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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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

管理制度

三十三、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

XP-SA-033 1.目的

防止在产品实现过程中产品及其状态发生混淆,以及必要时进行追溯。

2.适用范围

原辅料、包装物、过程产品、最终产品标识和追溯活动的控制。3.职责

3.1 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公司标识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

3.2 生产部各库房负责按规定对库存物资进行标识。

3.3 加工车间负责生产现场相关产品的标识,对在生产过程中产品的检验状态、加工状态的产品状态进行标识。

4.工作程序

4.1 生产部各库房对库存物资进行标识,并先进先出,进行出入库登记,确保其可追溯性。

4.2 生产车间负责车间使用的原辅料、包装物、半成品、成品的标识和追溯。

4.2.1 酿造车间对直供的原辅料分批存放,并根据生产部提供的品种、到货日期等内容进行标识,并做好使用记录。

4.2.2 酿造车间和灌装车间各生产过程的操作人员应及时作好锅次、罐号、批号的记录标识,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

4.2.3 灌装车间验瓶、验酒处对验出的残酒和需二次清洗的啤酒瓶进行区域挂牌标识。同时车间对使用的各种原辅料及添加剂进行区域标识。

4.2.4 灌装车间按照要求调整喷码内容,包括:生产日期、生产时间、车间灌装线、工段和市场代码,保证每批啤酒标识的唯一性;在装箱过程中严格按市场代码分别装箱。

4.3 产品标识的方式可以是挂标志牌、指定区域、标签和包装物的文字、图案、可追溯代码等。

4.4 产品的标识必须清晰、醒目、不易损坏和丢失。

4.5 产品在出入库、转序和交付时必须仔细核对标识。发现标识不清或丢失,要立即停止工作,由原标识部门进行追溯,重新进行标识。

4.6 公司通过保持完整的质量记录,实现对产品、过程的适当的追溯:

a.生产部负责填写和保管进货记录,记录购进产品的名称、数量、入库日期、供方名称等。

b.加工车间负责填写和保管生产投料、生产控制记录等,确保生产过程产品的可追溯。

c.质量管理部负责填写和保管产品的检验记录。

4.7 质量管理部通过例行的监督检查,对标识活动和追溯能力的保持情况进行检验和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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