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道销售管理制度 (1)

渠道销售管理制度 (1)
渠道销售管理制度 (1)

渠道销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贯彻“以市场为导向”的方针,统一规范公司渠道销售工作,提高公司销售业务的管理水平,迅速扩大品牌的知名度,提高公司的销售额,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渠道销售业务,具体包括公司的品牌管理、渠道营销,以及与公司商品销售相关的各项业务。

第二章渠道管理

渠道管理包括:渠道分析、销售计划、渠道营销推广三个业务模块

第三条渠道分析定义及执行规范

(一) 渠道分析定义:通过对目标渠道及行业的数据分析,提供渠道运营数据、商品目标市场价值参考数据,用于渠道拓展策略及商品需求制定的数据支持。

(二) 数据分类

1、渠道信息:渠道基础信息,渠道销售数据,渠道特性、渠道用户特性等;

2、商品信息:商品的市场行情、价格、品类、包装、市场占有率、客户需求的趋势、对商品质量/技术/包装/外观的要求等意见反馈;

3、商品竞争对手信息:主要竞争对手和其优势产品种类,价格状况,销售渠道状况,市场动向等;

4、行业信息:各渠道销售量、容量、发展趋势,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

(三) 渠道合作衡量标准

注:渠道样品申请参考此标准

第四条销售计划定义及执行规范

(一) 销售计划定义:根据商品、客户、渠道、行业情况等因素制定具体的阶段性的销售任务分解,以确保完成企业战略规划目标。

1、销售计划应该包括的主要内容有:商品名称、主要销售地区或行业、计划新签合同额、计划销售数量、计划销售收入、计划完成清欠款数额、存在的主要困难和准备采取的措施等。

(二) 销售计划的报批及执行流程

渠道营销团队结合品牌规划策略及渠道分析,并根据市场竞争情况和销售业务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销售计划,向财务部、公司总经理报批。

1、渠道销售拟定年度销售计划,经部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2、总经理审批的年度销售计划各渠道人员根据销售计划推动执行。

(三) 渠道销售的考核

1、执行人:销售计划执行由渠道销售具体负责实施。

2、监督考核人:渠道组经理负责对销售计划的实施过程及效果进行监督,并定期召开销售计划完成协调会;

、一方面监督检查销售计划的执行效果;

、一方面协调公司内各部门之间、以及公司内部与外部的业务关系。

第五条渠道营销推广定义及执行规范

(一) 渠道营销推广的定义:指为了开拓市场,为了产品入市,为了扩大销售,提高销售量而一系列渠道活动。

(二) 渠道营销推广的分类:包括广告宣传、促销活动、终端维护三大类。

1、广告宣传:对门店、品牌及产品的广告宣传;在各类媒体中品牌、产品及门店形象的广告宣传等。

2、促销活动:为提升产品销量而开展的买赠、奖励、返现等活动,该活动的发生与产品销量增长直接挂钩。

、促销物料:保障促销活动开展而必须的相关物料(含宣传物料)。

、促销宣传:围绕促销活动主题进行的各种宣传、广告、演出等。

、促销陈列:为促销活动而投入的专项终端陈列与展示。

3、终端建设:指基于传播品牌形象、市场开拓和提升销量为目的的门店专场专柜、形象店/专卖店的建设、门店陈列及生动化(端架、堆头物料、特殊陈列等)、门店宣传(终端门头、店招、灯箱、展台、包柱、窗贴、特殊造型及其他宣传形式)。

(三) 渠道营销推广费用的报批及使用审批流程

1、渠道渠道销售根据年度销售计划,制定渠道营销推广活动方式及费用预算,向部门经理、财务部、公司总经理报批。

2、实施所发生的费用,在当年或次年度渠道营销推广预算中列支。

3、营销活动实施结束后,渠道渠道销售结合销售数据进行总结分析活动效果,为以后的工作提供业务数据支持。

4、营销费用申报,由渠道销售规划,报部门经理、事业部负责人审核业务合理性,财务审核财/物执行规范性后,经OA提报批复后予执行。

(四) 渠道营销推广费用的控制原则

1、渠道营销推广费用实行在预算内先审批后执行再核报的原则。

2、渠道营销推广费用的预算额度按销售额一定比例计算(不高于40%)。

3、渠道营销推广费用的使用必须依据不同类型的市场,欲达成的目的及策略做到有规划性使用。

4、渠道营销推广费用的核报必须符合检核要求与财务核销要求。

5、渠道营销推广费用统一归口渠道部管理与控制。

第三章销售合同管理

第六条合同管理

(一) 销售合同定义:为渠道渠道销售商品销售及回款提供保证的合作协议;双方当事人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所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是对等的。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对方,不允许一方以势压人、以强凌弱或利用本身经济实力雄厚、技术设备先进等优势条件,

签订“霸王合同”、“不平等条约”,也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非法干预。

(二) 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渠道销售按规定将所需的全部的合同资料整理备案。

(三) 渠道渠道销售根据合同的进度、回款等情况,记录相关信息,主要包括客户的名称、合同额、产品数量、价钱、回款情况等等。

第四章价格管理

第七条商品定价

(一) 商品零售价由渠道部与商品部、财务部共同制定,以市场竞品调研均价为参考依据,进行线上、线下渠道价格调研,以该类商品市场零售平均价为定价基准,指导定价控制在市场竞品调研均价正负10%,倒推采购及运营成本。

(二) 商品零售价格调研由渠道部采集、整理,并参考商品原材料成本价格,给出该商品所在渠道销售零售价作为参考依据,具体调研采值评估方案每年与财务部、品牌组共同协商定制。

(三) 商品分销价根据采购成本最终由商品部、财务部进行核定。

(四) 商品定型后即统一分销价格,原则上余三分之二保质期热销商品,保证平均分销毛利不变(分销毛利计算基数为商品部提供的商品原始分销价)。根据商品保质期情况,非热销商品可根据保质期实际情况,进行让利调整,并执行渠道考核标准,具体如下所示:

注:

I、内部供货、渠道销售考核依据此价格标准执行;

II、根据保质期的递减,出货量在渠道销售考核占比中递减,毛利率在渠道销售考核占比中递增;

III、出货毛利越高,销量在考核中占比越大,出货毛利越低,毛利在考核中占比越大。

(五) 特殊商品价格政策

1、新品上市:渠道渠道销售,制定品牌推广活动计划,申请品牌营销费用,申请流程及执行标准参考第二章;

2、滞销商品:渠道渠道销售根据年度销售计划,制定渠道促销计划,申请渠道促销活动费用,申请流程及执行标准参考第二章;

3、畅销商品:临期畅销商品可考虑新旧包装搭配方式出货。

第五章订单管理

第八条订单流程

1、线上平台订单由线上运营负责人管理,在接到订单后,跟客户核对具体的订单内容,填写产品出库单,通过邮件把产品出库单发送给渠道运营负责人审批,

并抄送给部门负责人、仓储物流负责人,审批后由仓储物流部负责订单出库及产品配送;

2、线下渠道订单由渠道销售经理负责,订单应在配送时间提前24小时填写,填写好的产品出库单,通过邮件发送给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抄送给仓储物流部;审批完毕后,由仓储物流部负责产品的出库,填写物流配送单进行配送;

第九条 订单产品价格

1、产品价格由商品部每周一更新,并发送给渠道运营、仓储物流部;

2、产品的价格表应根据配送和账期的不同,包含自提现结价格、配送现结价格、自提账期价格、配送账期价格;

3、产品的出库单的价格,按照商品部给出的当周产品价格来填写;

4、如遇产品出库价格变动,应通过邮件发送给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抄送给相关人员;

第六章 账款管理

第十条 根据客户类型账款分为现结和账期两种,账期可根据客户实际情况制定,

原则上不超过60天;

第十一条现结的客户应与销售负责人确认完订单后,通过电汇、转账、现金等形式,按照订单金额支付,在收到客户的货款后,仓储物流部再进行安排出库;第十二条账期的客户应根据签订合同约定的账期天数进行付款,并有相关销售人员跟进并负责;

第十三条对于有账期的客户账款处在逾期的情况,应第一时间邮件通知部门负责人,并说明具体情况,并视具体情况按照每日固定比例收取客户账款产生的滞纳金;

第十四条客户账款收回情况的良好与否,与相关销售人员的绩效关联,严格按照客户签订合同条款执行账款回收;

第七章客户管理

第十五条渠道销售人员每日应做好客户跟进情况的备案,每周做好客户汇总表并发送给部门负责人;

第十六条合作的客户应做好订单完成情况的跟进、客户运营情况的了解、产品销售情况、客户产品库存等销售相关事项;

第十七条对于有订单延误、产品问题等客户投诉的情况,渠道销售人员应第一时间汇报给上级领导,并制定解决方案,力求让客户得到满意解决;

第八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渠道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渠道运营部2016年8月23日

渠道销售管理制度

渠道销售管理制度 销售渠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营销管理,提高公司营销水平,拓展公司营销渠道,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的主要对象为销售渠道的中间环节。 第二章渠道分类及界定 第三条渠道的分类:公司设立的零售渠道(莱斯尼)、经销渠道、加盟渠道、商场渠道和区域代理渠道。 第四条公司设立的网上销售渠道是主要销售ACOME品牌的全系列产品,该渠道由公司销售部人员负责销售。 第五条大客户渠道是销售公司ACOME系列产品的大型户外店,要求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户外店,能够提升品牌的户外店。 第六条莱斯尼品牌的经销渠道主要采用网上销售模式。 第三章渠道管理要求 第七条商场、加盟和区域代理渠道的业务一律实行合同制,合同文本按照公司制定的大客户合同文本格式签订。商场和加盟销售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渠道价格体系,具体要求以公司和其签定的合同为准。第八条商场和加盟要求只做零售终端不得从事批发和网上销售。第九条公司的产品必须在商场和加盟店中销售,并且要求在同类产品要有较好的陈列位子和面积,最好以专柜的形式出现,其店面不要销售与ACOME品牌价位相当的品牌。

第十条鼓励客户做ACOME产品的专卖和专柜,并支持其销售Trezeta (山悦)品牌,鼓励客户以ACOME品牌进商场销售。 第十一条莱斯尼品牌的经销商,公司只在网上销售其产品,渠道价格方面必须受公司旗舰店管理。 第十二条区域代理渠道只针对其代理的区域进行铺货,不得跨区域串货。第十三条销售部门必须严格的按照渠道客户组织服务,坚决杜绝恶意私改户头发货现象,一经查实,对经手人做辞退处理,相关领导负管理责任。 第十四条销售部不得利用价格体系中的价格差异进行渠道窜货。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解释归扬州阿珂姆商贸有限公司。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未尽事宜将另行补充。 渠道管理制度 1、产品经理每月初根据上月销售总结,制定当月渠道销售计划,制定渠道销量细化方案、渠道销量提升计划、渠道拓展计划,并上交总经理。 2、将客户群体按销量进行分类管理,根据销量不同,制定不同的促销方案、销售激励、销售排名奖。 3、根据销量不同,将哪些客户列入重点保护跟踪客户,将哪些客户列入扶强做大的客户,将哪些客户列入普遍一般客户,建立不同客户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62957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一、目的 加强对合同的内部控制,避免或减少因合同管理不当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二、范围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公司市场营销部的销售合同审批及订立行为。 三、职责 3.1市场部是销售合同的承办部门 3.2财务部协助市场营销部和综合管理部归口管理销售合同档案 四、内容 4.1销售合同订立的形式 投标的项目,先由市场营销部门业务人员,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相关文件投标,其他部门提供协助,如投标文件中需投标保函的部分,由财务部根据业务部门提起的申请备忘录,向银行提起开具保函的申请。 框架协议下的订单,由市场部根据协议和客户谈判订立。 4.2销售合同的格式: 正式订立的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客户提供的格式条款合同和根据公司销售产品的特点制定的一般销售合同版本。因情况特殊或条件限制等因素未能及时签订书面形式合同的,应当在事后采取补签手续。对常年有业务往来关系或框架协议下的客户订单也可视为简易合同。 4.3销售合同的内容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2)产品名称、单价、数量和金额。 3)运输方式、运费承担、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验收方法应具体、明确。 4)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5)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

6)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7)具体谈判业务时的可选择条款。 8)合同双方盖章生效等。 9)合同双方如有特殊要求或情况,可另签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10)合同的附录(包括具体的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和详细的付款条件)也属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4销售合同的评审 业务经办人填制“合同(协议)审核会签表”,附合同草案连同对方当事人资信证明材料等,先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审核同意后,通过公司OA系统送其他各相关职能部门(公司法务,研发技术部,生产部,运营项目部和财务部等)领导评审会签。 4.5销售合同的订立 经评审同意签订的合同,由公司授权的业务员与用户签订正式合同,双方需签字加盖单位合同专用章。 4.6销售合同的归档 合同订立后,市场部应及时下发合同,将合同正本的扫描件,合同评审,投标报价,项目管理模板,分项报价和付款计划下发给财务部,运营项目部和综合管理部等。市场部负责保管合同的正本,财务部和综合管理部负责副本的归档。 4.6销售合同的履行 4.6.1市场营销部应应当监控合同的履行情况,严格履行合同内容。 4.6.2财务部门协助市场营销部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建立合同台账,工号的开立等。 4.6.3合同履行的内容: 4.6.3.1市场营销部应负责投标,合同订立以及预付款的收取。 4.6.3.2运营项目部负责合同项目的交付(包括协调设备的生产和安装,交付计划的制定和调整,到货,安装进度以及验收节点的回款等)。 4.6.3.3服务中心负责项目在质保期内的保修以及质保金的回款。 4.6.3.4其他部门协助业务和运营项目部完成合同的履行。 4.7销售合同变更、解除

开发商分销来访渠道管理制度

开发商分销渠道管理制度 为更好的完成营销任务,现针对渠道方面规范相关制度及流程,具体如下: 一、竞品截流管理 1、截流项目:(可结合实际情况调整) 2、人员分布: 3、操作流程及目标 目标:每人每两天须带访有效客户1组。 操作流程: ①、行销人员带访到案场,须经过销售人员确认是否为有效客户,判定有效客户标准为: A、近期有购房意图; B、对接受本项目户型/价格/面积; C、销售人员接待时间超过30分钟以上。 D、未在我司客户系统中有该客户资料者。 ②、当销售人员判定为有效客户后,行销人员自行填写《客户登记表》,该表做为最终结算依据。 行销人员带访到案场 ↓ 销售人员判定该客户有效性 ↓ 若该客户为有效,由行销人员填写《客户登记表》,须由我司签字 确认(销售人员/渠道助理/销售经理)。 ↓ 行销公司自行保管已签字确认的《客户登记 表》,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4、监督及处罚细则 ①、若行销人员连续带访量不符合我司要求,则按相关合同及补充协议处罚; ②、由**不定期抽查各点位行销人员出勤情况,除在行销群里报备以外,若发现

空岗情况,首次扣除30元并警告,第二次扣除当天工资。 ③、行销公司应保证客户质量,不得以假冒客户进行充数,若有违返,则对行销公司执行200罚款/次,行销人员直接开除。 5、每周一、五下午二点行销售公司相关管理人员与甲方开会,汇报本周工作情况及下周工作计划,当周工作情况包括本周实际带方有效客户数量及成交情况等。 二、外销管理 操作流程: 1、外销人员带访到案场,由A位置业顾问负责接待,审客标准参考行销有效客户标准执行,若该客户为有效客户,由外销人员自行填写《外销带访客户确认表》,置业顾问确认签字,并及时由何思柳或吴勇刚最终确认签字,该表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2、外销客户质量由行销公司提前进行内部把控,置业顾问接待完毕后,一旦查实外销客户为水客户、假客户或恶意串通骗取外销费用行为,视情况对行销公司执行100-200元/组罚款。 3、外销人员成交将按100元/组执行。 4、甲方可根据外销实际情况随时做出相关调整。 外销人员带访到案场 ↓ 销售人员判定该客户有效性 ↓ 若该客户为有效,由外销人员填写《外销带访客户确认表》,须由我司

渠道销售管理制度

渠道销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贯彻“以市场为导向”的方针,统一规公司渠道销售工作,提高公司销售业务的管理水平,迅速扩大品牌的知名度,提高公司的销售额,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渠道销售业务,具体包括公司的品牌管理、渠道营销,以及与公司商品销售相关的各项业务。 第二章渠道管理 渠道管理包括:渠道分析、销售计划、渠道营销推广三个业务模块 第三条渠道分析定义及执行规 (一) 渠道分析定义:通过对目标渠道及行业的数据分析,提供渠道运营数据、商品目标市场价值参考数据,用于渠道拓展策略及商品需求制定的数据支持。 (二) 数据分类 1、渠道信息:渠道基础信息,渠道销售数据,渠道特性、渠道用户特性等; 2、商品信息:商品的市场行情、价格、品类、包装、市场占有率、客户需求的趋势、对商品质量/技术/包装/外观的要求等意见反馈; 3、商品竞争对手信息:主要竞争对手和其优势产品种类,价格状况,销售渠道 . .

状况,市场动向等; 4、行业信息:各渠道销售量、容量、发展趋势,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 (三) 渠道合作衡量标准 注:渠道样品申请参考此标准 第四条销售计划定义及执行规 (一) 销售计划定义:根据商品、客户、渠道、行业情况等因素制定具体的阶段性的销售任务分解,以确保完成企业战略规划目标。 1、销售计划应该包括的主要容有:商品名称、主要销售地区或行业、计划新签合同额、计划销售数量、计划销售收入、计划完成清欠款数额、存在的主要困难和准备采取的措施等。 (二) 销售计划的报批及执行流程 . .

渠道营销团队结合品牌规划策略及渠道分析,并根据市场竞争情况和销售业务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销售计划,向财务部、公司总经理报批。 1、渠道销售拟定年度销售计划,经部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2、总经理审批的年度销售计划各渠道人员根据销售计划推动执行。 (三) 渠道销售的考核 1、执行人:销售计划执行由渠道销售具体负责实施。 2、监督考核人:渠道组经理负责对销售计划的实施过程及效果进行监督,并定期召开销售计划完成协调会; 2.1、一方面监督检查销售计划的执行效果; 2.2、一方面协调公司各部门之间、以及公司部与外部的业务关系。 第五条渠道营销推广定义及执行规 (一) 渠道营销推广的定义:指为了开拓市场,为了产品入市,为了扩大销售,提高销售量而一系列渠道活动。 (二) 渠道营销推广的分类:包括广告宣传、促销活动、终端维护三大类。 1、广告宣传:对门店、品牌及产品的广告宣传;在各类媒体中品牌、产品及门店形象的广告宣传等。 2、促销活动:为提升产品销量而开展的买赠、奖励、返现等活动,该活动的发生与产品销量增长直接挂钩。 2.1、促销物料:保障促销活动开展而必须的相关物料(含宣传物料)。 . .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1)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销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规范管理。保证合同的严肃性、有效性,规避销售风险,减少销售损失,降低销售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总则 1、本制度中的合同是指以销售本公司产品为标的的所有销售合同。 2、公司所有销售的产品必须签订销售合同。 3、合同的签署应坚持“规避风险,降低成本,实现效益最大化”的原则。 4、合同的执行实行营销业务员负责制,即每一合同由营销业务员全权负责管理。 负责合同的洽谈、起草、签订、履行(包括:货物的生产、出库、运输、交 付)以及结算(包括:票据的传递、出口退税资料的传递等) 5、主管销售的副总经理、经理以及公司财务部门有责任指导和监督合同的洽谈、 签订、履行和结算工作,其他有关人员和部门应积极配合营销业务员履行合 同。 第三条、合同的洽谈 1、合同的洽谈工作由营销业务员负责完成。 2、营销业务员在洽谈合同时,应做到: (1)遵循国家及行业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遵循公司产品的种类及质量体系。 (3)遵循公司对各类产品的定价原则。 (4)尽快了解需方的需求、公司资信等基本情况。 (5)规避各类风险,尤其是合同回款的风险和汇率风险。第四条、合同的起草 1、营销业务员负责合同的起草工作。 2、合同起草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合同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国际贸易规则,完整、准确地表述各项条 款。 (2) 必须从供需双方的利益出发,明确合同供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 所有合同的合同号应按合同编号办法统一编写,同时应及时登记在《销售合 同台帐》上。

分销渠道管理基本内容

渠道管理 渠道管理(Channel Management) 什么是渠道管理 渠道管理是指制造商为实现公司分销的目标而对现有渠道进行管理,以确保渠道成员间、公司和渠道成员间相互协调和通力合作的一切活动。 渠道管理的具体内容 渠道管理工作包括: ①对经销商的供货管理,保证供货及时,在此基础上帮助经销商建立并理顺销售子网,分散销售及库存压力,加快商品的流通速度。 ②加强对经销商广告、促销的支持,减少商品流通阻力;提高商品的销售力,促进销售;提高资金利用率,使之成为经销商的重要利润源。 ③对经销商负责,在保证供应的基础上,对经销商提供产品服务支持。妥善处理销售过程中出现的产品损坏变质、顾客投诉、顾客退货等问题,切实保障经销商的利益不受无谓的损害。 ④加强对经销商的订货处理管理,减少因订货处理环节中出现的失误而引起发货不畅。 ⑤加强对经销商订货的结算管理,规避结算风险,保障制造商的利益。同时避免经销商利用结算便利制造市场混乱。 ⑥其他管理工作,包括对经销商进行培训,增强经销商对公司理念、价值观的认同以及对产品知识的认识。还要负责协调制造商与经销商之间、经销商与经销商之间的关系,尤其对于一些突发事件,如价格涨落、产品竞争、产品滞销以及周边市场冲击或低价倾销等扰乱市场的问题,要以协作、协商的方式为主,以理服人,及时帮助经销商消除顾虑,平衡心态,引导和支持经销商向有利于产品营销的方向转变。 渠道管理的方法 生产厂家可以对其分销渠道实行两种不同程度的控制,即绝对控制和低度控制。 1.高度控制

生产企业能够选择负责其产品销售的营销中介类型、数目和地理分布,并且能够支配这些营销中介的销售政策和价格政策,这样的控制称为高度控制。根据生产企业的实力和产品性质,绝对控制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实现的。一些生产特种产品的大型生产企业,往往能够做到对营销网络的绝对控制。日本丰田汽车公司专门把东京市场划分为若干区域,每——区域都有一名业务经理专门负责,业务经理对于本区域内的分销商非常熟悉,对每一中间商的资料都详细掌握。通过与中间商的紧密联系关注市场变化,及时反馈用户意见,保证中间商不断努力。绝对控制对某些类型的生产企业有着很大的益处,对特种商品来说,利用绝对控制维持高价格可以维护产品的优良品质形象,因为如果产品价格过低,会使消费者怀疑产品品质低劣或即将淘汰。另外,即使对一般产品,绝对控制也可以防止价格竞争,保证良好的经济效益。 商务通可以说是近年在中国市场通路大获全胜的奇迹。自从1999年人市以来,采用小区独家代理制,终端市场区域密耕细作,严格控制销售区域和终端价格,对促销员进行严格的培训和管理,不断淘汰不合格的代理商,只用半年时间,在全国县级市场铺开,销售点达3000多个。 2.低度控制 如果生产企业无力或不需要对整个渠道进行绝对控制,企业往往可以通过对中间商提供具体支持协助来影响营销中介,这种控制的程度是较低的,大多数企业的控制属于这种方式。 低度控制又可称为影响控制。这种控制包括如下一些内容: (1)向中间商派驻代表。 大型企业一般都派驻代表到经营其产品的营销中介中去亲自监督商品销售。生产企业人员也会给渠道成员提供一些具体帮助,如帮助中间商训练销售人员,组织销售活动和设计广告等,通过这些活动来掌握他们的销售动态。生产企业也可以直接派人支援中间商,比如目前流行的厂家专柜销售、店中店等形式,多数是由企业派人开设的。 (2)与中间商多方式合作。 企业可以利用多种方法激励营销中介网员宣传商品,如与中介网员联合进行广告宣传,并由生产企业负担部分费用;支持中介网员开展营业推广、公关活动;对业绩突出的中介网员给予价格、交易条件上的优惠,对中间商传授推销、存货销售管理知识,提高其经营水平。通过这些办法,调动营销中介成员推销产品的积极性,达到控制网络的目的。 首先制造商必须在整个市场上塑造自己产品的形象,提高品牌的知名度,也就是必须对分销商提供强大的服务、广告支持。另外,分销商在自己区域内执行制造商的服务、广告策略时,制造商还应给予支持。为分销商提供各种补贴措施,比如,焦点广告补贴、存货补贴,以换取他们的支持与合作,达成利益的统一体。这一点很重要,制造商必须制定详细的措施,因地制宜地实施各种策略,争取分销商的广泛参与、积极协作。这既提高了自身品牌的知名度,又帮助分销商赚取利润,激发他们的热情,引导他们正当竞争,从而减少各种冲突,实现制造商与分销商的双赢。

零售渠道管理制度

零售店管理制度 第一章零售店特点 第一条零售店是流通领域的基本单位,是产品销售渠道的终端。零售店虽然销量小,但它可以直接面向消费者。零售店是实现产品变换价值场所,零售是真正的销售,是对产品销售过程画上句号。 第二条零售店的销售可以使产品快速导入市场,快速渗透市场。根据市场要求、消费者的需求,快速调整产品结构、包装、质量,使产品更加适合消费者。零售店的广告、宣传一系列融入产品销售的文化、促销,使产品形象达到另一种高度,并且能更快被广大消费者所熟知和认可。 第三条零售店覆盖范围广,反馈一线市场信息,企业通过产品的深度分销,可以使产品迅速占领市场,资金快速回笼。 第四条零售店可以快速获取市场信息,确切了解产品在销售通路中流动状态,使企业对产品实行更有效的促销资源配备、更准确地预测销售量,从而使产品对市场大范围覆盖,是企业产品进入市场最快的途径。来自销售零售终端的市场信息是最有效、最真实的信息。 第五条通过零售终端销售,对产品进行终端陈列,POP张贴,产品知识的介绍和宣传,使产品在市场中产生一定影响。 第二章根据店址店面选择目标零售店 第六条挑选地理位置好,住宅比较集中,附近居民消费水平高的仓买店。此类店面消费者光顾频率相对高,生意好做。在这类地区,各年龄层和社会阶层的人都有,会有较多的顾客。 第七条选择经营品种较多的,营业面积在200m2以上的店面。 第三章零售店谈判 第八条总的来说拜访零售店就是要完成企业的任务:销售产品、终端维护、零售店店员培训、与店主的感情沟通等工作,整理为以下拜访零售店的七个步骤。 一、事前计划。 (一)事前计划是要让业务员明确每一次的拜访目的,是去收货款、理货、终端维护、向店主宣传销售政策还是加强感情。不同的拜访目的直接影响了拜访的成败。 (二)在事先计划的时候,业务员要根据当地零售店分布和交通线路设计此次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初稿)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了规范销售合同制定、加强销售合同管理、合理规避合同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销售合同的签订、审批、变更、保管等各项事项的规范和管理。 第二章销售合同签订与审批 第3条签订原则 签订销售合同时,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4条客户信用审查 1.销售专员在与客户洽谈时,必须审查客户的资格、信用等情况。 2.合同签订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公司关于客户资信等级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与信用等级低下的客户签订合同。

1.合同格式由项目销售人员与甲方共同协商拟定,施工合同原则采用建设部门同意制式合同,产品销售合同按照公司购销合同格式拟定。 2.销售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任何口头形式的承诺本公司都不予承认。 第6条合同内容规定 公司销售合同的签订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8项内容。 1.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2.产品名称、规格、单价、数量。 3.产品质量标准及容差界限。 4.运输方式、运费承担方式、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明确、具体的验收方法。 5.付款条件、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6.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 7.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8.具体谈判业务时可选择的其他与销售业务相关的条款。

1.本公司所有对外销售合同必须经过合同评审程序方可签订。 2.在合同签订和修改前评审,销售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合同评审。 第8条签订权限 1.销售合同总额在万人民币以下的,报销售经理审批,由销售专员自行签订。 2.销售合同总额在万至万人民币的,报营销总监销售部经理审批后,由销售经理与客户签署。 3.销售合同总额在万人民币以上的,报董事长经理审批后,由营销总监与客户签署。 4.外销合同,根据其签订时汇率换算成人民币单位后的价格,确定审批和签订人员。 第3章销售合同的履行 第9条合同履行原则 销售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签订双方必须本着“重合同、

公司销售渠道管理制度

销售渠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营销管理,提高公司营销水平,拓展公司营销渠道,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的主要对象为销售渠道的中间环节。 第二章渠道分类及界定 第三条渠道的分类:公司设立的零售渠道(XXX)、经销渠道、加盟渠道、商场渠道和区域代理渠道。 第四条公司设立的网上销售渠道是主要销售XXXX品牌的全系列产品,该渠道由公司销售部人员负责销售。 第五条大客户渠道是销售公司XXXX系列产品的大型户外店,要求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户外店,能够提升品牌的户外店。 第六条XXXX品牌的经销渠道主要采用网上销售模式。 第三章渠道管理要求 第七条商场、加盟和区域代理渠道的业务一律实行合同制,合同文本按照公司制定的大客户合同文本格式签订。商场和加盟销售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渠道价格体系,具体要求以公司和其签定的合同为准。 第八条商场和加盟要求只做零售终端不得从事批发和网上销售。 第九条公司的产品必须在商场和加盟店中销售,并且要求在同类产品要有较好的陈列位子和面积,最好以专柜的形式出现,其店面不要销售与XXXX 品牌价位相当的品牌。 第十条鼓励客户做XXXX产品的专卖和专柜,并支持其销售XXX(XX)品牌,鼓励客户以XXXX品牌进商场销售。

第十一条XXX品牌的经销商,公司只在网上销售其产品,渠道价格方面必须受公司旗舰店管理。 第十二条区域代理渠道只针对其代理的区域进行铺货,不得跨区域串货。 第十三条销售部门必须严格的按照渠道客户组织服务,坚决杜绝恶意私改户头发货现象,一经查实,对经手人做辞退处理,相关领导负管理责任。 第十四条销售部不得利用价格体系中的价格差异进行渠道窜货。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解释归扬XXXX商贸有限公司。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未尽事宜将另行补充。 颁发日期:二○XX年八月一日

销售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销售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嘉帝诺市场部(培恩集成灶)所有人员。 第二条目的 为规范销售人员的市场行为,提高销售人员的工作效率,充分调动销售人员的市场开拓能力和市场发展潜力,创造良好的市场业绩,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原则 坚持业务管理的计划、组织、控制、考核相结合的管理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制定程序 管理制度制定由市场部负责制定,上报总经理进行审批,审批后经过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下发有关部门执行。 第五条执行 市场部负责组织执行。 第六条实施监督 部门经理负责管理制度执行过程中的监督和考核。 第七条实施效果考核

公司高层领导及经理负责对管理制度执行效果进行评审。 第三章制定方法 第八条类比法 主要通过对同行业竞争对手现行的销售人员成功管理经验,结合本部门目前经营现状而制定的。 第九条经验对比法 主要根据集成灶过去3-5年内的销售状况及主要品牌市场占比制定未来发展规划。 第十条综合法 在类比法与经验对比法分析的基础上,综合其他因素而制定的(自身优势)。 第四章制度管理内容 第十一条销售人员管理 (一)产品销售人员管理; (二)网络销售人员管理。 第十二条销售人员激励机制 第十三条销售人员的业绩评估 第五章产品销售人员管理 第十四条销售人员职责 (一)区域经理主要职责

1.负责领导制定本区域营销计划(销售计划和市场推广计划)、营销目标,并监督实施; 2.负责领导制定本区域销售服务计划,并监督实施; 3.负责组织制定本区域营销政策,并监督实施; 4.负责监督实施市场推广、产品销售方案; 5.负责销售队伍建设、培训和考核。 (二)销售业务人员主要职责 1.执行营销政策,维护重要客户,并与客户保持良好关系; 2. 帮助客户发展销售网络和销售队伍建设; 3. 负责应收账款回收,协助财务部门完成结算工作; 4. 协助市场推广人员作好市场促销工作; 5. 建立客户档案,作好销售渠道的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工作。 第十五条管理目标 (一)销售目标; (二)利润目标; (三)市场占有率; (四)销售网络发展 (六)销售成本控制; (七)客户满意度。 第十六条管理原则 (一)区域性管理原则 根据市场划分不同的销售区域,分别由不同的区域经理来管理(业务部)。

房产营销渠道部管理制度67688

XYC 渠 道 部 管 理 制 度 2015年8月

一、部门定义 渠道部,隶属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销管理部下的重要职能部门,主要承担圈层资源的建立和维护、拓客渠道的搭建和管理职责,工作目的是通过增加客户数量从而服务于项目产品销售。主要对接部门有销售部(客户导入)、策划部(后勤支持)、外联部(社会关系协助)、客服部(数据管理)。直属上级为营销部经理,间接上级为副总经理(分管营销)。 注:统一名称为“渠道部”,应业务要求,对外可宣称“市场部”或“大客户部”。 二、组织建设 1、组织架构 2、人员编制及薪资体系——(暂定) 岗位名称渠道经理渠道主管拓客专员企拓专员编制人数 1 2 8 4 在岗人数 1 1 2 2 固定薪资按薪酬带宽确定5000元/月3000元/月3000元/月业绩提成———————— 3、岗位职责 3.1、渠道部经理(含主持工作副经理) 负责主持部门整体运作,带领团队成员共同完成营销部下达的各项工作计划及任务: 3.1.1、负责团队组建、培训、梯队建设等本体建设工作的有效落实;

3.1.2、负责根据项目营销节点编制各阶段渠道工作计划,上报领导执行; 3.1.3、负责开展调研,依据市场反馈阶段性调整渠道工作内容; 3.1.4、根据营销部绩效考核制度,负责部门人员的绩效考核及考核评定,及时向上级反馈考核结果,对员工的奖励、处罚、升职、劝退等作出建议; 3.1.5、负责与营销部各模块沟通、协调工作,建立渠道部对接协作的工作标准; 3.1.6、负责与银行、政府、外部拓展资源等相关单位的联络,促进各项产品推广工作的顺利进行; 3.1.7、负责建立项目企业渠道资源库、拓客外聘团队资源库; 3.1.8、负责部门日常行政管理,根据公司各项制度严格控制管理费用; 3.1.9、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3.2、渠道主管(分模块) 3.2.1、负责协助渠道经理执行本体团队建设工作; 3.2.2、负责指导、监督分管模块渠道专员业务工作的开展; 3.2.3、负责分管模块工作相关数据采集(见附表); 3.2.4、负责分管模块外聘团队的业务外联、合同管理及行政管理工作; 3.2.5、负责分管模块渠道专员客户资源管理、业绩追踪管理。 3.3、拓客专员(call客组长) 3.3.1、负责外聘话务团队的组织、培训和管理工作; 3.3.2、负责call客周、日计划的制定和上报,负责每日数据的统计并汇总至模块主管; 3.3.3、负责与策划部门的对接,及时补充call客资源并向其反馈结果分析; 3.3.4、个人意向客户的约访,与案场销售有效对接,促成成交; 3.3.5、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明确销售合同的审批权限,规范销售合同的管理,规避合同协议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企业各销售部、业务部门、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的销售合同审批及订立行为。 第2章销售格式合同编制与审批 第3条企业销售合同采用统一的标准格式和条款,由企业销售部经理会同法律顾问共同拟定。 第4条企业销售格式合同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2.产品名称、单价、数量和金额。 3.运输方式、运费承担、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验收方法应具体、明确。 4.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5.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 6.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7.具体谈判业务时的可选择条款。 8.合同双方盖章生效等。

第5条企业销售格式合同须经企业管理高层审核批准后统一印制。 第6条销售业务员与客户进行销售谈判时,根据实际需要可对格式合同部分条款作出权限范围内的修改,但应报销售部经理审批。 第3章销售合同审批、变更与解除 第7条销售业务员应在权限范围内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超出权限范围的,应报销售经理、营销总监、总裁等具有审批权限的责任人签字后,方可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 第8条销售合同订立后,由销售部将合同正本交档案室存档,副本送交财务部等相关部门。 第9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缺货或客户的特殊要求等,销售部或客户提出变更合同申请,由双方共同协商变更,重大合同款项应经总裁审核后方可变更。 第10条根据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产品销售的实际和客户的要求,销售部与客户协商解除合同。 第11条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订立合同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 第12条销售合同的变更、解除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第13条企业法律顾问负责指导销售部办理因合同变更和解除而涉及的违约赔偿事宜。 第4章销售合同的管理

(完整版)销售部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销售部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为规范销售员的市场行为,提高销售员的工作效率,充分调动销售员的市场开拓能力和市场发展潜力,创造良好的市场业绩,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制定原则:坚持业务管理的计划、组织、控制、考核相结合的管理原则。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为试行草案,尚有不尽完善与不尽合理之处,在制度修改版出台之前,全体销售团队成员必须服从和遵守。 四、实施时间: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注:第三章《总部各行政岗位日常工作细则》无需向驻外销售人员公布。 第二章驻外各级销售人员管理 一、岗位职责 (一)、大区经理、省级经理、区域经理职责: 1.负责领导制定本区域营销计划(销售计划和市场推广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组织制定营销政策或方案,并监督实施; 3.负责监督实施市场推广、促销方案; 4.负责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营销预算方案; 5.负责销售队伍管理、建设、培训和考核; 6.新客户开拓及代理商关系维护、督导管理; 7.填写每日工作日志、制定下周工作计划,每周一电子版汇总至销售人员管理 岗。 (二)、业务员职责: 1.对所负责区域进行市场调查摸底,根据任务目标及市场实际情况制定营销计

划和营销预算,并负责实施; 2.积极开拓区域内客户群体,包括新渠道建设; 3.帮助客户发展销售网络和销售队伍建设; 4.执行营销政策,维护重要客户,并与客户保持良好关系; 5.为客户提供必要的销售支持; 6.建立客户档案,作好销售渠道的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工作; 7.定期拜访老客户,收集市场信息; 8.填写每日工作日志,每周一电子版汇总至销售人员管理岗。 二、日常工作管理 (一)、业务系列人员工作时间安排原则: 1.拜访开拓新客户占30%; 2.维护回访老客户,协助督导客户相关销售工作占30%; 3.计划及准备性工作占20%; 4.电话回访、收集市场信息及其他占20%; (二)、考勤及工作汇报 1.考勤报岗: 1.1报岗时间:当天上午9:30之前 1.2报岗方式:任选以下三种方式作为考勤依据 ?到达工作地后用当地座机电话向销售部人力管理岗报岗; ?留取卖场电脑小票; ?留取具有明显时间标识的工作地点照片; 2.日工作汇报:

营销渠道管理制度(模板)

营销渠道管理制度(模板) ××公司营销渠道管理制度 (模板) 说明:本制度主要用于加强公司营销渠道管理~提高营销管理水平~促进销售业绩提高。具体包括直销商店、经销商,批发商、零售商,、代理商、经纪商等四大类~明确了对各大中间商的相关管理规定与要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营销渠道管理,提高营销管理水平,促进销售业绩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与内涵 本公司的营销渠道是指本公司的产品或服务从生产领域向消费领域转移过程中所经过的通道,即渠道中间商。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的适用对象为营销渠道的中间环节,具体包括:直销商店、经销商(批发商、零售商)、代理商、经纪商四类。 第二章直销商店 第四条直销商店需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要求每户一卡。第五条直销商店业务拜访次数规定为:A、B级店面每月不得少于次;C、D级店面每月不得少于次。 第六条所有直销商店必须执行统一的市场零售价,若经查不落实,直销店面的零售价不统一,必须追究该区业务员的责任。 第七条直销商店根据营业额可采用扣点制。 版权所有:北京未名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第八条商店货物摆放位置必须处于最醒目的位置,商店货架上货物规格必须齐全,摆放整齐。

第九条要求商店的货物必须先入先出,业务员随时清点对方库存及出厂日期,以便出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以书面形式将公司的要求传达至客户,如对方库存过大时,需协商,请示主管调回公司仓库。 第十条商品在销售、运输及库存等环节出现破损,必须当日调换,不允许拖至下月调换。 第十一条客户提出的任何意见或建议,业务人员必须当面记录,自己职权范围能予解决的当即解决,不能解决的上报公司主管,在3日内答复客户。第十二条业务员必须非常熟悉辖区内每家商店的经理、会计、出纳、仓管、业务采购、柜台组长及营业员的情况,其中包括姓名、家庭住址、电话、爱好、生日及个别家属情况。

分销渠道管理办法

销售公司规章制度 ★ 进行帐务结算。 3.3成熟市场:某类产品在该区域已处于成熟期,市场相对饱和,各品牌竞争充分,市场活跃。 3.4潜力市场:某类产品在该地区处于导入或成长期,现实的需求不大,竞争相对较弱,具有很好的开发潜力和成长空间。

4.参考文件 分销网络共享管理办法 分销网络开发与调整暂行管理规定 5.职责 5.1市场管理部 6 6.1地域原则 销售同类产品的一级网点,原则上单四、双缸变拖距离在35公里以上;多缸平板、轻型工程车在50公里以上;中型工程车在60公里以上,特殊情况另议。 属于同一一级网点下设的二级网点,相互之间的距离可缩短5—10公里。 渠道之间的距离在成熟市场渠道间距的基础上增加15公里。

6.2二级网点数量限制原则 原则上任何一级网点设立的二级网点不得超过3家。 6.3同区域设点原则 原则。 先撤点后设点 ...... 6.4渠道最优原则 6.8产品线调整原则 对于以下情形的分销渠道,市场部可按程序申请对其进行产品线调整:6.9撤点原则: 《福田汽车分销网络共享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7.分销渠道应具备的条件 7.1资质: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管理机构注册登记的,具有车辆产品经营权的经营实体。 7.2硬件: 7.3软件: 7.4具备维修服务能力的经销单位优先考虑。 8 8.5分销渠道撤点程序 《福田汽车分销网络共享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进行相关审批。 8.6产品经销资格证管理 8.7新开发渠道管理(开发后三个月内) 8.8分销渠道开发要求

9.考核 9.1所有分销渠道的设立(含二级网点、经销单位的分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私自设立不报者对相关责任单位负激励5000元/次,对相关责任人负激励2000元/次。 9.2各市场部未经公司批准考察前,严禁与经销单位签订任何合同、协议(含口头协议),更不允许指使经销单位直接向工厂回款,违者对责任市场部经理负激励1000元/次。 /点。 对责任 否 附录D:合作意向申请书 附录E:二级点设立申请书 附录F:分销渠道考察报告 附录G:一级网点开发审批表

销售合同管理规定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明确销售合同的审批权限,规范销售合同的管理,规避合同协议风险,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本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授权(《公司章程》、《合同管理制度》等)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所称销售合同是指本公司为了确定与客户(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销售供应关系而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章销售合同格式的使用 第3条本公司销售合同采用统一的标准格式和条款,由公司销售部经理会同法律顾问 共同拟定,经主管销售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后统一执行。 第4条公司销售合同格式按照版本号由销售部和公司法律顾问分别保管,供查阅和使用,已作废版本应予以注明。 第5条公司销售合同格式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二)产品名称、质量标准、单价(价格审批)。 四)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五)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 六)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七)具体谈判业务时的可选择条款。 八)合同双方盖章生效等。| 第6条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应尽量采用公司经审批的统一格式; 一)若客户要求使用客户公司的范本,合同需先经公司法律顾问及销售经理审核,经主管销售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执行。 二)若客户不愿意签订销售合同,由客户经理填写《免签销售合同申请单》,报销售部经 理审核,经主管销售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审批后免除签订销售合同;销售订单应按“销售订单 评审流程”中“ XX条款”执行。

第7条销售业务员与客户进行销售谈判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对格式合同部分条款作出 调整,但调整后的销售合同应报经销售部经理审核,并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三章销售合同审批与签订 第8条与客户签订不含金额的销售合同,客户经理应填写《合同签订申请单》,报销售经理审核,经本制度第6条、第9条规定权限审批后,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 第9条与客户签订含有金额的销售合同,客户经理应填写《合同签订评审表》,结合“销售订单评审管理流程”和本制度控制要求签订。 第10条,销售合同审批权限规定: 一)签订不含确定金额的销售合同,即供货协议,依据以下权限审批: (1)上一年度年销售额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合同,由主管销售员制订,销售经理及主管销售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署; (2)上一年度年销售额100-500万元(含100万元)的合同,由主管销售员制订,销售经理审核,主管销售副总经理签署; (3)上一年度年销售额100万元以下的及新增客户合同,由主管销售员制订,销售经理审批签署; (4 )与关联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按照《关联方交易管理规定》执行。 二)签订含有具体金额的销售合同,依据以下权限审批: 第11条销售合同订立后,客户经理将合同正本交销售助理归入该客户的档案盒,副本送交财务部等相关部门;销售助理应将销售合同扫描成电子档归入电子档客户资料。 第四章销售合同变更与解除 第12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缺货或客户的特殊要求等原因,销售部或客户提出变更合同申请,由双方共同协商变更条款,合同变更由客户经理填写《合同变更申请单》,按照本制度第二章和第三章合同审批权限规定报相关权限人审批。 第13条当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发生时,销售合同自动解除,销售部客户经理与客户协商是否续签合同,不续签合同的应出具《客户流失报告单》说明缘由和后续管理措施,报销售经理审核,上一年度销售金额超过100万元的或合同约定金额超过50万元的客户,《客户流失报告单》销售经理审核后应报总经理确认。 第14条未发生合同解除条件需要解除合同的,客户经理填写《销售合同解除申请单》按订立合同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签署《销售合同解除协议》,解除协议审批前均

销售渠道管理规定

销售渠道管理规定 销售渠道管理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内涵 本公司的销售渠道是指产品从生产领域向消费领域转移时所经过的通道,这种转移需要中间商的介入。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的主要对象为销售渠道的中间环节。 (二)代理商 第三条企业代理商是受本公司委托.根据协议在一定区域内负责代销本公司生产的产品的中间商。产品销售后,本公司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付给其佣金作为报酬。 第四条企业代理商与本公司是委托销售关系,代理商负责推销产品,履行销售业务手续,本身不设仓库,由顾客直接向本公司提货。 第五条本公司可同时委托若干企业代理商,分别在不同地区推销商品,本公司亦可同时参与某些地区的直销活动。 第六条销售代理商是一种独立的中间商.受托负责代销本公司的全部产品,不受地区限制,并拥有一定的售价决定权。 第七条销售代理商是本公司的全权独家代理商。本公司在同一时期只能委托一家销售代理商,且本身也不能再进行直销活动。 第八条销售代理商实行佣金制,但其佣金一般低于企业代理商。

第九条寄售商委托进行现货的代销业务。根据协议,本公司向寄售商交付产品,销售后所得货款扣除佣金及有关费用后再交付本公司。 第十条寄售商一般要自设仓库或铺面,便于顾客及时购到现货.且易于成效。 第十一条经纪商既无商品所有权.又无现货.只为买卖双方提供有关价格、产品及一般市场信息,为买卖双方洽谈销售业务起媒介作用。第十二条经纪商与本公司不签订合同,不承担义务,与本公司无固定的联系,但在买卖过程中又可代表本方,商品成交后.从中提取一部分佣金,但其比例一般较低。 (三)直销商店 第十三条直销商店需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要求每户一卡。第十四条直销商店业务拜访次数规定为:a、b级店面每月不得少于5次;c、d级店面每月不得少于2次。 第十五条所有直销商店必须执行统一的市场零售价,若经查直销店面的零售价不统一,必须追究该区业务员的责任。 第十六条直销商店根据营业额可采用给扣制。 第十七条商店货物摆放位置必须处于最醒目的位置,商店货架上货物规格必须 齐全,摆放整齐。。 第十八条要求商店的货物必须先进先出,业务员随时清点对方库存及出厂日期.以便出现问题能及时解决,并以书面形式将公司的要求传

分销渠道管理制度

附件二 分销渠道管理制度 一、分销客户界定制度 1、开发商统一发放鉴定表格于一级代理商,一级代理商提前将客户资料详细填写后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开发商营销部,由开发商书面审核确认后方为有效。 2、若分销商的客户出现重叠,以最初在开发商备案登记为准,夫妻视为同一批客户资源。 3、凡经开发商确认的分销客户资源,其有效期为一个月,超过一个月的客户如果有意向再来案场,需重新报备。有效期内尚未缴纳定金的客户,不再属于分销商的客户资源。 二、分销客户接待制度 1、开发商专人负责分销客户的车辆费用及提供便餐(仅限外地客户)。 2、开发商专人负责通知落实分销商客户来案场的具体接待流程事宜。 3、开发商专人负责及时核对落实代理费的结算。 三、分销商守则及注意事项 1、分销商在发团前须与开发商确定好包车费用额度和客户数量。 2、分销商带领客户来考察项目所产生的车辆费用(仅限外地客户),在两周之内必须报销,分销商需提供费用发票。 3、分销商不许擅自提高房价,一律按照开发商制定的销售价格进行销售。如果发现分销商擅自提价或者降价行为一律撤消分销资格。 4、分销商不可以收取认购定金或者意向金,必须由开发商收取。 5、销售说辞和销售政策一律按照开发商制定的为准。不许擅自制定和修改说辞和政策,一经发现立即撤消分销资格,且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损失必须由分销商承担。 6、分销商需及时掌握开发商的新的销售政策,必须熟悉业务流程,如有业务流程不熟悉者或者对培训过的政策说辞掌握不清楚者,开发商有权终止合作。 7、在客户成交商铺时,分销商须与开发商核对好房源,若是分销商的失误导致出现销售重铺,分销商需承担因重铺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赔偿责任。 8、分销商需要配合开发商建立客户档案和办理成交手续。 9、定期参加分销商大会,提出分销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以及需要开发商配合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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