我国政府并未对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标准进行统一规定,由各省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例如深圳社会保障局规定,深圳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按劳动保障部门公布的当年最低缴交社会保险费标准的2/3(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哪些人可以领取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并非人人可以领取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只有符合条件方可。不同城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条件不一样。例如滕州市社保补贴对象为经滕州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包括:“4050”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未满16周岁)的单亲家庭成员,持有《残疾人证》人员,享受最

低生活保障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军烈属,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如何申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因各省市实际情况不同,因此申领程序也不同。例如深圳灵活就业人员在取得社区签署意见的《灵活就业状况反馈表》后1个月内,可到户籍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机构办理灵活就业补贴申请。如需详细了解各省市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流程,可拨打社保咨询电话12333。 什么情形下停止领取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不同城市终止领取灵活就业人员情形不同,例如安顺市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间有下列情形的,不能享受社保险贴:1、《就业失业登记证》未按要求年审的;2、与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含个体雇经营户佣人员);3、已领取各类营业执照的;4、公益性岗位安置的;5、终止灵活就业的;6、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7、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8、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9、其他应当停止享受养老保险社会保险补贴的。 [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说明参考]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2020年最新政策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2020年最新政策 灵活就业社保可缓缴,手续办理更便利,续缴年限不中断。 我国包括零工在内的灵活就业人员数以亿计。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少灵活就业人员的生活负担有所加重。为支持灵活就业,近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明确,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1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在疫情对实体经济有较大影响的背景下,该政策有利于保障民生和就业,加大财政应对疫情的政策力度。”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项政策保障基层民生,减轻了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负担。 据了解,灵活就业是相对于正规就业而言的一种就业形式,劳动者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实现就业。近年来,随着众多新模式、新业态的兴起,以及互联网平台的不断发展,我国灵活就业人员数量增长,这类群体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也在不断上升。例如,在广州市增城区,据最新统计,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人数约6.24万,占全区参保人数的24.01%。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中包含大量小商贩、临时工等低收入人群。让他们自愿暂缓缴纳社保费用,有助于减缓社保费用缴纳压力。同时2020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同2019年保持不变,也从社保费用金额上切实减轻了参保人员负担。”李旭红说,尤其是低收入者因收入低,存蓄及其他资产也较少,社会保险费用的缓缴和基数下限不变有利于保障低收入者基本生活,减小低收入者生活压力。 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费司有关负责人此前表示,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选择自愿暂缓缴纳社保费的,不需要履行申请手续。2021年补缴应于2021年年底前完成。缓缴也不会导致缴费年限中断,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这项政策还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险体系,推动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的结构优化。灵活就业人员中自愿暂缓缴费的个人不需要履行申请手续,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有利于社保缓缴的手续便利化、福利实效化。”李旭红认为,此举在降低社保费用缴纳压力的同时,释放了积极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信号,使更多灵活就业人员有能力、有意愿缴纳社会保险,进一步优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结构,扩大社会保险的受益范围。 李旭红表示,这项政策将促进充分就业,加强对灵活就业形态的社保扶持。社保对灵活就业人员的支持,有助于促进个人寻找与自身情况相适应的就业形式,提高社会劳动参与率,稳定并扩大就业规模。

2015年灵活就业4050人员社保补贴政策

2015年灵活就业4050人员社保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暂不作调整 包括以下对象:即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城镇“低保户家庭”和“零就业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二)政策调整情况 1、取消审批时间限制 原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规定城镇下岗失业人员达到符合“4050”年龄条件的审核时限为2007年底。 新政策取消了年龄审核的时间限制,符合条件对象随时达到“4050”年龄条件,随时可以申请享受补贴政策。 2、延长补贴享受期限 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规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新政策对补贴享受期限进行延长:一是对2009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延长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这一条是由于金融危机而临时增加的一个优惠政策。举例,如2009年6月到期的,享受时间就延长到2010年6月。二是从国发〔2008〕5号文件发文之日(即2008年2月3日)起,对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未满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从2009年起延长至退休。这里有两成意思:一是2008年2月3日以前到期的,即使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也

不再享受补贴;二是即2008年2月3日以后到期的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时间是从2009年起开始补贴,举个例,比如有个人是是08年6月到期且符合条件的,08年余下的月份我们是不补的,而是从09年起再补贴。 (三)两个问题 1、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如何认定:对灵活就业人员,由本人将其档案交社保所,由社保所统一报社保局认定;用人单位吸纳的,由用人单位统一将符合条件人员的档案交社保局认定。 2、新增人员申报补贴日期: 对因取消审批时间限制而新增的人员,比如08年和09年才满“4050”,请告知这部分人员在明年1月份到各社保所申报。(由于这部分人可累计享受三年,因此,建议各社保所说服他们只申报09年下半年的补贴,而不去补09年上半年的;当然,如果他们强烈要求要补09年上半年的,我们也可以接收) 如果你的档案在西安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存放,并且属于就业困难的“4050”人员,可按相关规定申请社保补贴。在申请办理社保补贴时,要先看清自己的档案编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以免多跑冤枉路。 首次申请需7种资料 (1)《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西安市4050人员灵活就业证明》(一张原件,一张复印件); (3)申请人户口本原件(供查验)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包括户 口本首页、申请人所在页,一式两份);

关于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申请书怎么写

关于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申请书怎么写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缴费基数是:基本养老按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作为缴费基数;基本医疗按上一年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必须按时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两项社保费后,每季度末(25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再就业优惠证》或 《失业证》、就业登记证明及社保缴费凭证,残疾人员还需持《残 疾人证》,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提出申请,具实申报缴费月 数和补贴月数。 以个人名义参保的简明步骤 第一步:到职介、人才办理个人委托存档 具体:先执身份证领取商调函、二表→回原单位填二表,办理转档→到职介、人才办理委托存档 第二步:以个人名义参加社会保险 具体:办理京卡或邮局存折→带存档卡、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彩照2张→填写《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并签订《协议书》,办理参保。 必须是本地城镇户口,外地户籍不能在本地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必须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以个体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缴费基数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目前我国政府并未对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标准进行统一规定,由各省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例如深圳社会保障局规定,深圳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按劳动保障部门公布的当年最 低缴交社会保险费标准的2/3(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并非人人可以领取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只有符合条件方可。不同城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条件不一样。例如滕州市 社保补贴对象为经滕州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包括:“4050”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未满16周岁)的单亲家庭成员,持有《残疾人证》人员,享受最低 生活保障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县级 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军烈属,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 的人员。 如何申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因各省市实际情况不同,因此申领程序也不同。例如深圳灵活就业人员在取得社区签署意见的《灵活就业状况反馈表》后1个月内,可到户籍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机构办理灵活就业补贴申请。如需详细 了解各省市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流程,可拨打社保咨询电话12333。 什么情形下停止领取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不同城市终止领取灵活就业人员情形不同,例如安顺市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间有下列情形的,不能享受社保险贴:1、《就业失业登记证》未按要求年审的;2、与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劳动 关系的(含个体雇经营户佣人员);3、已领取各类营业执照的;4、公 益性岗位安置的;5、终止灵活就业的;6、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7、 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8、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9、其他应当 停止享受养老保险社会保险补贴的。 一,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 1,本人要持证明灵活就业状态相关凭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灵活就业认定; 2,填写《灵活就业情况登记表》,经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 中心认定后予以就业登记; 3,并在《就失业证》中记录从事灵活就业有关情况。 二,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状况及完善方法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状况及完善方法 一、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现状 灵活就业是我国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的一个与国际上广泛采用的"非正规就业";、"非全日制就业";相对应的概念。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课题组在2002年撰写的《我国灵活就业问题研究报告》,对这个概念做如下界定:灵活就业是指在正规就业形式之外的其它就业形式,指在劳动时间、收入报酬、工作场地、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等一个或者几个方面不同于建立在工业化和现代工厂制度基础上的、传统的主流就业方式的各种就业形式的总称。[1] 各地区为了响应中央及相关部门的号召,正在加紧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实施。目前,在我国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状况的调查,还没有专门的统计数据,我们只有通过其他相关数据来大体上了解这一群体的参保状况。参考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课题组公布的一份研究报告,截止2004年10月底,全国基本医疗保险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数为400多万人(不含退休人员)。[1]2004-2006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由12404万人增加到15732万人。①在增加的3328万人中,灵活就业人员最乐观的估计也就在1000万人左右,这样到2006年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最多也就在1400万人左右,占灵活就业人员(12817)的比例约为10.9%。由此可见,灵活就业人员绝大多数没有被基本医疗保险所覆盖。[2] 目前,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在缴费和待遇方面,全国还没有统一的规定。笔者参照2005年一些学者在咸阳、西安和宝鸡三市所进行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现状的调查数据分析发现,参保者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占月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小于5%的占31%,5%-10%之间的占34%,大于10%的占35%。[3]这一数据说明缴费比例偏高,在灵活就业人员的收入水平普遍不高的情况下,如此高的缴费比例势必会影响他们的生活水平和持续参保的热情。在医疗保险待遇方面,参保后享受"门诊和住院大病";的有292人,所占比例为50%;享受"住院和大病";的有243人,所占比例为41.6%;只享受"住院待遇";的有49人,占8.4%。[3]这一数据说明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待遇还是比较全面的,基本能满足他们

2020年4050人员社保补贴最新政策

2020年4050人员社保补贴最新政策 (一)补贴对象暂不作调整 包括以下对象:即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城镇“低保户家庭” 和“零就业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二)政策调整情况 1、取消审批时间限制 新政策取消了年龄审核的时间限制,符合条件对象随时达到“4050”年龄条件,随时可以申请享受补贴政策。 2、延长补贴享受期限 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规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新 政策对补贴享受期限进行延长:一是对2009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延长补贴期限, 最长不超过1年。这一条是由于金融危机而临时增加的一个优惠政策。举例,如2009年6月到期的,享受时间就延长到2010年6月。二是从国发〔2008〕5号文件发文之日(即2008年2月3日)起,对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未满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 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从2009年起延长至退休。这里有两成意思:一是2008年2月3日以前到期的,即使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也不再享受补贴;二是即2008年2月3日以后到期的且距法定退休 年龄不足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时间是从2009年起开始补贴,举个例,比如有个人是是08年6月到期且符合条件的,08年余下的月 份我们是不补的,而是从09年起再补贴。 (三)两个问题

1、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如何认定:对灵活就业人员,由本 人将其档案交社保所,由社保所统一报社保局认定;用人单位吸纳的,由用人单位统一将符合条件人员的档案交社保局认定。 2、新增人员申报补贴日期: 对因取消审批时间限制而新增的人员,比如08年和09年才满“4050”,请告知这部分人员在明年1月份到各社保所申报。(由于 这部分人可累计享受三年,因此,建议各社保所说服他们只申报09 年下半年的补贴,而不去补09年上半年的;当然,如果他们强烈要 求要补09年上半年的,我们也可以接收) 如果你的档案在西安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存放,并且属于就业困难的“4050”人员,可按相关规定申请社保补贴。在申请办理社保 补贴时,要先看清自己的档案编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以免多跑冤 枉路。 (1)《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西安市4050人员灵活就业证明》(一张原件,一张复印件); (3)申请人户口本原件(供查验)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包括户口本首页、申请人所在页,一式两份); (4)申请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供查验)及复印件(复印正、背两面,一式三份)。 (5)2012年度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票据原件及复 印件,其中预缴2012年度医疗保险人员提供预缴款票据复印件(一 式两份); (6)申请人《档案托管合同书》复印件(一式两份);(7)《陕西省 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供查验)及复印件(复印件包括前两页及失业 登记栏一页,一式两份)。 非首次申请人员需提供的资料除了提供上述(1)、(2)、(4)、(5)、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2020年最新政策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2020年最新政策 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范围 凡具有东莞市户籍并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允许以自愿、就近为原则,以个人为单位,到常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镇区社会保障部门同时办理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原参加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的社会人员,统一改称为灵活就业人员。 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一)灵活就业人员按本人申报缴费基数的相应比例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养老保险费)。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统一按镇区单位缴费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曾在市属单位参保的人员,在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接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允许继续参照市属单位缴费标准缴费,并享受相应待遇。 按镇区单位缴费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不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不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参照市属单位缴费标准缴费的,缴费基数不低于上年度全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不高于上年度全市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缴费基数由灵活就业人员自行申报。 每年5-6月,灵活就业人员须向本人参保所在地的镇区社会保障部门申报下一社会保险年度的缴费基数。不按时申报的,由参保所在地的镇区社会保障部门按国家《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有关规定进行核定。经核定的缴费基数全年不变。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比例统一为18%,全部由个人承担,今后的缴费比例按规定随我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调整。 (二)灵活就业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可补缴养老保险费。补缴的起始时间不早于我市开办社会人员养老保险业务的时间(1998年10月),同时按规定计收本金、利息和滞纳金。 (三)灵活就业人员在缴费期间,因经济困难无能力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可申报中断缴费。连续欠缴养老保险费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社会保障部门视其自动停保。参保人经济情况好转后,可申报接续参保。 (四)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能达到按月享受职工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可申领一次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也可申请延缴至符合按月享受职工基本养老金条件。其中,原在市属单位或镇区单位参保的人员,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已办理停保手续且本人申请延缴的,允许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进行续缴和延缴。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延缴手续后,按月缴费至本人申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止,延缴期间不支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五)已参加农(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自愿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必须在中断农(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01年1月至2001年12月期间,同时参加农<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

“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问答

西安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问答 一、申请“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条件是什么? 答:1、就业困难人员中的“4050”人员(截止2010年12月31日,满“4050”人员,即女197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男196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灵活就业后,及时申报就业,在我中心托管或建立社保档案,并由个人按规定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社保补贴。 2、已享受过06、07、08年三个年度社保补贴、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申请一次性延长一年社保补贴。 二、社保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答: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标准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含利息)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即不含大额医疗补助保险费96元)之和。 缴纳全年社会保险补贴金额:养老保险按100%缴费补贴4824.24元,按80%缴费补贴3859.44元,按60%缴费补贴2894.52元;医疗保险补贴2677.32元。 三、首次申请“4050”社保补贴的人员如何办理申请手续? 答:根据有关规定,首次申请“4050”社保补贴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1、领表:申请人缴纳当年度养老、医疗保险三日后,在中心领取《西安市4050人员灵活就业证明》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

也可登录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网(网址:htpp://https://www.360docs.net/doc/be16352691.html,)服务下载区下载《西安市4050人员灵活就业证明》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 2、登记:申请人在户口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登记,并由其对《西安市4050人员灵活就业证明》审核盖章。 3、复核:申请人按规定如实、准确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持《西安市4050人员灵活就业证明》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到所属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审核。劳动保障事务所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劳动保障事务所留存一份)。 4、办理:申请人按申办时间安排,持相关资料,在中心受理窗口办理申请手续。 四、在中心首次办理社保补贴时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在中心受理窗口办理申请手续时,申请人需提供以下资料,其中复印件按要求统一使用A4纸复印: (1)《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西安市4050人员灵活就业证明》(一张原件,一张复印件); (3)申请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复印身份证正、背两面,一式两份); (4)申请人户口本复印件(包括户口本首页、申请人所在页,一式两份); (5)2009年度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票据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关于2013年度“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办理细则的通知

关于2013年度“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办理细则的通知 各相关分支机构及中心前台: 接市就业服务中心市就服发[2013]18号文件通知,2013年度“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以下简称“4050”)工作正式开始。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现将今年开展此项工作的办理办法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根据文件精神,我中心2013年度“4050”工作分以下五个阶段有序展开。 1、2013年10月10日——10月31日为发表阶段,其中2013年10月10日——10月22日(10个工作日)为续办人员发表阶段,同时做好续办及新增办理政策宣传工作。2013年10月25 日——10月29日(5个工作日)为新办人员发表阶段。 2、2013年11月01日——11月13日(9个工作日)为续办阶段,集中受理2011首次享受人员的续办申请材料。 3、2013年11月14日——11月22日(7个工作日)为续办阶段,集中受理2012年首次享受人员的续办申请材料。 4、2013年11月25日——12月6日(11个工作日)为新办阶段,集中受理2013年度新增人员申请。 5、2013年12月9日——12月20日(10个工作日)为特殊问题处理阶段,集中受理补办往年、首次享受离退休不足五年人员、2012年度退休人员的申请材料。 全年申请受理工作12月20日结束,过期材料一律不得享受社保补贴,请各相关分支机构及中心前台做好解释工作,按照以上安排认真审核、及时申报材料,确保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二、办理范围: 就业困难人员中的“4050人员”(截止2013年12月31日,满4050人员,即男1963年12月31日前出生,女1973年12月31日前出生)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灵活就业后,及时申报就业,并由个人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社保补贴。对于初次参加社会保险,且距退休时间不足10年的,原则上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三、社保补贴的标准 2013年符合“4050”社保补贴政策的人员,补贴金额为其实际缴纳基本金额的2/3。(医疗保险不含8元大额,补贴金额四舍五入至分,具体金额参照附表) 四、社保补贴的时限 2009年、2010年首次申请时距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0岁)不足5年的人员(即2009年首次申请,2013年正常退休和2010年首次申请,2014年正常退休)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三年。社保补贴享受年度必须连续.享受社保补贴政策期限未满三年的,仍按照规定享受至期满。 五、工作程序 1、指导办理和收取资料

2019最新社保补贴政策调整

2019最新社保补贴政策调整 哪些人可享受社保补贴 当前不是所有“4050”灵活就业人员都能够享受优惠补贴政策,该项政策主要针对就业困难人员,而是否是就业困难人员,需经就业部门认定,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方可享受3年社保补贴。令人振奋的是,根据《就业促动法》及《内蒙古自治区就业促动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的相关精神,国家给所有“4050”灵活就业人员补贴社保的政策,有望于近两年内实施。 除符合条件的“4050”人员外,经认定后,可享受社保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还包括:持有《残疾证》和劳动部门鉴定劳动水平达到 5~10级的城镇残疾人;经申报确认的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在城镇规划区内,完全丧失土地且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失地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职业介绍服务3次以上,非因本人原因仍未能就业的城镇失业人员。 社保金缴纳的多少与员工的工资相关,社保金缴得越多,以后养老金就能够领的多。另外只有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人员才能够申请社保补贴。 社保缴费金额 按照市统计局的公布数据,2011年度我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922元,以此确定2012年我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2353元,缴费基数为11766元。其中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共分为9个档次,最低缴费为每月471元,全年缴费5652元;缴费为每月784元,全年缴费9408元。 医疗保险不分档次,标准为每月251元,年缴费3012元,另需缴纳300元生育保险及100元大病保险,合计缴费3412元。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通劳社工[2006]14号) 市、区各级劳动事务所、人才交流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375号令),进一步完善我市工伤保险制度,努力实现工伤保险的全覆盖,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获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病康复的权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29号),结合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的实际情况,现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凡在市区各级劳动事务所、人才交流中心等劳动、人事事务代理机构代理劳动保障关系的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均须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 二、工伤保险费 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管理。 工伤保险费暂按每人每月10元与社会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同步缴纳。 三、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 参保人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报,劳动保障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受理并认定。灵活就业工伤人员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并组织鉴定。 四、待遇支付 灵活就业人员发生工伤,经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375号令)及《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29号)及我市相关规定,享受同等工伤医疗、伤残补助、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工亡补助、丧葬费、抚恤金等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待遇,由灵活就业人员

自己承担。 五、其它事项 凡在各类劳动事务所及人才交流中心等劳动、人事事务代理机构挂靠、代理的灵活就业人员,由挂靠机构负责办理参保手续。 六、本通知从2007年I月1日起施行。 二○○六年十二月七日

关于申报2020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2020)

关于申报2020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2020) 为充分发挥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扶持效应,更好地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18﹞67 号)有关规定,现就全区2020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有关事宜通知: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一)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户籍在甘州区的城镇零就业家庭的成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失业的残疾人(持残疾人证)、困难家庭中的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其他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等,并满足以下条件: 1.已在张掖市本级、甘州区社保机构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养老保险; 2.持有效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并记载已实现灵活就业; 3.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截止2019年12月31日)。 (二)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保补贴条件为:甘州区户籍离校12个月内未就业,持有效《就业创业证》,进行了灵活就业登记,并在张掖市本级、甘州区社保机构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养老保险。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申报: 1.2019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社保补贴政策3年以上的人员(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 年的就业困难人员),不得申报享受2020年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2.未按规定时间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4.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 5.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已满的; 6.正在享受失业保险或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其它社会保险补贴待遇的; 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8.依据相关规定应当不再享受补贴的其他情形。 二、补贴流程及审核时间

2019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2019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什么是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是政府鼓励和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通过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的一项重要惠民政策,其主要目的就是为参保职员、参保企业减轻参保压力。目前我国各省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执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标准是多少 目前我国政府并未对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标准进行统一规定,由各省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例如深圳社会保障局规定,深圳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按劳动保障部门公布的当年最低缴交社会保险费标准的2/3(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为认真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范围 根据鄂政发[2008]60号、鄂人社函〔2018〕422号文件规定,本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对象为从事灵活就业,且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本县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即“4050”人员(2018年1月1日前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下岗失业人员)。 以下人员不属于灵活从业人员社保补贴申报对象; 1、未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的; 2、已经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满的(将进行电脑查对); 3、正在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

二、社会保险补贴的申报 符合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凭以下资料在户籍所在社区居委会申报: (1)《京山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 (2)《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灵活就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就业单位证明、社区证明)原件、复印件; (4)包含1—12月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上交,本人自留复印件备用); (5)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复印正反两面,本人在复印件上签字); (6)劳动就业管理局的档案管理回执单; (7)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查验后退还)。 申报资料一式三份。 三、申报程序 1、社区居委会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按照规定顺序装订; 2、社区居委会对申报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3、人社服务中心对申报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将符合文件规定对象统一报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四、时间安排 1、政策宣传:2018年5月5日—2018年7月5日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办理流程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办理流程 一、无接收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有两种缴纳办法: (一)在人才交流中心有人事档案的人员(干部身份) 与每月5号—20号携带以下材料到相应的人才交流中心(市人才、省人才、或其他机构)办理开户: 1、原单位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明细(携带个人身份证至原单位所在社保机构打印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清单);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张; 4、一寸彩色照片3张(咨询时说不用,但最好准备着); 5、人事代理合同(若人事代理合同丢失,则携带身份证至原所在地补办); (二)在人才交流中心无人事档案的人员(工人身份) 与每月5号—20号携带以下材料到社保办事大厅(陇海路伏牛路交叉口东北角)办理开户: 1、原单位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明细(携带个人身份证至原单位所在社保机构打印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清单);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张; 4、一寸彩色照片3张(有可能用不到,但最好准备着); 5、人事代理合同(若人事代理合同丢失,则携带身份证至原所

在地补办); 二、无接收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有一种缴纳办法: 与每月5号—20号携带以下材料到社保办事大厅(陇海路伏牛路交叉口东北角)办理开户: 1、养老保险查询单(携带个人身份证到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纳机构打印); 2、个人身份证原件 3、原单位个人医保卡 三、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个人承担20%,缴纳基数根据郑州市社平工资由自己选择。 2、医疗保险个人承担5.6%,缴纳基数根据郑州市社平工资由自己选择。 四、办理及生效日期 1、原单位停保次月灵活就业人员可办理新增; 2、办理完所有手续后次月开始扣费; 五、扣费方式 办理个人邮政银行储蓄卡,实行代扣代缴。 六、备注:以上所指均为郑州市社保。 2013.10.09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2020年最新政策

2020灵活就业人员社保须知灵活就业人员按时交社保,至关重要,不仅涉及到退休时养老金标准而且还可能涉及到退休最终时间。7月将至,意味着上一个社保业务结算年度即将结束,对于2019年7月-2020年6月结算年度,应该缴费未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以及个体工商户,请互相告知,一定要赶在在6月底前,缴清当期的社保费,对于逾期未缴费的,不再办理补缴手续。 进入2020年下半年,社保又将迎来5个变化,每一项都关乎我们的“钱袋子”,快来看看吧! 变化一:中小微企业继续免征三项社保费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继续缓缴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51个税表示,下半年,中小微企业要特别关注社保缴费的这一重大变化,实实在在能帮你们减负! 变化二:失业险保障范围扩大到所有参保人员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规定:将失业保险的保障范围扩大到所有参保人员,落实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金期限、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政策等。 目前,北京、宁夏、山西、陕西、广西、兵团等地已经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 其中,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备受关注。例如: 【北京】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按月领取最长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对参保缴费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408元/月;对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880元/月。2020年3月至6月,对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在原标准基础上提高1倍。 【山西】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执行。 51个税表示,下半年,失业人员要重点关注当地失业保险政策变化,与你们的“钱袋子”密切相关! 变化三:各省份养老金上涨将陆续落地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2号)规定: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2020年最新政策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2020年最新政策 1、社保缴费出新规 为了鼓励更多灵活就业人员能够坚持缴纳社保,社保缴费出新规定了,根据《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将城镇非私营单位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核定职工缴费基数。 过去我们一直是按照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确定的,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60~300%。现在我们要按照加权平均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的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60~300%。 “全口径”确定社保缴费基数,要比“单口经”确定社保缴费基数要低,所以社保缴费跟新规定跟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真是省了不少钱。 建议每个人还是参保的,对于灵活就业者而言,社保一是可以解决退休后的养老问题,二是解决看病就医的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社保一共有两个账户,分别是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如果你是以企业职工身份缴纳社保,那么个人账户资金是你自己缴纳,统筹账户资金是公司帮你缴纳。但是如果你不是以企业职工身份缴纳社保,而是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社保,那么这两个部分都是自己承担。因此,活就业

人员注意以下三种情况,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自己缴纳社保,注意以下这三种情况: (1)究竟按照哪个档次缴纳社保才最划算? 一般来说,很多人都认为缴纳的社保越多越好,其实不能一概而论。灵活就业人员,经济状况漂浮不定时好时坏,如果选择档次较高的缴费,在经济情况不好的时候,很容易出现断缴的情况。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在60%-300%之间,自己在交社保时要根据经济能力选择合适的社保缴费档次。 当然,每年交的钱是不一样的,退休待遇也有所区别。所以如果经济情况好的时候,建议多缴写,未来退休生活也有保障;如果经济条件不太好,也可以选择60%的档次,既能保障社保不断缴,也可以有效缓解经济压力。 (2)社保断缴影响 2019年的社保规定早就提到说:2019年1月1日以后满60周岁但没有参加社保缴费的人将不再发放老年生活补助,并且4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的人,之前如果没有参加过社保缴费,将不允许再一次性缴纳15年的养老保险费。 养老保险累计缴满15年,且达到退休时间才能过领取养老金。一旦缴费中断,到了退休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是不能够领取养老金的。 除了对养老保险有影响外,社保断缴对医保影响也是很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问题

灵活就业又可称为:非正规就业、非标准就业、非典型就业、临时就业、弹性就业、派遣就业、自雇就业、自主就业、等多种称谓。从复杂的名称中我们看到…自由?,更认识到这种就业的无保障性,就连个正式点叫法都没有。从概念上可以得出是与正规就业相对应的,是一种应该处于补充地位的就业形式。从特点上看有劳动关系复杂、工作变动频繁、时间灵活、收入不稳定、难于管理和监控。从形式来看是以家庭就业、自营就业为主,分布在非正规经济领域。时间大约在90年代才开始,占就业总人口数50%左右,主要是饥饿机制催生灵活就业的方式。 优势主要表现在机制灵活,门榄低,门类庞杂,涉及行业广泛。对社会就业贡献有3点:①有利解决短期就业②有利于消除城市生存问题③有利拓宽城市就业渠道。 劣势主要表现在就业条件差,收入工作状态不稳定,存在从业者技能单一,素质不高。社会、政府政策对此群体不公平有①社会上的歧视。如银行的贷款政策针对公务员很宽松,而对灵活就业人员是水中月。②政府的忽视,有限的关注是根源。灵活就业人员属城市主动就业人群,只要肯干就能解决吃饭问题,政府却因此反而更重视公务员和有稳定收入的工作者,关注社会无收入人员,即两头阶层的社会保障问题建设,灵活就业者却因主动就业被忽略。③政策显失公平。灵活就业人员难以享受到有限的社会保障政策资源,国家对此群体制定的社会保障缴费政策不但承担全额20%,个人却只能享受其中8%,相对有保障和有稳定收入的群体就多缴了12%,还不能享受到最需要的医疗保障。④从政府的资金开支上比较:2004年仅用于公款出国、公车消费、公款吃喝9000亿元!!!占国家财政收入30%,是当年教育、医疗经费总和的十倍。2006年用于低保补助为136亿元,用于三农3397亿元,用于505万下岗人员再就业234亿元。2007年社保、就业两项共支出2019、27亿,三农支出3917亿元,用于教育858.54亿,医疗312.76亿元。与美国的政府开支比较:行政公务(中)37.6%(美)12.5%,经济建设(中)11.6%(美)5%,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中)25%(美)75%。 总之政府政策的倾向性导致政策显失公平,同时也就增加了政策操作的难度,使一些对灵活就业人员有利的政策不能得到切实贯彻和落实 国务院法制办日前就《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规定,国家要求征收的社保险种由养老、医疗和失业三项扩大为全部五项,新增工伤险和生育险。参保主体除单位及其职工外,还将个人身份加入缴纳范围。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还将面临多项强制措施。 据了解,目前养老、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最多,生育、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相对较少,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灵活就业人员没有进入生育和工伤保险的参保范围。在一些地区或城市,工伤与生育险并非强制性,一些企业为减少支出,往往忽略这两项保险。不过,也有些企业出于招工考虑,将工伤、生育险纳入福利范围。 加强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工伤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及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生育保险是国家针对女性生育行为、特点,通过国家强制手段征集生育基金,为怀孕和分娩的职业妇女及时提供经济帮助,保障参保母子的基本生活和健康,确保社会人口再生产和妇女、儿童权益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社保新规拟增工伤与生育险,主要是出于对灵活就业人员的保障。上海财经大学法学副教授、中国法学会保险法研究会理事丁凤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灵活就业人员主要指容易发生工伤的农民工、临时工、下岗人员及城市低收入群体,一旦这些人员发生工伤事故丧失工作能力,极易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如今,社保险种由养老、医疗和失业三项扩大为全部五项,并由相关部门强制征收,加强了社会保障的职能,拓展了保障范围。目前,国内经济面临滞胀风险,对个人的工作和生活都将产生一定影响,尤其刚毕业没有找到工作的大学生、下岗后怀孕的妇女等,经济滞胀对他们的工作、生活影响更大。新增工伤险和生育险之后,将重点解决这部分人的后顾之忧。”

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

1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情况。近年来,我国参加养老保险的企 业职工人数徘徊甚至下降,而以灵活就业人员为主的其他人员 的参保人数大幅度上升。与2删年相比,2003年全国企业参保职 工人数减少12万人,而其他人员参保人数增加了867万人,增长 2.5倍。20)4年10月底,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人员为 14M多万人,即使假设这部分人员都是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比例 也仅占全部灵活就业人员的3帆。vishay电阻同样,全国基本医疗保险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数为400多万人(不合退休人员),参保比例也不 足全部灵活就业人员的10%。这说明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潜力 很大,下一步扩大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覆盖面应以灵活就业人 员为主攻方向。 2.a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探索取得进展。在探索灵活就业 人员的社会保障方面,劳动保障部已经出台了相关政策。如养老 保险,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从事非全 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 的参保办法执行,并明确了参保关系接续、个人账户、退休条件 和待遇计发等内容;再如医疗保险,在《关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中规定,与用人单位建立明确劳 动关系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用人单位参加医疗保险的方法缴 费参保,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缴费参保,并规定灵活就 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率原则上按当地的缴费确定。 在落实过程中,还不断探索适合不同形式灵活就业人员特点的 具体操作办法,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比例。 与此同时,劳动保障部还指导地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北京、上海、大连等地近年来都出台了相关政策规定,从而在一定 程度上促进了灵活就业的规范发展,保障丁灵活就业人员的合 法权益。 3建立或接续社保关系的主要制约因素。现行政策制度的负向激励作用。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与待遇脱节,直接影响灵活 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心理预期,这是制约灵活就业人员建 立、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大多数地方规定,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可在社会平均工资的60%。 300%之间自愿选挥缴费基数。从制度设计上看,由于缴费基数 的大小和缴费年限的长短对月基础养老金没有影响,以及在同 一缴费基数下缴费年限的长短对月养老金总额影响不显普.必 然产生促使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选择较低的缴费基数,尽可能缩 短参保期限的负向激励作用。现行政策规定缴费年限满15年者, 退休就可以领取养老金。由于灵活就业人员的年龄结构较轻,许 多人认为离退休自己还很遥远,不如趁年轻积累一‘部分收入,待 退休前15年开始参保也不迟,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断保后不立即 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等临近退休前几年再重新开始缴费,以补足 15年的缴费年限。 受灵活就业人员自身特点的制约。一是劳动关系不规范,给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关系管理正常化,规范化带来了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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