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优质工程审定与管理办法

国家优质工程审定与管理办法
国家优质工程审定与管理办法

附件1:

国家优质工程审定与管理办法

(2005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增强工程建设企业持续改进的质量意识,鼓励和引导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企业(单位)转变工程质量管理理念,务实、创新,不断提高建设工程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优质工程奖是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国家级质量奖。该奖旨在倡导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系统性、科学性、经济性管理,鼓励对工程建设做出贡献的企业(单位),宣传质量优、效益好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国家优质工程评定内容为工程建设的合法性和工程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经济性。评定内容涉及从工程立项到竣工验收形成工程质量的各个工程建设程序和环节,评定和奖励(颁发奖牌和奖状)的单位为建设(业主)、设计、监理、施工等参与工程建设的相关企业。参评工程的设计质量、施工质量应务实、创新,并符合国家相关节能、环保的标准和要求,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第四条国家优质工程分金质奖、银质奖,每年评选一次,由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颁发奖牌、奖状。

第五条国家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由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负责,由设在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的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六条参评国家优质工程的项目应是符合法定基本建设程序,经过立项批准、核准或备案且列入建设计划并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使用功能的新建或技改的工程项目。主要包括:

一、工业建设项目:石油天然气石油化工煤炭钢铁有色金属化学工业核工业电力工业机械工业冶金建材等。

参评工程的规模:

1、原油生产能力30万吨/年的油田;

2、天然气生产能力6亿立方米/年以上的油气田产能建设工程;

3、设有首末站及中间加压泵站,长度100公里以上(含),管径273毫米(含)以上的长输油气管道工程;

4、单机容量300MW(含)以上的火电厂;

5、电压等级330KV(含)以上的送变电工程;

6、单机容量600MW(含)以上的核电厂;

7、装机容量250MW(含)以上的水电站;

8、以上7项未包含的,但投资额在1.5亿元以上的其他工业建设项目。

二、交通工程:公路铁路桥梁机场跑道港口内河航运工程等

参评工程的规模:

1、长度在50千米以上的高速公路和200千米以上的一级公路(整体工程);

2、连续长度在3千米以上的隧道;

3、连续长度在1千米以上的铁路桥;

4、长度在5千米以上的公路高架桥;

5、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主跨跨度在200米(含)以上的桥梁;

6、以上5项未包含的,但投资额在1.5亿元以上的其他交通工程。

三、市政工程、园林工程:城市道路立交桥高架桥轻轨自来水厂净水厂污水处理厂动、植物园等

参评工程规模:

1、投资额在1.5亿元以上的互通立交桥;

2、长度在5千米以上的城市道路高架桥;

3、设有首末站的轻轨线工程。

4、日供水11万吨以上的独立水厂;

5、日处理10万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厂;

6、占地面积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的园林建筑、仿古建筑工程;

7、以上6项未包含的,但投资额在1.5亿元以上的其他市政、园林工程;

四、建筑工程

(一)公共建筑工程:办公楼教学楼科研楼博物馆会堂商业楼实验室影剧院体育场(馆) 宾馆饭店仿古建筑图书馆医院火车站邮电通信楼机场侯机楼等。

参评工程的规模:

1、5万座以上的体育场;

2、5000座以上的体育馆;

3、3000座以上的游泳馆;

4、2000座以上的(或多功能)的影剧院;

5、400间以上客房的饭店、宾馆;

6、建筑面积4万平米以上的办公楼、教学楼、科研楼等公共建筑工程;

7、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古建筑修缮、历史遗迹重建工程;

8、以上7项尚未包含的,但投资额在1.5亿元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

(二)住宅工程:工程规模在15万平米以上的住宅小区,且小区内公建、道路、生活设施配套齐全、合理,庭院绿化符合要求并已

完成绿化。小区管理优良到位。竣工后使用满3年,入住率在90%以上。

(三)西部地区(内蒙、陕西、四川、贵州、云南、新疆、宁夏、甘肃、西藏、青海、重庆、广西)参评国家优质工程的建筑工程规模:

1、建筑面积2万平米以上的办公楼、教学楼、科研楼等公共建筑工程;

2、建筑面积10万平米以上的住宅小区,且小区内公建、道路、生活设施配套齐全、合理,庭院绿化符合要求并已完成绿化。小区管理优良到位,竣工后使用满3年,入住率在90%以上。

(四)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下企业申报参评国家优质工程的建筑工程规模按西部参评工程规模标准执行。

五、通信工程:投资额在1.0亿元以上的通信建设工程;

六、科技含量高,施工工艺新颖,投资额在1.0亿元以上,在国内具有良好影响的工程

第七条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国内外使、领馆工程;

二、由我国勘察设计与施工的对外经济援助工程;

三、外国和台、港、澳地区建筑施工企业总承包并进行施工管理的工程

四、竣工后被隐蔽或保密的工程;

五、由于设计、施工等原因而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

六、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过四级(含)以上重大安全事故的工程。

第三章参评条件

第八条申报参评国家优质工程的工程项目必须已经获得省、部级(或相应级别)的设计奖和优质工程质量奖,其中参评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的项目,应获得国家级(或相应级别)设计奖;参评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的项目,应获得省、部级以上(或相应级别)的设计奖。

从国外引进技术装置的工程项目和中外合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其国外设计部分,需有项目主管部门优秀设计的认定证明,确认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第九条申报参评国家优质工程的工程项目,必须按规定通过竣工验收,达到设计能力并投入使用一年以上,工程应具有一定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设计、施工规范和相关标准,尚未颁发规范、标准的可按行业规范、标准进行核定,有环保要求的工程在正常投产后须达到原设计的环保指标和国家相应的环保标准。

第十条申报参评国家优质工程的工程项目,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贯彻务实、创新的工程质量管理理念,制定有系统、科学、经济的质量管理目标和创优计划。

第十一条申报参评国家优质工程的工程项目必须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选择建设从业单位、第三方合法的监理单位。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行业管理的政策,执行有关行业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申报参评国家优质工程的工程项目自竣工到申报的时限一般不超过四年。需国家验收的其他工程项目自验收合格后到申报的时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第四章申报程序

第十三条申报参评国家优质工程的工程项目,应由一个主申报单位(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单位)进行申报。由多个标段或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的工程可指定其中一个单位作主申报单位,其他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由主申报单位一并上报。

第十四条国家优质工程奖的申报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报单位通过行业协会、各省(市)、自治区建设(筑)协会向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推荐申报参评国家优质工程的项目。国务院国资委所属企业按本办法直接向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推荐申报参评国家优质工程的项目。

二、各推荐协会(单位)须根据本办法对参评的工程、申报的材料按要求进行认真检查、审核,并分别征求工程建设各企业(单位)及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工程业主的意见。

三、各推荐协会(单位)在国家优质工程申报表中签署对申报单位的认定意见和对申报工程的具体推荐意见,并出具正式的推荐函。

四、各推荐协会(单位)审核及签署意见后,由主申报或推荐单位把申报国家优质工程的申报材料报送到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第五章评审组织和程序

第十五条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为国家优质工程奖的最高组织机构,审定委员会由协会、企业和行业的有关领导、工程质量专家组成,审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推荐参评国家优质工程的项目进行审定,并指导、审定管理办法、程序和内容。

第十六条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1-3名。审定委员会会议一般一年召开一次,有重要事情可随时召开。

第十七条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并设有建筑工程、原材料、农林水利、交通、化工、铁路、通信、市政、机电、冶金、石油、石化、仿古园林、电力等专业工程专家组。

专业工程专家组的成员由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从专家库中抽取推荐。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聘任。

第十八条国家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工程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申报、评选条件的工程,由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安排专业工程专家组对工程质量进行现场复查。

二、各专业工程专家组对所负责的专业工程项目,按照国家优质工程复查的要求、程序,逐一到现场进行复查,并写出复查报告,提出专家组的推荐意见。

三、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召开专家组组长复查汇报会,听取、汇总各专家组的复查意见。并根据各专家组的复查情况和国优工程的条件、要求,汇总各方面信息,提出向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正式推荐国家优质工程(工程名单)的报告。

第十九条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根据办公室的推荐报告,审阅、质询现场复查专家组的复查意见并进行评议,以投票的方式评出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银质奖。并在全国性报刊杂志上对评选出的国家优质工程进行十五天的公示,对于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工程,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其国优工程资格,公示期间社会各界无异议的工程,正式评为国家优质工程。由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进行表彰、宣传。

第六章评审纪律

第二十条申报单位要如实提供工程情况和相关资料。并按照复查接待的标准和要求,积极配合复查专家组的现场复查工作。不准向复查、评审人员送礼(金),对违反者,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撤消申报和获奖资格。

第二十一条复查专家、评委要秉公办事,严守秘密,廉洁自律,认真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者,将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通知所在单位,并取消相应资格。

第七章奖励

第二十二条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调试、施工及符合条件的参建单位,由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授予奖牌及奖状。不符合参建单位条件但参与工程建设满5%投资额(以结算书为准)以上的施工单位由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授予参施证书。

第二十三条获国家优质工程奖项目的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参建)等单位,对在获奖工程项目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职工,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可给予一次性的奖励。

北京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

北京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引导和激励建筑装饰企业不断提高工程质量,依据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北京市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市优质工程奖管理的通知》,结合我市建筑装饰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开展建筑装饰优质工程评审活动,是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管下的行业行为,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以下简称市装协)负责组织全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根据北京市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公布全市行政等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的通告》两年一评审的要求,从2011年起北京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项每两年评比表彰一次。为避免评选表彰年度申报复查工程过于集中,复查评选时间紧迫而影响工作质量,决定分年度组织实施,两年一并表彰。 第三条成立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并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备案。评审委员会负责装饰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成员人数为11~15人。下设评审办公室,负责评审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北京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评审,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定。 第五条北京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是北京市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申报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从市级优质工程中择优推荐。 第六条施工企业开展创建北京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活动,应积极应用科技进步,加强项目管理,严格质量控制,提高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

第二章评审范围 第七条具有建筑、装饰、幕墙、古建施工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承担新建、改造的建筑装饰工程,申报范围如下: 一、室内装饰工程:装饰施工建筑面积在2000m2以上; 二、建筑幕墙工程:装饰施工幕墙面积在1500m2以上; 三、仿古、古建装饰工程:装饰施工建筑面积在1000m2以上。 四、评审委员会研究同意列入评审范围的其它工程。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八条参加评选建筑装饰优质的工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本规定第七条规定。 二、工程设计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三、按照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验收合格。 四、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 五、工程施工资料齐全、完整、真实、有效。 六、符合《北京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评审标准》第2.1节的规定。 第九条下列装饰工程不列入申报范围: 一、不在评审年度时间内竣工的工程。 二、保密工程或竣工后无法进行现场检查的工程。 第四章申报程序 第十条参加北京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评选的企业,应在开工前提出创优计划和措施,报市装饰优质工程评审办公室。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向评审办公室办理申请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一、经评审办公室核实、符合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发给《北京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申报表》。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2018年修订版)通知

附件1: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2018年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工程建设行业开启高质量发展新时代,规范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优质工程奖是经中共中央、国务院确认设立的工程建设领域跨行业、跨专业的国家级质量奖。 第三条国家优质工程奖弘扬“追求卓越,铸就经典”的国优精神,倡导提升工程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经济性,宣传和表彰设计优、质量精、管理佳、效益好、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工程项目。 第四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工程应当符合国家倡导的发展方向和政策要求,综合指标应当达到同时期国内领先水平。 第五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建设的工程项目(包括境外工程)均可以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 第六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施企协)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七条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的项目应为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完整使用功能的新建、扩建和大型技改工程。 第八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包括下列工程: (一)工业建设工程; (二)交通工程; (三)水利工程; (四)通信工程; (五)市政园林工程; (六)建筑工程。 前款工程具体评选范围见附录1。 第九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国内外使、领馆工程; (二)由于设计、施工等原因而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 (三)工程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工程; (四)已正式竣工验收,但还有甩项未完的工程。 第三章评选条件 第十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建设程序合法合规,诚信守诺;

质量计划目标和质量保证措施

质量计划、目标和质量保证措施 一、质量计划、目标 确保优质工程,争创重庆市“三峡杯优质结构奖”。 质量管理上,“以一流的技术管理,创一流的工程质量”,力求技术创新,管理到位,始终保持工程质量处于可控状态,“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内控优良率85%,顾客满意率95%以上”。 二、质量保证措施 成立全面质量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担任组长,技术负责人、副经理任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质检工程师为组员;施工队成立质量管理小组;各作业班组成立QC小组。全员树立质量意识,参与质量活动。 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完善各项管理措施,成立以项目经理为主的质量保证体系,实行塔式管理,全面负责落实各项质量措施及执行各项质量标准。 落实生产质量责任制:实行质量责任三级监督负责制,即:一级由项目部经理负责,二级由项目部质检工程师和各级专职质量监察人员负责,三级质量监督由施工员负责,各级共青团成立质量安全监督岗。 完善各项工程质量生产管理制度,针对各工序及各工种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生产管理制度,并由各级质量监察组织检查落实。 建立生产质量责任制,落实到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职责,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各自作好本岗位的工作及相互进行监督。 严格执行逐级质量保证措施技术交底制度,施工前由项目经理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工程队对作业班组及具体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各级专职质量监察人员对工程质量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作好记录。

各作业班组配专职质量检查员,专门检查和管理施工现场工程质量。 搞好职工质量培训工作,采取选优委外学习、集中学习、会议、宣传板报、导师带徒等不同的学习培训方式,通过学习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工艺工法,全面提高施工作业人员工作质量。 牢固树立五大观念;质量第一的观念、预控为主的观念、为用户服务的观念、用数据说话的观念以及社会效益、企业效益(质量、成本、工期相结合)综合效益观念。通过宣传和教育提高全体人员的质量意识,增强职工的责任心。 为切实保障工程质量,我们将产品质量、工作质量、工序质量高低与职工个人、项目部有关人员利益直接挂钩、责任明确、严格执行质量奖惩、重奖重罚。 项目经理部设立质量奖励基金,用于优质工程和先进管理集体和个人的奖励,凡质量得到监理和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好评的集体和个人予以奖励。 项目部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工程师均可行使质量否决权,质检工程师是质量的监督检查者,根据施工质量情况,有权下达质量整改通知书,有权对造成施工质量事故责任者和队长、施工员、现场管理代表处以罚款。 凡工程质量低劣或发生重大事故者,对施工负责人和有关负责人进行重处重罚。 对擅自违反作业指导书及技术交底的行为,按情节轻重处以的罚款,通报批评并调离本项目; 揭发或制止擅自违反作业指导书及技术交底的行为的职工,给予通报表扬并奖励; 对自购材料实行严格的质量检验。机电物资部设专人把关并承担责任,对于不合格的材料一律不准购进。对自购材料加强采购各环节控制工作,定点、定量采购,严格要求过程检验和试验,消除和预防材料因素造成的工序质量缺陷。 二、实施规划

6.1、关于发布《优质工程管理办法》(2014版)第一次修改单的通知

中油六建技质〔2015〕16号 关于发布《优质工程管理办法》(2014版) 第一次修改单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室: 依据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石油优质工程评审实施办法》(2015年修订),公司对2014版的《优质工程管理办法》进行第一次修改,现将修改内容予以发布并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1:《优质工程管理办法》(2014版)第一次修改单

附件 中国 件2:《优 国石油天然优质工程 然气第六管理办法 六建设公法》(20 公司办公室015修改二○一室 20版) 五年十月15年 10月二十一0月21日一日 日印发

附件1:《优质工程管理办法》(2014版)第一次修改单 序号 条款号 修改前的内容 修改后的内容 1 3 3 编制依据 ?油建协〔2011〕13 号《石油优质工 程评审实施办法》(2011年修订稿)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 3 编制依据 ?油建协〔2015〕2号《石油优质工 程评审实施办法》(2015年修订)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 2 5.3.1 5.3.1 申报石油优质工程应符合附 件2:《石油优质工程规模条件》的要 求。 5.3.1 申报石油优质工程应符合 附件2:《石油优质工程评选范围》 的要求。 3 附件2 附件2 石油优质工程规模条件 第一条 参评石油优质工程的项 目应是符合国家法定建设程序;具有 独立生产能力和使用功能的新建、扩 建和大型技改工程。 第二条 申报石油优质工程应是 中型以上工程。其中申报参评金质奖 的工程,必须是大型工程。 对于生产工艺设计新颖,科技含 量高,经济效益好,节能减排显著, 环境保护指标先进,投资额在1 亿元 以下的工程也可申报参评。 第三条 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范 围: 1. 国家对外经济援助工程; 2. 竣工后被隐蔽或保密的工 程; 3. 由于设计、施工等原因,存 在质量隐患的工程; 4. 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过四 级(含)以上重大安全事故的工程; 5. 已经参加过优质工程评审, 而未被评选上的工程。 ——摘自《石油优质工程评审实施办 法》(2011 年修订稿) 附件2 石油优质工程评选范围 第一条 参评石油优质工程的 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定建设程序, 并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使用功能的 新建、扩建和大型技改工程。 第二条 申报石油优质工程应 是中型以上工程,其中:申报参评 金奖的工程,必须是技术含量高的 大型工程。 对于生产工艺设计新颖,科技 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节能减排显 著,环境保护指标先进,投资额在1 亿元以下的工程也可申报参评。 第三条 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 范围: 1. 国内外使、领馆工程; 2. 竣工后被隐蔽或保密的工 程; 3. 由于设计、施工等原因,存 在质量、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 工程; 4. 工程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发 生过一般及以上重大安全事故、质 量事故和重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的 工程; 5. 虽已正式竣工验收,但还有 甩项未完的工程。 ——摘自《石油优质工程评审实施 办法》(2015年修订)

省结构优质工程评审标准

四川省结构优质工程评审标准 第一章总则 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引导和激励施工企业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向社会提供质量可靠、群众满意的结构优质工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新建建设工程结构工程的评审。 三、申报参评省结构优质工程,坚持企业自愿原则,经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推荐。 四、结构优质工程为四川省建设工程结构质量最高荣誉奖。 五、评审标准总分为100分(各检查项目分值见下表),经专家对工程复查,总得分85以上可推荐至省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评审。 结构优质工程评价项目权重值分配表

第二章结构工程质量评价 一、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评价 (一)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检查评价项目 1、施工现场应具备基本的质量管理及质量责任制度: (1)现场项目部组织机构健全,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有效运行; (2)材料、构件、设备的进场验收制度和抽样检验制度; (3)岗位责任制度及奖惩制度。 2、施工现场应配制基本的施工操作标准及质量验收规范: (1)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配制; (2)施工工艺标准(企业标准、操作规程)的配置。 3、施工前应制定较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4、施工前应制定质量目标及措施。 (二)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检查评价方法 1、质量管理及责任制度健全,能很好落实的为一档,取100%的标准分值;质量管理及责任制度健全,能落实的为二档,取85%的标准分值;有主要质量管理及责任制度,能基本落实的为三档,取70%的标准分值。 2、施工操作标准及质量验收规范配置。工程所需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齐全、有施工工艺标准(企业标准、操作规程)的为一档,取100%的标准分值;工程所需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齐全、一半及其以上主要工序有施工工艺标准(企业标准、操作规程)的为二档,取85%的标准分值;主要项目有相应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三档,取70%的标准分值。

关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的修订说明2019版

附件2: 关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的修订说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8年修订版)》(中施企字[2018]19号,以下简称《办法》)实施后,对国家优质工程奖的评选工作起到了良好的指导和规范作用。这次修订主要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以及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对个别条款进行调整,对部分内容进行充实,使办法更加科学完善,在实际操作中更好地适应工程建设行业发展新形势,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评比原则。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增加了“最高奖为国家优质工程金奖”的内容。主要考虑是为了提升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品牌影响力,应部分工程建设企业和关联协会的呼吁,国家优质工程奖于2013年开始不再设置银质奖,统称为国家优质工程奖,特别优秀的获奖项目授予“金奖”荣誉。本条的增加是为了进一步凸显国家优质工程金奖项目在推动产业升级、行业发展和地区经济建设中发挥更大示范引领作用。 二、《办法》第三章“评选条件”第十条第(三)项,删除了“或中施企协组织评定的工程建设项目优秀设计成果”的表述,这样修改的考虑:一是避免认识上的误导,防止将“工程建设项目优秀设计成果评定”误认为是协会组织开展的一种奖项。二是更加科学地界定奖项范围,即要求设计奖应覆盖完整的工程建设项目,是对工程整体设计水平的证明,

而不是如结构设计、方案设计等某部分或某环节的设计奖。 三、《办法》第三章“评选条件”第十条第(五)项,增加“或已通过省(部)级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或积极应用专利技术、‘四新’技术,行业新技术大项应用率不少于80%”的表述,目的是鼓励创建国家优质工程的企业积极开展“四新”技术应用,切实将科技转化为生产力,促进行业的发展。 四、《办法》第四章“申报要求”第十四条第(三)项,增加“推荐函中应将所推荐工程按工程质量水平、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综合排序”的内容主要是希望推荐单位更好地负起推荐责任,做好推荐的组织工作,全面了解、掌握所推荐工程的基本情况、现实状态,真正使推荐工作科学严谨,没有异议。 五、《办法》第五章“评审机构和评审程序”第十六条第(二)项,增加“参加建设工程全过程质量控制管理咨询活动的工程项目,在参评国家优质工程奖时可原则上免去现场复查环节”的条文,主要考虑是《建设工程全过程质量控制管理规程》T/ZSQX 002-2018已于2018年12月发布,执行该规程的过程中,质量专家会多次对该工程进行现场指导、提供咨询服务,已出具咨询服务评价意见。如果进行现场复查,既浪费人力物力,也削弱了《规程》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六、《办法》第五章“评审机构和评审程序”第十六条第(四)项,是将原文中第十八条部分有关评审“公示”的内

建筑创结构优质《工程质量》目标及质量保证措施

创结构优质工程专项创优方案 十堰市太和医院太极湖医院工程,位于武当山太极湖新区,由十堰市第二建筑设计院勘察、武汉欧乐建筑设计院设计、湖北广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监理、湖北省工业建筑总承包集团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施工。本工程于2016年2月25日正式动工兴建,总建筑面积117831m2。地上87527.9m2,地下30303.1m2,全框架结构,群体7幢建筑(1#门急诊综合楼,-2F/5F,55922.93m2;2#月子中心,-1F/3F,6221m2;3#住院部,-1F/9F,50397.8m2;4#食堂,3F,3871.8m2;5#柴油发电机房,1F,146.2m2;6#高压氧仓,1F,412.75m2;7#锅炉房1F,858.5m2)。建筑、装饰、安装等及附属工程。质量等级为市优。为了使工程质量达到市优目标,我公司成立了有高度荣誉和责任感、质量意识性较强,具有多项工程创优且丰富经验的项目经理史宏昌、工程师邹南桥为首的强有力的项目班子,制定了严密的施工方案及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切实可行的达到市优标准。 一、质量目标 我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及《建筑法》,对工程实施了ISO9002质量管理模式,已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讲罚制度。 质量目标:结构创市优、创“楚天杯”,争创市级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质量宗旨:“重基础、严结构、精装修”,以“质量是企业的命

脉,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 安全宗旨:“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是企业的生存的根蒂;依安全求发展、求效益”。 技术目标:精益求精,开发新思路。 技术原则: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及现行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检验评定标准进行检查。 二、保证措施 工程采用独立柱基础、桩基础、框架整体现浇结构。工程有“五大”特点,即模板量大,钢筋数量变换大、量大,混凝土现浇量大,施工难度大。针对工程这些情况我公司组织强有力的技术人员并且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方案,建立了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充分发挥企业自控能力。 1、根据施工段的不同特点,项目部建章立制,层层落实责任制,强化生产一线的质量意识,增强生产责任感,提高企业员工素质,必须形成工程质量人人有责、工程质量齐抓好共管的格局,为铸造市优工程质量目标奠定基石。 2、确保市优质目标的实现而奋力拼搏,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和三检制度使验收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创优检查组会同监理、业主每月二次不定期抽查工程质量,项目管理小组由史宏昌、邹南桥、陈元军、吴增新等同志组成 每周召开一次质量交流会,对前期工作进行总结、反省,评优良、找差距,把一切质量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同

1.创精品工程管理办法

创精品工程管理办法 Q/DTYC-GC 1编制依据 1.1本项目的目标是:“实现机组达标投产,争创国家优质工程”。 1.2总体思路:“高质量、快速度、低造价,从始至终保证工程安全进行” 1.3六条标准:“科学合理的设计标准,高效一流的工程管理,符合国情的工程造价,优化合理的建设工期,规范有序的电力市场,规范严格的达标投产。” 1.4《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2004版中国电力建设企业联合会)1.5电建质[1998]37号颁发的《国家电力公司火电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1.6 电建质[1995]40号文颁发的《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 1.7 电综[1998]179号文颁发的《火电机组启动验收性能导则》。 1.8 电建质[1996]140号文颁发的《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 1.9 电建[1995]543号文颁发的《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 2创精品工程的重大意义 2.1创精品工程是我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需要。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对电力的依赖程度愈来愈大,对机组的安全可靠性,对连续的供电能力和电源质量都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 2.2创精品工程是电力体制改革的需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和发展,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电力的买方市场已基本形成。电力企业面向市场,参与竞争,优胜劣汰,势在必然。 2.3创精品工程是电力企业从生产型企业向效益型企业转变的需要。电力工业是一个技术和资金密集型产业,随着电力企业走向市场,谋求低成本扩张,谋求投资效益最大化将会成为参与市场竞争,立于不败之地的基础,而创精品工程则为此提供了物质保证。 2.4创精品工程是投产达标工作的继续、深入和提高;是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的有益探索;是新世纪赋予我们的新使命。以高质量地达标投产为主线,创新世纪精品工程,是新时代提出的新要求,是坚持“质量第一”,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的具体体现,是对国家、对人民、对股东负责的具体体现。 2.5创精品工程是电力建设实现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的需要。近年来,电力企业通过在生产企业开展安全、文明双达标,通过在基建企业认真贯彻落实电力建设再上新水平的四十八字方针和六条标准,严格执行新启规,大大地提高了机组的投产质量,缩小了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但是仍不能适应改革开放,参与国际

河南省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附件: 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奖 (省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奖(省优质工程)(以下简称“中州杯”奖)是我省建设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中州杯”奖的评选对象为建筑施工企业在我省范围内承包或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在省外承包并已经建成使用的各类工程。 第二条“中州杯”奖的评审工作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精神,坚持优中选优、实事求是、高标准、严要求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三条“中州杯”奖只授予河南省建筑业协会的会员单位,其获奖单位为获奖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监理单位。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 第四条评选“中州杯”奖的工程,必须符合基本建设程

序,并已投产使用一年以上。主要包括: (一)住宅工程 1.多层住宅,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含7-12层小高层住宅); 2.高层住宅,单体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 3.住宅小区,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以上(附属设施配套齐全的群体工程)。 (二)公共建筑工程 座以上的体育场; 座以上的体育馆; 座以上的游泳馆、影剧院; 4.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的学校、医院、科研等群体建筑工程; 5上述1~4项未列入的,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其它单体公共建筑工程。 (三)工业交通水利工程 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或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 (四)市政园林工程 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城市桥梁、污水处理厂、垃圾埋填厂、燃气、热力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绿地面积3公顷以上,总投资500万元以上园林工程。 (五)其它标志性建筑

设计新颖、技术先进、施工质量水平高、社会效益明显、在当地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工程,也可以推荐。 第五条推荐工程所涉及人员数量要求: (一)申报工程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下或造价在3000万元以下:施工单位推荐3人、参建单位推荐1人、建设单位推荐1人、监理单位推荐1人、监督单位推荐2人。 (二)申报工程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含2万平方米)以上3万平方米以下或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7000万元以下:施工单位推荐4人、参建单位推荐1人、建设单位推荐1人、监理单位推荐2人、监督单位推荐2人。 (三)申报工程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含3万平方米)以上或造价在7000万元以上:施工单位推荐5人、参建单位推荐1人、建设单位推荐1人、监理单位推荐2人、监督单位推荐2人。 (四)申报表中所涉及的人员一旦上报,不得更改(见附件1)。获奖文件公布后,奖牌、奖杯及文件证书在精品工程研讨会上发放。若单位因工作需要,也可以凭单位介绍信到协会领取文件证书及奖牌、奖杯。 第六条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上年度及以前参评落选的工程; (二)由于各参建单位等原因而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 (三)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过安全或质量责任事故以及在

工程创优目标和保证措施

陕西电力建设总公司 新疆华电达坂城风电场二期(49.5MW)工程 创优目标及实施细则 陕西电力建设总公司新疆华电达坂城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

工程创优目标及实施细则 根据本工程建设提出的“确保工程达标投产,力争陕西省电力公司优质工程”总体目标要求,结合我公司的质量方针“信守合同,交优质工程;诚信服务,让业主满意;持续改进,争行业先进。”在本工程中我们将根据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2005年版)》的内容采取措施,确保工程总体质量目标的实现。 一明确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责 1 成立创优领导小组 成立以项目部总工为首的达标创优领导小组,对施工质量、工艺水平、文明施工、和投产水平提出更高、更严格的标准。达标创优领导小组将全面负责本次活动的规划、宣传、考核奖励工作。贯彻落实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控制的原则,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落实、有检查、有记录。 领导小组成员构成如下: 组长:项目部总工:代贺清 副组长:项目部技术员:王志刚 成员:质检科:王宏舒畅宁连凯 2 落实管理职责 项目工程部是“达标、创优”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相关办法、核定标准和编制工作计划,负责组织、检查和考核。 2.1 达标创优领导小组的职责 2.1.1 负责组织贯彻达标创优工作的要求,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的达标创优实施细则和目标,落实组织机构,编制实施计划。 2.1.2 定期召开达标、创优工作例会,检查落实计划完成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3.1.3 负责主持各阶段的达标投产自检工作,并编写自检报告,并报业主考评。 2.1.4 对自检中需要消缺、完善的项目提出整改计划,并落实实施。 2.1.5 组织做好达标、创优的复检的配合工作。 2.1.6 负责组织实施达标、创优实施细则和目标中的相关内容,落实达标、创优计划。 2.1.7 组织自检、专项检查与考核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附件: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质量发展纲要》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增强参与工程建设各单位质量意识,强化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规范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优质工程奖是经国务院确认设立的工程建设领域跨行业、跨专业的国家级质量奖,宗旨是弘扬“追求卓越,铸就经典”的国优精神,倡导和提升工程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经济性,宣传和表彰设计优、质量精、管理佳、效益好、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国家优质工程奖以各行业、各领域工程项目质量为主要评定内容,涉及工程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各个环节。获奖工程应当符合国家倡导的发展方向和政策要求。国家优质工程的综合指标应当达到同时期国内领先水平。 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建设的工程项目均可以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 第五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审工作由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专业技术审查并提出最终推荐名单,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会长办公会议决定获奖项目,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布。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六条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的项目应符合法定建设程序,

并且是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完整使用功能的新建、扩建和大型技改工程。主要包括: (一)工业建设项目:冶金、有色金属、煤炭、石油、天然气、石油化工、化学工业、电力工业、核工业、建材等。参与评选的工程规模: 1.烧结机使用面积180平方米(含)以上,焦炉炭化室高度6米(含)以上,高炉有效容积1200立方米(含)以上,转炉公称容量120吨(含)以上,电炉公称容量90吨(含)以上的钢铁建设项目; 2.产量100万吨/年(含)以上重金属矿山和露天铝土矿山项目,产量60万吨/年(含)以上氧化铝项目,产量20万吨/年(含)以上电解铝项目,产量10万吨/年(含)以上多品种综合铝加工项目、单系列铜熔炼项目、单系列锌冶炼项目; 3. 原煤生产能力在120万吨/年(含)以上的煤矿(含相应建设规模的配套选煤厂),独立申报的洗选能力在300万吨/年(含)以上的中心或集中式选煤厂,煤层气生产能力1亿立方米/年(含)以上的煤层气田建设项目; 4.原油生产能力30万吨/年(含)以上的油田开发地面建设工程,原油处理量300万吨/年(含)以上的炼油厂工程配套的各生产装置工程; 5.天然气生产能力6亿立方米/年(含)以上的气田开发地面建设工程; 6.设有首末站及中间加压泵站、长度100公里(含)以上、管径273毫米(含)以上的长输油气管道工程; 7.年产30万吨(含)以上的乙烯厂工程配套的各生产装置工程,年产18万吨(含)以上的合成氨工程,年产30万吨(含)以上的尿

公司优质工程管理办法

Q/ 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和管理办法 发放编号: 持有部门或持有人: 领用日期:年月日 2004年03月发布实施 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六建设公司 关于下发《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机关各部室、各分公司: 为规范公司优质工程评选管理,贯彻落实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打造公司品牌工程,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油字[2003]330号文件精神,公司决定继续开展优质工程评选活动。现将《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和管理办法》下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公司企业发展部反馈。 附件: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和管理办法。

企业发展部 二〇〇四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一: 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优质工程评选管理,贯彻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战略,开拓市场,创建名牌工程,鼓励各分公司、项目部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适应市场经济和企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优质工程评选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公司优质工程评选与管理工作内容及要求,统一公司优质工程申报程序,使公司创优活动制度化、标准化。 第三条公司优质工程每年评选一次,由公司企业发展部具体组织实施,公司优质工程评审专家组评审,公司创优领导小组审定颁发奖牌并择优申报省部级(含中油集团公司级,以下同)、国家级优质工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申报省部级、国家级优质工程的工程项目。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公司设创优领导小组,由公司经理担任组长,公司分管质量、技术、施工生产和经营的副经理任副组长,副总师和相关处室领导为成员组成。 创优领导小组职责是:

创省优质工程方案

创省优质工程方案

工程 创省优质工程方案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年××月

目录 1 创优方案简介 (3) 2 编制依据 (3) 3 质量目标管理 (3) 4 质量施工组织 (5) 5 质量保证措施 (7) 6 主要工序质量要点 (9) 7 质量通病分析及防治 (15) 8 质量保护措施 (21) 9 质量维修回访 (25)

1 创优方案简介 在建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争创精品工程,已是建筑施工企业创品牌的竞争法宝,特别是获省奖多乃至获鲁班奖工程的企业,则更成为在市场中多揽活,揽好活的一块金字招牌。对如何帮助项目部获奖拟从质量目标管理、质量施工组织、质量保证措施、主要工序控制要点、质量通病分析及防治、质量保护措施、质量维修回访等7个方面来进行阐述、总结。 ××工程拟创省优质工程,该工程由1#、2#、3#、5#~8#共7栋楼组成,7栋楼地下一层为连通地下室,1#、2#为3层裙楼,29层住宅;3#、5#~8#为1层裙楼,32层住宅;承包范围有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屋面、建筑给排水、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智能建筑等工程内容。 2 编制依据 2.1 ××工程施工合同 2.2 ××工程建筑、结构、水电、消防、人防等设计图 2.3 湖南省“创省优质工程办法” 2.4 ××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相关文件 3 质量目标管理 3.1 争创河南省优工程 3.2 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 100% 分部、分项工程优良率≥90% 观感质量评定得分率≥95% 质量保证资料及时、准确、齐全、真实

4 质量施工组织 4.1 该工程采用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对本工程的最终质量负责,与公司签订工程质量责任状。为确保工程创省优,经公司办公会研讨决定,由担任项目负责人,同时在公司中选配有丰富实践经验、技术过硬、施工经验在5~10年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试验员、资料员、材料员、预算员等组成项目经理部。 4.2 项目部组织架构图 4.3 成立以项目负责人为核心的创优领导小组、积极开展全员“创优”活动,推行创优同经济效益挂钩政策,使每个人均能感觉到创优的重要性,全员思想认识境界提高到“创优是自己的事情中来”。

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2017年修订)

附件 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 (2017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家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立建设工程质量创优激励机制,鼓励建筑施工企业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加强项目管理, 颂扬工匠精神,进一步提高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和完善广东省 建设工程优质奖的评选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以下简称省优质工程奖) 称号,是我省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每年评选一次。 省优质工程奖的评选工作由广东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评选活 动接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评选结果报省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省优质工程的评选对象为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在广东 省境内承包施工的,并已经建成投入使用一年,其质量达到省内 一流水平的各类工程,主要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及铁路、交通、水利、电力等专业工程。 第四条省优质工程由建筑施工企业自愿申报,经工程所在 地的地级市建筑业协会(专业行业协会)或省直施工企业主管部 门推荐,由省建筑业协会组成专家评委会进行评审,择优审定。 评审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国家和省有关建设工 - 1 -

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技术标准、行业技术标准为评选依 据,以“公平、公正、客观”为原则,对工程竣工资料和实体工 程质量进行综合评审。 第二章申报评选工程规模 第五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符合下列规定范围要求的工程,均可参与申报评选。 (一)民用建筑工程 1. 有150间以上的客房的旅业工程,3000座位以上的体育馆,20000座位以上的体育场、1000座位以上的影剧院或礼堂,建筑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上的商住工程,以及5000平方米以上其它用途的民用建筑。 2. 总建筑面积在40000平方米以上(含40000平方米),配套设施齐全并能投入正常使用的民用建筑群体工程。 3. 建筑面积在1500平方米以上的古建筑重建或修缮工程, 或具有特色的传统建筑工程。 4. 别墅类工程,可按20栋以上(含20栋),累计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的规模组团申报。 5. 以上工程初装修面积不得超过25%,初装修部分必须满足使用功能。 (二)工业建筑及设备安装工程 1. 辅助配套功能齐全单体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生产厂房、仓库。 2. 辅助配套功能齐全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 2 -

国家优质工程审定与管理办法

附件1: 国家优质工程审定与管理办法 (2007年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增强工程建设企业(单位)质量意识,不断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水平,保证国家投资安全,规范国家优质工程奖的评选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优质工程奖是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国家级质量奖。该奖的宗旨在于倡导对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经济性,奖励对工程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单位),宣传质量优、效益好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国家优质工程是以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为评定对象,内容涉及工程建设项目的合法性、工程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经济性,以及从工程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形成工程质量的各个建设程序和环节。参评工程的建设理念及各个建设环节,应符合国家在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所倡导的发展观念,其工程建设项目的综合指标应达到同时期国内先进水平。 第四条国家优质工程设金质奖、银质奖,每年评选一次,由“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定委员会)颁发奖牌、奖状。 第五条国家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由“审定委员会”负责,由设在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的“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六条参评国家优质工程的项目应是符合法定基本建设程序,经过立项批准、核准或备案且列入建设计划并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使用功能的新建或技改工程项目。主要包括: 一、工业建设项目:石油、天然气、石油化工、煤炭、有色金属、化学工业、核工业、电力工业、机械工业、冶金、建材等。 参评工程的规模: 1、原油生产能力30万吨/年的油田; 2、天然气生产能力6亿立方米/年以上的油气田产能建设工程; 3、设有首末站及中间加压泵站、长度100公里以上(含)、管径273毫米(含)以上的长输油气管道工程; 4、单机容量600MW(含)以上的火电厂; 5、电压等级330KV(含)以上的送变电工程; 6、单机容量600MW(含)以上的核电厂; 7、装机容量250MW(含)以上的水电站。 二、交通工程:公路、铁路、桥梁、机场跑道、港口、内河航运、隧道工程等。 参评工程的规模: 1、连续长度在50千米以上的高速公路和200千米以上的一级公路(整体工程); 2、连续长度在3千米以上的隧道; 3、连续长度在1千米以上的铁路桥; 4、连续长度在5千米以上的公路高架桥; 5、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主跨跨度在200米(含)以上的桥梁。 三、市政工程、园林工程:城市道路、立交桥、高架桥、

创市优质结构工程的质量目标和质量保证措施

创市优质结构工程的质量目标和质量保证措施 一、建筑概况 本工程位于三门峡市黄河路东段南侧。一标段工程范围:办公楼及大门、教学楼、实验楼。设计单位:三门峡市规划勘测设计院。 办公楼位于新建大门西侧呈“ L”型地上四层建筑,东西总长40.1m,南北 总长14.35m,建筑总面积为1650.3m2,建筑总高度为14.25m。 教学楼正对新建大门呈“ U”型地上五层、地下一层建筑,东西总长87.1m, 南北总长20.3m,建筑总面积为8123.17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6805.1 m2,地下建筑面积为1318.13 m2),建筑总高度为19.4m。 实验楼位于新建大门东侧呈“ I”型地上四层建筑,东西总长75.3m,南北 总长11.7m,建筑总面积为3055.7m2,建筑总高度为16.07m。 门窗工程:所有门窗均立于墙中,教学楼为70系列断热铝合金中空玻璃窗,办公楼和实验楼窗采用80系列断热铝合金中空玻璃窗,玻璃组合厚度为24.0mm (6中透光 Low-e+12+6mr透明),按图集05YJ4-1要求制作。 玻璃幕墙:符合《铝合金玻璃幕墙》97J103-1 相关要求,玻璃幕墙采用中空玻璃,玻璃组合厚度为24.0mm(6中透光Low-e+12+6mn透明)。 防水工程:所以卫生间采用 1.5 厚聚氨酯防水涂料,面撒黄沙,四周沿墙上翻200高。上人平屋面选用DBJ41/T0392000(2005版)屋3,2层3厚SBS 防水卷材;不上人屋面选用DBJ41/T0392000(2005版)屋4,2层3厚SBS 防水卷材。 墙体工程:除图中注明外均为A3.5 级加气混凝土砌块,M5.0 混合砂浆砌筑,做法详见05YJ3-4。 二、质量目标质量目标:确保合格工程,达到国家规范规定的合格验收标准。争创“中州杯”。 依照施工图纸设计及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严格执行各项质量保证措施,使工程一次性通过合格验收。 三、质量保证技术措施 1、施工准备阶段技术保证措施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及主要施工技术人员熟悉图纸参加会审,接受设计单位技术交底,了解业主意图,掌握结构特点和采有的新材料、新工艺; 根据建筑物平面特点,结合现场施工条件,绘制施工平面布置图;根据招标文件,按照保证方便统筹考虑,确定施工方案,从根本上保证质量的合格。

公司优质工程管理办法.doc

Q/ZYLJ-G25.02-2004 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六建设公司企业标准 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和管理办法 发放编号: 持有部门或持有人: 领用日期:年月日 2004年03月发布实施 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六建设公司

关于下发《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机关各部室、各分公司: 为规范公司优质工程评选管理,贯彻落实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打造公司品牌工程,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油字[2003]330号文件精神,公司决定继续开展优质工程评选活动。现将《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和管理办法》下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公司企业发展部反馈。 附件: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和管理办法。 企业发展部 二〇〇四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一: 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优质工程评选管理,贯彻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战略,开拓市场,创建名牌工程,鼓励各分公司、项目部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适应市场经济和企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优质工程评选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公司优质工程评选与管理工作内容及要求,统一公司优质工程申报程序,使公司创优活动制度化、标准化。 第三条公司优质工程每年评选一次,由公司企业发展部具体组织实施,公司优质工程评审专家组评审,公司创优领导小组审定颁发奖牌并择优申报省部级(含中油集团公司级,以下同)、国家级优质工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申报省部级、国家级优质工程的工程项目。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公司设创优领导小组,由公司经理担任组长,公司分管质量、技术、施工生产和经营的副经理任副组长,副总师和相关处室领导为成员组成。 创优领导小组职责是: 1、审查通过公司年度创优质工程计划; 2、审查各分公司创优质工程计划; 3、组织创优工程的内部检查验收;

创优目标、创优组织机构及创优措施

指挥长 12查。 31、组织贯彻执行技术规则、施工规范、质量标准,负责组织编制创优规划,对本工程的工程创优负全面技术责任。 2、领导工程质量管理中的技术业务工作, 负责组织新材料、新

3、负责组织优质工程申报。 工程经理 1、负责工程创优体系的管理和运行,建立和完善工程的创优组织机构,明确人员职责,建立适当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参与工程建设所有参战人员对工程创优的积极性。 2、组织有关部门对创优资料的整理。 工程总工程师 1、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和施工程序合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按创优规划要求进行。 2、对应用新技术、新工艺进行实验指导和技术交底。 3、负责组织编制创优技术措施。 4、负责组织创优资料整理及质量回访。 施工技术科 1、负责工程施工中的各项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编制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针对创优措施制定关键工序施工工艺和质量控制要点。 3、针对工程质量问题的潜在原因,组织制定预防措施,防止质量通病发生。 质量科 1、负责贯彻执行有关法令和质量管理规定,按照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施工全过程实施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2、负责检验单位工程,做好隐蔽工程质量检查,抽验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等级,并负责复核质量技术资料。 3、负责工程质量抽检、联检、做好质量问题的调查分析,检查落实和整改。 4、负责编制施工创优规划,制定创优措施。 5、负责创优资料的整理与原始资料的积累。 6、负责竣工工程的回访,联系和解决工程保修、服务等方面的有关事宜。 (四)创优质工程保证体系 为确保工程创优,从加强现场全面质量管理入手,制订完善的创优责任制,建立可靠的创优工作体系,严格执行各项检查程序。通过建立切实可行的创优保证体系,实现对机构配置、物资供应、施工过程等方面的严格控制,确保工程按现行规范及验收评定标准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工程优良率满足创优规划要求。附:创优保证体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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