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收费通知

民办学校收费通知
民办学校收费通知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我省民办中小

学校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教育局:

为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309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我省民办中小学校收费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实施学历教育的各级各类民办中小学校的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收费项目统一为学杂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一)民办中小学校学杂费包括学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体检费,标准由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按隶属关系报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根据该校近三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和合理回报率制定。民办中小学校的回报率暂试行:省一级学校不超过生均培养成本的8%、市一级学校不超过7%、县(区)一级学校不超过6%、一般学校不超过5%。

承担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的民办中小学校,应按省规定的范围和财政补贴标准对学生相应减收费用。

(二)民办中小学校学生住宿费标准由学校按实际管理费用和成本提出,经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执行。

(三)民办中小学校的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参照公办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管理。

(四)民办中小学校应按学期收取学杂费,不得提前向学生预收学位费。学校自行组织学生入学考试,不得向学生收取报名考试费。

二、民办中小学校申请制定或调整教育收费标准应如实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学校的有关情况,包括学校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法人登记证书以及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

(二)申请制定或调整教育收费标准的具体项目;

(三)现行教育收费标准和申请制定的教育收费标准(调整教育收费标准的幅度),以及年度收费额和调整后的收费增减额;

(四)申请制定或调整教育收费标准的依据和理由;

(五)申请制定或调整教育收费标准对学生负担及学校收支影响;

(六)学校近三年支出状况,包括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固定资产折旧四部分构成,并填写《广东省民办中小学校教育经费支出情况表》(见附件);

(七)价格、教育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民办中小学校经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必须通过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收费的减免以及其他救助办法,应在招生简章上明示。民办中小学收费应使用规定票据。

四、民办中小学校学杂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管理。小学学杂费标准可分一至三年级和四至六年级两个学段制定,受教育者在校期间的学杂费均按学段学杂费标准交纳。

五、民办中小学校要按照有关会计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实行成本核算,合理计算教育培养成本。

民办中小学校取得的合法收入应主要用于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平调或挪作它用。

六、民办中小学校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按学期收取学杂费、住宿费。受教育者经批准休学、转学、退学,必须在办理手续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以下规定退费:

(一)因办学单位刊登、散发虚假招生简章(广告)或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造成受教育者退学的,办学单位应全额退还学生所缴费用,造成学生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受教育者注册缴费后未入读的,办学单位应退还所缴学杂费、住宿费的90%;入读时间未满一个月的退还70%;入读时间满一个月(含一个月)不满二个月的退还50%;入读时间满二个月(含二个月)不满三个月的退还30%;入读时间满三个月(含三个月)的,所缴学杂费、住宿费不予清退。

(三)受教育者入读后中途死亡或因疾病中途退学的,所缴学杂费、住宿费按受教育者实际在校时间计算清退。

(四)入读时间从正式上课(以课程表时间为准)之日计起。

七、民办中小学校必须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申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教育收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要通过设立收费公示牌、公示栏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公示。

八、各地价格、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民办中小学校的管理和监督,督促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管理的政策规定,对不按规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的,或违反规定巧立名目乱收费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

本通知自2009年春季开学起执行。

二○○九年二月四日

陕西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退费标准

陕西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陕西省物价局 陕西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陕西省物价局 第一条为促进我省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规范民办学校的收费行为,保障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劳动保障部印发的《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学校和教育机构(以下简称“民办学校”)。 第三条民办学校对接受教育者可以收取学费(或培训费,以下统称学费),对在校住宿的学生可以收取住宿费。 第四条民办学校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收取的学费、住宿费标准,由民办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按学校类别和隶属关系报教育行政部门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物价部门批准。 民办学校对接受非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收取的学费、住宿费标准,由民办学校自行确定,并按隶属关系报物价部门备案。 第五条民办学校申请制定或调整学历教育收费标准应提前一个学期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学校的名称、性质、地址、法定代表人、职能设置、人员配备、经费来源及法人登记证书和教育行政部门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 (二)申请制定教育收费标准的具体项目; (三)现行和申请制定的教育收费标准、拟调整标准的幅度、年度收费额、调整后的收费增减额; (四)申请制定和调整教育收费标准的依据和理由,收费的范围; (五)申请制定和调整教育收费标准对学生负担及学校收支的影响; (六)申请学校近三年的收入和支出状况,包括教职工人数、按规定折合标准的在校生人数、生均教育培养成本;财务决算报表中的固定资产购建和大修理支出情况、教育设备购置情况、工资总额及其福利费用支出等主要指标; (七)物价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学校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 第六条民办学校学历教育学费标准按照补偿教育培养成本的原则,并考虑适应社会需求状况,兼顾促进学校发展的因素制定。 教育培养成本包括:人员经费、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固定资产折旧费等学校教学和管理的正常支出,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捐赠等非正常费用支出和校办产业及其他经营性费用支出。民办学校学历教育住宿费标准按实际成本确定。 第七条民办学校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按学期或学年收取学费、住宿费,不得跨学期或学年预收。其中,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按学期收费;高等学校按学年或学期收费。 学费标准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民办学校申办条件

民办学校申办条件 (1)民办学校申请人条件 ①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机关现职工作人员不得举办培训机构。 ②名称字号前冠名“宁波”的培训机构,举办者应当是上市教育经营机构,或拥有国内外著名教育品牌,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教育品牌。 (2)民办学校设置条件和标准 △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全日制民办学校:须有自有产权的教育教学场地和校舍,开办注册资本金为 首期建校资金的1/3,其标准按《浙江省民办中小学设置的暂行规定》执行。 △民办培训机构:注册资本金(含财产)50万元以上,其中20万元为办学风险保证金;办学场地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有专职管理人员3人以上,校长须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5年以上教育工作经验,男70 岁以下,女65岁以下;有相应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和教学设施、设备,聘请外籍人员作为教师或管理人员的培训机构,必须取得《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资格证》,相关人员必须取得《外国专家证》;有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有完善的办学章程、教学计划和教材;聘请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财务人员担任会计和出纳。 名称字号前冠名“宁波”的民办培训机构,注册资金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办学场地建筑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其他条件同上。(具体规定查看《宁波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与管理规定》。 (3)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①申请筹设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提交以下材料: a、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 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b、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c、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d、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②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提交下列材料: a、申办报告(若有筹设的,应提交筹设批准书和筹设情况报告); b、民政部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登记通知书;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 “收费”不等于“营利”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收费”不等于“营利” 作者:汪明《光明日报》(2016年12月06日 14版) 修改后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其中关于“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这一新规可能带来的影响,有人表示担忧,还有人甚至认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会因此一蹶不振。这种担忧主要基于以下两个判断:一是目前我国大部分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是营利性的;二是如果允许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自主选择,会有一大批民办学校选择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但这样的判断其实并不准确。从法律角度看,我国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按照修改之前的《教育法》的规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是一个基本办学要求,即便有出资人要求从办学节余中取得合理回报,也只占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很小比例,因此目前大部分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带有营利性质,从法律上看站不住脚。从现实角度看,如果允许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在非营利性学校和营利性学校中进行选择,考虑到举办营利性学校所需付出的成本较高,主动选择举办营利性学校的可能并不多。 从义务教育的发展需求看,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仍将有所作为。随着我国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在“公办学校保障公平、民办学校提供选择”的总体发展思路下,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地位和作用会愈加突显。“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并没有否定我国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存在价值及其合法性,相反,它在满足个性化需求、提供多样化选择方面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得到重视和肯定。与此同时,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通过“收费”办学充分享有“办学自主权”,这一权利也不会因其“非营利性”特征而改变或削弱,相反会得到法律更好保护。把“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混同于“不得设立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是明显误读。 从对民办学校举办者的权益保障看,现有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办学积极性可以得到有效保护。“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引申出的问题是,现有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举办者的投入是否就此一笔勾销?维护举办者权益如何体现?修改后的《民办教育促进法》确认了举办者在学校终止时对学校剩余财产享有的权益,出资者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和奖励。各地可以依据法律,因地制宜制定补偿或奖励的具体办法。这样一种法律规定,既维护了现有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举办者的权益,也是对他们办学积极性的最好保护。 当然也应当承认,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在一定程度上会受到来自“非营利性”的挑战。在过去很长一段时期,一些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虽然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的法律要求下办学,但实际办学中却存在事实上的营利,实际办学与法律要求并不完全一致。对于这样的学校,特别是在新的监管措施下,如何严格按照新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办学要求办学,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挑战。 除此之外,也不排除会有个别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选择退出,对于这些退出学校的善后工作需要做实做细。对于一些既包括义务教育又包括学前和高中的民办学校而言,如果“非义务教育部分”选择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那么学校的整体选择就会相对简单。否则的话,可能会涉及学校“义务教育部分”和“非义务教育部分”的拆分,包括财产分割、债务剥离等方面的操作会比较复杂,需要通过管理细则进一步加以明晰。 (作者系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基础教育研究室主任、研究员)

民办中小学收费一览表

民办中小学收费一览表 (2006学年) 单位:元/学期区县学校名称项目学费住宿费 黄浦 上海市民办立达中学 初中4500 高中4500 上海市民办劲松中学 初中3800 高中4300 上海市民办申江中学 初中3500 高中4000 上海市民办清新中学 初中3500 高中4000 上海市民办明珠中学初中4500 上海市民办东元高级中学高中3500 上海市民办锦绣园中学 小学3500 900 初中4500 900 高中5500 900 上海市民办万竹小学小学2000 600 杨浦 民办存志育海初级中学初中4000 1000 上海民办兰生复旦中学 初中5300 高中5500 上海民办交大飞达初级中学初中5000 800 上海市民办东光明中学 初中5000 800 高中5000 上海民办沪东外国语学校 小学5000 初中5500 高中5000 上海民办杨浦实验学校 初中5200 1000 高中5500 上海市民办存志中学初中5500 上海市民办昌华高级中学高中3500 上海市民办控江久慧高级中学高中4500 上海市民办杨浦凯慧初级中学初中5000 1000 上海市同大实验学校 小学5000 1200 初中5500 上海民办沪东外国语第二高级中学高中3500 上海民办沪东外国语高级中学高中5000 上海市民办上外双语学校 小学6500 1200 初中8000 上海民办打一外国语小学小学5000 上海市民办阳浦小学小学6200 宝山上海民办日日学校小学3000 800 中学3500 800

上海市和衷中学中学3500 800 上海市民办行中中学中学3500 800 高中5000 上海民办锦秋学校小学3000 中学3500 上海民办交华中学中学5000 600 上海民办建峰高级中学高中4000 600 上海市行知第二中学中学5000 800 上海鸿文国际职业高级中学高中4500 崇明上海崇明民办大通中学初中3000 一类:360 二类:270 上海崇明民办大通中学小学2700 崇明县中华高级中学高中3000 三类:180 崇明县中华高级中学初中2500 虹口 上海市民办宏星小学小学5000 上海市民办新复兴初级中学初中6000 上海市民办丽英小学小学5000 360 上海市民办汇民高级中学高中5000 上海市民办新华初级中学初中6000 上海市民办迅行中学初中、高中5000 上海市民办白玉兰中学初中、高中5000 360 金山民办交大南洋中学初中5000 360 高中5500 360 民办师大实验中学初中3500 180 民办金盟学校初中3500 180 小学3000 180 民办金中中学初中3500 180 静安民办上外静安外国语中学初中3000 360 民办上外静安外国语小学小学2500 360 卢湾 私立永昌学校 小学3200 初中4500 600 震旦外国语中学初中4800 震旦中专 中专(非艺 术类) 2000 中专(艺术 类) 2500 永兴高级中学高中3000 中华职工中专成人中专1800 闵行上海市民办日新实验小学小学2000 上海闵行民办华星学校小学1500 上海市七宝外国语小学小学5000 闵行区民办塘湾小学小学1400 上海市燎原实验学校小学4000 360

北京申请举办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条件流程

北京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申办条件与流程 一、申请举办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条件 1、申请举办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举办者应为在本市国家机构以外的法人单位;或有本市户口,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符合北京市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3、民办学校只能使用一个名称。民办学校的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1)学校名称的一般形式为,中学:“北京市×××中学”;小学:“北京市××区×××小学”或;中小学:“北京市×××学校”; (2)取名范围遵循以下原则:学校名称要准确反映其办学层次;可用有教育意义的词汇命名;用全市统一序号命名的中学须向市教委申请北京市序号;企事业举办中小学,可冠以本企事业名称,无须加“北京市”和区名;一个名称只能命名一所学校,同一校名应用在两所以上的学校时,第一所学校不加“第一”二字,从第二所学校起加“第×”字样;必要时可使用“高级中学”、“综合高中”、“初级中学”、“中心小学”等字样。 4、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中小学、幼儿园,有必备的办学资金、稳定的经费来源、合理的收费标准和相应的生源保证,(公司营业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有经过公证的经济风险担保,担保额需不低于学校一年收取学生费用的总和(150万元以上)。 5、民办学校应当提供符合标准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有与学校级别和规模相适应的师资、自有独立校(园)舍、场地和其他办学设施条件。其中,职业高中要分别达到《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中等体育运动学校设置标准》或《中等艺术学校设置标准》;普通中小学必须分别达到《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幼儿园达到《北京市幼儿园、托儿所办园、所条件、标准(试行)》。 6、民办学校应当设立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制定学校章程,推选民办学校的首届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组成人员。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参加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应当依据学校章程规定的权限与程序,参与学校的办学和管理活动。 7、民办学校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校长任职的条件聘任校长,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并报审批机关核准。按原国家教委颁布的《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教人(1991)38号)或《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要求确定的校(园)长人选。 8、实施中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可以按照办学宗旨和培养目标,自行设置专业、开设课程,自主选用教材。但是,民办学校应当将其所设置的专业、开设的课程、选用的教材报审批机关备案。实施高级中等教育、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可以自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但是,该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应当达到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课程标准,其所选用的教材应当依法审定。幼儿园可以自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但不得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9、民办学校聘任的教师和财务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任教资格。民办学校聘任的教师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聘任的专职教师数量应当不少于其教师总数的1/3。民办学校自主聘任教师、职员。民办学校聘任教师、职员,应当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民办学校招用其他工作人员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民办学校聘任外籍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

民办中小学学历教育收费标准的制定

民办中小学学历教育收费标准的制定 (一)学校申请。 民办学校拟制定或调整学历教育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5]309)向注册所在地教委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并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1、申请报告 ①学校的基本情况,包括学校名称、办学地址、法定代表人、学校类别; ②申请制定或调整学历教育收费标准的具体项目、标准、调整幅度; ③申请制定或调整学历教育收费标准的依据和理由; ④新建学校提交教育成本的测算、办学规模及前期投入情况说明。调整标准的学校提交近三年的财务收入和支出明细、财务报表,说明调整变动的原因; ⑤申请制定或调整学历教育收费标准对学生负担及学校收支的影响; ⑥提供办学房屋产权证明; 2、如租赁房屋办学,需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审核原件,复印件留存)。 3、有关证件。办学许可证(正副本)、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招生简章。(审核原件,复印件留存) 4、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需上交一式二份,复印件要加盖学校公章。 (二)教委审核。 1、材料审核:对学校报送的申请及相关材料、证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材料予以受理,不合格的材料退回申请单位补充完善,待合格时予以受理。 2、标准审核: ①学费收费标准按照“补偿教育成本原则并适当考虑合理回报的因素”的规定进行审核。需注意以下内容:A.教育培养成本包括工资、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折旧费等学校教育和管理的正常支出; B.对房屋、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教学、生活设备及设施按其使用年限分期摊入当年教育成本; C.当年发生的大额修缮费用,纳入房屋及建筑设施的使用年,从交付使用的次月起逐年摊入当年教育成本。 D.教育成本不包括罚没、灾害损失、事故等非正常费用支出及与教学无关的校办产业及经营性费用支出;E.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校服、书本费、伙食费等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能纳入教育成本。 F.合理回报应掌握适度比例,最高不超过5%。 ②住宿费收费标准依其实际住宿条件,按照“实际成本确定”原则进行审核。 ③聘请具有财政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评估机构进行成本评审并出具的成本评审报告。 (三)发改委审批 1、区教委审核同意后,将审核意见出具正式文件报区发改委审批。 (四)批复学校 区发改委批复后,区教委将批复文件转批相关民办学校作为收费的合法依据,予以公示。 没有找到任何记录。 ?·关于印发《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309号) ?·关于制定民办中小学学历教育收费标准等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07]974号)

(完整版)民办学校注册流程

申办民办学校及民非法人登记程序 一.名称的核准 事项内容:确定学校名称并经过民政局核准 办理部门:民政局社团登记管理处 办理时限:一周左右 办事依据:《民政部关于印发く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需提交的材料: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核准表(至民政局领取) 二.验资 事项内容:按民政局核准的名称到银行开户并注入相应资金、由具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进行验资。 办理部门:银行、会计师事务所(举办者自定) 办理时限:不定 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教委关于加强上海市民办中小学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注意事项:经过注册验资的办学资金只能用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 三.学校的筹设(此阶段可视情况跳过) 事项内容:举办者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筹设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由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批。 办理部门:教育局

办理时限: 30日 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上海市民办学校管理办法》、《上海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上海市实施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需提交材料: 1、申请筹设学校的: a.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b.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个人提供身份证、学历、户口簿复印件,及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政治权利的证明;社会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提供法人证书、法人组织代码、法人资信证明); c.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验资报告,校舍的产权的有效证明及校舍场地租赁协议); d.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e.核名通知书 四.办学条件评估 事项内容:由教育行政部门委托有资质的教育评估机构对申办的

义务教育阶段收费

一、义务教育阶段收费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含饭菜加热或大米加工服务费),可按规定统一无偿代收作业本费、教辅材料费,此外严禁另收其他任何费用。 2、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按规定向学生收取课本费(限经省教育厅颁布目录并经省发展改革委核定价格的课本)和作业本费(见附件一),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教辅资料费、住宿费、伙食费、午休住宿费、校服费、就餐卡补办费和校外活动费。除以上收费外,学校不得另收其他任何费用。 二、高中教育收费 1、公办普通高中除按规定收取学费、书籍课本费、作业本费外,可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教辅材料费、住宿费、伙食费、校服费、就餐卡补办费和校外活动费、社会实践活动费(指军训费和学工学农费)。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费用。 2、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按省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每期1000元,其它高中每生每期800元的标准执行。职业高中学校、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学费仍按湘价教[2010]125号和湘价教[2012]113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执行标准附后(见附件二、附件三)。 3、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按湘财教[2012]82号文件执行。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

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各类特殊教育学校中的全日制残疾中职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免除学费。 4、高中阶段书籍课本费根据省教育厅颁布的高中用书目录和省发展改革委核定的课本价格执行(见附件六),作业本费由市物价、财政、教育部门核定(见附件二)。各年级、各学科供教学参考使用的磁带、光盘应体现自愿原则,不得强制学生购买。 5、各地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公办示范性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省级示范性学校择校费每生每期不超过2300元,市级示范性学校择校费每生每期不超过1800元,择校费不得跨学期预收。学校对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其收取学费,但可按规定对其收取书籍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学校不得在“三限”政策之外以自费、旁听、借读、代培、转学、非计划生等名义招收学生并收费。经省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特色教育学校不得参照省级示范性高中收费政策执行。 三、民办学校收费 1、按照湘发改价教[2014]1127号文件规定,放开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审批权限。民办中职可根据市场需求和办学成本自主定价,但应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政策”的收费原则,遵守收费公示制度,不得在规定收费项目之外增设其他收费项目。其他民办中小学学历教育学校的收费按《湖南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湘价

民办学校审批程序指南

民办学校审批程序指南

民办学校审批程序指南 举办范围: 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含企、事业法人单位、各民主党派、法人社会团体及其他法人社会组织)或者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均属举办民办学校的范围。 注:举办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的教育机构(如美容美发、服装)到市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一个月内须到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备案。 审批流程: 1.举办者提交办学申请及有关资格证件。 (1)办学申请内容主要包括:可行性论证、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单位办学提供单位法人资格证件副本;公民个人办学提供身份证、学历或职称证明等。 2.填写《青岛市民办学校审批登记表》,并附齐以下相关证件材料。 (1)社会组织举办提供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2)学校举办者、法人代表、校长相关资格、身份证明; (3)学校财务人员会计资格证书; (4)办学管理人员职称或学历证明; (5)任课教师学历或职称等相关证明; (6)专职人员的离休退休证明,辞职、待业证明,主办单位派出专门管理人员证明; (7)社会组织举办学校需提供学校法人代表授权书、校长任命、聘任书; (8)土地房产相关证明、设备租借协议及房产证; (9)担保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证件;

(10)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以上材料需交验原件,报送复印件。 3. 办学场地实查(居民楼内不得设为教学场所)。 4.开办费验资(验资报告)。 5.批复,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审批时限: 学历教育学校设置申请的受理时间为每年的十 二月下旬,受理后21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给予答复;逾期申报者,转至下一年度办理。 非学历教育学校设置申请的受理时间为每年度 的四月至十一月,受理后14个工作日内教育主管部门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给予答复。 每年十二月至下一年度三月份为民办学校年检 时间。 审批地点: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一楼教育局窗口 联系电话:85916314 82734159 82734185(传真) 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be6432829.html,/mbjy 青岛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 民办学校设置基本条件

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研究

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研究 [摘要]民办学校的收费问题是当前人们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也是当前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政策选择重点问题之一。民办教育中的成本核算及收费标准的制定问题与民办教育的发展密切相关。只有在科学分析民办教育成本的基础上,结合影响民办教育收费的相关因素,制定出合理的收费标准及收费项目,才能促进民办教育的长远发展。 [关键词]民办教育;教育成本;收费标准;直接成本;间接成本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有知情权,同样作为教育消费的消费者而言,学生和家长也有教育收费的知情权。他们有必要知道学费的构成、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以及学费的金额。但是从目前来看,教育收费可以说是一本糊涂账,民办学校不知道哪些属于收费内容,哪些不属于收费内容,家长更是无从知晓。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在这个无形的博弈中,家长和学生只能被动地接受各种不明不白的收费项目,民办学校也不知它的收费是否收回了它的投资成本和运营成本,是收多了还是少了,因此,导致民办学校收费逐年攀升而教育消费的消费者却无处诉说,也不知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面对高昂的教育个人支出有人长叹:“教育成本:不堪承受之重”。更何况,民办学校的学生还要交纳建校费等,使家庭的教育负担更为沉重。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已经逼近甚至超过了我国广大普通居民的承受能力极限。那么,民办学校该收什么费?民办学校收费的依据到底是什么?如何确定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这些问题都关系到教育消费的知情权。在民办学校产生后,国家出台了关于《社会力量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民办学校的学费标准以教育成本来确定。招生学校应根据学生教育成本报有关部门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公布执行。可见,高等教育成本核算指标是合理确定收费标准的依据,同时也是增加民办学校收费的透明度,民办学校学费应按合理教育成本原则来确定。那么,如何根据学校当地实际情况和实际教育成本来确定一个合理的收费标准。这个问题会直接影响民办学校的健康发展,规范民办学校收费的合理性已经刻不容缓。 1民办学校教育成本内容及项目 1.1民办学校教育成本内容 高等教育成本是劳动力在接受高等教育阶段所消耗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以及维持个人生理需要所消耗的价值总和。高等教育成本就其内容范围来看,可以分为广义教育成本和狭义教育成本。广义教育成本是指培养一个高校学生,民办学校、家庭和社会所耗费的全部费用。从这一划分的角度出发,广义教育成本可包括:①教育人员费用、学习设施费用、物资耗费、设备设施折旧费等,也可称为“机构成本”,属于学校的经常性开支和基建设备等的资本投入。②学生生活成本,包括学费及日常学习和生活开支,以及为学习需要的学费、书本、文具、其他教育费用及服装费用、往返交通支付的费用。这些成本与学生的生活水平、居住情况(住校、租屋、走读)和院校所在地区有密切的关系。③因学习而放弃工

民办学校建立流程

民办学校建立流程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民办中小学校建立流程 一、申请举办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条件 1、申请举办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举办者应为在本市国家机构以外的法人单位;或有本市户口,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符合北京市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3、民办学校只能使用一个名称。民办学校的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1)学校名称的一般形式为,中学:“北京市×××中学”;小学:“北京市××区 ×××小学”或;中小学:“北京市×××学校”; (2)取名范围遵循以下原则:学校名称要准确反映其办学层次;可用有教育意义的词汇命名;用全市统一序号命名的中学须向市教委申请北京市序号;企事业举办中小学,可冠以本企事业名称,无须加“北京市”和区名;一个名称只能命名一所学校,同一校名应用在两所以上的学校时,第一所学校不加“第一”二字,从第二所学校起加“第×”字样;必要时可使用“高级中学”、“综合高中”、“初级中学”、“中心小学”等字样。 4、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中小学、幼儿园,有必备的办学资金、稳定的经费来源、合理的收费标准和相应的生源保证,(公司营业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有经过公证的经济风险担保,担保额需不低于学校一年收取学生费用的总和(150万元以上)。 5、民办学校应当提供符合标准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有与学校级别和规模相适应的师资、自有独立校(园)舍、场地和其他办学设施条件。其中,职业高中要分别达到《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中等体育运动学校设置标准》或《中等艺术学校设置标准》;普通中小学必须分别达到《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幼儿园达到《北京市幼儿园、托儿所办园、所条件、标准(试行)》。 6、民办学校应当设立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制定学校章程,推选民办学校的首届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组成人员。民办学校的举办

附三所民办学校调整收费标准方案

附:三所民办学校调整收费标准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三所学校现行收费标准、实际执行平均水平和申请标准 (一)徐州市铜山区新星中学。初中学费现行收费标准为1400 元/生.学期,于2010 年制定,实际执行平均为1377 元/ 生.学期。申请收费标准为3000 元/ 生.学期。 (二)徐州市铜山区城北中学。初中学费现行收费标准为1300 元/生.学期,于2005 年制定,实际执行平均为1172 元/ 生.学期。申请收费标准为3000 元/ 生.学期。 (三)铜山启星中学、徐州市铜山区启星外国语学校。小学学费现行收费标准为2000 元/生.学期,于2010 年制定,实际执行平均为1921 元/ 生.学期。申请收费标准为3500 元/生.学期;初中学费现行收费标准为2000 元/ 生.学期,于2007 年制定,申请收费标准为3500 元/ 生.学期;高中学费现行收费标准为2500 元/生.学期,于2007 年制定,申请收费标准为4000 元/ 生.学期。 二、周围毗邻地区部分学校现行收费标准 铜北润杰学校初中学费2450 元/ 生.学期,黄山外国语学校初中学费2800 元/ 生.学期,辅仁学校初中学费2700 元/ 生.学期,撷秀中学、树人中学初中学费3000 元/ 生.学期,树德中学初中学费3500 元/ 生.学期;撷秀中学高中学费

6000 元/生.学期,树人中学高中学费5000 元/ 生.学期,辅仁学校高中学费3600 元/ 生.学期。 三、调整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99 号)、《省物价局教育厅劳动与社会保障厅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5]103 号)及铜山区物价局认证中心关于三所学校教育成本认证报告、铜山区物价局关于三所学校成本监审报告。 民办学校学历教育学费按照补偿教育成本的原则并适当考虑合理投资回报的因素制定。可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两个百分点。目前,国有银行一年存款利率 3.00% ,一年贷款利率 6.00% 。投资回报率区间为 3.00%-8.00% 。 四、建议调整收费标准 (一)徐州市铜山区城北中学。2012 年生均教育成本为1963 元/生.学期。1、该校教师工资偏低,承诺教师工资月增加1250 元,由2905 元上调到4155 元,收费标准需提高562 元/生.学期。2、考虑物价上涨因素(3% ),其收费标准需提高20 元/生.学期。3、按投资回报率 3.25% 计算收费标准需提高64 元/ 生.学期。合计2609 元/生.学期。 拟定该校收费标准为2600 元/ 生.学期 (二)徐州市铜山区新星中学。2012 年生均教育成本为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理流程

1.服务对象:拟在南山区设立面向社会招生的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中心(培训学校)的单位或个人。 2.办理条件: (1)名称须经南山区民政局预先核准通过(名称格式:深圳市南山区+字号+培训中心或培训学校)。 (2)场地条件: (3)培训中心教学场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开展青少年课外辅导的不少于400平方米;培训学校校舍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4)租赁合同须经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备案;租赁期不少于3年;场地用途不能为厂房或住宅;开展青少年课外辅导的,楼层不高于5层,培训对象全为小学生的不高于4层。 (5)租赁合同须附产权证明或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6)须取得用于成人(青少年)培训用途的消防合格证明材料。 3.人员条件: (1)应当设立理事会或董事会形式的决策机构;理事会或董事会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不少于5人,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设理事长或董事长一人,应当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理事会、董事会成员。 (2)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长、董事长或校长担任;须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犯罪记录。 (3)校长:校长只能在一所民办学校任职;要求具有教师资格并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专任教师:培训中心专任教师不少于5人、培训学校专任教师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0%以上;开展青少年课外辅导的培训机构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教师不低于50%。 (5)财会人员:要求具有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 4.开办资金条件:培训中心流动资金不低于5万元、培训学校流动资金不低于20万元;培训中心教学设备总值不少于10万元、培训学校教学设备总值不少于30万元;培训学校有满足体育活动需要的运动场地和体育器材。 5.教育培训机构的分教点,按不低于培训中心设置标准设置。 6.有教育培训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开展青少年课外辅导的,要有教育教学以及安全管理专项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安全主任。 3.所需材料: (1)南山区民政局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2)《深圳市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审批表》(原件,一式3份); (3)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培养目标、地址、举办者情况、开办资金金额及出资者、招生对象、办学内容、法定代表人情况、场地情况、校长情况、专任教师情况、内部管理体制等(原件1份); (4)举办者为单位的,提供单位法人证书或执照;举办者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5)教育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1份); (6)教育培训机构章程(原件1份); (7)首届教育培训机构理事会或董事会组成人员名单(各成员签字,原件1份); (8)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 (9)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验资报告(原件1份); (10)租赁合同(租赁合同须附产权证明或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以及消防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11)校长身份证、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工作简历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12)教师资格证、身份证、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验原件);

民营学校收费标准

欢迎阅读 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的制定 一、民办学校自主制定收费项目与标准 民办学校自主制定收费项目与标准是由于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与非学 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在办学成本上有很大的差距,而实施学历的教育的民办学校中,由于学历教育的类别不同,如民办中小学与民办大学,它们在办学成本上的差别 收费项目和标准件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 (2)实施非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可以根据办学成本自主地确定收费项目和收费和标准,并报审批部门备案后,方可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 民办学校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向交 费者开具收据。所收取的费用必须纳入教育机构财务统一核算,统筹用于正常办

学费用支出,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民办学校的学生退学,应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核退所收费用;民办学校因刊登、散发虚假招生广告(简章)等违反国家规定造成学生退学的,应退还所收的全部费用。 审批机关和财政、物价部门要加强对民办学校收费的管理和监督,督促民办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收费管理的政策和规定,建立健全收费管理的规章制度,对巧立名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的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免的政策也应进行公示。公示的主要方式: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学校在招生简章中要注明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通过收费报告单等方式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通过教育收费的公示,来规范民办学校的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

青岛市民办学校审批程序及设置条件

民办学校审批程序 举办范围: 1.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含企、事业法人单位、各民主党派、法人社会团体及其他法人社会组织)或者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均属举办民办学校的范围。 2.外地各级各类学校来青办学(班)的,按举办民办学校对待。 注:举办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的教育机构(如美容美发、服装)到市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一个月内须到市教育局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备案。 审批流程: 1.主办单位(人)提交办学申请及有关资格证件。(单位办学提供单位法人资格证件副本;公民个人办学提供身份证、学历或职称证明等) 2.填写《青岛市民办学校审批登记表》,并附齐其中管理人员、师资、教学计划、设备情况、场地租赁合同等证件。 3.开办费验资。 4.办学场地实查(居民楼院不得设为教学场所)。 5.批准试办,办理临时办学许可证。 注:持试办办学许可证的学校,试办期一般为一年,试办超过三年的举办者应当重新申报。试办期满当月的上旬须由申办单位或申办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经验收评估合格后予以批准正式办学,不合格者将延期试办或给予停办。 审批时限: 非学历教育学校设置申请的受理时间为每年度的四月至十一月,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教育主管部门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给予答复。 每年十二月至下一年度三月份为民办学校年检时间。 民办学校设置基本条件 1.单位申请办学,须为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并应结合单位的性质、经营范围或专业特点开办专业。 公民个人申请办学,须为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条件,年龄70岁以下,有一定专长和资历,应结合本人资历(学历、专业)或专长(特长)开设专业。 2.设置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配备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熟悉职业教育,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及中等学历教育学校校长任职资格证书的专职校长。 (二)配备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其中,专职教职工与学生比例不低于1:13;专职教师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专职管理人员不超过专职教职工的15%;专业课教师数应不低于本校专职教师数的50%,每个专业至少配备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教师1人。 (三)具有独立产权的校舍,校园占地面积不低于30亩(市内四区的学校不低于15亩),建筑面积不低于4000平方米。 具备与专业设置相匹配,满足教学要求的实验、实习设施和仪器设备(或资金保证)。 (四)具有充足的建校资金,学校的注册资金应不低于500万元(不含征地建设等费用),其中用于教学实验仪器设备的资金不少于150万元,学校流动资金不少于注册资金的1/3。 3.设置普通高中学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配备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熟悉普通高中教育,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及中等学历教育学校校长任职资格证书的专职校长。 (二)配备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其中,专职教职工与学生比例不低于1:13.5;专职教师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专职管理人员不超过专职教职工的15%。 (三)具有独立产权的校舍,校园占地面积不低于30亩(市内四区的学校不低于15亩),建筑面积不低于4000平方米。 具备符合国家规定一类标准的实验仪器设备(或资金保证)。

民办学校学费为什么那么贵 公办学校跟民办学校有什么区别

民办学校学费为什么那么贵公办学校跟民办学校有什 么区别 广东民办学校的学费问题一直是家长们比较头疼的,民办学校的学费本来就是比公办学校要贵一些的,但是不少学校在一年后又会上涨学费,让不少家长苦不堪言,不过最近广东省出台了新的政策学费调整满一年可调整改为入学后六年不可变,这是怎么回事呢?具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呢?以下是小编整理了关于民办学校学费为什么那么贵,希望你喜欢。 20xx广东学费调整满一年可调整改为入学后六年不可变是怎么回事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xx〕14号)要求,20xx年开始执行新的收费政策。 从20xx年秋季学期起,学费收取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即只核定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新生的收费标准,小一新生入学后收费标准6年保持不变,初一新生入学后收费标准3年保持不变。20xx年秋季及之前入学的学生执行原收费标准。从20xx年秋季学期起,插班生按插入班级的收费标准收取。 此外,从今年起,对同一学校新招收的同一年级的学生不得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不得以“实验班”“特色班”“非学历教育收费备案”等名义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民办学校学费为什么那么贵 1、国家资金不支持 公办学校享受国家政策、资金上的支持,属于公益性机构。民办学校是由企业或者个人创办,不享受国家资金上的支持,但学校的发展离不开资金,因此高昂的学费是为了学校的发展提供条件。 2、学校赚钱 民办学校并帆益项目,大多数学校创立的意义在于赚钱,就像企业一样,因此,学校收取高昂的学费是正常的。

3、吸引老师 大多数地区,公办学校的实力比较强,师资力量比较好,民办学校想要拥有更好的发展,就要掏钱吸引优秀的老师,优秀的学生,提升学校的升学率,为学校打造良好的口碑。想必大家都知道,民办学校高价挖老师的情况普遍存在。同时对于成绩比较好的学生,民办学校招生老师会登门拜访,为学生减免学杂费等各项费用,甚至为学生发动辄上万的奖励金吸引优秀的学生。那么这样的情况学校的资金从何而来?学费当然会更高。 公办学校跟民办学校有什么区别 1、民办院校是由社会集团,集体,及个人投资,自负盈亏竖家高等教育体系有益补充的一种教育体制。公办是由国家拨款辅助的我国教育体制中的主要形式。 2、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招生的区别: 公办学校招生是由各当地教委抽取建档线以上,直接进入高等院校学习深造,而民办院校则是在高考生进入高考期后,由本校派人直接到各地招收学员,各个学校由于各自的差异,因此在招生时选拔学生的方法也不同。 简单来说,公办学校由于竖家拨款,所以对工资的需求不高,所以对学生的关心程度也会低于民办学校,而民办学校的工资是只能通过学费来发放的,所以为了更多的学生入学,他们的教学肯定会更倾向于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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