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

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
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

《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交易细则》、《结算细则》和《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为平稳推出金融期货,规范金融期货市场,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简称“中金所”)起草了《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交易细则》(征求意见稿)、《结算细则》(征求意见稿)和《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广泛向社会各界、市场参与机构、投资者征集修改意见。

为了方便对细则和合约条款(征求意见稿)的理解,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就部分主要条款的设计原理和研究思路做出如下说明,现一并公布。

一、关于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中金所首个股指期货合约设计的总体原则是满足投资者的风险管理需求,具备较好的防操纵性及流动性。根据这一原则,中金所对标的指数进行了严格挑选,选择沪深300指数作为合约标的,详细论证了合约主要条款。现说明如下。

1、标的指数

中金所选择沪深300指数作为交易标的的主要考虑因素是:

(1) 以沪深300指数为标的的合约能在未来我国股指期货产品系列中起到旗舰作用,具有占据市场主导地位的潜力。沪深300指数是由沪深两证券交易所共同出资成立的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与维护,成份股包括了300种股票。该指数借鉴了国际市场成熟编制理念,采用调整股本加权、分级靠档、样本调整缓冲区等先进技术。发布以来,该指数与上证综指的相关性在97%以上,具有较好的市场代表性。中金所首个股指期货合约以沪深300指数为交易标的,能在未来我国股指期货产品系列中起到旗舰作用,具有占据市场主导地位的潜力。在沪深300指数期货产品上市后,根据市场需求情况,交易所再逐步推出分市场、分行业的指数期货产品,形成满足不同层次的投资者需求的指数期货产品系列。

(2)沪深300指数市场覆盖率高,主要成份股权重比较分散,能有效防止市场可能出现的指数操纵行为。据统计,截止2006年8月底,沪深300指数的总市值覆盖率约为70%,流通市值覆盖率约为59%。前10大成份

股累计权重约为19%,前20大成份股累计权重约为28%。高市场覆盖率与成份股权重分散的特点决定了该指数有比较好的抗操纵性。

(3)沪深300指数成份股行业分布相对均衡,抗行业周期性波动较强,以此为标的的指数期货有较好的套期保值效果,可以满足投资者的风险管理需求。沪深300指数成份股涵盖能源、原材料、工业、金融等多个行业,各行业公司流通市值覆盖率相对均衡。这种特点使该指数能够抵抗行业的周期性波动,并且有较好的套期保值效果。

2、合约乘数

沪深300指数期货的合约乘数为每点300元。按照目前沪深300指数位于1440左右的点位,合约面值约为43万元(1440点×300元/点=432000元)。该合约面值在国际市场上属于中等水平(见表2),也比较符合我国当前的市场状况。

表2:全球主要股指期货合约面值,截止2006年9月18日

#合约面值按9月18日汇率折算成人民币

3、最小变动价位

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为0.1点。主要考虑了以下几个因素:

(1)参考了国际市场基本情况。从国际市场来看,大多数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与指数的比值大约在万分之零点五与万分之六之间。以目前的沪深300指数计,最小变动价位占指数的比例为万分之零点七。与国际市场基本接近,见表3。

表3:主要股指期货合约最小变动价位,截止2006年9月18日

(2)考虑相对精细地刻画市场行情的需要。如果最小变动价位过大,那么股指期货行情跳跃性大,难以精细

地刻画市场行情变化。

(3)减少投资者套期保值及套利的跟踪偏差需要。最小变动价位越接近于现货指数,套期保值与套利的偏差就会越少,有利于减少到期日股指期货与现货价格的偏差。

4、合约月份

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月份为当月、下月及随后的两个季月,共四个月份合约同时交易。例如2006年9月8日,中金所可供交易的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有0609、0610、0612与0703四个月份合约同时交易。“06”表示2006年,“09”表示9月,“0609”表示2006年9月份到期交割的合约。9月份合约到期交割后,0610就成为最近月份合约,同时0611合约挂牌。10月份合约到期交割后,那么,0611、0612就成为最近两个月份合约,同时0706合约挂牌。

在国际市场上,大多数股指期货合约以季月月份为主,如表4所示。考虑到我国股票市场投资者持仓期限的特点,我们采用近月与季月合约相结合的方式。这样在半年内有四个合约同时运作,具有长短兼济、相对集中的效果。

表4 :主要股指期货合约月份

5、交易时间

沪深300指数期货的交易时间为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15,当月合约最后交易日交易时间为上午9:15-11:30,下午为13:00-15:00,与现货市场保持一致。

参考国外主要股指期货市场的交易时间,与现货市场相比,可分为下述三种类型:(1)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开、收盘时间均相同;(2)开盘时间相同,期货市场收盘时间延后;(3)期货市场开盘时间提前,收盘时间延后。总体原则为股指期货在现货交易时间内均可交易,但大部分交易所延长股指期货的交易时间。

从国外实践来看,多数指数期货市场采取的是早开盘迟收盘的做法。

早开盘的好处在于:(1)期货市场可以对上日收盘后到第二天开盘前的市场信息做出反应,有效地扮演价格发现的角色;(2)帮助现货市场在未开盘前建立均衡价格;(3)降低现货市场开盘时的波幅。

迟收盘的好处在于:(1)降低现货市场收盘时的波幅;(2)在现货市场收盘后,为投资者提供对冲工具;(3)方便投资者根据现货股票资产及价格情况进行套期保值策略调整。

6、价格限制

价格限制制度包括涨跌停板制度和熔断制度。

涨跌停板是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波动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该涨跌幅度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涨跌停板一般是以合约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为基准加减最大波动幅度确定的。通过制定涨跌停板制度,能够锁定会员和投资者每一交易日所持有合约的最大盈亏;能够有效地减缓、抑制一些突发性事件和过度投机行为对期货价格的冲击。

涨跌停板主要根据现货市场涨跌停板幅度与标的指数历史波动幅度而确定的。由于股票现货市场每日的涨跌幅度最大为10%,为了与现货市场保持一致,股指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10%。最后交易日不设涨跌停板,有利于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收敛。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各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

“熔断”制度是为了让投资者在价格波动剧烈时,有一段时间的冷静期,抑制市场非理性过度波动,同时在熔

断期间以便交易所采取一定措施控制市场风险。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的熔断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上下6%,在开盘之后,当某一合约申报价触及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上下6%时且持续一分钟,该合约启动熔断机制。启动熔断机制后的连续十分钟内,该合约买卖申报不得超过熔断价,但可继续撮合成交。启动熔断机制十分钟后,10%涨跌停板生效。每日收盘前30分钟内,不启动熔断机制,但如果有已经启动的熔断期,则继续执行至熔断期结束。每个交易日只启动一次熔断机制,最后交易日不设熔断机制。

7、合约交易保证金

根据对我国股票市场历史数据的分析及借鉴国际市场经验,暂定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为8%。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风险情况进行调整。结算会员、非结算会员可根据市场情况,在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标准的基础上,对投资者加收一定数量的保证金。

8、最后交易日和最后结算日

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设在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将最后交易日设在第三个周五而不选在月末,主要是为了避免股票市场月末效应与股指期货到期效应的重叠,增加股票市场的波动性。最后结算日与最后交易日为同一天。

二、关于中金所交易细则(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1、会员分类和资格标准

中金所会员分为非结算会员和结算会员。结算会员具备直接与交易所进行结算的资格。非结算会员不具备直接与交易所进行结算的资格。

结算会员按照业务范围分为交易结算会员、全面结算会员和特别结算会员。交易结算会员可以为自营和经纪业务办理结算交割业务。全面结算会员可以为自营、经纪业务以及非结算会员的期货业务(经纪、自营)办理结算交割业务。特别结算会员可以为非结算会员办理结算交割业务。

交易结算会员最低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全面结算会员的最低注册资本为1亿元,特别结算会员的最低注

册资本为2亿元。

2、席位管理

交易席位是会员订单进入交易所的通道。中金所不设交易大厅,交易席位都是远程交易席位。会员在获得交易所会员资格后,可向交易所申请交易席位。业务量大的会员可申请多个交易席位。

3、非结算会员下单方式

非结算会员有二种下单方式:直接下单和间接下单。

直接下单方式是指非结算会员在交易所拥有自己的交易席位,可以直接下单到交易所系统,交易所将非结算会员的委托回报和成交回报实时发送给非结算会员和为其结算的结算会员,由该结算会员对非结算会员进行风险控制,结算会员可根据市场风险及非结算会员的资金状况,对其采用停止开仓、强行撤单、强行平仓等多种措施。间接下单方式是指非结算会员通过结算会员系统进行下单。在这种方式下,非结算会员不必在交易所申请交易席位,其订单由结算会员系统审核通过后,再发送到交易所系统。

非结算会员的下单方式应与结算会员商定,征得结算会员同意后方可采用。

4、交易指令

交易指令包括市价指令和限价指令。

市价指令是指不限定价格的买卖申报指令。市价指令尽可能以市场最优价格成交。市价指令只能与限价指令成交,并且不参加集合竞价。市价指令的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

限价指令是指限定价格的买卖申报指令。限价指令为买进申报的,只能以其限价或限价以下的价格成交;为卖出申报的,只能以其限价或限价以上的价格成交。

与我国目前的商品期货交易相比,中金所交易指令增加了市价指令。市价指令是国外交易所普遍采用的交易指令,其优点在于能够自动以市场最好价格成交,提高投资者的成交概率,方便投资者交易。随着金融期货交易的运行,交易所和期货公司还将陆续推出止损指令等多种指令方式,不断丰富指令类型。

5、开户流程

参与金融期货交易的投资者,需要与期货公司签署风险揭示书和期货经纪合同,并开立期货账户。投资者不能使用证券账户进行期货交易。

图1 投资者开户流程图

投资者开户必须以真实身份办理开户手续,开户对象分为自然人户和法人户。自然人开户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开户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交易编码是指投资者进行期货交易的专用代码。交易编码由会员号和投资者号两部分组成。交易编码由十二位数字构成,前四位为代理投资者开户的会员号,后八位为投资者号。一个投资者在交易所内只能有一个投资者号,但可以在不同的会员处开户。其交易编码只能是会员号不同,而投资者号一定是相同的。

交易编码制度是客户管理的根本制度,是控制市场风险的源头。一户一码制度保证了客户开户的真实性,便于交易所掌握客户交易及持仓状况,对会员、客户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避免出现一户多码、分仓操纵的混乱状况,更有利于保证市场的平稳运行。

6、竞价及撮合原则

交易所在开盘时采用集合竞价交易。开盘集合竞价在交易日开盘前5分钟内进行,其中前4分钟为买、卖指令申报时间,后1分钟为集合竞价撮合时间,开盘时产生开盘价。

开盘集合竞价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则,即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高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申报全部成交;低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等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或卖出申报,根据买入申报量和卖出申报量的多少,按少的一方的申报量成交。

交易所在开盘后采用竞价交易。限价指令竞价交易时,交易所计算机自动撮合系统将买卖申报指令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 当买入价大于、等于卖出价则自动撮合成交。撮合成交价等于买入价(bp)、卖出价(sp)和前一成交价(cp)三者中居中的一个价格。即:

当bp≥sp≥cp,则:最新成交价=sp

bp≥cp≥sp,最新成交价=cp

cp≥bp≥sp,最新成交价=bp

例如:买方出价1450.1点,卖方出价1449.5点。如果前一成交价为1449.3点,则最新成交价为1449.5点;如果前一成交价为1449.7点,则最新成交价为1449.7点;如果前一成交价为1450.2点,则最新成交价为1450.1点。

7、套期保值管理

在风险管理制度中,限仓制度规定了投资者在某一合约的最大持仓量,即沪深300指数期货单一月份合约(单边)的持仓限额为2000手。限仓制度对防范市场操纵非常必要。在防范市场风险的同时,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

者的保值需要,交易所采用套期保值审批制度,对于有大规模保值需求的交易者进行审批,对经批准的保值者给予较大的持仓限额,不再受原有持仓限额的限制。

在操作流程上,投资者需要通过会员递交套期保值额度申请,报请交易所批准。交易所对套期保值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其套期保值额度,并按此额度调整该投资者在该合约上的持仓限额。

套期保值额度分合约进行审批,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前(含)有效,在有效期内可以重复使用。申请人需要变更套期保值额度时,应及时向交易所书面提出变更申请。

三、关于中金所结算细则(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1、结算会员制度

交易所采用结算会员制度。交易所对结算会员进行结算,结算会员对投资者或非结算会员进行结算,非结算会员对投资者进行结算。结算模式如下图所示:

图2 中金所结算模式图

目前我国商品期货市场上的会员,不论规模大小、实力强弱,都同时具备交易会员和结算会员的资格。多年运作实践表明,个别会员违约会导致风险直接传递到交易所,局部性的风险都会转变为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这是长期以来影响商品期货市场平稳运作的一大难题。

借鉴国际期货市场惯例,中金所在制度设计中引入了结算会员制度,以强化交易所的整体抗风险能力。在分层结算制度下,资金实力雄厚、管理经验丰富的机构才能成为结算会员,而其他不具备结算会员资格的交易会员必须通过结算会员进行结算,从而形成多层次的风险管理体系。分级结算有助于市场逐层控制和吸收风险,有利于形成多元化、多层次的金字塔式风险控制体系,使很多局部风险在结算会员层面就得到化解,确保金融期货市场的平稳运行。

2、结算联保制度

结算会员都必须缴纳结算担保金,作为应对结算会员违约的共同担保资金。引进结算会员联合担保机制,在股指期货市场一开始运作时就有一笔相当数量的共同担保资金,可以增加交易所应对风险的财务资源,建立化解风险的缓冲区,进一步强化交易所整体抗风险能力,为市场平稳运作提供有力保障。

结算担保金分为基础担保金和变动担保金。基础担保金是指结算会员参与交易所结算交割业务必须缴纳的最低担保金数额。变动担保金是指结算会员随着业务量的增大,须向交易所增缴的担保金部分。交易结算会员的基础担保金为1000万元人民币,全面结算会员的基础担保金为2000万元人民币,特别结算会员的基础担保金为5000万元人民币。

交易所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市后,根据市场总体情况测算出全市场的结算担保金总额,结算担保金总额为上一季度日均交易保证金的8%。每个结算会员根据业务量按比例分担结算担保金总额。结算会员应分担的结算担保金=结算担保金总额×(20%×该会员上一季度日均交易量/交易所上一季度日均交易量+80%×该会员上一季度日均持仓量/交易所上一季度日均持仓量)。交易所根据会员应分担的结算担保金数额与结算担保金余额进行调整,但不得低于基础担保金数额。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情况随时调整结算担保金的收取标准和收取时间。

当会员出现违约风险时,先使用该违约会员的结算担保金,不足部分再按比例使用其他结算会员缴纳的结算担保金承担履约责任。会员分担的金额以其所缴存的结算担保金为限,其分担比例为该结算会员结算担保金余额占当前未使用结算担保金总额之比。

结算会员缴存的结算担保金,依上述规定使用后,应于交易所规定期限内按原缴纳标准补足。交易所使用结算担保金后,应向违约会员追偿。追偿所得的款项,可按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弥补会员结算担保金。3、结算账户

基于交易所的会员类型和业务设置,交易所会员开立的账户包括:

全面结算会员开立专用经纪结算账户、专用自营结算账户;交易结算会员开立专用经纪结算账户、专用自营结算账户;特别结算会员开立专用结算账户;非结算会员开立专用经纪结算账户、专用自营结算账户。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期货公司必须将自营资金和客户资金分户存放,自营资金存入专用自营结算账户,客户资金存入专用经纪结算,不得挪用客户资金。交易所对会员自营和经纪两个账户的交易情况和资金变化实行分账管理,分别计算持仓和盈亏。

4、结算准备金和交易保证金

结算会员在交易所账户中的资金分为交易保证金和结算准备金两部分。

结算准备金是指结算会员为了交易结算在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中预先准备的资金,是未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

为提高市场履约能力,结算会员的结算准备金余额不能低于200万元,必须以现金形式缴纳。若当日结算后结算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低于200万元,且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未能补足的,交易所将禁止该账户开新仓。

交易保证金是指结算会员存入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中确保合约履约的资金,是已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当买卖双方成交后,交易所按公布标准向双方收取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按买入和卖出的持仓量分别收取交易保证金。

5、现金交割

现金交割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以现金差额收付的方式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而不进行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股指期货合约采用现金交割方式。

在股指期货合约到期后,交易所以交割结算价为基准了结所有未平仓合约,划付持仓双方的交割盈亏。股指期货的交割手续费为30元/手,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

6、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又称“逐日盯市”,其原则是交易所在每日交易结束后,按当日结算价对结算会员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结算准备金。

交易结束后,一旦结算会员的结算准备金余额低于其最低余额标准时,交易所向结算会员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两者的差额即为追加保证金金额。

结算会员在交易所结算完成后,按照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原则对投资者及非结算会员进行结算;非结算会员按照同样原则对投资者进行结算。

交易所在盘中根据实时价格对会员持仓进行试结算,有权对持仓浮亏较大的会员在规定时间内追加保证金,对未及时补足的会员停止开新仓。

7、每日结算价

沪深300指数期货每日结算价为期货合约最后一小时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国际市场上股指期货结算价有四种做法,分别是:收盘时段集合竞价;收盘前一段时间成交量加权价;收盘价;收盘时刻最高与最低卖出价的平均价,按最小波动价位取整。沪深300指数期货选择最后一小时成交量加权平均价的原因是:(1)防止市场可能的

操纵行为;(2)避免日常结算价与期货收盘价、现货开盘价的偏差太大。

8、到期交割方式和交割结算价

按照国际惯例,股指期货的到期交割均采用现金交割方式,沪深300指数期货也采用现金交割。交割结算价采用到期日沪深300指数最后二小时所有指数点算术平均价。特殊情况下,交易所有权调整计算方法。

在国际市场上,有四种常用的交割结算价确定方式,分别是:最后交易日现货市场一段期间的平均价格;最后交易日现货市场收盘价;最后结算日现货市场特别开盘价;最后结算日现货开盘后一段时间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我们选择采用最后交易日沪深300指数最后二小时所有指数点算术平均价作为交割结算价,更加有效地防范市场操纵的风险。

9、移仓

移仓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非结算会员更换替其结算的结算会员,另一种是当会员账户出现风险时,交易所将该会员受托投资者转移给另一家会员。移仓内容仅包括所移账户的持仓及相应的交易保证金,不包括当日的盈亏、交易手续费、税金、结算准备金等其他款项。

第一种情况的移仓:

申请变更的一方需要于代理结算协议终止前一个月将《非结算会员更换代理结算会员申请书》递交给对方及交易所。交易所对其移仓申请材料进行审批。交易所批准后,将与会员约定某个周日为移仓日(如遇节假日顺延)。在交易所规定的移仓日之前,原结算会员应向交易所递交《非结算会员持仓及交易保证金移转申请书》,并附需要移出的投资者持仓详细清单,同时,接受移仓的结算会员向交易所提交与该非结算会员签订的代理结算协议,交易所再为其办理移仓手续。

第二种情况的移仓:

当会员出现违约风险,或者因故发生合并、分立、破产、退出的,交易所要对会员经纪业务实施移仓。交易所指定某一会员作为移入方,并约定某交易日为双方办理移仓业务。

四、关于中金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1、限仓和大户报告制度

限仓制度是指交易所为了防范市场价格操纵和防止期货市场风险过度集中,对会员及投资者的持仓数量进行限制的制度。

沪深300股指期货限仓是指会员或投资者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合约持仓的最大数额。投资者限仓数额为2000手,同一投资者在不同会员处开仓交易,其在某一合约的持仓合计,不得超出一个投资者的持仓限额。当某一合约持仓量(单边)超过10万手时,结算会员在该合约上的持仓量(单边)不得超过该合约市场持仓总量的25%。会员及投资者必须将其持有的头寸控制在其持仓限额以内,超出的持仓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减仓的持仓,交易所可强行平仓。

大户报告制度是与限仓制度紧密相关的又一个防范大户操纵市场价格、控制市场风险的制度。通过实施大户报告制度,可以使交易所对持仓量较大的投资者进行重点监控,了解其持仓动向、意图,对于有效防范市场风险有积极作用。

当投资者的持仓量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持仓报告标准的,投资者应通过会员向交易所报告其资金情况、持仓情况等。交易所可根据市场风险状况,制定并调整持仓报告标准。投资者在不同会员有持仓,且合计达到报告标准的,应向交易所报告。投资者未报告的,由交易所指定其受托会员之一报送该投资者的有关材料。

2、强行平仓制度

强行平仓制度是指交易所按有关规定对会员、投资者持仓实行平仓的一种强制措施。强行平仓制度的实行,能及时制止风险的扩大和蔓延。强行平仓先由会员自己执行,时限为开市后第一节,即上午交易时间。若时限内会员未执行完毕,则由交易所强制执行。当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并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足的强行平仓分三种情况:第一、当只有自营账户违约时,对自营账户的持仓按合约总持仓量大小顺序进行强平。如果强行平仓后,结算准备金仍小于零,对其代理账户中的投资者进行移仓。第二、当只有经纪账户违约时,首先动用自营账户的结算准备金余额和平仓金额进行补足,再对经纪账户中的持仓按一定原则进行强平。第三、当自营账户和经

纪账户都违约时,强行平仓顺序是先自营账户,后经纪账户。如果经纪账户头寸强行平仓后,结算准备金大于零,对投资者进行移仓。

持仓超过限仓规定的强行平仓:当只有一个会员出现此种情况时,先平自营账户持仓,再平经纪账户持仓,经纪账户持仓按会员超仓数量与会员持仓数量的比例确定有关投资者的平仓数量;当有多个会员出现此种情况时,优先选择超仓数量大的会员作为强行平仓的对象。投资者超仓的,对该投资者的超仓头寸进行强行平仓;投资者在多个会员处持仓的,按持仓数量由大到小的顺序选择会员强行平仓。会员和投资者同时超仓的,先对超仓的投资者进行平仓,再按会员超仓的方法平仓。

3、强制减仓制度

强制减仓是当市场出现连续两个及两个以上交易日的同方向涨停(或跌停)等特别重大的风险时,交易所为迅速、有效化解市场风险,防止会员大量违约而采取的措施。

强制减仓是指交易所将当日以涨跌停板价申报的未成交平仓报单,以当日涨跌停板价与该合约净持仓盈利投资者按持仓比例自动撮合成交。同一投资者持有双向头寸, 则其净持仓部分的平仓报单参与强制减仓计算,其余平仓报单与其对锁持仓自动对冲。我国商品期货市场运行实践证明,强制减仓制度是一种及时控制和化解重大风险的有效措施。

沪深300股指期货的强制减仓是在收市后,将已在交易系统中以涨跌停板价申报无法成交的、且投资者合约的单位净持仓亏损大于或等于当日结算价的10%的所有持仓与该合约净持仓盈利大于零的投资者按持仓比例自动撮合成交。强制减仓的价格为该合约当日的涨(跌)停板价。强制减仓当日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恢复到正常水平,下一交易日该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按合约规定执行。

沪深300股指期货套利案例

沪深300股指期货套利案例 一、套利和股指期货套利介绍 1. 套利 套利也叫价差交易,指买入或者卖出某种期货和约的同时,卖出或者买入相关的另一种和约,并在某个时间同时将两种和约平仓的交易方式。套利分为跨期套利、跨市套利、跨商品套利和期现套利。 跨期套利是指在同一市场同时买入或卖出同种商品不同交割月份的期货和约,以期在有利时机同时将这两个交割月份不同的和约对冲平仓获利;跨商品套利指利用两种不同的、但相互关联的商品之间的期货和约价格差异进行套利;跨市套利指在某个交易所买入(或卖出)某一个交割月份的某种商品和约,同时在另一个交易所卖出(或买入)同一交割月份的同种商品和约,利用不同交易所同种商品期货和约之间的价差获取收益;期现套利指当某种商品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的价格出现异常差异时,交易者分别在两个市场买低卖高,利用期货与现货不合理的价差获取收益。 套利的作用是使各种期货和约的价格关系趋于正常,促进市场公平价格的形成,增加期货市场交易量,提高期货交易的活跃程度,增加流动性。套利机会的多少与市场的有效程度密切相关,市场的效率越低,套利机会越多,市场的效率越高,套利机会越少。 2. 股指期货套利 股指期货套利是指利用股指期货市场存在的不合理价格,同时参与股指期货与股票现货市场交易,或者同时进行不同期限、不同(但相近)类别股票指数合约交易,以赚取差价的行为。股指期货套利同样分为期现套利、跨期套利、跨市套利和跨品种套利。 股票指数期货套利与商品套利的比较 总体上看,股指期货套利和商品套利都是期货套利交易的一种类型,其原理都是在市场价格关系处于不正常状态下进行双边交易以获取低风险差价。 股指期货套利和商品期货套利的主要区别在于期货合约标的属性不同。商品期货合约的标的是有形商品,有形商品就涉及到商品的规格、性能、等级、耐久性,以及仓储、运输和交割等等,从而会对套利产生重要影响。股指期货的标的是股票指数,指数只是一个无形的概念,不存在有形商品的相关限制,同时股指期货的交割采用现金交割,因此在交割和套利上都有很大的便利性。此外,股指期货由于成份股分红不规律、融资成本不一以及现货指数设计等原因,其理论价格相对商品期货更难准确定价。这些区别是造成股指期货套利和商品期货套利在具体类别上差异的主要原因。 二、股指期货套利步骤和理论价格计算 1. 股指期货套利步骤 股指期货进行套利交易基本模式是“买股票组合、抛指数”或“买指数、抛指数”,其套利步骤如下: (1)计算股指期货合约的合理价格; (2)计算期货合约无套利区间; (3)确定是否存在套利机会;

沪深300股指期货的合约内容和特点

沪深300股指期货的合约内容和特点 合约月份 股指期货合约都有到期日,到期日也即最后交易日,在到期日收市时尚未被平仓的持仓头寸就要进行现金交割,合约月份就是指股指期货合约到期交割时所在的月份。沪深 300(2610.898,15.46,0.6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法定假日顺延),交割日期与最后交易日相同。这里提醒投资者注意两点:第一,最后交易日是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不是月末。第二,投资者在最后交易日前要根据持仓目的,选择是提前平仓还是持有到期交割,切不可像有些投资者买股票长期投资那样买后不管。沪深300股指期货的合约月份有四个,即当月、下月及随后的两个季月,季月指3月、6月、9月、12月。也就是说,同时有四个合约在交易。比如,在2010年3月2日的沪深300股指期货仿真交易中,就同时有IF1003、IF1004、IF1006、IF1009四个合约在交易,其中:IF1003为当月合约,IF1004为下月合约,IF1006和IF1009为随后的两个季月合约。以IF1006为例,IF为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代码,10指2010年,06指到期交割月份为6月份。其余依此类推。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10%。最后交易日及季月合约上市首日的限制幅度为±20%。这里有两点要提醒投资者注意:第一,每日价格的最大波动限制幅度不是固定不变的,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进行调整;第二,计算价格最大波动限制的基准是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不是收盘价。这是因为,沪深300股指期货采用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在该制度下,计算投资者当日盈亏以及交易保证金的依据是结算价,而非收盘价。 保证金

沪深300指数收盘历史数据(2010年4月16日-2014年.

2012-8-312204.87 2012-8-302211.37

2012-8-292214.81 2012-8-282238.41 2012-8-272228.20 2012-8-242275.68 2012-8-232302.20 2012-8-222295.59 2012-8-212313.70 2012-8-202301.79 2012-8-172313.48 2012-8-162319.67 2012-8-152331.61 2012-8-142357.02 2012-8-132351.93 2012-8-102399.89 2012-8-92411.65 2012-8-82389.37 2012-8-72388.32 2012-8-62385.30 2012-8-32353.74 2012-8-22334.88 2012-8-12358.65 2012-7-312332.92 2012-7-302335.79 2012-7-272349.11 2012-7-262347.49 2012-7-252360.08 2012-7-242375.99 2012-7-232365.43 2012-7-202398.16 2012-7-192424.62 2012-7-182414.87 2012-7-172414.20 2012-7-162399.73 2012-7-132450.63 2012-7-122449.18 2012-7-112425.57 2012-7-102406.71 2012-7-92416.04 2012-7-62472.61 2012-7-52430.37 2012-7-42464.92 2012-7-32468.72 2012-7-22465.24 2012-6-292461.64 2012-6-282426.91 2012-6-272447.20 2012-6-262454.72 2012-6-252456.88 2012-6-212512.19 2012-6-202552.61 2012-6-192558.62 2012-6-182581.21 2012-6-152568.05 2012-6-142560.42 2012-6-132580.64 2012-6-122540.18 2012-6-112558.26 2012-6-82524.33 2012-6-72542.18 2012-6-62557.40 2012-6-52558.84 2012-6-42559.03 2012-6-12633.00 2012-5-312632.04 2012-5-302642.26 2012-5-292650.85 2012-5-282614.69 2012-5-252573.10 2012-5-242595.26 2012-5-232616.87 2012-5-222627.52 2012-5-212587.23 2012-5-182573.98 2012-5-172613.94 2012-5-162574.65 2012-5-152617.37 2012-5-142615.53 2012-5-112636.92 2012-5-102657.21 2012-5-92657.51 2012-5-82709.12 2012-5-72717.78 2012-5-42715.88 2012-5-32691.52 2012-5-22683.49 2012-4-272626.16 2012-4-262631.49 2012-4-252625.99 2012-4-242604.87 2012-4-232606.04 2012-4-202626.84 2012-4-192596.06 2012-4-182599.91 2012-4-172541.88 2012-4-162574.04 2012-4-132580.45 2012-4-122570.44 2012-4-112520.04 2012-4-102519.79 2012-4-92495.15 2012-4-62519.83 2012-4-52512.83 2012-3-302454.90 2012-3-292443.12 2012-3-282474.90 2012-3-272547.14 2012-3-262555.44 2012-3-232552.94 2012-3-222583.75 2012-3-212587.79 2012-3-202584.45 2012-3-192630.01 2012-3-162623.52 2012-3-152585.55 2012-3-142605.11 2012-3-132681.07 2012-3-122654.40 2012-3-92664.30 2012-3-82635.79 2012-3-

沪深300股指期货基础知识培训

沪深300股指期货基础知识培训 1.Q:沪深300指数是如何组成的? A:沪深300指数由沪深A股中规模大、流动性好、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股票组成,于2005年4月8日正式发布,综合反映沪深A股市场整体表现。 2.Q: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集合竞价时间是什么? A:上午09:10--09:15,其中9:10-9:14是集合竞价指令申报时间,不接受市价指令申报,9:14-9:15是集合竞价指令撮合时间,不接受任何指令申报。 3.Q: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正常交易日(非最后交易日)的交易时间是什么?A:9:15-11:30(第一节),13:00-15:15(第二节)。 4.Q: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的交易时间是什么? A:9:15-11:30(第一节),13:00-15:00(第二节)。 5.Q:沪深300股指期货的合约乘数是多少? A:每点300元。 6.Q: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是多少? A:0.2点。 7.Q:沪深300股指期货采用的是T+0还是T+1的交易方式? A:T+0。当日可多次进行开平仓交易。 8.Q:沪深300股指期货限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是多少? A:限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是100手。

9.Q:沪深300股指期货市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是多少? A:市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是50手。 10.Q:沪深300股指期货投机持仓限额最大是多少? A:100手。进行投机交易的客户号某一合约单边持仓限额为100手;进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套利交易的客户号的持仓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不受上 述限制。 11.Q: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到期日(即最后交易日)是哪一日? A: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五,遇法定节假日或特殊日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因此,期货合约是不能无限期持有的。 12.Q: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交割日是哪一日? A:交割日即最后交易日,即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五,遇法定节假日或特殊日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13.Q: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到期时,采用何种方式交割? A:现金交割方式。 14.Q:在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到期交割时,计算盈亏金额的依据价为哪一个? A:根据交割结算价计算。根据交割结算价计算。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二小时的算术平均价。 15.Q: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同时挂牌交易的合约分别为哪几个? A:沪深300指数期货同时挂牌四个月份合约,分别是当月、下月及随后的两个季月月份合约,季月是指3月、6月、9月、12月。如,现在为2010年3月1日,则目前挂牌交易的合约为IF1003、IF1004、IF1006、IF1009。 16.Q:期货公司应当在何时向投资者揭示沪深300股指期货的交易风险? A:期货公司应当在投资者开户前向投资者揭示沪深300股指期货的交易风

股指期货基础知识测试题及答案

股指期货基础知识测试试题(A 卷) (共30 道题,答对24 题为合格。测试时间为30 分钟。) 一、判断题(本大题共10 道小题,对的打“√”,错的打“X”,请将正确答案填入下面的表格中) 1.沪深300 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为沪深300 指数点乘以合约乘数。() 2.IF1005 合约表示的是2010 年5 月到期的沪深300 股指期货合约。() 3.沪深300 股指期货实行T+1 交易制度。() 4.中金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调整沪深300 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 5.客户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在不同的会员处开户的,其交易编码中客户号不相同。() 6.股指期货合约的当日结算价是计算当日持仓盈亏的依据,沪深300 股指期货合约以该合约当天收盘价作为当日结算价。() 7.股指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所将按照交割结算价将投资者持有的未平仓合约进行现金交割,投资者将无法继续持有到期合约。()

8.沪深300 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手”,期货交易以交易单位的整数倍进行。() 9.期货合约有到期日,不能无限期持有。() 10.投资者对期货交易结算报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期货公司提出,否则视为对交易结算结果的确认。() 二、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 道小题,每题仅有一个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填入下面的表格中) 1. 会员应当与客户约定,客户出现交易所规定的异常交易行为并经劝阻、制止无效的,会员可以采取以下何种措施()。 A、提高交易保证金 B、限制开仓 C、拒绝客户委托或终止经纪关系 D、以上均包括 2. 根据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要求,自然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股指期货交易编码需要具有累计()以上的股指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最近三年内具有10 笔以上的商品期货交易成交记录。 A、5 个交易日、10 笔

利用股票组合复制沪深300指数

利用股票组合复制沪深300指数 宏源期货刘健 一.指数复制方式综述 指数期货与商品期货区别在于,商品期货有实实在在的商品现货与之对应,而股价指数是通过某种规则计算的金融指标,当前并没有与沪深300指数期货对应的可交易的指数现货品种,因此需要投资者去构造现货组合,也称复制指数。利用股指期货进行期现套利的关键在于如何构造交易成本低,拟合精度高现货组合,进而达到有效复制指数的效果。构造现货组合的方式分为如下几种:a.利用股指期货标的指数基金复制指数;b.利用几种ETF基金复制指数;c.利用股票组合复制指数。 (一). 利用股指期货标的指数基金复制指数 采用指数期货标的对应的指数基金来替代现货是最简单易行的方法。目前市场上以沪深300指数为跟踪标的的基金达到15只,其中仅2009年一年就有10只沪深300指数基金发行。截止2009年底,累计基金份额超过1100亿份,其中嘉实沪深300、华夏沪深300、国泰沪深300和易方达沪深300四只基金份额超过100亿。 从基金类型上看,嘉实沪深300等四只基金为LOF,其余均为传统的开放式基金。传统的开放式基金采用网下申购、赎回的交易方式,基于T+2 交易机制和“未知价”的结算原则,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套利的效果。LOF基金的流动性较差,也不太适合大规模套利。 (二). 利用几种ETF基金拟合指数 与普通的指数基金相比,ETF基金具有以下优点:首先,ETF基金相对于LOF基金,具有交易成本低、交易方便,交易效率高等特点。其次,ETF基金采用完全被动的指数化投资策略,管理费较低,操作透明度较高,可以让投资者以较低的成本投资于一篮子标的指数成份股。 由于沪深300指数的标的股票来自沪深两市,这为跨市场ETF基金的推出制造了一定的难度,目前国内尚无基金公司推出沪深300ETF基金,如果国内先锋300ETF基金能早日推出,将给期现套利带来极大的便利。

沪深300 指数基本面分析

沪深300指数基本面分析 沪深300作为即将推出的股指期货的交易标的,越来越受到市场的关注,与此同时,其良好的市场表现也使得以其为投资标的的指数基金业绩表现较为突出,那么作为一种强调交易性和投资性的指数,其成分股基本面上的特征是否满足投资性的要求呢?在这里,我们主要基于财务指标从盈利能力、成长能力、分红派息以及估值等角度对沪深300指数推出以来其基本面特征变化进行一个简单的分析。 一、沪深300成分股的盈利能力突出 盈利能力直接反映了指数的篮筹特征和长期回报能力,图1反映了前后四批沪深300成分股的税后利润及其市场占比以及主营收入市场占比的情况: 图1:沪深300成分股盈利能力分析(一) 数据来源:中证指数 图1显示,沪深300成分股主营收入市场占比基本稳定在70%左右,而其净利润市场占比更是维持在85%以上,且还呈现一定上升趋势。而从沪深300指数成分股的净利润分布来看,2006年底沪深300成分股占整个市场净利润的比重为92.2%。进一步,我们对其净利润占市场比进行了分析,如下图所示:

图2:2006年沪深300 成分股净利润市场贡献度 数据来源:中证指数 由上图我们可以看出,沪深300指数成分股的净利润权重集中度较高,其总共300只成分股净利润合计占市场的比重为92.2%,但其中前5位就贡献了全市场43.56%的净利润,也占整个沪深300成分股净利润的一半,前40位成分股净利润的市场贡献度更是高达70%。 图3的单位指标统计同样显示了沪深300的篮筹长期回报特征,根据统计,沪深300指数成分股的加权EPS和ROE基本都在全市场水平的1.2倍以上。图3:沪深300成分股盈利能力分析(二) 数据来源:中证指数 以上的分析表明,沪深300成分股将市场上盈利能力最强的公司基本已经全部囊括,总体而言,其成分股的资产质量极佳,盈利能力较强,堪称整个市场

(新)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交割结算价如何确定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交割结算价如何确定? 在国际市场上,股指期货的到期交割均采用现金交割方式,交割结算价确定方式主要有四种,分别是:最后交易日现货市场一段期间的平均价格;最后交易日现货市场收盘价;交割日现货市场特别开盘价;交割日现货开盘后一段时间成交量加权平均价。 为更加有效地防范市场操纵的风险,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中,沪深300股指期货的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股指期货的交割结算价进行调整。 如何计算股指期货合约的当日盈亏? 期货合约以当日结算价作为计算当日盈亏的依据。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当日盈亏=∑[(卖出成交价-当日结算价)×卖出量×合约乘数]+∑[(当日结算价-买入成交价)×买入量×合约乘数]+(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当日结算价)×(上一交易日卖出持仓量-上一交易日买入持仓量)×合约乘数 当日盈亏在当日结算时进行划转,盈利划入结算准备金,亏损从结算准备金中划出。 举例说明。某投资者在上一交易日持有某股指期货合约10手多头持仓,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为1500点。当日该投资者以1505点的成交价买入该合约8手多头持仓,又以1510点的成交价卖出平仓5手,当日结算价为1515点,则当日盈亏具体计算如下: 当日盈亏=[(1510-1515)×5]+[(1515-1505)×8]+(1500-1515)×(0-10)=205点 如果该合约的合约乘数为300元/点,则该投资者的当日盈亏为205点×300元/点=61500元。

1、交易时间与股票市场一致 股指期货交易时间和股票现货市场交易时间是不一致的。 目前沪深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9:30-11:30,13:00-15:00(节假日除外)。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中,将沪深300(3380.915,-24.23,-0.71%)指数期货的交易时间设计得比证券交易时间稍长些,为9:15-11:30,13:00-15:15(最后交易日除外)。 早开盘迟收盘的交易时间安排,便于期货市场更充分地反映股票市场信息,方便投资者根据股票资产及价格情况进行投资策略的调整,也便于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 因此,投资者要注意,股指期货交易时间与股票现货市场不一致。股票现货交易收盘后,股指期货的投资者仍然要盯盘,继续关注股指期货市场的情况,了解自己的持仓和价格变动。 2、满仓操作能挣大钱 由于股指期货交易采用保证金交易,具有放大效应,有些投资者误认为满仓操作可以赚大钱。 殊不知,若投资者在市场上能开多少仓就开多少仓,不留余地,那么当行情反向变动,导致可用资金出现负数时,保证金杠杆效应同样使得亏损也放大了。特别在行情剧烈波动时,投资者可能在盘中就会出现很大的亏损,造成保证金不足,而被要求追加保证金或被强行平仓;另外,由于股指期货交易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当日结算后,投资者可用资金是负数,且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补足,那么在第二天上午将会被部分强行平仓或者全部强行平仓,影响到第二天的持仓盈利情况,甚至可能使投资者无法继续开新仓参与交易。 因此,股指期货交易必须坚持风险控制为先,不宜盲目乐观,要强化风险控制意识,做到合理控制仓位。一般来说,股指期货投资忌满仓操作,应做到游刃有余。 3、捂着总有一天能解套

沪深300股指期货仿真交易合约表格(1).doc

什么是股指期货 所谓股指期货,就是以某种股票指数为基础资产的标准化的期货合约。买卖双方交易的是一定时期后的股票指数价格水平。在合约到期后,股指期货通过现金结算差价的方式来进行交割。 股指期货交易与股票交易相比,有很多明显的区别: (1)股指期货合约有到期日,不能无限期持有。股票买入后正常情况下可以一直持有,但股指期货合约有确定的到期日。因此交易股指期货必须注意合约到期日,以决定是提前平仓了结持仓,还是等待合约到期进行现金交割。 (2)股指期货交易采用保证金制度,即在进行股值期货交易时,投资者不需支付合约价值的全额资金,只需支付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履约保证;而目前我国股票交易则需要支付股票价值的全部金额。由于股指期货是保证金交易,亏损额甚至可能超过投资本金,这一点和股票交易也不同。 (3)在交易方向上,股指期货交易可以卖空,既可以先买后卖,也可以先卖后买,因而股指期货交易是双向交易。而部分国家的股票市场没有卖空机制,股票只能先买后卖,不允许卖空,此时股票交易是单向交易。 (4)在结算方式上,股指期货交易采用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交易所当日要对交易保证金进行结算,如果账户保证金不足,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否则可能会被强行平仓;而股票交易采取全额交易,并不需要投资者追加资金,并且买入股票后在卖出以前,账面盈亏都是不结算的。 沪深300股指期货仿真交易合约表

股指期货合约主要包括哪些要素? 股指期货合约是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标准化协议,是股指期货交易的对象。一般而言,股指期货合约中主要包括下列要素: 一、合约标的。即股指期货合约的基础资产,比如沪深300指数期货的合约标的即为沪深300股票价格指数。 二、合约价值。合约价值等于股指期货合约市场价格的指数点与合约乘数的乘积。 三、报价单位及最小变动价位。股指期货合约的报价单位为指数点,最小变动价位为该指数点的最小变化刻度。 四、合约月份。指股指期货合约到期交割的月份。 五、交易时间。指股指期货合约在交易所交易的时间。投资者应注意最后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可能有特别规定。 六、价格限制。是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交易价格的波动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 七、合约交易保证金。合约交易保证金占合约总价值的一定比例。 八、交割方式。股指期货采用现金交割方式。 九、最后交易日和最后结算日。股指期货合约在最后结算日进行现金交割结算,最后交易日与最后结算日的具体安排根据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股指期货的产生与发展(交通银行金融期货业务部) 随着二战后布雷顿森林体系的解体,20世纪70年代,国际经济形势发生了急剧的变化,浮动汇率制取代了固定汇率制。经济和金融的双混乱加之接踵而至的石油危机,致使西方各国汇率、利率波动频繁,通货膨胀加剧,股票市场价格频频暴跌,投资者迫切需要一种能够有效规避股市风险、实现资产保值的金融工具。在这种背景下,股票指数期货应运而生。1982年2月,美国堪萨斯期货交易所首先推出了价值线综合指数期货合约。同年4月,芝加哥商业交易所上市标准普尔500指数期货合约。 股指期货交易在美国迅速崛起后,吸引了其他国家和地区竟相效仿,股指期货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推出热潮,澳大利亚、加拿大、英国,以及香港、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纷纷加入这一行列。随着股指期货的不断推出,投资者逐渐由过去买入某个或某组股票等待价格上涨后再伺机抛出的单项投资方式,转向期、现两个市场的组合投资模式。比如买入现货同时运用指数进行套利等。投资者开始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并学习运用这一工具对冲风险和谋取价差,当无风险套利由于市场的成熟而变得机会极少时,股指期货又逐渐演变成实施动态交易策略的工具,主要包括通过动态套期保值技术,实现投资组合保险;进行策略性资产分配等。 1987年10月19日,道·琼斯指数暴跌22.6%,揭开了全球金融风暴的序幕。关于这次股灾,很多人曾将其归罪于股指期货。著名的《布莱迪报告》就指出,股指期货并不像人们设想的那样能发挥规避股市风险的功能,反而会由于其比股票现货价格更剧烈的波动,从而将卖压传导到股票市场,促使股市进一步大跌,这就是后来得名的“瀑布理论”。但接下来的研究结果并不支持上述观点。美国国会专门成立了一个调查组进行了长期调研,研究结果由美联储前主席格林斯潘于1988年5月19日在美国国会听政会上公布。他指出:“许多股票衍生品的批评者没有意识到,事实上这些工具的成长如此之快并不是因为其成功的营销策略,而是因为他们给使用者提供了经济价值,股票衍生工具使养老基金和其他机构投资者可以保值和迅速低成本的调节头寸,因而在资产组合管理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1987年的金融风暴也使市场管理者充分认识到股指期货“双刃剑”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了对股指期货交易的风险监管和制度规范,出台了许多防范股指期货大跌的应对措施,如纽约证券交易所规定道·琼斯30种工业指数涨跌50点以上时即启动限制程序交易,并制定了涨跌停板制度等。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中金所办字[2010]16号)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关于发布《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相关细则、 办法和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通知 2010-2-20中金所办字[2010]16号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经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审议批准,现予以发布。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和《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经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审议批准,现予以发布。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会员结算业务细则》、《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信息管理办法》、《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办法》经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报告中国证监会,现予以发布。 以上规则、细则、办法及合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 2.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 3.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 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 5.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会员结算业务细则 6.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 7.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信息管理办法 8.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9.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办法 10.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 和修改《交易规则》、《违规违约处理办法》的批复 2010-2-12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你所《关于提请审批我所〈交易规则〉〈违规违约处理办法〉和〈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请示》(中金所监字[2010]9号)收悉。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所《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 二、批准你所修改《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 请你所切实做好相关宣传和培训工作。在上市股指期货的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后,请你所上报上市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申请。

关于沪深300指数的波动趋势研究数学建模96988334

关于沪深300指数的波动趋势研究数学建模96988334

关于沪深300指数的波动趋势研究 摘要 本文从沪深300指数2011.8.1-2013.8.2每日每时刻的指数数据出发,针对每日指数波动方式、未来趋势预测、交易模型、模型评价,分别利用聚类分析、灰色系统理论模型、动量交易模型做出建模分析。 首先,本文用EXCEL对原始数据进行整理,整理出每日指数随时刻波动的矩阵数据;再用matlab的cluster函数对其进行聚类分析。得出结果表明两年每日的波动方式大致可分为平缓、微小波动、剧烈波动三种指数波动方式,并且将其用于指导第二题指数未来趋势分析 其次,为了减少随机事件对沪深300指数的影响,本文建立了GM(1,1)灰色预测模型,运用线性最小二乘法对其进行拟合,对2012全年月份均值进行拟合,对2013一月到八月份的月均值进行预测,同时还用2012年度月均值以及2013前八个月的月均值进行误差检验。结果表明,此模型的精度较高,适合做中长期预测。 然后,从行为金融学的视觉出发,结合动量效应,建立期货交易数学模型。并对所建立的数学模型进行验证,发现运用此模型在两年交易中获得了较高的收益率,实际价值高。 最后,从平均收益率,平均亏损率、综合风险指数三个指标建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并对问题三所建的模型进行评价,指出问题三所建模型的长处及缺陷,并就改进提出意见。 关键词:聚类分析灰色预测模型动量交易模型行为金融学 一、问题重述 1.1问题背景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开发,股指期货(亦称期指)这一金融衍生工具也于2010年4月进入了交易市场.期指是一种以股价指数为标的物的标准化期货合约,具有价格发现、风险管理、杠杆投资等多种功能,是一种高风险、高利润率的金融创新工具. 在期指投资中,由于存在保证金制度和逐日结算制度,因而风险控制是尤为重要的.如果能有效预测其标的指数的变动,便可根据其涨跌趋势建仓,有效 规避风险的同时获取尽可能多的利润. 1.2问题提出 请根据数据分析以下问题:

A50指数期货与沪深300指数期货对比

A50指数期货与沪深300指数期货对比 中国金融期货市场开放,特别是股指期货和期权,一直是各方热烈讨论的话题。随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正式成立,也预示着中国股指期货即将推出,这自然也会受到全球的关注。我们注意到,新加坡交易所(Singapore Exchange,SGX)抢先一步上市中国A股股指期货。那么,以A股计算的中国A50指数期货会不会影响随后上市的中国国内股指期货?是否会影响其他金融衍生品的发展? 新华富时A50指数期货的早一步推出,或多或少会对沪深300指数期货产生影响,但是这种影响程度有多大?我们不妨从这两个股指期货的投资者结构、合约设计和市场配套环境来分别分析。 首先,就投资者结构而言,沪深300期指与新华富时A50期指的最大不同在于各自投资者结构的差异。新加坡市场的参与者主要是海外机构投资者,包括投资于中国国内市场的QFII,中国国内市场参与者将是各路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而且初期预计个人投资者会更多。另外,海外机构投资者一般投资理念和操作经验都比较成熟,而中国国内投资者普遍不具备相关的投资经验,中国国内市场无形中将会受到新加坡市场的影响。但是,由于人民币资本项目的不可自由兑换,尽管海外机构有成熟的投资经验和庞大的资金实力,但是它们无法大量投资于中国国内股市,也就无法掌握足够多的现货。其结果是新华富时A50期指只能跟随A股市场,难以通过先做多期指再拉股指,或者先做空期指再压股指,前述的作价方法不易实现。也就是说,新加坡市场对中国国内市场不会存在实质上的引导机制。当然,随着QFII额度的增加,人民币资本项目的逐步放开,情况也许会发生变化。 第二点关于合约设计,新加坡交易所在衍生品设计方面有成熟的经验,其所推的新华富时 A50指数期货设计目的在于与中国国内的沪深300指数期货进行竞争。因此,在合约设计上力求体现其差异性,主要区别在于以下几点: (1)交易时间不同。从目前讨论稿看,沪深300期指的交易时间为上午9:15-11:30和下午13:00-15:15,而新华富时A50期指交易时间上午为9:15-11:35,收盘晚5分钟,下午为13:00-15:05,而且它还有15:40-19:00的额外交易时段,早市晚收盘以及增加额外交易时段,目的都在于增加新华富时A50期指对沪深300期指的引导和影响。在市场发生重大事件的时候(中国国内经常在闭市后发布重大消息),仍然可以通过新加坡市场进行操作。 (2)涨跌幅限制不同。沪深300期指涨跌幅限制初定为上一个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10%,但当价格达到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6%时将启动熔断机制;新华富时A50期指实行的是分段涨跌幅限制,而如果市场持续上涨则事实上没有涨跌幅限制,因此更加宽松的涨跌幅机制有利于市场价格发现,特别是在市场发生重大事件的时候,一旦中国国内市场由于涨跌幅限制而丧失了流动性,新加坡市场是更好的选择。

沪深300,大户持仓报告制度

沪深300,大户持仓报告制度篇一:什么是持仓限额制度,交易所实行的持仓限额制度具体有哪些规定,什么是大户持仓报告制度 1. 什么是持仓限额制度? 为了防止和打击操纵市场行为,除了合理设计期货合约、完善保证金制度以外,实行持仓限额制度十分必要。 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中,持仓限额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客户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合约持仓的最大数额。如果同一客户在不同会员处开仓交易,则要将该客户在各账户下的持仓合并计算。 对于确实需要利用股指期货进行套期保值的会员或客户,可以向中金所申请豁免持仓限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中金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批准其要求。 具体的限仓标准根据中金所的规定执行,会员和客户达到或超过持仓限额的,不得同方向开仓交易。 2. 交易所实行的持仓限额制度具体有哪些规定? 交易所实行持仓限额制度。会员和客户的股指期货合约持仓限额具体规定如下: (一)对客户某一合约单边持仓实行绝对数额限仓,持仓限额为300张; (二)对从事自营业务的交易会员某一合约单边持仓实行绝对数额限仓,每一客户号持仓限额为300张;

(三)某一合约单边总持仓量超过10万张的,结算会员该合约单边持仓量不得超过该合约单边总持仓量的25%。 获批套期保值额度的会员或者客户持仓,不受前款限制。 3. 什么是大户持仓报告制度? 大户持仓报告制度是指会员或客户某一合约持仓达到中金所规定的持仓报告标准时,会员或客户应当向交易所报告。中金所可根据市场风险状况,公布持仓报告标准。 大户持仓报告制度是与限仓制度紧密相关的又一个防范大户操纵市场价格、控制市场风险的制度。通过实施大户持仓报告制度,可以使中金所对持仓量较大的会员或客户进行重点监控,了解其持仓动向、意图,对于有效防范市场风险有积极作用。 篇二:沪深300指数风险管理制度 沪深300股指期货采取了有针对性的严控措施和风险防范制度安排,确保市场安全稳妥运行。 一是保证金制度。保证金是交易所有效控制市场风险的重要手段。通过调整股指期货合约保证金水平,可以大大降低股指期货交易的杠杆率,减小市场风险,将股指期货交易量控制在一个合理水平。例如,如果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面值约为100万元,保证金比例为15%,那么一手合约的交易保证金需要15万元。

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

滬深300指數期貨合約 小组成员: (注:滬深300指數由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編制與維護,成份股票有300只。該指數借鑒了國際市場成熟的編制理念,採用調整股本加權、分級靠檔、樣本調整緩衝區等先進技術編制而成。)

一,合約月份 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的最後交易日為合約到期月份的第三個週五(遇法定假日順延),交割日期與最後交易日相同。有兩點值得注意:第一,最後交易日是合約到期月份的第三個週五,不是月末。第二,投資者在最後交易日前要根據持倉目的,選擇是提前平倉還是持有到期交割,切不可像有些投資者買股票長期投資那樣買後不管。 滬深300股指期貨的合約月份有四個,即當月、下月及隨後的兩個季月,季月是指3月、6月,9月,12月。也就是說,同時有四個合約在交易。比如,在2010年3月2日的滬深300股指期貨仿真交易中,就同時有IF1003、IF1004,IF1006,IF1009四個合約在交易,其中:IF1003為當月合約,IF1004為下月合約,IF1006和IF1009為隨後的兩個季月合約以IF1006為例,IF為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的交易代碼,10指2010年,06指到期交割月份為6月份。其餘依此類推。 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的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10%。最後交易日及季月合約上市首日的限制幅度為±20%。有兩點值得注意:第一,每日價格的最大波動限制幅度不是固定不變的,交易所有權根據市場風險狀況進行調整;第二,計算價格最大波動限制的基準是上一交易日的結算價,不是收盤價。這是因為,滬深300股指期貨採用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在該制度下,計算投資者當日盈虧以及交易保證金的依據是結算價,而非收盤價。 二,保證金 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的最低交易保證金為合約價值的8%。從這裡不難看出,交易保證金依保證金比率和合約價值而定,因此,交易保證金是被合約佔用的資金,不能用於其他用途。投資者期貨保證金賬戶中的資金餘額超過交易保證金的那部分為可用資金,投資者可以自由支配。可用資金不可為負,否則意味著交易保證金不足,如在規定的時限內未能補足,將面臨強行平倉的風險,所造成的損失由投資者承擔。因此,投資者必須隨時關注自己期貨保證金賬戶中資金餘額的情況。15%是最低交易保證金要求,並非今後實際交易中的保證金比率。實際交易時保證金比率可能更高,而且,期貨公司還會在交易所規定的保證金率基礎上再上浮幾個百分點。保證金制度是交易所控制市場風險的重要措施之一,交易所會根據市場風險狀況等因素適時調整保證金比率。 三,交易方式 股指期貨連續競價交易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這一點與A股市場相類似;但在遇到漲跌停板的極端行情之時,以漲跌停板價格申報的指令,按照“平倉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這是因為股指期貨採用雙向交易,投資者既可以開多倉,也可以開空倉。股指期貨採用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兩種方式撮合成交,正常交易日9:10-9:15為集合競價時間。其中,9:10-9:14為指令申報時間,9:14-9:15為指令撮合時間。集合競價指令申報時間不接受市價指令申報,集合競價指令撮合時間不接受指令申報。 為防止部分會員和客戶利用技術優勢影響交易系統安全和正常交易秩序,對於會員、客戶採取可能影響交易所繫統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的方式下達交易指令的,中金所可採取相關措施加以限制。

如何利用沪深300股指期货进行期现套利

如何利用沪深300股指期货进行期现套利 期现套利机会 一般情况下,期现套利机会主要存在于以下三种情形:1.股指期货推出初期;2.指数成分股分红期;3.指数成分股中的大市值权重股发生特殊事件。 一、股指期货推出初期 从全球主要市场股指期货品种上市的经验来看,在股指期货从不成熟走向成熟的过渡期中,套利机会往往呈现如下规律: 1.上市初期期现套利机会较多。我们的研究发现,股指期货在推出初期,由于市场效率较低,期货更容易偏离现货,待运行一段时间后,投资者情绪更趋平稳,投资者理念更趋理性,从而使得股指期货的定价发现机制更加完善,套利机会大幅下降。同时,在股指期货推出初期,期现套利收益空间较大,甚至可以说具有暴利收益,但是随着市场的发展与成熟,期现套利的收益空间会快速下降。 2.与近月合约相比,次近月合约出现套利机会的概率更大(包括正套利机会和负套利机会)。我们认为,近月合约和次近月合约之所以表现出不同的定价偏差特征,主要是因为交割时间越长,投资者判断指数未来走势难度越高,判断结果越容易出现较大偏差,故而使得次近月合约出现套利机会的概率更大。 3.与正套利机会相比,负套利机会更多。我们认为这是因为与正套利策略相比,执行负套利策略需要买入期货卖出现货,其执行难度通常会大于正套利策略。因此市场执行正套利机会的力量会大于执行负套利机会的力量,从而使得负套利机会更多。 二、指数成分股分红期 根据指数编制规则,当成分股分红派现时,指数将不作除权处理,而是任其自然回落,因此,在指数成分股的集中分红期,就存在大量的期现套利机会。 不同的投资者对于指数现货的分红率具有不同的预期,当投资者的一致预期低于实际分红时,股指期货容易被高估,产生正套利机会;当投资者的一致预期高于实际分红时,股指期货容易被低估,产生负套利机会。因此,在分红密集期,股指期货出现正负套利机会的可能性均存在。 三、指数成分股中的大市值权重股发生特殊事件 当指数成分股中的大市值权重股发生特殊事件时,可能会造成股指期货与股指现货的定价偏差扩大,从而产生套利机会,我们可以通过股指期货和股票现货来变相实现对停牌期股票的买卖交易。 1.当指数中的某大市值权重股发生重大利空事件而处于停牌期时,我们可以通过卖空期货,同时买入除了此大市值权重股之外的指数成分股现货。待此大市值权重股复牌,股价下跌从而带动股指期货下跌后,平仓了结,完成套利。 2.当指数成分股中的大市值权重股因重大利好事件停牌时,因无法购买股票现货,可考虑通过指数期货和股票现货的组合模拟买入现货,必要条件是市场具有现货卖空机制或我们已持有指数成分股现货。我们就可以通过买入期货,同时卖出除了此大市值权重股之外的指数成分股现货。待此大市值权重股复牌,股价上涨推动股指期货上涨后,平仓了结,完成套利。 期现套利策略 期现套利,是股指期货与股指现货之间的套利,是利用股指期货合约与其对应的现货指数的定价偏差进行的套利交易,属于无风险套利。由于股指期货价格是对未

沪深300指数运行分析

沪深300指数综合分析 A Comprehensive Analysis of the Shanghai-Shenzhen 300 Index 钦万勇郭涛 内容概述: 随着股指期货准备工作紧张、有序地进行,市场对于沪深300指数的认识参与性也越来越积极,沪深300指数的重要性也为更多的投资者所认可。通过本文的分析,旨在探寻一年以来沪深300指数的整体运行情况、特点和规律,使更多的投资者更加充分了解沪深300指数,为沪深300股指期货的推出做好准备。本文选取2006年11月27日至2007年11月26日期间的市场数据作为沪深300指数综合分析的数据基础。 Abstract: As the preparations for the launch of stock index futures proceed, the market is showing an increasing interest in knowing more about the Shanghai-Shenzhen 300 Index, and an increasing number of investors have come to recognize the importance of the Index. The purpose of this article is to uncover, through analysis, the performance,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the patterns of the Shanghai-Shenzhen 300 Index so that investors can have a better understanding of the Index and be prepared for the launch of the Shanghai-Shenzhen 300 Index Futures. Our analysis of the Shanghai-Shenzhen 300 Index uses the market data for the period from November 27, 2006 to November 26, 2007. 一、沪深300指数运行概况 1、沪深300指数基本走势 沪深300指数自面市以来,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市场反应良好。该指数精选了300只沪深两市流通市值大、流动性好的蓝筹股作为样本股,具有代表性,能够有效反应出沪深两市A股市场行情走势的整体状况和整体波动特征。 一年来沪深300指数上涨3163.5点,涨幅达193.3%,振幅为261.94%,最高价5891.72点,最低价1604.82点,共243个交易日,其中156个交易日指数上涨,87个交易日指数下跌,上涨天数为下跌天数的1.8倍。总成交量为169222608亿股,总成交额为231727.45亿元。总市值为283732.88亿元,流通市值51695.89亿元。指数总价值59035.94亿。按时点时段分析,期间年收益率135.18%。图1是沪深300指数日走势及成交额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