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压件外观通用检验规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冲压件外观通用检验规范
1.目的
制定冲压生产线的一般检验准则,在规格,客户之外观规范及产品范围等没有明确规定时,以此作为检验检验过运作之依据。
2.范围
适用于PCE,ECG的所有冲制作
3.参考文件
3.1ES04-021Compaq铁壳外观规范
3.2记录保存依QS-16
4.特殊规定
4.1本文件若与蓝图及IS,SIP,SOP,PMP客户检验规范发生冲突,以上述规格和蓝图为准。4.2例外规定放入个别检验规格内。
4.3若个别规格要求超出(低于或松于)此文件,以个别规格为准。
5.检验规定
5.1毛刺的规定:
5.1.1所有冲制件的毛刺高度不得超过板厚的5%,不允许有毛刺的方,必须有压毛边工
序,压完毛边后,不得有刮手的感觉。
5.1.2对于0.15~0.4MM
5.1.3弯曲时,角根部端面挤出毛刺也应在料厚5%的规定之内。任何面若有压重挤出毛
刺(如图1),必须清除掉。
5.1.4在制程中,若发现毛刺手感明显时,就要用于千分尺或投影仪测量,当毛刺高度
大于4%时,就要做好检查记录并要求修模,但已冲零件放行。
5.2平面度的规定:
5.2.1冲件平面不允许有与蓝图不符之最严重翘曲。
5.7聚固件
5.7.1紧固件须与基材紧密相连,符合安装程序及制程中尺寸。
5.7.2紧固件在安装中不能变形或挤压变形。
5.7.3基材安装中不能变形或凸出。
5.7.4长的压件如螺柱STANDOFF,ETC须垂直度<1.5°
5.9.3图中R必须在蓝图规格之内(用R规测量),防止因卡钩根部太窄,在与其它零件相配
时,卡不到位,严重影响装配。(例如上蓄卡钩,后窗卡钩等),此确认由检测部代为执行。
5.10字模:
5.10.1字模清晰完整,距离18``目视可识别清楚,压印之每一个单个字体深度一致,深度差距在0.1MM,有异议时送检测剖开测量。
5.10.2不允许缺齿,缺角。
5.10.3版次与蓝图及ECN版次一致。
5.10.4字模在零件中的位置及方向必须与图面一致。
5.10.5字模面之背部不能有凹陷及凸出手感,弹片例外。
5.10.6
5.10.7
5.10.8
5.11沙拉孔:
5.12螺纹
5.12.1所有攻牙,必须用牙规测量。
5.12.2不允许滑牙。
5.12.3螺纹内不允许残留铁屑。
5.12.4不允许漏攻。
5.12.5不允许有牙规GO端无法锁入的情况存在。
5.12.6牙规NG端只允许旋入两扣。
5.13铆接
5.13.1不允许漏铆.
5.13.2抽牙孔处外翻后必须压死在铆接面上,且两铆合面铆合后无间隙存在以防止铆接动.
5.13.3铆接后铆合处不应高出母面0.2MM.有装配功能处0.13MMMAX.
5.13.4铆合孔内不允许铁屑存在。
5.13.5铆接面±2°扳动后仍不松动,铆接部位无间隙存在,且做高度1公尺的落地试验而
不松脱,则牢。
5.14断差:连续模生产,过桥冲断时,断差不应超过0.2MM,且通过客户TVR及FAI之要求
则允收。
5.15焊点:
5.15.1焊点直径必须在规格之内。
5.15.2焊点凹痕深度不应大于0.2MM,Ⅰ、Ⅱ级面不允许有凹痕,有凹痕必须打磨掉再烤漆。
过桥,天桥,拉包等,变形量大处,如图7、8、9之处,不允许拉裂出和出现晶粒粗大及严重变薄现现象(变薄处MAX至原料厚之70%)。
5.21弯曲后变曲线处不允许有铁屑存在。
5.22抽芽孔:
5.22.1抽裂不允许,要立刻修模。
5.22.2不允许一边高一边低,若有高低差,必须保证高低面均符合规格之要求。
5.22.3不允许有喇叭口存在。
5.22.4抽孔裂纹(图10)
抽孔内出现撕裂或裂纹,如高或长超过0.3H则拒收。
5.23推平间隙不大于0.3MM(如图11A处)
3)C.D.E.F处铆后不允许有间隙。
5.28标示线/特殊符号:
图面上的标示线必须冲制清晰,不允许漏压(包括接口标示线,标签及对齐线)5.29功能尺寸在铆接次线成后一定要进行检测,且需在规格中注明功能尺寸。
5.30磁架弹片与磁架铆接后,不允许有间隙存在除非蓝图有特殊规定防止因磁盘转动后,有
振动的嚓嚓声,影响磁盘运转速度。
5.31冲压件任何部位不允许有裂纹产生。
5.32弯曲,拉深时零件表面不允许拉伤,破坏锌层。
5.33不允许有铁屑存在于冲件的任何部位。
5.34漏冲孔问题:不允许漏冲孔,要与样品比对,上下模,调模,修模后首件必须样品对比确认,防止漏冲孔或多冲孔等问题。
5.35刮伤或磨损
I级面不适用
II级面(1)刮痕如果超过长期2.00英寸x宽0.02英寸不接受.
(2)组装后,组装工具造成的明显螺旋状刮痕,不接受。
(3)磨损直径大于0.38英寸者不予接受.
(4)在直径6.00英寸的圆形内,不得超过三个刮伤或一个磨损.
Ⅲ级面(1)刮痕如超过长6.00英寸X宽0.04英寸不接受.
(2)组装后,组装工具造成的明显螺旋状刮痕,且直径大于0.63英寸者不接受.
(3)磨损直径大于0.50英寸者不予接受.
(4)在直径12.00英寸的圆形内,不得超过四个刮伤或三个磨损.
Ⅳ级面(1)刮痕如果超过长8.00英寸X宽0.05英寸不接受.
(2)磨损直径大于1英寸者不予接受.
(3)在直径6.00英寸的圆形内,不得超过6个刮伤或4个磨损.
5.36凹痕
I级面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