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外包队伍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外包队伍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外包队伍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外包队伍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穗安监〔2004〕16号)

2005-7-27 16:33:58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集团公司,各区、县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近年来,随着经济不断发展,我市企业对外来劳动力的使用逐步扩大,部分行业(如造船、港口、冶金等行业)的外包队伍已成为企业生产的有生力量。外包队伍的使用,一方面解决了企业劳动力的来源;另一方面对外包队伍管理不到位也成为近年来事故多发的重要因素。据统计,去年各集团、中央、省驻穗重点企业的死亡事故80%发生在外包队伍。究其原因:一是发包方对外包队伍监管力度不够,不同程度存在以包代管的问题;二是外包队伍自身安全管理水平不高,员工文化程度低,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差。因此,进一步做好外包队伍安全生产工作是各集团企业实现今年安全生产局面稳定目标的重要举措。现就加强外包队伍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立外包队伍安全资质审查制度。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的规定,各企业必须建立外包队伍安全资质审查制度,审查范围应包括:

企业工商登记,安全管理制度,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员工安全教育,安全主任聘用,工伤保险以及根据企业自身实际应审查的内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资质条件的外包队伍不得使用。否则,将按《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和《广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条等有关规定认定发包方为事故单位,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企业必须依照《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加强外包队伍监管,要与外包队伍签定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要把外包队伍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好坏作为续约的考核条件。

三、加强对外包队伍员工的安全教育。各企业要针对外包队伍员工文化水平不高,安全意识淡薄的特点,加大岗前培训力度,保证必要的教育时间。要多运用视像、图片等形象教育方式,加深受教育者认知程度。并要建立外包队伍员工安全教育档案,

四、加强对生产现场的监督检查。各企业要加强对使用外包队伍的作业现场检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通过严格监管,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从事危险性较大的危险化学品装卸搬运、建

筑施工、修造船作业、涂装作业、登高作业的外包队伍,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和《广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应当每年委托安全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安全评价。经评价合格,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方可承揽工程业务。

六、各集团公司立即组织属下企业对外包队伍使用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检查工作要在5月31日前完成。对经过整治仍不符合条件的外包队伍要坚决清退。我局将在4月上旬对各单位开展整治的情况进行检查。6月10日前,各集团公司把整治情况书面报我局。各区、县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按职能依法在本行政区域内配合我局监督管理工作。

二○○四年三月八日

相关链接

·转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穗安监〔2004〕

62号)

·关于加强外包队伍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穗安监〔2004〕16号)

·关于推荐我市安全生产专家的通知(穗安监函〔2005〕147号)

·关于征求《市和区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事权划分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穗安监函〔2005〕142号)

·关于做好企业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穗安监〔2005〕63号)

·关于摸查街镇领导安全知识培训情况的通知(穗安监办〔2005〕6号)

·关于印发《广州市安全生产专家组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安监〔2005〕62号)

·关于广州市2005年上半年安全生产情况的通报(穗安监〔2005〕61号)

私募基金公司基金托管与外包业务管理制度

上海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与外包业务管理制度 基金托管与外包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基金托管与运营外包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相关监管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其旗下所有子公司。 第三条公司风控合规部负责基金托管机构的选择、评定、确认与监督管理。 第四条公司风控合规部负责运营外包机构的选择、评定、确认与监督管理。 第五条基金托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托管资质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具备托管资格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担任基金托管机构的,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其他金融机构担任基金托管机构的,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第六条外包服务机构是指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外包机构”)为基金管理人提供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估值核算、信息技术系统等业务的服务。 第七条外包机构包括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募集服务的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简称基金销售机构),为私募基金募集机构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监督、份额登记等与私

募基金募集业务相关服务的机构。 第二章托管机构遴选与管理 第八条公司所管理的产品原则上都应选定托管机构进行托管,如不进行托管的,应在基金合同中进行约定,并建立独立的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 第九条公司风控合规部负责托管机构遴选工作,遴选工作应主要核查以下内容: (一)属地经营:原则上应当满足基金的托管机构、托管账户与基金注册地需保持一致。 (二)资质管理:托管机构需具备托管资质,托管机构的净资产和风险控制指标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三)费率合理:托管机构的费率不得高于同期市场平均水平。 (五)协议合规:管理人和托管机构必须签订标准的托管协议。 (六)内控规范:托管机构具有完善的内控机制与操作规范,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六)托管机构需要满足我方划款对于时效性的要求。 (七)系统支持:托管机构须有相应的IT系统满足管理人的业务需求。托管机构需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 (八)团队配备:托管机构需设有专门基金托管部门,并配备专业的托管团队,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九)资金安全:托管机构需有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条件。 (十)场地安全:托管机构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托管

外包管理考核具体实施细则.doc

外包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外包公司的管理服务费的5%由甲方通过月度工作考核,考核达标后,于次月20 日前支付给 乙方。 类别内容标准 如果当月考评分未达到70 分以上,第一次甲方 对乙方提出整改要求,乙方按要求整改;第二次 考评未达到要求的,甲方扣除乙方当月考核金的 50%(即当月管理费 5%的 50%),第三次(后)考一、月考核分 每月由甲方考核委员会评分评未达到要求的(非连续月份),扣除当月所有数 考核金;如连续三个月未达到要求的,或考评低 于 70 分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考评 90 分以上按 50%比例奖励; 95 分以上全额 奖励。 二、专项考核 保洁管理 ( 具体根据外包管理考核总表及对应考核表内容细则进行考核) 1 负责工作区域卫生脏乱差、不合格的卫生检查发现不合格的每处扣1- 2 分; 未按保洁工作标准要求开展保洁工作,每次扣 2 未按甲方要求及时开展保洁工作的 1-3 分; 保洁工作用易耗品(甲方负责部分) 3 超出控制标准根据超出比例扣罚1-5 分。 控制超出规定标准的 辅工管理 ( 具体根据外包管理考核总表及对应考核表内容细则进行考核) 1 负责工作区域卫生脏乱差、不合格的卫生检查发现不合格的每处扣1- 2 分; 未按甲方要求及时开展清理疏通工作未按辅工工作标准要求开展生产配合工作,每次2 的扣 1-3 分; 3 相关工作用品控制超出规定标准的超出控制标准根据超出比例扣1-5 分。 人员管理 ( 具体根据外包管理考核总表及对应考核表内容细则进行考核)

首次扣款 5 分,同一人发生两次的或单次情节严 1发生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重的扣15 分。影响甲方生产的视情节轻重给予 扣 10--20 分。 外包单位或员工因服务态度不良遭投 2 视情况考核10-20 分 / 人 / 次 诉,经查属实的 3 未达到工作量及作业要求的每项扣 5 分(以用人部门考核表为依据) 4 未按劳动保护要求配戴劳动保护用品每人次扣 2 分 其他奖惩 ( 具体根据外包管理考核总表及对应考核表内容细则进行考核) 对甲方的来访参观未做好准备与接待 1 每次扣款 100 元 工作,影响甲方形象的 配合来访参观接待工作,完成质量较 2 奖励 500 元 好,全年无投诉并得到称赞的 外包管理考核总表 考核对象:考核时间: 序权重 考核项目评分内容得分考核办法 号配分 1 人员到岗情况到岗人数及人员素质符合要求,少一个扣 5 分15 日常记录及抽查 收到有效投诉(含公司内部职工及外部来宾投 2 服务态度 5 分。10 日常记录 诉)一次,经核查属实扣 辅工工作( ( 根据平时工作客观评分,有以下事 服务内容及服项时直接扣分:未按要求完成当日工作,每项一 3 25 日常记录 务质量次扣 5 分;脱岗一次扣 5 分;不服从业主管理扣 10 分)

外包队伍管理办法(新)

外包队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外包队伍的管理,明确相关单位、部门在外包作业管理中的职责,确保安全有序、保质保量地完成外包作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外包队伍是指由本公司按规定成建制引进的、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承担本公司外包作业的组织。外包队伍不属于本公司编制。 第三条为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控制工程造价,引入竞争机制,采用招标或者议标的形式,择优选择外包队伍。并对引进的外包队伍合同履行情况按季度进行量化考核,年度总评,实行优胜劣汰。 第二章组织与领导 第四条按照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五条执行。 第五条外包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在公司生产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进行。各单位、部门按公司有关文件认真履行外包队伍的组织、指挥、协调、监督等职责。 第三章采掘施工队伍的引进 第六条采掘外包队伍引进程序 (一)确定招标代理公司; (二)发布招标公告; (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等文件,筛选投标单位,一个标段初选4-5家投标单位; (四)投标单位到现场勘察,了解情况; (五)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制作标书; (六)评标,开标; (七)对入围的前三名投标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向公司党政联席会汇报考察情况,确定中标单位; (八)签订承包合同。

第七条采掘施工队伍资质条件 (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矿山井巷工程施工二级以上资质(必须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二级以上资质证书)。探矿工程队伍必须具有乙级以上地质勘察资质; (二)项目管理的职能机构健全(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 (三)承包方曾在多个矿山承包过采掘(探矿)工程; (四)项目经理有多年以上矿山井巷工程(探矿)施工经验; (五)企业的社会信誉和业绩良好。 第八条采掘施工队伍确定方法 采用公开招标。井下采掘工程委托招标公司代理招标,采用合理低价加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队伍。井下工程分成若个标段,一个法人单位只能参加一个标段的采掘工程投标。 第四章选矿作业队伍的引进 第九条采掘外包队伍引进程序 (一)发布报名邀请通知; (二)组织考察并写出考察报告; (三)向经理办公会汇报考察报告; (四)审议确定入围试选队伍; (五)根据试选结果确定选矿作业队伍。 第十条选矿作业队伍资质条件 (一)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项目管理的职能机构健全(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有三年以上选矿生产经验; (三)企业的社会信誉和业绩良好。 第十一条选矿作业队伍确定方法 通过选矿试选队伍报名和考察办法等程序,选出了5-6支综合实力较强的队伍来组织试验生产,再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赛,最终选出排名前3支队伍来承包新田岭公司的选矿业务。

【公司关于加强安全管理的规定】加强对服务外包安全管理规定

【公司关于加强安全管理的规定】加强对服务外包安全管理 规定 为贯彻公司首届员工大会精神,切实加强公司安全管理,消除隐患,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降低运营成本,现作出如下规定: 一、加强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 公司要求每位员工都要养成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用水的习惯,下班最后离开办公室时,自觉关闭空调、电脑等电器及电灯,关好门、窗、洗手间水龙头。在使用电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向综合部报修。严禁员工将易燃易爆品带入办公场所。 二、加强防盗意识,采取防盗措施。 公司要求员工将保密文件、文档、专柜存放并上锁,公司印章、支票、备用金及时存入保险柜。个人贵重物品必须妥善保管。中午午餐外出时,随手关好楼层办公室大门。员工之间加强团队协作精神,相互提醒、相互协助。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公司财产和个人财物。 三、加强公共安全,保证办公环境井然有序。

加强门卫安全意识,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区域。员工在办公区发现陌生人员进入时,须主动上前询问,若是业务客户,请引导其至二楼会客厅,联系相关部门接待;若是闲杂人员,必须请其离开或交由门卫处理。 每位员工必须自觉爱护公共财物,做到使用得当。对可移动的办公用品做到轻拿轻放,若发现损坏或异常,应及时向公司综合部报修。自觉讲究卫生,保持办公桌面、办公区域的卫生整洁,共同营造安全、优美的办公环境。 四、加强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 公司专职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定车负责制,做好所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清洁和保养,保证车辆安全性能处于最佳状态。在执行驾驶任务时,应严格遵守公司有关行车安全规定,随车员工有义务提醒驾驶员安全驾驶,杜绝酒后驾车、开快车,确保行车安全,违者将予以重罚。 五、加强安全,实行领导责任制。 安全管理责任重大,公司及各部门 __必须高度重视,全权负责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综合部具体负责公司日常安全工作的督促和

2017食堂外包管理制度

2017外包食堂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实现食堂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员工生活提供服务,特制定此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食堂外包供应商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员工餐的用餐标准: 1、外包方根据我司需求提供早、中、晚餐;在保证我司员工满足所需的前提下,对于菜品区分限量品名与非限量品名,以便于员工根据需求予以添加。 2、员工餐的费用标准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由外包方与我司共同完成,由行政科提出调整方案经相关领导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示后执行。 3、用餐时间;早餐:7:00-8:30、中餐:11:00-12:30、晚餐:16:50-18:00 4、用餐地点:行政3级(含3级)在食堂一楼,其余人员在食堂二楼; 5、用餐方式:我司内部员工以磁卡刷卡就餐,非我司人员予外包方购票就餐。 四、食品原料管理 我司不指定原材料品牌与供应商,由外包方提供给我司《食堂原材料进货记录》,所有食品原料食品供应商必须验证并具备合格供应商资质,食品进货时须进行验收,肉类须查看是否有卫生检疫站的动物产品检疫印章,食用油须查看其生产厂家(代理商)的各种资质证件,内容包括包装、商标、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等,禁止使用地沟油等伪劣食品。 五、食品保质期管理 所有熟食品及调味料均需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禁止使用超过保质期限的熟食品及调味料。每月定期检查食品、调味品保质期,并做好检查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检查日期、食品、调味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日期等 六、食品原材料进货记录 所有食品进货须进行记录,形成《食品进货记录表》,记录内容包括:进货日期、供应商名称、食品名称、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限、数量、金额等。 七、食品安全卫生管理 1、每天食堂供应的每道菜肴须进行留样,做好留样记录。留样要求:每份菜肴不少于100克,保存时间48小时,冷藏温度0-6度,留样盛器需带盖容器,留样放置位置相互间保持一定间距,防止留样食品相互感染。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堂工作人员应取得健康证明和卫生培训合格证后上岗。 3、食堂工作人员做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手链,上岗前

服务外包监控管理办法

服务外包监控管理办法 1目的 建立外包服务监管机制,满足公司的整体服务质量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各事业部、分子公司、项目对服务外包质量的监控管理 3 职责 3.1运营中心负责组织对供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管和评估; 3.2 审计监察中心负责监管对外包方评估或验收过程; 3.3 财务中心对评估结果进行应用; 3.4各事业部、分子公司在运营中心指导和要求下按照本办法及相应合同的要求建立对项目外包监管的管控办法,实施对各项目各类外包服务的监管和评价。 3.5各项目制定对本项目各类外包的检查标准,严格按照检查标准和合同要求实施检查。 4 外包服务种类: 长期连续性服务(工程日常维护、保洁、绿化、消杀)/一次性外包服务 5 管理办法 5.1总则 5.1.1各事业部及项目应建立相关服务外包方的合同台帐,明确相关合同的监管执行人; 5.1.2 各事业部必须对合同内容条款对合同监管执行人进行合同交底并留下双方签字 的交底记录; 5.1.3 各项目依据合同要求实施对外包方的监管,并将监管结果报事业部、公司运营中心备查; 5.1.4禁止服务外包方转包或分包服务内容;

5.1.5 对于长期连续性服务外包在合同中必须明确最终被服务方的评价考核机制; 5.1.6 项目必须建立外包方服务质量的监管职责体系,包括责任人、责任范围等; 5.1.7公司采取第三方满意度调查的方式对外包方服务质量进行评价 6管理要求 6.1长期连续性服务监管要求 6.1.1事业部监管要求 各事业部应制定外包考核实施细则,内容必须包括对项目保洁(绿化、消杀)、工程外包合同管理、外包检查标准的制定、外包评价标准制定(评价优、良、合格、不合格的标准)以及对项目外包监管的考核要求等内容; 6.1.2 项目监管要求 6.1.2.1项目经理在外包前应了解保洁(绿化、消杀)、工程外包合同条款的具体要求,并将合同条款要求纳入检查标准; 6.1.2.2 项目经理应对外包监管的区域落实专人监管,根据外包区域的多少明确一人或多人实施监管,并将责任人片区划分予以公示。同时,上报事业部备查; 6.1.2.3项目在检查标准中应明确对外包单位资质、人员到岗情况检查、巡查重点部位、巡查频次等要求; 6.1.2.4项目保洁外包(绿化、消杀)主要监管计划执行情况,同时保洁外包重点监管白色垃圾、积灰、积水、蜘蛛网、洗手间异味的处理情况;绿化外包重点监管杂草、修剪、病虫防治、施肥、植物坏死等情况;消杀外包重点关注灭“四害”的措施、灭鼠温馨提示、鼠药回收、消杀效果等;

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完整版

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外来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涉及的外包单位指进入公司生产区域及作业场所,承担公司外包工程项目从事施工作业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第二章安全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三条外包单位与公司在签定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必须符合本公司安全管理、防火管理、设备使用、人员教育与培训、安全检查与监督等方面的管理要求。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具有项目承包合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外包单位应配备在公司进行施工作业所需要的安全用具、所用机械设备设施、生活物品等安全装置齐全、有效。 第五条外包工程项目承包单位不得擅自将承包项目分包或转包他人;更不得将承包项目分包或转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第六条外包单位对其单位全体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培训内容主要是公司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并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安全培训合格证上岗。 第三章安全责任与考核 第七条项目发包单位安全责任: 1、公司或发包方应对承包方的相应资质、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及具备的安全生产的保障条件进行审查。 2、在签订项目承包合同前,项目发包单位应对承包单位负责人就工程项目涉及的内容、特点、环境、危险源、危险因素、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说明。 3、外包项目存在交叉施工作业时,其生产作业场所安全由项目发包单位进行统一协调和指挥。 4、公司对外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对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对违章作业行为,有权责令停止其工作并进行相关处理。 第八条外包单位安全责任: 1、认真编制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必要时可请项目发包单位协助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正确执行。 2、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安全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 3、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应认真佩戴和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特种作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 4、负责向公司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文本。 第九条外包单位应对不按安全施工方案施工,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事故负全部责任。 5.用火用电必须向公司申请办理批准手续,动火施工公司安委会申请办理动火证。生活施工、用电向安委会申请,综合办审批公司专业电工负责接电。

外包项目安全管理规定

外包项目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外包单位与公司的安全协作关系,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促进双方的合作。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术语 外包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给公司提供工艺、机电设备、工程建设、石灰石开采、原燃材料的运输、装卸、包装、安装等一切外来服务力量的组织或团体。 5职责 5.1生产部门、技术部、采购部、工程部相应负责工艺、机电设备、基建工程等外包单位的合同签订和综合管理及控制。 5.2财务部负责外包单位项目资金结算、监督并办理竣工决算。 5.3与外包单位签订合同的部门或单位负责所签合同的外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及控制,同时协调在本部门范围内施工的外包单位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 6 内容与要求 6.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发包部门)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对施工单位的合法性、适应性、可靠性、技术资质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 6.2行政部代表公司(或本部门)需要外包单位协作的部门在招用外包单位或队伍时,必须由招用部门协同安全主任严格审查其安全资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外包单位严禁录用。 6.3安全资质审查应于新工程开工前进行,资质审查不得擅自降低标准,简化手续,不得逾期不办,对于管理混乱或上年度发生过重大伤亡事故的外包单位,不得继续使用。 6.4外包单位资质审查有关内容 6.4.1有关部门颁布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 6.4.2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6.4.3由劳动部门颁布的“安全施工合格证”,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6.4.4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6.4.5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安全人员配备 6.4.6取证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备、用具的配备。 6.4.7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及办法。 6.5公司发包部门与外包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时,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并单独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6.6安全管理协议的内容必须约定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双方的安全管理办法及协议纠纷的处理等。安全管理协议必须经安全主任和行政部审查。 6.7公司发包部门在与外包单位签订合同时,同时应预扣外包单位施工管理费的百分之二十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发生死亡事故扣除全部保证金,发生重伤事故扣除保证金的百分之五。(不含施工安全管理费用)。工程项目施工完成后,如无事故发生,安全施工保证金的90%归还外包单位,10%作为双方施工安全管理费用。 6.8行政部应将外包单位纳入公司统一的安全管理中,并有权监督检查外包单位的安全施工及人员佩戴的劳动防护用品,纠正和处理违反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和违章作业的施工人员,罚款从安全施工保证金中扣除。 6.9外包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防治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工程建设、装卸作业等安全作业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遵守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承包该项目的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服从发包部门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向行政部汇报安全工作。 6.10外包单位安全主任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责,外包单位应明确安全管理人员,并与行政部保持联系。外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应佩戴明显标志,外包单位应将划分的班组名单报发包部门和行政部备案,班组长即班组兼职安全员。 6.11对外包单位不服从行政部和发包部门的安全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外包单位、公司发包部门将立即终止承包合同,限期退出,并严禁重新录用。 6.12外包部门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计划和措施,大型独立项目还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计划和措施,经项目施工、技术部、行政部等部门审查合格后执行,并作为外包合同的附件。 6.13外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职业卫生防治的法律法规,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体检,凡体检不合格,以及老、弱、病、残、童工坚决清退,严禁录用。凡已注册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公司发包部门对其进行监督。

外包管理制度

外包管理制度 化工生产委员会属各单位、业务外包各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生产业务外包的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保证公司生产安全平稳,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范围内所有外包业务,但工程项目及以工程量结算的外委项目由公司安全生产部以项目进行考核。 二、管理原则 (一)坚持依法用工原则; (二)坚持权利与义务并行原则; (三)坚持监督与管理、教育与惩罚、技术与服务原则; (四)坚持属地管理,谁用谁管的原则。 三、内容及要求 (一)承包方所用劳务人员,年龄及健康程度必须符合国家法定要求; (二)参与工作的设施及装备必须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安全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及证书。 (三)承包方所用车辆必须有行驶证,并定期进行年检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按公司规定安装相应安全设施。 (四)外包单位新增人员和变更人员必须事先报安全生产部登 记审批并进行安全交底,经过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

方可上岗作业,如未按规定安全交底的,按安全制度处罚。 (五)外包单位在承接生产任务时,必须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按质按量按期完成所承接的生产任务。 (六)外包单位违反本公司有关管理规章制度,发生安全、环保、质量事故,对生产造成影响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该外包单位负担。 (七)外包单位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分厂各项管理制度的约束,爱护生产设施和公共设施,共同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八)进入厂区的拉运车辆应按照行车路线指示牌行驶、过磅、卸货、回皮,办完业务的所有车辆严禁在厂内停留。 (九)合理规划物料堆放区域,放置相应标识牌,标识内容需明确清楚。 (十)物料堆放须整齐有序,保持场地周围卫生清洁,无垃圾杂物等。 (十一)拉运车辆应按指定的区域、路线行驶,车速不得超过公司所规定行使速度。 (十二)外来人员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生产工具、原料、设备、 车辆、设施等。 四、考核 厂内所有外包单位需遵照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厂区 内各项规章制度,保持本岗位及休息室内卫生清洁,其他事 项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业务外包管理办法

XXXX公司 业务外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包业务流程顺畅合理,规范参与业务外包人员的行为,确保业务外包期间公司资产安全,维护公司利益,实现业务外包的战略目标,提高资源利用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业务外包,主要是指公司(以下又称发包方)为实现战略经营目标,利用专业化分工优势,将日常经营中的部分业务委托给公司以外的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简称:承包方)完成的经营行为。 第三条常见的业务外包包括:研发、资信调查、可行性研究、委托加工、物业管理、客户服务、物业服务、IT服务等。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所有业务外包活动的管理。 第二章业务外包主要岗位职责 第五条董事会 审议、审批重大或核心业务外包项目计划书;确定外包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六条董事长、总经理 审批外包业务流程管理制度;审议非核心业务或涉及金额较少的外包项目计划书;审定最终的承包方;审议、批准外包合同书;审批外包业务付费款项;审议因承包方提供附加产品而产生的额外付费。 第七条总会计师或主管财务负责人 审核外包业务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存货各项制度;审批盘盈盘亏的资产、存货;审批资产、存货的会计处理结果。 第八条法律顾问 审核外包的法律性协议或合同文件;参与外包业务的谈判;解释协议或合同条款,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第九条归口管理部门 拟定外包业务流程管理制度;跟踪监督外包业务流程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编制外包项目计划书;根据承包方资质标准及遴选办法,审核承包方资质并进行初步遴选;初步接洽,订立外包合同协议;培训涉及业务外包流程

的员工;定期检查和评价外包业务进展情况;提出外包业务的初步检验结果,参与项目的正式验收;确认承包方最终提供的产品(服务)的差异,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协调处理与承包方之间,以及各承包商之间的争议;申请外包业务正常及额外付费款项。 第十条财务部等职能部门 组织编制外包业务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存货各项制度,并进行审核;审查外包业务承包方对公司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存货的使用情况;定期对承包方库存存货进行检查;组织开展资产、存货的盘点工作;根据成本收益情况,评估业务外包项目计划;进行外包业务相关的会计处理;审核外包业务付费款项;确认业务外包中的退款及折扣金额。 第三章外包业务流程 第十一条制定外包战略 (一)在决定是否将业务项目外包时,应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 1、此项业务是否是利用公司没有的设备、生产系统、专业人员及专门技术。 2、此项业务外包可以降低成本。 3、此项业务外包能够产生比自己运作更多的利益等。 (二)准确把握公司核心竞争力与盈利环节,避免将公司核心业务外包。 第十二条编制外包项目计划书 公司在确定业务外包内容后,指定与该项业务相关的职能部门编制计划书。计划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业务外包的背景,如公司外部环境要求及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 (二)业务外包内容,将部分还是全部业务职能交由承包商提供。 (三)业务外包的具体实施程序。 (四)业务外包的主要风险和预期收益。 (五)其他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外包项目计划书通过审批后,成立外包业务归口管理部门,由业务部门负责人、有关咨询专家、法律及财会专业人员等组成。 第十四条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业务外包项目的具体实施,确保业务外包流程的顺利实现。 第十五条按照《业务外包承包方管理制度》选择承包方。 第十六条业务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和承包方就《外包项目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谈判,达成共识,由合同双方代表签署《外包项目合同》。

外包外协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外包、外协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外包、外协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明确公司内外包、外协作业的安全管理责任,维护公司安全环境和秩序,预防事故发生,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对外包、外协单位在公司区域内作业的管理。 3、定义 本规定相关用语的定义: 外包作业,是指承包公司有关工程的作业,包括:产品实现过程(PIM)中需要发包的相关工程、建筑与土木承包工程、设备维修承包工程及后勤服务承包等。 外协作业,是指供货的厂商人员、技术服务人员与废材(物)处理厂商人员在公司内进行的相关作业。 发包部门,是指与外包、外协单位签订合同的RHM相关部门。 4、安全管理协议 外包单位在与RHM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应与RHM(一般工程由发包部门部门长代表,重大工程由总经理代表)签订“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样式附后),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在RHM作业应当遵守的基本安全规则及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 与RHM长期协作的外包单位,可与其签订年度的安全管理协议;对于外协单位可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一式三份,安全环境部、发包部门、承包方各保存一份。 5、安全管理责任 RHM对外包、外协单位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5.1.1 RHM发包部门在与外包、外协单位签订工程合同前,对外包、外协单位须具备的安全资质和安全管理的能力与状况等进行必要的考察与审查,确定符合国家规定及公司安全管理要求的外包、外协单位。 5.1.2 RHM 发包部门对所管的外包、外协单位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体协调、管理和指导,并对其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资格审查。 5.1.3 RHM安全环境部对外包、外协单位作业人员视同公司员工进行同等安全监督。 外包、外协单位应确立在RHM作业的现场作业体制(责任制),指定现场作业责任人,落实事故预防对策,切实进行自主安全管理,外包、外协单位对其作业人员在RHM的安全生产负责。 外包、外协单位及其作业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安全卫生法律法规,遵守RHM的安全规定,服从RHM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参加RHM召集的安全会议等,及时了解RHM有关的安全要求并切实组织实施。 6、作业资格 外包、外协单位在RHM从事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的,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特种作业有效资格。

外包管理制度

外包管理制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外包管理制度 化工生产委员会属各单位、业务外包各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生产业务外包的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保证公司生产安全平稳,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范围内所有外包业务,但工程项目及以工程量结算的外委项目由公司安全生产部以项目进行考核。 二、管理原则 (一)坚持依法用工原则; (二)坚持权利与义务并行原则; (三)坚持监督与管理、教育与惩罚、技术与服务原则; (四)坚持属地管理,谁用谁管的原则。 三、内容及要求 (一)承包方所用劳务人员,年龄及健康程度必须符合国家法定要求; (二)参与工作的设施及装备必须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安全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及证书。

(三)承包方所用车辆必须有行驶证,并定期进行年检,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按公司规定安装相应安全设施。 (四)外包单位新增人员和变更人员必须事先报安全生产部登记审批并进行安全交底,经过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如未按规定安全交底的,按安全制度处罚。 (五)外包单位在承接生产任务时,必须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按质按量按期完成所承接的生产任务。 (六)外包单位违反本公司有关管理规章制度,发生安全、环保、质量事故,对生产造成影响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该外包单位负担。 (七)外包单位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分厂各项管理制度的约束,爱护生产设施和公共设施,共同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八)进入厂区的拉运车辆应按照行车路线指示牌行驶、过磅、卸货、回皮,办完业务的所有车辆严禁在厂内停留。 (九)合理规划物料堆放区域,放置相应标识牌,标识内容需明确清楚。 (十)物料堆放须整齐有序,保持场地周围卫生清洁,无垃圾杂物等。

外包人员管理办法41434

外包人员管理办法 目的: 为规范业务、人力外包的管理,解决企业人力资源紧张和外包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降低人力培养和流动成本,保证用人的规范、合法性,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1. 代码开发、测试、UI、运营策划等非核心业务; 2. 集成项目实施; 3. 公司其他可能增加的外包业务。 术语: 业务外包:企业将价值链中原本由自身提供的具有基础性的、共性的、非核心的IT 业务和基于IT的业务流程剥离出来后,外包给企业外部专业服务供应商来完成的经济活动。 人力外包:公司因人员配置无法满足日常工作、项目需求时,需临时外雇具有相关资质的个人到我公司或项目实施地提供相应劳务,由我公司对其派遣的人员进行任务分配、管理、监督。 招聘完成率=月度招聘人数/月度招聘需求*100% 试用期内人员保有率=(试用期员工总数-试用期离职人数)/试用期员工总数*100% 三个月内人员保有率=(员工总数-三个月内离职人数)/员工总数*100% 职责: 1.外派员工归属中心/部门:根据项目实施、部门(项目)人员情况,分析资源差距明确 人力需求;评估人员能力,管理人员培训;建立工作流程,统一工作标准。 2.项目管理部:负责外包人员管理办法的拟定与修改;负责、协调外包合作渠道的拓展及 具体合作的洽谈;负责监督外包业务的日常执行; 3.中心总经理:审核批准相关项目的外包需求。 4.外包供应商:根据我公司要求提供外包服务的所有人员;与外派员工及时签订劳动合同, 并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办理五险一金、意外险,规避用人风险;配合外派员工所属部门对外派员工日常管理,并按月输出《人力月报》给项目管理部。 5.综合管理部:负责外派员工的考勤记录并每月发送《考勤月报》给项目管理部;如外派 员工常驻地为武汉、济南等异地城市,考勤记录由所属项目经理负责每月反馈给项目管理部。

企业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范本) 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强化外包工程的安全监督,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公司施工的所有外包单位。 3职责 3.1发包单位(机动部、设材部、原料部)负责外包工程项目的归口管理,主要负责资质审核和承办工程招标、合同签订、过程质量、进度监督管理、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等。 3.2安全部负责外包单位的安全综合监督管理, 3.2.1负责审查外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审查,并签订《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3.2.2对承包方主要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3.2.3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是否有效;负责对复杂、危险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进行审批; 3.2.4对外包施工单位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与考核; 3.2.5 参与对外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3.3 现场施工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所辖单位负责外包工程在本单位施工过程的现场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参与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4管理程序及要求 4.1.公司对所有外包单位实行安全资质评审确认和准入制度。外包单位在进入本公司承揽工程前必须经过安全资质评审。任何单位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严禁录用,更不得私自安排施工作业。 4.2 外包单位的安全资质条件及需要提供的资料: a.企业营业执照(审查后保留复印件); b.法人证明书,或法人委托书或授权书; b.施工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后保留复印件) c.安全管理网络机构、现场施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安监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审查后保留复印件) d.施工涉及特种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安监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身份证及操作证原件,审查后保留复印件) e. 具有满足工程需要、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和劳保用品。 f. 工程施工计划/方案/安全措施; g. 外包单位购买工伤保险或意外保险的人员的清单及相应材

信息技术外包服务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272 信息技术外包服务安全管理制度通用 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信息技术外包服务安全管理制度通 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节总则 1、为加强医院信息技术外包服务的安全管理,保证医院信息系统运行环境的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是指医院以签订合同的方式,委托承担信息技术服务且非本医院所属的专业机构提供的信息技术服务,主要包括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运行维护服务、技术培训及其它相关信息化建设服务等。 3、安全管理是以安全为目的,进行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决策、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职能,合理有效地使用人力、财力、物力、时间和信息,为达到预定的安全防范而进行的各种活动的总和,称为安全管理。 4、外包服务安全管理遵循关于安全的所有商业准则及适当的外部法律、法规。 第二节外包服务范围 5、外包服务包括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运行维护服务、技术培训等。

外包管理办法

模板一 XX银行服务外包管理办法 导读:XX银行业务外包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全行经营管理转型和创新,建立和完善业务外包管理体系,根据《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包风险管理政策》和外包有关工作要求,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业务外包,是指本行将原本由自身负责处理的某些业务活动委托给服务供应商进行业务处理的行为,该业务活动涵盖与对外服务密切相关的各种业务活动,本办法中的外包人员,是指服务供应商为完成本行委托的业务活动而派出XX银行业务外包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全行经营管理转型和创新,调整优化用工方式和用工结构,建立和完善业务外包管理体系,根据《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包风险管理政策》和外包有关工作要求,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业务外包,是指本行将原本由自身负责处理的某些业务活动委托给服务供应商进行业务处理的行为,该业务活动涵盖与对外服务密切相关的各种业务活动。 本办法中的外包人员,是指服务供应商为完成本行委托的业务活动而派出的专业人员。 第三条本行业务外包范围应遵循法律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经过风险评估后,一般可以将IT、后台营运、后勤服务、大堂引导、客户服务等非核心管理工作或其他专项工作予以外包。战略管理、核心管理、内部审计以及监管明确禁止外包的业务或职能严禁外包。 第四条业务外包实施的原则: (一)质量效益原则。实施业务外包要确保服务质量和管理效率。 (二)风险可控原则。实施业务外包要符合监管部门规定,风险可控。 (三)规范实施原则。外包使用单位应结合经营管理实际,认真梳理工作职责,按照规定流程实施业务外包。 (四)统筹管理原则。外包使用单位要从人员编制、用工结构、财务管理及风险控制的角度,统筹考虑业务外包实施效果,将业务外包纳入本单位工作统一规划管理。

外包施工队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外包施工队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6 页

外包施工队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外包队施工的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健康,防止事故发生,维护共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国矿山安全法》及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管理,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所采取的各种措施。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外来承包工程 施工的单位、团体和个人;本办法作为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包队员工安全教育、安全检查考核、分析事故、追究责任的依据。 第四条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本着“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管理工作体制。 第五条外包施工队安全生产实行安全生产合同化管理,明确承包方与发包方双方安全生产职责以及应当享有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严密界定各自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 第六条实行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制度,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承包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各外包施工队必须三证齐全,即“经营执照,安全管理资质证,经营项目资质证”,并经审查和验证,安全监督人员必须取得安全监管资质证,方能签订《承包工程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 第七条各外包施工队必须严格执行迪庆有色公司安全教育制度,对施工人员及新入矿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进行安全教育时,必须认真核 第 2 页共 6 页

安全管理协议(适用业务外包)

安全协议 业务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业务外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签署了《XXX服务协议》,为了明确各方安全管理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人员、设备的安全,避免各种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委托服务事项: 服务作业场所: 具体作业位置: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国家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国家相关管理部门要求的乙方从事本协议项下服务应当具备的业务资质及安全资质证书。 (2)乙方委派的为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服务的电气操作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甲方有权要求对乙方提供其委派的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进行查验,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这些资格证书的复印件作为本协议附件。 2.在乙方作业开始前及提供服务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如下检查: (1)乙方委派的服务人员应配备符合要求的工器具、劳保用品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并保证其委派的服务人员在进入服务场所时配备及佩戴符合要求的工器具、劳保用品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甲方有权检查上述内容,如甲方认为不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则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直至满足安全生产需要为止,如乙方拒不进行整改或经两次整改依然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项目合作,解除与乙方签订的所有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针对本协议项下服务事项签订的服务合同及本协议等,并且,如果乙方因为违反上述约定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所遭受的损失,给乙方自身造成任何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必须对委派的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和考核,培训和考核内容应满

安全服务外包管理制度——等保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模版

安全服务外包管理制度 1引言 1.1 为了推动XX信息通信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系统安全服务外 包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相关国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服务外包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不包括勘误、通知单),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保障评估框架》(GB/T 20274.1-2021)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GB/T 20269-2021 )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21) 本标准未涉及的管理内容,参照国家、电力行业、南方电网公司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3细则 3.1 公司生技部是安全服务外包管理的主管责任部门。 3.2 责任部门作为信息安全服务外包管理的实施机构,其实施服务外包管理主要目的是: 确保安全服务产品的质量; 确保外包服务风险的可控性; 确保外包服务的政策符合性; 3.3 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司或机构作为外包服务商,做到可信可控和可用。

3.4 外包服务人员应遵循已颁布的第三方人员管理规定,同时应明确规定其资质要求、操作规范、保密协议等。 3.5 服务外包管理本质上是解决服务的量化问题和服务的评价问题,这主要依赖于服务计划管理和服务质量管理。其中服务计划管理要求: 整个外包内容细致化、量化; 明确提出服务商该做些什么; 以上内容须写进合同。 3.6服务质量管理要求: 将各类服务指标明确化; 指标需进行量化考核; 以上内容须写进合同。 4附则 本标准由XX公司信息通信分公司负责解释。 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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