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增资扩股协议

关于XXXX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书

2015年月

中国·上海

目录

第一条释义 (5)

第二条投资前提 (6)

第三条投资方案 (7)

第四条增资实施步骤 (8)

第五条公司治理及董事会 (9)

第六条保证和承诺 (11)

第七条通知及送达 (13)

第八条违约及其责任 (13)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 (14)

第十条争议解决 (14)

第十一条附则 (14)

增资扩股协议书

本增资扩股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2015年【】月【】日在中国·上海市签订:

甲方:XXXX光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1.

证件号:

住址:

2.

证件号:

住址:

3.上海丽诚久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4.

证件号:

住址:

5.

证件号:

住址:

丙方:

1、

证件号:

住址:

2、

住址:

执行事务合伙人:

鉴于:

1.甲方(以下简称“XXXX”或“标的公司”)是一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于2010年8月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其主营业务为MEMS传感芯片的设计和销售及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现登记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下同),实收资本为万元。

2.乙方是标的公司的股东,其中:持股%,持股%。

3.甲方为促进公司发展,拟继续引入投资者并进行增资扩股;同时,乙方均同

意引进丁方作为标的公司的投资者。

4.丙方愿意按照本协议约定条件投资标的公司,成为标的公司的股东。

协议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释义

1.1除非本协议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1.2本协议的条款标题仅为了方便阅读,不应构成对本协议条款的解释或理解。

第二条投资前提

2.1各方确认,投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投资义务以下列条件满足为前提,但投

资方同意豁免一项或多项条件的除外:

2.1.1标的公司对其业务经营所必须的专利权均具有合法的所有权或使用

权。

2.1.2标的公司已经以书面形式向投资方充分、真实、完整披露标的公司

的资产、负债、权益、对外担保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信息等。

2.1.3标的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了本次增资

所必需的程序、通过相应的决议,取得了其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批准和授权,标的公司原股东已放弃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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