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普通慢性病申报通知

2020年度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普通慢性病申报通知
2020年度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普通慢性病申报通知

2020年度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普通慢性病申报通知

一、报名时间

2020年8月17日--2020年8月28日(周六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二、所需材料

1、城镇职工社会保障卡。

2、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照片后附姓名)。

3、提供近两年的出院日期在2020年8月17日前经医保统筹基金已核销的二级以上医院的外转病历、异地住院病历或呼伦贝尔市统筹区内的住院病历原件(加盖医院住院病案复印专用章),疾病诊断书原件(诊断专用章)。

4、使用报名医院本院病历的患者,报名登记时携带身份证、诊断书打印病历。

5、异地居住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异地居住人员审批表复印件。

三、报名地点

大雁镇:大雁镇卫生院门诊静点室。

伊敏河镇:鄂温克旗人民医院伊敏院区门诊楼一楼医务科。

巴彦托海镇:鄂温克旗人民医院门诊四楼病案室。

红花尔基镇:鄂温克旗人民医院伊敏院区门诊楼一楼医务科。

四、申报范围

1、糖尿病

2、原发性高血压病Ⅲ期、*原性高血压

3、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4、帕金森氏病(包括帕金森综合症)

5、系统性红斑狼疮

6、系统性硬化症

7、活动期乙型肝炎

8、丙型肝炎

9、肝硬化失代偿期

10、肺气肿

五、体检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鄂温克族自治旗医疗保障局

2020年8月17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承德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解答

承德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解答 1、缴费基数:个人缴费以上年度本人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工资总额以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口径为准,即除独生子女费、取暖费、防暑降温费以外的全部实发工资,包括误餐费)。 2、缴费比例:单位按上年本单位工资总额的6.5%缴费,个人按上年本人工资总额的2%缴费。工资总额低于[Community]平均工资的按社平工资缴费。 3、个人帐户划拨:在职人员45岁以下(含45岁)按本人上年工资总额的3.2%划拨(含个人缴费2%),46岁以上按本人上年工资总额的 3.4%划拨(含个人缴费2%),退休人员按本人上年退休费总额的3.8%划拨。个人帐户划拨随单位缴费而定,如单位年初一次性交足全年的单位缴费部分(6.5%),个人帐户一次性全部划入;如单位按半年、季、月缴费(单位6.5%部分),个人帐户按半年、季、月划入。 4、补充保险缴费:从2006年起,补充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由5元/月提高到8元/月,提高部分有单位的由单位负责缴纳,无单位的由个人缴纳。 5、退休补缴是指参保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男30年,女25年,需一次性补缴至最低缴费年限。缴费方式:以承德市上年度职工[Community]平均工资×缴费率×[Community]平均工资增长率(7%),累计计算至最低缴费年限。 6、视同缴费年限:以2001年1月1日为最低缴费年限的计算期限,

以前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时间视同缴费年限。2001年后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退休职工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由用人单位和个人一次性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7、破产、改制单位参保:破产、改制后失业的在职职工由企业按上年度[Community]平均工资8.5%比例为其缴纳一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同时接续以前的视同缴费年限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一年后,职工可根据就业情况,随用人单位参保,也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保,其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破产、改制企业内部退养职工在退养期间,有管理单位的,按在职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无单位、进入[Community]化管理的,按其参保时实际距退休年龄的年限(以年度计算,不足一年按一年)加十年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及补充医疗保险费1440元,未退休前享受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后,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凡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按规定补缴医疗保险费后享受。 为退休人员一次性缴纳医疗保险费,65周岁以下(含65周岁)的退休人员需要缴纳十年的医疗保险费,66岁至75周岁(含75周岁)的退休人员需要缴纳7年的医疗保险费,76岁以上的退休人员需缴纳5年的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以上年度[Community]平均工资为基数,单位缴纳6.5%、个人缴纳2%及补充医疗保险费960元。参保后凡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按规定的标准和比例补缴医疗保险费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8、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居住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我国三大医疗保险制度

我国三大医疗保险制度 (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适用人群为城镇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的职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是根据单位的职工工资总额按一定的缴费比例,由单位统一缴纳; 其中单位要承担职工工资总额6%,个人承担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2%。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职工可享受住院费用报销、统筹病种门诊费用报销以及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的个人帐户待遇,其报销比例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高一些。在职职工住院的费用,在扣除范围外费用以后,最低起付线以上至5000元的部分,按75%报销;5000元至10000 元的部分按80%报销;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85%报销,退休人员相应提高10%;统筹病种门诊费用报销,在职职工为80%,退休职工为85%。 (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适用人群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范围以外的城镇居民,主要包括未成年居民,指中小学阶段学生(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学龄前儿童及其他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居民;老年居民,指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以及其他非从业的城镇成年居民。大学生将来也要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个人通过所在居委会或学校(幼儿园)缴费,同时政府在个人和家庭缴费的基础上给予补助。未成年居民、成年居民、老年居民的基金筹集标准每人每年分别为100元、360元、360元,其中个人缴纳分别为40元、280元、150元;政府补助分别为60元、60元、210元。可以看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筹集标准要比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低很多,约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人均筹资额的1/5。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可享受住院费用报销和统筹病种门诊费用报销待遇。由于缴费费率较低,因此待遇也相对低一些。参保居民的住院费用报销,在扣除范围外费用以后,最低起付线(同城镇职工医保)以上的部分,按55%报销,每个医疗年度最高可累计报销3万元。统筹病种门诊费用,在起付线(300元)以上的,按50%报销。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12周岁(含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居民因病住院,可直接到市辖五区范围内设有儿科病房的定点医院就医,不受医院级别限制;12周岁以上的居民,首诊需在五区范围内二级以下(含二级)定点医院就医,确因技术水平所限诊治有困难的,可本着逐级转诊的原则,办理市内转诊手续后,再转至高一级别医院进行诊治。

太原:18种慢性病新纳入医保范围

太原:18种慢性病新纳入医保范围 2011年11月04日09:38太原晚报张勇 本报讯 (记者张勇)昨日,记者从市医保中心获悉,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在原来12种的基础上再增加18种疾病。 具体内容 据了解,这18种慢性病为风湿性心脏病、慢性支气管炎、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癫痫病、帕金森氏症、肾功能不全、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强直性脊柱炎、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白血病、血友病、股骨头坏死、肝硬化、慢性中(重)度症病毒性肝炎、活动性结核和重度精神分裂症。 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提出申请,每位参保人员只能申请一种门诊慢性病。 认定医院 根据有关规定,活动性结核可以在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认定,重度精神分裂症可在太原市精神病医院认定,其余慢性病在山医一院、山医二院、省人民医院、省心血管疾病医院、太原市中心医院、山西省中医院认定。 需要认定慢性病的市民要注意,太原市第三人民医院只对肝硬化、慢性中(重)度病毒性肝炎认定,太原市类风湿病医院只对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进行认定,山医三院只对癫痫病、帕金森氏症进行认定。此外,认定医院只在每年5月、11月受理申请,需要认定的市民不要错过时间。 申办程序 在具体的申办程序上,参保患者应持个人 IC 卡、诊疗手册及该病种所需材料到认定医院医保科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填写《门诊慢性病审批表》。随后,市医保中心将组织专家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参保患者信息将在市医保中心、中心网站及认定医院医保科窗口公示,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予以审核确定。审核确定后,医保中心将对符合规定的参保患者发放《太原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医疗证》。 门诊慢性病患者持《太原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医疗证》到认定的定点医院进行门诊慢性病治疗,享受相关待遇。 结算方式 除慢性白血病和血友病以外的16种门诊慢性病的参保患者可持门诊慢性病定点医师开具处方购药,统筹基金按80%的比例,最高不超过统筹支付限额的金额进行支付,患者按20%支付,定点医院按月与市医疗保险中心进行结算。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表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表姓名性别年龄人员类别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医疗保障IC卡号码(社会保障卡号码)申请慢性病病种 病情摘要 需提供申报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医疗保险IC卡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3、诊断证明() 4、检验报告()5、近期住院病历复印件()目前治疗所需药物名称及剂量患者本人签字 因病情无法认定需做检查项目主任医师签字 经鉴定确认病种 病种类别 参保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专管员签字 年月日专家组鉴定意见 组长 成员 审批意见 领导签字 经办人 年月日说明1、申请慢性病鉴定需提供的资料①三级医院的住院期历资料复印件,②主任医师及以上专家出具的近期疾病诊断证明及相关检查、检验报告。③本人身份证和医疗保险IC卡复印件。 2、人列类别指在职、退休或基残、军转干部、六级以上伤残军人、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申报须知一、目前可申报的慢性病病种甲类(12种)1、恶性肿瘤的放化疗 2、器官移植的排异治疗 3、终末期肾病的透析治疗4、重病精神疾病 5、布鲁氏杆菌病 6、耐多药结核 7、血友病

8、肺动脉高压 9、再生障碍性贫血 10、股骨头坏死 11、系统性红斑狼疮 12、重症肌无力乙类(8种) 1、免疫缺陷疾病 2、帕金森氏综合症 3、糖尿病胰岛素治疗 4、肾病综合症 5、肝硬化6、类风湿(活动期) 7、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器的药物 8、冠心病植入支架或起博器的药物丙类(10种) 1、高血压Ⅲ期 2、脑出血意外所致的偏瘫 3、肺源性心脏病 4、慢性阻塞性肺气肿 5、冠状动脉心脏搭桥术后治疗6、癫病7、强直性脊柱炎8、银屑病 9、脉管炎10、乙型病毒性肝炎其他 大骨节病年度支付限额1000元,符合规定的费用,统筹基金按75%比例支付。 二、申报需携带的资料 1、三级医院的住院病历资料复印件(申报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慢性病提供二级以上医院资料即可)。 2、主任医师及以上专家出具的近期疾病诊断证明及相关检查、检验报告。 3、本人身份证和医疗保险IC卡复印件。

最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2017年版)

最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2017年版) 2017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一、门诊报销比例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到医院门诊、急诊看病后,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而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 举例来说,如果您是在职职工,在门诊看病的花费是2500元,那么500元的部分可以报销50%,就是25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目前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而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 三、住院起付标准 三级含三级以上医院:7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500元、400元、300元。 二级含二级专科医院:6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400元、300元、200元。 一级含以下医院:5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300元、200元、100元。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甲类及普通诊疗费在职职工支付为85% 退休人员支付:90%。乙类药品支付75%高精尖支付70%。 职工医疗保险慢病和特殊疾病、重大疾病,年度内起付标准为700元。甲类及普通诊疗支付80%,乙类为75%高精尖为70%。 【温馨提示】因为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目前统筹层次为地市级。不同的省市,因为经济水平的不同。给予报销的比例也不同。具体报销比例可拨打当地社保局电话12333进行免费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2013年12月15日起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城镇从业人员的基本医疗,合理利用医疗资源,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医保法律法规条例全文 第二条本省城镇下列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条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一)企业及其从业人员; (二)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三)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无军籍的从业人员。 上述单位的退休人员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建立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个人医疗帐户(以下简称个人帐户)与基本医疗统筹基金(以下简称统筹基金)支付相结合的制度。 个人帐户的所有权属于个人。统筹基金的所有权属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人员。 第四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双方共同负担。 第五条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市、县、自治县为统筹单位,实行属地化管理。 第六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本省地方税务机关(以下简称征收机关)征缴。 第二章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 第七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缴纳。其中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从业人员月工资总额的5%—7%缴纳,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不低于本人月工资总额的2%。 第八条从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额按本人实际工资总额确定,但不得低于所在市、县、自治县上年度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低于部分应当由本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改由用人单位缴纳。 第九条从业人员本人月工资总额超过所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不作为核定个人帐户定额的基数。 第十条用人单位在取得营业执照或者获准成立后30日内,必须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依法终止缴纳义务时,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登记情况及时通知征收机关。

慢性病申请流程-慢性病申请表办理流程

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补助认定及申领须知一、初次认定得申报 (一)申报时间:每年12月份(25日之前)接收申报资料。 (二)申报方式:参保单位医保经办人将收集得资料按上述时间报送至经开区政务大厅27号窗口; (三)申报资料得内容: 1、《西安市城镇职工慢性病初审汇总明细表》(一式两联,单位填写),包括纸质与电子版。 2、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表(一式两联,个人填写),贴本人近期两张一寸免冠照片. 3、个人申报病历资料包括:(1)身份证复印件;(2)所申报病种住院病历复印件(近3年二级以上医院2次以上住院资料);(3)门诊病历或抢救病历复印件;(4)医院诊断证明书复印件;(5)相关检查报告单、化验单得复印件.(申报资料要求齐全,否则不予接收) 3、注意事项:(1)申报资料报送复印件,所有资料都不予退还;(2)认定病种以申报得第一病种为准;(3)慢性病补助有效期两年,到期后请及时复审。 二复审认定得申报 (一)申报时间:每年12月份(25日前) (二)申报方式:参保单位医保经办人将收集得资料按上述时间报送至经开区政务大厅27号窗口; (三)申报资料得内容: 1、《西安市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复审明细表》(一式两联,单位填写),包括纸质与电子版。 2、认定当年得人员名单复印件一份。 3、耐药性肺结核与慢性活动性肝炎复审时除上述资料还需提供近两年相关检查化验单及门诊或住院病历。 4、注意事项:除耐药性肺结核与慢性活动性肝炎外,其她慢性病种不需要再报送病历资料。 三、申领医疗费用补助得流程 (一) 补助标准

1、补助计算公式:门诊慢性病补助金额=(当年门诊有效发票总额-700元起付线)×70 %; 2、补助限额:一年内门诊慢性病补助金额不得超过本人被审批病种得最高限额。(限额以当年文件公布标准为准) (二)补助流程 单位医保经办人于次年元月根据年底慢性病认定人员名单,收集个人当年门诊费用票据与处方——→统一填写《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补助费用个人结算表》与《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补助费用汇总表》——→于次年1—2月将票据、处方与相应表格报送至经开区政务大厅27号窗口。 (三) 注意事项: 1、单位医保经办人收集发票时注意:(1)医院发票需对应处方,药店发票写清楚药名与单价需附费用明细小票(2)检查化验费需附检查化验报告单与发票;(3)必须就是当年发生得检查治疗发票。(4)个人账户刷卡发票不再报销;(5)医保报销范围外得费用票据(如挂号费,担架费等)不予报销。 2、单位医保经办人应认真填写补助费用个人结算表及补助费用汇总表,对填表错误得,将退回重新填写上报。 附: 2014年度门诊治疗慢性病补助最高限额标准

河北直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医疗管理暂行办法

河北省省直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医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规范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管理,根据《河北省省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河北省省直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河北省省直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冀政办〔2001〕2号)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门诊慢性病是指病程长,病情迁延不愈,经医疗专家评审,省医保中心核准,需长期门诊口服药物治疗的一些慢性疾病。特殊疾病是指规定的几种重大疾病需要门诊治疗,按住院统筹基金支付,经医疗专家认定,省医保中心核准的疾病。 第三条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依据其参加的险种和所患的疾病,分别享受相应的医保政策待遇。 1、所有参保人员,患有血友病、恶性肿瘤放化疗的、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的,按病种享受相应的门诊特殊疾病政策待遇(以下简称三类特殊疾病)。 2、参加省直企业补充保险并缴纳4%保险费的参保人员,患有以下九种疾病的,按病种享受相应的门诊9类(种)病政策待遇(以下简称9类(种)慢性病)。

9类(种)慢性病是指:恶性肿瘤疾病放化疗、尿毒症透析、符合脑血管病后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器官移植后使用抗排斥免疫调节剂、. 遗症神经功能缺损、心肌梗塞、慢性中、重度症病毒性肝炎、慢性肺源性心脏病、高血压Ⅲ级高危及高危以上、活动性结核病。 3、参加省直公务员医疗补助并缴纳补助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和参加省直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并缴纳10%保险费的参保人员,患有以下几种疾病的,按病种享受相应的门诊慢性病政策待遇(以下简称37种慢性病)。 37种慢性病是指:恶性肿瘤、阻塞性肺气肿、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支气管哮喘、慢性心功能衰竭、慢性房颤、高血压病、冠心病、心肌病(原发性)、消化性溃疡、慢性肝炎、肝硬化、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征、慢性肾功能衰竭、再生障碍性贫血、白细胞减少症、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甲亢性心脏病、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皮质醇增多症、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原发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糖尿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系统性硬皮病、类风湿性关节炎(严重)、脑血管病、多发性硬化、震颤麻痹、运动神经元病、重症肌无力、精神分裂症、结核、股骨头坏死、慢性骨髓炎、血友病。第四条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的申报与认定 (一)三类特殊疾病的申报与认定,每月组织一次,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初诊:患有三类特殊疾病参保人员,携带《省直三类特殊疾病

职工医疗保险政策问答汇总

职工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1、为什么要进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一是国家和单位对职工医疗费用包揽过多,从门诊到住院,从小病到大病无所不包,职工不负担或负担很少的医疗费用,缺乏自我保障意识,财政和企业不堪重负;二是对医患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医疗服务成本高,效率低,浪费严重,一些医疗单位在利益驱动下,开大处方、人情方、滥检查、乱收费,一些职工缺乏节约医疗费的意识,“小病大养”,“一人看病,全家吃药”;三是覆盖面比较窄,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得不到应有的医疗保障,即使国有企业职工也基本上是以企业保险为主,职工医疗费用社会互济差,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程度低,新老企业之间,不同行业之间,职工医疗费无法统筹互济,职工医疗保障苦乐不均,阻碍了劳动力的流动和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形成。另外,许多效益差的企业职工基本医疗待遇得不到保障,引发大量社会矛盾。因此,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2、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思路是什么? 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和配套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要求,根据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这次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低水平、广覆盖、双方负担、统账结合”。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现行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有什么区别? 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对现行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制度的创新和机制转换,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改变过去国家为

保障职工的医疗需求承担无限责任的作法,实现福利保障到社会保障的转变;二是变过去国家和企业包揽职工医疗费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增加了个人自我保障的责任,实现权力与义务的统一;三是变过去各个单位分散管理为社会化管理,均衡了医疗保险基金的负担,实现医疗保险基金的统筹使用、互助共济;四是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建立医、患、保三方面制约机制。 4、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是什么? 我市《暂行规定》确定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是:用人单位以国家规定的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以本人全年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超过部分不计缴;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5、企业和个人如何缴费? 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本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提取8%,其中6%由用人单位按月向医保经办机构缴纳,用于建立统筹基金,2%划入职工个人帐户;在职职工个人按本年度工资总额的2%由用人单位代扣并全部计入其帐户。 6、为什么退休退职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规定退休退职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一是社会医疗保险的性质决定的,退休退职人员一般患病较多,是需要社会照顾的弱势人群。二是为了均衡企业负担,为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条件,参与市场竞争。三是考虑到退休退职人员在以前的工作期间,已经为社会作出

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

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 一.现状 1.扩大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面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为: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职工,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职工。城镇个体经济业主及其从业人员也可参加基本医疗,较过去而言范围有所扩大。 2.建立了新的筹资机制,医疗费用由国家、人单位和职工三方共同负担 医疗保险基金由社会保险机构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医疗费用由国家,用人单位和职工三方共同负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医疗保险基金实行专项储存,按民储蓄利率计息当年结余的医疗保险基金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减轻了人民医疗负担的同时又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灵活性。 3.建立个人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这些由职工和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将通过个人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 式进行管理和支付。职工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存入银行,用于职工本人。用人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具体比例各地方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功龄等因素决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要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能相互挤占。通过对医疗保险基金规范地管理,提高了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 总之,我国基本保险制度建立以来,医保范围有所扩大,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抑制,浪费现象有所减少,医疗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完善。 二.存在的问题 1.覆盖广度不够 仍有部分企业及个体经济组织的职工没有参保,一些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以经济效益不好为理由,不为其职工办理医疗保险。此外,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的人员没有纳入城镇职工医保范围。 2.医保法律体系还不够健全 至今为止,从中央到地方,还没有一部统一的医疗保险法律,现有的关于医疗保险法律规定大都属于行政法规,法层次较低,很难发挥法律的强制性和权威性。 3. 医疗保险水平不高,个人负担重 在基本医疗保险只能覆盖家庭部分成员时,其所规定的起付标准偏高,而最高支付限额又偏低,无形中加大了个人和家庭自费医疗的比重。 四.解决的措施建议 1.扩大医疗保险覆盖范围 a.根据经济发展状况确定合理的医保范围,逐步扩大医保覆盖范围。 b.加强医疗保险的公平性,对于个体经济组织职工,农民工参保权利问题要给予明确的 法律规定。C.我们要加大思想宣传的力度,实现由强制参保到自觉参保的良好转变。 2.建立健全医疗保险法律体系 a.制定出具有高度统一性,代表性的法律规范,使各地的医保制度发展有法可依,有

门诊慢性病医保办理 流程

慢性病门诊医保办理流程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病种28种: 序号病种最高限额 报销比例 一档缴费二档缴费 1 恶性肿瘤放化疗与住院年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65% 75% 2 尿毒症透析与住院年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65% 75% 3 器官移植抗排异与住院年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65% 75% 4 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与住院年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65% 75% 5 血友病与住院年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65% 75% 6 高血压3期3000 63%(一级) 57%(二级) 73%(一级) 67%(二级) 7 I型糖尿病4000 60% 70% 8 II型糖尿病3000 63%(一级) 57%(二级) 73%(一级) 67%(二级) 9 活动性肺结核4000 60% 70% 10 结核性胸膜炎4000 60% 70% 11 慢性活动性肝炎4000 60% 70% 12 支气管哮喘3000 60% 70% 13 脑出血、脑梗塞恢复期3000 60% 70% 14 银屑病4000 60% 70% 15 冠心病(心功能3级)3000 60% 70% 16 慢性阻塞性肺气肿3000 60% 70% 17 类风湿性关节炎4000 60% 70% 18 慢性肾功能衰竭4000 60% 70% 19 重症肌无力4000 60% 70% 20 重度精神病药物治疗4000 60% 70% 21 系统性红斑狼疮4000 60% 70%

22 多发性肌炎4000 60% 70% 23 垂体瘤(催乳素瘤)4000 60% 70% 24 帕金森氏病4000 60% 70% 25 癫痫4000 60% 70% 26 风湿热4000 60% 70% 27 肝硬化4000 60% 70% 28 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与住院年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60% 70% 办理流程 1.持参保人社保卡、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 2.二级以上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门诊病历或 住院病历、诊断证明等材料; 3.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持以上材料到高新区政务大厅(健康街惠贤路)一楼4号窗口领 取《潍坊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申请表》并办理。 通过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管理规定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管理规定 一、参保人因病凭医保卡(或遗失证明、身份证及复印件)可在我院门、急诊就医,并凭我院医师开具的处方到药房配药。 二、医疗保险卡丢失期间,门、急诊暂停使用个人医疗帐户,以现金方式结算;住院及门诊重症、慢性病登记等手续可凭其医保卡挂失证明、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并告知患者到医保中心及时补办。 三、医保病人诊治中需掌握的几项原则 (一)、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原则; (二)、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热心为医疗保险患者服务。不行无指征的检查和治疗、重复检查和治疗,不无指征用药、重复用药,不诱导参保人使用高档或贵重药品。 (三)、进行门诊检查应本着梯次原则,病情需要做大型检查,应告知患者,并征得患者同意。如就诊时有院外近期相关检查结果,可以参照,不需重复检查,但必须在病历中注明。 四、医保病历保存要求 就诊记录清晰、准确、完整,建立门诊、收费明细记录。医保门诊专用处方保存2年,肿瘤患者的放疗、化疗病历、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的门诊病历保存3年,以供核查。 四、对门急诊、住院药品处方的要求 要严格执行医保用药目录,应优先选择疗效好、价格较低的品种。原则上不得开《药品目录》之外的药品,确因病情需要使用目录之外药品,应告知患者并征得患者同意后方可开出。即优先使用同类“甲”类药品,其次选用“乙”类,经病人同意使用自费项目时,在门诊处方上注明“患者同意使用”字样,并签字认可。 处方必须填写规范,不得缺项。经治医生应严格控制收容医保患者的用药情况、注意控制药品费用比例。 五、职工、退休人员在门诊治疗部分重症、慢性病主要病种 武汉市医保中心为方便职工、退休人员就医,减轻其医疗负担特规定了以下病种,在门诊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对职工按80%的比例支付、对退休人员按85%的比例支付: ⑴、慢性肾功能衰竭需做肾透析治疗; ⑵、恶性肿瘤放化疗; ⑶、高血压Ⅲ期(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的); ⑷、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的);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有哪些? 参保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人员:城镇各类所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的职工和退休人员(含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的退职人员);乡镇企业的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以非全日制、临时性或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等(以下简称个体劳动者)。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是多少?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以本单位全部职工缴费工资总额为基数,按6%的比例缴纳;职工个人缴费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按2%的比例缴纳,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则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三、个体劳动者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和比例是多少? 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8%的比例缴纳。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 四、大额救助金的缴费数额? 大额救助金按每人每年84元的标准筹集,其中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含退休、退职人员)各缴纳42元。在职职工按月与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时缴纳。年度内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人员,自领取养老金之月起,由单位按每月7元的标准一次性缴足本年度大额救助金。未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退休(职)人员,其大额救助金由用人单位年初一次性向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为缴纳;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退休(职)人员的大额救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为扣缴。

我国医疗保险现状及分析

我国医疗保险现状及分析 摘要: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城镇职工医疗、农村合作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尽管一直在摸索和改进,但仍然避免不了政府负担过重、覆盖率低、公平性无保障、基金平衡难的现状。本文从经济发展、立法、发展医疗水平和医疗资源的合理化配置等方面做出了改进建议。 关键词: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城镇职工医疗公平性基金平衡 医疗保险是根据立法规定,通过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由国家、单位(雇主)和个人共同缴纳保险费,把具有不同医疗需求群体的资金集中起来,进行再分配,即集资建立起来的医疗保险基金,当个人因疾病接受医疗服务时,由社会医疗保险机构提供医疗保险费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它具有涉及面广而复杂,短期而经常性,补偿形式为医疗给付,不确定性和被动性及发生平率高、难以控制费用的特点。正因为这些特点,各个国家有着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应对模式:英国、加拿大等的国家医疗保险模式,德国领衔全球流行最广的社会医疗保险模式,自由至上的美国采用的商业医疗保险模式,还有以新加坡为代表的储蓄医疗保险模式。而我国作为独一无二有着悠久的古代史、复杂的近代史、独特的社会体制、沉重的人口负担微妙的城—农关系、广阔的地域和文化差别等等不能复制的特点的国家,别国的经验无论是成功还是失败,都难以给于我们最重要的帮助。我国的医疗保险,不断沿革、不断摸索、至今仍在进行、永远为舆论所关注、现状永远都在变动。一公费、劳保医疗制度的沿革及现状 1、公费医疗制度 公费医疗制度是根据1952年政务院发布的《关于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预防的指示》建立起来的。政务院《指示》明确规定国家对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工青妇等团体,各种工作队以及文化、教育、卫生、经济建设等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和革命残废军人,实行公费医疗预防制。1952年8月,政务院又将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人员范围扩大到在乡干部和大专院校的在校生。同时,为了控制用药与不必要的检查,国家还制定了十一类西药和大部分中成药的基本药物目录、大型设备检查的规定及公费用药报销范围。 公费医疗制度是我国对享受对象实行的一种免费医疗保障制度。由于公费医疗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各级财政,因此,这项制度实质上是国家或政府保险型的保险制度。 2、劳保医疗制度 劳保医疗制度是根据1951年政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及1953年劳动部公布试行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等相关法规、政策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其适应范围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工厂、矿场、铁路、航运、邮电、交通、基建等产业和部门的职工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集体所有制企业参照执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企业医疗所、医院、特约医院医治时,诊疗费、住院费、手术费及普通药费由企业负担,贵重药费、住院的膳食费及就医路费由本人负担。 劳保医疗制度是我国五十年代初建立起来的另一种福利型医疗社会保险,它是我国劳动保险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对企业职工实行免费、对职工家属实行半费的一种企业医疗保险制度。 3、公费、劳保医疗的历史作用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对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和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一方面,它彻底改变了旧中国缺医少药的历史,较好地保障了职工的基本医疗,提高了职工的健康水平。另一方面,公费、劳保医疗制度的实施,极大地调动了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经

重症慢性病认定申请表

重症慢性病认定申请表 重症慢性病申请注意事项

一、《重症慢性病认定申请表》“姓名”、“性别”、“年龄”栏以身份证为准填写,“人员类别”栏填写在职或退休,“所在单位”栏填写信阳师范学院,“申请就诊医院”栏填写后续就诊、购药的医院或药房。 二、申请病种:()恶性肿瘤放化疗;()异体器官移植抗排异;()肝硬化(失代偿期);()糖尿病;()Ⅱ期以上高血压;()系统性红斑狼疮;()肺结核;()精神病(精神分裂症、狂躁抑郁症);()帕金森病综合症;()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阻塞性肺气肿(肺源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非隐匿型者);()急性脑血管疾病后遗症;()癫痫病;()地中海贫血;()重症肌无力;()伊文氏综合症;()干燥综合症;()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信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重症慢性病病种及报销标准》详见“人事信息网——服务指南——社会保险”)。患有多种重症慢性病的人员可同时申请认定多个病种,每申请认定一个病种填写一份《重症慢性病认定申请表》并附一份病历复印件和病情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员:新发生的符合规定病种的重症慢性病患者和原已申请但未通过认定病情加重后重新申请的患者。 四、受理单位和时间:重症慢性病申请认定工作受理单位为信阳市医疗保险中心;受理时间为每年月和月。 五、申请人员请按如下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填写《重症慢性病认定申请表》;()复印病历(信阳市就诊的须加盖红章)及其他病情证明材料;()请将上述材料于每年月下旬或月下旬(恶性肿瘤患者不受此时间限制,出院即可申报)送交人事处社保科(综合行政楼室);()社保科汇总、整理材料后上报信阳市医疗保险中心。信阳市医疗保险中心受理时间为每年月和月。 五、异地居住重症慢性病患者在异地门诊治疗时,应在居住地选择一家县级以上的医院作为本人就诊医院,由本人填写《信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长期异地居住重症慢性病参保人员门诊就医审批表》(人事信息网——下载中心——社会保险),每年月份报送市医保中心审批备案,所选异地就诊医院一年内不得变动。

医保申请书范文(精选多篇)

医保申请书范文(精选多篇) 目录 第一篇:医保申请书 第二篇:重症医保申请书 第三篇:慢性病医保申请书 第四篇:自愿放弃大学生医保申请书模板 第五篇:关于恢复医保资格的申请书更多相关范文 正文 第一篇:医保申请书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申请报告桂林市四季堂药房成立于2020年7月,原来名称为桂林市四序大药房,位于桂林市北辰路51号7栋35-36号门面现在变更地址到桂林市大河乡乌石村委会下塘村33号,对面有南洲湾商务酒店距离50米左右,大河乡派出所100米,希望小学120米,附近有乌石街菜市距离大约180米,桂林工商局叠彩分局300米,桂林气象台350米左右,广信大药房170米(不是医保定点药店),春和堂药房200米(不是医保定点药店),龙昌医药连锁药店200米(不是医保定点药店),桂南药店10米(不是医保定点药店),百业物流批发城200米,距离火车始发站有约800米,由于中北菜市以北都没有医保定点药店,

所以服务对象有附近所有单位和居民还包括居住在八里街的桂林市有医保的住民,上年度的收支情况:总收支1.262万,一年药品销售额118000元,利润5.3万,税金1980元,工资3万,房租7800元,水电费600元:注册资金叁万元。业务用房:营业面积65.7平方米,进药情况:在桂阳医药有限公司,湖南万通医药有限公司,有药品谋划许可证等,证件齐全。医保目录药占经营药品的85%。医保目录药品品种备药率95%及 医保目录中非处方药的备药率94%。已经成立医保办理专门布局,医保定点刷卡办理组,由组长唐琳,组员李社香、唐植文卖力医保。管理制度完善,全天24小时营业,营业必须有一 名药师在岗。本药房药品销售实行计算机全品种数目,金额 管理。积年没有药品谋划,价格等方面的违法违规环境出现。本药房如作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有医保卡的主顾比力多,营业员办事热情态度好,而且营业员都有富厚的临床经验,可以很好的给主顾引导购药,如今药品还不是很全,以后逐步完善。申请单位:桂林市四季堂药房 申请时间: 2020年10月18日 第二篇:重症医保申请书重症医保申请书蔡甸区医保办: 本人梁慧,生于1958年7月6日,女,患风湿性心脏病 已有32年。因为患病时间长且病情严重,被医生诊断为心脏 病重症患者。虽然这三十年我恒久对峙服药,但是后期仍然出现了腿脚水肿、不能平卧休息、咯血等症状,医生说不克不及再接纳守旧治疗,必须举行手术治疗。2020年2月,我在武

张家口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张家口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张家口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实施办法的通知 张政〔201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察北、塞北管理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 《张家口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 2014年6月30日张家口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保障广大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

平均工资为基数,按6.5%的比例和每年5.5%的递增幅度计算,一次性缴足10年的职工医保费后终身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第十一条新建单位应在取得营业执照或获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职工医保登记;用人单位应从录用人员之日起30日内办理职工医保手续;用人单位发生人员辞退、死亡等变动的,应自变动之日起30日内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有部分缴费能力的困难企业可按本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总额的4.5%缴纳职工医保费,个人不缴费,只建立统筹基金,不建立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必须于每月二十日前足额缴纳当月的职工医保费,不得拖欠和拒付。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医保费用的,由征费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因资金周转暂时发生困难,确实无法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医保费的,可以申请办理缓缴手续,缓缴报告经医疗保险行政部门批准并与经办机构签订缓缴合同后,方可缓缴。缓缴期不得超过一个月。缓

我国医疗保险的现状和问题

我国医疗保险的现状和问题 中国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制度包括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费医疗制度和适用于国有企业职工的劳保医疗制度。集体企业职工参照适用国有企业医疗保险制度。 1952年政务院发布的《关于全国人民政府、党派、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预防的指示》确立了新中国的公费医疗制度。公费医疗由起初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逐步扩大到革命伤残军人和大学生。其经费来源于各级财政拨款。公费医疗核准定额,1961年以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每人每年18元,以后多次调整逐步提高,到1993年,三个直辖市达到206元。由于保障范围的扩大和医疗费用的提高,尤其是医疗费的实际支出大于规定的数额(例如,1964年,规定每人每年为26元,但实际支出为34.4元),国家在医疗保险方面的负担越来越重。1952年制度刚建立时,有400万人享受待遇,到了1995年,享受公费医疗的人数增加到了3400万人,医疗费支出约110亿元。[1] 1951年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确立了适用于国有企业职工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的劳保医疗制度。劳保医疗费用从劳动保险基金项目下支付。1969年以后,劳保医疗费不再在企业之间调剂,实际上成为“企业劳保医疗”。1956年参加劳保医疗的国有企业职工1600万人,集体企业职工700万人,覆盖职工94%。1995年享受劳保医疗的职工为1.14

亿人,占职工人数的76.5%,占城镇从业人员的65.7%,当年医疗费支出约446亿元。[2]在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低,医疗资源匮乏的情况下,由于享受公费医疗的人员和劳保医疗的人员以及医疗提供者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医疗费用缺乏控制机制,所以他们可以“合谋”使各自的利益最大化,造成医疗费用增长迅速,浪费严重。这种建立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医疗保险制度,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建立市场经济的情况下,必然丧失生存基础,必须进行改革。 1.医疗保险制度的现状 (1)公费医疗改革。公费医疗改革始于1984年卫生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进一步加强公费医疗管理的通知》。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将原来完全由国家财政承担医疗费用改为以国家财政为主,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分担医疗费用。在具体操作上各地形式不一,实践表明比较好的做法是,患者负担一定比例的门诊和住院费用,年负担的比例为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或者患者本人1个月的工资额,超支部分由单位负担。但是,这种做法一方面没有全面推开,许多地方仍在沿用实报实销的制度;另一方面,一些单位由于政府拨款不足而使公费医疗出现赤字时,还需自己筹措资金予以弥补,但是这种责任分担是极其有限的,它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财政预算拨款是公费医疗唯一的筹资渠道的特征。此外,公费医疗的管理制度和经费管理办法也相应进行了改革。公费医疗管理制度改革主要是对公费医疗享受范围、经费开支、

南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暂行办法

南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门诊慢性病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妥善解决南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负担过重问题,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16〕)194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宛政办〔2016〕91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门诊慢性病实行参保地属地管理原则,各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的申请、鉴定、监管和基金支付工作。 第三条各经办机构应充分利用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开展门诊慢性病的鉴定和治疗工作。 第二章门诊慢性病管理

第四条门诊慢性病是指因患慢性疾病的病人需长期门诊治疗和药物支持,其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病种。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医疗专家意见,我市暂把恶性肿瘤等19个病种纳入门诊慢性病管理(见附件1)。终末期肾病等10个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的管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城乡居民重特大疾号)执行。15〕2016病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医疗〔. 第五条申请。符合门诊慢性病规定病种的参保人员,须填写《南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供有关病情证明材料,报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指定部门受理。门诊慢性病种的申请原则上每年两次,集中鉴定。恶性肿瘤、异体器官移植、精神病当月申请,月底集中鉴定,次月享受待遇。肺结核、丙型肝炎、艾滋病抗机会性感染由医疗专家根据相关材料直接确认。 第六条鉴定。(一)门诊慢性病鉴定专家原则上由参保地权威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组成,从专家库中遴选(特殊情况下可放宽至主治医师)。鉴定结果由专家签字确认。(二)门诊慢性病鉴定应遵从专家意见,进行审查和体检鉴定。 1.初审:门诊慢性病专家依据鉴定标准对所提供的慢病材料进行初步审核(鉴定标准见附件3)。对所提供材料无法确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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