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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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名称:

申请日期:

填报说明

1.主体类型按照申请注册登记的类型填写,包括:(1)内资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其他企业;(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4)个体工商户;(5)农民专业合作社。

2.本申请书内所称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3.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是从事食品质量检验或食品安全

检查等工作的负责人员,由企业根据经营需要自行确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个体工商户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工作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由业主承担。

4.名称应当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的名称或者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5.填写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如无门牌号或房间号的,要明确参照物。

6.外籍人员无需填写民族、户籍登记住址,但需在户籍登记住址一栏填写国籍。

7.申请人自愿选择食品经营方式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经营方式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种。经营项目允许兼项选择。

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包括: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食品流通许可申请表

负责人情况登记表

注:负责人范围请参照第二页填报说明第2项。

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指定(委托)书

兹指定(委托) (代表或代理人姓名)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名称)的食品流通许可申请相关手续。

委托事项及权限:

1、□ 同意□ 不同意核对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 同意□ 不同意修改自备材料中的填写错误;

3、□ 同意□ 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 同意□ 不同意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和有关文书;

5、其他委托事项及权限(请详细注明):

指定或者委托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指定(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年月日

注:1、指定(委托)人是指申请人。申请人是法人和经济组织的由其盖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或盖章。

2、委托事项及权限,由指定(委托)人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第5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食品流通许可审核意见表

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情况登记表

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领取许可证时,可不再提交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书(完整版)

NO: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名称: 申请日期:

填报说明 1.主体类型按照申请注册登记的类型填写,包括:(1)内资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其他企业;(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4)个体工商户;(5)农民专业合作社。 2.本申请书内所称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3.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是从事食品质量检验或食品安全检查等工作的负责人员,由企业根据经营需要自行确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个体工商户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工作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由业主承担。 4.名称应当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的名称或者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5.填写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如无门牌号或房间号的,要明确参照物。 6.外籍人员无需填写民族、户籍登记住址,但需在户籍登记住址一栏填写国籍。 7.申请人自愿选择食品经营方式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经营方式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种。经营项目允许兼项选择。 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包括: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8.本申请书一式两份,一份报局存档,一份留所监管档案。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所需的各种制度

一、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五、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六、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七、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八、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1、从业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附件2.1 NO: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申请人名称(盖章或签字): 申请日期:年月日 —1 —

填报说明 1.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2.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栏参照营业执照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无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营业执照号码;无营业执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个体经营者填写相关身份证件号码。 3.本申请书内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4.填写住所、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住所应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相关身份证件)内容一致。 5.申请人应选择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主体业态包括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三种。选择主体业态时申请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选择一种业态填报,选择多项目经营时,按实际经营的所有项目申报。 6.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 7.相关含义: 食品批发商,指向生产企业、代理商或其他经营者购进食品,批量售给零售商、生产企业或其他组织,一般不直接服务于终端消费者的经营者。 商场超市,指采取柜台销售和开架销售相结合的方式销售食品,实行统一管理,分区销售,集中收款,经营方式以零售为主的一种经营形式。商场超市的食品销售区域经营面积不小于200m2。 食杂店,指以柜台式或与自选式相结合方式销售酒、饮料、休闲食品为主,独立、传统的无明显品牌形象的,以零售为主的一种经营形式。食杂店的食品销售区域经营面积一般小于200m2。 便利店,指以自选式或与柜台式相结合方式销售食品,收银台统一结算货款,有明显统一连锁品牌形象,经营方式以零售为主的一种经营形式。便利店的食品销售区域经营面积一般小于200m2。 食品贸易商,指主要经营方式是以向其他从事食品批发或食品零售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批量销售食品的一种经营形式(包括委托生产保健食品的企业)。 食品自动售货销售商,指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经营者。 网络食品销售商,指利用互联网从事食品销售的经营者。 冷冻(藏)仓库食品销售商,指利用冷冻(藏)仓库从事食品销售的经营者。 单位食堂,指设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供应内部职工、学生等集中就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 —2 —

食品流通变更许可申请书

食品流通变更许可申请书

填报说明 1.主体类型按照申请注册登记的类型填写,包括:(1)内资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其他企业;(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4)个体工商户;(5)农民专业合作社。 2.本申请书内所称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3.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个体工商户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由业主承担。 4.名称应当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的名称或者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5.填写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且与产权证明具体地址相一致。 6.外籍人员无需填写民族、户籍登记住址,但需在户籍登记住址一栏填写国籍。 7.申请人自愿选择食品经营方式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经营方式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种。经营项目允许兼项选择。 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包括: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江苏省无锡工商行局,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名称: 江苏省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南长分局制

食品流通许可申请提交材料目录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兹委托前来办理(名称)的食品流通许可新设变更延续注销迁移备案撤回申请补换证等事项(划掉未涉及事项)。 委托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委托权限如下(在所选唯一项目前的括号内打“√”,选择两项及以上或涂改的,本委托书无效): ()1、不同意修改任何内容; ()2、同意修改错别字、遗漏或误加的文字; ()3、其他权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注:1、新设食品流通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的投资人为申请人;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为申请人;企业分支机构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企业为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流通许可,业主为许可申请人。 2、变更、延续、注销、迁移、备案、撤回申请、补换证时,申请人是指食品流通经营单位,法 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由其盖章,个体工商户由许可证登记的负责人本人签字。

食品流通许可申请申报事项 填表说明: 1、“名称”应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中被核准的名称或者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2、“主体类型”填写“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 3、“经营场所”应填写市(县)、区、乡(镇)村、街道名、门牌号。 4、“场所类别”指“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企业”、“食杂店”或“其他”。 5、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④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⑤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 6、“许可范围”应根据拟申请的食品经营项目和经营方式勾选;“经营方式”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种,“经营项目”允许兼项选择。 7、“食品包装、贮存场所”指与经营场所不一致的本经营者从事食品包装、贮存的场所。 8、银行开户名和账号申请事项适用已设立的乳制品经营申请者。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申请人: 申请时间:

西安市灞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填写说明 一、“申请人”是指申食品经营许可的单位或个人,按工商行政部门核定名称填写。 二、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三、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 四、填写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如无门牌号或房间号的,要明确参照物。 五、申请人自愿选择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主体业态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种。经营项目允许兼项选择。 六、填写“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经营方式”,应在对应分类栏勾选相应的申请项,如所申请项未在列出的范围内,勾选“其他类食品销售”“其他类食品制售”项,并填写具体内容。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 联系电话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经营场所 经营面积m2从业人员数人 主体业态□食品销售经营者( □网络销售) ; □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 □单位食堂 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 □其他类食品销售: □热食类食品制售; □冷食类食品制售; □生食类食品制售; □糕点类食品制售; □自制饮品制售; □其他类食品制售:

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模板

《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所需材料: (一)《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未设立的母体企业,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未设立的分支机构,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已设立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已设立企业变更名称的,提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这部分材料与提交给注册科的材料一致。 (四)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负责人任命书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聘用意向书。 负责人任命书是指上级单位任命文件或股东会决议。原有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与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中的负责人一致的,无需提供负责人。不一致的,提交有关新“负责人”的任命书。(注:这里的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兼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不需要提供聘用合同或意向书。 (五)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申请人提交文书需表明设备名称、设备型号及设备数量。样本附后 (六)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包括经营场所的空间平面图、供货、销售流程文件(食品贸易需在文件中体现经营模式和流程图), 空间平面布局图标明用途、面积、设备设施位置等。样本附后 (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内容包括进货检验制度、进货查验纪录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退市制度、食品检查、存放、运输制度等;规模较小(注册资本500万以下的可以将上述制度合并制定)。样本附后。 (八)其他材料。 企业的实际联系地址、全体股东的居住地、联系电话、身份证明复印件。 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应有健康证明,在新设申请时可不必提供,但在变更时要提供,日常监管中也要检查。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需要以下步骤: 首先:咨询后领取并填写《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其次:递交相关文书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接收材料凭证》或《受理通知书》后等待许可核准结果,需要现场核查的配合工商机关现场核查。最后:领取《准予许可通知书》,十日内凭通知书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直接领取许可证。特别注意: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可在上海市工商局网站下载,由于软件版本不同,下载打印的文书应当与PDF格式的文书一致,检查字体大小不一或者错页等格式不规范的问题。2、申请人应当向具有许可管辖权的许可机关申请食品流通许可。3、食品流通许可属于前置许可。申请人取得食品流通许可,但是没有取得营业执照的,不得从事食品经营。4、食品经营者以前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原许可证继续有效。原许可证许可事项发生变化或者有效期届满,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提出申请,经许可机关审核后,缴销《食品卫生许可证》,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原卫生许可证需要换发或变更的,一律按新办食品流通许可证处理,经审核通过换发新证后,缴销原《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应提交的文件、证件: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或直接加盖公章,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应当使用A4纸张。新办食品流通许可证应提交的材料: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说明:填写申请书时请仔细阅读申请书上的填报说明。申请人是指以下几种情形:新设食品流通经营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的投资人为许可申请人;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为许可申请人;企业分支机构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企业为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流通许可,业主为许可申请人。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字并盖章。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以及经营场所的具体方位图。说明: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与登记注册要求一致,申请人提交一份填写好的包含《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的《登记申请书》及其他登记时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即可。农村地址没有门牌号的,应当提交方位图示。多家企业使用同一门牌号的经营场所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以建筑物为平面图的地址分割方位图示。其他情况,许可机关认为没有必要提供方位图示的,可以不提供具体方位图。4、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有食品安全技术人员的,还需提供技术人员身份证明。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说明:食品经营设备、工具是指摆放食品的货架、盛放食品的容器、售货工具、用于散装食品的包装材料等。以及消毒设备(如紫外灯、消毒剂等)、更衣设备(更衣室、更衣间、衣柜等)、盥洗设备(洗手池)、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气物的设备和工具。贮存、运输和装卸设备。通过电话、网络销售食品的,应当注明电话销售网络和网址。6、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平面布局图和操作流程的文件。说明:空间平面布局图标明用途、面积、设备设施位置等;对于经营散装食品的,空间平面布局图应体现出单独的销售区域。操作流程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而在从业人员卫生、设备安全卫生、环境卫生整洁等方面的一些具体工作流程。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说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内容包括: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台帐)、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食品退市制度、食品检查、存贮、运输制度、冷链销售制度等,并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从事食品批发的企业还应当有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8、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申请时提交)。9、市工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已经取得营业执照且经营场所未作变更的,可以不再提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和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食品流通许可证变更应提交的材料:1、《食品流通变更许可申请书》。2、原《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3、变更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名称、负责人、主体类型改变,应先行变更营业执照,再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变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和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中食品之前应冼手消毒; (二)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臵于帽内; (三)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六、从业人员必须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将考核结果计入从业人员个人档案,作为晋升工资资,表彰先进的依据之一。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变更申请书

食品流通变更许可申请书许可证编号: 名称(盖章):

填报说明 1.申请人指:①新设食品经营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的投资人为许可申请人;②已经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为许可申请人;③企业分支机构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企业为许可申请人;④个人新设申请或者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流通许可,业主为许可申请人。 2.名称应当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的名称或者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3.经营场所要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如无门牌号或房间号的,要明确参照物。 4.负责人指: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5.主体类型选填其中一项。 6.经营期限:流通许可有效期限原则上核定为3年。新增食品流通许可项目申请人申报的经营期限低于3年的,按照申请人申报的经营期限核定。分支机构核定有效期限不能超过总公司的有效期限。 7.申请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选择经营方式和经营项目其中的一项,并在□中打√。经营形式选实物形式的需要具备供食品展示的门市或贮存食品的仓库,选非实物形式的可不设门市或仓库,但必须要有独立的办公场所。 8.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食品经营单位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必须参加深圳市食品安全管理员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个体工商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由业主承担;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是指食品经营单位根据经营需要自行确定的从事食品质量检验或食品安全检查等工作的负责人员,由经营者根据经营需要自行确定。 9.外籍人员无需填写民族、户籍登记住址,但需在户籍登记住址一栏填写国籍。 10.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以下一种:①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②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③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④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⑤使用军队房产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11.预包装食品指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灌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散装食品指无预包装的食品、食品原料及加工半成品,但不包括新鲜果蔬,以及需清洗后加工的原粮、鲜冻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乳制品指以生鲜牛(羊)乳及其制品为主要原料,经加工制成的产品,包括:液体乳类(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配方乳);乳粉类(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和调味乳粉、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配方乳粉);炼乳类(全脂淡炼乳、全脂加糖炼乳、调味/调制炼乳、配方炼乳);乳脂肪类(稀奶油、奶油、无水奶油);干酪类(原干酪、再制干酪);其他乳制品类(干酪素、乳糖、乳清粉等)。 12.预包装食品复热,指将采购的预包装食品开包后加热销售,经营复热食品应有专用操作区域,区域必须设置1.5米以上的封闭隔离,确保顾客不能直接接触食品,并配备预煮、排气、专用工具等设施,经营场所须配备食品冷藏设施、洗手消毒设施。散装直接入口食品指无包装可直接食用的食品。经营散装直接入口食品应有明显的区域或隔离措施,经营烧卤熟肉等有改刀切配等简单加工的散装直接入口食品必须按要求设置操作专间,配备灭蝇、空气消毒设施,以及与所销售食品数量品种相符的温控设施;经营简易包装或无现场改刀烧卤熟肉、寿司、裱花蛋糕等保质期短的直接入口食品,不具备设置专间条件的,须以高、低温展示柜方式销售。 - 2 -

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范本)

附件3: NO:35×××××××× 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名称:福州市鼓楼区张三食杂店 申请日期:××年×月×日 敬告 1、申请人应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申请人应如实向许可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 实性负责。 3、提交的申请文件、证件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 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被委托人签字(盖章)。 4、提交的申请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5、填写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应当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者黑色)。 6、在申请许可过程中,申请人应认真阅读申请书及其填报说明。如有疑问,请 登录网站,查询相关内容。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监制 填报说明 1、主体类型按照申请注册登记的类型填写,包括:(1)内资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其他企业;(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4)个体工商户;(5)农民专业合作社。 2、本申请书内所称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本人;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 3、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是从事食品质量检验或食品安全检查等工作的负责人员,由企业根据经营需要自行确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报资料范本

附件1: NO: 《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销售经营者) 申请书 经营者名称(盖章或签字): **********合作社 申请日期: **** 年 ** 月 ** 日

填报说明 1.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2.按营业执照上标注填写社会信用代码;如无社会信用代码,则填写营业执照 注册号;个体经营者填写相关身份证件号码。 3.本申请书内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4.住所应当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住所一致。 5.填写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与营业执照 上要求一致。 6.申请人应选择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 7.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负 责人。 8.经营形式上包括食品批发商(一级批发、其他)、零售商(统一配送、其他)、 食杂店(经营场所面积50平米以下的零售商)、食品自动售货销售商、网络食品销售商。食品批发商指主要以向其他从事食品批发或食品零售的食品经营者批量销售食品的一种经营形式;零售商指采取柜台销售和开架销售相结合的方式销售食品,实行统一管理,分区销售,集中收款,经营方式以零售为主的一种经营形式。食品销售区域经营面积不小于50m2,以及有明显统一品牌形象的食品经营者;食杂店指以柜台式或与自选式相结合方式销售食品为主,独立、传统的无明显品牌形象的,以零售为主的一种经营形式。食杂店的食品销售区域经营面积小于50m2;食品自动售货销售商、网络食品销售商,指食品经营者主要通过自动售货机、互联网方式销售预包装食品或者带非定量包装的散装食品,以零售为主的一种经营形式。

食品流通许可证如何办理

食品流通许可证如何办理 现在人们越来越注重养生,对吃的越来越讲究,因此饭店和各种小吃店也越来越多,你是否也想分一杯羹呢?注册饭店必备的条件,你知道怎么弄吗,看看下面的介绍。 现在人们越来越注重养生,对吃的越来越讲究,因此饭店和各种小吃店也越来越多,你是否也想分一杯羹呢?注册饭店必备的条件,你知道怎么弄吗,看看下面的介绍。 注册饭店首要的就是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那么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流程有哪些? 一、申请人需到许可机关口现场提出申请。 二、许可机关收到申请时,应当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若不需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不齐备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时,应当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5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申请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请材料的凭据,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许可机关应当予以受理。 三、许可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决定予以受理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申请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四、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许可决定的,经许可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将理由告知申请人。 食品流通许可管辖区 食品流通许可管辖与登记注册管辖一致。申请人应当根据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按属地管辖范围到相应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 食品流通许可新办应提交的材料 (一)《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申请人是指以下几种情形:新设食品流通经营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的投资人为许可申请人;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为许可申请人;企业分支机构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企业为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流通许可,业主为许可申请人。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字并盖章。

《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名称: 申请日期:

填报说明 1.申请人指:①新设食品经营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的投资人为许可申请人;②已经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为许可申请人;③企业分支机构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企业为许可申请人;④个人新设申请或者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流通许可,业主为许可申请人。 2.名称应当与工商部门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的名称或者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3.经营场所要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如无门牌号或房间号的,要明确参照物。 4.负责人指: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 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5.主体类型选填其中一项。 6.经营期限:新增食品流通许可项目的营业执照期限低于3年或申请人申报的经营期限低于一2一

3年的,按照营业执照期限或申请人申报的经营期限核定。分支机构核定有效期限不能超过总公司的有效期限。经营期限超过3年的,许可证有效期限核定为3年。 7.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是指:从事食品质量检验或食品安全检查等工作的负责人员,由企业根据经营需要自行确定。个体工商户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工作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可由业主承担。 8.外籍人员无需填写民族、户籍登记住址,但需在户籍登记住址一栏填写国籍。 9.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以下一种:①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②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③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④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⑤使用军队房产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10.预包装食品指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灌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散装食品指无预包装的食品、食品原料及加工半成品,但不包括新鲜果蔬,以及需清洗后加工的原粮、鲜冻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乳制品指以生鲜牛(羊)乳及其制品为主要原料,经加工制成的产品,包括:液体乳类(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配方乳);乳粉类(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和调味乳粉、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配方乳粉);炼乳类(全脂淡炼乳、全脂加糖炼乳、调味/调制炼乳、配方炼乳);乳脂肪类(稀奶油、奶油、无水奶油);干酪类(原干酪、再制干酪);其他乳制品类(干酪素、乳糖、乳清粉等)。 食品流通许可申请表 一3一

(一)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书(成都3013年版)

NO: 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名称: 申请日期:

填报说明 1.主体类型按照申请注册登记的类型填写,包括:(1)内资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其他企业;(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4)个体工商户;(5)农民专业合作社。 2.本申请书内所称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3.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是从事食品质量检验或食品安全检查等工作的负责人员,由企业根据经营需要自行确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个体工商户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工作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由业主承担。 4.名称应当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的名称或者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5.填写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如无门牌号或房间号的,要明确参照物。 6.外籍人员无需填写民族、户籍登记住址,但需在户籍登记住址一栏填写国籍。 7.申请人自愿选择食品经营方式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经营方式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种。经营项目允许兼项选择。 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包括: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食品流通许可证新办申请书

NO: 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名称: 申请日期:

填报说明 1.主体类型按照申请注册登记的类型填写,包括:(1)内资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其他企业;(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4)个体工商户;(5)农民专业合作社。 2.本申请书内所称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3.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是从事食品质量检验或食品安全检查等工作的负责人员,由企业根据经营需要自行确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个体工商户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工作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由业主承担。 4.名称应当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的名称或者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5.填写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如无门牌号或房间号的,要明确参照物。 6.外籍人员无需填写民族、户籍登记住址,但需在户籍登记住址一栏填写国籍。 7.申请人自愿选择食品经营方式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经营方式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种。经营项目允许兼项选择。

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包括: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食品流通许可申请表

食品流通许可申请材料内容规范(通用)

食品流通许可申请材料内容规范(通用) 一、许可表式 (一)申请人应按照申请书格式要求准确、规范、完整填写申请事项相关的内容。 (二)申请人应使用蓝、黑色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工整填写有关内容,签字应由本人书写,不得打印。除签名外,其他内容可以打印。 (三)表格内容发生修正涂改之处,有权更正人应签名。 二、申请人 新设食品经营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的,该企业的投资人为许可申请人。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的,该企业为许可申请人。企业分支机构申请食品流通许可的,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企业为许可申请人。个人新设申请或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流通许可的,业主为许可申请人。 申请人没有《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二款规定的情形:在一年内没有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流通许可;在三年内没有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流通许可。 三、负责人情况登记表 负责人亲笔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声明在过去的五年内,其担任主管人员所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存在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情形。同时承诺本

单位将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负责人身份证明:境内人员应为身份证的复印件,境外人员应为护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这些人员亲笔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声明在过去的五年内,其担任主管人员所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存在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情形。这些人员身份证明:境内人员应为身份证的复印件,境外人员应为护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是指货柜、货架、展示柜、冷柜、清洁容器、换气设施、空调、防鼠防尘防蝇等经营设备及售货工具、运输工具等。 六、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食品经营操作流程的文件(平面布局示意图和操作流程图)经营设施空间布局是指经营场所(仓储场所)平面布局图以及文字说明,标绘周边环境有无污染源及食品经营位置等示意图,大型商场、超市生熟食品加工、包装过程,有无交叉污染可能应在布局图中说明。操作流程图指食品经营者从食品进货、运输、储存、销售到退市的操作路径。对于经营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经营者特别是大型商场、超市要按照本许可规范中关于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场地和设施的要求提交经营设施空间布局示意图和操作流程图;对于其他经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样板

附件1 NO:《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申请书 经营者名称:XXXXX食品有限公司 (盖章或签字) 申请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填报说明 1. 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上标注的名称一 致。 2. 社会信用代码参照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填写,无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 营业执照号。 3. 本申请书内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 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4. 填写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档口号。 5. 申请人应选择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申请人原则上只能申 报一种主体业态,对多种经营项目的,主体业态按其主要经营项目归类。 对于设有职工食堂的食品销售经营者或餐饮服务经营者,可以同时勾选两种业态。 6.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负责人。 7. 申请人根据拟经营的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具体请参 阅《食品经营许可》办事指南。 8.提交的申请材料如是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9. 网络食品销售商是指无实体门店的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

10.大、中、小型餐馆的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分别为1000㎡以上、200~1000 ㎡(含1000㎡)、50~200㎡(含200㎡)。小餐饮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以下,农村地区可适当调整至100㎡以下(含100㎡),具体由各地级以上市食品监管部门确定。 11.中央厨房经营者勾选冷食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项 目时,系统分别自动默认为半成品形式的冷食类食品制售、不含冷冻饮品的自制饮品制售、不含裱花类糕点及其他冷加工糕点的糕点类食品制售。 12.填写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者黑色)。 13.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纸。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材料

食品协议准入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经营管理,明确食品来源和责任,提高本经营单位的食品质量,确保食品消费安全放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食品协议准入,是指本经营单位以协议方式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加工单位和管理规范的批发市场、大型批发商建立购销挂钩关系,明确供货主体和供货产品质量责任,建立优质食品进入本经营单位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的安全。 第三条:食品购销挂钩形式包括:场厂(场)挂钩、场地挂钩、户厂挂钩、户地挂钩等各种购销挂钩制度。重点对以下食品大力推行购销挂钩制度:粮食、蔬菜、肉、禽畜类及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熟食。 第四条:本经营单位应当与供货方建立购销挂钩关系,签订购销合同,并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在合同中订立产品质量保证及对不合格商品的召回、退货、赔偿和解除合同的条款。 第五条: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做好供货方的主体资格和产品质量的考察工作,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 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第六条:与本经营单位建立购销挂钩关系的食品,可简化准入手续,根据协议约定,凭证明供货方产品的票据进入本经营单位。 第七条: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加强对挂钩食品的质量查验,发现不合格产品,应立即停止销售。 单位名称(盖章): 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维护本经营单位声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对不合格食品实施退市制度,是指对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有关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 (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二)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八)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 (九)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格食品的;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第四条: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 (二)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并通知生产企业或供货方,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四)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危害的,立即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五条: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经营单位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第六条: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对本经营单位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退出超市。 第七条:本经营单位应对消费者作出食品质量承诺,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单位名称(盖章): 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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