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或营业场所使用证明书

住所或营业场所使用证明书
住所或营业场所使用证明书

住所或营业场所使用证明书

____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拟申请设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有使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以上住所所有权系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属有(无)偿使用,使用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附件1:产权证明

附件2:租房协议书

使用单位证明单位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备注:证明单位为该住所的所有权人,所有权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自然人以外的所有权人应加盖公章。

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注:1.企业(公司)设立登记时,申请人为股东(出资人)。股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股东盖章,股东是自然人的,由自然人签字。

2.企业(公司)变更登记时,申请人由企业(公司)盖章。

经营场所证明范本10篇

经营场所证明范本10篇 经营场所证明(范本10篇) 经营场所证明(一): _______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兹有_______在_______经营______________,其经营地址所在处的房产、场地权属____________所有。其经营用房产、场地贴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 特此证明 居民(村民)委员会(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营场所证明(二): 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经研究同意将坐落在_________房屋__________间__________米2。场地________米2。 其中:营业面积______米2,仓库面积______米2,办公用房____米2。 用于开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使用。其产权属于______________,使用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共计_______年 出具证明单位:__________(公章) 负责人:_________(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营场所证明(三): 我在________从事________经营,现要办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但其经营场所用房为住宅用户,现需居民委员和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我在此地从事经营活动。 证明人: 1、本人住在____________,是其邻居,同意其在住宅房内从事____经营活动。 签名: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2、本人住在________,是其邻居,同意其在住宅房内从事____经营活动。 签名: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3、本人住在________,是其邻居,同意其在住宅房内从事____经营活动。 签名: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委会证明

经营场所证明格式

经营场所证明格式公司(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 公司(企业)名称 住所(经营场所) (详细地址) 住所 (经营场所) 产权 单位 证明 本房产产权归所有,同意将㎡以 (无偿、租赁)方式提供给企业使用,期限为年。 法人产权单位负责人签字:法人产权单位(公章) 自然人产权人签字:自然人产权人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有关部门 证明 证明单位(公章) 年月日 出具证明须知 1、当事人在签署此证明前应阅读过国家有关房地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及承担的义务。并无需保证即应对其提交住所使用证明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产权提供方式指无偿、租赁等,并在表格注明清楚; 3、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期限应不得少于一年; 4、住所(经营场所)产权单位证明是法人单位的,由法人产权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产权属自然人的,则由自然人产权人签字并填写身份证号码。 5、本证明所需提交的附件: ⑴产权单位的产权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房产证),并由产权人在复印件上注明内容与实际相一致并盖章或签字。 ⑵产权人与公司(企业)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如是复印件则由产权人在复印件上注明内容与实际相一致并盖章或签字。(无偿提供场地证明不用提供此文件) ⑶房产如果是军队产业的,应提交军队师以上单位的军产租赁批准文件。 6、法人产权单位无法提供产权证明文件的,应由上级主管部门在“有关部门证明”栏做出证明并签字盖章。 2 本人×××现有位于×××市×××路×××号的房屋一间,本人愿意将该房屋无偿提供给××××××××有限公司使用作为该公司的企业住所,无偿使用期限至××年××月××日。 签名 日期 3 1、《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申请 生产经营场所的使用人是〈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申请人。生产经营场所使用人与该场所有关证明文件上注明的所有权人不一致的,应提交所有权人同意将该场所用于生产经营场所的书面证明。 除规范区内的生产经营场所外,凡是已经在区(县级市)人民政府登记备案并办理《临时经营

场地使用证明范本

场地使用证明范本 房屋使用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号码或资格证明编号 住址联系电话 房屋位置深圳市区 拟经营项目用作经营场所楼层层面 m2 积 申请人声明 本人所填写上述内容属实,阅知并遵从以下条款: (一)此场所使用说明仅作为办理审批登记的场所证明文件,不代表对建筑物合法性的确认。 (二)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拆除经营场所所在建筑物时,此临时使用证明自动失效,不得作为补偿依据。本企业(个人)会主动办理经营地址变更或办理注销登记。 (三)经营者凭此场所使用证明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申请人签名:年月日 经审查,该房屋位于,共层, 审查 单位用作拟经营项目的房屋位于第层,同意其作为经营场所场地使用。 意

见年月日 (审查单位盖章) 审查单位联系人: 审查单位联系电话: 这种问题目前你可以找个朋友或者谁愿意出场地给你转移注册(商用房),以后便于年检 但是你既然是注册公司了,搬就搬了,如果没有必要,地址就不要改了,除非你找到商用房.我知道现在很多人提供办公地址的服务,但是会收费的.我去年找了个人帮我搞了下,收了我1000元.而且年检还得给人意思意思.所以不必要就别去工商折腾这个 场地证明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兹有我在,有间,面积平方米,产权归所有,现(拨、借、租)给作办公用房(产权证、租赁合同附后)。 特此证明 盖章 年月日 场地证明 兹有( ) 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在东莞市镇工业区设立外资企业“东莞****有限公司”,生产和销售(经营范围)。我社以租赁形式提供厂房平方米、宿舍平方米给外资企业使用,厂房、宿舍租金每月每平方米元人民币,使

用期限为年。 特此证明! 东莞市镇经济联合社 二00 年月日 镇府意见: 二00 年月日。 企业登记时的场地使用证明一般是指,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租赁房屋为军队空余房地产的,提交军队统一印制的2005年版《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原件和军队统一编号的2005年版《军队房地产租赁合同》原件。 企业登记时的场地使用证明一般指什么?的延伸内容:关于股东抽逃出资诉讼的相关程序 1、关于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审查认定股东抽逃出资行为的关键是举证责任的分配。依据“谁主张,谁举证”这一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债权人或守约股东主张抽逃出资股东承担责任的,当然应该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由于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多以隐蔽方式进行,而且其关键证据,如公司的业务往来帐册,包括资产负债表等会计

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由经营者签名,分支机构由所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人)签名。变更住所(经营场所)的,各类企业、农民合作社同时还需加盖公章。分支机构无论设立、变更(经营场所)均需同时加盖所属企业公章。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以下简称《使用证明》)适用各类市场主体(含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申请设立登记(开业登记)或者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时使用。 2、申请人提交此《使用证明》作为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需认真阅读《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 场所)登记条件的实施意见》(镇政办发〔2016〕64号)文件,如实、准 确、规范、完整填写相关信息;所有信息项均为必填项,其中标注□的为 单选项,需选择相应的内容并在□中打√或涂■;《使用证明》的实质内 容不得涂改。 3、各类企业、农民合作社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人)签名,个体工商户由经营者签名,分支机构由所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人)签名。上述签名应当系本人书写。 变更住所(经营场所)的,各类企业、农民合作社同时还需加盖公章。分支机构无论设立登记、变更(经营场所)登记均需同时加盖所属企业公章。 4、申请书、章程等材料中住所(经营场所)的表述应当与《使用证明》记载的地址书写一致。住所(经营场所)应按所在市、县、(镇)及街道门牌号码的详细地址注册。 5、从事镇政办发〔2016〕64号文件附件2《常见“住用商”禁止类行业清单(2016年)》所列经营项目或业态的,需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协议或《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适用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或场所)》(镇政发〔2014〕12号文件附件4)等材料用于核实房屋用途真实性,企业登记机关需要进一步核实《使用证明》实质内容的,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配合。其他情形,必要时企业登记机关按照《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业务规范(试行)》启动核实等程序,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证明住所(经营场所)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真实性的书面材料或者配合采取其他方式核实。 《常见“住用商”禁止类行业清单(2016年)》所列经营项目或业态:①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②娱乐场所;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④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和储存;⑤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⑥动物畜禽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⑦旅行社。 6、了解更多信息和政策文件请登录镇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b618765715.html,);《使用证明》表格及示范文本在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可下载打印。

住所(办公场所)使用证明

住所(办公场所)使用证明 证明:兹有坐落于长沙市望城区 房屋,面积玉米,该房屋暂未办(已办)房产证,不属于临时建筑、违章建筑、不属于危房,不在征拆范围内,不在长沙市商事主体经营场所禁设区域清单内,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租赁给作为(企业)的住所使用。 长沙市望城区社区(村委会) (盖章) 20 年月日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 市场主体名称: 住所(经营场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本申请人作出如下承诺: 1、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申请人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不属于非法建筑、危险建筑、被征收房屋等依法不得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场所。 3、在经营场所不从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污染环境、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企业和个人不得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在住所(经营场所)、相关经营活动的,在取得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前不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5、申请人已知悉《物权法》关于将住宅变为经营性用房需取得利害关系业主同意的规定。遵守有关法律规定,遵守公序良俗,如存在污染、扰民情形,将无条件消除不良影响或主动搬迁并办理住所变更登记,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承诺书 长沙市望城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郑重承诺:工商部门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我(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得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末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签名: 年月日备注:签名人员应为法定代表人。

场地使用证明范本(完整版)复习进程

场地使用证明范本(完 整版)

场地使用证明范本 场地使用证明范本 第一篇: 场地使用证明 场地使用证明 房屋使用人: 姓名或者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资格证明编号: 住址: 联系电话: 房屋位置: 深圳市区 拟经营项目: 用作经营场所楼层层面积m2 申请人声明: 本人所填写上述内容属实,阅知并遵从以下条款: (一)此场所使用说明仅作为办理审批登记的场所证明文件,不代表对建筑 物合法性的确认。 (二)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拆除经营场所所在建筑物时,此临时使用证明自 动失效,不得作为补偿依据。本企业(个人)会主动办理经营地址变更或办理

注销登记。 (三)经营者凭此场所使用证明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经审查,该房屋位于,共层, 审查单位用作拟经营项目的房屋位于第层, 同意其作为经营场所场地使用。 审查单位联系人: (审查单位盖章) 审查单位联系电话: 年月日 第二篇: 小区场地使用证明 小区场地使用证明 芜湖优学派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在芜湖市弋江区柏庄春暖花开小区20#楼1-202室属于伍枝礼的住房开办公司,已征得有相关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特此证明 201X年7月17日 芜湖市鲁港社区居民委员会(章) 第三篇: 腾冲县场地使用证明 场地使用证明

腾冲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兹有在经营,其经营地址所在处的房产、场地权属所有。其经营用房产、场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特此证明居民(村民)委员会(盖章) 年月日 土地主管部门意见: 兹有,其在经营,其经营所使用房产、场地已办理合法用地手续,同意其用该场地从事经营活动。 土地主管部门(盖章)年月日 第四篇: 场地使用证明1 关于杨柳风现持有的果树权属执照的说明阜新镇果树站是阜蒙县林果局授权执法单位,1996年11月10日,我站工作人员梁亚华到哈朋村办理果树权属执照,在哈朋村两委领导的安排下,由村妇女主任李玉珍带领梁亚华到该村一组的一片果园办理果树权属执照,据李玉珍介绍,此地果树非我村村民杨柳风所栽,杨柳风无该土地承包合同。该土地的承包人为徐凤权,徐凤权于1996年5月1日与哈朋村签定土地承包合同。徐凤权授权杨柳风在他的土地栽植果树。 据以上事实,我站工作人员梁亚华为杨柳风办理土地面积为2亩,果树株数为100棵的果树权属执照。 后期,杨柳风果树权属执照的土地及附属物被政府全部征收。201X年8月10日,我站工作人员梁亚华看到杨柳风果树权属执照的复印件,该果树权属执照土地面积为12亩,果树株数为100棵。如此复

经营场所证明

经营场所证明工商局有一份“公司(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的空白文件的。上面就有一栏是这个。 第一栏是 公司(企业)名称 第二栏是 住所(经营场所详细地址) 第三栏是 住所(经营场所)产权单位证明: 第三栏具体内容如下: 本房产产权归所有,同意将㎡以 (无偿、租赁)方式提供给企业使用,期限至年月日。法人产权单位负责人签字:法人产权单位(公章) 自然人产权人签字:自然人产权人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备注:在最下面的那一栏“出具证明须知”里的规定: 1、当事人在签署此证明前应阅读过国家有关房地产的法律法规,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及承担的义务。并无需保证即应对其提交住所使用证明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产权提供方式指无偿、租赁等,并在表格上注明清楚; 3、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期限应不得少于一年; 4、住所(经营场所)产权单位证明是法人单位的,由法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产权属自然人的,则由自然产权人签字并填写身份证号码。 5、本证明所需提交附件: (1)产权单位的产权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房产证),并由产权人在复印件上注明内容与实际相一致并盖章或签字。 (2)产权人与公司(企业)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如是复印件则由产权人在复印件上注明内容与实际相一致并盖章或签字。(无偿租赁提供场地证明不用提供此文件) (3)房产如果是军队产业的,应提交军队师以上单位的军产租赁批准文件。 6、法人产权单位无法提供产权证明文件的,应由上级主管部门在“有关部门证明”栏作出证明并签字盖章。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 2、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3、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4、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使用自有房屋作为经营场地开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但因历史原因无法提供合法房地产证明的,提交村(居)民委员会等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申请人拥有该房屋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正式版

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 (表格说明见下页) 此表根据《赣州市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暂行规定》制定,其原文如下:

第一条根据《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14〕9号)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意见》精神,按照方便注册和规范有序的原则,结合赣州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赣州市内登记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 第三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登记机关。 第四条住所是市场主体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是市场主体的法定地址,是市场主体的文书送达地址和确定市场主体的司法、行政地域管辖的依据。 经营场所是市场主体从事经营活动的所在地。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已经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 第五条市场主体(个体工商户除外)可以设立多个经营场所。 住所和经营场所同在一起的,只登记住所;住所和经营场所不一致,但属于同一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管辖区内的,允许市场主体增设不需前置许可的经营场所,可不再办理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手续,但应向登记机关申请备案登记。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 住所和经营场所不属于同一市场主体登记机关辖区内的,市场主体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手续,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第六条市场主体申请经营场所备案的,应当提交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和备案文本,符合条件予以备案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出具经营场所备案通知书。 己经备案的经营场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在市场主体信用信念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第七条市场主体登记时,申请人需提交对住所(经营场所)享有使用权的证明,并对证明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取得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后,方可在住所(经营场所)开展相关经营活动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允许住宅登记为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住宅登记为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的,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相关规定。申请人需提交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全体业主)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第九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允许将同一地址作为多家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 (一)有投资关联关系的市场主体; (二)在县(市、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科技园等专业园区内的市场主体。 (三)经营股权投资、电子商务、文化创意、软件设计、动漫游戏等现代服务业的市场主体。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是什么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是什么 1、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 2、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3、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4、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使用自有房屋作为经营场地开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但因历史原因无法提供合法房地产证明的,提交村(居)民委员会等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申请人拥有该房屋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一、临时场所证明文件按下列规定办理 临时场所证明文件是指:申请人开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凡是未能提交房产证或《决定》第二条第(四)款第1、2、3、6、7项场地证明文件,属于《决定》第二条第(四)款第4、5、8项情形的,应出具加盖街道办事处建设办公章,能够证明申请人拥有该房屋使用权的临时使用证明文件(附件3)。 (一)街道办事处建设办出具的临时场所证明文件应当内容规范,格式统一,明确记载下列内容: 1、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房屋名称、房屋位置、房屋用途和临时场所证明使用期限等;

2、临时场所证明仅作为办理审批登记的场所证明文件,不代表对建筑物合法性的确认; 3、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拆除经营场所所在建筑物的,该临时场所证明自动失效,不得作为补偿依据; 4、告知当事人开业前须依法经过消防部门消防安全检查。 (二)场所所有人自行使用作经营场所的,凭有关临时场所证明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出租给他人使用作经营场所的,租赁双方凭临时场所证明文件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持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三)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对有关租赁合同的备案按《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管理条例》和《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的规定办理。 二、关于取得合法使用权的居民住宅作为企业办公住所问题 (一)申请者已取得合法使用权的居民住宅(不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

分公司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范本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刘XX 地址:XX省XX市XX区XX路…… 电话:139XXXXXXXX 乙方: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王XX 地址:XX省XX市XX区XX路…… 电话:139XX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权法》等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用于分公司名称作为经营场所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XX大厦XX室,面积XX m2,房屋所有权证号:XXXXXXX,土地使用权证号:_XXXXXXX。 2、房屋产权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租期 1、租期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2、租期届满,甲方若继续出租乙方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赁。第三条租金 1、房屋租金为每年XXX 元,每半年付一次。

2、签订合同时乙方付给甲方押金XXX 元,合同期满甲方退还乙方。 3、租期内未经协商一方不得变化租金。 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房屋符合质量标准,能用于正常办公,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2、甲方应于租期开始前将房屋交予乙方,延迟交付应承担违约金。 3、甲方保证房屋证件齐全真实,无所有权、使用权纠纷,因出卖、抵押等产生的房屋权利纠纷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赔偿损失。 4、甲方负担支付房屋物业费用。 5、甲方对房屋进行装修并提供供暖、供水、供电、电话、网络、消防设施,对自然损坏应及时进行修理。 6、房屋或其内设施非因乙方故意或使用不当而损坏,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2天内进行维修,若超过两天未维修应赔偿乙方因此所受损失;若乙方自行维修甲方应承担费用。 第五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及时足额缴纳房租,若超过一月未缴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押金。 2、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如需改造房屋须经甲方同意。 3、乙方因工作需要并经甲方同意方可对房屋进行装修。 4、乙方自行承担水、暖、电、网、电话费用。 5、乙方保证对房屋进行办公用,不进行违法活动。

场地使用证明范本

场地使用证明范本 篇一:场地使用证明 场地使用证明 注:此证明根据《转发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鼓励社会投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实施意见的通知》(深府办(2010)111号)出具,壹式叁份,申请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单位各存一份。 篇二:住所或营业场所使用证明书 住所或营业场所使用证明书 ____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拟申请设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有使用面积 _________平方米。 以上住所所有权系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属有(无)偿使用,使用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附件1:产权证明 附件2:租房协议书 使用单位证明单位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备注:证明单位为该住所的所有权人,所有权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自然人以 外的所有权人应加盖公章。 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注:1.企业(公司)设立登记时,申请人为股东(出资人)。股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股东 盖章,股东是自然人的,由自然人签字。 2.企业(公司)变更登记时,申请人由企业(公司)盖章。 (公司登记文书范本之九: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 (仅供参考)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就房屋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房屋(场所)坐落在XX市XX区XX路XX号,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规定为1年以上20年以内)。

住所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模版

住所(经营场所)产权证明 (本产权证明不适用住所申报制) 企业名称 个体经营者姓名 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住所邮政编码住所面积 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法定用途□经营性用房(办公用途)□城镇农村居民自建房□经营性用房(非办公用途)□住宅商品房 住所(经营 场所)地址 具体描述: 申请人承诺,对上述住所(经营场所)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 负责,并承担因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 申请人(非自然人盖章、自然人签字): 年月日 镇(街)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村(居)委会证明 兹证明该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房屋所有人为:。(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年月日

《住所(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填报说明: 1.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 设立登记申请人为投资人(股东、设立人、合伙人);股份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人为董事会; 变更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人为隶属企业。 2.不适用住所申报的,如业主不能提交房产证、购房合同等产权证明,可以由镇(街)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产权证明,使用此文书样式。 3.联系人应填写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个体户经营者。 4.住所地址格式为 XX市XX镇XX村(社区)XX(村小组)路(街、巷)XX号X楼XX号铺,没有门牌号的,地址需具体到村小组,并作“具体描述”以便找到该地址,如住 所地址为“XX市XX镇XX村XX村小组”,具体描述为“XX派出所东面”。描述所用的字词“XX派出所东面”不作为住所地址申请及登记,《登记申请书》和公司章程中的住所、个 体工商户经营场所地址仅填写“XX市XX镇XX村XX村小组”。 5.请依据实际情况勾选□,符合该项勾选“√”,不符合该项勾选“×”,不得空选。 6.房屋性质为住宅改作经营房用房的,除产权证明外,还需提交《住所(经营场所) 住宅改经营性用房证明》。 7.填报虚假信息,将被依法处罚并纳入信用管理。

经营场所无偿使用证明

经营场所无偿使用证明 篇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申请注册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位于,产权属所有,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为非住宅用房,其房产属于:□自有产权 □租赁使用 □无偿使用 产权所有人盖章签字: 年月日 证明单位意见: 上述证明中所载内容属实。 (盖章) 年月日 备注:1、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无偿使用房屋提交房产所有人同意无偿使用的说明及产权证复印件。 2、未取得房产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骏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乡、镇政府证明; 出租方为宾馆、饭店、有形市场的,提交宾馆、饭店、有形市场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 3、产权所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产权所有人为单位的加盖公章。 篇二:无偿使用证明住所(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范本 无偿使用证明 兹有场所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该住所为_________________公司所有,现本公司将其无偿提供给____________________司作为注册场所(仅为注册用),使用期限至20XX年9月30日。 特此证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住所(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名称)拟设立(变更)的住所(营业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该场所为_______________所有,面积_平方米,系________________租用(借用、自有),_______________(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名称)对该场所具有使用权,可作为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住所(营业场所)。(注:该证明仅供办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住所、营业场所登记之用。)证明单位: 20XX年4月22日 篇三: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 - 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

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

填表说明: 注:1、“住所(经营场所)”栏应填写详细地址,如“北京市××区××路(街)××号××房间”。 2、产权人应在“产权人证明”栏内签字、盖章。产权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产权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同时提交由产权单位盖章或产权人签字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3、对使用下列未取得房屋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产权证明房屋从事经营活动的,除填写本表外,还应提交经区县政府批准或授权的乡、镇政府、其他部门或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出具的《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以及由生产经营场所的使用人与场所提供人签署的不索取拆迁补偿费用的承诺书。 (1)属于使用城镇地区未取得规划、建设等政府部门批准建设的建筑物; (2)已被区县政府或有关部门列入拆迁范围但并未实施拆迁的建筑物; (3)农村地区的建筑物; (4)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上用途一栏空项或商住用途位置无法识别且规划未明确用途的建筑物; (5)临时建设的商亭、摊点(不含邮政报刊亭、社区便民菜站)。 4、除上述情形外,使用下列房屋作为住所的,应当提交相应的住所证明。 (1)自建房作为住所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施工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复印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 (2)原属区县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作为住所,但因房屋管理局机构调整无法再由其出具权属证明的,可由区县政府明确的部门出具产权证明。 (3)使用国有企业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住所,可由主管该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上级单位出具产权证明。 (4)使用科技园区(开发区)内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住所,由所在区县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出具房屋权属证明文件。 (5)房屋提供者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具有出租房屋经营项目的,即经营范围含有“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设施”等项目的,由该企业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 (6)使用宾馆、饭店(酒店)作为住所的,提交加盖公章的宾馆、饭店(酒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7)使用人防工程作为住所的,提交人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使用人防工程申报表》以及消防部门同意使用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8)使用中央各直属机构的房屋作为住所的,由中央各直属机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使用证明。 (9)使用国务院各部委的房屋作为住所的,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使用证明。 (10)使用中央所属企业的房屋作为住所的,由该企业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使用证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_____市工商行政治理局: 拟申请设立(变更)的__________(企业或个体户名称),住宅(经营场所)地址在__________(详细门牌号码),共有使用面积_____平方米,__________(企业或个体工商房名称)对该场所具有使用权,可作为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住宅(经营场所)。 以上住宅(经营场所)的所有权系__________所有。 (注:该证明仅供办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住宅或经营场所登记之用) 拟申请设立人签字(盖章) 证明单位盖章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2) ______市工商局(地区)______分局: 拟设立年检的(公司名)_______________,经营场所地址在(详细地址),共有使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使用性质为(住房或商业用房)_________,以上经营场所的所有权系________________所有。 该经营场所不属于违法占地,不属于违章建筑,__________对该场所具有使用权,同意作为该企业的经营场所使用。 证明单位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3) ____市工商行政治理局: 拟申请设立湖北博鑫土地矿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住宅地址在恩施市施州大道246号施州富苑406室,共有使用面积108平方米。

以上住宅所有权系杨军个人所有,属有偿使用,使用期限自20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1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1:产权证明 附件2:租房协议书 使用单位:____________ 证明单位: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备注:证明单位为该住宅的所有权人,所有权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自然人以外的所有权人应加盖公章。

经营场所证明范本

Word文档仅供参考 经营场所证明范本 经营场所证明范本 拟申请设立的_________公司,营业场所地址在:武平县_____镇_____路_____号(或武平_____工业集中区第_____栋_____层标准厂房),共有使用面积________平方米,以上经营场所所有权系__________所有,现租赁给__________公司使用,使用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该经营场所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 (公章) ____年___月___日 经营场所证明范本(2) 我__________公司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有房_____间,面积_____平方米,产权归__________所有,现(拨、借、租)给__________作办公用房(产权文件、租赁文件附后)。我单位保证本证明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并为此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证明 (产权人)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经营场所证明范本(3) ______市工商行政治理局: 我单位所有的_________平方米房屋(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决定以_________形式给予_______________组建(主办)的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使用期限为_______年(必需大写),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止。 特此证明。 出证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章 年月日 注:1.提供此证明的同时要提交房屋产权证明 2.租借房屋,须同时提交租借房屋协议。 3.产权单位没有产权证明的,由上级机关出具证明。

营业场所使用证明.doc

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我在深圳要在一栋商住楼内租房注册公司,房屋租赁所要求提供业主委员会同意办公证明。有点麻烦的是这个商住楼内没有业主委员会(实际上据说深圳70%的楼房都没有业主委员会),要上每业主家上门询问并签名。 请麻烦能否提供一下业主意见书(工商局版本的),谢谢!(可不想好不容易弄齐了签名,结果人家说格式不对)。 不一定非要业主委员会证明,写一份办公场所证明,找物业管理盖个章就可以了。 我上传不了图片,给你写下大概格式吧 企业办公场所证明 房屋所有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基本情况:房屋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面积_____经营范围________ 以上栏目由申办人如实填写 小区物业管理 部门审查意见: 兹证明上述房屋已取得合法使用权,该房屋所在小区暂未成立业主委员会,鉴于该房屋作为企业办公场所不影响小区环境和居民生活,同意该房屋作为**公司办公场所使用,期限至年月日 小区物业管理部门(盖章) 说明:此证明仅限于已取得合法使用权的住宅在不影响环境和居民生活的条件下作为企业办公场所的证明文件 各街道办事处、区府属有关单位、驻龙岗处以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清理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的疏导发照工作,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的决定》(深府〔2005〕121号,以下简称《决定》,附件1)和《关于进一步明确清无疏导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府办〔2006〕235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2)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清无”疏导事项通知如下: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是什么

经营场所: 经营场所——指企业法人主要业务活动、经营活动的处所。企业法人住所和经营场所的法律意义是不同的,但实际工作中,企业法人住所和经营场所往往是同一地点。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规定。 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2018年9月28日,全国首批异地办理的11张营业执照和1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在长三角G60科创走廊诞生。2019年3月1日起,全国启用新版营业执照。 2019年4月1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发布《关于提高企业开办效率的通告》显示,申请人通过“e窗通”平台办理业务,市场监管部门1天内予以核准并向企业颁发电子营业执照,其他事项24小时内并行办理完成,企业2-3天即可具备经营条件。 正本和副本:

正本与副本的区别 营业执照的正副本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在实质上是没有区别的。如果讲区别,那仅仅是外表的形式而已。在使用方面,正本是“必须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明显处,否则你可能因未悬挂执照而受到处罚;副本一般用于外出办理业务用的,比如: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签订合同等等。 法律规定: 2013年12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对《公司法》作出修改,并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注册公司须知:实缴制已改为认缴制 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注册资本认缴制是新修改的公司法最突出的亮点。根据新修改的公司法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这一改革有利于个体创业、可以促进我国建立信用体系、有利于推动资源配置方式转变。 新版执照: 2019年3月1日起,在全国启用新版营业执照。经登记机关准予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颁发新版营业

经营场所证明(范本10篇)

经营场所证明(范本10篇) 经营场所证明: _______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兹有_______在_______经营______________,其经营地址所在处的房产、场地权属____________所有。其经营用房产、场地贴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 特此证明 居民委员会 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营场所证明: 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经研究同意将坐落在_________房屋__________间__________米2。场地________米2。 其中:营业面积______米2,仓库面积______米2,办公用房____米2。 用于开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使用。其产权属于______________,使用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共计_______年 出具证明单位: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营场所证明: 我在________从事________经营,现要办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但其经营场所用房为住宅用户,现需居民委员和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我在此地从事经营活动。 证明人: 1、本人住在____________,是其邻居,同意其在住宅房内从事____经营活动。 签名: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2、本人住在________,是其邻居,同意其在住宅房内从事____经营活动。 签名: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3、本人住在________,是其邻居,同意其在住宅房内从事____经营活动。 签名: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委会证明 相关利害关系人,已经同意将____住宅用房,用作为经营场所用房,从事________经营,特此证明。 居委会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营场所证明: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Word文档仅供参考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_____市工商行政治理局: 拟申请设立(变更)的__________(企业或个体户名称),住宅(经营场所)地址在__________(详细门牌号码),共有使用面积_____平方米,__________(企业或个体工商房名称)对该场所具有使用权,可作为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住宅(经营场所)。 以上住宅(经营场所)的所有权系__________所有。 (注:该证明仅供办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住宅或经营场所登记之用) 拟申请设立人签字(盖章) 证明单位盖章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2) ______市工商局(地区)______分局: 拟设立年检的(公司名)_______________,经营场所地址在(详细地址),共有使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使用性质为(住房或商业用房)_________,以上经营场所的所有权系________________所有。 该经营场所不属于违法占地,不属于违章建筑,__________对该场所具有使用权,同意作为该企业的经营场所使用。 证明单位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3) ____市工商行政治理局: 拟申请设立湖北博鑫土地矿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住宅地址在恩施市施州大道246号施州富苑406室,共有使用面积108平方米。 以上住宅所有权系杨军个人所有,属有偿使用,使用期限自20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1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1:产权证明 附件2:租房协议书 使用单位:____________证明单位: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备注:证明单位为该住宅的所有权人,所有权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自然人以外的所有权人应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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