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德市2021届福建省公费师范生就业专场招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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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德市2021届福建省公费师范生就业专场招聘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办法(试行)》(闽教人〔2015〕48号)等文件精神,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小学、幼儿园,将面向2021届宁德生源的福建省公费师范生专场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参与我省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与宁德市教育局签订培养协议的2021届福建省本科、专科公费师范毕业生。

二、招聘办法

2021届福建省本科、专科公费师范毕业生免予笔试,通过面试或考核等方式进行聘用。面试、考核工作由县级教育、人社等部门共同组织。

三、岗位要求

1.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2.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体检标准。

3.具备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证书的,可提供相关课程成绩单。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需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报考学校,否则不予聘用。

4.无征信不良记录。

5. 除东侨开发区下属小学的相应岗位外,应聘人员原则上报考入学前生源地教育局提供的岗位。

四、报名、面试及招聘办法

1.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不再统一组织现场集中面试,报名及面试考核由有关县(市、区)教育局、人社局自行安排组织。除东侨外,各县(市、区)教育局招聘岗位面向本地生源。

2.根据闽教师〔2020〕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各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对报名到本县(市、区)小学(幼儿园)任教的公费师范生通过面试或考核等方式进行聘用。面试考核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人社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招聘学校与应聘人员双向选择确定拟聘用对象。报名及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由县(市、区)教育局确定,考生应及时与相关教育局联系,联系人及电话附后。

3. 福建公费师范毕业生放弃所提供岗位的要向生源地教育局提交放弃个人声明书面材料。各地根据报考情况统筹安排到师资紧缺的中小学任教。不服从安排的考生,不再安排专

项岗位,按照《福建省免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约定,参加全省统一考试或在服务期内由县(市、区)教育部门安排从事临时聘用工作。

4. 拟确定的聘用对象需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以便后续办理入编、工资、社保等手续。

五、其他事项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干预、影响公开招聘工作。违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其他未尽事宜,由宁德市教育局和有关县(市、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说明。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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