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会计准则

所得税会计准则
所得税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所得税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所得税包括企业以应纳税所得额为基础的各种境内和境外税额。

第三条本准则不涉及政府补助的确认和计量,但因政府补助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应当按照本准则规定确认和计量。

第二章计税基础

第四条企业在取得资产、负债时,应当确定其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帐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差异的,应当按照本准则规定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第五条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帐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

第六条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帐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

第三章暂时性差异

第七条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帐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帐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也属于暂时性差异。

按照暂时性差异对未来期间应税金额的影响,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第八条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

第九条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资产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

第四章确认

第十条企业应当将当期和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所得税确认为负债,将已支付的所得税超过应支付的部分确认为资产。

存在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当按照本准则规定确定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

第十一条除下列交易中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企业应当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 商誉的初始确认;

(二) 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

1.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按照本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确认。

第十二条企业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当确认相应的所得税负债。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除外:

(一) 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二) 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

(一)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二)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满足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当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第十四条企业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一) 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二) 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第十五条企业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应当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第五章计量

第十六条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应当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第十七条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当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适用税率发生变化的,应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税所得税负债进行重新计量,除直接在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应当将期影响数计入变化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第十八条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计量,应当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纳税影响,即在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时,应当采取与收回资产或清偿债务的预期方式相一致的税率和计税基础。

第十九条企业不应当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第二十条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帐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利益,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帐面价值。

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应当转回。

第二十一条企业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应当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

(一) 企业合并

(二) 直接在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事项。

第二十二条与直接计入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应当计入权益。

第六章列报

第二十三条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税所得税负债应当分别作为非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第二十四条所得税费用应当在利润表中单独列示。

第二十五条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所得税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 所得税费用(收益)的主要组成部分。

(二) 对所得税费用(收益)与会计利润之间的关系作出解释。

(三)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的金额(如果存在到期日,还应披露到期日。)

(四) 对每一类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在列报期间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金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五)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与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暂时性差异金额。

《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比较分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比较分析 【摘要】本文介绍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关披露》的主要内容,对其进行了简要的分析与评价,并分别与旧准则及国际会计准则进行比较研究,对其存在的优势与不足提出了自己看法和建议。 一、新准则的背景意义 经济全球化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我国会计标准与国际会计标准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建立统一的、与国际会计标准趋同的会计准则体系,成为我国的当务之急。大量实践证明,国内关联交易准则存在重大缺陷,为了进一步治理不当关联交易,使关联交易尽量公允,透明,2006年2月,财政部制定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披露。 二、新准则的主要内容 新准则共分为四章十二条,其中第一章为总则(1~2条)主要内容有制定本准则的目的;第二章为关联方(3~6条),给出了判断关联方的基本标准,即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准则中指出关联方关系主要存在十个方面;第三章为关联方交易(7~8条),给出了判断关联方交易的基本标准,即关联方交易,是指关联方之间转移资源、劳务或义务的行为,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也给出了关联方交易的是十一种类型;第四章为披露(9~12条),给出了企业应该披露的关联方关系及交易信息的规范。 三、新旧比较 原《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由财政部于1997年5月发布,本次对该准则的修订主要体现在:准则内容描述更具体、客观,强调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扩大了关联方关系的外延,对关联方关系及交易披露事项作了具体要求。详见表1。 四、中外比较 我国新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在定义及披露要求上部分向IAS24趋同,但是仍存在部分差异。 (一)关联方定义比较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没有专门对关联方进行定义,只给出了判断关联方的基本标准,即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由此可以看出,只要把握了“直接控制”、“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

美国公认会计原则(US GAAP)与国际会计准则(IFRS)之间存在的主要差异

美国公认会计原则(US GAAP)与国际会计准则(IFRS)之间存在的主要差异 转来的。 1.在存货成本的计算方法上, IFRS规定禁止使用后进先出法。US GAAP规定可以采用后进先出法。 2.在存货减值的转回上,IFRS规定在满足一定的条件时﹐需予以转回。US GAAP规定不可以转回。 3.在现金流量表中收取和支付利息的分类上,IFRS规定可包括在来自经营活动、投资活动或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中。US GAAP规定必须归类为经营活动。 4.在工比例无法确定的建造合同上,IFRS规定成本收回法。US GAAP规定合同完工法。 5.在报告分部的基础上,IFRS规定根据业务和地区划分。US GAAP规定根据公司内部向高层管理人员报告的信息组成进行划分﹐可以是也可以不是根据业务和地区划分。 6.在广场、厂房及设备的计量基础上,IFRS规定可以使用重估价或历史成本。如果是按重估价 计量﹐会根据重估日的公允价值减之后的累计折旧和减值损失列示。US GAAP规定通常要求使 用历史成本。 7.在辞退福利上,IFRS规定没有区分开“特别”和其他辞退福利﹐在雇主表明承诺会支付时确认辞退福利。US GAAP规定当雇员接受了雇主提供的条件且金额能够合理估计时﹐确认“特别”(一次性)辞退福利;当雇员很可能有权享有﹐且金额能够合理估计时﹐确认合约性辞退福利。 8.在确认与既定福利相关的过去服务的成本上,IFRS规定立即确认。US GAAP规定在剩余服务年限或生命期间摊销。 9.在设定受益计划中﹐最小应确认的负债金额上,IFRS规定没有最小的要求。US GAAP规定应确认的负债金额最小为未注资的累积福利义务。 10.在养老金资产确认上的限制上,IFRS规定确认的养老金资产不能超过未确认的过去服务成本、精算损失以及从该计划返还资金或减少对计划的未来提存金供款而得到的经济利益的现值之总 净额。US GAAP规定对确认的金额没有这样的限制。 11.在确认缩减利得的时间上,IFRS规定当有关企业有明确表示将福利计划缩减﹐且已经对外宣布时﹐确认缩减利得和损失。US GAAP规定直到相关雇员被辞退或计划被终止或修订时﹐确认 缩减利得﹐时间可能在明确表示和宣布之后。 12.在福利计划缩减产生的损益的计量上,IFRS规定缩减利得或损失包括设定受益义务现值上的改变;计划资产公允价值上的任何改变;以前未予确认的任何相关精算利得和损失、因应用过渡条款而未确认的金额和过去服务成本的份额。US GAAP规定虽然未确认精算利得或损失要按未 确认过渡性资产和负债的比例冲销﹐但过渡期后的未确认精算利得和损失并不受计划缩减的影响。 13.在需要相当时间完成的资产的借款成本上,IFRS规定资本化是可选择的会计政策。US GAAP 规定必须采用资本化的政策。在可予资本化的借款成本的类型上,IFRS规定包括利息、某些辅 助成本和作为利息调整的折算差额。US GAAP规定通常只包括利息。

企业会计准则操作指南——所得税-会计继续教育试题及答案教案资料

一、单选题 1、下列事项中,在确认递延所得税时,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是( C )。 A、因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时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B、因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税法折旧年限的不一致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C、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暂时性变动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D、因企业合并时购买方资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不一致而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A B C D 2、下列关于无形资产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C )。 A、内部研究开发形成无形资产的加计摊销额属于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B、内部研究开发形成无形资产的加计摊销额属于非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C、内部研究开发形成无形资产的加计摊销额属于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D、内部研究开发形成无形资产的加计摊销额属于非暂时性差异,不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A B C D 3、下列各项目,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做纳税调增的是( C )。 A、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加计摊销 B、坏账准备的转回 C、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 D、确认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上升 A B C D 4、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下列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不得确认递延所得税的是( C )。 A、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B、期末按公允价值调增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C、因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初始确认的商誉 D、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售后服务确认的预计负债

A B C D 5、下列事项会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但是不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是( A )。 A 、自行研发无形资产资本化金额按照150%加计摊销 B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小于初始入账成本 C 、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大于初始入账成本 D 、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计提减值准备 A B C D 6、下列各项负债中,计税基础为零的是( C )。 A 、因欠税产生的应交税款滞纳金 B 、因购入存货形成的应付账款 C 、因确认保修费用形成的预计负债 D 、为职工计提的应付养老保险金 A B C D 7、下列关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所得税影响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D )。 A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B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计算应交所得税时不做纳税调整 C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处置时取得价款与初始成本的差额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D 、根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应当计入所得税费用 A B C D 8、下列业务中涉及的差异,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是( C )。 A 、企业持有一项固定资产,会计规定按10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税法按8年采用直线法

新西兰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递延所得税会计处理【外文翻译】

外文文献翻译 原文: Accounting for deferred taxes under NZ IAS 12 A “balance sheet”approach The most significant change in NZ IAS 12 from SSAP-12 is that the basis used to account for deferred taxes follows a balance sheet approach as opposed to an income statement approach. To calculate deferred taxes under the balance sheet approach, we must determine an entity’s temporary differences. Temporary differences are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carrying amount of an asset or liability in the balance sheet and its tax base (i.e., the amount attributed to the same asset or liability for tax purposes). In contrast, to calculate deferred taxes under the income statement approach, we must determine an entity’s timing differences. Timing differences arise when revenue and expense items are recognized in the calculation of accounting profit before or after they are included in the calculation of taxable profit. The focus of the deferred tax calculation in the balance sheet approach is on items that appear in the balance sheet, while for the income statement approach it is on items that appear in the income statement. However, since the income statement is a by-product of the balance sheet, all timing differences by definition must be a component of temporary differences (see paragraph 17 of NZ IAS 12 which hints at this point). In some situations, the amount of temporary differences will equal the amount of timing differences in a period. However, the amount of timing differences cannot be greater than the amount of temporary differences. This is because not all asset and liability items in the balance sheet necessarily have an effect that passes through the income statement and which would impact on deferred taxes. For example, a temporary difference, but not a timing difference, can arise when an asset is revalued upwards (with the increment in value recognized in equity and not in the income statement), but there is no equivalent adjustment made for tax purposes (see later for a

关于新会计准则-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关于新会计准则-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执行,并将逐步在其他企业中开始实施。现就《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以下简称《所得税准则》)与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对所得税务不同的会计核算方法进行比较分析。 一、采用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的差别: 《所得税准则》规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采用应付税款法或者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核算。 《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小企业应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 即《企业会计制度》允许企业选择采用应付税款法、纳税影响会计法(包括递延法和利润表债务法),而《小企业会计制度》只允许采用应付税款法,《所得税准则》只允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 二、不同会计核算方法的主要差别 应付税款法,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产生的差异在当期确认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该方法不确认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按照当期计算的应交所得税确认为当期所得税费用。在这种方法下,当期所得税费用等于当期应交的所得税。 纳税影响会计法,是将本期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的会计处理方法。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所得税被视为企业在获得收益时发生的一项费用,并随同有关的收入和费用计入同一期间内,以达到收入和费用的配比。在具体运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时,税率变动情况下的会计处理有两种可供选择的方法,即递延法和债务法。采用递延法核算时,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时,不需要对原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进行调整,但是,在转回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时,按照原所得税率计算转回;

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会计

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会计 (1979年7月公布,1994年11月格式重排) 范围 1.本号准则适用于财务报表中对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包括对一个会计期内有关所得税支出或减免金额的确定以及这项金额在财务报表中的列示。 2.本号准则不涉及政府补助金或投资税款抵免的会计处理方法。下列税款也未考虑包括在本号准则的范围之内: (l)退还给企业的所得税款(仅限于当据以计税的收益金额以股利形式分配时); (2)企业在分配股利时缴纳的、可抵减企业应交所得税的税款。告的会计收益之间的关系,可能不能代表税率的当前水平。 定义 3.本号准则所使用的下列术语,具有特定的含义: 会计收益,是指在扣除有关所得税支出或加上有关所得税减免之前,损益表上所报告的包括非常项目在内的本期损益总额。 本期税款费用或税款减免,是指在损益表中借记或贷记的税款金额,不包括与本期损益表未涉及的那些项目有关的以及分配到那些项目中的税款金额。 应税所得(应税亏损),是指根据税务当局制定的法规确定的、据以确定应付(应退)税款准备的本期损益额。 应付税款准备,是指根据本期的应税所得确定的在当前应付的税款金额。 时间性差异,是指由于一些收人和费用项目包括在应税所得中的期间和包括在会计收益中的期间不一致而产生的一个期间内的应税所得和会计收益之间的差异。 时间性差异发生在某一期间,但在以后的一个或若干期间内可以转回。 永久性差异,是指发生在当期且在以后的期间内不能转回的一个期间内的应税所得和会计收益之间的差异。 应税所得和会计收益的差异 4.应付税款准备是根据税务当局制定的关于确定应税所得的法规来计算的。在许多情况下,这些法规与用于确定会计收益的会计政策不同。这种差别的影响是,应付税款准备和财务报表所报告的会计收益之间的关系,可能不能代表税率的当前水平。5.应税所得和会计收益之间产生差异的一个原因是,某些项目包括在一种计算中被认为是适合的,却被要求不包括在另一种计算中。 例如,在许多税务制度中,一些捐赠项目在确定应税所得时不允许被扣除,但这种金额在确定会计收益时却可能可以被扣除。这样的差异称为“永久性差异”。6.应税所得和会计收益之间产生差异的另一个原因是、在确定这两种金额时,需考虑的某些项目包括在不同期间的计算中。 例如,会计政策可能作出特别规定,在商品或劳务交付时应将某些收入包括在会计收益中,但税务法规可能会要求或允许在收取现金时才将这些收入包括在应税所得中。包括在会计收益和应税所得中的这些收入的总额最后总是相同的,但包括的期间却不同。又如,用于确定应税所得的折旧率与用于确定会计收益的折旧率可

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

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 概述 (2) 目的 (2) 范围 (2) 定义 (3) 披露 (20) 过渡性规定 (22) 生效日期 (22)

概述 ? 本条目为官方文献,除调整排版外请不要随意更改内容! [编辑] 目的 本准则的目的是,规定企业用以确保其资产以不超过可收回价值(recoverable amount)的金额进行计量的程序。如果资产的帐面价值超过通过使用或销售而收回的价值,该资产就是按超过其可收回价值计量的,如果是这样,该资产应视为已经减值,本准则要求企业确认资产减值损失。本准则也规定了企业何时应冲回资产减值损失,以及减值资产的有关披露内容。 [编辑] 范围 1.本准则适用于除下述资产以外的所有资产减值的会计核算: (1)存货(参见《国际会计准则第2号存货》); (2)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参见《国际会计准则第11号建造合同》); (3)递延所得税资产(参见《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 (4)雇员福利形成的资产(参见《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雇员福利》); (5)包括在《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披蹲和列报》范围内的金融资产。

2.本准则不适用于存货、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雇员福利形成的资产,因 为适用于这些资产的现行国际会计准则已经包含了有关其确认和计量的特定要求。 3.包括在《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披落和列报》范围内的金融资产,其减值损失 的会计核算取决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有关金融工具项目的结果。以下投资属于金融资产,但《国 际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没有包括,因而本准则也适用于这些金融资产: (1)《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对子公司投资的会计》中定义的子公司; (2)《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对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中定义的联营企业; (3)《国际会计准则第31号合营中权益的财务报告》中定义的合营企业。 4.根据其他国际会计准则,以重估价值(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如按《国际会计准则第31 号固定资产》以重估价值作为允许选用的方法计量的资产,本准则也适用。但是,认定某项重估 资产是否已经减值,取决于用以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1)如果资产的公允价值是其市场价值,则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销售净价之间的唯一差额是 处置该资产的直接增量费用: ①如果处置费用很低,则重估资产的可收回价值必然接近于、或大于其重估价值(公允价值)。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已经执行了重估价规定,则重估资产不可能减值,没有必要估计其可收回价值。 ②如果有一定的处置费用,则重估资产的销售净价仍然小于其公允价值。因此,如果重估资产 的使用价值小于其重估价值(公允价值),则重估资产将会减值。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已经执行了 重估价规定,则企业应运用本准则以确定资产是否已经减值。 (2)如果资产的公允价值是以市场价值以外的基础确定的,则重估价值(公允价值)可能大于、或小于其可收回价值。因此,在执行了重估价规定以后,企业还应运用本准则以确定资产是否 已经减值。 [编辑] 定义 5.本准则所使用的术语,定义如下: 可收回价值,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其使用价值二者之中的较高者。 使用价值(value in use),指预期从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期限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估计未 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 ——所得税》应用指南 一、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 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的,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的,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一)资产的计税基础 本准则第五条规定,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 通常情况下,资产在取得时其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是相同的,后续计量过程中因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不同,可能产生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异。 比如,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应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按照税法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即其计税基础保持不变,则产生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假定某企业持有一项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为1000万元,期末公允价值为1500万元,如计税基础仍维持1000万元不变,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500万元即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二)负债的计税基础 本准则第六条规定,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 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负债的确认和偿还,通常不会对当期损益和应纳税所得额产生影响,其计税基础即为账面价值。但在某些情况下,负债的确认可能会影响损益,并影响不同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使其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之间产生差额。比如,上述企业因某事项在当期确认了100万元负债,计入当期损益。假定按照税法规定,与确认该负债相关的费用,在实际发生时准予税前扣除,该负债的计税基础为零,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企业应于资产负债表日,分析比较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两者之间存在差异的,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企业合并等特殊交易或事项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于购买日比较其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按照本准则规定计算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二、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按照暂时性差异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本准则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规定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情况除外。沿用上述举例,假定该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不存在

最新国际会计准则IAS14

目录 一、概述 二、目的 三、范围 四、定义 五、确定应报告分部 六、分部会计政策 七、披露 八、生效日期 二、目的 本准则的目的是为按分部报告财务信息(关于企业生产不同类型产品和劳务以及企业不同地区经营的信息)制定原则,以帮助财务报表使用者: (1)更好地理解企业以往的业绩; (2)更好地评估企业的风险和收益; (3)从整体上对企业做出更有根据的判断。 许多企业提供系列产品和劳务,或在具有不同的利润率、发展机会、未来前景和风险的地区经营。关于一个企业产品和劳务的不同类型以及在不同地区经营的信息(常称作分部信息),对于评估多种经营或跨国经营企业的风险和收益是相关的,但这些信息可能不能根据总数据确定。因此,分部信息被普遍地认为对满足财务报表使用者的需要是必须的。

三、范围 1.本准则适用于遵从国际会计准则的整套公布的财务报表。 2.正如《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列报》所规定的那样,一整套财务报表包括一份资产负债表、收益表、现金流量表和一份表明权益变动的报表以及附注。 3.本准则适用于其权益或债务证券公开交易,以及正处于在公开证券市场上发行权益或债务证券过程中的企业。 4.如果,一个证券不公开交易的企业遵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则鼓励其自愿按分部披露信息。 5.如果一个证券不公开交易的企业选择在遵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自愿地披露部分信息,则该企业应完全遵从本准则的要求。 6.如果一份财务报告既包括证券公开交易的企业的合并财务报表,也包括母公司或一个或多个子公司的单独财务报表,分部信息只需以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列报。如果子公司本身就是证券公开交易的企业.则它应在其本身的单独财务报告中列报分部信息。 7.类似地,如果一份财务报告既包括证券公开交易的企业的合并财务报来,也包括该企业在其中拥有财务权益并按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单独财务报表,分部信息只需以该企业的财务报条为基础列报。如果按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本身就是证券公开交易的企业.则它应在其本身的单独财务报表中列报分部信息。 四、定义 其他国际会计准则的定义 8.本准则使用的下列术语,具有《国际会计准则第8号-当期净损益、重大错误和会计政策的变更》和《国际会计准则第18号-收入》所规定的含义: 经营活动.指企业主要产生收入的活动以及不是投资或融资活动的其他活动。 会计政策,指企业编报财务报表时采用的特定原则、基础、惯例、规则和做法。 收入,指企业本期正常活动中形成的、导至权益增加(不包括投资者出资所导致的权益增加)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产业分部和地区分部的定义 9.本准则使用的术语“产业分部”和“地区分部”具有下列含义: 产业分部,相一个企业可区分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提供单项产品或劳务,或一组相关的产品或劳务,并且承担着不同于其他产业分部所承担的风险和收益。在确定产品和劳务是否相关时应考虑的因素包括: (1)这些产品或劳务的性质; (2)生产过程的性质; (3)这些产品或劳务对应的客户的类型或类别; (4)销售这些产品或提供劳务所使用的方法; (5)(如果适用的话)管理环境的性质,如银行、保险或公共事业。 地区分部,指一个企业可区分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在一个特定的经济环境内提供产品或劳务,并且承担看不同于在其他经济环境中经营的组成部分所承担的风险和收益。在确定地区分部时应考虑的因素包括: (1)经济和政治情况的相似性; (2)在不同地区的经营之间的关系; (3)经营的接近性; (4)某一特定地区与经营相关的特定风险;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讨论稿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讨论稿 《采掘活动》节译 前言 1.从事矿产或油气采掘活动的主体是国际资本市场的重要部分。但是,某些采掘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相关的资产或支出没有完全包括在IFRSs之中。IFRSs的范围排除了适用于这些活动的某些部分,最明显的是《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场和设备》和《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无形资产》。此外,尽管《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6号——矿产资源的勘探和评价》(IFRS6)对勘探和评价支出规定了会计处理,但是,作为临时办法,IFRS 6允许(附带某些限制)采用IFRSs的主体对这些支出继续适用现有的会计政策。由于缺乏综合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导致了采掘活动国际财务报告的持续分歧,也引起了对部分会计实务可能不符合IASB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的担心。 2.本讨论稿是制订一项可能的采掘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第一步,该准则将会处理对这些问题的关注并取代IFRS 6。 历史 3.1998年,IASB的前身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启动了一项针对采掘业主体所使用会计的项目。实施该项目的主要原因是为解决下列观点分歧: (1)矿产或油气储量和资源的发现、取得和开发成本应在多大

程度上资本化; (2)对资本化的成本的折旧(或摊销)方法; (3)除了成本因素,矿产或油气储量和资源的数量及价值将在多大程度上影响确认、计量和披露;以及 (4)矿产、石油和天然气储量和资源的定义与计量。 4.2000年11月,IASC采掘业指导委员会发布了一份议题报告《采掘业》,收到了52份反馈意见函。项目组在制定该讨论稿的过程中已经考虑了该议题报告及其反馈意见。 5.2001年,IASB作为IASC的继承者得以组建。2001年7月,IASB 宣布,将在议程时间允许时重启该项目。2002年9月,IASB认为,为许多准备在2005年采用IFRSs的主体完成一项采掘活动会计的综合性项目,在时间上是不可行的。但是,为这些主体提供关于勘探和评价成本的处理原则是必要的。因此,IASB于2004年12月发布了IFRS 6。IASB发布IFRS 6的目标是: (1)只对勘探和评价支出的会计实务进行有限的改进,没有要求进行重大修改,当IASB对从事矿产资源勘探和评价的主体所采用的会计实务进行全面审议时,这些修改可能被撤销; (2)明确了确认勘探和评价资产的主体应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对这类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的情形;以及(3)要求从事矿产资源勘探和评价的主体披露有关勘探和评价资产、对这些资产进行减值评估的标准以及确认的减值损失等信息。 6.同样在2004年,IASB还开始了一项对采掘活动会计进行全面

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

国际会计准则第号资产减值 国际会计准则第号 目的 本准则的目的是,规定企业用以确保其资产以不超过可收回价值()的金额进行计量的程序。如果资产的帐面价值超过通过使用或销售而收回的价值,该资产就是按超过其可收回价值计量的,如果是这样,该资产应视为已经减值,本准则要求企业确认资产减值损失。本准则也规定了企业何时应冲回资产减值损失,以及减值资产的有关披露内容。 范围 .本准则适用于除下述资产以外的所有资产减值的会计核算: ()存货(参见《国际会计准则第号存货》); ()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参见《国际会计准则第号建造合同》); ()递延所得税资产(参见《国际会计准则第号所得税》); ()雇员福利形成的资产(参见《国际会计准则第号雇员福利》); ()包括在《国际会计准则第号金融工具:披蹲和列报》范围内的金融资产。 .本准则不适用于存货、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雇员福利形成的资产,因为适用于这些资产的现行国际会计准则已经包含了有关其确认和计量的特定要求。 .包括在《国际会计准则第号金融工具:披落和列报》范围内的金融资产,其减值损失的会计核算取决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有关金融工具项目的结果。以下投资属于金融资产,但《国际会计准则第号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没有包括,因而本准则也适用于这些金融资产: ()《国际会计准则第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对子公司投资的会计》中定义的子公司; ()《国际会计准则第号对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中定义的联营企业; ()《国际会计准则第号合营中权益的财务报告》中定义的合营企业。 .根据其他国际会计准则,以重估价值(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如按《国际会计准则第号固定资产》以重估价值作为允许选用的方法计量的资产,本准则也适用。但是,认定某项重估资产是否已经减值,取决于用以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如果资产的公允价值是其市场价值,则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销售净价之间的唯一差额是处置该资产的直接增量费用:

美国会计准则

美国会计准则(US GAAP) US GAAP是Generally Accepted Accounting Principles的缩写,指美国通用会计准则,US GAAP主要为美国公司或华尔街上市公司所采用。它是由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会计师协会(APB)和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在《意见书》和《公报》中所规定的会计准则、方法和程序所组成的。US GAAP是一套官方的权威性的标准组合,是企业会计人员记录、汇总会计数据和编制会计报表所必须遵循,也是审计人员审核企业会计报表的依据。 US GAAP等效于IAS[国际会计标准] 会计准则的制订 美国会计准则的制订是依靠民间会计团体进行的。第一个介入会计准则制订工作的民间机构是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的前身,美国会计师协会(AIA)所属的“会计程序委员会”(Committee on Accounting Procedure,简称CAP),它从1939年到1959年共发布了51份《会计研究公报》(Accounting Research Bulletins)。1959年,CAP被会计原则委员会(Accounting Principles Board,简称APB)取代,从1962年到1973年共发布了31份《会计原则委员会意见书》(APB Opinions)和4份公告。APB建立后,曾试图克服CAP在准则制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但令人失望的是,这种愿望未曾得以实现。1971年,由于各界对会计准则制订工作日益增长的不满,促使美国注册会计师准则制订了两个调研组进行审查。其中,惠特调研组(Wheat Study Group)于1972年提出的《制订财务会计准则》的报告,导致了三个新机构的诞生:(1)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简称FASB),负责制订会计准则;(2)财务会计基金会(Financial Accounting Foundation,简称FAF),负责任命委员会成员和筹集经费;(3)财务会计准则咨询理事会(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Advisory Council),负责提供咨询及有关服务。 目录 一. 收入确认...................................................................................................................................... 销售商品、零部件、配件等的收入确认 ........................................................................................ 二.存货(试行版).......................................................................................................................... 三.所得税会计.................................................................................................................................. 1. 资本化资产和折旧........................................................................................................................ 2. 长期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 3. 已减值资产的处置........................................................................................................................ 四应收帐款(坏帐准备)............................................................................................................... 五. 养老金核算.................................................................................................................................. 六.租赁会计核算.............................................................................................................................. 七.海外经营和货币折算.................................................................................................................. 八.衍生工具和套期活动.................................................................................................................. 九.缺勤补偿......................................................................................................................................

所得税会计准则比较分析-最新范文

所得税会计准则比较分析 【摘要】会计经历了其重心从资产负债观到收入费用观、再到资产负债观的转换过程。2006年2月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明确指出所得税会计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税基础与暂时性差异的确认则是关键所在。根据暂时性差异对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暂时性差异也分为两种形式: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在资产类科目中设置“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核算企业由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按能够结转后期的尚可抵扣的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税利润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负债类科目中设置“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核算企业由于应税暂时性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关键词】所得税会计准则比较 会计经历了其重心从资产负债观到收入费用观,再到资产负债观的转换过程。2003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出了关于《对美国财务报告采用以原则为基础的会计体系的研究》的报告。该研究报告通过比较后指出:“在制定准则,特别是在确立目标导向的体系时,采用收入费用观是不恰当的。历史的经验表明:资产负债观为经济实质提供了最有力的概念描述,从而成为准则制定过程中最合适的基础”。在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上,也经历了从应付税款法、递延法、损益表债务法到目前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这样一个核算过程由简单到复杂、计量准确性由低到高的过程。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早在1987年发

布的96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中,就建议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当年和以前年度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所得税纳税影响。1996年修订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也由原来要求企业采用递延法或损益表债务法改为禁止采用递延法,要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由此可见,无论从制定准则所依据的基础观念还是所得税会计的核算方法,我国所得税会计准则都顺应了所得税会计发展的国际趋势,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间实现了实质性趋同。 一、计税基础与暂时性差异的确认是关键 2006年2月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成为新准则体系中实施难度最大的准则之一。该准则明确指出所得税会计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理念发生了重大变化,与原来企业适用的《暂行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有较大差别。 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要求企业的资产与负债分别根据会计准则与税法的不同要求进行计价,简称会计计价基础和税法计价基础。会计计价基础即账面价值,是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在账面上确认的资产或负债的金额。税法计价基础即计税基础,是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税法规定为计算应交所得税确认的资产或负债的价值,也是申报所得税时该资产或负债的计税金额。 二、所得税准则的比较分析 1、所得税差异的分类方法不同 在原准则中由于会计制度和税法的目的不同,对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的确认时间和范围也不同,从而导致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

国际会计准则第11号

国际会计准则第11号--建筑合同 国际会计准则第11号 (1993年12月修订) 目的 本号准则旨在对与建筑合同有关的收入与成本的会计处理作出规定。 由于建筑合同所从事的活动的性质,使得合同规定的活动的开始日期与活动的完成日期隶属于不同的会计期间。因此,建筑合同会计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将收入与成本分配于开展建筑工程的不同会计期间。 在确定何时在损益表中将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确认为收入和费用时,本号准则使用了编制和呈报财务报表的结构中所建立的确认标准。本号准则也为应用这些标准提供实务方面的指导。 范围 1.本号准则适用于建筑商财务报表中关于建筑合同的会计处理。 2.本号准则替代于1978年批准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1号建筑合同会计. 定义 3.本号准则所使用的下列术语,具有特定含义: 建筑合同,是指为了建造一项资产或者一项在设计上、工艺上、功能上以及最终目的或用途上相互关联或依赖的资产的组合项目而专门签订的合同。 固定造价合同,是指建筑商同意按固定造价或固定单价结算工程价款的合同,这类合同有时还带有成本上升的条款。 成本加成合同,是指建筑商在补偿了合同所允许的或用其他方式确定的成本的基础上,再按上述成本计算的一定百分比或一笔定额收取费用的合同。 4.建筑合同可以为建造一项资产而签订,诸如建造桥梁、建筑物、水坝、管道、道路、船舶或隧道等。建筑合同也可能涉及建造几项在设计上、工艺上、功能上以及最终目的或用途上相互关联或依赖的资产,这类合同的例子包括建造提炼装置和其他厂房或设备的复杂部件。 5.为本号准则的目的,建筑合同还包括以下两项: (1)与建造资产直接有关的提供劳务的合同,例如提供项目管理人员和设计师的服务; (2)拆除或重建资产的合同以及拆除资产后修复环境的合同。

中国会计准则与美国会计准则比较

Comparison of PRC GAAP & US GAAP 美国的财务会计准则和财务报告体系一直被公认为全世界最健全、最有效的。在全球资本市场里,华尔街也被认为是比较成熟、完善的。目前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选择的是以具体规则为导向的准则制定模式。在美国方面每个月都会颁布新的或修订准则条款以适应他们自身的情况。而在2006年财政部发布新准则是以原则为导向型。为满足实现国际趋同的目标,结合国情作出相应处理,财政部通过不定期的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和政府文件的形式对新准则及时作出解释,以便更好地解决实际问题。而可以说不论是中国会计准则还是美国会计准则都存在一个不断更新发展的变化过程。与时俱进是对每位财务人员和财务报告的使用者的基本要求。 “世界已经改变,并且还在继续改变”。上海财经大学——国内会计准则最具发言权的机构为依托,具有专业精良的研发队伍,拥有同时具备集实践、理论、教学于一身的经验丰富的讲师,特别组织强大的师资团队研究US GAAP, PRC GAAP的最新变化,根据对几千家大型企业培训的经验总结,实时更新课程内容,针对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梳理,打造2010版准则比较课程。把最新的变化和操作技巧传递给您,助您把握时代的脉搏,走在企业的前列。 【课程收益】 比较分析新会计准则与美国会计准则的差异 掌握中国会计准则与美国会计准则转换技巧 了解美国会计准则体系和内容 了解美国会计准则对中国企业的借鉴作用 提前设计实施方案,采取相应的会计策略 美资企业、在美上市或即将在美上市企业、其他相关企业的首席财务官、财务总监、财务经理、会计经理及其他相关财会人员 投资银行以及相关金融机构分析人员 会计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等相关人员 【适合对象】 颁发《上海财经大学“中国会计准则与美国会计准则比较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 【颁发证书】 1、中国新会计准则概要 中国新会计准则体系 中国2006新会计准则体系 中国新旧会计准则的差异 具体38项会计准则概要 2、美国会计准则介绍 美国公认会计准则的组成 财务会计标准声明(FASB / FAS) 会计研究报告(ARB) 会计原理委员会意见(APB) FASB紧急事件处理意见(EITF) 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立场阐述(SOP) 美国证监会规则(SEC rules) 美国会计准则的效力层次 FASB, APB & ARB FASB技术报告,AICPA行业审计及会计指南及SOP SEC实例公告及EITF 其他 美国公认会计准则的发展趋势 3、中国会计准则与美国会计准则的主要区别与联系 中美会计准则整体区别 会计年度和报表公布期限 会计账簿和会计记录 坏帐准备 报表语种 记帐本位币 等等 中美会计准则区别1-递延税项 中国:可选择,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包括递延 法和债务法) 美国:确定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中美会计准则区别2-员工退休福利 既定供款计划 既定收益退休金计划 中美会计准则区别3-股票期权 内在价值法 公允价值法 折中方案 当前的争议和发展 中美会计准则区别4-资产减值、无形资产、研发成本 中国 —计提准备须符合的条件及会计处理方法 【课程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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