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湿度检定箱计量方法

温湿度检定箱计量方法
温湿度检定箱计量方法

温湿度检定箱计量方法

温湿度检定箱计量方法

一、概述

1、军工产品在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不可回避地要随环境条件的侵袭,这种环境条件侵袭通常有三种情况:

1)气候环境条件----高温,低温,湿度,霉菌,盐雾,砂尘,淋雨日照等

2)飞行环境条件----低温低气压,高温低气压,温度冲击,加速度,振动,冲击

3)运输环境条件----碰撞,振动,冲击等

为了适应和经受这些环境条件的侵袭,国内外生产厂家不断推出自己最好的环境试验设备以满足市场的需求。

"九五"期间,七个地区北京,上海,成都,西安,沈阳,武汉,广州国防系统等60多单位投入环境试验设备几百余台(箱),统计分析其中80年代投入使用占61,70年代投入使用占29,60年代投入使用占10,这些试验设备都较充分的发挥了作用。

2、现在实行的军用标准

●美军标MIL-STO-810

●GJB150~20-86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

●GB/T5170-96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设备基本参数检定方法

●GB 2423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

●GB10592-89高低温试验箱技术条件

●GB10589-89低温试验箱技术条件

●GB10586-89湿热试验箱技术条件

二、环境试验设备若干计量问题

1、温度冲击试验及温度变化试验

温度冲击试验:这种试验特点是仅在试验前后对产品性能进行初始检测和最终检测,以判断产品是否能耐受温度的急剧变化,不要求产品在温度变化过程中工作并达到性能要求,高低温箱在试验过程中高低温转换一般规定此转换时间小于5分钟(这同时也是计量所要求达到的指标)。

温度变化试验:考核产品在温度变化期间耐抗能力和正常工作能力的试验,用一个试验箱对温度变化的速率作出限制。如:10℃/min 15℃/min 20℃/min

2、温度容差

在众多的环境试验方法标准中,试验条件容差是一项重要的技术指标,它反映了环境试验对设备的控制水平的要求,体现了环境试验的规范性。因此,正确理解有头标准对试验条件容差的规定,从而提高环境试验结果的可靠性和科学性是至头重要的。

国标GB2423.1低温试验方法中规定了温度允许偏差范围±3℃,在这里±3℃并不是指那一个点或是在那一时间,鸸对整个工作空间的各点的要求。

还应指出的另一问题是±2℃这个温度容差是允许偏差的概念,GJB150军标温度梯度最大2.2℃时,对温度场均匀性要求是某一瞬间温度场各点温度之间的关系。±2℃这个温度容差,决不能看作是标称值的设定范围。例60±2℃

此处60℃是标称值,±2℃则是容差在设定环境条件参数值时,温度设定值只能是60℃,而不能是62℃,或58℃,由于控制系统漂移调整中的误差及试验箱温度场的不均匀性,试验温度的实测结果不可能是60℃,允许偏差但范围是不超过62℃

或不低于58℃

3、环境试验设备中相对湿度的测量

相对湿度在环境试验中是一个很重要的参数,合理而准确地测量相对湿度,对于保证环境条件具有重要意义。

所谓相对湿度,就是空气中水蒸气分压力和同温度下饱和水蒸气分压力之比u=e/es*100,RS

试验箱中相对湿度通常无法由测量空气中水蒸气分压和饱和水蒸气分压得到,是通过测量干球温度并加以换算而得到

e=etw-APt-tw

利用干湿球法测量相对湿度的基础是空气状况,如果温度变化阶段用干湿球法测量相对湿度是不准确,只能作为参考,在空气状态稳定的情况下,相对湿度只受A值的影响A=0.0000165+6.75/V

公式上看A值的大小取决于流过湿球的空气流速,所以流过湿球的空气流速是影响相对湿度测量的重要因素,实验证明,当空气流速大于2.5m/s时,对相对温度的影响已不明显,但试验箱是在密闭条件下,在检定时要求在工作空间布置多个相对湿度测量点。这样在工作空间一般<1m3内,将存在多个能产生局部气流速度大于2.5m/s风源,这将破坏试验箱原来的工作状态,显然不合适

结论:

●用干湿球法测量相对湿度。以上因素是带来测量相对湿度准确性的影响因素。

●用干湿球法测量相对湿度的过程,流过湿球的气流速度是影响结果的重要因素,保持

2.5m/s以上,而实际试验箱0.6m/s左右,如不能满足要求,可使用相应气流速度的相对湿度查算表。

干湿球测量相对湿度的方法:

1)选用两支型号相同,特性基本一致的温度计,两去温度计传感器的轴凡线应平行,温度计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湿球传感器总直径的3倍(包括湿球纱套)

2)水杯最好带盖,并盖满蒸馏水,水杯中水面到湿球底部的距离纸为30mm。

3)湿球水的渗透高(70~80)mm。(ZBY157-83要求)

4)分别读出干湿球温度计的示值,算出干湿球温度计差值,根据GB6999-86 查出访温度下的相对湿度值。

4、环境试验设备检定中的标称值

工作空间环境参数标称值是环境试验设备的重要特征之一,是计算环境参数偏差的依据,是环境试验设备检定工作的基础。

1)标称值的定义:标注在量具上用以标明其特性或指导其使用的量值称为标称值。

2)标称值的特点:它是一个测量结果,是计量器具所特有,一个已知给出的值。

3)标称值在环境试验设备检定工作中的作用:环境试验中要求的环境条件是由试验设备提供,而试验方法标准中规定的环境条件标称值一个理想值,在实际试验中由于多种因素,影响试验设备提供的环境条件的实际值,只能接近标称值而无法达到标称值,接近的程度取决于试验设备控制系统的准确度,它的作用体现在两个方面:

●标称值是试验设备控制系统设定值的依据。

●标称值是计算试验设备工作空间各点环境条件偏差的依据。

三、温湿度检定箱的计量项目、方法、计算

1、名词解释:

1)波动度:环境试验设备在稳定状态下,工作空间中心点参数随时间的变化量。

2)均匀度:环境试验设备在稳定状态下,工作空间某一时刻各测试点(温湿度)之间的差异。

3)偏差:设备在稳定状态下,工作空间各测量点的实测最高值和实测最低值与标称值的上下偏差。

2、计量特性:温湿度偏差、温湿度波动度、温湿度均匀性

3、计量方法:

1)计量在空载条件下进行。若带有负载,应在证书中说明负载情况。

2)计量浊湿度点一般应选择设备使用范围的上限、下限及中心点,也可根据用户需要选择实际常用的温湿度点

3)计量点的位置:

●设备容积小于2m3时,温度点9个,湿度点3个

●设备容积大于2m3,温度点15个,温度点4个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规定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规定 一、许可项目名称:计量器具强制检定 二、许可依据: 《计量法》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检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三、许可条件: 根据计量检定规程检定合格。 四、许可程序: 1、申请: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的单位或者个人,将其登记造册,提交给所在地计量行政部门备案,并向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2、受理:计量行政部门收到使用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单位的备案申请后审查并备案;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对周期检定申请进行受理; 3、检定:执行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根据国家或者部门、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在规定期限内按时完成检定工作。检定合格的,发给检定合格证书。对检定不合格的,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

五、期限: 1、受理备案申请的计量行政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资料的审查,符合要求的进行备案。 2、计量检定机构在收到检定申请后10(批量较大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定工作。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必须报受理检定申请的计量行政部门批准。 六、收费: 对应具体种类计量器具,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物价部门制定的计量收费标准,由计量检定机构收取检定费。 七、对当事人的要求 1、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及使用属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或个人,应按《计量法》及有关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明细目录,准确划分计量器具属性,将属强检的计量器具全部登记造册; 2、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材料:计量器具检定申请单。 八、申请书格式文本如下:

温湿度计校准规程

1 目的 规范温湿度计校准的操作,确保温湿度计的校准结果真实、可靠。 2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机械式温湿度计和数字式温湿度计的校准和使用中检验。 3 职责 工程设备部:负责按本规程执行温湿度计的校准及校准记录的管理。 4 定义 4.1 机械式湿度计:利用毛发、尼龙及有机物高分子镀膜材料等作感湿元件,可直接指示相对湿度的指针型和记录型。 4.2 机械式温湿度计:由湿度部分(机械式湿度计或干湿表)和温度部分(双金属温度计或玻璃液体温度计)组成的一体式温湿度两用仪器。 4.3 数字式湿度计由电子式湿度传感器和指示仪表所组成,用于环境条件的相对湿度测量。湿度传感器主要有电容式和电阻式两种,其安装形式有内置式和外置式两种。 5 内容 5.1 计量性能要求 5.1.1 数字式温湿度计:Δ=±a%F.S.; 式中:Δ—数字式温湿度计的允许基本误差(℃); a—准确度等级,它常选用的选取值为2、3、5,也可按照制造厂的规定; F.S.—仪表的量程,即测量范围上、下之差(℃)。 5.1.2 机械式温湿度计:温度示值误差不超过±2℃;相对湿度示值误差不超过±5%RH。 5.2 外观 5.2.1 温湿度计外形结构完好,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准确度等级或允许基本误差、测量范围、制造厂名或商标、出厂编号、制造年月、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及编号等应有明确的标记。 5.2.2 指针式温湿度计表盘所用的玻璃或其他透明材料应保持透明,不得有妨碍读数的缺陷或损伤。 5.2.3 数字式温湿度计的数字显示器应显示清晰、无缺笔划、闪烁等影响读数的缺陷。 5.2.4 指针式温湿度计的其他要求 5.2.4.1 刻度盘位置应正确而不倾斜,刻度线应清晰均匀; 5.2.4.2 湿度刻度范围应不小于30%RH~95%RH,最小刻度应不大于2%RH,并能保证可读数至1%RH。每整10%RH或20%RH刻线标以相应的数字,且刻线长度为最长; 5.2.4.3 温度刻度范围应不小于10℃~40℃,最小刻度应不大于1℃,并保证可读数至0.5 ℃。每整10℃刻线标以相应的数字,且刻线长度为最长; 5.2.4.4 指针应平直,能灵活转动,自由复位。 5.3 校准条件 5.3.1 标准器 5.3.1.1 从提高校准能力出发,标准仪器及配套设备引入的扩展不确定度与被校温湿度计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相比应尽可能小。 5.3.1.2 选用标准器如下:精密温湿度仪或精密露点仪。 5.3.1.3 配套设备如下:恒温恒湿箱。

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名录及相关规定

强检计量器具名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的规定,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工作计量器具,均实行强制检定。现将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公示如下: 1、尺:竹木直尺、套管尺、钢卷尺、带锤钢卷尺、铁路轨距尺; 2、面积计:皮革面积计; 3、玻璃液体温度计:玻璃液体温度计; 4、体温计:体温计; 5、石油闪点温度计:石油闪点温度计; 6、血球计数器:电子血球计数器; 7、热量计:热量计; 8、砝码:砝码、链码、增铊、定量铊; 9、天平:天平、架盘天平; 10、秤:杆秤、戥秤、案秤、台秤、地秤、皮带秤、吊秤、电子秤、行李秤、邮政秤、计价收费专用秤、售粮机; 11、定量包装机:定量包装机、定量灌装机; 12、轨道衡:轨道衡; 13、容重器:谷物容重器; 14、计量罐、计量罐车:立式计量罐、卧式计量罐、球形计量罐、汽车计量罐车、铁路计量罐车、船舶计量仓; 15、燃油加油机:燃油加油机; 16、液体量提:液体量提; 17、食用油售油器:食用油售油器; 18、酒精计:酒精计; 19、密度计:密度计; 20、糖量计:糖量计; 21、乳汁计:乳汁计; 22、煤气表:煤气表; 23、水表:水表; 24、流量计:液体流量计、气体流量计、蒸气流量计; 25、压力表:压力表、风压表、氧气表; 26、血压计:血压计、血压表; 27、眼压计:眼压计; 28、屈光度计:屈光度计; 29、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

30、测速仪:公路管理速度监测仪; 31、测振仪:振动监测仪; 32、电度表:单相电能表、三相电能表、分时计度电能表; 33、测量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 34、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量仪:绝缘电阻测量仪、接地电阻测量仪; 35、场强计:场强计; 36、心、脑电图仪:心电图仪、脑电图仪; 37、照射量计(含医用辐射源):照射量计、医用辐射源; 38、电离辐射防护仪:射线监测仪、照射量率仪、放射性表面污染仪、个人剂量计; 39、活度计:活度计; 40、激光能量、功率计(含医用激光源):激光能量计、激光功率计、医用激光源; 41、超声功率计(含医用超声源):超声功率计、医用超声源; 42、声级计:声级计; 43、听力计:听力计; 44、有害气体分析仪:CO分析仪、CO2分析仪、SO2分析仪、测氢仪、硫化氢测定仪; 45、酸度计:酸度计、血气酸碱平衡分析仪; 46、瓦斯计:瓦斯报警器、瓦斯测定仪; 47、测汞仪:汞蒸气测定仪; 48、火焰光度计:火焰光度计; 49、分光光度计:可见光分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红外分光光度计、荧光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50、比色计:滤光光电比色计、荧光光电比色计; 51、烟尘、粉尘测量仪:烟尘测量仪、粉尘测量仪; 52、水质污染监测仪:水质监测仪、水质综合分析仪、测氰仪、溶氧测定仪; 53、呼出气体酒清含量探测器:呼出气体酒清含量探测器; 1999年调整增加以下目录: 1. 电子计时计费装置:电话计时计费装置; 2. 棉花水份测量仪:棉花水份测量仪; 3. 验光仪:验光仪、验光镜片组; 4. 微波辐射与泄漏测量仪:微波辐射与泄漏测量仪。 2001年10月26日新增目录 1. 燃气加气机:燃气加气机; 2. 热能表:热能表。

计量认证基础知识

计量认证基础知识 --------------------------------------------------- 一、什么是计量认证标志CMA CMA是China Metrology Accreditation(中国计量认证/认可)的缩写。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检测机构,可按证书上所批准列明的项目,在检测(检测、测试)证书及报告上使用本标志。 二、计量认证的性质是什么 计量认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该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三十六条中进一步明确规定计量认证是对检测机构的法制性强制考核,是政府权威部门对检测机构进行规定类型检测所给予的正式承认。 由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将这种考核称为“计量认证”,于是“计量认证”的名称延用至今。 三、计量认证的法定效力是什么 根据计量认证管理法规规定,经计量认证合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数据,用于贸易的出证、产品质量评价、成果鉴定作为公证数据具有法律效力。未经计量认证的技术机构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属于违法行为,违法必究。

四、计量认证合格检测机构检测数据和结果用途是什么 检测机构存在的目的就是为社会提供准确可靠的检测数据和检测结果,计量认证合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数据和结果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政府机构要依据有关检测结果来制定和实施各种方针、政策; 2、科研部门利用检测数据来发现新现象、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3、生产者利用检测数据来决定其生产活动; 4、消费者利用检测结果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5、流通领域利用检测数据决定其购销活动。 五、计量认证历史和国际实验室认可情况如何 1947年,澳大利亚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国家实验室认可体系,并成立了认可机构澳大利亚国家检测协会(NATA)。60年代英国也建立了实验室认可机构,从而带动欧洲各国认可机构的建立。70年代美国、新西兰、法国也开展了实验室认可活动,80年代实验室认可发展到东南亚、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建立了实验室认可机构。目前国际上大多数国家都实行了实验室认证、认可制度。 90年代初,我国颁布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技术考核规范》(JJG1021-90),建立了最早的实验室认证/认可体系模型。由于国家计量法律中使用“认证”字样,“计量认证”其实质是对实验室的一种法定认可活动。

机械式温湿度计检定中的注意事项

机械式温湿度计检定中的注意事项 一、温度示值的检定 在温度示值的检定过程中,宜选用铂电阻测温仪作为标准器。在具体操作时,注意需要将探头放入检定箱的中心位置附近,与温湿度计在同一水平面上。打开铂电阻测温仪的开关,提前进行预热。启动检定箱电源开关,在温湿度检定箱面板上输入规定参数,按下确认键。检定箱在运行一段时间后会进入一个稳定状态。这时检定人员可以仔细观察测温仪的读数是否进入稳定状态。因为温湿度计的热响应时间远大于铂热电阻,所以在测温仪进入稳定状态后,还要等待温湿度计进入稳定状态。如测温仪已进入稳定状态,再稳定10min 后,就可以读取被检温湿度计和测温仪的示值。 二、湿度示值的检定 在湿度示值的检定过程中,使用精密露点仪作为标准器。应将精密露点仪的露点探头和温度探头置于温湿度检定箱中心位置附近。在温湿度检定箱面板上输入相应的温度、湿度值,按下确认键。当检定箱内湿度数值达到稳定状态后,再观察精密露点仪的湿度示值是否稳定。如湿度露点仪的示值已进入稳定状态,也同样要等待10min 左右,再读取被检温湿度计和精密露点仪的示值。 三、标准器为通风干湿表 使用通风干湿表作为标准器时,在通风干湿表经上一级标准检定且满足规程要求的情况下,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以下情况:一是湿球纱套。湿球纱套因为污染需要定期更换。更换时要使用厂家提供的同类纱套,因为厂家一般都根据自己采用的湿球传感器和湿球纱套,做了湿度修正。当采用不同湿球纱套时,因为厚度不同,会在某种程度上改变湿球的直径,并加大纱套横截面方向上的温度梯度,这都将成为误差来源。二是加水。一般来说,通风干湿表的盛水容器都不算太大,在持续使用的情况下只能使用一天,这就要求及时加水。如果长时间不用,或者湿球纱套已经干了,应该在加水后间隔半个小时以上的时间再上电开机,否则在上电后风扇通风的情况下,湿球纱套不容易润湿到传感器位置。另外,要使用蒸馏水以确保纱套不被污染。三是传感器的位置。根据通风干湿表的原理,其干湿球传感器应处于钢管的中心位置,这样才能保证均匀的通风。但是,由于安装人员的不注意或者时间久了螺丝松动等原因,传感器会发生倾斜甚至会与管壁接触,这样就会产生较大的测温误差。所以应该经常观察。 四、恒温恒湿箱有效工作区域及被检干湿温度计通风问题 依据JJG205-2005《机械式温湿度计检定规程》的规定,检定时要把被检温湿度计放置于恒温恒湿箱的有效工作区域内。此描述虽然只有简单的一句话,但其对检定结果的影响却十分重大。在一个检定过程中,如果为了增加被检温湿度计的数量而在恒温恒湿箱内放置过多的温湿度计,那么在箱体周边的温湿度计就有可能出现示值偏差较大的现象。另外,一次放置过多的温湿度计,还会导致恒温恒湿箱内部通风风速受到影响。如果保证不了通风风速,

温湿度计校准作业指导书

1.0目的:保证计量仪器的有效使用,确保产品实现过程的质量。 2.0适用范围;本公司所有温湿度计。 3.0校准依据: 3.1 CSB/QP-13《检测设备管理程序》 3.2 JJG205-2005《机械式温湿度计检定规程》 3.3 GB/T11605-2005《湿度测量方法》 3.4 GB6999-1986《环境试验用相对湿度查算表》 3.5 JJF1059-199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 4.0职责: 4.1品管部计量管理人员负责计量仪器的校准工作。 4.2相关使用部门配合计量管理人员进行校准工作。 5.0校准方法: 5.1校准项目及要求﹕ 5.2校准条件与设备: 5.2.1校准条件 环境温度:15~25℃范围内,温度波动不超过±3℃/6h﹔湿度:不大于75%RH﹔. 5.2.2校准用标准器: 恒温鼓风干燥箱1台,0~100℃温度计2只. 5.3校准过程: 5.3.1外观﹕采用目视观测。 5.3.1.1外型结构完好,无明显机械机械损伤,表面无划痕和锈蚀,无影响计量性能的缺陷。 5.3.1.2标志﹕有制造厂名,规格型号,许可证编号等。 5.3.1.3读数部分﹕

a.刻度板正确而不倾斜,刻度线清晰均匀。 b.湿度刻度范围不小于30~95%RH,最小刻度不小于2%RH.。 c.温度刻度应不小于5~40℃,最小刻度应不小于1℃。 d.指针应平直,灵活转动,自由复位。 5.3.2. 温度示值误差 5.3.2.1温度校准点:28℃.将恒温鼓风干燥箱的温度调节至28℃. 5.3.2.2放入所要校准的温湿度计,恒温30min后,开始读数,先读恒温干燥箱的温度,再读温湿度计的温度,以后每隔5min读一次,重复读三次,取平均值. 5.3.2.3结果计算: 应符合表1要求 T平均=T1+T2+T3/3 温度示值误差△T=T平均-T标准 式中:△T----温湿度计的示值误差; ℃ T平均----温湿度计测定的温度平均值; ℃ T标准----恒温干燥箱设定的标准温度值;28℃ 5.3.3相对湿度示值误差 5.3.3.1取2支型号规格相同的0~100℃温度计,一支做为干球温度计t,另一支在球部用洁净的纱布缠好(不得有皱折),并用蒸馏水充分湿润,做为湿球温度计tw,垂直悬挂于干燥箱内. 5.3.3.2在恒温28℃30min的干燥箱内,开启鼓风机,3min后开始读数,先读湿球温度,再读干球温度,每隔1min读一次数,共读3次.(超过6min时需重新湿润纱布).计算每次测定的干,湿球温度差(t-tw). 5.3.3.3根据干湿球的温度差,查GB6999-1986《环境试验用相对湿度查算表》,其中相关参数为:球状的温湿度计,类型为0.8型,t=28℃,详见表2. 5.3.3.4根据测定的干湿温度差,查出相应的相对湿度,并记录校准温湿度计显示的相对湿度.取平均值进行比较. 5.3.3.5结果计算: 应符合表1要求 U测定平均=U测定1+U测定2+U测定3/3 U标准平均= U标准1+U标准2+U标准3/3 相对湿度示值误差△U= U测定平均- U标准平均 式中: U测定平均----校准温湿度计显示的相对湿度; %RH U标准平均----干湿温度差查表的相对湿度%RH △U ----温湿度计的相对湿度示值误差; %RH

1.实验室的计量认证

一.实验室的计量认证: (一)、计量认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计量认证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二条。“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 注: “公正数据”,是指面向社会从事检测工作的技术机构为他人做决定.仲裁.裁决所出具的可引起一定法律后果的数据,即除了具有真实性和科学性外,还具有合法性。 “公正数据”的准确可靠,必须溯源于计量基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二)、计量认证的评审依据是什么? 计量认证的评审依据是国家质监总局2006年2月21日颁布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认定管理办法》和2006年7月27日国家认鉴委印发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用。它包括,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两部分十九个要素. (三)、计量认证的特点? 1、坚持专家评审原则。指派注册评审员和训练有素的技术专定承担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负责,是第三方认证,而不是行政干预,以确保评审结果的权威性、科学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2、支持技术考核(人员、设备、方法、环境条件、检测工作等)与管理工作考核(管理体系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其有效运行等)相结合的原则。使得通过计量认证的实验室所出具的检测报告,在社会上具有更高的信任度权威性。 3、坚持非歧视性原则。实验室不论大小、级别高低、隶属关系、所有制性质等,均以《评审准则》为依据,一视同仁。 4、支持采取考核与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法使得实验室通过计量认证活动,有助于完善实验室的质量管理体系,从而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实验室在开放的检测市场中的竞争能力。 5、计量认证是一种资质认定,并不代表授权。 (四)、实验室经过计量认证合格后有何效力? 经计量认证合格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允许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同时所提供的数据,用于贸易出证、产品质量评价,成果鉴定作为公正数据使用并具有法律效力。 (五)、实验室经过计量认证合格后有关标志的使用 国家认监委决定自2006年7月1日起,启用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资质认定证书。 1.计量认证证书:对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颁发,使用CMA标志; 2.计量认证证书(格式见附件)由国家认监委统一制定,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统一编号方法执行。

医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统计表

医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统计表 机构名称:×××医院统计日期: 在用受检合格序号强检项目名称计量器具名称台件台件台件 1 医用直线加速器 602 Co治疗机 3 后装治疗机 4 χ、γ刀治疗机 5 深度X射线治疗仪 6 医用CT机 7 正电子发射CT(SPECT) 8 医用辐射源单光子发射CT(ECT) 9 医用DSA 系统 10 医用CR、DR系统(数字X光机) 11 乳腺机 12 诊断X射线辐射源(普通X 光机) 13 数字胃肠机 14 模拟胃肠机 15 骨密度仪 16 超声多普勒胎儿监护仪超声源 17 医用超声诊断仪超声源 18 医用超声治疗机超声源医用超声源 19 超声多普勒胎心仪超声源 20 医用彩色多普勒诊断仪超声源 21 骨密度仪(超声法) 22 医用激光源医用激光治疗装置 23 场强计医用磁共振系统(MRI) 24 血压表(计) 25 血压计和血压表数字式电子血压计 26 血压监护仪 27 心电图机 28 脑电图机心脑电测量仪器 29 脑电地形图仪 30 心电监护仪 31 PH计血液气体酸碱分析仪32 火焰光度计电解质分析仪 33 体温计红外温度计 34 听力计听力计 35 分光光度计分光光度计 36 生化分析仪 37 尿液分析仪 38 酶标仪 39 血细胞分析仪 40 血球计数器电子血球计数器41 血红蛋白仪 42 氧气表氧气吸入器 43 眼压计压陷式眼压计 44 屈光度计、验光仪屈光度计、验光仪 45 验光镜片组验光镜片组 酸度计、血压计、体 46 血液透析机温计 血压计、压力表、流 47 医用输液泵、医用注射泵、肺功能仪量计 压力表、流量计、氧 48 医用呼吸机、麻醉机气表 体温计、压力表、声 49 婴儿培养箱级计、流量计 血压计、血压表、心 50 多参数监护仪脑电图机

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一九八七年四月十五日国务院发布)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维护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保护人民健康和生命、财产的安全,加强对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强制检定是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所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对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并列入本办法所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实行定点定期检定。 进行强制检定工作及使用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强制检定工作统一实施监督管理,并按照经济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则,指定所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任务。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所属计量检定机构,为实施国家强制检定所需要的计量标准和检定设施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配备。 第五条使用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按照规定将其使用的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登记造册,报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备案,并向其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第六条强制检定的周期,由执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根据计量检定规程确定。 第七条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申请检定或者经检定下合格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 第八条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当对各种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作出检定期限的规定。执行强制检定工作的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按时完成检定。 第九条执行强制检定的机构对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发给国家统一规定的检定证书、检定合格证或者在计量器具上加盖检定合格印;对检定不合格的,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或者注销原检定合格印、证。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按照有利于管理、方便生产和使用的原则,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可以授权有关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强制检定工作。第十一条被授权执行强制检定任务的机构,其相应的计量标准,应当接受计量基准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检定;执行强制检定的人员,必须经授权单位考核合格;授权单位应当对其检定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被授权执行强制检定任务的机构成为计量纠纷中当事人一方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对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使用加强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保证按照周期进行检定。 第十四条使用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计量监督、管理人员和执行强制检定工作的计量检定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执行强制检定工作的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拖延检定期限的,应当按照送检单位的要求,及时安排检定,并免收检定费。 第十六条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制定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明细目录。

计量认证、资质认定、实验室认可有什么区别

1、认证中的计量认证。计量认证是资质认定的一种形式。例如国家认监委和地方质检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工作性能、工作环境和人员的操作技能和保证量值统一、准确的措施及检测数据公正可靠的质量体系能力进行的考核就是计量认证。2006年2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资质认定的形式包括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 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对向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技术机构的计量检定和测试的能力,可靠性和公正性所进行的考核和证明. CMA国家计量认证标志这是做为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最基本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这种考核称为计量认证。计量认证是我国通过计量立法,对为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检验机构(实验室)进行强制考核的一种手段,也可以说是具有中国特点的政府对实验室的强制认可。经计量认证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所提供的数据,用于贸易出证、产品质量评价、成果鉴定作为公证数据,具有法律效力。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可按证书上所限定的检验项目,在其产品检验报告上使用计量认证标志,标志由CMA三个英文字母形成的图形和检验机构计量认证书编号两部分组成。CMA分别由英文China Metrology Accreditation三个词的第一个大写字母组成,意为"中国计量认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为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所有向社会出具公证性检测报告的质量检测机构必须获得“计量认证”资质,否则构成违法。计量认证分为“国家级”和“省级”两级,分别适用于国家级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和省级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计量认证资质”按国家和省两级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分别监督管理。计量认证资质与实验室认可资质不同,他实际上源于政府授权,只对政府和工业部门下属的国家和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证书号码:(2004)量认(国)字(H2402)号,认可范围与CNAS认可范围相同。 2、实验室资质认定与认可。(1)什么是实验室资质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这种考核称为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是我国通过计量立法,对为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检验机构(实验室)进行强制考核的一种手段,也可以说是具有中国特点的政府对实验室的强制认可。经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所提供的数据,用于贸易出证、产品质量评价、成果鉴定作为公证数据,具有法律效力。取得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可按证书上所限定的检验项目,在其产品检验报告上使用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标志,标志由CMA三个英文字母形成的图形和检验机构计量认证书编号两部分组成。CMA分别由英文China Metrology Accreditation三个词的第一个大写字母组成,意为实验室资质认定("中国计量认证")。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分为“国家级”和“省级”两级,分别适用于国家级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和省级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资质按国家和省两级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分别监督管理。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资质与实验室认可资质不同,他实际上源于政府授权,只对政府和工业部门下属的国家和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证书号码:(2004)量认(国)字(H2402)号,认可范围与CNAS认可范围相同。(2)我国实验室认可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认证认可条例》和《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凡是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必须经依法认定。2008年通过国家认监委资质认定(计量认证)的实验室共486家(含通过首次评审和复查评审的实验室,不包括监督/扩项和换证的实验室);通过资质认定(验收)复查的实验室14家,通过资质认定的检查机构9家。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其通过资质认定的具体检测/检查

温湿度计检定规程

JJG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JJG 205 -×××× 机械式温湿度计 (报审稿) Mechanical Thermo-hygrometers ××××-××-××发布××××-××-××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本规程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年××月××日批准,并自××××年××月××日起施行。 归口单位:全国物理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本规程委托全国物理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机械式温湿度计检定规程 Verification Regulation of Mechanical Thermo Hygrometers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 张文东(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参加起草人: 王国衍(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张丽芳(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目录1 范围 2 引用文献 3术语 3.1机械式湿度计 3.2机械式温湿度计 4 概述 5 计量性能要求 5.1 示值误差 5.2 温度回差/湿滞误差 5.3重复性 5.4温度影响 6 通用技术要求 6.1 外表 6.2 指针式温湿度计的通用技术要求 6.3 记录式温湿度计的通用技术要求 6.4 其它 7 计量器具控制 7.1 检定条件 7.2 检定项目 7.3 检定方法 7.4 检定结果的处理 7.5 检定周期 附录 A 检定记录格式 附录 B 检定证书内页格式 附录 C 温湿度箱的温湿度均匀度、波动度测试方法

机械式温湿度计检定规程 1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测量范围在5℃~50℃、30%RH~95%RH的机械式温湿度计和机械式湿度计(以下简称温湿度计和湿度计)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验。 2 引用文献 《湿度测量》,气象出版社,1990年第1版 JJG 2046 – 1990 《湿度计量器具计量检定系统》 JIS B 7920:2000 《湿度计—试验方法》 JB/T 6862-1993 《温湿度计》 使用本规程时应注意使用上述引用文献的现行有效版本。 3 术语 3.1机械式湿度计 采用毛发、尼龙及有机高分子镀膜材料等作感湿元件、可直接指示相对湿度的指针型和记录型湿度计。它包括毛发湿度表、毛发湿度记录仪等。 3.2机械式温湿度计 由机械式湿度计、双金属温度计或玻璃液体温度计组成的一体式温湿度两用仪器。 4 概述 毛发、肠膜、尼龙和聚酰亚胺等有机高分子材料的几何尺寸都会随着相对湿度的变化而发生变化。机械式湿度计就是利用这一特性,将上述材料制成线状、带状感湿元件或涂覆在弹性材料上卷成游丝状感湿元件,然后通过机械放大装置将由湿度改变引起的几何量变化用指针指示出来或用记录笔记录下来,从而直接指示相对湿度。 将机械式湿度计和双金属温度计或玻璃液体温度计以各种方式制成一体式的温湿度两用仪器,即为机械式温湿度计。它适用于实验室、机房、仓库、厂房等室内环境温湿度的测量。 5 计量性能要求 5.1 示值误差 5.1.1 温度示值误差:± 2.0℃ 5.1.2 相对湿度示值误差:± 5%RH(40%RH~70%RH,20℃) ± 7%RH(40%RH以下或70%RH以上,20℃)

机械式温湿度计作业指导书

机械式温湿度计作业指导书 1、目的 为了严格执行JJG 205-2005机械式温湿度计检定规程,使校准工作更加规范化、程序化,减少人为误差,提高测量准确度,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2、适用范围 用于测量范围在(5~50)℃、(30~95)%RH的机械式温湿度计,机械式湿度计的计量性能的校 准。 3、编写依据 JJG 205-2005机械式温湿度计检定规程。 4、环境条件 温度:(15~25)℃,温度波动度应不超过±3℃/6h 湿度:≤75%RH 5、测量标准及配套设备 6、校准项目及技术要求﹕ 表2校准项目及技术要求

备注:温度回差/湿滞误差和重复性为首次校准项目,后续校准可不做。 7、校准方法 7.1外观检查 用目测和手动方式检查温湿度计应符合表2中外观的技术要求。 7.2示值误差校准 将精密露点仪的探头至于温湿度检定箱工作室的中心位置,将被检仪器置于温湿度检定箱的有效空间内,放置的方式与数量应不影响箱内空气循环。检定箱的工作室应保持气密性,且不得放置潮湿或强吸湿性材料。 温度校准点为:15,20,30℃。检定箱的温度达到设定值后,应再稳定30min后开始读数,先读标准器,后读被检仪器,间隔5min后重复读数一次。取两次读书的算术平均值为标准器和被 检仪器的温度示值(T 标准和T 平均 )。 示值误差△T=T 平均-T 标准 -d1,其中d1为标准器的温度修正值。 被检仪器在各检定点上的温度示值误差均应符合表2的示值误差的技术要求。 相对湿度校准点为:40%,60%,80%,箱内温度设置在20℃。检定箱的湿度达到设置值后,应再稳定30min后开始读数,先读标准器,后读被检仪器,间隔5min后重复读数一次。取两次读 书的算术平均值为标准器和被检仪器的温度示值(H 标准和H 平均 )。 示值误差:△H= H 平均- H 标准 被检仪器在各检定点上的湿度示值误差均应符合表2的示值误差的技术要求。 7.2.4其它说明 温湿度校准可同时进行。被检仪器读数均以目视方式进行,对于指针式仪器,视线应垂直于刻度盘;对于记录仪,应以记录纸上的记录位置为准。 7.3温度回差和湿滞误差校准 依次按:10,20,30,40,30,20,10℃的顺序进行温度示值误差的校准。在同一校准点上正、反行程温度示值误差的差值,即温度回差,应符合表2温度回差/湿滞误差的技术要求。 在20℃下,依次按40%RH,60%RH,80%RH,60%RH,40%RH的顺序进行湿度示值误差的校准。在同一校准点上正、反行程湿度示值误差的差值,即湿滞误差,应符合表2温度回差/湿滞误差的技术要求。 7.4重复性校准 依次按:10,20,30,40,℃的顺序进行示值误差的校准,连续重复进行3次。计算出各个校准点上的3次校准的示值误差之间的最大差值,即温度重复性,应符合应符合表2重复性的技术要求。 依次按:40%RH,60%RH,80%RH,60%RH,40%RH的顺序进行示值误差的校准,连续重复进行3次。计算出各个校准点上的3次校准的示值误差之间的最大差值,即湿度重复性,应 符合应符合表2重复性的技术要求。 8、校准结果的处理和校准周期

CMA国家计量认证

CMA国家计量认证 这是做为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最基本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这种考核称为计量认证。计量认证是我国通过计量立法,对为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检验机构(实验室)进行强制考核的一种手段,也可以说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对实验室的强制认可。经计量认证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所提供的数据,用于贸易出证、产品质量评价、成果鉴定作为公证数据,具有法律效力。 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可按证书上所限定的检验项目,在其产品检验报告上使用计量认证标志,标志由CMA三个英文字母形成的图形和检验机构计量认证书编号两部分组成。CMA分别由英文China Metrology Accreditation三个词的第一个大写字母组成,意为"中国计量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为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所有向社会出具公证性检测报告的质量检测机构必须获得“计量认证”资质,否则构成违法。计量认证分为“国家级”和“省级”两级,分别适用于国家级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和省级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计量认证资质”按国家和省两级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分别监督管理。计量认证资质与实验室认可资质不同,他实际上源于政府授权,只对政府和工业部门下属的国家和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证书号码:(2004)量认(国)字(H2402)号,认可范围与CNAS认可范围相同。 我国实验室认可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认证认可条例》和《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凡是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必须经依法认定。2008年通过国家认监委资质认定(计量认证)的实验室共486家(含通过首次评审和复查评审的实验室,不包括监督/扩项和换证的实验室);通过资质认定(验收)复查的实验室14家,通过资质认定的检查机构9家。 申请流程 行政主管部门 我国的计量认证行政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与实验室评审管理司。依据是《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 申请条件 1、申请单位应依法设立,独立、客观、公正地从事检测、校准活动,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立并有效运行相应的质量体系 2、具有与从事检测、校准活动相适应的主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应当保证检测、校准数据和结果的真实、准确 4、具备正确进行检测、校准活动所需要的并且能够独立调整使用的固定和可移动的检测、校准设备设施 5、满足《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 申请提交材料

温湿度计校准规程

1 目的规范温湿度计校准的操作,确保温湿度计的校准结果真实、可靠。 2 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机械式温湿度计和数字式温湿度计的校准和使用中检验。 3 职责工程设备部:负责按本规程执行温湿度计的校准及校准记录的管理。 4 定义 4.1 机械式湿度计:利用毛发、尼龙及有机物高分子镀膜材料等作感湿元件,可直接指示相对湿度的指针型和记录型。 4.2 机械式温湿度计:由湿度部分(机械式湿度计或干湿表)和温度部分(双金属温度计或玻璃液体温度计)组成的一体式温湿度两用仪器。 4.3 数字式湿度计由电子式湿度传感器和指示仪表所组成,用于环境条件的相对湿度测量。湿度传感器主要有电容式和电阻式两种,其安装形式有内置式和外置式两种。 5 内容 5.1 计量性能要求 5.1.1 数字式温湿度计:Y±a%F.S.; 式中:△—数字式温湿度计的允许基本误差(C); a —准确度等级,它常选用的选取值为2、3、5,也可按照制造厂的规定; F.S.—仪表的量程,即测量范围上、下之差(°C)。 5.1.2 机械式温湿度计:温度示值误差不超过±TC;相对湿度示值误差不超过±5%RH 5.2 外观 5.2.1 温湿度计外形结构完好,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准确度等级或允许基本误差、测量范围、制造厂名或商标、出厂编号、制造年月、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及编号等应有明确的标记。 5.2.2 指针式温湿度计表盘所用的玻璃或其他透明材料应保持透明,不得有妨碍读数的缺陷或损伤。 5.2.3 数字式温湿度计的数字显示器应显示清晰、无缺笔划、闪烁等影响读数的缺陷。 5.2.4 指针式温湿度计的其他要求 5.2.4.1 刻度盘位置应正确而不倾斜,刻度线应清晰均匀; 5.242 湿度刻度范围应不小于30%R H95%RH最小刻度应不大于2%RH并能保证可 读数至1%RH每整10%RH或20%R刻线标以相应的数字,且刻线长度为最长; 5.2.4.3 温度刻度范围应不小于10C?40C ,最小刻度应不大于1C ,并保证可读数至 0.5 C。每整10C刻线标以相应的数字,且刻线长度为最长; 5.2.4.4 指针应平直,能灵活转动,自由复位。 5.3 校准条件 5.3.1 标准器 5.3.1.1 从提高校准能力出发,标准仪器及配套设备引入的扩展不确定度与被校温湿度计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相比应尽可能小。 5.3.1.2 选用标准器如下:精密温湿度仪或精密露点仪。 5.3.1.3 配套设备如下:恒温恒湿箱。

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和计量授权的区别

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和计量授权的区别 A、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 一. 什么是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其标志CMA的意义是什么? CMA是China Metrology Accredidation(中国计量认证)的缩写。凡取得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检测机构,可按证书上所批准的项目,在检测(检测、测试)证书和/或报告上使用本标志。 二. 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的法定效力是什么? 根据计量认证管理法规规定,经计量认证合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数据,用于贸易的出证、产品质量评价、成果鉴定作为公证数据具有法律效力。未经计量认证的技术机构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属于违法行为,违法必究。 三. 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的性质是什么? 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是指由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第三方产品合格认证机构或其他技术机构的检定、测试能力和可靠性的认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七章和《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管理办法》中的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他技术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这里所称的“公证数据”,是指面向社会从事检测工作的技术机构为他人决定、仲裁、裁决所出具的可引起一定法律效果的数据,即除了具有真实性和科学性外,还具有合法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三十六条中进一步明确规定:计量认证是对检测机构的法制性强制考核,是政府权威部门对检测机构进行规定类型检测所给予的正式承认。由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将这种考核称为“计量认证”,于是“计量认证”的名称沿用至今。 四. 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合格检测机构检测数据和结果用途是什么? 检测机构进行计量认证的目的就是为社会提供准确可靠的检测数据和检测结果,计量认证合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数据和结果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政府机构要依据有关检测结果来制定和实施各种方针、政策; 2、科研部门利用检测数据来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 3、生产者利用检测数据来决定其正确的生产活动; 4、消费者利用检测结果来保护其自己的合法权益; 5、流通领域利用检测数据决定其是否进行购销活动。 五. 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与实验室认可有何区别? 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是法制计量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对检测机构来说,就是检测机构进入检测服务市场的强制性核准制度,即:具备计量认证资质、取得计量认证法定地位的机构,才能为社会提供检测服务。 国家实验室认可是与国外实验室认可制度一致的,是自愿申请的能力认可活动。通过实验室国家认可的检测技术机构,证明其符合国际上通行的检测和/或校准实验室能力的能用要求。 六. 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使用何种评审准则? 2001年国家颁布了《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试行)》,在同年12月1日起实施同时废止原评审准则JJG1021-90。目前计量认证所遵循的评价体系:《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同时补充了我国计量法制管理的规定内容。 七. 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如何分级?如何组织实施? 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分为两级实施。一个是国家级,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和发证书;另一个为省级,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实施和发证书,

计量认证资质及CMA章的使用管理规定

计量认证资质及CMA章的使用管理规定 计量认证是政府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于检验机构的考核与认可。通过计量认证的机构其标志为CMA,在该机构出具检测报告书中盖有CMA标志的印章,具有国家承认的法律效力。目前我局所承建的项目工程较多,为满足业主、监理要求;保证检验数据的公正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CMA章的使用不偏离政府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要求;正确贯彻工程局管理体系的有关要求。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管理部门及职责 1水电八局检测中心计量认证资质证书及其相关资料的使用,由科研设计院工程管理办公室(八局检测中心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 2院工程管理办公室对工地项目使用的CMA章实施编号管理,负责资质授权申请的审核,并负责CMA章发放、收回、销毁、领用登记等工作。3贵阳施工科研所具有的贵州省计量认证资质证书及相关资料的使用管理,由贵阳施工科研所负责,可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报院工程办备案。 二CMA章领用及办理程序 1 项目工地试验室需八局检测中心授权时,按工程局管理体系《工程试 验与监测管理办法》的要求,向科研设计院提交授权申请和《检验质量计划》、人员资质证明、仪器设备检定证书复印件、需开展的试验检测具体项目,经院工程办书面审核(必要时去现场审核)符合计量认证要求后由院长批准,实施授权。

2 本着局内资源共享的原则,八局检测中心计量认证证书及有关资料, 用于投标或授权时均使用复印件,并且注明使用对象和范围。除院本部外,其它单位使用均由院长批准,并进行登记、收回。 三八局检测中心检验报告的盖章 1 八局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必须严格按八局检测中心“质量手册”和 “程序文件”要求进行编制和签发,并按中心体系要求进行登记、发放、存档。 2 存档的“检验报告”必须附相关原始记录,该记录每项必须有试验、计算、 校核、签名,否则为无效记录,工程办可不办理上述签发手续,造成的后果由出具报告的负责人承担。 3 所出具的“检验报告”批准后,在要求的发出时间提前至少半天送工程办 办理上述签发手续,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提出报告单位负责。 四其它 1 刻制CMA章必须经院长批准,并由院工程办负责刻制和保管,任何单 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刻制CMA章,否则,属违法行为,所引起的后果由其单位和个人负责。 2 项目部(施工局)试验室或监测室应接受局检测中心(院工程办)的 质量监督与指导,并按局管理体系文件要求,每年对授权试验室进行1~2次检查(内审),项目部(施工局)应与科研设计院签定授权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并每年向科研设计院交纳资质检查管理费。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科研设计院 2006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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