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竞赛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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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竞赛考核细则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

连云港港疏港航道整治工程

劳动竞赛考核细则

第一条为充分调动连云港港疏港航道整治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各参

建单位和职工的积极性,增强广大建设者的主人翁意识和建设热情,加强质量与安全管理,稳步高效地推进工程建设”并规范本工程建设劳动竞赛的考核,使竞赛健康、有序地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工程各合同段的工程建设,考核对象为施工、监

理单位。

第三条制定依据

1、省交通厅、江苏省总工会苏交工[2001]7号《关于在全省交通重点工程建设中开展"新世纪杯"建功立业劳动竞赛活动的意见》;

2、省交通厅关于优质优价,优监优酬的文件;

3、工程合同文件;

4、项目办下发的《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履约考核评分细则》和《施工监理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及规定。

条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由项目办负责组织,由试验检测、桥梁监控、测量控制中心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组成考核小组,结合季度履约考核结果进行。

检查施工单位时由监理单位任组长,检查监理单位时由测控中心任组长。

第五条考核内容

劳动竞赛结合活动组织、竞赛氛围、竞赛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第六条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集中组织检查和平时日常考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七条考核程序

1、听取参赛单位情况汇报;

2、查阅有关记录、档案资料;

3、现场检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控制管理执彳亍盾况。

第八条考核评分

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情况依据《连云港港疏港航道整治工程劳动竞赛考核表》(详见附件)进行评分并写出考核报告。考核满分100分(平时检查20分,集中组织检查80分),考核内容单项扣分累积值不超过该单项的标准分值。

第九条考核定级

考核等次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其中:

得分90分及以上,且最近一次履约考核获得〃优"等级,定为〃优秀";

得分80分及以上,且最近一次履约考核获得〃良“等级以上,定为“良好";

得分70分及以上,且最近一次履约考核获得“中"等级以上,定为 "合格〃;

其它不满足以上条件的,为"不合格"。

第十条考核奖惩

1、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情况排出名次,在参建单位中通报。获得〃优秀"的发放流动红旗,对〃不合格"的下发黄牌,在项目部或监理部张挂。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清场。

考核结果与合同中的优质优价、优监优酬挂钩。

对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全额兑现每期活动奖励金额。

对考核获得"良好"等次的,按照每期活动奖励金额的75%予以奖励;

对考核获得〃合格"等次的,按照每期活动奖励金额的50%予以奖励;

对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不予奖励。

第十一条施工、监理单位的奖励资金总额(A)分别来源于"优质优价"(业主提供的相当于中标工程量清单合计金额的%+承包人中标工程量清单合计金额中划出%)和“优监优酬"(业主提供的暂定金额的三分之—+监理单位中标金额中划出10%的监理单位基本服务费)考核奖励基金。

每期考核奖励金额(B) = A x (每期计量金额/合同总价)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项目办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连云港港疏港航道整治工程劳动竞赛考核表》

连云港港疏港航道整治工程劳动竞赛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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