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积分入学申请表

昆山市积分入学申请表

昆山市新市民积分入学管理申请表网上报名号:

申请人签字:填表日期:2016年月日

填表说明:

1.“申请人居住地址”填写至户号;

2.“申请人工作单位”填写企事业单位名称或个体工商户名称等;

3.“申请人工作地址”填写至“XX区镇XX街道(或路名)”。

积分制入学申请表

2012年东莞市镇(区)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表 填表说明 一、申请人要按本说明认真如实填写,填表必须统一使用黑色或纯蓝墨水钢笔或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红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填写内容不得随意涂改。 二、填表人要认真填写本表,并按如下格式填写相应内容: (一)申请号由受理部门填写。 (二)申请人姓名:申请人是指需要申请入学的小孩。请填写与户口簿登记所用名字。 (三)申请年级:请在相应的栏目括号处打“√”,并填写好要申请的年级。 (四)出生日期:请填写与户口簿上一致的出生日期。 (五)学生照片:为申请人一寸正面免冠彩照。 (六)健康状况:填写“正常”、“残疾”或写明具体情况。 (七)身份证号码:申请人如未办理身份证,此栏可暂不填写。 (八)报读学校:由申请人根据实际自行填写镇内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名称,并在“是否服从分配”栏填上“是”或“否”。 (九)父母个人联系电话:请填写常用的手机或固定电话号码。 (十)积分方基本信息:请在相应的栏目前面的括号打“√”。 三、提交资料: (一)必备资料 1、《2012年东莞市镇(区)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申请表》; 2、申请人及其父母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未办理身份证的不需提供身份证材料)。如父母离异无办法提供另一方户口信息的,需提交离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积分方(父或母)的《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4、父母双方《户籍地计划生育证明》。如新莞人夫妻双方为同一镇街的,只需出具同一张户籍地计生证明。对原已提交户籍地计生证明,现申请积分制入学的,无需重新办理户籍地计生证明,需提交现居住地计生服务所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从户籍地计生证明办理之日起,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如果选择以产权清晰的自有居所所在地进行积分的申请人,提供该自有居所的房地产权证或已办理合同备案。 (二)积分资料 1、相应的积分材料(见《2012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 2、申请人可登陆东莞教育网https://www.360docs.net/doc/be8186751.html,参阅有关内容或咨询当地教育部门。

积分入学指标

附件1 积分入学指标 入学总积分=基础分+加分+区自定指标分 基础指标 积分标准所需材料 合法稳定住所居住证居住时限每满1年积10分,最高可计120分。居住证(暂住 证)未按要求续期的断开时间不计算,其余有效居住证(暂住 证)时间可连续计算,断开之前之后累计的时间满1年都可以 加分。 在本市办理且 在有效期内的 《广东省居住 证》原件及复印 件 房产情况本人、配偶或本人直系亲属(父母、子女) 在佛山市拥有合法房产(含住宅和非住宅), 按房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积1分计分,拥有 多个房产证明的,按各产权面积相加的总面 积计算积分,最高可计144分。 在佛山市内先 租住房屋再购 置合法住房(含 住宅和非住 宅),两项分值 不可累加计算。 房屋所有权证、 房地产权证、不 动产权属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 或已在房管部 门登记备案的 购房合同原件 及复印件 租住房屋申请人租住在佛山市出租屋(已在佛山市流 动人口综合信息系统或佛山房屋租赁交易 监管服务平台登记备案,不包含自住和借住 亲友房屋的),每满1年计5分,最高可计 30分。出租屋登记备案断开时间不计算,其 余有效登记备案时间可连续计算,断开之前 之后累计的时间满1年都可以加分。 已在佛山市流 动人口综合信 息系统登记备 案的《佛山市房 屋租赁合同》原 件及复印件或 已在佛山房屋 租赁交易监管 服务平台登记 备案的《市场化 租赁住房租赁 合同》原件及复 印件 合法稳定就业在广东省内参加社会保险的,每满1年积5分,最高分值50 分;在佛山市内参加社会保险的,每满1年再积10分,额外 积分最高可计100分,合计最高分值150分。 在本市参加社 会保险的,应提 供居民身份证 和社会保障卡 的原件及复印

学生积分入学申请系统软件介绍

学生积分入学申请系统 产 品 方 案

目录 一.项目概述 (3) 1.1系统概述 (3) 1.2系统建设架构图 (4) 1.3系统特性 (4) 1.3.1成熟性与发展性的统一 (4) 1.3.2先进性与实用性的统一 (5) 1.3.3可扩展性 (5) 1.3.4可靠性、安全性、保密性 (5) 1.4项目进度计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1项目周期................................................................................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2详细计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功能模块具体介绍 (5) 2.1积分审核项目管理 (5) 2.1.1积分项目管理 (5) 2.1.2积分条件和标准管理 (6) 2.1.3积分取值管理 (6) 2.1.4积分表管理 (6) 2.2申请人审核 (6) 2.2.1积分审核 (6) 2.2.2身份信息审核 (6) 2.2.3申请列表 (6) 2.2.4本校学位信息 (7) 2.2.5审核信息统计 (7) 2.2.6本校报读人员 (7) 2.2.7积分统计排名 (7) 2.2.8申诉处理 (7) 2.2.9审核人员分配 (7) 2.2.10 单位审核信息统计 (7) 2.3公办学校学位管理 (8) 2.3.1学位管理 (8) 2.3.2学位信息审核 (8) 2.3.3学位投档管理 (8) 2.3.4学位投档统计 (8) 2.4基础设置 (8) 2.4.1部门设置 (8) 2.4.2角色设置 (8) 2.4.3时间段设置 (8) 2.4.4身份审核设置 (9) 2.4.5公告管理 (9) 2.4.6用户操作日志 (9) 2.4.7申请人管理 (9) 2.4.8现场确认点信息 (9)

2020年最新佛山积分入学细则

2020年最新佛山积分入学细则 大家都非常关注读书问题。下文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关于佛山积分入学的相关信息,请查阅! 佛山积分入学政策全文及解读积分怎么算? 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计分指标体系由六部分组成,即基础指标、加分指标、计划生育奖励分、积分入户减分指标、一票否决指标和各区自定指标。 基础指标包括个人素质、参保情况和居住情况; 加分指标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仅用于积分入户)、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专利创新、表彰奖励、竞赛获奖、社会贡献、投资纳税、卫生防疫、住房公积金缴交、计划生育和基础教育(仅用于积分入学); 积分入户减分指标包括轻微违法犯罪; 一票否决指标包括申请资料造假和刑事犯罪(仅用于积分入户); 各区自定指标指各地结合自身实际设定的加分项目。

现在,一起来看看新办法具体作了哪些调整吧! 入户申请资格放宽:由60分变为30分 从原来的“积分累计达到60分的新市民,提出申请的上一自然月在我市缴纳了社会保险费,在法定工作年龄内可申请积分入户排名。” 修订为“积分累计达到30分的新市民,提出申请的上一自然月在我市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期间保持参保状态,在法定工作年龄内可在其产权房所在地、居住地或就业地申请积分入户排名。” 其中,入户总积分还增加了“计划生育奖励分”指标 从原来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新市民未接受处理,或接受处理未满5年取消积分入户资格。 调整为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积分30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处理完毕积分10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且未接受处理不能获得“计划生育奖励分”。 该项积分政策与我市户籍制度改革中取消市外户口迁入前计生审核政策相一致。积分门槛更低,新市民几乎人人都有资格申请积分入户。 有关年限不用“连续”计算

2018年广州市积分入学申请-word范文模板 (3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广州市积分入学申请 广州市积分入学申请的具体细则出炉,。广州市积分制入户实施细则征求 修订意见,申报时间从45天缩短为30天! 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昨日起通过政府 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众可于6月10日前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反映。 据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介绍,201X年公布并实施的《广州市积分制 入户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有效期为2年,今年需修订印发后实施。“办法 意见稿”于5月上旬向公众征集意见后,先后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专家学者进 行了深入研究讨论,同步对《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行相应 的修订。本次修订在原“实施细则”的基础上,保持基本框架不变,申请人应 提供验证的证明、申办程序以及负责审核部门分工和流程等继续沿用原来的模式。对此前“办法意见稿”中新增的“持居住证满3年”的基本条件、“创新 创业”积分项目的核定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修订项目 居住证需连续办三年 “办法所称的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3年,是指至申请截止日的 上月底,已在本市连续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满3年及以上,且申请时仍在有 效期内。” 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解释,明确要求申请人“连续办理”居 住证满3年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贯彻落实国家户籍制度改革和《居住证暂 行条例》的有关精神,“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 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另一方面,该规定也与省、市其他来穗人员公共服务的相关政策关于连续办理居住证的条 件要求保持一致。 综合考量保险和持证 对申请人积分制入户条件进行审核排名,“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 排名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在我市连续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时长排名。”

武进区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

关于武进区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管理的热点问答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改革创新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办发〔2014〕29号)精神,自2014年起,武进区实行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管理。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管理,指对法定监护人以积分排名方式安排流动人口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的管理机制。积分累计达到一定数额的流动人口,其子女可享受义务教育阶段入读本区公办小学起始年级待遇。 一、申请积分入学管理的对象有哪些? 凡办理居住证或暂住证已在本区连续居住、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经本人申请并经区相关部门核准的流动人口,纳入本区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管理范围。 二、在什么时间、哪里可申请积分入学管理? 需要参加积分入学管理的流动人口(法定监护人)必须在5月11日至6月10日到现居住地镇(开发区、街道)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工作机构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三、纳入积分入学管理的学校有哪些? 根据本区流动人口分布不均衡的状况,区政府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确定今年有21所公办小学和10 所新市民学校参加积分入学管理,主要分布在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7个镇(开发区、街道)。具体为:

★湖塘镇 (1)公办小学 常州市武进区刘海粟小学大坝校区、常州市武进区湖塘桥中心小学何留校区、常州市武进区周家巷小学、常州市武进区花园小学、常州市武进区锦绣小学、常州市武进区鸣凰中心小学、常州市武进区马杭中心小学; (2)新市民学校 武进区湖塘镇马家巷新市民学校、武进区湖塘镇桥北新市民学校、武进区湖塘镇周家巷新市民学校、武进区湖塘镇小留新市民学校、武进区湖塘镇杨区新市民学校; ★高新北区 常州市武进区城东小学; ★南夏墅街道 (1)公办小学 常州市武进区南夏墅中心小学、常州市武进区庙桥小学; (2)新市民学校 武进区南夏墅育英新市民学校、武进区南夏墅新市民学校; ★横林镇 (1)公办小学 常州市武进区横林中心小学、常州市武进区横林实验小学、常州市武进区林南小学、常州市武进区崔桥小学; (2)新市民学校

积分入学办法

深圳市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积分入学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口服务管理的若干意见》(深府〔2016〕58号)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规〔2018〕3 号)等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就近入学、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划分学位类型的基础上根据学生及监护人情况进行积分,同一学位类型按积分高低进行学位排序录取。 第二章积分对象 第三条小学积分入学对象 符合教育法律规定“年满六周岁”(计算至当年8月31日),有学习能力,并在龙华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一)深圳市户籍儿童。 (二)父母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第四条初中积分入学对象 (一)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 1 -

(二)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第五条军人子女和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不列入积分对象,在符合入学条件的基础上,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统一安排学位。 第三章学位划分 第六条学位类型划分 根据申请学生户籍和住房情况,共划分为6类学位类型。 第一类:龙华区户籍,学区内商品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商品房,且产权份额在51%以上,下同)或祖屋(提供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股权证》、房屋合法有效证明、所在股份合作公司及社区居委会证明,下同)或安居商品房。 第二类: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内商品房或祖屋或安居商品房。 第三类:龙华区户籍,学区内租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下同)或公共租赁房或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下同)。 第四类: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内租房或公共租赁房或其他- 2 -

武进区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告知书

武进区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告知书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改革创新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办发【2014】29号)精神,自2014年起,本区实行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管理。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管理,指对法定监护人以积分排名方式安排流动人口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的管理机制。积分累计达到一定数额的流动人口,其子女可享受义务教育阶段入读本区公办小学起始年级待遇。按照《武进区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本区实行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工作的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请积分入学管理的对象 凡办理居住证或暂住证已在本区连续居住、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经本人申请并经区相关部门核准的流动人口,纳入本区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管理范围。 二、申请积分入学管理的时间、地点 需要参加积分入学管理的流动人口(法定监护人)必须在5月11日至6月10日到现居住地镇(开发区、街道)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工作机构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三、纳入积分入学管理的学校 根据本区流动人口分布不均衡的状况,区政府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确定今年有21所公办小学和10 所新市民学校参加积分入学管理,主要分布在流 动人口比较集中的7个镇(开发区、街道)。具体为: ★湖塘镇 (1)公办小学 常州市武进区刘海粟小学大坝校区、常州市武进区湖塘桥中心小学何留校区、常州市武进区周家巷小学、常州市武进区花园小学、常州市武进区锦绣小学、常州市武进区鸣凰中心小学、常州市武进区马杭中心小学; (2)新市民学校 武进区湖塘镇马家巷新市民学校、武进区湖塘镇桥北新市民学校、武进区湖塘镇周家巷新市民学校、武进区湖塘镇小留新市民学校、武进区湖塘镇杨区新市民学校; ★高新北区 常州市武进区城东小学; ★南夏墅街道 (1)公办小学 常州市武进区南夏墅中心小学、常州市武进区庙桥小学; (2)新市民学校 武进区南夏墅育英新市民学校、武进区南夏墅新市民学校; ★横林镇 (1)公办小学 常州市武进区横林中心小学、常州市武进区横林实验小学、常州市武进区林南小学、常州市武进区崔桥小学; (2)新市民学校

增城区2018年积分入学申请指南(详尽版)

增城区2018积分入学申请指南(详尽版) 每年3月到4月之间是各区申请积分入学的时间段,所以想要申请18年积分入学的朋友,现在就要开始准备咯!小编根据2017年对客户指导积分入学办理的经验,特意总结了增城区2018年积分入学的申请指南,供大家免费参考。 (1 )基本申请条件不变 增城区分入学政策将沿用17年,并且申请条件大致不变,仍然是以四个基本条件为主,只要你符合以下四个基本条件就可以具体咨询积分入学: 1、申请人在所申请地区办理并持有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 2、在广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 3、在所申请的地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4、申请人需要有稳定的就业或创业 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且未满7周岁的非广州市户籍、且尚未入学的适龄儿童。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须为当年小学应届毕业生。这是基本门槛, 大家不要错过机会哦!了解18年详细申请条件点击融穗宝。 (2)18年积分入学申请流程 (一)通过增城区教育局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学位。 (二)来穗人员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入读本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可在增城区教育

局网站增城区积分入学系统”、增城区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网站“积分服务”栏下载《增城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 制入学申请表》(附件2)等相关表格,或凭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到申请学校的所在镇(街)教学指导中心领取上述表格,并按要求准备有关材料。 (三)网上申请。 (四)职能部门要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进行审核。 (五)公示及申诉。 (六)公办积分排名结果。 (七)填报志愿 (八)区教育局将在其官方网站统一向社会公示各镇(街)公办学校的积分录取线,公示期为7天。 (九)公示结束后,通过积分申请获得入读公办学校资格的来穗人员随迁子 女,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注册 以上流程2017年申请流程,大家可以参考一下,至于18年如何,可以点击“融穗宝”进行了解哦!距离现在还有一段时间,趁此期间,大家要对积分入学仔细研究一下。 (3 )如何申请加分? 17年增城区积分入学加分项目主要如下:广东省居住证最高可积10分;稳定职业最高可积30分;稳定合法住所最高可积25分;缴纳社保最高可积30分; 计划生育政策最高可积10分;文化程度最高可积15分;这些是增城区17年积分入学重要加分项目,至于18年的加分项目如何?请点击了解详情哦!

苏州积分入学申请材料

苏州积分入学申请材料 积分入学申请条件: 1、参加苏州市积分管理的流动人口, 2、请仅限一所学校,且只能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起始年级,即公办小学一年级和公办初中一年级。 申请时间:每年的1月1日至4月15日(节假日除外) 申请所需提供的材料: 申请子女就读小学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婴儿出生证原件; 2.居住证原件; 3.户口簿或家庭关系证明; 4.原幼儿园(看护点)就读证明或幼儿素质发展报告册; 5.预防接种证原件。 申请子女就读初中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居住证原件; 3.户口簿或家庭关系证明; 4.学籍卡或原学校就读证明、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册。 申请流程: 1、每年1月1日至4月15日(节假日除外),参加积分管理的流动人口根据公布的开放公办学校和服务区域,向居住地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提出子女入学申请,申请仅限一所学校,且只能申请起始年级,并填写申请表格。 注意: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后,若居住地发生跨镇(街道)变化(以居住证为准)的,应于4月15日前持初次受理回执,至现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手续,重新填写申请表。 2、4月30日前,申请人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签字确认积分分值。 3、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资源分布情况和户籍人口数量,科学预测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可提供给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读的空余学位数,于5月20日前上报区政府(管理委员会)和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由市、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于6月10日前统一向社会公布。 4、各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分镇(街道)按学校对申请人积分高低进行排名。 由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于6月15日前将符合积分入学分值要求的入学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5、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于6月30日前到各区所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领取入学准入卡及入学告知书。 关于印发《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 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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