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冗余危害案例

数据冗余危害案例
数据冗余危害案例

如果发现第一张选票为废票,删除掉第一条记录,会发现其他的相关数据也会被删除,例如班级信息,造成数据的丢失,也称为删除异常。

4、引导学生思考终极解决办法,得出结论:进行表格拆分。

拆解成“投票人情况表”、“候选人情况表”,进一步可以继续细分为:投票人情况表、班级代码表、性别代码表、候选人代码表等,并引导学生选择合适的主键、建立起表与表对应的联系。

职业病案例: 职业安全案例及处理

职业安全案例及处理 事故案例 周某系某县建筑工程公司辅助工,1995年3月5日上午周某在某工厂改扩建工程施工工地清理现场时,未听安全监护人员劝告,擅自进入红白带禁区内清理夹头。此时该队另一普工曹某正在15米高的平台上寻找工具,不慎碰动一块小铜模板从15米高平台的预留孔中滑下,正好击中周某戴有安全帽的头部,经抢救无效,周某于3月12日死亡。 分析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某县工程队职工周某既未对工地管理混乱,安全防护措施缺乏提出批评,又违章进入红白带警戒区作业,违反了《劳动法》关于劳动者在劳动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职工在享受劳动保护权利的同时还须承担如下义务: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劳动过程中,应听从生产指挥,不得随意行动;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危及健康安全的险情时,应向管理人员报告。 处理结果 (1)事故主要责任者周某因已死亡,不作处理; (2)劳动监察部门建议某建筑工程总公司及某县建筑工程公司认真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甲、乙双方在项目承包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根据当地劳动保护监察暂行条例有关条款规定,分别处以2020元及6000元罚款。 经验教训

(1) 必须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提高职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在施工中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杜绝冒险作业,违章操作; (2) 加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建立班组安全管理制度,危险作业区域必须指定专人严格管理,对违章行为严肃处理; (3) 强化对外包工程队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督促检查,并指派专人对口负责,落实安全责任制。

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

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 粉尘: 新华网2009年9月16日电 (记者单纯刚) 省新密市寨镇农民工海超“开胸验肺”事件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海超16日向新华社记者证实其已获得振东耐磨材料各种赔偿共计615000元。 海超说:“我的工伤赔偿问题在新密市政府等有关部门的调解下得到解决,目前已与振东耐磨材料签订了赔偿协议,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津贴及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共计615000元,我自己也与振东耐磨材料终止了劳动关系。” 海超告诉记者:“虽然经历了种种曲折,事情最终有了结果,我的几个工友也在调解之下得到了相应赔偿,各个程序都特事特办地解决了,我很幸运被关注,但也更希望有关部门更多地关注和重视生活在社会各个角落的农民工群体。” 今年28岁的海超,从事破碎、开压力机等有害工种工作3年多后,因怀疑在工厂得了“尘肺病”,长年奔波于、多家医院反复求证,而职业病法定诊断机构--市职业病防治所给出的专业诊断结果,引起他的强烈质疑。在多方求助无门后,被逼无奈的海超不顾医生劝阻,执著地要求“开胸验肺”,以此证明自己确实患上了“尘肺病”。 . .

海超“开胸验肺”事件经媒体披露后,引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主要领导同志作出批示。省卫生厅和市有关部门立即成立了调查处置领导小组,在做好病人诊断救治及善后工作的同时,依法追究了有关部门、有关人员的责任。 毒物: 塘厦镇一家手机屏幕厂生产部的员工陆续出现四肢无力、麻木等症状,至2014年4月11日已有10名员工疑似正己烷中毒住进市职业病防治中心治疗。昨日上午,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医院住院部还有8名长安镇一家手机屏幕厂员工住院,院方证实也为疑似正己烷中毒,“没有特效药,只能对症治疗”。 据市旭顶光电(位于塘厦镇)多名出现病征的女工介绍,工厂大约有200名员工,出现病征的员工均在生产部工作。主要的生产环节为:用抹布蘸上俗名为“抹机水”的液体,擦拭手机屏幕表面,一方面可清洁,另一方面这种液体很快干燥,方便贴膜等下一步生产工序。 据住院女工介绍,今年春节后,有辞职的女工因为四处求医,做过“肌电图”检查后,检查的医生说怀疑是职业病,要求到职业病医院检查治疗。随后,多名女工到市职业病防治中心检查,被诊断为疑似正己烷中毒,陆续有8女1男9名员工住院。至昨日,又有1名女工入院治疗。 . .

危害国家安全罪 练习题

第二章危害国家安全罪 一、单项选择题 1、背叛国家罪是指勾结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其中的“外国”是指(C )。 A.外国政府 B.某国政府或某几国政府 C.外国政府、外国政党、外国政治集团 D.某个外国人或某几个外国人 2、张某多次召集他人秘密商量,意图挑起民族矛盾,制造民族分裂,破坏统一的的多民族的国家和民族团结。但由于其中一人向国家安全机关自首,张某等人未及实施具体的行为,即被抓获。张某等人的行为属于( A )。 A.分裂国家罪既遂 B.分裂国家罪未遂 C.背叛国家罪 D.煽动分裂国家罪 3、甲、乙、丙、丁四人多次密谋推翻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某日,四人策划成立“自由民主党”反动组织,共同起草了“宣言书”,诬蔑、攻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号召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宣言书”制作完毕以后,甲、乙、丙、丁四人多次在公共场合进行散发。四人的行为构成(D )。 A.背叛国家罪 B.煽动分裂国家罪 C.颠覆国家政权罪 D.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4、胡某系我国公民,他在得知李某正在为境外的某个机构窃取我国的某项国防机密时,为李某提供了一笔资金予以帮助。后李某和胡某均被我国家安全机关抓获。 胡某的行为属于( D )。 A.资敌罪 B.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C.间谍罪共犯 D.为境外窃取国家秘密、情报罪共犯 5、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构成( B )。 A.资敌罪 B.间谍罪 C.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D.投敌叛变罪 6、李某系国家机关保密室工作人员,为达到出国目的,李某主动将其所保管的国家事务中重大决策的秘密文件提供给境外某机构。李某构成:C A.间谍罪 B.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C.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D.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二、多项选择题 1、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从重处罚的犯罪是(AC) A.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B.资助危害国家分裂犯罪活动罪 C.武装叛乱罪 D.间谍罪 2、在危害国家安全罪一章中犯罪主体只能是中国公民的犯罪有(ADC) A.背叛国家罪 B.分裂国家罪 C.投敌叛变罪 D.叛逃罪 E.间谍罪 3、投敌叛变罪的行为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AB)

精神分裂症案例分析

精神分裂症案例分析 12社2 120114018 李纪丹 精神分裂症患者是一类特殊的群体,很多的家属和朋友在面对家人异常行为表现的时候,不知道患者是处在一种病态的状态之下,希望能够通过解释和讲道理帮助患者减轻症状,但是往往不能如愿,患者在这种病态之下很难能够听进别人的话,对自己的状态也不是很清楚,自知力比较差,需要家属主动要求患者就医才能帮助患者改善症状。通过《犯罪心理》中里奥.詹金斯的案例进行分析。 一、一般情况介绍 里奥.詹金斯男性三十岁左右曾在疾病控制中心任实验助理 二、主要症状表现 里奥左臂曾患带状疱疹,对其注射疫苗进行治疗后因药效原因产生瘙痒感。医生对其解释是药物正常反应,药效过后就会转好。但是里奥坚持认为医生在注射疫苗时添加了蟑螂幼虫,并且医生们在合谋置他于死地。 在药效过后仍产生幻觉,看见自己手臂皮肤内有蟑螂在蠕动。并且坚信一切都是国家和政府的阴谋,不相信医生的诊断。曾绑架新闻调查记者想让其报道自己体内的虫子,揭露阴谋。失败后,又绑架一名科学家。曾抽出自己的血并认为自己的血是黑色的,自己生了病。当科学家指出血是正常的红色时,里奥认为是科学家污染了样本。并且在科学家指出他可能精神方面有些问题时,狂怒将科学家杀害。 曾经将自己手臂皮肤割开为了取出在其中爬行的虫子。在餐厅会认为饮用水都有问题,已经被政府动了手脚,目的是让所有人被感染。坚信自己正在被国家追杀,因为自己正努力将国家和政府的阴谋揭露。会将朋友的敲门声幻听成警察上门抓捕的声音。 三、症状分析 根据DSM-IV对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来看 特征性症状有妄想、幻觉和明显的紧张状态。并且这些症状均在一个月内有明显表现。 社交或职业功能不良:六个月以前就从原工作单位辞职,没有再次出去工作。表现出自起病以来在显著较长时间内,一个以上重要的方面的功能如工作、人际关系或自我照料明显的较起病前差的多。 病期:病情的持续性表现已有六个月,在这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符合特征性症状。 排除心境障碍与分裂性情感障碍:分裂性情感精神障碍及伴有精神病性表现的心境障碍均已排除。因无重性抑郁、躁狂或混合发作同时出现于急性症状期。 排除物质或一般躯体情况:患者并没有滥用某种药物、某种治疗用品,也并不是由于一般躯体情况所致直接生理反应。 根据里奥的症状分析可以确定他确实患有精神分裂症。从精神分裂症的分类来说,里奥属于偏执型精神分裂症。 偏执型又称妄想型,是精神分裂症中最常见的类型。起病较缓慢,发病多在青壮年和中年。里奥发病就在中年时期。一开始表现为多疑敏感,逐渐发展为妄想,妄想可以是系统的也可以是零乱的。在该案例中幻想是较为系统地。有时并伴有幻觉和感知觉综合障碍,其中听幻觉最为常见。该案例中同时出现视物变形和听幻觉。其情感和行为常受幻觉和妄想支配,表现为多疑,甚至出现伤人和自伤行为。在该案例中自伤和伤人行为都有出现。但病人的精神衰退不明显,在不涉及其妄想症状时,其行为、语言和思维无明显异常,故在病发后相当长的时间内,病人可以维持日常生活中。在该案例中,病人甚至先后成功绑架两人,也说明了这点。

(推荐)噪声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

1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减轻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的损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三、范围 本制度适用与公司内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四、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1、噪声 危害:长时间处于噪音环境,会引起听力减弱、下降,时间长可引起永久性耳聋;并引发消化不良、呕吐、头痛、血压升高、失眠等全身性病症;听力损失在25dB为耳聋标准,26-40dB 为轻度耳聋,41-55dB为中度耳聋,56-70dB为重度耳聋,71dB以上为极度耳聋。 应急处理:使用防声器,如:耳塞、耳罩、防声帽等,并立即离开噪音场所;如发现听力异常,及时到医院检查、确诊。 防护措施: 1)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噪音区域时,应佩戴耳塞。;2)在噪声较大区域连续工作时,宜分批轮换作业;3)注意个体防护:佩戴耳塞、耳罩、帽盔等防护用品;4)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适当安排工间休息,休息时离开噪音环境。 2、工频电场 危害:目前国家尚未明确工频电场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但研究发现长期接触工频电场可能导致神经衰弱和记忆力减退。 应急处理:发现身体状况异常时要及时去医院检查治疗。防护措施:进入作业电场必须经过许可、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禁止长时间逗留,长时间作业时应穿金属丝屏蔽服。 五、事件分级 Ⅰ级危害事故:3人以上由于噪声、工频电场引起的身体不适,启动公司预案,公司安委会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安排人员及时确诊治疗,并及时上报公司上级部门。 Ⅱ级危害事故:1-3人由于噪声、工频电场引起的身体不适,启动公司公司预案,公司安监部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协同公司人力资源部安排人员及时确诊治疗,并向公司上级部门上报。 Ⅲ级危害事故:1人由于噪声、工频电场引起的身体不适,启动车间级《现场处置方案》,所属车间及时向安全监察部汇报,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及时确诊治疗。 六、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 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由公司管理层主要负责人、部门、车间组成,是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 组长:风电场场长副组长:安全经理成员:各运行值成员 (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的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公司组织或参与处置的Ⅰ级、Ⅱ级、Ⅲ级危害事故的应急组织领导和决策指挥工作,下达应急处置指令,必要时,派出现场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 1、人力资源部职责 1)负责办理从业人员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

精神分裂症标准化病历

精神分裂症 病历摘要 场景:心理卫生科门诊 病人资料:女性,21岁,大学生 主诉:怀疑有人议论自己1月,怀疑被人害,听到语声1周 现病史: 患者前三月因没入选学生会,闷闷不乐,总说因为自己思想脏才落选,反复洗头、洗衣物,有时半夜起来到卫生间清洗,经常清洗数小时,有时看到同学们说话,就认为在议论自己没当选,走路要避开熟人,上课时老师看自己的眼神都含有嘲笑的含义,近一周加重,认为竞选时的对手和老师串通好设计自己,对面寝室有同学负责监视自己,有时候能听到脑子里有声音在说“你真笨,你太脏了”,自己想什么事情,声音就说什么。情绪低,总一个人躲在寝室里哭泣,说别人都不理解自己。病程中睡眠差,饮食欠佳。学校老师及父母带病人就诊。 既往史: 1. 2岁时曾患中耳炎; 2.无外伤史;无手术史; 3.无肝炎史,无结核病史,无糖尿病史;否认高血压,冠心病史; 4.无药物及食物过敏史; 个人史: 1.生于吉林市,系第二胎,足月顺产,病前性格敏感多疑,孤僻胆小; 2.无烟、酒及其他不良嗜好; 3.月经史:13; 4.无药物及食物过敏史; 家族史: 姑姑曾被诊断为“神经官能症” 体格检查 生命体征:T:36.7℃P: 76次/分R:18次/分Bp:115/65mmHg 发育正常,营养良好,神志清楚,检查欠合作。全身皮肤无黄染、皮疹,全身淋巴结无肿大,头颅无畸形,胸廓对称,呼吸运动对称,两肺呼吸音清晰,未闻及干、湿罗音,心前区无隆起,心界不大,心率76次/分,腹平软,无压痛及反跳痛,肝、脾未触及,腹部无移动性浊音,肠鸣音正常,肢体运动、感觉正常,腱反射正常,未引出病理反射,无脑膜刺激征。植物神经系统未见异常。 精神检查:意识清晰,接触被动,注意力不集中,东张西望,表情紧张,对周围环境怀有戒心,情感反应欠适切,矛盾情感,拥抱母亲,流泪,又说母亲和学校是一伙的,有言语性幻听,说“脑子里总有个女人说我笨,让我去找老师谈”。援引观念,被害妄想,被洞悉感,内容荒谬,有泛化倾向,如自诉:“对面寝室总有人监视我,也看不到人”“今天报纸上都暗示我了”。智力正常,定向力正常,自知力缺失,不承认自己有毛病,是被别人害的。 患者关心的问题 1、这个医生值不值得信赖?我的感受能不能和他谈? 2、会不会和他们一起害我? SP需扮演的角色任务(sp模拟要点) 接诊地点:心理卫生科门诊 患者描述:拟模拟的年龄范围19-23岁,女性,大学生,衣着外表符合上述社会角色。 患者行为态度(一般表现):家人陪同步入诊室,接触被动,注意力不能长时间集中,东张

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练习题

练习题1 向他人提供国家重要机密的行为,因提供的对象不同可以构成哪些罪? ( ) A.泄露国家机密罪 B.特务罪 C.间谍罪 D.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练习题2 某国间谍戴某,结识了我某国家机关机要员黄某。戴某谎称来华投资建厂需了解政策动向,让黄某借工作之便为其搞到密级为“机密”的《内参报告》四份。戴某拿到文件后送给黄某一部手机,并为其子前往某国留学提供了六万元资金。对黄某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 A.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数罪并罚 B.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与受贿罪,数罪并罚 C.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受贿罪,数罪并罚 D.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受贿罪,从一重罪处断 练习题3 关于故意的认识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成立故意犯罪,不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 B.成立贩**秽物品牟利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物品的淫秽性 C.成立嫖宿**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的是**

D.成立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对方是境外的机构、组织或者个人,没有认识到而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不成立任何犯罪 练习题4 甲系某公司经理,乙是其司机。某日,乙开车送甲去洽谈商务,途中因违章超速行驶当场将行人丙撞死,并致行人丁重伤。乙欲送丁去医院救治,被甲阻止。甲催乙送其前去洽谈商务,并称否则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于是,乙打电话给120急救站后离开肇事现场。但因时间延误,丁不治身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不构成犯罪,乙构成交通肇事罪 B.甲、乙均构成交通肇事罪 C.乙构成交通肇事罪和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甲是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D.甲、乙均构成故意杀人罪 练习题5 根据刑法规定与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符合交通肇事罪中的“因逃逸致人死亡”? A.交通肇事后因害怕被现场群众殴打,逃往公安机关自首,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 B.交通肇事致使被害人当场死亡,但肇事者误以为被害人没有死亡,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逃逸 C.交通肇事致人重伤后误以为被害人已经死亡,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逃

刑法分论 危害国家安全罪笔记

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一节危害国家安全罪概述 一、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概念和构成 1、概念:是指故意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2、构成要件: (1)客体:国家的安全,国家安全是指,我国主权、领土完整与安全以及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安全。 (2)客观方面: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具体表现为:背叛国家,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武装叛乱、暴乱,颠覆国家政权,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自助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投敌叛变,叛逃,间谍,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资敌等行为。 (3)主体:多数为一般主体,少数是特殊主体。背叛国家罪、叛逃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公务人员实施。 (4)主观方面:故意,绝大多数为直接故意。少数犯罪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例如: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行为人可能出自获利的动机,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结果持放任的态度。 二、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种类 共计12种具体罪行:102条背叛国家罪;103条1款分裂国家罪;103条2款煽动分裂国家罪;104条武装叛乱、暴乱罪;105条1款颠覆国家政权罪;105条2款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107条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108条投敌叛变罪;109条叛逃罪;110条间谍罪;111条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112条资敌罪。 第二节危害国家安全罪分述 一、背叛国家罪 1、概念:勾结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 2、犯罪构成: (1)客体:国家的主权、领土的完整和安全 (2)客观方面:勾结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 (3)主体:只能是中国公民 (4)主观方面:故意,并且具有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目的。 3、刑事责任: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结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二、分裂国家罪 1、概念: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2、构成要件: (1)客体:国家的统一 (2)客观方面: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职业中毒案例一

职业中毒案例(一) 案例上海市某县一皮鞋厂女工俞某,女,21岁,因月经过多,于1985年4 月17 日至卫生院门诊,诊治无效。4 月19 日到县中心医院就诊,遵医生嘱咐于4 月21日又去该院血液病门诊就医,因出血不止,收入院治疗。骨髓检查诊断为再生障碍性贫血。5 月8 日因大出血死亡。住院期间,曾有一位医师怀疑该病员的疾病与职业病有关。但未进一步确诊。 [ 问题] 1. 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的最常见毒物是什么?哪些工种的工人接触该毒物? 2. 为什么怀疑该病员疾病与职业有关?应采取哪些步骤证实这种关系?该医师为什么不采取这些步骤进行病因学诊断? 5 月9日举行追悼会,与会同车间工人联想到自己也有类似现象。其中两名女工于5 月10 日至县中心医院就诊分别诊断为上消化道

出血和白血病(以后也均诊断为再生障碍性贫血)。未考虑职业危害因素。 [ 问题] 3. 如果你在一个月内连收三名来自同一小厂的再生障碍性贫血病例,你有何想法?如是何证实你的想法? 4. 该院医师为什么未考虑职业危害因素?推测其后果如何? 上述两位病员住院后,医师告诉家属病难治好,至此车间工人惶惶不安。乡党委和工厂领导重视此事,组织全体工人去乡卫生院检查身体,发现周围血白细胞数减少者较多。乡卫生院即向县卫生防疫站报告。 [ 问题] 5. 试述职工卫生工作中三级预防的范畴。乡党委和厂领导组织工人体检属哪一级预防?

6. 乡卫生院向县卫生防疫站报告的意义是什么? 此后,县卫生防疫站向上海市卫生防疫站报告。由市卫生防疫站、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附属第九人民医院和上海市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所等开展调查研究。结果发现: 该厂制帮车间生产过程为:鞋帮坯料→ 用胶水粘合→缝制→制成鞋帮。 制帮车间面积56m2,高3m,冬季门窗紧闭。制帮用红胶含纯苯91.2%. 每日消耗苯9kg 以上,均蒸发在此车间内。用甲苯模拟生产过程,测车间中甲苯空气浓度为卫生标准 ( 100mg/m3)的36 倍。而苯比甲苯更易挥发,其卫生标准比甲苯低2.5 倍,为40mg/m3,故可推测生产时,苯的浓度可能更高。 经体检确诊为苯中毒者共18 例,其中包括生前未诊断苯中毒的死亡者一例。制帮车间14 例,其中重度慢性苯中毒者7 例。病例分析如下(实习表7-1 ):

精神分裂症患者全病程个案管理的干预效果

精神分裂症患者全病程个案管理的干预效果 发表时间:2016-03-07T09:10:31.500Z 来源:《中国综合临床》2015年12月供稿作者:李菲叶飞英余秋容 [导读] 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科精神分裂症容易反复发作,据了解有80%患者在5年内出现复发.常规治疗管理下患者容易反复性发 作。 李菲叶飞英余秋容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科广东惠州516001惠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编号2012C034.作 者简介:李菲,女,1981年5月,籍贯:山东(主治医师)研究方向:精神疾病诊治及社区精神疾病防治工作. 【摘要】目的探讨精神分裂症患者全病程个案管理的干预效果.方法研究在2012年4月至2013年9月期间200例精神 分裂症患者,将纳入国家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实行全病程个案管理的精神分裂症患者100例设为研究组,将未纳入重性精神疾病管 理,能够定期复诊的精神分裂症患者100例设为对照组.而后分析两组患者治疗后的各评估指标差异.结果:在阴性与阳性症状的评分上,治疗 后观察组均低于对照组,p<0.05;在社会功能缺陷筛查量表评定上,治疗后观察组均低于对照组,p<0.05;在生活能力量表评估上,观 察组低于对照组,p<0.05.结论精神分裂症患者全病程个案管理的干预效果显著,有效的提升患者恢复效果. 【关键词】精神分裂 症; 全病程个案管理; 干预效果Thewholecourseofschizophreniainterventioncasemanagement【Abstract】objective Toexplorethefullcourseofschizophreniacasemanagementintervention.Methods livinginthecommunityintothenationalseverementaldiseasemanagementtreatmentprogramthewholecourseofthecasemanagementofpatientswithschiz 100casestothestudygroup,willnotbeincludedseverementaldiseasemanagement,toregularlyreferralofpatientswithschizophrenia100casesascontrolgroup.Thenanalyticalassessmentindexdifferencesaftertwogroupsofpatients.Results Inthenegativeandpositivesymptomsscore,SocialDisabilityScreeningratingscale,thelivingscaleassessG ment,observationgroupthanthecontrolgroup,p<0.05.Conclusion InterventionwholecourseofthecasemanagementofpatientswithschizophreniasignifiGcantly【K,etyoewfofredcsti】velyimprovepatientrecoveryeffect. schizophrenia; thewholecourseofcase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R911【文献标 识码】B 【文章编号】1008-6315(2015)12-0704-02 精神分裂症容易反复发作,据了解有80%患者在5年内出现复发.常规治疗管理下患者容易反复性发作,治疗依从性不高.对患者病情的 控制和生活质量的改善不仅可以帮助患者改善疾病状态,同时也可以有效降低患者家属的生活压力[1-2].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研究在2012年4月至2013年9月期间200例精神分裂症患者,将纳入国家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实 行全病程个案管理的精神分裂症患者100例设为研究组,将未纳入重性精神疾病管理,能够定期复诊的精神分裂症患者100例设为对照 组.其中对照组男性46例,女性54例;年龄范围为17岁至64岁,平均年龄为(46.8±5.2)岁;观察组男性50例,女性50例;年龄范 围为18岁至67岁,平均年龄为(45.2±4.6)岁;两组患者在基本资料上没有显著性差异,具备可比性. 1.2方法对照组运用常规药物治疗,并未纳入到个案管理模式中,观察组运用全病程个案管理模式,具体操作如下: 在全病程个案管 理模式运用中,需要充分调动所有相关单位与人员的专业性,其中包括项目办公室、慢病防治站、护理人员、精神科医师、家属、社区全科医 生、心理治疗师、社工、社区民警等.其中项目组长有精神科医师担任,具体治疗计划实施由社区全科医生担任其个案管理员.首先需要对患 者的综合情况做评估,包括患者家庭情况、年龄、性格、病史情况、生理状况、经济水平等,分析出患者所具有的个人优势与劣势,了解疾病 发病的根源以及相关环境的刺激因素,从而设计符合患者个人情况管理方案.在全病程个案管理方案上,要从生理、心理、社会功能和职业功 能等多方面的康复进行康复计划[3-4].要针对患者的精神状态、治疗依从性、危险性、躯体情况以及药物不良反应等做全面评估,而后做 专业的药物治疗、管理和行为等问题的管理方案.依据患者情况做对应的生活职业康复规划,对其个人的日常生活、家庭与人际交往关系处 理、家务劳动与社区适应、学习与职业情况、康复的主动性与配合度状态等,进行对应的可执行的康复措施与指导.如果患者病情稳定,康复 应该以生活职业能力为主方向,尽可能的挖掘患者生存与恢复潜能力,提升其职业与社会生存适应能力;如果患者属于病情基本稳定,可以首先 以医疗计划为起始,而后辅助生活职业能力的康复规划;如果患者属于不稳定病情状态,要集中以医疗计划为主方向,强调患者的服药依从性和 精神状态改善,降低危险问题;依据患者情况做好三级管理,做针对性的具体操作. 1.3评估观察评估观察两组治疗前和治疗后3个月、6个月和12个月的情况.观察患者治疗前后阴性与阳性症状量表,采用百分 制进行,分数越高代表病情越严重;了解患者社会功能缺陷筛查量表评定,其中包括患者家庭中活动能力、自立能力、家庭职能、关心与兴 趣、责任与计划的情况,分数越高代表社会功能缺陷问题严重程度越高;生活能力评定表,其中包括个人心理、社会、生理、环境领域等情况, 分数越高代表生活能力水平越高. 1.4统计学分析将采集的数据通过spss17.0统计学软件作分析,以p<0.05作为组间数据具 备统计学意义的评判标准. 2结果 2.1两组患者阴性与阳性症状量表评定情况在阴性与阳性症状评估评分上,在治疗前,两组患者没有显著性差异,在治疗后的3个 月、6个月和12个月的评定情况中,观察组均低于对照组,两组具有显著性差异,p<0.05.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 3讨论

危害国家安全罪与危害公共安全罪有什么区别

遇到刑事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be3756336.html, 危害国家安全罪与危害公共安全罪有什么区别 危害国家安全罪与危害公共安全罪,都是刑法分则规定的种类性罪名,具体包括很多罪名。危害国家安全保护的客体是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保护的客体是社会安全,那么,有什么区别呢?今天,赢了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危害国家安全罪与危害公共安全罪有什么区别 所侵害的利益客体不同: 所谓公共安全,是指社会和公民个人从事和进行正常的生活、工作、学习、娱乐和交往所需要的稳定的外部环境和秩序。 国家安全是国家的基本利益,是一个国家处于没有危险的客观状态,也就是国家没有外部的威胁和侵害也没有内部的混乱和疾患的客观状态。当代国家安全包括10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即国民安全、领土安全、主权安全、政治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科技

安全、生态安全、信息安全。 具体的罪名不同 危害国家安全罪有: 1、背叛国家罪 2、分裂国家罪 3、煽动分裂国家罪 4、武装叛乱、暴乱罪 5、颠覆国家政权罪 6、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7、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8、投敌叛变罪

9、叛逃罪 10、间谍罪 11、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12、资敌罪 上述12个罪名可分为3类: (一)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罪。包括前7个罪名。 (二)叛变、叛逃罪。包括投敌叛变罪、叛逃罪2个罪名。 (三)间谍、资敌罪。包括最后3个罪名。 根据刑法分则第二章的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罪共有四十七个罪名。 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十个) 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

职业安全之事故危害与常见的伤害事故

前言 安全生产事关国家和人民利益,是国家经济稳定运行的前提和保障,也是构建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只有不断提升全民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才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治本之策。 为普及安全知识生产,引导广大市民和企业员工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操作技能,我们结合现行的法律法规及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编写了这本图文并茂、内容精炼、通俗易懂的《安全知识手册》。 该手册内容大体可分为事故危害及事故预防,事故报警、逃生和应急救护、生产安全基础知识,整本《手册》内容详实,形式活泼,通俗易懂、融知识性、警示性、指导为一体,是面向广大用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广大一线职工日常工作、学习的必备手册之一。

目录 第一章事故危害与事故预防 第一节事故危害与常见的伤害事故 (1) 第二节常见的违章操作行为 (2) 第三节事故预防对策和方法 (3) 第二章事故报警、逃生和应急救护 第一节事故报告和报警 (5) 第二节逃生 (7) 第三节救护 (13) 第三章生产安全基础知识 第一节建筑施工作业安全 (21)

第一章事故危害与事故预防 第一节事故危害与常见的伤害事故 一、事故危害 事故是指个人或集体在为实现某一目的而进行活动的过程中,突然发生了违背人的意愿的情况,迫使原来的行动暂时或永久停止的事件。 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劳动过程中是指在生产区域(岗位)和在工作时间中,即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企业领导指派到企业之外从事本企业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包括轻伤、重伤、死亡)伤害和急性中毒。 急性中毒事故是指生产性毒物一次或 短期内通过人的呼吸道、消化道或皮肤等 途径,大量进入人体内,使人体在短时间 内(一般不超过一个工作日)发生病变, 导致职工立即中断工作,并且需要进行急 救或死亡的事故。 事故的危害包括可能发生的人员伤亡 或财产损失,造成生产经营活动停滞,严重的造成社会不稳定等重大社会影响。 二、常见的伤害事故 1、按伤害的种类分为: 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高处坠落、火灾、触电(包括雷击)等20种。 2、按伤害的程度分为:

危害国家安全罪练习题及答案

危害国家安全罪 一、单项选择题 1.危害国家安全罪与其他犯罪区别的关键是(C)。 A.犯罪主体不同B.犯罪的主观方面不同 C.犯罪客体不同D.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 2.危害国家安全罪的主观方面(B)。 A.只能是直接故意B.只能是故意 C.既有故意也有过失D.只能是过失 3.背叛国家罪的主体只能是(B)。 A.外国人B.中国公民 C.国家工作人员D.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背叛国家罪与投敌叛变罪区别的关键是(D)。 A.犯罪主体不同B.犯罪的主观方面不同 C.犯罪客体不同D.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 5.资敌罪与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的关键区别在于(A)。 A.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B.犯罪主体不同 C.犯罪的主观方面不同D.犯罪客体不同 6.我国公民甲得知乙正在为境外某公司收集我国的经济情报,遂向乙提供了一先进的微型摄象机,供乙刺探我国情报使用。后两人均被抓获。甲的行为构成(B)。 A.间谍罪B.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C.资敌罪D.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本题之所以选B,原因在于乙是在为境外非间谍机构收集我国情报,其行为不构成间谍罪,而属于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甲在明知的情况下为其提供帮助理当构成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共犯。资敌罪限于战时向敌人提供武器装备、军用物资,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限于对几种特定危害国家安全罪的资助,故都不能选。) 7.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构成(C)。 A.资敌罪B.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C.间谍罪D.投敌叛变罪 8.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所有危害国家安全罪都可以(B)。 A.判处死刑B.并处没收财产 C.并处罚金D.并处驱逐出境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危害国家安全罪中属于特殊主体的犯罪是(BCD)。 A.间谍罪B.叛逃罪 C.投敌叛变罪D.背叛国家罪 2.下列危害国家安全罪中不能叛处死刑的罪是(AB)。 A.叛逃罪B.煽动分裂国家罪 C.投敌叛变罪D.资敌罪 3.间谍罪的行为包括(ABCD)。 A.参加间谍组织B.接受间谍组织的任务

职业卫生监督典型案例

职业卫生监督典型案例 合肥市××工贸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案 〔案情简介〕 2007年5月18日,省卫生厅给合肥市卫生局下发了“关于迅速调查发生职业中毒事故企业是否存在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行为的通知”(督办[2007]5号),称“据《安徽市场报》等媒体报道:4月28日,你市包河工业园区某公司6名喷漆工先后出现中毒症状,事件发生后,合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时赶赴现场进行现场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并确定为一起由甲醇和丙烷引起的职业中毒事件”。要求合肥市卫生局立即组织对该企业进行调查处理。 接通知后,市卫生局立即指派4名职业卫生监督员于2007年5月18日15时30分至16时40分,对合肥市××工贸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现场调查结果发现,该公司于2006年5月23日成立并开始生产C型钢,在生产过程中喷漆工序所用油漆稀释剂中存在甲醇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该公司下料、成型、喷漆等所有工序均集中在同一个生产车间内进行,车间大小为45×36× ,喷漆工序紧邻其他工序,各工序之间未设置隔断,喷漆过程中产生的甲醇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对车间内的9名操作工人均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该企业自投产之日起至检查时,未按照规定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人到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相关证据〕 1、合肥市卫生局2007年5月18日现场检查笔录; 2、现场询问笔录。 〔处理结果〕 该公司未按照规定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 由于该公司自2006年5月23日成立并开始生产C型钢以来,未按照规定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 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给予合肥市××工贸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听政告知书(文号:合卫职罚听告〔2007〕96号):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立即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2.给予警告;3. 罚款人民币三万元。应当事人的要求,我们于6月28日依法举行了听证会。 此案已于2007年10月31日完全自觉履行。 〔案件评析〕 我们认为此案是上级交办案件中执行得非常完美的典型案例,主要体现在: (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对此案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及时向省卫生厅进行报告; (二)成功举办了听证会。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和当事人维权意识的增强,要求我们办案时必须严谨,证据收集尽量齐全,平时注重宣传有关法律知识,此案在听证过程中,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卫生监督员根据调查掌握的资料证据及相应的法律法规,作出正面回应,最终当事人对

危害国家安全罪处罚措施是什么.doc

危害国家安全罪处罚措施是什么? 如果不法分子或者团体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后会根据涉案的情节以及造成的具体后果来确定处罚力度,一般会处以十年以上的,?任何人和企业都是不能做出破坏国家领土完整和政权的行为,如果有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后司法机关都是会对的涉案情节以及造成的后果来确定处罚力度。 一、处罚措施是什么? 危害国家安全罪根据性质的不同,所危害国家安全的方式不同,最终判决也不同,但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最高可处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零二条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或者十年以上。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零三条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零四条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二、特征 1、这类犯罪所危害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的安全 国家安全包括国家的主权以及现行的政治制度。社会制度和领土完整。就具体内容而言,国家安全是指国家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受侵犯;国家的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不受颠覆;国家的统一和民族团结不受破坏;国家的经济发展、科学进步、文化繁荣不受侵害;对外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平等互利的交往和交流不受干涉和阻碍;国家秘密不被窃取;国家机构不被渗透;国家工作人员不被策反等等。总之,国家安全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对这些方面的侵害,都将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犯罪。 2、这类犯罪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法律所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种行为 对行为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法律惩罚的是其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只有危害国家安全的思想活动,没有实施具体行为,不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不一定都要求有危害结果的发生,有的只要是已着手实施了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就构成犯罪既遂。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具体表现为背叛国家、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武装叛乱、暴乱、颠覆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投敌叛变、叛逃、充当间谍、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战时资敌等行

造纸厂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

造纸厂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 一、企业概况 某市造纸厂建于1971年6月,为集体所有制。企业注册资金71.3万元,厂长、法人代表孙某。企业现有净资产325余万元,职工103人。主要生产设备有:2400型、1760型造纸机各1台、锅炉(4t)2台,变压器(630KV A)2台。主要产品有:瓦楞纸、箱板纸、茶板纸,年生产能力为13000t。 二、事故经过 事故发生在2400型造纸机生产箱板纸时用的面浆池。浆池(椭圆形,高2.5m)的容积约为28.8m3,四周密闭,仅池顶部开1个O.24m2(0.4m×0.6m)的观察口,池内设有搅拌机、抽浆泵。根据生产工艺流程,在生产箱板纸过程中需加入硫酸铝、松香胶等化工原料。 2003年6月20日13:00左右,该厂磨浆车间当班职工周某、胡某、郝某在工作中发现抽浆速度太慢,怀疑抽浆泵堵塞,欲下池检修。当时在场的厂长助理谢某表示,若要下去,应有2人在场,并且要系好绳子,带上氧气瓶才能下去。此后谢某找厂长反映情况,未找到,随即回到车间,发现周某、胡某2人不见了,并发现纸浆池口放着梯子,知道出事,边喊边跑到办公室,向厂长妻子洪某反映情况。洪某即拨打110报警。与此同时,杜某、戚某、俞某先后下池救人,都没有上来。随后厂长孙某赶到,亲自组织指挥下池救人。指挥黄某继续下池救人,下池后也没有上来。在场的其他职工都不愿再下去,孙某就叫别人给自己系上绳子下去救人,下池后即刻昏迷,被人拉上来,并被迅速送往医院抢救。 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立即赶赴现场,从浆池中抢救出周某、胡某、戚某、杜某、俞某、黄某6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原因 经调查组调查,确定事故的原因是: (1)周某、胡某不听领导劝告,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冒险作业,擅自进入硫化氢浓度严重超标的浆池而导致中毒死亡事故的发生。 (2)厂长孙某盲目指挥职工下池救人,致使下池职工中毒死亡,造成事故后果的进一步扩大。 (3)企业安全管理混乱。该厂没有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不到位;没有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制定必要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没有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也没有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职工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基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救援知识。 (4)有关政府部门对该厂安全生产监管不力,没有实施有效的安全综合治理,安全检查不到位,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未能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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