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工程“白玉兰”奖(市优质工程)申报表(2018版)

上海市建设工程“白玉兰”奖(市优质工程)申报表(2018版)
上海市建设工程“白玉兰”奖(市优质工程)申报表(2018版)

上海市建设工程“白玉兰”奖

(市优质工程)

申报表

工程名称:

申报单位(章):

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制

二○一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申请表一式二份,一份报协会,一份企业备案,表统一用A4纸。

二、填表内容必须真实,字迹清晰,数据正确。

三、企业简况中的联系人电话,宜填手机号码,便于及时联络。

四、参建企业按《评选办法》规定填报两家,其分包内容和工作量及联系方式必须填写完整,经分包单位盖章有效。

五、设计院意见,应由该院对下属设计部门的设计是否符合设计规范和使用功能要求填写明确的评价意见。

六、组织验收单位指工程建设单位。

七、申报单位上报本表时,还应提供下列申报材料:

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单位工程备案表

2、民用建筑工程应提供建筑节能审查备案登记表、室内环境质量监测报告、电梯、消防验收合格等资料

3、城市基础设施、市政道路、桥梁、公共绿地等非房屋类项目,在申报表中应附有所属专业协会或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的评价,包括申报专业奖项情况等资料。

4、优质结构证书或质监部门提供的证明

5、5寸工程彩照2张,其中正立面照片1张

6、工程地点交通位置图(便于评审时寻找工程现场地址)

7、申报街坊、小区的工程,需提供施工总平面图,能反映各房号的布局位置。

八、申报截止日期:上半年为5月10日前,下半年为11月10日前,逾期概不受理。

工程概况

企业简况

工程照片粘贴处(5寸)

工程地点简易交通位置图

(CAD格式)

附表三、

上海市白玉兰奖创优汇报资料样本

为方便“白玉兰”奖申报企业抓住重点,简洁、明瞭拟写工程创优汇报材料,现提供“参照格式”供参考。

X X X X项目创“白玉兰”奖汇报材料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总包单位:

参建单位:

一、工程概况(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概述如下基本内容)

结构类型:地下层、地上层、结构

建筑面积:面积高度楼层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验收日期:

主要功能分布:

二、工程特色(根据项目类型和工程实际情况、分部位描述)

室外:外墙、明沟散水坡、台阶、无障碍设施、变形缝等。

屋面:保温层、防水层、天沟泛水、女儿墙、排气孔、瓦屋面等。

室内:地下室、地下车库、楼地坪、公共部位面层、内墙、平顶、门窗及玻璃、油漆、低窗台栏杆、阳台栏杆、楼梯扶手等。

安装:管道布置、色标、保温、支架,电气、电梯、开关盒安装、桥架,智能化系统、防雷接地、机房设备安装等。

建筑节能:保温层做法(外墙、屋面),门窗、幕墙的型材和玻璃选用,安装(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灯)等。

三、过程质量评定

基础、主体结构、安装、装饰等过程质量评定

四、是否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

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

附表四

“白玉兰”工程外墙及屋面检查记录表

工程名称:检查人:

施工单位:检查日期:

附表五

“白玉兰”工程室内检查记录表

工程名称:检查人:施工单位:检查日期:

附表六

“白玉兰”工程安装检查表

工程名称:检查人:施工单位:检查日期:

上海市优质工程(结构工程)推荐检查要求调整事项

附件 上海市优质工程(结构工程)推荐检查要求调整事项 一、管理程序 1.增设预申报环节 年度预审报工作分两次进行。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作为上海市优质工程(结构工程)(以下简称市优质结构)申报主体,须于每年1月10日前填妥《上海市优质工程(结构工程)创优预申报表》(以下简称预申报表,详见附表),将本企业全年创优目标工程向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市安质监总站)提出预申报,同年6月20~30日期间将下半年度需增加申报的工程再次提出书面预申报。《预申报表》在报送市安质监总站的同时,须抄送工程相关受监监督机构。 预申报办法从2016年6月起执行。 2.检查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每周五下午3时前,检查时间为每周三或周四。(特殊情况除外) 二、管理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严肃认真做好预申报工作,做好预申报项目的创优目标控制和过程控制,对预申报项目的创优质量负责。未经预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受理推荐检查。 凡预申报项数与参评项目数之差大于10%以上的(即相符率低

于90%的),将对该施工企业下一年度的创优申报参评项目数量予以相应比例限制。 2.工程受监监督机构对上报的参评工程应认真做好推荐工作,严格把关。推荐相符情况将纳入区县监督机构年度业绩评价内容。 3.工程在申报市优质结构推荐检查前,须经参建方对主要的分部分项(桩基、基础、主体结构)进行验收并达到合格标准。《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作为现场质保条件的检查内容。按规定分阶段申报的项目,须提供分阶段验收证明文件。 4.申报工程中含有民防工程的,应经上海市民防建设工程安全质监站检查符合要求。 三、评分标准的要求 (一)调整特色分中的得分内容

上海房地产开发前期手续报建工作指南

前期工作指南(浦东地区) 目录 一、前期办事流程图(一) 二、前期办事流程图(二) 三、说明 四、前期工作主要内容 五、前期工作主要涉及部门 六、办理前期手续所提交资料清单及主管部门审批

一、前期办事流程图(一) 二、前期办事流程图(二) 三、说明 1、该作业指导书是以浦东新区现行标准组织编制。 2、本作业指导书的内容及流程适用于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土地、改变土地性质、总建 筑面积大于3万平方米且使用市财力的建设项目。 3、如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土地、改变土地性质、总建筑面积大于3万平方米,但建设 资金是自筹的建设项目,则在初步设计评审中无需进行概算评审,其余内容及流程 相应不变。 4、如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土地、改变土地性质、但总建筑面积小于3万平方米,(资 金按市财力和自筹划分)则无需编制详细规划,其余内容及流程相应不变。 5、在原址(本单位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总筑面积大于3万平方米且使用市财力 的建设项目,则无需办理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用地批准书(包 括土地定界报告)有关土地方面的手续。 6、在原址(本单位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总筑面积小于3万平方米且建设资金是 自筹的建设项目,则无需办理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用地批准书 (包括土地定界报告)有关土地方面的手续、编制详细规划和扩初阶段的概算评审。 7、凡是使用市财力建设的建设项目,必须由市建委进行初步设计技术、概算评审和批 复。 8、凡在市立项的建设项目,必须在市招标办报建。 9、建设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必须进 行公开招投标,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可办理 直接委托手续,而施工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 四、前期工作主要内容 1、项目建议书编制及批复 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批复 3、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及批复(规划设计要求通知单) 4、选址意见书申领 5、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申领 6、建设工程用地批准书申领(包括土地定界报告) 7、建设工程报建 8、勘察、设计招标 9、设计方案规划、环保、卫生、绿化、人防、交警政府职能部门(包括水、电、煤市 政配套部门)征询意见 10、初步设计规划、环保、卫生、绿化、人防、交警、防雷、抗震政府职能部门征询意 见 11、初步设计(概算)技术评审 12、初步设计批复 13、施工、监理招标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目录 1.总则------------------------------------------------3 2.术语与定义------------------------------------------3 3.围挡设臵施工现场边界--------------------------------5 4.施工路栏设臵施工现场边界----------------------------7 5.脚手架设臵------------------------------------------7 6.防尘围网与网布设臵----------------------------------8 7.出入门及其内侧设臵----------------------------------9 8.施工铭牌设臵---------------------------------------10 9.防护性棚架设臵-------------------------------------11 10.临时通行道路设臵----------------------------------12 11.占路施工警示标志设臵------------------------------13 12.办公(生活)区设臵-------------------------------14 13.施工区域设臵-------------------------------------16 14.工地及生活区排水系统设臵--------------------------17 15.地下管线保护--------------------------------------18 16. 噪声控制-----------------------------------------19 17. 扬尘控制 ----------------------------------------20 18.光照影响控制--------------------------------------22 19.其他污染物控制------------------------------------22 —2 —

市优质工程申报表

厦门市建设工程鼓浪杯奖 (市优质工程)申报表 项目名称:兴港花园四期工程 申报单位(施工):安徽安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章)参建单位:(盖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申报厦门市建设工程鼓浪杯奖(市优质工程),应如实填写此表, 本表一式二份。 2、项目名称填写全称,建设地点必须详细填写,建设、设计、监理、 勘察、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必须填写电话号码。 3、申报理由栏,根据厦门市建设工程鼓浪杯奖(市优质工程)申报条 件,对申报工程予以说明。 4、新技术、新工艺栏,填写内容要突出在可行性研究总体规划、设计 和施工中的特点。 5、质量控制措施栏填写项目质量控制目标责任制落实、人员、技术、材料 及工程实体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情况。 6、经济效益情况栏,填写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达到设计能力、投资回收 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 7、申报时还须提交如下材料:①工程概况和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简介 二份;②(单位工程验收)四统表原件一份;③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复印件一份;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复印件各一份;⑤地基及桩基工程、结构工程评价、工程结构综合评价及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价施工自评情况各一份,监理单位对工程结构质量综合评价及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价结果一份;⑥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优良评价报告或专业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优良工程认可证明(专业或专项工程)一份;⑦工程创优总结一份;⑧完整的施工资料、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原件或有效复印件一套(含资料目录、清单);⑨本申报表和以上①-⑧项形成电子文档或扫描电子版本并单独刻录成光盘;⑩能反映工程全貌和工程量特色的声、像资料一套,主要内容有:工程施工与安装过程的彩照5-7张,概况(含功能性介绍),工程亮点或特点,新技术应用、QC攻关等,获奖情况。 工程名称兴港花园四期工程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DGTJ08-2035-2008)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DG/TJ08-2035-2008) 1 总则 1.0.1 为了进一步落实工程监理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促进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工作规范化,提高安全监理工作水平和效果,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 1.0.3 安全监理工作除应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行业和上海市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安全监理safety supervision 工程监理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委托监理合同,在所监理的工程中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所开展的活动。 2.0.2 安全监理人员safety supervisior 经安全监理业务知识教育培训合格,持证上岗,负责项目监理机构日常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的专业工程师或监理员。 2.0.3 专业工程师speciality engineer 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经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工程师。 2.0.4 安全监理方案safety supervision plan 项目监理机构编制的用于开展安全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2.0.5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safety supervision implementation 结合施工现场的场所、设施、作业等安全活动,由项目监理机构编制的安全监理工作操作性文件。 2.0.6 危险性较大工程 more dangerous work 具有一定规模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工程。 2.0.7 专项施工方案speciality construction plan 针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由施工单位编制并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包括安全技术措施、监

报建材料说明

建设工程报建受理 (含自行发包建设工程单位基本条件核定) 一、受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4、《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国家计委5 号令) 5、《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及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国家计委9 号令) 6、《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 37 号令) 7、关于印发《 < 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 > 》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 沪建建 (2004)564 号 ) 8、其他与建筑、建材业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二、网上申请 点击进入网上申请 三、窗口受理 1、携带材料: 建设工程报建审核 1 、《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有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 、建设工程立项的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4 、有与建设工程相适应的资金证明 5 、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委托经办人办理报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 、住宅项目还需提供上海市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原件复核) 自行发包建设工程单位基本条件核定 1 、《上海市建设单位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备案表》; 2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技术职称证书有效复印件; 3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公积金、养老保险金证明。 2、办理程序和审查内容: 1 、核对立项级别与受理权限是否相符; 2 、核对材料是否齐全; 3 、核对《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数据是否正确; 资料齐全正确后,提供《建设工程报建办结告知单》,并发给“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 IC 卡”。 3、办理时限: 当场 4、收费标准: 不收费 5、回复文书: 《建设工程报建办结告知单》 6、受理部门和时间: 受理部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和咨询电话见“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办事部门一览表”。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11:15停止取号);周一至周四,下午1:30至5:00(4:30停止取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正式版

The cooperation clause formulated through joint consultation regulates the behavior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has legal effect and is protected by the state.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正式版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协议资料适用于经过共同协商而制定的合作条款,对应条款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并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保护。如果有一方违反合同,或者其他人非法干预合同的履行,则要承担法律责任。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使用说明一、本合同文本是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旨在为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双方提供方便、灵活、实用、规范的示范性文本。二、本合同文本主体内容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其中协议书部分由承发包双方协商签定;通用条款部分是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管理规定及建筑市场惯例制订,无须另行约定的内容;专用条款部分属承发包双方根据工程实际及双方意愿,予以专门约定的内容。三、本合同文

本的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专用条款内约定的合同内容,从专用条款;专用条款无专门约定的,从通用条款。四、本合同文本未列事项,合同双方可根据工程实际及双方意愿,另行签定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五、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双方签订合同,可使用本合同文本,或参照文本内容另行制定。目录第一部分协议书一、工程概况(1) 二、工程承包范围(1) 三、合同工期(1) 四、质量标准(1) 五、合同价款(1)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试行) 为保证改进后的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方法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086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操作程序。 一、建设工程登记备案的基本方法 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采用计算机网上数据申报与书面合同登记、备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由建设单位或发包人负责向市、区(县)及派出机构合同登记备案实施部门登记、备案。其中,报建限额以下(总投资额100万元)项目的各类工程合同由承包人登记、备案;本市行政区域外各类工程合同由承接工程的本市工商注册的建筑业从业企业登记。 二、计算机网上数据申报 (一)建设单位网上申报 建设工程报建限额以上项目,建设单位应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后,凭《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卡》上的报建编号和卡号,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be19087335.html,)进行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申报,输入合同登记、备案要求数据。在报建等环节已采集的数据直接在登记或备案表中显示,不能修改。网上合同登记备案软件系统将对项目承发包情况与登记备案数据进行比对,符合要求的打印相应合同登记或备案表(沪建合同01表至06表、09表至11表),不符合要求的提示理由和补正材料要求。 (二)建筑业从业企业网上申报 1、本市建设工程报建限额以上项目 建筑业从业企业在本市承接该类项目后,依法进行分包的,发包人应在签订分包合同后,凭《上海市建筑建材业企业卡》的企业编号、标识码,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be19087335.html,)进行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申报,输入合同登记、备案要求数据。在报建等环节已采集的数据直接在登记或备案表中显示,不能修改。网上合同登记备案软件系统将对项目承发包情况与登记备案数据进行比对,符合要求

《上海市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管理实施细则》

附件: 上海市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和《上海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办法》,规范本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是指超出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所规定的适用高度和适用结构类型的高层建筑工程,体型特别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以及有关规范、规程规定应当进行抗震专项审查的高层建筑工程。 第三条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市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的管理 工作,上海市工程抗震办公室负责本市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上海 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配合上海市工程抗震办公室进行其中的技术 管理工作。 第四条初步设计阶段主审部门或设计文件审查阶段主管部门应征询上海市 或区县工程抗震管理部门意见。 第五条上海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由高层建筑工程抗震的勘 察、设计、科研和管理专家组成,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聘任,对抗震设防专项 审查意见承担相应的审查责任。 第六条上海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 会办公室受上海市工程抗震办公室委托组织专家进行审查,提出书面审查意见。上海市工程抗震办公室应当自接受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全部申报材料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 第七条审查难度大或审查意见难以统一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可由上海市工程抗震办公室邀请有关专家参加审查,或委托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专项审查意见,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上海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申报资料如下: (一)发展改革部门针对该项目的立项批复文件或核准、备案文件; (二)规划部门针对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批准文件; (三)初步设计或总体设计文件的抗震审查意见; (四)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五)含经济指标的总平面蓝图; (六)《上海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送审文件要求》(附件1)中2.1 条相关资料。 第九条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内容和审查要求分别详见《上海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送审文件要求》(附件1)和《上海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附件2)。

(市优质工程)申报表

厦门市建设工程鼓浪杯奖 (市优质工程)申报表 单 位: 名称: 兴港花园四期工程 申报单位 (施 工): 安徽安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盖 章)

填表说明 1、申报厦门市建设工程鼓浪杯奖(市优质工程),应如实填写此表, 本表一式二份。 2 、项目名称填写全称,建设地点必须详细填写,建设、设计、监 理、勘察、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必须填写电话号码。 3、申报理由栏,根据厦门市建设工程鼓浪杯奖(市优质工程)申 报条件,对申报工程予以说明。 4 、新技术、新工艺栏,填写内容要突出在可行性研究总体规划、设计和施工中的特点。 5 、质量控制措施栏填写项目质量控制目标责任制落实、人员、技术、 材料及工程实体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情况。 6 、经济效益情况栏,填写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达到设计能力、投资 回收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 7、申报时还须提交如下材料:①工程概况和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简 介二份;②(单位工程验收)四统表原件一份;③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复印件一份;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复印件各一份;⑤地基及桩基工程、结构工程评价、工程结构综合评价及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价施工自评情况各一份,监理单位对工程结构质量综合评价及单位工程质量综合 评价结果一份;⑥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优良评价报告或专业质量监督 部门出具的优良工程认可证明(专业或专项工程)一份;⑦工程创优总结 一份;⑧完整的施工资料、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原件或有效复印件一套(含资料目录、清单);⑨本申报表和以上①-⑧项形成电子文档或扫描电子版本并单独刻录成光盘;⑩能反映工程全貌和工程量特色的声、像资料一套, 主要内容有:工程施工与安装过程的彩照5-7张,概况(含功能性介绍),工程亮点或特点,新技术应用、QC 攻关等,获奖情况。

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办事指南

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办事指南 一、受理依据: (一)《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 (二)《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办法》(沪建交〔2011〕1034号) (三)《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37号令) (四)《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沪建建[2004] 564号) (五)《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26号) (六)《上海市文物保护条例》(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号) (七)《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2010年修正本(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4号) (八)《上海市优秀近代建筑保护管理办法》(1997年12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53号令) (九)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二、受理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总投资额100万元及其以上的建设工程,包括: (一)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二)装修或修缮工程; (三)城市基础设施维修工程。 三、办理机构 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国家和本市立项或批准的建设工程,文物或优秀历史建筑工程、保密工程、跨区域工程的报建。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所属区(县)立项或批准的建设工程,以及市或区(县)立项或批准的所辖行政区域内装饰装修、房屋 修缮工程的报建。 市政府委托实施管理的管委会负责管理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的报建。 市绿化市容局负责行业范围内园林绿化项目的报建。 四、需具备的条件 (一)有建设工程立项的批准文件 (二)有法人资格或者系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三)有与建设工程相适应的资金或者资金来源 五、申请材料 (一)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一式二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有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建设工程立项的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五)建设单位设立工程建设帐户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六)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委托经办人办理报建) (七)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八) 保密工程还需提供上海市国家保密局等相关部门的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九) 文物或优秀历史建筑项目还需提供相应文物或房管部门同意的相关文件 (十) 房屋装修或修缮项目还需提供《上海市房地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建设单位与房地产权利人不一致的,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十一)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发包的项目,建设单位如不委托招标代理单位,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具体

上海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申报材料填写实例

市优质结构工程参评资料上海***二期B2标段B8住宅“优质结构”申报材料 建设单位:上海闵行***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中国***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上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建设公司 二00四年四月

上海市虹口区建筑业管理署 建设工程优质结构申报表QR-7.5.1(16)-01 编号: 申报日期:年月日

工程结构创优简介 1.上海市建筑工程结构创优简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上海***二期B2标段B8#住宅。建筑面积:8896 m2。结构类型剪力墙结构,地上共一层,地下共十五层。本工程共分一次申报,本次为第一次,本次申报范围为地下一层~地上十五层全部结构;本次检查范围内有否获准进行过装饰:否,装饰楼层及部位为无。开工日期2003年7月1日。 工程桩类型JZHb-240-1413.5B ,数量为180 根。桩身质量检测数量为48 根,占总桩数27 %,检测方法为低应变动力检测;桩承载力检测共2 根,占总桩数0.01 %,检测方法竖向抗压静荷载试验。地下防水等级为二级。 结构混凝土设计强度:墙C30S6 (地下一层) 墙C30 (地上一层~十五层) 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梁25 mm (强度C30 ) 悬挑梁25 mm (强度C30 ) 板15 mm (强度C30 ) 悬挑板15 mm (强度C30 ) 现浇板厚度:90 mm、110 mm、140 mm、150 mm、160 mm、。 砌体采用块材料:外墙MU10多孔砖, 内墙MU7.5混凝土空心小砌块。 砌体水平灰缝厚度:10 mm。 砌筑砂浆拌制方式:自拌√或预拌。 二、本工程有关建设参建方及监督机构 建设单位名称:上海闵行***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 勘察单位名称:上海岩土堪察及设计研究院项目负责人:***

上海市项目招标手续办理程序

上海市项目招标手续办理程序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 号令) 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293 号令) 5、《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人大第73 号公告) 6、《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3 号令) 7、《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计委4 号令) 8、《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7 部委12 号令) 9、《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29 号令) 10、《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 部委局2 号令) 办理流程: ( 一 )、设计招标受理 ( 招标登记 ) 需具备的招标条件: 1、建设工程已报建; 2、用地范围已经土地、规划管理部门核准; 3、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

4、委托招标代理单位进行设计招标的合同、招标代理单位的“上海市建筑建材业企业卡”及负责该项目招标的招标工程师名单(具备自行招标条件的招标人,无需该材料)。 办理程序和审查内容: 1、核对材料是否齐全 ; 2、核对是否符合发包条件 ; 3、核对发包范围与项目规模相一致; 4、核对招标代理单位经营业务范围、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是否与所代理工程项目相适应,负责该项目招标的招标工程师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5、核对拟采用的招标方式是否符合法规规定; 6、核对无误,确定本次设计招标的标段号,发出《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投标办事流程表》。 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 二 )、招标信息的发布(采用邀请招标时,无此项内容) 招标公告应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与要求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 三 )、对投标人的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及满足招标公告的要求。 ( 四 )、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备案 招标文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投标须知; 2、投标文件格式及主要合同条款; 3、项目说明书,包括资金来源情况; 4、设计范围,对设计进度、阶段和深度要求; 5、设计基础资料;

上海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办事指南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 二〇一八年三月

目录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办事指南 (1) 上海市企业投资核准、备案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流程图 (7) 上海市社会投资项目施工图审查流程图 (8)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申请表 (9)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收件单 (11)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单位承诺书 (12)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受理通知书 (13)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不予受理决定书 (14)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补正材料通知书 (15)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中止办理告知书 (16)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终止办理通知书 (17) 上海市建设工程总体设计文件征询意见汇总的函 (18)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20)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送审资料目录 (25) 上海市建设单位自行完成总体设计文件征询项目信息表 (30) 上海市建设单位自行完成总体设计文件征询告知书 (31)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办事指南 一、办理事项 本指南适用于本市企业投资建设工程核准、备案类项目设计文件审查。设计文件审查包括总体设计文件征询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工程审批制项目和“社会投资项目”,施工图审查环节也适用本指南。 二、办理机构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审查中心)。 (一)办理地址:小木桥路683号底楼受理大厅设计文件审查12号窗口(以下简称受理窗口) (二)办理电话:54614788 - 1021 (三)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四(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11:15停止取号) 下午13:30—17:00(16:30停止取号) 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11:15停止取号) 下午13:30—15:30(15:00停止取号) (四)查询网址: https://www.360docs.net/doc/be19087335.html,/gb/node2/n9/n800/n924/index.html“设计 审查”专栏 (五)咨询电话:54614788 - 1021 区、特定地区管委会管辖范围内项目,由各区、特定地区管委会相应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情况备案办事指南-关于市住房城乡建设

DB31/T 0356-3—2018/01 上海市建设工程 监理招标投标情况备案 办事指南 2017-××-××发布 2017-××-××实施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 招标投标情况备案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本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备案(进场交易)。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 事项名称: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情况备案(进场交易)。 代码:0356-3 三、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四、办理机构 (一)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 1、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市报建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 2、各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区报建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 3、市政府委托实施管理的管委会或市住建委派出机构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报建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 (二)备案内容 本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三)备案对象 建设单位(招标人)或受其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 五、备案条件 (一)新办的申请条件 1.准予备案的条件: 依法合规,资料完整,无异议投诉。 2.不予备案的条件:

存在违法违规情形,资料不完整,有异议投诉处理。 (二)依申请变更的申请条件 1.准予备案的条件: 投诉处理、行政处罚已完成。 2.不予备案的条件: 存在投诉处理、行政处罚未完成。 六、备案数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备案。 七、备案材料 (一)形式标准 (1)申报资料按本受理标准附件中载明的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 (2)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二)备案材料目录 1.新办 (一)申请期限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二)受理期限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DGTJ0820352008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DG/TJ08-2035—2008) 1 总则 1.0。1 为了进一步落实工程监理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促进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工作规范化,提高安全监理工作水平和效果,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 1。0。3 安全监理工作除应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行业和上海市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安全监理safety supervision 工程监理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委托监理合同,在所监理的工程中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所开展的活动。 2.0.2 安全监理人员safety supervisior 经安全监理业务知识教育培训合格,持证上岗,负责项目监理机构日常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的专业工程师或监理员. 2。0。3 专业工程师 speciality engineer 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经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工程师。 2。0.4 安全监理方案safety supervision plan 项目监理机构编制的用于开展安全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2。0。5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safety supervision implementation 结合施工现场的场所、设施、作业等安全活动,由项目监理机构编制的安全监理工作操作性文件。 2。0。6 危险性较大工程 more dangerous work 具有一定规模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工程。 2.0。7 专项施工方案 speciality construction plan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旨在为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双方提供方便、灵活、实用、规范的示范性文本。 二、本合同文本主体内容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其中协议书部分由承发包双方协商签定;通用条款部分是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管理规定及建筑市场惯例制订,无须另行约定的内容;专用条款部分属承发包双方根据工程实际及双方意愿,予以专门约定的内容。 三、本合同文本的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专用条款内约定的合同内容,从专用条款;专用条款无专门约定的,从通用条款。 四、本合同文本未列事项,合同双方可根据工程实际及双方意愿,另行签定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五、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双方签订合同,可使用本合同文本,或参照文本内容另行制定。 目录 第一部分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1) 二、工程承包范围(1) 三、合同工期(1)

四、质量标准(1) 五、合同价款(1)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1) 七、协议书有关词语含义(2) 八、承包人承诺(2) 九、发包人承诺(2) 十、合同生效(2)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3) 1、词语定义(3)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4)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5) 4、图纸(5)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 5、工程师(5)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6) 7、承包人代表(6) 8、发包人工作(7) 9、承包人工作(7)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8) 10、进度计划(8) 11、开工及延期开工(8)

上海市优质结构工程推荐检查要求(版)

上海市优质工程(结构工程)推荐检查要求调整事项 一、管理程序 1.增设预申报环节 年度预审报工作分两次进行。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作为上海市优质工程(结构工程)(以下简称市优质结构)申报主体,须于每年1月10日前填妥《上海市优质工程(结构工程)创优预申报表》(以下简称预申报表,详见附表),将本企业全年创优目标工程向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市安质监总站)提出预申报,同年6月20~30日期间将下半年度需增加申报的工程再次提出书面预申报。《预申报表》在报送市安质监总站的同时,须抄送工程相关受监监督机构。 预申报办法从2016年6月起执行。 2.检查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每周五下午3时前,检查时间为每周三或周四。(特殊情况除外) 二、管理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严肃认真做好预申报工作,做好预申报项目的创优目标控制和过程控制,对预申报项目的创优质量负责。未经预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受理推荐检查。 凡预申报项数与参评项目数之差大于10%以上的(即相符率低 于90%的),将对该施工企业下一年度的创优申报参评项目数量予以相应比例限制。

2.工程受监监督机构对上报的参评工程应认真做好推荐工作,严格把关。推荐相符情况将纳入区县监督机构年度业绩评价内容。 3.工程在申报市优质结构推荐检查前,须经参建方对主要的分部分项(桩基、基础、主体结构)进行验收并达到合格标准。《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作为现场质保条件的检查内容。按规定分阶段申报的项目,须提供分阶段验收证明文件。 4.申报工程中含有民防工程的,应经上海市民防建设工程安全质监站检查符合要求。 三、评分标准的要求 (一)调整特色分中的得分内容 注:1)复杂区域是指:在易产生涌水、涌砂承压水层内盾构推进施工;浅覆土盾构进出洞、推进、穿越湖泊、河流桥涵等建构筑物;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DGJ08-903-2010[120320]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DGJ08-903-2010 备案号J11761-2010 主编单位: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工程质量 安全专业委员会 批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施行日期:2011年3月1日 2011.上海

上海市《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备案 建标标备[2010]219号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你委《关于上报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现场施工安全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备案内容的请示》(沪建交[2010]116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该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其备案号为: J11761-2010。其中,同意将第3.0.1、5.1.1、5.4.2、5.5.4、5.6.1、5.8.3、7.0.1条作为强制性条文。 该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附件:上海市地方标准《现场施工安全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强制性条文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上海市地方标准《现场施工安全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强制性条文 3.0.1 项目部应针对项目管理的组织结构,明确并落实现场施工各层次、各职能部门(或岗位)的安全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 5.1.1 项目部所有从业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项目部须禁止未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未具备与其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意识、知识和技能的从业人员上岗。 5.4.2 安全验收应分阶段按以下要求实施: 1 施工作业前,对安全施工的作业条件进行验收; 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其它重大危险源工程以及设施、设备施工过程中,对可能给下道工序造成影响的节点进行过程验收; 3 物资、设施、设备和检测器具在投入使用前进行使用验收; 4.建立必要的安全验收标识。未经安全验收或安全验收不合格,不得进入后续工序或投入使用。 5.5.4 项目部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责令相关单位整改,并分类记录,作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依据;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情况,还应要求采取纠正措施。 5.6.1 项目部应依据风险控制要求,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部位、环节的作业活动实施动态监控。 5.8.3 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配合查清事故原因,处理责任人员、教育从业人员,吸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

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土管理综合验收申请表

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土管理综合验收申请表(建筑工程)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按照规划批准的要求,完成基地内建筑、道路、绿化、公共设施等建设后,应 按照综合验收的要求向规土管理部门申请综合验收 随同本申请表附送下列材料: 1?《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申请表(建筑工程) 》(纸质原件、电子报建包各一份) 2. 《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检测成果报告书》 (纸质原件、电子文件各一份); 3. 工程竣工图(平、立、剖面图,纸质二套,电子文件一份) ; 4. 建设项目审批中征询消防、绿化、交警、卫生防疫、环保等部门的意见的,需提交消防、绿化、交 警、卫生防疫、环保等部门的验收意见(复印件,核原件) ; 5. 《房地产权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6?《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检查结论单》; 7.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索引目录 (一套建设单位保管目录, 另一套报送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目录)。索引 目录包 括:(1)编制说明;(2)建设项目(工程)信息数据基本要素; (3)案卷目录;(4)卷内目 录(电子文件、纸质文件); 8. 工业项目土地核验还应提供: 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预算报告中载有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 报 告编制单位以及总投资额的页面(复印件,核原件) ; 9. 验收内容包括地名查验的还应提供: 地名批准书复印件一份、地名标志设置现场照片 一张; 10. 验收内容包括地矿验收的还应: 对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作岀承诺; 三、 每个建设工程应当编制两套建设工程竣工档案,一套报送市城建档案馆或者区(县) 城建档案管 理机构,一套由建设单位自行保管。 报送市城建档案馆或者区 (县)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一套的资料 必须基本完备,建设单位自行保管的一套必须符合验收要求,方予以岀具档案验收认可文件。 四、 规土管理部门受理综合验收申请后, 组织验收小组在现场检查。 检查前应岀示证件, 并为被检查 者保守技术和业务秘密。未岀示证件的,被检查者有权拒绝检查。 五、 一份岀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分多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施,建设单位申请分期验收时,部 分指标因无法计算可不予填写,但在最后一次申请验收时,应填写完整。 六、 建设单位应对提交的竣工图质量负责, 确保竣工图与实际建设情况一致, 因竣工图与实际建设情 况不一致产生的后果责任由建设单位承担。 告 知 事 项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其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范》 DGJ ﹙征求意见稿﹚ 2010年5月10日上海

目次 1 总则 2 术语 2.0.1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2.0.2重大危险源 3 基本规定 4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职责 4.1 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 4.2 建设及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 4.3 勘察、设计及其他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 5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其重大危险源的确定 5.0.1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确定 5.0.2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中重大危险源的确定 6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6.1 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 6.2 专项施工方案的的编制、论证审查、审批和修改 7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的管理 8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信息管理 附录A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其常见重大危险源 规范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

1 总则 1.0.1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其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防止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中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其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 1.0.3 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均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履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其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相关职责。 1.0.4 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其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2 术语 2.0.1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2.0.2 重大危险源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中导致危险的状态或施工工序为重大危险源,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一定存在一个或多个重大危险源。 3 基本规定 3.0.1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应以其重大危险源的确定与安全风险控制为重点。 3.0.2 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制定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其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规定管理流程和要求。 3.0.3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配备有类似工程经验的参建各方、管理作业人员,以及必要的施工设备及监测、检测等装备。 3.0.4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在施工前完成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批,按规定通过专家论证。 3.0.5 应依据审核通过的专项方案确定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按规定支付、使用、监督、管理。 3.0.6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应采用成熟的施工工艺和安全防护措施,宜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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