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合并运行情况调研报告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合并运行情况调研报告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合并运行情况调研报告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合并运行情况调研

报告

一、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合并运行的基本情

自XX年1月1日起,XX区实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合并运行以来,全区城乡居民医保工作整体运行平稳,覆盖人群保持稳定,保障范围不断扩大,城乡医疗统筹效果开始显现。从目前情况来看,医保缴费标准由原来城镇每人每年180元,新农合80元,统一调整为100元;报销比例将原来新农合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65%三级医院55%调整为与城镇居民医保相同比例,即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70%

三级医院55%基本药品目录由原来新农合1127种,扩大到2340 种。

加强组织领导,城乡医保整合工作进展迅速。区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成立了以副区长为组长,人社、卫生、编办、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制定下发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工作实施方案》,对整合原则、目标、内容、方式以及时间都做了明确规定,为城乡居民医保合并运行提供了坚实的组织制度保障。区人社局成立了专门的医保管理队伍,招录了9名临床医学人员充实到镇街道人社所,专门负责医疗保险专项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分

工,根据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了整合任务。截止目前,区审计局已完成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区卫生局已将新农合基金、档案资料、基金报表、财务数据、信息系统以及财务资产、文档资料、人员关系全部移交至区人社局,这标志着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已全面完成。

加强政策宣传,城乡居民参保热情高涨。区人社局把宣传发动、提高群众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认知度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城乡居民医保的宗旨、特点、重要性、筹资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在全区营造了良好地舆论氛围。各镇、街道分别召开了宣传动员会议,通过制作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确保医保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医疗卫生部门也利用送医下乡、健康查体等机会,进一步向农民群众宣传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各村劳动保障协管员将《XX区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指南》等明白纸发放到各家各户,面对面做好通过宣传,提高了农民群众对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认可程度和参加积极性。目前,全区居民参保人数达到390828人,参保率达到100%

加强网络建设,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医疗服务

网络健全。将原新农合定点单位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定点

范围,将网络延伸至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了市、区、镇、

村四级定点医疗机构网络即时报销,为群众就医提供了便捷服务。二是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区人社局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严格管理,重新签订了服务协议,明确义务、目标以及处罚措施,规范诊疗程序和医疗服务行为,确保了定点医疗机构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三是医疗服务水平提高。区人社局联合有关单位,组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室等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以及各镇街道人社所工作人员,通过轮训、对口包联等形式,开展新医保结算系统管理培训,确保让群众无缝隙地享受到医疗保险服务。

加强监管力度,医保基金运行健康平稳。一是加大医保征缴力度。区人社局组建了专门的医保经办队伍,印发了《关于做好XX年度XX区居民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参保缴费的对象、范围和流程。各镇街道召开了参保缴费动员会议,安排了业务骨干进行业务指导,加快了参保缴费进程。目前,全区已征缴医保基金3661.45万元,基金总额达到17731.26万元。二是加强医疗费结算管理。在定点医疗机构安装结算软件,实现了全市联网即时结算,既方便了群众就医,又加强医疗结算行为的管理。截止目前,共为3118名住院群众报销医疗费用895万余元。三

是加强基金安全管理。加强基金支付项目预测算工作,有效降低了基金风险系数;严格审核医疗费用,加强医保结算稽查,控制了基金超额支出现象;与各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复合式结算管理协议,实行限额结算,保证了定点医疗机构主动控制基金支出。整合以来,共核实

42例不符合规定报销,

追回基金11.16万元。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总体来看,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合并运行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保持了健康运行的良好态势,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新结算系统试运行时间过短,系统漏洞太多,与原卫生系统网络不衔接,结算人员、医疗人员缺乏培训,而新农合结算系统过早停运,造成6个镇的就医患者无法及时报销医药费用,农民群众对此十分关注。如一些老乡医电脑开关机都不会,系统生成处方字体太小无法看清等等,致使系统目前无法使用。二是区人社局医保专业人员相对缺之,无专门工作经费,原基层医保稽查工作由镇街道卫生院工作人员兼管,合并后区人社局只有两名工作人员负责稽查全区28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

村卫生室,医保监管队伍力量严重不足。如:医保处无稽查车辆,给稽查工作带来许多困难和不便。三是医保基金支出压力逐步增大。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后,因缴费标准降低,报销比例增大,药品目录扩大等原因,基金收支压力增大。根据基金支付测算结果,今年基金预收入1.78亿元,支出2.1 亿元,缺口较大。

三、几点建议

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份,也是区委、区政府工作的重点、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两项医疗保险制度的合并运行,是一件关系全区的民生大事,涉及全区60多

医疗调查报告范本

Screen and evaluate the results within a certain period, analyze the deficiencies, learn from them and form Countermeasures.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医疗调查报告

编号:FS-DY-90770 医疗调查报告 看病难、看病贵是百姓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上海社科院社会调查中心、社会学研究所上午公布的“上海居民医疗、健康状况最新调查报告”显示,排队时间长、检查过多和开贵药排名上海主要医疗服务问题的前三名。 排队时间长最受诟病 此次调查显示,去年一年里从未去医院的居民比例为38.7%,偶尔(1-3次)去医院的占42.0%,有两成居民经常去医院看病(3次以上),这表明八成居民健康状况良好,很少看病就医。 居民遭遇的医疗服务问题中,以排队时间长(38.6%)最严重,其次为多做检查(19.2%)和开贵药(16.2%),医生不耐心(13.4%)和多开药(12.7%)情况也比较明显。上海社科院分析,排队时间长,与外地来沪就医人数过多、部分居民喜欢去大医院、好医院有关,反映出分级诊疗制度的必要性;多做检查、

开贵药,可能与医院和医生的收入利益挂钩,反映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落实医药分离制度的必要性。 年龄越大看病越勤 进一步的调查显示,本地户籍居民经常看病的占22.8%,非本地户籍居民经常看病的占6.8%。30岁以下、30-39岁、40-49岁、50-59岁和60岁以上的居民经常看病就医的比例分别为5.7%、11.9%、17.4%、33.4%、65.6%,这表明,年龄越大的居民,经常看病就医的比例越高。数据显示,收入最低者经常看病比例高。年收入3万元以下、3-5万元、5-7万元、7-10万元、10万元以上的居民经常看病就医的比例分别为30.5%、23.6%、13.0%、11.6%、17.3%,这表明收入越低的居民,经常看病就医的比例越高。 综合多项数据可知,年龄越大、受教育程度越低、收入越低的本地居民,需要经常看病就医的比例越高。上海社科院建议,未来医疗改革应着力降低药价和看病成本,让低收入者看得起病。 一成人买药治小病 当出现一般疾病(如感冒、发烧、咳嗽等)时,近四成居民

医疗保险制度

医疗保险制度 医疗保险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按照保险原则为解决居民防病治病问题而筹集、分配和使用医疗保险基金的制度。它是居民医疗保健事业的有效筹资机制,是构成社会保险制度的一种比较进步的制度,也是目前世界上应用相当普遍的一种卫生费用管理模式。 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主要分为三种,一是适用于企业职工的劳保医疗制度,二是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费医疗制度,三是适用于农村居民的合作医疗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城镇从业人员的基本医疗,合理利用医疗资源,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城镇下列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条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一)企业及其从业人员; (二)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三)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无军籍的从业人员。 上述单位的退休人员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建立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 个人医疗帐户(以下简称个人帐户)与基本医疗统筹基金(以下简称统筹基金)支付相结合的制度。 个人帐户的所有权属于个人。统筹基金的所有权属 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人员。 第四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双方 共同负担。 第五条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市、县、自治县为统 筹单位,实行属地化管理。 第六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本省地方税务机关(以下简称征收机关)征缴。 第二章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 第七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 缴纳。其中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从业人员月工资总额的 5%7%缴纳,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不低于本 人月工资总额的2%。 第八条从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额按本人实际工资总 额确定,但不得低于所在市、县、自治县上年度从业人 员月平均工资的60%,低于部分应当由本人缴纳的医疗 保险费改由用人单位缴纳。 第九条从业人员本人月工资总额超过所在市、县、 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说明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 录说明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凡例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简称《药品目录》)是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标准。临床医师根据病情开具处方、参保人员购买与使用药品不受《药品目录》的限制。 “凡例”是对《药品目录》中药品的分类与编号、名称与剂型、备注等内容的解释和说明,是《药品目录》的组成部分,其内容与目录正文具有同等政策约束力。 一、目录构成 (一)《药品目录》西药部分和中成药部分所列药品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药品,共2535个,包括西药1297个,中成药1238个(含民族药88个)。其中仅限工伤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品种5个;仅限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品种4个。 (二)《药品目录》收载的西药甲类药品402个,中成药甲类药品192个,其余为乙类药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时区分甲、乙类,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药品费用时不分甲、乙类。 二、编排与分类 (三)药品分类及分类代码执行《社会保险药品分类与代码》行业标准。药品分类西药主要依据解剖-治疗-化学分类(ATC),中成药主要依据功能主治分类。临床具有多种治疗用途的药品,选择其主要治疗用途分类。临床医师依据病情用药,不受《药品目录》分类的限制。 (四)西药、中成药分别按药品品种编号。同一品种只编一个号,重复出现时标注“★”,并在括号内标注该品种编号。药品排列顺序及编号的先后次序无特别含义。 三、名称与剂型 (五)除在“备注”一栏标有“◇”的药品外,西药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未包括命名中的盐基、酸根部分,剂型单列。中成药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剂型不单列。为使编排简洁,在甲乙分类、给药途径、备注相同的情况下,同一通用名称下的不同剂型并列,其先后次序无特别含义。 (六)西药剂型在《中国药典》“制剂通则”的基础上合并归类处理,未归类的剂型以《药品目录》标注的为准。合并归类的剂型所包含的具体剂型见下表:

(完整word版)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章制度

医保管理工作制度 根据社保局医疗保险管理和医疗管理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医院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关规定。 一、认真核对病人身份。参保人员就诊时,应核对医疗保险手册。遇就诊患者与参保手册身份不符合时,告知患者不能以医保手册上身份开药、诊疗,严格把关,遏制冒用或借用医保身份开药、诊疗等违规行为;门急、诊医生如实记录病史,严禁弄虚作假。 二、履行告知义务。对住院病人告知其在规定时间(24 小时)内提供医疗卡(交给住院收费室或急诊收费室)和相关证件交给病区。 三、严格执行《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不能超医疗保险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诊疗,对提供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须事先征得参保人员同意,并在病历中签字确认,否则,由此造成病人的投诉等,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自行处理。 四、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 种药品(西药和中成药可分别开具处方),门诊每次配药量,一般疾病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疾病不超过半月量。住院病人必须在口服药物吃完后方可开第二瓶药,否则医保做超量处理。严格掌握用药适应症,住院患者出院时需巩固治疗带药,参照上述执行。 五、严格按规定审批。医疗保险限制药品,在符合医保限制规定的条件下,同时须经过医院审批同意方可进医保使用。否则,一律自费使用,并做好病人告知工作。 六、病历书写须规范、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记录参保病人的门诊及住院病历,各种意外伤病人,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程录中必须如实的记录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 七、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维护参保病人利益。医院医保目录内药品备药率西药必须达到80%、中成药必须达到60%。(控制自费药使用)。住院病人需要重复检查的必须有原因分析记录。 九、严格按照规定收费、计费,杜绝乱收费、多收费等现象。各科主任、护士长高度重视,做到及时计费,杜绝重复收费和出院当天补记材料费(如导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2013年12月15日起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城镇从业人员的基本医疗,合理利用医疗资源,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医保法律法规条例全文 第二条本省城镇下列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条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一)企业及其从业人员; (二)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三)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无军籍的从业人员。 上述单位的退休人员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建立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个人医疗帐户(以下简称个人帐户)与基本医疗统筹基金(以下简称统筹基金)支付相结合的制度。 个人帐户的所有权属于个人。统筹基金的所有权属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人员。 第四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双方共同负担。 第五条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市、县、自治县为统筹单位,实行属地化管理。 第六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本省地方税务机关(以下简称征收机关)征缴。 第二章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 第七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缴纳。其中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从业人员月工资总额的5%—7%缴纳,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不低于本人月工资总额的2%。 第八条从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额按本人实际工资总额确定,但不得低于所在市、县、自治县上年度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低于部分应当由本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改由用人单位缴纳。 第九条从业人员本人月工资总额超过所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不作为核定个人帐户定额的基数。 第十条用人单位在取得营业执照或者获准成立后30日内,必须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依法终止缴纳义务时,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登记情况及时通知征收机关。

分级诊疗制度调研报告

澄城县实行新农合分级诊疗制度的 调研报告 ——澄城县医疗质量监督控制专家组 一、调查目的 全面了解我县近年来新农合住院患者的就诊流向,为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提供基础数据,研究制定相应对策,力争2016年底使90%左右的患者在县域内就诊。 二、调查方法 (一)调查对象:以2013年至2014年上半年县内外新农合住院患者为调查对象,以出院病历资料为调查依据。 (二)调查方法:在县卫生局的组织领导下,在县、乡两级医院的配合下,我们先后采取了查阅病历、个案分析、疾病分类、数量统计和走访调查等方法,对合疗住院患者的就诊、转诊、流向以及治疗情况进行认真调查,分类汇总,科学分析,并据此提出一些工作建议。 三、调查结果 (一)新农合住院患者就诊流向的基本趋势 表1-1:2013—2014年上半年合疗患者在县内外就诊的基本情况

表1-2: 2013年新合疗患者就诊费用负担的基本情况 表1-3: 2013年新合疗患者就诊费用的合疗基金补偿情况 表1-4 :2014年上半年新合疗患者就诊费用负担和合疗基金补偿情况

通过对以上调查数据的分析,提醒应注意以下几点: 1.我县合疗患者的就诊流向结构不尽合理:2013年县外就诊率13.47%,县级医院占67.66%,乡镇卫生院占18.86%,县、乡两级就诊率倒挂现象明显。2014年通过支付制度改革和分级诊疗的建立推行,倒挂现象有所改变,2014上半年统计显示,县外就诊率10.66%,县级就诊率63.2%,乡镇26.14%,但仍提示县外就诊率超过了10%。 2.住院患者费用负担分级化差异显著。2013年住院次均费用对比:省、市三级医院为17586元,县级医院为3360元,乡镇卫生院为1406元;2014上半年省市三级医院为15756元,县级医院为3545元,乡镇卫生院为1487元。 3.合疗基金的补偿率分级化差别大。2013年省、市13.47%的就诊率,其补偿费用占到全县合疗基金总数的37.08%;县域内86.53%的就诊率,其费用占到合疗基金的62.92%;2014上半年省、市10.66%的就诊率,占用合疗基金30.7%;县域两级69.63%的就诊率,占用合疗基金69.63%。 4.根据2013年调查数据测算,如每年度每降低县外就诊率1个百分点,就可节余县域合疗基金250万元,相当于县内1249例住院患者的补偿费用;而县外患者补偿比例低,自付费用高,再加上其他如交通、食宿等的花费,加重了患者负担。 (二)合疗住院患者履行转诊手续的基本情况 表2-1 2013-2014上半年新合疗患者于县外就诊的分类情况

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基本医疗保险管理 制度

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为了做好本院医保工作,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保证我院医疗保险诊疗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省、市、区医保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门诊管理 1、参保病人来院就诊应持医保卡和身份证及病历本到窗口挂号,各窗口工作人员应主动询问是否为参保人员,校对医保卡与证历本是否相符。 2、就诊医生应按照医保有关规定,对就诊人员进行身份验证,杜绝冒名就诊。 3、检查、治疗、用药要按规定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属“特殊病种患者”应主动出示专用证历本,医师亦应主动询问;符合规定病种的检查、治疗及用药应记在规定病种病历中。 二、住院管理 1、参保人员住院时病区医师或护士首次询问病史一定要问清参加医保类别,并进行身份验证,杜绝冒名住院;外伤病人医师一定要详细询问外伤的原因、地点,杜绝交通事故、自杀、自残、打架斗殴、职工工伤列入医保住院范畴,同时填写外伤登记表,登记表上须有单位或街道、村委证明盖章。 2、收费项目必须与医嘱相符,有费用发生的检查项目,要把检查结果附在住院病历中,保持病案的完整。

3、期间需审批的药品、治疗及诊疗项目,使用前(除急诊外)均需审批;属自理、自费的项目,医师在使用前向病人或家属讲明(或填写知情同意书),请病人或家属签名后生效。 4、费用必须按明细输入,不得按收费大项输入(如检查费、治疗费、材料费等);自费项目不得用其它项目名称替代收费。 5、出院带药根据病情,一般不得超过15天量(按住院用量计算)。规定病种、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肝炎、肺结核、出院带药不超过一月量。出院后需做的各项检查、治疗,包括换药、都不得记入病人住院费用中。 6、出院时护理部均应出具出院的疾病诊断,不输入出院诊断一律不能结帐。 三、卫生材料审批管理 1、医用卫生材料的临床使用需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已经批准的除外)。 2、审批流程: (1)由临床医生填写“新增卫生材料采购申请表”,表中材料名称、规格、用途、材料生产单位、代理单位、需要数量、参考单价等项目需填写完整,科主任签署意见。 (2)财务科根据《贵州省医疗服务价格标准》中的相关规定,由物价员审核并签署意见。 (3)医保办根据《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中的相关规定,由医保经办人员审核并签署意见。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进展情况汇报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进展情况汇报

关于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 市卫生计生局 按照《中共**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宝办字[2015]29号)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着力推进的重点改革任务》工作部署,我局紧紧围绕重点改革任务,以解决重点问题、维护群众利益、提高改革质量为主攻方向,主动作为、攻坚克难,改革工作有序推进。我市连续五年以全省排名第一的佳绩被省政府表彰为医改工作先进市。现将“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重点改革任务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基层能力建设,保障群众基层首诊 实现基层首诊是分级诊疗制度的核心,加强基层能力建设是关键。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突出县级公立医院公益属性,累计投入3.2亿元,对6个县级医院进行整体搬迁,实现县级公立医院“二甲”全覆盖。强化镇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投入2.7亿元,建成规范化镇卫生院168个、村卫生室1850个。在全省率先实施镇卫生院食、宿、厕、暖、水等为主的安心工程,已完成123家。投入102.6万元为342个村卫生室配备诊疗设备,将家庭式村卫生室向村公共服务中心逐步迁移,方便群众就医。二是强化服务能力建设。在全国率先制定“创建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标

准体系,促进乡镇卫生院规范化管理,我市基层医疗机构安全监管做法在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上首席交流。同时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达标验收和星级评定活动,基层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率先以市为单位,对基层4类35项主要临床检验指标实行室间质评项目管理,各项指标准确率平均提高50%以上,基层检验科业务增长60%以上,该项目获陕西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发展远程医疗,建成34个镇卫生院、10个县级中心、1个市级中心远程会诊系统,初步实现网上会诊。制定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实施意见,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11个县区建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我市建成全国先进市。三是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按照省政府安排,连续3年开展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招聘医学本科生工作,通过设立专项周转编制等办法,落实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生纳入县级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政策规定,确保定向招聘有编有岗。2013以来同招聘353名定向医学类本科生。实施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补充乡镇卫生院缺编共385人。开展卫生人才培养“双千”工程,强化现有专业人员培训。继续开展住院医师、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56人。四是强化帮扶协同机制。巩固“三级帮扶、四级联动”成果,推进市帮县、县帮镇、镇帮村医疗服务联动协同,强化县镇、镇村一体化管理。9个市级医院对18个镇卫生院对口帮扶,26个县级公立医院与38个镇卫生院实行医疗服务县镇一体化管理,目前,9县参合农民县域内住院平均达85 %以上,镇卫生院门诊、住院人次

基本医疗保险金缴纳管理制度

系统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金缴纳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为职工提供优质医疗服务,不断提高职工的健康水平。根据《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单位按照《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所有正式职工、内退和退休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手续,按属地管理原则缴纳基本医疗保险金。 对新录用的大学生、复退军人、转业干部、新调入的职工,从起薪当月起参加本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职工(含内退和退休人员)死亡后,从死亡次月起停缴基本医疗保险金。 第三条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由劳动保障部门统一监制的《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证》和《职工个人帐户储蓄卡》。 第四条各单位须在每年1月31日前到当地社保局医保经办机构核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参保人数。 第五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单位缴费按职工本人工资的6%缴纳,职工个人缴费标准:在职职工和内退职工按本人工资的2%缴纳,已办理退休手续职工,从办理退休手续次月起,个人不再缴纳2%的医保金。 各单位的缴费标准报分局审核后,由各单位到当地社保部门缴费。 第六条各单位应按月以社保局医保经办机构核定的缴费标准按时缴纳医疗保险金。

第七条离休人员、老红军不参加医疗保险,原享有的医疗待遇不变,医疗费用由本单位报销。 第八条单位给退休人员缴纳医保金的基数,按上年度社保机构核发给本人的月平均退休金确定。 第九条职工(含内退和退休人员)死亡后,个人帐户的结余资金可用于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费至用完为止。 第十条职工应定期持《职工个人帐户储蓄卡》,到当地社保机构指定银行办理个人帐户登存手续。 职工患病应到当地社保机构每年向社会公布的,具有社保机构颁发的医疗服务资格证书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就医或购药。职工在定点医院门诊、定点社区医院就诊或在定点药店购药的,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证》、《职工个人帐户储蓄卡》、就医或购药发票到社保机构指定的银行或所属储蓄所办理医药费报销手续。 第十一条职工患病住院发生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其支付办法如下: (一)在起付标准以下,即:550元的部分,由个人自付,也可由个人帐户支付。在一年内多次住院的,在第一次550元的基础上依此递减15%。 (二)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由统筹基金和职工个人按“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共同承担。其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西药部分 分类 编号 药品名称 剂型 限制使用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西药部分分类编号药品名 称剂型限制使用 一、西药部分 限制药品名称使用分类编号剂型 中文名称英文名称范围 1 抗微生物药 1.1 抗生素类抗感染药 1.1.1 青霉素类 甲类 片剂、胶 1 阿莫西林(羟氨苄青霉素) Amoxicillin 囊剂 2 氨苄西林钠(氨苄青霉素) Ampicllin Sodium 注射剂 3 苯唑西林钠(苯唑青霉素) Oxacillin Sodium 注射剂 4 氯唑西林钠(邻氯青霉素) Cloxacilin Sodium 注射剂 Benzylpenicillin 5 青霉素[钠盐、钾盐] 注射剂 [Sodium,Potassium] Phenoxymethyl [Penicillin 片剂、颗 6 青霉素V钾 Potassium] 粒剂 乙类 7 阿洛西林钠(苯咪唑青霉素) Azlocillin Sodium 注射剂 * Amoxicilin and Clavulanate 8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剂 * Potssium Amoxicillin Sodium and 9 阿莫西林钠克拉维酸钾注射剂 * Clavulanate Potassium Ticarcillin Sodium and 10 替卡西林钠克拉维酸钾注射剂 * Clavulanate Potassium Ampicllin Sodium and 11 氨苄西林钠舒巴坦纳注射剂 * Subactam Sodium Bemzathine 12 苄星青霉素注射剂 Benzylpenicillin

13 氯唑西林钠(邻氯青霉素) Cloxacillin Sodium 颗粒剂 14 美洛西林钠 Mealocillin Sodium 注射剂 15 派拉西林钠 Piperacillin Sodium 注射剂 16 普鲁卡因青霉素 Procaine Benzylpenicllin 注射剂 限制药品名称使用分类编号剂型 范围中文名称英文名称 17 阿莫西林钠 Amoxicillin Sodium 注射剂 18 他唑巴坦/哌拉西林钠 Tazobuctam/Piperacillin Na 注射剂 1.1.2 头孢菌素及碳青酶烯类 甲类 片剂、胶囊 19 头孢氨苄 Cefatexin 剂、颗粒剂 片剂、胶囊 20 头孢拉定 Cefradine 剂 21 头孢噻肟钠 Cefotaxime Sodium 注射剂 22 头孢唑林钠 Cefazolin Sodium 注射剂 乙类 23 氨曲南 Aztreonam 注射剂 * 缓释片24 头孢氨苄 Cefalexin 剂 25 头孢呋辛 Cefuroxime 片剂 * 26 头孢呋辛钠 Cefuroxime 片剂 * 片剂、胶囊 27 头孢克洛 Cefaclor * 剂、颗粒剂 28 头孢美唑钠 Cefmetazole Sodium 注射剂 * 29 头孢哌酮钠 Cefoperazone Sodium 注射剂 30 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 Sodium and Sulbactam Sodium 注射剂 * 片剂、胶囊 31 头孢羟氨苄 Cefadroxil * 剂、颗粒剂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文档2篇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文档2篇Basic medical insurance system documents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文档2篇 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 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 整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 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文档 2、篇章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文档 篇章1: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文档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由政府制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参加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它按照财政、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承受能力来确定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具有广泛性、共济性、强制性的特点。主要用于支付一般的门诊、急诊、住院等费用。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含义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 由政府制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参加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它按照财政、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承受能力来确定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具有广泛性、共济性、强制性的特点。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支柱。加快建立和完善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是贯彻 xx“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起来的公费、劳保医疗制度,曾经发挥过积极的作用。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其弊端日益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国家和企业包揽过多,缺乏合理的医疗费用筹措机制;二是医患双方缺乏制约机制,医疗费用增长过快,浪费严重;三是覆盖面比较窄,难以保障社会劳动者的基 本医疗,不利于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因此,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创造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保障职工基本医疗,维护职工权益,必须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及政府和相关研究领域的 重视,以及为实现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的目标,国务院决定,从XX年起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19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凡例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药品目录 一、凡例 二、西药部分 三、中成药部分 四、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 五、中药饮片部分

凡例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简称《药品目录》)是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标准。临床医师根据病情开具处方、参保人员购买与使用药品不受《药品目录》的限制。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范围参照本目录执行。 “凡例”是对《药品目录》中药品的分类与编号、名称与剂型、备注等内容的解释和说明,是《药品目录》的组成部分,其内容与目录正文具有同等政策约束力。 一、目录构成 (一)《药品目录》西药部分、中成药部分、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和中药饮片部分所列药品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药品。其中西药部分1279个,中成药1316个(含民族药93个),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48个(含西药43个、中成药5个),共计2643个。 (二)西药、中成药和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分甲乙类管理,西药甲类药品398个,中成药甲类药品242个,其余为乙类药品。协议期内谈判药品按照乙类支付。 (三)中药饮片部分除列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的品种892个外,同时列出了不得纳

入基金支付的饮片范围。 (四)《药品目录》包括限工伤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品种6个;限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品种4个。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药品费用时不区分甲、乙类。 二、编排与分类 (五)药品分类上西药品种主要依据解剖-治疗-化学分类(ATC),中成药主要依据功能主治分类,中药饮片按中文笔画数排序。临床具有多种治疗用途的药品,选择其主要治疗用途分类。临床医师依据病情用药,不受《药品目录》分类的限制。 (六)西药、中成药、谈判品种分别按药品品种编号。同一品种只编一个号,重复出现时标注“★”,并在括号内标注该品种编号。药品排列顺序及编号的先后次序无特别含义。 三、名称与剂型 (七)除在“备注”一栏标有“◇”的药品外,西药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未包括命名中的盐基、酸根部分,剂型单列。中成药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剂型不单列。为使编排简洁,在甲乙分类、给药途径、备注相同的情况下,同一通用名称下的不同剂型并列,其先后次序无特别含义。 (八)西药剂型以《中国药典》“制剂通则”为基础进行合并归类处理,未归类的剂型以《药品目录》标注的为准。

医保管理制度

医院 医疗保险管理制度、措施 目录 1、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2、医院医保工作制度及管理措施 3、医院离休干部医疗管理措施 4、医院医保办公室人员行为规范 一、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一)机构管理 1.建立医院医保管理小组,由组长负责(组长副院长担任),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医保工作。 2、设立医院医保办公室(以下简称“医保办”),并配备2—3名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院医疗保险工作。 3.贯彻落实柳州市政府有关医保的政策、规定。 4.监督检查本院医保制度、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 5.及时查处违反医保制度、措施的人和事,并有相关记录。 6、加强医疗保险的宣传、解释,设置“医疗保险宣传栏”,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和监督电话,公示诚信服务承诺书。正确及时处理参保病人的投诉,努力化解矛盾,保证医疗保险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医疗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推诿病人,接诊时严格核对病历、卡与参保人员本人相符,发现就诊者身份与所持《医疗证》、IC卡不符时,应扣留医疗保险证(有代取药证明的除外),及时报告医院医保办,医院医保办及时报告市医保中心。 2、诊疗时严格遵循“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收费”的原则,病历、处方、检查单等书写规范。

3.药品使用需严格掌握适应症。 4.收住病人时必须严格掌握入院标准,杜绝冒名住院、分解住院、挂名住院和其它不正当的医疗行为;住院用药必须符合医保有关规定,使用自费药品必须填写自费药品患者同意书,检查必须符合病情。 5.出院带药严格按规定执行。 (四)、患者基本信息、医疗项目及费用录入管理制度。 ①患者入院时,收费处要及时做好详细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医保卡号、住院号、诊断、科别、门诊医师、入院时间。为初入院患者编上新住院号,或为再入院患者查回旧住院号才能办理有关手续,避免一人多号或一号多人的情况发生。 ②患者入院后,各类医疗文件的书写由医护人员按规定按时完成;由护士核对、录入并执行医嘱;诊疗项目及费用的录入必须正确无误,对出现有项目无收费、有项目多收费或无项目有收费的,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 ③实行收费明细清单制,收费明细清单由住院科室提供,不按要求提供的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 ④医院医保办每月检查患者基本信息、医疗项目及费用录入情况,对电脑录入的患者基本信息、收费项目等与病历记录不相符的,按规定处罚并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 (三)药房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制定公布的药品零售价格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中采购价格,按医院药品采购供应制度采购药品。 2、公布本院所使用的药品价格及一次性医用材料价格,接受监督。 3.确保医疗保险药品备药率达标,不得串换药品。 (四)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查对参保人员的医保病历、IC卡,把好挂号、收费关,按市医保中心医疗费管理的要求,准确无误地输入电脑。

医共体建设调研报告 样

XXX实施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推进分级诊 疗的调查与思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高水平医疗联合体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116号)、《省卫生计生委省编办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推进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浙卫发〔2018〕9号等文件精神,开展县域医共体建设,有利于深化综合医改,整合县域医疗资源,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完善医疗服务体系。为摸清我县医共体建设的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更好地推进我县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简称医共体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方便群众就近就医,现将我县实施医共体建设推进分级诊疗的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前期情况 2018年,推进医共体建设是我县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首要任务,我县计划以调整优化县域医疗资源结构布局,发挥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能为目标,建立省市、县乡三级医共体以及县域内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中心卫生院(社县卫生服务中心)为纽带的县域医共体,通过优质医疗资源逐级下沉,全面提升县域内各级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和服务管理水平,在我县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格局。一季度,县人民医院门诊人次同比增长%,出院人次同比增长增长%,三四

类手术量同比增长%;1-4月份,横溪中心卫生院门诊人次同比增长8%左右,出院人次同比增长增长10%左右,三四类手术量同比增长10%左右,各项主要指标平稳趋好,医共体运行模式初步形成。 (一)积极探索对口帮扶,基层服务能力逐步提升。我县将帮扶工作作为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的重要途径,督促医共体建设上级医院下沉技术力量,落实帮扶工作,并且将人才培养、专家坐诊工作等纳入医共体建设考核的重要指标。2018年上半年,XX医院派出技术骨干帮助县人民医院开展了外科、骨科手术,县人民医院派出10名管理和技术骨干到XX医院进修学习。另一方面,定期开展坐诊和培训活动,1-4月,县人民医院共挑选10名精干力量到乡镇卫生院坐诊,诊治病人500人次,开展各类培训10余次。通过帮扶,受援单位诊疗规范度明显提高,院容、院貌和院内环境有所改善,医院整体水平明显提升。 (二)积极推进分级诊疗,医疗资源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优化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机制,加大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常见病种收治能力的培训和带教,严格控制慢性病、常见病的向上转诊,重点加强了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分级诊疗推进工作,促进区域内医疗资源使用效率进一步调高。2018年1-4月,医共体成员单位向县人民医院上转患者109人次,县人民医院下转患者41人次。 (三)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医疗服务网络功能得到强化。县卫计局指导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制定考核细则,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中华人民 __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城镇从业人员的基本医疗,合理利用医疗资源,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省城镇下列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条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二)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三)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无军籍的从业人员。上述单位的退休人员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建立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个人医疗帐户(以下简称个人帐户)与基本医疗统筹基金(以下简称统筹基金)支付相结合的制度。个人帐户的所有权属于个人。统筹基金的所有权属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人员。第四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双方共同负担。第五条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市、县、自治县为统筹单位,实行属地化管理。第六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本省地方税务机关(以下简称征收机关)征缴。第二章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第七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缴纳。其中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从业人员月工资总额的5%—7%缴纳,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不低于本人月工资总额的2%。第八条从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额按本人实际工资总额确定,但不得低于所在市、县、自治县上年度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低于部分应当由本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改由用人单位缴纳。第九条从业人员本人月工资总额超过所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费,也 __核定个人帐户定额的基数。第十条用人单位在取得营业执照或者获准成立后30日内,必须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 保险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依法终止缴纳义务时,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登记情况及时通知征收机关。用人单位应当在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后的10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到征收机关办理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登记。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数额,由用人单 位按月向征收机关申报,并由征收机关核定。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数额的,由征收机关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征收机关按该单位的经济状况、从业人员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其应当缴纳人数和金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规定数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由征收机关据实结算。第十二条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月征缴,用人单位和从 业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征收机关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业人员个人应当缴纳的部分,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为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得减免。第十三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工资总额的构成,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列支。基本医疗保险费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用人单位不得以为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为由而降低其工资标准。第十四条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实行年检制度。凡未经 征收机关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检手续的用人单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工商年检手续。用人单位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时,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Word版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一、西药部分 注: 1、药品名称:药品中文名称为通用名。为方便临床使用,部分药品用小括号注明曾用名称。中括号内的内容为注释。英文名称主要为INN。

2、剂型:“片剂”指普通口服片剂,包括包衣片(含糖衣片、薄膜衣片、肠溶片等)、分散片、阴道片、划痕片。“胶囊剂”指普通胶囊剂,包括硬胶囊、软胶囊(胶丸)、肠溶胶囊。注射剂包括注射用溶液、注射液、注射用粉针(含冻干粉针)。其他剂型以本目录规定的剂型为准。 3、药品分类:药品根据临床药物学和科室用药分类,临床各科用药不受本目录分类的限制。 4、个别复方制剂用复方成分表示,各复方成分间用“/”分开。 5、药品前的编号为顺序编号,重复药品及剂型以“**”注明,每类药品按拼音排序,先后次序无特别涵义。 6、在限制使用范围一栏中标“*”的药品,各地应对使用该药的临床适应症或医疗机构、医师级别或科别作出限制规定。

一、西药部分 注: 1、药品名称:药品中文名称为通用名。为方便临床使用,部分药品用小括号注明曾用名称。中括号内的内容为注释。英文名称主要为INN。 2、剂型:“片剂”指普通口服片剂,包括包衣片(含糖衣片、薄膜衣片、肠溶片等)、分散片、阴道片、划痕片。“胶囊剂”指普通胶囊剂,包括硬胶囊、软胶囊(胶丸)、肠溶胶囊。注射剂包括注射用溶液、注射液、注射用粉针(含冻干粉针)。其他剂型以本目录规定的剂型为准。 3、药品分类:药品根据临床药物学和科室用药分类,临床各科用药不受本目录分类的限制。 4、个别复方制剂用复方成分表示,各复方成分间用“/”分开。 5、药品前的编号为顺序编号,重复药品及剂型以“**”注明,每类药品按拼音排序,先后次序无特别涵义。 6、在限制使用范围一栏中标“*”的药品,各地应对使用该药的临床适应症或医疗机构、医师级别或科别作出限制规定。 7、本目录所列药品,不包含“地标品种”。

分级诊疗策略

分级诊疗的实现之日,也就是医改的成功之时。”前段时间,国家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如是说。在去年9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70号文)明确提出了分级诊疗的目标,“两年逐步完善,初见成效;五年全面提升,成熟定型”。目前,全国共有近20个省市出台了分级诊疗政策,医联体、“三师共管”、“1+1+1自愿签约”多种形式精彩纷呈。试点的病种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和肿瘤等领域,涵盖最集中的疾病谱。 供给侧改革逐渐发力,将对市场格局产生哪些影响?企业如何应对? 影响未来市场格局 ⒈市场结构变化 国内外多家专业机构联合对中国的疾病进行了全面评估。研究表明,城市化、收入增加和老龄化导致非传染性疾病突增。在1990年,中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非常类似,导致居民健康损害的主要疾病是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下呼吸道感染、卒中。20年后,损害健康的主要疾病是恶性肿瘤、心脏病、脑血管病。评估还显示,膳食因素、高血压和烟草是影响中国居民预期寿命的主要危险因素。 疾病结构的变化决定了药品市场的结构变化,与前四大疾病密切相关的大类,抗肿瘤、心血管、中枢神经、消化道的市场份额持续上升。预计2019年这四大类药物的市场份额合计超过一半,达到51.8%。在IMS研究的11个慢病中,高血压、血脂异常和糖尿病是三个最大用药规模的病种。基层市场的品类结构将发生重大变化,与慢病相关的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晚期肿瘤、慢性肾病等将成主角,市场规模和市场比重双双提升。 终端市场结构中,公立医院仍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2014年达到了69%。基层医疗机构的比重由8%上升到9%,零售终端则由26%降低到23%。随着分级诊疗的全面深入推进,城市大型公立医院的用药比重有望下降,基层市场快速上升。零售在电商和医保等相关政策支持下,迎来新的发展拐点。电商可能成为重要的终端渠道。大医院、基层市场、零售、电商等终端市场的多元化和均衡发展,更好地适应了医疗服务和用药需求的新变化。 2消费行为变化 我国因慢病导致的死亡人数占全国总死亡人数的85%,医疗费用负担占全国疾病负担的70%。由于基层能力不强、药物种类较少等原因,大量慢病患者习惯上涌向大医院。调研发现,到大医院就诊的门诊患者中,83%-85%是慢性病患者,其中高血压和糖尿病占据了慢性病的主体,他们仅单纯开药就为三级医院贡献了30%的门诊量。 厦门市的分级诊疗实践则表明,2015年1-7月,全市三级医院的普通门诊量同比下降15.5%,基层社区诊疗服务量同比上升了36.3%。厦门的改革目标是,到2015年底三级医院的门诊量要同比下降35%以上,基层上升35%以上。

2021年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文

医疗保险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益,下面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全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219基本医疗保险介绍 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 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它与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共同构成现代社会保险制度。 219基本医疗保险主要种类 我国目前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避免或减轻劳动者因患病、治疗等所带来的经济风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 相结合,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1998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核心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该《决定》指出,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即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承受能力,建立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原则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 费用报销 根据原劳动部1994年发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规定,医疗期是指用人单位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而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原劳动部1994年发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对医疗期主要有以下几条规定 (1)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219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在219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的为6个月;5 年以上219年以下的为9个月;219年以上219年以下的为12个月;219年以上2年以下为18个月;2年以上的为24个月。 (2)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3)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保险待遇按照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4)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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