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控制程序修改版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控制程序修改版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控制程序修改版

1 目的

为获取、识别、更新、传达适用于质量、健康安全和环境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特制订本程序。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的质量、健康安全和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管理。

3 职责

3.1安环部是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识别、确认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追踪新出台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时传达到相关部门,监督检查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执行情况,并收回过期或作废纸质法律法规文件。

3.2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识别、确认质量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追踪新出台的质量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时传达到相关部门,监督质量检查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执行情况,并收回过期或作废纸质法律法规文件。

3.3各部门(中心)负责对本部门业务范围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进行收集、纳入员工培训计划并执行。对其适用性、符合性进行评价,及时更新,并将这方面信息传达给员工和其他相关方。

4 工作程序

4.1与公司相关的国家及地方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包括:

a) 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和实施办法;

b) 行业规范、标准;

c) 地方法规、标准;

d) 集团及本公司的规章制度、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

4.2 各部门(中心)负责对本部门业务范围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进行收集并报安环部备案,安环部组织对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进行识别,形成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发布到相关部门、中心,具体执行《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管理规定》。

4.3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组织对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进行识别,形成《质量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发布到相关部门、中心。

4.4 安环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应建立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信息获取渠道和途径,跟踪识别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法律法规最新情况,及时更新使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将更新后的文件发放到相关部门和人员。

4.5各部门(中心)依据公司发布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建立本部门、中心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组织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进行宣传培训,组织、督促、监督本部门、中心的相关人员严格执行。

4.6安环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中心)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纳入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质量管理考核中。

4.7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符合性评价执行《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4.8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发放、回收执行《文件控制程序》。

5 相关文件

5.1《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管理规定》5.2《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5.3《文件控制程序》

6 相关记录

6.1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附录1

陕西延长中煤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替换)

编号:JL

编制: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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