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方法专利创造性判断

中药方法专利创造性判断
中药方法专利创造性判断

?(二)中药方法专利申请的创造性判断

?对于已知产品(复方或单方)的制备方法,在生产过程中如果采用了不同于现有技术的提取、分离工艺、炮制工艺或其他制剂工艺,与现有技术相比有实质性区别或产生了意外的突出效果,这种方法具备创造性。

?对于提取、分离、炮制或其他制剂工艺来说,可以是某一过程方法的改进,也可以是多步骤的改进,而且,对于该方法的每一具体步骤来说,可能均属于常规方法,只要该专利申请的有益效果是由于工艺方法产生的,这种方法从整体上组合起来即具备创造性。

?对于所产生的有益效果来说,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由于方法的改进给产品性能带来了改善,如增加了新用途,或者使得原来的疗效有所提高,或降低了副作用,或延长了储存期、提高了纯度、改善了口感等。另一种情况是给生产过程带来了改善,例如成本的降低、生产危险程度的降低、生产能耗的降低、原料资源的保护和利用、环境污染的降低、工艺的简化、质量控制的再现性提高等。

?创造性答复

–陈述意见:

?①将两种或者两种以上已用于治疗相同疾病的活性组分组合,制成具有协同作用的药物组合物;中药复方组分公开但配比未公开,在

此基础上选择非一般性配比的;

?②中药复方药味减少但保持原有全部技术效果;

?③以选择特定的辅料或者剂型使活性成分的药效显著增加、生物利用度明显提高、毒性大大降低、稳定性长足改善等为基础制成的药

物组合物;

?④通过改变已知的药物制备方法使所制备的产品发生显著的非常有利的变化;

?⑤研发出已知物质的制药用途(如硝酸甘油从炸药到缓解心绞痛的药物)或开发出已知药物的新的制药用途(如乙酰水杨酸从解热镇痛

到抑制血小板凝聚);

?⑥具有创造性药物组合物的制备方法(制备方法中包含其所制备的药物组合物的技术特征,当该药物组合物具有创造性时,制备该药

物组合物的方法也具有创造性)。

?权利要求得到说明书支持

–例如发明的说明书:

–主要以中药原料经提取等步骤制备中药组合物。

–权利要求应当撰写为“由下列重量配比的中药原料制备而成”的形式

–不要撰写成“由下列重量配比的中药原料组成”

?申请文件修改超范围

–减少技术特征

–增加技术特征

–改变技术特征(中药名称)

–增加药效数据来克服说明书公开不充分的缺陷

–增加药效数据来克服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支持的缺陷

?2,化合物制备方法创造性的审查:

?选取最接近的现有技术(A,产物相同但原料和反应不同;B,产物不同但原料相近,反应相似)

?在有机合成领域,技术人员在知道目标化合物的结构之后,一般会根据容易获得的原料,选择合适的反应来合成该化合物,许多合成路线容易被想到,但其效果(例如产率、纯度、成本、环保等方面)却不一定能够预料。

?全新的合成方法(新反应)很少,不容易出现。

?1,新颖性的审查:

?权利要求是开放式(还可以有其他特征)还是封闭式(不包括其他特征)?

?如果是开放式,在1篇对比文件中公开了权利要求的全部特征时,破坏新颖性;

?如果是封闭式,则1篇对比文件公开的特征与权利要求相比既不能多,也不能少,否则不能破坏新颖性。

化合物制备方法权利要求的撰写

?1,权利要求的撰写:

?采用开放式还是封闭式?

?产物和原料是必要技术特征;

?必须包括给方法带来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技术特征;

?不写无关紧要的技术特征,使技术特征尽可能少。

化合物制备方法说明书的撰写

?1,产物的结构式或者化学名称;

?2,原料(结构式或者化学名称,来源);

?3,反应条件(溶剂体系、温度、压力、时间、催化剂等);

?4,后处理(分离、纯化等);

?5,结果分析(产物结构,产率,纯度等);

?6,效果(经济成本,环境友好?);

?7,具体实施例和实验数据。

◆5、撰写专利申请文件的策略

◆专利保护和司法判决的实践证明,一个好的发明创造必须写好专利申请文

件,才有可能在专利保护的整个过程中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并立于不败之地。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与发明创造本身的技术过硬一样重要。

◆(1)合理概括,力争取得最大的保护范围

◆ a. 权利要求,是获得最大保护范围的关键

◆ b.独立权利: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

技术特征。

◆---最少技术特征和最大参数范围。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越少,保护范围越大:如

一种药含A,凡是含有效量A都在保护范围,不管是否有其他成分。参数范围:只要各成分比例在参数范围即具基本功效。

◆ c.从属权利要求:从属权利要求应当用附加的技术特征,对引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

步限定。

◆(2)留好退路,能谨慎退却

◆权利要求太宽,不易通过审查

◆ a.包括部分现有技术内容,缺乏新颖性;

◆ b.缺少必要技术特征,无法解决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与现有技术无明显区别,

无创造性;

◆ c. 说明书描述具体技术内容太少,不足支持宽范围;

◆(1)独立权利要求通式结构化合物用于抗病毒药物制备;

◆(2)原来通式被已有一个化合物对羟基苯甲酸甲酯R=CH3;R3=OH用于制备抗病毒药

物破坏;

◆(3)但设立了从属权利要求1,苯环上有一个以上羟基;

◆(4)又设立了从属权利要求2,苯环上有二个以上的羟基;

◆(2)留好退路,能谨慎退却

◆ d.在各组权利要求之后,多写优选技术方案的从属权利要求;

◆ e.增加附加技术特征或逐步缩小参数范围构成保护范围逐步缩小的保护范围;

◆ f.设置多道备用防线;

◆g.必要时,从属权利要求上升新的独立权利要求;

◆h.以防全军覆没。

◆如独立权利要求是用于抗病毒的新用途;

◆从属权利要求写抗哪类病毒,DNA或RNA;再缩小到具体哪中病毒,HBV或HPV。

◆(3)充分公开与保留技术秘密

◆ a.足够数量的实施例和其他详细的技术情报;

◆ b.发明概括的范围较宽,最有效的核心技术不易被发现,作为技术秘密予以隐藏。

◆ c.发明的基本技术方案和发明点,一定要详细描述,以满足充分公开的要求,保证

专利权的获得;

◆ d.发明的最佳方案和现有技术的内容,可以简略描述,以隐藏技术秘密和保证较宽

泛的一般选择。

◆ e. 好处:可以同时享受专利和技术秘密的双重保护;在该专利即将到期时,还可以

再将其最佳方案作为一项选择发明申请专利,以延长其产品占领市场的垄断时间;

◆ f.缺点:如该核心技术不易保密,有被他人申请选择发明专利的风险,反过来受到

其他专利权人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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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草药的配方也可以申请专利吗

中草药的配方也可以申请专利吗? 问:众所周知,坏血病和白病血是目前的难治之症,现在,我家有一祖传中草药配方可以治坏血症,治白血病早期也有着显著的效果,那么,这种中药配方可以申请专利吗? 答:中草药配方专利申请是可以的。不过,需要提醒你的是:中药配方专利申请必须公开配方组份及比例,否则就不能被授权。若公开的结果对你不利,你还是不要申请专利了。 那么该如何中草药的配方专利申请该如何做呢? 1、准备申请文件。 必须体现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1)申请之前,从未在杂志论文等媒体公开过配方; (2)申请之前,7成以上的配方,没有被别人申请为专利,这个在专利局网站查询即可。 (3)配方的中药味要符合社会道德,在法律法规框架内使用。 2、中药配方公开方面的注意事项。

除非有证据证明你的配方涉及公共安全等重大利益,否则,专利内容都得公开,不过即便公开,也有技术处理手段、处方量、处方药味,以及制法工艺等,这些是国内国际惯例,专利权人不会完全公开自己配方的核心。 3、专利审查。 中药配方专利申请,不一定要按西医的理论来阐述说明,可按中医理论来阐述自己的配方,也无需权威试验室检查报告。 另外,专利审查,分形式审查和实质性审查;形式审查就是审核提供的文件资料是否符合专利申请的规定,语句是否规范;而实质性审查,是审核专利三要素,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4、配方专利的申请方向。 (1)组方,也就是药味组合以及药量; (2)应用范围,也就是发现了一个没有公开过的新疾病的治疗范围。 (3)制备方法,只要别人没这样制作过药物,或你发现了公开的常规方法的制作有缺陷,而你创造性地改进了。

专利的创造性是如何判断

关于专利,如果通过比较现有的解决方案,发现存在差别后,即具备新颖性的情况下,应进一步判断是否具有创造性,即判断与现有技术的差别是否是一般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即是否是显而易见的。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举例:过滤器,假如已经有筛网(比如滤布)过滤器,现在要申请滤料过滤器专利,过滤原理都是一样的(机械过滤),能不能申请发明专利?或者只能申请实用新型?这涉及到如何判断专利的‘创造性’突出或不突出的问题。 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就必须具备如下特点: (一)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即:指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非显而易见的。如果发明是其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通过逻辑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试验可以得到的,则该发明是显而易见的,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就不能申请专利;非显而易见,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可以申请专利。 (二)显著的进步:如果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能够产生有益的技术效果。有益是指: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更好的技术效果,如质量改善、产量提高、节约能源、防治环境污染

等; 发明提供了一种技术构思不同的技术方案,其技术效果能够基本上达到现有技术的水平;发明代表某种新技术发展趋势,,尽管发明在某些方面有负面效果,但在其他方面具有明显积极的技术效果等等。 专利的创造性是如何判断的?创造性的判断通常按照三个步骤进行: 第一,通过检索后,确定最接近的已有技术方案。 例如,与本技术方案技术领域相同、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技术效果相同或最接近,或公开了本技术方案技术特征最多的技术方案。 第二,确定本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已有技术方案的区别点以及该区别点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第三,判断该区别点是否是公知常识,或者该区别点及其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否在披露本技术方案的对比文件或其他对比文件中已经公开。 如果本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已有技术方案的区别点是公知常识,或该区别点及其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已经在该技术方案所在的对比文件或其他对比文件中公开,则本技术方案不具备创造性。

专利申请创造性判断中存在技术启示的认定

专利申请创造性判断中存在技术启示的认定 创造性的判断是专利审查的重点和难点,目前的审查过程中通常采用三步法判断创造性,而在三步法中是否存在技术启示的认定则是创造性判断的重点和难点。文章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浅析专利申请创造性判断中是否存在技术启示。 标签:创造性;三步法;技术启示 1 发明专利申请创造性的判断方法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同时第三款还规定了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1]。一直以来创造性的判断都是发明专利审查中的重点和难点,目前的审查实践中,创造性审查中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是否显而易见,通常按照以下三个步骤进行(简称三步法)。 第一步: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是指现有技术中与要求保护的发明最密切相关的一个技术方案,它是判断发明是否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的基础。 第二步:确定发明的区别特征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 第三步: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在判断过程中,要确定的是现有技术整体上是否存在某种技术启示,即现有技术中是否给出将上述区别特征应用到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解决其存在的技术问题的启示[2]。 存在技术启示的情况:(1)区别特征为公知常识;(2)区别特征为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关的技术手段;(3)区别特征为另一份对比文件中披露的相关技术手段,该技术手段在该对比文件中所起的作用与该区别特征在要求保护的发明中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起的作用相同。 由以上三步法可以看出,是否存在技术启示是判断创造性的重点和难点。下面将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探讨在创造性判断中是否存在技术启示的认定。 2 具体案例以及分析 2.1 案情介绍:申请号2009102105079(以下简称本申请) 本申请请求保护一种外装房门锁。其独立权利要求1为:一种外装房门锁,包括锁头及锁头装饰圈,其特征在于所述锁头上设有限位缺口,所述锁头装饰圈的装配孔上设有与锁头上限位缺口对应的限位突出部,锁头装饰圈的内侧设有固

中药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的有效撰写

中药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的有效撰写 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的撰写对专利权的获得和稳定至关重要,本文针对中药领域发明专利申请特点,结合审查遇到的常见问题,总结其说明书有效撰写的几个要点,包括客观撰写背景技术、凸显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合理布局及层次性、技术效果呼应、技术术语清楚等,并给出相应的典型案例,为该领域申请人及代理人提供参考借鉴。 Abstract:Composition of invention patent application is important for obtaining patent right and maintaining the right stability. According to the features of TCM invention patent application and common problems in examination,this article summarized several key points for effective application composition,including composing background technology objectively,highlighting technical problems,reasonable layout of technical pian,working in contact with technical effects,and clarifying technical terms. It expounded each point with relevant typical cases,with a purpose to provide references for applicants and agents of TCM invention patent application. Key words:patent application;invention patent;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在发明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书是最全面的技术方案载体,是权利要求概括、修改和解读的主要依据,故其撰写对于专利权的获得和稳定至关重要。规范的 说明书撰写能使申请审查顺利,增加授权几率;而撰写的纰漏或差错可能导致无法授权或后续权利不稳定。根据中药领域的发明专利申请的特点,其说明书撰写有一些需着重留意之处。笔者结合多年该领域发明实质审查工作中遇到的常见问题,从以下几方面 就如何有效撰写中药领域发明申请的说明书作一介绍。 1 客观撰写背景技术,凸显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 优秀的说明书始于对现有技术的把握和背景技术的撰写。由于忽视检索和背景技术撰写导致的常见缺陷有:①“自大”。申请人不经检索,自认为其方案是开拓性发明,但事实上只是对现有技术的些许改进,而说明书又未记载该改进可贡献的技术效果,有可能导致缺乏创造性。②“保守”。发明的不同技术手段可解决多个技术问题,可以层层递进撰写技术方案请求保护,但由于不了解现有技术,只记载了优选的技术方案,缩小了保护范围。③“侥幸”。技术方案申请之前已有论文发表公开,而申请时只对具体参数细化,需要作为改进发明在申请文件中详细记载参数的筛选过程;但申请人心存侥幸,对发表的论文只字不提,也未记载参数筛选过程及效果,因此往往不具创造性。 总之,撰写背景技术一定要客观,其前提是要进行充分检索,了解现有技术

发明专利的创造性判断案例研究

硕士学位论文 发明专利的创造性判断案例研究 CASE STUDY ABOUT JUDGE OF NONOBVIOUSNESS REQUIREMENT 院系:凯原法学院 专业:法律硕士(知识产权方向) 姓名:赵佑斌 指导教师:寿步教授 完成日期:2009年12月1日

发明专利的创造性判断案例研究 摘要 在专利法中发明专利的创造性是申请人获得专利权的最大障碍和最后一道门槛,也是最能够体现专利价值且最有争议的部分。许多国家对专利审查都有自己详细的标准,中国也是如此,但是在专利审查实践中,发明专利创造性的判断标准十分模糊和不确定。本文从具体的案例入手,分析目前创造性存在的问题,并从实际出发提出探讨解决方法。 本文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介绍国内外关于发明专利创造性判断的各种情况,从发明专利创造性的概念入手,阐述了发明专利的创造性判断构成要件,包括本领域技术人员、现有技术、发明专利创造性判断步骤等,为下文的案例分析建立理论框架。 第二部分是根据创造性判断的具体要件和步骤,结合现实中的案例,剖析专利审查中发明专利创造性判断的各个步骤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文章着重从发明专利创造性判断的各个层面出发分别介绍,包括现有技术的内容和范围、本领域技术人员、突出的实质性特点、显著的进步,分析了实践中在上述各方面判断中存在的问题,如现有技术中对比文献过于复杂宽泛,难以找到精确的对比文献,公开程度不确定,本领域技术人员的水平难以客观化,突出的实质性特点运用启示标准问题较大,不够全面。 第三部分,针对具体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在指出目前的判断方法不足的前提下,提出改进措施,使发明专利创造性判断标准更为客观,包括明确现有技术的范围和内容以及技术领域的划分,确定本领域普通技术水平的标准,最后提出一种以现有技术为起点的判断发明专利创造性的可预测性方法。 关键词:发明专利,专利创造性,现有技术,本领域技术人员

中药专利撰写案例

权利要求书 1、一种治疗艾滋病的药物组合物,其特征是:主要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药组成:附子3~15份、干姜3~15份、白术5~15份、淫羊藿5~15份、人参5~15份、冬虫夏草5~15份、木香10~20份、丹参5~15份、厚朴5~20份、当归10~25份、紫草3~10份、大青叶5~20份、马齿苋10~20份、川芎10~25份、茯苓5~25份、寸冬3~10份、白芍5~20份、黄芩5~25份、二花10~30份、栀子5~20份、大黄3~15份、天麻6~18份、龟板3~10份、益智仁6~15份、陈皮10~30份。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特征是:各原料药的重量份是:附子9份、干姜9份、白术10份、淫羊藿10份、人参10份、冬虫夏草10份、木香15份、丹参10份、厚朴12份、当归18份、紫草6份、大青叶12份、马齿苋15份、川芎18份、茯苓15份、寸冬6份、白芍12份、黄芩15份、二花20份、栀子12份、大黄9份、天麻12份、龟板6份、益智仁10份、陈皮20份。 3、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原料药还有:西洋参5~20份、山药10~20份、鹿角霜5~15份、鹿角胶5~15份、茯神10~20份、狗脊10~30份、金樱子10~40份、女贞子5~35份、三棱5~25份、莪术5~25份、赤芍5~30份、红花5~30份、桃仁5~20份、桔梗5~30份、牛夕5~30份、黄柏10~50份、鸡

内金10~50份、五味子5~30份、土茯苓5~40份、玉竹10~30份、干葛5~40份。 4、按照权利要求3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各组分的重量份是:附子9份、干姜9份、白术10份、淫羊藿10份、人参10份、冬虫夏草10份、木香15份、丹参10份、厚朴12份、当归18份、紫草6份、大青叶12份、马齿苋15份、川芎18份、茯苓15份、寸冬6份、白芍12份、黄芩15份、二花20份、栀子12份、大黄9份、天麻12份、龟板6份、益智仁10份、陈皮20份、西洋参12份、山药15份、鹿角霜10份、鹿角胶10份、茯神15份、狗脊20份、金樱子25份、女贞子18份、三棱12份、莪术12份、赤芍16份、红花16份、桃仁10份、桔梗16份、牛夕16份、黄柏30份、鸡内金32份、五味子18份、土茯苓22份、玉竹20份、干葛22份。 5、按照权利要求1、2、3或4所述的任意一项药物组合物,其特征是:可按常规的中药制剂方法制备成任何一种常用的口服制剂。 6、按照权利要求5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特征是:所述的口服制剂是丸剂、胶囊剂、片剂、散剂或颗粒剂。 7、权利要求1~6所述的任一药物组合物在制备治疗艾滋病药物中的应用。 一种治疗艾滋病的药物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

中国中药专利配方

中药配方秘方 1、速效肝炎灵的配制方法 黑矾0.5-1.5、大枣6-10、丹参4-8、当归5-8、黄芪5-8、神曲4、五味子3,以上单位以克计算。临床治疗甲型肝炎患者100多例。服药一个疗程,98%的病人转氨酶恢复正常、肝脾明显回缩。服药两个疗程,95%的肝炎患者肝功能恢复正常,总有效率100%。配制方法:(1)黑矾充分干燥,可在铁锅内炒至灰褐色,达到无水份,无特殊气味为度;(2)大枣洗净、去核晒干后,再置入干燥箱中干燥48小时,干燥温度80-85°;(3)当归、黄芪、丹参、神曲充分晒干,分别粉碎;(4)按配方所给量、取各味药充分混合制成散剂,也可以蜜为丸,或制成片剂。 2、一种治疗肝炎的药物 将蜈蚣4条、甲珠10g、海金砂25g、白花蛇舌草20g、丹参40g、莪术30g、碾成细末后,提取有效成分,然后均匀混合即成。治愈高、见效快、生产工艺简便。 3、治疗感冒咽喉的中药丸的配制方法 治疗感冒、咽喉疾病,主治感冒及感冒反复发作,口干舌燥,声音嘶哑,喉痒咳嗽,咽喉肿疼以及急慢性扁桃腺炎,慢性咽炎和声带疾患,经3000例临床试验,总有效率达96.38%。干生地20克,元参20克,精制青黛6克,鱼腥草20克,蝉蜕8克,姜蚕9克,牛子10克,马勃6克,生蒲黄9克,本蝴蝶6克,射干6克,胖大海10克,郁金9克,元胡9克,桔梗9克,山豆根9克,大贝母10克,青果10克,麦冬20克,金果兰6克,赤芍10克,薄荷6克,甘草10克。 4、一种治疗中老年咳嗽痰喘药品及其制备方法 具有一次根治,永不复发的功效,无毒、无任何副作用。其制备方法简单,合理,只须将豆腐上挖洞,放入其它成分后蒸15-20分钟,降温至45℃即可食用。各成份的含量(重量)如下:两块豆腐250-300g白糖25-30g白萝卜汁0.25-0.3g。 5、儿童、老年人支气管炎散的配方及制作方法 具有清热解毒、宣肺平喘、祛痰止咳、利咽止渴的作用,对儿童、老年人支气管炎有显著疗效,无副作用,且有制作简便、产品成本低等优点。中药配方及各药剂量比值为:麻黄14-20%、杏25-30%、甘草5-10%、桔梗14-20%、白果(去壳)14-20%、生石膏28-35%。 6、一种慢性支气管炎糖浆及其制备方法 制备方法:配料→炮制→煎煮→乙醇沉淀→浓缩→加矫味剂和防腐剂→装瓶→检验8个步骤。炮制时白附子经清水浸泡,白矾浸泡,清水浸漂和蒸制制得。麻黄用酸处理后再用蒸馏法提取麻黄碱基液。本糖浆具有润肺止咳,活血化痰,解痉平喘的功效,长期服用无明显副作用,疗效达到98.6%,具有制备简便,成本低,服用方便,治愈率高的优点。其中天冬、麦冬、川芎、黄芩、白附子、麻黄的用量配比为2:2:2:2:2:1。 7、治疗支气管炎、哮喘病药及其制造方法 该药由猪胆或熊胆各2-20g、鲜白牡丹花或鲜白菊花再或白桦树皮汁各4-40g组成。将动物胆研成末,将鲜白牡丹花、鲜白菊花捣成膏,将白桦树皮熬成汁,然后用白酒、白糖将动物胆粉末与鲜白牡丹花膏、鲜白菊花膏、白桦树皮汁三种分别和匀,用文火隔水煎10-20分钟后即成药。口服该药30天左右就可根治支气管炎和哮喘病,而且永不复发,使患者肺组织恢复健康。 8、治疗血管神经性头痛新药镇脑宁胶囊 由中药川芎,丹参,猪脑,天麻,细辛等经加工而成。镇脑宁胶囊主要通过行气活血,平肝清脑,除烦安神,镇静以达熄风络痛的功效。a、取川芎500-900g。藁本300-700g,细辛300-700g,白芷500-900g,天麻50-150g,丹参500-900g,葛根500-900g,去杂质洗净后经低温<60℃干燥,混合粉碎过100目筛,取水牛角浓缩粉50-150g,过100目筛,取

(完整版)中药专业中药制剂检验技术复习题

09函授专科中药专业中药制剂检验技术复习题 一、填空题 1.《中国人民共和国药典》简称____________。现行药典为____________年版。 2.相对密度系指在相同的温度下,某物质的密度与___________的密度之比。 3.《中国药典》规定,乙醇没特指浓度,一律是指___________。 4.《中国药典》多选择___________方法鉴别中药制剂中的有效成分。 5.硅胶薄层板活化的温度为___________,时间为___________。 6.硫代乙酰胺试液与重金属反应的最佳pH是___________。 7.若总灰分超过限度范围,则说明___________。 8.用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中药制剂含量时,大多采用___________洗脱。 9.中药制剂中的杂质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 10.《中国药典》规定,试验用水,除另有规定外,均是指___________。 11.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又称__________柱或_________柱;在分离分析时一般使用极性流动相,所以属_________色谱法;洗脱时极性________的成分先出柱。 二、单项选择题 1.杂质限量是指药品中所含杂质的() A、最大允许量 B、最小允许量 C、含量 D、含量范围 E、以上都不对 2.吸收池装盛溶液以池体的()为佳 A、1/2 B、1/3 C、2/3 D、3/4 E、4/5 3.若总灰分超过限度范围,则说明有() A、杂质 B、一般杂质 C、特殊杂质 D、掺杂物 E、钠盐 4.检查重金属,如须炽灼,则炽灼的温度应为 A、105~110℃ B、500~600℃ C、700~800℃ D、大于100℃ E、大于500℃ 5.比重瓶法测定相对密度,操作顺序为() A、空比重瓶重→(比重瓶+供试品)称重→(比重瓶+水)称重 B、(比重瓶+水)称重→(比重瓶+供试品)称重→空比重瓶重 C、(比重瓶+供试品)称重→(比重瓶+水)称重→空比重瓶重 D、空比重瓶重→(比重瓶+水)称重→(比重瓶+供试品)称重 E、任意顺序 6.紫外区的波长范围是() A、200~400nm B、100~300nm C、600~900nm D、100~400nm E、100~900nm 7.Ag-DDC法检查砷盐的原理:砷化氢与Ag-DDC吡啶作用,生成的物质是() A、三氧化二砷 B、砷斑 C、胶态银 D、气态银 E、固体银 8.《中国药典》采用()方法测定中药材和中药制剂中残留的有机氯类农药的含量 A、气相色谱法 B、液相色谱法 C、酸碱滴定法 D、紫外分光光度法 E、以上方法均可 9.可见-紫外分光光度法测定含量应选择()来作测定波长 A、最大吸收波长 B、最小吸收波长 C、中间波长

1.创造性判断“三步法”的反思及“整体比较法”的提出

一、 创造性标准的设置 作为可专利性判断的两大标准,新颖性的概念是专利法中的基本概念与专利要件之一,其与创造性的关系密不可分,二者具体的适用也有助于我们理解创造性设置的初衷及“三步法”的由来。 1.新颖性 专利法基本宗旨之一是鼓励和保护创新1。因此,专利法有“喜新厌旧”“推陈出新”的特质。早期的专利制度中,只要专利申请体现出“新”的一面,就能授予其专利权,并美其名曰“新颖性”。用新颖性来评价专利申请,有其客观、高效的优点,有其天然的合理性,专利申请不能是已经存在的现有技术,只要客观上与现有技术拉开一定距离,就认为申请具有新颖性2。因此,新颖性一直是专利制度中基本概念与专利要件之一。 依此标准,是否具有新颖性也很好检验。通常,比对方式采用“一对一”的方式,即只能用现有技术中的一篇文献(或者现实中存在的一个技术方案)与专利申请相比,且很容易看出来两者是否相同,因此,新颖性判断的结论具有客观性,较少产生争议。新颖性判断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考察:技术领域、技术问题、技术方案、技术效果。本文称之为新颖性“四要素”。举例来说,两个“同性”的双胞胎,出生时间有前后,两人从各方面来比都“一模一样”,我们就说在后出生的孩子,相比在先出生的孩子,没有新颖性。但是,如果是“龙凤胎”,就算两人长相、身高、体重一样,甚至性格或行为举止也一样,但由于性别不同,就不能不具有新颖性的认定。 2.创造性 新颖性要件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一直是主要的专利要件创造性标准是在新颖性标准基础上发展出来的,早期的专利要件没有创造性的要求。后来,随着现有技术的文献不断增加,发现即便是专利申请符合新颖性要件,但如果其“新的程度”不高,与现有技 创造性判断“三步法”的反思及 “整体比较法”的提出 □?马云鹏 摘?要:作为《专利审查指南》明文规定的审查基准,“三步法”已成为专利审查及司法实践中评价创造性的重要标准,在理论和实务上似乎也成为大家公认的“法宝”,如果不能通过“三步法”的检测,一项发明基本上就丧失了其可专利性。不过,从创造性标准设置的初衷来看,“三步法”也有着其不可克服的弊端及缺陷,本文试图从源头说起,对上述问题进行客观的分析,同时对创造性判断中另一方法“整体比较法”进行简要的梳理。 关键词:三步法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整体比较法 1 专利法基本宗旨有两个方面,鼓励和保护创新是其中一个方面,另一方面是保障公众有自由利用已有社会科技成 果的自由。可以说,专利法基本宗旨是这两方面的和谐相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发明,实质对产品的形状、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 案。”其中,“新的技术方案”也表明,发明必须要与现有技术拉开一段距离,其不能属于现有技术。

中药配方专利申请

中药配方专利申请 1、申请文件,体现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1)申请之前,没有在杂志论文等媒体公开过配方; (2)申请之前,配方的70%以上,没有别人申请为专利,这个在专利局网站查询即可得知(3)配方中药味符合社会道德,在法律法规框架内使用。 请专利代理人是简便的方法,代理费也就需要几千;目前,作为个人也好作为机构组织也好,国家都是鼓励申请专利的,因而,在申请费用及代理费用中,都有国家政策下的支持措施(最直接的,就是减免,通俗点,叫打折收费)。 2、费用,刚开始申请,请代理人的话,代理费以及申请费,一般三年可获批准,批准后,每年的专利维持费,这些都有国家减免费用的政策,发明专利20年期限,每年的费用算下来并不高。当然,如果不交维持费,就有可能作废,但只要是专利代理人代理申请的,他们一般会及时提醒你的。你自己也可以每年固定的时间直接缴费。 3、中药配方公开方面,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你的配方涉及公共安全等重大利益,专利内容都得公开,即便公开,也有技术处理手段,处方量,处方药味,以及制法工艺等等,这些是国内国际惯例,全世界,没有一个专利发明人傻到真正的完全公开自己的核心。 4、专利审查,中药配方申请专利,有一个权力要求,不一定要按西医的理论来阐述说明,按中医理论来阐述自己的配方一样可行,也无需权威试验室检查报告。 须知,专利,是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技术,哪怕是拍脑袋想出一个方案,都可以申请为专利,只要符合专利三要素。 专利审查,分形式审查和实质性审查; 形式审查就是审核提供的文件资料是否符合专利申请规定,语句是否规范; 实质性审查,是审核专利三要素,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而且即便有不规范不明白之处,审查员也会发通知,请申请人解释说明。 审查员不会轻易将不合规的申请文件审核通过,给钱最多提前时间,该说明解释的,还得解释,但审查员也绝不会轻易否定一个专利申请文件,因为有行政复议。 5、关于专利申请的意义 (1)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你不申请,极有可能被别人申请,我们的很多处方、尤其仲景方产品进入不了日本就是被日本霸占了。他们比我们更早的申请了专利,你进去就是侵权。(2)要在药监局注册成为新药,药监局首先要你做出“没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承诺,你自己的知识产权自然不会被自己侵犯,如果你没有,那你提供这个承诺,自己都心虚。尤其当别人在你申请新药过程中恰好申请了专利,你的损失将更大。 (3)一个知识产权,要作为一项技术,作为一个成果,要转化,得有载体,专利,不代表高科技,不代表最疗效最好,但至少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有了这个载体,就可以据此进行比较科学公正的价值评估。就可以转让买卖。 至于专利是否有价值,只要专利获得,实质已经具备了其内在价值,至于市场价格如何,则在于买卖双方的目标预期。并非简单、轻松的“一张证书”而已。 6、配方专利申请方向(权利要求)

请问中药配方可以申请专利吗

前不久有人咨询问中药配方这种是否可以申请相关专利呢?如果是可以申请的话,中药配方专利申请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呢?其实和一般的发明创造相比,中药配方申请专利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下面,我司简单的来了解下一些和中药配方申请专利相关的事项吧,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哦。 中药配方可以申请医药类的发明专利。据《世界专利数据库》统计,在世界中草药和植物药专利申请中,中药专利申请量占比达百分之44.4,但属于我国的中药专利申请仅占百分之0.3。 提醒:中药配方专利申请需要公开配方组份以及比例,否则就不能够被授权。 中药配方可以申请发明专利,那么该如何申请呢?以申请中国发明专利为例,如果是中国籍的个人或中国企业,可以选择委托专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也可以选择自己直接申请办理。 通常,申请发明专利需要提交以下文件: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必要时应当提交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必要时应当提交说明书附图)。 我国专利申请、审查流程图如下:

中药配方专利申请注意事项 1、专利是以公开换取保护,你的中药配方申请了专利之后,配方就会被公开(除非有证据证明你的配方涉及公共安全等重大利益)。不过专利权人通常不会完全公开自己配方的核心,这是国内国际惯例。 2、中药种类繁多、历史悠久,由于地域差异、历史沿革等因素,很多中药存在“同药不同名”的情况。建议申请人采用规范、专业的术语撰写申请文件,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中药配方专利申请,不一定要按西医的理论来阐述说明,可按中医理论来阐述自己

的配方,也无需权威试验室检查报告。 如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知墨墨了解!

创造性判断三步法

创造性判断三步法 【发表人】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邱戈龙、庄俊雄 【案件来源】无讼案例网 【关键词】创造性、技术方案、现有技术 【摘要】判断一件发明专利申请是否具有创造性,首先应该先确定与其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其次,判断发明专利申请与确定的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之间的区别特征,再次,通过该区别特征解决的技术问题,看能否找到现有技术中能够对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具有技术启示作用的技术方案。 【基本案情】上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利复审委员会)因确认“惰钳式门”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被告专利复审委员会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主要理由是:判决书认定事实有误。如将无效决定理由中所述“对比文献1披露了权利要求1中除H型衬套之外的全部技术特征”写成“对比文献1几乎覆盖了MY厂发明的独立权利要求的前序部分”,而无效决定从未使用“几乎覆盖”的含糊措辞;如认定对比文献2中使用H截面滑动套的“目的是与锁定装置相配合,解决中间车轮的接地承载问题”;又如判决书在未作具体分析的情况下,罗列了该发明与对比文献2在解决方案上“格栅斜杆与立柱直杆的排列方式”等几点不同之处,均与事实不符。故请求二审法院对原审法院判决书中判断创造性上的适用法律不当和认定事实有误之处及其结论予以改判。 【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个人评析】专业处理专利案件的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的首席法务官邱戈龙认为,判断一件发明专利申请是否具有创造性,首先应该先确定与其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其次,判断发明专利申请与确定的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之间的区别特征,再次,通过该区别特征解决的技术问题,看能否找到现有技术中能够对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具有技术启示作用的技术方案。 在本案中,“惰钳式门”发明专利独立权利要求包括前序和特征两个部分,将该发明的技术解决方案与现有技术相比,对比文献1披露了该发明专利独立权利要求前序部分的全部技术特征,而对比文献2并未进一步披露该发明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中特征部分的区别技术特征。 因此,涉案专利申请具有创造性。

中药复方组合物专利案例分析

中药复方组合物专利案例分析 某中药A与B复方保健品制剂,组方为A醇提物:B醇提物=1:1(折合生药);保健功能为免疫调节。2003年甲公司拿到保健品生产批件,并投产。至 今,除保健品申报资料外,甲公司一直未公开该品种的技术资料,由于种种原因, 甲公司也一直未对该组合物及用途申请专利。 2005年1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了由乙公司在2004年6月申报的公开号 为CN××××的A与B组合物专利,并且该发明提供了该复方组合物的制备方法 以及在制备具有免疫增强作用的保健食品和药物中的用途;其中权利要求A:B= 1~3:1~3。所述组合物特征是:所述A提取物为A的水提物,或A的有机溶剂 提取物,或A的多糖提取物;所述B提取物为B的水提物,或B的有机溶剂提 取物,或B的多糖提取物;实施例主要是A多糖提取物:B多糖提取物=1~3:1~3 (折合生药)!具体略! 试讨论: (1)甲公司有无再申请组方为A醇提物:B醇提物=1:1(折合生药)复方专利 的可能; (2)如果乙公司专利获得授权,甲公司是否属于违反乙方专利,会有失去自主 生产资格的可能吗?有无可能出现甲公司需要缴纳专利使用费才能合法生产的 状况; (3)如果乙公司专利获得授权,甲公司是否可提出异议阻止专利授权,具体应 该如何操作。 1.谈谈我的个人看法: 对第(1)个问题,我认为申请是没有问题的(毕竟国知局受理时是不进行实质审查的,要 获得专利申请号是很容易的,呵呵),但是个人认为授权的可能性不大,因为乙公司已经公 开的技术方案中包括了“A的有机溶剂提取物:B的有机溶剂提取物=1~3:1~3”,醇也是有 机溶剂之一类,所以“A醇提物:B醇提物=1:1”包括在该范围之内,这是本领域普通技术人 员容易想到的,缺乏创造性,故不太可能得到授权。 第(2)个问题,如果乙公司获得授权,甲公司还可以主张先用权,不需要向乙公司支付专 利使用费,但只能局限在原规模范围生产和销售,不能再扩大规模,否则也是侵权。 第(3)个问题,按照LZ提供的资料,在乙公司专利申请CN××××的公开之前,该技术方 案一直处于保密状态——假设确实没有其它文献公开相关技术方案的话;因为甲公司向国家 药监局提交的保健品申报资料是保密的,不能被认定为公开的。而且一般来说,药品/保健 品的销售并不必然导致该技术方案(具体配比和制备方法)的公开,除非是甲公司早在其产 品说明书中明确指出该产品就是由“A醇提物:B醇提物=1:1”组成的,那么就可以破坏乙公 司“A的有机溶剂提取物:B的有机溶剂提取物=1~3:1~3”的新颖性,从而可以据此请求宣 告乙公司权利要求中“A的有机溶剂提取物:B的有机溶剂提取物=1~3:1~3”部分无效(由 于审查员在审查过程中多半不可能得到此证据,而即使甲公司在审查过程中将此证据提供给 审查员,也只能作为参考,审查员因为无法考证其真实性而不一定采用,所以如果没有其它 可以影响到专利三性的对比文件,该专利申请还是很可能得到授权的,因此多半只能在授权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试用版本创建w https://www.360docs.net/doc/c010259930.html,

中药制剂检验技术题库

中药制剂检验技术题库 说明:此题库适用于36学时、72学时、108学时、144学时的课程,题库分为容易、中等难度、难三类,出题时针对不同学时适当调整不同难度题量。名词解释为每题2分,判断为每题1分,填空为每空1分,选择为每空1分,综合题每题5分,英译汉每题1分。 第一章 一、名词解释: 1中药制剂检验技术 2.药品标准 3.中国药典 4.药品质量 5.取样 二、判断 ()1.精密称定系指准确至所称重量的1∕100. ()2.药典是进行中成药药品检验的唯一标准。 ()3. Chinese pharmacopoeia的中文含义是中国药典。 ()4.中药制剂质量检验一般程序为:取样——预处理——分析(性状—鉴别—检查—含量测定)——报告(填写检验报告,给出结论) ()5.取样的原则为均匀、合理、随机 三、填空 1.对中成药进行检验的法定依据是和。 2.各级是国家设立的专门负责药品检验的法定机构。 3.取样的要求是:取样要有性、性和性。取样的原则是。 4.中药制剂鉴别主要包括、和等。 5.中国药典的主要内容是、和。 6.药品标准中需进行实际检测的项目有、、和。 7. 中国药典规定取某样品约1g,精密称定。其称量范围是;其称量精度是;应使用天平。

8. 我国现行的药品标准有和。 9. 药品检验应坚持的原则,只要有项检验不符合规定,即判定为不合格药品。 10. 样品的提取方法有、、、、等。 四、选择 1. 药品标准中的鉴别项用于药品的————;检查项用于药品的————;含量测定项用于药品的————。(A优劣评价 B纯度和品质检定 C真伪判断) 2.下列项目中不属于检验内容的是(A药品名称 B处方C.性状D.含测E.功能主治) 3.配制100ml50%的乙醇应量取95%乙醇 ml(A.52.6 B.50.0 C. 58.4 ) 4.在精密量取5ml溶液时应采用的量具是(A.量筒 B.量杯 C. 刻度试管 D.移液管) 5.取样前应注意检查的内容有(A生产批号、品名、厂家、规格、包装样式是否一致 B 检查包装的完整性 C.清洁程度及有无水迹 D.霉变或其它物质污染) 6.至今为止我国共颁布发行了版中国药典(A.7 B.8 C.9 D.10)。 7. 大蜜丸的破碎(分散)方法是,水丸的粉碎用。(A.小刀切成小块 B.小刀刮去糖衣层置研钵中研细 C.直接置研钵中研细 D.用小刀或剪刀剪切成小块,加硅藻土研磨分散) 8.片剂的粉碎可用,栓剂的分散可用。(A.小刀切成小块 B.小刀刮去糖衣层置研钵中研细 C.直接置研钵中研细 D.用小刀或剪刀剪切成小块,加硅藻土研磨分散)

包括方法特征的产品权利要求的创造性判断

包括方法特征的产品权利要求的创造性判断案例 2001年8月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第3531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涉及申请日为1993年11月17日,1999年3月3日授权公告,名称为“一种粒状防水隔热建筑材料”的第93114647.X号发明专利。 针对该专利权,请求人于2000年2月28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认为该专利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请求宣告该专利无效,并提交了2份对比文件作为该专利不具备创造性的证据。复审委经过审理后认为该专利权利要求13与现有技术相比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遂作出第3531号无效决定,宣告第93114647.X号发明专利权无效。该决定经人民法院一审、二审判决维持。 该专利提出现有技术中建筑用防水隔热材料多为粒径≤180目的粉状材料,有着与其他材料搅拌时不易均匀等缺点。因而要研制一种防水隔热效果更好的粒状防水隔热建筑材料。该专利授权公告的权利要求为: “1.一种粒状防水隔热建筑材料,其特征在于上述粒状材料以不溶于水的自然状态下的沙粒为基材,以优质的避水材料蜡类物质为憎水剂,按比将上述基材和憎水剂共同放入搅拌器中加热到100℃-130℃,不断搅拌使粒状材料的外壳包围一层蜡壳,倒出冷却后制成散粒状的防水隔热建筑材料,其组分为:自然状态下的沙粒94%-98%蜡类物质2%-6%。” 请求人提交的对比文件1(第90107668.6号中国发明专利说明书)涉及一种防水粉及其制造方法,以提供一种生产简单、性能稳定、使用方便的建筑防水材料。该对比文件公开了这样的技术方案:由细砂(亲水性物质,50目)和石蜡(憎水性物质)按比例组成防水粉。在该对比文件中还有这样的教导:对于一个松散的互不粘连的粉粒基团,不管外力如何作用,其粉粒之间始终不存在拉应力,这种粉粒基团是拉不裂的。从构造上看,这种粉粒基团由固体粉粒和粉粒之间的孔隙所组成。只要做到粉粒表面憎水,就能切断毛细管的水渗透作用,达到防漏水的目的。本发明正是基于这种原理,对物质粉粒进行憎水处理。使粉粒表面由亲水性变为憎水性,并由这些憎水性粉粒聚集成防水层,解决防水防漏问题。

【CN109966342A】一种中药眼部热敷贴的中药配方【专利】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2)发明专利申请 (10)申请公布号 (43)申请公布日 (21)申请号 201910367112.3 (22)申请日 2019.05.05 (71)申请人 李娟平 地址 713399 陕西省乾县城关镇邀驾宫前 村27号 (72)发明人 李娟平 马晓欢 胡运连  (74)专利代理机构 重庆众人行专利代理事务所 (普通合伙) 50226 代理人 高建华 (51)Int.Cl. A61K 36/534(2006.01) A61K 36/756(2006.01) A61P 27/02(2006.01) A61F 7/03(2006.01) A61M 37/00(2006.01) A61K 33/06(2006.01) (54)发明名称一种中药眼部热敷贴的中药配方(57)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中药眼部热敷贴的中药配方,配方包括:艾叶、金银花、乳香、决明子和薄荷,各组分的重量份数分别是:5-8份的艾叶、3-5份的金银花、2-3份的乳香、5-8份的决明子和3-5份的薄荷;该中药配方还包括5-6份的黄柏、3-5份的黄连;该中药配方还包括5-8的车前子和2-3份的明矾;该中药眼部热敷贴的中药配方,采用祛湿、消炎、抗过敏的艾叶,清热解毒的金银花,活血止痛、消肿生肌的乳香,清肝明目的决明子,以及香升散、疏风散热、清头目、透疹、解郁的薄荷,藉用热熨帖发热将中药药物成分渗透入眼部起到缓解眼睛干涩、改善目赤肿痛、缓解眼疲劳、 舒缓眼部压力等作用。权利要求书1页 说明书2页CN 109966342 A 2019.07.05 C N 109966342 A

《中药领域发明专利审查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中药领域发明专利申请审查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1.涉及专利法第五条第一款的审查 (2) 1.1涉及稀有中药材的发明 (2) 1.1.1被禁止入药的稀有中药材 (2) 1.1.2未被禁止入药的稀有中药材 (3) 1.2涉及毒性中药材的发明 (3) 1.2.1被禁止入药的毒性中药材 (4) 1.2.2未被禁止入药的毒性中药材 (4) 1.3涉及中药配伍禁忌的发明 (6) 2.涉及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审查 (7) 2.1中药材名称的充分公开 (7) 2.2技术效果的充分公开 (8) 2.2.1 根据现有技术能够预测中药产品的医药用途 (8) 2.2.2根据现有技术无法预测中药产品的医药用途 (9) 3.涉及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审查 (10) 3.1一般性原则 (10) 3.1.1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10) 3.1.2确定发明的区别特征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 (11) 3.1.3判断是否显而易见 (12) 3.2常见类型 (12) 3.2.1加减方发明 (13) 3.2.2自组方发明 (21) 附件极简中医药基本知识 (24)

中医药学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凝聚着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博大智慧,其传承创新发展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的精神,应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把握中医药发明创新的特点和方向,以中医理论为指导、临床价值为导向,做好中医药领域专利申请的审查工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推动中医药产业在传承创新中高质量发展,切实把中医药继承好、发展好、利用好,特制订本指导意见。 本指导意见主要对中药领域涉及专利法第五条第一款、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和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相关审查基准予以进一步规范。 1.涉及专利法第五条第一款的审查 根据专利法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需要注意的是,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专利法第五条所称违反法律的发明创造,不包括其实施为法律所禁止的发明创造。在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后,对于专利权的实施,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依照其规定办理。 在中药领域中,如果发明创造涉及使用稀有中药材、毒性中药材、中药配伍禁忌等情形,需要考虑该发明是否会严重浪费资源、破坏生态平衡、危害公共健康等,从而妨害公共利益。 1.1涉及稀有中药材的发明 稀有中药材主要包括来源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的药材,来源于稀有矿产的药材,以及来源于古生物化石的药材。 1.1.1被禁止入药的稀有中药材 此类稀有中药材的使用会加剧野生或天然资源的枯竭,破坏生态平衡,对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且国家已取消了相关药用标准、禁止入药。因此,涉及利用被禁止入药的稀有中药材完成的发明因妨害公共利益,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一款的

中药知识产权的几种保护方式.doc

中药知识产权的几种保护方式- ; ; 由于过去对中药保护的轻视,导致我国一些有价值的古方、验方和祖传秘方长期流落于民间,有的甚至被国外厂商无偿或低价掠走赚取巨额利润。据统计,在我国目前的中药专利申请中,80%以上为个人申请,企业专利申请尚不足20%。这种状况极大地影响了我国中药专利的成果转化及获取最大利益。目前,全球每年中成药销售额约为110亿美元,而中国只占了其中5%。不重视对中药的保护,已经给我们造成了一些难以挽回的损失,而国际市场竞争的加剧,又使中药产业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因此在我国加强中药保护势在必行。当前我国中药保护主要有以下八种方式: ; 中药品种行政保护为了加强中药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国务院于1993年出台了中药品种保护条例。作为专利法的补充和完善,中药保护条例是行政法规。中药保护局限于品种,其保护期限从二级保护的7年至一级保护的10年到30年不等。相对于专利保护,中药品种保护是一种弱保护和缓宜之计,一旦其他企业改变剂型申报新药,其市场将被瓜分甚至被取代。 ; 中药发明专利保护近年来,中药的专利保护越来越受中药企业和研究院所青睐,这既有加入WTO的原因,也与新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出台的三个不侵犯专利条款有关,还与我国新修订的专利法适度放松对药品保护有关。

; 早在1985年4月1日,我国实施的第一部专利法规定,对药品和用化学方法获得的物质不授予专利权。1993年1月新修订的专利法扩大了对药品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可以通过对药品的制备工艺给予中药保护,发明专利保护期20年。加入WTO 后,世贸组织要求我国修改专利法,其中对医药知识产权所作承诺包括:降低药品进口关税税率、放开药品分销业务、延长药品专利保护期等条款。因此,中药专利保护具有强制性,也是国际上认可的法律保护体系,是企业无形资产的组成部分。 ; 中药商标保护我国加入WTO后,企业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崛起了一大批中药品牌,其势直逼百年老品牌,显现了商标品牌的独特魅力。据统计,连续4年我国国内商标注册量超过了50万件,国际注册商标以年均1000件以上的速度增长,其中以中药为代表的药品及其保健品的商标注册数量占有相当比重。充分表明了企业运用商标战略保护中药品牌、实现裂变增长的运作是成功的。 ; 中药原产地、地理标志的保护地理标志是表明产品原产于某成员国境内某一特定地区,其产品因当地特殊的地理环境、气候造就了药材良好的质量特性,如吉林的人参、四川的贝母、宁夏的枸杞、文山的三七等。根据TRIPS协议,要求各缔约成员国有义务和责任遵守WTO-TRIPS协议中有关原产地保护的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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