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标准有什么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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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标准有什么规定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一、食品安全标准有什么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章的规定,对于食品安全的标准,有如下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规定,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

第二十五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

第二十六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第二十七条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

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屠宰畜、禽的检验规程由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二十八条规定,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依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充分考虑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参照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者、消费者、有关部门等方面的意见。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生物、环境等方面的专家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的代表组成,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的科学性和实用性等进行审查。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为规范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工作,卫生部起草并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该办法分七章,包括:总则,规划、计划和立项,起草,审查,批准和发布,修改和复审,附则,共计四十二条。 《办法》规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和制(修)订计划的内容及制定程序、标准起草过程要求、公开征求意见要求、标准审查程序、标准批准发布形式及实施后的管理等。 《办法》从内容上体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强调了标准制定过程的科学性,要求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制定标准的主要依据,参照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同时充分考虑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二是在标准起草、审查等环节均体现了公开透明原则。要求标准在起草完成后,应当书面征求标准使用单位、科研院校、行业和企业、消费者、专家、监管部门等各方面意见。经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初审通过的标准,要在卫生部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 三是鼓励社会广泛参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提出标准制(修)订的建议,对公开征求意见的标准草案发表意见,对标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是突出标准审查工作的重要性。《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为了保证标准审查质量,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章程》,将审评委员会内的审查细化为秘书处初审、专业分委员会审查、主任会议审议三个环节,同时增设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审核环节。该中心多年来一直承担着对各专业卫生标准报批材料的审核工作,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增设此环节,有利于保证报至卫生部的标准报批材料的规范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77号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9月20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竺 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编辑本段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1]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最新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方案

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方案 为切实抓好我街道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营造良好食品放心消费环境,提升我街道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区食安办[2014]文件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开展好食品安全“三进”(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宣传活动,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拱辰办2014年食品安全“三进”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和“三进”工作要求,努力把握时机、创新形式、大造声势的要求,采取日常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宣传教育与监管工作相结合、统一宣传和部门宣传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广泛、持续、有效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把整治与建设、打劣与扶优、整治与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全街道食品安全的监管和保障水平,促进辖区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二、参加部门: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各单位的职能,日常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重大宣传活动由街道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参加活动的成员单位有:街道食安办、街道工商所、街道社区卫生服务站、街道农产品质量技术监督站、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等。 三、宣传活动主题:关注食品安全,构建和谐平安拱辰! 开展食品安全“三进”活动。 活动内容: (一)、推进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社区活动。

1、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食用农产品种殖养殖知识,帮助农民了解和掌握农业投入品的基本安全知识,自觉控制源头污染,抵制有毒有害物质的侵入,特别是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 2、充分利用宣传栏、活动室等固定宣传阵地。通过录像、电视等媒体,播放科学种植、养殖和科学饮食知识,宣传食品安全警示信息。 3、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和监督员的作用,充分利用农村12315消费维权点这一平台,加大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内容的宣传和维权等活动,营造良好的农村食品安全环境。 4、广泛发动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居民群众和干部职工,成立群众性食品安全宣传志愿者队伍。通过培训,在街道、社区、学校、建筑工地等主要场所开展各类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帮助社区居民了解食品原料、储藏、制作、烹调、消费等食品安全基本常识,增强辨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大力倡导科学饮食。将科学健康的饮食卫生和保健知识送进社区老年活动场所,增强老年群体的食品安全消费意识。 (二)、推进食品安全知识进学校活动。 1、向辖区中小学生开展食品安全、卫生讲座,引导学生树立食品安全意识,掌握辨别假冒伪劣食品知识,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2、开展科学饮食知识进课堂试点活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帮助学生养成科学、安全、合理的生活和饮食习惯;开展中小学食品安全有奖征文活动,培养学生参与食品安全活动的积极性。 3、在学校开展不购买、不食用不合格食品活动与监管部门联合打击取缔学校周边无证照流动小摊和不合格小食店、食杂店等行动结合起来,使宣传教育与依法监管相得益彰,为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三)、推进食品安全知识进企业活动。 1、结合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大对企业法人和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

云南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云南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代用茶 2012年8月25日发布2012年9月7日实施 普洱茶缘茶厂发布

前言 我公司生产的代用茶选用各种可食用的花类(菊花、金银花、玫瑰花、茉莉花、桂花等);叶类(茶叶、荷花、苦丁茶、桑叶、薄荷等);果实类(大枣、大麦、胖大海、桂圆、枸杞、决明子、罗汉果等);根茎类(甘草等);真菌类(茯苓等);调味类(冰糖、红糖、蜂蜜等)为主要原料,按一定比例拼配或不拼配、包装而成,采用类似茶叶冲泡等方式饮用的代用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标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特制订本标准,作为企业组织生产、检验、毛衣、仲裁的依据。 本标准安全性指标按照GB2762-2005《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和GB2763-2005《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限定》制定。其余指标根据《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及产品实际制定。 本标准由普洱广缘茶厂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红。 Q/PGY 0001 S-2012 代用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代用茶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选用各种可使用的花类(菊花、金银花、玫瑰花、茉莉花、桂花等); 叶类(茶叶、荷花、苦丁茶、桑叶、薄荷等);果实类(大枣、大麦、胖大海、桂圆、枸杞、决明子、罗汉果等);根茎类(甘草等);真菌类(茯苓等);调味类(冰糖、红糖、蜂蜜等)为主要原料,按一定比例拼配或不拼配、包装而成,采用类似茶叶冲泡等方式饮用的代用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3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限定 GB 5009.12 食品国家安全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T 5009.19 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20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34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 GB/T 5009.57茶叶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009.103 植物性食品中甲胺磷和乙酰甲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110植物性食品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溴菊酯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176 茶叶、水果、食用植物油中三氯杀螨醇残留量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方案学习资料

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方案 >方案一:全市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方案 、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通过有>计划、分步骤的开展食品安 全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普及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和科普知识,积极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食品安全普法教育和普及科学知识宣传相结合,强化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责任意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全面促进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和提高全市食品安全水平。 、活动主题 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为主线,广泛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全市人民食品安全意识。 三、主要内容 (一)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民的食品安全和法律意识。 (二)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知识。提高食品监管人员和企业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标准知识水平,促进食品企业食品安全自控能力的不断提高。 (三)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的方针政策;科学、准确、全面报道国家、省、

市食品安全形势和发生的各类事件;充分报道有关部门执法成果、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案件取得的成效。 (四)宣传优秀企业、优良品牌和优质产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褒奖遵纪守法行为,曝光漠视食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信任程度。 (五)加强对广大农民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大力宣传" 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向农民 传授农业种植、养殖的安全知识,使农民自觉抵制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国家禁止使用的渔药、兽药。 (六)突出抓好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教育培训。定期举办各类讲座和培训班,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人代表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等内容的培训,使依法经营、规范生产成为企业职工的自觉行为, 不断强化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四、主要形式 市级食安委成员单位、各县(区)食安委办公室结合本地实际,选择群众喜闻乐见和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在广大城乡普遍开展生动活泼、富有实效的《食品安全法》宣传教育活动。 一)开展食品安全知识"三进" (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活动 1、开展《食品安全法》进农村宣传活动。特别关注广大农村的食品安全,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图片、墙报、宣传资料以及" 三下乡"等各种形式和途径,向广大农民宣传《食品安全法》,提高食品安全意识,维护自身权益。同时,组织发动广大农民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网、信息网建设的活动,改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薄弱的状况。 2、开展社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把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作为建设和谐社区的重要内容,对社区居民进行食品安全依法维权和科普知识宣传,提高居民食品安全科学消费水平和鉴别、抵制问题食品的能力。

食品安全规范内容包括哪些

食品安全规范内容包括哪些 核心内容:食品安全标准包括哪些内容?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应该包括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等内容。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食品安全标准包括的内容。 食品安全标准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强制性标准。因此,哪些事项应当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需要法律作出明确规定,从而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工作提供指引和依据。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包括: 一、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包括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微生物在医学上按照对人类和动物有无致病性,分为致病性微生物和非致病性微生物。致病性微生物包括细菌、病毒、真菌等。 农药残留问题是随着农药在农业生产中广泛使用而产生的。目前使用的农药,有些在较短时间内可以通过生物降解成为无害物质,而大部分农药难以降解,残留性强。农药进入粮食、蔬菜、水果、鱼、虾、肉、蛋、奶中,造成食物污染,危害人体健康。

兽药残留是指使用兽药后蓄积或存留于畜禽机体或产品(如鸡蛋、奶品、肉品)中的原型药物或其代谢产物,包括与兽药有关的杂质的残留。 重金属指比重大于5的金属,一般都是属于过渡元素。如铜、铅、锌、铁、钴、镍、锰、镉、汞、钨、钼、金、银,所有重金属超过一定浓度都对人体有毒。如果河流、湖泊、海洋和土壤受到重金属污染,鱼类或贝类积累重金属而为人类所食,或者重金属被稻谷、小麦等农作物所吸收被人类食用,重金属就会进入人体导致重金属中毒。 广义的污染物质包括不是有意加入食品,而是在食品生产、制造、加工、调制、处理、填充、包装、运输和贮藏等过程中,或是由于环境污染带入食品中的任何物质。 法律条文 第二十六条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2020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方案

2020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方案 为切实抓好我街道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营造良好食品放心消费环境,提升我街道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区食安办[20xx]文件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开展好食品安全“三进”(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宣传活动,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拱辰办20xx年食品安全“三进”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和“三进”工作要求,努力把握时机、创新形式、大造声势的要求,采取日常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宣传教育与监管工作相结合、统一宣传和部门宣传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广泛、持续、有效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把整治与建设、打劣与扶优、整治与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全街道食品安全的监管和保障水平,促进辖区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二、参加部门: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各单位的职能,日常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重大宣传活动由街道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参加活动的成员单位有:街道食安办、街道工商所、街道社区卫生服务站、街道农产品质量技术监督站、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等。 1 / 4

三、宣传活动主题:关注食品安全,构建和谐平安拱辰! 开展食品安全“三进”活动。 活动内容: (一)、推进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社区活动。 1、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食用农产品种殖养殖知识,帮助农民了解和掌握农业投入品的基本安全知识,自觉控制源头污染,抵制有毒有害物质的侵入,特别是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 2、充分利用宣传栏、活动室等固定宣传阵地。通过录像、电视等媒体,播放科学种植、养殖和科学饮食知识,宣传食品安全警示信息。 3、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和监督员的作用,充分利用农村12315消费维权点这一平台,加大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内容的宣传和维权等活动,营造良好的农村食品安全环境。 4、广泛发动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居民群众和干部职工,成立群众性食品安全宣传志愿者队伍。通过培训,在街道、社区、学校、建筑工地等主要场所开展各类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帮助社区居民了解食品原料、储藏、制作、烹调、消费等食品安全基本常识,增强辨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大力倡导科学饮食。将科学健康的饮食卫生和保健知识送进社区老年活动场所,增强老年群体的食品安全消费意识。 (二)、推进食品安全知识进学校活动。 1、向辖区中小学生开展食品安全、卫生讲座,引导学生树立食品安全意识,掌握辨别假冒伪劣食品知识,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2 / 4

关于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的规范分析

关于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的规范分析 【引言】近年来,我国的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2004年安徽阜阳的劣质奶粉事件、2005年的苏丹红事件、2008年的三聚氰胺奶粉超标事件,以及地沟油事件、瘦肉精和上海染色馒头都在全国乃至国际范围内影响较大。 面对食品安全问题,如何快速有效的将问题食品从市场上撤出,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是各国着重探讨并急于解决的问题,而这些问题的解决依赖于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的规范。 【摘要】食品安全标准是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保障消费者健康的重要技术规范。我国现行法规定的食品安全标准包括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食品安全标准具有规制性、对有限风险的容忍性、利益协调性及强制执行性等特点,其中强制执行性是对食品安全标准整体特性的界定,包括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在内都具有强制执行性。食品安全是食品安全标准的上位阶概念,在特定情形下可以补充食品安全标准的适用。 【关键词】食品安全标准;特征;适用 【正文】 2012年2月9日,黑龙江电视台特别节目《“红牛”真相》,哈尔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红牛饮料存在标注成分与国家批文严重不符、执行标准和产品不一致等问题。2月14日,红牛消费中心负责人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红牛所有的配方都是在食品药品管理总局的监管、批准下调制生产的,所以添加的食品色素和食品防腐剂,都严格遵循食品添加剂标准,红牛产品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哈尔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很快认可了红牛的说法。在此事件中哈尔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前后截然不同的表态,引发了外界的高度关注。此事件直接呈现的问题是红牛饮料的标签所示的添加剂是否经过国家监管部门批准,深层次的问题是法规范之间关于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不一致时,如何适用食品安全标准问题。本文基于对该事例所折射出的法律问题并结合学界和实务界对食品安全标准的的理解,试图对食品安全标准作一些基础性的研究。本文主要运用规范分析并结合案例分析、比较研究等方法,探寻食品安全标准的概念、性质及适用规则。 一、食品安全标准的界定 “法律概念是一个文化概念,也就是一个涉及价值的现实的概念,是一个有意识服务于价值的现实的概念。法律是一个有意识服务于法律价值与法律理念的现实。”[2]而法律的理念就是正义,食品安全标准所欲实现的正义是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没有对食品安全标准下定义,而是将食品安全标准直接作为法律概念加以规定,但是,《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内涵和外延作了相应的规定,通过对此类规范的分析,可以得出食品安全标准在法

【安全】315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策划方案

【关键字】安全 315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策划方案 为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提高我镇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食品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我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津南区食品安全宣传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镇食品安全宣传方案。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市、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通过广泛动员全镇广大人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强化全民的食品安全意识,营造人人关注、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二、时间 20**年3月10日—15日 三、活动目的 更好地宣传发动群众,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提高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真诚意识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及维权意识,推进食品放心工程的深入开展。 四、组织形式 食品安全活动在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指导下,各村(居)食品安全监控点组织开展宣传培训、咨询、服务等活动,镇食品安全办公室对活动进行督查。 五、宣传范围及重点 (一)宣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 (二)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知识、食品安全科普知识、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知识、辨别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基本知识、咨询和举报基本方法。 (三)近年来我区开展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果。 六、主要活动安排 为使此次宣传活动能开展的声势浩大并取得明显成效,主要部署开展如下活动:

(一)举办广场(街头)宣传咨询活动。3月15日上午,全镇统一开展大型的食品安全广场(街头)宣传咨询活动,由镇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和承办。 1、组织镇农委、商委、等有关部门对群众提出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现场答疑。 2、向群众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利用广播的形式宣传有关食品安全科普常识、法律法规,介绍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能。 3、利用我镇各村(居)安全协管员的优势,由各村(居)安全协管员,在本辖区受理和解答群众的投诉和咨询,为推动食品安全理念的不断提升,各村(居)要开展食品安全交流互动活动日。 (二)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在镇主要街道、商场、集市、等地悬挂宣传横幅、宣传标语等宣传形式,形成浩大的宣传声势,充分展示我镇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 各食品安全协管员,要注意收集资料,总结经验,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使宣传教育成为食品监管的一项日常性工作。 此文档是由网络收集并进行重新排版整理.word可编辑版本!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宗旨,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依据,做到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安全可靠。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 卫生部组织成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评委员会),负责审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审评委员会设专业分委员会和秘书处。 第四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包括规划、计划、立项、起草、审查、批准、发布以及修改与复审等。 第五条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规划、计划和立项 第六条卫生部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实施计划。 第七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实施计划应当明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发展目标、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等。 第八条卫生部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实施计划和食品安全工作需要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 第九条各有关部门认为本部门负责监管的领域需要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应当在每年编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前,向卫生部提出立项建议。立项建议应当包括要解决的重要问题、立项的背景和理由、现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依据、标准候选起草单位,并将立项建议按照优先顺序进行排序。 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提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 第十条建议立项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 第十一条审评委员会根据食品安全标准工作需求,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进行研究,向卫生部提出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咨询意见。 第十二条卫生部在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实施计划及制(修)订计划前,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十三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和食品安全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可以紧急增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 起草 第十四条卫生部采取招标、委托等形式,择优选择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承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起草工作。 第十五条提倡由研究机构、教育机构、学术团体、行业协会等单位组成标准起草协作组共同起草标准。 第十六条承担标准起草工作的单位应当与卫生部食品安全主管司局签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委托协议书。

食品安全宣传方案

食品安全宣传方案 为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我管理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食品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我管理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县食品安全工作有关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通过广泛动员全管理区广大人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强化全民的食品安全意识,营造人人关注、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为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二、时间 “食品安全宣传月”从5月1日--5月31日 三、食品安全宣传的主题 关注食品安全、珍爱健康人生 四、活动目的

更好地宣传发动群众,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提高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及维权意识,推进食品放心工程的深入开展。 五、组织形式 全管理区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由管理区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六、宣传范围及重点 (一)宣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意见》、《××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广西农村50人以上聚餐报告指导工作意见》、《××米粉专项整治联合行动方案》、《关于开展全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 (二)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知识、食品安全科普知识、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知识、辨别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基本知识、咨询和举报基本方法。 (三)近年来我县开展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果。 (四)国家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内容、要求和基本做法。 (五)我县的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诚实守信的优秀企业典型。 (六)曝光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典型案例。

食品安全监测的标准

目前,我国已制定系列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食品中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指标进行了规定。其中,《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对肉制品、水产制品、即食蛋制品、粮食制品、即食豆类制品、巧克力类及可可制品、即食果蔬制品、饮料、冷冻饮品、即食调味品、坚果籽实制品等食品中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5种致病菌限量规定。《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4)对蔬菜、水果、谷物、油料和油脂、糖类、调味品、饮料、食用菌、肉类、蛋类等12大类38种农药进行了限量规定,涉及3650项农药限量指标。《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规定了水果及其制品、谷物及其制品、豆类及其制品、坚果及将类、乳及乳制品、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饮料类、酒类、特殊膳食用食品10大类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黄曲霉毒素M1、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展青霉素、赭曲霉毒素A 及玉米赤霉烯酮的限量指标。《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规定了铅、镉、汞、砷、苯并[a]芘、N-二甲基亚硝胺等13种污染物在谷物、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 那么,食品安全检测标准到底包括哪些内容?下面由拜恩检测的工程师具体介绍:食品安全标准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的强制性标准,应当包括八项内容。 1、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营养强化剂、食品用香料、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也包括在内。适当添加食品添加剂,可以改善食品的色、香、味,延长食品的保质期,满足人们对食品品质的新需求。但如果滥用食品添加剂,则会危害人体健康,目前我国制定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90-2012),规定了我国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种类、名称,每个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等内容,同时还明确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食品生产者应严格按照标准规定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使用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此外,制定了《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 26687-2011)、《食品用香精》(GB 30616 - 2014)、《硬脂酸钾》(GB 31623-2014)等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产品质量规格标准。 3、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为满足特殊的身体或生理状况和(或)满足疾病、紊乱等状态下的特殊膳食需求专门加工或配方的食品,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食用的主辅食,对营养成分有特殊的需要,各种营养成分必须科学搭配,不能过多、也不能过少,少了会导致营养不足,多了也可能引起营养过剩,甚至中毒,因此必须在进行风险评估后规定营养成分的最高量、最低量等要求,既要满足特定人群的营养需求,又要保证食用安全。我国已经制定了《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10)、《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10)、《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 25596-2010)、《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 29922-2013)等特殊膳食用食品安全标准。 4、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计划

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平安学校”,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认真贯彻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工作机制,切实把学校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提高广大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但倡导科学合理的饮食习惯,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教育目的 通过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掌握一定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营养知识,提高食品消费的自我保护能力,从而为打造一个健康、科学、文明的民族奠定扎实的基础。 三、教育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责任细化,层层抓落实。 组长:张跃华 组员:张伟强和宪军各班主任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利用学校宣传媒体营造宣传的氛围,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教育方式学习食品安全知识;利用周一升旗仪式进行两次及以上的食品安全国旗下讲话;邀请有关专业人员开展一次及以上的食品安全讲

座;每班出一期食品安全知识的板报,开展一次以此为主题的综合实践或班队活动;各班主任根据计划上好每学期的食品安全专题课,并以主题班会的形式集中学习食品安全知识。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1、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监管 学校食堂监管从源头抓起,严把进货渠道关,加强食品卫生日常管理;并有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落实卫生防病和食品卫生管理措施,规范食品烹饪方法选择的科学性,禁止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依法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后勤管理,让学生吃上放心的饭菜,坚决控制学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加强校外摊点治理 与有关执法部门联系,紧密工作,借助他们的力量整治和管理校外无证摊点。同时学校通过检查,约束和教育学生不得到无证摊点购买零食。 (四)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提高监管水平 认真参加好上级部门组织的师资培训班,同时,学校对教师进行一次及以上的培训,让教师首先自己学会食品安全的有关知识和有关法律常识,以此更好地教育学生。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送审稿) 发布实施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生产过程中原料采购、加工、包装、贮存和运输等环节的场所、设 施、人员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食品添加剂的生产, 如确有必要制定某类食品添加剂的专项卫生规范,应当以本标准作为基础。 基本要求 生产工艺和生产过程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 企业应建立、实施并遵守有效的安全控制体系,以确保产品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要求。 产品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在保质期内产品应保持应具有的功能性。产品的标识应符合相应的国 家标准、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 采用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添加剂、酶制剂、复配食品添加剂、食品用香精生产企业的选址、厂区 环境、厂房和车间、设施与设备、卫生管理要求应符合的相关要求。附录适用于产品标准中有微 生物控制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以及酶制剂类食品添加剂生产过程的微生物监控。 鼓励可用管理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按照要求进行管理。 选址 应选择地势干燥、水源充足、交通便利,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和安全的区域。 不应选择对产品有显著污染的区域。 厂区环境 厂区环境应整洁卫生。 厂区应合理布局,生产区、生活区等各功能区域划分明显,并有适当的分离或分隔措施,防止交叉污染。 厂区内的道路应硬化。 企业应根据情况制定预防虫害控制程序,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虫害的孳生。 厂区应有适当的排水系统,排污沟渠等设施应保持畅通。 企业应根据情况制定废弃物存放和清除制度,废弃物的存放不应对产品生产造成污染,有特殊要求的废弃物其处理方式应符合有关规定。 生产区不得生产和存放有碍产品卫生的其他物品。 厂房和车间 厂房的面积和空间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应根据产品特点和工艺要求设置生产场所、包装场所、 仓库、检验场所等生产用房,便于设备安置、清洁消毒、物料存储及人员操作。 厂房和车间的内部设计和布局应满足产品生产操作要求,建筑物、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三者衔接 合理,既能保证生产的连续性且能防止生产中或工序间发生交叉污染。 1 / 6

食品安全标准包括哪些内容

食品安全标准包括哪些内容 核心内容:食品安全标准包括哪些内容?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应该包括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等内容。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食品安全标准包括的内容。 食品安全标准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强制性标准。因此,哪些事项应当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需要法律作出明确规定,从而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工作提供指引和依据。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的规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包括: 一、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包括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微生物在医学上按照对人类和动物有无致病性,分为致病性微生物和非致病性微生物。致病性微生物包括细菌、病毒、真菌等。 农药残留问题是随着农药在农业生产中广泛使用而产生的。目前使用的农药,有些在较短时间内可以通过生物降解成为无害物质,而大部分农药难以降解,残留性强。农药进入粮食、蔬菜、水果、鱼、虾、肉、蛋、奶中,造成食物污染,危害人体健康。 兽药残留是指使用兽药后蓄积或存留于畜禽机体或产品(如鸡蛋、奶品、肉品)中的原型药物或其代谢产物,包括与兽药有关的杂质的残留。 重金属指比重大于5的金属,一般都是属于过渡元素。如铜、铅、锌、铁、钴、镍、锰、镉、汞、钨、钼、金、银,所有重金属超过一定浓度都对人体有毒。如果河流、湖泊、海洋和土壤受到重金属污染,鱼类或贝类积累重金属而为人类所食,或者重金属被稻谷、小麦等农作物所吸收被人类食用,重金属就会进入人体导致重金属中毒。

《食品安全法》有关食品添加剂的法律规定

《食品安全法》有关食品添加剂的法律规定 第二十八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第四十六条食品生产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第四十七条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标签、说明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六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的事项,以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第四十八条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者对标签、说明书上所载明的内容负责。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容易辨识。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 第八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二)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 页脚内容1

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九)利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或者从事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生产,未经过安全性评估 第八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第八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未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 (二)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食品添加剂,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页脚内容2

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一、强化队伍建设。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负总责,实行食品安全监管行政首长负责制。因人事调整,乡政府及时调整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明确了安委会的主要工作职责和组成部门职责。加强食品安全“四员”队伍网络建设,由分管负责人任食品安全管理员;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任食品安全宣传员; 村民委员会主任任食品安全协管员;村卫生室医生任食 品安全信息员。 二、强化监管能力建设。在相关法律、政策和业务知识培训和业务操作指导方面,不断加强“四员”业务能力建设,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采集统计基础工作。鼓励组建各类农副产品生产经营、旅游餐饮服务业等经营协会,通过协会自律章程加强企业自身安全责任意识,落实自我主动管理责任。 三、强化日常监管。加大日常监督检查的频次和力度,提倡对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业主进行分类指导和管理,及时解决消除群众身边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重点对大米、食用油、蔬菜果蔬、肉制品、乳制品等零售流通市场,对食用农产品生产和食品加工作坊;对餐 饮服务单位等旅游接待服务单位重点加强日常监督检

查。开展对学校、社会养老机构、工厂食堂等单位的定期不定期检查。各村要落实农村集体聚餐指导申报备案工作。乡食安办要积极参与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期间的联合安全检查。 四、建立应急管理机制。同步发挥村两委成员、党员、代表、农村社区网格员和乡村食品安全监管“四员”作用,及时汇总日常监督、临时抽检、投诉举报、医疗机构等各方反馈信息,主动排查问题,或及时报送主管部门科学分析研判风险,制定应急预案,落实防控措施。加强应急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建立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问题报告制度,加强政府值班工作和信息报告制度,不断提升应急管理水平。 五、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增加调整公安、司法部门为食品安全成员单位。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主管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督促企业建立质量安全控制主体责任体系、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加强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重视信息公开工作,选取典型反面事例进行曝光。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发挥12331举报平台作用,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形成政府、企业、社会“三位一体”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工作格局。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为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8号)规定和卫生部办公厅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0]106号)的要求,在卫生部的统一安排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秘书处(挂靠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组织成立食品污染物限量的基础标准整合完善工作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提出了本次工作的总体目标、工作原则、工作内容及进度安排,明确了工作组内框架组、模型组、比对组、无机组及有机组的工作内容、承担单位、负责人以及进度要求等。 参与本标准起草的单位有: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与标准技术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研究所、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东南大学、首都医科大学、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此外,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及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辽宁省粮食局、湖北省粮食局、陕西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也都派代表参加了标准起草过程的研讨会。 工作组以我国现行GB 2762-2005《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为基础,依照本次整合完善的框架体系要求,充分梳理分析我国现行有效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中污染物的限量指标,找出标准中交叉、重复、矛盾或缺失等问题,提交详细的比较结果,并分析参考CAC、欧盟、澳新、日本、美国、香港、台湾等食品中的污染物限量标准及其规定,根据我国食品中污染

食堂食品安全标准

食堂标准 一、制度建设 1、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2、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并落实到人。 二、从业人员 1、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从业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从业人员上岗前要参加在职培训。 三、采购要求 1、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的有关要求,并应进行验收,不得采购《食品卫生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2、采购时应索取发票等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食品的,还应索取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 3、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登记,作好记录。 四、贮存要求 1、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

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2、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 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3、食品冷藏、冷冻贮藏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食品冷藏、冷冻贮藏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志;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藏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藏时,为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冷藏或冷冻的温度要求,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用于贮藏食品的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冷藏、冷冻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五、烹调加工 1、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应分池清洗。 2、易腐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3、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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