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96定额计算规则

山东省96定额计算规则
山东省96定额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积极稳妥地推进工程造价变革,我们在一九九○年颁发的《山东省建筑工程综合预算定额》基础上,结合我省近几年发展情况,重新编制了《山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二、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范围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工程,二次装修工程;不适用于修缮、改建、拆除工程。

三、本定额是确定工程造价的标准。是编制建筑工程预算、结算、扩标工程标底,签订施工承发包合同和审定工程造价的依据。其基价(或人工费)是计取有关费用和测定价差指数的基础。

四、本定额分建筑分册和装饰分册。使用时,应分别执行相应费用定额。但建筑分册中凡注明套用装饰分册者,其费用均执行装饰分册费用定额。

五、本定额其它直接费包括: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内清理费用(以上简称五项其它直接费)和临时设施费。其计算基础见相应费用定额预结算程序。其费率为:

1.建筑分册:3.1%,其中:五项其它直接费1.8%;

临时设施费1.3%;

2.装饰分册:60%,其中:五项其它直接费35%

临时设施费25%。

六、本定额人工费调增费:人工费调增费是指按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在定额基价人工费基础上的调增部分,其取费等级的划分及管理见鲁建标发[1996]23号“关于发布山东省施工企业工程取费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调增费率见下表:

七、本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是在正常施工条件下,按合理施工组织确定的。除注明者外,不予调整或换算。

八、本定额仅列出主要材料用量,次要材料已包括在其它材料费内。

九、本定额各项目中的“工程内容”,仅对主要施工工序作乐说明,次要工序已包括在定额内。

十、本定额凡注明“以下、以内、小于”字样者,均包括其本身;注明“以上、以外、大于”字样者,均不包括本身。

十一、本定额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解释、仲裁。

土建

第一章基础工程

一、机械土石方

说明

1.本节包括挖掘机挖土、挖掘机挖土自卸汽车运土,铲运机铲运土,推土机推土,机械碾压、机械出渣等。

2.本节适用于设计室外标高与自然地坪间的单独挖、填、运土石方。

3.土质分类

(1)普通土:使用锨、少量用镐操作。如砂、砂土、种植土、软质盐土、堆积土及垃圾。

(2)坚土:使用镐、锨操作。如密实的粘土、黄土或含有少量碎石、砾石建筑材料碎屑的粘土。

(3)砂砾坚土:使用镐及部分用撬棍操作。如坚硬密实的粘土、含有50%以内的碎石、砾石、姜固石的粘土,硬化的重盐土、泥板岩及风化软石。

4.石质分类

(1)松石:如风化岩石、砂岩、薄层页岩及大片连结的姜固石,冻结土(仅冻结部分)。

(2)坚石:如硬石灰岩、花岗岩、石英石等。

松石、坚石用爆破方法开挖。

5.本节已综合考虑了土壤湿度、土(石)层厚度、机械挖土时行驶道路类别等,使用时不得因具体情况与定额不同而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土石方开挖以立方米计算。

2.铲运机铲运堆积土、砂时,均按坚土计算。推土机推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时,按普通土计算。

3.推土机推土、铲运机铲运土的运距,指堆土区或铲土区重心至弃土区重心的直线距离。重车上坡,坡度超过10%的因素已在定额中考虑,不单独计算。

4.挖掘机挖土自卸汽车运土的运距,按挖土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的直线距离计算。当挖土区至卸土区重心间有障碍时,按汽车行驶最短距离计算。

5.回填土机械碾压,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6.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时,挖掘机台班数量乘系数1.25,垫板按实际用量的30%摊销,铺设用工及辅助用工按实计算。

二、基础土石方及排水

说明

1.本节适用于设计室外标高以下部分的需全部大开挖的基础土石方工程。包括满堂基础、设备基础、地下室等的挖土。

2.基础土石方按不同深度已综合考虑了挖土放坡、工作面、土石方场内运输、石方出渣、运渣、钎探,基础回填土等。因此不得因具体情况不同而调整定额。

3.定额内未包括支护坡桩,发生时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4.轻型井点降水、大口径井点降水,包括设备、井点管安装、拆除、抽水、抽水设备25公里以内的场外运输。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基础土石方按建筑物底层外墙设计轴线(无轴线按中心线)的内包水平投影面积乘以设计室外地坪至

基础垫层底的深度,以立方米计算。

2.基础挖土遇石方时,石方部分按第一节石方爆破子目乘以下系数:松石1.15;坚石1.3。爆破厚的出渣、运渣不再单独计算(当炮孔中出现地下渗水或爆破时需覆盖安全网、草袋、架设安全屏障等防护措施时,其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3.平整场地按建筑物底层外墙设计轴线的内包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竣工清理包括建筑物四周2米以内的建筑垃圾清理。其工程量按建筑物体积计算:

(1)建筑物勒脚以上外墙外围水平面积乘高度,有山墙者自±0.00至山尖二分之一高度计算;平屋顶自±0.00算至建筑物檐口。

(2)地下室(包括半地下室)的建筑体积,按地下室上口外围(不包括地下室采光井及敷贴外部防潮层的保护砌体所占面积)水平面积乘地下室地坪至建筑物±0.00间的高度。地下室出入口的建筑体积并入地下室建筑体积内计算。

5.轻型井点降水、大口径井点降水,按建筑物底层外墙设计轴线(无轴线按中心线)的内包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6.大口径深井降水分打井和抽水,其打井工程量按米计算,抽水按台班计算。

三、桩基础及强夯

说明

1.本节包括打预制钢筋砼桩,机械钻孔、人工挖孔钢筋砼灌注桩,夯扩成孔桩,震冲桩及强夯等。

2.打桩的土壤级别已综合取定,使用时不得调整。

3.强夯已包括低锤满拍,设计无规定时,扣除子目中低锤满拍部分。

工程量计算规则

1.预制钢筋砼桩的体积,按设计全长(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截面积计算。砼管桩的空心部分应扣除,但设计要求加填充料时,另行计算。

2.机械钻孔、人工挖孔钢筋砼灌注桩工程量,按设计桩长加0.6米乘设计断面计算。

3.夯扩桩工程量按下式计算:

夯扩桩工程量=(设计桩长+复打总长度+0.6)×钢管外径截面积。

复打总长度为每次复打长度之和。

4.碎石震冲桩、石灰挤密桩,按设计桩长乘设计桩断面计算。

5.打桩机在垫板上作业时,打桩机台班数量乘系数1.25;垫板按实际用量的30%摊销,铺设用工及辅助机械按实计算。

6.桩承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计算时不扣除小于0.3平方米的孔洞、嵌入承台内的钢筋、铁件。

7.强夯工程量计算:

(1)强夯按处理地基的有效面积计算。有效面积以设计为准,设计无规定时,按建筑物外围纵横轴线,每边各加4米计算。

(2)强夯是按照夯点不间隔排列顺序、依次夯够设计击数计算的。如设计要求分遍夯击时,其夯击工程量乘遍数计算。

四、基础与垫层

说明

1.本节包括砖、石、砼、钢筋砼基础、钢筋砼基础梁和基础垫层。

2.除满堂基础、设备基础、地下室基础垫层外,其它基础垫层均包括挖土、运土,其挖、运土不再另行计算。

3.基础部分(除个别项目外)分含土方、不含土方两种。当设计要求大开挖时,套用不含土方定额子目,土方另计。套用含土子目遇石方时,石方部分按第一节石方爆破子目乘下列系数:松石1.65,坚石2.00,爆破后的出渣、运渣不单独计算,定额中所含内容也不扣减。

4.独立基础扩大面以上至设计室内地坪以下的砖、石、钢筋砼柱等,已综合在相应的基础定额子目内,不得另行计算。

5.基础大放脚重叠部分,小于0.3平方米的孔洞,嵌入基础的钢筋、铁件、管子、防潮层所占体积不扣除。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不增加。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垫层:

(1)满堂基础垫层按建筑物底层设计轴线(无轴线按中心线)内包面积乘垫层厚度计算。局部加深部分按图示尺寸并入垫层工程量内。

(2)独立基础、设备基础垫层,按独立基础,设备基础底面积乘垫层平均厚度计算。

(3)条形基础垫层按基础设计轴线间长度乘垫层断面积计算。

(4)独立基础间的条形基础垫层,按基础设计轴线间长度乘系数0.95后,再乘垫层断面积计算。

2.基础:基础与墙身的划分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满堂基础、设备基础、杯型基础、地下室基础除外),室内地坪以下为基础。

(1)条形基础,按其设计轴线间长度乘以设计砌筑材料面积计算。

(2)独立基础,按柱以下扩大面的体积计算。

(3)砼、钢筋砼满堂基础按建筑物底层设计轴线(无轴线按中心线)内包面积的设计基础体积计算。

(4)砼、钢筋砼设备基础、杯型基础,按实际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5)钢筋砼基础梁按设计轴线间长度乘断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五、地沟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1.本节定额按国际J331编制。

2.本节列有靠墙地沟、不靠墙砖地沟、钢筋砼地沟等。定额内综合了地沟挖土方、运土方、回填土、垫层、砌筑、抹灰、沟盖板、地沟梁制安、钢筋砼地沟防潮等全部工作内容。

3.定额内的挖土类别已综合取定,使用时不得调整。

4.地沟按设计断面以延长米计算。

第二章墙体工程

说明

1.本章包括砖墙、石墙、钢筋砼墙、框架间墙、轻体墙等。

2.定额中的砖规格为240×115×53毫米标准粘土砖。如使用同规格的炉渣砖、粉煤灰砖等,工料数量不变。

3.现浇钢筋砼墙中,综合了层高3.6米以上工具式钢模板超高所增加的工料。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基础与墙身划分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室内地坪一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建筑物有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时,地下室设计地面标高以上为墙身,以下为基础。

2.砖墙按不同厚度分别以平方米计算。计算时扣除门窗洞口所占面积,不扣除0.3平方米以内的孔洞(预留孔洞所需工料不再增加)、圈梁、过梁、构造柱、砼烟道、通风道和嵌入墙体内的钢架、钢筋、铁件、木砖、深入墙内的梁头、梁垫、檀头、垫木、门窗走头、屋架端头、嵌入外墙的钢筋砼板头所占面积。突出墙面的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三皮砖以下的腰线、挑檐不增加;但砖垛、三皮砖以上的挑檐、腰线、按其突出墙面的部分,折成所附墙的面积,并入墙内计算。

3.墙身长度:内外墙均按设计轴线间(无轴线按中心线)长度计算。

4.砖墙高度:

(1)外墙高度:平屋面算至屋面板顶面;外墙带女儿墙算至板或梁底面;位于屋架下者,算至屋架下弦底面;无屋架者,算至屋面板底(墙中心线处的底板);有檐口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另加20厘米。

(2)内墙高度:内墙位于平板或梁下者,算至板或梁底面;位于屋架下者,算至屋架下弦底面;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面另加10厘米。

(3)坡屋面内外山墙的山尖部分,按平均高度计算。

5.框架间内、外墙按长乘高以平方米计算。其长度按设计轴线间距离计算。其高度自设计室内地坪(或露面)至钢筋砼梁底间距离计算。

6.石墙:内外墙按设计轴线间长度乘设计高度计算。

7.毛石挡土墙、毛石护坡,按设计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毛石挡土墙与其基础的划分,以挡土墙设计地面标高低的一侧为界,以上为墙,以下为基础。(基础套用构筑物部分围墙毛石基础子目)。

8.现浇钢筋砼墙、电梯井壁,按设计轴线间(无轴线按中心线)长度乘设计高度以平方米计算。计算时扣除门窗洞口所占面积,不扣除0.3平方米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预留孔洞所需工料不再增加)。与现浇砼墙一起整浇的砼梁头、板头,并入墙面积内计算。

9.预制砼墙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预制水磨石窗台板按延长米计算。预制水磨石割断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定额内已包括磨光打腊,其安装铁件按图纸用量计算,套用焊接铁件价格。

10.预制砼漏空花格墙按花格厚度,以花格外围面积计算。

11.轻体墙按设计轴线间(无轴线按中心线)长度乘设计高度以平方米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面积在0.3平方米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

12.厕所、浴室木割断按设计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割断中的门扇,并入割断内计算。

13.附墙烟道、通风道及其他:

(1)砖砌附墙烟道(包括附墙通风道、垃圾道)按其外形折算成面积,并入所附墙身面积中计算。其排烟口、出灰口、垃圾道门、垃圾斗、铁篦子、垃圾箱和砼盖板另计。

(2)预制砼烟道、通风道,按设计烟道、通风道总高度,分不同孔数以延长米计算。其铁插入口、出灰口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

14.石棉瓦墙、铁皮墙按设计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15.吊式活动木割断按设计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定额内包括暗梁、吊轨、侧门的制安及刷硝基清漆。

16.零星砌体以立方米计算。零星砌体适用于厕所蹲台、小便槽、小槽腿、煤箱、垃圾箱、台阶挡墙、花台、华池等。

17.墙体立面防潮层按设计轴线间长度乘设计高度、以平方米计算。

18.“轻体墙”中的油漆工程量,按其墙体工程量乘以相应定额子目中“油漆面积”,套用装饰分册。

19.外墙和内墙装饰面积,按装饰分册有关规定计算。

20.外墙内侧、内墙两侧一般抹灰和涂刷,其工程量按下表计算:

第三章柱、梁、板及其它工程

说明

1.本章包括砖、石柱、钢筋砼柱、梁、板、楼梯、阳台等。

2.定额中的模板分别按工具式钢模板、定型钢模板、木模板及砖地(胎)模和砼地(胎)模编制,实际与定额不同时不得调整。

3.定额中的钢筋是按手工绑扎、部分焊接编制、实际与定额不同时不得换算。

4.现浇钢筋砼柱、梁、板的工具式钢模板超高(指层高大于3.60m)因素已综合在相应定额内,其超高所增加的人工、模板支撑不再另行计算。

5.预制钢筋砼框架柱、梁接头,柱接柱,均已综合在定额内,不得另行计算。

6.小型构件指砼体积在0.1立方米以内,定额中又未列项目的构件。

7.凡采用泵送砼施工的工程(非滑模),其砼柱、梁、板、墙按各自工程量计量规则计算(墙、板工程量折成体积),合并套用泵送钢筋砼框架梁、柱、板、墙子目。

8.定额中电渣压力焊、冷挤压钢套管子目,仅用于钢筋定尺长度的搭接。

工程量计算规则

1.砖柱:自设计室内地坪至柱顶,按设计柱断面以米计算。

2.石柱:自设计室内地坪至柱顶,以立方米计算。

3.钢筋砼柱:

(1)预制钢筋砼柱,按设计长度乘断面以立方米计算(柱牛腿并入柱体积内计算)。

(2)现浇钢筋砼有梁板柱,自设计室内地坪至楼板上表面高度乘断面,以立方米计算。

(3)现浇钢筋砼无梁板柱,自设计室内地坪至柱帽下表面高度乘断面,以立方米计算。

(4)现浇钢筋砼框架柱,有楼隔层的,柱高度自设计室内地坪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地下室或满堂基础的框架柱高度,自地下室室内地坪或满堂基础上表面,至上层楼板上表面。工程量按柱高乘断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无楼隔层的柱高,自设计室内地坪至柱顶高度乘断面,以立方米计算。

(5)构造柱:高度自基础圈梁上表面至柱顶,无基础圈梁时,自设计室内地坪至柱顶,以延长米计算(构造柱与砖墙咬口的砼体积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单独计算)。

(6)室外雨蓬柱:自设计室外地坪至柱顶高度乘断面,以立方米计算。

4.钢筋砼梁:

(1)现浇单梁、连续梁、框架梁按柱或墙间的设计轴线长度乘断面,以立方米计算。

(2)现浇圈梁按设计轴线间长度以米计算(定额中已综合圈梁兼过梁的因素)。圈梁与嵌入墙内的阳台连接时,圈梁长度扣除嵌入墙内阳台梁长度。

(3)现浇、预制过梁按设计洞口宽度以米计算。

(4)悬跳梁按其最大断面面积乘以墙体设计轴线至梁端头的长度,以立方米计算,套用“框架梁”定

(5)预制梁、预制框架梁按设计尺寸以立方米计算(预制框架梁接头已综合在定额内)。

(6)泵送或非泵送砼的滑模框架、剪力墙,按设计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7)现浇、预制梁下的砼梁垫,已综合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5.钢筋砼板,按设计轴线间内包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坡屋面钢筋砼板,乘屋面坡度系数)。

(1)现浇无梁板(系指由柱头直接支撑的板)的柱帽已综合在板内,不单独计算。

(2)现浇有梁板系指板下带梁并与板构成一体。现浇有梁板的梁高指板下梁的净高度。其工程量计算分别为:板按“钢筋砼板”的计算规则计算;板底梁:主梁按设计轴线长度乘断面计算,次梁按其净长乘断面计算。

(3)用于工业厂房的预制屋面板,定额按两边自由排水编制。设计为其他排水形式时,其工程量乘以下系数:

①两边自由排水:1

②一边自由排水,一边内天沟排水:0.932

③一边外天沟排水,一边内天沟排水:0.889

④两边外天沟排水:0.915

⑤两边内天沟排水:0.863

(4)现浇、预制挑檐板,按设计轴线间的长度,乘以外挑宽度以平方米计算(外挑宽度指外墙外边线挑出部分)。翻起部分按展开面积并入挑檐内计算。

(5)现浇、预制天沟板,按设计轴线间长度乘天沟宽度以平方米计算。

(6)双T板定额,其挑檐部分已综合在定额内,不单独计算。

6.钢筋砼楼梯及其它:

(1)砼整体楼梯(包括楼梯板、踏步、平台梁、斜梁),按楼梯间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50厘米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也不增加。

(2)踏步式旋转楼梯,按其楼梯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乘周数计算。

(3)钢筋砼筒壳、双曲薄壳,按设计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0.3平方米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壳体中依附的边缘构件,如边梁、端梁、横隔板等构件,檐口挑檐等体积均并入壳体积内计算。

(4)钢筋砼雨蓬按伸出墙外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有梁雨蓬中的梁已包括在子目内,不单独计算,但嵌入墙内的梁(包括无梁雨蓬),按雨蓬宽度以米另行计算,套用过梁相应定额。现浇钢筋砼水平遮阳板,按伸出墙外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套用无梁雨蓬相应定额。

(5)钢筋砼阳台按挑出墙外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伸出墙外的牛腿及嵌入墙内的梁均已综合在定额内,不得另行计算。

(6)砼栏板、砖栏板按延长米计算(砼扶手已综合在定额内)。

(7)砼檀条、支撑、天窗上下挡、砼池槽、小型构件、压顶按设计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7.柱、梁、板等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钢筋,铁件和螺栓及面积在0.3平方米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但留孔所需工料也不增加。

8.各种柱、梁及板的抹灰及涂刷,按以上规定计算出工程量,乘以相应子目中的抹灰面积,套用建筑分册第七章有关内容。

9.各种柱、梁的镶贴,按装饰分册中有关规定计算,套用装饰分册有关内容。

第四章楼、地面工程

1.本章包括楼、地面,楼、地面垫层,楼、地面防潮层,台阶,散水,伸缩缝,栏板,扶手等。

2.定额中“工业建筑”地面及垫层,仅适用于钢筋砼排架结构的工业建筑,其它结构工业建筑的楼地面及垫层,套用“公用及民用建筑”楼地面及垫层定额。

3.地面定额中包括运土、回填土、地面面层等;露面定额中包括露面找平层、面层等。楼、地面垫层按规则单独计算。

4.“工业建筑”地面的踢脚线已综合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

5.卷材和刷热沥青防潮层,定额内均包括第一遍冷底子油和附加层工料。

6.伸缩缝定额适用于屋面、地面、墙体等部位的伸缩缝。

工程量计算规则

1.楼、地面及垫层,按设计主墙间轴线(无轴线的按中心线)尺寸,长乘宽以平方米计算。扣除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及不需做面层的地沟盖板所占面积。不扣除墙架柱、间壁墙、通风道、附墙烟囱及0.3平方米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和暖气槽、壁龛的开口处面积也不增加。

“公用及民用建筑”的单个房间面积(轴线间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至200平方米以内时,该房间水泥砂浆及砼楼地面、垫层工程量乘系数1.10;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时,该房间楼、地面层、垫层工程量乘系数1.14。

2.踢脚线工程量计算:

①水泥砂浆踢脚线工程量,按相应楼、地面子目中的踢脚线含量乘楼、地面工程量计算。

②水磨石及块料面层踢脚线,按装饰分册有关规定计算。

3.楼、地面防潮层按主墙间设计轴线尺寸乘宽以平方米计算。与墙体连接的翻起部分已综合在定额内,不得另行计算。

4.台阶、散水、坡道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5.各种伸缩缝按不同用料分别以米计算。外墙伸缩缝如内外两面填缝时,其工程量按相应定额乘系数2。

6.水磨石及镶贴块料面层楼地面,按装饰分册有关规定计算。

第五章屋面工程

说明

1.本章包括木屋架、钢筋砼屋架、天窗架、瓦屋面、铁皮屋面、各种保温平屋面、非保温屋面防水层、屋面排水及屋面烟囱等。

2.钢筋砼屋架、天窗架等构件、定额中均综合了制作、拼装、安装、接头灌缝、砼垫块、表面喷涂等。

3.坡屋面中除钢檀屋面外,定额中已包括檀条、檀条以上部分及封檐板、博风板等。钢檀条仅包括檀条以上部分。

4.保温平屋面分女儿墙内天沟排水、女儿墙外天沟排水、挑檐无天沟排水、挑檐天沟排水四种形式。定额中已综合了找平层、隔气层、保温层、防水层、女儿墙内侧及压顶抹灰等。

5.本章中的木材断面或厚度均以毛料为准。如设计注明为净料时,增加刨光损耗。板方材一面刨光时,增加3毫米,两面刨光时增加5毫米,园木构件按每立方米材积增加0.05立方米。

工程量计算规则

1.木屋架、钢筋砼屋架、天窗架等均按设计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木屋架中的木夹板、垫木、风撑及与屋架连接的挑沿木等并入屋架内计算。

2.坡屋面按檐口外边线(或风檐板、博风板外边线)的水平投影面积乘屋面坡度系数计算。

3.保温平屋面按屋面下外墙外围面积计算。不扣除屋面烟囱、风帽底座、风道沟等所占面积。保温层设计平均厚度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规定进行调整。定额防水层是按三毡四油一砂考虑的,当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根据屋面排水形式进行相应调整。

4.非保温屋面防水层按屋面下的外墙外围面积乘屋面坡度系数计算。

5.水落管按设计长度计算。水斗、落水口按设计个数计算。铁皮天沟、檐沟按米计算。

6.屋面烟囱自屋面板顶面算至烟囱顶面,以米计算。

第六章门窗工程

说明

1.本章包括木门窗,厂、库房大门,特种门,金属门窗等。

2.定额中的门、窗木材用量,材料中已综合考虑,一律不予换算。

3.当设计玻璃品种、厚度与定额规定不同时,允许调整,其它不变。

4.定额中的普通窗适用于平开式,上、中、下悬式,垂直中转式及推拉式。

5.定额子目中列有相应的油漆面积。使用时,按设计刷油种类,套用装饰分册。

6.门、窗五金铁件已综合在定额内,除注明者外,不得另行计算。推拉、平开大门未包括地滑轨、地轮、吊滑轮、吊轮,发生时另行计算。

7.钢门窗、铝合金门窗,彩板门窗,防盗门等,定额中均包括安装用工及安装材料,使用时不得另行计算。

8.木门定额中包括安装门锁,如设计不要求安门锁时,扣除其门锁数量,同时每把门锁扣除0.15工日,其它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

1.木窗、金属窗均按设计洞口面积计算;其组合缝的填充料、盖口条及安装连接的螺栓,铁件等均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2.木门金属门均按设计洞口面积计算。(包括门亮子,但半园上亮子除外)。

3.木门连窗按洞口面积计算。

4.铝合金门连窗工程量分别计算,窗的宽度算至门框外边。

5.普通窗上部带有半园窗及门上部带有半园上亮时,其工程量应分别计算,套用相应定额。其分界线以窗或门的上横框裁口线为界。

6.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按扇外围面积计算。

7.钢筋砼框上装窗、门扇,其工程量按扇的外围面积计算。钢筋砼框制作,套用预制钢筋砼小型构件定额。

8.冷藏冻结保温门按扇的外围面积计算,冷藏门樘架按升口外围尺寸计算。内口若作普通门扇按相应定额计算。

9.金属门的制作,按设计图纸的主材几何尺寸以吨计算。

10.射线防护门、钢管铁丝网门,按门扇外围以平方米计算。射线防护门的铅板厚度,可按设计要求进行调整,但人工、机械用量不变。

11.门窗钉披水条、盖口条按框宽度以延长米计算。

12.木格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第七章一般抹灰及涂刷工程

说明

(一)本章中各种抹灰砂浆厚度、配合比系综合考虑的,不得调整。

(二)天棚及柱面抹灰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抹小园脚、柱线脚及天棚高级抹灰装饰线等。使用时,不得因情况不同而调整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内墙、梁、柱、板底抹灰及涂刷,按第二章、第三章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出抹灰工程量套用本章相应子目。

2.零星项目及小面积抹灰、涂刷、按设计抹灰、涂刷面积计算。

3.地面刷各种涂料,其工程量按主墙间的轴线面积计算。不扣除墙架、柱、间壁墙、通风道、附墙烟囱及0.3平方米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和暖气槽、壁龛的开口处的面积不增加。

第八章金属结构工程

说明

1.本章包括钢墙架、钢支撑、钢柱、钢吊车梁、钢平台、钢屋架、钢天窗架及球节点钢网架等。

2.金属结构定额综合了构件制作、拼装、安装、场内运输等。

工程量计算规则

1.金属结构按设计主材几何尺寸,以吨计算。钢板为多边形者,按矩形计算,不扣除切边、切肢和孔腿的重量。

2.山墙防风桁架、套用防风桁架定额;柱间支撑、屋架水平支撑、垂直支撑,套用钢支撑定额。

3.计算吊车梁时,吊车梁旁的制动梁、制动板的主材用量应单独计算,套用制动梁定额。

4.钢平台、操作平台包括平台的柱、梁、板、斜撑、拉条及连接件等主材重量,但平台栏杆应另行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5.计算钢柱、钢屋架、钢托架、天窗架工程量时,依附其上的牛腿、悬臂梁、檩托、横档支爪、檩条爪等分别并入相应构件内计算。

6.屋架单榀重量在0.5吨以内者,套用轻型屋架定额。

第九章脚手架及超高费

一.脚手架

说明

1.脚手架不分材质和搭设方式,均按本定额执行。

2.凡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建筑物,所搭设的脚手架,均套用综合脚手架定额。

3.综合脚手架定额中已综合了内外墙砌筑,砼柱、梁、墙浇注,上料台、内外装饰、及高度在3.6米以内的天棚装饰脚手架,使用时不再计算其它脚手架费用。

4.建筑物天棚高度超高3.6米所搭设的装饰用脚手架,已综合到有关定额中,使用时不再单独计算。

5.定额所列单项脚手架定额,仅适用于不能计算建筑面积而必须搭设脚手架的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

1.综合脚手架,按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

2.单层建筑物的高度以6米为准。当檐口高度大于6米时,其超过部分套用每增高1米定额(增高小于0.6米时不计,大于0.6米而小于1米时,按每增高1米计算)。

3.单项外脚手架、里脚手架,按垂直墙面面积计算。搭设砖、石、砼独立柱脚手架(不能计算建筑面积者),按柱断面外围周长加3.6米乘柱高计算。围墙脚手架按里脚手架定额套用。但二砖以上和石砌围墙,高度大于1、2米时,套用里脚手架定额并乘系数2。围墙高度自设计地坪算至围墙顶。其长度以围墙中心线长度计算。

二.超高费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1.凡建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或屋面板顶)在20米以上,按其下列规定计算“超高费面积”(“超高费面积”系指可计取超高费用的面积,简称“超高费面积”)。

2.“超高费面积”的计算

①有自然层的建筑物,按自然层计算(包括高度大于2.2米的技术层、设备层),但层高超过3.3米部分要累加,按每3.3米折算一层,折算后小于2.20米时不计。大于2.20米时,再计增一层“超高费面积”。

②无自然层的建筑物,其超过20米的部分按每3.3米折算一层,折算后小于2.2米时不计,大于2.2米时,再计增一层“超高费面积”。

3.高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间、塔楼等,均不计算高度,但计算建筑面积。

4.同一建筑物其高度不同时,应分别计算“超高费面积”。

5.超高费定额仅列非封闭式一种。当建筑物需封闭时,按封闭部分的外墙面积,套用竹笆封闭定额。

6.砖混结构的超高建筑物,按相应高度的超高费标准,乘系数0.8。

7.超高费包括:脚手架增加费、垂直运输机械费、人工降效费,施工用水增加费、通讯联络费、排污清理费、人员上下费、照明避雷及其他费用。

第十章构筑物及零星项目

说明

1.本章分综合项与单项定额两部分。凡涉及文件中的构筑物工程,选用标准图的(国标或省标),均套用综合项目中的相应定额。

2.综合项与单项定额中的烟囱、水塔脚手架是按金属脚手架编制的。使用时不得调整。

3.综合项定额中的烟囱、水塔、化粪池、检查井、管沟等所含的土方,其土质类别与挖土深度是综合考虑的,实际不同时,不得调整。

4.定额综合项中不包括门窗材烘干费,预制砼构件蒸养费,构件场外运输费。发生时按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一、综合项

说明

1.烟囱综合项定额是按国标GB11,抗震烈度7度,风压分别按50千克/平方米(45米以内)和70千克/平方米(45米以上)编制的,烟囱以外的配套项目,可根据设计规定套用相应定额。

2.砖烟囱及水塔综合项定额,包括自基础挖土方、砌筑或砼浇捣至地上部分全部工程内容。工程量以“座”

计算。

3.水塔综合项定额是按省标LG251,国标S847(砖塔身带水箱、砼塔身与保温水箱)编制的。

4.化粪池、检查井综合项定额是按S214、LS3编制的。包括自挖土方至砌筑或浇捣砼等全部工程内容。工程量以“座”计算。

5.综合项定额中的排水管道包括挖土方、管道垫层、基础等工程内容。当管道平均埋深(管顶至自然地坪)超高1米时,按单项定额计算。

6.室外排水管道不论人工或机械铺设,均执行定额,不得调整。

7.道路综合项定额不含土方,实际发生时另行计算,套用第一章相应定额。

8.零星项目综合定额是依据省标LJ111、LJ113编制的。其附属安装配套项目另行计算。

二、单项

说明

1.单项定额中未包括的项目,按有关章节的相应规定计算。

2.单项定额中钢筋砼烟囱筒身、园形贮藏壁,是按钢滑模施工编制的。如采用其他模板,可以换算调整。

3.单项定额中钢筋用量,按设计图纸的用量加损耗计算。其损耗率为:烟囱筒身、水塔、贮水(油)池、贮仓、地沟、检查井、化粪池及预制支架等各为3%;其它项目(包括烟囱、水塔基础)为2%。

4.毛石砼系按毛石占全部砼体积的20%计算的,设计要求不同时,不得调整。

5.单项定额中设有烟囱、水塔内、外脚手架定额,其他项目的脚手架,按第九章的相应定额计算。

6.钢滑模施工的钢筋砼烟囱筒身、贮仓筒壁是按无井架施工考虑的,使用时不再计算脚手架或竖井架。钢滑模施工用的操作平台,其工料已计入钢模定额内,不另计算。子目内包括了提升支撑杆的重量,当设计规定利用支撑杆代替结构钢筋,再计算钢筋同时,扣除支撑杆的重量。

7.“钢滑模制作”定额,仅作为确定人工、材料、机械用量和预算价格之用。

8.构筑物抹灰,可套用第七章中相应定额,但抹灰人工乘系数1.2。

9.室外排水管道定额,其沟深是按2米以内(平均自然地坪至垫层上表面)考虑的,当沟深在2-3米以内时,综合工日乘以系数1.11;3米以外者,综合工日乘系数1.18。

10.室外排水管道,不论人工或机械铺管,均执行定额,不得调整。

11.室外排水管道定额中未包括管道土方、垫层和基础,使用时另行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12.室外排水管道的试水所需工料,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得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烟囱

(1)烟囱基础:

①砖基础与筒身以基础大放脚的扩大顶面为界,以下为筒身。砖基以下的钢筋砼或砼底板按相应定额计算。

②钢筋砼烟囱基础,包括基础底板及筒座。筒座以上为筒身。

(2)烟囱筒身:

①烟囱筒身不论圆形、方形,均按实砌体积以立方米计算,扣除0.3平方米以上的孔洞所占体积、钢筋砼圈、过梁所占体积。钢筋砼圈、过梁套用相应定额。

②烟囱筒身原浆勾缝和烟囱帽抹灰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当设计要求加浆勾缝时,套用本章水泥砂浆勾缝定额,但原浆勾缝的工料不予扣减。

③烟囱的钢筋砼集灰斗(包括:分割墙、水平隔墙、梁、柱等),轻质砼填充及砼地面,按有关章节规定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④砖烟囱、烟道及其砖内衬,如设计要求采用楔形砖时,其数量按设计规定的用量确定,套用相应定额。

⑤砖烟囱砌体内采用钢筋加固时,其钢筋用量根据设计规定确定,套用本章相应定额。

(3)烟囱内衬及其内表面涂抹隔绝层

①烟囱内衬按不同种类材料,以实体积计算,但扣除各种孔洞所占体积。

②填料按烟囱筒身与内衬之间的体积以立方米计算,扣除各种孔洞所占体积,但不扣除连接横砖(防沉带)的体积。填料所需人工已包括在有关定额内,不再单独计算。

③内衬伸入筒身的连接横砖已包括在内衬定额内,不另行计算。

④为防止酸性凝液渗入内衬及筒身间,而在内衬上抹水泥砂浆排水坡的工料,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单独计算。

⑤烟囱内表面涂抹隔绝层,按筒身内壁面积计算,但要扣除孔洞所占面积。

(4)烟道砌砖:

①烟道与炉体的划分,以第一道闸门为界,闸门至烟囱一侧为烟道。

②烟道中的钢筋砼构件,按相应定额计算。

③钢筋砼烟道,以立方米计算(扣除各种孔洞所占体积),套用本部分地沟定额(不包括架空烟道)。

(5)砖烟囱脚手架

①砖烟囱外脚手架,以筒身高度按“座”计算。设计室外地坪以上部分脚手架以包括在定额内,不得另行计算。

②外脚手架包括:斜道、卷扬机架、安全网。竖井架包括:工作平台、内保护棚、安全网等。

2.水塔:

(1)基础:

①水塔基础定额是按钢筋砼编制的,如采用砖、毛石基础时,可套用烟囱基础的相应定额。

②钢筋砼基础以实体积计算。其基础与塔身的划分,以筒座上表面(或基础底板上表面)为界,以上为塔身,以下为基础;柱式塔身以柱脚与基础底板或梁交接处为界,以上为塔身,以下为基础,与基础底板相连接的梁,并入基础内计算。

(2)塔身:

①塔身与水槽的分界,以与水槽底相连接的圈梁为界。圈梁底以上为水槽,以下为塔身。

②钢筋砼塔身以实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所占体积。依附于塔身的过梁、雨蓬、挑檐等工程量并入塔身体积内。柱式塔身,不分柱、梁和直柱、斜柱均以实体积合并计算。

③砖塔身不分厚度、直径均以实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砼构件所占体积。砖璇及砖出檐等并入塔身体积内计算。

④砖塔身包括表面厚浆勾缝,如设计要求加浆勾缝时,套用本章水泥砂浆勾缝定额,原浆勾缝的工料不予扣减。

(3)塔顶及水槽底

①钢筋砼塔顶(不论是锥形、还是球形)及水槽底(不论是平底,还是拱底)其工程量合并以立方米计算。塔顶包括顶板和圈梁,槽底包括底板、挑出斜壁和圈梁。

②塔顶上如铺填保温材料,另列项目计算。

(4)水槽内、外壁:

①与塔顶和槽底(或斜壁)相连系的圈梁之间的直壁为水槽壁。保温水槽外保护壁为外壁,直接承受水侧压力的水槽壁为内壁,非保温水塔的水槽壁按内壁计算。

②水槽内外壁以实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体积,依附于外壁的柱、梁等均并入体积内计算。

(5)水塔脚手架

①水塔脚手架按水塔高度以座计算。水塔高度系设计室外地坪至塔顶的高度。

②外脚手架包括塔身外架子、简易架子、水槽内、外架子、斜道、卷扬机架、安全网等。内脚手架包括塔身内架子,水槽内、外架子,卷扬机架、安全网等。

③每座水塔只能计算一次脚手架费用。水塔钉防寒板、抹灰及门窗油漆等,不另外计算脚手架费用。

(6)其它

铁件、铁梯、围栏、砖砌体加固筋等,单独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3.贮水(油)池

(1)贮水(油)池底、壁、盖均以立方米计算。

(2)池底与池壁划分:当平底,池壁有扩大部分时,以扩大部分的上端为界,以下为池底,以上为池壁;当池壁无扩大部分时,以池底的上表面为界,以下为池底,以上为池壁。

当锥形底,有壁基梁时,以基梁的底面为界,以下为池底,以上为池壁。当无壁基梁时,以锥形上坡口为界,以下为池底,以上为池壁。

(3)当平底带有斜坡时,斜坡部分另行计算。

(4)壁基梁的高度,自梁底算至池壁下部底面。壁基梁工程量单独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5)无梁池盖柱的高度,自池底上表面算至池盖下表面,包括柱底、柱帽的体积。

(6)池顶盖除包括顶盖部分的体积外,其中无梁盖包括与池壁相连接的扩大部分的体积,肋形盖包括主、次梁的体积,球形盖包括边侧梁的体积。

(7)各种池盖中的进气孔、透气管、水泥盖等,均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得另行计算。

(8)沉淀池水槽,系指池壁上的环形溢水槽,纵横U形水槽,但不包括与水槽相连接的矩形梁。

4.贮仓

(1)矩形仓

①矩形仓分立壁和斜壁(漏斗),各按不同厚度以立方米计算。立壁和斜壁以相互交点的水平线为界,壁上圈梁并入斜壁工程量内。基础、支撑漏斗的柱和柱之间的连系梁,可按有关章节规定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②仓壁耐磨层,可按底十一章有关规定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③脚手架可按第九章有关规定计算,套用双排脚手架定额。

(2)圆仓:

①本定额适用于高度在30米以下,仓壁厚度不变,采用钢滑模施工的圆形仓。如盐仓、粮仓、水泥仓等。

②圆仓工程量应分别按仓基础板、仓底板、仓顶板、仓筒壁以立方米计算。

③仓基础板与仓底板之间的钢筋砼柱,包括柱底座、柱帽、合并计算工程量,套用相应定额。

④仓顶板及其顶板梁,合并计算,套用仓顶板定额。

⑤板式仓基础以立方米计算,套用第一章的满堂基础定额。

⑥仓壁高度自基础板顶面算至仓顶板底面,以立方米计算。扣除0.05平方米以上的孔洞所占体积,但每扣除10平方米孔洞面积,需增加人工:0.43工日,模板材0.293立方米,模板钉0.37千克。

5.地沟:

(1)现浇砼及钢筋砼地沟分别按沟底、沟壁、沟顶板以立方米计算,不论方形(封闭式)、槽形(开口式)、阶梯形(变截面式)均套用本定额。

(2)沟壁与底的划分,以沟板底上表面为界。沟壁与沟顶板的划分,以沟顶板的下表面为界。上薄下厚的壁按平均厚度计算,阶梯形的壁,按加权平均厚度计算。

(3)肋形沟顶板或预制沟顶板,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套用相应定额。

6.支架:

(1)钢筋砼支架不分形式均以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包括支架各组成部分,如柱、梁、平台板等)。

(2)支架基础按第一章有关规定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3)支架安装不得计算脚手架费用。

(4)预制支架发生场外运输,按第十二章有关规定计算。

7.刺铁丝围墙及其大门:

刺铁丝围墙按长度乘高度以平方米计算,长度以延长米计(包括围墙柱和大门柱,但要扣除大门所占长度),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至柱顶。围墙上的金属柱刺铁丝,按长乘高,以平方米计,其长度按延长米(包括金属柱),高度自围墙顶算至柱顶。

8.室外排水管道:

(1)室外排水管道与室内排水管道的分界,以室内至室外第一个排水检查井为界。检查井至室内一侧为室内排水管道,另一侧为室外排水管道。

(2)排水管道铺设定额综合了不同沟槽深度及土壤类别,使用时,不得因情况不同而调整定额。

(3)排水管道铺设以延长米计算。异形接头、弯头和三通等,管道的坡度影响已包括在定额内。

9.检查井、化粪池及其他:

(1)砖砌井(池)壁和现浇钢筋砼井(池)壁,按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计算时,与井(池)壁相连接的管道及其内径在20厘米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不予扣除。所以管道或孔洞上部的砖璇,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得另行计算。

(2)渗井系指上部浆砌,下部干砌的渗水井。干砌部分不分方形、方圆形,均以立方米计算。计算时不扣除渗水孔所占体积。浆砌部分以立方米计算,套用“砖砌井(池)壁”相应定额(其深度包括干砌部分)。

(3)预制钢筋砼构件安装定额,仅包括安装费用。

(4)安装大小头井筒时(即上口小,下口大),其直径按下口直径计算。每节高按70厘米,套用相应定额。第十一章耐酸防腐保温隔热

说明

1.本章的整体面层、隔离层和平面砌块料面层,适用于楼地面及平台的防腐蚀面层和不发火花、重晶石等特种面层:立面砌块料面层适用于墙面、墙裙防腐蚀面层;池、沟槽砌块料面层适用于各类地槽、地沟、地坑的防腐蚀面层。刷涂料适用于钢结构、砼结构、抹灰面的防腐。

2.各种胶泥砂浆、砼的材料配合比和各种整体面层的厚度,当设计与定额规定不同时,可以换算。但各种块料面层的结合层砂浆或胶泥厚度不变。

3.耐酸胶泥、砂浆、砼的粉料,除水玻璃按石英粉:铸石粉=1:0.6-1外,其他均按石英粉计算,实际采用填料不同时,可以调整。

4.水玻璃类面层及结合层,定额内均包括涂稀胶泥料。树脂类及沥青类未包括树脂打底料及冷底子油工料。发生时另行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5.池、沟槽砌块料面层定额中,包括原浆勾缝。

6.浇、灌硫磺砼的模板,未包括在定额内,发生时按实计算。

7.本定额是按自然养护法考虑的,如采用其他方法,可按实计算。

8.本定额的各种面层,除塑料聚乙烯地面外,均不包括踢脚线。整体面层的踢脚线按整体面层相应定额执行。块料面层的踢脚线,按立面砌块面层相应定额执行。

9.保温隔热工程:

(1)本定额适用于中温、低温及恒温的工业厂、库房的保温、隔热工程。

(2)本定额只包括保温、隔热材料的铺设,不包括隔气防潮、防护层或衬墙等。

(3)隔热层的铺设,除松散稻壳玻璃棉及矿渣棉为散装外,其他保温板材均以10#石油沥青作胶结材料。

(4)松散稻壳已包括装前的筛选、除尘等。

(5)玻璃棉、矿渣棉填装用的塑料包装袋,其材料、人工已包括在定额内。

(6)附墙铺贴板材时,基层涂沥青一道的工料已包括在定额内。

工程量计算规则

1.耐酸防腐工程量按图示尺寸(除重晶石砼面层外)以净面积计算。扣除0.3平方米以上的孔洞和突出底面各种物体所占面积。门洞、洞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另行计算。合并在相应工程量内。

2.踢脚线按净长乘高以平方米计算。扣除门、洞口所占面积,侧壁的面积另行计算,合并在相应工程量内。

3.平面砌双层耐酸块料,按单层工程量乘2计算。

4.保温工程:

(1)保温隔热体的厚度,按隔热材料净厚度(不包括胶结材料的厚度)计算。

(2)地坪隔热层,按围护结构墙体间净面积计算,不扣除承重柱及0.3平方米以内的孔、洞、台所占面积。

(3)内墙长度按内墙净长计算,高度由地坪面算至楼板底面或顶棚底面。

(4)各类隔热材料外墙长度,按围护结构的隔热体中心线间长度计算,高度按图示尺寸。

(5)计算隔热墙体工程量时,应扣除冷藏门的洞口及管道穿墙洞所占体积。

(6)软木、泡沫塑料板、沥青稻壳板包柱子,长度按保温后柱子周长减去4倍保温层厚度乘图示高度及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5.零星隔热工程:

(1)池、槽隔热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池壁、底分别套用墙体隔热及地面隔热定额。

(2)门口周围的隔热部分,按图示部分,分别套用墙体或地面的相应定额,以立方米计算。

(3)梁等其它零星隔热工程,均按实际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套用墙体定额。

(4)柱帽贴软木或泡沫塑料板,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套用砼板下铺贴定额。

第十二章其它

说明

一、该章包括预制砼构件蒸养费、木材烘干费、通风照明防毒费、机械进出场费、构件场外运输费等。

二、预制砼构件蒸养费:指由特殊需要缩短砼构件凝固期而采取的蒸养措施费用。本费用根据需要,结算时按实计取。

三、木材烘干费:指木材干燥程度尚未达到木作施工需要,而采取的木材烘干措施费用。本费用根据需要,结算时按实计取。木材烘干费用已考虑了木材烘干时的干缩损耗。

四、通风照明防毒费:指在冷库的暗室内施工所增加的等费用。计算时,按完成冷库的暗室(包括暗室

内墙面、地面抹灰、刷沥青、贴软木、室内装填保温材料等)的定额工日数量计算。

五、机械进出场费按机械台班定额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定额中构件场外运输距离为25公里以内,金属构件以每10吨为单位套用。

装饰

第一章楼、地面工程

说明

1.本章中的水泥砂浆、水泥石子浆的配合比,当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2.水磨石楼地面、楼梯定额中均包括抹踢脚线。当设计不做踢脚线时,楼地面每100平方米扣除:人工38.29工日、1﹕3水泥砂浆0.2m3 、水泥石子浆0.13 m3;楼梯每100平方米扣除:人工41.91工日、1﹕

2.5水泥砂浆0.22 m3、水泥石子浆0.15 m3。

3.“水磨石踢脚线”项目只适用单独做踢脚线的工程。“块料面层”定额中不包括踢脚线,当设计要求做块料踢脚线时,按相应定额计算。

4.螺旋形楼梯的装饰,套用相应的装饰项目定额,但人工、机械乘系数1.20,块料用量乘系数1.10。

5.楼梯、台阶不包括防滑条,设计需做防滑条时,按相应定额计算。

6.块料面层中的“零星项目”,仅适用于挑檐天沟、腰线、窗台线、门窗套、拦板、扶手、遮阳板、池槽、阳台、雨蓬周边等。

工程量计算规则

1.楼地面找平层面层均按主墙间的净空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不做面层部分。不扣除柱(包括凸出墙面的附墙垛),间壁墙以及0.3 m2以内的孔洞等所占面积,但门洞空圈开口部分不增加。

2.楼梯面层均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包括踏步、休息平台以及宽在50厘米以内的楼梯井)。

3.台阶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子目中未包括侧面装饰,其装饰按展开面积计算,套用相应的零星项目。

4.踢脚线(板)以延长米乘高度计算。

5.地面刷各种涂料,其工程量按主墙间的净面积计算。不扣除墙架、柱、间壁墙、通风道、附墙烟囱及0.30 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和暖气槽、壁龛的开口处的面积不增加。地面刷涂料套用建筑分册第七章有关子目。

第二章墙、柱面工程

说明

1.本章中的砂浆及其配合比,饰面材料型号、规格(含型材),如与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换算,但人工和机械数量不变。

2.抹灰、块料砂浆结合层(灌缝)的厚度,当设计与定额不同时,除定额中注有“厚度”的可以调整外,其余均不得调整。

3.当圆弧形、锯齿形等复杂形墙面镶贴块料饰面时,均按相应项目套用定额,但人工费乘系数 1.15计算。

4.外墙贴块料面层当灰缝宽度超过20mm时,其块料,灰缝材料用量允许调整,但人工机械不变。

5.隔墙(间壁)、隔断、墙面、墙裙等定额中采用的木龙骨用量与设计用量不同时,可以换算。其损耗率为6%。

6.饰面、隔墙(间壁)、隔断定额内未包括压条、下部收边、装饰线(板)及木基层的防火油漆,如设计要求时,分别按相应定额套用。

7.幕墙、隔墙(间壁)、隔断所用的轻钢、铝合金龙骨,当设计用量与定额用量不同时可以换算,但人工、机械数量不变。轻钢龙骨损耗率为6%,铝合金龙骨损耗率为7%。

8.块料镶贴和装饰抹灰中的“零星项目”适用于挑檐、天沟、腰线、窗台线、门窗套、压线、栏杆、栏板、扶手、遮阳板、池槽、阳台、雨蓬周边等。

9.干挂大理石、花岗岩,当缝宽超过10mm时,大理石、花岗岩及密封胶用量允许换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外墙装饰抹灰:

外墙面抹灰面积,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0.3 m2以上孔洞所占面积,但门窗洞口或孔洞侧壁面积不增加。附墙垛侧面面积并入外墙抹灰工程量内。

2.独立柱:

①柱抹灰、镶贴块料面积按结构断面周长乘装饰高度计算。柱的其他饰面面积按外围饰面周长乘装饰高度计算。

②柱帽、柱墩工程量并入相应柱面积内。每10个柱帽或柱墩增加人工:装饰抹灰2.5工日,块料镶贴3.8工日,饰面5.0工日。

3.零星项目抹灰或镶贴块料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的展开面积计算。其中栏板、栏杆(包括柱、扶手或压顶、下坎)按外立面垂直投影面积乘系数2.2计算。

4.墙面贴块料面层,按实贴面积计算。

5.墙裙贴块料面层,其高度大于1500mm或小于300mm时,分别套用墙面定额或楼地面工程中的踢脚板定额。

6.木板条隔墙、木墙裙、护壁板均按墙的净长乘净高计算,扣除门窗及0.30 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木板条隔墙立楞(龙骨)所需的垫木木砖及预留门窗洞口加楞均包括在定额内,不单独计算。

7.铝合金隔墙、幕墙均以框外围面积计算。

8.内墙抹灰:内墙面抹灰面积,应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面积。不扣除踢脚线、挂镜线、0.30 m2以内的孔洞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但洞口侧壁和顶面、内窗台亦不增加。垛的侧面抹灰并入内墙抹灰工程量内。内墙抹灰的长度以主墙间的图示净长尺寸计算。其高度确定如下:

①无墙裙的抹灰高度(不论有无踢脚线),按楼地面算至天棚底面。

②有墙裙的抹灰高度,按墙裙顶点算至天棚底面。

③有吊顶天棚的抹灰高度,按楼地面算至天棚底面另加20厘米。

9.砖墙中的钢筋砼梁、柱抹灰,并入所附墙内。

10.护角线的工料已包括在抹灰定额内,不另计算。

11.内墙涂刷工程量计算同内墙抹灰。

12.内墙抹灰、涂刷套用建筑分册第七章有关子目。

第三章天棚工程

说明

1.本章天棚龙骨仅列有几种常用材料,如实际采用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损耗率分别为:木龙骨6%,轻钢龙骨6%,铝合金龙骨7%。

2.定额中的天棚等级划分标准如下:天棚面层在同一标高者称“一级天棚”,不在同一标高,且每一高差在200 mm以上者为“二级或三级天棚”。

3.天棚骨架及面层分别列项,使用时分别套用相应定额。对于二级及二级以上天棚,面层人工乘系数1.3,

面层材料乘系数1.2。

4.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定额是按双层结构编制的(即中、小龙骨紧贴大龙骨底面吊挂)。如采用单层结构时(大、中龙骨底面在同一水平面上),材料用量应扣除定额内小龙骨及相应配件数量。人工用量做如下调整:对“一级天棚”人工用量乘系数0.83;对“二、三级天棚”,轻钢龙骨人工用量乘系数0.87,铝合金龙骨人工用量乘系数0.84。

5.当天棚吊筋为后期在砼板上钻孔安装时,按相应天棚项目人工增加3.4工日∕100 m2。如砖墙上钻洞,搁放骨架时,按相应项目增加1.4工日∕100 m2。上人型天棚骨架,吊筋改预埋为射钉固定时,每100 m2人工减0.25工日,吊筋减3.8kg,钢板增加27.6kg射钉增加585个。

6.木骨架及面层的防火处理,另套用相应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1.本章工程量按主墙间钉(贴)面积计算,扣除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面积,但不扣除间壁墙、检查洞、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

2.天棚中的折线,迭落等圆弧形、拱形、高低级灯带、槽式艺术形式天棚,按展开面积计算。

3.天棚抹灰:

①天棚抹灰面积以主墙面净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垛、柱、附墙烟囱,检查洞和管道所占面积。带钢筋砼梁的天棚,梁的两侧抹灰面积并入天棚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②密肋梁或井字梁天棚抹灰面积,按展开面积计算(井字梁天棚指井内面积在5平方米以内者)。

③檐口天棚抹灰并入相同天棚抹灰工程量内。

④天棚抹灰套用建筑分册第七章有关子目。

第四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说明

1.本章已综合考虑了在同一平面上的分色及门窗内外分色。如做美术图案者另外计算。

2.定额中所规定喷、涂刷遍数,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每增减一遍项目进行调整。

3.喷塑(一塑三油):底油、装饰漆、面油。其划分如下:

(1)大压花: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2cm2以上。

(2)中压花: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1.2 cm2内。

(3)喷中点、幼点:喷点面积在1 cm2以内。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天棚面、墙、柱、梁面的喷塑及裱糊,其工程量按平方米计算。计算时扣除门窗洞口、墙裙及0.30 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门窗洞口和空圈侧壁和顶面的面积不增加,柱、垛(梁)的侧壁面积并入相应装饰面积内。

2.木材面、金属面油漆其工程量分别按下表规定进行计算(装饰木线油漆不单独计算)。

(1)木材面油漆

套用“单层木门窗”定额其工程量乘以下系数:

套用“木扶手(不带托板)”定额其工程量乘以下系数

套用“墙面墙裙”定额其工程量乘以下系数

套用“木地板”定额其工程量乘以下系数

套用“其它木材面”定额其工程量乘以下系数

山东省安装工程03定额计算规则

山东省安装工程 消耗量定额解释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1、五芯以上电缆头如何执行定额? 答:五芯电缆头制安执行定额时,按相应截面电缆头制安定额乘以系数1.3,六芯电缆头制安乘以系数1.6,每再增加一芯定额增加30%,以此类推。 2、竖直通道电缆敷设适用范围如何?电缆在竖井内桥架 中竖直敷设时能否适用? 答:竖直通道电缆敷设是按电缆在竖直通道内垂直敷设的安装条件考虑的,采用支架支持固定电缆,支架间距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 电缆在竖井内桥架中敷设时,不符合通道敷设条件,应套用电缆其他敷设方式并乘以1.2系数。 3、电缆桥架、低压封闭式插接母线槽的支吊架制作安装是 否可按铁构件制作安装定额另行计算? 答:电缆桥架定额和低压封闭式插接母线槽定额均未含支吊架制作安装。现场制作的支吊架可按铁构件制作安装定额执行。桥架成品支吊架安装执行2-629。 4、防雷接地装置中,若利用柱内两根以上钢筋做引下线应 如何计算工程量?以焊接为一体的独立基础钢筋作为接地装置时如何执行定额?

答:利用建筑物内柱筋做引下线定额是按每一根柱内焊接两根主筋考虑的,如果焊接柱筋数目超过两根时,定额规定按比例调整。即:调整系数为实际利用柱内钢筋根数除以2而得。 以焊接为一体的独立基础钢筋作为接地装置时,由于基础钢筋是土建专业施工的,安装只发生焊接,所以可参照柱主筋与圈梁钢筋焊接定额以“10处”为计量单位计算。 5、等电位箱、电缆T接箱如何执行定额? 答:等电位箱、电缆T接箱箱体安装可执行接线箱安装相应定额,焊、压接线端子另计。 6、卫生间内的等电位接地如何执行定额? 答:卫生间内等电位接地采用圆、扁钢时,可参照防雷及接地装置中“接地母线沿砖、混凝土明设”项目执行。 7、电气刚性阻燃管暗配没有发生切割墙体的情况,如何执 行? 答:电气刚性阻燃管暗配定额综合考虑了在墙体敷设时切割墙体工作。如果工程中没有切割墙体的情况,可对定额进行调整,人工乘以系数0.9,材料扣除水泥砂浆用量。 8、在部分电气工程中使用方形管及其接线盒、紧锁式钢导 管(JDG管)电线保护管时应套用何定额?

清单、定额两种工程量计算规则

清单、定额两种工程量计算规则共同部分归纳(一) - 清单、定额两种工程量计算规则共同部分归纳(一) 工程管理学习类 2009-08-27 17:40 清单、定额两种工程量计算规则共同部分归纳 土石外运:挖土体积-回填土体积=基础砌体+垫层体积=室外地坪标高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室地坪以上回填土体积 场地回填:回填面积×平均厚度 室回填= S净*(室外高差-地坪厚) 基础回填:挖方体积-室外地坪标高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墙基、柱基、管基、垫层) 地基强夯:设计图示尺寸m2 基础垫层:设计图示尺寸m3 地面垫层:V=S净h , S净=S底-(L中T+Lt),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管道、地沟所占体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面积≤0.3 m2孔洞所占体积 其他垫层:设计图示尺寸m3 砖基础:V=LA-地(圈)梁、构造柱所占体积-∑>0.3 m2 孔洞面积×基础墙厚(b);H:基础设计深度;h大放脚折加高度 L:外墙中心线,墙净长线 A=基础墙面积+大放脚面积=b(H+h) 注: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不增加,附墙垛基础突出部分体积并入基础界限 砖基与砖墙:设计室地坪石基、勒,砖围墙:室外地坪 石勒墙:室地坪 石围墙:外地坪标高不同时取较低者;外标高间为挡土墙,挡土墙以上为墙身位于室地坪±300以,以不同材料为界;超过±300,以室地坪为界 砖墙:(墙长×墙高-∑>0.3 m2孔洞面积)×墙厚-∑构件体积(嵌入) 墙长:外墙中心线,墙净长线 墙高:外墙:①斜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②斜屋面有屋架且室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面+200mm ③斜屋面无天棚者有屋架算到屋架下弦底面+300mm ④出檐宽度>600mm,按实砌高度 ⑤平屋面算至钢砼板面 墙:①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底 ②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100mm ③有钢砼楼板隔层者算至板底 ④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 女儿墙: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压顶下表面 外山墙:平均高度 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的钢砼柱、梁、圈梁、挑梁、砖平碹、砖过梁及凹进墙的壁龛、管槽、暖气管、消火栓箱、墙板头等所占体积 不增加:凸出墙面腰线、挑檐、压顶、窗台线、虎头砖、门窗套体积 并入:凸出墙面的砖垛 砖烟囱、砖水塔:筒壁平均中心线周长×厚度×高度;扣除各种孔洞钢砼圈梁、过梁等体积。以

山东省清单计算规则

山东清单全套计算规则 (后面下载不下来) 一、平整场地: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定额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米以平方米面积计算。2、平整场地计算公式 S=(A+4)×(B+4)=S底+2L外+16 式中:S———平整场地工程量;A———建筑物长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B———建筑物宽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S底———建筑物底层建筑面积;L外———建筑物外墙外边线周长。 该公式适用于任何由矩形组成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场地平整工程量计算。 二、基础土方开挖计算 1、开挖土方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2)、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槽底长和宽是指基础底宽外加工作面,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2、开挖土方计算公式: (1)、清单计算挖土方的体积:土方体积=挖土方的底面积×挖土深度。(2)、定额规则:基槽开挖:V=(A+2C+K×H)H×L。式中:V———基槽土方量;A———槽底宽度;C———工作面宽度;H———基槽深度;L———基槽长度。. 其中外墙基槽长度以外墙中心线计算,内墙基槽长度以内墙净长计算,交接重合出不予扣除。基坑开挖:V=1/6H[A×B+a×b+(A+a)×(B+b)+a×b]。式中:V———基坑体积; A—基坑上口长度;B———基坑上口宽度;a———基坑底面长度;b———基坑底面宽度。 三、回填土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1、基槽、基坑回填土体积=基槽(坑)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 式中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一般包括垫层、墙基础、柱基础、以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等所占体积 2、室内回填土体积=主墙间净面积×回填土厚度-各种沟道所占体积主墙间净面积=S底-(L 中×墙厚+L内×墙厚) 式中:底———底层建筑面积;L中———外墙中心线长度;L内———内墙净长线长度。回填土厚度指室内外高差减去地面垫层、找平层、面层的总厚度。 四、运土方计算规则及公式: 运土是指把开挖后的多余土运至指定地点,或是在回填土不足时从指定地点取土回填。土方运输应按不同的运输方式和运距分别以立方米计算。运土工程量=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表示余土外运,为负值时表示取土回填。、 五、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 1、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桩的体积,按设计桩长以体积计算,长度按包括桩尖的全长计算,桩尖虚体积不扣除。计量单位:m3,体积计算公式如下: V=桩截面积×设计桩长(包括桩尖长度) 2、送钢筋混凝土方桩(送桩):当设计要求把钢筋砼桩顶打入地面以下时,打桩机必须借助工具桩才能完成,这个借助工具桩(一般2~3m长,由硬木或金属制成)完成打桩的过程叫

清单与定额的区别

这个是我自己总结的...你看看,之前我也搞不清楚;比如就说那土石方工程相差特别大定额上的费用能比清;影响单项工程造价的无非两种因素,量、价; 1.5米开始放坡;工程量清单中的计算规则是形成工程实体的净量,工程;首先,定额计价是针对工程预算和施工图概算而言,有;其次,定额计价是针对建设方而言,主要做概预算,而;第三,定额计价所需工程量是通过施工图进行计算的;(1 这个是我自己总结的...你看看,之前我也搞不清楚.2者差别挺大的,现在 工程招标大都是用08清单招标的,定额也有,但清单更科学,更符合现在的行情 比如就说那土石方工程相差特别大定额上的费用能比清单上的多上好多呢!清单计价是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现阶段都达不到国家要求按清单模式走一般的企业都是把定额计价转为清单计价相差整体不会太大但局部一些都差异非常明显定额说的是定额编号比如说1-108说的是机械挖土方而清单写的是项目编号如010101003表示的是冻土开挖一般情况都是用计算规则计算出定额工程量然后套定额计算综合价最后计算综合单价和合价最后把工程量和综合单价和合价在清单计价表中填入最后整理得出结果 影响单项工程造价的无非两种因素,量、价。量小了,单价必然就高了。这里说一下,上面提到的土石方工程,定额的计算规则是有放坡量的,挖土深度超过 1.5米开始放坡。而清单则是无论基础多深,都按直立不放坡计算工程量。这部分量体现在哪儿了呀,就是体现在单价里面了。呵呵,说到这里还想再伸入一点,定额是体现的社会平均水平,而清单则是体现的社会先进水平,强调的是竞争。还是那个挖土方的例子,企业水平不一样,施工组织设计也可能不尽相同。土方按坡的坡度就不一不致。挖土的多少也就不同,终造成的单价就不同,最终就把企业优势体现到清单单项工程的单价上面。而定额,是死的计算规则。人人都是那么算,无所谓什么竞争。所以说是社会平均水平。 工程量清单中的计算规则是形成工程实体的净量,工程量清单中计算的工程量包含多项内容。定额中工程量计算规则是形成工程实体的净量加损耗量加预留量,定额中计算工程量规则是单一内容。 首先,定额计价是针对工程预算和施工图概算而言,有通用定额和专用定额来完成工程估价,清单报价根据市场的材料、人工、机械台班等价格组成,最后通过施工组织设计,形成施工方的投标报价。 其次,定额计价是针对建设方而言,主要做概预算,而清单报价是针对施工方而言,主要用于编制投标报价,其中工程量清单在招标文件提供,施工方只需要提供投标综合单价。

山东清单全套计算规则

山东清单全套计算规则 一、平整场地: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定额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米以平方米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计算公式 S=(A+4)×(B+4)=S底+2L外+16 式中:S———平整场地工程量;A———建筑物长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B———建筑物宽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S底———建筑物底层建筑面积;L外———建筑物外墙外边线周长。 该公式适用于任何由矩形组成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场地平整工程量计算。 二、基础土方开挖计算 1、开挖土方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2)、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槽底长和宽是指基础底宽外加工作面,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2、开挖土方计算公式: (1)、清单计算挖土方的体积:土方体积=挖土方的底面积×挖土深度。(2)、定额规则:基槽开挖:V=(A+2C+K×H)H×L。式中:V———基槽土方量;A———槽底宽度;C———工作面宽度;H———基槽深度;L———基槽长度。. 其中外墙基槽长度以外墙中心线计算,内墙基槽长度以内墙净长计算,交接重合出不予扣除。 基坑开挖:V=1/6H[A×B+a×b+(A+a)×(B+b)+a×b]。式中:V———基坑体积;

A—基坑上口长度;B———基坑上口宽度;a———基坑底面长度;b———基坑底面宽度。 三、回填土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1、基槽、基坑回填土体积=基槽(坑)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 式中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一般包括垫层、墙基础、柱基础、以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等所占体积 2、室内回填土体积=主墙间净面积×回填土厚度-各种沟道所占体积 主墙间净面积=S底-(L中×墙厚+L内×墙厚) 式中:底———底层建筑面积;L中———外墙中心线长度;L内———内墙净长线长度。 回填土厚度指室内外高差减去地面垫层、找平层、面层的总厚度。 四、运土方计算规则及公式: 运土是指把开挖后的多余土运至指定地点,或是在回填土不足时从指定地点取土回填。土方运输应按不同的运输方式和运距分别以立方米计算。 运土工程量=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表示余土外运,为负值时表示取土回填。、 五、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 1、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桩的体积,按设计桩长以体积计算,长度按包括桩尖的全长计算,桩尖虚体积不扣除。计量单位:m3,体积计算公式如下: V=桩截面积×设计桩长(包括桩尖长度) 2、送钢筋混凝土方桩(送桩):当设计要求把钢筋砼桩顶打入地面以下时,打桩机必须借助工具桩才能完成,这个借助工具桩(一般2~3m长,由硬木或金属制成)完成打桩的过程叫“送桩”。计算方法按定额规定以送桩长度即桩顶面至自然地坪另加0.5米乘以横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计量单位:m3,公式如下:

山东建筑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山东省2016序列定额章节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总说明 一、《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SC01-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础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及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构筑物及其他工程,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施工运输工程,建筑施工增加共二十章。 二、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及新建装饰工程。 三、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是编制招标标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以及编制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以国家和有关部门发布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规范,并参考了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定额为依据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反映建筑行业平均水平。 六、本定额中人工工日消耗量是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的,人工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七、本定额中材料(包括成品、半成品、零配件等)是按施工中采用的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确定的,主要包括: (一)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量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周转性材料。 (二)本定额中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点(或现场加工点)至操作(或安装)点的施工场内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等。(三)本定额中所有(各类)砂浆均按现场拌制考虑,若实际采用预拌砂浆时,各章定额项目按以下规定进行调整: 1.使用预拌砂浆(干拌)的,除将定额中的现拌砂浆调换成预拌砂浆(干拌)外,另按相应定额中每立方米砂浆扣除人工0.382工日、增加预拌砂浆罐式搅拌机0.041台班,并扣除定额中灰浆搅

土建清单和定额计算规则.

一、土建计算规则 一、平整场地: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定额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米以平方米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计算公式 S=(A+4×(B+4=S底+2L外+16 式中:S———平整场地工程量;A———建筑物长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B——— 建筑物宽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S底———建筑物底层建筑面积;L外——— 建筑物外墙外边线周长。 该公式适用于任何由矩形组成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场地平整工程量计算。 二、基础土方开挖计算 开挖土方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2、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槽底长和宽是指基础底宽外加工作面,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2、开挖土方计算公式: (1、清单计算挖土方的体积:土方体积=挖土方的底面积×挖土深度。

(2、定额规则:基槽开挖:V=(A+2C+K×HH×L。式中:V———基槽土方量;A——— 槽底宽度;C———工作面宽度;H———基槽深度; L———基槽长度。. 其中外墙基槽长度以外墙中心线计算,内墙基槽长度以内墙净长计算,交接重合出不予扣除。 基坑开挖:V=1/6H[A×B+a×b+(A+a×(B+b+a×b]。式中:V———基坑体积;A— 基坑上口长度;B———基坑上口宽度;a———基坑底面长度;b———基坑底面宽度。 三、回填土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1、基槽、基坑回填土体积=基槽(坑挖土体积- 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 式中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一般包括垫层、墙基础、柱基础、以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等所占体积 2、室内回填土体积=主墙间净面积×回填土厚度-各种沟道所占体积 主墙间净面积=S底-(L中×墙厚+L内×墙厚 式中:底———底层建筑面积;L中———外墙中心线长度;L内——— 内墙净长线长度。 回填土厚度指室内外高差减去地面垫层、找平层、面层的总厚度,如右图: 四、运土方计算规则及公式: 运土是指把开挖后的多余土运至指定地点,或是在回填土不足时从指定地点取土回填。土方运输应按不同的运输方式和运距分别以立方米计 算。 运土工程量=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 共性问题 1、本定额总说明第十二条中已明确"环保、安防、消防、劳保、技术监督等部门的监测、检验费用,发生时按有关部门规定另行计算"。请问,对于这类强制性检验、验收收费应由谁来承担? 答:上述费用是发生于工程上的检验、验收费用,其费用计算标准按相关部门规定计算。这类费用属于建设单位管理费,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2、在执行消耗量定额时,是否必须执行省统一发布的价目表中各类消耗量单价? 答:在执行消耗量定额时,其人、材、机的单价应由工程发、承包双方根据建筑市场情况合同定价;如是投标报价则完全由投标人根据拟建工程实际和自身情况自主确定。省统一发布的工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是一个指导价格,为工程计价活动提供参考。省统一发布的指导价格包括省、各市的指导价。 3、怎样理解材料费中的检验试验费包括的内容?结算时这些费用是否按实际发生计取?答: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206号文件规定,材料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属于材料费的组成部分。所谓"对建筑材料、构件……进行一般鉴定、检查……",即是指按照相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在安装使用前必须对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以及构件、配件等所进行的抽检、校验或复查(包括试件、试样的机械性能试验和化学成分分析)。这些检测可以由具备条件的施工单位自己进行,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检验单位进行。检验试验费的计算,理论上讲,应将实际需要发生的对某一类别、规格、型号、批次的安装材料检验试验费用,分别计入相应被检验材料的单位材料成本费用(单价)之中。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如果每个工程都按实际发生的检验试验费计算非常困难,且由于工程专业、建设地点、材料产地及品质等诸多影响因素,也不宜制定全省统一费率。所以报价人应根据拟建工程实际情况,结合以往完成的相同或类似工程的成本核算资料,测算并确定材料检验费用的计取比率,进而完成相应的材料成本报价。另外,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测算发布当地建设市场价格信息的同时,发布本地区上述相关费用的指导费率,作为工程建设有关各方进行工程计价活动时的参考。至于工程所在地的技术监督、质量、安全等部门按照其各自行政性规定,对在建工程的材料、设备、构件等所进行的抽样检验收费,不包括在上述材料检验试验费中,此类费用应在建设单位管理费中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费项下列支,由建设单位支付。 4、如何计退甲方供材? 答:材料费是直接工程费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材料由哪一方采购供应,都应将其列入工程预(结)算造价。有些工程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或工程合同中规定甲方供料不列入安装工程费用,这是明显的违规行为且存在偷漏税嫌疑,应该坚决予以纠正。列入工程造价的甲供材料,可在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定案以后,双方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时再行扣回。即:工程价款结算金额= 核定的建安工程结算总价-工程预付款(备料款)-工程进度款-甲供材料款-工程质量保证金(暂扣)+(-)其他应付(应收)款。甲供材料款应以乙方实际领用甲方供材的原始凭证(如材料出库单、调拨单)数量,以双方协议的价格计算。不得采用按照列入结算造价的甲供材料总金额直接扣除的方式。

清单、定额计算规则

一、清单与定额不同部分 平整场地不同,清单以底层建筑面积。定额以底层建筑面积外扩2M。 挖土方不同:清单以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定额要加工作面,允许许情况下,要放坡。内墙高度不同:清单算至板顶,定额算至板底。 雨蓬不同:清单以体积,定额以面积。 阳台不同:清单以体积,定额以面积。 二、清单与定额相同部分 土石外运:挖土体积-回填土体积=基础砌体+垫层体积=室外地坪标高以下埋设得基础体积-室内地坪以上回填土体积 场地回填:回填面积×平均厚度 室内回填= S净*(室内外高差-地坪厚) 基础回填:挖方体积-室外地坪标高以下埋设得基础体积(墙基、柱基、管基、垫层) 地基强夯:设计图示尺寸m2 基础垫层:设计图示尺寸m3 地面垫层:V=S净h , S净=S底-(L中T+L内t),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所占体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面积≤0.3 m2孔洞所占体积 其她垫层:设计图示尺寸m3 砖基础:V=LA-地(圈)梁、构造柱所占体积-∑>0、3 m2 孔洞面积×基础墙厚(b);H:基础设计深度;h大放脚折加高度 L:外墙中心线,内墙净长线 A=基础墙面积+大放脚面积=b(H+h) 注:靠墙暖气沟得挑檐不增加,附墙垛基础突出部分体积并入基础界限 砖基与砖墙:设计室内地坪石基、勒,砖围墙:室外地坪 石勒墙:室内地坪 石围墙:内外地坪标高不同时取较低者;内外标高间为挡土墙,挡土墙以上为墙身位于室内地坪±300以内,以不同材料为界;超过±300,以室内地坪为界 砖墙:(墙长×墙高-∑>0、3 m2孔洞面积)×墙厚-∑构件体积(嵌入) 墙长:外墙中心线,内墙净长线 墙高:外墙:①斜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②斜屋面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面+200mm ③斜屋面无天棚者有屋架算到屋架下弦底面+300mm ④出檐宽度>600mm,按实砌高度 ⑤平屋面算至钢砼板面 内墙:①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底 ②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100mm ③有钢砼楼板隔层者算至板底 ④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 女儿墙: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压顶下表面 内外山墙:平均高度 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内得钢砼柱、梁、圈梁、挑梁、砖平碹、砖过梁及凹进墙内得壁龛、管槽、暖气管、消火栓箱、内墙板头等所占体积 不增加:凸出墙面腰线、挑檐、压顶、窗台线、虎头砖、门窗套体积

山东2016建筑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精品文档]

山东省2016序列定额章节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总说明 一、《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SC01-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础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及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构筑物及其他工程,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施工运输工程,建筑施工增加共二十章。 二、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及新建装饰工程。 三、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是编制招标标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以及编制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以国家和有关部门发布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规范,并参考了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定额为依据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反映建筑行业平均水平。 六、本定额中人工工日消耗量是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的,人工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七、本定额中材料(包括成品、半成品、零配件等)是按施工中采用的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确定的,主要包括: (一)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量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周转性材料。 (二)本定额中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点(或现场加工点)至操作(或安装)点的施工场内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等。 (三)本定额中所有(各类)砂浆均按现场拌制考虑,若实际采用预拌砂浆时,各章定额项目按以下规定进行调整: 1.使用预拌砂浆(干拌)的,除将定额中的现拌砂浆调换成预拌砂浆(干拌)外,另按相应定

清单计算规则和定额计算规则的区别

全统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与基础定额的计算规则的区别与联系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是对清单项目主项工程的计量设置的规则,而不对主项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的计量进行叙述。 全统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与基础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的联系主要表现在: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是在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大部分保留了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内容和特点,是基础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的继承和发展。 两种计算规则的区别是:对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中不适用于清单工程量计算,以及不能满足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要求的部分进行了修改和调整。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计量单位的变动;计算口径及综合内容的变动;计算方法的改变。 1.计量单位的变动 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计量单位一般采用基本计量单位,如m、kg、t等。基础定额中的计量单位则有时出现不规范的复合单位,如1000m3、l00m2、l0m、l00kg 等。但是大部分计量单位与相应定额子项的计量单位相一致。现选取部分项目,进行对比说明,见表3-1-1、与表3-1-2。 2.计算口径及综合内容的变动 全统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与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区别,主要反映在计算口径及综合内容的变动上。工程量清单对分部分项工程是按工程净量计量,定额分部分项工程则是按实际发生量计量。工程量清单的工程内容是参考规列项目,按实际完成完整实体项目所需工程内容列项。并以主体工程的名称作为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名称。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未对工程内容进行组合,仅是单一的工程内容,其组合的是单一工程内容的各个工序。 工程量清单的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根据清单的特点,针对主体工程项目设置的。但其计算口径涵盖了主体工程项目及主体工程项目以外的其他工程项目的全部工程内容。现就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选其有代表性的一些项目进行说明。 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 (1)土方工程:挖基础土方

清单工程量和定额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对比

清单工程量与定额工程量得计算规则对比 土石方工程 平整场地工程量 定额工程量: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面积平方米计算。 清单工程量:平整场地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得首层面积计算。 挖填土方工程量 清单与定额中得计算规则相同。都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挖基础土方工程量 1、挖沟槽、基坑土方工程 清单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以体积立方米计算。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有关规定: 挖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需放坡,放坡系数表如下 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其宽度按图示沟槽、基坑底宽,单面加10cm,双面加20cm计算。支挡土板后,不在计算放坡。 定额工程量:按图示桩断面面积乘以设计桩孔中心线深度计算。 清单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面积乘以挖土深度以立方米计算。 土方回填工程量 定额与清单计算规则相同。 工程量计算规则: 沟槽、基坑回填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即用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得基础体积(包括基础垫层及其它构筑物)、 室内回填土工程量按主墙之间得面积乘以回填厚度计算。 余土外运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土方体积折算表

砌筑工程 砖基础 定额与清单中计算砖基础工程量均以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得重叠部分面积及嵌入基础内得钢筋、铁件、管道、基础砂浆防潮层与单个面积0、3平方米以内得孔洞所占体积,但靠墙得暖气沟得挑檐不增加。扣除地梁(圈梁)、构造柱所占体积。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应并入基础工程量内。 基础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线计算。 实心砖墙 定额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身得钢筋混凝土柱、梁(包括过梁、圈梁、挑梁)、砖平平砌砖过梁与暖气包龛及内墙板头得体积,不扣除梁头、外墙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椽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得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每个面积在0、3平方米以下得孔洞所占得体积。突出墙面与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及三皮砖以内得腰线与挑檐等体积亦不增加墙得长度:外墙长度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长度按内墙净长线计算。 墙身高度: a、外墙墙身高度:斜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等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 下弦底面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00mm,出檐口宽度超过600mm时,应按石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钢筋混泥土板底。 b、内墙墙身高度:位于屋架下弦者,其高度算至屋架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 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板底;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面。 c、内外山墙,墙身高度: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d、女儿墙高度:自外墙机耕面至图示女儿墙面高度,分别按不同墙厚并入外墙计算。 清单计算规则: a、内墙高度: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下弦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 土楼板隔层者算到大楼板顶;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 b、女儿墙高度: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顶面(如有混泥土压顶时算到压顶下表面)。 c、其它清单计算规则同定额计算规则。 空斗墙 定额与清单中计算空斗墙工程量均以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墙角、内外墙交接处,门窗洞口立边、窗台砖及屋檐处得实砌部分以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但在窗间墙、窗台下、楼板底、梁头下等实砌部分,应另行计算,套零星砌体项目。 空心墙 定额与清单计算空花墙按空花部分外形体积以立方米计算,空花部分不予扣除,其中实体部分以体积另行计算。 空心砖墙、砌块墙 定额与清单计算空心砖墙、砌块墙工程量均以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过

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鲁建发[2011]3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 计价规则》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完善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项目投资,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结合我省实际,我们编制了《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现予发布。现将有关事宜作如下说明: 一、本规则中第1.0.3、3.1.2、3.2.1、3.2.2、4.1.2、4.1.3、4.1.7、 4.3.2、4.8.2条中黑体字是引用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强制性条文的内容,必须严格执行。 二、与本规则配套的《山东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计算规则》另行发布,在未发布之前,仍执行鲁建发[2004]7号、鲁建标字[2005]8号发布的《山东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第5部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其消耗量定额"相关内容,其他部分内容同时停止使用。 三、本规则自2011年7月1日起实施。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

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1.0.2 本规则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0.3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实行招投标的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其他工程建设项目,宜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4 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包括: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竣工结算的办理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计量、工程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和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活动。 1.0.5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审核,应由具有编制和审核能力的招(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及其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编制与审核的单位和人员,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1.0.7 本规则与《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配套使用。 1.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遵守本规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 1.0.9 本规则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 2 术语 2.0.1 工程量清单: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类别划分

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 一、总说明 (一)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和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鲁建标字[2004]3号)》,为统一我省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并发布我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费率,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计价活动,与《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2006年版《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配套使用。 (三)建筑工程计价活动包括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和签订施工合同价以及确定工程竣工结算等内容。 (四)规费中的社会保障费,按省政府鲁政发[1995]10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1995]77号文件规定,在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向建筑企业劳保机构交纳。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包括该项费用。在编制工程预(结)算时,仅将其作为计税基础。 (五)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在工程发包时,按规定计算出费额,在工程造价中列为暂定金额;工程施工时,由工程发包单位、市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设置的安全设施内容进行确认,并由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其费用,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六)企业管理费费率、利润率和部分措施费费率按不同的工程类别确定。(七)工程量清单计价可参照本规则公布的相应费率。 (八)本规则中工程费用计算程序是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活动的依据,其中,实行定额计价方式,执行计算程序(一);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执行计算程序(二)。各种费率(规费、税金除外)是计价活动的参考。 二、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一)定额计价的计算程序

山东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

一、住宅楼顶部阁楼(即斜屋面)1/2高度大于2.2米是否计算建筑面积。 答:层高大于2.2米部分计算建筑面积。 二、菏泽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你站菏标定函[2003]3号请示函收悉。现就请示内容答复如下: 关于执行96年建筑工程综合定额时,当建筑物层高为2.2m时,不计算建筑面积,同时也不计算综合脚手架,但可按定额9-10子目计算里脚手架;当建筑物层高小于2.2m大于1.8m时,也可按定额9-10子目计算里脚手架。 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三、 关于《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部分问题的解答 编者案:即墨市解本森同志对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提出有关问题,现网上予以答复,以飨读者。 上册 1、挖沟槽中各种检查井和排水管道接口等处因加宽而增加的工程量均不增加,当底面积>20m2的井,应怎样计算其工程量? 答:底面积大于20m2的各类池井,按设计池井的体积以立方米单独计算工程量,套用挖土方相应项目。 2、P47预制钢筋砼管桩与板桩应套什么定额? 答:(1)预制钢筋砼管桩,执行2-3-9~12定额子目。 (2)预制钢筋砼板桩,执行2-3-13~16定额子目。 3、P72定额内未包括钢板桩的制作,除锈、刷油,发生时应套什么定额? 答:定额打钢工具桩项目中钢板桩是按成品考虑的,其制作与养护均应包括在其价格内。 4、P271"无纱单扇玻璃窗"是否应改为"无纱单层玻璃窗"? 答:定额名称中"单扇"应为"单层"。 5、P272"无纱双扇玻璃窗"是否应改为"无纱双层玻璃窗"? 答:定额名称中"双扇"应为"双层"。 6、P183"十四"倒数第三行"线密度"的含义是什么? 答:线密度是指线状物体单位长度的重量。 7、P279倒数4行"花岗石板"是否应改为"花岗岩板"? 答:应为"花岗石板"。 8、P295工作内容:"防水抹弱处贴附加层"是否将抹改为薄? 答:P295工作内容中,"防水抹弱处贴附加层"应为"防水抹薄处贴附加层"。 9、工程量计算规则P24(二),设计要求安装勾头(卷尾)或博古(宝顶)等时,另按个计算,应套什么定额? 答:执行仿古园林定额有关项目。

2011年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正式版

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二〇一一年四月

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鲁建发[2011]3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 计价规则》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完善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项目投资,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结合我省实际,我们编制了《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现予发布。现将有关事宜作如下说明: 一、本规则中第1.0.3、3.1.2、3.2.1、3.2.2、4.1.2、4.1.3、4.1.7、4.3.2、4.8.2条中黑体字是引用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S5O500—2008强制性条文的内容,必须严格执行。 二、与本规则配套的《山东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计算规则》另行发布,在未发布之前,仍执行鲁建发[2004]7号、鲁建标字[2005]8号发布的《山东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第5部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其消耗量定额"相关内容,其他部分内容同时停止使用。 三、本规则自201 1年7月1日起实施。 二〇一一年四月

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1.0.2 本规则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0.3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实行招投标的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其他工程建设项目,宜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4 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包括: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竣工结算的办理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计量、工程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和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活动。 1.0.5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审核,应由具有编制和审核能力的招(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及其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编制与审核的单位和人员,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1.0.7 本规则与《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配套使用。 1.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遵守本规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 1.0.9 本规则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 2 术语 2.0.1 工程量清单: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2.0.2 项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数字标识。 2.0.3 项目特征: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山东省2003年定额说明及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山东省 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DXD37-101-2002 山东省建设厅 山东省建设厅文件 鲁建标字[2003]3号 关于发布 《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建立公平竞争机制,规范建筑市场计价秩序,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编制了《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定额),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定额自2003年4月1日起施行。2003年4月1日前已签定合同的工程,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定额的使用按省建设厅鲁建发[2002]41号《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原省建委鲁建标发[1996]18号文件发布的相关定额同时停止使用。 四、本定额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映给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二○○三年一月二十五日 总说明

一、《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编制的。本定额共分十章,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防护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混凝土工程;门窗及木结构工程;屋面防水、保温及防腐工程;金属结构制作工程;构筑物及其他工程;装饰工程;施工技术措施项目。 二、本定额适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及新建装饰工程。 三、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是编制招标标底的依据;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确定工程造价以及编制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反映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定额中人工工日消耗量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六、本定额中材料消耗: (一)本定额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等)按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确定。 (二)本定额包括主要材料及其他材料。其他材料以占材料费百分比表示。 (三)本定额中包括材料施工损耗、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等)从工地仓库至加工地点或操作地点的运输损耗等。 七、本定额中机械消耗: (一)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包括机械台班消耗量和机械幅度差。以不同种类的机械分别表示。 (二)本定额中其他机械(超高机械增加中的其他机械降效除外)以占机械费百分比表示。 (三)大型机械安拆及场外运输,按《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构成及计算规则》中的有关规定计算。 八、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仅对其主要施工工序进行了说明,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定额中。 九、本定额中凡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凡注有“×××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 土石方工程说明 一、本章包括单独土石方、人工土石方、机械土石方、平整、清理及回填等内容。 二、单独土石方定额项目,适用于自然地坪与设计室外地坪之间,且挖方或填方工程量大于5000m3的土石方工程。本章其他定额项目,适用于设计室外地坪以下的土石方(基础土石方)工程,以及自然地坪与设计室外地坪之间小于5000m3的土石方工程。单独土石方定额项目不能满足需要时,可以借用其他土石方定额项目,但应乘以系数0.9。 三、本章土壤及岩石按普通土、坚土、松石、坚石分类,其具体分类见《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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