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餐陪餐制度

营养餐陪餐制度
营养餐陪餐制度

XXX 学生营养餐教师跟餐、陪餐制度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的文件精神,切实实施好我校的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工作,提高学生的营养水平和身体素质。我校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营养餐的就餐安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教师跟餐、陪餐制度。

1 、学校实行教师跟餐、陪餐制,每天安排一名领导或管理员负责监督学生营养餐的加工、发放、食用过程,并陪同学生一起就餐。把陪餐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总务主任或校长汇报,同时做好陪餐安全记录。

2、跟餐、陪餐教师要熟悉每餐的种类,并为学校食堂献计献策,改善学生生活。此外跟餐、陪餐教师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登记,及时填写当天日志。

3、跟餐、陪餐教师当天要检查食堂是否严格执行原料购进验收登记、物品索证索票等管理规定。

4、每次就餐前,跟餐、陪餐人员必须提前30 分钟进入食堂,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检查早餐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所尝早餐必须与供应种类完全一样,确定无任何问题方可让学生食用。

5、跟餐、陪餐人员检查、食用10 分钟后无不良反应,应在登记表中认真填写情况记载,并签好姓名和时间。若有不适情况反应,迅速上报学校主管领导或校长,同时抽食堂工作人员,迅速阻止其他人不得食用。

6、陪餐人员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学校报告,由学校在就餐前

指定其他人员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7、对平陪餐人员实行按每餐3元收费,杜绝免费陪餐,不得以陪餐等理由加重学生的经济负担。

&食堂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陪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9、未经学校安排其他人员不得进入食堂就餐。

附:

教师陪餐记录表

XXX

2013 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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